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在高处-自救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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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时候我真觉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易卜生

    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胡适

    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王尔德

    集中营是用来干什么的?

    缘起

    我曾在思想国网站上设计了一个问答:“集中营是用来干什么的?”这是一个微乎其微的测试,但是我希望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分析。

    相关留言林林总总。比如,集中营是“用来关押革命党人的”,“用来上政治课的”,“关押被视为死人的人的地方”,“集中关押人的思想,扼杀每个人的幻想”,“集中营不过是把人生按了一个快进键而已”,“用思想体系杀人”,“孕育仇恨与敌意”,“让活人变成僵尸的场所”,等等。

    当说,上述回答各有精彩。不过,如果大家细心一点,就会发现多数回答都不约而同地“站到了施虐者的一边”。我是说,答问者没有从被囚者的角度来思考“集中营是用来干什么的”。而这一缺失,正是本文之关键所在。

    逆境中积极生活或抵抗

    或许有朋友会辩解说:“我们并没有被关在集中营里。”显然,这一解释并不成其为理由。毕竟,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也没有参与集中营的建设。

    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说,如果我们将施虐者比作信息发送者,将集中营比作媒介,将囚徒比作信息接收者,那么,只考虑施虐者“拿集中营做什么”无疑是不全面的。就像我们被问及“报纸是用来干什么的”时,有人会站在发行商的角度说“报纸是来卖广告的”,也有人会站在读者的角度说“报纸是用来获取信息的”。正因为此,我强调在回答“集中营是用来做什么的”时,不能忽略被囚禁者的立场。

    当然,有人会说,买报纸的人是主动的,进集中营的人却是被动的。这种反驳无疑是有力的。然而,谁又能说我们不是在有限的选择中最后被动地买了报纸呢?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生便是一种逆境,谁不是被扔到这个世界中来的?所谓“积极生活”,亦不过是超越了被动与困境,在别无选择中积极选择罢了。如果我们只是将集中营当作人生的一种境遇或人的条件,我们便更应该考虑在此环境中囚徒要做些什么,而不是环境在做些什么。

    进一步说,面对“集中营是用来干什么的”这一问题时,如果我们局限于复述集中营的某种罪恶,以为这是它的全部,而忽略了囚徒的生活(信息反馈),那么这种回答就是一种消极回答,至少它是不全面的回答。而这种被人们不经意间忽略了的“信息反馈”,我认为是最重要的,我把它理解为“在逆境中(积极)生活或抵抗”。

    众所周知,没有反馈的传播是不完整的,反馈使信息接收者变成了信息发送者,使受动者变成施动者。当这种反馈是积极的时候,我们可以将此解释为人在接到源于逆境的改造信息后,开始以自己为信息源,试图改造逆境。换句话说,在集中营里,囚徒变成了信息发送者,纳粹军警变成了信息接受者,此时,集中营变成了一种为囚徒所用的媒介。对于囚徒来说,从解码到反馈(编码),他至少有两次积极生活的机会。

    如前所述,从自由或人生的角度来说,无论生活在怎样一个国家或时代,人的一生都像是在“集中营”里度过,集中营是人的境遇或条件。法国人说,“生命是一次没有人能够活着逃出去的冒险”,似乎也给我们的生活罩上了某种末日情绪——逃出去了也是死。然而,当我们试着乐观地看待这一切,不难发现许多人仍然活着逃了出来。否则,为什么每当我徜徉在巴黎的奥塞博物馆里,总能在《吃土豆的人们》里面闻到文森特·凡·高先生的鼻息呢?当然,如你所知,这里逃出来的不是肉体的凡·高,而是凡·高的积极生活。积极生活是凡·高生命的一部分,正如我关于这个世界的思考与写作也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一样。

    几部电影

    卢梭云:“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的朋友黄明雨先生最近在给我的信里更进一步:“人心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肉体的枷锁之中。”在我看来,人生不过是一次漫长的大逃狱。我之所以说它是一次大逃狱,是因为它实际上包含着无数小逃狱。关于这一点,或许我们更应该将敬意投向朋霍费尔先生那样的人物,只有他在狱里狱外,都能自由生活。朋霍费尔虽是个教徒,但他关心地上比关心天上多。他积极参与各种社会生活,冒险犯难,将宗教生活还原到人的内心。在纳粹横行时,朋霍费尔从美国回到了柏林,甚至参与了谋杀希特勒的行动。朋霍费尔是在盟军解放的前几天被绞死的。临死前,同室的囚徒去向他道别,他说:“这个终点对我来说,是生命的开端。”殉道者的一生,一天一天,勇敢而平静。

    或许同样是出于渴望自由的天性,我时常在平凡而芜杂的生活中,留心搜集一些关于集中营或监狱生活的影片。尽管狱卒或军警的恶行令人触目惊心,时常撞伤我的眼帘,然而我真正关心的,是一个囚犯如何积极生活或抵抗。所以,在所有同题材影片中,《肖申克的救赎》更让我心动与感恩。在我心中,这部电影甚至会让《勇敢的心》变得黯淡无光。

    由梅尔·吉普森执导并出任主角的《勇敢的心》取材于历史,描述的是苏格兰民族英雄华莱士反抗英格兰的殖民统治的英勇事迹。影片结尾,让人无限伤感,英勇的华莱士高喊“Freedom”被杀了头;《肖申克的救赎》叙述的则是一个入了冤狱的银行家如何前后花了十九年的时间挖地道出逃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场面宏大的《勇敢的心》叙述的是集体解放,明修栈道,终于功败垂成;而《肖申克的救赎》叙述的却是个体自救,暗渡陈仓,善恶有报。

    谈到个体自救,有人可能立刻会想到索尔仁尼琴的有关批评:“鱼群从不会为反对捕鱼业而集体斗争,它们只是想怎样从网眼里钻出去。”当然,我并不低估散兵游勇的鱼各自穿越网眼的价值。显而易见的是,索尔仁尼琴的批评并不适合银行家安迪——他出逃后不但没有一走了之,而且撕破了整张渔网。

    人类充满艰辛劳苦,不时在希望中走向悲怆。从集中营到古拉格群岛,不难发现,一个国家的群体解放若不是建立于个体自救与精神独立的基础之上,难免会将这场解放异化为在不同监狱之间转移人民的游戏。就像乔治·奥威尔笔下的《动物庄园》一样,尽管拿破仑猪赶走了人,解放了曼纳庄园的动物,宣布了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是用不了多久,有权有势的拿破仑猪便会学人一样直立行走、高谈阔论,把曼纳庄园变成一座“美丽新监狱”。事实上,从纳粹覆灭到苏军进驻,东柏林人便是经历了这样一场“狱间转移”。

    “你们自由了,这是西德领土。”1989年11月9日,柏林墙倒塌。当许多西方政治家与特工沾沾自喜,吹嘘自己的贡献时,柏林人却置之一笑——对于他们来说,柏林墙见证的不是冷战等宏大的字眼,而是数以万计小人物穿越网眼的故事。从主观上说,他们各救自身,但在客观上却起到了集体冲破渔网的效果。柏林墙之所以倒掉,是因为即使是那些实施“庸常的邪恶”的卫兵,都要跳到西边去。如有论者指出,正是无数小人物以自己的生命和觉悟,书写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传说,而这个传说的名字就叫“自由”。只有此时,你才能明白,人们对自由的追逐,不仅解放了被囚禁者,也解放了绑架者。对自由的追逐因此不是一场胜负归零、你死我活的游戏,而是寻求共同解放的伟大征程。在上帝死去之后,人因为对自由的求取与不懈的自救使自己成为神明。

    德国影片《隧道》很好地还原了历史。当无数家庭和恋人被柏林墙阻隔在自由与不自由的两个世界里时,哈里、弗里希、弗雷特、贝克等人为了把滞留在东德的亲人带到西柏林,在柏林墙下挖掘了一条长145米的地道。正是这种群起的、不约而同的自救,让“有史以来的第一堵不是防范外敌,而是防范自己人民的墙”(肯尼迪语)变得千疮百孔,弱不禁风。

    “今天,我们都是柏林人。”肯尼迪的声音犹在耳边。同样是今天,在柏林墙倒塌了十五年之后,当我再次路过柏林墙旧址,那片阴郁的历史早已烟消云散,我所见到的只有舒适闲散的日常生活。当年岗哨森严、禁止偷渡的护墙运河上面,漂泊着几艘锈迹斑斑的游船,而运河两岸,早已长满了绿草鲜花。

    永不绝望

    有位叫杨笃生的青年,在听说广州起义失败后给马君武写了封绝命信,然后跳江而死,胡适的朋友任叔永的弟弟也因为生活艰难投井。两位青年的自杀,让胡适感慨不已:“此二君者,皆有志之士,足以有为也,以悲愤不能自释,遂以一死以解,其志可哀,其愚可悯也。余年来以为今日之急务为一种乐观之哲学,以希望为主脑,以为但有一息之尚存,则终有一毫希望在,若一瞑不视,则真无望矣。”胡适一生是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他写的兰花草一诗,标题即为“希望”。

    人,应该在希望中栖居。但是,为什么我们总是习惯站到施恶者一边去想集中营能做些什么呢?相反,我认为人应该思考的是自己要做什么,而不是逆境要做什么。或许,这才是《肖申克的救赎》给予观众的最大收获。“有一种鸟是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着自由的光辉。”一个热爱自由与幸福的人,一个把自己的一生当作远大前程的人,应该始终如一地保有一种“关不住”的精神,为那自由的春色,在人生的逆境之中,勇敢地红杏出墙,关心自我实现,追逐自己的命运。勇敢的人,应当对罪恶视而不见。

    在索尔仁尼琴笔下,有一种出墙者是“坚定的逃跑者”。

    “坚定不移的逃跑者!”索尔仁尼琴写道,“这是指那些坚信人不能住在笼子里的人,而且对这个信念一分钟也未曾动摇过的人。这种人,不管让他去当个有吃有喝的监狱杂役,把他放在会计科或文教科,还是安排在面包房干活,他都始终想着逃跑。这是那些从被关起来那天起就日夜思念逃跑、梦寐以求逃跑的人。这是铁了心决不妥协的人,而且是使自己的一切行动都服从于逃跑计划的人。这样的人在集中营里没有一天是随随便便度过的,不管哪一天,他要么是在准备逃跑,要么正在逃跑,或者就是被抓住了,被打得半死躺在劳改营监狱里。”

    真正的逃跑者永远在路上,而且永不绝望。

    论及永不绝望,我们就不得不提到心理学家马丁·塞里格曼(Martin Seligman)的一个实验(1975)。

    在这个著名的实验中,塞里格曼先生把狗分为两组,一组为实验组,一组为参照组。

    第一程序:实验者把实验组的狗放进一个笼子里,在这个笼子,狗将无处可逃。笼子里面还有电击装置,给狗施加电击,电击的强度能够引起狗的痛苦,但不会伤害狗的身体。实验者发现,狗在一开始被电击时,拼命挣扎,想逃出笼子,但经过再三的努力,仍然发觉无能为力,便基本上放弃挣扎了。

    第二程序:实验员把这只狗放进另一个笼子,该笼子由两部分构成,中间用隔板隔开,隔板的高度是狗可以轻易跳过去的。隔板的一边有电击,另一边没有电击。当把经过前面实验的狗放进这个笼子时,实验者发现除了短暂时间的惊恐外,实验狗一直卧在地上,接受电击的痛苦,在这个原本容易逃脱的环境中,实验狗连试一下的愿望都没有了。

    然而,有趣的是,当实验员将对照组中的狗,即那些没有经过第一个程序实验的狗直接放进后一个笼子里,却发现它们都能逃脱电击之苦,轻而易举地从有电击的一侧跳到没有电击的另一侧。

    塞里格曼将这种绝望称为“习得性无助”。由此可知,我们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绝望,不过是一种积习,它更多是来自过去,而不是明天,甚至也不是现在;它只缘于我们疲惫的内心,而非完全是因为环境。所以,乐观的人会说:“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郝思嘉会说:“毕竟,明天是一个崭新的日子。”

    盘旋在肖申克监狱上空的费加罗舞曲,犹如沾在飞鸟羽毛上的光辉,它之所以让我们感动不已,是因为那一刻我们相信,即使是身处狱中,囚徒仍可以积极生活,就像《美丽人生》里给孩子做游戏的意大利父亲基多一样。自由,何等惊心动魄!而希望,对于一个人的生活来说又是何等重要,它让囚徒可以随时随地抵抗阿伦特笔下的“庸常的邪恶”,让他们不被绝望体制化,不像实验狗一样趴在地上,在遭受数次挫折之后,从此懒得动弹,任凭无休无止的电击。对于安迪来说,肖申克监狱注定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只有自己才是生活的主人。即使像基多那样不幸身死,我们又有什么可悲叹的呢?他积极生活,是集中营里真正的主人。

    唯有自由思想,才能使我们不必依仗权势。

    如马斯洛在《洞察未来》中写道,就算是面对死亡,每个人仍然拥有自由意志:“精神病学家布兰特·贝特海姆和维克多·弗兰克尔的回忆录都证实,即使是在纳粹集中营里,一个人仍然可以很好地做自己的事情,或者过得非常糟糕。一个人仍然可以保持自己的尊严或者完全相反。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一个人仍然可以有发挥最大能力或根本不能发挥能力两种状态。即使处在死亡的边缘,一个人仍然可以成为积极主动的人,或者是软弱无助、牢骚满腹的小卒。”马斯洛将幸福区别于浅薄的享乐主义。在他看来,痛苦同样是快乐的源泉,因为在我们经受的痛苦里面,同样凝聚着我们全部的人格力量。由此出发,我们说,幸福不过是一个人完善自我、保持心性自由与精神独立时的额外所得。

    所以我想对那些正在努力或试图改变自己或时代命运的人说,不要在意周遭对你做了什么,关键是你自己在做什么。你想的更多的应该是自己做什么,而不是逆境对你做什么。换句话说,当我们操心积极生活多于操心那不如意的环境,也许才更有意义呢!

    好了,我现在来回答我前面提给大家的问题——“集中营是用来做什么的?”不瞒诸位,我早先有个答案,“集中营是用来逃跑的”。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说“集中营是用来摧毁的”、“用来挖地道的”或像《美丽人生》一样是“用来做游戏的”。其实,这些答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你谈到集中营有什么用处时,要和那些渴望自由、积极生活的人站在一边。

    人质为什么爱上绑匪?

    2006年,失踪八年之久的奥地利女孩娜塔莎·卡姆普什成功获救。奥地利警方8月25日对她进行了DNA检测,并公布了她在绑架者寓所的悲惨生活。早在1998年3月2日,时年十岁的娜塔莎在上学途中失踪,奥地利警方由此展开大规模搜救活动,但毫无结果。因此,娜塔莎的突然回来震惊了整个奥地利。然而,和其他许多绑架案一样,当事人在被绑架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心理同样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酸葡萄”与“甜柠檬”

    在重获自由后的首份公开信中,娜塔莎披露自己遭绑架八年期间的生活内幕。不可思议的是,在她看来,遭绑架不全是“坏事”。

    当然,娜塔莎的这个逻辑我们在许多场合都可以遇到。譬如说,那些因为历史或政治原因被蹉跎了岁月的人,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后喊出“青春无悔”的口号。

    娜塔莎的具体理由是:“每天的生活都有精心安排很充实,虽然总是伴随着因孤独而产生的恐惧感。总的来说,我的童年是和别人的不一样,可是我觉得我没有错过任何东西。遭绑架也不完全是坏事,我避开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我没学会吸烟和酗酒,也没有交上坏朋友……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对我非常关心。他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为他感到悲伤。”

    据称,被绑架后不久,娜塔莎和沃尔夫冈一起布置了那个地下室,里面有床、录像机、收音机和书架,还有她喜欢的英国喜剧片录像带。娜塔莎称:“我将这里当作自己的家,里面有一切我所需要的东西。”

    娜塔莎的逻辑漏洞百出。其所谓“没有交到坏朋友”的背后,是她被剥夺了交朋友的权利。否则,天底下的文盲都应该为自己不识字庆幸,因为不识字可以让他们不至于读到“坏小说”与“坏思想”。地下室内外,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在地下室里,娜塔莎接受的是一个自己别无选择的纯洁世界——“没有坏朋友”。然而,尽管这里“应有尽有”,足够“纯洁”,仍不过是座“天鹅绒监狱”,因为娜塔莎别无选择、缺少自由。充足的食物与令人捧腹的喜剧片不过是绑匪为她提供的“面包和马戏”。

    心理研究表明,面对生活中的挫折,人的心理会有一个自动保护机制在起作用,即将不良刺激转化为良性刺激,藉此度过难关。常见的心理防御机制有合理化、压抑、选择性遗忘、幽默、升华等等。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中,体现更多的则是合理化。这种倾向主要分两类:一是“酸葡萄”,二是“甜柠檬”。如果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如果只能得到柠檬,就说柠檬是甜的,于是不为此感到苦恼。

    娜塔莎同时选择了二者。一方面,既然没有在外面生活,外面也没有什么好羡慕的,因为外面有“恶习”,也有“坏朋友”;另一方面,既然已被绑架了,如果在认知中更多地强化悲惨境遇的观念,无疑会加深自己的痛苦。如果把被绑架的事实理解为没那么糟甚至还不错,会降低内心焦虑和恐惧等负性情绪。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又称为人质情结,指的是被绑架的人质对于绑架者产生某种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绑架者的一种情结。从本质上说,也是绑架者在具体绑架过程中驯服了人质。

    1973年8月23日,两名劫匪闯进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家银行打劫,之后扣押六位银行职员当人质。六天以后,绑匪被制服,人质获救。出乎意料的是,人质在被救出以后,并不为此高兴,反而对警察表现出明显的敌意。更令人惊奇的是,其中一位人质竟然爱上了绑匪,跑到监狱里要与他私订终身,而另一位则搞了一个救援基金会,四处筹钱请律师为绑匪脱罪。

    在心理学上,研究人员将这种匪夷所思的心理现象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研究表明,它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四个条件:

    条件A:人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条件B:人质处于某种绝望之中。

    条件C:人质所获得的信息只能是绑匪给他们的“一面理”信息。

    条件D:人质会得到绑匪的恩惠。

    显然,被绑架的娜塔莎具备上述条件。八年前她被绑架时只是一个年仅十岁的孩子,从此被囚禁在地下室里。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她更倾向于接受绑匪的教育(即“一面理”信息)与无处可逃的暴力。即使偶尔能在户外行走,也不能掩盖她与世隔绝的生活处境。长期与绑架者生活在一起,娜塔莎对于绑架者普里克洛皮尔产生了认同感和亲切感,甚至对重获自由心怀恐惧,不知如何开始新的生活。

    地下室里的乌托邦

    以下这段独白表明,娜塔莎对于曾经生活过的地下室,更心存怀念,仿佛地下室才是自己的故土。

    我们(和沃尔夫冈)一起布置了那间屋子,并且它不止1.6米高。屋子里装有一切我需要的东西,我把它布置得像个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会对外公开。我每天的生活都安排得有条不紊,通常是和他一起吃早饭——他工作的时间很少。接下来就是做做家务,看看书或电视,和他聊天,然后做饭,就是这些,一年又一年……

    谈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有人曾经如此设喻:魔鬼来到人间,把一个人抓进了地狱,让他饱受折磨,当魔鬼允许他回到人间,偶尔过上一点人间的“好日子”,他便会产生幻觉,以为自己到了天堂。而那位曾经将自己抓进地狱的魔鬼,仿佛是解救他的天使。

    绑架者普里克洛皮尔在1998年将娜塔莎诱拐进大篷车里带走,随后开始对她进行了长达八年的监禁。有报道称,这所房子被当地人称为“金库”,因为这位通信技师为它配备了非常好的安全警报系统——这幢房子像美国的金库一样易守难攻。

    从警方公布的照片来看,娜塔莎被囚禁在房子的车库下面一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里。房间仅六平方米大,房门由金属制成,在这种情况下,娜塔莎插翅难飞。

    意味深长的是,娜塔莎曾经透露普里克洛皮尔逼她称自己“主人”,并沦为他的性奴。由于绑架者在娜塔莎被解救后卧轨自杀,我们无从知晓他绑架的全部目的。可以肯定的是,他试图在自己的密室里建立起一个只属于他的包括权力与梦想的王国,一个他享有绝对权威的美丽新世界。

    在绑架中体制化

    从某种意义上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形成,同样贯穿于“体制化”之中。“体制化”是著名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演绎的重要概念。犯人老瑞德(摩根·弗里曼饰)这样谈到“体制化”:“起初你讨厌它(监狱),然后你逐渐习惯它,足够的时间后你开始依赖它,这就是体制化。”

    该片中被体制化的象征人物是监狱图书管理员老布,他在肖申克监狱(体制)下被关押了五十年,这几乎耗尽了他一生的光阴。然而,当他获知自己即将刑满释放时,不但没有满心欢喜,反而面临精神上的崩溃,因为他已离不开这座监狱。为此,老布不惜举刀杀人,以求在监狱中继续服刑。他刻骨铭心地爱上了那间剥夺了他自由的监狱,并在出狱后,终于选择了自杀。老布成为环境的一部分,一旦脱离了原有的环境,一切失去了意义。

    在绑架中经受体制化的娜塔莎似乎同样爱上了这座“金库”。她在院子里的偶尔走动甚至给人留下一种在“开明专制”中生活的印象。然而谁也不能否认,事情的真相是她被绑架并因此过了八年与世隔绝的生活。

    以权利与自由的名义,在“金库”里我们只看到人质和绑架者。由此出发,更大的疑问是,假如娜塔莎认同自己本应该得到的所有权利,心怀希望,并以此还原绑匪对人质巨大的剥夺与渺小的赠予,她是否还会把偶尔到院子里放风视为“阳光灿烂的日子”,并报之以怀旧的泪眼?

    奖励你,控制你

    世界电影,能动人心魄者,大抵可分为两类:一曰爱情,二曰逃狱。所以,走进任何一家音像店,你随处可见的便是有关监狱及逃狱的影片。甚至,在一些电影中,爱情同样被当作逃离的对象。

    自由这个命题和爱情一样古老。倘使我们将人生境遇视为一种此起彼伏、无休无止的逆境,那么逃狱便是件永恒的事情。正因为此,奥地利被绑架女孩在绑匪的地下室里度过八年并成功脱逃的新闻撩动了无数读者的心扉。

    论及逃狱电影,就不得不谈到《肖申克的救赎》及其灵感来源《逃出亚卡拉》,以及《巴比龙》、《美丽人生》、《送信到哥本哈根》、《逃狱》这样充满人性光辉的经典影片。正如米歇尔·福柯通过监狱模型解构政治何以运行一样,我同样喜欢透过类似的电影找到有关社会控制与操纵的蛛丝马迹。而本文将要着重分析的,则是奖励如何实现社会控制,如何编织人生的牢笼。

    赚分的妓女

    先说《监禁》(The keeper)这部影片。故事发生在英国的一个小镇上。克雷布斯是镇上德高望重的警察,在“追星族”眼里,他道德、勇敢、善良、守法。然而,谁也想不到,正是这个“完美男人”借办案之便将舞女吉娜·莫尔囚禁在自家的地下室里。一切源自克雷布斯幼年时的心理创伤——他的舞女母亲被父亲杀害。和他的父亲一样,他憎恶这个不完美的世界,并试图用监禁或谋杀等手段来拯救那些沦落风尘的女子的身体与灵魂。

    克雷布斯把吉娜·莫尔带进自己的林间小屋的地下室,里面有间铁栅栏囚室,紧挨着厨房。连接囚室与外界的是一扇小窗,由于关在铁栅栏内,吉娜只能远远地望着窗子。从早到晚,渴望被营救的她不得不像看电视的人一样观望近在咫尺遥不可及的外面的世界。这是一间经过隔音处理的地下室,所以即使吉娜看见窗户外面有人走动,也不可能发出哪怕一丁点求救的信息。她似乎注定只能通过向克雷布斯妥协以获得自救的机会。

    影片中,克雷布斯有着极其复杂的性格,他暴虐却又不乏同情心。这间被他用来实施非法拘禁的地下室,对他而言更像是一个帮他实现人间正义的“思想改造所”。

    和其他许多逃狱片相比,《监禁》的情节结构简单,乏善可陈。意味深长的是片中克雷布斯创造的“赚分”游戏。这是一个惊世骇俗的寓言,它向观众展示了所有统治者实施统治与操纵的密码,尽管许多人也许并不理解。

    第二天一早,克雷布斯像仁慈的狱卒一样将早餐递给吉娜,隔着铁栅栏开门见山地希望吉娜能够接受他的改造——因为他是这里绝对的主宰者,“不要试图破坏地下室内的物品以制造响声,引起别人注意”。显然,吉娜并不在乎这一切。她扔掉了饭盒,痛骂这位终日身穿警服的绑架者。就在这时候,克雷布斯公布自己的游戏规则——每个人(囚犯)都应该努力为自己“赚分”。根据这个规则,由于吉娜第一天没有好好吃饭,所以失去了五分,而且这天她将不会再得到任何分数。

    对于绑架者而言,这种所谓的激励与奖赏机制是一种实用而有效的控制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通过这种奖励,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责任转移。即,在承认现状的条件下,被绑架者生活是否过得如意,并不完全取决于绑架者,同样取决于被绑架者是否自觉自律,是否遵守绑架者制定的行为准则。如果吉娜因为抗拒这些规则而受到惩罚,那也只是“自作自受”。

    熬过几餐后,吉娜终于选择了屈服,她和颜悦色地接受克雷布斯的教导,不再和克雷布斯发生直接冲突。绑架者的逻辑是“我是为你好”。所以,当吉娜表现得如一只温顺的绵羊在铁牢里等着克雷布斯的施舍时,后者总会用“恭喜你”一类的口头禅来开始他们之间的谈话,或者说是克雷布斯对吉娜进行思想工作。

    尽管克雷布斯为了申明自己的权威,偶尔会隔着铁栅栏开枪,像是猎杀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野鸡,但这丝毫不影响他每天温文尔雅地对吉娜说早安。他甚至会在情人节给吉娜送上鲜花。如果吉娜配合,赚得一些分数,克雷布斯还会给她兑换成钱数。比如,吉娜赚到二百分时,克雷布斯给了她三百五十英镑,甚至给她买衣服与电视机。通过一次貌似真诚的谈话,吉娜曾经得到过十英镑。

    现在摆在观众面前的是一个荒诞的场面:绑架者诚心诚意地希望人质在铁笼里过上体面的生活。然而谁都知道,这是一种别无选择且毫无保障的生活,任何以屈服换取的“舒适”都是不牢靠的。毕竟,对于人质来说获得自由才是真正体面的事。不幸的是,每当吉娜试图逃跑时,最后都会被克雷布斯抓回来,重新扔进地下室。

    对于绑架者来说,奖赏是他们赠予人质的“天鹅绒监狱”。如果说铁牢笼是为了囚住人质的肉体,那么“天鹅绒监狱”所瞄准的则是囚徒的内心,是对人质斗志的驯服和瓦解。久而久之,人质被“体制化”,逐渐认同并参与种种奖励规则,为自己的生活“赚分”,任劳任怨。正因为此,当吉娜终于无法忍受身上的肮脏时,她甚至会在深夜对克雷布斯高喊:“赚多少分能洗澡?”在这个封闭的条件下,侮辱与被侮辱者进入某种平衡的状态。

    讨论并没有因此结束。对于《监禁》这部影片而言,轻描淡写的“奖励”游戏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细节。由于人质只有吉娜一人,因此不能完整反映奖励给“人质社会”所带来的颠覆性作用。接下来不妨将这一模式放大,假设地下室里被关的是一百位妓女,看看上述奖励措施与责任转移将带来怎样危险的后果。和前面不同的是,现在有了群体的概念,个人的心理与行为将受到群体的影响。

    一、一百位妓女被囚禁,起初都会试图反抗。她们咒骂、尖叫、怒砸铁栅栏。

    二、无动于衷的铁栅栏与枪击事件使,反抗开始减弱。部分人陷入绝望,和吉娜一样,在别无选择时由着自己趋利避害的本性,至少表面上开始臣服于警察,以求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部分人继续反抗。

    三、奖励的设立进一步确定了绑架者的权威,使警察与妓女的关系由“监禁—反抗”的对抗模式过渡到“监禁—协商”模式。由于个体回应奖励的差异性,被奖励妓女之间的狱中福利出现不平等,并由此导致反抗成本的差异化。

    四、奖励在效果上的差异性使反对绑架者的道德共同体渐渐瓦解,继续反抗者不仅会面对警察的扣分与惩罚,还可能导致其他“做稳了囚徒”的人的反感。有时甚至会站在相反的立场上指责抗拒者不能安分守己。反抗被继续削弱。(此一阶段,可以参考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遭遇。每逢绝境,便会有人主张“好死不如赖活着”,责骂摩西胡作非为,过去的生活虽然卑贱平庸,好歹还有“面包和马戏”。)

    五、如果时间久远,奖励将使内部出现类似科层制的结构。绑架者让其中几位囚徒负责管理和改造其他妓女,从妓女中发展出“权力的头牌”,并且给予与之相称的更多福利。她们成为连接警察与其她妓女的中间阶层,具有囚徒与看守的双重身份。一部分妓女对另一部分妓女的管理开始被合法化。狱中的妓女管理者同时成为警察与妓女的缓冲地带。如果妓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冲突加剧,后者甚至会视警察为解救者。

    六、被囚妓女渐渐忘记所从何来,她们的生活目标不再是逃出去,而是如何从妓女变成看守,接近管理核心。能与警察共进早餐或者在院子里散步变成一种荣耀。新的道德共同体逐渐形成。既然改变无望,曾经继续反抗的人“恍然大悟”,开始加入这种“赚分”游戏,并监督其他反抗者。反抗变得没有意义,反抗可能削减其他人的福利,并且影响自己的升迁。

    自此,狱中控制全部实现。在暴力的支持下,警察通过赚分游戏成功地改造出一个“地下室社会”。人质失去自由的过程,因此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三步,分别是拒绝奴役、自愿奴役和习惯奴役。如果进展顺利的话,还会有第四步,那就是赞美奴设。

    欲罢不能的游戏

    奖励如何让人欲罢不能,如何毁坏人生,使一个人逐渐失去做人的底线,参与作恶,这在泰国电影《13骇人游戏》中同样有精彩演绎。

    阿奇是一个亚美混血儿,母亲是泰国人,父亲是美国白人。他三十二岁,是一位音乐器材的推销员。因为生活落魄,无能力支撑目前他的家族。正在他为这些压力一筹莫展时,有一天突然接到了一个神秘电话:“恭喜你从众多人选中脱颖而出,欢迎参加‘13’,这是一个超级大奖游戏,你将有机会得到一亿泰铢。”就这样,抱着试试看态度的阿奇由浅入深,从打苍蝇开始,直至慢慢接受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任务。十三关具体任务如下:

    第一关:用地上的报纸打死一只苍蝇(奖金一万元);

    第二关:将打死的苍蝇吞掉(奖金五万元);

    第三关:弄哭幼儿园里的三个小孩(奖金十万元);

    第四关:抢走乞丐的钱(累积奖金二十万元);

    第五关:在高级中式餐厅里吃光一盘人的大便(累积奖金五十万元);

    第六关:把手机交给一个精神不稳定的人,然后撂倒公车上的无赖,抢走他的电话(累积奖金一百万元);

    第七关:在十分钟内,将困在井底的一人救起来,并通知其家人来收尸(累积奖金两百万元);

    第八关:用标示八号的铁椅,打昏穿着八号外套的人(阿奇前女友的现任男友);

    第九关:找出医院中的关系人(一个在805号房的老太婆,也是片头过马路的老太婆),并逃出警察的追捕;

    第十关:老太婆需要什么就照做(造成了“晒衣绳杀人事件”,一群飙车族因急速赛车而来不及刹车被晒衣绳划掉半个头颅而死);

    第十一关:拿起尸体堆中的武士刀,有两种选择:杀了绊脚石,或者杀了绊脚石的狗警告她不要妨碍游戏(阿奇选择了后者);

    第十二关:杀死牛,并且用嘴巴取出牛肠里的钥匙;

    第十三关:杀死房间中坐在轮椅上的人(累积奖金一亿元)。

    相关奖励规则是阿奇欲罢不能的重要原因。根据规则,每过一关都会有数额更多的奖励,但与此同时,如果他不能坚持到最后一关并且胜出,任何中途失败或退出的行为都将导致前面自动到账的奖金全部作废。所以,当阿奇还算轻松地过了前面几关,账户上开始有了些钱,并意识到自己必须作恶而想放弃时,他已经身不由己了。他还没有真正得到他所想要的。为了获得奖励,他只能是越陷越深,恶越作越多(晒衣绳杀人事件可视作集体屠杀的隐喻)。

    而且,每次阿奇只有在过了前一关后才知道后面一关自己需要做些什么。对未来的无知只能让他得过且过,永远心存侥幸,永远忠于游戏,永远前途未卜。虽然努力打拼,但命运似乎已经不在他手里。一方面,一亿元的奖金在那里等着他;另一方面,如果他中途退出,那他在前面吃人大便等付出全部付诸东流,对此,他肯定心有不甘。事实上,这种欲罢不能的补偿心理正是许多人一旦陷入官场,就变得无法自拔的重要原因。退出官场可能使他从前的忍辱负重和广泛积累的人脉变得一钱不值。

    影片描写了社会的残酷以及人性的光辉如何被奖励所掩埋。阿奇坚持到了最后一关。不幸的是,当他放弃杀害同为参赛者的父亲之后,却被后者所杀。人性的一点可怜的残存竟然成了阿奇的墓志铭。

    “方块A政治”

    乔恩·图泰尔泰博执导的影片《本能反应》里同样有有关奖励与控制的细节。在“和谐港”监狱,监狱管理者为了更好地控制囚犯,每天都进行一场分发方块A的扑克游戏。这个游戏规定由狱卒随机分发给每位囚犯一张扑克牌。作为奖励,获得方块A的囚犯可以得到半小时放风的权利。由于这是一种随机分发的游戏,理论上每个囚犯都可能抓到方块A。

    这只是游戏规则的一部分,是明规则。潜规则是,狱卒可以随意抽出方块A把它直接扔给任何一个囚犯,并鼓励那些骠悍的犯人从弱者口袋中抢走这项权利。原本是人人都可以平等享受的权利,因此变成一种专有的、唯有通过掠夺方可以获得的权利。而管理者正是通过这种不人道的“扑克的统治”,实现了对全体囚犯的操纵,使这个以“和谐港”命名的监狱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强者抢夺弱者,弱者憎恨强者”的仇恨世界。正因为此,在影片结尾,受尽权力愚弄与操纵的犯人们纷纷撕掉手中扑克的场面才会如此感人至深,令人难忘。

    这是我的人生,我必让它自由

    “1949年的一天,我被捕了,第一天敌人用苦肉计,我没招;第二天敌人给我灌辣椒水,我还是没招;第三天敌人用美人计,我招了!第四天我还想招,可他妈的解放了!”

    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笑话。毛泽东当年不怕国民党的军队,却怕糖衣炮弹,也是因为奖励比惩罚可能更能摧毁一个人的意志。

    自古以来,人们便意识到通过“奖励”不仅可以激发个体的潜能,更能实现对个人与群体的间接操纵。关于这一点,在古希腊神话中可以找到极好的证明。阿喀琉斯的父母举行盛大婚礼时,邀请了所有的神,唯独遗漏了“不和女神”厄里斯。出于报复,厄里斯在席间扔下一个“不和的金苹果”,上写着“给最美丽的女人”。赫拉、雅典娜和阿佛洛狄忒三位女神果然为“谁最美丽”争夺起来。正是这场“金苹果之争”,使爱琴海岸的凡人卷入了神的赌局,继而引起旷日持久的特洛伊战争。

    如果我们放宽视界,不难发现,奖励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方式一直广泛地存在于历史生活之中。举例说,那些考了一辈子的老童生便是在某种程度上做了科举制度的“人质”。他们皓首穷经,只为得到皇帝老儿预言的奖赏。如果说上述“和谐港”里放风是一项普世的人权,那么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读书受到社会合理的报偿更是天经地义之事。然而,当读书人别无选择、完全被纳入皇权考评体系时,其本质上是旧时的才子被制度绑架了青春。可怜其中许多人至死也不知道自己做了“旧制度的人质”,不断地在旧制度中被激励、被驯服、被体制化,以致除了考试与服从,便什么也不会做了。

    “自己的人生,别人说了算”,这无疑是一种荒诞的困境。回望那些年深月久的时光,我之所见,不过是无数遭受不合理制度与“奖励”双重绑架了的人生。所以,当有人声称“这是我的祖国,我必让它自由”时,我更要说“这是我的人生,我必让它自由”。

    不自由的秩序如何杀人?

    奖励使人失去自由。下面的故事,同样和奖励有关。不过,我更愿意分析奖励以外的东西,即人们如何通过已经建立起来的一套秩序或者规则来杀人。

    在西方,“13”一直被视为一个不祥的数字。比如耶稣和他的12个门徒一起聚餐,厄运便开始了。由杰拉·巴布鲁阿尼(Géla Babluani)编剧并执导的影片《13》(又译《百万杀人游戏》)透过一位泥瓦匠外出淘金丧命的故事继续演绎了有关这一数字的宿命与不幸。

    《13》是巴布鲁阿尼的成名电影。影片将观众带到法国的一个海边小镇。一贫如洗的塞巴斯蒂安给弗朗索瓦家修葺屋顶,不幸的是,房主因为吸毒过量意外死亡,塞巴斯蒂安因此没有讨要到自己的工钱。凑巧,就在当天,塞巴斯蒂安在弗朗索瓦家的窗台下面捡到一封不知何处寄给弗朗索瓦的信,里面还夹着一张火车票。而就在此前,塞巴斯蒂安曾蹲在屋顶上得知弗朗索瓦正要到外地参加一个撞大运赚大钱的游戏。对于二十二岁的塞巴斯蒂安来说,这无疑是一次改变自己人生的大机遇。

    告别清贫而宁静的生活,揣着这封信和一张单程车票,试图冒名顶替的塞巴斯蒂安在一个陌生小镇下了火车,住进指定的旅馆。在一连串神秘接头暗号的指引下,他拿着刚得到的一张印有“13”标记的纸牌来到了丛林里的三岔路口。接下来,一位手举“13”标志的司机与他接上头,并把他带进森林深处的一间破屋里搜身检查。检查者甚至敲掉了他的鞋底,查找他是否携带通讯器材,旋即他又被带进了一座戒备森严的别墅里面。

    这是一个用人命进行赌博的场所。当身份被揭穿后,对游戏毫不知情的塞巴斯蒂安此时已经无路可退。原来“13号”是他在游戏中的身份,他必须作为“13号”枪手,以自己的性命赌自己的前程。

    游戏规则原始而刺激。裁判坐在高凳上,十三位参加者按照1—13的编号顺次站成一个圆圈,机会均等,他们只能为手中的手枪放进一颗子弹,不停地转动枪膛,直到裁判喊停。然后,每位枪手举枪贴准前面的枪手的后脑勺。当天花板上垂下来的灯泡突然亮起时,所有参赛枪手同时抠动扳机。

    一切突如其来,猝不及防。至此,观众渐渐明白弗朗索瓦的暴死或许不是因为毒品,而是因为让他再次体味“恐怖人生”的这封信。面对如此紧张而刺激的场面,从未摸过枪的塞巴斯蒂安早已不知所措。他不仅需要别人为他装上子弹,甚至在所有枪手都已经开完第一枪后,所有被击中枪手的尸体纷纷倒向地面时,他仍然没有开枪,浑身发抖、汗出如浆。此时,站在他前面被他顶着脑袋的枪手更是一脸绝望和懊恼,而围在一旁已经押下重注的赌徒们却疯狂地喊着“开枪!开枪!”,要求这个初闯世界的年轻人抠动扳机。

    游戏仿佛为每个人都建立起一种宿命,而一旦加入这个游戏,人人都是心甘情愿的弱者,谁都没有能力或意志来破坏这个规则。他们憎恨这个规则,又希望从这个规则中得到好处。只有明白这一点,观众才能理解为什么站在塞巴斯蒂安前面的枪手会像一只温顺的羔羊一样,静静等候塞巴斯蒂安的屠宰;而握着手枪的塞巴斯蒂安同样手无缚鸡之力。在一片喧嚣声中,塞巴斯蒂安终于抠动了平生第一枪。他惊魂甫定,这一枪,没有子弹。此时,那位早已吓破了胆的枪手疯狂地扑向塞巴斯蒂安,仿佛责骂一位破坏规则与秩序的闯入者。

    游戏便是在这种紧张而残酷的气氛下有条不紊地进行。下一轮的比赛需要任意放进两颗子弹,在第三轮的比赛中放进三颗子弹,随着子弹数量的增多,每位选手的死亡概率都会大大增加,直至最终决出唯一的胜利者。在每轮游戏开始之前,亲临现场的赌徒都可以对每位枪手投注,只要这个枪手击中自己瞄准的枪手,那么投注他的赌徒便可以赢得奖金。在第二轮对决中,塞巴斯蒂安一定庆幸自己捡回了一条命——身居其后的枪手没来得及开枪,便已经被紧邻其后的枪手射杀。

    直到第四轮,场上只剩下两名选手——塞巴斯蒂安和6号。在顶着额头放了一次空枪后,组织者让两人各自装上了四发子弹,顶着对方脑门。灯泡亮了,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6号重重地砸向地板,塞巴斯蒂安再次侥幸活了下来,他像世界杯比赛中的黑马一样击败了曾经三次夺冠的“三星”6号。接下来是一场绅士般的彬彬有礼的“分赃”,塞巴斯蒂安终于赢得了自己坐在故乡遥远的屋顶上曾经梦寐以求的一大笔钱财。当赌徒们作鸟兽散,“一枪暴富”的塞巴斯蒂安失魂落魄,像做着白日梦般游荡在火车站里。

    一个旧的规则结束了,接下来是另一个新的规则。然而,杀人的游戏仍在继续。坐火车回家的路上,塞巴斯蒂安被一张熟悉的面孔顶着腹部连开三枪。狙击者是6号枪手的弟弟,作为旁观者,他见证了哥哥倒地而死,更见证了自家唾手可得的巨额“血酬”伴随着“13号”一声枪响从此灰飞烟灭。所以,与其说他是找塞巴斯蒂安来复仇,不如说是为了师出有名地抢夺钱财。然而,让他失望的是,在上车前,预感到可能遭遇不测的塞巴斯蒂安已经将自己的所有酬金通过包裹寄回了老家。他被抢走的不过是一个空袋子。当然,谁也不能否认,那个被抢走的空袋子里装着塞巴斯蒂安年轻的生命。

    影片结尾,乐声响起,它舒缓、苍凉却又浸透着温馨。车窗外的阳光打在年轻人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恐惧。

    社会如何杀人?无论是肉体层面,还是精神层面、意识形态层面,我们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出数以千计的罪证。才华横溢的巴布鲁阿尼将“社会之恶”浓缩在一场惊世骇俗的杀人游戏中。回顾这场有组织的杀人游戏中的杀人与被杀,看似荒诞而夸张的情节却为我们提供了解开人类历史上所有社会罪恶的密码。好社会需要好秩序,坏社会同样需要坏秩序,而社会之恶便是通过一个个规则或秩序完成杀人的目的并支付“血酬”的。社会总是试图通过建立起一系列的规则,让各怀鬼胎的人们心甘情愿地服从它,然后在集体无意识中一次次兑现杀人或者被杀。当灯泡亮起时,杀人便开始了。然而,灯泡并不执行命令,它照见卑污人性,同时也做了卑污人性的替罪羊。

    在这个极其残酷的规则面前,每个人都开始进入汉娜·阿伦特笔下的那种“庸常的恶”,成为规则的严格执行者与遵守者。就像迈克尔·西米诺反思越战的经典影片《猎鹿人》(The Deer Hunter)所揭示的一样,人类需要打破的真实困境是,在“一枪致命”(one-kill shot)的游戏中,“人对人是狼”(霍布斯语),每个猎鹿者最后都变成了猎物。如中国人常说“政治斗争成瘾”、“与人斗,其乐无穷”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同样意味深长的是,“一枪致命”与“百万杀人游戏”是一种恐怖而成瘾的游戏。正因为此,在巴布鲁阿尼导演的这部电影中,出现了一个曾经三次夺冠的6号枪手。就像在《猎鹿人》里,从决杀中大难不死的一位美国大兵从此沉迷于俄罗斯轮盘赌,甚至希望有朝一日在“一枪致命”的杀人游戏中丧命。

    无疑,无论是对于押下巨额赌注的赌徒,还是参与决杀的麻木的枪手,他们共同打造的是一个扭曲的食物链。决定这些人一生的,与其说是实力,不如说是运气,永远只是运气。前面三局,你只能期盼后面的枪手空了子弹或在开枪之前便被人击毙,而最后两人对决时,同样决定于你的运气。它既要抠动扳机时的速度,更要在你抠动扳机时子弹已经恰到好处转到了出弹口,等待你的食指致命一击。当然,如果两人同时被击中,这可怜的、血气蓬勃的世界连虚妄的唯一的胜利者都没有了。

    这注定是个侥幸的世界。当社会秩序建立于这种彼此剥夺的侥幸之上,任何未得到的幸福都是不确定的,而得到的也是不牢靠的。在这种虚伪的秩序中,没有人能设计好自己的前途,安排好自己的一生,更不可能如贝多芬所言“扼住命运的咽喉”。每个人看似兢兢业业,然而谁也不能掩盖这种秩序的拼凑本质。此时,社会不过是一个通过临时拼凑起来的规则来剥夺生命或转移财富的场所。所谓“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命场”,人们遵守规则,却彼此伤害,社会满盘皆输。“合法伤害权”的背后,是没有谁是最后的胜者。正如巴布鲁阿尼在谈到为什么用“13”这个数字作为片名时所表示的,这个数字给某些人带来厄运,也给某些人带来好运。但是,没有人会持久拥有这种机会。

    至此,影片似乎在告诉我们,在充满激烈竞争与“罪恶秩序”的世界,唯一保存下来的只是随时可以易手的钱财,人命已然微不足道。古往今来,诗人们时常慨叹似水流年、时光飞逝,然而,真相却是时光并不流逝,真正流逝的是我们。透过这部惊世骇俗的影片,我们同样惊恐地发现,对于这个充满劳绩的社会来说,不是我们赚钱,而是钱赚我们。它赚走了穷人的一生,同样赚走富人的一生。

    屋顶上的矿难

    2009年的一天,《新京报》的朋友在网上给我转来一组新闻照片,让我不得不停下手中的工作。这组照片见证了一场悲剧:成都一位女企业家,站在自家的屋顶上,浇上汽油,纵身火海。寂静的屋顶,没有风,一边是共和国低垂的旗帜,一边是蔽日升腾的浓烟。新闻里说,离这位女子不远的地面上,正有一群如狼似虎的政府工作人员在强拆她家的房屋。而这位女子,在火堆边的求饶,既没有感动任何人,也没有阻吓住任何人。

    权利天空的坍塌

    这是怎样的一位女子,这样的行为,这样的悲惨,已经让人无言以对。就在那一天,我给这组照片起了一个名字,叫“屋顶上的矿难”。之所以有此思路,实在没有多想,许是因为矿难作为发生在这个国家的一种日常的、近乎无法根治的巨大灾难,已经深深烙在我的记忆里。矿难,是这个时代令人羞耻的溃疡,屡禁不止的哀伤。而潜意识告诉我,这种矿难,从来不只是发生在地下,它同样会发生在地上。

    为什么是“屋顶上的矿难”?读者也许要责怪我了。屋顶,原本是个多么诗意的字眼啊!“我在屋顶唱着你的歌”,“我站上全世界的屋顶”,“屋顶上的骑兵”以及“屋顶上的小提琴手”……屋顶是人生的高处,是世界的高处,它连接蓝天与星空,是高歌自由与超越凡俗的象征。同样,在我喜爱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最让我难忘的镜头之一也是来自屋顶,尽管那是一座监狱的屋顶,然而那一刻,它迎来了解放。

    然而,在成都这个写满悲情的新闻故事里,自由早已经逃之夭夭。我,一个共和国的公民,只看到唐福珍低眉垂首的侧影,看到绝望站在高处,看到高处不胜寒。

    老实说,我是在几天后才牢牢记住“唐福珍”这个名字的。之所以如此,不是因为我记忆差,或者看新闻不问究竟,而是因为“悲剧主人翁”有着怎样一个名字在这个时代并不重要。如你所说,今日中国,灾难新闻的门槛已经越来越高了。过去,我们常说,不要轻言死去的人们,那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而现在,我更知道,不要轻言一个人的名字了。这个不幸女人的名字,也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名字的一部分。当唐福珍纵身火海的时候,这世界只有两种人或者两个名字——她是受难者,而我们只是侥幸活下来的人,是幸存者。

    让人无言的是,唐福珍的自焚,被当地官方解释为“暴力抗法”。唐福珍没有袭击任何人——除了她自己,她的自杀如何成为一种暴力?而在她死后,更让人心痛的是,她的亲戚要求见她最后一面,还被要求“先请示一下领导”。

    历史不会简单重复,却总是那样似曾相识。大概在几百年前,有一群英国农民因为领主的巧取豪夺这样向国王“上访”诉苦:“这个有权有势的约翰·米波尔用欺骗、暴力占有您的苦难臣民——我们的牧场,这些土地是我们世代所拥有的。他把这些牧场和其它土地用篱笆围上据为己有。后来,这个约翰·米波尔又强占我们的住宅、田地、家具和果园。有些房屋被拆毁,有些甚至被他派人放火烧掉,我们被强行驱逐出来。如果有谁不愿意,米波尔就率领打手包围他的家。这些人手持刀剑、木棒,气势汹汹,砸破他家的大门,毫不顾忌他的妻儿的啼哭……”

    近些年来,“推土机经济”大行其道,米波尔的幽灵在中国早已经开起了嘉年华与演唱会。在中国,个体的物权又一次被粗暴践踏。2009年的那个冬天,我是真的在那个屋顶上看到一场矿难。只是,和以往矿难不同的是,在那里不是藏在暗处的地塌了,而是光天化日下的天塌了。我看到物权的天空在屋顶上坍塌。

    青山无柴烧自己

    隔日的评论课上,我让学生们讨论唐福珍所遭遇的悲剧,并要求他们在纸上写下各自的感想。没有哪个学生不诅咒这样一场悲剧。其中有位女生,用了一个让我十分震惊的标题——“青山无柴烧自己”。所有的评论都终结了,读到这个标题的那一刻,我几乎无法动弹。你不用细看余下的文字就知道这位学生在写什么了。人们不是总在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吗?而这一切,在已然绝望的唐福珍那里,早已经失去了意义。权利的青山如此荒凉,剩下的或许真的只有“拆下肋骨当柴烧”了。

    从张海超开胸验肺到孙中界断指自清,再到这场屋顶上的自焚,有时候,你又不得不悲叹:维权者“反求诸己”究竟上演了一出出怎样的悲剧!别人抢夺你的房屋,你却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又是怎样的一种不幸!

    绝望无济于事。自杀式的维权表达,虽然能激起社会的注意,甚至也会在客观上推动社会的进步,但对个体而言,终究是在给自己的生命做减法,在某种程度上说甚至也是在给自己的不幸命运“落井下石”。

    此前,我之所以常说“悲观是卧底”,即是因为我意识到悲观会与这不如意的世界、貌似强大的侵权者构成合谋,里应外合掀翻我们的斗志,或者像唐福珍一样,因绝望而消灭自己的身体。

    有生命就有希望。虽说“人人死而平等”,但每个人还是要坚强地活下去。因此之故,我愿诚心诚意地希望,那些因抗争命运而绝望的人,在试图结束外界施加于自己的种种暴政之时,首先更应该结束的是自己杀死自己的那一场“暴政”。

    你怎好意思对“身体维权者”道谢?

    2009年的平安夜,网络比往年似乎更清静。我在微博上偶尔看到肖雪慧女士和几个网友在为媒体的年度人物评选“拉票”:“请为身体维权者投一票,这是一个虽弱但绝不怯懦的群体!”“虽然喜欢韩寒,但还是奋勇投了身体维权者一票。”

    在该媒体的网上投票站列有十个候选人(群体),包括韩寒、周立波、赵长青、湖北救人大学生、伍皓、王帅等等。其中,对“身体维权者”的描述是这样的:

    孙中界,砍下手指向“钓鱼执法”说不,在维权所抵最高处留下标记;张海超,为求真相开胸验肺揭穿谎言,以满腔的炙热映衬出外界的冰冷;唐福珍,为抗拒拆迁最终点燃自己。他们以鲜活的生命为权利而斗争,在刀锋和烈火中伸张正义,他们是为生活奔波的小人物,是权利运动的悲情践行者。

    读到这,我不禁悲从中来。实话实说,我当时心情坏透了,尤其当我看到唐福珍这个名字。就在此前,那场“屋顶上的矿难”曾经让我做了整整两晚的噩梦。

    其一,我非常不认同这样的投票互动。

    由于唐福珍出现在“身体维权者”名单中,在客观上意味着将明星与死者放在一起来竞争“年度人物”。悲情还未消退,许多拉票者却把这个搞成了一个嘉年华。我觉得,媒体可以搞个专家委员会选出年度人物,倡导其精神与价值,而大可不必如此兴师动众,让一帮网友敲锣打鼓。若是搞民意调查,那就不要冠以媒体的名义,变成什么“××年度人物”。

    其二,“身体维权”是否值得鼓励?

    此次“身体维权者”包括孙中界、张海超与唐福珍三人,他们无一不是伤害自己的身体以维权。的确,面对这些“身体维权”者,媒体时常会陷入两难。记得胡适先生曾经说过:“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我同样认为,一个自由平等的国家不会建立在一群被怂恿的“烈士”之上。

    当然,我这里并不是说唐福珍是被怂恿的“烈士”。我只是强调社会舆论在这方面不要鼓励大家去做牺牲,以自残明志,以悲情为旗。我的基本看法是,媒体可以不遗余力鼓励公民维护自己的权利,但不要高标自杀、自残在救济社会方面的意义。

    有网友善意地反驳:“这并不妨碍我们给予唐福珍们所应得的尊敬和感谢啊!”尊敬我是认同的,对于任何一个勇于捍卫自己权利的人,都应该尊重。问题在于,你怎么好意思对唐福珍道谢?唐福珍是想舍生取义以死废除拆迁条例么?她的家还在么?谁都知道,她不过是想守住家园活下去,我们却要不断在她身上赋予意义,证明她“死得其所”,死得“重如泰山”,这不荒谬么?

    身处同一时代,每个人都应该尽自己的公民责任,谁也不要鼓励或者赞美他人多做牺牲,鼓励他人以血肉之躯捍卫自己的权利,即使这在客观上会推动社会进步。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手指也不过十根。所以我说,如果需要在拆迁条例死掉与唐福珍活下来之间做选择,我宁可选择后者,因为在一个死人身上追求社会进步是可耻的,一切建立在这之上的进步也是可耻的,自己无所作为而高歌他人牺牲是可耻的。

    我记住唐福珍,决不是记住她对废除拆迁条例做了多大贡献,而是要记住这个时代有着怎样的耻辱。在唐福珍死前,那些自称有良知、有知识的人都到哪里去了?唐福珍死后,这个条例终于要被废除,这不能证明唐福珍“死得其所”,只能证明本来有能力废除这个条例的人集体失语、失职。

    转天晚上,肖雪慧就拉票一事在微博上给我留言:“是不公正,唐福珍已无法为自己拉票,孙、张也没有能力拉票。但起初我是很欣赏……能把这个群体提出来,对投票形势也有误判。受这几种伤害的人太多,各社会阶层都有,连信访主任退休后被强拆也无力自保。所以以为这个群体会触动很多人,投票情况却远不是这样。”

    我承认,2009年没有比“身体维权”更惊天动地的事情了;我相信,如萧瀚所说,“正义必须被炒作,否则它将被活埋”;我更相信,甘地当年之所以能有所作为,不在于他反对的英国人多有正义感,而在于后者被甘地唤醒了羞耻心。在此意义上,另一方面我也希望媒体的这个年度人物评选能唤起整个社会的羞耻心。如果能有此觉悟,得票率高的韩寒与伍皓,又怎好意思在这场竞争中为自己拉票,去与唐福珍争一个哀名?

    公民膝下有黄金

    百余年前,英国传教士麦高温在《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中嘲讽中国士兵不能抬头挺胸,“没有充分利用父母赐予的每一英寸高度”。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同样在《中国人的素质》中谈到中国人的糊涂生活:当有一个曾经当过兵的仆人被问及自己的身高时,他们都没有计算肩膀以上的部分。因为对他来说,负重时锁骨的高度才是最重要的。明恩溥由此嘲讽中国人,“除了脑袋之外是要派各种用场的,因此忽略了脑袋。”考虑到当年绝大多数中国人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这种描摹也并非无中生有。

    几十年来,今日中国人的生活条件从整体上看的确有很大改善。伴随着大量私家车开始进入普通家庭,中国有希望像上世纪初的美国一样变成“轮子上的国家”。不过,在变成“轮子上的国家”之前,我不得不提醒——虽然我不能因为钱云会的惨死断定中国是一个“轮子下的国家”,但至少可以认为,今天的中国还没有彻底脱去“膝盖上的国家”的旧面貌。

    比如说,西安十户购房者因开发商未按时交房在售楼处跪求返还首付款;南京一老妇因孙子打人当街跪求不要报警;桂林一老汉当街跪求一男子还他刚从三轮车上掉落的一袋薯粉;胶州一女考生因错过考试最后入场时间,向监考人员下跪求情;重庆一聋哑女大学生在人才市场向用人单位下跪讨要一份工作;湖南省某高校一名2007届历史专业的研究生,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求职时,竟当场跪倒在院长的面前。据称相同情形还发生在湖南女子大学的校长办公室里。两起研究生下跪事件,一时舆论哗然。与此对应的是,重庆一公司搞“下跪训练”,让员工当街下跪乞讨,据称乞讨是该公司的培训项目。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法制“休克”时,有执法者同样使用“下跪疗法”:北京某交警抓到一辆违章车,司机七十岁的母亲下跪希望通行,而这交警无奈抢先给她跪了下来,算是把“非下跪不足以抒情”演绎到极致。而此前,他的一位包头同行为了维持交通秩序索性跪到了地上……

    每个人都饱受“跪族文化”的熏陶。电视机里,大导演们为大臣与草民们设有“专跪”,须臾不忘推销帝王时代的美好生活;网络之上,“跪求”一词也早已像瘟疫一样传遍了每个角落。

    令人称奇的是,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社会生活竟然要通过下跪来解决与协调。莫非这就是所谓“男儿膝下有黄金”,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种种“下跪新闻”似乎在向我们道明中国社会生活里的另一种真相——一方面,非下跪不足以维权;另一方面,非下跪不足以抒情。与此同时,这种下跪式维权与抒情又吊诡地成为驱逐理性与情感的一种仪式。一切就像是不太会说话的劝酒,猛地一口喝下去,然后对人说:“全在酒里了,你看着办!”

    除了社会生活中的下跪外,还有与政治生活相关的下跪。比如,2007年,蚌埠东部的鲍家沟的村民,奔走呼号十几年解决不了当地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百般无奈的他们最后只好组织起来,趁着国家环保总局检查组前来视察时“紧急下跪”。面对这种“有组织的下跪”,如果有记者拍下当时的照片,相信一定可以拿个普利策级的新闻奖。

    再往近点说。2009年11月5日,河北承德六十六岁的农民王秀珍,因其家中拆迁之事向政府寻求帮助,好不容易见到镇党委书记史国忠,史书记却说:“这我还管不了,一楼二楼别去啊,要去就去五楼(跳)。”2010年4月13日,为了反映村干部涉嫌腐败问题,辽宁省庄河市千名群众在政府门前下跪要求见市长,遭到拒绝。4月27日,湖北省公安县三百多名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再一次集体下跪,要求各级政府落实中央政策,获得公办教师资格。他们一边下跪,一边打开横幅,要求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福建南平一妇女因八岁女儿遭人强暴而一直上访,好不容易见到市委书记,即便下跪喊冤,仍被以“违反信访条例”为由拘留。

    就政治领域而言,现代国家的公民,通常是借助法律与选票来保障自己的应有权利。如果法律不彰,选票又得不到保证,就只好“以德治国”。或者说,既然不能用手投票,又不能用脚投票,只要用膝盖投票了。

    同时应该看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下的下跪同样因为其潜在的“道德胁迫”而具有某种进攻性。比如在中国某些火车站的候车室里,便有这样一些“以下跪为业”的强讨恶要者,他们逢人便跪,跪而不起,以贬损自己的人格来要挟他人行善,这种道德逼迫只会使这个社会进一步失去同情心。和中国的大导演一样,他们也因为推销“下跪连续剧”成为中国下跪文化的有力普及者。

    当然,下跪并不必然意味着精神上的矮化,它甚至代表着一种向上的力量,一种高贵。1970年12月7日,来访的西德总理勃兰特向波兰的无名烈士碑献完花圈后,默默无言走到一旁的犹太殉难者纪念碑,突然双膝着地,跪在纪念碑前湿漉而冰冷的大理石上!勃兰特与纳粹德国本无任何瓜葛,但他还是双膝落地,为无数被纳粹杀害的苦难亡灵,为所有应该跪下而没有跪下的人,也为表达德意志民族集体悔罪的诚意。这是历史性的一跪,是敢于承担历史罪责的一跪,是在灵魂上站起来的一跪,勃兰特的惊人之举让世界为之动容。1995年6月,统一后的德国总理科尔在访问以色列时,再次跪在以色列的二战犹太死难者纪念碑前。那一刻,我们看到“公民膝下有黄金”的另一种内涵。

    没什么鸟可以代表一个国家

    2008年9月前后,齐齐哈尔市几位主张将丹顶鹤定为国鸟的全国人大代表收到了国家林业局的答复。据称,国家林业局已经将丹顶鹤以60%的得票率位居榜首的评选结果提交国务院审查。不过,有关丹顶鹤能否立为国鸟的争议仍在持续。

    一是有人认为丹顶鹤的英文学名Japanese Crane和拉丁学名Grus Japonensis直译都是“日本鹤”,所以作为中国国鸟不合适。对此,有人见缝插针地指出,这个日本鸟名字将“考验中国人的文化自信”。这一断言委实过于自信了。显然,争议并不止于丹顶鹤是“日本鹤”。有天涯网友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十种候选鸟中选国鸟,谁知麻雀竟以35.8%的支持率荣居榜首。

    在这个解构流行的年代,麻雀能异军突起并非不可思议。只是,有人认为这个结果很“恶搞”时,我却觉得许多支持者及其观点都很严肃。

    众所周知,以人类选举之常识,如果对候选鸟不熟悉,选鸟者多半只能投反对票或弃权。而事实上,每个中国人的成长岁月里几乎都有关于麻雀的记忆。麻雀是中国分布最广泛的鸟类,南北东西,可谓“有井水处就有麻雀”。这一切无疑为麻雀当选提供了广泛的民意条件。至于我自己,如果愿意选麻雀为国鸟,也是因为麻雀曾经“为鸟谦卑”,早在我幼年时便已在我家牛栏草屋顶上做窝,为它今天的选举拜票了。在我看来,麻雀是“生活的鸟”,现在选它为国鸟便是让“生活的鸟”上升为“理想的鸟”了——将生活当作一种理想,何乐不为?

    透过相关争论,不难发现,在许多麻雀支持者身上其实透散着一种虽诙谐却难能可贵的忏悔精神。尽管今日中国麻雀已经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人曾经极不公正地对待麻雀。为了消灭“四害”之一的麻雀,那时“学生停课了,工人上街了,教授上房顶了,农民上山了,军队拿出了枪炮”。1958年4月19日,北京进行了全市抓麻雀总动员,三百万人热烈响应。锣鼓喧天,彩旗飘扬,鞭炮齐鸣。据次日《人民日报》报道,当天全市统计出来的累死、毒死和打死的麻雀共有83249只,还称军民“正在养精蓄锐,好迎接新的一天的战斗”。

    这也是为什么有不少网友认为选麻雀为国鸟所体现的是“中国人对麻雀负罪和欠债,总要想办法有所补偿”之原因所在。此说实非虚言。于情于理,倘若今日中国愿意正视上述历史,并借此机会将麻雀尊为国鸟,倒也不失为替这个正在转型的国家赋予了某种自新之志与忏悔之精神。

    同样,极其顽强的生命力说明麻雀是鸟类世界百折不挠的草根力量。尽管命运多舛,险象环生,但是麻雀终究能在种种艰难困苦中逃出生天。难怪有人感叹,麻雀这惊世的命运不正是千百年来中国人命运的缩影么?而且,麻雀作为中国诸多城市仅存的非家养鸟类,对追求自由与幸福的中国人来说,其象征意义显然远远大于丹顶鹤。如此说来,为麻雀支持者免去后顾之忧的是,即便有一天麻雀贵为国鸟,也不会为国所累——既不会背着国家去飞翔,也不会为“天鹅绒鸟笼”所折服,更不会认为自己被这个国家封为鸟领导——而始终能够保持飞鸟的行止与情怀。而这种精神是许多“被家养者”,尤其是知识精英们所迫切需要的。

    更重要的是,以数量计,以麻雀之鸟口来喻中国之人口似乎也合适。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若尊麻雀为国鸟,人们更可以在麻雀身上看到自己的境遇,看到“我很小,但是我很国家”。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在权利谱系上,每个人,即使是被人诬为“小民”者,也有不可摧折的平等权利。在此意义上,以麻雀为国鸟倒也不失为对个体命运的价值弘扬。

    与麻雀相比,丹顶鹤离中国人的生活终究遥远。人们之所见,多不过是电视片或者宣传册上的鸟模鸟样,而且这种鸟即使立于泽国,依旧金贵得像是不会给自己打伞的领导一样生活不能自理。与此同时,虽然道家贡献过“松鹤延年”的说法,但如今的丹顶鹤已经濒临灭绝,孤零零的像是被流放到了三江平原。如此凄凉晚景,怎能代表一个号称正在“和平崛起”的国家?不灭绝才怪。

    有些争论则比较另类。比如中国人爱打麻将,而这一精神道具的别称就是“麻雀”,所以让麻雀作为国鸟也是实至名归。此外,也有反丹顶鹤者建议,与其吵来吵去,不如征用鸡。理由是中国地图如鸡,如果以鸡为国鸟,对于增强中国人的爱国精神与维护领土完整定然事半功倍。况且,鸡也未必声名狼藉,法国不就将鸡选作“国鸟”吗?

    其实,争来争去,无论严肃还是戏谑,谁也都知道,没有什么鸟可以代表国家。有关国鸟的评选,充其量只能佐证一个国家有着怎样的风尚与观念——因为国家之形象体现在每一位国民的具体命运里,而不在于某只鸟的花色品种及其鸣声是否婉转。

    谁来同情“体制内弱者”?

    2009年,《半月谈》杂志编发了一位从事信访工作的乡镇干部的真实经历。配发的编者按指出:“作为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工作人员,他们的行为被上访者、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等做着形形色色的解读。然而,当真正走近他们,你才会理解他们的无奈和隐衷。”

    当然,这里的“理解”,只是“同情之理解”,并不代表支持。文章中的一些细节的确表明,目前严苛的“零上访”、“一票否决”等政策不仅伤害了那些有冤不能诉的上访者——体制外弱者,同样制造了“体制内弱者”。也正是那些不切实际的政策安排,使体制内弱者与体制外弱者之间发生了无谓的纠缠与对立。而这一切,都不是孙东东的“精神病偏方”所能解决的。

    据这位乡镇干部介绍,他在乡镇工作十几个年头,从事信访工作六年多,十多年来在几个乡镇干过,从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成长为分管信访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天天胆战心惊,如履薄冰。”文中谈到当地一位老上访户,至今未婚、无业。从十七岁随父亲以“受迫害”为由上访,三十多年来,他几乎每年都要在重大会议召开时(如中央、省、市级“两会”等)上访。他一旦进京,或到省上、市里,镇政府都要安排专人去接访,甚至中途截访。每次截访,我们都要安排两人以上去,到省城、北京来回一趟,每次差旅费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上万元。有时,还得委曲求全,不得已做一些让老实人吃亏、“会闹腾的”占便宜的事来。

    具体情节更像是小说。据说,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近年来每到全国“两会”等时期,镇里都要派出五名干部二十四小时跟随这位上访者,陪吃陪喝陪睡陪上厕所,一次耗时半个多月。如果一年下来有多个敏感期,每年单是稳控他一个人的费用就多达数万元。如果实在控制不住,一旦到了省城和北京,也要想尽一切办法在信访登记机关“销号”(不被上级机关记录),避免被“一票否决”。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票否决”实际上导致了某种具有进攻性的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尽管人们从不同的角度质疑“一票否决”,但在其未取消以前,“一票否决”的刚性规定也让基层干部变成了政治压力下的“体制内弱者”。只不过,他们的弱者身份是相对的,因为他们只要学会顺从,便可以将这种不合理的压力传导给那些上访者,甚至把“接访”、“截访”当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也就是说,当基层干部受到上级的“零上访”政策的折腾时,他们同样把这种折腾转移到另一些上访者身上。压力传递的过程因此变成了“弱者对弱者的欺凌”(鲁迅)。不同的是,这是“体制内弱者”对“体制外弱者”的欺凌,前者是相对弱者,后者是绝对弱者。

    早在1996年,曹锦清在《黄河边的中国》一书中同样记录了一位乡干部的话:“我在乡政府干了八年,为推行计划生育,为征粮派款,我抓过人,牵过牛,扒过房子,干过许许多多违法乱纪的事。按法律要判我二十年徒刑,也不算过分。老实说,如完全按目前法律办事,只有两个结果,一是根本办不成事,二是要认真落实上级任务,必然违法。”在此,且不论政策本身的目的、效果如何,以及类似乡干部是否有“制度上的原罪”。具体到时下一些冲突连连的行政行为,在遵守法律与完成政治任务之间存在某种脱节是显而易见的。

    这种脱节尤其体现在“零上访”与“一票否决”政策上。一方面,宪法规定信访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另一方面“零上访”与“一票否决”等政策却又在否定这种权利的意义,并以公民不使用这种宪法权利为荣。否则,上级管理部门怎会将“零上访”视为一种政绩?

    同样矛盾的是,从理论上说,无论是告到上级政府的信访,还是告到法院的打官司,本质都是一样的,即公民通过宪法赋予的权利寻求自救。如果政府部门可以把本辖区无人使用某种宪法权利作为政绩,而且一厢情愿地以为能够实现这个目标,为什么不制定相同的政策,力争本辖区实现“零上访”?为什么一些政府部门不以诉讼为耻,却要拼命掩盖民众的上访?既然无人相信原告与被告等待法官裁决会影响社会稳定,为什么上访者请求上级部门主持公道便要被戴上破坏稳定的污名?

    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有需要解决的矛盾。它们有来自社会之间的矛盾,有来自官民之间的矛盾。有矛盾不是件羞耻的事情,关键在于如何面对和处理矛盾。如果非要通过强制手段掩盖矛盾,搞子虚乌有的“零上访”,实则是设立“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出现这种情况,要么是权力过于自负,不愿正视他者的权利,要么是对这个世界的复杂性一无所知。

    转型时期的中国,每个人都面临权利的贫困。除却体制外弱者的不幸命运,那些不得不去执行不良指标的“体制内弱者”的命运同样值得关注。事实上,就像上述基层干部,在制定政策的上级面前,他们是不折不扣的弱者。更不幸的是,他们常常因为“在一线做坏事”而成了无人同情之弱者。

    难题如何解决?恐怕还是要回到“法治政府”这一层面来。法治政府不能简单理解为“政府依法治理公民与社会”,其更重要的一环是“公民与社会依法治理政府”。而且后者是前者的先决条件。这意味着权力部门“所依何法”及“如何依法”必须接受民意的审查。

    换言之,一项政策是否可行,必须有通盘的考虑,有各方力量的参与,而不能凭着长官意志与政府部门自我授权。而既然要体现民意,自然包括“体制内弱者”的意愿,因为他们首先是人,是公民,然后才是上级的下级。否则,难免会出台“零上访”这样的政策,具体到执行时,每一方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有的输掉了政治信誉,有的输掉了职业道德,有的输掉了公民赖以自救的权利。

    守住良心的“一厘米主权”

    许多人热衷于讨论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其实,不唯国家有主权,每一位国民也有主权。而且,个体主权之是否沦陷,更是人人最要面对的精神事件。

    所谓个体主权无外乎两种:一是“对物”;二是“对己”。

    “对物的主权”,十八世纪的欧美贤良已有精彩论述。如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有关物权的至理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卫兵不能进。”美国政治活动家詹姆斯·奥蒂斯反对政府的任意搜查令时的慷慨激昂:“一个人的住宅就是他的城堡,只要他安分守己,他在城堡里就应当受到像王子一样的保护。”

    至于“对己的主权”,则包括个体的身体自治(行动自由)与精神自治(思想自由)。

    一定条件下,无论“对物”,还是“对己”,两种主权都具有某种可让渡性:通过谈判你可以变卖房产,替人工作,听人差遣,甚至接受有关思想与行为的培训等等。但是,没人希望自己因此变成奴隶,既失去了“对物的主权”,也失去了“对己的主权”,成了“大公无私”时代里一无所有的“新人”。

    最常见的情形是,人们敏锐于拥有“对物的主权”,而无视自己的思想与行为成为彻头彻尾的沦陷区,就像汉娜·施密特,电影《朗读者》里的纳粹女看守。法庭上的汉娜完全是汉娜·阿伦特笔下的艾希曼,优雅、温顺,而且理直气壮。在那里,刽子手被还原成一位普通的德国市民,忠于职守,对上级以及既有法令无条件服从。当法官质问她为什么只为不出乱子而宁愿让三百人活活烧死时,汉娜反问法官:“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法官一时无言以对。相信这也是人们最怕面对的问题。体制、环境、“大家都这样做”等等就像是隐身衣,许多作恶的人都曾经穿过,而且还要为将来备用。

    至于汉娜为什么还是被判终身监禁,影片未完全展开,答案在德国的另一场真实的审判中。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了审判。在柏林墙倒塌前,二十七岁的他射杀了一位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二十岁。几十年间,在这堵“隔离人民的墙”下面,先后有三百位东德逃亡者被射杀。

    和上面这位可怜的女人一样,亨里奇的律师也辩称这些卫兵仅仅是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却不这么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处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从汉娜·施密特到因格·亨里奇,体制内的作恶者莫不把体制与命令当作其替罪的借口,为自己主权沦陷、良心失守卸责。然而,即使是在黑暗年代,生活仍是可以选择的。不是么?在修砌柏林墙的第一天便有东德卫兵直接逃到西柏林,而柏林墙,方生方死,正是从那一天开始了它持续几十年的坍塌。

    你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卫兵。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是“人类良心的一刹那”。这一厘米,是让人类海阔天空的一厘米,也是个体超拔于体制之上的一厘米,是见证人类具有神性的一厘米。

    那一刻,像过往与将来的所有光荣时刻,良知被人类奉若神明。而人类之所以高贵,正在于人的身上附着了这种神性的良知。如亨利·梭罗所说,“每一个人都是一座圣庙的建筑师。他的身体是他的圣殿,在里面,他用完全是自己的方式崇敬他的神,他即使另外去琢凿大理石,他还是有自己的圣殿和尊神的”。中国人不也常说“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吗?不管是“神知”,还是“己知”,背后都关乎神性。前者是他律之神,所谓“人在做,天在看”;后者是自律之神,人因有良知而自律,而超越罪恶的樊篱。一旦丢掉了良知,一味服从,人类神性的庙宇也就坍塌了。人类所能看到的,便只有猥琐的世相与一望无际的残酷。

    我曾在《良心没有替罪羊》一文中谈到法国著名精神科医生鲍里斯·西鲁尔尼克(Boris Cyrulnik)的一段回忆,小时候他全家在波尔多被捕,父母后来都死在奥斯维辛集中营里。西鲁尔尼克说,那些杀人无数的警察一定相信自己是“带来毁灭的天使”。所有的恶行似乎都是对“时代道德”的服从。当“服从”被文化神圣化之后,刽子手不会因为杀人再有任何罪恶感。对于他们来说,服从就是“去责任化”,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在社会体制里尽职尽责,就像小说《悲惨世界》里的警察局长一样兢兢业业。当军队、“人神”或哲学家们设计出奇妙的清洗计划时,服从者便会以人类之名去参与反人类的罪行。支持他们的道义与理由是“杀死个耗子当然不算犯罪”。从本质上说,这种服从已经掏空了人成其为人的一切真实意义。

    然而,所谓“服从”还有另一个常识:如果两个人对抗,一方被迫“服从”于另一方,此时“服从”只是表示前者失败了。不幸的是,在意识形态与辩证法高于一切的年代,生活就像《一九八四》里的口号“自由即奴役、战争即和平、无知即力量”一样荒诞不经——给刽子手磕头,竟能磕出美德。

    为了克服阿伦特笔下的“平庸之恶”,抵御随时可能发生的权力之祸,尤其在经历了极权主义盛行的二十世纪之后,各国已经越来越注重对其国民抵抗权的保护。这既是一种法律上的救济、政治道德上的分权,也是一种良心上的共治。具体到今日中国,现行《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不也规定公务员有抵抗上级的权利么?只可惜有人于法不顾,以为可以尽享良心沦陷之红利,且永远不受责罚。而这一切,也正是网民穷追暴力拆迁、跨省追捕等恶性事件之原因所在。

    一花一世界,一人一国家,谁能带领好自己,做自己人生的领导者?当一个人因不分善恶、唯命是从而导致自己主权沦陷,这样“亡国奴”式的人生是不是才更可怕,更无希望?在此意义上,所谓良心发现,是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救亡图存”?

    年少时爱看《加里森敢死队》,如今只记住其中一个镜头:盟军战士逃跑时,一位德军士兵开枪射击,可是怎么也扣不动扳机,嘴里还嘟囔着:“什么老爷枪!”二十年后想起这个细节仍然忍俊不禁。我真希望那个手忙脚乱的德国兵是在“蓄意不谋杀”,正管理着他守住良心的“一厘米主权”呢!

    柏林墙上有多少根稻草?

    2009年11月9日,是柏林墙倒塌二十周年纪念日。连日来,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社记者彼德·列宾拍摄的那幅“逃兵”照片再一次被各路媒体疯狂转载。1961年8月13日凌晨,在铁丝网网成的柏林墙即将封闭的一瞬间,一位参与围墙行动的东德士兵突然跃过铁丝网,投奔西德。也正是他的这次倒戈,揭开了一部持续了将近三十年的传说——“翻越柏林墙”。

    此前,从1949年起至1961年8月13日止,逃往西德的东德人有近三百万。由于农业集体化、压制私营贸易、粮食供应短缺、政治不自由等原因,再加上西德这一镜子国家的存在,越来越多的东德人选择了离开。据说,仅是从1961年1月到8月初柏林墙修筑前这段时间,就有十六万人离开了社会主义东德,逃向西方自由国家。

    人生而自由,自由可以称得出一个国家的重量。自古以来,中国人就知道什么是“强扭的瓜不甜”。然而,几十年前,面对政治上的力不从心,早已经失去民意支持的东德政府不但没有闭门思过,反而用一堆砖头将民众堵在屋里,自己在外乐得逍遥,混过一天是一天。就这样,8月13日,当东德人从睡梦中爬起来,发现自己很快跌入了一场现实的噩梦——他们被自称是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府公然剥夺了用脚投票的权利。遥想古罗马时代,当平民不满贵族的统治,端着锅碗瓢盆、牵着牲口弃罗马而去,准备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时,罗马贵族害怕这个国家倒闭,也只能是追上去和平民低声下气地谈判,以提高后者的权利,而不是修一道罗马墙,将平民围住,逼着他们发明热气球——“gone with the wind”。

    任何苦难的年代,人类都没有丢掉幽默的本性。柏林墙时代的翻墙传说,像悲喜剧,又更像黑色幽默。有意思的是,尽管柏林墙将东德围成一个“山洞里的国家”,然而事实上,这道名义上的“反法西斯防卫墙”并没有阻挡东德人的逃亡。当高高在上的政治道德再也不能动员民众,使他们安居洞穴,甘于奉献,剩下的日常反抗就只是试图出逃者以技术对抗技术了。

    背对主义,面向自由。你可以筑墙,我就可以翻墙。主义之争从此让位于技术之争。墙可以越筑越高,但是大地与天空还在。渴望自由的东德人可以在地底挖隧道,也可以通过热气球、跳楼或者弹射等方式出逃。东德人没有通过民主的方式决定柏林墙的去留,在这里自由显然起到了润物无声的作用。正是无数人想方设法地争个体的自由,使这看似铜墙铁壁的旧制度及其象征变得千疮百孔。

    前文提到我在网上曾经设问:“集中营是用来干什么的?”当许多人习惯性地“站在统治者一边”思考问题,回答集中营是用来监禁异已、虐杀人民的时候,我却坚持认为“集中营是用来逃跑的”、“集中营是用来挖地道的”。简单说,在艰难困苦时,我更愿意站在弱者的角度想问题,而不是恶的一边想问题——内心坚定的人,应该对恶视而不见。同样的道理,对于被围困其中的东德人来说,柏林墙的意义亦在于翻越,在于挖地道,舍此实无其他意义。至于当年有多少人参加了这场零星而日常的“长尾行动”,在反映柏林墙时代的影片《隧道》结尾有这样一句话:“六十年代中期,有很多条地下通道穿过柏林墙。有的成功,有的失败,具体数目至今无从知晓。”据说直到柏林墙倒塌之前,仅是在边界上执勤时逃到西柏林的边界士兵便有两千余名。

    时隔二十年,我们想起了柏林墙倒塌的纪念日,事实上,从那位东德士兵逃向西柏林的第一天开始,柏林墙便已经坍塌了。而且,在那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它每天都在坍塌。若干年前,我从巴黎到柏林采访,有机会在柏林墙下逡巡。其时,这个国家已经开放国界,成为欧盟的一部分。当生活也早已恢复了常态,最让我心动的是离墙不远的河岸上,大地繁花四起。境过时迁,柏林墙终于还原了它物理上的厚度,抚手而测,实不过两手掌宽。

    柏林墙上曾经有多少根稻草?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正如没有人能回答有多少人逃出东德。柏林墙倒塌后,美国政府和特工吹嘘自己如何建功立业。然而,在我看来,真正推倒柏林墙的人,正是上述那些日以继夜争个体自由的逃跑者,那些挖地道者,那些宁可花两年时间试制热气球逃跑的人。对于当今世界上流行的各种主义他们或许知之甚少,然而他们的络绎出逃,他们坚定而自由的意志注定会让这堵表面上密不透风的围墙名存实亡,方生方死。至于美国政府,或者那些夸夸而谈的特工,实不过是压垮柏林墙的无数稻草中的一根稻草而已。

    救故乡,救公共精神

    2009年2月,青年王帅在网上发了篇批评家乡河南灵宝县政府非法征地的帖子,竟被当地警方跨省追捕,将远在上海工作的他“捉拿归案”。在拘留八天后,由于王帅的家人同意当地政府的要求,砍掉了自家土地上的果树,警方才对王帅作了取保候审处理,但仍要求他保持沉默,并且每两个月写一篇“对发帖行为的思想认识”给警方。

    余下的发展似乎顺理成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帅表示此事给了他“深刻的教训”,并声称以后再也不敢“多管闲事”了。恍然大悟的悲观表白,难免让人伤感——又一位有公共精神的人倒下了么?事实上,许多具有公共精神的人便是这样,因为不堪承受现实巨大而荒谬的挫折,从此在心底默默唱起“我们是犬儒主义接班人”的。

    从记者调查来看,王帅不过是借助网络表达自己对家乡公共事务的关心。然而,从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来说,这突如其来而且差点让他丢掉工作的牢狱之灾的确足以教他“学乖”。而从整体上看,有目共睹的是,今日中国社会还没有逃出林语堂当年的判断:二十五岁到三十岁是一个有公共精神的人渐渐学乖的过程。而这一年,王帅只是二十四岁。当人们觉得自己吃不起亏,就只好“国事管他娘”(林语堂)了。更何况,一个人出于某种考虑,甘心忍辱负重、唾面自干也是一种权利。关于这一点,着实无需指责。任何人都不能鼓励别人为一个好社会多做牺牲。

    真正重视权利的人,不会小看这样一次跨省逮捕,因为在他们眼里,对无辜公民的每一次逮捕都惊天动地。如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尔仁尼琴在《古拉格群岛》一书中所写到:“宇宙中有多少生物,就有多少中心。我们每个人都是宇宙的中心,因此当一个沙哑的声音向你说‘你被捕了’,这个时候,天地就崩溃了。”在此意义上,当王帅在网上表达自己对家乡政府的意见,当警察不远千里过来说“代表故乡,你被捕了”的时候,天地同样崩溃了——因为从那一刻开始,每一个正直的公民都已置身于可能被捕的危险之中。

    事实上,即使是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类似“文字狱”并不少见。人们厌倦讨论“诽谤罪”是否成立了,公众对事件的前因后果早已心知肚明。而此次王帅被抓捕,不仅让大家看到他的言论自由没有保障,更让大家看到了乡土中国的法治之艰与维权之难。“何世无奇才,没在沼泽中”,乡下人的公共精神并非从来没有,而是被一点点磨灭了。在乡下,虽然偶尔也会有人谈论权力的腐败,但总是孤木难支,以至于公共精神就像是夏天的萤火虫一样,只会在燥热的夜晚悄悄然闪点光,一到白天就都没影了。正是公共精神的缺席,导致中国乡村不断沦陷于权力与资本之合谋。

    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关系牵连纠葛,批评本乡本土的权力本来就是件非常困难的事。与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不同的是,本土权力部门对冒犯者“知根知底”,甚至可以将他们的父母变相押为人质,要挟他们的子女就范。而父母作为弱势一方,通常也会与当权者合流为一种劝降子女的力量,务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在前不久,我收到一位读者的来信,他向我讲述自己在家乡维权时的艰难:他返乡动员村民查村里不明不白的账,弄得他的父亲大为光火,觉得儿子在给他的生活添乱,因此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

    谈到中国人为什么没有公共精神,早在一百多年前,法国传教士古伯察(1813—1860)留下了一段流传甚广的见闻:1851年,也就是道光皇帝驾崩的那年,古伯察和几个朋友在一家小酒馆里碰到几个中国人,于是便想着和他们一边喝茶,一边讨论道光之死以及继承人问题,古伯察以为这件重要的事情肯定会让中国人感兴趣的。然而这些中国人根本不听他们的谈话。就在几位外国人对这种冷漠“感到恼火”时,一位有点身份的中国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个家长似的把双手放在他们肩上,不无讽刺地笑着说:“听着,朋友!干吗要费力做那些无聊的推测呢?这事归大臣管,他们拿着俸禄。让他们去拿俸禄吧。别让咱们白操那份心。咱们瞎琢磨政治,岂不是傻瓜!”

    言下之意,国家不给我好处,我何苦为国家操心?应该说,这些具有报复性质的话语所体现的更多是臣民对君主在心理上的抛弃,是一种日常的反抗,并非完全没有道理。然而,即便它是对的,任何一个还有点公共精神的人也并不否定:关心社会前程与国家命运,其实也是在关心每个人自己的具体的前程与命运。

    故乡不自由。救救故乡,救救公共精神,还是让我们感谢互联网吧。尽管国外有学者,如理查德·桑内特(Richard Sennett),认为互联网技术正在消灭公共生活,像章鱼一样将本可以走向广场的人们绑定在书桌之前,让他们“看到更多,交往更少”。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互联网为转型期的中国支撑起最活跃的公共空间,为中国民众找到了独特的批评方式。网上针对王帅因言获罪而掀起的反对声浪,亦足以见证近年来中国人公共精神之成长。而这一切,或可让失意的王帅重拾信心,亦心有慰藉。

    每个村庄都是一座圆明园

    小时候上历史课,读到圆明园一节时,听到有那么多的国宝被英法联军抢走,流落海外,难免和大人们一样有一种羞耻感。不过,对于一个乡下孩子来说,这种羞耻感,必须配合大量想象才能完成。毕竟,你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些珍宝,更不知其价值几何。只是朦朦胧胧觉得世界不应该是这样的弱肉强食。正如你放了几年的牛,不能他说牵走就牵走。人不能被人欺负至此。

    及至年长,多读了些书,有了些阅历,明白了些因果与事理,这种羞耻感便开始兵分两路:一路继续问罪强权,谁有枪也不能耍流氓;另一路则开始问责这个民族——几千年的文明,何以虚弱至此?而且,后一羞耻感更为关键。如马戛尔尼当年到中国之发现:传说中的“中央帝国”,不过是一个傲慢的皇帝带着一群势利的臣子,固步自封,守着一个“伟大的废墟”而已。而圆明园,在几十年后真的被一群外来流氓化为废墟了。

    我们无法回到真实的历史场景之中,有关历史的叙事也只可能是对历史的断章取义,仅取一瓢饮。而在通常情况下,这一瓢也是“宏大叙事”的一瓢。所以在中国你会看到,绝大多数历史书都不忘将“火烧圆明园”视为国耻,却很少有人取样民宅,具体描述某家人被侵入、被抢劫、被损毁的过程,更不会为被毁的民宅设立一个废墟纪念馆。它们只属于一堆数字,它们的意义仅在于注释这个国家当年如何破碎,而非重申民众的住宅权利,需要在现在和将来得到彻底保护。

    火烧圆明园在后来上升为国耻之象征,同样暗含了“废墟伟大化”的过程。一件普通的文物,因为曾经在圆明园中停留,在今天的拍卖会上价值连城,实在是拜“伤疤经济学”之所赐。有爱国者甚至提议国家应该动用财力收复圆明园流失的文物。对此只适于陈列的“瓷器爱国主义”(Porcelain patriotism),我是很不以为然的。

    就耻辱感而言,在一百多年前的“家天下”模式下,最该为圆明园被烧感到羞耻的当是满清王族,而非那些一辈子也没有机会踏进皇家园林的黎民百姓。对于后者而言,最真实也最具体的耻辱是,他们祖祖辈辈交不尽的皇粮国税,多被用于圆明园等皇族休闲娱乐事业或者用于统治人民、建造监狱,而不是保护他们的权利,是皇家的马戏,挤占了庶民的面包。

    在此意义上,我认为保留圆明园废墟的价值应该在于对公平正义的呼唤,而不在于铭记耻辱。只是把圆明园当作耻辱来记忆的国家是没有前途的,因为这既不能明辨过去,也不能担当未来。同样,如果以收购流失文物来“洗刷国耻”,更未免天真。毕竟,过去不会因为这种“瓷器爱国主义”而发生任何改变。

    我在佩雷菲特的《停滞的帝国》一书中读到这样一个细节,当年英国的马戛尔尼、斯当东使团初访中国时的一个印象是:“所有高大的建筑都是公家所有,或者里面住的全是高级官员。继承祖辈巨额遗产而又没有一官半职的人都只能偷偷享用其财富。”在此意义上,如此动用国力民财“洗刷国耻”,无异于又要回到修复“高大的建筑”的老路上去。回想历史的前因后果,有爱国心者若真要“洗刷国耻”,与其花几亿元从国外买回一件“伤疤文物”,不如将这些钱投放于社会建设,为保卫每一个国民的具体权益而战。

    英法两国曾经打过百年战争,冲进圆明园时却是手挽着手,连个“拆”字都没有写,便将圆明园毁了个精光。雨果笔下的这两个强盗不复在今日中国存在,然而体现弱肉强食的暴力,并没有在这片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城里的老建筑以及有着悠久历史的村庄。在欧洲,许多人仍住在几百年的民宅里,而在中国城市已经很少能看到有七十年历史的房屋。在变化缓慢的乡村,过去由几代人盖起的大宅子,不是毁于战火,便是毁于建设。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始于1991年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竟然会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的荒唐规定,就好比在战争年代里宣示“永不停战”。

    2010年10月的一则新闻:在广西北海市,数以百计的武警、公安等政府人员将仍有七十多户拒迁村民的白虎头村封锁控制起来,准备强拆。村民则闭门不出防止被抓,有些还准备汽油弹以备自卫。此前,由村民直选的村委会主任许坤被当地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逮捕。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许坤之所以身陷囹圄,更大可能是他带领白虎村村民抗拒强拆,为寻求声援,他成了网民眼里“发帖最多的村委会主任”。在有关当局看来,抓了许坤,拆迁的障碍也就扫除了。

    这样的新闻让人叹息。从历史到现实,这个国家真是挫折无穷,刚刚开始的一点建设,总是被一些暴力中断。远说有宋朝,近说有民国。即使没有外敌入侵,内部也会流行“只许我建设,不许你建设”的暴力逻辑。而暴力拆迁最可怕的是“我们在创造未来,而我们的创造没有未来”。许多地方为了所谓的发展,现在又搞出了将人“逼进城,打上楼”的征地运动。

    走进中国屈指可数的几个古村落,流连其中,你知道这个国家已经失去了多少宝贵的东西。只要你不以拍卖会上的价格以及国家主义来称量世间万物的意义,同样不难发现,每个村庄的价值就是一座圆明园,甚至高于圆明园。

    在此仅从经济与情感来看——这也是农民抵抗暴力拆迁、征地的两个主要理由:论经济,对于一个农民而言,圆明园再有价值也可能是一文不值,甚至是一个负数,因为圆明园里有农民的血汗钱,而他们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一点好处。相反日夜与之相伴的土地与房屋,却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论情感,一个人热爱生养自己的家园与土地,不在于它是否富饶,不在于你有多大成就,而在于你在那里度过了流金岁月,你还可能回来,因为那是安顿灵魂的所在。

    试想,即使像华盛顿那样能够带领美国人赢得独立战争的开国英雄,如果晚年回不到故乡的葡萄架下,将会是何等惆怅?

    从魏珍怎样到郝思嘉?

    2005年底,许多中国媒体热议给尤国英“提前送终”的事。10月27日,只住了三天医院,在浙江台州打工的川籍妇女尤国英因为无钱支付医疗费,被家里人直接送进了殡仪馆。有关记者调查表明,这个可怜的女人当时是在还有救治希望的情形下,被家中至亲送往火葬场的。所幸,那一角寿衣没有掩住她眼角的泪水,这桩荒唐事终于被殡仪馆善良的工作人员发现,尤国英才得以火口余生。

    毫无疑问,针对这起涉及家庭伦理与社会责任的事件,我们首要谴责的是中国今日社会保障体系的孱弱和社会救济途径的单一性。既有批评也都流露这种倾向。但是,如果我们停留于责备社会,而忽略当事人在该事件中所起的消极作用,显然这种反思也是不全面,甚至也是不够客观的。即使我们承认,人性的异化源于人们对社会的某种绝望,但它并不足以让我们在进行批评时对弱者网开一面,让同情的泪水遮蔽对人性的责难。毕竟,生活中千变万化的苦难,在我们诉诸社会解决之前,关键还在于个体如何去担当与化解。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人们热衷于讨论社会之恶时,我宁愿多花点心思去关心尤国英二十三岁的女儿魏珍的行为与思想。

    有媒体报道说,魏珍是通盘考虑到实在没钱支付母亲的医药费后才决定将她送到火葬场的。理由是在家等死和在火葬场等死都是一样的等死。我承认,在我的家乡有许多人便是这样在床上等死的。

    然而,在我读到这个“活人送到火葬场”的悲剧故事时,内心的震撼早已超越了怜悯。唾面自干的魏珍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另一位女性——美国经典影片《乱世佳人》里的主人公郝思嘉。

    《乱世佳人》是一部关乎人与土地的杰出电影,也是一部关乎苦难与担当的电影。在时代的不幸面前,郝思嘉因为心怀担当之信念变得强大无比。她曾经自私褊狭,在人情世故面前时常表现得弱不禁风,但是,在她被社会以及心爱的白瑞德一次次“抛弃”时,她也因此重获新生。

    影片中最令人震惊的场面莫过于郝思嘉亲自驾着马车穿越连绵战火以及漂满雨水的河流,历经困苦周折回到了自己的陶乐庄园。看到荒废的田野和几近一无所有的家园,郝思嘉没有自暴自弃、悲观沉沦,她站在旷野里,所能想到的最重要的事,就是握紧拳头,肩负起整个家族的命运。

    于是便有了下面这个经典的镜头:郝思嘉从地里爬起来,手握泥土对天发誓:“上帝啊,你为我见证,做我的见证人!他们不会击败我,我一定要撑住这个家。而且,等一切都过去之后,我决不再挨饿,我的家里人也决不再挨饿!即使我在说谎、偷东西、欺骗、杀人……上帝啊,你是我的见证人,我决不要挨饿!”

    写作此文,我无意教唆他人去犯罪。虽然在这段独白里有不少是身处乱世之中的激烈词语,有些行为或主张早已不见容于今日法制社会。但是,重要的是,透过郝思嘉这些斩钉截铁的誓言,我看到的是:在万丈霞光之下,红土之上,昔日那位游手好闲、颐指气使、被男生们追逐的富家小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决不向命运屈服的新女性,一位在厄运面前既不抛弃自己,也决不抛弃家人的坚强的女性。

    同样值得挖掘的是,除了不向命运屈服,郝思嘉还有一种近乎高贵的品性,即对明天永怀热忱与希望。影片行至结尾处,郝思嘉深爱着的白瑞德再次离她而去。趴在台阶上,她千头万绪,只觉得世间万事皆空。突然间她想起了父亲的话,“你爱陶乐庄园的泥土将胜过一切,只有明天与土地同在。”那一刻,郝思嘉喃语远眺:“家……我要回家!我会想办法挽回他的,毕竟明天是另一个崭新的日子!”

    人世间的屈辱,要在人世间声张;人世间的幸福,要在人世间求取。或许,如此对比两位生活于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甚至区别存在于文学与现实的女子会让读者诸君觉得突兀。然而,正如人们所说,“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我因此主张,当一个人被一个时代、社会,或被周遭的人抛弃时,他(她)仍然应该具有一种蓬勃向上的精神。人生而多艰,当我们被社会抛弃时,必须坚守不被自己第二次抛弃的底线,那是我们所有力量与希望的源泉。

    可以肯定的是,社会是人的集合。我们对社会进行批评,归根到底是对人的批评;中国社会的兴衰荣辱,本质上说决定于作为个体的中国人的兴衰荣辱。正是在此基础上,所谓个人奋斗或一代人的奋斗,才被赋予意义,而中国之真正崛起,也因此决定于个人自救力量的崛起——面对困难与挫折,人人意气风发、生龙活虎,既无懈于自我奋斗,同时又敢于向社会表达自己的不幸与遭际。

    换句话说,只有个体强大,奋发有为,中国社会才会真正强大,社会救济或公民互救才会更见成效。我们由此相信,从魏珍怎样到郝思嘉,暗合了一个国家自新自强的命运与征程。

    杀鸡儆猴,猴为什么鼓掌?

    2006年,上海市公安局派出便衣交通协管员抓拍并曝光行人违法乱穿马路的照片,引起媒体热议。对于这种以“示众”方式纠正乱穿马路的陋习,有人相信“打到了文明陋习的软肋”,因为中国人多要“面子”,曝光示众会比单纯罚款更具威慑力。

    此后不久深圳福田警方分别在上沙下沙、沙嘴召开两场公开处理大会,一百多名皮条客、妈咪、流莺(站街招嫖女)、嫖客等涉黄人员被处理。据说,公处大会吸引了千余名当地群众前来观看,当警方宣布处罚决定时,“现场不时响起掌声”。

    尽管许多有识之士不懈地呼吁尊重违法者的人权,但是这种伴随着“示众+鼓掌”式的野蛮执法,却时有发生。去年漯河市政法机关在漯河人民会堂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打击刑事犯罪定点揭露大会,会后,众多犯罪嫌疑人被押解着在市区“定点巡游”,同样引来数万市民的掌声。鼓掌者的理由是:“这种形式不仅能够震慑犯罪,更能大长咱老百姓的志气,增添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

    然而,“万人鼓掌”是否能为游街示众提供合法性?是否同样意味着托克维尔意义上的一种隐秘的“多数人的暴政”?是否意味着鼓掌者在公民权利上自戕?

    虽然我们不能就此论定鼓掌侵权,毕竟,在这里鼓掌本身也是一种公共表达,显而易见的是,这种毫无权利底线的喝彩在心理上为“示众式执法”搭建了一个广阔的舞台。

    不可否认,这种召集无数看客参与的“示众式执法”与古代“广场行刑”有着某种相似之处。然而,具体到对违法者个体权利的保护,我们需要的不是公众对游街示众“鼓掌”,而是对以侵犯他者权利为代价、藉此达到宣扬政绩或教化民众目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谴责。

    从某种意义上说,通过执法进行“秩序宣讲”,是以法律的名义开始,以道德的名义结束。然而,表现在鼓掌围观者面前的所谓“道德正确”并不能代替具有普适意义的“法律正确”。

    凡略有权利意识的人都会知道,这种“示众式执法”尽管赢取围观者的掌声,却是在公然侵犯被执法者的肖像权、隐私权与人格尊严。而肖像权作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具有专有性,每位公民对其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都只能归公民自己所有。若非得到公民本人的同意,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得对公民肖像进行非法复制、传播与展览,否则就构成侵权。

    越是野蛮时代的人,越是认同“游街示众”。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示众式执法”在人类蒙昧时代早已生根发芽,并随着人类走向更高的文明而渐渐被抛弃。显然,在一个国家走向文明政治之前,这种“示众式执法”主要体现在焚烧异教徒或对不合社会规范者公开行刑与批斗。在此情形下,所谓“政务公开”不过是“残忍公开”“教育暴力化”的公开。

    生命是人类文明的基础,每个人都应该对生命尽职尽责。无疑,今日中国正在走向法治文明,许多人关于权利的观念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令人忧虑的是,这种“示众式执法”仍然时见于我们的日常生活。而“示众式执法”的过程,既使一个公民公然蒙羞,同样令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公民社会蒙羞。

    这个展示权力威严的广场,同样为我们展示了“杀鸡儆猴”的统治密码。执法者居高临下,透过“游街示众”以显达自己的权威,同时通过对“鸡”的“公开处理”达到教育和训诫民众的目的。与此同时,围观的“猴子”则更一厢情愿地相信社会的不健康因素在这种“罪有应得”的过程中被清除或者隔离。

    假如我们细心,亦不难发现,在鸡被“示众式执法”的过程中,所谓“被执法者”实际上还应该包括那些围观的“猴子”。作为“示众式执法”的另一端,执法者认定他们是一群需要被权力教化的人,进一步说,台上低头与台下昂首者都是执法对象。所以说,“示众式执法”不仅是体现了执法者独步天下的决心与权威,同样是在以一种莫须有的态度对公众进行了某种“有罪推定”——既非同类,若有违犯,同此下场。问题在于,既然这种侵犯人权的秩序宣示有若“杀鸡儆猴”,猴为什么鼓掌?

    “网瘾”是如何被发明出来的?

    是正在享受自由,还是已罹患疾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出所料,有关网瘾诊治的标准终于要出台了。专家说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和许多人一样,我“被网瘾”了,早在2009年,玩网络游戏成瘾被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

    上网十几年,我也时常想过“信息斋戒”的日子。记得刚上网时,我也算是网民自嘲的半夜上厕所都要检查email的人,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需要医治的病。对于一种新科技,尤其是彻底改变了人们工作、生活与交流方式的传播工具,以及随之而来的全新文化体验,人们充满喜悦与好奇,甚至有迷恋之情,本在情理之中。我至今未忘幼年时得到第一支铅笔时的喜悦。我终日握着它,显然不是因为我有拿铅笔的瘾,实则是因为我喜爱而且需要它。

    很多人迷恋网络,也是因为需要。事实上,我并不认为网络是最理想的所在。如博尔赫斯所说:“天堂就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如果能有那样一个图书馆,又有一群智性的朋友可以交流,我倒是可以不用互联网而终日泡在图书馆里的。而且我敢说,无论是在上网还是泡在图书馆里,对我而言都只是一种文化上的沉浸与享受,而非病理上的成瘾。更重要的是,怎样打发自己的时间,完全是个人自由。

    写下《美丽新世界》的赫胥黎曾经感慨:“医学已经进步到不再有人健康了。”我想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科技越来越发达;二是越来越多的人以“发明疾病”为业。这不是说所有的医生都在玩弄病人,操控疾病,但无论你是否愿意承认,地球上的确存在着无数“疾病发明家”,他们将医院变成卖场,将医药当作唯利是图而非治病救人的工具,企图实现“地球人都病了”之宏伟目标。人一天天衰老,或因为某种劳累,出现某种不适,本是最自然的事情,然而在“疾病发明家”那里,衰老也是一种病。

    当然,发明疾病并非目的,更重要的是推销被发明的偏方。至于效果如何,就全靠广告里异想天开的演示图片或者视频了。今天,影像的发达使传统的医疗试验开始让位于图像处理。

    与此相关的是,这一新兴疾病已经带动网瘾治疗产业的异军突起。有消息说,中国的网瘾青少年已经增加到一千三百多万,戒除网瘾已经悄然成为了一项拥有三百多家机构,规模达数十亿元的产业。最让我吃惊的是,有些地方甚至连电击成瘾青少年这样的“矫治集中营”都已经出现。看来我真是有些异想天开了,我原以为这些荒诞行为通过《发条橙》那部电影已经终结了。可怜的是那些孩子,如果没有这些自以为是的心理医生,世界会美好得多。

    “每周四十小时!”这个标准不由得让我想起法国作家于勒·罗曼的一出戏剧。1923年,罗曼的三幕剧《柯诺克或医学的胜利》在巴黎首演,并大受欢迎。通常我们会说医生是为人们去除疾病的,但在罗曼的这出戏剧里,主人公柯诺克却成了去除人们健康的鼻祖。柯诺克是二十世纪初的一位法国医生,他创造了一个只有病患的世界:“健康的人都是病人,只是自己还不知道而已。”(多像现在心理医生的话!)柯诺克到一个叫圣莫希斯的乡村行医。当地居民个个身强体壮,根本不必看医生,原来的老医生虽穷困潦倒却也怡然自得。柯诺克来了后,首先要做的就是设法吸引这些活蹦乱跳的居民来诊所。为此,他拉拢村里的老师办几场演讲,向村民夸大微生物的危险;接着又买通村里走报消息的鼓手,公告民众新医生要帮大家免费义诊,以防堵各种疾病大幅传播。

    村子里的平静被打破了。当村民们知道自己生活在巨大的危险之中,正遭受各种疾病入侵时,候诊室很快被挤得水泄不通。就这样,无病无痛的村民被柯诺克诊断出大病大症,并被再三叮嘱务必定期回诊,许多人从此卧病在床。根据医嘱,每晚十点都要量一次体温。接下来的情形大家可想而知,整个村子简直成了一间大医院,原本健康的人束手就擒,躺在病床上喝开水,而医生柯诺克、药店老板以及附近开餐馆的都成了有钱人。

    柯诺克成了“白衣里的黑心人”的代表人物。然而,这样的故事对于生活在今日的人们并不陌生。搞演讲的老师、被买通的鼓手、别有用心的免费义诊,我们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对应人物。

    想想今日大众媒体更是让你欢喜让你忧。欢喜的是,不通过它们你不知道世界原来这么多灾多难啊,这儿火车出轨,那儿火山爆发,相比之下你过得真是幸福安宁;忧愁的是,医药方、媒体与各色代言人合谋,散布虚假与夸大其词的医疗广告,甚至不忘制造恐怖气氛,比如你睡觉打个鼾都可能一命呜呼……就这样害得原本腰缠不多的老百姓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想不病都难。

    补充一下,上面的故事我是在一本名为《发明疾病的人——现代医疗产业如何卖掉我们的健康?》的书里偶然读到的,作者尤格·布雷希是德国《明镜周刊》的医药记者。和他一样,我并不反对医药带来的文明,但反对生命医疗化。至于那些发明“网瘾”的人,还请读读布雷希写在书里的一段话:“再造医病互信,每位医生都能贡献一己之力,其实很简单,只须牢记一条医事美德:‘别打扰健康的人。’”

    二等于多少?

    上过我课的学生都会有印象,我的课堂既不提供统一的教材,也不提供标准答案。没有教材,是因为如果学生可以通过教材获取这堂课的知识,我就没有必要站在讲台上既浪费他们的时间,也浪费我自己的时间。毕竟,我还年轻,生命长远,还有更有意义的事在等着我。像我这样有着“不创造,毋宁死”情结的人,怎么可能站在一群渴望求知的学生面前照本宣科?

    而且,从我个人的经验出发,我相信大学生已经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而所谓教材,不过是一种辅助性的材料,如果有现成的,学生课下看看即可,不必在课堂上被它牵着鼻子走。做这样的“牛人”,有什么意思呢?更尴尬的是,当我照搬教材,而学生早已预习了教材后面的内容,那他们就成了躲在前面的伏兵了——“嘿,老师,学生在此候你多时。你要讲的我都看了。”这样的生活,没劲透顶。

    至于标准答案,更不是我所需要。这和我的真理观念有关。既然我承认自己只能无限接近真理,而不是拥有真理,为何不让自己的课堂更具有开放性?所以,通常情况下我会预设一个议题,和学生一起探讨,努力激发他们的思维,并且强调课堂上所获得一些答案,既不是标准答案,也不是最后的答案。

    我甚至不希望他们多花时间做笔记,如果学生在课上只是忙着做笔记,只能说明他是在做体力劳动,而不是脑力劳动。如果一个学生在听我课的时候,能够就我所提到的某个问题思考到走神,又有什么不好呢?

    进一步说,我的课堂永远是思维多于记忆,开放多于封闭。我会为一个概念、一部电影和学生讨论几个小时。概念如“奖励与控制”、“影像与真实”、“全景监狱”,电影如《美丽人生》、《卢旺达饭店》、《天堂五分钟》、《肖申克的救赎》、《放牛班的春天》、《窃听风暴》、《浪潮》,等等。由于有很好的互动效果,又受到了我的启发,到下课时,学生们还会为我献上满堂的掌声。对于一个老师来说,还有比这更让他欣慰的事情吗?

    说标准答案完全摧毁了中国教育,这话未免言过其实。不过,在很多时候你又不得不承认,标准答案是个不折不扣的祸患。在那里,不仅有对知识的乔装改扮、故作威严,更有对人性的无穷摧折,对光阴的无情浪费。死记硬背的学问,本来就是记忆之学对思维之学的侵袭,更别说那些要求别人写读后感的主观题,竟然也有标准答案。就在几年前,甚至还有好事者琢磨出一个孔子标准像。可叹决定孔子长像的不是父母遗传的基因,而是两千多年后的“标准化”运动。

    可怕的是,不容置疑的标准答案一旦被确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机制立即被激活。所以,当被问及“雪融化了成什么?”时,一个孩子答“春天”,结果被老师判定错,因为标准答案是“水”。这样的标准答案似乎还情有可原,但另一些标准答案注定只能当笑话听。比如,“一个春天的夜晚,一个久别家乡的人,望着皎洁的月光不禁思念起了故乡,于是吟起了一首诗。这首诗是什么”?一个学生答:“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结果同样被判卷老师打了个叉,标准答案为“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2009年2月5日出版的《南方周末》刊登了安徽一位在校高三学生的文章《我被中国教育逼疯了》。在文章结尾,作者用一种近乎控诉的口吻说:“我曾想过自杀,但我不甘心被中国教育折磨死。我恨父亲,但没有真正恨过,我更恨中国教育,是中国的教育让所有亲人只用分数衡量人。”

    应该说,学校用分数衡量一个考生是否“达标”,以及部分家长望子成龙时的苛严,在今日中国都不是什么新闻,更无所谓“震惊”。人们关心的是,在“万般皆下品,唯有分数高”的鞭打下,挤进大学的所谓成才之道,也完全可能异化为毁才之道。而我在这篇自述中所看到的真相是,一方面,这位学生在拿高分的重压下苦不堪言,以至于“想过自杀”;另一方面,在他通向理想的关键时刻,来自家长与社会的过多干涉与单向度评价,又使他长期困顿于“被追杀”的亡命之途。

    相信许多人或多或少都做过有关考试的噩梦,总是答不完卷子。这自是因为过去紧张的考试给我们留下了“记忆伤痕”。我这里谈到的“记忆伤痕”,实际上有两种解释:一是心理上的创伤,比如考试太多,太紧张;二是方法上的,尤其对于文科生而言,迎合“标准答案”的考试所考察的更多是学生死记硬背的功夫,而非创造力,是记忆之技,而非思维之学。

    谈到中国的应试教育,同样深有感悟的是我在中国和欧洲所接触到的两种考试的差别。实话实说,我在国内念大学时,成绩好坏多半决定于我在考前一晚是否强忍悲痛背诵答案;而当我在巴黎大学参加考试时,一门必修课只考一道论述题,而且连续笔试五个小时,写十几页纸。这才是我最需要的考试。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只考我对标准答案是否有过“一夜情”,而后者所考察的则是我若干年来持续思考或者阅读了哪些东西,是我有着怎样的知识积累与思辨能力。

    为什么学生的家长与老师不鼓励学生就着自己的兴趣与特长成长?为什么这位学生读自己喜欢的书、思考自己的问题被理解为“不务正业”?为什么许多人在学龄前便被要求参加各种培训班,而且一辈子都在忙着考这考那?传播学者感慨电视媒体大行其道已经使人类失去了童年,其实,那些畸形的、功利主义的教育,各种毫无价值的证书,不仅让人类失去了童年、少年、青年,甚至可能是一生。我常在想,生命是何其短暂,有考证的时间,有对标准答案的时间,何不多给自己一些时间去创造?

    生活没有标准答案,考试不是生活的全部,更不是成才者的必由之路。一个人,即使在高考时做了状元,也并不意味着他一定比落榜的人优秀。“偏科”的韩寒当年没有考大学,而是按着自己的方式生活,几年来,他独立的个性,睿智的见解以及远在同龄人之上的担当与澄澈,让多少人赞叹。有人可能会说,韩寒天赋异禀。的确,韩寒与众不同。但在我看来,其最大的不同只在于,许多人只能看到有路牌的路,而韩寒却看到道路边上也是路。

    2010年的一个夏日,我与陈志武先生在湖南卫视做节目,谈现在大学生一毕业就着急买房的问题。刚工作就忙着买房,在许多人看来算是标准答案了。为什么年纪轻轻就要买房?事实上,就个人而言,我最幸福的体验也不是三十岁以后在中国买了房,而是我当年把准备在北京买房的钱花在了在巴黎租房读书上。

    生活没有标准答案。回首前尘往事,你走你的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运算法则。一起长大的人,未必能一起上学;一起上学的人,未必都能考上大学;都读了大学的人,未必都能立即找到工作;没有立即找到工作的人,未必不能成就一番事业;没有成就一番事业的人,未必一生不幸福……同样是念了哈佛,梭罗毕业不找工作,借把斧头跑到瓦尔登湖畔搭了个木屋,过一种可以试验的生活,而盖茨索性中途辍学,不久就创办了微软公司。

    我们的教育不能穷得只剩下标准答案了。一个社会要有共同的底线,所以有了法律和道德,但这并不意味着教育与思考应当唯标准答案马首是瞻。标准答案的背后,是考生的命运,是命题者的权威。当人人不得不向所有貌似客观公允的标准答案低头时,我们真正能够看到的,却是一盘盘“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棋局。而这个被标准答案统治的世界,一个连过程都被标准化的世界,是一个已知的、在某种程度上而言甚至也是死去的世界,一个远离了创造和创造精神的世界。

    《哈佛家训》里有一则让兔子游泳的寓言:小兔子是奔跑冠军,可是不会游泳。有人认为这是小兔子的弱点。于是,小兔子的父母和老师就强制它去学游泳。结果兔子耗了大半生的时间也没学会。兔子不仅很疑惑,而且非常痛苦,就差“想自杀”了。然而谁都知道,兔子是为奔跑而生的,而不是像菲尔普斯一样做条一天到晚游泳的鱼。

    作者由此感慨现代社会对人的教育的异化——看看我们的四周吧!大多数公司、学校、家庭以及各种机构,都遵循一条不成文的定律:让人们努力改正弱点。君不见,父母师长注意的是孩子成绩最差的一科,而不是最擅长的科目。几乎所有的人都在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不是去发现优势。人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只要能改正一个人的缺点,他就会变得更好。然而事实上,许多缺点都是微不足道的。在“完人”标准答案面前,没有哪个不是千疮百孔。

    为什么一定要参加一些毫无意义的考试并且获得高分?既然没有谁会“全知全能”,为什么大学拒绝“偏科”的学生?当教育体系成为一套精细的矫正仪,当教育设计“像捕鼠器一样”完全针对人的弱点,而不是发现和激励一个人的优点与特长时,置身其中的人也就成了一头被教育机器不断纠正的猎物。最不幸的是,许多人并不自觉,在此漫长的“纠错”过程中渐渐失去了自我抉择的意志,渐渐磨灭了原本属于自己的才情,荒芜了斗志,辜负了创造。

    仔细想来,中国的中小学甚至大学教育,大可以用一个简单的等式来概括,即“1+1=2”。演算由左而右,等号左边是权威,是宿命,是既定的一切;等号右边是唯一的僵死的答案,是一个封闭的世界。

    面对如此情景,你难免悲从中来——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一道开放的考题,即“2=?”。同样是运算,两者的开放性显然完全不同。前者答案只有一个,如果你答的不是2,而是3,就格杀勿论。至于后者,答案自是千变万化。你可以说“2=1+1”,也可以说“2=2×1”,甚至,你还可以别出心裁,说“2=20000/10000+(250-250)”,只要你乐意,根据既有的常识,你可以DIY出你最愿意看到的答案。当然,你也可以说与后一种相仿的情形并非从未出现,然而荒诞乃至让人无法忍受的是,当出题者问你2等于多少时,你只能说2等于“1+1”,而不能说等于“0+2”。这样的标准答案,如上文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所能制造的恐怕也都是些“标准血案”或“标准冤案”了。

    好了,在这里我并不是要讨论数学,不是要讨论哥德巴赫猜想。读者不妨用其他词语代替这里的“2”。比如“正义”、“理想”、“幸福”等等。我想说的是,在一个标准化的社会,它会抹去差异,填平沟壑,告诉你如何去做是符合正义,合乎理想。如果把运算的过程比作生活的过程,那么生活就只有一个目的,只有一个标准答案。按说,幸福与否是个很私人的问题,但是一个单向度的社会告诉你的却只有一个答案。在过去,比如“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狠斗私字一闪念”等等,变来变去其实答案都是一个,即政治正确,而不是自己结合自己的人性与经验去体悟“什么是幸福”。简单说,“1+1=2”式的教育,没有过程,其迷信的只是一个结果;而探寻“2=?”式的教育,却是焕发人的创造力的教育,是可以激发人们回归自身与探寻真理热忱的教育。

    我曾经打过一个比方,上大学之前,你可能有一箱子的工具以解决问题,但是过度依赖标准化教育,最后工具箱里只剩下了一件工具。而且,它还可能因为过于陈旧,无法为你解决任何问题。这就像是你在学校配了一把钥匙,你拿着它去社会开锁。不幸的是,原来的那把锁没有了。所以我一直在强调,大学最紧要的不是给学生们分一把钥匙,而是给学生一套配钥匙的方法,即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包括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原谅我用一则悲剧为本文收尾。2009年11月26日,上海海事大学女研究生杨元元在宿舍的卫生间用两条系在一起的毛巾自杀身亡。而她生前的悲叹是:“为什么知识不能改变命运?”可怜这个学生,至死都没有明白,其实她的绝望,她的不能改变命运,与知识何干?

    人是什么单位?

    在计划经济盛行的时代,中国人多生活在单位文化里。陌生人见面,或是办点什么大事小情,难免会被问及“是什么单位的”。单位无所不在,正因为此,当刘震云将单位文化描述成“一地鸡毛”时,引起无数人的共鸣。

    我曾说,一人即一国,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疆土,它区别于自己所属的疆土。同样,区别于“你属于某个单位”,每个人更应该回答的是“自己是什么单位”,“人是什么单位”。

    为此,我还在思想国网站上提问,并得到了一些答案。

    有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单位之中。”“因为我们担心不被别人承认和赞赏,担心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成为一个失败者,害怕自己脱离单位之后就会成为一株无所依靠的小草,甚至连生存也难以为继,我们都需要可以乘凉的大树。”

    有说:“我是思考的单位。”我思故我在,思考创造社会价值,一切的人类智慧成果都是从思考中得来,没有思考,人类就不会进步,没有思考,人类也无法继续生存。

    前者,“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单位之中”,道出了人类的困境或者人性的弱点。我曾经论述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会制造并更换工具。之所以要更换工具,是因为任何工具在被交付使用时,同样会通过“具体使用方法”“奴役”人。比如说,汽车的方向盘发明了,司机的手就被绑在方向盘上,不可能一边开车,一边翻看《猫和老鼠》。单位同样是人类制造出来的工具,在意识到单位可以并可能像工具般更换以前,人所受到的这种“奴役”几乎是一辈子的事。

    后者,“人是思考的单位”,这也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前提。正因为人人都能思考,都在思考,都“各怀鬼胎”,民主作为利益协调器才成为可能和必要。

    然而,以上回答仍停留于从政治学或社会学意义上阐述人的功用,而没有从哲学意义上触摸到人的本质。我以为,一个人若要真正解放自己的心灵,就必须在时间与空间上对人之内涵拨云见日。故而我关于“人是什么单位”的回答是“人是时间单位”、“人是时间的尺度”。

    为什么“人是时间单位”?且不说“时间就是生命”这样的陈词滥调,我们不妨找些其他论据。比如,为什么我们介绍“思想家胡适”时,会在他的名字后面加上一段时间——胡适(1891—1962)?道理很简单,人是生命,有生卒年月,人归根到底是一段时间。没有时间,就没有生命。我们在时间中获得生命。

    那么,胡适是不是地理(空间)单位呢?不是。胡适生于绩溪,长在上海,学在美国,死在台湾。显然,我们不能在“思想家胡适”后面加上“绩溪—上海—美国—台北”这样一条地理尾巴。因为这些标注既不完整也不正确。一方面,它会遗漏其他许多地理信息;另一方面,任何地方都不属于胡适。真正属于他的,只是他曾经生活过的七十余年。

    理解人是时间单位,而非空间单位,非“属于某个单位”的单位十分重要。即使你穷尽有生之年仍不能像凡·高那样获得死后的哀名,或者像华盛顿一样收获永恒的荣耀,但是,它至少可以使你不至于沦为一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或只知按部就班被动奉献(工作)的螺丝钉。“我是单位”,“我是时间单位”,“我是时间的尺度”,在此基础上,我们关于生命意义的挖掘,并非忠诚于地理与环境,而是忠诚于我们自己的一生(这段时间)——正是通过这段时间我们参与并见证一个时代。所以,一个写作者,应该站在自己的生命本身,站在一个时代的立场上表达自己的心声,而非生在中国便只为中国人表达,到了美国便只为美国人说话。正因为此,历史上那些真正留下丰功伟绩并值得后世怀念的人,其所创造的,多是“划时代意义”,而非“划地理意义”,或“划种族意义”,“划单位意义”。那些真正推动人类进步者,就在于将自己归属于时间并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他们站在时间而不是空间的维度,做一个世界公民,辛勤劳动、实现一生。即使如中国某院士所言“不幸生在中国”者,亦没有理由为自己所处的空间感到羞耻,每个人只对自己的时间负责,并因其拥有的时间创造荣耀。

    人应该爱时间,而不是爱空间。时间之爱是面向个体的,是绝对的,那是我们唯一的存在;而空间之爱则是相对的,是面向公众的,是通过物质或精神的契约才得以实现的。一个人,如果生于猪圈,便说自己“热爱猪圈”,这种“爱猪圈主义”显然不是一种高尚的情感。必要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断定这是一种“以地理限制或屠杀时间”、灭绝人类未来与希望的庸俗的情感。正因为此,我愿意以更广阔的视角将我所热爱之国视为时间之国,一种立于时间维度上的精神与思想之国,而绝非空间意义上的逆来顺受,或与生俱来的“嫁鸡随鸡”式的地理与政治之热爱。

    所以我说,人应该为时间耕耘,而非为空间疲于奔命;一个人无论占有多少疆土,如果不能在时间上做自己的主人,其所拥有的仍不过是贫困一生。真正壮美的生命,是做时间之王,而非做空间之王(或者奴仆)。以生命与时间的名义,每个人作为其所生息的时代中的一员,不应该停留于寻找地理意义上的与生俱来的归属,而应忠诚于自己一生的光阴,不断创造并享有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光。

    条件即逆境

    无论是谈判,还是谈恋爱,人多爱讲条件。这不是因为人世故,而是因为人必须生活在一定的条件之中。值得思考的是,当人们缺乏某些条件时,会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身处逆境之中,而当他们充分享用这些条件时,却往往忽略条件给自己带来的麻烦。这种麻烦,就是本文将要谈到的“条件即逆境”。

    一条鱼,在鱼缸里自由自在地游啊游,也许它并不知道自己身处逆境之中,但是我们知道。鱼缸为鱼提供了生存条件,也为它划定了生活的边界。而且,这个鱼缸随时可能会被打破,如果主人疏忽,没几天水还会变质。简单说,鱼在获得鱼缸这一生存条件时,同时也获得了必须仰仗鱼缸之条件而生活的逆境。

    人也一样,条件无处不有,逆境也无处不在。不是么?没房子的时候,你总想有一个房子。可一旦有了房子,你可能大部分时间都宅在家里,哪儿也不想去,更不愿迁徙,与世界交往的机会越来越少。屋顶为你遮挡了夜晚的阵雨,但也为你遮挡了正午的阳光。汽车被发明,是人为自己制造的条件,但汽油短缺同样让我们举步维艰;电视被发明,你可以随时观看,但你必须坐在电视机的前面而不是后面;自行车被发明,你可以拿它当代步工具,但你骑行时必须把手放在车把上。这些都是条件带来的逆境。一个富家子弟,从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这种条件也可能成为一种逆境,使他永远失去了底层成长的经验,以及由贫穷到富有的奋斗过程。

    条件并不止于这些有形的工具,还包括无形的工具,比如制度。人类不断地为自己创造制度的条件时,也不断将自己抛进制度的逆境之中,从一个逆境转移到另一个逆境。就像影片《心慌方》(Cube)一样,你打开一个房间,只意味着进入了一处新的逆境。如果承认世界上没有尽善尽美的制度,就不难理解所谓“解放”更像是在不同的监狱之间转移人民,区别只在于有的逆境是深不可测的地牢,有的逆境是“天鹅绒监狱”,有的逆境是正常的民居。即使是民居,也有民居的局限。美国司法不可谓不完备,但它对辛普森束手无策。

    不过,尽管逆境无所不在,但是人仍是自由的。因为人可以选择,可以比较此处的逆境与彼处的逆境的区别,可以比较现在的逆境与过去的逆境的优劣,从而寻求改善。

    法国漫画家菲利浦·格吕克曾经讲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过去有比现在更多的未来。”在我看来,这句话已经接近真理。就一个人来说,在他小的时候都有千万种选择机会,长大以后,可以选择或者变动的机会越来越少,而当他已经别无选择或不做选择时,他的生命或者生活就衰老了。不管人类曾经遭遇多少逆境,但还是走到了今天,没有老去,正在于人类可以选择,可以不断地以选择救济选择,不断地超越过去的种种逆境。

    同样的道理,无论是我们的人生,还是我们栖身的制度,最可怕的是停止生长,别无选择,永远一成不变。

    法国前文化部长、作家安德烈·马尔罗曾以小说《人的条件》(La condition humaine)扬名。在他看来,人是世界上唯一预先知道自己要死的动物,人要根据各自的生活态度和条件做出自己的反应,这种反应就是不断地“行动”,从而证实自己的存在和价值。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曾在《人的条件》(The Human Condition)一书中将“劳动”、“工作”以及“行动”作为人的三种基本条件,指出行动与积极生活的意义。

    除了积极生活、不断选择,还有什么更好的方式让我们超越无穷无尽的逆境?在我看来,人类的光明前景,并不在于人类长生不死,而在于人不断地超拔于逆境之上。人类加之于自身的真正善良,就在于即使“天塌下来”也要积极生活。这种朴素的“在逆境中求生”,成为人的全部生活与信仰的来源。正是逆境的永恒,造就了人的永恒;正是条件的无常,造就了人的圆满。

    预言的囚徒

    萨缪尔森·亨廷顿先生走了。一个在美国乃至世界响当当的学者,在他八十一岁的时候离开了人世。

    在哈佛执教五十余载,人们会记住亨廷顿的许多美德。有文章说,亨廷顿大部分的学术灵感来源于课堂之上。而且与许多教授不同,亨廷顿更看重为本科生上课。在他看来,研究生的脑子里已经塞进了太多的术语和条条框框,不大敢于挑战教授的观点,而本科生则少有这些束缚,只要你不限制他们,他们完全可以信马由缰,信口开河。所以在课堂上,亨廷顿会留出许多时间倾听学生们的讨论与发言。这种鼓励思想碰撞的开放式教育有利于人才的培育是显而易见的。

    至于他的学术著作或者政治评论,最具代表性者莫过于“文明冲突论”。只是,该学说与亨廷顿的开放性课堂相比,似乎完全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从1993年开始,亨廷顿发表系列文章,讲述后冷战时期的暴力冲突并非出于各国在意识型态上的分歧,而是不同文明之间的文化及宗教差异所造成。该观点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9·11”事件之后,许多原本反对他的人也转而称赞他神机妙算。

    与此同时,十几年来有关“文明冲突论”的批评文章也早已经汗牛充栋。人类既会毁于对过去的彻底遗忘,也会死于对未来的无端想象(或者恐惧)。著名的“俄狄浦斯悲剧”讲的就是一个关于未来的预言摧毁人的生活的故事。命名即创造,想象即诞生。“俄狄浦斯悲剧”很好地展示了那些可能导致“自我实现”的“消极预言”将如何影响人的命运。正是这个导果为因的“消极预言”,导致了“(弑父)悲剧的诞生”。

    九十年代,《圣经密码》(The Bible Code)曾在西方流行。据说通过循环抽取字母,有人借助计算机在《圣经》中找到了“拉宾—遇刺”、“萨达姆—飞毛腿”等“预言密码”。显然,这不过是场文字游戏。如有反对者指出,整本《圣经》希伯来文有几十万个字母,至少可发生百亿种字母组合,所谓“密码”不过是断章取义的巧合。

    人是语言的动物,也是预言的囚徒。人类不仅习惯于在典籍中附会自身的命运,而且不断创造新预言引领未来。所以,当一些密码信徒着手在《圣经》中寻找“拉登”与“9·11”的蛛丝马迹时,亨廷顿像个有远见的巫师为继续推销“文明冲突论”乐此不疲。

    社会学家托马斯夫妇在《美国的儿童》一书谈到一句富有哲理且被广泛引用的话:“如果人们将情境定义为真实的,它们在结果上就是真实的。”基于这句话,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将其概括为所谓的“托马斯定理”,并据此提出了“自我实现的预言(the self-fulfilling prophecy)”一说。关于这个理论,中国有不少老话更容易理解。比如算命先生说的“心诚则灵”——这个花招使算命者的责任完全转移到被算命者身上;又比如“怕鬼鬼上身”——如果一个人整天提心吊胆,怀疑周围有鬼,那么他迟早就会被存在于心里的鬼活活吓死。

    预言如何自我实现?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比如一家银行,尽管它的资产流动相对畅通、经营状况良好,但是一旦有足够多的储户相信了它已无力偿还存款的谣言,就会导致越来越多的储户疯狂挤兑,并最终导致该银行破产。同样的道理,假如某个地方的报纸电台说当地明天要闹油荒,而且大家信以为真,今晚都去加油站排队加满油,那明天当地就真的要闹油荒了。这时候你不得不相信,恐惧不仅是人类的精神导师,而且指导着人类具体入微的生活。

    有个笑话同样解释了这种因果倒置:一位推销员来到乡下,对当地人说,你们得买个防毒面具。当地人不明白,说空气这样清新,要它干什么?没多久,附近盖起了个工厂,许多有毒气体从大烟囱里冒了出来。于是大家找推销员买防毒面具,称赞他的预言准。当问到冒烟的工厂生产什么时,推销员说,就是生产防毒面具的。

    事实上,那些具有概括性的理论,在“综述”世界的过程中通常都会犯简单化的错误。一个著名的说法是,如果你手里只有一把锤子,那么你看到所有的问题都是钉子。一旦“文明冲突论”成为人们分析世界、对号入座的工具,那么发生在所谓不同“文明体系”下的冲突,都可以用“文明的冲突”来解释了。更糟糕的是,当人们把对现实预言性的描述当成现实本身,原本没有冲突的国家或文明开始枕戈待旦,它不仅掩盖了弱肉强食的政治,并且帮助别有用心的恐怖分子招兵买马。当一起偶发事件变成蓄谋已久的阴谋,潘多拉盒将从此打开,冤冤相报、恶性循环。人类诸多苦难便是这样一层层“解释”与“预言”出来的。上世纪几度将人类推向灭绝边缘的军备竞赛不正是在不断地预言中完成武力升级?

    不同的文明是否能够和平相处?记得有一年我在广州出差,看着满大街拥堵的汽车,我脑子里突然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中国的汽车车牌,也许是融合世界几大文明的最经典范例。假设现在有这样一个广州车牌——“粤ABC123”。在这里,首先“粤”是一个汉字,属于中华文明,在某种程度上说也代表着东方文明。“ABC”是字母,它来自于欧美,属于西方文明;至于车牌后的数字“123”,众所周知,这是阿拉伯数字,源于印度与早期阿拉伯文化对世界的贡献,属于印度文明和伊斯兰文明。它们不是相处得很好么?如果你不去用“文明冲突论”“诅咒”它们,不惹事生非地对字母、数字或汉字中的任何一方说坏话,找它们“潜在的敌人”,它们就会相安无事和睦相处。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能够诅咒人类命运者从来都是人类本身。而古往今来,人类只有一个文明,即人类文明,任何文明不过是其中一个分支,或者源流。如果在不同文明之间有冲突,也只是“不文明的冲突”。对于世界来说,最重要的是在不断的融合中消除“不文明”,而非将这个完整的世界像切西瓜一样分成两半,然后指着东边一半西瓜说,西边那半是你们的敌人。明眼人知道,如果这里真有“文明的冲突”,那也是发生在西瓜与握西瓜刀的那只手之间。

    文章结尾,有必要补充一下我刚刚知道亨廷顿先生去世消息时的第一感受。不瞒您说,当时我首先想到的是——人世间最真实而最恒久的“冲突”,是在人的生与死之间,而绝不是文明之间。

    人类为什么迷醉于暴力?

    2007年7月24日,广州市番禺区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一位女子在自家别墅内被谋财害命。歹徒的暴行令人发指,当地一家报纸对这起凶杀案的报道同样让我震惊。

    想必是为了给读者带来视觉冲击,该报特意为《千万富婆番禺别墅遭砍脖》一文制作了两张三维图片摸拟凶案现场。一幅是歹徒举刀朝女子的脖子上砍去,另一幅则是该女子倒在地板上,血从裂开的脖子与捅破的腹部流到了地板上的情景。如此精雕细刻,只为衬托新闻里记者道听途说的一行字——“据知情者说,谭某的腹部和脖子上各被砍一刀。”

    和往常一样,对于这种为取悦部分读者而还原或制造的血腥场景,我本能地充满了厌恶,我感受到媒体对自由的滥用。然而,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承认,对血腥与暴力的喂养是今日中外许多媒体共同追求的东西,而它们背后亦有着强大的文化与心理的支撑。

    人类为什么迷醉于暴力?传播学家L·弗林特在《报纸的良知》中为我们转述了一件趣事,这是他从新闻协会的某位高官那里听来的:有十位牧师拜访一位主编,抗议他在头版尽登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忽略更有意义的大事。这位主编的回答是:“这间屋有两扇门。如果我告诉你,一分钟之后,埃利奥特校长会从左边的门进来,詹姆斯·J·杰弗里斯(美国重量级拳王)会从右边的门进来,你们当中的九个人会看着右边的门。”

    这位官员由此娓娓道来:获得世界冠军的拳击手要比一位大学校长有吸引力,是因为冠军拳手唤醒了我们内心的原始欲望。美国的文明和文化仍然比较新,上面的油彩还没干呢——“仅仅几个世纪之前,我们的祖先还是野人,每个人都为保护自己的女人、孩子和食物在和同伴打仗。”

    不可否认,正是出于对观众“血腥审美”的某种迎合,许多大众媒体更热衷于描述死亡的过程与场面,而不是探究死亡发生的原因与意义。有些时候,甚至死亡的人数也是不重要的,比如,对于电视媒体来说,“鲨鱼杀人”就要比“椰子杀人”更能吸引观众,因为它更刺激、扣人心弦,即使统计表明掉下来的椰子每年在全球范围内导致的死亡人数是由于鲨鱼袭击而死亡的人数的15倍也无济于事。

    有这么一个笑话:布什与鲍威尔出席记者招待会。CNN记者:“噢,见到你们真是我的荣幸。尊敬的总统先生,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吗?”布什说:“我们准备枪杀四千万伊拉克人和一个修自行车的。”CNN记者:“一个修自行车的?!为什么要杀死一个修自行车的?”布什转身拍拍鲍威尔的肩膀:“看吧,我都说没有人会关心那四千万伊拉克人!”

    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笑话,它在一种程度上揭露了现在传媒在关注公共新闻时的顾此失彼,轻重难分。

    为什么伊拉克战争爆发时,许多人团坐在电视机前评头品足、兴奋异常?此时此刻,我们的心是否早已飞到了古罗马的斗兽场?至少,在那里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一样相似之物——隐秘的嗜血的欲望。

    角斗场上,角斗士你死我活的打斗,臣民歇斯底里的喊叫以及帝王为收获民心而上下翻动的拇指,为我们见证了世界上最古老的“面包与马戏”、最精致的“以死娱民”。有关这项“娱民政策”的最经典的旁白,莫过于影片《角斗士》里的那句著名台词:“罗马的脉搏,不是长老院里的云石,而是竞技场上的黄沙。”

    2004年夏天,我是背着这句台词走进罗马古城的,曾经旌旗猎猎的斗兽场此时早已倒在一片乱石之中,只剩下空空荡荡的“半壁残酷”。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在世界许多地方,由此衍生出的血腥屠戮并未完全销声匿迹。至少,从表面上看,西班牙的斗牛表演仍在不停地揭开这道野蛮的伤口。或许是感受到了随之而来的疼痛与耻辱,在今天的欧洲大街上,我们不时会看到一些赤手空拳、赤身裸体的反抗者,他们将自己打扮成头上长角的“牛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边抖动着胸前的“猛牛酸酸乳”,一边高喊“要做爱,不要斗牛”的口号。之所以裸体,是因为他们相信“斗牛是残酷的”这一真相是赤裸裸的。

    据说,几年前北京曾有意引进美式斗牛和西班牙式斗牛,在郊区建立一座亚洲最大、拥有数千座席的斗牛场。这一无底线的拿来主义受到了许多有识之士的反对,因为“心理健全的人不应当以虐待动物为乐,一个文明的社会也不应当容许残害动物的现象存在”。事实上,时至今日,由于遭受种种道义上的压力,甚至连西班牙政府也在考虑建设“无斗牛城市”。反对者同样认为,这种把少数人的快乐建立在动物痛苦之上的血淋淋场面,与中国文化不符,更别说奥运在即。

    不过,拒绝引进斗牛场并不意味着中国就没有类似的文化传播。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以为,角斗场本是大众传媒最早的源头或者形式。关于这一点,那些喜欢在电视里观看拳击比赛的人会有更直接的印象。由于中国没有建立起必要的影视分级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说,电视已经变成了现代版“不设防的斗兽场”。打开电视,闭上眼睛,只需用耳朵去听,相信没多久你便会抓到那句哭哭啼啼、歇斯底里的台词:“我要报仇!”

    马斯洛说,思想史就是一部说人性坏话的历史。这一点似乎同样表现在媒体的动机层次上,只有灾难、惊心动魄的突发事件才值得关注,生活的光明面因此被忽视了。生活被简化成一场决斗,一场零和游戏,一方是征服者,另一方是被征服者。一方大获全胜,另一方就一败涂地,就像那位躺在三维图片里的可怜的女人,她栩栩如生地倒在地上,倒在“传媒角斗场”里。

    当报纸、电视与网络沉醉于这种对罪恶的描摹,新闻便成了人们每天必须经过的“杀人橱窗”,其对暴力与血腥的过度渲染使人们渐渐失去了同情心,变得麻木迟钝。阅读竟然使人丢失了心灵,使灵魂失去了庙宇,这是多么吊诡而失败的现实!或许,这也是若干年来我一直喜欢鹿桥《未央歌》的最真实的原因——她不仅呵护了战争时期的爱情,更呵护了困顿中的人心。

    谈到新闻自由,最后需要补充的是卡尔·波普尔的一点忧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卡尔·波普尔在《这一世纪的教训》一书中说,新闻媒体是唯一没有受到监督的力量,它因此必须接受审查,否则有可能造就第二个希特勒。这位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便以《开放的社会及其敌人》一书扬名的坚定自由派人士,在九十年代中期接受意大利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媒体审查的必要,这让他的志同道合者觉得匪夷所思。紧随其后,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在《关于电视》中对新闻记者在政经力量面前表现出的“自律”与默契表示了担忧。当然,两位学者主张的媒体审查,不是让政府来管媒体,而是寄希望于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

    哪里有混乱,哪里就一定有不自由

    2009年4月18日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在谈到文化与自由时,著名影星、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成龙对媒体说:“有自由好还是没有自由好,真的我现在已经混乱了。太自由了,就变成像香港现在这个样子很乱,而且变成台湾这个样子也很乱。我慢慢觉得,我们中国人是需要管的。”

    明星就是明星,说错话也有影响力。此言一出,惹得两岸三地反对之声如潮。大陆网友不高兴,有的甚至发公开信联署抗议;香港居民不高兴,若不是香港这“很乱”的自由社会,成龙何来今日之演艺成就;最怒不可遏的是同样“很乱”的台湾,连一向龃龉不断的蓝绿阵营也难得炮口一致,国民党“立委”邱毅讽刺成龙是“戏不卖座,制造话题”,民进党则认为成龙“没有民主信仰,思想中的奴性也很重”。

    如此都有意见,一方面可以看得出大家很关注公众人物的言行,尽管他们隔行发言时经常会贡献一些“不想当厨子的裁缝不是好司机”式的笑话;另一方面,想来时代真是有了大进步。在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二十世纪之后,两岸中国人对自由之价值有着广泛认同。如艾米莉·狄金森诗云:“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即使是那些假装赞美极权国家的人,也并不真想去那样的国家或者时代里生活。

    “我们中国人是需要管的。”这不是自我贬抑与自我歧视么?难道“我们中国人”不配享有他国民众一样多的自由?成龙“自由太多”的感慨难免给人一种时空倒错之感。上世纪初,尤其是在辛亥革命后,中国迎来前所未有的自由与开放。两年后,孙中山讨袁失败。有意思的是,当时孙中山也将“二次革命”失败归咎于“我们中国人”自由太多,认为只有采取集权的办法才能革命成功,并由此以帝俄为师,渐开中国“以党治国”、“一党专政”之先河。或者说,国民党后来之独裁政治,便是始于当年“中国人自由太多”之判断。今天回头看这段历史,“二次革命”失败决非中国人自由太多,有历史学家甚至认为孙中山在“法槌讨袁”与“刀剑讨袁”之间做错了抉择,暴露了他对暴力革命的迷信。

    随后的二三十年代,“自由太多”似乎成了世界共识。不唯德国、日本开始信奉法西斯主义,经济危机来临时,在自由传统素来深厚的美国甚至有人公开宣称“美国就缺一个墨索里尼”。在中国,许多人开始将斯大林、墨索里尼和希特勒当作“当代三大怪杰”推崇备至。告别“自由太多”的年代,结果人所共知。失去了自由的世界不但没有获得想象中的秩序与繁荣,反而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大混乱、大动荡与大灾祸。

    台湾真的“混乱”了么?对于台湾正在实践的民主,我们时常会听到一些冷嘲热讽的声音。当说,台湾有台湾的问题,但台湾在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方面的成长却是有目共睹的。几十年间,台湾由独裁政治向民主政治的和平转型,而台湾民众为此支付的代价,不可不谓最小。遗憾的是,把台湾民主当“天大的笑话”来看的成龙们“只看得见交媾,却看不见孕育”,只看得到表面上的一点乱象,却看不到台湾已经进入了一种全新的秩序——在那里,不仅有市场经济,更有市场政治。

    2009年5月,应朋友之邀,我在台湾有一段短暂的旅行,沿途所见所闻,感慨良多。台湾东海岸的海阔天空,随处可见的出售土地的招牌,因政治宽松而呈现的“诙谐社会”,各地候选人为竞选打出的信心满满的政治广告,民间社会的蓬勃发展,以及未被狂热革命人为割裂的文化传统等等都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转年,刚从台湾旅行归来的杨利川先生来信和我这样谈到他对两岸的观感:“大陆是有国家而无社会,台湾是有社会而无国家。”

    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自由本身便有一种约束机制,所谓“你挥舞的拳头到我的鼻子为界”。进一步说,秩序与自由从来都是一对孪生兄弟,自由带来的不是混乱,而是秩序。一方面,作为一种权利,自由本身便暗含秩序。上世纪四十年代,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同样是为了建立一种秩序,而保护自由也就是建立秩序。另一方面,秩序即自由。国家作为一种手段,一种人造之物,必须以保护国民的自由为目的。有秩序,才会有自由。法治国家之所以受人赞美,即在于它以国民自由为第一目的,构建秩序即为保障自由。

    阿马蒂亚·森说:“发展是为了自由。”安德鲁·汉密尔顿说:“自由是反对滥用权力的唯一堡垒。”今日世界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民不是在努力扩大社会的自由,并以公民自由界定公共权力。必须承认,今日中国内地并不是没有混乱。贪污腐败流行,三聚氢胺热销,民宅被“拆迁党”摧毁,有公共精神的人因为网上发帖被逮捕……谁能对此视而不见?然而,一个人若不是因为翻多了跟头而思维“很乱”,就知道这一切不是因为社会自由太多,而是因为权力“太自由”。而这些自由都是前现代为所欲为的自由,打家劫舍的自由,而决非今人为之奋斗的为秩序与人权而设的自由。

    只有保障而不是缩减宪法赋予国民的自由,才能真正消除混乱。有言论自由,就不会有文字狱的混乱;有迁徙自由,就不会有搞暂住证的混乱;有上访自由,就不会有截访的混乱;有私域自由,就不会有警察夜闯民宅的混乱。如孟德斯鸠所言,“有商业的地方就有美德。”笔者同样相信有经济自由就有经济繁荣,有政治自由就有政治安宁,相信哪里有混乱,哪里就一定有不自由。

    虽自由无以言说

    2005年的一天,我有机会和旅法华裔画家司徒立先生聊天,谈到西方社会存在的某种危机时,司徒先生说欧洲有可能面对一次“大沉沦”。理由是多方面的,比如说目前欧洲价值混乱,什么都可以做,也可能意味着什么都不能做。然而才起了个话头,司徒先生便摇起头来,一脸苦闷。我便问司徒先生何故欲言又止。司徒先生说:“我不说全是因为爱。”你知道,在中国许多价值不是像西方那样泛滥,而是基本没有,它们不在一个讨论的层面上。

    司徒先生这番话相信会引起许多身在欧美的海外华人的共鸣。我们看到了西方一些弊病,有时很不愿去张扬,甚至懒得去提及它,因为东西方政治与社会所具有的某种差距,或者说中国与世界主流文化之间的严重脱节;因为中国转型急需外部环境的推动;因为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当务之急;因为我们精力有限;因为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我们心底有诚心诚意的愿望,希望民主自由的价值早日在中国开花结果。上述诸种原因会让我们对民主自由的某种消极的东西网开一面。虽然我们从不放过一切观察与思考的机会,然而在中文领域或者面对公众发言时又不得不谨慎小心。

    关于这种“我不说全是因为爱”的自由悖论,在我与旅法政治评论家陈彦先生交流时也深有体会。大概是在2004年夏天的时候,陈彦先生在香港《明报》月刊的专栏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法国思想家郭舍(Marcel Gauchet)批评民主的文字。在这篇名为《强大的民主与脆弱的民主》的文章中,陈先生谈到了西方民主的某些弊病。今天西方民主面临的危机,不是别的,正是由民主战胜极权主义后产生的精神虚无感和意义失落感衍生而来的。在郭舍看来,极权主义的失败意味着民主的强大,然而强大的民主伴随的是利己主义的膨胀,是私域对公域的蚕食,是个体对公权的不信任。这固然可以看作是前一阶段民主社会反极权惯性的延续,但民主要能够生存,要能够在没有上帝的条件下自立,却必须获得新的正当性的来源。公共精神,集体认同,社会责任感就必须获得再造和加强。在文章结尾陈先生写道:“民主在历史上成功地战胜了对手,目前需要面对的是民主制度内部演变的挑战,而这一挑战将促使民主走向更高的形式。”

    从文章内容看,读者可以轻松判断陈先生是坚定拥护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的。然而即使这样一篇客观文字,在和我交流时陈先生仍不无忧虑:“现在这种文章很难写。”原因大致和上文司徒立先生一样,因为中国的民主自由与西方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囿于对中国未来的期望与关爱,关于民主及其衍生物的批评时常无法展开。

    由于这种差距与对国内民主进程的关爱,海外学者不得不经常面对这个“虽自由无以言说”的悖论。我们能否抛开东西方的差距毫无顾忌地表达?某些别有用心的“左派”会不会借题发挥而“自由派”人士会不会因此认为他们多了一个理论上的敌人?简而言之,这种忧虑就是担心大家努力齐心向前推动的事业最后被搅了浑水,徒耗了精力与脑力。

    近百年来,无数国人为“民族大义”与“民主大义”披肝沥胆、舍生入死,但是我们同样应该看到,追求民主不能只停留在民主这个概念上,而应该在认同民主价值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民主并不是终极目的,民主的目的是保障人权,以此建构并保卫一个自由、公正与繁荣的社会。换句话说,民主是形式,是工具,人权才是根本。人权的内涵因此高于或优先于一切形式的民主,即使人权过多地依赖于民主制度的有效保障。不以人权为目标的民主很有可能滑向暴民政治或一部分人专制,即“狼战”或“一群狼对另一群狼的审判”。

    民主代表着一种精神取向,更是形式与工具,人权是其至关重要的内容诉求。当一个国家的人民极度关心民主、渴望民主,甚至神话民主时,多半是因为当地人权还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然而,仅有民主概念是不够的,一个没有独立思维训练与历史记忆的社会,民主仍不过是水上的浮萍,没有根基。虽然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属于大多数人的世界,但从本质上讲,此所谓大多数者,亦未必能真正拥有自己的权利。“文革”时期,似乎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告密兴风作浪,暗领风骚,但是从本质上说他们都是互相剥夺权利者,而不是让渡权利者。前者意味着每个人的权利缩小,接近于零,而后者权利让渡则意味着全社会分享权利,多多益善。关于后者,我们可以将欧盟建设视为在民主基础上的权利共享。民主是一种基于平等的自由,每个欧盟国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放国界,不但没有使一个国家失去国界或疆土,而且将它们拓展到了整个欧洲。当我们将缪勒·莱尔错觉图谱置换于政治空间,不难推断出即使是那些足不出户者,边界上空没有遮蔽的大地也会显得更加辽阔宽广。对于各国民众而言,他不必唯本国领袖马首是瞻,而是在自由、民主精神指引下以对话开疆拓土,共享文明政治,同吟欢乐颂。

    缪勒-莱尔错觉(Müller-Lyer illusion)

    几何图形错觉的一种,1889年提出。它指的是两条原本等长的线条因两端箭头的朝向不同而看起来箭头朝内的线条比箭头朝外的线条要短些的现象。

    巴黎大学传播学教授斯费兹先生经常向他的学生转述美国某管理大师的经典隐喻——波音747飞机之所以最安全是因为它装有四个发动机而且彼此独立,一个发动机出了故障,备用发动机能立即启动。在我看来,民主之伟大在于人们能以由无数发动机组成的群体意识守住社会底线。其前提是社会大多数成员能相对独立,不被变相劫持与操纵,或受制于其中一台发动机是否运行良好。否则,它将与专制主义殊途同归,如萨达姆一样零票反对而当选,枪杆子里出假民主。当然,有什么样的人民便有什么样的政府,当年希特勒高比分出线,远非简单归咎于民主制度的某种不完善。解构“民主”二字,“民”是主体,“主”是程序,决定民主走向的是做主的人民,而不是作为程序的民主,公民教育与宪政训练因此成为决定民主成败的关键。

    回到上文,为什么许多人绕开对民主的批评?或许我们可以设喻击穿谜底。当你面对一个快要饿死的人时,如果你滔滔不绝地和他讲肥胖症的种种坏处与危险,人们不说你脑子有问题,至少也是不知道轻重缓急,在时间上颠三倒四。明白这个道理,我们就有理由说,社会科学领域的自由言说,是要讲求时间顺序的。为了确保你的公正立场,必须明确两点:其一,在天下黎民骨瘦如柴时,不要把肥胖症的危险当作你参与社会运动的主要知识或工具;同时,也不要试图建立或论证一个所谓“世界上从来没有胖人”的理论去歪曲事实。其二,你必须念念不忘的,也是当下最紧要去做的事,就是让食不果腹者能尽快得到粮食。

    几年来,我在巴黎见证了无数游行、示威、罢工等维护民权的社会运动,虽然这些运动对社会生活造成不便甚至些许紧张,然而它们并非可以作为主要抨击或讨伐的对象。譬如说前不久我见证的巴黎中学生抗议费永的教育改革的示威,许多学生上街,共和广场热闹非凡。和往常不同的是,这次趁着混乱来了许多郊区的黑人孩子,他们成群结队,跑到游行队伍里进行抢劫,甚至对一些白人孩子大打出手。就在我对此场面进行拍照时,一群黑人孩子趁乱夺走了我的数码相机。虽然我为失去了几百张照片懊恼不已,但是我并不因此否定中学生们的政治诉求以及这场社会运动的意义。与此截然相反的是,我会因为在大街上见证更多的社会真相而心怀感恩。

    法国大街的游行队伍里不乏自私、褊狭与坐吃山空者。如我的同学Yann所说,政府难为,现在有许多法国人希望不工作、不学习、多休息,而幸福可以像阳光里的灰尘一样从天上掉下来,而且永远掉下来。但是,抛开这些消极因素,我们更应看到宪政生活与公民适时维权对于一个社会长治久安的好处——它可以避免富强者不至于贪多“玩火”,而贫弱者亦不至于发展到“非自焚不足以表达”的地步。毋庸讳言,国内政治与社会生活尚有许多可以自我改进或向西方社会学习的地方。在这个大转型时代,许多层面更需要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我相信,一个批评者能否做到生逢其时,就在于他的言说与参与是否适逢其时,恰到好处。唯其如此,他的言说才可能是自由而且有效的。如有朋友所说,在斯巴达时代,我们必须赞美雅典。

    然而,在我内心亦不得不时时警醒于自己的赞美变得毫无条件,沦落到完美主义与一厢情愿。我之所以保持这种“模棱两不可”的态度,是因为罗曼·罗兰的《莫斯科日记》不啻是我的一个心病。当然,我不像国内某些“自由派精英”一样以“天下第一良心勇气”的道德戾气对逝者进行缺席宣判,将罗兰视为“一个懦夫”和“没有立场的人”,以此毫无宽容的“自由精神”为自己的“独立人格”锦上添花。在我看来,罗兰当年所谓的“五十年沉默”多半是出于一种关爱,一种对人类共有的美好前程的无限期许,他或许是一厢情愿的,但这不足以降低他的人格。

    令人烦恼的是这种大爱有时会让人进退失据、左右为难,因为我们的目力局限于我们的经历与我们的时代。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过往的有些痴迷不免令人难堪。一个探求智慧并参与社会的写作者因此不得不时时面对心底的追问:什么时候我们能够置身事外不再被爱恨左右可以自由言说?怎样言说才能确保你没有偏袒或虽有偏袒却更接近客观真实?

    艾氏9·11

    2006年5月30日,三十二岁的河南农民艾绪强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死刑。法院判决认为,艾绪强为了报复社会,采用暴力手段,造成多人死亡和受伤,其行为已经分别构成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艾绪强死刑,并赔偿七名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一百零三万元。

    无疑,以保卫社会的名义,对于这种通过暴力肆意剥夺他人幸福自由、排泄自己心头不满的行为,必须无条件地加以谴责。今日世界,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与道德,会宽恕或纵容这种丧失人性与理智的“恐怖行径”。然而,与此同时,对于这起被部分媒体描述为“个人恐怖主义”的真实悲剧,由于关乎我们的公共生活与个体命运,其所揭示的意味深长的社会内涵当不容忽略。

    没有人知道“报复心切”的艾绪强为什么会把这次“同归于尽”的行动选在9月11日。然而,倘使我们留意其中的一些细节,并加以分析,亦不难发现,这起带有“个人恐怖主义”色彩的“袭击”与发生在美国的“9·11”事件有着某些惊人的相似:

    袭击时间选在9月11日上午。

    袭击地点同样具有某种象征意义。据艾绪强称,其之所以选择王府井,是因为“王府井是中国最繁华的中心,是富人聚集的地方”。

    袭击原因同样是出于跨地理、跨阶层的报复。站在法庭上,艾绪强对自己“报复社会,报复富人”的目的直言不讳。由于“无法在社会生存”,索性选择“与王府井同归于尽”!据称,今年三十二岁的艾绪强家在河南农村,在城里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对待(在北京开铲车打工,却没有得到工钱),因此对城里人产生一种深重的偏见——“现在十个城里人有九个都是黑心的”。

    袭击手段同样是劫持交通工具,然后择准时机“自杀式”地冲向无辜的人群。艾绪强骗乘一辆出租车后在东城区灯市口附近将司机杀死,随后驾驶该车由北向南冲入王府井大街,直接造成三死九伤。据其供述,倘使车子不被停下来,他还要顺着大街一路冲撞下去。

    此外,从袭击后的心理反应来看,艾绪强一直坚持自己“报复有理”的逻辑。当艾绪强听到“死刑”宣判时,面无表情的他竟然朝着受害人家属“微笑”。随后又面带冷笑扭向不断闪烁的镜头,仿佛自己是胜利者。如庭审法官所表示,自始至终艾绪强都没有悔过。

    或许,对于许多媒体和公众而言,这种“袭击行为”不过是个“小概率事件”。当街市回归太平,人们很快会忘记这个个体与信仰甚至信念全无关系的“日常式反抗”。它血腥而平庸,与本·拉登撼动世界秩序的国际化、有组织的恐怖袭击行为相比,多少显得有些“微不足道”。“艾氏9·11”只是转瞬即逝的零星火花,它既不会像“拉登版9·11”那样追求“可持续”的有组织袭击,更不会让我们上升到“国家安全与战略”的宏观角度进行长篇累牍的剖析。

    然而,在我看来,这种“中国式的9·11”袭击更应该引起政府与社会的重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随遇而不安”所引发的“内爆式”报复行为可能危及每个人的安全。走在大街上,你不知道哪些是对社会充满“仇恨”的人,正咬牙切齿,伺机报复。关键更在于,如果我们停留于谴责那些由报复链条牵引而出的所谓“解决方案”,会让我们忽略产生社会不幸的根源,甚至可能将社会置于更大的危险之中。

    报复离间人心,使人远离理智。忧虑让我们重新回到了案件本身。据报道,5月30日,在听完判决后有受害者家属“非常不满意”,一是艾绪强被执行死刑并不能改变他们失去亲人的现实;二是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及家属共计一百零三万元赔偿的决定完全可能成为一纸空判,所有被伤害者的家属不得不面临“他死了,拿什么赔偿我们?”的困境。正是在获知自己可能获赔无望的情况下,有家属建议拍卖艾绪强的器官以获取赔偿金,理由是“不能让他就这样一走了之”。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的遭遇,我满怀同情。然而,当有家属提出希望通过拍卖一位死囚的器官来“惩治恶人”并“获得好处”时,我所看到的已不再是那种理所当然的“实用主义”,而是一种让我们痛彻骨髓的“残酷”与毛骨悚然。

    应该说,对于上述“两种不满意”,前者可以让我们重新审视有关“死刑存废”的诸多争论,即死刑作为一种“报复之刑”能在多大程度上救济社会;至于后者,如何让一位即将死去的“穷光蛋”兑现百万元赔偿金,更是所有受害者家属必须正视的困境。从公诉机关移送的情况看,没有发现艾有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赔偿金很可能不了了之。然而,令人悲叹的是,为什么那些受伤的人们不从刑事受害人救济制度上力求突破,反而继续遵循一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简单思维来解决问题呢?如有学者评论,从世界通例来看,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济,不仅是国家应有的人文关怀,也可以说是国家义务之所在。毕竟公民被害,与国家未能提供一个安全的生存和生活环境有关,国家因此有必要担起责任。

    或许,如人所说,转型期的中国各种力量在角逐,新社会正在形成,在此过程中,社会失序与分配不公平在所难免。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此前发布《对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现状的总体判断》,对当前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较大的问题直言不讳。对此有专家评论贫富差距过大会让低收入阶层产生“相对剥夺感”,心理失衡严重将导致“报复社会”等行为,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相对剥夺”并不能概括全部。像艾绪强这样失去了一只眼睛的乡下人,怀抱改变命运的梦想来到城市打工,当他连应得的工资都要不到时,这更意味着是一种“绝对剥夺”。如果此时,我们将艾绪强式的反抗简单地归类为“仇富”,这既有失公允,又可能离间社群,滋养矛盾。我相信,将这种所谓的“仇富”心理诉求还原为“仇不公”,也许更接近真相。

    论及艾绪强案,有网民在网上悲叹:“蝼蚁尚且偷生,谁人愿意寻死?”犯罪学家同样告诉我们,任何犯罪都有一定的条件与诱因。如上所述,艾绪强之所以有如此强烈的“报复”之心,是因为他曾经受过“太多的不公平待遇”。如果我们不能从更深的社会层面来寻求问题之解决,那么这种“报复”只能是“头痛砍头,脚痛剁脚”的权宜之计,它并不能还社会以真正健康的体魄。受害者家属的“拍卖器官”一说,更加彰显报复之罚只不过是一种“懒汉政治”。不幸者不去要求国家与社会建立起一种可行的国家补偿制度,反而要求通过实施“法外报复”来追缴一位“人生破产者”的所有债务,显然,这不但无益于社会理性的进步,反而会冲垮一个社会的道德与伦理底线。透过受害者亲属的眼泪,我们看到,艾绪强所谓的“报复社会”亦不过是鲁迅先生当年慨叹的“弱者对弱者的欺凌”;而受害者亲属要求通过拍卖死刑犯的器官以获得补偿,不但不会使我们的社会变得强壮,反而让它收获更多的残忍。

    “以眼还眼”只会让世界继续失去眼睛,而不可能真正救赎回任何一双眼睛。如圣雄甘地所说,“以眼还眼,只能使全世界的人都变成瞎子”。不可否认,正是那些不经意间流淌在我们生活中的“报复情结”,将这个社会一步步推向远离宽容与秩序的困境。

    李慎之先生曾谈到中国有两个传统:大传统是孔夫子,小传统是关王爷。前者讲礼义廉耻,讲仁爱;后者则讲朴刀棍棒,讲杀伐与报复。写作此文,我无意诋毁中国社会的文化养成,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复仇与报复的文化至今仍像鬼魅一般飘散于我们周身。那些热播于大江南北的“仇侠片”,更是把“报复”变相地引申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以至于我们的社会、历史与人生,仿佛“被报复诅咒”。

    记得美国作家雷·布莱贝利先生曾经写过一本名为《华氏451》的反乌托邦小说,在未来世界,消防员成了纵火者,他们烧毁了图书馆和民居,捣毁里面的书籍,从而让人们无法独立思考,而“华氏451”正是书本燃烧的温度。得其灵感,美国导演迈克尔·摩尔为纪录片取名《华氏911》,意为“在这个温度下,自由也会燃烧”,以此揭露小布什政府操纵恐惧使美国人失去自由。用摩尔的话来说,书本在“华氏451”燃烧,自由在“华氏911”时消失。今日中国,同样有理由担心,当报复成为一种思维习惯,一种解决方案,社会理性同样会在“艾氏911”中灰飞烟灭。当报复成为一种文化,并以“日常的反抗”与惩戒的形式出现并扩散,它可能比那些有组织的恐怖行为更令我们胆战心惊。

    我们该如何建立一个平等、公正与宽容的社会?即使在面对恶人时,我们能否从文化与制度层面进行更为深刻的反思?无疑,艾绪强的人生悲剧同样是一场社会悲剧。在此意义上,我们更应积极反思的是犯罪发生的社会成因及其预防,它将远远迫切于我们对一个束手就擒的罪犯实施肉体消亡的惩罚。社会有如一片大陆,人人都在维持着自己的一角水土,并间接维持着我们的社会生态,我由此相信,只有正视每个人的权利与苦难,平息他们心底的酸辛与无望,给予希望,才能真正医治社会的苦痛。谁能在一个“报复心切”的社会里追求幸福与自由?谁能在充斥“报复戾气”的绝望之中守卫安宁而勇敢的心?

    床上爱国主义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王府井曾经搞过这么一个行为艺术:大约两百多位观众围在一个由画廊改造而成的“猪圈”周围,赏玩一只印着西文字母的公猪“强奸”另一只印有汉字的母猪。据说,惊世骇俗的行为艺术家想借此表现“文化强奸”这一为后殖民主义论者津津乐道的宏大命题。

    应该说,这是一次十分牵强附会的强奸。公猪和母猪都很无辜,因为这里所有的文化象征,都是行为艺术家们一厢情愿操办的。观众看到的“猪圈”里的一幕,不过是家猪世界里的日常生活,既谈不上谁强奸谁,也谈不上谁服务谁。如果读者诸君一定要找个凶手出来,我觉得应该找那位行为艺术家,是他以隐喻的手法,欺负了这双可怜的小猪儿,即使不算强奸,至少也是聚众猥亵。

    许多人都在骂章子怡,可章子怡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女子。在巴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经常能看到关于她的电影海报及报道。“神五”上天不久,巴黎某杂志封面便是用了章子怡在《卧虎藏龙》里的扮相,足踏火箭,差一厘米就飞到了杂志顶部;著名的《巴黎竞赛报》也曾经拿章子怡当过封面,一个“大”红人,在半空中跃进,很像当年样板戏里的红色娘子军。

    章子怡之所以受到攻击,是因为她在好莱坞电影《艺伎回忆录》中有了“丑事”——她饰演的日本艺伎“小百合”竟然堂而皇之被日本男演员渡边谦饰演的富商压在床上。网上真真假假的剧照,让一些爱国的网民出离地愤怒了。他们分明感觉到章子怡那轻盈的肉身有伤中国沉重的“国体”。他们看到被压迫的不是章子怡,而是亲爱的祖国!若不就此开除章子怡的国籍,“非得找个地洞钻下去”!我们发现,网上无休无止的谩骂,正在把本已声名狼藉的“爱国”沦落为一种脏话。

    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写过一本名为《战争与爱情》的小说,叙述抗日战争时期普通中国人的命运沉浮,里面讲到了另一种爱国——“床上爱国主义”。唐德刚说,日本妓女举世有名,建妓院也是日本人的拿手好戏。当时沦陷区有专为日本人服务的皇军慰安所,日本妓女以一当十,如狼似虎。但是,皇军需要慰安妇时,一切都是免费供应。所以,为了赚点外快,日本妓女时常偷偷越界,要与华民俱乐一番。于是,“华民为向日本天皇泄愤、雪耻,也不惜作阿Q、开洋荤、出重价。这次张老参虽然足足花了三十块银元,终能在一个日本女人身上抗日救国了一番”。

    如此一来,既可以爱国,保持一点民族自尊心,又可以尽情享受,可谓两全其美。虽然张老参们不能像那些才子佳人一样代表中国的良心,至少也要代表中国的肾,把自己当成“国体”,覆盖并进入另一具“国体”,在享乐中杀敌——像大宅门的白景琦说的那样,“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我冲将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当然,这种可以用次数来计算的爱国未免有些滑稽,经不住推敲。遥想当年郭沫若、周作人等君,定然不是出于什么爱国的伟大目的才娶了日本太太。鲁迅和周作人家里闹出的那点纠纷,自然也不是因为鲁迅当日想爱国,周作人不肯。归根到底,将一个人的性爱与他是否有爱国情操扯在一起,风马牛不相及。

    2006年的一天,我采访法国思想家吉尔·德兰诺瓦(Gil Delannoi)先生,我们不约而同谈到“替罪羊”问题——为什么那么多自称“爱国”的人,都热衷于寻找替罪羊?为什么中国人对自己的同胞不宽容?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就是“寻找替罪羊”式的“爱国”是个只赚不赔的买卖。理由如下:

    其一,在国家面临危机时,“爱国者”会竭尽全力从外部或内部寻找敌人,认定他们是所有罪恶的根源,将自己的责任一笔勾销,以此维护所谓的民族自尊与国家荣誉。

    其二,单方面地赋予某些人以“爱国”责任,然后监督他们是否爱国或叛国。在这种逻辑下,自己永远是爱国的,别人永远是被指责的对象。指责别人越多,自己就越爱国,越有成绩。指责或控诉别人因此成为一种既有利可图,又无风险的事情。正是因为上述第二种逻辑,使章子怡一夜之间成为“民族罪人”。事实上,“爱国者”们所谓“爱国”,并不是因为自己做了有益于国家的事情,而是因为他们认定别人“有罪”。

    在我看来,章子怡说到底不过是个有着自己梦想的邻家女孩,一个依靠个人奋斗获得了成功的普通的电影演员。她只是共和国的一位公民,既不属于国家,也不属于人民,只属于她自己。章子怡的肉体与中国的“国体”毫无关系。

    国家与尊严,从来不是空洞之物,都不应该超越于个体之上。无论爱国,还是爱民族,要互相爱惜,归根到底是要爱国民,要在自由、进步、宽容等价值的指引之下,尊重个体的成长与选择。正如富兰克林所说,“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我相信,我们让祖国有尊严的最好方式,就是不要把“自由”这祖国从同胞身边拿走。

    国界与自由

    2010年初,我在日内瓦有过一次短暂停留,对日内瓦有了点浮光掠影的印象。日内瓦城区并不大,从规模上看很像是中国的一些中小城市。最让我惊讶的是在日内瓦城里能看到清澈见底的湖水,看到天鹅。虽然很小我便在书上读到“天鹅湖”这个词,但在现实中见到天鹅湖却是平生第一次。待明亮的阳光从云底钻出来,照在湖面和几近环城的雪山之上,你真的会心生忌妒——为什么有些人会出生在这样的美丽城市、世外桃源?

    想起我在日内瓦大街上寻访卢梭故居时,看到他内室的墙上端端正正地写着“L'homme est né libre, et partout dans les fers”(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便不由感慨:虽说人生而平等,但这世间的不平等实在太多了。

    又记得,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谈到决定一个国家形态的有三个要素,包括环境、法制、民情。其作用是法制优于环境,民情优于法制。美国的民情源于新英格兰乡村自治的民主精神,正是这种植根于美国建国初期的民主意识影响了美国未来的民主建设。仔细想来,这三个要素又何尝不是纠缠在一起。环境的好坏,法制的有无,同样会深深地影响民情。至少我认为,瑞士无与伦比的自然风光,给人带来的内心的安宁,在瑞士成为永久中立国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大家相信,战争不会让这里变得更美好。在此意义上,瑞士的国界的确起到了保护国民的作用。至少在人类疯癫的二十世纪,它是一道防火墙。

    然而日内瓦湖并非简单的、让人避世退隐的江湖。事实上,这一片靠山近湖、看似远离尘嚣的土地,在欧洲乃至世界历史上一直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在过去,它是人们逃避战乱的自由之邦,而现在又成为人类超国界合作的典范之城。

    关于前者,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想到一些与这座城市相关的人和事。

    比如,1803年,法国思想家圣西门为号召社会变革而在巴黎发表《一位日内瓦居民给当代人的信》,一是因为该文是此前一年他住在日内瓦时写的;另一方面,作者直接以“日内瓦居民”自命,同样表明日内瓦在当时已经具有了一种特殊内涵。

    十九世纪英国的两位“被赶出了国土”的诗人雪莱与拜伦也曾经在日内瓦湖畔游荡。他们一起拜访过历史学家吉本的故居,为此雪莱还不无诗意地形容其时的观感:“他们领我们看了吉本完成《罗马帝国衰亡史》时住的房子,还有老洋槐树遮蔽下的露台——吉本写到作品的最后一行时,就是在这里久久地凝视着勃朗峰。”而雪莱的妻子玛丽写鬼故事的灵感,正是得益于几位才子佳人当年的相遇。据说当时大家是在拜伦的提议下,各自讲鬼故事,一直讲得天昏地暗、飞沙走石,雪莱也近乎发疯。后来,玛丽就因为小说《弗兰肯斯坦》扬名。

    同样值得一提的是罗曼·罗兰。在结束第一次婚姻后,罗兰深居简出,十年间只顾埋头写作《约翰·克利斯朵夫》。待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罗兰因为反战而被法国人骂为“卖国贼”。1915年11月,罗兰获诺奖却遭到法国政府反对。几年后他离开法国,从此在瑞士“隐居”十几年,但他从未停止写反战文章,《甘地传》一书即在此时完成。所谓“跨国归隐”,对于许多有济世理想的人来说,不过是找一个可以自由表达的容身之所。

    世界也在悄悄变化。在日内瓦的时候我抽空去了一趟附近的乡村,并在一个叫埃和芒斯(Hermance)的千年古村做了短暂的停留。一位老太太向我诉说了她的幸运,因为生活在这么美丽的一个地方。望着阳光下远处的雪山与平静的湖水,我们甚至不约而同地说道:“天堂的景象也不过如此吧!”

    从近千年前在这里建立第一个庇护所以来,尽管埃和芒斯始终没有发展成一座大城市,至今也不过五百多人,但当你看到村庄完整地保留着数百年前的教堂与墓地,看到被严格保护的私产与古堡遗迹,以及周边未被污染的湖光山色,你真有信心说这个村庄将永远留存。更耐人寻味的是,曾经为抢夺这个村庄及周边地区而打得头破血流的一个个封建领主早已灰飞烟灭,而两个法语国家也不再兵戎相见,并且开放了边界。

    埃和芒斯正好位于法国和瑞士边界,一度归属于法国。1815年瑞士成为永久中立国,从此告别战争,转年该村318人连同土地也都并入了瑞士。

    说到国界,几年前,我曾经看过一部名为《送信到哥本哈根》的丹麦电影,印象最深的恐怕还是集中营里也有人性之美,以及那位瑞士老太太闯关时的机智幽默了。老太太想把在路上遇到的一个从集中营里逃出来的保加利亚小男孩带进瑞士(过境去哥本哈根),在边检站他们受到了边防人员的盘问。就在边防人员执意要看“孙子”的证件时,老太太风趣地说:“不能通融一下吗?他只是到贵国来一下,推翻了政府后马上就走。”边防人员听完也很识趣,不仅不再索要孩子的证件,还同样风趣地朝这孩子回了一句:“好啊,年轻人,推翻政府后别忘了给我涨工资!”

    有意思的是,在过去,为了自由人们筑起了国界,同样为了自由又想方设法从一个国家逃到另一个国家。而现在,随着欧盟的建设和对国家意义的再认识,欧洲国家渐渐褪去了它画地为牢或各自为战的本性。埃和芒斯村东边,那条窄窄的界河也已经没有了卫兵,只剩下潺潺流水,只需轻身一跃,你便可以从一个国家跳到另一个国家。

    那一刻,我更在想:国界这人造之物,既为人类的自由而生,也将为人类的自由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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