人间喜剧精选集-邦斯舅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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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这好好先生倒很赏识近代的名家,倘使有些优秀作品给美满的演奏出来,他会下泪;但他的崇拜,并不像霍夫曼小说中的克雷斯勒那样的如醉若狂;他表面上绝不流露,只在心中自得其乐,像那些抽鸦片吸麻醉品的人。唯一能使凡夫俗子与大诗人并肩的那种敬仰与了解,在巴黎极难遇到,一切思潮在那儿仅仅像旅客一般的稍作勾留,所以邦斯是值得我们钦佩的了。他不曾走红仿佛有点说不过去,可是他很天真的承认,在和声方面他差着点儿,没有把对位学研究到家;倘若再下一番新工夫,他可能在现代作曲家中占一席地,当然不是成为洛西尼,而是哀洛一流[9];但规模越来越大的配器法使他觉得无从下手。并且,收藏家的喜悦,也把他的不能享有盛名大大的补偿了,倘若要他在收藏的古董与洛西尼的荣名之间挑一项的话,你爱信不信,他竟会挑上他心爱的珍品的。那收藏名贵版画的,博学的希那华说过,他拿一张拉斯达尔,荷培玛,霍尔朋,牟利罗,葛滦士,赛白斯蒂安·但尔·毕翁菩,乔尔乔纳,拉斐尔,丢勒,欣赏的时候,非要那张画是只花五十法郎买来的,才更觉得津津有味。邦斯也是这个主张,他绝不买一百法郎以上的东西;而要他肯花五十法郎,那东西非值三千不可;他认为世上值到三百法郎的神品久已绝迹。机会是极难得的,但他具备三大成功的条件,那就是:像鹿一般会跑的腿,逛马路的闲工夫,和犹太人那样的耐性。

    这套办法,在罗马,在巴黎,行了四十年,大有成绩。回国以后每年花上两千法郎的结果,邦斯谁也不让看见的,藏着各种各样的精品,目录的编号到了惊人的一千九百零七号。一八一一至一八一六年间,他在巴黎城中到处奔跑的时候,如今值一千二的东西,他花十法郎就弄到了。其中有的是画,在巴黎市场上每年流通的四万五千幅中挑出来的;有的是赛佛窑软坯的瓷器,从奥凡涅人手中买来的;这些人是囤货商的爪牙,把篷巴杜式的法国美术品用小车从各地载到巴黎来。总之,他搜集十七十八世纪的遗物,发掘一般有才气有性灵的法国艺术家,例如不出名的大师勒包脱勒,拉华莱-波尚之类;他们创造了路易十五式,路易十六式的风格,给现代艺术家整天待在博物院图版室中改头换面,自命为新创的式样做蓝本。邦斯还有好多藏品是跟人交换来的,这是收藏家无可形容的喜悦!买古董的快乐只能放在第二位;交换古董,在手里进进出出,才是第一乐事。邦斯是最早收鼻烟壶跟小型画像的人[10]。但他在玩古董的人中并不知名,因为他不上拍卖行,也不在有名的铺子里露脸,这样他也就不知道他的宝物的时值估价了。

    收藏家中的巨擘杜索末拉,曾经想接近这位音乐家,但杜氏没有能进入邦斯美术馆就故世了;而邦斯美术馆,是唯一能和有名的索华育的收藏媲美的[11]。他们俩颇有相像的地方:两人都是音乐家,都没有什么财产,用同样的方法收藏,爱好艺术,痛恨有名的富翁与商人们抬价。对一切手工艺,一切神妙的制作,索华育是邦斯的对头,敌手,竞争者。跟他一样,邦斯的心永远不知餍足,对美术品的爱好正如情人爱一个美丽的情妇;守斋街上的拍卖行内,作品在估价员的锤子声中卖来卖去,他觉得简直是罪大恶极,侮辱古董的行为。他的美术馆是给自己时时刻刻享受的。生来崇拜大作品的心灵,真有大情人那样奇妙的天赋;他们今天的快乐不会比昨日的减少一点,从来不会厌倦,而可喜的是杰作也永远不会老。所以那天他像父亲抱着孩子般拿着的东西,一定是偶然碰上的什么宝物,那种欢天喜地拿着就走的心情,你们鉴赏家自然能领会到!

    看了这段小传的第一道轮廓,大家一定会叫起来:“哦!别瞧他生得丑,倒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呢!”不错,一个人染上了一种嗜好,什么烦恼,什么无名的愁闷,都再也伤害不到他的心。你们之中凡是没法再喝到欢乐的美酒的人,不妨想法去搅上一个收藏的瘾,不管收什么(连招贴都有人在收集呢!);那时你即使没有整个儿的幸福,至少能得些零星的喜悦。所谓好癖,就是快感的升华。话虽如此,你们可不必艳羡邦斯;要是你们存下这种心,那就跟其他类似的情操一样,必然是由于误会的缘故了。

    这个人,感觉那么灵敏,一颗心老在欣赏人类美妙的制作,欣赏人与造化争奇的奋斗,他可是犯了七大罪恶中上帝惩罚最轻的一桩,换句话说,邦斯是好吃的[12]。既没有多少钱,再加上玩古董的瘾,饮食就不能不清苦,使他那张挑精拣肥的嘴巴受不了。先是单身汉天天在外边吃人家的,把饮食问题给解决了。帝政时代,仰慕名流的风气远过于现在,大概因为那时名流不多,又没有什么政治野心。一个人不用费多大气力,就能成为诗人,作家,或音乐家。邦斯当时被认为可能和尼古罗,巴哀,裴尔登[13]等等抗衡的,所以收到的请帖之多,甚至要在日记簿上登记下来,像律师登记案子一样。他以艺术家的身份出去周旋,拿自己作的歌谱送给饭局的主人们,在他们家弹弹钢琴,把他服务的法杜戏院的包厢票请客,替人家凑几个音乐会,有时还在亲戚家的临时舞会中拉提琴。

    04 好事有时候是白做的

    那时法兰西最健美的男儿,正在跟联盟国最健美的男儿一刀一枪的厮杀[14];因此,按照埃里安德的理论,邦斯的丑陋被称为别具一格[15]。他替什么美丽的太太办了一点事,人家会叫他一声“可爱的人”,但他的安慰也不过是这句空话而已。

    在这一段约莫有六年(一八一〇至一八一六)的时期内,邦斯搅上了好吃好喝的坏习惯,眼看请他吃饭的主人们那么豪爽,端出时鲜的菜,开出顶好的酒;点心,咖啡,饭后酒,无一不讲究。帝政时代就有这种好客的风气;正当多少的国王王后云集巴黎的时候,大家都模仿他们光华显赫的气派。当时的人喜欢学帝王的样,正如现在的人喜欢学国会的样,成立好多有会长,副会长,秘书等等的团体,例如苎麻研究会,葡萄改良会,蚕种研究会,农业会,工业会,形形色色,不一而足;有人还在寻访社会的烂疮,把良医国手组成团体呢!

    再说邦斯吧。受过这种训练的胃,必然影响到一个人的气节;对烹调的了解越深刻,志气也就越消沉。肉欲盘踞着你整个的心,在那里发号施令,意志和荣誉都给打得粉碎;它要你不惜牺牲使它满足。口腹之欲的专横,从来没有被描写过,因为每个人都得生存,所以连文学批评都把它放过了。但为了吃喝而断送掉的人,你真想象不到有多少。在巴黎,以倾家荡产而论,饮食等于在跟娼妓竞争;并且在另一方面看,一个人的吃是收入,嫖是支出。赶到邦斯因艺术家身份的低落,从无席不与的上宾降而为吃白食的清客的时候,他已经没法离开精美的筵席,跑进四十铜子一餐的饭店去尝斯巴达式的[16]牛奶蛋花羹。可怜他一想到要独立就得做那么大的牺牲,他就发抖,他觉得什么下贱的事都能做,只要能继续好吃好喝,按时按节尝到当今的珍馐美果,吃着精致的名菜大快朵颐!他仿佛觅食的鸟,含了满嘴的食物高飞远走,只要嘁嘁喳喳唱上一支歌就算道谢。并且那么好的酒饭都吃在人家头上,吃完了扯个鬼脸就跑:邦斯也觉得相当得意。跟所有的单身汉一样,他怕待在家里,喜欢老混在别人府上;凡是应酬场中的门面话,没有真情的假殷勤,他都习惯了,他也学会了把客套随口敷衍;至于看人,他只看个表面,从来不想去摸清底细。

    这个勉强过得去的阶段又拖了十年,可是怎样的十年呵!简直是风风雨雨的秋天。邦斯尽量巴结那些走熟了的家庭,以便保住饭桌上的地位。终于他走上了末路,替人当差,跑腿,几次三番的代替佣人和门房的职司。多少买卖都由这一个家庭派他到另一家庭中去探听消息,做个并无恶意的间谍;可是他跑了那么多回腿,当了那么些有失身份的差使,人家并不感激他。

    “邦斯是个单身汉,”人家说,“他无聊得很,能够替我们跑跑才高兴呢……要不然他怎么办?”

    不久他开始散布出老年人的那点儿凉意,像北风一般把人家的感情都吹凉了,尤其他是个又穷又丑的老人,那不是老上加老吗?这是人生到了冬季,鼻子通红,腮帮灰白,手脚麻木的冬季!

    一八三六至一八四三之间,邦斯难得有人请吃饭了。每个家庭都不想再找他,他要上门,就耐着性子耽待他,像忍受捐税一样。大家觉得没有欠他一点儿情,甚至也不把他真正出过力的事放在心上。老人在那里混了一世的几个家庭,都不是尊重艺术的,它们只崇拜成功,只重视一八三〇年以后得来的果实:财富或地位。既然邦斯在思想上举动上都不够气魄,没有那种教布尔乔亚敬畏的聪明或才气,结果他当然变得一文不值,只是还不至于完全被人唾弃罢了。但他跟一切懦弱的人一样,受了社会的白眼不敢说出来。慢慢的他学会了把情感压在胸中,把自己的心当作一个避难所。好多浅薄的人,管这个现象叫作自私自利。孤独的人与自私的人的确很相像,使一般说长道短之辈毁谤好人的话,显得凿凿有据,尤其在巴黎,没有人肯用心观察,一切都快得像潮水,昙花一现像内阁!

    所以,人家在背后责备邦斯自私,而邦斯也就给这个罪名压倒了,因为你一朝加了人家罪名,结果终会把他坐实的。诬蔑给一般懦弱的人多大的打击,可有人想到过?谁又会描写他们的痛苦?这个一天天恶化的局面,说明了可怜的音乐家脸上的悲苦;他的生活是以可耻的牺牲换来的。可是为了嗜好而做的丢人的事,反而加强你对嗜好的联系;越需要你卑躬屈膝的嗜好,你越觉得宝贵;你会把所有的牺牲看作消极的储蓄,仿佛有无穷的财富在内。譬如说,给有钱的混蛋极不客气的瞪上一眼之后,邦斯津津有味的呷着包多酒,嚼着焗鹌鹑,像出了一口怨气似的,心里想:“总算还划得来!”

    在伦理学家心目中,他这种生活是情有可原的。人必须在某方面有点满足才能活。一个毫无嗜好,完全合乎中庸之道的人,简直是妖魔,是没有翅膀的半吊子天使。基督旧教的神话里,天使没有别的,只有头脑。但在我们的浊世上,所谓完人便是那迂腐的葛兰狄逊[17],连街头的神女对他也不成其为女性的。而邦斯,除了漫游意大利的时期,大概靠气候帮忙而有过一两次平凡的艳遇以外,从来没看见女人对他笑过。好多人都遭到这一类的厄运。邦斯是天生的丑八怪,当初他父母是晚年得子,诞生既过了时令,他自有那些过了时令的瘢痕,例如死尸一般的皮色,很像在科学家保存怪胎的酒精瓶里培养出来的。这位艺术家,生成一颗温柔的心,有幻想,有感觉,却为了一副尊容不得不过那种生活,绝无希望得到女人的爱。可见他的独身并非由于自己喜欢,而是迫不得已。赶到饕餮来勾引他,他就奋不顾身的扑上去,像当年奋不顾身的崇拜艺术品和音乐一样;好吃的罪过,不是连有道行的僧侣都难免吗[18]?为他,珍馐美食与古董代替了女人;因为音乐是他的本行,而世界上哪有人喜欢他挣饭吃的本行的?职业有如婚姻,久而久之,大家只觉得它有弊无利。

    勃里拉-萨伐冷,在《食欲心理学》一书中有心替老饕张目,但对于人在饮食方面真正的快乐,似乎还说得不够。消化食物,需要不少精力,那是一场内部的战斗,对那些供养口腹的人,其快感竟不下于爱情。一个人只觉得生命力在那儿尽量发挥,头脑不再活动而让位给横膈膜那边的第二头脑,同时所有的机能都麻痹,使你入于完全陶醉的境界。便是巨蟒吧,它吞了一头公牛,就会瘫倒在那里听人宰割。一过四十岁,谁还敢吃饱了饭马上工作?……因此,所有的大人物对饮食都是有节制的。大病初愈的人,精美的食物给限制得很严,他们往往觉得吃到一只鸡翅膀就能迷迷糊糊的愣个大半天。安分老实的邦斯,一切乐趣都集中在胃的活动上,所以他老像病后的人,希望凡是珍馐美食所能给他的快感都能享受到,而至此为止他的确每天享受到。可是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人有断瘾的勇气。好多自杀的人临死都改变了主意,因为丢不下每天晚上去玩“接龙”的咖啡馆。

    05 一对榛子钳

    榛子钳形容往上抄起的下巴,或是有这种下巴的脸。

    一八三五年,邦斯的不获美人青睐,意外的得到补偿,他像俗语所说的有了一根老年的拐杖。这个一生下来就老的人,居然从友谊中获得人生的依傍;社会既不容许他结婚,他便跟一个男人结合——也是个老头儿,也是个音乐家。倘使拉·封丹不曾写下那篇奇妙的寓言,我这本小传大可题作两位朋友[19]。但亵渎名著的行为,不是一切真正的作家都应当避免的吗?咱们的寓言家既然把心中的秘密和梦境写成了一篇杰作,那题目就应该永远归他。因为这首诗简直是一所神圣的产业,一所庙堂,前面像榜额似的标着两位朋友几个大字,将来每一代的人,全世界的人,都得恭恭敬敬进去瞻礼一番,只要有印刷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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