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背上的重负,他们弓着腰低着头,两眼望着地面,缓慢地朝前移动。
“我们藏了数不清的子弹,问题是现在手里一颗也没有。”一个人说。
他毫无情感的话,没有激起伙计搭腔的愿望。他正专心地向一条小河走去,当河水从石块上流过的时候,激起许多乳白色的泡沫。
第二个人跟着第一个人,一前一后,走下小河。这两个人谁也没有脱掉鞋袜。冰冷的河水,立刻浸透了他们,脚趾和脚腕被冻疼了。水深的地方,没过了他们的膝盖。水流的冲击使他们东倒西歪,站立不稳。
走在后面的人,踩了一只光滑的圆石块,脚下一滑,他痛苦地尖叫了一声,终于立住了。由于疲惫和饥饿,他并没有站稳,而是紧接着向前打了个趔趄,那只手,想抓住什么东西似的。他努力地支撑住自己的身体,不使自己倒在地上,并步履蹒跚地向前走去。当他停下来喘气的时候,抬起头望了望走在前面的人,那个人连头也没回,仍旧在向前走。
有一分钟时间,他站在那里,想着自己的事。然后,他喊了起来:
“喂,比尔,我的脚弄伤了!”比尔仍然没有回头,并且淌过了水。走在后面的人望着比尔的背影,他的脸上虽然没有丝毫的表情,但是眼神中却流露出疼痛和悲伤。这是那种受伤的驯鹿的眼神。
比尔已经到对岸了,仍站在河中心的人渴盼地望着他上岸之后,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他的嘴唇一阵哆嗦,连那棕色的胡须也随之抖动起来。他用舌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这痛苦的哀求出自一位处于绝境中的英雄之口,而比尔,却始终没有回头。他盯着比尔,见他脚步沉重一瘸一拐,步履艰难地爬上一片斜坡,向小山头上柔和的天际走去。他呆呆地看着比尔跨过山头,消失得没有了踪影。他把头转过来,开始慢慢打量这个世界。比尔的离去迫使他独自面对周围的一切。
天空布满了云,太阳的光辉十分昏暗。迷雾茫茫,渐渐地沉重起来。他把表掏出来看了看,将身体的重心压到一条腿上。四点了。有两周了,他一直无法弄明白准确的时间。现在是七月底或者是八月初,太阳应当位于天空的西北方。他向南方望去,能看到一些低矮的山丘,在这些山丘后面的什么地方,是大熊湖,再往那边,通向可怕的北极。他此刻涉足其间的这条小河,应该是铜矿河的支流。铜矿河由南向北流入了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一辈子也没有到过那些地方,有一次在哈得逊湾公司的地图上,他看到过这些他陌生的位置。
他把视线从远处收回来,环顾这个他独自置身其中的荒野,看到了一片令人悲哀的景色。低矮的山丘挡住他的视线,眼前既没有高大的树木,也没有丛生的灌木,连一株小花小草都没有,只有令人充满恐惧的荒凉。
“比尔!”他轻轻地说,接着又重复一遍:“比尔!”他站在泛着白光的河水中,感到一阵恐惧。无边无际的荒原以一种压倒一切的力量向他漫延过来,不可抗拒,又难以逃避。他的身体颤抖起来,手中的猎枪哗啦一声掉进水中。意外的事件使他惊醒过来,于是他振作起来,拿出手枪。然后他把包袱移到左肩上,这样就减轻了受伤的右脚的重负。他双眉紧锁,忍着右脚腕的剧痛,缓缓地移动着,小心谨慎地登上了河岸。
他既没有停顿也没有休息,就急忙地赶路去了。爬上斜坡之后,登上了那座小山头,比尔不久前就是在这里消失。同一瘸一拐的比尔比起来,他的形象更加笨拙、狼狈和可笑。他从山头向下边的谷地望去,一片死气,寸草不生。恐惧之感又袭上心来,他努力鼓起勇气,把左肩上的包袱重新背好,颠跛着向下走去。
谷底潮湿异常,覆盖着厚厚的苔藓,这些苔藓像吸足了水的海绵,每走一步,脚下便溅出水来,鞋子一起一落,发出嘟嘟的响声。他尽可能沿着比尔留下的足迹。踏着突起在苔藓中的小岛般的岩石、穿行于沼泽之间。
只剩下他一人了,不过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迷失方向。再走不远,就能到达一个叫做提琼尼其利的地方。那里生长的云杉和冷杉算不上高大挺拔,却为提琼尼其利小湖提供了一个天然的围栏和屏障。“提琼尼其利”当地话的意思是“小棍之乡”。环绕小湖以外的地方,都没有树木,顺着小河向上游走,在水源的尽头有一个分水岭。这是另一条小河的源头,沿着这条溪流的小河,他将找到狄斯河,那里有他的隐蔽的秘密营地。在乱石丛中藏有一只独木舟,子弹、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还有已经不多的面粉、一块腌猪肉和一些豆子。
他料想比尔肯定会在那儿等他,两个人在一起将沿着狄斯河走向大熊湖。渡过大熊湖,再向南走到肯齐河。继续向南,冬天在身后追赶着他们,河面将很快结冰,天气也将变得更加寒冷。还要向南,他们的目的地是哈得逊湾的一个商站,那里生长着高大茂盛的乔木,粮食充足。
这位孤独的流浪者思索着,异常艰难地向前移动。在艰苦的环境中他抱定的信念是:比尔不会扔下他不管。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假如不是这样,那么他继续前行并与艰难困苦战斗就变得没有意义,只有躺在地上等着慢慢死去了。
这时,太阳渐渐落下。他不只一次地想过,他和比尔每向南迈进一步,就与那马上就要到来的冬天远离了一步。他禁不住一次又一次地回想着在秘密营地储藏的食品和哈得逊公司仓库中的备用品。他已经两天没有吃到任何东西了。离没有吃到饱饭的时间更长。饥饿难耐时他就弯下腰,采几枚沼泽地上的浆果、填进嘴里嚼一嚼。浆果有丰富的汁液,吸干这些浆液之后,又硬又苦的籽含在口中,还能嚼很长时间。显然这种东西无法吃饱,就像希望和回想不能充饥一样。而此时的饥饿却驱使着他再次地去采摘浆果。
九点钟的时候,他的大脚趾碰在了一块石头上,受了伤,他摇晃了一下,摔在地上。他就在那儿躺了很久,一动也不动。然后他解开皮带,吃力地坐了起来。天还没黑,小路依稀可辨,他在岩石中找了一阵,找到一块干苔藓地。接着拾来了一捆柴,点着了火。拿出饭盒,盛上水,架在火堆上。
打开包袱,拿出火柴他数了数共六十七根。为了防止数错,他又数了三遍。然后把这些火柴分成三份,用纸分别包好。第一份放进空荷包里,第二份放进帽子的衬布里,第三份塞进了衬衣口袋。把这些事情做完之后,他突然害怕起来。他把放好的那三份火柴又拿出来,重新数了一遍,确实是六十七根。
他坐在火堆旁,烤自己潮湿的鞋和袜子。皮鞋烂得只剩一些碎片了,毡袜子也坏了,双脚磨出了血。脚脖子肿得几乎有膝盖那么粗,痛苦难忍。他从毯子上撕下一条,紧紧地包住脚腕,又撕下几条,把脚包严,跟脚上穿了袜子和皮鞋一样。接下来他喝了点开水,给表上劲,躺下盖好毯子。
他睡得很沉。快到半夜时天才黑下来,而且没有多久,太阳就从东北方向升起。灰色的云层挡住了太阳。
六点钟他醒来。望着灰暗的天空,饥饿立刻袭来。听到很响的鼻息之声他转过身,看到一只大驯鹿。它机警地望着他感到十分好奇。这只驯鹿离他不足五十步。他脑子里呈现出平底锅煎鹿排,咝咝作声,香味扑鼻的情形。想得出了神,他本能地抓起那杆没有子弹的猎枪,端平,瞄准,发射!驯鹿叫了一声,跑开了。鹿蹄敲打石子的声响越来越小。最后,站起来了。他又用了一分钟时间使自己站稳,站直。
他艰难地爬上一个小山丘,环顾四周。看不见树木花草,只有大片的灰色苔藓,灰色的沼泽,灰色的小溪,衬托着灰色的天空。看不到太阳。弄不清哪边是北,忘掉了昨天是从哪一个方向来到这里的。不过他相信自己没有迷路,很快就能到达“小棍之乡”。他知道,“小棍之乡”距此已经不远,在左边,也许就在那个小山丘的后面。
他回到刚才休息的地方,把包袱扎好,准备出发。上路前又检查一遍,看看三个小纸包的火柴,没有去再数它们。想到那只装得满满的鹿皮口袋时,他迟疑着。口袋不大,两只手合起来就可以将它包住,却很沉,有十五磅,相当于其余所有东西的重量之和。这只该死的袋子让他不知所措。他把这只口袋置于一边,着手打包袱。他的目光却不由自主地移到那只口袋上。他一把抓起那袋子,不安地环顾四周。好像这个荒野会把他们那口袋黄金抢走似的。当他最后站起身艰辛地朝前走去之时,那只沉重的鹿皮口袋依然在他的背上。
他向左转之后前行,停下脚步时总要采些浆果吃。一只脚疼痛难忍。不过同饥饿引起的腹绞痛相比,腿脚上的痛楚就算不了什么了了。饥饿难耐,空腹的绞痛一阵紧过一阵,他已无法确定“小棍之乡”到底在哪一个方向。浆果既无法充饥,又治不了胃疼。坚硬无比的籽核又扎破了舌头和上臂。
他走到小谷地的时候,有一群白沙鸡从圆石头上土墩子上迎面飞起,拍打着翅膀,“咯儿——咯儿——”地叫着,他捡起一块石头去打,没打中。他丢下背包,悄悄地爬向白沙鸡。他的裤子被锋利的岩石划破了,膝盖上血迹斑斑,他却没有觉得疼。饥饿已经吞没了他的知觉。他爬行在潮湿的苔藓地上,水湿透了衣服,很冷,这些都被排除在知觉之外了。整个世界只剩下难耐的饥饿和围绕他飞着的白沙鸡。他觉得这些“咯儿——咯儿——”的叫声在戏弄他,嘲笑他,拿他开心。他骂了一阵白沙鸡,又学着它们“咯儿——咯儿——”的叫起来。
一次,他差一点捉住一只白沙鸡。当时,这只小东西可能正躲在岩石上睡觉,听到动静,立刻飞走,险些撞在他脸上。尽管这鸟儿飞得很快,他还是伸手抓去,可惜只抓到三根毛。眼巴巴地看着这只鸟飞走,他非常气愤,仇恨无比,仿佛他的灾难是这只可怜的鸟儿的原因。因为一无所获,他气恼地拾起背包,又向前进发了。
接近中午时,他来到一片野物成群的沼泽地。由二十多只驯鹿组成的一支鹿群,仿佛有意嘲笑他一般,从他身旁经过。随便开一枪就能打到一只。这活生生的食物使他产生了一种狂妄的念头,抓驯鹿!他认定了自己能追上它们。突然迎面而至的一只狐狸阻止了他,在这只黑褐色狐狸的嘴上,还叼着一只沙鸡。他大喝了一声,受到惊吓的狐狸一溜烟似地跑了,口中的猎物也带走了。
傍晚,他来到一条小河边,沿河而行。因石灰含量高而呈乳白色的河水,流过疏松的灯心草丛。他上前抓住一把灯心草,猛力一拔,灯心草被连根拔起,带出葱头一样的东西,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吃起来倒是很软,咬的时候还“吱吱”响,很香。但是纤维太多而难以下咽。像灯心草根、浆果这类水分大的东西,既无营养,也不能充饥。虽然他很清楚这一点,但依旧丢下背包,四肢着地爬进灯心草丛,像反刍动物一样,连咬带嚼地吃起来。
由于疲劳过度,他常常一倒地就马上睡着了。使他不能安睡的,与其说是对“小棍之乡”的向往之情,还不如说是难耐的饥饿。他一再地到小水坑中寻找青蛙,一再地用手挖地想找到蚯蚓。但这一切都是白费,在寒冷的北方根本就没有这些的东西。
那些在行进中所遇到的水坑,总是深深地吸引着他。终于有一次,他看到一个水坑中有条鱼,那么大。他把右胳膊伸进水里,水一直没到他的肩部,鱼还是溜了。再次去抓时,他弄浑了水,看不到鱼在什么地方。等水澄清后他又去抓,水又被弄浑了。他不再犹豫,从身上解下小白铁盒,开始一盒一盒往外舀水。一开始他干得很起劲儿,全身都湿透了。舀出来的水泼到地上,马上又流回了坑里。等他看出这一点时立刻冷静下来,开始认真地舀水,尽可能泼到远处,与此同时,他的心跳剧烈起来,双手开始发抖。经过半个小时的艰苦劳动,坑里的水差不多干了,但是鱼也没了踪影。他认真观察,才发现岩石中间有条不明显的裂缝,从这里鱼游到另一个水坑中去了。这个水坑又深又大,水很多,干上一天一夜也休想把水舀干。他非常后悔,如果及早发现裂缝的话,一开始就先用石块堵死、那么现在鱼已经到手了。
极度的懊恼与失望使他一屁股坐在湿地上哭了起来。起初还是小声抽泣,后来便号啕大哭起来。这哭声传得很远,打破了荒野的寂静。他哭得全身抖动,很久之后还在抽咽。
他生着了火。喝下许多开水之后,身子才渐渐温暖。然后,他像昨天一样,躺在岩石上睡觉。入睡前,他察看了一下火柴是否受潮,给表上了弦。毯子湿了,摸上去很凉,脚腕疼痛难忍,饥饿更加难耐。入睡后,他梦见了丰盛的大餐和各种野味。
醒来的时候,他浑身发冷,像生了大病一般。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大地也是灰色的,更昏暗了。冷风刮过之后,落了一场雪,小山丘都穿上了银装。当他点火烧火的时候,眼前已是白茫茫一片,无边无际,鹅毛大雪,漫天飞舞。一开始雪片落下来,很快就融化了,过了一阵地面变白了。他拾来的干苔藓被打湿了,火堆很快也熄灭了。
这是个警示。他吃力地爬起来,背好包袱,向前走。不知道,去哪儿。他的脑子里已经没有“小棍之乡”,没有比尔,也没有什么狄斯河边的秘密营地。他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吃!他已经饿疯了。现在往哪走,对他来说已没有什么不同,首先要离开这片谷地。他在积雪中寻找浆果和灯心草根,这些东西既没有味道、也填不饱肚皮。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找到多少就吃多少。可惜太少了。这种蔓生植物,在积雪覆盖下很难找到。
傍晚的时候,他没有点起火堆,也没有喝到开水。毯子却还盖在了身上,空着肚子渐渐睡着了。雪停之后,又下起了冷雨。雨点打在他的脸上,不时地把他弄醒。天亮之后,雨也不下了。又是一个阴沉沉的日子。现在,他感觉到饥饿已不那么咄咄逼人了。空腹之痛要容易忍受一些。他头脑清醒,思维活跃,重又想起了“小棍之乡”和狄斯河边的秘密营地。
他把那条上次撕剩的毯子再撕成条状,用来包扎血淋淋的双脚,捆好扭伤的脚腕,准备重新上路。还有背包,他很长时间地打量那只鹿皮口袋,终于还是把它留在了背包里。
地上的积雪被雨水融化了,只有小山丘的顶部还是白色。太阳出来了。这位迷途的旅人,借助太阳还能够辨别方向。他断定自己迷路已有几天了,朝向目标的偏左方向走了很远。为了找到正路,他向右进发了。
已经感觉不到饿了,身体却很虚弱,他不得不时常停下来休息,弄些沼泽地的浆果和灯心草根塞进嘴里。舌头肿了,干得像裂开一样,又像是长了长毛,嘴里又苦又涩。最难受的是心脏,几分钟走下来,心脏就剧烈跳动,差一点就蹦出来了。这使他呼吸困难,头昏眼花,就要晕倒在地。
快中午的时候,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要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这一次他很镇静,巧妙地用白铁盒把鱼捞了上来。他终于把它们弄到手了,虽然这两条鱼比小指头还细。他并不想马上把它们吃掉,腹中的疼痛已感觉不到。不过他到底还是生吃了这两条小鱼,一点一点地细细地嚼着。这纯粹是理性的选择,机械的动作。他知道,要想活下去,就得吃东西。
傍晚,他又捉到三条鲦鱼,吃掉两条,为明日的早餐留了一条。太阳烤干了一些苔藓地,他又喝到了开水。这一天他走出不足十英里,接下来的一天还不到五英里。胃虽然不疼了,却像睡着了似的,心脏的跳动也异常剧烈。他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这里驯鹿成群,野狼出投。狼的嗥叫不时传入他的耳中。有一回,竟然有三只狼从他面前偷偷窜过。第二天清晨,他头脑清醒。于是他从背包里取出鹿皮口袋解开,倒出了大粒沙金和大金块。把这些金子平分成两份,撕下一块毯子把一份包好,藏进老远就认得出的岩石堆里,另一份又放回鹿皮口袋。又从剩下的毯子上撕下了几条把脚包好。考虑到狄斯河边的秘密营地里藏有子弹,所以他没有丢掉猎枪。
有雾的日子,他又感到了饥饿。虚弱不堪的身体,头昏眼花。常常被绊倒。有一回,他摔倒在沙鸡窝上。窝里有四只刚出壳的雏鸡,它们来到世上也许只有一天。每只小鸡他都是一口吃掉。他把小鸡活活地塞进嘴里,嚼得吱吱响,像吃蛋壳一样。老沙鸡围着他飞着,大声地叫着。有一只老沙鸡被他用枪托打落在地,但最终还是让它跑掉了。还有一只被他投掷的石块打伤了翅膀,当它拖着受伤的翅膀逃跑时,害得他在后面紧紧追赶。
吃下小沙鸡之后,他觉得更饿了。他向老沙鸡投掷石块,嘶哑地大喊大叫,拖着一只伤脚,极其笨拙地又蹦又跳。他一会儿追沙鸡,一会儿又突然停下,一再地摔倒在地,每次倒下,总是艰难地爬起来,然后用手揉揉眼睛,稳住神,以免再摔倒。
一只被追赶的沙鸡,把他带到了这里。在这片覆盖着湿苔藓的沼泽地上,他发现了人的脚印。他确认这不是他自己。或许是比尔的。但是这没有阻止他停下来。
抓到沙鸡的幻想使他跟着沙鸡跑了过去。他想捉住沙鸡之后再来察看脚印。
他已经再也没有力气追下去了。当他侧身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的时候,在离他十步远的地方,沙鸡也侧身躺在地上喘气。他连再往前挪一点的力气也没有了。休息之后,他恢复了力气,恶狠狠地伸手去抓之际,沙鸡振翅逃开了。就这样他不断地追赶。暮色降临的时候,这只沙鸡终于还是逃脱掉了。这一场劳累,把他弄得虚汗淋漓,浑身颤抖,脚下一软,栽倒在地。脸被划破了,背包还压在背上。他一动也不动地趴了很久,才翻了个身,给表上了弦,他躺着等到早晨来临。
又一个起雾的日子。他用半个毯子把脚包扎好。比尔的脚印已经无从寻找,不必要去找了。饥饿,控制着他的身体和意识的,仍然是饥饿。驱赶着他向前移动的,也是饥饿。假如迷路的是比尔,他会怎么干呢?也只能是赶路。到中午,他已经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他把金子拿出来,又分成两份,路上丢一份,身上留一份,到了傍晚,他把剩下的金子全扔掉了。现在,破碎的毯子,白铁盒和猎枪就是他的全部行李了。
他觉得自己好像还有一粒子弹,放在枪膛里,他一直没发现。与此同时他又很清楚枪膛里根本没有子弹。但是仍有子弹的念头却紧紧地控制着他,寸步不离,挥之不去。他同这念头搏斗了好几个钟头,最后通过检查枪膛来确定没有子弹。对这个结果他很失望,好像他本来会找到那颗子弹似的。
半小时之后,这荒唐念头又来纠缠他。为了摆脱困境,他又一次打开枪膛察看。他的理智就渐渐变淡,无意识却有力地向前推进着,犹如一部自动机器,古怪的念头荒唐的想法像一堆蛆虫,在他的脑袋里乱动。但是他会很快又清醒过来。把他一再地拉回到现实中来的总是饥饿。有一回他看到的一个景像让他惊骇得差一点晕倒,那是突然闯进他眼帘中的一匹马,的确是一匹马。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像喝醉了酒一样东倒西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使自己站稳,眼前仍然是一片昏暗。为了让自己看得清楚分明,他使劲地揉眼睛。这次他看出那不是一匹马,而是只硕大的棕熊。这只野兽好奇地站在他的对面,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他。
他本能地去拿枪。刚要端起来,他突然意识到这么干是非常荒唐的。于是他放下枪,从镶珠刀鞘里抽出猎刀。肉,可以活命的肉,就在眼前。他伸出大拇指去试了试刀刃,非常锋利,刀尖也非常尖锐。他要向这只大熊猛扑过去,宰了它。然而他那衰弱的心脏,此刻却不合时宜地突突乱跳起来。像裂开了一样,又像是要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他的额头疼得厉害,眼前一阵发黑。刚才那不顾一切的勇敢,只持续了几秒钟,就被袭上心来的恐惧赶跑了。如果大熊扑过来。以他的虚弱无力,怎么能对付得了呢,怎么办?他把身体挺直,装出一副威武不屈的样子,紧握猎刀,死死地盯住大熊。这只野兽笨拙地向前移了一步,直立起来,发出令人震耳欲聋的咆哮声。这时,如果人被吓住了,转身逃命,熊就会追上去。然而,身处非常危险中的这个人,保持了他的威严,一动也没有动,他鼓足了勇气的时候,就大叫起来,发出刺耳的像野兽一样的嚎叫。这叫声所表现出来的,却是一种恐惧。这恐惧隐藏在人性的最深处。一阵咆哮之后,熊向旁边挪动了几步。它感觉到立在前面的这个直立的东西并不怕它。而它倒有几分害怕这个神秘的怪物。面对熊的退却,这个人还是纹丝不动,犹如埋在地里的木桩子一样,而且生了根。等到熊消失之后,他浑身颤抖,犹如筛糠,一头栽倒在潮湿的有苔藓的地上。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往前走。新的恐惧再次出现。这比饥饿更可怕的恐惧,来自那些吃人的猛兽。他一想到自己会被野兽撕成碎片、嚼得连骨头也不剩,就胆战心惊。这一带野狼成群。他常常听到从四面八方传来的狼嚎,使人感到不安。他被恐惧包围着。他不由自主地举起两只手臂,要屈服于这种恐惧。
狼越来越多。常常有三两成群的狼从他面前跑过,似乎还避开他。大批的狼群,他还没有遇到。此地的野狼善于捕食驯鹿,这主要是因为驯鹿在受到攻击时从不进行反抗。也许在狼的眼里,这种两条腿直立行走的怪物这不敢对他轻举妄动。
又一个傍晚,他找到一些骨头,这是野狼留下的。一个钟头之前,这些骨头还是一头活蹦乱跳的小鹿,它蹦蹦跳跳地跑着,发出可爱的叫声。也许,在天黑之前,他也将变成一堆白骨,被丢弃在这天边的荒野。那么,难道生命不过如此吗?他强烈地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生命的无限的空虚。活着,就意味着吃苦,忍受饥饿和孤独,而死,却并不是一件艰难的事。就像睡着了一样,只是生命的终结,永久的安息。那么,为什么他不愿意心甘情愿地接受死亡呢?
他没有长久的去思考这些严峻的问题。而是迅速地蹲下去,捡起一块骨头放进嘴里,贪婪地吮吸着骨头。香甜的肉味,被回忆勾起,却使他发狂。他咬紧骨头。用力地咀嚼着。有时,骨头被咬断了,有时,他的牙齿被硌碎了。一些又大又硬的骨头,他就用石头去砸,把这些骨头捣成糊状,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匆忙之中,他用石头砸伤了手指,奇怪的是,他竟然投有感觉到疼。
接下来的几天情况更糟,不是雨,就是雪,他说不清自己什么时候停下来休息,什么时候又重新上路了。他没日没夜地朝前走。在哪里摔倒,就在随地哪里休息。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继续前进。他已经不再像一个人那样去苦苦地挣扎和反抗了。他不愿意死掉,是因为他热爱生命,渴望活下去,所以他要前进。他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神经已麻木不仁,或者是睡着了。他的脑子里充斥着各种各样快乐的梦境。
这些日子里,他不停地吮吸和咀嚼那只小鹿的碎骨头。他已不再翻山越岭,而是本能地顺着一条大河的坡岸往前走,这条大河从一个宽阔的谷地流过。他的灵魂和肉体虽然还在一起,但它们之间的天然联系已经变得非常松散了。幻像一再地出现在他的眼前。
一天早晨,太阳很明亮,阳光很温暖,他躺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头脑很清晰。他听见了从远处传来的小驯鹿的尖叫声。他恍惚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飘过雪。这种恶劣的天气不知道究竟持续了多久,是两天还是两星期,他一点也不清楚。
他长久的安静的躺在那里。太阳把温暖的阳光慷慨地洒到这个人身上,温暖着他的可怜的躯体。“天气真是太好了!”他忍不住这么想。也许他能借助太阳来确定一下自己此刻的位置。他艰难地翻了个身,他面前的是一条河,河面宽阔,水流缓慢。他感到十分惊奇。顺着河流望去,他看到这条河在光秃秃的荒山之间蜿蜒,这些山所呈现出来的那种荒凉、冷清超过了他平日里看到过的任何荒山。于是,他迟缓地,漠然地沿着这条河向天边望去,他看到了这条陌生的河流流向了大海。这意外地发现并没有使他激动。“奇怪极了!”他这么想:“这大约就是人们所说的海市蜃楼吧,也许是幻像,也许是神经错乱导致的。”当他进一步看到那些停泊在海中的大船的时候,他就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他把眼睛合上,过了片刻,又睁开。奇怪的是,幻像并没有消失。不过也用不着奇怪,他知道,在这个荒僻的地方不可能看到大海,也不会有大船,这就像他清楚地知道他的空枪膛里没有子弹一样。
有声音从他背后传来,不像是呼吸,像是咳嗽。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使自己僵硬、虚弱的身体翻了过来。附近没有什么东西。他耐心地等了一会儿,呼哧声和咳嗽声又响起来,顺着声音找去,在两块顶部很尖的石头之间,他看见一只灰狼的脑袋,离他有二十步远。狼的两只耳朵是耷拉着,不是向上竖起。一双布满血丝的狼眼,浑浊无光,脑袋低垂着。看上去这只狼病得不轻,它又是喷嚏,又是咳嗽。
“至少,这总不会是幻像吧。”他边想边重新翻了个身。他要用这双刚刚被证实过的目光,穿过幻想的烟云去观察真实的世界。然而大海仍旧在远方闪闪发光,大船也好像近在眼前。也许,这些全都是真实的。他闭上眼睛,沉思起来。最后他终于明白了眼前的这一切。他离开狄斯河之后就向东北方向偏去,结果走入铜矿河的河谷。这条河面宽阔、流速缓慢的大河就是铜矿河,而远处闪闪发光的大海正是北冰洋。那停泊在海上的是一艘捕鲸船,它本来是应当驶向麦肯齐河口的,由于太偏东了,只能停泊在加冕湾里。他想起自己曾经看到过一张哈得逊公司的地图,在那幅地图上,眼前的这一切都清楚地标着。
他坐起身来,开始思考自己目前的处境和最直接的利益。脚上裹的毯子早己磨成了碎片,脚被磨得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最后的一小条毯子也用完了,什么东西都没有了,放在帽子里的那份火柴也没有了。不过小荷包里的火柴还在身上,他打开油纸包看了看,还是干的。他看了看时间,十一点。他从来也没有忘记给表上弦。
能够很好地保持镇静,说明他还有理智。他的身体一直处于精疲力竭、极度虚弱的状态,但疼痛已经没有了,饥饿感也消失了。他的所作所为完全是理智。他把两条裤腿从膝盖撕下来,包上脚。白铁盒没丢,仍系在身上。他打算把开水备足后,再起程向停泊在加冕湾的捕鲸船进发。他充分地认识到这最后行程的艰难困苦。他的身体像失去知觉了一样,每做一个动作,都引得全身颤抖。想去拾一些干苔藓,可是他站不起来。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只好爬行。有一次他爬到离病狼很近的地方,那只野兽怏怏不快地避开了他。他生命中最后的气力渐渐耗尽,每走一分钟就必须停下来休息。他的步子轻飘飘地,摇摆不定。那只病狼也用同样的脚步跟在他的身后。天黑了,闪闪发光的大海消失在黑暗中。他算了一下,这一天他向大海之滨移动了不足四英里。
夜里,陪伴他的除了那只病狼的咳声之外,还有小驯鹿的叫声。在他的四周,到处都有向上的健康的生命。他明白,那只病入膏肓的狼跟在他这个奄奄一息的人后面,是希望人先死去。
早晨醒过来,他睁开双眼,看见狼正直勾勾地望着他。这只饥饿的野兽,像一条生病的丧家狗,耷拉着脑袋,夹着尾巴,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当他用嘶哑无力的声音对它大声叱喝时,它便没精打采地龇龇牙,却没发出一声响动。
太阳又升起来了,这是个早晨。闪闪发光的大海仍然吸引着他向前移动。他摔倒了,爬起来,又继续向前走。气候非常宜人,正赶上了高纬度地区少有的艳阳天。如此晴朗的天气,可能持续一周左右,但也许明天或后天就结束了。
午后,他发现了人的足迹,另一个人的足迹。这个人用四肢爬行过之后,留下了模糊的脚印。他想,这很可能是比尔的足迹。不过他并不在乎这个,他只是暗暗地想了一下。对他来说,这已都无所谓。对于人和事的热情和兴趣在他身上已完全丧失了。他不再感觉到痛苦,因为神经和胃都已睡着了。残存的幽暗的生命之火还在驱使他继续前进。疲乏已经使他的意识近乎熄灭,是求生欲还在顽强地抗拒死亡。他吞食沼泽的浆果和水坑中的鲦鱼,烧开水喝,时时刻刻在提防那只病狼的袭击,这一切都是为了使生命得到延续。
他跟着那另一个人的足迹行进。没有多久,他就看到了那个人的旅途尽头:被啃光的骨头堆在潮湿的苔藓地上,附近还残留着狼的爪印。他还发现了一只鹿皮口袋,已经被牙齿扯破了。他的手没有力气去拿这只沉重的口袋,但他还是设法使它竖了起来。原来,比尔一直没舍得扔掉这个。哈哈!现在轮到他来嘲笑这个无情的贪财的家伙了。假设比尔活着,他就能把这些金子带到那大海中的船上。他发出可怕的笑声,像乌鸦的怪叫一样难听,那只病狼也跟着发出更加可怕的惨叫,他听了立刻沉静下来。假如真的是比尔,这堆被啃光骨头真的是比尔身上的,他怎么能冷漠地嘲笑他呢?
他转身走开了。尽管比尔抛弃了他,他也不能拿比尔的黄金,也不能吮吸他的骨头。如果颠倒一下,让比尔处在他的位置上,也许他可能这样做。他边设想着这种可怕的情形,边艰难地继续前行。
他来到一个水坑边,俯下身去寻找鲦鱼。突然,他看到了那映在水中的自己的脸。这张可怕的面孔,把刚刚恢复神智的他吓得不知如何是好。水里有三条鲦鱼,不过水很多,别想舀干。他想解下自己的白铁盒子去捞那三条小鱼,但还是放弃了。他害怕一头栽进水里淹死。由于同样的原因,他没有敢爬上沙洲中的大圆木头。他害怕被河水冲走。这种圆木在沙洲上到处都有,几根并排,顺流而下。
这一天,他向目标前进了三英里。又一天,又前进了二英里。
现在,他已经像比尔所做过的那样,开始爬行。到第五天傍晚的时候,他估计自己距那条大船还有大约七英里的路程。现在,一天下来,他连一英里也爬不出去。天气依然十分晴朗。他有时爬着爬着,一翻倒在地昏死过去。那只病狼仍然紧跟着他,它不停地咳嗽,大声地喘气。膝盖和脚掌磨烂了,血淋淋的肉裸露着。他把衬衣撕开,用来包扎脚和膝盖。在他爬过的苔藓地、岩石上,不断地留下一条血迹斑斑的路。当他回头望去时,看到那跟踪他的病狼,正在贪婪地舔着他的血迹。他看得出,如果他不先把这只狼弄死的话,等着他的将会是怎样悲惨的结局。于是,在人和狼之间,为了争夺生存的权利,展开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生命垂危的人爬行着,奄奄一息的狼紧紧地跟在后面。他们冤家路窄,相逢在这个荒野上,各自进行着垂死挣扎,共同走上了一条你死我活的生存竞争之路。他们艰难地向前走着,小心谨慎地防备着对方,哪一个都想灭掉,而不被另一个所灭掉。如果这是一只健康的狼。那么人也不可能活到现在了。
一想到自己要落入一只苟延残喘的病狼口中,他就非常恶心,难以忍受。越是看不起这只生病的畜生,他就越不甘心如此了却残生。他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神志不清,充满幻觉。头脑清醒的时间变得越来越短。
有一次他的知觉恢复了正常,听到耳边有喘息之声。他睁开了眼,狼被惊得向后跳去,由于慌张,在什么地方绊了一下,倒在地上,样子十分滑稽。可是,对于这一幕,他既没有感到可笑,也没有觉得害怕。无论怎样,他都不再有恐惧。他的脑子又变得清晰起来,躺在地上他考虑着,离那条大船顶多还有四英里。揉了揉眼,他看得清清楚楚。他甚至看到了一只悬挂着白帆的小船,乘风破浪,航行在闪闪发亮的大海上。但是他再也无力走过这最后的四英里了。对这他也十分清楚,而且非常平静。他明白了他连半英里也爬不动了。命运对于这个可怜的人太残酷无情了。哪怕是到了弥留之际,他也决不向死神屈服。这是发疯吗?不!就是死神的魔力抓住了他,也仍然要跟他战斗到底。
他闭目养神。然后,他强打起精神,咬紧牙关,硬撑着不让那令人窒息的疲倦把自己完全淹没。疲倦的感觉像一个波涛汹涌的大海,一浪高过一浪,吞没着他的意识和知觉。有时这潮水将他席卷而去,他陷入昏迷之中:这个拒绝死亡的人,仍在奋力地往上浮,那残存的生命意志以一种无法理解的方式在支撑着他,并助了他一臂之力,使他重新浮出水面。他仰面而躺,一动不动。他听见那只病狼比平日里更沉重地喘着粗气,在一点一点地向他逼近。这个漫长的过程不知持续了多久。他仍然一动不动地躺着。喘息声已在耳边了。那条粗糙发黄的干舌头像沙纸一样,舔到了他的脸。直到这时,他猛然伸出了双手。是埋藏在无意识深处的求生欲望,驱使他完成了这个动作。不过,他那双弯得像鹰爪一样的手还是抓空了。他的身体没有足够的力量,使这一动作迅速、准确而有力。
狼的耐心简直大得惊人,而人的耐心更大。他静止不动地一躺就是半天,这是一场漫长的与昏迷所作的不懈的斗争,同时也是一场与狼进行耐力对抗的生存竞争。狼想吃掉人,人要除掉狼。昏迷的海潮不停歇地涌来,他长久地进入梦乡。在这个潮长潮落的过程中,无论睡着还是醒着,他都在等待、等着那沉重的喘息声和粗糙的干舌头。
这一次他却没有听到喘息之声。他感到那粗糙的舌头在舔他的手。他等着不动。狼牙先是轻轻地咬住了他的手,接着就咬紧了。这只狼终于拿出了他生命中留存的最后一点力气,咬进了他的身体里。然而,人也走过了漫长持久的等待之途,对这最后的较量有充分地准备。他聚集起全身的力量,用那只被咬伤的手卡住了狼的下巴。狼已经没有挣扎的力量了,而人也无法再卡紧一些。
他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抽出另一只手,狠狠地将狼抓住。五分钟之后,狼被压在人的下面。由于没有足够的力量把狼掐死,他用牙齿咬住狼的脖子,满嘴狼毛。半个钟头之后,这个人感到自己嗓子里有一小股热乎乎的东西,最后还是流进了他的胃里。对生存的渴望使他饮下了狼的血。后来,他翻了个身,仰面朝天睡着了。
“拜德服德号”捕鲸船上的几位科学考察者,在甲板上嘹望时,发现海岸上有个怪物。它在沙地上一点一点地向大海靠近。科学家们看不出这是一种什么动物,作为自然的观察者,他们对此很好奇,于是就登上小艇,来到岸边。
他们看到的这个活的动物,已经很难再把它称作人。他的听觉和视觉都丧失了,知觉和理解力也令人怀疑,什么也不明白,像一只巨大的怪虫,在沙滩上不停地蠕动着。他的努力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但是意志上的坚持不懈使他仍然向爬行,以每小时向前二十步的速度移动着。
三周后,这个人躺在“拜德服德号”的床上,泪流满面地告诉人们他是谁,他从哪里来,有过怎样的痛苦经历。从他语无伦次的叙述中,人们了解到他的母亲住在南加利福尼亚,在橘林掩映的鲜花丛中,他们有一座自己的住宅。
又过了一些时候,他已经可以和科学家及船长一道坐在桌边用餐了。丰盛的食品使他很高兴,吃饭时他却惊恐地盯着被人们放进口中的每一块面包干,脸上流露出非常惋惜的神情。他神志并无异常,却会无理由地憎恨桌旁用餐的所有人。他最大的恐惧就是生怕饭不够吃。他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去问厨师、少年见习水手及船长本人,储备的食物够不够用。他们一再地使他相信,食品充足,但是他对谁也不相信。他多次悄悄地去仔细察看过储备食品的仓库,这才放下心来。
人们看到,他的身体逐渐康复,一天比一天胖。科学家们莫名其妙,提出种种假设。他们限制他的饮食也无济于事,他继续发胖,腰部粗得吓人。
经过一番观察,科学家们也知道了个中秘密。早饭之后,他无精打采地离开餐厅,像乞丐那样对每一个水手伸出手去。水手送给他一块面包干。这个人拿到面包干,就像守财奴看到金钱一样,然后塞到衬衣里。每个水手都送面包给他。
科学家们默不作声,不去惊动他。他们悄悄地搜查了他的床铺,结果发现床上放满了面包干。在每个角落里都能找到食品。他这么干,是害怕饥饿再次降临。科学家们相信,他会恢复常态的。果然,在“拜德服德号”捕鲸船到达旧金山港之前,这个人已经完全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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