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佛利酒店
大木屋子中的一长溜柜台边儿上,并排靠着六个人。其中两个人在谈论云杉叶茶和酸橙汁对于治疗败血病的作用。他们谈得很无聊,别的人都不很搭理他们。柜台前面是骰子桌,但赌徒们已经走了。那边的纸牌桌前只坐着一个神色落魄的家伙,独自一人打着牌。
轮盘赌台上的轮子也早已停止转动了,管轮盘赌的人站在火炉边儿上,和一个女人搭着话。炉火旺盛。照得那女人的五官清秀,那是个大眼睛、俏面孔、身材婀娜的年轻女人。人们都叫她圣母玛丽亚,从朱诺到育空堡,所有的人都这么称呼她。
三个人在另外一边打扑克,他们下的注很小,明显没什么兴趣,因而也没人围观。
舞池里只有三对儿,随着一把小提琴和一架钢琴,寂寞地跳着华尔兹。
漫长的冬天,所有的人都无事可做,北极的夜显得乏味而压抑。
到这里打发冬夜的人可真不少,矿工们都从鹿皮湾及以西的矿上赶到这儿来了。夏季的劳作使他们收获颇丰,口袋里满是金沙和金块。
那时候克郎代克还没有被发觉,育空堡的矿工们也还不知道向深处开掘。人们无法消磨时间,只好有到酒店里来。
然而,德佛利酒店很是冷清,甚至称得上很冷落。站在炉边的圣母,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对居利·贝茨说:
“没什么事儿,我要去睡觉了!”“唉,到底怎么回事,人都死光了吗?”贝茨懒得理睬,只是板着脸抽烟。这时候,丹·马克唐向他们走了过来。他是育空河上游最早的酒店老板和赌徒,是德佛利酒店的主人。“死了人了吗?”圣母问。
“是吧。”他答道。“那一定是死光了。”圣母肯定地说,然后又打了个哈欠。
马克唐干笑了笑,点了点头,刚想说话,突然前门大开,灯光中走进一个人来。
他带进一片雾气,经屋里的热气一蒸。马上飘散在空气中,到他膝盖以上,又落到了地板上,而后越变越薄,最终消失在炉火旁。他从墙上拿下一把刷子,掸去鹿皮鞋和德国高统靴上的雪。要不是那个高大的法属加拿大人从柜台边站起来去和他握手,不经意间和他比了一下身高的话,那他也应该是个大高个儿了。
“哈,毒日头!”“太棒了,你来得正是时候!”法属加拿大人招呼着刚进来的人。
“噢,路易,你们什么时候来的?”被称为“毒日头”的人回应着,又说:“来,喝一杯,把波恩湾的事儿跟我聊几句。”
“怎么啦,又迟疑啦?该死!”“你的合伙人呢?我正要找他!”又有一个大高个儿离开柜台,来和他握手。他叫奥拉夫·汉特森,跟法兰居·路易是合伙人,在波恩湾,他们身材最壮实。尽管他们只比刚进来的这位高半个头,但如此一来,也使对方显得很矮小了。
“奥拉夫,你知道吗?你可是我嘴里的肉!”刚进来的这位叫作“毒日头”的人这样说。
“明天是我生日,我要干掉你们!知道吗?”“还有你,路易。”“懂吗?在我生日这一天,我要把你们都干掉!”“好啦,过来喝酒吧,我把事情的原尾说给你们听。”
他的这一番话,似乎使这里气氛更浓了些。“这是毒日头。”圣母边说边向他走了几步,她一眼就认出他来了。居利·贝茨的表情有所缓和了,马克唐也活动活动手臂,向他们走去。毒日头像一束光、如一团火,照亮了这间大屋子。
人们顿时热闹了起来,有说有笑,声音也放大了许多。“这是毒日头。”小提琴手对钢琴手这样说完以后,华尔兹的拍子也快了许多,舞者立即旋转了起来,比刚才有情趣多了。大家都知道,只要毒日头来了,这里就不会冷场。
毒日头靠在柜台边上,转过身来,看见了火炉边儿上殷勤地望着他的女人:
“嗨,圣母,老姐姐!”他又向旁边一转头:
“嗨,还有你,居利。你们都怎么啦?棺材只要三盎司金沙,发什么愁啊!”
“来来,过来喝一杯!”“你们这些酒鬼,说,要什么酒!”“来来,都过来,今儿晚上我作东!”“明天我就三十啦,就成老头儿啦!明天就青春不在了!”
“怎么样?来吧,都来喝一杯!”
说到这儿,他看见玩纸牌的人正把椅子从赌台边拉开,便叫道:
“达维斯,别走!”“我要和你赌一下,看看是你们喝我的,还是我们喝你的。”
他一边说,一边从外衣口袋里拽出一袋子沉甸甸的金沙来,赌6在“大牌”注上。
“五十块钱。”他说。发牌。大牌赢了。掌称的人在秤金子的天平上称了五十块钱的金沙,倒进毒日头的口袋里。这时候,华尔兹舞已经结束了,小提琴手和钢琴手跟着三对舞伴儿向这边走来。“来来,大家都过来,尽管喝酒,我作东,难遇今天的夜晚!你们这些笨蛋,今天晚上我作东,没听见么……”
居利·贝茨接着毒日头的话说:“今夜是肮脏的讨厌的一夜。”“没错儿,我的孩子。”毒日头接着说,“肮脏的一夜,但却是由我作东的一夜。过来吧,笨蛋们、恶棍们!今儿晚上我作东!我是肮脏的老雄狼,听我叫!”
他马上就学了一声狼叫,是那种寂寞的灰狼的叫声。圣母把纤纤手指塞住耳朵,颤抖了一下。一分钟以后,她已经在他的怀抱里畅漾旋转于舞池中了。加上另外三对儿,四对儿男女跳起了热情的弗吉尼亚舞。
这些穿鹿皮鞋的男女,自然围着毒日头转,听着他的挖苦和嘲讽甚至无礼的叫骂,人们从失望和冷清的深渊里抬起头来。
这一点,连从酒店外面走过的路人都能感受到。酒店里的人会向后面点点头,说:
“毒日头在找乐子呢!”外面的人立即就涌了进来,酒店里更热闹了。赌徒们顿时大增其勇,笑骂声、筹码声、轮盘赌球的旋转声,一片嘈杂。人们几乎谁也想不起毒日头的本名爱兰·阿纳许了。
这个外号,是这里早期的开发者们给他起的,因为他总是说日头太毒了,而将伙伴们从被窝里拽出来。
在这遥远的北极地带,人们都是拓荒者,而他是最早的拓荒者之一。
1883年春天,也就是十二年前,他十八岁,和五个朋友一起翻过了契尔科山。秋天时,和他一起翻山回去的只剩一个了,另外四个都死在了荒野里。
十二年了,爱兰·阿纳许一直在北极圈里找金子。他是和这儿一起成长的人,任何人也不如他那么坚强地、很有耐心地找金子。在毒日头的脑子里,别的地方是不存在的,文明都成了以前的泡影。对他来说,如四十里堡和这儿的帐篷群之类的地方就算大都市了。
他和这里一同成长,为这里的开发奉献了力量,他是此地的历史和地理的创造者之一,后来的人们就是根据他走过的路线来在地图上作记号的。
一般说来,英雄不崇拜英雄,可在这块儿英雄辈出的地方,人们却一众把这个年轻人奉为前辈、奉为英雄!奉他为英雄是有原因的:他来得最早、事业干得最成功、比任何一个敢自恃强悍的人都更强悍!他是个有胆有谋、正直英勇的白种人。在人们把生命当作可以随便玩弄、随便扔开的时候,赌博自然就成了最好的消遣和休息。在这儿,人们冒着生命危险去挖寻黄金,侥幸没丢了命而找到黄金的人,又用黄金来赌博。作为一个男子汉,爱兰·阿纳许自然也不例外,他有一种将生命作赌注的本能!他出生在依阿华州的一个农民家庭,后来移居东俄勒冈州,爱兰的童年岁月就是在那儿的矿区里度过的。这样的环境培养了他的意识:拼搏以赢得更大的赌注,别无他途。胆量和耐力是制胜的法宝,但成功与否还要听天由命,那种老老实实工作以换取固定而微薄的收入的生活方式,他是不放在眼里的。
在他的观念中,既然身为人,就要干一番成就来,为了一个远大目标心甘情愿冒一切大危险,如果最后没有成功,不管你曾为之付出多大的努力,也是个失败者。
所以,在育空堡这十二年,阿纳许是个失败者。虽然去年夏天他在鹿皮湾挣了两万块钱,可地底下还藏着两万块呀!
按他自己意思,那只不过是收回了先前所下的赌注而已。他用性命赌了十二年,四万块钱只不过是一笔小小的收入,也就是在德佛利酒店喝点儿酒、跳跳舞、赌几盘罢了。当然,还得留一点,作为明年找矿的预备资金。
舞毕,爱兰·阿纳许把人们又召到了一块喝酒。酒是一块钱一杯,一盎司金沙值十六块钱,接受他邀请的一共是三十个人。每一圈舞下来都是觥酬交错,爱兰作东,任何人都不用掏一分钱。爱兰·阿纳许不是个酒鬼,威士忌灌不醉他,他太强壮了,他的身体和精神永远不会被酒精奴役。
他常常是一连几个月喝不上比咖啡更有劲儿的饮料,还有一次,一年之中都没喝上过咖啡。
他喜欢结交朋友,而在育空,能见到朋友、能结交朋友的地方就是酒店,所以他就成了酒店的常客。
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人们就是这么生活的。所以在他脑子里根深蒂固地认为,一个人要参加社交活动,那最合适的地方就是酒店了,至于其他方式,他不知道。他的穿着打扮和德佛利酒店的一般人差不多:鞋是鹿皮的,缀着些印第安式的珠子,毛毯做的上衣,工装裤,腰上挂着衬着羊毛的长皮手套。
按照育空这一带的习俗,他的脖子上系着一根儿长长的皮带,头上戴的是翘着护耳的皮帽子。
爱兰·阿纳许脸很瘦长,颧骨下面稍微凹进去一些,就像是印第安人的模样。再加上让太阳晒得变了色的皮肤和一双聪明闪亮的眼睛,就更像印第安人了。
他的脸刮得很光,没有皱纹,略带孩子气。可他给人的感觉是不止三十岁!
这种感觉源于他人生的苦难和磨练,这些东西是别人不能轻意获得的。
以往紧张而坚韧的生活状态,都留在了眼睛中,留在了他的声音里,时刻向外表达着。
爱兰·阿纳许给人的印象是和善的,因为他的薄薄的盖住雪白牙齿的嘴唇,是微微向上翘的,还有他眼角的那些小皱纹,都给人满含笑意的感觉。
这和善与笑意背后,隐藏的是他本性中的野蛮、无情和残暴。
他的鼻子的大小和他的面孔很成比例,鼻子上没肉,鼻孔很大。
额很高,弥补了狭窄的缺陷,看起来很匀称。
他的头发又黑又直,有一种健康的光泽,也很像印第安人。“毒日头可真是挥霍无度啊!”
在跳舞的人们的欢呼声中,丹·马克唐这样说:“他就是这个败家子,是吧,路易?”
奥拉夫·汉特森说:“没错儿,那孩子浑身都是金子!”
法兰居·路易回答:“哼,无所不能的上帝在洗金的最后一天,会洗一下毒日头的魂魄的!万能的上帝要把他和金沙一块儿铲进洗金槽里去的。”
马克唐又说:“没错儿。”奥拉夫·汉特森点着头。“啊,也许不久,我们就要为此喝上一杯了!”法兰居·路易的话寓意颇深。
二、四条老K
凌晨两点。人们跳累了,都想吃点东西了。杰克·肯斯提议打一会儿扑克。
杰克长得十分壮实,他和比脱尔曾经计划到北极圈儿,在科犹库克河上游建一个邮驿,可是没成功。
后来,杰克退回到四十里堡和六十里堡一带来,不想去冒险了。从美国本土搞回来了一台锯木机和一条汽艇。
印第安人已经用狗拉着雪橇把锯木机送过了契尔科山,初夏时,冰雪融化以后就可以送到育空来了。等到了夏末,白令海和育空河口的浮冰褪去以后,汽船就可以在圣道格尔装上锯木机和其他的供应品开来了。
他打扑克的建议很快就得到了人们的赞同,因为法兰居·路易、丹·马克唐和霍尔·肯贝尔(他原来在鹿皮湾挣过一次大钱!)没有舞伴,就不能跳舞。
他们正寻找第五个人时,毒日头从后面的屋子里走了出来,圣母挽着他,后面跟着大群舞伴。
他马上立即答应了他们的招呼,向这边走来。“来吧,看看你的运气。”肯贝尔说。“毋庸置疑,今天晚上我一定会发财的!”毒日头激动地说。他感到圣母掐了一下他的胳膊,她示意他去跳舞。所以他立刻又说:“我的运气很好,但我要去跳舞,我不想把你们赢光。”
大家并不强迫他,因为他拒绝得很坚定,况且圣母一直拽着他的胳膊不放手。
毒日头被圣母拽着,心里有点不高兴。并不是他不想跳舞,也不是想得罪她,而是感到了些许的受女人操纵的意味,这激起了他男子汉本质的反抗。
女人们大部分都喜欢他,他可并不怎么看重她们。她们是他的消遣、他的玩物和装饰,他深刻明白一个人要摆脱赌博、摆脱酒比摆脱女人要容易。
他主观性很强,自己的思想控制自己的行动,没有虚伪、没有掩饰。如果让他给别人做奴隶,那他也许会杀人或者采取别的更极端的方式来进行报复。
他不会为爱而失去理智,陷在爱情漩涡里的人很让他看不起,他更偏向男人之间的友谊。
男人之间的友谊,是公平的商业关系,他们不用谁追求谁,而是在羊肠小道上、激流中、高山间,为了取得金银财宝而迎难而上。友谊之中没有谁奴役谁的问题,虽然他一向是付出比得到的多。他将辛苦挣来的所有毫不吝惜地浪费掉。
在风势汹涌的山口、在蚊虫丛生的沼泽地,他扛担着比朋友们多一倍重的东西也无怨无悔,他没有不公平的感觉。
所有人都尽自己的力,有的人比其他人力气大,那他就多卖力,这就是公平交易的原则,就是好生意。
而女人则恰恰相反。女人给予不多,要得却很多。女人会用情丝将一个随便看了她们两眼的人束缚起来。以圣母为例,他进来时她刚巧打了一个照面,他一请她跳舞,她就立刻精神起来。跳一次舞也就罢了,就因为又跳了好几次……所以他们要打扑克,她就要拽他的胳膊。这是极其恐怖的情丝的捆绑,是她第一次向他施加压力,如果他服从她的话。
圣母是个高挑匀称、俏丽的女人,一个跳舞天才。她是女人,有女人的梦想,要用女人的媚惑力把阿纳许的手脚都捆住,打上她的印迹。
阿纳许热衷打扑克,和喜欢跳舞等同。他向后拽了拽自己的胳膊,说:“我很想和你们赌上一场。”胳膊上又是一拽,是圣母的情丝。他心中一下子涌起一股可怕的波浪,像一只惊愕的老虎突然发现了埋伏!按理说,他会扑上去将她撕个粉碎。可那种把人变成一种社会动物的世代相传的教育发挥了作用,于是,他只是看了一眼圣母拉他的手,苦笑道:
“稍后咱们再跳舞。”“你们先去找点吃的吧,再等一会儿,老姐姐。”他把胳膊拔了出来,故作轻松地推了她肩膀一下,朝那几个男人说:“撤掉限额,我要赢光你们!”“以最高数为顶点。”杰克·肯斯说。“不要最高限额。”几个人互相看了一下,肯斯最后决定:“取消最高限额。”
爱兰·阿纳许迫不及待地坐了下去,掏出了金袋子。圣母噘着嘴呆了一会儿,跟别的舞伴走了。
“我给你拿一些吃的,毒日头。”她没走几步,回过头来这样说。毒日头以示同意。他战胜了她的情网,还没怎么伤她的自尊。
“玩记分的吧,筹码那东西,堆一桌子,让人搞不清楚!”
“你们认为呢?”他建议道。“行啊,每个筹五百块,属于我。”霍尔·肯贝尔说。“我同样五百。”阿纳许说。其他几个人也都说了各自记分筹的数目。法兰居·路易是比较稳重的,他的每一个是一百块钱。在那个时候,阿拉斯加还没有坏人,也没有敲诈的赌徒。因此赌博进行得十分公道,大家彼此信任,每个人都是一言九鼎,决不食言的。
记分筹是一种长方形的篇平筹码,其制做成本也许只值一分钱。但是当一个人下注一个记分筹,说是五百块钱时,大家就当做那就是五百块钱。如果有人赢了,那么筹码的主人便会在天平上称出等同于五百块钱的金沙来赎的。
记分筹的颜色各异,归谁所有是分的很清楚的。那时候,没有人地想到赌钱是可以用现金的,人们被允许拿各种各样的东西来赌,无论那东西现在在哪儿,也不管那东西是什么性质。
阿纳许洗完牌,轮到他做庄。这一定是个好兆头,他马上命令酒店里跑堂的服务员给人们上酒。他从把第一张牌发给左边的丹·马克唐开始,嘴里一直在说:“当心!哑巴、爱斯基摩狗、蠢货,你给我加把劲儿!”
“集中注意力!把身上压在鞍子上,绷紧胸带!”“嗨,嗨!我们要启程啦!去海伦布拉克法!”
“我要让你们明白,在到达那位太太的地方之前,我们会碰到危险的陡坡,另外……”
“悬崖峭壁,别摔个粉身碎骨!”牌发完了,也就无语,在周围的一片嘈杂声中,这儿好像是一片极乐世界。在爱兰·阿纳许的号召下,德佛利酒店里的人越来越多,人们进来就不想走。正当毒日头寻欢作乐时,大家都不愿丢掉这次跟着凑热闹的好机会。舞池里的人无处立足。因为女人有限,有的男人就在胳膊上系上块手绢儿假装女人,和另外的男人跳舞。每个赌台周围都围着很多人,谈话声、筹码相互撞击的声音、轮盘赌尖锐的旋转声、舞曲声和哄笑闹骂,等等,育空所特有的夜晚的一切声音都有了。
赌桌上起伏不大,还没出现好牌。法兰居·路易的一副大顺子,为他赢了五千块钱。
另外八百块钱是他摊牌时以一比三赢来的。期间,阿纳许曾有一次十分冷静地赚了肯斯两千块钱。
肯斯一摊牌,是四缺一的同花,阿纳许大概是靠的仅仅一对儿十,居然叫对方摊牌。最后,在凌晨三点,有了好牌!这可是赌上好多也不一定有的良机,消息一下子传遍了德佛利。
周围有好几层人,人们没有发出一点声响。没有人跳舞了,别的赌桌也都不赌了,酒店里所有的人,紧紧地围住了扑克桌。
在补进的抽牌之前,注已经下得吓人,越下越大。肯斯做庄,法兰居·路易拿了一个记分筹——这是他的一百块。
肯贝尔要看牌,但是爱兰·阿纳许在他后面加了五百块。
马克唐看看自己手里的牌,下了一千块钱的赌注。肯斯举棋不定,犹豫了相当长时间,最后说要看牌。这促使法兰居·路易又加上九百块才能打下去,他考虑良久才下了注。肯贝尔也要再加九百,才能继续打。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要看九百,另加筹码一千块。“可以啊,胆量真大!”阿纳许说着,摊牌一千五百块,令加码一千块。“这一回就可以决定能不能到海伦布拉克法了,小心不要把缰绳绷断!”“我一定得到她那儿!”
马克唐拿出两千块钱记分筹,额外加码一千块。大家面无表情地正坐着,尽量显得自然一些:霍尔·肯贝尔一副平时小心的模样。法兰居·路易毫不隐藏,对牌局寸目不离地关注着。马克唐要保持他的大方,弄得嗓音都有点夸张了。肯斯不显山露水,而爱兰·阿纳许则像平常一样搞笑。
桌上已下了一万一千块钱的赌注,记分堆起很高。“我的筹码用完了,欠着行吗?”肯斯无精打采地说。“那就来吧。”马克唐绅士地说。“但是我还没确定是不是要继续打下去。我已经下了一千块钱了,现在跟进多少?”“要下就是三千块,没有人会阻拦着你的!”“跟进!加码!”“我手里有一副好牌,比你的还要好!该是我赢的时候了,我下三千块!”肯斯在一张纸条上写了三千块,签了名,放到桌子中间。
人们的目光又聚集到了法兰居·路易的身上。他很不镇定地摸了牌,揣摩了好一会儿:“唉,好运不属于我!”然后,他把牌扔了。
一百多双眼睛马上又聚集到肯贝尔。“我不让你难堪了,杰克。”他下了两千块以后,没有再继续跟牌。人们的目光又看着阿纳许。“这儿可不是什么慈善机构!”“我跟你下相等的注,杰克!另外,我再加一千块!”“可以了,看好牌,快点行动吧!”“行动?行动就是让我赢光你们!”“我再跟一千块!”“如何,杰克?你还继续吗?”马克唐问道。肯斯摸着牌,摸了好长时间:
“跟一定要跟,不过有一点我要让你们各位清楚:我有一艘名叫‘贝拉’的汽艇,抵的上两万块吧。六十里堡的木架子上还有我五千块。我还有一台锯木机,现在已经到林德曼了!”
“你们看,我有资格接着赌下去吧?”“不用担心,进牌吧!”毒日头停了一下,又说:
“既然你说这个,我也有话要说。马克唐那里有我两万块。而且,鹿皮湾的地下也有两万块,这你清楚,肯贝尔!”
“是这样的,毒日头。”“现在怎么样?”肯斯问。“两千块,我要看你的底牌。”“你们进牌,我就会随着往下加赌注!”毒日头咄咄逼人。
“事情就是这样。我感到好运气已经降临到我身上了。”
肯斯一边说边往钱堆儿里又加上了两千块钱的纸条。
“我运气不好,可手里的牌还不错,但是不加码!”肯贝尔放纸条时说道。
“我加码!”“随一千块,额外跟码一千块!”毒日头写着纸条说。
圣母站在毒日头后面,做了所有男人的朋友都不敢做的事:她穿过毒日头的肩膀,伸过手去,拿着他的牌看了看,同时不忘让牌面紧贴着他的胸膛,避免让别人看见。
圣母看见三个Q 和两个八。几个赌徒都看着她的脸,可她脸上没有任何表示。
从始至终她的表情都是一个样。
她把牌重新放在了桌上,鼻孔也没动一下,眼睛也没动一下。
盯着她的几个赌徒撤回了目光,因为她脸上没有有价值的东西。
马克唐一笑:“我继续加注,毒日头!”“我跟两千块。如何,杰克?”“噢,真顺利啊,马克。”
“你给我出了道难题,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我叫三千!毒日头一定跟进。”“他肯定会要,他明白什么是最后关头!照以前做。我跟进两千块,紧接着要抽补进的牌。”毒日头在肯贝尔认输以后这样说。没有人动,也没有人说话。除了几个赌徒喃喃自语以外,就没有人说话了。大家开始抽补进的牌。赌注最后已经达到了三万四千块钱,可赌博的气势也许还没有到终点呢。
毒日头剩下三个Q,放弃了一对八,要调两张牌。这让圣母惊叹不已,她甚至没有勇气再看毒日头新拿的牌了,她清楚自己的自控力有多大。毒日头也没看。两张新牌就静静地躺着,放在桌上。“还要吗?”肯斯问马克唐。
“不要了。”他说。“如果想调牌是还能调。”肯斯提醒他。“不,不需要。”马克唐意志坚定。肯斯也调了两张牌,扣着。阿纳许也没看牌。
“我可是一直不和好牌对抗!你们的牌风变了,马克!”毒日头望着酒店老板,慢慢地说。
马克唐又认真地把牌看了一遍,确信牌的确很好,就在纸条儿上写了款项,扔到赌注堆儿里,说:
“五千。”人们的焦点又盯在了肯斯调进的两张牌上。肯斯镇定地说:“我跟进,马克。”“多少加上一点儿,让毒日头不要放弃,一千块。”毒日头看了看刚才调进的两张牌:“我加六千,再加上五千的码儿!”“怎么样,杰克,放弃吧?”毒日头的嗓音多少有些嘶哑,说完之后嘴角不由自主地抽动了一下。肯斯写纸条的手开始颤动了,脸色煞白。但是他的声音没有变。“我随五千。”
这下毒日头变成众人目光的中心。煤油灯照在他脑门上的汗珠,反射着醒目的光芒。
他古铜色的两颊,因为血色上涌而变成黑色。火炬般的目光,张大的鼻孔,呼吸声中可以让人感到他肺叶的强硕。“我叫一万。”
“马克,我不畏惧任何人。这是杰克的好运。”“那么我继续攻五千。”“调牌前我的牌就不错,现在必然也错不了。”马克唐说。“确实如此,调了牌,运气会更佳,听到没有,我的责任心在说:‘杰克,继续跟进!’”“好吧,我就额外再加五千。”毒日头仰头望着天花板上的煤油灯,说:“调牌前叫了九千,我继续跟。”
“又加码一万一,也就是三万……我只剩一万了,我就叫一万吧!”
毒日头看了一眼肯斯。“你的狗值五千块,你还可以跟。”肯斯说。“不行。”“金沙、土地都可以,狗不行!一只都不行!”马克唐计算了很久。大家没有人出声,也没人动一动。人们的肌肉都僵硬了。
大火炉声响很大,远处飘来犬吠声,衬托得这里的沉寂十分神圣。如此大的赌博不常见,这可是这地方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酒店老板说道:“如果谁赢了,我只好拿德佛利作押注了。”其他的人表示同意。
“我也加注。”马克唐又跟进五千块钱的纸条。
所有人都稳坐不动,牌都扣在桌上,连周围人蹑手蹑脚地走动都听不到。
终于亮牌了。
毒日头四个Q,一个爱司。马克唐四个J,一个爱司。肯斯四个K,一个三!肯斯颤抖着把赌注都拢了过去。
毒日头伸出手,从自己的牌里拿起那个爱司,扔到马克唐的爱司附近:
“是它让我不断加注,马克。我明白,只有K 可以赢我,结果还是我输了。”
“你什么牌?”毒日头转过头来问肯贝尔。
“四个同花顺,每一边都可以进牌——的确称的上一副好牌。”
“啊,顺子、同花顺、同花,都是好牌!”“我也这么想,可它让我输掉六千块!”肯贝尔痛苦地说。
毒日头一笑:“我就是期盼你们都调牌的,那我就得不到第四个Q 了!”
“好啦,我一定得去执行别莱·罗林的邮件合同了。推来雪橇,去达亚。”
“喂,杰克,你赢了多少?”肯斯兴奋地数不清赌注了。毒日头利落地将筹码和欠条分开,马上报出了数字:“十二万七千!”“就这样吧!你可以卖掉你的东西,回家吧!”赢家笑着,激动之情难于言表。“我想要些酒。但是,这酒店已经不归我管了!”马克唐说。肯斯用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咽了口唾沫说:“你的,依旧是你的!”“你的这些条子以后什么时候还都行。但是,喝酒要由我来结款!”“好啊,大家点酒,由赢家出钱!”毒日头大声喊道。他站起来,拉拉圣母的手:“走,跳舞去,时间还早!”
“夜晚过去我就要到海伦布拉克法去送邮件了。”
“噢,罗林,我同意了这个合同,上午九点启程,去海边!”
“啊,来吧,小提琴手怎么不见了?”
三、狂欢之夜
毒日头寻欢作乐的这个晚上,大家十分高兴。因为他是大家的焦点,玩得潇洒,玩得粗野,但非常有秩序。
不会打架,不会有恶人寻衅,因为毒日头不同意。曾经也有过极为相同的事,但是大家立即就领略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生气,什么是真正地打得落花流水。
欢乐就是欢乐,破坏了这一点,你赶紧回家去。跳舞间歇时,毒日头给了肯斯的两万块钱金沙,把鹿皮湾的土地权也转让给了他。他还同意了别莱·罗林的邮件合同,做好了启程的准备。
他吩咐他人去找他的赶狗人卡马,一个但纳诺的印第安人,他跟着打败了他们部落的白人服役,远离了家乡,远离了自己的部落。
不一会儿,卡马就来了。他人高马大,五大三粗依然保持着蛮人的特性。他倾听着毒日头的话,一点儿也没有受周围乱糟糟的环境的影响。
卡马仔细计算,心里思忖着毒日头的话:
“噢,去罗林,取邮件,赶上雪橇。”“去锡尔克填饱肚子,锡尔克,我说,你天真地认为锡尔克有狗食吗?”“有,卡马。”
“说定了,九点钟,赶着雪橇到这里。”“带着雪鞋。不用拿帐篷?小帐篷也不带?”“是的。”
毒日头回答得十分肯定。“可是非常冷啊!”
“我们不能带很多东西,因为要带非常多信回来!”“很冷,是的,路还不近!”“你是个身体素质好的人。”“你放心吧,不管冷不冷,我九点钟一定会来。”他扭转身体,向外走去。那神情,好似狮身人面的大怪物,不听别人的呼唤,更不会主动理会别人,连向两旁看也不看一眼。圣母拉着毒日头到了另一个房间:“喂,毒日头,你没钱啦……”“的确如此,欠了很多钱。”“我有八千块,存在马克的保险箱里……”“不,没关系。我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在我的一生中,约大部分时间是身无分文的!”“打起精神,跳舞去吧。”
毒日头用这些话打断了她,他在她刚刚抽出情丝的瞬间,便如野马般逃了出来。
“不要扯开话题,我的钱反正也没多大用处,可以借给你,可以当你的翻身的资金嘛!”
“我没向任何人借过启动资金!”“我从来都是自己干的,赚了也属于我自己。”“谢谢你了,老姐姐,十分对不起,我可以靠投递邮件来挣出启动资金的。”“你这个毒日头。”她低声抗议。他又重新充满激情了,把她拖进了舞池。华尔兹越跳越起劲,圣母开始想这个把她抱在怀里、又不接受她的好意的人的冷漠。早上六点了,毒日头胃里的威士忌开始起作用了。他面不改色地站在柜台边儿上,和一个人掰着手腕,几下就把对方打败了。这种游戏,是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右肘同时支在柜台上,彼此握紧,看谁扳倒谁。许多人都来和毒日头较量,哪一个也不是他的对手,像奥拉夫·汉特森和法兰居·路易这样的壮汉都成了他手下败将。
他们都认为毒日头有一种用力的方法,相继提出用其它的方式再比。
“可以,先称一下我的袋子,我就用这一袋金沙来做赌注了!”“你们能从地面上拎起几袋面粉,我都再往上加两袋,把所有的都拎起来!”“可以,我和你赌!”法兰居·路易好像是在欢呼了。
“稍等,咱们俩和他赌,路易,无论结果如何都有我一半。”奥拉夫说。
毒日头那袋儿金沙可以换四百块。马克唐吩咐人从地窖里搬上几袋五十磅重的面粉。有人先试了试:双脚分别踏在一把椅子上,中间用绳子拎起绑好的面袋。普通人都能拎起四五百磅,还有人能拎起六百磅来。两个壮汉捆好了七百磅,法兰居·路易又捆好一袋儿,七百五十磅。他硬是东倒西歪地拎了起来。奥拉夫也拎了一下。
可没有人能拎起八百磅的。无论如何拼命地使劲儿,汗珠啪嗒直流、骨头节啪啪直响,也只能是摇一摇、动一动,都不能让它远离地面。
“就这样,毒日头,这回你赢大了,铁打的人才可以!”
“这里有一百磅啊,朋友,不是十磅!”法兰居·路易伸着腰,从椅子上跳了下来。
旁边的人又往上加了两袋,绑好。“如果不行就加一袋吧!”肯斯说。“你在开玩笑吗!赌的是两袋,必须要有两袋!”有人大声喊道。“他们肯定没有拎起最终加上去的总重,他们也就是拎起了七百五十磅。”肯斯争辩着。
“别吵了。如果拎不起加上三袋的重量,要是加两袋也拎不动。”
毒日头的话使双方都哑口无言。他跳到椅子上,站稳,试了试绳子,收紧搜索着用力的适当位置。法兰居·路易将信将疑地喊道:“毒日头,开始吧!”
毒日头的肌肉再一次收紧,这一回可是真使劲儿了。他一叫劲儿,闭住气,从头到脚的力量都被使了出来,丝毫不抖、也不费劲儿地把九百磅重的面袋抬离了地面!
面袋左右摇晃,像钟摆一样。奥拉夫叹了一口气。
圣母觉得自己的肌肉似乎都疼了,她长舒了一口气,赶紧伸展一下自己的手臂。
法兰居·路易低声表达着他的敬意:
“真是佩服你!毒日头先生。”“你是个伟人,我大概只配叫做一个幼稚的大人!”毒日头松开面袋,跳下椅子,走向柜台。“帮我称一下重量!”两个败了的人给了他四百块钱的金沙。
“可以了,各位,喝酒吧!赢钱的人请客!”毒日头呼唤着大家。
十分钟以后,毒日头激动地叫起来:“啊,这一晚你做东!”“我是一头孤独的狼,三十个春秋!今天是我生日,一年只有这么一天,我可以打倒所有人!”“你们来吧,我全部把你们打倒,不论是什么时候来的,受洗吧!”除了酒店里的服务员和喝醉了的酒鬼,人们都随着毒日头冲到了门外。马克唐为了不失自己的尊严,来到毒日头面前,伸出一只手来。“什么,你先来?”
毒日头笑着,握紧了他的手。“别误会。我是祝你生日快乐!你肯定能把我抡到雪地上,我怎么能和一个能拿起九百磅的人反抗呀!”毒日头笑着,猛的一使劲儿,把这个一百八十磅的酒店经理举了起来,摔在了雪地上。
随后他接连着扔倒了身边的六个人,任何抵抗都显得那么滑稽,他们摇摇晃晃地摔出去,雪地上即刻就七倒八歪地躺倒了一大片。
但天色还有些模糊,他也看不清这个人是否摔倒过了,不得不摸摸他的肩膀上有没有沾雪,以判断还摔不摔这个人。
“认输了吗?”他不停地问着,搓着双手。
几十个人躺在了雪地上,其中有人跪起来,将雪捧到头上,说认输了。
但是,那边依然站着五个人,他们要和过生日的人一比高低。
这五个人都是摔跤学校的高材生,训练有素,剽悍、凶猛。
但是,他们没有毒日头最突出的优点:聪明的头脑和几乎完美的肌肉系统。
这些都是毒日头的优势。他的神经转换消息的速度比其他人快,精神也特别敏捷,肌肉也由于一种神秘的力量的控制而比别人反应敏捷。
毒日头好像生来就是如此的,他的肌肉似乎是烈性炸药,他身体的杠杆作用就像是起重机。
一百万个人中大概才能有他这样一个人,肌肉的强度是其内在的特殊组成,而不像普通人是锻炼的结果。
因此,他出手的速度就尤为惊人,对手还没明白过来,他的意图已经完成了。虽然别人先动身,他受到攻击后的反应之快,也是经常令对手措手不及的。
“你们几个站在那里可不行,也要受洗礼!你们在其它的日子里也许能将我打败,可是今天,我的生日,无论怎样都不会!啊,派特·阿拉汉好像跃跃欲试的劲头儿,想好了吗?来试试!”
派特曾经是个职业拳击手。他走过来,两个人较上了劲儿。但是这个爱尔兰人根本来不及使出劲儿,就让毒日头掐住了后脖梗,一下子摔在了雪地上。
乔·哈恩曾经是伐木工人,他摔倒的样子就像猛然被伐倒的大树,忙不迭地扑在了地上。
毒日头依旧是开始的神态,马上面对下一个对手了。他的爆发力太强烈了。陶克·瓦德森长着一部灰白的胡子,是个强壮如牛的硬汉子,他还没进攻呢,就已经躺下了。他还要爬起来,毒日头立即又扑了上去。奥拉夫·汉特森一看,硬干行不通,暗中出招吧!见毒日头继续扑向瓦德森,便从后面冲了过去。毒日头发现及时,一把抓住了奥拉夫的膝盖,奥拉夫马上跌倒了。毒日头按住他的后背,把雪往他脸上、耳朵上擦,往脖子里塞。“毒日头,我可跟你不相上下,可是,天哪,你怎么有如此大的手劲儿啊?”奥拉夫站起来说。最后一个是法兰居·路易。
他吸取刚才几个人的教训,非常谨慎地躲来闪去,足有一分钟没分出输赢来。
毒日头逮住机会,一个迅速的动作,经过一次短暂的肌肉爆发的过程,让法兰居·路易失去平衡,一头栽在了地上。
“大家都去喝酒!赢钱的人请客!”毒日头大声喊着,领着人们又回到德佛利酒店。人们都挤在柜台边儿上,用力地跺着脚上的雪,屋子外的温度是零下六十度啊!贝特尔醉醺醺地唱着歌,摇摇晃晃。他也是经验丰富的冒险家了。他先向毒日头祝贺生日,后来又想到要给大家讲点什么:
“朋友们,我觉得非常骄傲,因为可以把毒日头称做我的朋友!”
“曾经,我们一起经受困苦,毒日头从始至终的表现,都配得上好汉的称号!”
“你们这些人像他一样大的,还都是些不懂事的小孩儿呢,而毒日头,他可从始至终就是好汉!”
“在那个时期,一个人只有像他那样才能挺过来,不受现在这种文明的制约……”
贝特尔讲到这儿,稍待片刻,他要把手搭到毒日头的肩上。
“那时候,咱俩赶着狗奔育空,雪花漫天飞舞,连饭都没有……”
“在哪儿打到了野兽就在哪儿吃饭,吃的全部都是鲑鱼和兔子肉……”
“你还记得吗?”他的问话引起了人们哄堂大笑,他转过头来说:“笑,笑吧,你们这帮刚来的傻瓜!”“你们听好了,从你们之中挑出最强壮的来,还不够给毒日头系鞋带儿呢!”“肯贝尔,我说的有道理吧?还有你,马克?”“毒日头可是个创业的先锋人物,那时候没有汽艇,也没有货站,大家只能用覆盆子果和干酪来填饱肚子。”贝特尔骄傲地向周围望着,响起了掌声。有人恳请毒日头说几句。
他同意了。有人搬了一把椅子,让他站在上面。毒日头低头俯视下面的这一大帮人,他还不如他们清醒。这些人穿得破破烂烂,脚穿鹿皮鞋、海象皮鞋。脖子上挂着手套,帽子的皮耳朵向外翻着,好像古代北欧的战士。
毒日头古铜色的两颊为烈性酒所染,变得又红又黑,他的黑眼睛也显得特别明亮,他享受着人们的欢呼,眼睛有些湿润了,他被人们的热情所感动,虽然不少人的叫喊好像都快变成醉呓。
可是我们人类一直就是这样啊!在早期黑暗的洞穴或篝火旁、在罗马帝国的金以工代殿上、在强盗大王的山寨中、在现代的大酒店里、在水手城中的小酒吧……无论在哪儿,都是一样:自吹自擂、胡喝乱醉,在他们艰辛与英勇的时候,用放浪的方法来得到调整。他们是现代的英雄,与远古的英雄如出一辙。“朋友们,我不知道要对你们说些什么,我想还是告诉你们一个故事吧……”毒日头努力控制着自己已经打旋的身子,继续说下去:
“我有个朋友,北卡罗来纳州人,是他给我讲的这个故事。”
“他说在他老家,山区,有人办喜事,这家人的全部亲属和朋友都在。牧师在仪式快要结束时说:‘按天主的旨意结成夫妻时,人们没办法将他们分开。’”
“牧师,我想弄清楚这句话的语法。我希望婚礼能得以正确的结束。”新郎说。
“过了一会儿,新娘一看,她看见了一个断了气的牧师、一个死新郎、一个已亡的兄弟、两个死叔叔和五个没有呼吸的贺客。”
“她重重地叹了口气,说:‘他们这种可怕的自动手枪毁了我的一生。’”
“我也是这样对你们说的!”毒日头的话被一阵狂笑所打断。过了很长时间,他才得以继续讲下去:“杰克·肯斯的四个K,让我看不到光明。我欠了钱,我得去达亚了……”“你想逃跑吗?”有人喊。
毒日头生气了,但是马上又恢复了往常的和蔼:“如此说来,我知道是在开玩笑。我当然不想逃走。”“发誓吧,毒日头。”
又有人叫道。“一定,可以发誓!”
“一八八三年,我头一回来到契尔科。我衣衫褴褛,身上揣着一杯生面粉,在风雪交加的日子爬过那个山口!”
“那年冬天,到了朱诺才筹集到一点启动资金,春天我又从那山口返程。”
“饥饿让我无可奈何,第二年春天我又回来,我当时发誓,如果发不了财就不离开这里!”
“是的,我还没发财,所以我依旧没有离开这里。我现在可不是要溜,是去送邮件,很快就回来。”
“我在达亚连住也不会久留,换了狗,拿了邮件和食物就到契尔科去。”
“所以我重新发誓,我以地狱的刑罚和先知约翰的头颅向上帝保证,我要是发不了财就永远不离开!”
“我告诉你们大家,就在这里,我一定要成为有钱人!”
“你说成为有钱人是挣多少钱?”贝特尔从身下抱住他的小腿亲切地问。“挣多少钱算富人?”毒日头想了想答道:“四、五百万吧。”
大家一阵轰笑。“我是个保守派,怎么也得一百万,少一分钱我都不会离开这儿!”他的话随即引起了一阵哄笑。
的确,在这儿,黄金的总产量还不够五百万。况且没有人一次弄到过十万,更别提一百万了。
“大家请听我说。”“你们今天都看见了,杰克·肯斯受到了上帝照顾。”“调牌前谁都没有想到他能赢的啊,三个K,不管用。可他似乎感觉到还要来一个K,这是他的运气!”
“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也遇到了好运,我也要成为有钱人了!”
“育空有一笔横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它的脚步,它就要沿河而来了。”
“记住,不是鹿皮湾、别却湾,而是天空,在天空中!”“今后你们要找我,你们可以到那里寻找我的足迹——在斯蒂华河、印第安河和克朗代克河附近。”“我带邮件回来以后,立刻就要到那儿去,迅速地令你们没有人能看见我的踪影!”“朋友们,就在草根旁,一掏就是一百万!”
“为了这一百万,会有数以万计的人们奔进矿区,闹它个地转天旋!”
他把玻璃杯拿到嘴边儿。“这可是上帝的旨意,但愿你们每个人都能得到。”他喝了口酒,从椅子上一步跳了下来。贝特尔扶住他的肩膀。乔·哈恩从外面看了温度计走进来,告诉毒日头:“如果是我,今天就不启程。要来寒潮了,现在已经是零下六十二度了,温度继续下降,我看建议你寒潮过了再启程吧!”
毒日头微微笑了一下。他旁边那些老伙计也都笑了。“孩子们,霜雪是催不倒毒日头的,你们仍然不完全懂他。”贝特尔说。“这种天气上路,肺也得结上冰啊!”他们还在继续。“我同你讲,哈恩,你来这儿刚刚三年,还没见过什么呢!”
“我在科犹库克河上游五十英里的地方碰到过毒日头,当天的温度,已经达到零下七十二度。”
哈恩摇了摇头。“嗨,有人真不长脑子!毒日头选择在寒潮中出门,肯定到不了目的地!而且他没有带帐篷……”贝特尔爬上椅子,一手扶住毒日头,竭力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他说:“从这儿到达亚,一千英里,相当长的路都还没解冻,这也许没人怀疑吧!”“就这样,我现在可以和你们任何一个新手赌一把,赌什么都可以:毒日头三十天抵达亚!”“啊,那每天就是三十三英里啊!我曾经走过同样的路,契尔科的狂风暴雨就可以让你一周挪不了地方!”道克·华特森说。“确实如此,我还可以告诉你,回来的路毒日头也能在三十天内完成!”“我赌五百块钱!无论有没有大风雪!”贝特尔坚定地说。说完他把一截金沙袋扔到了柜台上。
道克·华特森也把钱袋儿扔了过去。
“既然这样,我也下注!”“赌五百块钱,从今天开始六十天内从达亚带了邮件重新来到德佛利酒店的门前!”毒日头说。
大家一阵似乎怀疑味道的呼喊,立刻有十二人拿出了他们的金沙袋来。
“毒日头,我和你赌,六十天内你不能返回!七十五天你才有可能回来!”
杰克·肯斯凑过来高声喊着。“杰克,六十天。”毒日头镇定地说。
“两个多月,五十里堡河水就要融化了,冰雪消融、行走困难啊。”
“杰克,我放弃,你这可是明显输给我呢!”“朋友们,等上游的大金潮一到,我就要交好运了,那咱们就取消最高限制,坐下来真真正正赌一场,意下如何?”
毒日头说完,和杰克握了握手。“他肯定参加。”肯斯小声对贝特尔说,然后高声喊道:
“毒日头六十天内返程,五百块钱!”
别莱·罗林立刻和他赌上了。贝特尔和肯斯兴奋地拥抱。奥拉夫·汉特森把毒日头从贝特尔和肯斯身边拉过来,说:
“算我一份吧!”“啊,老规矩,赢钱的人请客!”“但是要等六十天后,时间太久!我现在就付,你们可以点酒了,酒鬼们!”毒日头欢呼着。
贝特尔点了一杯威士忌,不太稳当地爬上椅子,唱起了他惟一会唱的歌:
“噢,这是亨利·瓦特·贝彻尔,和主日学校里的教员,每个人都在唱《黄樟根》。怎么如此一致,只要名字正确,都是禁果的琼浆。”
大家音调一致唱道:
怎么如此一致,
只要名字正确,
都是禁果的琼浆。
有人打开门,灰色的天光射了进来。“毒日头,出太阳了!”毒日头马上立了起来,大步向门口走去,同时拉下了耳罩。
外面,卡马拉着雪橇矗立在那儿。雪橇又窄又长,十六英寸宽、七英尺半长,橇底配有石板,比用钢皮包头的滑板高出六英寸。上面依次是装邮件的帆布口袋,还有人和狗的粮食,以及一些实用的工具。所有这些都用鹿皮带紧紧地绑住。绳子间还有两双雪鞋。
雪橇前面有五只全身是雪的狗。这些狗都是品种优良的狗,毛色呈现是灰色,体壮高大,如出一辙。
如果从外表看,从它们那凶狠的下巴颏一直到蓬松的尾巴,都和狼一模一样。
贝特尔指了指北极兔皮车毯,那毯子边儿上开着口:“那是他的床,六磅兔子皮,盖在身上,什么都没有那更暖和!”“但是你在里头的感觉和在外面别无二样!毒日头体温高,他不怕!”“让我变成那个印第安人,我可受不了!”道克·瓦特森说。
贝特尔激动地说:“那该死的家伙,我了解他。”“我以前和毒日头一起赶过路,那家伙好像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劳累!”“我见他穿着湿袜子从早跑到晚,零下四十五度啊!谁都无法那么干!”毒日头已经开始和周围的人告别了。圣母想亲他,他没有同意。虽然有些醉意蒙眬眬,可是他依然不为儿女私情所动。他亲了圣母,就像他吻另外的三个女人一样,非常亲热。
他戴上了长手套,站到雪橇舵杆边儿上,把躺在地上的狗赶了起来。
“出发吧!”狗们马上躬身向前,爪子扣进雪地,大声叫着,出发了。
毒日头和卡马随即跟了过去,人和狗顺着冻结的育空河的河床越走越远了,很快就淹没在灰白的曙光之中。
四、零下六十五度的旅行
河面上出现了一条踩出来的小路,狼狗在上面跑,每小时可以走六英里。
两个人必须跑才能跟上。他们俩接替掌着舵杆,掌握着迅速前行的雪橇的方向。
这件事颇具难度,换下来的人通常就落在后面休息一会儿,或者干脆坐到雪橇上。有苦,也有乐。
他们竭尽全力走以前踩出来的小路,因为继续往前,就只能到没有人走过的路上去了,一小时走三英里就相当不错了。
那个时候,不用坐雪橇,不用在后面休息,也不用说跟着跑了。
操纵舵杆也就容易了,不过,需要有一个人到前面用雪鞋把雪踩实,给狼狗开路。
他们还会遇上泥泞的冰浆,那就麻烦了,竭尽全力一个小时也只能走两英里,并且可以走两英里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
还有更难走的冰浆,为数不多,但是有,那就不好办了,一小时撑死能走一英里!
卡马和毒日头都不说话。从工作方面讲,他们不该发表任何见解。就是从两个人的性格来说,他们也都不想开口。在实在需要的时候,他们才用最几个字传达一下消息,并且卡马只是哼一声。
狗也不出声,偶尔才叫那么一两声。惟一的声音,是雪橇的钢滑板碾在坚硬的冰面上的尖利的摩擦声。从吵闹的德佛利酒店突然来到这寂静的冰面上,毒日头似乎进入了另一个天地。大地无声,育空正在三英尺厚的雪被下面过冬。没有风,茁壮的云杉树树干里的汁液也不再出现,树木上压着一层雪,仿佛化石一般。雪橇成了这安寂的世界中惟一的生命,但是它发出的响声无疑增加了周围的静寂。沉寂的、灰色的世界。
天气凛冽而晴朗,空气干燥,天空中也没有一丝云,能看到的只是一片灰白。
没有云,阳光可以直射,可是连太阳都躲了起来,有的只是一片白光。
太阳远在另一片天空,它与育空河的距离显然是太远了。
育空其实是睡在夜里,人们所说的白天,只是时间长一些的傍晚而已。
十一点四十五分,远远的地平线上能够见到一半太阳,它不向上升起,只是斜着往上移一移,正午才露出全身。
这个太阳十分灰暗,没有光,亦没有热,你可以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却不用担心烧坏你的眼睛。
没过多久,它又缩了回去,十二点一刻,它就消失了。人和狗继续奔行在这没有日光的大地上。他们好像忘记了吃饭!不,他们没有这个想法。
卡马和毒日头吃东西一直不按时间也不算数量,可以狼吞虎咽地大吃一顿,也可以走很长一段距离才吃很少东西。
这一点,他们很像原始人。狗们一天只吃一顿。每只狗每天一顿饭只吃一磅左右的鱼干儿。
肯定吃不饱,它们饿得很,跑起来的情况就非常好,任何些许的营养成分都转化成了前进的动力!
卡马、毒日头和狗,他们的忍耐力都是从先人那继承下来的。任何一点食物在他们身上都可以变化为超级的力量,没有丝毫浪费。
一个谈吐大方、举止得体地坐在办公室里的人,假若吃他们吃的那点东西,就会慢慢削瘦,最终气息奄奄的。
他们了解坐办公室的人所一生不会了解的东西:因为往往处于饥饿状态,因此食欲总是特别好。只要有时间去吃,并且有东西能吃,那他们就会显出胃口,大嚼大咽,消化的问题根本不用担忧。下午三点,黄昏终于消失在了夜色之中。星光闪闪,明亮甚至刺眼,人和狗借着星光连夜赶路。
这只是如此循环奔走的六十天中的第一天。毒日头二十四小时没合眼,又是跳舞又是喝酒,如今仍然精力旺盛,干起活儿来没有些许疲倦的迹象。
的确如些,毒日头精力充沛,又少有那样的三十岁生日的狂欢之夜,因此他敢这样做。
但是那些坐办公室的人,他们在临睡前喝一杯咖啡也会睡不着的。
毒日头出门通常不带表,他是根据自己的感觉来估计时间的。
他估计快六点了,开始寻找露宿的地方。小路转了个弯儿,过了河,没有合适的地带。
又向前走了一会儿,在河对岸一英里远的地方好像有一片合适的地带。
走着走着,又遇到了冰浆,用了一个小时才过去。最后他们来到一棵大枯树旁,决定在此扎营。
他们俩立刻就进入了另一种忙碌。毒日头拿了斧头去砍枯树枝。卡马则拿着另一把斧头除去冰面上的两英尺厚的积雪,为的是砍下一块冰来做饭用。
毒日头找来一块桦树枝,点燃了火,准备做饭。卡马则从雪橇上往下卸必需的东西,拿出固定的鱼干来喂狗。他将食品袋儿高高地挂在树上,以防狼狗够到。
卡马又砍了一颗小云杉,除去枝叶垫在刚才踏平的雪地上。随即再放上毒日头和他自己的行李袋,其中有睡毯,干袜子,衬衣,衬裤。
卡马有两条兔皮睡毯,毒日头只有一条。
他们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不浪费任何时间,也尽量不让对方为自己干活儿。
卡马一看冰不多了,立刻就又去砸冰。而毒日头发现狗把一只雪鞋撞翻了,马上就去扶正。
毒日头煮着咖啡,煎着腌猪肉和薄饼,还带来了一大罐儿豆儿。卡马回来,马上就坐下缝补车上的鞍具。
“斯果根和巴加总是互相攻击。”卡马说。
“看好。”毒日头回答。
这是他们吃饭时仅有的对话。两只狗又撕咬起来,卡马小声地骂着,跳起身,找来根儿木棒,把狗赶开了。毒日头一边吃,一边把冰块放进铁皮罐,融成水。饭后,卡马又去砍了些木柴,为明天的早饭用,之后,他就回到“床”上去补鞍具了。毒日头用刀切下一块腌猪肉,放到正煮着豆儿的容器里。
两个人的鹿皮鞋都被水泡了。二人坐在床上,将鞋脱下来,挂在火上烤,不断地翻动着。
豆子做好了,毒日头把一部分倒进袋子里,然后放到雪中去冻结。余下的一部分,仍然是放在罐里,以备明天早晨吃。
九点多了,狗群归于安静,它们蜷伏在雪地上,彼此紧靠着,尾巴用来保暖。
卡马和毒日头也准备休息。卡马点上烟斗,毒日头则卷了一支棕色的烟卷,于是有了这一天的第二次交谈。“今天大概走了六十英里。”毒日头说。“也就是这么远吧。”卡马说。
话音刚落,他们分别钻进自己的皮毯里。很快,两个人就进入梦乡了。北极光的彩色线条在他们头顶穿过,天上的星星眨着眼睛。
几乎还是一瞬间,已是次日。毒日头从清晨中爬起来,叫醒卡马。带有彩色线条的北极光仍然在照耀,他们将薄饼热了热,把其它一些食物都热得冒了热气,早饭相当丰富。狗们没吃什么,它们会在雪地里,尾巴打着弯儿,眺望着远方,一脸的凝重。时而抬起一只脚,焦躁地扑打几下,好像冰雪刺痛了脚一样。
温度在零下六十五度,卡马光着手就去给狗套鞍具,无奈只好几次放下手里的活儿,去火边暖暖手。
两个人把所有用品装上雪橇,把带子系好,又暖了暖手,戴上手套,开始赶路。星光仍旧灿烂,淡绿色的北极光也把在他们头顶穿过。毒日头估计现在大概是七点钟。如此跑了两个小时以后,天立刻黑了下来,黑得辨不清方向,他们只好凭着感觉继续赶路。毒日头明白,他的时间感觉没有错,这只不过是黎明前的黑暗,无论在哪里,也不会有在阿拉斯加对“黎明前的黑暗”这个含义的感受真切了。
他猜的没错,不久,一片白光闪现于漆黑的空中,混沌中,他们慢慢可以分辨脚下的路径了。
即使有思想准备,他们还是吓了一跳,光明仿佛突然而至!他们可以看见拉雪橇的狗了,首先是近处的,再是前面的,最前面的,好长一串。
忽然,一只山猫在路上横着跑过,很快就消失在积雪层积的森林中了。
这下,狗们的野性被激了起来,它们一起叫着,顶起项圈奔向山猫!
毒日头大哧一声,拼命抓住舵杆,吃力地把雪橇拉回原来的路上,在几番努力后,狗们最终放弃了追击山猫的想法。
这只山猫是他们这两天里所见到的仅有的生物,那就是个精灵:脚步柔软,行动迅速,一跃便再无踪影。中午时分,太阳的脸整个露了出来。他们停下了脚步,燃起一堆火来。毒日头将冻好的豆子砍成碎块儿,放在锅里煮热,算是午餐了。
他们没喝咖啡,因为他们想,天亮了无需要如此奢侈的食物了。
狗们可怜巴巴地注视着他们,无声无息。它们要到晚上才能享受那一天仅有的一磅鱼。
寒潮还没结束,只有卡马和毒日头这种在他们各自的种族中非常优秀的人,铁打的汉子才能在这种天气继续行程。
卡马清楚,自己比不上毒日头,肯定比不上他。他并没有因为自己有这种先知而气馁,可是这种心理也导致他最终无论如何也不如毒日头。
他很佩服他的这位白人兄弟,他知道朋友能吃苦、话语不多又体魄健壮,根本是个“人神”,卡马嘴里没说,心中却非常敬佩他。
白种人中居然还有他这样的人,怪不得白种人能来打败他们!
印第安人在几万年的户外生活经验中,积累了颇为丰富的智慧,可是在这样寒冷的天气中进行远途的经验还不够。
但是,一个南方温暖地带来的毒日头,却比他们更顽强,每天能够跑上十到十二个小时的行程,他还要每天三十里,连走六十天。到目前为止,卡马还可以跟上他的脚步,他向来不埋怨什么,更不会偷懒。对于他们赶路时的气温,我们也许没有什么直接的经验,但我们可以从相反的温度去体会一下。
水在三十二度结冰,他们奔跑的北极地带,当时的温度是零下六十五度,即为冰点以下九十七度。
我们也许经历过零上一百二十九度的酷热天气,那也是距冰点九十七度,不过是零上罢了。
卡马脸上的皮肤被冻住了,他必须用手去摩擦,肉都黑了。他的肺的周围也结了冰,这太令人担忧了。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零下六十五度还在外面干活的极其重要的危险。
卡马没有丝毫怨言!毒日头更是没感觉了,他晚上躺在六磅的兔皮毯下,和别人睡十二磅的感觉一样。到次日晚上,他们又跑了五十多英里,他们的帐篷就扎在了阿拉斯加的边缘上。余下的路,除了终点到达达亚的一小段以外,全部在加拿大境内了。毒日头看到路上仍冻有冰,没有新雪,他就思忖在第四天的晚上赶到四十里堡扎寨。他把他的计划告诉卡马。
但是第三天,气温回升,好像要下雪了。在这地方,只有气温回升才会下雪。
这天,他们还碰上了十英里泥泞的冰浆,这样就必须扛着雪橇前进!
狗在这种地方也是没有任何办法,它们跟人一样,尝尽了这种路面的苦头。
天亮之后,他们看到,毯子上的雪已经有十英寸厚。狗也埋在雪下,非常舒服地躺在那儿,一点也不想再动了。
新下的雪加大了他们前进的困难。这里的雪和我们南方的雪截然不同,它不但硬而且细,白糖似的,还非常干燥,用脚一踢,简直就是沙子。雪粒之间不存在任何粘附的力量,弄不成雪球。
这里的雪不是雪片构成的,而是结晶体构成的,事实上就是我们所谓的霜。
温度上升到零下二十度,两个人脱去手套,翻起耳罩,汗流夹背地向前走。
这一天晚上,他们没能到达四十里堡,次日下午才到那儿。毒日头只拿了邮件、添了点儿吃的,就又继续出发了。
又过了一天,他们在克朗代克河口安营扎寨。从四十里堡到扎营点,一个人影也没有,他们都是自己开路前行的。
实际上,整个冬天也没有人到过这里,他们是这一年冬天仅有的旅客。
克朗代克河与达亚的盐海中间,是六百英里白雪皑皑的旷野。在这片广阔的旷野上,能够碰到人的是两个孤立的贸易货站:六十里堡和萨尔和克堡。
假若是在夏天,斯蒂华河河口和白河河口、拉巴格湖和大小萨尔蒙都有机会遇见印第安人。但是现在是冬天,他们追赶着鹿群,到山里去了。
这天夜里,安顿下来,做完必要的事宜,毒日头并没有躺下。
假若有白人在场,毒日头会告诉他,自己的好运气即将来临,他有那种预感了。
他爬上了高出河岸的一大片平地。但是茂密的云杉阻碍了他的视线,他走过树林,来到后面的一个山坡。从这儿可以远眺,克朗代克河从东面而来,育空河则从南边而远去,它向着鹿皮山去了,星光中可以清晰地看见一片巨大的白浪,此河因此得名。命名的是肖华格上尉,但我们的毒日头却比这个胆大的探险家早很多年亲眼所见这片风光。毒日头的兴趣在那片平原上。四周全部是水,能停船,中间是平坦的腹地:“真是不可思议,这里应该有座城市!多么棒的地方!”
“四万人,没问题,容下四万人的帐篷不成问题。”他喃喃自语。“只要有了大金潮,那样这么一来阿拉斯加就会热闹得像繁星。”
他望着远方,想像着人潮涌动的宏伟场面:有锯木厂、大酒店、大商场、舞厅和宽阔的街道。
街道上经常有数千人来往,摩肩接踵。雪橇上都载着丰盛的货物,成排的狗们拉着雪橇向冰冻的克朗代克河出发,去他想像中的肯定会有大金矿的地方。
想着想着,他笑了。走回到营地。五分钟后,他已经睡到皮毯里了。他猛地又坐起来,自己都觉着诧异,居然睡不着了。他看了看身边已进入梦乡的印第安人,又看了看快要燃尽的木柴,还有那五只狗、竖在雪地里的两双雪鞋……“很好玩儿!”他自言自语地说。突然又想到启程前那一天赌牌的事:
“四个K,那才叫上帝帮他!”他又躺下,把睡毯拉到头上,闭上了眼睛。这回,他真睡着了。
五、死亡之旅
在六十里堡添加了些食物,收了几磅邮件之后,他们继续赶路。
从四十里堡过来,都是冰冻的顺路。他们期盼能这样保持下去,直到达亚。
毒日头仍保持原状,与刚出发时别无二致。而卡马已经有些承受不住这沉重的步履了。他的自尊使他不事声张,可他的肺却不管怎样也要表现自己受到的痛苦。他咳嗽连连,咳起来就要神志不清。血都涌到了眼睛里,疼痛难忍,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淌。煎腌猪肉的烟能让他不断咳嗽三十分钟。毒日头作饭时都谨慎地让他处在上风口。每天都在连续赶路,在冰冻的河面上飞驰的快乐已经消失了,竟是些柔软的积雪,这让他们的行程充满了既无聊又艰苦的付出。
两个人要不断地到前面,用雪鞋去踩雪。要用脚把雪都踩平。
这就需要肌肉特别地用力,提脚要直,不可有一点斜着的力。雪鞋踩下去,马上就会被十二英寸高的雪墙围住,歪了,鞋就会探入前面的雪墙,脚前头向下,脚后跟向上碰到腿上。
因此,一定要直上直下,一点不能疏忽。这样踩好一段,身后的雪橇才可以前进一段。一个小时最多能走三英里。路走慢了,就要延长前进的时间。每天要走十二小时。
晚上扎营做饭,早晨吃饭拆装物品,中午还要煮点东西吃,这些时间全都加起来是三小时,余下的九个小时是重要的睡眠时间,不能浪费。
终于到了毕尔河旁边的萨尔扣克堡,毒日头叫卡马留下,等他从达亚返回时再跟上他。
从拉巴格湖流浪至此的一个印第安人心甘情愿换下他,可卡马不同意。
他十分不满,怨气十足地不再说话了。毒日头换了狗,回来时到这儿还不再说话换回来。夜里十点多,来到萨尔扣克堡。清晨六点,他们就又启程了。
前面是躺在萨尔扣克堡和达亚之间的近五百英里的无人区。
又一次寒潮出现,但是对于前进没有什么帮助,途中的积雪仍然支撑不住雪橇。
天已降到了零下五十度,雪粉冻成了沙子粒一般的东西,路愈发难走了。
毒日头没有办法只得把每天赶路的时间延长到十三个小时。他还着重保存体力,因为他知道,前面还有更难走的地方。
不出所料,五十里河波涛汹涌,很多地带还没结冰,只有两个岸边能看到薄薄的冰沿儿。
大部分地方,因为河水直接撞击岩石,冰无法冻结。无奈,只有绕着走了,有时候过河去,有时候又过河来,有时候一下子就得走六七个来回,才能稍微前进些路程。
通常要一个人穿上雪鞋去探测前面的冰。去试的人手里拄着一个长杆,踩坏了冰,就可以把杆子横亘在冰窟窿上面,确保不会沉入水底。
他俩都掉下去过,下半身弄得尽湿,赶紧就得换衣服,要不然冻上冰,后果不堪设想。
从冰窟窿里爬上来的人要连续地来回奔走,让血液顺畅。另一个人就马上生起火来,把湿衣服烘干,为下一次落水作准备。
更严重的是,在黑暗中是不可以过河的,那样实在很危险了。因此他们能渡河的时间很短,就是那“长长的黄昏”时间。
每一分钟都显得十分珍贵,一点儿也不能虚度。因此一看见天边有了光明,他们就会马上拾掇起床铺,按好雪橇,套上狗,蹲在火堆旁边,等着天再亮一些好上路。
他们中午不再停下来吃饭了,由于行程已经远远达不到原来的计划,每天他们都要跑到无力前行才肯停下来。
有那么一段距离,每天只能走十五英里,甚至有时候一天才走了十二英里,最难走的两天,加起来才走了九英里。
他们有三次无奈只能离开了河面,把雪橇和行李硬是扛过了山岭。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走过了恼人的五十里河,抵达拉巴格湖。
这儿没有活水,也不存在冰浆,有三十多英里路特别平坦,桌面似的,上面的雪有三尺厚,便是软如面粉。
一个小时撑死走三英里,但是毒日头却走起了夜路,以表达对越过五十里河的庆祝。
他们上午十一点到的湖边,才下午三点,北极夜现出第一颗星辰时候,就望到对面的湖岸了。
晚上八点,他们走过了湖,来到李威斯河河口。他们休息了三十分钟,热了冰豆吃,给狗们加喂了点鱼干,就又出发了。这样一直跑到次日早晨一点钟,他们才停下来。这一天,他们不间断地前进了十六个小时!狗们都低着头,不出声音,没力气了!卡马最后几英里路,差不多是摇摇晃晃走过来的。
但是,次日早晨六点,又要出发了。十一点钟他们抵达白马湖边。晚上露宿在箱谷口外。九个小时的睡眠过程中,人和狗都像断了气一般。卡马的体力不支,他感到体力一点点地用完了,行动慢了,肌肉也失去力量,好像还弄伤了腿。
但是,他依旧不言不语地拼命地干着活儿,不偷懒,也毫不埋怨。
毒日头也是面色憔悴、疲惫不堪的模样,但是他出类拔萃的身体,勉强能支持着他继续赶不上路。
在向南前进的最后几天里,卡马一直跟不上队伍,他看着好像一直有精力前进的毒日头,惊呼着人类的奇迹,他更成了心目中的“英雄”了。
最后,卡马已经完全不能再去前面踏雪了,那最困难的工作只能靠毒日头一个人做。
他们越过无数湖泊,从马许抵达林德曼,开始上契尔科山。
毒日头没有按照原来扎营的时间停下来,他继续赶路,时而上坡、时而下坡,到了羊营,避过了一阵可以阻碍他们一天路的暴风雪。
卡马完全垮了下来。次日早晨,他无法再走了。五点多钟,他听见毒日头的招呼,艰难地爬起来,最后支持不住,又倒了下去。毒日头立刻地拆营架狗,用三条毯子把印第安人包起来,绑在了雪橇上面。目的地就在眼前,一路畅通,雪橇驶过达亚谷,直奔达亚邮站。
卡马在雪橇顶上痛苦地叫着,毒日头谨慎地掌着舵杆,以免卡马失去平衡摔下来让雪橇压倒。
毒日头遵循原来的安排,一小时后就踏上了归程。雪橇上满载着邮件和食物,换了狗,也换了人,这仍然是个印第安人。毒日头很快就走了。卡马与毒日头依依惜别,他说:“你一定得把那该死的印第安人折磨死不行!”“他到毕莱应该没问题。”
毒日头笑着说道。卡马摇了摇头,转过身去。
毒日头当天就又穿过了契尔科山,在黑暗中顶着风雪又继续奔驰了五百英尺,才停下脚步。
栖身的地方没有树木,他们自己又没带木柴,不得不在寒冷中勉强一夜了。
黑沉沉的清晨,他们发现身上堆积了三英尺厚的积雪。
在雪堆中爬出来以后,那个印第安人就要逃走。他感到他在和一个疯子一起前进!毒日头使尽办法挽留他,说什么都不让他走。他们穿越了深湖、长湖,抵达去林德曼湖的平坦的道路。
往回走和去的时候没有区别,快得让人害怕。然而,这个印第安人却没有卡马那么顽强不息。
他也不说什么怨言,干起活儿来也很出力,但他不像卡马有长时间的耐力。
日子就这么困难地过着,夜色退去,黄昏来临,寒潮以后大雪纷纷,大雪纷纷以后又是寒潮。
他们坚持着,一天一天计算着行程。可到了五十里堡,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狗群全部掉进了河里。挽具扯断了,只剩下一条狗。毒日头就让印第安人和自己各套上一个挽具,继续拉雪橇。
如此痛苦地走了一个小时之后,毒日头茅塞顿开,他把不必要的都扔了。
那只狗因为过度用力,不能动了。毒日头一枪把它打死,连雪橇也扔掉了。
毒日头背了一百六十磅的邮件和食物,印第安人背了一百二十五磅。
他将食品、衣服都扔了,可没有扔一磅毫无用处的邮件,这很让印第安人不解。
他们每个人留下一把斧子、一条毯子、一个铅桶,还有微量腌猪肉、些许面粉。
面粉能补充力量,而同样可以给人以力量的腌猪肉情况紧急时可以生着吃。
他们就这样走,还有两百英里才能抵达萨尔扣克堡。他们利用所有可以利用的时间前进,原来扎营、喂狗的时间现在都没有了。
晚上,点起一堆火,用毯子包好身子,喝一点面粉汤,用树枝夹着腌猪肉在火上烤一烤。
在黎明前的黑暗中,他们默默地背上包裹,就启程了。
在抵达萨尔扣克堡的最后几英里路途中,毒日头非要让印第安人走在前面,因为他极度消瘦、眼神发直,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躺到地上,或者扔掉邮包的。
抵达萨尔扣克堡,毒日头换上了以前那几只精壮的狼狗,在那一天就上了路。这次,一位拉巴格湖的印第安人茅遂自荐,跟他上了路。
毒日头明白,他现在比原来的计划迟了两天,而即将看到的路上的积雪,使他在到达四十里堡时又推迟了两天!
还好走到这儿时,天气变好。这种好天气是大寒潮马上就要来的预示。他赌一把,丢下了很多食物,尽可能轻装上阵。四十里堡的人非常担忧:“寒潮来了你怎么办?”“寒潮终将要来!”毒日头笑着说。
他启程了。在四十里堡和环城之间,出现一条雪橇来往压出来的路。
他们交替掌舵,进展非常顺利。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寒潮真的来了,而且没有退去的意思,这时距环城还有两百英里。拉巴格湖的那个印第安小伙子,年轻气盛,自恃自己的体力超过所有人,他很乐意与毒日头同行,他曾经计划要超越这个白人!
走出一百英里,他试图搜寻着白人体力衰退的征兆,结果令他失望。
这让印第安青年颇感诧议。接着走了一百英里,他在自己身上体会到了这种征兆。他绷紧神经,努力不让自己落后。
毒日头一会儿在前面踩路,一会儿掌舵,一会儿到雪橇上休息一下,好像永远不知劳累。
最后一天终于到来了,阳光很好但气温很低,他们连续前进了七十英里!
晚上十点钟的光景,他们上了河岸,狂跑在环城的大街上。
这时候轮到印第安人坐雪橇休息,但是他没坐,也追究着雪橇跑。
这是印第安青年令人佩服的自夸行为,虽然已经极度疲惫,但还是要拿出力量无穷的样子来。
六、更大的赌注
德佛利酒店里挤着很多人,大部分是六十天前毒日头启程时在酒店里的人。
这是第六十天的夜里了,打赌的人仍旧坚持自己的观点,但是反对的人明显占了大多数。圣母心里也认为毒日头今晚不能回来,可是她依然下了二十盎司的注,肯定他半夜前一定能抵达酒店。是的,她听到了狗叫声!
她是首个听到的!“听!毒日头!毒日头回来了!”大家马上冲向门口,大多数人立刻灰头土脸!狗吠鞭鸣,毒日头大喊着,雪橇飞一般地驶进了酒店!
雪花化成了一团水雾,雾中的狗群好像河中游泳一样。
毒日头手掌舵杆,腿脚隐在水雾之中,就像神仙似的!
依旧是那个毒日头,双眸更加明亮,脸庞瘦下去很多。他穿着风雪衣,长至膝盖,头戴风雪帽,好似一个修士。
这身历尽沧桑的衣服,加上脸上长长的胡子,都在告诉人们他这两个月的故事。
他的回归,真是个令人惊叹的奇迹,这一点他本人也知道。
这便是他的生活,一个极其出色的北极英雄无拘无束的生活!
他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非常骄傲。
这是他最骄傲的瞬间,雪橇、狗、邮件行李一起奔进了酒店。
一次卓越的冒险,让他的名声远播,他无疑会成为旅行家和赶狗人中的先躯。
大家为他喝彩,酒店里的一切又熟悉地展示在了他的面前。
他感到既熟悉又陌生,所有东西都是原样,自己在冰天雪地里奔驰的六十天不是在做梦吧?
所有都在一瞬间完成了,这里的全部都和他走的时候丝毫没变。
两个月的艰难跋涉不过是一瞬间的小事、细节?他只不过是冲出门去,又马上返了回来?德佛利酒店的尖叫声不是仍在继续?但是,当他看见邮包时,不再怀疑。梦似的跋涉,每一步都确实存在。他在喝彩声中和人们握着手,脸上充满无与伦比的幸福!
“赢钱的人请乏味!”“我就是那赢钱的人吧?”“好吧,要酒吧!”
“看好了,这是你们达亚的邮件!直接从盐海运回,丝毫不掺假!”
“可以拿出来了,都看一看吧!”
伴着毒日头充满激情的呼喊声,人们马上卸下了邮包。
那年轻的印第安人也蹲下去解包裹。突然,他站立不稳,眼睛闪过一点恐慌,过度劳累,就要躺下去了,这是他这辈子的第一次,他自己都有些怀疑……好像风中枯叶,他飘然倒下,一头栽在雪橇上,不省人事。
“疲劳所致。把他抬到床上去,谁去?他可是个优秀的小伙子。”毒日头说。
马上有人把那印第安人抬走了。道克·瓦特森没多久回来了,他说:“毒日头说得没错,小伙子是太过劳累。”一部分人去分捡邮件,一部分人去喂狗,大家靠在长长的柜台上喝着酒,交谈着。贝特尔又唱起了《黄樟根》。稍待片刻,毒日头已经和圣母在舞池里跳起华尔兹来了。他去了风雪衣,改换成皮帽子和绒毯上衣,脱掉了冰凉的鹿皮鞋,仅仅穿着袜子就跳起舞来。
由于他袜子上也全是冰,在如此温暖的房间里跳舞,没过多久就融解成小冰块掉在地板上了。
每当旋转都有冰掉下来,踩在大家的脚下。人们都谅解毒日头给他们带来的这种不便。毒日头是那宽广的世界的边缘地带的法律制定者的一员,他的行为早已成为是非与道德的准则,甚至比法律还高!
他从来不会做出什么错事来,所有人都爱戴他、尊重他,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
不过,有些事他做了,其他人就未必可以跟着做。毒日头是这里的长老,可他又比大部分人年轻。他是一个独来独往,与众不同的英雄!这些在圣母心中发出一阵阵波浪,她心甘情愿地要投入毒日头的怀抱,能和他一起跳舞她感到非常幸福。同时她心里也非常难过,因为他只把她看成一个好朋友、一个舞伴儿。他和她跳舞,与其他的女人跳舞一样,也与一个出色的舞者,手臂上系着一块手帕习以为常作为女人的男人跳舞相似。
但是,当她知道他没爱过任何一个女人时,又感到一丝安慰。毒日头并不是只与圣母一个人跳舞,现在他就正在与一个手臂上系着手帕的扮成女舞伴的男人跳弗吉尼亚双人舞。
他是纸牌摊儿的老板,名字是朋·达卫恩。在这儿,跳舞也是一种较量。跳起来以后,看谁第一个站不稳脚跟,那么谁就被打败。毒日头和达卫恩旋转起来以后,人们都避开了地方。两个人旋转着,一圈圈儿朝着同一个方向。
一时间酒店里的人们都围过来,将舞池围的水泄不通,要看结果如何。
乐师也把琴调得节奏越来越快,他们的旋转也就随着越来越快了!
达卫恩深知此道,他以前在育空这样打败过很多人。可是没过一会儿,达卫恩明白了,支持不下去的并非毒日头。
又转了几圈儿,毒日头把他放下了。他一个人旋转起来,舞着双手,十分潇洒。
达卫思想笑一笑,结果却是一脸的苍白,他头一晕,向地板倒下去。
毒日头仍旧在旋转,挥舞着手臂,随便拉起旁边的一个少女,继续跳起了华尔兹。
没有间断奔驰了六十天、两千英里,今天还跑了七十英里,身体已经到了顶峰,却还能把一个自以为是的人摔倒,而且,这个人是尽人皆知的朋·达卫恩。
毒日头又创造了一个奇迹!毒日头就是愿意出人头地!在他接触的一切事情当中,他都要成为不折不扣的英雄。
毒日头的目的就是要打败对手,不管是自然界,还是人类,只要有竞争,他便会使尽浑身解数去迎战。
生命就是赌博,毒日头就是最大的赌徒。危险和机会就是他的饭和菜!毒日头从来不蛮干,他明白充分利用自己的才思和技巧,不是一切依靠蛮力。但是,站在所有这一切背后的,是运气!运气这东西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它常常避开强者而去偏爱那些笨蛋和蠢汉。毒日头的生命过程本身就是一首宏伟的歌,它歌唱着尊严与力量,激励着他从一个胜利走近另一个胜利!生命的震颤是他最大的快乐,成功的自我满足是值得人骄傲的,他为自己的强大而无法自拔,他是永恒的!他的耳边经常有清晰的低语,告诉他时间地点和方式方法,怎样怎样,他便可以追上运气的尾巴,抓住它的手!占为己有!赌博时,他听见是四个爱司和老头同花。寻找矿藏时,他听见坚持一直挖下去便是金沙。在艰难的旅程中,他听见他人面临的是死亡,他自己的前途却是胜利的曙光。
这是生命自我安慰的无稽之谈?它让自我相信,自己是成世永存的钢铁巨人!
毒日头时而向左、时而向右,华尔兹舞跳得他睡意全无,精神抖擞。
后来他又叫着人们去喝酒,并在前面走到柜台边儿上。人们不同意赢钱的人请客,纷纷提出异议:这确实是为加强朋友们之间的友谊,但真正的朋友之间是不该这么做的!
酒钱该由朋·达卫恩付,该由酒店付!因为毒日头光临,使德佛利酒店的生意兴隆。
说这番话的是贝特尔,他讲得言简意赅,赢得了全场人的赞同。
毒日头笑了笑,走到轮盘赌台,买了一堆黄色的筹码。
没过一会儿,他在天平旁称好了两千块钱的金沙,分别装在两个袋子里。这就叫运气!好运开始降临我们的英雄了!
时来运转,精神焕发的毒日头,底气十足地对人们说:
“这可不行,一定要赢钱的人付账!”大家看看运星高照的英雄,只好同意了。凌晨一点的时候,伊立杰·达卫恩,同亨利·劳和乔·哈恩,一起向大门口走去。毒日头叫住了他们:“做什么去啊?”
“回去睡觉。”伊立杰·达卫恩回答道。这个瘦削的英格兰人嚼着烟草,一副唯我独尊样子。
“是到休息的时候了,我们天亮时就得赶上雪橇出发!”乔·哈恩加上了一句。毒日头不准他们走。“这么着急干什么啊?”
“没着急,我们只不过是遵循你的运气做事,到上游去!”
“想好了吗,你去吗?”“一定要去。”毒日头毫不犹豫地回答。
伊立杰原本是说者无心的,没想到听者放进了心里,毒日头难道也要去!
“我们去的是斯蒂华河。”“阿尔·麦育说,他头一次去斯蒂华河,见到了很大一片的沙洲,我们希望在河水还没解冻的时候去看看。”
“毒日头,冬天淘金的绝佳机会就在面前了!到时候,人们就该看不起只在夏天才出去找财路的人们了。”
伊立杰接着说。在育空,那个时期,人们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冬天能够挖金沙。
冬天,从地面的苔藓到岩层缝隙中的水滴,全部冻得像花岗岩一样,不管是鹤嘴锄还是铁铲都是无能为力的。
夏天,人们完全可以像春水融冰一样迅速地把地掘开,人们自始至终认为那才是淘金的最佳时机。等到冬天,人们通常只是打打野鹿,储备粮食,为夏天的工作做些准备性的工作,实在没事儿,也只能在黑暗中晃悠了。
毒日头非常同意他们的见解:“冬天挖金沙实在是一个好主意。”“等河上游出现了大金矿,你们就能够看到新的挖金方法了。”“为什么不能够挖矿井、钻岩层、用柴烧呢?”
“有了冰冻的泥土沙砾,就用不着树木作支柱了。完全有可能挖出一百英尺深的好矿井。”
“我一定要和你们一起去,伊立杰。”伊立杰笑了笑,拉上两个同伴想要离开。“等一下,我说话可是不打折扣的啊!”毒日头说。三个人明白一切都不是闹着玩儿的,他们半惊半喜,还对此事有些怀疑。“当真吗?”
“我的狗和雪橇都在这儿,咱们就把东西一分为二,两队一起前进,如何?”
那三个人很是兴奋,但依旧有那么一点无法相信:“我告诉你,毒日头,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我们可当真!”
“你们真的要和我一起走吗?”
毒日头握了握乔·哈恩的手。“那你就也去休息吧,天亮启程,时间不多了。”伊立杰说。
“我看我们得推迟一天,好有时间让他恢复一下体力。”芬说。
芬是个稳重的威斯康星州伐木工。他的这句话打击了毒日头的自尊心。
“尚可不必,马上就走!”“你们说六点,我看五点吧!就这么决定了,五点钟我来叫你们!”“你可得睡一会儿,可不能一直这样!”伊立杰对毒日头说。确实,毒日头相当疲倦了。就算铁打的身子,撑到现在也应该累坏了。一想到又要启程,他从头到脚的肌肉都提出了反对。
这种肉体的抗议与他灵魂深处的呐喊碰撞到一起了!那个声音说,大家可都看着你呢,这可是你大显身手的绝佳机会啊!在力量面前显示自己!这不可反抗的生命之声与威士忌酒相交,在他心中激起了熊熊大火。“朋友们,两个月来我滴酒未沾,没跳过舞甚至没见过人,我还没玩儿够呢!”“你们先去休息吧,我五点钟准时叫醒你们!”
毒日头仍旧穿着袜子跳舞,一直到亮。五点钟,他叫醒了他的那些新伙伴,嘴里唱着自己名字所由来的歌:“日头出来了,去斯蒂华河碰运气的人们!”“毒日头出来了……”
七、弹尽粮绝
这回,路还是相对好走的。雪已经堆积起来了、冻住了。而他们也不必为运递邮件赶时间了。他们每天前进的时间,要比毒日头上次少,赶的路途也不多。
送邮件那次,毒日头把三个印第安人都给累垮了,这回可不一样了,要保存体力,到斯蒂华州还有需要出力气的活儿做呢!
因此他们走得就很慢。可毒日头的伙伴们,仍然在这种相对缓和的苦役中,慢慢感到疲劳的加重。
毒日头却借此机会得到了休息。在四十里堡,由于狗的原因而延迟了两天。到六十里堡,将毒日头的狗留了下来。狗们从萨尔扣克堡到环城拼命地奔跑,加上这几天虽然速度有所放慢,但强度不减的劳累,已无力承担了。
毒日头的雪橇上换了新狗,从六十里堡露宿了。次日晚上,他们在斯蒂华河口向前迈进。
毒日头畅所欲言未来建造城市的地点的选择,相信地势比较高,树木比较茂盛的岛屿是首选。
别人说他开玩笑,他却要以此赌上一把。“未来斯蒂华河口一定会有大金矿啊!你们谁来?没一个人来吗?”“我可是一定来!你们再思考一下,跟我一起干吧。”他们对毒日头的话不感兴趣。
乔·哈恩说:“我估计你同哈巴和乔·拉丢的想法很想像力!”
“他们也设想要建城市呢!在克朗代克河下游,鹿皮山脚下有一大片平地,你肯定听说过。”
“四十里堡的记录员告诉我,近一个月以前,他们竟然在那儿立了界石,要在那儿盖城市!”
“啊哈哈哈……”伊立杰和芬也跟着哄笑起来。毒日头表情却十分严肃。“这就是运气,是运气!”
“你们听好了,这运气就摆在你们面前!如果他们不清楚这一点,为什么还跑到野地里去立界石呢?我也要立!”
他的最后一句话令人们大笑不已。“笑吧,笑吧!一群蠢货!”“你们难道相信挖金子是发财的仅有途径吗?”
“以挖金子为例,你们就知道挖呀挖,一心想着粗金沙,可你们从地里挖上来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那些给城市划界的人、开展商业公司的人、建立银行的人,赚到的是你们根本不敢想象的大数目。”笑声再一次中止了他的话。在阿拉斯加开银行!真让人啼笑皆非。“我们还要开设股票交易……”又引起了一阵狂笑。乔·哈恩笑得肚皮抽筋儿。
“在他们之后,必然还会有开矿的大富翁要来,将你们这些做不成大事的家伙们连锅端,全部都收拾掉。”“他们夏天借助水力,冬天借助蒸汽,融解掉……”
蒸汽融解!这也许是幻想的颠峰了!毒日头尽管有点开玩笑式地夸夸其谈,但在那个连用烧木柴融解的方法都还没实验过的时候,他便有了这个想法,也证明了他想像力极为丰富。
“笑吧,笑吧,你们这群没见过世面的蠢货!”“假若克朗代克河上发现了金矿,哈巴和拉丢马上就会成为有钱人的!”“假若这个大金矿是在斯蒂华河上,那么你们这群人就可以看见爱兰·阿纳许的城市兴旺发达了!”“到那时候,你们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你们只剩下悔恨忧愁了!”
“但是,我想到时候,我一定会给你们几个一点施舍的,唉!”
说完,毒日头叹了口气。他陷入了沉思。他喜欢幻想,在幻想中看到伟大的东西。他又非常有条理,他的幻想都是以现实为基础的,不会漫无边际地臆造。
当他想像着在这冰天雪地的荒野上建造起一座城市的时候,他认为首要条件是一定要有金矿,只有有金矿,有大金矿,才有建起城市的可能。
他还想到了这个在遥远的北方矿业城市需要的所有附属设施,举例来说汽艇码头、锯木厂、仓库之类。
在他的梦想中,城市给人们提供了很多的机会,街道上、房屋里、经济行为与社会行为中,机会无处不在。
赌博也要用相对大很多的台子,是现在的人们根本想不到的大赌博。这个赌台,上顶天,北边是北极光,南边是遥远的南方……毒日头笃定自己可以在这场大赌博中成为最大的赢家。
支撑他的信念的,在当时只有他想像中的上帝的照顾,也就是所谓的好运。毒日头认为,就是这运气,不久就要来了!他会用最后一盎司金沙去做赌注的,他将他一辈子中最大的努力押在了这运气上。
他相信上游一定存在有一个大金矿。为了这个大金矿,他和朋友们,历尽艰辛地跋涉在斯蒂华河冰冻的河面上。他们走在这块一直就没有过人声狗吠、好像永远为冰雪所覆盖的禁区,赶着狗驾着雪橇,用他们微不足道的力量,每天前进二十英里,融冰解渴,雪地为床、狗蜷成一团,雪鞋立成一长串……他们没有看到生命痕迹,只是在河边的高地上看见过一只制作粗糙的滑船。
不知是谁把船藏在那儿了,再也没回来取。这里面似乎有什么故事。
他们继续走着,又看到了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庄旧址,但看不到一个人。他们肯定是去斯蒂华河上游授猎野鹿了。
从育空往上走两百英里,伊立杰想,这就是阿尔·麦肯所谓的沙洲。
他们要在这里久居,把粮食藏在高处阻止狗吃到,之后他们就开始了工作:砸开冰层,挖掘沙砾。
工作困难,生活乏味。日复一日,他们清晨就起来干活儿,直到傍晚来临,他们才准备晚饭,做一点杂活儿,抽抽烟,打上一两个哈欠,钻进睡毯,进入梦乡。
他们只有几种食物:硬面包、腌猪肉、豆子,有时还有一碟加梅干烧成的米饭。
他们无法吃到鲜肉,周围没有任何动物,有时能见到雪兔和貂的踪迹,但谁也没见过它的影子。
这里大概没有任何生物。他们有过这种常识:这一年某个地方充满禽兽,过一年或两年、三年以后,仍是那个地方,却不容易看到任何活物了。
最后,他们在这儿发现了金沙,可储量太少,赚不到大钱。
伊立杰到五十里外追猎野鹿时,淘了整条河的砂砾,找到了金沙!
他们架上雪橇,竟直奔向五十里外的地方,在那儿,他们开始了育空历史上首次燃木挖井。
这是毒日头的首创:把青苔、杂草去除掉以后,用云杉点起火来,六个小时过去了,有八英寸的泥土被融化了。
他们立刻用鹤嘴锄挖到了底儿,接着就又开始烧。这小小的成功,大大地鼓舞着他们,他们从早到晚地干,没过多久就深挖八英尺,清除了泥土层来到了砂砾层。
砂砾层也冻着,干活儿的速度有所减慢。很明显是需要改用柴烧的方式。
这层砂砾中含有两英尺厚的金沙。继续往下挖,在十七英尺深的地方,他们找到了粗金,但是这一层只有一英寸厚,下面又是泥土,夹杂着些许上古时期树干的化石,还有些道不出名字的怪兽的骨头化石。既然在这儿发现了粗金,那么是不是还会有更丰富的矿藏呢?他们一致同意继续往下挖,挖多深都要挖!他们分成两班,不分昼夜地挖着。
但是豆子所剩无几,他们派伊立杰到大帐篷那儿去取来一些吃的东西。
往返一百英里,伊立杰说他能在三天之内赶到这里。他是个旅行老手了,预想着空身去一天,带着东西返回两天。
然而,次日晚上,他就回来了。“发生什么事情了?”亨利·芬焦急地问。他看到赶着空雪橇回来的伊立杰的脸色很不好。乔·哈恩向火堆里加了几块木头,火旺了,火光照耀着眉毛胡子都结了冰的伊立杰,他似乎是英格兰人画的圣诞老人。
“唉,你们不会忘记在河边上咱们储藏食物的那棵大云杉树吧?”
伊立杰终于开始说话。几个人安静地听着,明白了事情的经过。那颗大云杉树看上去似乎挺结实,好像几百年之内不会倒下,其实是,它的树干中间早朽了。最近也许是连地下的根也朽了吧,树上的雪和食物过于沉重,它竟然折了。“他们的食物都不知去向,可能是被狼獾吃了。”“这些蠢货,把腌猪肉、梅干、糖和狗食都吃了!”“我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找到了被它们咬破的面袋子,真是气死人了!”伊立杰恼怒地说。大家都不说话。
“在北极这干冷死寂的冬天,竟然把食物给弄没了。”他们并没有陷在气愤或懊恨之中,他们马上就从实际开始考虑现状了。“我们能够吃雪……虽然还剩下八九磅的豆子和米。”
乔·哈恩第一个说道。“同时还得命令人架上雪橇去六十里堡。”毒日头补充道。
“这个任务交给我吧。”芬很坚定。他们又仔细商量了一下这个计划,哈恩说:“他回来之前,我们剩下的三个人、一队狗该怎样维持?”
“惟一一个办法。”伊立杰接过话茬说。“你架上另一队狗,沿斯蒂华河寻找印第安人,带回食物来,那就不用担心了。”“你能够在亨利从六十里堡回来以前返回来,并且,你离开以后,这儿吃饭的就剩毒日头和我两个人了,吃饭问题也不成问题。”
“天亮以后,咱们都回到储藏食物的地方,把雪弄到一边,看一看还有没有可以吃的东西。”毒日头说。
说完之后他就躺下,钻到毯子里,又说:“早点休息,明天早点出发。”“你们两个把狗带上,伊立杰和我从两边走,可以顺便看看有没有野鹿。”
八、在生命与死亡之间
不能浪费一分一秒,哈恩和芬要带着狗驾着雪橇赶好多天的路。而等在原地的两个人要困守到他们回来。伊立杰没有找到野鹿的踪迹,毒日头也没有看到。四个人在倒地的云杉树旁整齐了。
他们开始谨慎地铲开贮藏粮食的云杉周围的积雪,寻找剩下的食物。
这是个艰巨的工程,因为在距云杉一百码远的地方也找到了散丢在地上的豆子。
四个人忙了一天,才挽回来几磅!太珍贵了。在这珍贵的几磅食物的分配情况上,表现出了他们的才智。
这些食物的绝大多数,都留给了伊立杰和毒日头。两个赶着狗出去的人,一个沿斯蒂华河往上游走,一个沿河往下游走。他们有可能比留下来的两个人更快的得到食物。
留下来的两个人要困守到他们回来。狗每天只吃几盎司豆子是走不快的,不过总归还能前进,还有可能。并且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还可以用狗充饥。
剩下的人可没有这保守的一手。他们只可以靠留下的这些食物,与死神抗争。
冬去春来,时间变化得那么急骤,1896年的春天就这样很来不及向人们打招呼来了。
太阳升上天空以后,一天比一天呆得时间长。三月份过去了,四月份紧接着就来了。
毒日头和伊立杰日渐削瘦,饥饿围绕着他们,一刻也不曾离开。
他们为两个伙伴忧虑,为他们设想着无数的困难,替他们的没有出现做各种各样的借口。
可他们依旧没有消息。只有一种可能了,那就是他们遇难身亡。临走时,他们就预料到了这一点,所以分成两个方向,每个人一个方向。但是现在他们都没有回来!难道都遭了不幸!毒日头和伊立杰怀着最后一线希望,苟延残喘地活着。
多亏雪还没有化完,可以找点雪来放在容器里融成水,并且要多烧一会儿,之后小心地把水弄出来,如此一来,盛水器具的底部就会出现一层薄薄的面糊。
这是面粉,是雪上残存的面粉,狼獾把面粉抛在方圆好几个码的一块雪上。
这样做出来的粉糊里,就会掺杂有些茶叶渣子、咖啡渣子、泥土、树叶儿……离树越远,面粉便没有多少,最后几乎找不到了……伊立杰岁数稍大,他有点体力不支,大部分时间都躺在毯子里。
打松鼠成了毒日头每天的工作,松鼠也就成了他们的希望。
可打松鼠十分困难,只有三十发子弹,毒日头不会草率,还有一个原因,他的来福枪的口径是四十五至九十,如此一来,他就不得不射击松鼠的脑袋。
松鼠也不多,有时候,一整天也见不着一只。只要见到松鼠,他便会耐心地跟着它,寻找适当的射击机会。这样的机会,通常要等上半天的时间。他无数次地举起枪来,手臂发抖,不敢扣动扳机。无论饥饿怎样像刀割在心上,无论自己是多么想把那活蹦乱跳的小生物煮熟一下塞进肚去,他都必须稳了又稳。
毒日头生下来就是赌徒,他正在有生以来最大的一场。他的赌注是生命,子弹就像是手里的牌,他要特别严重小心、谨慎,绝不准出错!他也从没打偏过,一枪一只,百发百中!因此,通常隔一段时间才能打到第二只。松鼠吃得也很残忍,几乎不扔掉任何东西。皮也烧成汤、骨头也敲碎,一律吃下去。毒日头在雪地里,很偶然地找到了一丛丛草莓。四月下旬了,白天的时间更长了,春风亲吻着大地。阳光灿烂,积雪消融,雪下面出现了潺潺的小溪。晚上,雪又冻住了,小溪也不再流动。人走在上面也掉下去。
小雪鹀自从南方飞来,停留一天,又向北飞去。有一次,他们还看见一队大雁,向北飞去。它们在寻找融化的水面。
河边,一丛小柳树发了芽。把那嫩芽用来做饭,似乎也可以填饱肚子。
这让伊立杰信心倍增。可有时候,毒日头一天也没找回些许嫩叶来,他又变得非常沮丧。
大地复苏,树干中的树液又开始了流动,雪下面的小溪潺潺流动。
但整条大河仍旧严肃地沉睡着,冬天用了好几个月将它封冻,融化自然也需要相当长时间了。
五月份了。蚊虫又开始出现,但是这个时候,它们好像还没有害人的能力,不过从石头缝和烂树叶下面出来舒展舒展筋骨而已。五月十日。
斯蒂华河的冰面忽然崩裂,离开了河岸,可并没有向下滑去。
如此一来,斯蒂华河的水面越涨越高了,但是育空河融化的时间还是个未知数。育空河向下游奔流二十英里是白令海,白令海早一日解冻,积压在育空河上的几百吨冰才可以早一天跟着解冻。
五月十二日。他们俩带着毯子、桶、斧子和宝贵的来福枪,踩着冰面向下游走去。
他们要去寻找那条他们以前见过的印第安人的木船,发现船就可以随着解了冻的河水向下游前进,直到六十里堡。
身体非常衰弱,他们的行动缓慢,很困难,伊立杰一旦倒下去,自己就怎样都爬不起来了。
毒日头用尽全身力气拖起他来,走上几步,他就会再一次倒下去。
到了接近木船的地方,伊立杰完全垮掉了。毒日头把他搀了起来,他又摔下去了。毒日头想边扶着他,边互相依靠着走,天不遂人愿,他自己也没有一点力气了,两人一块倒了下去。
毒日头把伊立杰拖到了河边,安营扎寨,一个人出去找松鼠了。到了黄昏,他发现了第一只松鼠,可惜天太黑,打不中。他拿出耐性,一直守候到次日,他终于在一个小时之内打到了松鼠。
他把大部分肉都留给伊立杰吃,自己只吃那些难啃的骨头。
松鼠不会爬到云杉树上去,也不会在树枝上活蹦乱跳了。这些力量流入了人体,简直就是这些力量促使着他们俩艰难地来到储存的船边,两人倒下去,躺在地上,不再有声响。
对于体格健壮的人来说,放下小船是个非常简单的事,但是对于毒日头来说,足足花了大半天。他花去更长的功夫在船边工作,他每天拖着灌了铅似的脚步围着小船敲敲打打。
船修好了,河水还没有融化。冰块涨得更高了,但还是看不见向下游漂流。他一定要赶在河水上涨之前就把船放下去,这件事一定要不能出差错。
毒日头在融化得很湿的冰雪上慢慢前行着,跌倒了再爬起来,或者爬过冻结的河面又去找松鼠。
他们再一次向河里放船,但没有成功。直到了五月二十日,河面才融化。就在凌晨五点,河水慢慢地向下流动了。毒日头坐在那里注视着冰块的渐渐流动。伊立杰哪里还有力气看这景象。他虽然还有感觉,但在冰块流过时,依旧躺在地上,不动弹一下。大冰块流动力增强,冲撞着河面,吞下无法计量的泥土,他就躺在被这极强的冲击力震撼着的土地上。大约这样一个小时,流动停止,是冰浆挡住了流通、水无法流动,就开始向上涨,河里的冰块涨得比河岸还高。
随着冰块磨转、撞击的巨大声响,冰浆破裂了。漂流进行了一个小时,潮水迅速退下去了。河水深处的冰墙却仍然不动。
冰流过后,毒日头终于在半年以来首次见到了河水。他心里明白,斯蒂华河上游的冰块还一些没有流尽,结成的冰浆任何时候都有可能裂碎,并随河水泻下。
可是,生命的紧迫却迫使他不能再呆下去,伊立杰已衰弱得奄奄一息。至于他本身,他也不清楚他的力气能否支撑下去,让他放下船去。这简直就跟赌博一样。如果他等到第二次冰流漂过,伊立杰会离开这个世界,他自己也难以生还。如果他能在第二次冰流之前把船放到河里,假如育空河上游的冰流追不上他的小船,如果在类似的几十个环节上他都很运气,那么,他们就抵达六十里堡了。再假如,他胜利地活着抵达六十里堡,靠了岸,而不是顺河漂走,那么,他们就能够生存。
他开始准备,冰墙比停船的地面高出了五英尺。他第一步找到了放船下去的绝佳位置,船离河面二十英尺,花费了近一个小时,他把船拖到了河边,高高的冰墙顶端离河面有十五英尺。太过用力使他感到头晕恶心,眼睛也好像视物不清,眼前金星闪闪,心脏跳到了喉头,无法呼吸。伊立杰躺在那,动也不动,双眼紧闭,毒日头一个人工作着,最后,他竭尽全力,一下子把船推到冰墙上。由于没了气力,他匍匐着把兔皮毯子、来福枪和一只桶放进船舱,离他二十尺以外的斧头就不想再爬去拿了,他想大概是用不着了。
而拉伊立杰上船这件事,却比他所想象的困难得多。每一次只能前进几英寸,中间还得稍作停顿,他将他推到船边,却不可以把他拖进船里,由于他的身体是软的,就像装了一半谷物的口袋一样,在半截处软了下去,一样面积、体积的软东西比硬物更不易举起。
毒日头先爬进船舱,之后把他的朋友往里拉,可是拉不进去,最多只是头和肩膀能捱上船舷,当他撤出手来,准备从其下肢举起他时,伊立杰的身体便会一下子软下去,砸到在冰块上。
“上帝呀!你是不是人呀?”毒日头大声叫嚷着,“喂!喂!”
他一边嘟嚷着,一边敲打伊立杰的脸,想以此疼痛感来唤醒他的伙伴,终于,他的双眼缓缓地睁开了。
“听好,如果我把你的头拉上船舷那一刻,你要内心用力撑住身体,不要放松,知道吗?咬紧牙关,坚持!”
伊立杰的双眼重新闭上了,但毒日头清楚,他已经听到了他的话。毒日头把这个浑身瘫软的朋友的头和肩拖上了船舷。
“千万坚持住,该死的,咬住!”他边往下用力,边大声地喊着。
伊立杰的一只手滑下了船帮,另一只手的手指也放松了,但他昼听从着毒日头的呼喊,咬紧牙关,再一使劲儿,他整个脸,都被木板擦破了。
脸向下,一下就滑到船底,直到他软软的腰部也被拖进船,只剩两条腿留在外面。毒日头把他推进来了。毒日头气喘嘘嘘,帮伊立杰翻过身,将睡毯盖在他身体上。
最后要做的是把船放在水面上,这个工作非常艰难,他暂时没有做。要维持平衡,他必须把伊立杰拖到船尾部去。
毒日头强打精神干了起来。肯定是突然发生状况,当他重有知觉时,他发现他竟然躺在船尾上,虽然刚开始时他没有想到。很明显,这是他从小到大的第一次昏厥。
他似乎失去了信心一般,他感到体内已没有了一丝的气力,但是,他不着急。他仿佛得到了幻像,钢铁刻成般明显、可信,并且线条明朗。
他亲眼见过赤裸裸的生命的消退,可从来没有感到过竟是这般的残酷。他这辈子第一次对自己的个性产生了怀疑,他是天性乐观的。
就在这时,生命就这样战战兢兢地预示着:事实上,他只不过是一撮黄土,就像其他土砾一样,如同像他所吃掉的松鼠一样,如同他所知所见的失败的人,他们没有成功,他们肯定已经死去了。也如同伊立杰躺在船底,什么都不知道了。
毒日头躺在那,正好可以望到上游的拐弯处,他知道早晚会有第二次冰流在那流出。他回想着远古,好像看到那还没有印第安人、没有白种人的时代,同是这一条斯蒂华河,安静地流淌着,过了不知过了多少年,结了冰,又融化了,河水奔流远去。
他又想像着以后,那个时候,人们已离开阿拉斯加,就连他自己也离开了这里,但是这条河却仍旧不停地变换着。
他躺在泥沙里,胸怀大志,不顾一切地憧憬着他的淘金梦,但是这强烈的信念会逐渐地消逝,直到灭亡。剩下来的只是一堆尸骨,没有了神经、肌肉和感知等这些抓不住的东西。但是泥沙、土砾依然存在,广阔的平原、无尽的山峰,亘古永存,斯蒂华河水也亘古不变,解了冻,冻了解,永无止境。
说到底,这不过是一场游戏,一次赌博。赌博的骰子是用铅做成的。追随它的人都去见了上帝,死了的人是身无分文的,到底谁是赢家呢?不是生命自身,而是生命所折射出的东西,就像赌博中的诱惑者和大骗子。生命,看来是活生生的,但事实上,它是看不到边缘的坟场。
忽然,他又回到现实中来,毒日头看到河水还没有结成冰块,一只鸟儿站在船头不停地盯着他看,完全不在乎他的存在。于是,他再次进入遐想默想之中。
任何人不能逃脱赌博的大网,但是他却打定主意要脱出来,离开这张网。逃离了能如何呢?他思忖着。
毒日头真诚地与人交往,他遵守自己的信条,他不相信某种世俗的宗教派别,不深陷于一些未来的空想。人死万事结。他一直这么想,胸怀坦荡。
这时,他躺在船板上,没有力量动一动,几乎要晕过去。即使这样,他依然相信人死万事结。他心平气和,无所惧怕,他的信念是如此牢不可摧,死到临头时本能的挣扎和奋斗是无法改变的。
他曾不下数次地目睹人或动物的生命的消逝。再次直视死亡,同以前的每一次目睹一样,没有什么可令他恐惧的。他们已经不存在了,已经死了,别人又能怎么办呢?
他没有躺在那里,等待死亡。现在死期临近,一想到这儿,他就兴奋起来。
毒日头在幻想中看见了他想像中的城市,北方的黄金城市。
他看见岸上泊着汽船、汽艇,用绳子系着,有三层之多。他看见锯木厂已经开工,长长的狗队拖着一个个雪橇,载着东西来往于矿山和工厂之间……他还看见了众多的赌场、银行、股票交易所,以及为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赌博准备的应有尽有的装备……唉,大好机会就摆在眼前,自己竟要撒手而去!想到这儿,他生命深处一阵惊颤……毒日头吃力地扭转身体,翻出船去,靠着船坐在冰面上。
他也要加入淘金大潮!为什么不能?他衰竭的肌肉深处,一定还有某种神秘的力量,能让自己站起来!力气啊,快来吧,我要把船倒过来,放下水去……他的思绪突然又跳跃到了哈巴和乔·拉丢在克朗代克的大城市里买股票的事。啊,他们一定会贱卖掉三分之一的股票。那么当淘金大潮来到斯蒂华河上的时候,他就可以靠他爱兰·阿纳许的城市获利。即使在克朗代克的城市里,他们也将有所斩获……对,一定要攒足力量,站起来!他在冰面上,足足趴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站了起来,赶走眼前的黑影,拉住了船。
他清楚自己的处境:如果第一次努力失败了,那么所有以后的努力,都会白费。
必须集中所有的力气,一下子都使出来,孤注一掷。他是用身与心的双重力量作这生命的最后一击!船抬了起来!他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昏厥过去了,可船依然在抬高,开始滑动,滑动……他用尽最后一丝力量,翻入船中,倒在了伊立杰的腿上。
他再也没有力量挪动了,他听见了船入水的声音,侧头看天,知道船在打旋。砰地一声,船撞了岸,又旋,又撞,几十次以后,才比较平稳地漂向下游。
当他被阳光唤醒的时候,他已经睡了几个小时,到了下午了。
他吃力地爬到船梢上,坐起来。他发现船是在河心漂流,只见河岸不停后退,冰块上闪烁着阳光,岸上的树木连成一片……一阵潮水,船推向了树边。毒日头爬过去把船索系在了一根树枝上。毒日头向最后周围看了一眼,就裹上毛毯睡了,他头脑中最后的印象杂乱无章,有斜斜的河,有晃动如钟摆的太阳,还有那苍茫如荒野的天空……他再次醒来时,夜已经包围了一切。
他看见星星眨着眼睛,听见河水的哭泣,突然,他感到一震,他明白这是大树又拉紧了船索……一块浮冰在小船旁蹭了过去,他想,后面还跟着大面积的冰块,一定是……想着想着,他再次闭上了双眼。他再睁开眼时,又是白天了。烈日炎炎,从岸边的景色看来,船已到了育空河。离六十里堡已经不远了。毒日头扶着船沿缓缓起身,但由于太虚弱,动作非常缓慢,连身边的来福枪都摸不着了。他气虚血弱,感到一阵眩晕恶心。他朝身边的伊立杰看去,想知道他是否还有呼吸,但他虚弱得连去看看朋友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又陷入了梦境,没有睡眠和知觉,像被什么赶走了梦和思想,占据了头脑,但醒来却没有任何发现。他的意识如同旋转不规则的陀螺,时转时停。清醒时他意识到便他还活着。他为什么就没有死呢?为了摆脱死亡,他拼尽全力。
为什么不就这样顺理成章地去死呢?他心想,他并不害怕死亡,绝不。
既然没有死,他就又想到了运气和淘金梦。他明白这就是他要参与这场生命赌博的原因。赚了钱又能怎样呢?即使腰缠万贯,他仍会像一贫如洗的人一样死掉,又能有什么区别呢?愈发频繁的虚幻阵阵袭来,灵魂的短暂飘荡令人感到十分快乐。第六感知将他唤醒,他突然睁开眼来,六十里堡竟已在眼前,相隔不足百英尺,河水将他漂到了堤口,直到下游的荒野。
路上没有行人,他只望见缭绕的炊烟从厨房的烟囱里缓缓升起。他想呼叫,但嗓子已发不出声音,只能发出奇怪的嗫嚅声。
他伸手摸来福枪,搭在肩上,用力扣动了扳机,子弹出膛的威力震得他浑身疼痛不堪。来福枪滑到膝盖上,想把枪再扶到肩上是不可能了。
即将失去的知觉告诉他必须快点行动,于是,横在膝盖上的枪的扳机又被扣动了。子弹出了膛。
在他错落昏厥前的最后一刻,他看见一个大木屋,木屋似乎在跳着奇怪的舞步眼随他飘荡的灵魂的节拍,厨房门打开,一个女人探出头来。
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十天后。哈巴和乔·拉丢也来到了六十里堡。
尽管毒日头还有些虚弱,但已经可以承受运气对他的眷顾。他用斯蒂华河上的城市的三分之一股权,交换了克朗代克河上的城市的三分之一股权。
毒日头对上游地区充满了信心。哈巴运了一木筏东西顺流而下,他准备在克朗代克河口搞个小贸易货站。哈巴在和毒日头告别的时候说:“你应该去印第安河看看。”
“运气告诉我那儿有大峡谷、大山涧遍地的黄金!”“印第安河离这不到一百多英里,你可以,也应该去看看!”
“那里到处是野鹿,包·汉特森就在那儿住了三年了,靠野鹿肉维持生计,他发誓说他会找到伟大的东西,于是到处疯狂搜寻。”
乔·拉丢补充道。毒日头下决心依他的话去印第安河碰碰运气。遗憾的是,伊立杰再也忍受不了饥饿的感觉,他害怕重温恶梦般的经历,所以,他说什么时候也不肯跟他一起去。
伊立杰解释说:“我真的太害怕饿肚子了,我也知道这想法愚不可及,但我无法摆脱。我只有把饭吃到嗓子眼才肯离开餐桌。”
毒日头休整几日,又精神抖擞地轻装上路了。他的行囊很简单,只有七十五磅,他依照印第安人的习惯,让他的五只狗也各驮了三十磅。
听了拉丢的建议,他决定也学包·汉特森那样,完全以肉食为生。
杰克·肯斯用平底船从林德曼河运来了锯木机,在六十里堡靠岸时,毒日头就带着他的行李和狗们上了船,把城市居住申请表交给了伊立杰,当天他便到了目的地——印第安河口。
逆流而上四十英里,便到了所谓的哈斯湾。他在那儿找到了包·汉特森留下的标志。再往上走三十英里,他发现澳大利亚湾,也有同样的标志,就是包·汉特森安放的界石。
到了第二个星期,毒日头仍没有亲眼见到包·汉特森。但他却发现很多的野鹿,所以,他和他的狗们有了食物。
毒日头在几十处河湾的泥沙里发现了金沙,这是对他辛苦追求的回报,让他更加坚信前面会有大量金沙等待人们去挖掘。
他时常眺望不远处的山坡,心想,金沙可能是从那里流下来的。
最后,他来到了杜密宁湾的源头,翻过分水岭,到了克朗代克河支流——亨格湾。
在分水岭处,如果他向右转,就可以到达被包·汉特森称为金库的地方去,坚持下去,一定能淘出令他满意的金沙。
遗憾的是,毒日头在分水岭处向左转弯了,朝育空河上住着的印第安人的渔舍去了。
他在这里住了一天,同住的是娶了个印第安女人为妻的卡来克。他买了条船,带上狗,朝四十里堡出发了。
正值八月,冬天将至,白天越来越短。他仍坚信自己会有好运气,认为在上游会发现金沙。他计划邀集四至五人组成一个勘察队,如果计划不能实现,至少要有一个人在封港前做好冬季的勘察。可是,四十里堡的人都不再相信这里能挖到金沙,他们认为向西去更有可能挖到金沙。卡来克和斯果根·吉美,还有印第安人加尔德斯·丢利划着一只小艇,来到了四十里堡。他们找到金矿管理人,申请波纳若湾的三个所有权和一处发现权。
当天晚上,他们在老手酒店里拿出些粗金给满腹狐疑的人们看。
人们冷笑几声,摇摇头,不加理会。这种假把戏太多了!
这极有可能是哈巴和乔·拉丢的伎俩,不过是想在他们的城区和贸易站附近搞勘察罢了。
卡来克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个娶了印第安女人的流浪汉。从没听说过,这样一个人能发大财!
再说那个波纳若湾,也只不过是一片只有野鹿驰聘的荒原而已,就在克朗代克河的入口处,人们一般都叫它兔子湾。
倘若是毒日头或是包·汉特森来申请所有权、出示粗金的话,人们或许能相信,但卡来克是个娶了印第安女人的流浪汉!
还有像斯果根·吉美、加尔德斯·丢利三流的无名小卒……毒日头向来对上游地区是很有信心的,可对这几个人,他也有点怀疑。
几天以前,他还看见卡来克和几个印第安人四处闲逛,怎么这么快就会有如此的想法和作为呢?
当晚十一点钟,毒日头坐在床上解鹿皮鞋的鞋带儿时,突然闪出个念头来。
他迅速穿好衣服,回到了老手酒店。卡来克还在那儿不厌其烦地拿着粗金说着什么。毒日头一把夺过袋子,将金沙倒在簸箕里。他仔细地研究起这些金沙来,并且拿自己在环城和四十里堡的金沙与之反复对比。研究很久,他把散开的金沙收起来,还给了卡来克,把自己的也收了起来。他举手示意,大家安静:
“各位朋友,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大家这确实是上游地区的金沙!”
“这种金沙的颜色以前从未见过!它含银量大,是新发现的金沙!”
“卡来克发现了新的金矿!”“你们谁愿意和我一起去看看?”
没有任何回应。过了一会儿,才发出了几声嘲弄的干笑。
“说不定你还能在那儿打造个城市呢!”有人叫道。“那当然!哈巴和拉丢还有那儿的三分之一的股份呢!”
“这我当然知道,我的地皮比你们在白桦辛苦挖掘的要有价值得多!”
毒日头反驳着那个人。“嗯,是这样的,毒日头。”一个叫科拉·派森的人回应他。派森又说:“你是有威望的人,我们不相信你会骗人。”“然而,你却上了这些游手好闲的家伙们的当!”“不信你问问卡来克,他是什么时候去勘察的?前天他还在帐篷里呼呼大睡,和他那些印第安亲戚钓鲑鱼呢!”
听到这儿,卡来克有些激动地说:“没错,我的确没有去勘察过,我甚至连想也没想过。”
“可就在毒日头要开船的那天,包·汉特森的木筏满载而来,他要去六十里堡,想回印第安河,把食品运过哈斯湾和金窟之间的分水岭……”
“哪里有什么该死的金窟?”
科拉·派森打断了他的话。卡来克稍稍一顿,继续说:“过了波纳若,就是兔子湾,我原计划就是去那儿的。”
“但是,回来经过分水岭时,包·汉特森对我说:‘卡来克,来,咱们试一试吧!在金窟那儿挖到了四十五盎司。’”
“于是,斯果根·吉美,加尔德斯·丢利和我,就跟他去了。”
“我们做了必要的勘察,还在金窟留了标记。”“从波纳若回来,想看看有没有野鹿,就往下游走,在那儿吃了饭,扎了营。”“我睡下以后,斯果根·吉美照着汉特森的操作随便勘察了一下。”“很快,他就在一棵桦树下洗出了一块多钱的金沙。”“他赶紧把我叫起来,我们一起干,马上就又洗出来两块钱的金沙。”“就这样,我们在那儿立了‘发现’的标志,并叫它为波纳若湾。”他用着急的眼神询问着大家,希望有人能相信他。然而除了毒日头,其他人依然充满了疑问。毒日头则在细心地关注卡来克的表情。“喂,哈巴和拉丢给了你多少钱让你来编造这样的谎话?”
有人义愤填膺地质问。“他们可不知道这些啊!”
“我可以发誓,不到一个钟头,我就洗出来三盎司金沙!”
卡来克信誓旦旦地说。“没错儿,没错儿,朋友们,以前,谁都没见过这种金沙啊!你们可以再看看那金沙的颜色!”毒日头为卡来克撑着腰。“颜色确实有点发黑!大概是因为卡来克的袋子里有两块银元吧!”“而且,就算真有什么发现,为什么包·汉特森不来登记呢?”
科拉·派森说。“他还在北边的金窟。我们是在回来的路上才发现的。”
人们一阵大笑。毒日头没有笑,他很认真地说:“你们谁愿意明天早上跟我去波纳苦?”没人吭声。
“那么有没有人愿意接受我的聘请,带上一千磅食物跟我去?我可以预付薪水,给现金。”
科拉·派森和帕特·摩纳汉表示愿意跟随。
毒日头当下就付了薪水,买了些生活必需品,毒日头的钱袋一下子就瘪了下去。
当他正要从老手酒店走出去时,突然又折回来走到柜台边儿上。
“又有什么好关照?”人们问。“有!谁愿意借我点钱?今年冬天,克朗代克的面粉一定特别值钱!”毒日头不紧不慢地说。
人们立刻围了上来,纷纷拿出钱袋来。阿拉斯加商业公司的掌柜问:
“你要多少面粉?”“两吨吧!”
捧着钱袋儿来的人们忍不住哈哈大笑。“要那么多?”掌柜的问。“你们在这儿的时间还太短,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我要开一家泡菜厂、还有一家生产去头垢药品的工厂。”毒日头当即向人们借了钱,又雇了六个人,付了现金,让他们尽量多地把面粉装船运来。他的金沙袋儿又空了,还欠了一屁股债。科拉·派森觉得难以置信,他怀疑地问:“你考虑清楚了吗?”
毒日头扳着手指头说:“这我可以用几个很简单的理由来告诉大家。”
“第一,上游有大金矿。第二,卡来克已经发现了它。第三,不会没有好运气的!”
“如果前两个理由成立,那么面粉的价格就会上扬!”
“如果前两个理由成立,第三个理由就一定会成立!”
“看着吧,今年冬天,面粉会跟金沙一样贵!”“各位,到时候你们可都要去啊!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想要好运气,你就拼命!这是我在这儿这么多年的经验之谈!”
“好啊,机会来了,干吧,抓住它!”“晚安,各位!”
十、种黄金的家伙
当然,这个时候,人们对大金矿还是没什么信心。毒日头带着大批面粉到达克朗代克河口的时候,看到的仍然是那一大片荒野。河边儿上,印第安酋长伊萨克带着他的部落安了营。
很多架子上早已晾晒着鲑鱼。有几个淘金的老手也在那儿安了营,他们原来在十里湾干活,要从育空去环城,在六十里堡听到这里发现金矿的消息,便赶过来,想弄个明白。
毒日头让人把面粉搬上了岸,在那儿扎营的几个人用很不乐观的口吻跟他谈了起来。一个叫吉姆·阿纳的说:“这该死的荒原,除了野鹿,你别想在这儿找到什么东西!”
“这完全是他们耍的鬼把戏,哈巴和拉丢是幕后黑手,卡来克是他们的工具!”
“谁见过在野鹿奔驰的草原上开矿的?土层有半英里厚!”
说到这儿,他冲着铅茶杯叹了一口气。毒日头面无表情地想着什么。突然问:“你们淘金了吗?”“淘金?淘什么呀!”
“我不会像那些初出茅庐的傻瓜样去淘洗一盘子烂泥。”
“我可没那么笨,天一亮我们就走,去环城。”“我对上游这些鬼地方一向没兴趣,我要去丹娜河口。记住,下游才会有大金矿!”“噢,琼纳在‘发现’标志下游二英里处立了标志,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想的?”琼纳不知道怎么回应。过了好久,他才说:“我,我是立着玩呢!谁给我一磅星牌烟草,我就把我在港湾的权益转让给他!”“那好,我买了!不过,我要是在这儿挣个两三万块的话,你们可别后悔啊!”毒日头说。
琼纳高兴地笑了:“拿烟来吧!”“嗨,早知如此,我也在这儿立个标志!”吉姆说。“现在立也行啊。”
毒日头说。“可来回要走二十英里啊!”
“没关系,明天我去的时候,可以代你立。”“那你就可以和琼纳一起到登姆·罗甘那儿拿钱去了。他是老手酒店的掌柜,一定会借钱给我的。”“你们在转让书上签字以后,把转让书交给登姆就可以了。”
“那我也这么办吧!”另外一个淘金老手说。
于是,毒日头用三磅烟草买下了波纳若湾全部五百英尺土地的所有权。他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标立另外的所有权。
“你的烟草还真不少,莫非你在什么地方开了烟厂?”
吉姆笑着说。“现在还没有,不过我手里有的是运气和机会!用三磅烟换你们的所有权,太划算了,就好像我随便抓了把土跟你们换一样!”
一小时后,毒日头正在自己的帐篷里坐着,乔·拉丢走了进来。
他刚刚从波纳若湾回来。一开始,他对卡来克的发现并不感兴趣。后来他也开始动心,最后,他愿意拿一百块钱来买这未来城市的股权了。
“现金吧!”毒日头说。“这儿有呢。”拉丢拿出金沙袋来。毒日头随意掂了掂,解开绳子,往手心里倒了一点儿。
除了卡来克的金沙,这是毒日头见到的颜色最黑的金沙了。
他把金沙收好,还给了拉丢。“我想你们应该比我更需要钱。”毒日头说。“不,我还有钱呢!”“哪儿来的?”
毒日头问这句话,完全出于无心,拉丢听到这句话也什么反应。
可稍稍一顿,他们对望了一眼,乔·拉丢的脸色突然变了。
毒日头顿时注意到了,感觉到了他眼神背后是隐藏着什么。
“啊,你们对这儿的了解当然比我深了,如果你们认为这儿的股票就只值一百块,那么我也就认一百块,绝不二话!”
“那我出三百块!”拉丢听出弦外之意,赶紧加价。“要是你认为就只值这么多呢,就出这么多,我也认为就值这么多了!”拉丢羞愧地放弃了。他拉了毒日头一下,两人走出帐篷。“这儿的产量太惊人了!”
“没用洗矿槽,也没用淘金器,昨天我只是用一只盘子到那儿装了点,就洗出这么一袋。”
“只要扯一把草摇一摇,都有金沙掉下来!”“到底蕴藏量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太多了,太多了……”
“千万不能说出去,赶紧去淘、去洗吧!洗出五万块来也不奇怪!”
“啊,惟一的缺点就是有点黑。”一个月以后,波纳若湾还没有热闹起来。来这的大部人都走了,留下的只有少部分人。卡来克和他的印第安亲戚们正在建能利用水力的洗矿槽。不过,他们需要到林中锯木,所以进展不快。还有一些人如丹·马克泰来、突·马凯、突·爱德华和哈雷·福,漂流到了波纳若下游的一块地方,避开其他人静悄悄地干了起来。
毒日头曾在卡来克登记所有权的地方洗出了带斑点儿的金沙,从草根里也洗出了金沙。然后,他顺着岩石的走向,淘洗了一百多处,毫无收获。
他急于弄清楚岩床中的贮量。他注意到那四个沉默的家伙,不请自到,参观了他们第一天用洗矿槽淘矿的作业。
一个人洗了五个小时,就洗出了十三盎司半的金沙!
这些粗金,大小不一,小的如针尖,大的像金币,是从岩床上剥落下来的。此时正值雪雨纷飞的深秋,北极的寒冷的冬天就要来了。但毒日头丝毫没有在意转瞬即逝的夏季带来的悲哀。
他看见了成堆成堆的黄金城就建在脚下的大平原上。岩床里找到了黄金。虽难以置信,但卡来克的发现足以说明一切。
于是,毒日头在附近三个用烟草换来的地方树起了木桩,刻上自己的姓名,以此标明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在两岩层之间,有一块两千英尺长的土地就属于他。
当晚,他回到了克朗代克河的住处,在帐篷里发现了卡马,即被他丢在达亚的那个印地安人。卡马用小快艇送来了那年最后一批邮件。卡马有堆金沙,值两百块钱,毒日头立刻借过来,为了感激他,还为他立桩占地,并让卡马自己去四十里堡做了登记手续。
第二天,卡马起程,替毒日头带了许多寄给下游朋友和波纳湾其他人的信,信中召唤这些人也来立桩占地。
毒日头相信,他的信会使人们接踵而至,他内心暗笑:“人们争先恐后的盛况一定是空前绝后的。”他想到,四十里堡的人兴高采烈地来到育空河,要实现他的信中所描述的景象。
随着第一批人的到来,波纳若湾就热闹了起来,谎言与真理,交替前行。
卡来克说他的一盘里有两盎司半,人们对他的疑虑还没消失时,他已得到了两盎司半,而他却对外说只有一盎司。
可是,早在谎言流传出去之前,人们得到的,并非卡来克说的一盎司,而是五盎司。于是,人们又谎说得到了十盎司。
就在他们用一盘烂泥沙要验证时,却淘到了十二盎司。就这样,他们继续散布着谎言,奇怪的是,谎言却一次又一次地变成了真理。
冬季最后一个月的一天,毒日头在自己的土地挖了一盘泥沙,拿回木屋。
屋里生着火,这样帆布槽里的水不会结冰。他蹲在水槽边开始,淘洗盘子里的泥沙。
盘子在水里一转,较轻的和较粗的沙粒就被洗到盘子边上。他不停地用手指耙着盘子,抓回一把大沙粒。
盘里沙土越来越少,快露底时,他把盘子猛地一斜,把水倒了出去。
盘底上就象覆着一层牛油,泥水倒净,牛油消失,黄澄澄的金子露了出来。
金子,黄澄澄的金子!大小不一、粗细不等,却都货真价实!
毒日头向周围看了看,很遗憾,这时,没有人与他分享这好运来临的快乐。
他放下盘子,沉思良久。他用天平称了一下,以十六块一盎司计算,这是七百多块钱的金沙。
他做梦也不敢想会有如此惊人的收获!原本他对每个挖掘点的估计都不到三万块,可这几处,每处至少都有五十万!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他并没有回到矿井里去工作,第二天、第三天也没去。他背上皮睡毯,穿上比较轻便的衣服,在溪湾、分水岭一带考察了一遍。他可以在每个溪湾处拣定一个地方立桩占地,但他并没有轻易立桩,他怕草率行事会浪费掉更好的机会!
他只在亨格湾立了一个桩子。他看到,波纳若湾从河口到源头到处都是立好的桩子这条河的每一条支流也都有人立桩。毒日头对这些支流没什么兴趣,占下这些地方的几百个人,都是因为波纳若湾已无处可占了。这其中,亚当湾立桩最多,厄尔多拉多湾还基本上无人占领,它的位置正好在卡来克发现金矿的地方的上游。
起初,毒日头也并不看好厄尔多拉多,但他还是用半袋面粉买下了这里一个地方的一半所有权。
三个月以后,他又花四万块,买了这里三个地方的所有权。
紧接着,他又不得不以十五万块的价钱买下这里的第四处所有权。
当他一盘子洗出七百块钱以后,他沉思良久,没再动鹤嘴锄和铁铲,面对这惊人的发现,他有了新的想法。
他对乔·拉丢说:“这地方,我们应该动动脑筋,别再盲目地苦干了!”
“我要去种黄金!只要找点种子,黄金就可以种出来!”
“我看到我盘子里的七百块钱的时候,我知道已经找到了种子!”
“你要在哪儿种?”乔·拉丢疑惑地问。
毒日头转头,指了分水岭那边的山地和溪流,说:“种在那儿,那儿怎么也会有好几百万块钱!我的炊烟马上就会从那升起来!”今天我那盘子底上的七百块看见了我,还认出了我:“啊,这不是毒日头吗!”
“没错,从那一瞬间开始,我就明白自己有几百万了!”
十一、暴富天下
育空流域开发早期的英雄毒日头,继卡来克发现金矿以后,也发现了大金矿!
关于他、他的运气,和他把握机会的神奇能力,在整个流域广为传播。
毒日头的运气。的确不错,他比那五个号称运气最好的人更有运气。他的胆量让很多聪明人摇头,认为他会把挣到的所有财产挥霍一空。
他们认为像毒日头如此盲目地投机,肯定会弄得倾家荡产,因为肯定不会遍地是黄金的!
毒日头手里的权益已经值好几百万了,尽管他从不计较金钱,甚至有些挥霍,但他有内在的判断力,有丰富的想像力和超人的远见卓识,他有一个赌徒的冒险精神。
他总能预见人们从未听闻的东西,就算输掉本钱,也要获取更大的利润!“波纳若湾的金沙不是口袋所能装下的!”“这些金沙一定是从母矿脉里来的,别的河溪里也肯定还有!尤其是克朗代克分水岭的河溪,那里肯定有金沙!”
毒日头为了证明自己的见解,竟然出资让六个勘察小队越过了分水岭,进入了印第安河流域。
他还雇了不少没找到采金点的人,到波纳若的地盘上工作。
他给的薪水很高:一天十六块钱,八小时为一班,三班倒。
毒日头用一个仓库和杰克·肯斯交换了足够的粮食,让工人们可以安度1896年的冬天。
这个冬天,整个开采区的面粉卖到两块钱一磅的时候,毒日头的存粮却足以维持三班人在四个开掘点的工作。
后来,别的矿区付给工人们每天十五块了,毒日头就每天给工人一盎司金沙!因为他雇的都是精兵强将。冬天来了,河水结了冰。毒日头那儿又有了新动静儿。
毒日头则将自己在波纳若湾的一个地方,抵押给了阿拉斯加商业公司,揣着公司的押汇信。毒日头赶上狗,架上雪橇,沿着冰面赶到下游去了,速度快到让常人无法接受。他在四十里堡和环城买下了几十处所有权,这些地方大多毫无用处,可也有那么几个地方,收益比波纳若湾的任何一个开掘点的收益都大。
这些地方,他随意就买,毫不计较,少则五十块,多则五千块!
他在德佛利酒店成交的厄尔多拉多上游的一处所有权,最为昂贵。他正要付钱,刚刚从野鹿场回来的淘金老手雅各·威尔金说话了:
“毒日头,咱们相识七年了,我可是一直认为你聪明有见地。可你现在是让人家抢你的钱!”
“花五千块钱去买野鹿牧场上的一个所有权,你被彻底地欺骗了,我不得不说别人是在跟你耍花招呢!”
“噢,威尔金,我买的可是彩票啊!”“卡来克的发现很了不起,你们不觉得吗,我买的这些彩票总能中那么一两张吧!”威尔金哼了一声,很不服气。“威尔金,比方说吧,如果我们知道天上要掉馅饼了,该怎么办?”“当然是去买盘子了,我这就是在买盘子。老天要在克朗代克下馅饼了,不准备好盘子怎么接得着呢!”威尔金气呼呼地把门一摔走了。毒日头不再说话,办完了所有手续,便回到了他的帐篷。
尽管他不动锄铲,可过得一点也不轻松,甚至更累。太多事都等着他去办。他拥有所有权的河溪都需要勘察,去其糟粕,取得精髓。在他小的时候没来阿拉斯加之前,他就梦想着能找到石英矿的母矿脉!他知道,一个淘金的帐篷过不了多长的时间就得拆掉,但一个找石英的帐篷却可以长存!
他雇了二十几个人找了几个月,毫无收获。几年后,他算了算,光是找母矿脉他就花了五万块。
做大事就是如此,投资越大,回报越多。买股权、雇人拆帐,也做个人的勘察。他的狗不论昼夜都时刻准备着,它们是那里跑得最快的狗!
只要听说哪里发现了金沙,他就会驾上狗赶过去,率先立桩。
经过许多外人不以为然的投资,他在许多优良的溪流河湾拥有了土地,比如萨尔湖、都未尼恩、厄克雪色斯、色华乌、克立斯德、阿尔汉特拉、杜尔特尔,等等地方。
他花很少的钱便赚回几万块!四十里堡的人们在谈论他那两吨面粉的故事,算算单这一项他便可赢利五十万到一百万!
他用半袋面粉换来的厄尔多拉多第一个所有权的一半股权,就值五十万。
还听说,舞女弗丽达划着小船从彼德镇过来,想花一千块钱买十袋面粉,可没人愿意卖给她。毒日头与她素未谋面,却把面粉送给了她,分文不收!
他还送了一个天主教神甫老十袋面粉,那个孤独的神甫正在那里修建这个地区的第一所医院。大家觉得他疯了!他用半袋面粉换了五十万块钱,却把整整二十袋面粉送给了一个舞女和一个神甫,真是疯了!这就是毒日头,钱只是他的筹码,他把这一切都作为一种赌博。即便是几百万也不过是使他赌起来出手更大而已。
除了特殊情况,他从不放纵,有钱了,喝酒反而少了。除了赶着雪橇到处跑外,他不再自己做饭。这样可以省出不少时间。
给他做饭的是一个破产的矿工。和他同住木屋里。他们的食物很多,有腌猪肉、豆子、面粉、梅干、水果干、米,等等。衣服仍是那些:工装裤、德国短袜、鹿皮鞋、法兰绒衬衫、皮帽子和绒毯上衣。
他抽的还是巴尔·杜汉牌的手工制的黄纸香烟。他不抽雪茄,一支雪茄最少也要半块到一块。
他只是花了不少钱多养了好几只狗。但不是为了玩儿,而是为了赚更多的钱作准备。关键时候,他的狗总是跑得最快。
1896年冬天,这一带已经变得非常繁华了。毒日头也因为出卖城市地产发了财,赚来的钱马上又进行新的投资。他在赌博,是很危险的,可他却玩得不亦乐乎。“朋友们,这儿发现大金矿的消息,明年春天就会传出去的。”
“这样,就会有三次高峰:夏天来的着轻便服装。秋天来的带着行李。明年春天来的,则不会少于五万人。”
“你们能给这五万人找到地方吗?你们怎么应付明年夏秋的忙碌?”
毒日头在鹿角酒店对一伙淘金老手说。“你想怎么办?”
“我什么也不干。因为我早就准备好了。我派了十二批人马去育空河上游运木材,等河水解冻,木筏就会顺水而下的!”
“我会建造一大批木屋!明年秋天,木材肯定会涨价!”
“我买了两台锯木机,从山路运过来。”
“好啦,你们谁有兴趣,我现在就和你们签合同,三百块钱一千根毛货。”
一切如他所料。那个冬天,地点稍好一点的房基地,已经卖到了一万至三万块。
他又让人去砍木筏,他需要大量的木材。1897年夏天,他的锯木机如期开工,三班倒,昼夜不停。
他盖的木屋,连房基可以卖到一千块以上,甚至好几千块。而那些地处商业区的两层木屋,可以卖到四五万块钱!
赚到的钱,马上就又让他进行新的投资。就这样,翻来倒去,经过他沾手的东西几乎都变成了黄金。
毒日头这个天生的赌徒,在拥有了庞大的财富以后,按理说更能一掷万金了。
然而,在1896年那个严寒的冬季,毒日头却谨慎了起来。
其实,他天性还是谨慎的。以前他在德佛利酒店一次就输掉五万块,那么这几百万也完全可以一次输光。然而,毒日头看着那些暴发户的挥霍,开始了新的思考。
如此庞大的财富,不是在酒店、地板上种出来的,凡在那儿下种的,都是些醉生梦死毫无分辨能力的百万富翁们。
一夸脱香槟酒要四五十块钱,红烧牡蛎罐头则要十五块钱。毒日头从不吃这些奢侈品。
毒日头不在乎为酒店里的每个人要一杯五毛钱的威士忌,但是,他从来不蛮干、瞎干,绝不会用十五块钱买一罐牡蛎。
当然,他救济别人的钱,也许比百万富翁们花天酒地挥霍的还多,神甫就可以告诉你许多他从毒日头那儿得到比第一次的十袋面粉多得多的馈赠来。
老手们向毒日头要多少,都能如愿。但毒日头绝不会花五十块钱去买一夸脱香槟酒。
偶尔,他也会像从前那样过一个昏天黑地的夜晚,他以前有这习惯,而且,他也的确有钱,可以这样做。
不过,毒日头现在似乎对权力兴趣更浓,这种兴趣一发不可收拾,使他倾心于这种比任何赌博都更刺激的大游戏。
要比阿拉斯加最富有的矿主还富有,光是锯木机、大木筏甚至黄金这些东西,似乎还可以说明。
夏天,人潮涌动,记者们也蜂拥而至,他们几乎用尽了版面来描写毒日头。
毒日头成了阿拉斯加最了不起的人物。当然,几个月后,人们对美西战争更为关注,把毒日头忘干净了。但在克朗代克地区,他依然名头响亮。毒日头走在街上,人们会行“注目礼”,特别是酒店里坐着的那些新手们,目光中充满了敬畏,直到他消失在远处。
他是当地最有钱的人,最富传奇色彩的人,最早来这儿淘金的英雄!
那时候,这里一片荒芜,他穿越契尔科山,顺育空河漂流而下,遇见了前辈英雄阿尔·美育和杰克·马昆斯勋等人!
他是毒日头,是进行过数十次疯狂冒险的毒日头,他曾经纵穿一片荒凉的苔原,去北极给被冰冻的捕鲸队送信。他曾经用六十天时间,把邮件从环城送到盐海并返回。他曾在1891年冬天,把整个达纳部落……他被新手想像成了一个钢铁般的英雄,无坚不摧!毒日头的一举一动,无论多么不经意,都让人觉得超凡脱俗。
人们争相传送着他的传奇故事:单枪匹马,在萨尔湖湾上追杀了一头大白熊。皇后生日那天举行单桨划艇大赛,有一位老手没到场,毒日头临时顶替,勇夺冠军!还有人说有一天晚上,在鹿角饭店,他和杰克·肯斯对赌,说定到早晨八点钟为止。结果,毒日头赢了二十三万!
这对于身价几百万的杰克·肯斯来说是小菜一碟,但是人们为他们下的赌注之大而大为吃惊,在场的十几个记者,每个人都发出了震惊一时的新闻报道。
十二、爱情挽歌
尽管财源广进,可毒日头在第一个冬天,总觉得现钱不够用。他那拥有几百万黄金的岩床被冰冻住了,近在眼前却无法开采。等到天暖冰融,他才能得到那里面丰富的宝藏。
他存在两家新开的银行里的黄金,成了人们的目标,纷纷要求他投资到他们的企业中去。但是他自有主张,他的那些股份最终还是为了保护自己、进攻敌人的。他加入了矿主联合会,一起压倒工人们日渐强烈的反抗情绪。
随着时间的推移,毒日头地位提升了!他手下的第一批工人们也都成了工头。
但仍然难以忘记以往的生活,只是理智驱使他按照最实际的新方法来进行新的经济赌博。
毒日头虽加入了这个矿主联合组织,但他倾向于独来独往。
他对新建立的股票交易机构很感兴趣,以前没见过,但他一眼看出它有利可图。
股票交易就是赌博,就是投机、游戏、玩耍,不需要什么谋划。
“比打纸牌好玩得多!”他说。
他在一周之内不停地抬价、杀价、抬价又杀价,炒热了股市,最后赚了一笔!这一笔对别人来说可不是小数目啊!
很多人在暴富以后便离开寒冷的北极,回到美国去了。有人问毒日头什么时候回去,他说他要玩完这一把。正玩得顺手呢,舍不得就此离开。
崇拜这位北极英雄的几千人,都认为毒日头天不怕地不怕,可有个人知道他,他就怕女人。
像贝特尔、贝·马克唐等几个老手对此便了如指掌。毒日头十七岁时,朱诺的安妮公主就公开向他示受,虽然可笑,但这让他感到非常害怕。他一直就怕女人,因为他不了解女人。母亲在他婴儿时期就去世了。他没有姐妹,也从没跟别的女孩子接触过,女人在他眼里是极少见的、极神秘的东西。
他从安妮公主那里逃出来以后,在育空河上也见过女人,还和她们有了一定的交往。那是些跟随着第一批淘金者来的女人。
就是和这些女人在一起时,毒日头感觉像与狼同行,他之所以和她们一起走,完全是为了男性的面子。
对他来说,女人依然是神秘的。如今,他有了一堆响亮的名号,比如:“厄尔多拉多之王”、“波纳若之王”、“木材大王”、“赶金矿的王子”、“老手之父”之类,但是他却比以前更加害怕女人了。
女人到这儿来越来越多了,她们前所未有地向毒日头伸出手去,这让毒日头犯难。
各种各样的场合,他都要面对女人向他伸出来的手!
大概只有他以前送给过面粉的舞女弗丽达一个人,还让他感到比较轻松,因为她还从未向他伸手。不过,让他感到最恐怖的,也正是这个弗丽达。那是1897年的秋天,他去视察斯蒂华河下游流入育空河的汉特森湾回来,他一个人划着划艇,以一天七十英里的速度前进着。
在克朗代克河口,水面上大部分地方已经冰冻了。他看见一个人在冰面上跑着,指着河里的什么东西。
马上,他就看清了河里是个穿皮袄的女人,面孔向下,在冰流中打着转儿。
他用力划着桨,撞开了一片薄冰,冲向那女人,一伸手抓住了她胳膊,把她拖到了小艇上。
这个女人正是弗丽达!毒日头救了人心里很高兴,要不是她醒来后怒气冲冲地指责他,还得高兴一阵儿呢!“你干什么?”“你为什么救我?”
“啊?”这样的质问,让毒日头好几天无法安睡。
他睁着眼睛躺着,眼前不断浮现出弗丽达那愤怒的蓝眼睛,耳边响起她的指责声。
她的质问是发自内心的!第二次再遇见她时,弗丽达很轻蔑地转过身去,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但是她好像马上又改变了主意,告诉他事情的原委。她在某时某地被人抛弃,所以她……她的话很含糊,但毒日头听出来,在几年以前,弗丽达爱过一个人。
是爱情惹的祸,爱情是比饥寒交迫更可怕的东西。女人总是楚楚动人的动物,可她们骨髓里奔流的爱情使她们变得理智尽失,似乎为了爱情可以豁出一切!
弗丽达天生丽质、体态丰满、玲珑可爱、秀色可餐,然而爱情让她无意于人间,先是跑到这冰天雪地的北极,然后是跳河自杀,甚至非常憎恨她的救命恩人!
在矿区,至少有六个年轻的小伙子爱着弗丽达,他们都真心实意地要娶她。可她都谁都不理,她爱着遥远的世界别一端的一个人。
至此,毒日头算是顺利地逃过了天花般的爱情。爱情确实如天花一般易于传染,而且后果远比天花严重!它能让人疯狂,让男男女女干出些出人意料的事来。
圣母给了毒日头当头一棒,大约也是因为爱情这东西吧。
有一天早晨,有人发现圣母死在了她自己的木屋子里。
子弹打中头部。没有遗言,也没有任何别的痕迹。
人们议论纷纷,认为她肯定是为毒日头而死的!敏感的记者们又让这位克朗代克之王在美国报纸的星期日增刊上占据了女子一阵版面。那上面有一篇特写,说圣母早已改邪归正,再也不去舞场了。她从环城赶到这儿来,开始给人洗衣维持生计,后来她买了缝纫机为男人们制作外衣、皮帽子和手套。再后来,她又进了育空第一银行做了职员。
人们众说纷纭,有声有色。他们一致认为,她是为毒日头自杀的。
遗憾的是,毒日头自己心里也清楚,事实上确实如此。
他忘不了最后一夜见圣母的情景。当然这种忘不了,如果不是第二天他知道她自杀了,也就不复存在。因为当时他的确没有留意到。他如今仔细回想着每一个细节,他明白了她那少有的安详宁和,那种忘却一切烦恼的超脱。那个夜晚,她是那么可亲可爱,对待他就如一个母亲对自己的孩子。他记得她看自己的眼光。他给她讲了米凯·杜兰错误地在斯果根投资的事时,她笑了,轻松且愉快,没有一点往日的豪放。
显然,她心满意足地享受着眼前的一切,他当时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
他以为她已经放弃了对他的爱情,恼人的爱情不存在了,轻松的友谊即将开始了!他想到这些,心里非常高兴。
他们在门口告别。她低下头,吻了他的手。他感到有点意外,显得不大自在。
如今回想起来,回想起那种嘴唇接触手背的感觉,他心里非常难受,太笨了!她那是在和自己永远地告别啊!
她沉静地面对毒日头的那个夜晚一开始,就已经下定了去死的决心。
如果毒日头早一点体会到这一点,就算自己还没沾染上爱情这种传染病,他也会娶她的。
当然,他知道她有强烈的自尊心,不会接受施舍的婚姻。他无论如何是救不了她的!
她得了病,这种病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的死亡。当时,她惟一的希望是他也染上这种病,可他没有。
即使染上了,也一定是弗丽达或者别的什么女人传给他的!
有个叫达华滋的大学生,在波纳若湾投资,获利颇丰。老杜立特的女儿波泰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可他却偏偏染上了格根哈马的大矿务专家瓦尔顿上校的妻子。
这样,就出了三个疯子:达华滋以实有价值的十分之一将矿产卖光。上校妻子则牺牲了地位、颜面和优裕的生活,上了一只无篷船沿育空河而下,私奔去了。
瓦尔顿上校则驾上另外一只无篷的船,在后面疯狂地追赶……这就是爱情,它可以毁灭男人与女人打乱一切秩序,让善良的女人堕落甚至自杀,让事业有成的男人变成无赖甚至去杀人!
女人真是可怕的生物,她们情火旺盛,为了爱情敢于做出一切。她们并没有因为圣母的不幸而退缩,甚至更大胆地向毒日头伸出了手臂。
是啊,就是他并不富有,只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三十岁的男人,身强体健,相貌堂堂、性情和善,也会成为女人们追逐的对象。
何况,在他这些天生的优点以外,还有那么多传奇故事、天文数字的财产,这已足以让任何一个未婚的女人用愉快的目光来打量他了。
已婚的女人的打量就不必说了。这对别的男人来说,大概难以抗拒,前程必毁,对于毒日头则只是让心中的恐惧更甚。于是,他不再接受有机会碰到年轻女人的家庭的邀请,也不再去有舞厅的酒店喝酒,他更多地去赴单身汉们的饭局,或到鹿角酒店去喝一杯。
因为鹿角酒店没有舞池。
十三、功成身退
1897年冬天,在各个河溪里工作的人,有六千多。据说,春天山外还会涌进来十万多人。那是多么壮观的景象啊!
在一个傍晚,毒日头登上了法兰西山和斯果根山之间的高原。
他脚下是厄尔多拉多湾最富饶的地方,波纳若上下几英里的景物尽收眼底。
可他看见的是一片破碎的河山,树木被砍伐一空,光秃秃的山上千疮百孔,到处是洞是坑,山上的雪也遮不住这些难看的疤痕。
木屋子横七竖八的到处都是,一层灰暗的烟雾笼罩着天空。
烟是从成百上千的洞子里冒出来的。在冰冻的泥土和砂石之间,人们匍匐着又是铲又是挖,用柴火推开冰冻的阻拦。
烟云火影到处皆是,人影晃动,有进洞的、有出洞的,一片繁忙。
用木头搭成的架子比比皆是,洞里的砂石就是靠这些架子吊出来的。吊出来马上就又冻上了冰。
废弃的洗矿槽、引水槽、水车抛得到处都是,这些都是春天的淘金者遗弃的东西。
“这种开采也太没有章法了。”
毒日头自言自语着。每个人都各扫门前雪,树被砍光、水被截断,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如此丰饶的矿区,开出两块钱也得付出一半去!
这样,再过一年,所有的矿点就会被糟蹋光了。而他们开采到的黄金,绝对不比留在地下的更多。
必须把他们组织起来,他的脑海中立刻出现了一幅厄尔多拉多湾的新景象。从头到尾,从一个山顶到另一个山顶,由一个能干的人统一组织。
毒日头还想到了蒸汽融解法和挖金机,这样,除了河边利用水力以外,别处就不需再用水了!他听说加利福尼亚已经有人用挖金机了!
毒日头看到了第二次开掘的巨大潜力。他从一开始就对格根哈马和英国的大企业派了高薪水的专家来感到疑惑,如今他明白了。
他们千方百计地和他套近乎,要买他那些已开掘过的登记了所有权的地方和矿渣。他们所以愿意要这些地方,就是因为那里还埋着另外一半,大约有数百万之巨吧。
面对满山遍野粗陋的小矿井,毒日头下定了决心,他要进行新的赌博。他的这种赌博,很可能惹恼格根哈马之类的人物们,但他心意已决。
然而,这崭新的计划刚刚考虑成熟,他就倍感疲劳。
他对北极的生活厌倦了,他开始向往外面的世界,那个道听途说,但却一无所知的花花世界!
那儿也可以赌,他既然有了大笔的钱财,为什么不去试一试呢?
于是,他在斯果根山上就决定再最后大干一场,便去外面的世界了。
但是,他这最后一下费时颇多。他派出了可靠的经纪人去跟踪那些专家们,他们收买哪些地方,经纪人们便也去收买。
凡是那些人所要垄断的已经开发过的地方,他都要去竞争,他买了几处所有权,这样,那儿的土地便无法连成片了,这样就巧妙地使他们的计划落了空。
“我要公开地战胜你们!”这种挑衅,只是导致了更为激烈的战争,然后是休战、妥协、战争、休战、妥协……
1898年,克朗代克已经聚集了六万人。他们的事业随着毒日头的动作而无法安定。毒日头体会到了一种巨大的赌博的乐趣。他战胜了伟大的格根哈马,完完全全地战胜了他!打得最激烈的一仗是“奥甫战役”。奥甫是一片辽阔的野鹿牧场,全是烂泥地,值点钱只因为面积广大。毒日头在这个地区的中心地带拥有七个地段的所有权,格根哈马无法把他买来的地连成片。
他们拗不过毒日头,只好让他买下了整个奥甫。毒日头请来了美国资深的工程师,制定了详细的计划。
他要在八十英里外的林格别莱流域修建蓄水池,然后铺设八十英里长的木制水管,直通奥甫。
这项浩大的工程估计要耗资三百万,最后花了四百万。
毒日头并没有就此停手,他又建了发电厂,在所有的工作面上都安了电灯,工作也用上了电。
这期间,很多淘金老手都劝告他,这太冒险了,当心破产!
毒日头一笑,他毫不犹豫地出卖了他在城市地区的所有权。
他以最好的价钱出手,因为金矿开采正处于高峰。他在鹿角酒馆里向他的朋友们预言,五年之内,城市地区的所有权将不会有人再买进了,木屋都得拆了当柴烧。
人们一阵哄笑,十分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到时候一定找到母矿脉了,地价会更高!
毒日头继续进行自己的计划,当他不需要木材时,便卖掉了锯木机,他还卖掉了各个溪流河湾上的所有权。
他顺利地完成了引水工程,安好了挖掘机,奥甫金矿立即投入了大规模的开采。
这个五年前穿越印第安河的分水岭、横跨荒凉的草原、按印第安人的方法管理狗群,也学印第安人只吃野鹿肉的毒日头,如今却在用大嗓门的汽笛,指挥自己的上千个工人去上工、看他们在弧光灯下干活了。
完成了这最后的壮举,毒日头便着手准备离开北极了。
这个消息非常震撼,格根哈马、英国企业、还有法国公司便争相要购买奥甫金矿和他其余所有的工厂。
出价最高的是格根哈马,他让毒日头多赚了一百万。人们传说他有两三千万元的财产。毒日头最清楚,该卖的都卖掉以后,他的钱袋里一共有一千一百多万。
他的壮举以及他的离去,都震惊了整个育空地区。他请了育空所有的人参加他的告别酒会。在那最后的夜晚,任何人都不准花一分钱。
所有的酒店都打开了门,喝酒通通免费,因为毒日头买单!
服务生们轮班上酒,即使这样也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有个别人坚持要自己付账,他周围立即就会有十几个人群起而攻之。他们要捍卫毒日头!毒日头穿着鹿皮鞋走到的地方都会爆发出雷鸣般的喊声,人们用狼嗥般的声音喊着毒日头,表达着对他的敬意与友谊。
毒日头同样回以狼嗥,完全的狼嗥,千言万语尽在其中!
这个夜晚,城市中盛况空前,毒日头希望人们永远记住这个夜晚。
大多数人都喝醉了,由此组织了救护队,在街道上巡逻,扶起醉卧街头的人。
虽然严冬未至,但温度却已降至零下二十五度,谁要是在街头睡一个钟头,他就会永远睡下去。
让人们都不醉不归,这是毒日头的心愿。但,又不能出什么意外,这也是他的心愿。跟以前一样,他不允许有斗殴与胡闹之类的事发生,一旦有,他都会亲自处理。
这一夜,根本就无此类事情发生,因为几百个信徒主动在为他维护着秩序。
在大城市中,如果有哪个大工厂主去世了,他的工厂要停止运转一分钟以示哀悼。
在克朗代克,当他们的英雄要离开这里远行时,他们的机器停止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包括庞大的奥甫金矿在内,谁也没去上工。
第二天天朦朦亮,成千上万的人就已经拥在了河岸上了,他们戴着手套,捂着耳罩,跺着脚。
毒日头站在“吉特尔”号的甲板上,大声喊叫着,不停地与人们挥手道别。
气温在零下三十度以下,育空河里漂着浮冰。汽船解开了缆绳,慢慢启航了,泪水瞬间从毒日头眼中涌了出来。再见了,寒冷的北极,这世界上自己惟一熟悉的地方、故乡一样的地方!他摘下帽子,不停挥舞着:“再见,再见了,我的朋友们!”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