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一颤,趁眼泪掉下来之前赶忙接过自己的行李,摁了下行的电梯。
等我到了许友伦那儿,门开着,我就直接走了进去,看到他正坐在沙发边上发呆。
我按照在路上事先准备好的行动方案径直走进屋里收拾自己的衣物。
他跟进来,问:“你去哪儿了?”
我不回答。
他看我收拾衣服,又问:“你要干吗?”
我还是不理。
他又待了一阵,看我一副革命者的坚毅表情,就叹了口气返回客厅。
我对他没有坚持追问感到失望和伤感,心想,难道这个人对我的情义比我想象的还要有限吗?
人常常会这样,自己设计了情节,自己演出,然后把别人的反应,按照既已完成的设计对号入座。
我忽略了许友伦看上去怅然若失的神情,我简单地把那想成跟Chloe有关的情变,并不知道他在那天上午得知自己失业了。
我收完衣物穿过客厅的时候,许友伦站起来,两只手分别插在两边的裤子口袋里。我停在离门一米左右的位置,扭头对他说:“我们分手吧。”
他没说什么,也不看我,俯身从茶几上拿起打火机和烟,点燃,深吸了一口。
我瞬间想到恐怕再也不会被这个熟悉的烟草味道包围了,这想法立刻勾起了悲伤。我把行李丢在地上,冲过去抱着他哭起来。
他也腾出手抱我,然后在我耳边问:“你要去哪儿?”
他的问题里带着二手烟的气息,我被那味道搅得一阵心软,刚要回答,门铃响了,许友伦松开我去开门,他转身的一瞬间抹了抹脸,我没看清,心想,如果这个男人因我要离开而流泪,那我又何苦硬要折磨自己也折磨他?
我正在纠结,门开了,Chloe出现在门口。许友伦立刻换了一个频道似的抖擞着精神问她:“怎么样?都贴了?”
Chloe没看到我,她人还在门外,手就已经伸过来抓住许友伦的胳膊,边进门边急速地说:“你知道吗,太可怕了!我听一个邻居说,昨天有人跳楼是个阴谋!你都不知道有多恐怖!那个跳楼的,是他们一家人布的局!她家是门口新开的那家狗肉馆的,她假装跳楼是为了引人耳目调虎离山,大家都仰着头看她的时候,他们店里的人就全体出动在院子里到处偷狗。你想啊,傍晚出来遛狗的人多多啊!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她那儿了,就没人注意狗了。我听说昨天好几家都丢了狗呢!大家都猜那些狗是被他们店里的人给抱走了。天哪!抱到他们家就是要成盘中餐啊!你说,露露不会也被杀了吃掉了吧?天哪!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我要疯了!”
说着她已经出了哭腔。我像坐在跷跷板另一头一样,Chloe说得越伤心,我就越是冷淡。
“不会不会,你别这么想。我们再想办法找找。”许友伦安慰她。
我听到这些的时候已经忍不住想要发火了,在我看来,关于露露,比它的名字“陈白露”更荒谬的事,就是在它失踪之后,它的主人竟然怀疑它被狗肉店的人抓走。
“就算这事儿是真的,人家也不会偷你一条雪纳瑞啊!那能有多少肉啊!再说,谁会变态到把雪纳瑞杀了吃掉啊?!”
这是我在离开这一男一女时,脑海里最后浮现的句子。
我走过去Chloe才看到我,没等她说什么,我就从她和许友伦之间快速穿过,我离开他们的时候还在造作地哼着歌,我们三个人脸上各自怪异的表情,我们各怀心事的内心,把那一年,在那个空前绝后的疾病灾害中我们曾经共患难的那些珍贵的情义,就那么轻易地一笔勾销了。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这是我那天哼着的歌,是Chloe那阵子最爱的一首歌。
电梯来了,没有人追出来,我最后的希望落了空。那一刹那,我再次发觉,人的心,确实是每一秒都在变化的。
刚走出许友伦的家门时,我假装恨他,讨厌Chloe,也不在乎已经失踪的露露。
等电梯的门合起来,我像谢幕一样身体弯成九十度,对着前面的空气鞠了一躬。
那一低头忽然抖落了一地连我自己也诧异的真情:我有多爱许友伦,我有多感谢Chloe,我有多担心露露。
只不过,他们,竟然都不会知道了。
05
我在新公司的附近租了房子,那是一个半地下室。
经历了一场SARS和一场恋情,我从地下室,到了半地下室。
这是否也能算得上是一种进步呢。
我无法停止想念许友伦。
最让我意外的是,我发现,我的想念如此实在,甚至有些庸俗。
我想念他舒适的住处,想念他每顿都不凑合地带我吃过的那些美味;想念他讲的那些不好笑的笑话;想念晚上翻云覆雨之前的亲吻和之后的拥抱;想念我在看书的时候他偶尔过来帮我掠开额前的头发;想念在我每次目光流连于商场橱窗后,他都买给我的那些礼物,尽管那都是不贵的东西,但在我自己,肯定也不舍得买。甚至,我那么想念他在房间里抽烟的时候手指的动作,他好看的手指跟每一个漂亮的指甲。
那些手指和指甲,它们游走过我身体的任何地方,它们以我从未拥有过的一种好奇和疼爱逗弄并抚慰过我的身体,然而,我却失去它们了。
我被我的想念折磨,我也为我的想念而疑惑。
爱情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具象了?小说里不是这么写的。
小说里写的爱情,多是跟心有关,没跟其他器官这么有关。
我恰是本着这样的信条,才在那场爱情中,总是纠缠于相爱的理由,想要找到跟书里差不多的那种飘忽的答案。
等到失去了这段爱情,才发现,原来我早就拥有那么多相爱的答案,它们就在每一件不起眼的小事里窸窸窣窣。
只是因为它跟我以前在小说里看到的不一样,它跟我以前谈过的所有止步于独角戏的学生恋爱也不太一样,以至于我才舍本逐末,忙着纠结而忽略了它实实在在地发生着。
那么,如果跟我想象的不同,那它还是不是爱情?还是说,只是我看待爱情的方式太狭隘,才一定要证明另外那些并不见得更重要的东西?
我被在想念中思索出的新问题折磨着,它们,一次又一次地向我证明,不管那是否符合文艺小说的规范,我和许友伦,都确实相爱过。
两个月后的一天,朱莉来我办公室找我。
我的新老板看到朱莉后殷勤得像个台词课得过满分的话剧演员。
朱莉费了很大力气才拒绝了他中午要请我们吃饭的要求。
“小林,替我请朱小姐吃点儿好的!你们俩来个象拔蚌,整个刺参,女孩子要多吃海参,对皮肤好。不过朱小姐,您这皮肤可真是已经够好的了,就跟刚剥了蛋壳的熟蛋清儿一样,那叫一光滑细腻透亮!”
我们在我老板声势浩大的谄媚中逃离了办公室。
没去他指定的海鲜酒楼,去了不远处的凯悦。
地方是朱莉挑的,可到了楼上,我的失恋情绪就轻易被勾搭出来。
许友伦带我去过很多次凯悦。每次他一到,女领班都会特别殷勤地冲过来亲自接待,他们乡亲似的说广东话,态度热络,而我对他的那种宾至如归的态度,从起初的欣赏,到后来渐渐成了反感。
朱莉坐下之后把她一直拎着的纸袋递给我,然后告诉我说这两个纸袋分别是许友伦和Chloe托她转给我的。
朱莉说:“我前阵子特忙,一直没空见Chloe,她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没约成,后来她索性自己送我家去了。”
我打开Chloe的那个纸袋,里面除了我落在她那儿的一条围巾和一些零碎之外,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那台电脑是我在Chloe那儿的时候她分配给我长用的。
“她说这里有好多你的文件,她搬家了,反正也用不着那么多电脑,所以就让我把这个给你了。她说笔记本电脑更新换代快,再不用就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我有些蒙,没接话。
朱莉继续道:“Chloe人还不错,挺大方的。哦,对了,那天她来找我的时候,我爸刚好在,她跟我爸爸特聊得来。你想啊,我爸那人对人那么挑剔,跟所有我认识的人说话就没超过三句的,他要是聊得来的,这人应该不会太差。到最后我爸都把他写的书法拿出来给她显摆了,就差当场写了!我爸很久没那么亢奋了,呵呵,挺逗的。”
朱莉看我对她父亲对Chloe的态度没太大反应,又说:“你放心,Chloe没跟许友伦怎么样。”
我才说:“咳,我也没什么不放心,反正,都跟我没关系了。”等又聊了几句,我才掩饰着假装不经意地翻看许友伦的那个纸袋,里面除了他的数码相机和他给我买的一些小首饰,还有一个没装信封的纸条,我打开,看到上面写着:
小枝,我回港了。这个数码相机你用惯了,留给你,希望你还用得上。你的那本《理智与情感》,我带走了。我搞不懂理智与情感,还要多学习。北京的生活不容易,你要照顾好自己。友伦。
我终于绷不住,眼泪掉下来,砸在纸条上。
上菜了,我面前飘散着点心的味道,它们无私地散发出的港式食材的气味都加重着我的难过。
朱莉递给我纸巾,然后告诉我,许友伦曾供职的那家公司在北京的办事处关掉了。
“这事儿挺突然的,他知道的那天,你正好又跟他闹分手。所以,他让我告诉你,他没追出来,是在烦工作的事儿,让你别怪他。”
朱莉还说许友伦在我离开之后花了两个月时间找工作,之后总算通过猎头找了一个待遇他能接受的工作,但是要回香港。
“Allen很喜欢北京,他刚来的时候也是踌躇满志的。可惜运气不好,事业刚有起色,就赶上SARS。我想他决定回去也是事出无奈。你又是在这个关键的日子跟人家分手,他就算想挽回也自顾不暇。”
朱莉像是知道许友伦在我们分手后从来没找过我,也像是知道我对此一直耿耿于怀。
的确,那段时间我一刻不停地盼着许友伦找我,只要没有被忙碌占据大脑,我的心头就反刍似的涌上盼望。我还会像强迫症一样一有空就登录MSN和信箱,希望看到许友伦在线或是有他任何的来信。
他始终没有出现,我漫长的耿耿于怀和与之交织的隐约盼望,也在收到朱莉带来的纸袋后彻底熄灭了。
唉,世界上唯一比疾病疼痛还折磨的东西,就是在青春的时候,那些分手后还残余在心头的未了情,不论那是朱砂痣还是床前明月光,凡“未了”,即折磨。
北京恢复了繁华,我恢复了单身。在这个几千万人挤在一起争地盘的城市,我仍旧是一个人过生活。
和很多失恋的人一样,我开始寄情于工作,好在,拜北京方兴未艾的地产业所赐,我的工作很忙,没给我太多清闲过度伤感。
朱莉是我失恋的见证人,她本着一贯的善良和热情给了我很多陪伴。
彼时,朱莉上了一个商学院,在那儿认识了许多同学,其中有个名叫戴磬的海归一认识朱莉就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朱莉对此见怪不怪,她从小到大都活在追捧里,最不缺乏的就是锦上添花的那些花。戴磬刚从美国回来,原本是踌躇满志地准备投身于互联网,在认识朱莉之后,就把对互联网的大部分热情先用在了朱莉身上。在众多追求朱莉的人中,戴磬的平均分数最高。他个头不高但身形挺拔,五官平平但笑容可掬,虽然是理科男但热爱文艺,他用后天的乐观和努力弥补了先天的不足。
他不太掩拙,凡事求甚解,自成出一副较真的可爱,这特质在一群夸夸其谈的人中脱颖而出。朱莉跟他见面渐渐比跟其他追求者更频繁,在我失恋期间,朱莉为了兼顾,常常在戴磬约她的时候硬叫上我。
我看得出朱莉对戴磬的态度还是无可无不可的阶段,没想到,一个月之后,有一天她忽然打电话告诉我说,她要结婚了,跟戴磬,并且婚礼就选在3月初的一天。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感到很突然,而朱莉在电话中也没有表现出一个即将结婚的人应有的兴奋感。
不久后我无意间听我老板在电话里跟别人八卦,说朱莉的爸爸要再婚了,娶的是一个比他小三十几岁的年轻女子,朱莉对此强烈反对,未果,因此决定跟她爸爸同一天举行婚礼。
到了婚礼当天,我才知道朱莉为什么要选在昆仑饭店这个看起来不太符合她一贯审美的地方,因为她爸爸的婚宴也订在昆仑。
那是我参加过的气氛最诡异的一个婚礼,朱莉的表情一直都不太放松,交换戒指的时候戴磬试了几次都无法给她戴上,朱莉索性抢过来戒指自己给自己戴上,一边还扭头对大家说:“你们别看他姓戴,他戴什么都特费劲,戴什么都得我帮忙。”
大家不知道该不该笑,司仪只好更大声地用更多恶俗的成语化解尴尬,结果尴尬加了倍。
等到该新娘致辞,朱莉站在台上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结婚。”
听到这句,连玩儿命撑台面的司仪都差点儿放弃努力了。
倒是戴磬,表现得相当有风度,不管朱莉说什么,他都不受影响,他为她的每一句话做出适当的反应,不管是笑,鼓掌,还是就那么定睛深情地看她,仿佛她说的那些不符合婚礼气氛的话,都跟他无关。
朱莉在礼成之后快步走出宴会厅,按照之前的安排,她应该去更衣室换上中式的礼服回来给大家敬酒。
我当天的主要责任就是陪她换衣服和陪她敬酒。
因此看她去更衣室,我赶紧跟在身后,哪知她进了更衣室没换衣服,只是从包里拿出一叠A4纸就直奔另一个宴会厅。
我试着叫她,她不理,且越走速度越快。我只好傻跟在她身后,一直跟她进了二楼的那个宴会厅。
等跟朱莉走进去,看到里面四个圆桌都坐满了人,大部分都是看起来体面的中老年人,一眼望去平均年龄超过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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