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连科长篇小说全集Ⅱ-和平军旅 Ⅰ(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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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就这样在丛林中偎了一夜。挨至天亮,邻国军开始向一号主峰发动了失守后最大规模的反攻。那一天你我都不在一号战场,你我都还不在一个连。可我死后却看见了那一天的战斗,是一号峰有史以来最残酷、最激烈的一天。邻国军共向一号主峰发动了十九次进攻,每一次都是火炮开路,一阵狂轰滥炸,把阵地掘地三尺。仅就那一天主峰上落的炮弹来说,排萝卜样把炮弹一个一个靠起来,主峰上的地皮还差三分之一不够用。后来的统计是一号主峰上每平方米的土地,平均落下的炮弹是二十七颗。仅就那一天,每平方就平均落了十四颗,能值多少钱哩。我操他娘,十四发哩。有一个连队三分之二的人耳朵被炮弹震聋了,子弹穿耳过去,才知道耳朵疼,却听不到枪声,血从耳上滴滴答答落下来。操他奶奶腿子,战争燃烧了天空,天是红的,空气是浓重的弹药硫黄味。整个一号阵地上,浓密的林地不见了,腰粗的古树先被炸断,再被炮弹劈成长短柴片,后被高温烘干,最后燃烧起来,成为一片他奶奶的灰烬了。至末,就连灰烬也没了,邻国军炮弹一稀,我们的人就得立马从掩体出来匍匐在被炸平的战壕里,还没来得及同他们交锋,露在地面的弹片就把胸脯烫了一个个白燎泡。有的,胸肉烧熟烧烂了,流的不是血,是半黑半白的清水。就是那一天,阿芹从黎明第一次向我军主攻开始,到第十九次被我军击败为止,她同邻国军一道,九次冲上一号峰,救下十一名重伤,十五名轻伤,还背下三具尸体。以她在急救所最小的年龄,创造了邻国抗法、抗美史都未曾出现过的救护奇迹。可她没有想到,那一天她救下最后一个重伤,却会是她的表哥、她的对象金良。大约这也是老天安排,没有金良的死,哪有我和阿芹这对夫妻。她是在日将暮时把金良从战场上背下的。她没有把他交给山下面的伤员中转站,而是背着他下山后直奔中转站二里远的救护所。可是,来不及了。金良死在了她的肩上。眼下,我知道金良的死,直接导致了我的短命。说我短命有些便宜阿芹了,可我不想说是她杀了我。操,死了我还喜爱她。刚才说到我让阿芹背我去镇上医院了吧,这就和她背着金良直奔救护所接上了,一致了。那一天邻国军动用十几个营的兵力,对一号峰十九次的进攻,终于没能收复,就已命定我们可以大踏步地向界地打入纵深了。那是那场战争最关键、最挫邻国军锐气的一场战斗。说邻国军尸横遍野有些夸大,事实上我们也一样死伤惨重,但最终我们守住了主峰,他们不得不放弃进攻后撤。对金良来说,战事已近尾声,他本可以随军后撤了。可他们为了全部从山上撤下轻重伤员和尸体,便把两个连队暂时编入了救护营。这其中就有金良那个连。这时候阿芹和金良在一号峰上相遇了,阿芹正把一个重伤的士兵往肩上扛,因为精疲力竭,扛了几下没能把那伤员送上肩。金良叫了一声阿芹,慌不迭儿过去帮她时,从主峰上射来的一梭子弹打中金良了。他当场就倒在了一块岩石旁。这当儿阿芹尖叫几声是不消说的了,令人想不到的是,阿芹不是把肩上的伤员轻轻放下来,而是不顾一切地把那伤员丢掉了,就像丢掉一样捡错了的东西。那伤员头部重伤,本来不算太重,可阿芹这么一丢,他的头摔落在一支枪柄上,这么一摔一震,那伤员朝阿芹哀求地扬了一下手,也就死去了。战争,我操,也就这么一档儿事,奈何不得的。阿芹就急急背着金良下山了。这是极为动人的一幕,黄昏将至,天空是绚丽的火光,最后一缕日光在枪炮声中无声无息。本已力竭的阿芹,背上金良时,却忽然间有了气力,不仅一口气将他背下了山,而且绕过伤员中转站,直奔正西的救护所去了。她知道中转站那儿,伤员过多,一个个躺在地上,如排列好的麻袋,轻伤员还好,爬到医生面前,也就紧急包扎了,而重伤,半生半死的,也就索性由他昏去,由他死去。战争频繁,兵员极度吃紧,伤员经过三五个月的急治,仍是前线军中增补的渠道。可重伤,再也不能参战了的,那也就成了战争的包袱。阿芹亲眼看着许多重伤员因得不到急救而活活疼死,都被简易棺材装了,埋在九号峰下。一个棺材中装上三五人头,或者你的身子、他的胳膊,若不是亲眼所见,她也决然不敢相信。一号峰下是一片开阔的草地,炮弹在地上炸出了许多齐腰的深坑,被烧焦的杂草,半枯半黄地在坑边披着。而这片开阔地,正在一号主峰上我们的射程之内,这也就是战争双方共同所说的死亡地带了,不要说背着伤员穿越这片开阔草地,就是在晴朗天空飞起一只野鸟、草地中跑出一只野兔,也都一目了然得极为清楚。可从这儿径直到救护医院去,却近了许多路。阿芹就从这死亡地带上跑过去,从一号主峰上射来的子弹,在她的身后弹起许多尘灰,使她不得不在弹坑里停歇片刻,待那枪声稀了,再背着金良往另一个弹坑跳。金良是机枪射中的,胸、头和腿上都有弹洞。在山上顾不及许多事情,到了山下,阿芹在一个弹坑中对他进行了急扎。急扎懂吗?(我说懂。)包他的腿时,他从昏迷中醒来,脸色黄亮,望了一眼阿芹,说这下好了,我可以永远不打仗了。说完,他对她浅浅一笑,就把眼睛闭上了。这时阿芹也方看清,他的左膝被机枪子弹扫断了。如折断的一根树枝,只还有一层血皮牵连。血像断水的龙头样时喷时滴,她急急给他扎死断腿的上部,就匆匆跳出弹坑,沿着射程之外的一段小路往急救医院跑。

    枪声渐渐稀落了。落日的余光淡薄而虚弱,浅浅的如洒在草地上粉红的水。空气中有烧焦的臭味。枪停风起,那糊燎的气息,流水样迎风卷来。阿芹她就这么背着金良在草地上跑,不断有草藤子绊着金良耷拉的脚。从金良头上流出的血,黏稠稠虫子一样沿着阿芹的脖子爬,凉荫荫地流入她的前胸,被衣服模糊成一片血海。然而,就在她终于跑出那片死亡地带不远,她忽然感到金良在她身上越来越沉,且愈加生硬,仿佛背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段刚倒地的木头。她叫了一声金良哥,不见有丝毫反应,扭头回望一眼,她看到了她肩上搁着两只泛白的如球一样的眼珠。

    她把他搁下了。

    金良死了。

    他的左下肢原还有一层皮肉连着,这会儿不知丢落到了哪儿,剩下的半截,前面齐整整一个圆圆的血茬,如早上毛了边儿的日头。她望着那腿怔了一下,心便猛地缩到了一块。断腿少肢伤员,她不知见了多少,早已习以为常,除了对伤员可怜之外,她已经不为这些感到可怕了。然而,当金良这样的时候,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地并在一起,她忽然生出了许多可怖,止不住地浑身哆嗦起来,如同那断了的不是金良的腿,而是她自己的。她感到了双腿发软,忽然间连站的力气也没了。她无力地坐在他的身边,他的头枕着一堆焦土,眼睛白而混沌地望她。阿芹去抹他的眼时,她感到了他脸上凉如寒冰。她想起他刚才还说:这下好了,我永远也不要打仗了。

    她身上掠过一阵彻骨的寒意,默默坐了一会儿,缓过气儿后,她顺着来路踩着凉荫荫渐暗的天色,回走一段,在一片蒿草丛中捡到了他那丢失的断腿,血淋淋的被火烧熟的黑肉。她拿起那断腿时,看到断腿的筋还在活生生的一抽一动,可她想扔时,那筋肉却终于死了,一动不动了,留在手里的只有那断腿的几斤重量,就如几年前在河边洗衣时捡起被水冲走的棒槌,沉沉的,一股冷气沿着她的手指流遍了全身。她把那断腿放在他的下肢对好,然后立在他的脚前,静静呆了一会儿。背后的远处有部队走动的声音和伤员疼痛不止的哭唤,在夜色中凄楚且凌乱。她知道部队终于撤了,放弃了可守可攻的一号山峰。她就那么站了一会儿,又重新坐将下来,直至月亮升起,有人来集体埋葬当日从一号峰拖下来的尸体,她才借了人家的铁锨,在大坑远处的小树下,借着月色,挖了一个土坑,把金良搬进坑内,摆平放正,脱下自己的衣服,盖了他那在月光中苍白的脸,就一锨一锨地将他埋了。

    现在,他奶奶的腿子,我总算知道,之所以阿芹她能眼睁睁地望着我活生生地昏死过去而无动于衷,是因为她忽然明白,她像急救金良一样把这个人背在肩上,如像把金良送往野战医院要把这个人送往镇上卫生院的,终于不是金良,而是马光。她背我,送我,在山梁小路上不歇脚地猛跑,让她又回到了十年前的那幕情景。那时候,也是日暮时分,落日血红,同十年前的情景合为一体。她背我出门时,没有忘记转身把我家的双扇大门对关上,这说明她把我家当成了她的家,她是甘愿同我做夫妻的了。南界邻国那边对于她,已经无牵无挂了,父亲的死,就如断了风筝的最后一根线,再也没有什么能牵动她心了。村落里静极,秋天的气息在村街上起伏跳荡,有失学的孩娃和狗在村街上走来走去,看着阿芹背我出门,在村街上疯跑,便哇哇叫着跟着看。我现在死了,体重如一缕空气,活着是一百三十七斤,而阿芹只有九十六斤。我没有想到这九十六斤重的女子居然有那么大的力气,她背着我就如背着一袋不轻不重的粮食,稳稳的,疾疾的,脚步声在村街上沉重快捷,如铁匠铺里一下接一下落着的重锤,把街面上流动的中秋的清新,砸得起起伏伏。那时候我在她瘦弱的肩上,还真他娘的感到了她对我的爱,红艳艳如从熟秋季节刮过来的一阵风,有柿子的甜味,有玉米的香味,有野草纯烈的苦味,还有别的花草、果实、庄稼熟透后的甘洌,混合着从她松动的肩上传遍我全身。她的双手在背后紧紧捆住我的腿,显得柔韧而有力。还有她的头发,黑里透金,在阳光中如缕缕刚刚离火的炊烟,撩着我粗糙的下颌,入心入肺的舒畅。那一刻我想,人生还图啥呢?有地种,有钱花,又有阿芹这样一个女人做老婆,你说我还缺啥呢?难道皇帝三宫六院就比我的日月更有光辉了?我真是死心塌地爱我的阿芹了。到山梁上,我说,阿芹,往东拐,从小路往镇上走要近二里路。阿芹就背着我拐入小路了。失学的孩子和狗被阿芹远远地丢在了身后,如同她随手丢在远处的两枚黑纽扣。耙耧山在那季节里厚地高天,青苗掩不住土地的爽朗,远远近近的青绿之间,有一行行土地的黄亮,金子样在日光中闪闪灼灼。头顶明净的天空,是漫无边际的瓦蓝,庄稼地在山梁上一片一片,扯扯连连。通往镇上的小路,沿着田地的边沿时曲时伸,夹在齐腰的玉蜀黍秆儿中间,仿佛一道曲弯有致的鸡肠胡同。薄亮的细风,把玉米叶子吹得左右摆动,不时地从阿芹脸上抚过去,从我的肩上拉下来。她出汗了,白汗在肩头的衬衫上汪汪地水成一片。我说歇会儿吧,阿芹。阿芹说,医院还远吗?我说还有三五里,她便不再言语,把我朝她肩头松动一下,背着我继续穿行在田地间的小路上。我看到了她的发辫又粗又重,黑黑的,在我的面前起起落落,如紧随着我们飞行的一只燕子。就这样跑了几里山路,她仍是不肯歇脚,直到终于跑不动了,直到遇到一块浅草的荒地,我挣着从她身上下来,她方把我放在地上,抬头望望远蓝的天空,张嘴深吸了几口清气,软瘫瘫地倒在了我的身边。

    她说好些吗?

    我说能忍。

    她说还远吗?

    我说不远了。

    那时候,我还不知我得了啥他奶奶的病,肚子一阵一阵剧疼,疼起来如有人在撕拽我的血肠子。为了让阿芹多歇一会儿,我团在草地上,半坐半圈,犹如一个发抖的肉球。阿芹她就坐在我面前的一块谁家地边的界石上,喘了气,擦了汗,脸上被汗水浸红的面色渐渐转换过来,显得秀丽而又和善。可就这么坐着,她一言不发地望我,她本已平和下来的脸色,却又慢慢地惨白淡黄起来,好像肚疼的不是我,而是她。我说阿芹你咋了?她说她好好的。我说累了吧,她便不再理我,只怔怔地望我,如同初次见面我望她一样。时间就这样从我们中间鹰一样飞过去,有一阵,我的肚疼减轻,本想自己抓紧往医院赶一段路程,我说走吧阿芹,我能走了。可阿芹她不理我,只那么呆呆地坐着望我。那当儿,我不知阿芹想到了哪儿,我不知道她的心已不在那黄褐褐的土地上,不在了我身上,不在了我身边,那一刻她整个身心,没有一点一滴是属于我的了。可是我不知,我以为她是累垮了,我想让她再歇一会儿。然而时间就这样歇掉了,我的性命就在她痴痴木呆的目光中失去了。说真的,那会儿我缓过剧疼来,本可以走上二里路,可时间被阿芹白白打发了。我生前不知道那打发掉的时间就是我的命,知道了我会忍着肚疼爬往医院的,可我们就那样平静着坐了一会儿,直到我感觉到肚子里有一股股凉荫荫的东西在慢慢地朝外浸,仿佛肠子在水面漂浮着晃来晃去似的疼,我才说阿芹,你扶我往医院走吧,再迟我就要活活疼死了。

    她却说,马光你不该开枪打死了那孩子。

    我说,都过去十几年了,我肚疼越发厉害了。

    她说,有十几年吗,好像是昨儿的事。

    我说,真的,我疼得越发厉害了。

    她说,那就往医院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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