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弱的联盟:冷战与中苏关系-援助和限制:苏联对中国研制核武器的方针(1949~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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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志华

    有关核问题的历史,包括各大国核技术的发展、核政策和核战略的演变以及核军备控制和禁止核试验谈判等,无疑是冷战国际史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本文要讨论的是其中一个侧面:1950年代苏联对中国研制核武器[693]所采取的方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从苏联的核政策、中国的核发展以及中苏关系的变化三个角度来考察。在近年冷战史的新研究中,由于俄国档案的开放,有关苏联核历史的论著有了明显增加,并占有突出的地位。[694]不过,其中很少谈到苏联对中国研制核武器的方针和态度。[695]1980年代末以来,有关中国核武器发展史的论著和回忆录发表了不少,但主要篇幅都是讲中国如何在苏联撕毁协定后自力更生试制了原子弹,而较少论及在此之前苏联是如何帮助中国的。[696]在中苏关系研究中,专门讨论核武器问题的论著也不多见。[697]这样,就为本文留下了一些研究空间。

    本文使用的材料,除了中国的公开出版物外,主要是来自中国和俄国的档案文件及双方当事人的口述史料。在研读这些史料的基础上,笔者拟考察1950年代苏联在核武器问题上对中国的政策、其形成的基础和变化的原因,以及在此条件下中国核武器研制的进展。

    赫鲁晓夫开启了中国原子能和平利用之窗

    斯大林或许没有想到,还在苏联第一次核试验之前,中共就知道莫斯科已经掌握了核技术,甚至提出要参观苏联的核设施。当刘少奇在1949年8月秘密访苏期间提出这一要求时,斯大林拒绝了。不过,作为补偿,苏联人请中共代表团观看了有关核试验的纪录片。[698]由于苏联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是在8月29日,[699]而那时刘少奇已经离开了莫斯科,所以正像有些学者怀疑的,中共代表团看到的并非像他们理解的那样是有关苏联核试验的影片。[700]斯大林这样做,可能是在应付中国人——他不知道即将开始的试验是否能够成功,也可能是对毛泽东的动机有所怀疑——中国人是否也想拥有原子弹。

    确实,中共很早就对这种新式武器产生了兴趣。尽管毛泽东在1946年8月宣称原子弹是“纸老虎”,[701]但有资料说,与此同时,中共安全部门负责人康生已开始招募在海外的华裔科学家,特别是火箭和核能专家。[702]1949年2月底,中共中央决定派出以郭沫若为首的代表团,出席将于4月在法国巴黎召开的保卫世界和平大会。物理学家钱三强也是代表团成员之一,他当时在北平研究院原子学研究所工作,并在清华大学任教,正着手培训核科学干部和筹建实验室。钱三强向有关方面提出:想借此机会托在法国留学时的老师约里奥·居里(Joliot-Curie)教授帮助订购一些有关原子能研究的设备、仪器和图书资料等,预算需要20万美元。中共中央立即表示同意,周恩来派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约见钱三强,进一步表明支持的态度,转告他说:“中央对发展原子核科学很重视,希望你们好好筹划。”[703]

    苏联拥有原子弹对中共是一种鼓励。当1950年初毛泽东访问莫斯科时,斯大林炫耀性地请毛泽东观看了苏联进行原子弹试验的纪录影片。斯大林这样做,无非是想让毛泽东了解核武器的威力,并表示苏联有能力为中国及其他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提供核保护。苏联外交部在起草中苏同盟条约(第二稿)时,有意地、暗示性地提到,当缔约国的一方被迫采取军事行动时,“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704]毛泽东对原子弹的威力的确有感性认识,但他想到的不是依赖苏联的核保护。回国后,毛泽东对身边的警卫员说:“这次到苏联,开眼界哩!看来原子弹能吓唬不少人。美国有了,苏联也有了,我们也可以搞一点嘛。”[705]

    然而,莫斯科可以向社会主义国家提供核保护,[706]却并不希望他们分享核武器的秘密,更不想让中国人掌握进入核武库大门的钥匙。1952年底,即以钱三强为首的中国科学院代表团访苏之前,苏联科学院院长涅斯梅亚诺夫(A.N.Nesmeianov)院士向苏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一个报告。在谈到对中国科学家来访的活动安排时,涅斯梅亚诺夫建议,只向钱三强介绍“一般性质的科研工作,而不要让他详细了解第一总局课题范围内的工作”。[707]鉴于苏联人民委员会下属的第一总局正在领导原子能利用的科学研究工作、铀加工和原子动力装置的建造,[708]这一建议足以表明,苏联此时尚无意向中国透露原子能的秘密。果然,1953年3月,经周恩来出面联系,苏联虽同意让正在莫斯科访问的以钱三强为首的中国科学院代表团参观被列为保密范围的核科学研究机构和培养干部的专门院系,但实际上,代表团“只接触到了几名完全不了解核技术课题的科研人员”。当钱三强提出能否提供有关核科学仪器和实验性反应堆时,苏方含糊地回答,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解决。[709]中苏双方当时为此是否有所接触,尚不得而知。不过,没有技术来源,国家财力有限,再加上战争环境等原因,中国政府决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1952~1956年)中不列入研制核武器的准备措施。[710]

    斯大林去世以后,苏联领导层接连不断地发生激烈的权力斗争。赫鲁晓夫为了战胜其政治对手,积极调整对华政策,并一再讨好毛泽东。[711]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再次提出了研制核武器的问题。据周恩来秘书回忆,早在1952年与科学家竺可桢和地质学家李四光的分别谈话中,周恩来就感到,发展原子能科学,必须有苏联的帮助。[712]1954年4月22日国家计委第二机械工业计划局局长孙泱等致信李富春、贾拓夫,并随信附上钱三强关于原子武器的原理、性能、制造条件等问题的报告。信中建议,加强对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的政治领导,同时开始准备技术力量;把铀及石墨的勘探提到工作日程;在适当时机,提出国际技术援助的要求,尽可能争取在二五计划期间着手建立原子反应堆。政务院副总理邓小平批示道:“这个问题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是值得考虑的,这几年的准备工作也是需要的”。[713]于是,在1954年10月赫鲁晓夫访华期间问中方还有什么要求时,毛泽东趁机提出对原子能、核武器感兴趣,并希望苏联在这方面给予帮助。赫鲁晓夫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没有准备,稍做迟疑后,他劝说毛泽东应集中力量抓经济建设,不要搞这个耗费巨资的东西,并表示只要有苏联的核保护伞就够了。不过,赫鲁晓夫最后答应,可以由苏联帮助中国建立一个小型实验性核反应堆,以进行原子物理的科学研究和培训技术力量。[714]

    赫鲁晓夫的这个最初反应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即苏联的既定政策是可以向中国提供核保护而不提供核技术。核工业体系是一条门类繁多又环环相扣的产业链,也是一个庞大又复杂的科技系统,特别是核武器装料的提取,十分艰难和昂贵。原子弹有铀弹和钚弹两种,对核装料都有很高的要求,铀-235的纯度要求在90%以上,钚-239的纯度要求在93%以上;天然铀含有铀-235、铀-238和铀-234三种同位素,铀-235只占其中的0.711%;铀属于稀有矿种,而一般说来,含铀量在0.05%以上的矿藏才有开采价值;从含铀量0.05%的矿石到用作原子弹核装料丰度在90%以上的铀-235,是一个需要经过多道工序进行生产加工的复杂过程。[715]其提炼工序之繁多,成品提炼比例之微小,工厂设备之昂贵和技术难度之大,都是耗资巨大的因素。对此,苏联人当然是有体会的。[716]赫鲁晓夫的建议,不能说没有道理,实际上也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不过,赫鲁晓夫还有一个不便明言的理由,即当时美苏正在谈判防止核扩散问题。

    实际上,早在苏联成功地进行核试验之前很久,美国就试图禁止核试验,从而垄断核武器。1946年6月14日美国驻联合国原子能委员会代表团团长巴鲁克(Baruch)提出了一项由国际组织控制核试验的方案,史称“巴鲁克计划”,而苏联代表葛罗米柯很快就针锋相对地提出了苏联的方案。[717]从此,美苏之间开始了限制核武器发展的谈判和争吵。当苏联拥有核武器,特别是在赫鲁晓夫本人意识到核武器对人类生存的威胁之后,莫斯科对防止核扩散的问题有了新的考虑。1954年4月1日,苏联有关部门向赫鲁晓夫提交了一份备忘录,报告了苏联著名物理学家、原子弹之父库尔恰托夫(I.V.Kurchatov)等人关于热核武器的出现已经威胁到人类生存的看法:战后短短的几年,从原子弹到氢弹,从核裂变到核聚变,核武器的杀伤力已经发展到惊人的地步,从而使核军备竞赛达到一个新的更加危险的阶段。大规模使用核武器将导致交战双方的毁灭。核爆炸发展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过不了多少年,核爆炸的数量将足以使地球上所有生命的存活成为不可能。[718]这对赫鲁晓夫无疑是一个震动,其结果推动了苏联与西方进行裁军和禁止核武器谈判的步伐,到9月莫斯科的态度已经大有改变。[719]况且,此时由于中共军队进攻浙江沿海岛屿而出现的台湾海峡危机尚未结束。在这个时候,中国提出想自己制造原子弹,并要苏联提供帮助,莫斯科当然不会答应。

    不过,赫鲁晓夫毕竟有求于毛泽东,因此他比斯大林进了一步,答应在原子能的和平利用方面帮助中国,而这项工作开展的结果,无疑将为核武器研制奠定技术基础。核武器与核反应堆的科学原理是一致的,从物理学的角度可以说,原子弹是爆炸的反应堆,而反应堆则是不爆炸的原子弹,所不同的是,反应堆是控制能量缓慢地释放,用来产生动力,而原子弹则是在瞬间释放巨大能量,从而形成爆炸。至少在中国人看来,这是走向核武器研制的第一步。赫鲁晓夫回国不久,10月23日,毛泽东便与来访的印度总理尼赫鲁兴致勃勃地谈起原子弹,并有意透露中国“正在开始研究”那个东西。[720]

    莫斯科答应提供核技术帮助,的确令毛泽东兴奋不已。此前不久,地质部在广西发现了铀矿资源的迹象,经进一步勘探确定,在中国南方找到有工业价值的铀矿床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这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兴趣。[721]1955年1月15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在听取地质部长李四光、副部长刘杰以及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原子能研究所的前身)所长钱三强的汇报后,毛泽东高兴地向到会人员说:“过去几年其他事情很多,还来不及抓这件事。这件事总是要抓的。现在到时候了,该抓了。只要排上日程,认真抓一下,一定可以搞起来。”毛泽东还强调说:“现在苏联对我们援助,我们一定要搞好!我们自己干,也一定能干好!我们只要有人,又有资源,什么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会议通过了代号为02的核武器研制计划。[722]很快,2月18日,国防部长彭德怀便在给毛泽东的报告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研制和发展核武器的问题。[723]3月31日周恩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也提出:“在这方面,我们很落后,但是有苏联的帮助,我们有信心、有决心能够赶上去”。美国的核恐怖吓不倒我们,我们要掌握原子弹。同一天,毛泽东在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宣布:中国已经进入了开始研究原子能这样的历史新时期。[724]毛泽东终于向他梦寐以求的核大国迈出了第一步。

    赫鲁晓夫回国以后,中苏两国政府便开始了关于在核能事业方面合作的具体谈判。1955年1月17日苏联政府发表声明说,为在促进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给予其他国家以科学技术和工业上的帮助,苏联将向中国和几个东欧国家提供广泛的帮助,其中包括进行实验性反应堆和加速器的设计,供给相关设备及必要数量的可分裂物质。中国为此欢欣鼓舞,1月31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苏联建议帮助中国研究和平利用原子能问题的决议。[725]作为核合作的内容之一,1月20日中苏签署了关于在中国进行放射性元素的寻找、鉴定和地质勘察工作的议定书。根据这个协定,中苏两国将在中国境内合作经营,进行铀矿的普查勘探,对有工业价值的铀矿床,由中国方面组织开采,苏联提供技术和设备。开采的铀矿石,除满足中国本身的需要外,其余均由苏联收购。此后,大批苏联地质专家来到中国,帮助进行铀矿的普查和勘探。[726]

    1955年4月27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在莫斯科与苏联政府签订了《关于为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利用原子能的协定》,确定由苏联帮助中国进行核物理研究以及为和平利用原子能而进行核试验。苏联将在1955~1956年派遣专家,帮助中国设计和建造一座功率为6500~10000千瓦的实验性原子反应堆和一个12.5-25MeV(百万电子伏特)的回旋加速器,并无偿提供有关的科学技术资料,提供能够维持原子反应堆运转的数量充足的核燃料和放射性同位素,培训中国的核物理专家和技术人员。[727]8月22日,苏共中央主席团又批准了苏联高教部关于帮助中国进行和平利用原子能工作的提案:满足中国政府的请求,帮助在北京和兰州组织教学,培养原子能专家。[728]是年10月,经中共中央批准,选定在北京西南远郊坨里地区兴建一座原子能科学研究基地(代号为601厂,1959年改称401所),并将苏联援建的反应堆和加速器安置在这个基地。以索洛诺夫(N.V.Solonov)和阿里柯谢夫(A. G. Alekseev)为代表的苏联专家组与中国的工程技术人员一道,为基地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729]12月,苏联主动派出以莫斯科工程物理学院院长诺维科夫(I. I. Novikov)为团长的苏联原子能科学家代表团访华,向中国赠送了有关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影片和书籍。苏联代表团还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报告会,有7位科学家讲授关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问题,周恩来及党政军各机关1400多名高级干部出席了报告会。12月26日,周恩来与苏联大使、在华总顾问及诺维科夫举行会谈,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1956-1967年原子能事业规划大纲(草案)》。[730]

    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各国的原子能和平利用,1956年3月20日,苏联召集人民民主国家代表在莫斯科讨论建立东方原子能研究院的问题,中国派遣刘杰、钱三强等人组成代表团参加会议。26日,以苏联为首的11个社会主义国家签署了《关于成立联合原子核研究所的决定》。[731]作为研究所的发起国,其建设费用和日常开销绝大部分由苏联(50%)和中国(20%)承担。这个位于莫斯科郊外小镇杜布纳的研究所,主要进行核物理基础科学方面的研究,成立仅半年,苏联就投资5.2亿多卢布,其中包括世界上最大的同步回旋加速器(680MeV)及物理实验室。[732]研究所的章程规定,其“科研成果将分别寄送参与研究的各个会员国”。[733]杜布纳研究所的建立,是苏联在核能研究方面向中国提供帮助的重要步骤,在很大程度上为中国核武器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和人才的基础。几年后,中国驻苏使馆商务参赞处汇报说:杜布纳联合研究所具有苏联较新、较高的科学技术设备,较完备的科学情报(包括西方各国),有杰出的科学人材,科学技术条件也比苏联其他大学和研究机关全面。其主要研究方面包括高能物理实验、核结构、核反应、中子物理、理论物理等,并且正在进行多电核高能实验和最新的螺旋线式强聚焦回旋加速器的研究和设计。因此,建议国内有关部门多派专业技术人员去参加科研工作并从中学习。[734]中国著名的核物理专家很多在该所进行过研究,他们普遍感到收获很大。王淦昌说:“苏联同志很照顾我们,凡是我们不知道的,苏联同志都告诉我们。我们所需要的器材,也能尽先供应。”周光召说:除了苏联同志的热情帮助以外,这个研究所最使他感到满意的有三点:创造性科学研究的气氛;时常展开自由争论;迅速吸收世界核子科学研究的成果。研究所所长德·布洛欣泽夫(D.Brochintsev)则表示“希望有更多的中国物理学家来参加工作和学习”。[735]

    1956年,苏联的核援助进一步扩大。4月7日中苏签署的协议规定,将修建从哈萨克斯坦的阿克斗卡至兰州的铁路。[736]其结果自然是方便了向设在罗布泊的第一座核武器实验中心运送设备。诺维科夫代表团回国后,中国便趁热打铁,向苏联提出核工业援助的要求,并很快得到苏方了的支持。[737]8月17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建设原子能工业的协定,苏联将援助中国建设一批原子能工业项目和进行核科学技术研究用的实验室。[738]11月中国人大代表团访苏,苏联领导人表现得极其热情,彭真甚至认为给予了破格接待,其理由之一就是,赫鲁晓夫专门邀请代表团全体成员到克里姆林宫,观看苏联原子弹、氢弹和导弹试验的“秘密电影”。[739]

    为帮助中国的核科学研究,苏联还派遣了称职的专家。1957年5月,沃尔比约夫(Vorob'ev)率领十几位专家来到物理研究所(此时已由科学院和三机部双重领导)工作。沃尔比约夫是库尔恰托夫最亲密的助手之一,笔者通过对他当年的中国同事采访得知,此人确实有很深厚的科学功底。沃尔比约夫专家组最初的任务是培养研究浓缩铀和钚方面的中国专家,并编制教学大纲,后来也负责指导反应堆的实验。沃尔比约夫与钱三强建立了很好的合作关系,同周恩来也有过亲密接触。由于苏联专家的帮助,实验性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相继建成,并从重水反应堆中获得了少量的钚。此外,通过教学和实验,还培养了一批中国科学技术人员。沃尔比约夫刚来时,研究所只有60位核物理方面的中国专家,而到1959年11月他离开时,这个集体的人数已经增长到6000人。[740]孟戈非后来回忆说,不仅在技术问题上,而且在反应堆、核动力的研究体制建设方面,沃尔比约夫对中国都给予了很大帮助。[741]苏联能派出如此优秀的科学家,可见是诚心帮助中国的。

    苏联的帮助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的原子能研究工作。为了加强对原子能研究的领导,顺利完成苏联援助的试验性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的建设工作,1955年7月1日,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建设委员会建筑技术局,刘伟任局长,专门负责建设新的核科研基地;7月4日中共中央指定陈云、聂荣臻、薄一波组成三人小组,负责领导原子能事业。国务院第三办公室(主任薄一波、副主任刘杰)设立了专门办事机构,直接指导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742]1956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说:“中央已经决定对于原子能的研究和建设事业,采取最积极的方针,并且在苏联的帮助下,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接近和赶上世界的先进水平。因此,必须迅速地全面地开展对于铀及各种特殊金属的勘探、开采和冶炼工作,进行各种化工材料的生产、各种特殊机械及仪表的制造,原子堆和加速器的设计和建造,以及原子能科学研究和干部培养等一系列新的工作。”通知认为,“当前最急迫的是必须由全国各地和中央各部门抽调一批优秀的技术干部和行政干部,以及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立即开始学习和工作”。为此,中共中央决定:1956年所需的2462名高等学校毕业生和760名中等技术学校毕业生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直接分配,同时限令是年5月和7月“从全国各地和中央各部门中抽调干部1895名(其中技术干部819名)、工人5055名参加这一工作”。[743]在同年5月全国科学规划会议所确定的57个重点学科中,原子能研究被摆在最为突出的地位。[744]

    在这一基础上,1956年11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设立第三机械工业部(1958年2月改名为二机部),主管中国核工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745]不过,由于苏联在原子能设备出口价格方面始终让中国摸不到底,加上第二个五年计划考虑紧缩投资,使中方不得不考虑减少核工业的建设项目。聂荣臻和宋任穷于1957年1月9日联名致电在莫斯科访问的周恩来,提出在原子能工业方面,第二个五年计划只进行科学研究、地质勘探、生产氧化铀和金属铀、建立一个原子反应堆和一个生产钚的化工厂,而把浓缩铀生产的建设推迟到第三个五年计划再考虑。[746]尽管如此,1957年3月,三机部在制定第二个五年计划时,还是要求1962年以前建成一套完整的、小而全的核工业体系。[747]

    总之,1955年初苏联向中国开启了和平利用原子能这扇窗口,而中国的核武器研制也正是以此为起点的。

    苏联对中国核援助的方针出现突破性转变

    尽管和平利用原子能可以成为研制原子弹的技术基础,但是要实现这一步跨越绝非易事,这不仅要有特殊的设施、设备和仪器,更需要掌握从铀分离、提纯到核爆炸的一系列专门技术和工艺。以中国当时的工业基础和工艺技术水平,以及西方进行经济技术封锁的冷战环境,要在短短几年内试制出原子弹,只能依靠苏联的帮助。然而,尽管在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对中国提供了大力援助,苏联对于中国进一步研制核武器的要求却反应冷淡。[748]对中国提出的在导弹研制方面提供援助的要求,苏联也表现得犹豫不决。

    在原子弹尚处于基础理论研究阶段时,中国领导人已经开始考虑其运载工具——导弹的研制问题了。1955年11月,副总参谋长兼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院长陈赓受彭德怀和聂荣臻委托,会见刚从美国归来的导弹专家钱学森,就研制导弹问题向他征询意见,并引见了军事工程学院的火箭专业教授。随后任新民等三位教授联名提出了发展中国导弹事业的建议。正在住院的彭德怀接到报告后,随即约钱学森、陈赓来医院晤谈。1956年元旦,解放军训练总监部代部长叶剑英再次与钱学森、陈赓商议,并向周恩来做了汇报。1月12日,彭德怀约见苏联军事总顾问彼得鲁舍夫斯基(Petrush-evskii)时提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同意在中国工业发展速度已经提高的基础上,加快中国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并打算研制火箭武器,希望苏联提供这方面的图纸、资料。由于事先未得到莫斯科的指示,彼得鲁舍夫斯基没有表态。1月20日彭德怀主持军委第五十七次例行办公会议,讨论了研究和制造导弹的问题。会议决定向党中央提出报告。彭德怀说:“目前即使苏联不帮助,我们也要自己研究。苏联帮助,我们就去学习。”2月27日,钱学森向国务院提交了《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的意见》。3月14日,周恩来主持会议,听取了钱学森关于在中国发展导弹技术的设想。会议决定,成立导弹航空科学研究方面的领导机构——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由聂荣臻任主任。4月12日,遵照聂荣臻的批示,中央军委办公厅对中国军队武器装备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初步目标有:研究制造射程100公里的地对空导弹,射程500~600公里的地对地导弹,射程15公里的空对空和空对地导弹;开展小型核弹头、核潜艇和军用动力堆等综合性研究。5月10日,聂荣臻提出了《关于建立中国导弹研究工作的初步意见》。中央军委5月26日召开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周恩来在会上指示:导弹研究可以先突破一点,不能等待一切条件具备;立即抽调力量,组织机构,培养人才。是年7月,经中央军委批准,以钟夫翔为局长的导弹管理局(国防部五局)正式成立。10月8日以钱学森为院长的导弹研究院(五院)成立,下设10个研究室。至此,中国的导弹研究事业开始走上轨道。[749]

    中国要实现这些宏伟设想和目标,在当时还是离不开苏联的帮助。然而,与核能基础研究不同的是,导弹研究更带有纯军事色彩,又与原子弹运载有直接关联,苏联在这方面自然要谨慎行事。况且,当时苏联正热衷于同英美讨论停止核试验的问题。1956年7月16日,外交部长谢皮洛夫(Shepilov)在最高苏维埃会议上说,原子武器的试验性爆炸应当毫不拖延地停止进行。苏联建议,或者美国、苏联和英国政府缔结一个三边协定,随后由其他国家加入这个协定;或者通过上述政府各自发表声明,保证不再进行原子武器和热核子武器试验。谢皮洛夫还宣布,苏联政府认为:有必要毫不拖延地就立即停止一切原子武器和热核武器的试验和实验性爆炸的问题,缔结苏联、美国和英国的三国协定。[750]1957年1月14日,苏联在联合国大会上正式提出了禁止核试验的提案。在3月8日联合国裁军委员会小组会议上,苏联副外长佐林(Zorin)进一步解释了苏联的建议。3月22日,苏联使馆向中国递交了有关提案的备忘录:关于限制核武器问题,苏联的建议是,到1959年,实行全面禁止包括运载火箭在内的核武器的生产,销毁现有的原子弹和氢弹,并为此建立国际监督机制。备忘录还提到,苏联认为,“关于裁军公约所涉及的中国所承担的义务的问题,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之下进行研究”。[751]尽管如此,这个建议如果是认真的,那么必然影响到苏联对中国的核援助方针。要北京支持苏联的裁军建议,就必须给予中国核援助,而一旦中国的核武器研制取得进展,又会影响苏联主张的限制核武器谈判的结果。莫斯科处在一种两难的境地。

    就在援助中国和平利用原子能协定签字的当天,1956年8月17日,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应聂荣臻的请求,写信给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Bulganin),要求苏联政府在建立和发展导弹事业方面向中国提供全面的技术援助,并提出中国将派政府代表团去苏联进行谈判。[752]9月13日苏共中央复电中共中央称:考虑到导弹技术的复杂性和中国目前缺乏干部的情况,建议中国最好先从培养干部开始,然后根据培养专家的情况,再着手建立科学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苏共中央决定帮助中国进行导弹人才的培养,将派专家到中国学校去工作和授课,并已经指示苏联有关机构把导弹专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以及培养干部所需要的教具、样品及其技术说明送给中国。从1957年的新学年开始,苏联高等学校将设立小组,可以接受50名中国留学生,以便培养导弹技术方面的专家。[753]这个回答与中国的要求相差太远,聂荣臻对此“大失所望”。[754]

    面对苏联的如此态度,1956年10月12日,聂荣臻召集航空委员会委员和导弹专家开会,共同商议导弹武器发展中的困难及解决办法。聂荣臻在会上说:“我们对导弹的研究,苏联帮助要搞,不帮助也要搞。因此,不要等谈判,一方面准备谈判,一方面积极进行我们自己的筹建工作。”[755]根据会议讨论的情况,形成了《加强我国导弹研制工作的报告》,于15日上报周恩来、彭德怀。报告说:按照苏共中央9月13日复电的精神,“对我国的援助目前仅仅是为我培养干部。这当然也需要,但较我们原提要求相距甚远。按照这个步骤,估计至少要七八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在我国进行导弹的研究、试制和生产”,“这就大大地推迟了我国掌握导弹(包括无线电子学等新技术)的时间,对巩固国防和提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都不利”。因此建议,在继续与苏联谈判的同时,自力更生,积极筹建。[756]两天以后,中共中央以聂荣臻代拟的电稿复电苏共中央。复电说:为了尽快培养导弹方面的干部,除按照苏共中央的意见派去50名留学生外,还打算将一批正在苏联高等学校学习的中国留学生转到同导弹技术直接有关的专业去学习。同时,准备在中国几个主要高等学校增设有关导弹技术的专业,希望苏联政府供给教学资料和教具、样品,并派专家来华帮助进行教学工作。复电还要求派代表团赴莫斯科进行谈判。[757]但苏方迟迟不予答复。

    对于中国政府多次提出拟与苏方进行谈判,以解决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苏联究竟对中国的原子弹、导弹和飞机生产给予何种援助的问题,半年后才有了一些结果。莫斯科态度松动的原因很可能是在处理波匈事件中得到了中共的帮助。[758]1957年3月30日,中苏代表在莫斯科签订了《关于在特种技术方面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援助的议定书》。议定书规定,苏联将派遣5名专家到中国,帮助进行教学组织工作,讲授有关(火箭)喷气技术的课程;按照喷气技术课程制订和提交教育计划和大纲;苏联有关高等学校在1957~1958年教学年度,接收50名中国大学生;提交两枚供教学用的P-1导弹样品及其技术说明书。中国政府将偿付苏方给予技术援助的有关费用,并保证承担保密义务。[759]但这仍然不能满足中国的需要,况且该协定执行得也不顺利。

    作为执行协定的条件,苏方还提出一些要求。1957年5月11日苏联经济联络总局驻北京副代表加里宁(Garinin)少将会见聂荣臻时,传达了苏联为了在喷气技术方面帮助中国而需要了解的问题:(1)中国在喷气技术方面的具体方针;(2)中国已经训练了多少的干部,以后还可能训练多少干部;(3)建立新研究所的大致规模、期限和设备,要求苏联援助的性质和范围;(4)中国可用来生产火箭技术的工业潜力,以及生产火箭武器所必须的原料、零件、半成品等工业保证来源;(5)在设计、生产和使用火箭武器时的保密条件和应有的制度。苏联方面也希望知道中国方面授权何人在莫斯科就火箭技术问题进行商谈。6月18日,聂荣臻和外贸部副部长李强再次向苏联驻华总顾问阿尔希波夫(Arkhipov)提出正式请求,对方答应请示政府后给予答复。6月29日苏方把皮球踢了回来,中国驻苏使馆商务参赞处来电称:苏方回复,中方今年5月对阿尔希波夫和加里宁提出有关火箭的一些问题,至今没有答复。苏方希望以书面形式尽快地答复这些问题。在苏方得到对问题的书面答复后,再考虑邀请中国专家组来苏具体商谈。[760]看起来,随着美苏禁止核试验、限制核扩散谈判的进展,苏联在援助中国研制核武器的问题上,是难以前进的。或许是有意安抚中国,苏联大使和总顾问表示希望了解中国原子能工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以便确定苏联专家的工作步骤。[761]还有,1957年5月,当中国就美国向台湾运送导弹一事发表抗议声明后,苏联几次试探中国的态度,赫鲁晓夫也亲自询问中国是否需要苏联政府发表声明支持,甚至表示如美公开在台驻扎导弹部队,苏联也将帮助中国建立导弹部队。对此,周恩来予以婉言谢绝。[762]

    正当中苏关于核援助的磋商陷入僵局的时候,同1954年的情况相似,又是苏联党内斗争的激化导致赫鲁晓夫打开了在核武器研制方面帮助中国的大门。在非常状态下紧急召开的苏共中央六月全会(1957年),指责和批判马林科夫(Malenkov)、卡冈诺维奇(Kaganovich)、莫洛托夫(Molo-tov)等进行非法的反党组织活动,并把他们排除出中央领导层。[763]这一事件在苏联国内和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引起了众多猜疑、惊慌,甚至有人站出来批评。[764]中国使馆也认为:苏共对马林科夫等人“作了如此严重的组织处理是值得考虑的”,“这次事件继斯大林事件和波匈事件之后第三次严重地打击了苏联、社会主义阵营和国际共运的威信”。[765]这时,很多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北京,莫斯科一些大学生说:对于苏共中央的决议,“毛泽东不发表意见,我们也不发表意见;现在只有毛泽东说的才算对的”。[766]惴惴不安的赫鲁晓夫不得不再次请求中共的认可和支持。7月5日,赫鲁晓夫派米高扬专程前往杭州,向毛泽东及其他中共领导人详尽介绍了事情经过,以及同莫洛托夫等人在对内对外政策方面的分歧,其中包括赫鲁晓夫反对莫洛托夫在对华态度上的一些错误做法。米高扬表示希望中共能支持以赫鲁晓夫为首的苏共中央的立场。听了米高扬的详细介绍后,毛泽东表示,苏共这样解决问题很好,加强了党的领导,并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已经召开会议,决定公开发表意见,支持苏共中央的决议。[767]在7月8日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上,米高扬汇报说,“中国朋友对中央全会的决议感到满意”,“认为做得非常好”。主席团则一致认为,米高扬对中国的访问是“有益的和必要的”。[768]毛泽东的表态就像雪中送炭,使赫鲁晓夫如释重负。此外,中苏两党筹划已久的莫斯科共产党国际会议已经列入日程,赫鲁晓夫企盼毛泽东能亲自出席,以表示对苏共的支持。[769]于是,充满感激之情的赫鲁晓夫投桃报李,决定立即在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和导弹方面有所表示。

    此时,中国研制核武器的负责人聂荣臻已经有些不耐烦了。1957年7月11日,他再次写报告给周恩来指出:“中国原子能工业发展计划现在尚未定案,特别是对于制造浓缩铀后,下一步安排问题很不明确”。为此,聂提出暂缓执行1956年的原子能协定,并希望政府出面与苏方交涉,想以此对苏方施加压力。14日周恩来批示:拟同意,退外交部办。[770]令聂荣臻感到意外的是,这一次苏联的反应十分迅速,20日阿尔希波夫便提出愿就国防新技术援助事宜约定时间面谈。22日聂荣臻来到阿尔希波夫的寓所。阿尔希波夫高兴地对聂荣臻说:对聂提出的国防新技术援助问题,苏联政府表示支持,“苏联政府同意在适当的时候,由中国派政府代表团去苏联谈判”,并表示将圆满答复中国政府所提出的任何问题。聂荣臻汇报后,毛泽东、周恩来同意组织代表团赴苏谈判,委托聂荣臻负责筹组代表团。[771]8月6日,周恩来致函布尔加宁明确提出:“为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力量和更好地编制第二个五年计划和远景计划,我们考虑在我原子能工业建成后,需要进一步生产原子武器和它的投掷工具,请苏联方面给予大力援助,建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一代表团,前往莫斯科与苏联政府进行商谈。”[772]14日布尔加宁收到使馆递交的周恩来信函时,当面表示“原则上无问题”,“日内可予答复”。[773]10天后,苏联驻华代办交给中国一份照会,同意中国派政府代表团赴苏谈判“建立原子工业和生产原子武器、火箭武器以及航空技术等问题”,同时,还递交了邀请中国党政代表团参加十月革命40周年庆典的正式邀请函。[774]

    在苏联答复同意后,中国派出以聂荣臻、宋任穷、陈赓为首的代表团,还聘请了21名火箭、原子能、飞机、电子等方面的专家、教授当顾问,共40多人,于9月7日抵莫斯科。谈判从9日开始,分成军事、原子、导弹、飞机、无线电等5个组同时进行。苏方分别以国防部副部长、中型机械工业部部长、国防工业部副部长、航空工业部副部长、无线电工业部第一副部长为组长。尽管在谈判中苏联方面还是有一些保留,但总体说来十分友好和热情,苏方代表团团长、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主席别尔乌辛(Per-vukhin)甚至认为中方提出的有些型号产品性能已经落后了,主动建议提出更新的产品型号。14日苏方提交了协定草案,别尔乌辛对聂荣臻说:这种协定在苏联外交史上还是第一次,因为中国是最可靠、最可信托的朋友。希望中国政府能早日定案。聂荣臻召集代表团全体成员和顾问开会时说:苏联政府这次的确很热情,很诚恳,很慷慨。中国得到这些援助后,再经过自己的努力,国防物质基础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末将跃进到一个新的科学技术水平。[775]消息传到国内,29日上午,周恩来委托彭德怀、李富春召集国防工业负责人会议进行研究。在听取了提前回国的宋任穷的汇报后,与会者一致认为,苏联提出的援助项目都是中国国防所必需的,因此积极表示赞成,并同意照苏联提出的协定签字,签订后再从各方面继续具体商谈。[776]10月5日,周恩来致函中国驻苏大使刘晓,并告聂荣臻:中央同意由聂荣臻代表政府签订苏方所建议的协定。[777]

    1957年10月15日,中苏正式签署了《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能工业的协定》(简称《国防新技术协定》)。协定共5章22条,根据协定,苏联将援助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工业;援助中国的原子弹研究和生产,并提供原子弹的教学模型和图纸资料;作为原子弹制造的关键环节,向中国出售用于铀浓缩处理的工业设备,并提供气体扩散厂初期开工所用的足够的六氟化铀;1959年4月前向中国交付两个连的岸对舰导弹装备,帮助中国海军建立一支导弹部队;帮助中国进行导弹研制和发射基地的工程设计,在1961年底前提供导弹样品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派遣技术专家帮助仿制导弹;帮助中国设计试验原子弹的靶场和培养有关专家;等等。[778]鉴于协定中对核工业援助项目的建设规模以及向中国交付设计和设备的期限等都未作具体规定,1958年9月29日中苏又签订了《关于苏联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方面提供技术援助的补充协定》,其中对每个项目的规模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项目设计完成期限和设备供应期限也有了大致的确认,多数项目的完成期限是1959年和1960年。[779]

    《国防新技术协定》和《补充协定》是中苏在核武器研制方面合作的一个里程碑,从此,中国的原子能工业“进入了核工业建设和研制核武器的新阶段”。[780]在此之前,苏联对中国核工业的援助都非常小心地避开军事用途,所有交给中方的文件档案和资料中,均未出现过核武器研制的字句。[781]另外,有关核工业方面的苏联专家,以前虽然是由军队系统负责聘请和管理,但其在华活动,除工作时间外,都是由外国专家局统一安排的。《国防新技术协定》签字以后,所有涉及尖端技术的苏联专家再也没有参加过外专局统一组织的活动。[782]由此也可以看出,《国防新技术协定》标志着苏联在核方面对华援助的性质已经改变:真正开始向中国提供原子弹和导弹研制方面的尖端技术和装备援助了。

    苏联对中国研制核武器的帮助及其限度

    尽管1957年11月18日毛泽东在莫斯科会议关于原子弹的那段著名讲话引起不少东欧国家领导人的非议,也令赫鲁晓夫感到突然,但是当时还并没有影响到苏联对中国的核技术援助。[783]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苏联对中国原子弹和导弹研制方面的援助是正常的和顺利的。1958年6月苏联援助的实验性重水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建造成功,从而显著改善了中国核物理研究的技术装备和条件。同时,在建造过程中培养的人才,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提取的数据,不仅为中国和平利用原子能事业进一步提供了前提,也间接地为中国的核武器研制和发展奠定基础。得到消息后,毛泽东在6月21日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充满信心地指出:“原子弹就是这么大的东西,没有那东西,有人就说你不算数。那么好吧,我们就搞一点吧。搞一点原子弹、氢弹、洲际导弹,我看有十年功夫完全可能。”[784]此外,苏联还根据协定向中国提供了几种导弹、飞机和其他军事装备的实物样品,交付了有关导弹、原子能等的绝密技术资料,派遣了有关技术专家来华。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熟悉和掌握尖端武器的研制情况及技术。聂荣臻承认,苏联的帮助,对中国核武器研制的起步工作发挥了很大作用,特别是在导弹研制和试验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快了中国的前进步伐。在此基础上,中国开始了“消化资料、研究设计和试制工作”。[785]1958年8月,二机部党组在呈送中共中央的《关于发展原子能事业的方针和规划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军事利用为主,和平利用为辅”的方针,并得到中央的首肯。[786]

    在原子弹研制方面,苏联不仅提供设备、图纸和技术资料,而且派遣大批专家来到中国。从工厂的选址、设计,到设备安装、调试,特别是在帮助中国技术专家理解文献和资料,培训中国技术工人掌握操作技能等方面,苏联专家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原二机部副部长袁成隆回忆说:“当年,在我国决心发展核工业生产,拥有自己的原子弹时,苏联对我们是支持的,先后派来二机部工作的苏联专家有上千名之多。”[787]如上所述,在核科学技术和核工业建设方面,中苏两国政府共签订了6个合作与援助协定,其中关于铀矿普查勘探2个(1954、1956年),核物理科学研究1个(1955年),核工业建设2个(1956、1958年),核武器研制1个(1957年)。中方专家认为:这6个协定,包括核科学基础研究、铀资源普查勘探、铀矿开采与提取、铀转化、铀浓缩、核燃料元件和核部件制造、钚生产反应堆与铀钚分离后处理、核爆炸试验等各个环节,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使中国的核科技工业建设从一开始就能齐头并进,全面展开。[788]

    就原子弹的制造程序而言,共有6类工厂(场),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于1957年底以后陆续进入设计(苏联专家负责初步和主工艺设计,中方负责施工和辅助设计)和施工阶段,标志着中国核武器研制工作全面铺开。如开采矿石的铀矿场(湖南郴县、大浦和江西上饶),粉碎矿石和初步提炼天然铀的水冶厂(湖南衡阳),提取二氧化铀和制作核燃料棒的核燃料厂(包头核元件厂等),制造浓缩铀的核扩散厂(兰州铀浓缩厂和酒泉原子能联合企业等),制造原子弹的核武器研制基地(20基地),以及核实验场(21基地)等,这些核工业首批主要项目的基础工程和附属工程,均于1958年5月以后陆续开工建设。[789]同年9月27日,苏联援建的7000千瓦重水反应堆和直径1.2米的回旋加速器移交中国,标志着中国正在“向原子能时代跃进”。聂荣臻在移交典礼仪式上说:“实验性原子堆和回旋加速器的建成和移交生产,将促进我国原子能科学技术获得迅速发展”,“原子武器并不是帝国主义所能垄断得了的”。[790]随后一年,核燃料生产与核爆炸研制两个系统齐头并进,中国核武器的研制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

    在导弹研制方面,苏联一方面继续提供技术资料和样品,一方面帮助中国训练导弹部队。1957年11月26日苏联代理军事总顾问沙甫琴科(Shevchenko)少将转达了苏联国防部的通知,将于12月下旬以两列火车60个车皮载运P-2型地对地导弹及地面设备到中国满洲里口岸站;为教会中方使用和维护,苏方将派103人随同前来,教学期为3个月。[791]12月20日,装有P-2型导弹及其器材的3770次国际列车,缓缓驶进满洲里火车站,因中苏铁道轨距不同,必须在满洲里车站完成卸车、装车的交接工作。当时在炮兵教导大队任技术副大队长的黄迪菲回忆说:来自苏联的那趟列车,由10多节车厢组成,头尾两节载有苏军官兵,共102人。车上载有两枚P-2型地对地训练导弹,1个营的主要技术装备,包括地面测试、发射、校正、运输、加注等设备45件。当12月24日列车顺利到达炮兵教导大队驻地时,彭德怀亲手解开了系在P-2型导弹上的红绸带,满含深情地对在场官兵说:“这是苏联老大哥过继给我们的‘儿子’,祖国把他托付给你们了,你们可要把他当作亲生儿子看待呀!”[792]几天以后,以列米·盖杜柯夫(Remi Gaidukov)少将为首的苏联专家组抵达北京,开始帮助中国进行导弹试验靶场的勘察设计工作。[793]

    1958年1月11日,炮兵教导大队第一期训练班开学。P-2型导弹虽说已从苏军的战斗序列中退出现役,但对中国军人来说,仍然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钱学森鼓励学员说:P-2型导弹是苏联第一代产品,谈不上先进,但对我们来说,毕竟有了教学实物,可使我们少走弯路,我在美国就没看到这样的实物,要好好学!参加训练的学员共533人,另有见习人员150名,分成23个专业教学组,采取按职务对口教学的方式,由苏军导弹营官兵直接任教。前三个月完全是接受苏联官兵手把手的教练,以后是自己独立组织培训。到1959年7月24日训练结束,共培养了地对地导弹专业技术骨干1357名,为中国导弹部队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培养了大批技术人才、教员和管理干部。[794]在此期间,1958年9月,在空军建制下正式成立了导弹学校,负责培训全军所需地对地、地对空、岸对舰等导弹兵器的工程技术和指挥干部。学校按照苏联专家的意见设立编制,并聘请古谢夫(Gusev)、尼古拉耶夫(Nikolaev)等12名专家授课。[795]

    经过与苏联专家的协商和谈判,1958年10月6日,中国第一支地空导弹部队在北京正式成立,代号为543部队。11月27日和29日,苏联提供的4套萨姆-2地对空导弹运到北京,其中两套装备空军部队,一套给五院进行仿制,一套给20基地做试验用。前来任教的苏联专家共95人同时到达。当时负责组建导弹部队的张伯华回忆说:苏联专家组来后,我们一起研究了教学大纲、计划,按专业进行编班。12月21日,改装训练正式开始。为了保证苏联专家讲课,我向空军机关要了53名俄文翻译,组成翻译小组配合教学。参加这期训练的有3个导弹营及机关、院校、基地等16个单位的干部共464人。理论训练分17个专业进行,兵器和操作训练分成四类,其中实战部队由苏军导弹营负责对口包教。1959年4月经过实弹打靶考核,成绩均为优秀。随后,在靶场举行了兵器装备交接仪式。[796]1959年10月7日,导弹二营营长岳振华率部在北京上空一举击落国民党空军RB-57D型高空侦察机一架,开创了世界防空作战史上用地对空导弹击落敌机的先例,苏联顾问对此也十分高兴。刘亚楼后来总结说:1959年这一仗,完全是按苏联专家教给我们的办法打的。[797]

    不过还需要提到,从政策上讲,苏联的核援助并非是无保留的。对于这一点,来华苏联专家自己也深有体会。苏联中型机械工业部的帕夫洛夫(Pavlov)局长负责派遣核武器设计专家的工作,1958年这批专家去中国前,帕夫洛夫告诉他们,“应该到中国同志那里去,并向他们讲述什么是核武器”,“他们想制造原子弹,我们应该告诉他们,怎样制造原子弹”。但苏联专家讲授的内容是有严格规定的,根据上级的要求,每一位苏联专家都必须围绕着苏联1951年试验成功的那颗原子弹的制造过程讲述自己负责的内容。因为根据美国图纸设计并于1949年爆炸的那颗原子弹的技术已经过时了,而“苏联领导人又不允许把比1951年更先进的设计方案告诉中国人”。尽管如此,作为科学家,这些派往中国的苏联专家还是尽职尽责的。加夫里洛夫(Gavrilov)讲解了原子弹爆炸过程的物理图片,以及爆炸产生的冲击波的物理现象和释放出的物质状况;涅金(Negin)讲述了原子弹的制造及其结构原理——从外形直到中子点火装置;马斯洛夫(Maslov)讲授了如何在弹道装置里安放原子弹,以及自动装置和仪器。开始,专家们仅限于在黑板上画出结构示意图,因为他们没有带来文献资料——根据中苏协议,转交文件是以后的事情。但是,当中国的专家反映对讲课的内容可能记录不完全或有理解上的错误时,苏联专家便将许多讲课内容抄写给他们。后来回忆起当时的情形,苏联专家认为,在莫斯科允许和专家所知道的范围内,中国人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一切。[798]

    当然,这种界限有时是很难把握的,一些被派到机密部门工作的苏联专家,由于害怕泄露秘密而感到困苦和不安。据1957年呈送给中央委员会的一份报告说,几位以教师和教育家身份被派到中国的顾问,从未被告之哪些东西可以透漏,哪些东西不该透漏。报告说,由于害怕承担泄露机密的责任,他们“注定要陷入被动,或者只说中国早已从报纸甚至从苏联的报道中了解到的东西”。[799]孟戈非详细地回忆了与原子能研究所苏联专家组长沃尔比约夫的一次谈话,这位资深而诚恳的老专家既要严格保守苏联核潜艇的秘密,又要如实回答中国技术专家的请教,谈话双方确实都苦费了一番心思。[800]

    问题的确不是出在专家本身。苏联导弹专家萨韦利耶夫(Savel'ev)被派往中国约一年的时间,负责培训中国军人使用导弹装备。1959年秋天临行前,他到莫斯科接受指示。炮兵主帅米特罗凡·涅杰林(Mitrofan Nedelin)叮嘱他,只能讲授已经交付给中国的装备,“不要显露自己关于其他方面的知识”,必要时应当通过大使馆的高频通讯线路向国内请示,在特别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与主帅联系。后来,在是否讲授超出战术导弹以外的内容的问题上,萨韦利耶夫与苏联军事专家组长发生了意见分歧,而不得不请示涅杰林。这位主帅指示:“对于所提及的问题不要提出任何建议,否则就会有意无意地泄露国家机密。不要担心会有什么后果,我保护你们。”[801]所以,聂荣臻后来的判断是不错的:在尖端武器方面,“苏方对我国援助的态度,在签订协定时就是有所保留的,是有限度的,其基本意图是在新式武器和科学研究上使我与他保持相当的差距。要我们仿制苏联的第三线甚至停了产的装备,而不给第一线或第二线的最新装备。”[802]

    其实,苏联在尖端技术上对中国有所保留是可以理解的,实际上,中国自身也是认可并实行这种“内外有别”的原则的。举出这些事例只是要说明,赫鲁晓夫后来所说苏联在原子能和核武器研制方面完全满足了中国的要求,对中国没有秘密可言,[803]有些言过其实了。

    赫鲁晓夫决心撕毁合同终止对中国的核援助

    就在中国的核武器研制工作全面发展之时,中苏领导人之间的政治分歧导致莫斯科延缓以致最后停止了对中国核武器研制工作的援助。

    1958年上半年,中苏在核政策方面继续采取了互相配合的方针,不仅如此,中国甚至提出了新的建议,主张成立中苏国防工业联席会议,实现全面的军事合作。[804]但此后双方的政策性分歧日益扩大,特别是毛泽东的所作所为,与莫斯科的距离渐行渐远,这令赫鲁晓夫十分恼怒。[805]

    1958年4月4日,赫鲁晓夫致信艾森豪威尔,宣布苏联政府已决定从今年3月31日起单方面停止核武器试验,建议美国和英国政府也采取同样的步骤,以便尽快达成停止核试验协议。周恩来立即发表声明表示支持。[806]5月9日,赫鲁晓夫又向禁止核试验迈出了一大步。他在给艾森豪威尔的信中同意了西方的建议,即在日内瓦召开一个专家会议来研究为核禁试成立核查监控体系的可行性。在30日的另一封信中,赫鲁晓夫表示同意美国的建议,请英国和法国科学家来参加专家会议,并表示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的科学家也要参加。赫鲁晓夫还暗示应邀请中国参加会议,信中说,从印度或“其他一些特定国家”邀请专家来参加会议也许是明智的。[807]尽管后来没有邀请中国出席,但在会议开始前夕,中国表示了支持的态度:专家会议的讨论有助于核禁试条约的谈判。[808]

    日内瓦核专家会议于8月21日结束,会议乐观地宣告:科学家已经发现“建立一个具有一定能力和限度而又可行和有效的监督体系,来侦察违反可能缔结的全世界停止核武器试验协定的行为,在技术上是可能办到的”。22日,美国和英国分别就停止核武器试验的问题发表了声明,准备迅速着手谈判,签署一项“关于停止核武器试验和在专家报告的基础上实际建立一个国际监督制度问题的协议”。美、英都保证,“在开始谈判后一年的期间内停止进一步试验原子武器和氢武器”。[809]值得注意的是,核专家会议在讨论建立“遍布全世界”的对核试验的监控网时,没有忘记把中国包括在内,而且这个建议是捷克斯洛伐克代表提出的。结果,会议报告提出的监控网中有8个站点位于中国大陆。[810]无论这一情况中国当时是否了解,《人民日报》对会议进行报道时,并非无意地加入了这样的内容:美国有人士认为,“暂停试验一年也不会妨碍美国的原子扩军计划”;英国政府在宣布停止核试验的同时透露,当晚“在圣诞岛曾经发生了核装置的爆炸”。[811]这表明,中国对专家会议的结果并不满意,至少对其是否有效持怀疑态度。不过,对于赫鲁晓夫来说,这个结果是他长期努力取得的一点令人欣慰的功绩。缓和的曙光似乎已经出现在地平线。

    然而,就在美、英发表声明的第二天,中国军队发起了炮击金门的战役,这简直就是向赫鲁晓夫头上泼了一盆冷水。对于不久前毛泽东在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问题上当面提出的严厉指责,赫鲁晓夫还可以容忍,并表现出相当宽容的姿态。[812]但是,对于中国领导人这次突然采取的如此重大的军事举动,莫斯科无论如何是不能接受的。不管毛泽东炮击金门的初衷如何,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这次台海危机的主要后果之一,就是促使苏联领导人决定停止向中国进一步提供有关核武器的技术和设备,特别是原子弹的样品。[813]如果具体地分析,那么可以看出,这次炮击金门行动在四个方面惹恼了赫鲁晓。

    其一,中国丝毫没有向苏联透露早已谋划的这次行动,尽管赫鲁晓夫此前在北京待了整整4天。过去,研究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有分歧,但现在史实已经清楚了。[814]毛泽东在1958年11月郑州会议上承认,7月底和8月初与赫鲁晓夫见面时,“根本没有谈什么金门问题”。[815]1959年9月30日见到赫鲁晓夫,毛泽东又得意地说,美国人“以为我们在炮打金门问题上达成了协议。其实,那时我们双方并没有谈这个问题”。[816]就在炮击前十几天,周恩来写信给赫鲁晓夫,要求苏联在9月提供米格-19C型歼击机30架,并且附带C-5型火箭32000发及其他供半年用的装备和器材,但仍然没有提到即将开始的军事行动。[817]赫鲁晓夫曾为此当面质问毛泽东。[818]在他看来,中国这种违反常规的做法不啻为对苏联这个盟国的蔑视和侮辱。

    其二,毛泽东有意对苏联隐瞒这次军事行动,无疑是以实际行动显示中国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具有独立行事的地位和能力。正如危机期间外交部给驻外使馆的一份指示电所说,如何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至于用什么方式、在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步骤”,“要由我国根据情况来决定,不容许任何人干涉”。[819]对此,苏联大使馆当时是有体会的:“中国人现在表现出来的倾向是要自己解决亚洲问题,他们并不认为有必要与我们商量他们计划中的行动,尽管当局势失控的时候他们会指望得到我们的支持。”[820]在后来与毛泽东讨论这个问题时,赫鲁晓夫为此大动肝火,他一再强调,尽管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但事关全局,而盟国之间应该在重大问题上交换看法,协调政策。毛泽东却寸步不让,坚持中国有权利独自解决台湾问题。[821]在赫鲁晓夫看来,这种态度显然就是对莫斯科在社会主义阵营中领导地位的挑战。

    其三,炮击行动本身充分表明中国不赞成苏联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对外政策。与苏联试图通过谈判与西方实现缓和的做法相反,中国摆开了一副诉诸武力的架子。苏联大使馆的报告指责说,中国的做法将“导致恶化国际局势这种可能性的出现,并促使美国方面采取战争边缘政策”。[822]在苏联人看来,国际局势紧张从根本上讲是不利于社会主义阵营的共同利益的。但毛泽东恰恰认为,既然国际形势的基本特点是“东风压倒西风”,那么帝国主义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中国也可以搞“战争边缘政策”,因为“国际紧张”实际上对美国不利,紧张局势“可以动员全世界人民”与美国进行斗争,从而破除对美国的迷信和恐惧。[823]

    其四,中国拖延向苏联提供在台海空战中获得的一枚美国“响尾蛇”导弹,从而激怒了赫鲁晓夫。在9月24日温州地区的空战中,国民党空军发射了5枚美国“响尾蛇”导弹——这是当时最先进的空对空导弹,其中一枚弹头坠地而未爆炸。中国政府发动了大规模抗议活动,并将导弹的部分残骸作为美国的罪证在北京展出。[824]这一消息立即引起苏联军方的极大兴趣,并提出把导弹残骸送往苏联进行研究。但苏方几次索要,中方开始不予理睬,后来又推说正在研究这枚导弹,不能提供。这个答复使赫鲁晓夫非常气愤,于是决定拒绝向中国提供本应交付的研制P-12型中程弹道导弹的资料,还通过苏联顾问表示了对中方做法的不满。几个月后,当中国不得不转交这枚已经拆卸多次而无法复原的“响尾蛇”导弹时,苏方研究人员发现缺少了一个关键性部件——自动导向系统的红外线传感器。在赫鲁晓夫看来,中国的所作所为哪里还像是苏联的盟国?[825]

    对于中国的这些做法,性格冲动的赫鲁晓夫确实感到无法容忍了。尽管在危机期间苏联两次公开发表声明,表示将为中国提供核保护伞,[826]但这除了有尽社会主义阵营盟主责任之意,其逻辑的结果也预示了苏联将以此替换继续对中国的核援助。此外,据阿尔希波夫的回忆,中国对苏联禁止核试验及防止核扩散方针的不满,也是一个重要因素。1958年苏联要求中国支持苏联提出的禁止生产和试验核武器的倡议,中国一直未予答复。1959年苏联又询问中国对不扩散核武器的态度,中方的回答是:我们期待着苏联履行双方关于原子能工业及为生产“最终产品”供应相关设备的协议。于是,苏联开始延迟提交正在建设的核工厂所需的技术和设备。到1959年6月,苏联对中国核项目的设备供应完全中断了。[827]

    应该说,苏联做出暂停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和技术资料的决定,如同决定向中国提供核武器技术援助一样,赫鲁晓夫个人起了关键性的作用。[828]1958年4月24日,赫鲁晓夫曾亲笔写信给周恩来说,关于按照《国防新技术协定》向中方提供原子弹技术资料和样品的问题,苏联政府已委托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具体办理,近期即可提供。[829]但台海危机后,赫鲁晓夫有些后悔与中国签订了核援助的协定,并感到中苏关系已经出现了裂痕。在与中型机械工业部部长斯拉夫斯基(Slavskii)商议后,赫鲁晓夫决定P-12导弹等资料可以提供给中国,但“原子弹可得再考虑考虑”。苏联是否继续提供援助,要看中苏关系的变化,如果情况没有好转,“那他们掌握原子能技术还是越晚越好”。[830]

    按照赫鲁晓夫的意图,苏方以种种借口拖延根据协定应向中国提供的原子弹教学模型(即样品)和图纸资料。苏联先是要求必须有专门的储存仓库,等到中国将仓库建好后,苏联又提出保密条件不够。在中国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苏联保密专家也表示满意后,苏方于1958年10月函复:“模型及技术资料将于11月发至”中国。但期限已到,莫斯科还是没有发出启运的命令。[831]俄罗斯报纸刊登的一则口述史料证实,准备提供给中国的原子弹样品及技术资料早在半年前就装在2~3节加了铅封的车厢里,并由警卫人员日夜守卫着。但是一直没有接到任何命令,谁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事情一直拖到1959年年中,在中方以及在华苏联专家的一再催问下,中型机械工业部第一副部长亚历山大·丘林(Aleksandr Chulin)直接给苏共中央挂了电话。[832]最后,赫鲁晓夫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讨论的结果是,暂不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833]

    就在中国代表团准备启程赴苏为此进行谈判时,1959年6月20日,苏共中央通过了给中共中央的一封信,并于26日交给周恩来。信中首先介绍了苏联与西方就禁止核试验举行的日内瓦会谈的情况,随后指出:“我们正在尽一切可能使我们争取禁止核试验的努力获得成功,而且事情也正在向着有可能签订普遍永久禁止核试验的协定的方向发展。”而就在此时,中方提出“现在就把原子弹的样品和设计炸弹的技术资料转交给中国”的要求,“如果西方国家获悉苏联将核武器的样品和设计的技术资料交给中国,那么它们就有可能严重地破坏社会主义国家为争取和平和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所做的努力”。因此,苏共中央认为:目前中国“应该将苏联专家的力量集中在帮助中国建立原子工业(包括生产裂变物质)上,这将成为生产核武器的基础”,而“中国要生产出裂变物质至少还需要两年”,到那时“才需要成批生产核武器的技术材料”。苏共中央来信最后表示:“如果,我们终于能够签订普遍永久禁止试验核弹头的协定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核武器的试验,就会使西方国家有理由废除禁止试验的协定,宣布苏联破坏了这个协定。”此外,“一旦发生战争的话,苏联拥有的核武器将用来回击任何侵略者的侵犯,保卫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各个国家”。[834]尽管摆出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尽管采取了拐弯抹角的说法,但苏共中央的意图还是十分明显的:暂时不能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和技术资料,两年以后再说;如果那时签订了普遍和永久禁止核试验协定,中国就不要制造原子弹了;作为替代,苏联将为中国提供核保护伞。——一切又回到了1954年的起点。

    赫鲁晓夫违反协定的做法使中国领导人十分气愤,也更加激发了中国人独立研制核武器的决心。后来,中国将首枚原子弹研制工作定名为“596”工程,充分反映了国家领导人和科技人员对苏联的“义愤之情”。[835]在1959年7月的庐山会议上,周恩来向宋任穷、刘杰传达了中共中央的决策:“自己动手,从头摸起,准备用八年时间搞出原子弹。”[836]周恩来还提出了“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立足国内”的方针,要求二机部缩短战线,集中力量解决最急需的问题,并决定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的力量支持原子能事业。为此,二机部提出了“三年突破,五年掌握,八年适当储备”的奋斗目标。[837]11月11日聂荣臻向中央军委和中共中央呈交了一份《关于以自力更生为主解决新技术所需材料问题》的报告,其中也说到,现在有若干新型材料长期依靠进口,影响了新技术研究的进展速度。因此,“发展我国的新技术材料,必须采取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838]

    或许是为了安抚中国,以免把中苏关系搞僵,在决定暂缓提供原子弹样品的同时,苏联并没有停止在导弹以及其他国防新技术方面的援助。苏共中央书记处讨论并批准了关于向中国派遣国防专业技术方面的苏联专家和高校教师的报告。赫鲁晓夫亲自签署的苏联部长会议决议,责成苏联高等教育部和国防部于1959年9月派遣6名国防专业技术的专家和高校教师到中国国防工业的科研院所工作,派遣期限为1~2年,其任务是培养下列专业的中国技术人员:军事—电子—光学仪器;多级火箭的设计;水声学设备;操控火箭的仪器的计算和构造;红外线技术和热力自动导向头;坦克炮的稳定系统及高射炮瞄准随动系统的设计;用于大能量火箭的液体燃料技术。[839]

    显然,看到苏联在国防技术援助方面态度的变化,中国有关机构不得不抓紧时机,坚持要求苏联方面执行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1959年9月23日,周恩来致信赫鲁晓夫,要求苏联政府按照协定在1960年内向中国供应总值约为1.65亿卢布的国防新技术装备物资和试制这些装备所需要的原材料、样品以及有关技术资料。[840]12月29日,聂荣臻同陈毅联名致电刘晓大使,要他以中国政府的名义向苏联政府提出,在1960年内,请苏联政府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向中国提供技术援助:(1)按照1957年10月15日协定,供应两种新型号导弹及全套技术资料;(2)派遣必要数量的苏联专家来华,在试制这两种导弹方面提供技术援助;(3)按材料清单成套供应试制这两种导弹用的全套零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试制所需的专用设备。1960年1月4日,中国要求苏联按协议规定,尽快提出援建“航空及火箭科学研究院”的换文草案,并派遣选址专家小组来华。20日,聂荣臻请求延长25名导弹试验靶场专家的工作期限并增聘8名苏联军事专家。3月28日,聂荣臻又要求苏联供应两发8Ж38火箭和进行点火所需的液氧等燃料,并派遣9名专家帮助训练操作人员和进行实弹射击的技术指导工作。[841]

    然而,随着中苏关系日趋紧张,苏联的态度已经越来越冷淡,特别是在1959年10月赫鲁晓夫访华期间中苏领导人之间发生激烈争吵以后,苏联的方针渐渐确定下来。据1960年2月中国使馆的一份报告,苏联对中国有关核武器方面的一切要求,都做出了明显拖延或拒绝的反应。[842]

    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减少专家(特别是尖端技术专家)的派遣。作为对1959年11月和1960年1月中国两次要求增派38名军事专家的回答,苏联只同意派遣26名,而其他不予派遣的12名专家都是有关尖端技术方面的:核武器专家3名(核燃料、光辐射理论和基础物理、测量穿透辐射参数的电子物理仪器)、各型导弹控制系统设计专家5名、导弹控制电用计算机和设计专家2名、遥测设计专家2名。对于答应派遣的26名专家,苏联则一直拖延,最后也没派来。3月2日,苏联国防部通知中国,关于导弹试验靶场的专家聘用问题,建议缩短延聘期限和减少增聘人数。4月,苏方违反上一年8月已达成的协议,以“某些专家在苏军中人数极少”为由拒派以下专家:负责特种技术的科委专家组组长、火箭武器各系统弹道空气动力和牢固度计算专家、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原子反应堆的物理热工专家、五院导弹控制系统的模拟技术专家、五院微波参数放大器和分子放大器专家。6月,苏方拒绝了哈军工关于延聘专家和改派地面发射装置设计专家,说“要操纵、结构的可以派,要设计的没有”。[843]

    其次,对于已经在华工作的专家加强了管制,禁止他们提供较新的和关键性的资料和建议。1959年12月21日,一份编号为№3766-ш的报告呈交给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报告谈到了拉博特诺夫(Rabotnov)院士访问北京力学研究所的情况。在访问期间,“中国科学家企图从拉博特诺夫院士那里得到有关一系列秘密问题的情报和消息,同时又不为拉博特诺夫院士提供机会,使其了解该研究所多数实验室的情况”。报告提出了中苏科技交流中涉及的秘密研究领域的问题,认为那些“参与秘密工作的重要的科学家和工作人员被派遣到国外去工作”后,常常违反苏联的保密制度。根据赫鲁晓夫的指示,1960年1月8日苏共中央书记处讨论了这个问题。苏共中央联络部长安德罗波夫(Andropov)建议,“为确保在苏联科学家和高校工作人员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中保守国家机密”,应专门做出一个决议。于是,2月25日安德罗波夫、苏共科学和大中学部部长基里林(Kirilin)以及国防工业部部长谢尔宾(Serbin)起草了苏共中央《关于在苏联科学家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中确保保守国家机密的决议》文稿,并于3月16日在书记处会议上得到通过。决议规定:“要严格遵守所确定的了解秘密和绝密材料的程序,不要让外国专家了解超出事先所达成的协议范围的秘密材料,以及现有的关于准许接触秘密工作的保障措施”。[844]

    对于苏联态度的变化,聂荣臻曾在一份报告中总结说:“苏方执行协定的态度,1958年下半年以前还是较好的,一般能按协定条文办事,具体工作部门和办事人员还是积极热情、愿意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但上面控制较严,绝不许越雷池半步。1958年下半年以后,控制更严,步步卡紧。协定已定的问题,往往节外生枝,寻找借口,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有些比较重要的问题,推说由两国政府重行商谈,但一经我政府正式提出,则又一声不吭、置之不理。对我多次要求加快建设进度的项目、提前交付的设备,也拒不支持。协定中没有做具体规定的问题,即强调条文文字,根本不予以考虑。总之,苏方的态度是:一般生产技术资料可以供应,关键性的生产技术资料、研究设计和理论计算资料,以及原材料生产技术资料拒绝供应;通用设备可以供应,专用和非标准设备、精密测试仪器则拖延和拒绝;一般原材料可以给一点,越是特种的就卡得越紧;聘请仿制专家比较容易,聘请基建设计专家则较困难,聘请科学研究专家干脆拒绝。”[845]1960年6月在中国原子能科学院的苏联专家突然全部回国,随后便停止了研究设备和六氟化铀的供应。[846]7月6日,在北京核工程设计院工作的8名专家(其中6人是主任工程师)奉命提前回国;8日,正在兰州铀浓缩厂现场负责安装工作的5名专家,也突然撤走。赫鲁晓夫宣布全面撤退专家以后,到8月23日,在中国核工业系统工作的233名苏联专家,全部撤离回国,并带走了所有重要的图纸资料。[847]

    赫鲁晓夫撕毁合同、撤退专家,的确给中国的核工业发展和尖端武器研制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和短期难以估计的严重损失。按照中苏协定,苏方应援助中方建设的核工业项目共30个。据1960年9月的统计,全部建成的项目只有7个。在工程设计方面,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的项目16个,但其中有些文件资料不完整,技术上还有存疑,图纸出现差错的也不少。其余14个未完成工程设计的项目,中方设计人员未能掌握其核心技术,大多数不得不从头开始设计。在设备供应方面,有13项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16项只供应了少部分(其中一般设备多,关键设备少,有些尚未配套),1项完全没有供给。由于有些关键设备和新技术材料未到货,使一些工程无法形成生产能力,迫使中方不得不组织力量从头研制和生产。总的说来,由于苏方撤走专家,中断工程设计,停止供应设备材料,使正在建设中的9个项目被迫停工,成了“半拉子”工程。有些即将建成的项目,也因苏方毁约停援,缺少某些配套的设备仪表或图纸资料,推迟了建成投产的时间。受到严重影响的主要项目有:海军导弹靶场的建设、长波电台的建设;空军地空导弹固体火箭发动机和发射架的订货验收;五院543和542两种型号的总设计和仿制,冲压式喷气发动机8108项目风动设计两个专业的掌握。20训练基地:靶场仪器安装盒故障排除,现有型号和国产型号的发射效果分析,无线电遥测系统、控制系统及计算原理,反干扰与保密相结合的问题。三机部两种导弹潜艇(623和633产品)、一种导弹快艇(183P产品)的试制、资料调整、设备安装,以及杜16喷气轰炸机的装配、试验、鉴定,还有上述产品的无线电配套产品(雷达、引导站、测试设备、电子引信等)的制造;哈军工高射导弹射击理论、控制回路设计和飞行理论等新专业的掌握;等等。[848]

    尽管如此,客观地讲,苏联的援助对于中国核工业基础的奠定和基本框架的形成,以及原子弹和导弹的研制,还是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如果没有中苏在核工业方面的6个协定以及苏联根据协定提供的设备、图纸、资料和专家的帮助,中国的原子弹是不可能在1964年就试验成功的;如果没有苏联提供的地对空导弹和苏联专家的培训,中国也不可能在1959年10月以后就基本排除了国民党飞机对大陆上空的肆意骚扰。如果要判断苏联对中国的核援助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那么可以说,苏联在1960年停止提供技术、设备和撤退专家的举动,可以延缓但已经无法阻止中国的核试验成功了。[849]对于这一点,别人可能不了解,但苏联人自己心里是有数的。1964年10月3日,即在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的前20天,赫鲁晓夫会晤了日本议会代表团。当日本人询问中国现在是否有能力进行核试验时,赫鲁晓夫坦率地回答说,中国人有能力进行核试爆,而且应该已经制造出原子弹了。因为苏联不仅向中国人展示了自己的秘密工程,还给他们提供了核技术和核设备。[850]当然,后来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之所以能够取得重大突破和迅速进展,关键还在于中国人自己的努力,特别是中国领导人奋发图强的决心、中国经济体制集中使用资源的优势以及中国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自力更生的精神。这一点,毛泽东在接到苏联全面撤退专家消息时说的一段话很有代表性:要走自力更生的道路,“要下决心,搞尖端技术。赫鲁晓夫不给我们尖端技术,极好!如果给了,这个账是很难还的”。[851]

    简短的结论

    苏联对中国研制核武器表现出一种既要给予援助又要进行限制的复杂心态。

    中苏同盟的存在,特别是在两国全面合作的背景下,苏联必然要在核武器方面帮助中国,这种帮助,可以是提供核保护但不让中国接触核武器,也可以是提供核技术而让中国自己研制核武器。对于前者,人们比较容易理解。中央情报局当时的估计是,苏联不可能让中国掌握核武器,它很可能在中国部署导弹和原子弹,但“几乎可以确信它们将处在苏联的监管之下”。[852]不过,毛泽东看重的不是躲在莫斯科的核保护伞下,而是要自己拥有核武器,美国人没有想到,苏联竟然会帮助中国制造原子弹。这里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中国不是一般的盟友,而是社会主义阵营的主要支柱之一,在1950年代中期,甚至是与莫斯科平起平坐,成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领导者。所以,苏联那时尽可能满足中国的一切要求,而不愿意看到中苏同盟出现裂痕。第二,赫鲁晓夫个人的因素起了很大作用。1954~1955年,苏联决定在原子能的和平利用方面打开对中国的核援助之窗,1957年10月又将这种援助的范围扩大到导弹和原子弹的研制方面,主要是因为赫鲁晓夫在政治上有求于毛泽东。这一现象反映了中苏合作的基本取向:苏联在经济和技术上援助中国,而中国在政治上支持和帮助苏联。

    从内心深处讲,无论是斯大林还是赫鲁晓夫,都不情愿让中国分享苏联已经掌握的秘密,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只是由于赫鲁晓夫要确立其在苏联党内和社会主义阵营内的领导地位,必须得到中共的支持和帮助,才拿出核技术进行交换。因此,一旦赫鲁晓夫的地位得到巩固,这种交换的客观因素就不存在了。而恰恰在1958年,苏联的国力空前提高,赫鲁晓夫本人也在党内和国际上站稳了脚跟。与此同时,受到炮击金门事件的刺激,赫鲁晓夫意识到中苏在对外政策方面出现了分歧,便开始考虑如何减少和制约对中国的核援助。在这里,又是赫鲁晓夫的个人情绪起了主要作用。当然,核武器在国家安全中所处的特殊地位也使苏联领导人时刻警惕着中苏关系的变化,所以,当中苏关系刚出现一点令人不安的迹象,莫斯科首先关闭的就是核援助的大门。不过,苏联不断提高对中国核援助的层次和力度,使中国在短短几年内就具备了制造原子弹的基本条件,这是中国核武器研制能够迅速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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