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人性的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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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人

    记得有一次,我的儿子梁爽,天真发问“:爷爷,你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在被窝里,还是在被窝外呀?”

    父亲一时答不上来。那天晚上,父亲竟至于因为他的胡子而几乎彻夜失眠,竟至于捅醒我的母亲,问自己一向睡觉的时候,胡子究竟是在被窝里还是在被窝外呀?无论他将胡子放在被窝里还是放在被窝外,总觉得不那么对劲……父亲第一次当群众演员,在《泥人常传奇》剧组。导演是李文化。副导演先找了父亲,父亲说得征求我的意见。父亲大概将当群众演员这回事看得太重,以为便等于投身了艺术,所以希望我替他做主,判断他到底能不能胜任。父亲从来不做自己胜任不了之事。他一生不喜欢那种滥竽充数的人。

    我替父亲拒绝了。那时群众演员的酬金才两元。我之所以拒绝不是因为酬金低,而是因为我不愿我的老父亲在摄影机前被人呼来挥去的。

    李文化亲自来找我说他这部影片的群众演员中,少了一位长胡子老头儿。“放心,我吩咐对老人家要格外尊重,像尊重老演员们一样还不行吗?”他这么保证。

    无奈,我只好违心同意。从此,父亲便开始了他的“演员生涯”更准确地说,是“群众演员”

    生涯在他七十四岁的时候……

    父亲演的尽是迎着镜头走过来或背着镜头走过去的“角色”。说那也算“角色”,是太夸大其词了。不同的服装,使我的老父亲在镜头前成为老绅士、老乞丐、摆烟摊的或挑菜行卖的……不久,便常有人对我说:“哎呀晓声,你父亲真好,演戏认真极了!”父亲做什么事都认真极了,但那也算“演戏”吗?我每每地一笑置之。然而听到别人夸奖自己的父亲,内心里总是高兴的。

    一次,我从办公室回家,经过北影一条街就是那条旧北京假景街,见父亲端端地坐在台阶上,而导演们在摄影机前指手画脚地议论什么,不像再有群众场面要拍的样子。

    时已中午,我走到父亲跟前,说:“爸爸,你还坐在这儿干什么呀?回家吃饭吧。”

    父亲说:“不行,我不能离开。”我问:“为什么?”

    父亲回答:“我们导演说了别的群众演员没事儿了,可以打发走了。但这位老人不能走,我还用得着他!”

    父亲的语调中,很有一种自豪感似的。父亲坐得很特别,那是一种正襟危坐。他身上的演员服,是一件褐色绸质长袍。他将长袍的后摆,掀起来搭在背上。而将长袍的前摆,卷起来放在膝上。

    他不倚墙,也不靠什么。就那样子端端地坐着,也不知已经坐了多久。分明的,他唯恐使那长袍沾了灰土或弄褶皱了……父亲不肯离开,我只好去问导演。导演却已经把我的老父亲忘在脑后了,一个劲儿地向我道歉……中国之电影电视剧,群众演员的问题,对任何一位导演,都是很沮丧的事。

    往往的,需要十个群众演员,预先得组织十五六个,真开拍了,剩下一半就算不错。有些群众演员,钱一到手,人也便脚底板抹油,溜了。群众演员,在这一点上,倒可谓相当出色地演着我们现实中的些个“群众”,些个中国人。

    难得有父亲这样的群众演员。我细思忖:都愿请我的老父亲当群众演员,当然并不完全因为他的胡子……那两年内,父亲睡在我的办公室。有时我因写作到深夜,常和父亲一块儿睡在办公室。

    有一天夜里,下起了大雨。我被雷声惊醒,翻了个身,黑暗中,恍恍地,发现父亲披着衣服坐在折叠床上吸烟。

    我好生奇怪,不安地询问:“爸,你怎么了?为什么夜里不睡吸烟?爸,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

    黑暗之中,但闻父亲叹了口气。许久,才听他说“:唉,我为我们导演发愁哇,他就怕这几天下雨……”

    父亲不论在哪一个剧组当群众演员,都一概地称导演为“我们导演”。从这种称谓中我听得出来,他是把他自己一个迎着镜头走过来或背着镜头走过去的群众演员,与一位导演之间联得太紧密了。或者反过来说,他是太把一位导演,与一个迎着镜头走过来或背着镜头走过去的群众演员联得那么紧密。

    而我认为这是荒唐的。而我认为这实实在在是很犯不上的。

    我嘟哝地说:“爸,你替他操这份心干吗?下雨不下雨的,与你有什么关系?睡吧睡吧。”

    “有你这么说话的吗?”父亲教训我道,“全厂两千来人,等着这一部电影早拍完,早收了,才好发工资,发奖金,你不明白?你一点儿不关心?”

    我佯装没听到,不吭声。父亲刚来时,对于北影的事,常以“你们厂”如何如何而发议论,而发感慨。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说“你们厂”了,只说“厂里”了。倒好像,他就是北影的一员。甚至倒好像,他就是北影的厂长……天亮后,我起来,见父亲站在窗前发怔。我也不说什么。怕一说,使他觉得听了逆耳,惹他不高兴。后来父亲东找西找的。我问找什么。他说找雨具,说要亲自到拍摄现场去,看看今天究竟是能拍还是不能拍。

    他自言自语:“雨小多了嘛,万一能拍呢?万一能拍,我们导演找不到我,我们导演岂不是发急吗?……”

    听他那口气,仿佛他是主角。我说:“爸,我替你打个电话,向你们剧组问问不就行了吗?”父亲不语,算是默许了。于是我就到走廊去打电话。其实是为我自己的事打电话。回到办公室,我对父亲说:“电话打过了,你们组里今天不拍戏。”我明知今天准拍不成。

    父亲火了,冲我吼:“你怎么骗我?你明明不是给我剧组打电话,我听得清清楚楚,你当我耳聋吗?”父亲怒冲冲地就走出去了。

    我站在办公室窗口,见父亲在雨中大步疾行,不免地羞愧。对于这样一位太认真的老父亲,我一筹莫展……父亲还在朝鲜选景于中国的一个什么影片中担当过群众演员。当父亲穿上一身朝鲜民族服装后,别提多么像一位朝鲜老人了。那位朝鲜导演也一直把他视为一位朝鲜老人,后来得知他不是,表示了很大的惊讶,也对父亲表示了很大的谢意,并单独同父亲合影留念。

    那一天父亲特别高兴,对我说:“我们中国的古人,主张干什么事都认真。要当群众演员,咱们就认认真真地当群众演员。咱们这样的中国人,外国人能不看重你吗?”

    记得有天晚上,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和妻子、老父母一块儿包饺子,父亲擀皮儿。忽然父亲喟叹一声,喃喃地说:“唉,人啊,活着活着,就老了……”

    一句话,使我、妻、母亲面面相觑。母亲说:“人,谁没老的时候,老了就老了呗!”父亲说:“你不懂。”

    妻煮饺子时,小声对我说:“爸今天是怎么了?你问问他。一句话说得全家怪纳闷怪伤感的……”

    吃过晚饭,我和父亲一同去办公室休息。睡前,我试探地问:“爸,你今天又不高兴了吗?”

    父亲说:“高兴啊,有什么不高兴的。”我说:“那怎么包饺子的时候叹气,还自言自语老了老了。”父亲笑了,说:“昨天,我们导演指示给这老爷子一句台词,连台词都让我说了,那不真算演员了吗?我那么说你听着可以吗?……”

    我恍然大悟原来父亲是在背台词。我就说“:爸,我的话,也许你又不爱听。其实你愿怎么说都行,反正到时候,不会让你自己配音,得找个人替你再说一遍这句话……”

    父亲果然又不高兴了。父亲又以教训的口吻说:“要是都像你这种态度,那电影,能拍好吗?老百姓当然不愿意看。一句台词,光是说说的事吗?脸上的模样要是不对劲,不就成了嘴里说阴,脸上作晴了吗?”父亲的一番话,倒使我哑口无言。

    惭愧的是,我连父亲不但在其中当群众演员,而且说过一句台词的这部电影,究竟是哪个厂拍的、片名是什么,至今一无所知。

    我说得出片名的,仅仅三部电影《泥人常传奇》、《四世同堂》、《白龙剑》。

    前几天,电视里重播电影《白龙剑》,妻忽指着屏幕说“:梁爽,你看你爷爷。”我正在看书,目光立刻从书上移开,投向屏幕哪里有父亲的影子……我急问:“在哪儿在哪儿?”

    妻说:“走过去了。”是啊,父亲所“演”的,不过就是些迎着镜头走过来或背着镜头走过去的群众角色,走得时间最长的,也不过就十几秒钟。然而父亲的确是一位极认真极投入的群众演员与父亲“合作”过的导演们都这么说……在我写这篇文字间又有人打来电话“梁晓声?”

    “是我。”“我们想请你父亲演个群众角色啊?……”“这……我父亲已经去世了……”“去世了?……对不起……”对方的失望大大多于对方的歉意。

    如今之中国人,认真做事认真做人的,实在不是太多了。如今之中国人,仿佛对一切事都没了责任感。连当着官的人,都不肯愿意认真地当官了。

    有些事,在我,也渐渐地开始不很认真了,似乎认真首先是对自己很吃亏的事。

    父亲一生认真做人,认真做事,连当群众演员,也认真到可爱的程度。这大概首先与他愿意是分不开的。一个退了休的老建筑工人,忽然在摄影机前走来走去,肯定的是他的一份愉悦。人对自己极反感之事,想要认真也是认真不起来的。这样解释,是完全解释得通的。但是我他的儿子,如果仅仅得出这样的解释,则证明我对自己的父亲太缺乏了解了。

    我想“认真”二字,之所以成为父亲性格的主要特点,也许更因为他是一位建筑工人,几乎一辈子都是一位建筑工人,而且是一位优秀的获得过无数次奖状的建筑工人。

    一种几乎终生的行业,必然铸成一个明显的性格特点。建筑师们,是不会将他们设计的蓝图给予建筑工人也即那些砖瓦灰泥匠们过目的。然而哪一座伟大的宏伟建筑,不是建筑工人们一砖一瓦盖起来的呢?正是那每一砖每一瓦,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十几年、几十年地,培养成了一种认认真真的责任感,一种对未来之大厦矗立的高度的可敬的责任感。他们虽然明知,他们所参与的,不过一砖一瓦之劳,却甘愿通过他们的一砖一瓦之劳,促成别人的冠环之功。

    他们的认真乃因为这正是他们的愉悦。愿我们的生活中,对他人之事的认真,并能从中油然引出自己愉悦的品格,发扬光大起来吧。

    父亲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父亲曾是一个认真的群众演员。或者说,父亲是一个“本色”的群众演员。

    以我的父亲为镜,我常不免问我自己在生活这大舞台上,我也是演员吗?我是一个什么样的演员呢?就表演艺术而言,我崇敬性格演员。就现实中人而言,恰恰相反,我崇敬每一个“本色”的人,而十分警惕“性格演员”……在西线的列车上2005年11月,我应邀与中国作家协会的几位领导,前往甘肃天水参加一次民间举办的文化活动。但我和他们乘的不是同一车次家附近就有代理售票处,购票方便。于是我单独踏上了由北京西站始发的,晚上八点多开往西部的列车……我已经很少乘长途列车了。

    20世纪80年代初,我曾是前北京电影制片厂组稿组的一名编辑。陕西、甘肃、新疆都在我的组稿范围。所以那两三年内,我每年都是要乘坐几次西线的列车的。那时中国西部的农村人口,乘坐过列车的人还是很少的,成千上万西部农村人口向中国其他省份流动的现象还没出现。那时的中国,还是一个按地理区域相对凝固的中国。西部的农民如果要到外省去“讨生活”,大抵靠的还是他们的双脚。正如西部的一种民歌“走西口”。

    80年代初曾有一篇口碑极佳的短篇小说《麦客》,描写当年因天灾收获自家土地上的劳动成果的希望已成泡影的西部农民们,为了挣点儿钱将日子继续过下去,成群结队越省跨界,去往中原和南方帮别的省份的农民收割庄稼的经历。在西部蛮荒的山岭之间,在原本没有路而后来被一代一代走西口的中国农民们的脚踩出的蜿蜒的野路上,他们的身影连绵不绝,越聚越多,终于形成一支浩荡的不见首尾的队伍。他们甚至连行李也不带,很可能有的人的家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供他带走的行李。除了别在腰间的镰刀和挎在肩上的干粮袋,他们身上再就一无所有。那是中国农民的“长征”,不是为了革命,而是为了糊口。隔年似乎是由兰州电视台将《麦客》拍成了两集的电视剧。在北京,在我的家里,我看得热泪盈眶。记得当年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还给电视台写去了一封信,祝贺他们拍出了那么优秀的现实主义风格的电视剧。

    当年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出现在列车的卧铺车厢里,那是会引起一些好奇的目光的。因为当年并不是一切长途列车上都有软卧车厢,硬卧已是某种身份的证明。购票前要经领导批准,购票时要出示单位介绍信。故当年的我,从没觉得从北京到西部是怎样难耐的旅程。恰恰相反,在好奇的目光的注视之下,我常会感到优越。自然,想到西部的“麦客”们,心里边也往往会颇觉不安地暗问自己凭什么?当年我们许多中国人的意识方式真是朴实得可爱啊!

    两三年后我调到了编剧组,以后竟再没踏上过西线的列车。屈指算来,已然二十余年了。

    天水市委对文化活动极为重视,预先在电话里嘱咐我们知道您身体不好,请您一定要乘软卧。我想到我是去西部,买了一张硬卧。

    严重的颈椎病使我的睡眠的适应性极差。夜里不停地辗转反侧,令下两层铺和对面三层铺的乘客深受其扰。他们抗议的方式是擂铺板、大声咳嗽或小声嘟囔些不中听的话。我猛记起旅行袋里似乎带了一贴膏药,爬起一找,果然。反手歪歪扭扭地贴到后背上。用自己的手无法贴在准确的位置,但那也总算起到了一点儿心理作用,于是不再折腾……整个车厢我起得最早,盼着到天水。然而中午一点多钟才到。望着车窗外西部铁路沿线的风光从黎明前的黑暗之中逐渐显现得分明了,我似乎觉得那是我所乘过的车速最慢的一次列车,似乎觉得从北京到西部的途程比二十几年前远多了。列车晚点了一个半小时。然而我知道那不是使我觉得途程变远了的真正原因。真正原因是我自己变了。我早已由当年那个坐硬卧很觉得优越并且心生不安的青年,变成了一个不经常乘坐列车的人了。而中国,也变了。习惯于乘飞机的中国人与乘列车的中国人相比,尤其是与乘西线列车的中国人相比,在许多方面都发生了大的差别。每一座城市都尽量将机场建得更气派、更现代,因为它意味着也是一座城市面向国际敞开的窗口。而每一座城市的列车站,则空前人群云集了。特殊的月份,往往满目皆是背井离乡的中国农民的身影。在大都市的机场候机厅里,一些人感受到的是一种关于中国的概念。而在某些时候,在某些城市包括大都市的列车站里,另一些人将感受到关于中国的另一些概念……沿线西部的乡村,它们为什么一处处那么小?黄土抹墙的房舍,灰黑的鱼鳞瓦,家门前没有栅栏的平场,房舍后为数不多的苹果树或柿树,坎坡上放着几只羊的老人,在一小块一小块地里干着农活的老妪和孩子……一切仍在诉说着西部的贫困。

    八月是萧瑟的季节。西部的景象裸露在萧瑟之中,如同干墨笔触勾勒在生宣纸上的绘画草图。偶见红的瓦和刷了白灰或贴了白瓷砖的墙,竟使我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尽管白瓷砖贴在农家房舍的外墙体上是那么不伦不类,然而一想到有西部的农家肯花那一份钱,还是不禁有些感动。西部农民希望过上好日子的那种世代不泯的追求,像杨白劳给喜儿买了并亲手扎在女儿辫上的红头绳父女俩自是喜悦着。看着那情形的人,倘对人世间的贫富差距还保留着点儿忧患,则就会难免地心生愀然……从西部返回时,我登上了一次特别的列车。因为还要中途到广州去,故我得在咸阳下车,再去机场。

    我持的是一张无座号的票,原以为注定是得在列车上站五六个小时了,却幸运得很,偏巧登上了一节空着几排座位的车厢。刚刚落座,列车已经开动。定睛扫视,发现自己置身在民工之间。手往小桌板上一放,觉得黏。细看桌板,遍布油污,显然很久没被人擦过了。于是顾惜起衣袖来,往起抬胳膊时,衣袖和桌板,业已由于油污的缘故,难舍难分了。于是进而顾惜衣服和裤子,往起站时,衣服和裤子也不那么情愿与座椅分开了,那座椅也显然早该有人擦擦却很久没被人擦过了。好在布袋里是有些纸的,于是取出来细细地擦。最后一张纸也用了,擦过后却依然是污黑的。这时我注意到对面有好奇的目光在默默打量我,便有几分不自然了一个人和某些跟自己有些不一样的人置身在同一环境,他对那环境的敏感,是会令那某些人大不以为然的。这一点,我这个写小说的人是心中有数的。当年我是连队生产一线的知青时,甚至以同样冷的目光,默默打量过陪着首长对连队进行视察的团部或师部的机关知青。那一种冷的目光中,具有知青与知青之间的嫌恶意味。何况,在那一节车厢里,我和我周围的人们之间的关系,连大命运相同的知青们之间的关系都不是。我将一堆污黑的纸团用手绢兜着,走过车厢扔入垃圾桶,回来垂着目光又坐下了。原来这一节车厢的绝大部分座位也都有人坐着,只我坐的那地方空着两三排座位而已。座位、桌板、窗子、地面、四壁、厕所、洗漱池那列车的一切都肮脏极了。

    我将手绢铺在桌板上,取出一册杂志来看。偶一抬头,见一个站在过道里的中等身材的青年还在打量我。他脸颊消瘦,11月份了穿得还那么少。一件T恤衫,外加一件摊上买的迷彩服而已。T恤衫的领子和迷彩服的领子,都已被汗渍镶上了黑边。我并没太在意他对我的打量,垂下目光接着看手中的杂志。倏忽后我抬起头来,冲那年轻的民工微微一笑。因为我第一次抬起头时,觉得他的目光并不多么冷。我想,我对一个看我时目光并不多么冷的人,理应做出友好的反应尤其在这一节车厢里,尤其我以显然的另类的外形而存在于某些同类之间的时候。是的,他们当然是我的同类,或者反过来说也是一样。而且,还是我的同胞。而我对于他们,却分明地是一个另类。我所体会的中国,那是一个概念,一个与从前的中国不能同日而语的概念。他们所体会的中国,乃是另一个概念,一个与从前的中国没什么两样的概念。

    我笑后,那年轻的民工也微微一笑。果然,他的眼的深处,非但不怎么冷,还竟有几分柔情。但是,它们太忧郁了。所以,给予我无底之井一样的印象。倘他好好洗个澡,再穿上我的一身衣服,再将他蓬乱的头发剪剪、吹吹,那么,我敢肯定他是一个帅小伙子。尽管我的一身衣服实在是一身普通得很的衣服。

    他说:“你坐过来吧。”我回头看,身后无人,断定了他是在跟我说话,我犹豫。

    “你还是坐过来吧!列车从新疆开入甘肃的时候,有一个人喝醉了酒,把那几排座位吐得哪儿都是……”他始终微微地笑着,目光也始终望着我。

    我早已嗅到了一股难闻的气味儿,只是不清楚发自于何处罢了。他既给了我个明白,我当然不愿继续在那儿坐下去了。

    我起身向他走过去时,他用手指着我说:“你的手绢!”而我说:“不要了。”

    我本打算像他一样站在过道里,但是他请我坐在他的座位上。他一路从新疆坐过来,他说他腿坐肿了,宁肯多站会儿。

    那儿的人们都在打扑克,没谁注意我们。他又说:“我知道你是谁。我上初中的时候作文挺好的,经常受到老师的称赞。那时候我以为我将来也能……”

    我小声请求说:“那就当你不知道我是谁,好吗?”他点了点头,又问:“你看的是什么?”我说:“《读者》。”

    我看《读者》历来被不少知识分子耻笑。他们认为真正的知识分子是不应看《读者》这么“低”层次的刊物的。但我以我的眼,在中国知识分子们认为是“高”层次的刊物上,越来越看不到对另一半中国的感受了。那另一半,才是中国的大半!并且,每每因而联想到杜甫《八月秋高风怒号》中的诗句“茅飞渡江洒江郊,高者挂罥长林梢,低者飘转沉塘凹。”挂罥长林梢,虽高,不也还是茅吗?我倒宁愿入塘凹。毕竟和泥和水在一起,可以早点儿沤烂,做大地的肥料。

    年轻的民工听了我的话,点了点头。于是我们一个坐着,一个站着,聊了起来。

    他说这一车次是“民工车”,也可以说是西北农民工们乘的“专列”,票价极便宜。在高峰运载季节,有时超载百分之一百几十。因为它实际上已经等于是一次民工专列了,不是民工的人们,是不太愿意乘坐这一车次的……他说这一节车厢有人吐过,有一股难闻的气味,所以才有几排空座。说别的车厢里,没票站着的人照例很多……忽然一阵煤灰飘飞过来,我赶紧闭上眼睛低下头去,抬起头时,身上落了一层。年轻的民工身上也落了一层黑白混杂的煤灰,他却懒得抚一下,笑笑,说车上烧水的不是电炉,仍是大煤炉,显然又有乘务员在捅火了……他说,他心情很不好他本在新疆打工来着,同村的人给他传了个信儿,有一个省的煤矿急需采煤工,于是他匆匆前往,去晚了怕就没有缺额了。说一个多小时以前,他透过车厢望见了他的家园西线铁路旁的一个小小的自然村……他说,他的父亲几年前死于矿难。几年前死一个采煤的农民工,矿主才补偿给一万多元钱。他说他没下车回家去看一看,也是因为怕见了母亲不知该怎么说,他说家里只有母亲、妹妹和爷爷,爷爷已经老得快干不动地里的活儿了,而妹妹,患着精神病……我,竟寻找不到一句适当的话可以对这个年轻的农民工说。连一句安慰他的话也寻找不到……“现在,死一个矿工,真的补偿给二十万吗?农民采煤工和正式的矿工,都能一律平等地补偿给二十万吗?……”

    我从他的话中,听出了他对平等的极强烈的要求,以及对二十万人民币的极强烈的渴望。

    “这……我不是太清楚……也许……是的吧……可是现在,矿难发生的次数太频繁了,你最好还是不要去……非去……没有比当采煤工挣钱更多的活了吗?……”我语无伦次,反问着不是人话的话。

    “还用问吗?对我们,那是肯定没有的喽!”不知何时,玩扑克的都不玩了,都在注意听我和那年轻的农民工的谈话了。

    “我记得有一份报上登过赔偿的数额……”“一条农民采煤工的命是赔偿二十万的,这肯定没错!”“你怎么能那么肯定?是法律条文了吗?什么时候公布过了?”“不会二十万那么高吧?现如今车祸撞死一个农民,法院一般不是才判赔偿几万吗?”“那是车祸,和采煤不同的。目前正是国家发展需要煤的时候,所以咱们的命也就比以往值钱多了!……”“会不会一个省一个价呢?”

    年轻的农民工说,他和他们是一起的,都是要去同一个省的矿区的。有的是打工时认识的工友,有的是在这一次列车上认识的。他毫不客气地将别人拽了起来,自己坐在腾出的座位上了。接着又说:“但愿我们去的地方,一条命也值二十万元……”

    被他拽起来的民工说:“有人倒下去,那就得有人补上去,好比冲锋陷阵,得有下定决心不怕牺牲的精神!”那样子,那语气,很是光荣,还有点儿悲壮。

    我听着,心里不禁联想到了两句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我问:“你们要去的是哪个省?”他们相互望着,交换着耐人寻味的眼色,就都不说话了。分明地,他们不愿让我知道。仿佛那是一个他们共同的福音,也是一个需要他们共同保守的大秘密,一旦被旁人所知,尤其是被我这样的旁人所知,大好的机会就会遭到破坏似的。

    为了取悦于他们,我说:“啊,我想起来了,有一份文件,规定了哪儿都是二十万,一律平等。”他们都很信我的话,脸上的疑虑一扫而光,就都高兴起来。这个说有文件就好,那个说平等才对。他们一高兴,对我的态度也亲近了,请我嗑瓜子,吃花生、枣子,还向我敬烟。我没吃什么,却极想吸烟,又没有烟了,便很高兴地接过了烟。一只按着打火机的手及时向我伸过来,我刚吸了一口,劣质的烟呛得我几乎咳嗽……后来玩扑克的人接着玩扑克,那眼神忧郁的年轻的农民工也不再开口了,呆呆地望着窗外想他的心事。没人理睬我了,我低下头仍看我的《读者》。

    玻璃匠和他的儿子

    20世纪80年代以前,城市里每能见到一类游走匠人他们背着一个简陋的木架走街串巷,架子上分格装着些尺寸不等、厚薄不同的玻璃。他们一边走一边招徕生意:“镶窗户!……镶镜框!……镶相框!……”

    他们被叫作“玻璃匠”。有时,人们甚至直接这么叫他们:“哎,镶玻璃的!”他们一旦被叫住,就有点儿钱可挣了,或一角,或几角。总之,除了成本,也就是一块玻璃的原价。他们一次所挣的钱,绝不会超过几角去。一次能挣五角钱的活,那就是“大活儿”了。他们一个月遇不上几次大活儿的。一年四季,他们风里来雨里去,冒酷暑,顶严寒,为的是一家人的生活。他们大抵是些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被拒在“国营”体制以外的人。按今天的说法,是些当年“自谋生路”的人。有“玻璃匠”的年代,城市百姓的日子都过得很拮据,也特别仔细。不论窗玻璃裂碎了,还是相框玻璃或镜子裂碎了,那大块儿的,是舍不得扔的,专等玻璃匠来了,给切割一番,拼对一番。要知道,那是连破了一只瓷盆都舍不得扔,专等锔匠来了给锔上的穷困年代啊!……玻璃匠开始切割玻璃时,每每吸引不少好奇的孩子围观。孩子们的好奇心,主要是由“玻璃匠”那一把玻璃刀引起的。玻璃刀本身当然不是玻璃的。玻璃刀看上去都是样子差不了哪儿去的刃具,像临帖的毛笔。刀头一般长方而扁,其上固定着极小极小的一粒钻石。玻璃刀之所以能切割玻璃,完全靠那一粒钻石。没有了那一粒小之又小的钻石,一把玻璃刀便一钱不值了。玻璃匠也就只得改行,除非他再买一把玻璃刀。而从前一把玻璃刀一百几十元,相当于一辆新自行车的价格,对于靠镶玻璃养家糊口的人,谈何容易!并且,也极难买到。因为在从前,在中国,钻石本身太稀缺了。所以,从前中国的玻璃匠们,用的几乎全是从前的从前也即解放前的玻璃刀,大抵是外国货。解放前的中国还造不出玻璃刀来。将一粒小之又小的钻石固定在铜或钢的刀头上,是一种特殊的工艺。可想而知,玻璃匠们是多么爱惜他们的玻璃刀!与侠客对自己们的兵器的爱惜程度相比,也是不算夸张的。每一位玻璃匠都一定为他的玻璃刀做了套子,像从前的中学女生每为自己心爱的钢笔织一个笔套。有的玻璃匠,甚至为他的玻璃刀做了双层的套子。一层保护刀头,另一层连刀身都套进去,再用一条链子系在内衣兜里,像系着一块宝贵的怀表似的。当他们从套中抽出玻璃刀,好奇的孩子们就将一双双眼睛瞪大了。玻璃刀贴着尺在玻璃上轻轻一划,随之出现一道纹,再经玻璃匠的双手有把握地一掰,玻璃就沿纹齐整地分开了,在孩子们看来那是不可思议的……我的一位中年朋友的父亲,便是从前年代的一名玻璃匠。他的父亲有一把德国造的玻璃刀。那把玻璃刀上的钻石,比许多玻璃刀上的钻石都大,约半个芝麻粒儿那么大。它对于他的父亲和他一家,意味着什么不必细说。

    有次,我这一位朋友在我家里望着我父亲的遗像,聊起了自己曾是玻璃匠的父亲,聊起了他父亲那一把视如宝物的玻璃刀。我听他娓娓道来,心中感慨万千:

    他说他父亲一向身体不好,脾气也不好。他十岁那一年,母亲去世了,从此父亲的脾气就更不好了。而他是长子,下边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父亲一发脾气,他就首先成了出气筒。年纪小小的他,和父亲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也越来越冷漠。他认为他的父亲一点儿也不关爱他和弟弟妹妹。他暗想,自己因而也有理由不爱父亲。他承认,少年时的他,心里竟有点儿恨自己的父亲……有一年夏季,父亲回老家去办理祖父的丧事。父亲临走,指着一个小木匣严厉地说:“谁也不许动那里边的东西!”他知道父亲的话主要是说给他听的,同时猜到,父亲的玻璃刀放在那个小木匣里了。但他毕竟是个孩子啊!别的孩子感兴趣的东西,他也免不了会对之发生好奇心的呀!何况那东西是自己家里的,就放在一个没有锁的,普普通通的小木匣里!于是父亲走后的第二天他打开了那小木匣,父亲的玻璃刀果然在内。但他只不过将玻璃刀从双层的绒布的套子里抽出来欣赏一番,比画几下而已。他以为他的好奇心会就此满足。却没有。第三天他又将玻璃刀拿在手中,好奇心更大了,找到块碎玻璃试着在上边划了一下,一掰,碎玻璃分为两半,他就觉得更好玩了。以后的几天里,他也成了一名小玻璃匠,用东捡西拾的碎玻璃,为同学们切割出了一些玻璃的直尺和三角尺,大受欢迎。然而最后一次,那把玻璃刀没能从玻璃上划出纹来,仔细一看,刀头上的钻石不见了!他这一惊非同小可,心里毛了,手也被玻璃割破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使用不得法,刀头上那粒小之又小的钻石,是会被弄掉的。他完全搞不清楚是什么时候掉的,可能掉在哪儿了。就算清楚,又哪里会找得到呢?就算找到了,凭他,又如何安到刀头上去呢?他对我说,那是他人生中所面临的第一次重大事件。甚至,是唯一的一次重大事件。以后他所面临过的某些烦恼之事的性质,都不及当年那一件事严峻。他当时可以说是吓傻了……由于恐惧,那一天夜里,他想出了一个卑劣的方法第二天他向同学借了一把小镊子,将一小块碎玻璃在石块上仔仔细细捣得粉碎,夹起半个芝麻粒儿那么小的一个玻璃碴儿,用胶水粘在玻璃刀的刀头上了。那一年是1972年,他十四岁……三十余年后,在我家里,想到他的父亲时,他一边回忆一边对我说:“当年,我并不觉得我的办法卑劣。甚至,还觉得挺高明。我希望父亲发现玻璃刀上的钻石粒儿掉了时,以为是他自己使用不慎弄掉的。那么小的东西,一旦掉了,满地哪儿去找呢?即使找不到,哪怕怀疑是我搞坏的,也没有什么根据,只能是怀疑啊!……”

    他的父亲回到家里后,吃饭时见他手上缠着布条,问他手指怎么了?他搪塞地回答,生火时不小心被烫了一下。父亲没再多问他什么。

    翌日,父亲一早背着玻璃箱出门挣钱去,才一个多小时后就回来了,脸上阴云密布。他和他的弟弟妹妹吓得大气儿都不敢出一口。然而父亲并没问玻璃刀的事,只不过仰躺在床上,闷声不响地接连吸烟……下午,父亲将他和弟弟妹妹叫到跟前,依然阴沉着脸但却语调平静地说“:镶玻璃这种营生是越来越不好干了,哪儿哪儿都停产,连玻璃厂都不生产玻璃了。玻璃匠买不到玻璃,给别人家镶什么呢?我要把那玻璃箱连同剩下的几块玻璃都卖了。我以后不做玻璃匠了,我得另找一种活儿挣钱养活你们……”

    他的父亲说完,真的背起玻璃箱出门卖去了……以后,他的父亲就不再是一个靠手艺挣钱的男人了,而是一个靠力气挣钱养活自己儿女的男人了。他说,以后他的父亲做过临时搬运工,做过临时仓库看守员,还做过公共浴堂的临时搓澡人:居然还放弃一个中年男人的自尊,正正式式地拜师为徒,在公共浴堂里学过修脚……而且,他父亲的暴脾气,不知为什么竟一天天变好了,不管在外边受了多大委屈和欺辱,再也没回到家里冲他和弟弟妹妹宣泄过。那当父亲的,对于自己的儿女们,也很懂得问饥问寒地关爱着了。这一点一直是他和弟弟妹妹们心中的一个谜,虽然都不免奇怪,却并没有哪一个当面问过他们的父亲。

    到了我的朋友三十四岁那一年,也就是90年代初,他的父亲因积劳成疾,才六十多岁就患了绝症。在医院里,在曾做过玻璃匠的父亲的生命之烛快燃尽的日子里,我的朋友对他的父亲孝敬倍增。那时,他们父子的关系已变得非常深厚了。一天,趁父亲精神还可以,儿子终于向父亲承认,二十几年前,父亲那一把宝贵的玻璃刀是自己弄坏的,也坦白了自己当时那一种卑劣的想法……不料他父亲说:“当年我就断定是你小子弄坏的!”儿子惊讶了:“为什么父亲?难道你从地上找到了……那么小那么小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呢?”

    他的老父亲微微一笑,语调幽默地说:“你以为你那种法子高明啊?你以为你爸就那么容易受骗呀?你又哪里会知道,我每次给人家割玻璃时,总是习惯用大拇指抹抹刀头。那天,我一抹,你粘在刀头上的玻璃碴子,扎进我大拇指肚里去了。我只得把揣进自己兜里的五角钱又掏出来退给人家了。我当时那种难堪的样子就别提了,好些个大人孩子围着我看呢!儿子你就不想想。你那么做,不是等于要成心当众出你爸爸的洋相吗?……”

    儿子愣了愣,低声又问:“那你,当年怎么没暴打我一顿?”他那老父亲注视着他,目光一时变得极为温柔,语调缓慢地说:“当年,我是那么想来着,恨不得几步就走回家里,见着你,掀翻就打。可走着走着,似乎有谁在我耳边对我说,你这个当爸的男人啊,你怪谁呢?你的儿子弄坏了你的东西不敢对你说,还不是因为你平日对他太凶么?你如果平日使他感到你对于他是最可亲爱的一个人,他至于那么做吗?一个十四岁的孩子,那么做成是容易的吗?换成大人也不容易啊!不信你回家试试,看你自己把玻璃捣得那么碎,再把那么小那么小的玻璃碴粘在金属上容易不容易?你儿子的做法,是怕你怕的呀!……走着走着,我就流泪了。那一天,是我当父亲以来,第一次知道心疼孩子。以前呢,我的心都被穷日子累糙了,顾不上关怀自己的孩子们了……”

    “那,爸你也不是因为镶玻璃的活儿不好干了才……”“唉,儿子你这话问的!这还用问么?……”我的朋友,一个三十五六岁的儿子,伏在他老父亲身上,无声地哭了。几天后,那父亲在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的守护之下,安详而逝……我的朋友对我讲述完了,我和他不约而同地吸起烟来,长久无话。那时,夕照洒进屋里,洒了一地,洒了一墙。我老父亲的遗像,沐浴着夕照,他在对我微笑。他也曾是一位脾气很大的父亲,也曾使我们当儿女的都很惧怕。可是从某一年开始,他忽然似的判若两人,变成了一位性情温良的父亲。

    我望着父亲的遗像,默默地陷入回忆在我们几个儿女和我们的老父亲之间,想必也曾发生过类似的事吧?那究竟是一件什么事呢?可我却没有我的朋友那么幸运,至今也不知道。而且,也不可能知道了,将永远是一个谜了……烛的泪这是一条无名的短马路,在北京市区交通图上找不到它。马路左侧,一幢幢高楼比肩耸立;右侧,几乎完全被一座仓库的围墙占据。围墙一人多高,去年国庆节前刷成灰色。国庆节后,灰色的围墙上开始出现红的、白的、黄的油漆以各种字体书写的广告。于是围墙有点儿“浓妆艳抹”似的了。这又是一条只有一端可供行人和车辆出入的短马路。它的另一端是小河。小河载入了它的另一端。否则,它的另一端也许会伸延得很长……在它的另一端,在围墙沿河畔转角处,有一间小房子。说那是房子,实在降低了房子的标准。因为它太矮了,房盖比围墙还低,也太小了。从外看,并不比书报亭大。房盖是油毡纸的,窗上无玻璃,木条十字交叉钉着蓝塑料布。它的旁边,是一个比它大些的棚子。棚子只有油毡纸铺的盖儿,没墙。却也不能说没墙,只不过那若算墙,也降低了墙的标准。所谓的“墙”是用拆散的纸板箱的纸板拼凑成的,下半截拼凑得还挺严实,上半截靠各色塑料布挡风遮雨……那“房子”里住着一对儿外地来的乡下夫妻。男人三十来岁,女人二十六岁。他们在那棚子里为北京人弹棉花。他们已在那儿住了五年了。他们的临时居住是半合法的,因为他们每年都能办下暂住证来,这是合法的一面。马路对面的街道给他们办的。他们老实得像只会弹棉花的动物。他们一磨,街道的人心一软,每每网开一面地就给办了。但他们那“房子”和那棚子,又实属违章“建筑”,早应当拆除。所幸在路尽头,又在河边,被周围十几株树隐蔽着,一次次地蒙混过关了……北京虽然是全国消费水平最高的城市之一,却仍有舍不得花一百多元买新被褥,而更愿花十来元钱弹软一床旧棉套的人家。这样一些百姓人家,是那一对儿乡下夫妻的“上帝”。

    他们实际上已经有一个女儿了,才两岁,在乡下,由他们的父母轮流抚养着。春节前,他们原本打算回乡下去与亲人们团圆的。活儿积压得多,就日夜突击地弹。最后一件被人满意地取走了,竟到了四日的下午,而这一天正是除夕呀!

    女人说:“你什么也别管了,该收拾的我收拾。快去买晚上的火车票,咱们得争取初一这时候到家是不?”

    男人表示也是这么想的,于是带着一头发一脸一身的棉絮,匆匆地出了门。他回来时,女人什么也没收拾。女人在床上酣睡着。那是一张旧单人床。

    他们给一户人家弹了两件棉套,人家用那张床抵手工钱了。单人床睡不开他们两口子,加宽了一块板,用些砖垫着。女人的睡状,像个困极了的孩子。她的头侧枕在枕上,身子伏着,手臂压在胸脯下边。她的另一只手臂垂在床下,另一条腿也垂在床下,而且脚蹬着地,仿佛那只脚在酣睡的情况下还使着劲儿似的。显然,男人刚一走,她就那样子扑在床上了……前几天北京寒冷,这女人感冒了。酣睡着的女人,两颊绯红,一线口水,从她半张着的嘴角流在枕上,竟已积成了一个围棋子般大的“珠子”。男人搓了搓手,想伸手去摸他女人的脸颊,看她是不是还在发烧?但他的手并没触到她的脸颊。他俯下头去,用自己的脸颊去贴女人的脸颊了。虽然外边的天气很暖和,虽然他的双手并不冷,虽然搓过了他却仍怕自己手凉。女人的脸颊热乎乎的,女人还在发着低烧。女人睡得那么香,并没被她男人的脸颊贴醒。

    男人的心里,倏忽间涌起对他女人的一种大的爱意。确切地说,那更是一种心疼。正是这女人,才使他在北京的这地方,这小“房子”和这弹棉花的棚子里,坚守了五年啊!这五年里,他们除了睡觉,吃饭,就是弹棉花。他哪儿都没陪她去。她也没单独去过什么地方,更不曾请求他陪自己逛逛北京。他们之间的话语,也一天比一天少了。她最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胳膊酸死了!”而他最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就不累吗?”但是这五年,不唯对他们自己未来的生活,对他们双方的家庭,对他们双方至亲的一些亲人,却是意义极其重大的:他们已为自己积蓄下了两万多元钱。他们靠着在北京弹棉花挣的钱,使双方的父母得以不愁衣食。而且,他们帮助过他们双方的一些穷亲戚。他们的家乡是个贫困的地方,那儿一百元钱可以使数口之家过一个月。五年多的日子里,他们已几十次地向家乡寄回过一百元了……想到这些,男人鼻子一酸,眼眶不禁地有些湿了。

    他蹲下去,双手轻轻托起女人的手臂,将她的手臂放到了床上。接着,又那样儿将她的腿也放到了床上。他站起来,望着她犹豫片刻,小心地脱下她的两只鞋。

    女人竟一直没醒。一只手臂压在胸脯下,嘴角继续淌着口水。五年来的冬天,她总穿现在穿的这一件上衣。实际上那是他的一件旧上衣,这一件粗布上衣已经快变成“绒”的了。五年里它所附着的棉絮,是水所无法洗去的了。若使之重新变成布的,非靠科技的方法用电子分离器不可了。她也和他一样,满头发满脸都是棉尘,这使她的头发和眉看去像是灰白的。然而这乡下女人的脸却长得怪秀气的。毕竟才二十六岁,又是少妇,女人味儿是棉尘所无法消减的……男人不由得怀着一腔温柔的怜爱吻他的女人。他起先只不过捧起她的一只手情不自禁地亲。那是一只多么纤小的手呀!像十几岁的少女的手,却又是一只多么粗糙的手呀!手心布满茧子,那是被弹棉花的弓子磨的。五个尖尖的手指尖儿,有三个缠着胶条,那是由于指甲两边儿的皮肤开裂了。他亲着她的手的时候,这男人就心疼得流下眼泪来了。他又亲她的额角,他的眼泪滴在她脸颊上。终于的,他忍不住双手捧着她的脸颊,用自己厚实的双唇严密地封闭住了他女人的嘴。女人一时喘不过气儿来,便醒了。女人睁开眼,懵懂似的仰视着他。明白他是在干什么后,推开他坐了起来。她用手背抹了一下嘴角,一条湿痕显现在她蒙了一层棉尘的脸颊上……她说:“你真烦人!”她男人无声地笑了,眼里还含着泪光呢!女人却没发现这一点。

    “你脱了我鞋干吗呀!”女人一边穿鞋一边说“,我怎么这么没出息呢,怎么哪儿哪儿也没收拾就睡过去了呢……”

    男人说:“没事儿的,一会儿我和你一块儿收拾。”女人穿好鞋,站起来说:“别一会儿,现在就收拾吧!要不该误火车了……”男人说:“今天,咱们……走不成了……”说得吞吞吐吐。女人这才将目光望向男人的脸,自己脸上的表情顿时起了变化。

    “你哭过?”“没……没有……”男人掩饰地将头扭向一旁。

    “你明明哭过!咱们今晚怎么走不成了?你把买票的钱丢了是不是?你倒说话呀?”女人急了。

    “没丢没丢!今天的票卖光了……”“你骗我!”女人的眼里也出现泪光了。三百多元钱对于他们是一笔大数,女人没法儿不急。

    “没丢就是没丢嘛!哎,自打咱俩结婚,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呀?”男人赶紧掏出钱给女人看。

    女人放心了。女人缓缓坐在床上,失望使这年轻的乡下女人一时发呆。“有明天的票……可我没买。明天都初一了,春节主要过的就是三十儿和初一嘛。初二下午才到家……那……我考虑来考虑去,咱俩还不如不回去了……就在北京过春节吧!咱俩还没在北京过一次春节呀……”女人忽然双手捂脸,嘤嘤地哭了。一年12个月,天天弹棉花,盼就盼的回家过春节啊!这当女儿的女人太想她的爹娘了!这当母亲的女人太想她的女儿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想……但,她男人的话也有一定道理呀!她除了哭泣,无话可说……于是男人走到她跟前,将她的头连同她的上身搂在怀里,以哄孩子那一种语调说:“别哭,别哭哇!五年里,咱们不就是这一个春节没能及时赶回去吗?听话别哭!再哭我可不高兴了!”

    女人反而哭得更伤感了。爱女人的男人,是她的泪水的“闸”。女人本能地依赖这一点。她有时候哭,也是想试试那“闸”对她的感应还灵敏不灵敏。而爱她的男人,此时的表现则尤其温柔。他抚慰她,亲吻她,替她擦眼泪……女人不哭了以后,男人用半截铅笔在一页纸上写着什么。那看来是一项须认真对待,反复斟酌之事。他大口大口地吸着一支烟,一会儿写,一会儿划。

    终于“定稿”了,便抄清在另一页纸上。他将那页纸递给女人看。女人就也走到桌前,拿起铅笔划去几个姓名,添上几个姓名,更改一些姓名后的数字……再以后,他们点了些钱,揣了那页纸,都顾不上换身衣服,双双赶往邮局。那时已经四点多了,他们怕邮局提前下班,很快地走。男人甚至还扯着女人的手跑了一段路。

    邮局工作人员果然已在盘点业务了,但一听说他们是要往家乡寄钱,立刻予以理解。春节,使得中国人之间格外和气了。见他们取了一打汇款单,人家还告诉他们别急,仔细填,一定将他们的汇款单加进当天的业务里……汇完了款,女人还想往家乡打长途电话。邮车已经开到小邮局的门口了,邮局工作人员已经往外拎邮包了。男人看了一眼收费电话,脸上显出为难的表情来。人家又说打吧打吧,有多少话只管说,我们等。

    很少被这么和气这么友好地理解过,那话使夫妻俩心里暖烘烘的。十几分钟后才终于有人接电话。当然并不是他们的亲人,而是在村部值班的一个老头儿。一听到乡音,不是亲人也是亲人了。妻子双手抖抖地紧握电话,不停地尽说尽说,总之是解释回不了家乡的原因,让老头儿代问自己的父母及亲人们好的话罢了。说到女儿时,女人又流下泪来……离开邮局,他们走得从容了。男人低着头,脸上显出怏怏不乐的样子。经女人再三问,男人才说:“打了十几元钱的电话,你光说你爸你妈和你自己了,也不替我问问我爸我妈的情况,也不替我给我爸我妈拜个年……”

    女人大惭,一路赔不是。一回到“家”里,夫妻俩就开始收拾。乡下人也保持着干干净净过春节的习惯啊!“家”是哪儿都收拾干净了,夫妻俩的脸,却快变成黑人的脸了。

    她说:“无论如何也得洗个澡。”他说:“对!咱们也享受一次,去桑拿!”于是妻子接着水管子里的凉水绞了把毛巾,马马虎虎地擦了擦自己的脸,也替丈夫擦了擦脸,就赶紧和丈夫出门了……在马路对面,在那片楼群间,有洗桑拿的地方,二十五元一位。女人一听价,犹豫了。男人连考虑都不考虑,把钱交了。女人向人家手指的门犹犹豫豫地走去时,男人跟随着。人家大声说:“嘿,那男的,你跟去干吗?男的在二楼!”

    他说:“我们两口子……”人家说:“两口子也不行。”

    他曾听别人讲,北京有让两口子一起洗桑拿的单间,叫什么“鸳鸯间”。他所以肯花五十元与他的女人来洗桑拿,正是为的此种享受啊!各洗各的,那还叫享受吗?那还值得花五十元吗?

    “放心,你不必陪她,有人陪她。”男人一听这话,眼睛瞪起来了。走到门前的女人,也不由退回了一步。人家笑了,说“女部”正有一个女人在洗着,女人陪女人,你这男人瞪的什么眼睛呀!说如果不是除夕,才不会人这么少呢!

    男人也不好意思地笑了,一边往楼上迈,一边回头望他的女人,和自己的女人一起在北京洗一次桑拿,是他五年多的日子里常常梦想之事啊!唉,唉,他沮丧极了……“多大年龄了?”“二十六。”“没结婚吧?”“结了。”

    “那……生过孩子吗?……”“生过了……”

    于是坐在高台上的一个肥胖的女人,眼盯着坐在对面矮椅上的年轻的乡下女人的身子,羡慕得啧啧连声。她被盯得不好意思,只有低垂头。肥胖的女人下了高台。坐到她身旁,自暴自弃地喃喃“:我这身子是没治了,喝凉水都长膘儿,再怎么蒸也没用。”见她低垂着头不吱声,以为她不愿理自己,悻悻地返回到高台上坐着,以女巫发咒似的语调又说:“别看你现在身子长得这么好看,过不了几年也准得发胖,兴许比我还胖哪!我有这方面的专门眼光!”她更不知说什么好了。而那肥胖的女人再次下了高台,连往炭热器上泼了几次水,热浪逼人。她觉得窒息,也敏感到对方其实开始嫌她,起身逃了出去……男人比他的女人洗得还久,因为内心里暗觉二十五元花得亏,就一遍遍往头上用洗发液,往身上打皂。冲尽了就蒸,蒸出汗了又冲。总之他企图将亏了的事儿变成不亏甚而占便宜的事儿……当他换上带去的一身崭新衣服走到外边时,他几乎不敢认自己的女人了坐在长椅上望着自己的那个女人,真的是自己的妻子吗?她头发湿漉漉的,她脸儿红扑扑的,她整个人看去水灵灵的。她的眼睛好明亮,仿佛她连眼睛也用香皂洗过了。她的嘴唇那么鲜润,仿佛抹了唇膏似的。她换上的新衣服使她显得更秀气了,那一双半高跟的皮鞋穿在她脚上使他看着怦然心动……在回“家”路上,男人向女人坦白:其实除夕的列车票最好买了,但他太希望能和她在北京过一次春节了!尽管他也是那么的想家乡,想父母,想女儿……他问:“我是不是做得太不对了呢?”她叹了口气,依偎着他,有心责备,又那么的不忍……一回到“家”里,她就翻出新褥单、新被罩、新枕套,一一换上。于是他们在北京这个半合法半不合法的,寒酸简陋根本没个家样的“家”,竟也变得充满了家的温馨……她那么做时,男人从旁看着,有几分舍不得地说:“不都是要带回家乡去的吗?”

    女人被问得害羞起来,微微一笑,瞟了他一眼悄声细语地说:“我这不为了咱们好好儿过个春节吗?”

    他们相互配合着炒了三四样菜,配合得像他们弹棉花时一样默契。男人想起过“中秋”时还剩下半瓶葡萄酒,找到了,放在桌上。女人就给他和自己各斟了一杯。

    他们的“家”里没电灯,电业部门不许他们擅自拉电线。他们是一对儿在北京很安分守己的乡下夫妻,五年多的日子里一直以蜡烛照明。一只破箱盖上的蜡烛快燃尽了男人想起了什么,伸手从房顶吊着的小篮子里取出了一个报纸包儿。打开来,是一对红烛。比较粗的一对红烛。他有次花五元钱买的,为着这一天他其实早就在预谋了。

    女人说:“两支都点上吧。”他就将两支红烛都并列着点上了。

    在两支烛光的交相辉映之下,在喝了几口酒以后,女人的脸越发显得娇俏了。男人充满爱悦地看着他的女人,就又想起他们到北京第二年夏天的一件事:那时有人主动介绍她去一家不小的饭店当服务员,说一个月可以挣五百,说还管两顿饭,他们欣然同意了。一年干下来就五六千啊!有天她还穿回了饭店发给服务员的衣服裙子,让他看穿在她身上漂亮不。当然漂亮!使她的模样看去活泼青春。可半个月后她不去了,他再三问她原因,她最后被问哭了,说一名是副经理的男人对她不怀好意。他要去打架,她跪下抱住他腿说“:咱们来的时候,不是互相嘱咐了遇事要忍的吗?……”

    想起这件事,男人内心里对他的女人涌起了无限的感激。当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开始在电视里播映时,这一个男人和这一个女人早早地睡下了。他们不看春节晚会的实况转播,因为他们没有电视。他们在北京的这一个临时的“家”,那一时刻静悄悄的。因为他们该弹的棉絮都弹完了,不必像往日连夜加工了。

    也没音乐,没相声,没歌曲,没广告介绍,没名人与主持人或名人与名人的侃侃而谈,在寂静之中,在人类已燃用了几千年之久的烛的光耀之下,只闻一个男人对他的女人喃喃喁喁的昵语,以及她唇贴着他的耳对他说的话。只有一个男人对他的女人的爱在热烈地进行着,以及她柔情缠绵地奉献给他的……忽然,一支红烛说话了:“我们照耀着的是什么?”它问那一支快燃尽的烛。“两个人。”被问的烛“老泪纵横”,以渊博的口吻回答。“两个人在干什么呢?”

    “在爱。”“爱是怎么回事?”

    “爱对人很重要。靠了爱,他们应付起那种叫穷困的命运就容易多了。”“我喜欢照耀两个在爱着的人。”另一支红烛插话了:“我也是。爱看起来很美。让我们将我们的烛光接近吧,让两个在爱着的人感觉到我们对他们的祝福吧!”

    于是两支红烛的光首先相互吸引,渐渐的,两个橘色的光环有一段弧“吻”在一起了。小小的空间顿时明亮许多……那支已快燃尽的烛,在破箱盖上努力将它的烛光做最后一次腾跃,随即暗淡,它说:“我不可能继续照耀着他们的爱了,我的朋友,别了!”

    它说完,淌下它最后的一行泪,烛光晃了几晃,越缩越小,缓缓地,灭了。两只红烛的“吻”在一起的光环颤抖不已。“我感激它,它告诉了我们爱。”

    “我也是。”它们哭了,烛泪长流。

    男人和女人自然并没听到烛们的话。在北京,在这间半合法半不合法的小“房子”里,在静悄悄的氛围之中,在吻合着的烛的光环的照耀之下,那男人和那女人的爱,是他们自己为自己举行的庆典……是他们除夕夜至高的享受……母与女这一户人家只有两个人了,是丈夫也是父亲的男人一年前病死了。在正月十五那一天,母亲很晚才回到家里。女儿竟还没吃晚饭。母亲说她也没吃。母亲带回了一盒元宵,说完她就煮元宵去了。

    一会儿,母亲煮好了元宵,盛在两只碗里,女儿一碗,自己一碗。女儿呆呆地望着碗,不动筷子。母亲很奇怪,拿起筷子,困惑地问:“女儿呀,你不饿吗?”女儿低声说了一个字:“饿。”“既然饿,为什么看着不吃?不爱吃?”

    “……”“我记得你是爱吃元宵的啊。”“妈妈,我怕。”

    “怕?”母亲更奇怪了,“怕什么?”“怕你在元宵里下了毒……”女儿抬起头,目光定定地望着母亲,眼中已噙满了泪。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妈妈,你把筷子放下吧!我不想死,我也不愿你死……”“可我……”

    “可我觉得你肯定在元宵里放了毒……”女儿在眼泪,吧嗒吧嗒掉在桌上,掉在碗里。母亲缓缓放下了筷子,表情一时变得异常严肃。她也目光定定地望着女儿疑问:“女儿你今天究竟是怎么了?你头脑里为什么会产生如此荒唐的想法?”

    “妈妈,我今天听来家里玩的同学讲,别的中学里有一名女生,和我一样爸爸也死了,妈妈下岗了。下岗的妈妈就买了一盒元宵,煮时下了毒,结果她自己和她的女儿吃了后,都死了……妈妈我知道你也下岗了,只不过你一直装出每天都去上班的样子……妈妈我真的很怕死,也不愿你死……”

    女儿哭罢,就哭起来了。而母亲,则起身走到了女儿身旁。女儿扑在母亲怀里,双手紧紧搂抱住母亲。母亲抚摸着女儿的头,用特别温柔的语调说:“好女儿呀,妈妈是多么爱你是知道的,妈妈怎么会忍心毒死你呢?妈妈才四十多岁,小时候挨过饿,十六七岁下乡,整整十年后才返城,结婚了仍没属于自己的房子,你十岁了我们终于有了房子。你爸爸又病了多年……妈妈的命虽苦,可妈妈珍惜自己的命,才不愿死呢!……”

    母亲也流泪了。眼泪掉在女儿脸上,手上……母亲又说:“好女儿呀,不错,妈妈是下岗了,妈妈是一直在瞒着你这件事。妈妈每天早出晚归,就是去找工作的呀。”

    “找到了么妈妈?”“暂时还没有。”“那,我们以后可怎么办呢?”

    “这是妈妈应该考虑的,是你不必发愁的,你替妈妈发愁也没用。你同学对你讲的事,也许是真的,也许是假的。即使是真的,那个母亲的做法也是罪过的,妈妈才不会那样呢!”

    “妈妈,我错了,我不该胡乱猜疑你,可……可我们以后该怎么办呢?……”“女儿,你先放开妈妈……”女儿放开了母亲,母亲就又回到桌子那一边坐下去了。女儿仍像刚才那样目光定定地望着母亲,但眼中已充满了信任。

    母亲慢言细语地说:“好女儿呀,如果我们要鼓起勇气生存下去,那么,你就得和妈妈共同接受另一种现实。”

    女儿说:“妈妈呀,不管那另一种现实是什么样的,我都有勇气和你共同面对它。”

    “其实那另一种现实无论对我还是对你,都并不多么可怕。”“妈妈,你就说吧,我做好种种心理准备了!”“我们住的这个两室的单元楼房,你爸爸活着时我们不是已经买下了吗?首先,我们将把它卖了,而且妈妈已找到了买主,那么,我们就有十几万元钱了……”

    “可……我们住哪儿呢?”“我们将用一半的钱买一处一居室,所以你以后不可能再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了,你同意吗?……”

    “这……我听妈妈的。”“在那一间房子里,我们要摆一张双人的大床……”“我高兴和妈妈睡在一张床上!”“双人床上还要想办法架一只单人床,你将睡上边的单人床……”

    “为什么?为什么要那样呢妈妈?双人床上架一只单人床,看去多古怪呀!”

    “必须那样,因为,将有一个男人和妈妈睡在双人床上……”“……”

    “女儿,听明白妈妈的话了吗?”“妈妈,你要给我……找一个后爸?……”

    “是的,他比妈妈年龄大,五十多岁了。他是一个有技能的人,善于修理家用电器。剩下的钱中,妈妈将动用两万,租一个门面,向他学习家电修理,与他共同开好一个家电修理部。其余的钱,为你储蓄着,留作你上高中上大学的学费。女儿,这就是我们未来的生活。妈妈本不打算和你说这些,但是你想得太多了,妈妈只有现在就讲……”

    女儿眼圈一红,又低下了头。母亲低声问:“女儿,你为什么不说话了?”“他……那个男人,会对你好么妈妈?你们不会整天吵架吧?”女儿的声音比母亲的声音更低。“妈妈怎么会找一个对妈妈不好,整天和妈妈吵架的男人呢?”“他……也会对我好吗?……”“妈妈保证他也会好你好,只要你能渐渐习惯于接受他。”“他……不酗酒吧?……”

    “他偶尔也喝,但绝不酗酒……”“他赌钱吗?我比讨厌酗酒的男人还讨厌赌钱的男人……”“妈妈怎么会找一个赌徒呢!”“妈妈,你可要看准人呀!”

    “妈妈都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不是那么容易被男人的假象欺骗的。”“那么,妈妈,这一个现实,我也接受。”女儿抹了一下眼泪,抬起了头。她望着她的母亲,见她的母亲脸上也和自己一样正淌着泪。

    母亲抹了一下眼泪,嘴角微微一动,似乎笑了一下。女儿觉得母亲真的是笑了一下,于是自己也笑了一下。女儿低声说:“妈妈,咱们吃元宵吧,要不凉了。”母亲说:“对,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于是女儿首先拿起了筷子。

    “女儿,吃出什么馅儿的了吗?”“山楂馅儿的,酸甜,我爱吃。”

    “女儿呀,咱们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命运就像这元宵做成的过程一样。做元宵不是首先得有馅儿吗?咱们就是元宵的馅儿,咱们被在社会那只大箩箕上摇啊摇啊,渐渐地沾满江米面儿,一个个元宵就做成了。那就是咱们的命运形成了呀!咱们不能被摇散了。咱们应该经得起摇。摇散了的馅儿还怎么能滚成元宵呢?只要咱们自己不散,只要咱们本身酸甜酸甜的。咱们的命运就也会像元宵一样,有自己的滋味儿。女儿你说对不对?”

    “妈妈呀,你不但说得对,而且比喻得好极了,以后我要把你的话写进作文里!”

    女儿的语调乐观起来了。“还吃吗?”“妈妈,再给我盛一碗!”

    ……在正月十五,有一个人听到了这母女二人的全部对话。那一个人是我们都不太相信存在着的上帝。

    上帝被母女二人的相互理解感动了,于是上帝使那个将要介入她们命运的男人的心肠变得更好,性情也变得更好。

    那么,当然的,他很爱那个女人,也很爱她的女儿……离乡这一个在月夜里跚行于村间的叫小芹的小女子,从十二岁到十八岁的六年里,先是见惯了女人们离乡,后是见惯了男人们离乡。终于,在这一个寂静的月亮好圆的夜晚,她自己也决定背井离乡了……九月的这一个夜晚,月亮好圆啊!村子是静极了。那些在整个夏季里能吟善唱的鸣虫们,这会儿也仿佛集体地“谢幕”了。没有了它们的声音,九月的这一个夜晚,静得似乎休克着了。

    偶尔的,只有一种声音,从村子的这个或那个方向传来是狗们在打哈欠,并用它们的语言嘟哝着几句梦话。

    姗姗的,一个身影从村子的那一端向这一端走来。村子的住家很分散,村路也不规则,那人影儿一倏被宅墙隐住了,一倏转现了,像幽灵,在寻认属于它的家门。

    村子的这一端有一株柳树,树干很老很粗的一株柳树。然而枝杈却是那么的稀疏了,并且,树干弓似的弯曲着,看去宛若脱发而佝偻的老妪。在九月的这一个夜晚,在夜晚的这一个寂静悄悄的时分,呆立在那儿等着谁来领它回家……身影儿走到树旁站住了。月亮从夜空上看出,身影儿是一个小女子,才十七八岁的样子,将将到可以被认为是小女子的年龄。她站住了和老柳树并没什么关系,她恰恰走到那儿站住,只不过是因为她的心思恰恰在那一时刻有了反复。

    造物并不只将美好的身材和容貌赐给城市里的女子。它有时也和自己使性子,随心所欲地,甚至是故意地,一甩手就将女人的两种“黄金股”丢向了贫穷的农家,过几十年再看会有怎样富有戏剧性的人生演绎在人世间……她幸运地有了美好的身材和美好的容貌。这一个夜晚她决定离家出走。她站在那儿是在做最后的考虑走,还是不走?正如戏剧舞台上的哈姆雷特迷惘地问自己生,还是死?

    这个村子所拥有的年轻女子已经不多了,确切地说,只剩下这个叫小芹的一个了。

    如果谁有兴趣统计一下,定会在中国发现这一规律叫什么什么“qin”的女子千千万万,但城里人家的父母给出生的女儿起名时,大抵是用另一个“qin”字的,亦即钢琴的琴,当然也是提琴或其他琴的琴,尽管那些城里人家的父母也许从不操弓弄弦。

    小芹站在那儿想,她还是得离乡出走。而且呢,到了城里以后,找工作时要将她的“芹”字写成“琴”字才好。一有机会,也得将她身份证上的“芹”字改成“琴”字。她想,她得从名字上首先变成一个城里女子。

    从她十来岁起,村里年轻又好看的女子便开始一年一个一年几个地离乡出走了。后来连只年轻并不好看的女子也不心甘情愿地留在村里了。最后一个年轻女子离开村子也有两年多了,从那一年起,这个村子就像一个人没有了魂。起初男人们还欣慰于女人们从城市里寄回来的钱,他们高高兴兴地用女人们寄回来的钱盖砖瓦房,所以这个村子基本上实现了砖瓦化。住进了砖瓦房里的男人们,渐渐开始习惯于用女人们寄回来的钱聚赌。起初仅仅在夜晚赌,后来连白天也赌了。

    于是村里的地荒芜着了。荒芜就荒芜吧,反正辛辛苦苦一年,靠种粮食也不能从土地上耙弄到手几个钱男人们都这么想。离乡的女人们起初年年回村,或在春节前,或在这个季节回来过“重阳节”。

    如果是这个季节回来,那么往往会被男人们强留到第二年开春。男人们强留她们,是因为他们仍需要女人。男人们毕竟还是得放任她们返回到城市里去,是因为他们尤其需要她们继续寄钱给他们。在城市里被“洗礼”过的女人们,特别是年轻的颇为好看的她们,回村时都变得更年轻更好看了,也分明地更具有女人味儿了。这使她们的男人们内心里也很舍不得放任她们走。她们带回来的钱,能给家里添令别人家羡慕的大件东西,能给男人们买体面的衣服和好酒喝,这使男人们最终仍是明智地放任她们走……后来女人们不再寄钱给男人们了砖瓦房盖起来了,偌大屏幕的彩电看上了,女人们离乡出走的当初使命已经基本完成了。后来女人们甚至也不太回村了,渐渐地与她们的男人们断了音讯,走失的家禽似的消踪灭迹在城市里了。既然男人们又酗酒又赌博,她们还回来看她们那样的男人们干什么呢?她们中有的最后一次回村,编一套男人们能信的话,将儿女接走了。有的寄回最后一封信附带最后一笔钱,便宣布和她们的家没任何关系了……于是村里的青壮年男人们也纷纷打起行李卷,离乡而去,去往东西南北各大城市,寻找曾是他们的女人的女人。找到了的,他们的女人不肯跟他们回来,他们自己也便无脸回来。找不到的,不甘心不明不白地就没了曾属于自己的女人,继续在城市里一边打工一边找……连青壮男人也几乎流失光了的这一个村,不但像人没了魂,而且像人没了骨。生气不复存在于那些新的和半新的砖瓦房里,连曾经从原先的泥草房里也传出过的男女调笑声和孩子的玩耍嬉闹声都听不到了。人气也不复存在于这个荒芜了它周围土地的村子里,连人锄牛耕的情形也看不到了。失去了天伦之乐的老太婆和老爷子们不再有心情凑在一起聊家常,渐渐习惯于自囚在砖砌的院墙内,与鸡犬为伴,熬冬混夏,寂寞候死……这一个在月夜里跚行于村间的叫小芹的小女子,从十二岁到十八岁的六年里,先是见惯了女人们离乡,后是见惯了男人们离乡。终于,在这一个寂静的月亮好圆的夜晚,她自己也决定背井离乡了……她没有生得好看的姐姐,因而她家住的仍是村里为数不多的泥草房之一。

    她的母亲已经四十多岁了,是麻脸,因而从未产生过离开她的父亲到城里去的念头,她的父亲也没指望过。她的父亲患过肺结核,人很瘦,经不起劳累,比她小三岁的妹妹患白内障。全家的生活担子,几乎全压在她母亲一人身上。她母亲也没别的能耐,起早贪黑养几头猪而已。近几年卖掉一口猪是比养肥一口猪还不容易的事了,母亲因而更加沉默寡言了,父亲因而更经常莫名其妙地发脾气摔东西了。父亲是全村唯一不酗酒的男人,也是全村唯一不好赌的男人。从前父亲因而受别的男人们的耻笑,他们认为她的父亲不酗酒也不好赌是由于没钱买酒喝没钱赌,这又基本上是一个事实。她的父亲对这个事实的态度是隐恨,觉得她的母亲对不起他。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母亲分明地也觉得特别对不起父亲……芹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价值和容貌价值,起初是从那些回村探家的年轻女人们的目光和话语里,其实她们中最年轻的只比她现在大一两岁。

    “瞧这两条迷人的长腿!瞧这小腰儿细的!瞧这张瓜子脸儿俊俏的!”“就是胸脯还没长好……”“那用不着你替她惋惜呀,我看十七八后会长得高高的挺挺的……”“那时要到城市里去,还不将城市里的男人们一片片地迷倒哇!”“我说芹呀,快长大吧,快长大吧!长大了姐儿们一定带你到城市里去!城市可需求你这样的可爱人儿啦!”

    她们嗑着瓜子,以骡马市上内行者相牲口那一种目光上上下下前后左右地打量她,端详她,仿佛她是一匹将来准能长成高头大马的小马驹。她们的目光充满了羡慕,甚至不无嫉妒的成分。她们的话语既使她飘飘然的,也使她害羞极了。六年前的她,还不大明白“需求”二字的意思。但是她们却使她明白了这样一点将来如果她到城市里去,她对城市有一定的征服性……明白了这一点以后,那些她从来也没去过的大城市,似乎不再是梦里才能去到的地方了。有朝一日穿着时髦的衣裙,臂上搭着美观的小包包,小包包里装着厚厚的一叠钱,高跟鞋咯噔咯噔地走在城市最繁华的街上,似乎也不再是什么异想天开之事了。

    于是她每天数次地照镜子自我欣赏了。

    于是她偷了母亲十几元钱,买了香皂、洗发液和润肤霜,藏在只有自己知道的地方,为了保养她的头发她的皮肤而独自使用,虽然挨了母亲一顿打骂,却一点儿都不后悔,觉得很值得。

    于是她再干活儿时,想到应该戴上一双破手套了。为了更具备将来征服城市的资本,她认为她的双手也应该白白的,细皮嫩肉的了。

    于是城市对于她意味着这样一种地方了那里有属于她的一大笔钱,有属于她的好房子,甚至有属于她的名牌小汽车,以及不少整天围着她转、处处讨她欢心的有身份有地位的男人。

    于是她对自己的人生不再迷惘,也不再沮丧和苦闷,更不再委屈了。好比一个实际上是百万富翁的流浪汉,知道落魄只不过是眼前之事,几年后定当结束,而一旦结束了,人生的每一个日子便都是无比幸福的好日子了……十五六岁那一年起,父母对她的态度也与以前不同了。先是母亲看她的目光发生了变化。母亲的目光温柔了,流露着依依不舍的眷恋了,还流露着淡淡的忧郁。母亲似乎总在以那一种特殊的目光默默无言地问她:我的女儿呀,你是不是打算离开妈妈了,像别人家的女儿们一样?你一旦离开了家还稀罕回到这个破家吗?妈妈多怕你忘了这个家,多怕失去你呀……父亲对她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似乎的,在父亲看来,他的女儿每长一岁,决定家庭命运的能力也便随之显示,因而必得他时不时地巴结着才对了。的确,父亲跟她说话时,都有那么点儿低三下四的样子了。仿佛他已不是她的父亲,而只不过是她的一名家仆。仿佛他如果不巴结着她一点儿,她的人生一朝富贵了,并且嫌恶他,那么他的人生就将一路滑向无法自拔的泥淖没任何指望了……十七岁那一年起,父母对她的态度又发生了变化之后的变化。母亲开始常在她面前叹着气说:“不小了,明年就十八了,心里边究竟怎么想的,也该及早有个决定了……”

    她从母亲的话中听出了这样的弦外之音我是有点儿舍不得你离家远去,可是你也不能不考虑你对家庭的义务呀!

    而父亲则越发地怨天咒地了:“这破泥草房,住到哪一天是个头儿?我今年秋天是不收拾它了。塌了才好,塌了一家人一块儿砸死,穷日子倒也是个了断!”

    她能听出父亲的话是冲她说的,仿佛家里至今还住泥草房,完全是由于她的不争和她的不语。

    分明的,父母期待着她有一天主动说:“爸,妈,我得到城市里去了!”在期待的日子里,骨血亲情不显山不露水地变质着,转化为一种没有了耐性的,难以启齿言明的,因而特别屈辱又特别迫切的要求。

    十七岁的芹一经感觉到了这一点,开始怀疑父母究竟是不是她最亲的人了。她心里对父母的爱减少到了最低的程度,她心里只剩下了对父母的可怜,与可怜某些不幸而又陌生的人没什么两样了。

    有一天连双眼接近于全瞎的妹妹也突然大声问她:“姐你还打算在家里待到哪一天是个头哇?你就忍心看着我没钱治眼一辈子是瞎女呀?”

    听妹妹那话,好像她有很多钱却又极其吝啬似的。她被问得一愣,随即扇了妹妹一耳光。结果妹妹大哭大闹了一场。她在妹妹的哭闹声中,跑出家门,跑到村外,坐在河边也哭了一场……月亮真大真圆啊!在九月的这一个夜晚,十八岁的芹决定离乡了。

    父亲母亲和妹妹都在酣睡着,他们不知道明天早上将见不到她这个女儿和姐姐了。她没跟他们说,故意不跟他们说。她甚至也没留下一页纸,在纸上写几句话,连件换洗的衣服都没带。

    这会儿,她离乡的决心稍微动摇了一下立刻又坚定了以后不,事实上那非是动摇。她离乡的意念随着年龄一岁岁增长而明确为决心以后从未动摇过。也非是犹豫,而只不过是倏然问产生的一缕留恋之情。仅仅一缕而已。

    她想,除了她兜里的二百多元钱,她没从家里没从村里带走任何东西,那么是不是应该留下什么呢?哪怕是留下别人对自己的某种回忆也好呀!不与父母和妹妹打声招呼,是否也应该与某一个和自己关系较为亲近的村人告别呢?

    自己可不是村外那条河里的水呀,淌过去就没谁牵挂地淌过去了。自己是一个人啊,自己决心一去不返了呀!那些消失在城市里的女人们,以及去寻找她们的男人们,就除了她们自囚在砖瓦房里不愿出门的老弱病残的家人,再不被任何别人牵挂了。仿佛她们只曾属于过她们的家,从未属于过这个村子似的。

    而不知为什么,她却希望除了父母和妹妹外,起码被一个村人所牵挂。这一希望对她有什么意义,她是不愿进一步多想的,但它一经萌生在她心里,她的脚步竟不能轻快地继续向前了,它也在她头脑中挥之不去了。

    于是她的目光不禁地向那株老柳树的左前方望去。那儿,山坡下,有一幢孤零零的泥草房,比她一家住的泥草房还低矮,还破败,与村里那些举架很高的砖瓦房相距半里左右。那泥草房里住着三十来岁的叫“二憨”的本村男人,他是近年以来村里最年轻的男人了。他没到城市里去,乃因城市里没有曾属于他的女人。确切地说,他由于穷而未结过婚。他穷是由于他有一个从他十几岁起就全身瘫痪拖累着他的人生的哥哥。自从他二十岁那年父母先后去世了,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哥哥系在一起无法解开了。有一年,他的哥哥患了很重的胃病,一口饭都咽不下去了。许多村人都暗中替他庆幸,都私下里议论说这下可好了,他哥哥饿也活活饿死了,那么好端端的一个小伙子的拖累不就解脱了吗?然而,他却用一辆手推车来回五六十里,三天一次、两天一次,推着他的哥哥去县城里看病,并为了治好哥哥的病多次卖血。如今他哥哥的胃病治好了,看样子起码还会在他的照料之下活二三十年。故而村人们都认为他傻。哪家的女儿肯嫁给一个有兄长拖累的傻子呢?没有女人嫁给他,也就没有女人从城市里寄钱给他。因而,他和他的哥哥一直住低矮破败的泥草房也就那么地自然而然。他们原先也是住在村里的,且曾与她家是近邻,后来他为了种甘蔗才住到山坡下的。住到山坡下引水灌地方便。

    芹与村人们对他的看法不同。她一向认为他一点儿也不傻,恰恰相反,她认为他很善良,是个好男人。父亲每年修房子都找他帮工。在这个村子里,除了找他帮工还能找谁呢?并且,从未付过他报酬。只不过春节期间,母亲让芹请他到家里来吃顿饺子而已。近年芹是大姑娘了,他一见到芹脸就红,就低垂下他的头,抬了头目光也不知朝哪儿望才好。去年她家修房子,她从房顶上滚了下来,幸亏被他从房下张开双臂接抱住了,否则她一定会摔坏的。当时她的父母都不在眼前,他没立即将她放落于地,他双臂托着她,像托一件易碎的器皿。

    他俯视着她,目光竟是那么的温柔,并且,他在她眉心迅速地亲了一下……她并没生他的气。

    不过她以后再见到他,自己的脸也会红起来……芹的目光一望向山坡下那幢低矮破败的泥草房,就再也不能转移向别处了。

    她对自己说,就让我去与那个亲过我一下的男人作别吧!让他代表这个村子记住我吧!在这个村子里,除了我的父亲母亲,还应该有另外的人记住我。她这么对自己说时,越发地在乎起这一点来,却不能明白自己为什么特别地在乎这一点。她如此思想着,抬头望月亮,仿佛月亮是她最知心的一个密友,仿佛要征求月亮的意见。斯时,月亮升高了,似乎也在俯瞰着她,并以它温柔的沉默,向她传达着一种支持……于是她信步向那幢低矮破败的泥草房走去。那一时刻,她看去像一个夜游者。在月辉下,泥草房的轮廓特别清晰。它完全地黑暗着,如一块长方形的巨石,没有一丝光线从门窗泄出来……从老柳树到泥草房,芹不快不慢地大约走了六七分钟。当她走到泥草房门前,一个新的决定已在她心里一意孤行地形成了。它不复再是起先那种希望,它比起先那种希望强烈得多,而且充满了大胆放纵惊世骇俗的成分。她要留下她最宝贵的东西给那个被村人们认为傻,绰号叫“二憨”的男人。不因为什么特殊的缘故,仅仅因为他是本村目前唯一年轻强壮的男人,还因为她觉得他是一个好人。确信他喜欢自己,确信他做梦都不敢妄想自己肯给予他什么。她被自己的新的决定深深感动。她的决定里包含着对他的可怜,也包含着对城市的,某种性质不确定的……抵牾……“是小芹吧?”歪斜的木板门吱扭开了。叫“二憨”的,全村唯一没到城市里去的,也是唯一年轻强壮的男人,还没迈出门来,就已经在屋里很有把握地问着了。

    她说:“是我……”声音悄悄的。“有事?”

    “嗯……”

    “等会儿,我披件衣服……”自然的,她并不想在外边等。她一步跨过门槛,进到屋里去了。借着从外边照进屋里的月光,看见他刚将一件上衣披在肩上。显然的,他不愿意裸着上身面对她。见她已然进到屋里已然站在跟前了,他一时有点儿不知所措,后退一步,主动与她本能地离开着。她明白,在他,是为了避免瓜田李下之嫌。

    他那样,使她不禁在心里嘲笑地对他说:你这个娶不起媳妇的男人啊,你可是装的什么样儿给我看呢?难道你就不想女人吗?难道你没亲过我一次吗?难道那还不能证明你喜欢我吗?

    不待他开口再说什么,她问:“你怎么知道是我?”他低了头回答:“深更半夜的,除了你家有事会来找我,村里还会有谁来敲我的门呢?你家出什么事儿了?”

    “没出什么事儿。”她低声答着,在他那张破床的床边儿坐下了。

    分明的,她的话使他奇怪。他抬起头,见她竟坐着了,张张嘴想说什么,又不知说什么话好,一时地愣住了。

    在二人无言对视的片刻间,里屋传出来鼾声。“你愣在那儿干吗?把门关上呀!……”他没动。

    她抬起手臂指了指门。他还没动。“你聋啦?”她的语调急躁了。他这才走过去关门。“插上。”她没听到落闩声。

    “我叫你把门插上!”她的话近乎命令。之后她听到落闩声了。

    她扭头看他,借着从窗子照进屋里的月光,见他的影子呆呆地站立正门旁。

    她的一只小手,轻轻在床沿上拍了两下,示意他坐过去,坐在她身旁。他的影子仍呆呆地站立在门旁。她不禁叹了口气,暗想也许村人们是对的,他果然傻。如果不傻,一个从未被女人亲近过的男人,难道此时此刻还不明白自己该怎么做吗?还要她怎样他才能明白呢?她又叹了口气,以惆怅的语调说:“我要走了。”很久,才听到他低声问:“到哪里去?”在那段沉默中,她反复要求自己,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我要到城市里去了。”

    “哪天?”

    “今天。”

    “今天?”“对,一会儿,跨出你家门槛,就走了。”“可你……什么都不带?”

    “带了二百多元钱,三四年里我到镇上做小工积攒的……”“深更半夜的,你爸妈知道?”“不想让他们知道。你明天替我去告诉他们吧,就说我在城市里混得好,会给他们按月地寄钱,混不好,就永不回来了……”

    “你不对……”“我怎么不对?!”

    她双眉一挑,嚷了一句。之后便后悔,怕惊醒里屋熟睡着的人。听鼾声依旧,才又定下心来。

    “小芹,你听我说……”“你别说,先听我说……”“那,我就先听你说……”

    于是她急急切切地说了起来,语无伦次,越说越快。她的话语所表达的心理相当芜杂,而且前后矛盾。她说她感激城市,因为城市使村里许多人家都住上了砖瓦房。她说她憎恨城市,因为城市将村里年轻的女子一个不剩地全都吸引了去,还迫使男人们也纷纷背井离乡。她说她多么多么地向往城市,确信属于她的好运气正在城市里期待着她。她说她多么多么地嫌恶城市,所以并不愿用干净完整的自己去与城市进行交易……她说呀说呀,直说得口干舌燥。

    “明白了?”“不明白……”“你装傻!”

    她几乎叫喊起来了。接着,她开始不管不顾地脱衣服,顷刻将自己脱得赤身裸体一丝不挂。随即,她往他的破床上仰躺下去……“我才上到小学五年级,没文化,没知识,没技能,城市需要我有什么用?城市里的男人纵使对我好,还不是由于我的年龄,我的身子,我的脸!我懂这个。所以我的身子首先要给咱们本村男人!也就是首先给你这个男人!我才不让城市里的男人第一次占有我呢!所以你得成全我的想法。你要不,我会恨你。你成全了我,日后我在城市里混出了好光景,我会想着你,也寄些钱给你……”

    她终于不再说话了,闭上了双眼。斯时从窗子洒在破床上的月光,将她本就白皙的女儿身,照得像玉雕雪塑的一般。

    她闭着双眼朝他伸出了一只手……她又说:“你不要我,我就不起来!”一会儿,他的手握住了她的手。她感觉到了自己的手被男人的唇温柔地亲着,感觉到了男人的脸偎在了她胸脯上,感觉到了男人的嘴急切地吻住了她的嘴……随后,她感觉到了男人的身子扑压在自己的身子上……疼痛……男人急促的喘息……一连串被近乎粗暴地摆布的过程……终于,男人精疲力竭地软在她身上,发出了压抑的哭声。听着他的哭声,她的心里感到非常的满足。她的双手怜悯地抚摸着他汗淋淋的肩、颈、脊背,回味着刚刚发生过的事,困惑男人和女人们一谈起那种事便津津乐道或讳莫如深,似乎那是足以使一切男人和女人在那一时刻都变成神仙的快活无比的事……而她除了疼痛和被近乎粗暴地摆布的过程,再就什么美妙的体验都没享受到啊!没有爱意在内心里弥漫……甚至也没有纯粹的情欲一阵阵波涛般汹涌……连官能的快感都没产生……但是,她认为她毕竟达到了目的她“破坏”了她自己。这目的之实现,使她觉得自己暗中报复了她又向往又嫌恶的城市替砖瓦房舍里那些没了年轻女人也没了壮实汉子的农家,替她的没了人气也没了生气的村子……将以自己被“破坏”了的身子去满足某些城市里男人们的需求,让他们当她是玉洁冰清的,那么显得愚不可及的不就是他们了吗?

    这一目的之实现,也使她心理上对城市的潜伏的嫌恶烟消云散了,仿佛互相扯平了种种恩怨,仿佛以后可以在完全友好的关系中彼此建立好感了……一个小时以后,她又走在路上了。低矮的破败的泥草房在她身后了,村子在她身后了,家在她身后了……她大步朝前走,头也不再回一次。走得义无反顾,破釜沉舟。

    她衣兜里少了二十元钱。离开他的家时,悄悄压在他那散发着汗味和烟味的枕下了……她肩上多了一根甘蔗,又长又粗的一根甘蔗,扛在肩上,竟觉沉甸甸的。他从他的甘蔗田里替她砍下了那一棵甘蔗。他对她说:“带着,渴了解渴,饿了充饥,遇到狗拦路打狗,走累了当手杖拄着。就是碰上坏人了,也可用来防一会儿身啊……”那是他唯一能送给她的东西,也是她唯一从村里带走的东西。

    她给一个本村男人留下了他必将终生难忘的回忆……她带走了一棵想必很甜很甜,也许同样使她终生难忘的甘蔗……她很熟悉的家乡离她越来越远……她向往又很陌生的某一座城市,在九月的这一个夜晚,在更其遥远的地方,冷漠地感觉着她的脚步正接近着它……月亮走,芹也走……月亮照耀着她走……她觉得自己走着走着,不再是“芹”,而已然地是“琴”了……某种错误三十六岁的女人,是妻子已经十一年了。婚后第二年生了个女儿。但丈夫希望她生的却是儿子。于是这女人仿佛有了罪。在丈夫面前逆来顺受,几乎由妻子的身降低为婢女了。

    女儿还未满周岁,丈夫进城打工去了。她所在的村并非一个穷村。人们只要勤劳,每家的小日子都能丰衣足食地过着。

    丈夫是因为嫌弃她和他们的女儿才离乡的。这一点女人心里十分清楚。

    女儿一岁半那一年的春节,丈夫回家过一次。女儿四岁那一年,丈夫第二次探家。女儿七岁那一年,丈夫在家里住的日子最短,才十几天。

    至今丈夫再没回过家。起初还寄信回家,还寄钱回家。后来信写得短了,钱数少了。再后来只能收到钱,收不到信了……终于,连钱也收不到了。这样的事,在人世间是不少的呀。农村有,城市也有;中国有,外国也有。所以朋友讲给我听时,我并不特别往心里去。

    女人和朋友沾点儿亲,他对她的生活现状挺关注。他接着讲到的事,竟使我也成了关心那女人的一个人:她是一个省吃俭用的女人,一分也不乱花丈夫寄给她的钱。不仅小有积蓄,还盖了两架塑料棚,种时令菜蔬,每年收入也可以。她雇了一名外省的帮工,曾做过他三年半的女东家。丈夫第三次探家以后她雇的那帮工。他是一个流浪的打工者,有时也从城市流浪到农村,替别的农民种粮种菜。她是在县里的“劳力市场”上见到他的。

    询问了他一番,觉得他怪憨厚老实的。她又是个有心的女人,向劳力资格登记处的人方方面面地详细了解他。人家对她说只管放心地雇他,说他已经由这个“劳力市场”中介,被雇过数次了。没有雇主对他不满意的。

    登记表上,写着那小伙子二十七岁,未婚。“二十七岁了怎么还没成家呢?”“这话问的,穷地方的人啊,就是为了挣点儿钱娶媳妇才离开家乡的嘛!”于是她将他带回村里,带回了自己家,腾空院子里的仓房让他住。小伙子是个尽职的人,责任心很强,将她家的两架大棚当成自己家的一样精心侍弄。她每年靠那两架大棚所获的收入自然更值得欣慰了。她也和气地对待他,不当他是外人。当年春节前,小伙子要回家乡去了。她大方地多给了他二百元工钱,还买了些东西送给他。

    他临走问她:“东家,今年还雇我不?”她说:“当然雇呀,不过你可以和老父母多团圆些日子,只要你五月底前能回来,我保证不雇别人。”

    他走后,她想这种关系,雇工哪有讲什么信用的?不可信他一过完春节就回来的话啊。他那么问我,无非因为我多给了他二百元工钱和些东西,他表示满意罢了。

    她决定一开春就到“劳力市场”去再雇个人。不料他初八就回到了她家里。

    她问他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急呀?他说有点儿信不过她的保证,怕她雇下别人。他说得老实,她听得笑了。

    那一年菜蔬过剩,很不好卖。卖不是小伙子分内的事,她雇他时双方面讲明确的,他只负责大棚里的菜蔬生长得好坏。但小伙子连他分外的事也主动承担起来了。幸亏有他尽心尽力,那一年她的大棚没亏损……她更不当他是外人了,遇什么拿不定主意的事便愿与他商议,听听他的看法。他也简直将她的家当成自己的家了,眼里总是有活儿,从早到晚干这干那,使她看着过意不去……她每每问他为什么不知道累呀?他憨厚地笑笑说,从小就喜欢干活儿。连她的女儿,也觉得他是除了妈妈外第二可亲的人了。

    当年十一月份,她一想到往年过春节母女二人的寂寞,不免地忧上心头,怨挂眉梢。

    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试探地问他留下来陪她母女过春节行不行?他犹豫片刻,坦率地说,那得允许他先回家乡一次,将老父老母送到至亲家去。他说否则他会觉得愧对父母,怕父母在春节喜庆的日子里倍感冷落。

    她从他的话里听出,他是一个有孝心的儿子,也认为他的要求合情合理,提前与他结了工钱,放他走了。

    春节是一天天地近着了。过去一天,她就不免这么想一个有孝心的儿子,怎么会已经回到了家乡,却不与老父老母团团圆圆地过春节,反而千里迢迢地赶回别省异地陪东家母女过春节呢?东家就是东家,雇工就是雇工,双方之间是有利益得失的互相算计的呀,关系处得再好那不过也是表面的现象呀。

    然而他二十八那一天竟回到了她家,还带回了些他家乡的土特产。多了一个男人,那一年春节,她的家里多了往年春节缺少的、除非男人才能带给一户人家的生气。那一年春节女儿过得很开心。她自己脸上也每浮现着少有的愉快微笑了。

    她不是一个感觉粗糙的女人。渐渐地,从小伙子在她面前常常无缘无故地脸红这一点,她看出他是爱上她这位女东家了。

    而她自己呢,夜里扪心自问,也不得不承认,她也是多么的喜欢上他了啊!但一想到她名分上是有丈夫的女人,一想到她大他三四岁,一想到两年来他一直是她的雇工,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直清清白白。一想到他们之间如果有什么不该发生的事发生,即使无人知晓,自己在他面前还能维护住女东家的庄重形象吗?而倘若被外人觉察,口舌四播,自己还能在村里抬得起头来吗?

    于是她又故意在他面前处处不苟言笑,严肃得十分可以了……而那小伙子,他的身是雇工,他对女东家的感情不,让我们照直了说就是对女东家的爱吧,是没资格主动流露的呀。对于一名雇工,那将是多么不明智的事啊!她对他好,那是抬举他,而她某天上午说辞退他,他是不可以滞留到下午的啊!正因为他爱上她了,他希望自己别被辞退,正因为他怕被辞退,他比刚到她家时话更少了,更循规蹈矩了。

    他像一只蚌,将对女主人的爱,严严密密地夹在心壳里。在她那方面,亦如此。

    她是妇道观念特别强的女人。他是特别本分的小伙子,在乎自己的品行端否,像传统的少女在乎贞操的存失。

    爱这件事,在这样的两个人之间,注定了是不自然的,极为尴尬的。它明明发生着了,却又被两个人处心积虑地、协力地掩盖着。尽管他们的心灵与肉体都是那么地渴望彼此亲近,彼此占有,哪怕是偷偷摸摸地,以类似通奸的方式……爱对于那一个男人和那一个女人,成了自己折磨自己也相互折磨之事。然而他们的关系一直清清白白的。

    他们从来也没想过那一种清清白白对他们各自的意义究竟何在?因为,相对于人性,相对于爱,甚至,仅仅相对于本能的情欲和性的渴望,一对暗暗爱着的男女之间那一种清清白白的意义,是根本不可深思的。一旦深思,便极可疑。一旦质疑,便会如窗上的霜花遭到了蒸蒸热气的喷射,化做微不足道的水滴,并显现它的晶莹所包含的尘粒……又一年过去了。身为东家的女人,首先经受不住那一种爱的非凡的折磨了。那对一个有丈夫而又等于常年守寡的三十余岁的女人,可以想象是一种怎样的煎熬啊!倘若没有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还则罢了,明明有的呀,明明就同她生活在一个院子里,想要看见一抬头就能近在咫尺地看见的呀!又明明清楚他是爱她的呀!……人有时和自己人性作对的那一种莫名其妙的坚决,大约是连上帝也会大惑不解和吃惊不已的吧?

    有一天她对他推心置腹地说:“我非常感激你对我这东家的忠诚呀,我想我再也雇不到比你更好更值得信赖的雇工了。现在呢,我请求你一件事我希望你到城市里去把我的丈夫找回来。你会明白这件事对我有多么重要。我除了求你,还能求谁呢?……”

    她说完,给了他一处她丈夫早年的通讯地址和两千元钱。而他却只说了一个字:“行。”

    说得毫不犹豫。在那女人,将丈夫找回来,确乎是她多年以来的夙愿。

    但她偏偏请求于他,还有另外的原因她想打发他走。打发他走了,她觉得自己被爱所折磨的心就会渐渐平静了,倘他竟能替她将丈夫寻找回来不是很好吗?她自信她已经懂得如何牵住她的丈夫,不使他离自己而去了。倘这个目的没达到,她对她的雇工的信赖,不也是打发他走的最温良的方式吗?这个主意是她想了几个夜晚才想出来的。她不愿伤害他。她觉得她替自己替他都考虑得够全面的了……至于那小伙子当时做何想法,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总之他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她的家……半年内她没有他的任何音讯。他仿佛泥牛入海,无影无踪于城市里了……女人的心确乎地渐渐平静了,然而这绝不等于她能够彻底地忘掉他。事实上她不能,事实上她经常想他。尤其在夜里,在女人的心最容易因孤独而苦闷的那种时候,她想他想得厉害,想得不知拿自己怎么办才好……那种时候她就对自己说她应该嫌恶他,理由是他辜负了她对他的信赖。她进而认为,他是为了占那两千元的便宜才毫无音讯的。

    我多傻呀,我怎么可以信赖一名外省籍的雇工呢?难道女东家是可以信赖雇工的吗?那么还有哪种人是绝不能信赖的呢?所幸自己和他的关系是清清白白的。

    这么一想,她就又觉得,损失两千元而从此确保了清白,是极其值得的了。然而半年后的某一天,他竟回到了她的家里,并带回了她的丈夫。那年轻人头发很长,脸上长出了胡子,衣衫不整,还蒙尘吸土的。他避开她的丈夫,抱歉地对她说,按照她给他的地址没找到她的丈夫。他不死心,钱花光了,一边打工一边继续找,找了几个省才终于找到她的丈夫。

    她的丈夫不肯跟他回来,他打了他两次,把他打怕了,他才不得不跟回来的……她听了,一时竟不知对他说什么好。他当天晚上就又离开了她的家。没告别,没留言,悄悄走的。然而他替她找回来的是什么样的丈夫啊!丈夫起先在城市里学会了修理摩托,之后又学会了简单的汽车检修,挣了点钱,与人合伙开了个车辆修理辅。

    生意渐佳,钱包鼓了,就吃喝嫖赌起来。于是又把钱挥霍光了,把生意也断送了。乞讨过,骗过,抢过,被劳教过,却恶习难改。他本是没脸回家乡面对村人面对妻子女儿的,既然回来了,就收了劣心安居乐业吧?可他已经变成另类人了,不可救药,某夜偷了家中所有现钞,又溜了……几天后,那做妻的女人将女儿安排在一所学校里寄读,也离开村子到城市里去了。

    她的目的极为明确寻找男人。不过,不是寻找是她丈夫的那个男人。

    寻找一个四处漂泊的打工者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她却发誓一定要找到。

    她找到了。两年后。

    在他的家乡。他已是丈夫了,而且刚刚做了父亲。她撒谎说不是去找他的,而是出远门路过他的家乡,一时心血来潮,想见他一面。

    他知道她撒谎。因为他父母告诉过他,在他漂泊在外的日子,曾是他女东家的那个女人来找过他……但他当时已将后来是他妻子的姑娘带回了家乡……他留她住几天。她自然不会住下的,连杯茶水也没喝完就走了……寻找他的两年里她变老了三四岁。回到村里后又变老了三四岁,而且变得性情乖张,难以相处了……“才三十六岁,看去像四十六岁似的。而且变成个手不离烟的女人了!还经常喝酒,每喝必醉……”

    朋友这么结束了叙述。而我,连续几天里,每每思索不止。最终,我悟到了这么一点每个人的一生,难免会犯许多种错误。而有些错误,无论对于自己的人生还是他人的人生,往往是无法纠正的。此类错误似乎具有显明的宿命的特征,因而常被索性用“注定”两个字加以解释。其实不然,正是此类似乎无法纠正的错误,最多的包含着理性的误区。

    理性强的人并不都是“好人”。俗言的“好人”,却通常都是自设理性樊篱较多的人。但是,当“好人”的理性和“好人”的人性相冲突时,“好人”们又是多么可能犯难以纠正的错误啊!

    达丽之死

    达丽是友人的女儿,是友人唯一的女儿。达丽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是个秀气的少女,也是个文静的少女。友人原是一家大报的编辑,年长我七八岁,那么今年该是五十二三的人了。十年前我们认识的,后来渐渐断了来往。一日我乘坐出租汽车,路遇一个招手截车的男人。那是冬季的一日,风很大,天气很冷。司机跟我商量:“问问他去哪儿,如果顺路,就把他捎上,行不?”

    我说:“这么大的风,行啊!”于是司机停了车,摇下车窗问他去哪儿?他回答说去亚运村那边儿,而我回家,正好同路。不待他央求,我就开了车门……他上了车,坐我旁边,看了我一眼,在我膝上猛拍一掌,友好惊诧地叫出我的名字。我不禁扭头注视他,却想不起在哪儿见过他。

    “唉,唉,当年,你可是以‘老师’称我的啊!现在却对面不相识了……”他以批评的口吻说,显出挺感伤的样子。

    可我还是回忆不起来。他说出了他的姓名,我虚伪地说:“是你呀?真巧!……”其实还是没想起他是谁。

    他将一张名片塞我手里,爽爽快快地对司机说:“快开车吧,我付两份儿车钱就是了!”

    司机说:“你们各付各的。你上车,是他同意的。你们原先认识,也不能算同路。不图多挣一张,我车上已经载客了,还停下问你去哪儿干什么……”

    我下车时,他不许我付车钱,说由他付了。回到家里,我细看那张名片,见他的身份是某某文化广告公司副经理。不知为什么,我要求自己必须回忆起这位巧逢的“老师”。我一册册地翻阅名片夹,终于又发现了一张印有他姓名的名片。那上面他的身份是报社文艺部副主任,业务级别是副编审……晚上,我给他打了一次电话。因在出租车上没能立刻认出他,尤其是在他已认出了我并说出了他自己的姓名后,居然一时还回忆不起他来,几分不好意思掺杂着几分虚伪地说了些请多原谅之类的话……他在电话那一端哈哈笑了,仿佛在通过那一种朗朗的笑声,向我证明着他目前对自己的自信和对自己新职业新身份的良好感觉,以及目前对自己的活法和生活现状的满足……我问他哪一年离开报社的?他说九零年。我问是辞职还是兼职。

    他说当然是辞职。说像他这样的人,一旦想通了,决心下定了,那就破釜沉舟,开弓没有回头箭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说这不安上电话了吗,房子住得也宽敞多了,公司为他在亚运村买了三室一厅……“我受之无愧!”他说,“因为我为公司创收三百余万,这点儿奖励是公司完全应该给的!”

    他特别向我强调他已经是一个有小车坐的人了,只不过那一天他吩咐司机送客人去了,所以才“打的”……“我已经两年多没有挤公共汽车和骑自行车的体验了,也两年多没‘打的’了……今天真狼狈,沾了你的光……”听他的口气,似乎还挺留恋当年那种挤公共汽车和骑自行车横穿大半个北京的体验似的。

    我忙说哪里哪里,说其实是我沾了他的光。我将我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以后他就常来电话,和我进行一般性的感情联络。如果说也有什么目的性,那也无非是怂恿我去听国内或港台歌星们的什么什么演唱会……渐渐地他使我重新认识了他看来,他已经是国内专门组织歌星演唱会的“大腕”了。据他自己说,好几场火爆的演唱会,票价高得令人咂舌的演唱会,都是他策划的。“现在策划人太多了,阿猫阿狗,往往也摇身一变成了策划人。可有名望的策划人是不多的。真的,中国应该产生超级策划人!……”

    有一次他在电话里这么对我说。听得出,他以五十多岁的年龄而踌躇满志,仿佛为自己确定了后半生努力奋斗的目标成为超级歌星演唱会策划人。仿佛他已经接近那样的目标了,起码给我的印象是如此那样……终于有一天他光临我家,还领来了宝贝女儿达丽。我也就是在那一天,第一次见到了那秀气的、沉静而又举止斯文的初二女学生。

    “叫叔叔!”一少女就略显拘谨地叫了我一声叔叔,并且腼腆地羞红了脸。而后依偎地坐在她父亲身旁,低着头翻阅一册画报。

    “你看我女儿怎么样?”我一时没领会他的话是什么意思,怔愣地瞧着他,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你看我女儿形象如何?”生平第一次,有一位父亲,当着自己初中二年级的女儿的面,那么问我。我很是愕异,觉得他问得实在唐突。我看了那少女一眼,对她的父亲说:“小达丽形象很清纯嘛!将来也许能当演员呢!”

    “是吗?你真的这样认为吗?……”我的话使他顿时高兴起来。他将女儿往自己身旁搂了搂,使她更亲昵地依向自己,望着我坦率地说,“其实我来,是有求于你。”

    我说:“你讲,只要我能办到,绝不推诿。”他说:“我是为女儿来求你的,要不我也不带她来了。”我又看那少女一眼,沉默着,期待着。而达丽则停止了翻阅那一册画报,分明是在低着头猜测地想象我的表情反应。

    “我这个宝贝女儿,是我唯一的安慰。她妈七年前去世了,我当年一门心思在工作方面,生怕评不上副编审。副编审倒是评上了,可孩子自小的学业给耽误了。当年没入上一所好小学,我对她的学习关心得又不够,现在也就只能在一所很差的中学里混着读。我不打算培养她考大学了,她自己也没这份儿心劲了。好在我这女儿形象不错,嗓子也挺好……达丽,站起来给叔叔唱支歌儿……”

    少女迟疑了一阵,站起来,低着头问父亲:“唱什么呀爸?”他说:“随便。觉得自己哪首唱得好,就唱哪一首。”

    那些日子电视里正播放台湾电视连续剧《新白娘子传奇》,少女便轻声唱起了“千年等一回”……她唱完,瞧着她父亲,似乎在问爸,我唱得还好吗?还要再唱一首吗?而他的父亲则望着我似乎在同样地问我……我说:“达丽,你坐下吧!”她这才款款重新落座。我望着她父亲说:“唱得真是怪不错的!”

    其实我并不觉得唱得多么好,也听许多女孩子能唱到那种水平,虚与委蛇地应酬着罢了……她父亲说:“达丽,听到了吧?你在学习方面没了信心,也就算了。一个女孩子家,读到初中,不搞学问,不教书文化够了……”他说着,吸着了一支烟。

    近些年来,我虽然听到过许多抱怨文化和知识贬值的悲观言论,但还是头一次听到一位曾当过大报社编辑部副主任的父亲,当着自己女儿的面,并当着外人的面说这样的话。我暗想,副编审,在中国,也可以算是一位高级知识分子了,享受副高级知识分子待遇嘛!尽管那待遇可能不过是空头支票,尽管他已经改行当副经理了……他又轻轻推着女儿,怂恿道:“既然叔叔给了你公正的评价,那你就再给叔叔唱一首!”

    少女刚欲站起,我忙制止:“不必了不必了,你就直说你到底求我什么事吧!”

    他说:“我想朝影视歌这三方面培养我的宝贝女儿。歌这方面嘛,我自己的能力绰绰有余了。影视圈里,我还不太熟。想劳你今后替达丽,当然也是替我多关注关注,操操心,如果有什么合适的角色,给推荐推荐……”

    我吞吐地说:“这个……看机会吧!如果正好有合适的角色,又赶上孩子放假……”

    “放假不放假的不必太考虑!”他打断了我的话,“只要机会难得,还上的什么学啊!”

    达丽这时就站了起来,她说:“爸,我先到叔叔家对面那个花园里去玩会儿行吗?”

    毕竟是初二的女学生,即使在父亲眼里仍是个孩子,她那自尊心肯定早已变得极其敏感了。我很是体恤她处在我和她父亲之间的窘迫,不待她父亲开口,我抢先对她实行了“放逐”。我说:“去吧去吧,那花园很美……”

    她迅速地瞥了我一眼,转身离去了。在那少女的一瞥之中,我破译了许多感激。那是回报给理解的感激……房门一关上,我瞪着她的父亲,非常郑重地,以批评的口吻说:“你不该当孩子的面说那些话啊,她才初二嘛!我看她不是一个笨孩子,你完全可以替孩子请位家庭教师补补课嘛!离考大学还有四年呐,来得及嘛!……”

    他掐灭烟蒂,又吸上了一支。吸两口,慢条斯理地说:“非要读大学的话,当然还来得及,我这女儿又不弱智。”

    我说:“那为什么……”他说:“为什么不给她请位家庭教师?目前现状明摆着嘛!”

    “请不起?”“那才几个钱,看看我吸的什么烟?‘中华’!除了‘中华’,别的烟我不吸。一个月少吸两条‘中华’,请位赋闲的教授也有人愿意!”

    “那究竟还有些什么别的原因呢?”“什么别的原因也没有。她偏文科,所以将来考也只能考文科。大学文科毕业生,又是个女孩子,会有什么出息?硕士怎样?博士又怎样?博士后又怎样?当了教授又怎样?每个月最多还不是八九百一千来元吗?那得学多少年,还得学八年。八年后才大学毕业啊!读得满腹经纶,学富五车,一直读到博士,那就至少得再读十二年!十二年啊,十二年后中国什么样都不知道啦!可换一种思维,替孩子选择另一种人生,兴许三年后,十五六岁,我就把她培养成一名小歌星了。哪怕三流歌星,一场演出费,就顶大学教授一年的工资了。我这个副编审,没当经理前,不才一百五十多元基本工资嘛!八年时间,一名三流歌星,玩似的也挣下七八十万了!如果唱红了呢!做一次广告够高级知识分子一辈子享受不完的啦!我为什么那么傻?非鼓励孩子走刻苦读书这一条老路?孩子累,我也累,图的什么?你倒说说究竟图的什么?我还能干几年?再干三五年,别人仍抬举,让干也干不动了。那时如果女儿正读大学,我这几年辛辛苦苦积攒下的钱,全得为她交了学费。等到她毕业,一名一无所有的大学生,或者硕士生博士生,供养一位同样一无所有了的老爸,那将会是一种多么绝望的生活?达丽她若能早出息成一名歌星,我晚年不是也跟着享享福吗?我又当爸又当妈,还不就指望晚年享享女儿的福吗?!……”

    我也吸着了一支烟。我不知再说什么好,觉得他的话,自有一番道理……“我要从现在起,努力将我宝贝女儿培养成一个影视歌三栖明星!将来这三个行当,竞争肯定激烈,淘汰也快,所以必须朝三方面的全才去培养。又唱歌,又演电影,又演电视剧。这行受挫了,兴许在另外两行还红着……”他说完凝视着我。

    我问:“你怎么给孩子起名叫达丽?”我是无话找话,总得说句什么。而且暗想“达丽”这个名,太像有些人给喜爱的小狗起的名字了。

    “我和她妈,不都是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嘛!她妈怀她时,我们讨论过,如果是男孩,就叫保尔。如果是女孩,就叫保尔妻子的名。后来时代变了,我们对自己的理想主义情结,也就越来越轻蔑了。先是被别人轻蔑,后是觉得被时代轻蔑,最后是自己轻蔑自己,自己嘲弄自己。所以,女儿上小学时,我和她妈讨论,就将女儿的名字由‘丽达’改成‘达丽’了,表示一点儿对理想主义情结的背叛情绪吧!知识分子,也就这点儿能耐,就小小不言地表达点儿背叛情绪……”

    我说:“原来是这样……”他说:“终于理解我这位父亲的良苦用心了?”我说:“理解了……”他说:“那,肯帮忙了?……”

    我说:“放心,我一定像为自己的女儿操心一样,一定尽力而为……”直至我送他出家门,达丽还没回来……几个月后,我收到他提前寄来的一张票。夹在信纸内。信很短,只有几行字说他女儿在那一次演出中,和一个什么什么少女合唱团一起,将荣幸地登台为某“天王巨星”级的香港歌星伴唱,请我无论如何要抽时间去听听。那天晚上我已有安排,没去。我心里挺不安,觉得太辜负人家的一片诚意。

    对他求我的事,更加铭记不忘了。又几个月后,我替达丽抓住了一个机会。是一部三集电视剧,一个有几十句台词的串场大群众角色。可是达丽没接那角色。据说嫌戏太短,戏也太少。我很怀疑是达丽本人不愿接,还是她父亲……他就再没来过电话……渐渐地,联络又中断了。我也就渐渐地又把他们父女俩从记忆中排挤出去了……今年春节期间,似乎是初五的晚上,我接到了一次电话。“喂,晓声吗?听得出来我是谁吗?”声音很低,无精打采的,我没听出来。“我是……达丽她父亲啊……”我赶紧说:“听出来了听出来了!故意说没听出来,跟您开玩笑呐……”

    他告诉我达丽住院了,是破伤风,很希望有人看望看望她。他想来想去,只有请求我成全他女儿的这一种小心愿。我一向是个最好说话的人。何况对那少女,我内心里其实挺喜爱的。

    我满口答应,第二天带了礼物到医院去看她……那是我第二次见到她。她脸色极苍白,虚弱得说不出话。一双大眼睛,也丝毫没了光彩,没了生动。她得的根本不是什么破伤风,而是败血症。这么说也不对,应该说是由破伤风引起了严重的败血症。

    我看过她以后,在病房外问她的父亲:“怎么会这样?”他起初不肯说,我一再逼问,才说了达丽的班上,以达丽为核心,由十几个初二女学生,组成了一个什么“少女追星大家庭”。她是她们那个“大家庭”的“家长”。她的一个女同学,也是她们那个“大家庭”的成员之一,在一块手帕上,绣了大大小小十几颗心,寄给了香港某男歌星。结果她得到了一张他的照片。四寸的,背面有他的亲笔签名。其实究竟是不是亲笔签名,她是无从知道的。她以为是,当然便是了。于是这一张照片,成了她们“大家庭”中的无价之宝似的,引起了另外一些少女们极大的嫉妒。其中最嫉妒的是达丽。她想,她一定要从他那儿得到一件比一张照片更宝贵的东西。其实她究竟要得到什么,连她自己也不十分清楚。这痴情的少女,竟割破自己的手,滴了半小碗血,就沾着自己的血浆,给自己的崇拜偶像写了一封血书三四千字的一封血写情书,每一句,每一个标点,都是用他唱过的歌的歌词串联写成的。然而信寄出后,仿佛泥牛入海,空谷无音……她的手却渐渐感染了……“这孩子,她为什么就不对我讲呢!不就是一张歌星的照片嘛!十张我也能替她要来呀!为什么要这么傻呢!……”他哭了。眼泪顺着脸腮往下淌,哭得一塌糊涂……“破伤风引起败血症的,百分之一还不到,怎么偏偏让我的女儿摊上了呢!……”

    我意识到情况严重,去找医生问,医生果然说她到医院来得太晚了,因为不但血液,而且心肌也受到了严重的病毒感染……她的父亲策划了一场又一场大型港台歌星演唱会,使他们一个个席卷巨款乐滋滋喜洋洋地离开大陆,为公司累计创收五六百万,也同时制造了一阵又一阵的“追星热”,直接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大陆少男少女的“追星族”。

    她无疑是她父亲培养得最成功的一个……却也成了最失败的一个……破伤风危及生命的百分之一还不到的比例,在这一种成功和这一种失败之间那么荒唐地画了一个等号……我心中涌起极大的悲哀。为达丽这少女,也为她的父亲。我没话可安慰他……我第三次见到达丽,已是在火葬场了。那是一个人少得不能再少的哀悼仪式。五六个成年男人,哀悼一个十四岁的少女……她一只手放在胸前,持着某香港歌星的一张照片。是我从一册画报上剪下来。是我以模仿的笔体在背面签上了那香港歌星的姓名。我原以为,能在她活着的时候,给她一点儿心理安慰谁知却成了她死后的陪葬品……五六个成年男人中,除了她父亲,除了我,再就是他公司里的人了……哀悼仪式还没完,他们就悄悄谈论起策划下一场演唱会的事儿来……我听一个人很有把握地说获利一百多万似乎不成问题……教授之死教授六点半出门,去某报主编家。他是位社会心理学教授,应约为某报写了一篇较长的文章,题目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内容嘛,无须赘言,读者诸君自会明了。主编极欣赏教授的文章,已决定作为重点文章推出,希望能引起全社会的讨论。只不过对题目稍存异议,认为未免太直白了点儿,不似学者文章了。电话里说服教授改个题目。教授不打算改。他想,自己那篇文章非是在做学问,而是在谈社会现象。不是为研究生们写的,而是为全社会人写的,所以直白的题目,正符合着自己的初衷。他此去主编家,就为一件事,反过来说服主编接受那个被认为“太直白了点儿”的题目……教授是个很守时的人,他估计会提前五分钟到主编家。他今天心情无比得好,因为女儿从美国来信了。女儿在信中向他“汇报”

    三件事:一、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二、已经有了心上人;三、怀孕了。一个月后,将与心上人同时回国正式举行婚礼,此后定居国内……这三件事,一件比一件令教授欢喜。当然,信中还有些别的内容:介绍未婚夫的性格、人品、专业,父亲是一位局级干部,母亲是一位高级会计师……教授想,这门亲事,也可算是门当户对了。虽然他在女儿的婚姻问题上毫无封建观念,但门户相当总归是好的啊!

    教授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不说是掌上明珠,也可以说是心中最大的安慰。信中还夹了一张照片,是一对儿爱人的合影。小伙子形象挺斯文,清丽的女儿,小鸟儿依人似的,和他偎得那么亲昵……从收到信那一天起,教授已经开始“倒计时”了。教授在不是教授才是讲师的年龄被打成了“右派”,结果就由讲师而农民了,所以四十多岁才结成婚。当年的农村女子,嫁给讲师自然是一百个乐意的,按部就班地嫁给农民也无所谓,就是都不肯嫁给由讲师而农民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既没工资,也挣不了几个工分,何况四十多岁了,何况还是“右派”。

    当年坚定不移地要嫁给他的,是一名插队的女知青。她嫁给他当年在村里是一个“事件”,是“阶级斗争的新动向”,是“无产阶级小知识分子向反动的资产阶级大知识分子的投靠”。尽管他一再“诡辩”自己骨子里既不反动也不算“大知识分子”,但人们都认为他肯定反动无疑,而且够大的了。

    她因与他结婚,也被时代划入了“另册”。但是他们当年是何等的相亲相爱啊!两年后她死于难产,他怀抱着刚刚出世的女儿痛不欲生。以后他的男人心中便渐渐有一种母性的情愫形成了。这是由于对女儿的双重的爱而形成的,并且每每不由自主地从内心里向外释放,待及他人。尽管他人不因而改变对他的阶级立场……现在,他早由当年的讲师而教授了,还出了好几部社会心理学专著,还去国外进行过学术交流,全社会却没什么人拿他当“大知识分子”了……教授一招手,一辆出租车停在他跟前。那是一辆“夏利”。教授坐入车里,伸出手刚要关上车门,后边过来一辆自行车,骑车人的胳膊撞在车门上。教授感到大拇指一阵剧疼,低头一瞧,手指被骑车人的脚蹬子卡于车门,卡青了。

    教授刚想说你这人怎么骑的车啊?却首先听到了那骑车人的一吼你他妈怎么停的车!

    教授用另一只手捂着作疼的大拇指,扭头朝车外一看,见那么凶恶地发吼的,竟是一个女人,五十六七岁,高而且壮。对,不是胖,是壮。

    教授想,我不是司机,这话不是问我的。

    他向司机瞥了一眼,司机不动声色,暗示他关上车门。教授只得向那身高马大的女人赔笑脸,抱歉地说:“对不起啊,我下次一定注意。”

    他关上车门,车开走了。司机嘟哝“:这女人,张口就他妈的,什么德行啊!”教授又冲司机笑笑,息事宁人地说:“哎,在气头儿上吗,也是可以理解的。”司机朝教授的手瞥了一眼,挖苦他说:“您真有涵养,要是我的手指被弄成那样,今天和那女人没完,可恶的女人!”教授说:“何必呢,她又不是故意的。”

    车开出去没有五十米,一辆自行车从后边超到车前,车身一横,挡住了方向。司机急刹车,教授的头呼地撞在车内的铁栏上,那真是好险的情形!教授定睛看时,见是刚才那个女人。她蛮横地叫道:“下次?这次就得说清楚!”司机说:“是你自己撞在车门上,又不是我开车撞了你。”那女人说:“就是你的车撞了我!你的车门撞了我!休想一走了之,没那么便宜的事儿!”司机说:“又不是我开的车门,是这位乘客开的车门,他开车门撞了你,还是你撞在开着的车门上,我也没看清楚,你有理和他讲!”

    教授觉得很有必要替自己辩护了,他彬彬有礼地说:“女同志啊,您这就太过分了点儿。不是我开车门撞了您,是您撞在开着的车门上,对吧?一辆出租车开着车门,又是在大白天,几百米以外就可以望得清楚,对吧?何况,您也没撞伤,您究竟要怎么样呢?”

    教授对目前的世相民风也是了解一二的,他知道在这种情况之下,大抵是要靠钱来调停的,所以他才问最后那一句。如果对方要五十元钱,他会毫不犹豫立刻掏出来就给。他曾目睹过两个骑自行车的人相撞了,感到自己欠理的那个问:“你说怎么办吧?”另一个捻动着手指回答:“咱俩也甭浪费时间,你给半条烟钱拉倒!”对方够爽快,掏出一百元往另一个手里一塞,于是二人都不再啰唆,跨上自行车各奔东西。教授打算向那个爽快的男人学习,但他身上只带了一百零几元钱,不能都给那女人,得留下五十元来回“打的”。他想,那女人不见得是女“烟民”,何况也不怎么占理,五十元是该打发得了的吧?他一心巴望那女人让开路,出租车快一点儿开走……岂料那女人双眼一瞪,怒道:“你少跟着搅和!哪儿凉快上哪儿待着去,别自找引火烧身!”

    教授见她那副刁蛮样子,明白是碰上个无赖女人了,或者是个患“更年期综合征”的女人。也同时明白那出租汽车,一时半会儿怕是动不了地方了。

    教授怀着几分内疚对司机说:“师傅,我有事要办,看来你的车我坐不成了,我得另打一辆‘的’……”

    教授说罢下了车。司机也赶紧下了车,扯住教授的袖子说:“别走别走,老先生您走不得。您走了,我这算怎么回事儿呀?”

    那女人,则望着他们冷笑。教授愣了愣,心里虽然急,脸上却尽量微笑着,尽量以平和的口吻说:“师傅,我要坐进你的车里,就得开车门吧?我不是一只飞虫,能从窗子钻进你的车里去。我一点儿过错都没有哇,我怎么不能走呢?你扯住我袖子不许我走,不是等于无理扣押乘客吗?”

    听了教授的一番话,司机的手缓缓松开了。教授得以摆脱,匆匆地往前走,心里未免生气,但主要还是生那女人的气。

    他想,那司机也够倒霉的,我一招手,他就把车停了,结果就摊上了这么一件窝火的事儿。虽然并不怪我,可毕竟是我给人家添了麻烦啊……走出五十多米,不禁回头望,见出租车自然还停在那儿,已围了些看热闹的人……教授继续往前走,继续想,事儿由我引起的,我倒好,一走了之,将一个又刁蛮又无赖的女人只留给司机一人去对付,是不是有点儿太……那个了呢?我不是主张与人为善的吗?在这件具体的事儿上,我不是有点儿言行不一了么?……这时他已走出了一百多米。他的脚步放慢了,不禁再次回望,见看热闹的人围得更多了……教授犹豫片刻,一转身往回走了。他分开看热闹的人,走近出租车,见那女人已很撒泼地坐进了车里,坐在他坐过的座位上,样子更加刁蛮了,猜不透她打的什么鬼主意。

    教授将自己的一张名片递给司机,说:“师傅,真对不起啊,不承想让您摊上这么一件事儿。她要去医院,医疗费我出了,她要什么赔偿,也可以算在我名下!不就是几十元钱一百来元钱吗?早直说,早满足她了……”那女人并不看他,瞪着两眼望向车前方,嘴角聚着两抹阴阴的冷笑。教授到主编家里,已经八点多了,比预约的时间迟了一个多小时。教授将那件意想不到的事儿讲了一遍,主编沉吟良久,缓缓地说:“我的教授先生呀,在理论上,我完全同意你的主张,在现实经验方面,连我也不敢照你的主张以身作则啊!”

    教授说:“著文劝世之人,该讲言行一致,我心甘情愿。”主编说:“感动,感动。”至于教授那篇文章的题目,主编倒没太固执己见,很轻易地就被教授说服了。

    主编将教授送出家门时又道:“你呀,已经走掉了,干吗又回去呢?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还主动将名片给人家。”

    教授说:“图的是好心情,否则心情会不好,会觉得太对不起司机。”教授回到家里,仍寻思那件事儿。他想,社会是变了。同类小事儿,若在从前,无非道个歉,说句“对不起”。现在,光道歉不解决问题了,说许多句“对不起”也不行了,得给钱了。这也好,简单,商业时代。但是似乎该明码标价,比如在人挤人的情况下谁踩了谁的脚,一方应付另一方人民币多少,出门进门谁碰了谁的肩,又应付人民币多少。随着人民币的贬值,价码又应逐年上调。真的好,那样一来,每一位中国人,就真的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体了。谁咳嗽时唾沫星子溅到了别人脸上,甭道歉,甭说对不起,那都没用多余,点出几张人民币往对方手里一塞就是了……教授想得好玩儿,径自扑哧笑了。

    第二天晚上,教授家里来了人,是那司机两口子,按着名片找上门来。司机落座后,吸着一支烟,从昨天教授走后缓缓道来,说那女人如何又纠缠了他一个多小时,他如何带她去了医院,如何又开车将她送回家……教授正改着学生的一篇论文,心里虽然充满内疚和同情,却没时间细听,催司机快说花了多少钱。司机才不再讲下去,掏出几张单据,一一向教授交代:“这是挂号费,这是药费,这是拍X光片的单据……”

    “还拍X光片?”教授不禁愕了愕。“对,她非要求拍。”

    “有问题吗?”“没有,半点儿问题也没有。”教授一时悬起的心定了。“你说吧,共计多少钱?”“一百四十七元八角六分……”

    在教授和司机对话之际,司机的妻子不停地从旁自言自语:“我们招谁惹谁了,我们招谁惹谁了!我们招谁惹谁了!!……”仿佛是在声明,在抗议,在示威。一声比一声高。

    教授暗想,毕竟还不算多。掏出钱包,点出二百五十元交给司机,之后说:“别找我零钱了……”

    教授故意看了一眼手表,又补充道:“我正忙着……”司机说:“看得出来,看得出来……哪儿能不找您钱呢!……”于是司机也掏出钱包,摊了教授一桌子零钱,凑分点角,直到找清给教授为止。

    “这一笔过喽,咱们该过第二笔喽!……”“还有……第二笔?!……”

    “别皱眉,您老先生别皱眉……只要您痛快,第二笔也几分钟就能了结……”司机将半页纸递给了教授。

    教授狐疑地一看,见是一张“收据”。拙劣的字迹写着收到了九百九十六元“工资补偿”。

    “这是什么意思?”教授眉头扭成了疙瘩。

    “您听我一解释就明白那女人已经提前退休了,又在一家公司任会计。她说她的月薪是两千五百元,那么每天是八十三元。医院给她开了两个星期的病假,八十三乘以十二天,等于九百九十六元。我已经替您垫付给她了。我也是为您好,怕她上门滋扰您。如果您不留下话和名片,我是不敢自作主张的。可您当时留下话了,您给我的名片可以为证……”

    “我们招谁惹谁了?!……”司机的妻子又及时地嚷了一嗓子,其声尖且恼。教授不禁朝她看去,从她脸上发现了那个无赖女人脸上所具有的同一种东西。

    “你,不是说,照了片子……半点儿问题也没有吗?”“那是,那是,的确半点儿问题也没有。可是从X光片上只能看出骨头的情况,她非说她腰闪了,一躺下就不起来,直哼哼。医生拿她没法子,只得给她开了两个星期的病假……”“岂有此理!简直岂有此理!”脾气一向很好的教授,不禁拍了下桌子。

    他那指甲被卡紫了的大拇指震得一阵疼,使他促吸冷气……“我们招谁惹谁了,给我们找这么大麻烦!”教授又朝司机的妻子看去,头脑中迅速地进行了一番判断司机会不会和那女人勾结了讹诈于他呢?他将目光注视向司机,立刻否定了自己的胡乱猜疑,并因而谴责自己对别人的胡乱猜疑太不厚道。

    教授觉得司机是个老诚人。教授给了那司机九百九十六元,他看出来了,两个女人基本上是同样的女人。他不给钱,他们是不会离开他的家的,晚给莫如早给明智。他头脑中当时也闪过一个念头,想与司机商议,九百九十六元二人分担。但司机的妻子的模样,使那念头只在他头脑中一闪便彻底打消了……司机两口子走后,教授的思路已没法儿重新回到学生的论文上。他徒自生了半天气,也不禁地高叫一嗓子:“我招谁惹谁了?!……”

    但是仅仅几天后,教授便将这件事忘却了。因为他收到了两笔稿费,加起来一千多,不但补上了那一千一百四十三元八角六分的“意外”经济损失,而且还似乎“盈余”了几百元。这使教授的心里获得了一种自欺欺人的平衡,他打算用两笔稿费给将成为他女婿的那小伙子买件礼物,只是买什么还没想好……两个星期后,也是在晚上,教授家来了一位律师。三十几岁,瘦高个儿,戴眼镜,给人一种精明强干,踌躇满志的印象。教授家几乎各行朋友都来过,就是从没有和法律沾边的人来过。教授对律师的到来非常讶然,以为他找错了人家。他却胸有成竹地说他绝对没找错人家。找的正是教授。

    律师彬彬有礼地问:“两个星期前,您乘出租车时,开车门撞了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同志?……”

    教授回答:“是发生过那么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但……”律师打断他的话:“您先别急着辩解,请允许我把我的来意讲完。”教授心里对他用“辩解”一词十分反感,出于主人应有的礼貌,隐忍着听他先说。

    “现在,那位女同志是我的当事人了。她因腰肌扭伤,目前仍不能上班,仍需休假半个月,也就是十五天。喏,这是医院开的病假单。她的工作是临时聘用性质,意外假不发工资,所以,工资要由您补偿。喏,这是她所在的公司出具的,证明她每月两千五百元工资的证明。半个月十五天,您应补偿她一千二百四十五元。如果您明智地承担责任,那么我今天就替她把钱带回去。否则呢,您不久将作为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喽……”

    “讹诈!勒索!……”教授叫喊了起来,脸腮抽搐,浑身发抖。“您别激动,别激动。您刚才不是已经默认了,是发生过那么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嘛……”

    “你刚才打断了我的话!不是我开车门撞了她,是她撞在开着的车门上!……”

    “难道会是这样吗?”“不是难道,而是当然!当然会是这样!”“会是,就意味着不一定当然。”“你!……你给我出去!……”“那么,您是准备接受传票喽?”“滚!……滚!……”

    教授气得脸都发青了。几天后,教授接到了传票。他常听人讲,谁想告谁,从法院立案到发出传票,时间往往挺长的。他万万没料到,法庭传自己的传票,到得如此之神速。他曾想到过要与些朋友们商议商议对策,但又实在不愿惹得别人为了自己的事也和自己一样大动肝火,便没跟任何一个人说。他也曾想到过应该请一位律师,但考虑来考虑去,估计到请律师准要花一笔比“赔偿”还多的钱,而且得抽出一定的时间和律师泡在一起,此念他打消了。堂堂教授,自己占着理,还怕上法庭吗?还需请律师在法庭上代言吗?最后这么一想,他胸中升起了一种类乎“孤胆英雄”的气概……然而,一审的结果是,教授当庭大败。法庭允许那女人因“身体不便”不到庭,司机作为唯一“目击证人”出庭了。

    他在法庭上的表现比给教授的印象还老诚,他的证言却对教授极为不利。真是又老诚又卑鄙。他说不是那女人撞在开着的车门上,而是教授一开车门将骑自行车从旁经过的那女人撞倒了。

    法官问:“你能对你的证言负法律责任吗?”司机平静地回答:“能,我不是法盲,我懂法。”

    教授当庭冲他大叫:“可耻!撒谎!你作伪证!……”司机耸耸肩,眯起眼睛望着教授说:“我并没撒谎,所以我不感到可耻。我和那位女同志非亲非故,和您无冤无仇,为什么要作伪证呢?”

    他说得那么的襟怀坦白,他的表情那么的诚实可信。相比于教授冲他的大叫,他的平静尤其显得比教授有修养,难能可贵而且简直可敬。

    “你!……小人!小人!……”教授指斥着他,脸涨得紫红紫红,嘴都由于咬牙切齿而扭歪了。司机清白且无辜地耸了一下肩,摇了一下头,苦笑着说:“不管您气成什么样儿,不管您多么的恨我,我只能说我亲眼所见的真实情况。因为我明白,我的证言将产生法律效果,所以我不能按照您心里所希望的那样回答法庭的讯问。”

    教授求援地向法官们望去,而这是相当愚蠢的。这使他显得茫然不知所措,显得方寸大乱,仿佛一个孩子的谎言被当众戳穿,而智力却有限得很,不能巧嘴滑舌现编出第二套似的。从法官们严肃的态度不偏不倚的脸上,教授发现了对于司机的诚实不动声色的赞赏。

    教授绝望了。事实上他也真的方寸大乱了。预先思考过的陈述条理,辩驳逻辑,以及理直气壮地维护自身权益和义正词严地谴责那个无赖女人的讹诈行为的话语,统统被一块无形的脏抹布从头脑中抹去了。他头脑中顿时一片空白,处于一种不可名状的懵懂之境。

    “被告,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吗?”法官的声音,似乎是从极遥远的某处地方传向他的。

    “我……我……看!……”教授竖起了受伤的大拇指。它那紫黑的指甲已向上翻翘起来了,不久后肯定完整地脱落无疑。

    法官出于审案的认真,竟离开法台走到了他跟前,俯下头仔细看他的大拇指。法官同情地说:“伤得可真不轻啊!但这与本案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教授心中产生了转败为胜的希望,他说:“是那个女人的自行车脚蹬子卡的!我的手正搭在车门上,她的自行车冲过来了!可是我就不像她,并没因此和她纠缠不清,更没想到要告她勒索什么赔偿!……”

    法官说:“你也是有她那种权利的。你要反告,我们也是会受理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教授大声说:“我当然要反告她!我当然也要索求赔偿!我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否则这世上没有公理可言了!”

    法官说:“老同志,别这么说。不能因为一件小事,就把社会看得太糟了。你要反告,有旁证吗?”

    教授朝司机一指:“他!他就是证人!当时见我攥着手指直吸冷气,他还骂那个女人可恶来着!”

    法官回到法台上以后,望着司机问:“那么,你为他作证吗?”司机说:“不,法官,我不能就此作证。因为当时并没有发生他说的那种情况,我更没骂过那个女人。不错,他是教授,是文明人,那我们出租汽车司机就一定都是一张口就骂人的人吗?而且还要替别人骂?至于他的手指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怎么弄伤的,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

    司机不但显得清白、无辜、诚实,而且显得人格被侮辱与被损害了。这时,那女人的律师开口了。他激动地说:“法官,由于对方没有人证,希望法庭本着重事实重证据的法律原则驳回被告的反告!”他将脸转向教授,接着说:“某些被告,在企图摆脱法律责任的错误心理的促使之下,往往以攻为守,倒打一耙,这早已是司空见惯的法律现象!本律师对此现象深恶痛绝!相信这样的被告是不会得逞的!……”

    律师似乎还想多说几句激愤的话,但被法官制止了。法官说:“法庭提醒原告律师注意这样一点,此案只不过是一桩后果并不大的民事纠纷案。所以反告即使不成立,性质也没有您说的那么严重,那么恶劣。对于民事纠纷案,我们的原则一向是能调解就不放过调解的机会……”教授听出来了,法官分明是在维护他作为教授的自尊。他内心里不禁地暗暗感激法官,但同时也开始可怜自己。他明白自己是有口难辩了……最后法官宣布,原告要求赔偿的事实成立,理由正当。且金额不高,完全在被告的经济承受能力之内,故被告应限期对原告进行赔偿。至于诉讼费,本应亦由被告负担,法庭考虑到原被告双方都是知识分子,事出无意,那么双方都有个心理平衡问题,予以免去……教授就如此这般地,无人知无人晓地,悄悄地输掉了那一场官司。教授曾打算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但考虑来考虑去,最终决定不上诉了。

    因为司机作为唯一的证人,似乎已经是那无赖女人的同伙了。他觉得即使上诉被接受了,自己也没多大讨回公道的把握。他及时给了那一笔钱。

    他病了几天。在病中,他这样劝解自己像生物界有毛毛虫、有水蛭一样,人类的社会中,总是难免也有无赖的。既有,便不可能全是男的,全是年轻的,全是非知识分子。就当自己被爬上身的毛毛虫蜇了,被水蛭吸去了点儿血罢。

    这么一往开了想,他的病慢慢好了。一天,他正在家中闲坐读书,电话骤响。是那司机打来的。司机在电话那一端说:“老先生,我很对不起您。但我那样做,实在是没法子。如果我不在法庭上那么表演,那无赖女人就会的。如果她再一个月不上班,我哪儿经得起呀!您设身处地替我着想着想,我归出租汽车公司管着,又归交警大队管着,而她丈夫是正管着我们出租汽车公司的一位局长,并且还与交警大队的头头儿们是朋友。那律师,也和他们是亲戚。我哪儿惹得起他们呀!所以我只能牺牲您。不牺牲您我牺牲谁呢?难道非让我牺牲我自己吗?反正咱俩共同摊上那件窝火的事儿了总得有一个牺牲一下的。而我上有老下有小,是根本牺牲不起自己的。其实您老留给我的印象非常好,实在是太好了!哪儿有您这样的乘客呢,摊上了事儿,本来可以推得一干二净,本来已经走掉了,却又回来留下名片,主动提出承担全部责任,我以后再也不可能碰到您这么好的乘客了!但话又说回来,您那也是自作自受哇!您如果不回来,不留下名片,不当着那女人的面说那些话,我兴许还偏和那女人治治气呢!她如果当天没我这儿讨到什么大便宜,也就不会第二次找您了,咱俩也就不会在法庭上又见面了不是?但不管怎么说,我认为您是一位好人。我不愿给好人留下恶劣的印象,所以呢,我打算去看望看望您……”

    教授默默地听那司机尽说尽说,并不打断他。待话筒那一端没声了,教授才反问:“说完了?”“说完了。”“你别来我家,我不想再见到你。”

    “那……那我也不敢非去打扰了。不过老先生啊,我奉劝您一句,千万别上诉。您想啊,我是唯一的证人,我会为您改证词吗?我不改证词,您注定了还是输。再让法院传我一次,再逼我作一次伪证,再让您生一次气,再让我良心不安一次,于您于我,有什么好处呢?何苦的呢?……”

    教授一字未答,缓缓放下了电话,如同将一条半死不活的鱼放在水里,有几分恻隐,又有几分回生乏术的无奈和沮丧。

    电话立刻又不停地响起来,好像在发出哀号。

    教授第二次将听筒抓起……“就一句!请耐心听我说最后一句!尽管我卑鄙,尽管我对不起您,但我认为我们的心是相通的!心是相通的!在道德立场上我是站在您这一边的!……”

    教授还是不想回答什么,他干脆将电话挂了。但教授内心里有点儿怜悯起那司机来,相比于自己被讹诈了两千几百元钱,他觉得那司机被讹诈了比钱重要得多的东西。

    教授放下手中的书,开始回忆自己在法庭上“理屈词穷”的过程。明明自己有理,怎么就落了那么一个结果呢?尽管那可怜又可鄙的司机作了伪证,但起码也会给自己留下点儿理碴儿呀!他认为事实是一种只能被歪曲而不能从根本上被消除得不留痕迹的“东西”,自己当时在法庭上怎么就连事实这“东西”的一丁点儿痕迹都没抓住呢?现在,官司本身的胜败对教授来说反而无所谓了,两千几百元钱更无所谓了。教授一心只想找到那事实毕竟存在过的根据,如同一个人要找到确实晃花了自己眼睛的一束强光的射来之处,找到了也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不找到却又那么的于心不甘。

    事实明明是那个无赖女人自己撞在开着的出租车门上,却成了我开车门撞了她……却……我开车门……撞了她……可我是上车,不是下车,我已经坐在车内了,那么就只有关车门一说,还开车门干什么呢?……对,对呀!我开车门干什么呢?!……谁能回答?我开车门干什么呢?……教授一经想明白自己在哪个环节上“失利”的,就不免的后悔没请律师了。唉,唉唉,自己毕竟不是法律系教授哇!太自信了太自信了!真是自信反被自信误啊!……他虽然找到了事实留下的这一任谁也消除不了的重要的“痕迹”,仍不打算上诉。

    他想,现实之中被严重歪曲的事实还少吗?有许多事实存在过的“痕迹”,不是仍没被重新发现吗?事实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实就不可以被强奸一次?我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就不可以再被公正地冤枉一次了?

    他这么一想,心中就没有什么遗憎,而仅有一种类乎发现了真理奥秘的愉悦了……但是“我为什么要开车门呢”这句话,却从此成了教授的一句呓语。一句睡梦中并不说,醒着甚至头脑非常清醒的状态下才说的呓语。

    在大学的教室里,讲课之间,他会突然地冒出一句“我为什么要开车门呢?”

    于是学子们面面相觑,不解他此话的意思何在。在与人交谈时,他也会突然冒出一句“我为什么要开车门呢?”于是对方大为莫名其妙。

    独自一人在家里时,还会突然冒出一句。有一次,在电视台接受现场采访,他搞得女主持人竟有些狼狈。他那篇题为“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文章见报了,颇有反响,电视台正是就那篇文章采访他。几分钟的对谈后,年轻貌美的女主持人又问:“教授,请您对观众谈谈关于善的见解吧!”他目不转睛地凝视了对方片刻,突然反问:“我为什么要开车门呢?”主持人小姐眨巴了一阵眼睛,不知说什么好。他追问:“我为什么要开车门呢?”她红了脸说:“没想到我们的教授如此幽默!亲爱的观众们,教授也等于是在反问你们呀?让我们大家共同思考教授这句话的深意吧!教授是不会在接受采访时乱开玩笑的,请记住那句话是‘我为什么要开车门呢?’”

    教授再也不坐出租汽车了……

    女儿如期归国。女儿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以前苗条的腰肢变得浑圆了。教授一想到将要做外公,心里就喜滋滋的。女儿却感到父亲有些不对头的地方,但究竟哪儿不对头,一时又说不清楚。

    有一天吃晚饭时,女儿问:“爸爸,你为什么总在家里说‘我为什么要开车门呢’一句话呀?”

    教授放下碗,郑重地回答:“那是事实的痕迹,每一个事实,只要存在过,无论怎样的被歪曲,终究会留下点儿痕迹。”

    女儿笑了,说:“爸呀,您现在变得满脑子哲学了!?”教授回答:“这不是哲学,这是世相丑陋的尾巴,正和我的专业有关。”吃罢晚饭,教授坐在沙发上,女儿坐于地,上身伏在教授膝上,开始娓娓地向教授讲自己留学生活的艰难。讲着讲着,女儿落泪了。

    “爸,咱们中国人,尤其大陆去到美国的年轻人,其实彼此一点儿也不关心,一点儿也不互相帮助。仅仅希望获得别人的帮助,甚至希望巧妙地利用别人一次,心安理得地占别人一次便宜……”

    教授问:“那么,你和他呢?我的意思是,你们怎么结识的?”女儿说:“我们各自都为省钱,合租了一套房子。他住大间,我住小间。有时心里都很寂寞,后来慢慢就好了……”

    “我想,他肯定无私地帮助过你。”“不,爸爸,因为他一心讨好我,所以他对我的一切帮助都谈不上无私不无私,可我现在真的觉得自己很爱他……”

    教授想告诉女儿,中国人在国内的关系,其实并不比女儿在美国感到的强一点儿。但张了几次嘴,没忍心那么告诉女儿。

    第二天,女儿的“他”来了。并不像照片上那么相貌端正,身材还不及女儿高,但还算看得过去。教授觉得女儿嫁给他,是有点儿低就了,但既然女儿说很爱他,教授准备和女儿对他的感情保持一致。

    他们在厨房里配合着做饭,教授在厨房门外剥青豆,听他们一问一答亲亲爱爱地说话儿。

    “哎,你猜我妈送给你那条项链怎么来的?”“你问的怪,买的呗,这还用猜?”“不是买的。”

    “那还是偷的抢的不成?”“当然也不是偷的抢的,我妈好歹也算一女知识分子,能干犯法的事儿吗?我说不是买的,是指不是花自己的钱买的。”

    “那就是别人送的。”

    “等于是别人送的。可送的人,我不认识,你也不可能有机会认识。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妈那单位效益不好,每个月只开几百元,所以提前退了吗?后来我妈不是在我爸那个局下属的一个公司上临时班吗?没承想那公司的效益好了一阵,也不好了。每月开的钱少,我妈心情当然就不好。这年头儿,只有一样东西能使咱们中国人高兴起来,那就是钱。一天下午我妈早早地就离开公司了,在骑车回家的路上,由于想心事,结果和另一个骑自行车的女人撞上了。结果对方捂着肩膀赖上她了,不管我妈说了多少句对不起,非要我妈陪她上医院不可,要不就得给她一百元钱皮肉赔偿。我妈怕一上医院,反而被她赖上,只得给了她一百元钱了事儿。其实,她肩膀根本没怎么。女人的肩膀撞女人的肩膀,能撞出问题来吗?……”

    “中国人现在怎么都变成这样了啊!”“听我往下讲!我妈心里这个气呀!一气,眼神儿不好了。没骑多远,又撞在一辆出租汽车开着的门上。这下我妈可火透了,不干了,拦住那出租汽车不让开走!我妈心里想啊,那一百元得从出租汽车司机钱包里抠出来。司机当然是不情愿的喽。可一乘车的,充阔佬儿,说一切赔偿都包在他身上了,还给司机留下了各片。这你说我妈还客气个什么劲啊?一不客气,敲了对方两个星期的工资。其实我妈那公司,因为效益不好,每天才发给她十几元钱。后来,我妈第二次又索赔了一千多元,两笔钱加在一起,我妈给你买了那条项链儿。你要知道,我妈一辈子自己可没戴过项链儿!你说我妈对你多好哇!为了讨好你简直就不择手段了!我妈给你肚子里那小宝宝预备的小衣小裤小鞋,就是在家休病假的日子里闲着没事儿做的。我回来后我妈还絮絮叨叨地对我说过,要是不用上班,总有人按每天八十几元的工资赔偿着,那什么心情!……”

    教授觉得自己周身的血渐渐冷却着,凝固着,思维一片空白。大脑仿佛石化了,仿佛只剩下最中央一个核桃那么大的部分仍有点儿感知。他窒息得透不过气儿来。

    女儿听到“咣当”一声响,从厨房奔出,见菜盆翻扣在地,剥出的青豆滚了一片。父亲面色苍白,两眼呆得直勾勾的,双手皆攥着拳,浑身在抖。

    女儿惊问:“爸你怎么了?怎么了?”教授瞪着她,不住地摇头,张了几下嘴,却一个字也没说出口。“女婿”也奔出来了,与女儿一左一右将教授搀起,扶进卧室,安顿在床上躺下。女儿不停地替父亲抚胸口,“女婿”站立一旁不知所措。

    教授深喘了几大口气,苍白的脸色终于又红润了。他低声说:“没事儿,我没事儿……老毛病了……”他躺了半个多小时,伪装出好心情,陪着女儿和“女婿”吃了那顿饭。女儿心里的不安却没打消,她怕父亲夜里再那么发作一次,自己应付不了,要求“女婿”住下了。

    第二天早晨,教授走出卧室,见女儿和“女婿”在阳台上。女儿坐在竹椅上,“女婿”蹲着,头侧贴在女儿腹部……女儿悄问:“听到了什么?”“女婿”说,“小东西在叫爸。”“胡说!”“现在又开始叫妈了。”于是女儿笑了,笑得那么甜蜜,那么幸福。教授望着他们的亲爱情形,心里矛盾极了……婚礼的形式是中外结合的。教授寻找种种借口不参加,可女儿一落泪,他临时改变主意,还是参加了。他终于又和那个女人见面了,相见之际,她是怎样的尴尬,自不必说,她的头发染了、烫了,她脸上还化了妆。教授觉得她更加丑陋了,像一条被包裹了的花色毛虫。

    教授想不明白,会计师,起码也是大学文化程度,究竟哪几种原因,使一位退了休的中国知识女性,变得那么俗恶、那么刁蛮、那么无赖?

    亲家公不明内情,一个劲儿地和教授握手,没话找话地搭讪着说东道西。教授对他内心里也充满了厌恶,因为教授知道,倘没有他在背后起作用,那女人未见得便会轻而易举地赢了那场官司。

    主婚人问:“女人,你愿意嫁给这位先生,并终生爱他吗?”女儿回答:“愿意。”“男人,你愿意娶这位女士为妻,并终生不背叛她的爱情吗?”“愿意!”

    于是一对新人亲吻。于是宾客们中的年轻人们齐唱《你是我永远的爱》:

    你是我永远的爱,因为除了爱你,我没有选择!你是我永远的爱,因为只有爱你,我才能真正快乐!

    ……

    在歌声中,女儿走向了她的婆婆,女婿走向了教授。现在,那年轻人的身份,是合法化了。因而女婿二字,也不必带引号了。教授望着女儿那张秀丽的脸贴向了她婆婆那张漫画似的脸……他突然大叫一声:“不!”将走到跟前的女婿推开,奔过去,拽住女儿的手转身便走……人们一时都蒙了。女儿一边挣手一边说:“爸你这是干什么呀?爸你这是干什么呀!……”“亲家,亲家!……”女儿的公公上前阻挡。“不!……”教授又喊了一声。他拖着女儿走了十几步,倒下了……“爸爸!爸爸!爸爸你究竟是怎么了?……”女儿吓哭了。教授说:“我……我……我……为什么要开车门呢?!……”说完那句话,他的心脏爆裂,就死了……歌者在桥头我有点儿拿不准该怎么叫他,就是那我见过多次的瘦脸的青年。倘在从前,比如1949年以前吧,我若叫他卖唱的那是绝对没叫错他的。但我要是那么叫他,则今天一概的歌星们,似乎便也都成了卖唱的了,所以我不愿那么叫他。那么叫他,对他是多么的不敬。而我,起初只不过默默地欣赏他,后来,竟生出一种挥之不去的敬意了。

    我家附近有条小河,两畔皆公园,对于城市而言,确乎算得上是两处风景区了。一年四季,那里是周边居民流连忘返的地方。尤其从五月至十月的半年,又尤其在傍晚,简直可以用游人如织来形容。小河上有数座桥,其中一座桥被马路贯通,自然车来车往。但桥面并不因而全都成了马路的路面,马路两旁的人行道也从桥上延伸而过,每一边的人行道都有三米宽左右,于是成了小摊贩们摆摊的宝地。小摊贩们偏偏选择那儿卖些小东小西是有他们的道理的,那儿有公园的一处入口,进出之人络绎不绝。事实上那里是禁止摆摊的,然而我们都知道的,小摊贩们想要赚点儿钱贴补家用的决心都是很坚定的,于是那桥头便成了他们与城管人员的心理博弈之地。某一时期小摊贩们占上风,某一时期城管人员占上风。今年的六七月份,小摊贩们占了上风。就是在那两个月里,我多次见到那瘦脸的青年。

    偶尔,我也是喜欢散步的。一日傍晚,我正在河畔走着,忽被一阵歌唱之声吸引。那首歌我十余年前是听过的,当年挺流行,我也很喜欢,但歌名却不记得了。至于歌词,也仅记得一句而已,便是“家乡才有美酒才有九月九”。听到久违了又曾喜欢过的歌,我的心情因之一悦。然而我听出不是谁放的录音,分明是有人在用麦克风高唱。并且,依我听来,唱歌的人嗓音不错,唱的水平也几近专业。

    出于好奇,我循声而去,至桥头,见唱歌的人是一个瘦脸青年。天已经黑了,白天的暑热却一点儿也没降,估计还有三十度高。一概的人们,皆穿得短而薄。有的男人,着短裤,趿拖鞋,手持大扇,边走边忽嗒忽嗒地扇。相形之下,那瘦脸的青年,实在是穿得太与众不同了。他穿一套绿军装,非是正规军装,是摊上买的那种。脚上是一双解放鞋,那是我年轻时春夏秋三季常穿的鞋。在气温三十度左右的那一个晚上,不出汗的脚穿一双解放鞋,一会儿工夫那也会捂出两脚汗来。解放军而穿解放鞋,同时是穿吸汗性良好的棉线袜的。他提起裤腿挠了一下脚踝,我见他根本什么袜子也没穿。他头上还端端正正地戴着一顶绿军帽,也非是真正的军帽,同样是摊上买的那一种。桥头有路灯,在灯辉下,我见他脸颊上淌着汗。他的脸形瘦得使我联想到一个印象深刻的人,一个苏联的青年保尔·柯察金。他的眼睛也像保尔那双眼睛那么大,帽檐下,那双眼睛被桥头灯的灯辉映得亮晶晶的。有灯也罢,无灯也罢,人一过了朝气蓬勃的青春期,眼睛就再也不会那么明亮了。我看不出他是否是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年,但他唱得朝气蓬勃。而且,感情饱满:

    又是九月九重阳节难聚首,思乡的人儿漂流在外头。又是九月九愁更愁情更忧,回家的打算始终在心头……我觉他唱得好极了。那么,他真的是一个卖唱的青年吗?

    真的是。桥面两侧的人行道上聚满了人,看去,大抵都是在北京打工的人,都一动不动地听他唱。那一时刻,除了有车辆从桥上驶过发出声响,除了他在唱歌,可以说周围一片安静。连小贩们,也停止了叫卖。然而,听他唱歌的人,并没谁丢钱给他,这是他与卖唱者的区别。只有当别人也想唱时,才须付钱给他。于是他将话筒恭恭敬敬地递给别人,之后深鞠一躬,大声说谢谢,说得真挚。桥头停着一辆经过改装的三轮脚踏车,车上是边角严密的铁皮箱,有门可以双开对关,箱内是一台二十几寸的电视,电视上是卡拉OK装置。别人要点唱什么歌,由他代为调出。他实际上是在租设备,用他的麦克风,用他的设备唱一首歌两元钱。他所服务的对象是些和他一样的外地青年,他们是进不起北京的歌厅的,但他们既为青年,某时某刻,肯定也会产生想唱一首歌的冲动的。他显然了解此点,也显然的,自以为发现了所谓商机。大概,还希望通过这一种亚文艺性的谋生手段掘到第一小桶金吧?他唱,分明是企图通过自己的歌声激发起别人也想唱歌的兴致,但那一个晚上,事实证明他的想法大错特错了。因为他唱得那么好(在我听来唱得那么好),别人们在他唱完之后,反倒缺乏勇气当众唱了。只有一个小伙子和一个姑娘向他讨过了麦克,小伙子勉强唱罢一首,任凭他再三鼓励,怎么也不肯唱第二首了,姑娘连一首也没唱完就将话筒还给他了。他呢,躬也鞠过了,谢也说过了,还将两元钱退给那姑娘了。姑娘不肯接,他硬塞到人家手里了……我听到有人议论:“唱得还不赖,可我不喜欢他那身打扮!”“那叫行头!为了引人注意呗。”

    “八成也为了省钱。可惜没什么公司包装包装他,要是有,不久又多一歌星!”站在我旁边的居然是两名城管人员,一个年轻,一个中年。年轻的问中年的:“管不管?”中年的说:“该管则管,不该管别管嘛。”“到底管不管?”“起码现在先别管。”两名城管人员一块儿走了。那歌者,也就是那瘦脸的青年,见冷场了,一时有点儿不知所措。突然有人高叫:“再来一首!”于是,竟响起一阵掌声。青年四面鞠躬,接着唱起了李白的《静夜思》: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

    他唱出了一种如诉如泣的意味。斯时,一轮明月悬于桥头上空,我见有人不禁地仰起了脸……那晚,我听他接连又唱了五六首歌才离开。我离开之前,他再没挣到一份儿钱,但掌声又响起了几次……我回到家,见电视里也有歌星们在唱。他们身着的演出服华美夺目,他们背后的布景红烟紫气,叹为观止。他们都比那桥头歌者唱得好听,可不知为什么,萦绕在我耳畔的,却依然是那桥头歌者的歌声。

    连续数日,每晚我都去到那桥头,每晚都能听到那青年歌者唱几首歌。我听到的议论也多了,对那青年歌者的了解也多了。有人说他会唱一百几十首歌……有人说他曾当过挖煤工,遭遇塌方,砸伤了腿,而煤窑主逃了,他没获得补偿……有人说他还在一部什么电视剧中演过一个戏份不少的瘸腿的群众角色,但不知何故,那部电视剧一直没播出……肯向他讨过麦克风唱歌的人竟也渐多,他的生意也就自然好起来了。然而,两元两元地挣钱,好起来了也分明是挣不到几多的。

    某晚,人们都散去了,他正要蹬上车离开时,我见那两名城管人员又出现了。中年的城管人员问他:“挣够路费了吧?”他点头。……年轻的城管人员说:“‘十一’快到了,你还是趁早离开北京吧。以后我们再不管你,我们可就太失职了!”他点头。

    后来有一天晚上九点多时,下起了一场瓢泼大雨。我伫立家窗前看雨,似乎听到他的歌声。起初我以为自己是在幻听,但他的歌声持续不断,东一句西一句的。我疑惑,推开了窗子。不是似乎,果然是他在唱!

    天上有个太阳,水中有个月亮,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唱的还是根据我的小说《雪城》改编的同名电视剧之插曲!他已不是在唱歌,而是在喊歌。我不但疑惑,以至于惊诧了。寻到伞,打算到桥头去看究竟。突然的,他的声音中断了。我愣了愣,没出门。

    第二天早晨,天气晴好。我怀着满腹疑惑,匆匆走到了那座桥头。桥头已经聚了不少人,围着一地碎玻璃,人们议论纷纷:

    “一掉雨点儿,咱们不都散了吗?就那疯子没走,拽住他非要他再唱。疯子说,他如果不唱,自己就跳河。这河水两米来深,疯子真跳下去,那还不淹死啊?……”

    “疯子?……”“那几天总蹲这儿听他唱歌的那个疯子嘛!不少人都注意到过那疯子,你没注意到过?”

    “你也走了,怎么会知道走后的事?”“我听路对面那杂货铺子的主人说的。他站在门口,把事情经过全看在眼里了!为了那疯子不跳河,他就一直唱。疯子和他,都淋得落汤鸡似的!杂货铺子的主人终于被他唱明白了,赶紧拨打110。可警车来晚了一步,疯子捡块砖砸了他的电视,还把他的头拍出血了……”

    如今,桥头已被围上了美观的栏杆,摆摊已成严禁之事。我也再没见过那瘦脸的、瘸腿的青年歌者,不知他还会不会出现在北京,不知他又在哪一座城市以他那一种方式挣钱……如果确有所谓上帝的话,我愿上帝眷顾于他。上帝岂可抛弃好人?……演员与看客一此刻,他出现在舞台右侧,坐高脚凳上酒吧里常见的那种,高脚凳在前一名演员的表演中当成过道具。他一足踏地,一足踏凳撑上,特悠闲的样子,微眯双眼,漠漠然地望着台下的看客,如同厌倦的牧羊人漠漠然地望着羊群。牧羊人对羊群大抵持两种态度倘是自己的,望着时目光往往是欣慰的,甚或是喜悦的;若只不过是替雇主在放牧,通常便是漠漠然的。

    我觉得,对于他,台下包括我在内的看客,似乎只不过是二百几十只品种特殊的羊而已,不值得多么尊重的,正如看客们也不可能多么尊重他。而此点,乃是这一处也叫作剧场的地方,与其他剧场里的情形完全不同的方面。显然的,他对此点心知肚明并习以为常,处之泰然。

    这是台上台下互无敬意的一个所在,一个心照不宣的营造低俗乐子的空间。台上的靠表演,台下的靠掌声。某些人观看低俗的渴望,能在这里获得较大的满足。某些一向因太过正经而疲劳了的人,在这里完全可以显现其实并不怎么正经的原形。在这里,台上的表演者拿台下的看客搞笑一通是家常便饭,台下的男性看客用语言挑逗台上的女表演者亦在允许范围。

    羊群的常态是安静的,但台下的看客时而嗷嗷乱叫,时而将手中的“掌拍”弄出大的响声。“现代”无孔不入,现代人连拍手也懒得拍了,于是商家发明了观赏演出时用的那种手形的塑料东西,免费提供,体现着人性化的周到。那东西该怎么确切地称呼呢?我竟不知。也许可叫“义手”的吧?既然假肢的另一种叫法是“义肢”,那东西为什么不可以叫“义手”呢?如此说来,不用“义手”鼓掌,确实意味着是“亲自鼓掌”了吧?

    对于他,以及所有在这一空间进行表演的艺人,我本是不打算称为演员的。但若叫艺人,依我看来,又都没什么艺可言,那就还是称他们为演员吧。毕竟,他们皆在使出浑身解数,不遗余力地简直也可以说是亢奋地鞠躬尽瘁般地进行着表演。他们的表演状态毫无疑问地体现着一种敬业精神,尽管场地有天壤之别,舞台有天壤之别,表演品质有天壤之别,但是论到敬业精神,我这一个看客不得不发乎真心地承认,他们与某些明星们、大腕们乃至大师们是不分高低地的。这一点当时深深地感动了我。

    该剧场是很封闭的空间,处处旧陋,近于破败:在一条老街上,门面算是那条街上有特点的,乍看像老北京的牌楼,却是水泥的,灰色的,一灰到底,除了红色匾字,再无别色。即使红色的匾字,也早已褪尽了鲜艳,看去泛着隐黑了。简陋的座椅,简陋的舞台。紫色幕布相当旧了,在舞台的顶灯光下,浮尘可见。而舞台的木质边沿,这儿那儿油漆剥落了。舞台左边是厕所,右边是安全出口。厕所也罢,安全出口也罢,门楣皆低,门框皆窄,地势明显下陷。所谓剧场,空气凝滞,似乎没有通风系统,整体给我以处处不洁的印象。

    在如此这般的场所,如此这般的舞台上,一些是所谓“二人转”演员的人,极投入地、极敬业地各自表演低俗甚至下流的节目,给二百几十位形形色色身份混杂的男女看。

    我在着实被感动了的同时,也着实地心生出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忧伤。简直不能不被感动,也简直不能不忧伤。

    那名坐在舞台右侧的演员,大约有三十二三岁,一米七五或七六的身高,国字脸,五官端正,眉清目朗,宽肩,细腰,对于男子而言,称得上一表人才了。舞台上灯光明亮,我坐第二排,对他的一举一动,乃至表情的细微变化,看得清清楚楚。他已换了一件短袖的白衬衫,浅蓝色西服裤,衬衫下襟扎在裤腰里。

    衣裤合体,使他看去很精神。他脚上那双皮鞋分明还新着,似乎是名牌。他稳重地坐在那儿,姿势未曾怎么改变过,脸上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闲定平静,仿佛足以做到泰山崩于前而不色变,猛虎啸于后而不心惊。目光也仍那么的漠然,这与他方才生猛异常、亢奋且厚颜无耻地表演着的那个自己截然相反,判若两人。这会儿的他,如同一位资深的铁匠、木匠、石匠,或面包师傅、裁缝师傅、园林修剪师傅,忙碌劳累了一大通之后,终可以歇会儿了,于是坐下呆望街景。那时,寒碜的舞台似乎便是他的铺子,而台口是他的铺子门口,或公园里的一处亭子。台下的看客们,则如同集体歇脚的行人、商帮。方才是他在台上表演,众人看他。现在他也可以闲定又漠然地看众人了,虽然众人并不表演,但他却如同偏能不动声色地看出什么微相表演来,目光中投出研究的意味,觉得挺耐看似的。

    在他之前,舞台右侧已坐着两个人了一个是司鼓者,一个是操控电子音响的。司鼓者四十余岁,肤黑且瘦,穿一套20世纪80年代的蓝制服,上衣有两个外兜,叫“中山装”的那一种,也是毛泽东特别喜欢穿的那一种。事实上不仅毛泽东喜欢穿,大多数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几乎都喜欢穿。不晓得司鼓者为什么也穿那么一套衣服,是为了勾起看客们的怀旧心理吗?也许吧。而操控电子音响的青年刚二十岁出头,以我的眼看来,他和司鼓者容貌有相似之处,说不定是父子,或者叔侄。三十几岁的那名演员坐在青年旁边,青年面向舞台左侧,而他面向台下。他并不与青年说话,仿佛身旁无人。我不知他为什么演完了节目却还要坐在台上那么显眼的地方,但是猜测到一会儿台上准还有需要他的时候,我得承认,他出现在那儿引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

    二

    我对新中国成立前东北“二人转”艺人们的演艺人生一直颇感兴趣,写一部那样的长篇小说也一直是我的打算。春季我回哈尔滨,请朋友带我看一场当下的“二人转”,为的是补充一些感性的印象。身为东北人,我此前还从没看过在舞台上表演的传统“二人转”。朋友说:传统的吗?那早过气了,现而今哪儿还有人那么演?有人那么演也没人稀罕看啊!现代人嘛,想看也要看现代的“二人转”!

    我问怎么个现代法呢?他说他也没看过,只听说特“另类”。于是,在他的陪同下,我俩坐在了这么一处地方。

    他说他打听了,这里每晚上演的“二人转”比一般性的“另类”更“另类”。第一位上场的是小伙子,二十五六岁,挺帅气。噪音颇高,唱了几句歌,“小沈阳”飙高音的那种唱法,以证明噪音所能达到的高度,分明还自认为在此点上并不逊于“小沈阳”。他飙唱时获得了一阵“义手”的掌声。掌声中他明智地收了高音,不再唱下去。飙唱几句高音歌词是一回事,气量充沛饱满地唱完一首高音歌曲完全是另一回事,所以我认为他收声收得明智。接着,他开始说了。上海的周立波自诩说的是“清口”,他说的却几乎是成段成段的“荤口”。看着听着形象那么帅气那么阳光的青年不住嘴地说出一句比一句“荤”的“荤口”,如同看着听着一个长着可爱的模样像是极有教养的孩子一句句说脏话,给人以愕然不已的印象,令我大不适应。我想我背后的一排排看客也未必就多么适应,因为并无掌声,亦无喝彩。甚至,也没人起哄。

    我入场时留意地扫视过,看客们的年龄多在三十至五十岁之间,十之八九是男人,极少数女人觉察出我的扫视,一个个颇不自在,或低下头去,或侧转了脸。而我,在那天晚上,是年龄最大的一个看客。坐在第二排的票价是八十元。朋友悄悄告诉我,第一排的票价一百元,他居然没买到。而坐在第一排的,多是有本地人相陪的外地看客。和我一样,好奇心使他们到这种地方来的。我在北京就已经听说时下的“二人转”挺火,那时我明白了,心照不宣地坐在这一处猥亵场所的看客,对“黄”和“荤”的好奇心,比满足欣赏的欲念要强烈得多。然而来是来了,坐是稳坐下去了,但一听到下流“段子”就大鼓其掌或冲口喝彩,毕竟不太好意思,忌讳着原形毕露之嫌。纵然正中下怀,大觉过瘾,也还是放不太开的。由是,我认为台上台下之间的一种误会,那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我看出小伙子迷惘了,困惑了。甚至,有几分恓惶了。他大概是刚出道的新手,没怎么经历过台下看客们那种矜持的沉默,沉默的矜持。怎么都不呼应啊,这是些什么来路的观众啊?怎么全都跟冷面大爷似的呢?出于对演员的同情心也该多少给点儿掌声啊!花钱不就是专冲着听这个来的吗?爷们儿想听的我说了呀!还要多“黄”多“荤”才合你们的胃口呢?显然地,小伙子想不明白了,暗自焦急了。于是他又讲了一段更“荤”的段子。看客们依然暧昧地沉默。

    “拿酒来!”他以好汉临刑般的悲壮气概吼了一嗓子,坐在第一排的一位白衣白裙的姑娘应声而起,将五瓶啤酒一瓶接一瓶摆在了舞台上。我落座之前注意到了她,她面前的桌上放着十几瓶啤酒,还有爆米花。谁家的姑娘竟到这里来,而且花一百元买一排的票!难道她要一边看一边喝光那十几瓶啤酒吗?那不是将上吉尼斯纪录了吗?莫非舞台上将出现她所倾慕的白马王子?当时她也令我大生疑惑,并生腹诽。倾慕尽管倾慕,献花也可,犯不着边看边酗酒啊!又没人相陪,倘烂醉如泥,那会是多么丢人现眼的结果呢?她总不至于是回国而不醉的酒神之化身吧。及至她起身往台上摆酒,我才恍然大悟一一原来是演出团队之一员,专为伺酒坐在那儿的。

    小伙子牙口有力,咬掉瓶盖,高仰起头,众目睽睽之下一饮而尽。他将空瓶往舞台左侧一扔,倏转身,开始用语言作践起肯定与他父亲同辈的司鼓者来。无非还是“荤”、“黄”的“段子”,连司鼓者的父亲也一并捎带着作践了一通。之后又喝光了一瓶啤酒,转而作践操控音响的青年,同样连对方的父亲的人格尊严也不放过。而那两位,默默听着罢了,只不过偶尔面呈怒色,算是一种配合性的表情反应。事实上,音响并没怎么用,鼓也没敲过几下。也显然地,他俩坐在那儿,分明是专供被作践的,那大约才是他们的“角色定位”。至于音响设备和鼓,作用倒在其次了。那种语言作践,倘非是在舞台上,而是在日常情况之下往往一两句就会导致恼羞成怒、大打出手的……操控音响的青年脸上那股子浑不在乎听之任之的表情越来越挂不住了,他嘟哝了一句。后排肯定是听不到的,但坐在第二排的我听得真切。他是这么骂了一句“你他妈嘴上搂着点儿啊”!

    一味以作践他为能事的小伙子一愣,随即大声训斥:“怎么,受不了啦?受不了也得受!这是咱们这一行的规矩你不懂?入了这一行,那就得习惯了受着!台下的三老四少,人家花钱来听的就是这种段子!”

    他的话说得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真假参半。我听得心上顿时一疼。

    我也是“三老四少”之一,不由得感觉罪过起来。他灌下了第三瓶啤酒,突然往台口一跪,像信徒祈祷般举起双手,大声乞求:“老少爷们儿行行好,多少给点儿掌声吧!怎么要你们点儿掌声就那么难啊?老板雇人监视着台上呢,掌声多少决定分我多少钱啊!一点儿掌声没有,我明天晚上没脸还来这儿了,后天不知道去哪儿挣钱解决吃住问题了……”

    是表演风格?还是真情告白?我竟难以判断了。

    “好!”后排响起一嗓子瓮声瓮气的喝彩。这怎么就好呢?好在哪儿呢?我不解,却没回头看,径自困惑罢了。

    然而,终究是起了掌声。不怎么齐,也不多,但总归有了“义手”拍出的那种掌声。

    小伙子获得激励,一跃而起,又大声说:“感谢爷们儿,太难得啦,太难得了!冲刚才的掌声,现在我要拿出看家本领……”

    他灌下去了第四瓶啤酒。他腾空翻了两个筋斗,一个大劈叉,双腿笔直地叉开在台上。“好!”

    台下齐发一阵喝彩。我也赶紧举起“义手”弄出疑似的掌声,放下“义手”时,顿觉罪过感被自己作为看客的热情抵消了些。

    小伙子脸上呈现大为满足的表情。他站到一把椅子上,将一条腿扳起,呈金鸡独立的姿势,随即身体一倒,一足椅上,一足着地,来了一次悬空大劈叉!

    “好!”许多嗓子齐声喝彩。响起一片疑似的“掌声”。

    他一口气喝光最后一瓶酒,又站在一张桌子上重复了一次刚才的动作。那自然是极危险的动作,倒也算不上有什么高难的含量,但确乎的极危险。若有闪失,轻则伤筋,重则必定当场断骨。

    小伙子脸已通红,并且淌下汗来。最终,他带着颇有征服成就感的表情,在掌声中跑下台去。他在台上坚持了半小时左右的表演,跪了三次,一饮而尽地接连喝光了五瓶啤酒,打出了六七个响亮的酒嗝……朋友小声对我说,他们每人都有“看家本领”,或曰“绝活儿”。而所谓“绝活儿”,一律在最后时段才奉献的,为的是能在掌声中结束。

    我问:为什么还喝酒呢?朋友说,为了忘却羞耻感啊!如果艺技有限,那么只能靠“荤”的“黄”

    的“段子”撑台。他们都那么年轻,在台上一味儿当众说那些,你以为他们就完全没有羞耻感吗?有的!怎么办呢?开始时说“黄”的,“黄”的越来越冷场,那就只能来“荤”的了。而几瓶啤酒灌下去,多“荤”的“段子”说起来,也只不过像是在自言自语地说着些无意识的醉话了,没想到吧……我说:没想到……又觉心上一疼。

    坐在舞台右侧那个三十二三岁的人,是第二个登台的演员。他化了妆,涂了白鼻梁,双唇正中抹得血红,戴蓝帽子,上穿白色无领半袖背心,下穿肥腰肥腿的蓝色吊带工作裤,有前胸兜兜的那一种。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机床车间里,男女工人大抵穿那种工作裤,现而今早已归于“戏装”了。那一套穿戴,肯定是他每次登台演出的行头无疑。他是企图在形象上唤起人们对卓别林的亲切记忆,也唤起人们对早年中国工人阶级的良好憧憬。但是呢,又不愿太像卓别林,还要体现出点儿“中国特色”,看去便不伦不类。但不伦不类也许正是他的追求、他的创意、他的“专利”,更是他所依赖的形象看点。

    这人对自己的舞台造型是颇动了一番心思的。我一这么想,不得不承认,他是多么地敬业啊!

    此时的我已不记得他表演了些什么了,只记得他一上台就说,说来说去都是“荤口”,比“黄色”更“黄”的,赤裸裸的与性事有关的“段子”。自然,他也一瓶接一瓶地灌啤酒。我知道,在东北,那么一种喝法叫“吹喇叭”,酒桌上每简言之为“吹一个”。

    他也作践那司鼓的和操弄音响的。因为他说的是比“黄色”更黄的“荤口”,所以那司鼓的和操弄音响的,表现出了更加巨大的涵养。

    我对他们二位那一种涵养不禁肃然起敬。我小声说:他们二位也很敬业。朋友说:当然。我说:他们那么大的涵养我做不到。

    朋友说:他们靠这一行生存,解决吃住的现实问题,成家了的也靠这一行养家糊口。你从未面临如此现实的问题,当然做不到。

    我倒羞耻了,因为自己的话,更因为朋友的话。我这一个看客,坐在第二排的看客,心情不由得不忧伤。我说:那,咱们走吧?朋友说:你给我老老实实地坐着看,该鼓掌就鼓掌。这是另类人生,你要多接地气!

    是的,我真的已不记得他究竟表演了些什么。“二人转”变成了当下这样,是我不身临其境怎么也想不到的。但是台上那位说的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我才不像刚才那位跪着要掌声!干吗那么下贱?爷始终站着也要让你们鼓掌!”

    果然起了掌声。他傲然地又说:“听,要到了吧?”

    那是小丑扮相的一个人的傲然,一位敬业的低俗“节目”表演者的傲然。正因为是那样,他的话让我挺震撼。

    “你们花钱不就是来寻开心的吗?平均下来一张票才二三十元,看高雅的能这个价吗?我在台上逗呗、疯呗、胡闹呗,哄你们开心不就对得起你们那二三十元了嘛!我们是什么人?演员?甭抬举我们了!我们都是在台上耍狗蹦子呢!但看我们耍狗蹦子那也不能白看呀!谁都得挣钱过生活是不是?就算助人为乐你们也得给点儿掌声吧……”

    于是掌声又起。在掌声中,我的心疼。

    他居然把话说得那么实在。仅仅那么几句实在话,居然还获得了掌声,更是出我预料。

    难道对于看客们,几句实在话是具有艺术欣赏性的吗?我迷惘了,就像第一个登台表演的小伙子遭遇冷场时也迷惘了。

    他醉意醺醺地学“小沈阳”出场时的步态,走一步说一句:“十万、二十万、三十万……大家好,哼嗯……讨厌……”

    学得惟妙惟肖,神形兼备。于是引发了笑声。

    他重走一遍,边说:“我们这样的呢,十元、二十元、三十元……六十元!没往死了挣你们的呀!”

    便又引发了笑声。我想,那时可能不少人心上都疼了一下。也许,只生出快意,并不疼的。我问朋友:他们每场只挣六十元吗?朋友说:那肯定不止。看起来他出道时间不短了,每场怎么也挣二三百块吧……我替他感到了大的慰藉,心情却还是设法不忧郁。文艺在这个空间里变质了,表演在这个空间里意味着下流。然而,同时却也体现着敬业精神。而此点,正是使人连厌恶都于心不忍的一点。人头脑中的理性在这种地方发生扭曲了,如同巧克力、糖浆和臭酱搅在一起了。我不记得他是怎样离开舞台的,似乎是被他的一位女搭档拖下台去的。也似乎,他真的有几分醉了。

    真的吗?我不能肯定。

    或许,那醉态只不过是表演。他的女搭档,却堪称一位美丽的女郎。高挑的个子,亭亭玉立,穿得相当暴露,灯光之下皮肤白皙得发亮。东北三省,即使在农村,也往往会生出那类美人。正如时下人们惯说的,“一不小心”不知哪家就出现了一个。她们的美丽,一点儿也不逊于某些女明星或名模。然而,她们的命运,则往往另当别论了。

    朋友认为他和她是夫妻。这使我又不由得替他感到幸运、幸福……现在,他显出了他性情的本真一个天生喜欢安静的、内向的、沉默寡言的男人。甚至,竟还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

    我以小说家观察人的经验看出了这一点。我想,如果我们在社交场合面对他那样一个人,他会给我们以极绅士的印象。如果我们给他名片,他会是那种用双手来接的男人。如果不主动给,他会是那种绝不至于主动开口要的男人,不管我们是谁。他的舞台经历,似乎已使他将人世及人性的真相参透。即使不是完全参透了,肯定也参得半透了。

    他安安静静、稳稳重重地坐在那儿,漠然地望着台下的看客,漠然而却又具有研究的意味,似乎在望着低于人的一群动物。

    是的,确实那样我觉得他望着台下包括我在内的些个看客,真的像是在望着二百几十只疑似人的猴子。如许多疑是人的猴子精神饥渴地希望台上的表演者喂给东西,笑声也罢,掌声也罢,都体现着精神之口一口接住囫囵吞下的快感。他刚才是“喂过”我们了,他的任务已完成了,可以坐于一侧歇会儿,看别人接着怎么“喂”我们,以及我们接着呈现的种种“吃”相了刚才是别人花了钱在看他。

    现在是他不花钱在看别人。看得饶有兴趣似的,漠然且有耐性。他发现了我在观察他,微微眯了一下眼睛,也定定地看了我几秒钟。之后,目光滑转,望向别人了。那时他仿佛是一只猫,显示出猫的宠辱不惊、淡定自若。那会儿在台上表演着的是一个瘦高青年,也照例唱了几句歌,飙出几声高音,之后便说出“段子”来。他的“绝活儿”是坐于地,将双腿扳起,置于肩上,像只大蛙般地在台上蹦了一圈儿……又上台的也是个瘦高青年,其“绝活儿”难得一见他掏出一只橡胶手套,使劲撑开后套在头上。手套五指竖立着了,像白色的冠。却没将嘴也套入进去,嘴在外边,大口吸气,鼻孔出气。一吸一出,手套渐渐被气充大、胀薄。大如轮时,薄至透明,可见其内面目。表演者似乎已气力不济,仰倒台上,磨转翻滚,似受苦刑,状态可怜。有几秒钟,竟一动不动。

    坐在舞台右侧那个人站了起来,面有不安,欲上前去。鸦雀无声的看客间一阵骚动,我的左右也有人站了起来,踮足引颈向台上呆望。

    猝然一声爆响,碎片四飞,有一片落于台下,表演者同时一跃而起。“好!”

    一声喝彩,喊出特江湖的意味,听来很古代。于是一阵“义手”拍出掌声。掌声中,我的观察对象退回原处,重新坐下。那时我见他微微摇一下头,面呈一丝苦笑。

    他的举动,增加了我对他的好感。他的苦笑,在我看来挺沧桑。依次上台的是一对搭档。女子矮胖,扎羊角冲天辫儿,穿花衣裤,擦红了脸蛋,一副阿福的模样。而男青年则穿唐装,戴瓜皮帽,分明亦属不伦不类,使人顿生“秦时明月汉时关”的时光倒错之感。那会儿我在想着一些事了,没注意他俩在表演什么。我首先想到,看来自己打算创作的电视剧,是没必要动笔了。因为诚如朋友所言,那种边转边唱边舞彩帕的传统“二人转”,现今的人们有几个还喜欢看呢?并且也必然塑造不出女主人公表演时那种大俗成绝的泼辣劲儿了呀!我笔下再自由,也总不能将“黄”的“荤”的一股脑儿往剧本里塞呀!与台上那些表演相比,传统“二人转”的“俗”岂不是简直太“文”了吗?便一时郁闷了。又联想到了《巴黎圣母院》舞台上的表演,也许与雨果笔下巴黎愚人节草根社区的狂欢胡闹差不多吧?在雨果笔下,美丽的风情万种的艾丝美拉达的舞蹈,以及伴她左右的、那只具有灵性的白色小山羊,毕竟还是放浪形骸的胡闹氛围中的美艺奉献。尽管充满诱惑,却连那诱惑也是美的。可在这儿,舞台上表演的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内容呢?连点儿诱惑之美也没有啊!

    还联想到了莫扎特。在他成为宫廷乐师后,每乔装了进到草根社区去,混迹于下等酒吧,与民间艺人和妓女们纵情声色。但即使在那种地方,也还是能听到美的歌,赏到美的舞,看到不失水准的魔术和杂耍,往往还有民间诗人激情澎湃或一吟三叹地朗读他们的诗起码,我所读过的一些书籍是那么告诉我的。

    可这个舞台上,却只有恶搞和胡闹而已。然而,每一位表演者都是在多么敬业地恶搞、多么敬业地胡闹啊!仅有少数内容,还勉强算得上是节目。偏偏又是那勉强算得上是节目的表演,却又难以获得掌声与喝彩。在这个空间,所谓“文艺”,有着另外的标准,一种越庸俗堕落越厚颜无耻越好似的标准。

    这儿的舞台,更像是生存场。每一位表演者,或许都有类似祥子和小福子的命境以及梦想。他们的人生况味,非是台下的看客们所知晓的。他们的苦辣酸甜,肯定最不愿道给看客们听的。他们需要看客,然而依我想来,未必就不鄙视和嫌恶着看客。如果他们的入行、出道只不过是权衡下的沦落,那么几乎可以说是形形色色的看客迫使他们堕落的我猜,他们下台之后,也许都会这么想。

    这里的舞台如“生死场”。不知怎么一来,台上的“阿福”,在用鞋底儿一记接一记扇着“来喜”的耳光了,边扇边呵斥:“会不会说话啊?!”“来喜”诺诺连声,解释了一句什么,结果又是“阿福”不爱听的话,颊就又挨了一鞋底儿。

    “好!”有人大喝其彩。一阵疑似的“掌”声。

    喝彩之声和掌声,如针扎我心。朋友小声说:“我数着呢,都十六下了!那女的是不是来真的了呀?”啪!第十七记扇在“来喜”颊上。“好!”几条嗓子同时喊的。

    更长的一阵“掌”声。坐在台右侧那个人走到了一对搭档之间,他劝“阿福”。然后“阿福”却不依不饶,越发泼悍,“来喜”惧怕得绕着台躲。

    连第一个小伙也上台来劝了。他脸不红,酒劲儿过去了。并且,也换了身合体的衣服,那时的小伙子,委实有股子帅劲儿。

    “不羡神仙羡少年”我头脑中闪过一句古诗。那会儿的台上如同街头闹剧。我的目光,一会儿望向那三十二三岁的男子,一会儿望向小伙子。而他俩一位像是大学里的青年教师在劝架,特知识分子劲儿地劝着,却总劝一句话:“别这样,别这样。”像不会劝,不得不劝。小伙子则像是他的学生,与老师同行至街口,遇到特殊情况了,老师已在示范着相劝,自己又怎能不实习着劝呢?也总劝一句:“得啦,得啦……”

    我诧异因为那会儿,我从小伙子的脸上看出了腼腆!那个敬业地结束了表演的小伙子,他又出现在台上时,将他的真性情也带在脸上了。正如那个三十二三岁的,这会儿像是大学历史系或哲学系教授的男子,将他刚才表演时必戴不可的丑俗假面留弃在后台了。我忘了他们都是怎样下台去的。

    我也不记得整场节目是怎么结束的。我只注意观察那些与“二人转”没什么关系,却又不得不打着“二人转”

    招牌卖艺的人们的脸了。

    当朋友跟我说话时,剧场里已只剩我俩还坐在座位上了。朋友问:印象如何?

    我说:一种忧伤。朋友又问:忧伤?那,能接受吗?我说:根本不能。

    可,在东北三省,他们是一个不小的“族群”呢!据说,有两三千人。两三千个家庭,靠他们这么挣钱过生活,脱贫。除了这一行,没有另外一行,能使他们每月挣六七千、一万多。不过他们的收入极不稳定,一旦没人招聘,那就没有收入了。他们唯一擅长的,就是表演那些。他们最担心的,就是这样的表演场所被取缔了……所以我忧伤。如果你是文化官员,会严令取缔吗?不。你呢?

    也不,不忍。取缔了叫他们一时去干什么?目前工作这么难找,失业的人在增加……祝他们目前的人生顺遂吧!

    三

    当某现象与某些人的生存之道连在了一起,如果那现象并不构成对社会和对别人的犯罪性危害,如果“某些人”是人数不少的人,则我就会对“生存”二字执敬畏态度,将文人清高的一己之见收敛不宣了。

    在此点上,我承认我是“分裂”的。并且,不以为自己多么的随俗可耻。

    当我和朋友走出剧场时,马路上已清静了。剧场门口,伫立着几个人。朋友小声说:是他们。

    我也看出来了。我忽然很想吸支烟,却只带了烟,没带打火机。我问他们:谁能借个火?

    有人掏出了打火机,并且按着,两手拢着伸向我。我吸着烟后,看他一眼,见是那个曾在台上将橡皮手套往头上套的瘦高的小伙子。

    我说:谢谢。他说:不客气。

    我问:几点了?为的是能再端详他们一番。一个姑娘打开手机看一眼说:差五分十点了。台下的他们,真性情的他们,依我的眼看来,竟皆是平静之人、沉默寡言之人、内向之人、腼腆之人、彬彬有礼之人,甚至,斯文之人。

    似乎也皆是,有道德感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我以小说家自认为敏锐的眼,望着那样的一张张年轻而心存隐忧的脸,想要对他们微笑一下,却面肌发僵,没笑成。

    又来了几个骑摩托或自行车的人,是他们一伙的。于是他们被摩托和自行车带走了。

    有人临去还对我们说:再见……我转身看那剧场的门面,又一次联想到了“生死场”。心情,便又被难以言说的忧郁所浸淫。

    朋友说:他们是去公共浴池赶场了。那种地方晚上都成了价格便宜的旅店,这个时间,他们还能在那种地方继续表演……我不知说什么好,只有缄默。远处忽然传来了沉闷的雷声。霎时起一阵大风,要下雨了。

    老茶农和他的女儿

    一

    当女儿的手轻轻推开了窗扇,啊一阵馥郁的气息随之而至。顿时的,她几乎醉了。

    那是茶乡的早晨的气息。城市之和乡村的最根本的区别乃在于乡村是有气息的,正如婴儿是浑身散发奶味的,而城市没有。

    窗外,山丘波状的曲线近在眼前。一行行修剪过的茶树,从山脚至山头,层层叠叠,宛如梯田,使整座山丘成为茶山。

    在对面的山腰,有这一户人家的几亩茶树。而房屋的左右两边,也是茶山。后边,是一条河。晚上,汩汩之声,彻夜入耳。那是河的永无休止的絮语,也是这茶乡的人们听惯了的。孩子们在家乡河的絮语声中长大成人,于是到城市里去试探人生的前途和世界的深浅。或者,像父母辈一样,成为新一代的茶农。近年,这茶乡的年轻人中,前一种越来越多了,后一种越来越少了。因为种茶也像种庄稼一样,一年到头,辛辛苦苦,也挣不到多少钱了。外出的年轻人们,即使在城市里始终没有获得到什么有保障的人生,那也还是不情愿回到这一个茶乡的。偶尔回来,往往是由于自己在城市里闯荡得实在太累了,或者父母病了……然而芸这一次回到家乡来,却是为了能在一个绝对不受任何干扰的地方潜心完成她的“出站”论文。芸是这个茶乡的骄傲,因为她不但至今仍是这个茶乡唯一考上大学的姑娘,而且现在已经读到博士后了。所以她要完成的论文,也就不是什么一般的毕业论文,而叫“出站”论文。一般听了,是不太明白的。

    芸在清明前十几天就回到茶乡了,那时的南方,天气还没怎么转暖。父亲每天起得很早,悄无声息地做好饭,热在锅里,然后自己便背着茶篓上山采茶去了。有时,自己也吃几口饭。有时,则连口饭也不吃。芸习惯了熬夜。为将论文写到优等的水平,每天睡得很晚,自然起来得也就很晚,一般总是在八点钟以后才醒。散步,洗漱,吃罢早饭,也就快九点了。一回到房间,便又埋头于写作了。等到父亲叫她的时候,肯定便是中午了。那时父亲已采回过一篓茶叶了。无论第二篓茶叶采满还是没采满,父亲都会在中午之前及时赶回家里,为的是能让女儿及时吃到午饭。开饭的时间,和大学食堂一样正点。午饭后,父亲刷锅洗碗,闲不住地收拾收拾这儿,打扫打扫那儿。而芸,照例再出去散步一小会儿。等芸散步回来,父亲或者盖件衣服在竹躺椅上睡着了,或者又背着茶篓采茶去了。那么,芸也开始午休了。她往往一觉睡到三点钟。那时,父亲已背回了下午采的第一篓茶。父亲总是悄无声息地回来,又悄无声息地离去。那些日子,父亲经常说:“茶叶又涨价了。新茶生出得那么快,可是生出的一笔笔钱啊,不采回家里多可惜。”有时是对芸说,有时是自言自语。对芸说的时候,是在饭桌上。自言自语的时候,是在芸放下碗筷要去散步的时候。那时,芸并不接话的。怕一接话,父亲就跟她说起来没完。对于父亲的自言自语,芸只当是人老了,很普遍的现象。

    二

    在家乡的日子里,确切地说是在回家的日子里,芸的感觉好极了。芸至今还是一个独身女子。她不是一个漂亮女子,当然也不是一个多么丑的学习机器式的女子。她只不过不漂亮而已。那么对于她,在这个世界上目前只有一个家,便是有父母的地方,便是这个茶乡的这一幢两层的老木屋。它留给她的回忆都是那么的温暖。正如她所料想的那样,她写论文的过程没受到过任何干扰。除了在她回到家里的当天,有些乡亲们闻讯来看她,家里再就没人来过。因为父亲和乡亲们打过招呼了。那天父亲往家院外送乡亲们时,芸听到父亲这么说:“我女儿这次回来和往年回来不一样。她这次是为了能安心地写好论文才回来的。那对她将来的前途要紧得很哩!大伙互相转告转告,还没来看过她的,先就不要来了吧。等我女儿写好了论文再来看她也不迟。”第二天吃早饭时,芸关心地问父亲为什么夜里咳嗽不止?并表示愿意陪着父亲到镇里的医院去检查检查。父亲笑了笑,说没什么大不了的,老毛病了,春秋两季常犯的,过了季节就好了。她本想到镇里去替父亲买药的,但一离开饭桌,伏到写字桌上去,不一会儿就忘了。晚上,父亲夹着被褥睡到楼下去了,芸也就没听到过父亲的咳嗽声……芸有一个哥哥。哥哥嫂子有一个女儿,已经七岁了。哥哥嫂子带着女儿到广州打工去了,若从广州回来就和父亲住在一起。他们还没有自己的家,他们带着孩子到广州去打工,为的就是挣够一笔钱,也好早日盖起一处他们自己的家。而芸的母亲五年前去世了,芸竟没能及时赶回家乡和母亲见上最后一面。

    芸在大学里读的是新闻专业,毕业了通常是要当记者的。省城的一家报社在学校里进行招聘活动时,面试后对芸相当满意,基本上是将她预先聘定了。是她自己后来变卦了。大学快毕业的芸,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高的追求,觉得当记者太没意思了。人生的更高的追求,在芸的思想里,肯定是要凭借更高的学历去实现的。于是考研。芸有很好的记忆力,不久便成了本校经济学系的研究生。然而经济学非是她所喜欢的,也不相信学了经济学自己的人生将来便注定获得优越的经济基础,于是又向比更高还高的人生目标发起冲刺。三年后,她成了北京某所大学中文系的博士生,专业方向是中国古典诗词研究。母亲正是在她成为博士生那一年去世的。

    母亲去世前,哥哥曾给她写过一封信,告诉她母亲是多么地想她,而且病了。那时芸正以“头悬梁,锥刺股”般的刻苦精神备考,哪里会接到哥哥的一封信就十万火急地赶回家呢?等她顺利考完,隔了几天回到家乡时,母亲已成土中之人。芸自然是很悲痛的。她埋怨哥哥不该在信中将母亲的病那么轻描淡写。而哥哥,一句话都没说,狠狠瞪她一眼,起身走到外边去了。倒是父亲向她承认,是他不许哥哥在信中写得太明白,怕她着急上火,影响了考博的状态。事实上,芸是幸运的,在获得研究生文凭以后,也曾有多种在省城就业的机会。但已经获得了研究生文凭的芸,觉得自己的就业人生不该是在省城里开始,而应该是在北京实现。既然自己具有那么强的记忆能力,既然自己那么善于考试,既然考博能使自己特别令人羡慕地成为北京人,干吗不呢?而读博的几年里,芸的日子基本上过得挺快活。人生初级阶段的最后竞争业已获胜,满心怀饱涨着不可名状的优越感,芸也有好情绪进行恋爱了。

    两次恋爱却都未成功。一次因男方多次地也是公然地蔑视她的博士学位而夭折,一次因她自己的虚荣而告终那个男人对她倒是无限的崇拜,但是个子比她矮了三厘米。如果她不是博士,仅仅是一名普通的大本毕业生,那么那三厘米的身高差距她也许还是可以包涵的。但是自己已经是一位女博士生了啊,于是那三厘米的差距她就无论怎么也跨不过去了。然而她倒也没觉得心灵上留下了多么大的创面。疼还是疼过几天的,仅仅几天之后就结痂了,日子便又渐渐恢复了快活的状态。

    干吗不快活呢?校园的环境那么美好:两人一间宿舍,博士同学是已婚女子,更多的时候那间宿舍完全属于她自己。如果自己并不向导师请教什么问题,导师是不怎么过问她究竟在干什么的。至于专业呢,古典诗词的背后,有着许许多多或流芳千古或鲜为人知的才子佳人们的爱情故事,对于芸而言,研究那些故事是趣味无穷的。而最主要的心情快活的保障是她再也不像是大本生和硕士研究生时那么手头拮据了。博士生的生活补助够每月吃饭的了,协助导师编书的报酬也不菲。自己还为某杂志开辟了一个专门介绍古典诗词背后的爱情故事的专栏,颇受好评,杂志社竟给她开出了最高稿酬,每月又是相当稳定的一千来元的入项……三昨天晚上,吃罢饭,芸没有像往日一样立刻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去。她说:“爸,我的论文写完了!”说完,伸了个懒腰,一副大功告成的喜悦模样。她对自己的论文质量很满意,也很自信。

    父亲望着她,欣慰地说:“好啊,写完了好。”芸又说:“我怎么觉得我没瘦,反而胖了呢!”父亲就笑了,再没说话。

    怎么会瘦了呢?饭桌上几乎顿顿也没断过鱼汤或鸡汤。老茶农对自己是博士的女儿的爱心,全都煨在汤里了。

    “爸,我已经决定了明天下午就回北京去。”“明天就回去?”

    “我想学校的环境了。爸,我们的校园可大了,可美了!有湖,还有假山。湖里有野鸭,我想那些野鸭了……”

    “女儿,你是不是还要再往下读好几年的书呢?”“爸,我再也不必考什么学位了!我想,我已经该算是我这个专业的精英了。”

    “什么鹰?”“爸,你别想错了!好比一座宝塔,我已经是塔尖上的人了。”“好,好啊。女儿,你终于出息了……”不知为什么,父亲嘴上这么说着,表情却变得忧郁了。女儿困惑地问:“爸,你有什么愁事儿吗?”老茶农微微摇头道:“没有。女儿,你这么出息,爸爸还会有什么愁事呢?就真有,也不愁了。只是,茶叶又涨价了……”

    “茶叶涨价了不是好事吗?”“是啊,是好事,可我一个人,采不过来啊!”“爸,那就雇人嘛!”“雇人倒是省事,但四六分钱,一小半被别人得了,不划算啊!”“爸,采一斤茶叶能卖多少钱?”

    “十二三元呢。”“那您一天采十斤,不才能卖一百二三十元嘛!爸,您就别计较划算不划算的了,干脆雇人吧!”

    “干脆雇人?”“干脆雇人!”

    临睡前,当女儿的塞给父亲一千元钱,说是早就想寄回家来孝敬父亲的。父亲却无论如何不肯收下。父亲说:“女儿,我不缺钱,真的不缺。你在北京花销大,还是你留着吧。”

    ……

    四

    现在,女儿的皮箱已经放在门口了,单等着听到摩托车的喇叭声,拎起来就走了。

    她已归心似箭。可父亲为什么还不回来呢?

    女儿望着山上那些采茶的身影,看不出哪一个是自己的父亲。可自己一会儿就要走了,父亲为什么一早还要上山去采茶呢?不就多采回一斤茶才能卖十二三元钱吗?

    女儿心里正这么责备着父亲,却听到了父亲上楼的脚步声。一转身,父亲已在跟前,手拿一只塑料袋,里边装的是刚煮熟的茶叶蛋。就在此时,一个本村的小伙子,在老屋前按响了他的摩托车喇叭。父亲头天晚上求他用摩托车将芸送到镇上去,镇上有去省城的长途公共汽车……当芸已经坐在直达北京的特快列车上时,认出坐在自己对面的,竟是邻村的一位远房叔叔。

    于是二人亲热地聊了起来。“叔,到北京干什么去?”

    “还能干什么去?打工呗!”“如今一斤茶就能卖十二三元了,还非得背井离乡地去打工?”“谁说一斤茶叶能卖十二三元了?”

    “我父亲啊。”“他骗你哩!现而今茶叶不稀罕了,种茶的收入也薄多了。清明前的头遍茶,最高价也就以每斤四五元来收!清明一过,一斤才能卖两元钱!”

    “可,可……可我爸他骗我干什么呢?”“我怎么知道!哎,芸啊,你父亲的病轻了重了?”“我父亲……我父亲得什么病了?”“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我倒不好说了……”“叔,快告诉我!……”

    “唉,芸啊,你父亲他得的是肺癌啊!他已经是个活一天赚一天的人了啊!……”

    ……车轮隆隆……

    列车向北,向北……直达北京,而且特快,自然向北……那茶乡,那老屋,那住守着老屋的老父亲,离是博士后的女儿分分秒秒地远着……车轮隆隆,仿佛在说:“回来!回来!”当女儿的心里霎时明白了茶叶的价格已经降到两元钱一斤了,而父亲却骗她说涨到十二三元一斤了,分明的,老父亲多希望她这一个是博士后的女儿能留下帮他采几天茶呀!茶叶究竟多少钱一斤哪里还重要呢?……车轮隆隆,仿佛在说:“分明,分明……”是博士后的女儿,顿时省悟了苦读十四年,年年月月收到过钱,原来是父亲、母亲、哥哥和嫂子,以每采一斤茶叶才挣几元钱的辛勤劳作成全着她的人生追求啊!如今母亲已是泉下之人,而父亲说不定哪一天也是了……自己心里边所装的却是校园湖里的野鸭们!……“唉,芸啊,我觉得你是读书读傻了哩!你父亲身体那么单薄了,脸色那么不好了,你怎么就会一点儿都没看出来呢?……”

    女博士早已泪流满面!她在心里对自己说:“我不是读书读傻了呀,我是……我是……”车轮隆隆……列车向北,向北……车厢里忽然响起了哭声……戴橘色套袖的人是的,他当然属于“环卫工人”中的一员。但他又肯定没有北京户口,肯定不属于工薪阶层。肯定的,在北京并没有家,在其他城市想必也没有家。分明的,他是一个中年农民。他从哪儿来呢?他在农村的那个家,生活状况如何呢?显然是很贫穷的。可究竟会贫穷到什么程度呢?他在北京栖身于一处什么样的地方呢?他的工作能使他每月挣多少钱呢?这些,在他活着的时候,都是我所不知道的。

    我是隔着我家北屋的窗子“认识”他的。那窗对着元大都古城垣的墟址。十几米宽的小街,每日上午七点至九点是早市,公休日延至十点半。自从有了早市,古城垣那道风景便受着严重的“白色污染”了,肮脏的塑料袋儿触目皆是,一入冬季,挂满光秃秃的树枝,仿佛挂着一片片肮脏的棉团。而自从有了他,那个戴橘色套袖的人,风景才又是风景了。

    我第一次隔窗望见他时,他正一动不动地蜷缩在土冈的凹处。那一天很冷,北风在小街上空呼啸。摆摊儿的小贩不多,逛早市的人也不多,两种人都穿得很厚。他却穿得挺单薄,蜷缩在那儿,怀搂着塞垃圾的麻袋,像搂着一个孩子,袖着双手。

    妻说:“外边太冷了,昨晚天气预报今天零下八九度呢!我不出去买早点了,把米饭热成粥,对付吃点儿算了。”见我没话,又说:“一早晨你站在窗前发的什么呆呀?”我将妻招到身旁,指着说:“你看,那人是不是已经冻死了啊?”

    忽然又一阵风啸过,几只肮脏的塑料袋儿被旋上了天空。那看去似乎已经冻死了的人活了,站了起来,仰起头望那几只在空中飘飞的塑料袋儿。风一停,塑料袋儿一落地,他便追逐了过去。他用一根一米多长的、一端尖锐的竹竿,一一插住那些肮脏的塑料袋儿,捋进麻袋里去。有几只塑料袋儿挂在很高的树枝上,他就举着竹竿,蹦起来钩,那样也没能钩下来。但他并不离去,仰望着在树下想主意,仿佛是一头企图吃到嫩叶的瘦羊。后来他登上了土冈,凭借着土冈的高度飞身一跃,凌空之际同时举着手中的竹竿。他钩下了一只塑料袋儿,自己重重地摔在地上。他连摔了几次,挂在树上的塑料袋儿全钩下来了……我望着,心想,这人太认真了啊!进而又想,也许他只有靠他这股认真劲儿,才能较长久地保住他这份儿“职业”吧?

    他很敬业地做完他该做的事儿,就又蜷缩到那凹处去了……以后,我在写作时驻笔凝思时,常不禁地隔窗望他。有时他蜷缩在那凹处晒太阳,有时不在那儿。不在时,肯定是满公园转着清除污染去了……有一天我隔窗见他用一柄小铲子铲那凹处,直至将那凹处铲出椅背和椅座的形状……有一天我见他捡了个纸板箱,拆开来,垫他的“椅座”,挡他的“椅背”。他坐下去试了试,似乎觉得很舒服,很满意……有一天更冷,我见他在他的“专座”前燃了一小堆火,蹲在那儿取暖。火熄了,又在炭热中拨拨拉拉地烤红薯和鸡蛋。红薯和鸡蛋都是他捡的,小贩们常将烂了一半儿的红薯或破了壳卖不出去的鸡蛋挑出来扔到土冈上,我望见他捡过……有一天我见几个小伙子在土冈上溜达。他们在他的“专座”那儿站住,议论些什么,接着便一齐往他的“专座”上撒尿。他们嘻嘻哈哈地离去后,他走来了。我见他伫立在他的“专座”前发呆,片刻,捡起那些纸板,折了几折,塞进了麻袋。

    那一天他铲毁他经常晒太阳的“专座”……第二天我见在那儿的一棵大树的树干上,钉了一块纸板。纸板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醒目的粉笔字是“比处‘今只’大小便!”总共七个字中错了三个字,招惹得一些逛早市的人指指点点地笑……那一天他在我隔窗所望的视域内消失了。妻下班后,翻出了一些旧衣服,说单位又号召职工捐献了。我让她留下一件我曾穿过的棉大衣,打算送给那戴橘色套袖的人……我没能将那件旧棉大衣送给他,因为一个同样是农村来的小伙子顶替了他。我问小伙子他哪儿去了?小伙子说他死了。

    “怎么……怎么就会死了呢?……”“他得癌症好多年了,他能活到前几天,全靠心中有个愿望撑着啊!……”“什么……愿望?……”

    “还能是什么愿望?想多带回家点儿钱,盖房子和供他小女儿上中学呗!……”

    “他……一个月挣多少钱?”“每天十元钱,少干一天,少挣一天的钱。我也是。省着吃,每月也只不过能剩一百多。和如今城市里下岗的工人一比,我们这些农村来的人,也就知足了。”

    “你们,白天在这儿没有休息的地方?”“想在哪儿歇会儿,就往哪儿一坐一缩呗!”“你这套袖,是他戴过的?”小伙子默默点了点头。

    ……我将我那件旧棉大衣给了小伙子。

    那一天,《中华读书报》的女编辑杨颖来向我约稿,不知怎么,我们谈到了“精神家园”这个话题。

    我说:“现在,中国的文化人们,总在那儿喋喋不休地大谈什么‘精神家园’,而我,只要一从报刊上看到这四个字,非但不觉得温馨,反而如酷暑之季中寒,感到周身发冷。”

    她说:“你为什么会这样呢?那难道不是很时髦的话语吗?”

    我说:“是的,很时髦。时髦的话语,总是难免使人听出矫情的意味的。如果‘精神家园’只不过就是文人的大小书斋,‘精神追求’只不过就是读经,读史,读哲,读诸子,读圣贤,吟诗自悦,行文自赏,自我尊崇,那么其实没谁进入文人的‘精神家园’,做奋勇抵抗之状是可笑的。起码没人敢闯入文人的书斋,往文人的椅子上撒尿。如果‘精神家园’非指文人的大小书斋,‘精神追求’非指对安逸的书斋生活的过分向往和沉迷,‘精神支柱’也非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意思,那么我想,许多根本不读文人爱读的那类书的人,其实也是有他们的‘精神家园’、‘精神追求’和‘精神支柱’的。否则他们觉得没法儿活下去的苦闷,我想一定是远甚于文人们的,只不过他们天生不像文人们那么喜欢自我标榜地喋喋不休罢了。而现在还存在着不少这样的人他们连起码的物质的家园也谈不上有。他们明白读书是很好的事,但他们忧愁的是自己的儿女根本上不起学。一个患了癌症的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只为每个月挣很少的一点儿钱寄回家乡盖房子供女儿上学,这不靠一种‘精神支柱’撑持着行吗?你能说他们的所求不是追求吗?你能彻底分得清他们那一种追求究竟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吗?文人有资格在内心里暗自轻蔑和嘲笑他们的追求不如自己的追求高雅吗?所以,据我想来,文人尽可以恪守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但若太过分的自我赞美了,则就不但矫情,而且有些讨嫌了。归根结底,文人的‘家园’,也首先是物质组合的,其次才是精神质量的。这精神质量建筑在文人的‘家园’的物质基础之上,这是文人心里比任何非文人的人都更清楚的。所以,我们文人别让非文人的人讨嫌。所以,我从不就文人的‘精神家园’四个字写什么,实在是不愿置自己于被讨嫌的境地。”

    杨颖困惑地看着我,不知我为何大发不合时宜之议论。我引她至我家北屋窗前,指着元大都城垣的墟址上那曾被铲出椅状的凹处,向她讲那个我再也望不见了的、戴橘色套袖的人,敬“业”敬职地还那道风景以清洁的人……同时我想文人和文人的物质的以及精神的家园,若同他人的生活现状,他人的命运,他人的苦闷忧愁,他人对物质的以及精神的家园的向往与追求被隔开,其实是多么简单的事啊!简单得只消一扇单窗就够了。这不知是文人的幸运,还是文人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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