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立巡视巡察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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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巡视是中国共产党实现自我监督的有益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赋予党内巡视新的活力,充分发挥出巡视利剑作用,对腐败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探索了一条实现党自我净化的有效途径,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优势,丰富了我们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在党内巡视的实践中,党内巡察工作逐步开展,成为党内巡视的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范围扩展到基层,巡察工作日益显示出管党治党的成效,巡视巡察也实现了上下联动,压力层层传导,形成了立体监督网络,扩大了党内监督的覆盖面。

    一、实现党内巡视全覆盖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手段。党内巡视工作的进行中,逐渐探索巡视全覆盖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形成党内监督无死角、无空白的格局,非常好地发挥出了巡视监督的反腐“前哨”和“尖兵”作用。

    (一)十八大以来党内巡视的开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制定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立巡视工作方针,深化巡视政治定位,完善巡视工作格局,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巡视工作力度、广度、深度和效果大幅提升,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发挥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1.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实行“三个不固定”,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不搞“铁帽子王”,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积极探索“巡查式”“点穴式”“机动式”“回头看方式”巡视,通过“板块轮动、分类安排”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截至十九大召开时,中央巡视组共开展12轮巡视,巡视了277个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对4个中央单位开展了“机动式”巡视;各省区市党委共组织巡视了8362个党组织;中央军委组织开展了13批次巡视,完成了对军委管理的党组织的常规巡视的全覆盖和回访巡视的全覆盖,并开展3批次的专项“机动式”巡视[62]。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巡视工作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无禁区的鲜明立场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通过巡视监督全覆盖,发现了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的腐败问题,少数“一把手”腐败破坏了当地的从政环境、吏治腐败破坏了选人用人导向、寻租腐败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基层腐败败坏了社会风气。巡视监督发现了一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观念淡化、“两个责任”虚化、部门利益固化,“灯下黑”等突出问题;发现了部分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弱化危及执政政治基础,利益输送危害了执政经济基础,选人用人问题损害了执政组织基础,“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削弱了执政群众基础等问题;发现了一些金融机构监管体制弊端积聚经济安全风险,违规违纪经营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寻租腐败严重凸显行业廉洁风险,利益冲突衍生监管道德风险等问题;发现部分中管高校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方面存在偏差、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存在偏差、从严管党治校存在偏差、管理体制机制存在偏差等问题。

    党内巡视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近些年来中央巡视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深入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有力印证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党的自我监督寻找到有力的突破口。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过60%的问题线索来自巡视。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孙政才、苏荣、周本顺、王珉、白恩培、王三运、黄兴国、卢恩光等严重违纪案件,以及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重大案件,形成极大的震慑和警示,展示了党中央猛药去疴、除恶务尽的立场和决心,提振了全党全社会的反腐信心,凝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共识。在中央巡视的示范带动下,各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8万余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对1225名厅级、8684名处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63]巡视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和纪律审查的“前哨”,为反腐败提供有力支撑,促进了减存量、遏增量,推动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巡视监督推动了持续纠正“四风”的良好态势。党中央把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破题之作,持之以恒整饬作风、激浊扬清,“八项规定”试出了人心向背。中央和省级巡视机构坚决贯彻中央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3.6万余件。党内巡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促被巡视单位对“四风”问题立行立改,快查快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强化了反“四风”的高压态势。截至十九大召开前,根据中央巡视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共处理党员干部3133人。巡视还对持续纠正“四风”发挥了“催化剂”作用,有力促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进行奢靡享乐消费等突出问题,发现了部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领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四风”禁而不绝等严重现象,督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案件。巡视不断释放出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对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起到重要作用;巡视对于“四风”的整治带动了党内作风整体转变,促进了党内正气上升,以良好的党风带动社会风气的转变,进一步树立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凝聚了党心和民心。

    在选人用人和从严治吏方面,巡视监督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巡视工作按照中央从严治吏的要求,把选人用人特别是执行换届纪律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深入查找并推动解决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任人唯亲、任人唯近、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干部群众痛恨的腐败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对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组织选人用人情况开展了全覆盖的专项检查,发现重点问题1600余个,处理纠正问责4483人次。深入组织开展“三超两乱”、档案造假、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了一批违规用人、“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突出问题,促使有关部门制定修订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一批制度。巡视成为从严治吏的重要平台,进一步严明了党组织纪律,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树立了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夯实了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清除党内政治隐患,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巡视工作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着力查找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生态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中央巡视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8200余个,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发现相关问题5.2万余个。巡视深入揭示了一些地方和领域政治生态恶化,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盛行等突出问题,促进肃清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在全党造成的流毒影响,推动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把“四个意识”当口号、做“两面人”,对党中央大政方针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在重大原则上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等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发现和推动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阵地管理风险和政治安全隐患。巡视监督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全面透视党内政治生态,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了“四个意识”,强化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促进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巩固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

    2.不断健全党内巡视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与时俱进修改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为依规治党、科学巡视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随着巡视实践发展,党中央两次修订修改巡视工作条例,及时将政治巡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市县巡察等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依规治党要求,组织制定46项巡视工作配套制度,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扎牢了制度笼子。巡视工作许多重要制度成果,被吸收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之中,促进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在巡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中央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促进依规管党治党。

    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通过巡视监督带动党内其他监督和群众监督,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探索了党的自我净化路径,破解了中国共产党自我监督的难题。在巡视实践中,巡视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巡视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得以提高。如在每轮巡视进驻前都要向社会公开巡视对象,进驻后公开巡视组的邮政信箱和举报电话、接访地点,巡视过程中,巡视组成员与干部群众广泛谈话,巡视结束后公开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正是有制度作为保障,干部群众敢于说真话、道实情,据统计,在十八大以来的5年里开展的12轮巡视中,中央巡视组共受理来信来访159万件次,与党员干部和群众谈话5.3万人次,有效拓展了发现问题的渠道,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巡视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的协调配合度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了巡视工作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巡视前巡视组充分听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巡视期间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巡视组的工作,巡视结束后巡视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和线索,实现了巡视成果共享、监督无缝对接的联动,形成了强大监督合力。

    党的十九大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强调“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新修改的党章专列一条对巡视巡察制度作出规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5年内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该规划对中央巡视、省区市巡视、中央单位巡视、市县巡察全覆盖分别提出要求。明确了全覆盖实现路径,即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式”巡视,加大“回头看”力度。要深化全覆盖质量,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坚决防止巡视表面化、形式化,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新的工作规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3.完善巡视工作格局

    党中央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央巡视工作进一步规范,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动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发挥省级巡视的基础作用。根据党中央部署,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巡视工作进行了全覆盖的专项检查,通过示范传导、检查传导、制度传导,不断推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对巡视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把抓巡视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全部建立了党委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表态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部建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为同级党委工作部门,组建了246个巡视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不断深化发展,监督效果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各级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非常集中、地位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越大,越容易产生“灯下黑”,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监督好。为规范中央部门的巡视工作,促进解决“灯下黑”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巡视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中央部署,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座谈会,督促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中央单位巡视工作规范发展。截至2017年10月,已经有6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了巡视,共巡视1730个党组织,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党的观念淡薄、纪律松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作用虚化等“灯下黑”问题,有力促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可以说,中央对巡视制度的修订完善及时堵住了制度漏洞,破解了巡视监督工作中的难题,为推进巡视工作出成效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强化巡视成果的运用

    党中央在部署巡视工作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和整体统筹,注重巡视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把用好巡视成果作为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在每一轮巡视后都要听取情况汇报,对成果的运用作出具体指示,明确要求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移交到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他还强调党中央和国务院分管领导都要担起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动解决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也在本地区每一轮巡视后专门听取巡视情况回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机构共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通报巡视情况共59次,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以及有关部门移交问题和线索共9400余件。巡视领导小组还加强跟踪督促了解,及时汇总成果运用情况,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

    巡视成果运用最主要的是狠抓整改落实。巡视主要发现问题,关键是被巡视单位要整改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的问题,根本责任在被巡视党组织,要原原本本进行反馈,直接找党委(党组)书记说事,坚决把整改责任压下去,对敷衍整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改进巡视反馈和整改工作,安排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参加反馈,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书记签收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报送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舆论监督,体现中央巡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党的十八大以来,277个被巡视党组织根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共制定整改措施2.1万余条,建立完善制度3.3万余项,问责追责45万余人次。[64]通过巡视整改,强化了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促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巡视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巡视的监督作用不仅体现在发现问题上,更体现在解决问题上。在实践中,党内巡视把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个性与共性问题都找出来了,对其进行归纳提炼,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分析原因、寻找对策,为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针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各类专题报告共230份。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企业,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政法单位,意识形态单位,中管高校等6项专题报告,对各地区、各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综合施策、集中整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教育体制、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有关单位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了一批制度,新制定了一批改革措施,着力破除体制机制的弊端,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推动解决地方领导干部“一家两制”、中央单位“红顶中介”、国有企业“靠啥吃啥”、高校校办企业管理混乱等问题。党内巡视在剑指问题、推动改革方面,发挥了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二)实现巡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央巡视组是党中央直接派的,要当好“钦差大臣”,切实加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无论是谁,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省区市党委书记的,都在巡视监督范围之内。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巡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科学界定了巡视工作定位,明确了巡视权威根本上是党章赋予的,巡视组的派出主体是党中央和省区市党委,体现的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巡视工作深入开展定准了坐标、指明了方向。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局性谋划是巡视得以有效开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巡视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基础。

    党中央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准确把握形势任务,确立巡视工作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巡视汇报时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对垒状态,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经济腐败和政治腐败交织,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尤为紧迫。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巡视工作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发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当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强调巡视组要落实监督责任,敢于碰硬,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拔“烂树”、治“病树”、护“森林”,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从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出发,对巡视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有效解决了过去巡视“任务宽泛、职能发散”的问题;创造性提出“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等方式方法,擦亮了巡视利剑,增强了巡视威慑力和实效性。

    中央对巡视工作的定位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强调巡视工作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政治巡视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尺子,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定“四个自信”,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中央巡视工作从一开始就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随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巡视开始围绕“六项纪律”进行监督,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随着巡视的不断深入,巡视重点更加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政治巡视的要求更加突出。政治巡视必须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大局,把讲政治作为首要标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把好政治关这个首要关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巡视成果运用是检验巡视工作成效的依据,也是考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的“试金石”,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用好巡视成果,促进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必须善用巡视成果,根据责任主体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照“四种形态”优先处置,对“四风”问题立行立改,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有问题的干部发现一批、惩治一批、挽救一批。要强化巡视整改责任,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把自己摆进去,明确责任,主动认领责任,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要在整改落实上见成效。各级党组织都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各项事业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发挥好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政治作用,确保巡视的出发点和初衷不变,切实把党的建设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实现巡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要注重自身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别人首先要自己经得起监督,要求别人不违规违纪,首先必须自己清白干净。巡视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切实加强巡视队伍建设,为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巡视工作,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选派到巡视组锻炼,发挥巡视锤炼干部的熔炉作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培养严实深细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教育、管理、监督巡视干部,加强巡视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使巡视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责任,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巡视队伍,为更好开展巡视提供人才保障。

    (三)进一步健全党内巡视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推进巡视工作取得重大举措和成效,集中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管党治党方面的政治担当和政治勇气。巡视利剑经过多年磨砺,威力愈加彰显,探索了破解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难题,是冲破“历史周期律”的有效尝试,充分印证我们党完全有决心、有能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能够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我们党长期执政、全面执政,最大挑战就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要在新时代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不懈用好巡视这把利剑,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党的肌体健康,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内巡视制度对于规范巡视环节、稳定巡视队伍、发挥巡视功能起到基础性和长期性的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更好发挥党内巡视的监督功能,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体制机制,适当延伸被巡视对象的工作单位,扩展巡视监督的内容,做到问题线索发现与问题诊断并重。要进一步明确党内巡视的地位、作用和运行规范,增强巡视机构的独立性,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和巡视考核体制。注重对巡视整改的制度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现巡视成果的运用与转化。

    1.扩展党内巡视的监督功能

    巡视制度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监督下级党委的工作执行情况,起到指导和纠偏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鉴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中央开始探索以巡视的方式督促检查地方党委的工作情况。最初,中央的考虑是由中央纪委和中组部联合派出巡视组对若干省进行巡视,包括干部廉政监督和干部考察建议。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对巡视工作的任务做出调整,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主题,围绕反腐败斗争的中心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从这个变化可以看出当前巡视工作的核心是发挥上级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职能,丰富和完善纪检监督的手段。实践证明,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65]。虽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被巡视对象和巡视内容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这种授权式的短期监督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首先,要适当延伸被巡视对象的工作单位。现行的巡视制度规定每个巡视组要对相应的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监督,主要是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实际上,由于领导干部的岗位调动等因素,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单位时,有的干部刚调来或已经调走,新来的干部在本单位的实际表现和廉政情况并不为人所熟知,这样就出现原单位熟悉情况但没有充分地反映情况的条件,现单位也出现反映情况不充分的现象,造成巡视中出现盲点。因此要延伸被巡视对象的任职单位,以人头而不是以岗位为基础进行巡视督查,也即是以领导干部个人为重点,按照其在该巡视周期或职务任期内的廉政情况进行了解,如果该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到多个部门任职,就应当到其曾经工作过的单位了解情况,而不应局限于被巡视单位,这应该成为巡视过程中必须要完成的一个步骤,否则,对当事人的了解肯定不全面,情况的掌握也不完整。当然,适当延伸被巡视对象工作单位会给巡视工作带来难点和考验,需要相关单位做出积极配合,不过,正是由于当事人“不在场”的局面反倒给巡视组开展工作带来便利,很多以前不敢反映或掩藏的矛盾,可以在这个时候得以了解和暴露,这种“追查式”的巡视方式或许是一种有效的手段。

    其次,要适当拓宽党风廉政监督的面。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衔接较好,突出了对“六大纪律”的监督,这主要是围绕党的纪律来深化监督内容,把党风廉政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落实情况、遵循党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等作为重点。巡视定位很明晰,问题聚焦更集中。从现实经验看,部分单位仍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以及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其根源不一定是违纪问题,而是领导班子不团结或者干部不作为甚至能力不足所导致,巡视工作应该结合党内问责这一制度就不作为的现象以及错误决策导致单位、地区发展受挫的情况进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巡视工作的公信度,提高震慑的实效。事实上,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再次强调指出,“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66]。现实中的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正是由于巡视组对业务工作把握不准,且业务发展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也不好界定,所以在处理与业务有关的政治问题或违纪问题时出现迟疑。这种困境恰恰要求巡视工作正视矛盾,把握好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这个尺度,将监督面适当扩展至涉嫌违纪的业务之中,不能因为不巡视业务工作就回避这一块,一定要关注业务背后的违规问题,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查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最后,要兼顾线索发现和问题诊断的多重任务。发现问题线索是巡视组的主要任务,也是巡视工作的核心,巡视成果的一个重要体现或指标就是发现了违反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的重要线索。巡视组作为纪检监督的前哨,就是要围绕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的目标,主动出击,及时发现被巡视对象存在的问题事实。但在实践中,我们也看到并不是每个单位都有被发现的重大线索,甚至有极个别的单位连违规违纪问题也少有出现,这样的客观存在使得巡视更多体现为一种廉政威慑。很多时候,被巡视单位内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聚焦的矛盾不一定与领导干部的违规违纪有直接联系。有些是前任领导决策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有些是体制改革不到位影响了业务开展或单位发展,这些问题中有的具有个性,也有的具有普遍性。因此,要充分利用巡视组驻被巡视单位期间的调研成果,督促推进解决历史问题,将存在的体制性弊病或不利因素梳理出来,为整改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当前,巡视的主要职能是发现问题线索,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巡视组不应该回避被巡视单位存在的“老、大、难”等问题,即使不能提出有效的建议,也可以将带有共性或体制性的问题指出来,供巡视领导小组或中央及地方党委做改革的议程建议,这样的举措还可以进一步增强巡视工作的权威和公信力,赢得被巡视单位和社会的敬重。

    2.理顺巡视工作中的体制性障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党内巡视工作力度,把巡视作为反腐和加强作风建设的利器,不仅确立了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全覆盖,而且修订了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内巡视的地位、作用和运行规范,取得很大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从当前巡视工作的开展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体制性的障碍,影响巡视的功能实现。

    首先,理顺巡视工作的领导体制。《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就巡视机构设置做了明确规定,纪委书记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省级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以下简称“巡视办”)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委。从当前省一级巡视机构的运行过程看,一些地方巡视机构的独立性不强,与纪委之间的关系过于紧密,不仅办公场所与纪委在一起,连人员构成都是以纪委工作人员为主。最关键的是巡视办工作人员的编制以及工资关系都隶属于纪委或组织部门,主要工作人员的职级待遇等人事关系受纪委管理,连巡视组的后勤服务保障也归纪委负责。这样的格局势必造成巡视办及各个巡视组对纪委依赖性过大,甚至使巡视办或巡视组成为纪委的一个内设部门。而对外界而言,就容易造成巡视办是纪委的附属机构这样的社会认识。为更好发挥巡视机关的领导职能,可以尝试提高巡视工作的独立性,把办公场所和人员编制从纪委分离出来,明确巡视办、巡视组的权责边界,协调处理巡视领导小组与党委、纪委以及巡视办的关系,形成党委负责、纪委主导、巡视领导小组主业的格局,以加强各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合作推进巡视事业。

    其次,创新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全党开展巡视的基本指针和制度规范。该条例所规定的巡视方针、原则、任务、目标、工作程序等是开展巡视工作必须遵循的“红线”。但是,巡视工作自身也要结合实际做出有开创性且符合党规党纪的制度突破。要鼓励地方巡视办以及巡视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创新。第一,可以灵活设置巡视时间,对于不同地区、部门的巡视实现差异化的要求,加大专项巡视力度、实行“一托二”甚至“一托三”的方式,对廉政风险高、群众意见大的单位重点巡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对一般单位以及先进单位可以缩短时间。第二,在巡视方式上,可以大胆探索对少数单位或部门进行省级跨地区交叉巡视,如由北京市委巡视组对河北的省直机关及地级市领导班子进行巡视,这样可以避免现有的省级区域内熟人巡视熟人、老上级巡视下级的现象,由于涉及跨地区因素,这项工作的开展要以中央巡视办牵头或采取省与省之间合作的方式进行。第三,要确立对巡视组的充分授权机制,改变现有巡视组权责不对等的情况。《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工作的方式和权限做了明确规定,现实当中,巡视办对巡视组的授权并不充分,巡视组的责任重大,但其人事权、财务权很弱,开展活动的方式也受到较多制约,工作的自主性不强,不利于发挥巡视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再次,探索适应巡视工作需要的干部人才建设机制。为更好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必须切实推进巡视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当前巡视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等很多是从卸任领导职务的党政干部中选任,这些干部政治成熟,业务水平高,有一定的威望。“在巡视工作起步阶段,这样的安排有其合理性。但长期如此,就可能演化为对接近退休年龄的干部发挥余热的一种安置方式。”[67]虽然选择有经验的干部担任巡视要职是为提升巡视工作水平,但这样的安排也会影响到巡视工作的长远发展。因此,要形成良好的巡视人才选用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熟悉党内法规、案件侦办、财务审计等业务的巡视人才队伍,优化人员配备。目前,有些地方不断探索党内巡视人才队伍建设的途径,2015年,江苏省为适应“巡视全覆盖”的任务,构建了“一制三库”的兼职巡视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培育一支500人的预备队伍[68]。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巡视人才专业化的要求。要解决这个难题,就必须正视巡视干部的入口和出路,选优秀的人进巡视队伍,也向外输送人才,使得巡视人才与党政管理人才之间能双向流动。这本身也契合巡视工作的实际,长期从事巡视工作的干部能够有更多时间接触地区和部门的实际情况,无异于做了很多实地调研,可以说,巡视是培养干部的好地方,通过解决巡视干部后续发展和晋升,才能把优秀人才吸纳进巡视组,并向其他党政部门输送优秀干部,实现干部的正常交流。

    最后,健全巡视工作的考核机制。巡视工作着眼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对其工作成绩的判断很大程度上来自获取有效问题线索的多少,形成震慑的标准和成效不易量化。因此,对巡视工作的考核上也就存在一定难度,究竟是选择量化考核还是一般的述职考评,不同的标准决定了巡视工作的导向。只有考评机制科学合理,才能奖优罚懒,激发各巡视组的创新动力和工作干劲。目前,有些地方对巡视工作的定位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把巡视当作纪委查案的一个环节,到一个单位巡视就一定要发现问题,至少要掌握办案线索。当然,这里的办案主要是大案和要案,对于一般的违纪似乎兴趣不大。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实质上是一种办案政绩观的体现,不符合巡视的目标和定位。不过,既然中央对于巡视如此重视,投入了这么多人力和财力,而且也倚重巡视成果的运用,因此,巡视办必须健全对巡视工作的考核机制,在每一轮巡视之后以及一个年度内,合理评定巡视组、巡视组长、巡视组成员的工作业绩。这种评定的最大难度在于被巡视单位的性质不同,廉政风险和守纪差异也大,应该综合考虑,将尽职尽责作为基本标准,以巡视组的日常工作规范、守规守纪、制度执行等作为评判指标,综合巡视成果来进行考察评定。鉴于巡视组是任务型的监督单位,应该采取上级衡量、组长评判、成员自评、组员互评的方式来判定优秀的巡视干部,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及不适应或不能担当巡视工作的组员。

    3.增强巡视反馈的整改及督查力度

    从现实经验看,无论中央还是一般的党员群众对巡视工作最关注的莫过于发现多少线索以及巡视过后被巡视单位是否以实际行动做到了对问题的整改,党风政风有没有明显改观,制度建设有没有跟进。这也就是中央多次提到的要加强对巡视成果的转化,这是整个巡视工作的落脚点。目前,一些地方存在“重巡视、轻整改”的片面认识,进驻被巡视单位的工作开展很到位,但巡视组离开后,后续的整改落实缺乏力度,这样的做法背离了巡视工作的初衷,如果不发挥组织督查作用的话,很难发挥出巡视工作的实效。

    首先,优化巡视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巡视报告是巡视工作的总结,也是巡视成果的重要体现。巡视组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要将发现的问题向巡视领导小组、同级党委汇报,以及向被巡视单位反馈,就必须确保巡视报告内容完整、描述客观、表达流畅。可以说,巡视报告的质量直接决定了线索发现的可靠性和被巡视单位落实整改的实效性。因此,要规范巡视报告的写作形式和内容表述,不属于巡视范围内的事项不应写进报告,以免干扰主题。报告的框架要合理,内容要简洁明了,直指问题及重要线索,应避免出现含糊不清的词语,如“部分”“不力”“不够”“不到位”“有待加强”等,这些表述无关痛痒,影响了对问题的定性。当然,报告也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当前,不少地方的巡视报告已经比较规范,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格式模板,按照六大纪律来确定报告的主体内容,以意见建议作为第二个重点。这样的结构简洁有序,但过于固定便影响了报告的灵活性,并不是每个单位都有六大纪律方面的问题。巡视报告的着眼点是反映情况,有利于整改,只要表述有逻辑、有层次、客观公正,就可以不拘于固定模式,由实际巡视的成果来组织完成整个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应当结合发现的问题和被巡视单位的实际,避免过于空泛。

    其次,多种方式实现巡视成果的运用与转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于巡视成果的运用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巡视组将巡视情况汇总整理形成巡视报告后,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经同意后,巡视组及时向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以适当的形式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收到反馈意见后,要在2个月内将整个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落实情况的报告送巡视办。从这些环节看,问题线索处理、意见反馈及如何整改成为关键,运用巡视成果,首要的是迅速处理线索,“巡视工作与查办案件工作及时对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迅速移交中央纪委立案审查”[69]。其次,要拓宽成果运用的渠道,提高成果运用的质量。例如,将巡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在拟提拔任用干部工作上向巡视组征求意见。当然,巡视成果的转换也不仅仅局限于此。巡视组既可以采取参与被巡视单位党内民主生活会或党组会等形式来针对问题进行组织提醒,也可以对部分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提醒督促改正。巡视办也应当发挥好监督作用,将处理意见及时向被巡视单位公开。要及时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把握好公开的时间和度,即使有待进一步调查取证、组织处理等,都要及时说明。针对巡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纪委和组织部门要迅速跟进,涉及违规的要及时处理,涉及干部调整的要及时调离或另行选配。

    最后,加强对巡视整改实施成效的监督。巡视整改工作是巡视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如果巡视整改的效果不明显,那么巡视的意义也就会打折扣。现实当中,正是由于巡视组的“临时性”和“阶段性”等特征,当巡视组撤离被巡视单位,且工作重心已经转移到下一个单位后,被巡视单位落实整改的积极性可能就会受到影响,特别是出现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情况下,巡视整改更是可能会被延滞。因此,要严格整改时限,加大对巡视整改实施的评判,将巡视回访作为巡视整改监督的重要手段,凡是接到整改不力的信息,就可进行回访。“应当建立起巡视再监督机制,即对于已被巡视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再巡视,重点是对照巡视整改情况。”[70]如果在整改期间态度不积极、举措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应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需要问责的应坚决执行。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实行年度考核评优否决。在巡视组离开后,仍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该加重处罚。另外,要形成巡视威慑的长效化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开展“回头看”,巡视过的31个省区市,不是一巡视了就完事,要出其不意,杀个“回马枪”,让心存侥幸的感到震慑常在。“回头看”是围绕政治的再巡视,中央巡视组要聚焦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紧盯老问题、发现新问题,重点关注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担当和政治生态,对省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出总体评价。通过巡视“回头看”,深入了解省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深入了解巡视整改情况,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是主体责任具体化,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报告,全面盘点、逐项检查。还可以加大群众参与监督的力度,巡视组离开后,被巡视单位的职工和干部可以继续参与对班子成员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将违规违纪行为和线索向巡视办报告,巡视办要履行好相应职责,对反映的问题予以积极回应和处理。

    二、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巡察是巡视的延伸和拓展,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创新举措。2017年8月,中央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组织领导等层面对巡察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不断深化巡察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作出新的部署,新修改的党章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将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确立下来。《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规定,结合市县巡察工作实际,对市县巡察工作作出了新的安排,为推进巡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举措。

    (一)大力开展党内巡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结合各地实践探索,把巡察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创新举措,全面铺开市县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7年,中央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要求,专门制定出台《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有力地推动各省区市党委全面铺开市县巡察工作。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5个副省级城市全部建立了巡察制度,336个市地、2483个县区开展了巡察工作[71]。市县巡察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作为、乱作为、妄作为、胡作为等脱离群众问题,以及“雁过拔毛”“村霸”等微腐败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管党治党新气象,增强获得感、受益感,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筑牢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建立市县巡察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2017年10月24日,中央又将市县建立巡察制度写入新党章。中央对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反映了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各级党委应该明确中央的要求,把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将巡察成果及时转化为提高领导能力,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2017年,《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察工作,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严格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地(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巡察范围、巡察内容、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既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更加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作用。

    为保障《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顺利实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这一意见分别制定出台本地区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巡察工作提供基本的指导和遵循。根据中央的要求,省级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地(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强化示范传导、政策指导和典型引导,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地(州、市)、县(市、区)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加强对本地区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工作,解决突出矛盾和困难,在机构、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提供保障;纪检监察、政法、组织以及审计、信访等机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支持配合职责,为巡察工作提供信息、人员和专业等方面支持;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积极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拒绝提供支持配合、隐瞒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和阻挠巡察工作、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中央依据党内监督法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着眼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巡察制度的建立是逐级强化主体责任、有效破解责任压力层层递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匡正基层风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需要。巡察制度规定了巡察工作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突出重点,突出整改,突出成果运用,通过构建市县两级巡察监督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力推动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严格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要积极探索巡察工作的特点规律,坚持聚焦中心、剑指问题,深入探索机动灵活、务实高效的巡察方式方法,要建立健全巡察机构和巡察工作队伍,以务实的作风推动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高效运转。

    (三)进一步推进巡察工作

    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由于起步较晚,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影响到巡察监督实效。为进一步推动市县巡察工作开展,需要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1.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营造良好监督环境要统筹规划市县巡察制度,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和相关安排,结合本地区的探索与实际,制定科学的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建设、工作方法、任务目标等方面明确巡察工作规范,推进市县巡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尤其需要明确的是,基层巡察是政治巡察,但与政治巡视有区别,市县政治巡察的定位要准确且具体化,可以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等问题。各地党委在制定相关制度时应该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市县巡查工作中的难点与问题。如针对“熟人社会”难题,可在试点基础上建立“交叉巡察”“异地巡察”等工作制度。针对巡察人员被打击报复或者个人利益受损等问题,要建立市县巡察队伍的权利保障制度。针对市县巡察工作创新不足的问题,要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创新机制与办法,将巡察工作因创新不当而造成一定后果的纳入省委出台的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之中。

    2.健全机构队伍建设,提升巡察业务水平

    目前,大多数市县巡察办或巡察室是市县纪委的内设机构,根据中央意见要求,需要对巡察办的级别、性质进行调整与界定,配备相应的编制人员。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一要注意从年龄结构、职级结构、专业结构综合考虑,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心理能力超强并具有纪检、组织、审计、司法、财务等专业工作经验的人员组建巡察人才储备库,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抽调组成巡察组,确保至少一半人员有办信办案经验,真正选出敢于担任、有效作为的巡察组人员。要注意在临时抽调组成巡察组时,实行任职经历回避和近亲属回避,最大限度减少“熟人社会”干扰。二要建立与巡察工作的特殊性相匹配的工作人员激励机制,要重视敢干能干的年轻人,巡察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可以作为省委巡视组的后备干部甚至是组织部考核考评的后备干部,要形成对巡察干部的政治激励。三要将巡察干部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积极组织巡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巡察人员的业务能力。

    3.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提高巡察监督质量

    巡察工作发挥实效,一要重点突出,二要方法得当。首先,要突出政治巡察重点,明确监督任务。可以由市委巡视办统筹,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制定巡视巡察计划清单。为了明确巡察对象,实现巡察全覆盖,市县巡察可以结合省委的巡视计划制定市县巡察计划,按顺序实现对市县所有街镇、部门、村社的巡察。在市县统筹的前提下,可以形成本地区巡察数据库,分类对街镇、部门、村社的基本信息、群众反馈、重难点工作等进行梳理把握,再据此找出巡察的重点内容。其次,在巡察组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灵活运用权限内的巡察方法,包括有策略讲技巧地开展个别谈话、现场调查等,最大限度挖掘最真实的线索问题。在找到涉及全市县甚至全省的重要线索时,可以上报有关线索或者协调开展有关线索的后续工作。在巡察办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探索清单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巡察的效率与质量。最后,可以突出专项巡察和问题巡察。在巡察过程中,需要逐步探索建立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结合的巡察运行机制,针对不同性质或范围的巡察问题建立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法体系。

    4.重视巡察成果运用,强化巡察工作震慑力

    要充分发挥巡察的监督作用,就必须确立巡察的权威性,这体现在市县党委要充分运用巡察成果,高度重视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成效。市县要建立“反馈—整改—验收”的全过程巡察成果管理机制。对巡察问题整改要按照“定责定事定时定量”的原则,在巡察组研判、领导小组审核后,形成问题处置清单并分类反馈给相关法纪部门、主管部门、镇街、村社,对问题整改要跟进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者和明确的整改措施清单,巡察办还需要明确整改效果的评估量化指标,并对整改情况限期报告、中期督促。要建立巡察“回头看”机制,通过听汇报、核对台账、现场察看等方式,对巡察整改情况再检查,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整改未落实之处再督促。另外,巡察组形成巡察报告的同时,形成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履职评价报告,上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县党委组织部,纳入市县党委考核使用领导干部的依据之一。

    三、健全巡视巡察监督联动机制

    实现巡视与巡察的上下联动,探索构建巡视巡察监督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的立体网络,能更好地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发挥巡视巡察实效。

    (一)加强巡视巡察监督联动的整体部署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对巡察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党委对巡察工作的双重领导。省委要将巡视巡察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将巡视与巡察制度衔接,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建设、工作方法、任务目标等方面确定巡视巡察联动的方式和重点。可以探索建立省、市县巡视巡察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巡视任务定期召开会议,作为巡视和巡察联动的沟通平台。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可以成立专门的指导机构,负责指导巡察工作、协调保障巡视巡察联动工作的开展。

    (二)实现巡视与市县巡察工作的同频共振

    省委巡视组对市直部门开展巡视的同时,市县对同一系统或同一领域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巡察,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同步整改。省委巡视办提前确定年度被巡视单位,涉及市县以及省直机关的及时告知有关市县,巡察组可以在巡视开展前进行相关信息上报,巡视组也可以将掌握的相关信息等告知巡察组,实现巡视巡察前的信息共享。省委巡视组在巡视市县时,可以直接利用该市县已有的巡察成果,在巡视省直机关时,可以要求部分市县对应巡察相关的部门,从基层了解情况,掌握更多信息。省委巡视组可以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选取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交给被巡视地区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巡察组从巡视组移交的问题入手开展工作,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巡察成果的运用也更加充分。省委巡视组在市县巡察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围绕共性问题开展专项巡视,有助于摸深摸透问题、发现线索。在反馈问题和全面整改阶段,要一体推进整改工作,市县巡察机构负责督促推进省委巡视组移交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探索建立巡视与省级部门巡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省委巡视工作任务重,可以探索建立省委巡视与省级部门巡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一些下属机构较多的省直机关或者关键部门,如省国资委、卫计委、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单位可以设立巡察组,在巡视组进驻前或进驻后开展部门内部的巡察,搜集相关问题线索,配合巡视工作的开展。省级部门巡察组也可以根据巡视组的指定或要求,就某一问题进行专项巡察或机动式巡察。可以探索省委巡视与省级部门巡察、市县巡察的三方互动,实现共享资源,相互策应,聚焦关键问题线索,多方交流信息,形成巡视巡察监督网。

    (四)加强巡视巡察一体化的人才队伍建设

    巡视巡察监督联动离不开人员队伍的交流,要加大巡视巡察人才队伍的一体化建设,加强培训力度,整合巡视巡察人才队伍资源。为解决巡视巡察任务重、人手少的实际问题,要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到巡视巡察机构挂职锻炼机制,把巡视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要加大巡视巡察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形成入口严格、出口畅通、优者激励、劣者淘汰的干部动态管理机制。省委可以将巡视巡察干部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定期组织巡视巡察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委巡视业务培训。省委每轮巡视动员可以安排巡察办负责人或巡察组长参会参训。省委巡视办要把巡察干部纳入巡视人才库,作为巡视后备军,抽调巡察干部参加巡视工作,以干代训,提高巡察业务水平;可以将巡视组成员派驻到巡察组参加巡察,指导巡察工作的开展。

    创新案例

    安徽:推行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安徽省委创新开展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有效整合力量,进一步拓展了巡视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化、全景式的巡视巡察联动格局。

    上下联动,形成巡视巡察“一盘棋”。2017年安徽省委开展首轮巡视。省委派出8个巡视组,对24个地方和单位展开巡视,其中,除了机动式巡视两家省直单位外,对22个县(市、区)的常规巡视都配备了市县两级巡察组。同时,调动市县巡察力量协助省委巡视,巡视期间,被巡视地区所在的省辖市和县(市、区)必须分别派出至少一个巡察组,在省委巡视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向省委巡视组负责。这是安徽首次全面推行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新模式。巡视期间所有巡视巡察人员全部集中住宿、统一领导、一体调度。把队伍拧在一起,形成巡视监督“一盘棋”。

    高效运行,推动巡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级联动”推动了巡视工作边巡边纠、立行立改。以巡视组为后盾,巡察组及时跟进,有力地推动了巡视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在巡视期间形成了强大震慑。在巡视市县期间,省委第一巡视组按照职责权限,交办市委巡察组需要核实问题和需要核查的线索,在巡视结束前全部核实了结。推行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可以让巡视组有较为充足的力量深入了解问题,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处理,“立竿见影”地回应群众期待,大大增强了巡视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借力出拳,实现巡视巡察成果共享。省委巡视组政治站位高、权威性强、经验丰富,而市县巡察组熟悉本地情况,进入情况较快,有利于提高发现问题的效率。市县巡察组在省委巡视组的领导下代表巡视组开展工作,权威性大大增强。以巡视带动巡察,以巡察助力巡视,既充分发挥了巡视权威和巡察属地优势,又妥善解决了巡视覆盖不到、巡察权威不够的问题,取得了“1+1+1>3”的工作效果。

    巡视组可以利用巡察组前期成果,同时巡视为巡察提供了线索,为深入巡察打下了良好基础。市县巡察组的同志直接参与到了巡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深入了解中,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比较了解,办理起来上手更快,有利于巡视成果运用和问题的整改落实。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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