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传:我有一杯酒,足以慰风尘-血性·气概·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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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出江湖,豪侠堪盖世】

    宋甜儿说的官话确实很少有人能听得懂,可是人与人之间如果心意相通,又何必说话?

    ——古龙《楚留香传奇》

    隐居可以是一种表象,但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澄澈宁静。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越是在嘈杂的地方,隐者就越是需要一颗宁静的心,没有足够的定力,是绝对隐不起的。所以能够隐在伴君如伴虎的朝堂,不论世态如何变迁,始终能保持波澜不惊的状态,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那才算真正的隐者。

    古龙也曾经过过隐士的生活。那是在瑞芳镇,和他的第一个有过夫妻关系的女子——郑莉莉恋爱的时候。那段时间,他每天写写稿子,喝喝酒,读读书,惬意得如同神仙一般。每当把稿子换成钱,他就立即又把钱换成书和酒,躲回瑞芳镇小窝与恋人甜蜜地享受起来。

    那段时间古龙在武侠小说的写作上做了许多思考,就像一个归隐的侠者一样苦练技艺,只待重出江湖,剑震武林。

    也许沉淀中的古龙并没有想过这些,那时的他只是一心一意地读书,编绘武林世界中的故事,但是重出江湖、剑震武林的效果还是达到了。

    与郑莉莉分手后,古龙便如一条蛰伏已久的巨龙一般重出江湖,一下子就在江湖中掀起了一股巨浪。他所推出的《绝代双骄》与《铁血传奇》(即《楚留香传奇》),就像两枚重磅炸弹将平静的江湖一下子炸开了锅。人们纷纷谈论着这两部奇作,探讨着故事情节的进展。古龙的名气与财富,也随着江鱼儿、花无缺(江无缺)、楚留香、胡铁花等人物形象在广大读者心中的树立而瞬间膨胀起来。

    在古龙的故事没有写完的时候,人们总是纷纷猜测着故事的结局,甚至会为不同的观点而争得面红耳赤。有一次,古龙和朋友们去饭店喝酒,饭店的厨师和服务员正在为楚留香将会和谁在一起这个问题而大发争论。有人说,楚留香应该和蓉蓉结婚,也有人说,楚留香应该和沈慧琳结婚。大家便根据这两个观点分成了两派,就像对待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一般争论不休。

    这件事足以证明当时《铁血传奇》受欢迎的程度。就是在这一片惊叹之中,古龙这个名字在一夜之间闯进了千家万户,他一下子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成为一个大红大紫的人物,甚至与武侠三剑客——卧龙生、诸葛青云和司马翎齐名。

    《铁血传奇》也就是《楚留香传奇》,共分为《血海飘香》、《大沙漠》、《画眉鸟》、《鬼恋侠情》、《蝙蝠传奇》、《桃花传奇》、《新月传奇》、《午夜兰花》八个系列,主要人物有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苏蓉蓉、李红袖等,通过一系列曲折离奇的情节,演绎了许多江湖儿女的侠义与柔情。这也是古龙小说中最著名和影响力最大的小说之一,从小说出版至今,曾经多次被拍成电视连续剧、电影等,文字里的世界,也得以向更多的观众展示出来。侠盗楚留香已经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人物,他的豪气干云,他的英姿飒爽,他的卓绝武功,无一不深入到读者心中,虽是虚拟人物,但却着实成为了人们崇拜的英雄。他甚至多次被登上报纸,比一个现实的人物在人们生活中还要活跃。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但是楚留香做到了。其实大家街谈巷议的貌似是楚留香这个人,其实楚留香的背后,总是有着另一个人的,那就是古龙。

    古龙对楚留香是这样评价的:冷静而不冷酷,正直而不严肃,从不伪充道学,从不矫揉造作,既不会板起脸来教训别人,也不会摆起架子来故作大侠状。其实这一段描述,我们不仅能看到楚留香的侠者风貌,更能看到古龙的侠者胸襟。楚留香的故事总是充满了冒险与刺激,充满了主人公的机智与风趣,也充满了他对人类的爱与信心,这些特点,我们都能在古龙身上找到一些影子。

    很多写小说的人在写到自己最喜欢的那个角色时,总会不知不觉地将那个人当成自己来写,所以感情也是极其丰富的,效果当然会更好一些。就算不是当成自己来写,也必然会把自己最喜欢的生活方式、性格特点等附加其上,所以我们读一个作家的文字,就能大致了解其性格特征。

    苏东坡能写“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雄浑壮阔,也能写“十年生死两茫茫”的凄凉情愫,这能让我们看出他能屈能伸、宠辱不惊的性格;鲁迅能写《狂人日记》那样吃人的社会,也能写《铸剑》那样的虚无主义与孤独感,这能让我们看出鲁迅对身边甚至历史中事物的敏感;与古龙齐名的香港武侠宗师金庸先生更是一手写社评,一手写武侠,这让我们看出他对社会的远见卓识与对生活的热爱之情。

    一个虚拟的故事,一个虚拟的人物,虽然看起来都是虚构的,但是其中所能反映出来的作者风貌却都是实实在在的。古龙在写楚留香的时候,已经不知不觉间将自己的喜怒哀乐一并写了进去,所以楚留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的每一个言语、每一个动作,都牵扯着无数读者的心灵。

    楚留香在少年时代曾与胡铁花、姬冰雁同被誉为“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胡铁花、姬冰雁可谓楚留香最好的朋友,正如古龙说,楚留香是一个非常可爱的人,他当然会有很多朋友。这一点,我们也能看到古龙的影子。就像他自己一样,对待朋友总是满腔热情,而结交的那些人,可以说遍布社会上各个层次,无论身份的高低贵贱,他都愿意结交,只要是知己,是挚友。楚留香被古龙塑造成一个经常维护朋友的形象,这与古龙本人也是吻合的,所以无论是虚拟的楚留香,还是现实的古龙,他们都有着许许多多的朋友,就像古龙自己所说,一个人如果总是常常维护他的朋友,怎么会没有朋友。

    古龙说,无论从任何顺序上来说,朋友,总是占第一位的。我们经常习惯上说“亲情、友情、爱情”,放在第一位的自然是亲情。但是在古龙的世界里,亲情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淡去,给了他最大帮助的,是友情。当他一个人离家出走,孤苦伶仃地在台北谋生的时候,是朋友帮他谋求了一份工作,才得以果腹。那么多年风风雨雨,他一个人扛起一片天空,无论多难、多苦,他都不会向亲人求助,能够给他温暖的,只有朋友。那些簇拥在他身边的女人,也无非是在他名利双收的时候才蜂拥而至,如果没有这一身的身价,单凭自己的这些才华,那些蜂拥而来的女人也许就会少了一大半。古龙爱朋友,因为从他还是一个穷光蛋的时候起,就是朋友在默默地帮助他、鼓励他,给他希望,给他勇气与信心。

    只有在患难的时候,才能知晓谁对自己最好。

    经历过那些不为人知的苦难,古龙把朋友放在第一位,这便是理所当然的了。

    楚留香的朋友里,胡铁花是他最要好的兄弟,也是知己。但他们两个又有着很大的不同,在胡铁花身上,我们同样能看到古龙大侠的影子,比如对酒的强烈喜爱,比如在狂饮背后的寂寞,比如那种漂浮的浪子情怀与性格。“胡铁花”这个名字中,拆开来,我们也能看到一部分“古龙”的名字。把“胡”字拆开,便是一个“古龙”的“古”字,剩下一个“月”字,则是繁体字“龍”中左下的那部分(台湾是使用繁体字的)。不知道古龙在为胡铁花取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否是有意取之,不过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我们都能在胡铁花身上感受到古龙的特点。

    楚留香是游侠,而胡铁花是不折不扣的浪子。古龙说,游侠没有浪子的寂寞,没有浪子的颓丧,也没有浪子那种“没有根”的失落感,没有浪子那份莫名其妙无可奈何的愁怀。游侠是高高在上的,是受人赞扬和羡慕的,江湖大豪们结交的对象,是“胯下五花马,身披千金裘”,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浊世佳公子。这是古龙对游侠的阐释,也是对楚留香性格、地位的暗示。同时,他也对浪子做出了诠释:看起来虽然嘻嘻哈哈,天掉下来也不在乎,脑袋掉下来也只不过是个碗大的疤,可是他的内心里却是沉痛的。一种悲天悯人却也无可奈何的沉痛,一种“看不惯”的沉痛。这是古龙对浪子的阐释,也正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浪子的愁苦与寂寞,只有他自己知道,所以许多时候,他只好坐下来喝酒。那种孤苦寂寞的心情是别人所无法了解的,而越是没有人了解,他的内心就越是痛苦,喝的酒也就会更多。所以书中的胡铁花寂寞纵情于酒,书外的古龙同样纵情于酒。

    有人以为胡铁花已经变得像是以前传说中的“酒丐”、“疯丐”那一类的人物了,甚至有人直接当他是疯子。这种不被理解的痛苦在胡铁花身上愈是明显,古龙的内心所沉淀的痛苦也就愈多,因为那种寂寞、那种愁苦,根本就是发自于他本身的。只有一个人能够理解胡铁花,能够给予他心灵的慰藉与温暖,这个人,便是楚留香。

    这可以说是一种绝对的知己,就像俞伯牙和钟子期那样高山流水般的知音。常言道,黄金万两容易得,知音一个也难求,这足以见得知音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啊,尤其是对于一个内心孤独的人来说。所以胡铁花为了楚留香可以不顾一切,可以为了他做出任何人都做不到的事,甚至可以把自己像火把一样燃烧,来照亮楚留香前方的路途。

    这就是朋友,这就是古龙心中对友情的诠释。

    故事中的楚留香和古龙一样,都是个容易招惹女孩子喜欢的人。楚留香的身边总是簇拥着许多女孩子,有的姿容曼妙,有的温柔体贴,有的刁蛮泼辣,有的心如蛇蝎,可谓燕瘦环肥,各有千秋。在容貌与性格上,她们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却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她们见到楚留香的时候,她们的心,就会变得像初夏暖风中的春雪一样融化了。

    这是楚留香的魅力,我想,也是古龙本身的魅力。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古龙并不把那些女孩子当成楚留香的朋友来写,因为他认为在男女之间“友情”和“义气”是很少会存在的,也很难存在。

    就是这个观点,使得古龙诸多小说中存在着这样一个缺憾,那就是大男子主义色彩明显。

    这也不怪古龙,只能说是他所经历的人和事给他的影响太过强烈。他的笔下虽是虚幻的武侠世界,但是许多情节却都有着现实的原型。他身边的那些莺莺燕燕,要么是被他的财富吸引过去的,要么是被他的才华吸引过去的,总之每个女孩子,都对他抱有强烈的崇拜的感情,这使得她们在他面前多多少少有些卑微。我想,如果古龙的朋友中多一些伟大的女子,他这种想法也许就不会存在了。

    楚留香的传奇背后,隐含的是古龙本身的一个传奇。他将自己全部的感情都倾注其中,将自己的观点与想法分散给书中各个角色,用他们的话来说出自己的想法。

    除了《铁血传奇》的轰动,重出江湖的古龙还推出了轻松明快又扣人心弦的《绝代双骄》。

    这是写一对双胞胎兄弟的故事。移花宫主邀月救下了玉郎江枫,并深深地爱上他。而江枫却爱上了移花宫的一个婢女花月奴,并与其私奔,后来生下一对双胞胎。为了报复江枫与花月奴,邀月不仅逼死了他们,还将这对襁褓中的兄弟分开,打算让他们长大后自相残杀。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漏网之鱼——江小鱼和完美无缺的江无缺终于兄弟相认,并各自与自己心爱的女子结成眷侣。也许是少年时代经历了太多的苦楚,古龙心中对美好的向往总是那么强烈。成年后的他不忍心将自己笔下的故事写成悲剧,笔下的那些人物,和他一样有着美好的向往。

    古龙笔下的故事中,总是少不了义薄云天的英雄与侠肝义胆的金兰情谊。《铁血传奇》中是楚留香、胡铁花和姬冰雁,《绝代双骄》中则是燕南天与江枫。为了兄弟的仇,燕南天险些丧命,在恶人谷中受尽了苦楚,但是他无怨无悔,为了兄弟,他可以两肋插刀。这是金兰兄弟的深刻感情,而江小鱼和江无缺这对亲兄弟相认之前,也是有着很深刻的友情的。也许是性格上彼此之间的吸引,也许是骨子里血浓于水的亲情,他们总是努力地给对方留下一条生路。善良,是流于骨血中的共同点,是他们与生俱来的特点,也正是这一重要因素,他们才不至于成为邀月复仇计划下的牺牲品。

    转眼间几十年过去,楚留香、江小鱼、江无缺等人的伟岸形象依然矗立在众多读者心中,他们的影视形象也多次被翻拍。这得力于古龙的成功塑造,只是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虽然虚幻的英雄仍在,古龙却已经睡进历史。过往如云烟,江湖中的梦,在交错的时光里渐行渐远。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有时候现实的存在也许只是一瞬,但就是这一瞬的存在,却留下了永恒的光辉,正如古龙的传奇。

    【三福公寓里的沉醉】

    “无可奈何”,岂非就正是人生中最悲伤中的悲伤。

    就算你有八百匹五花马、七千件千金裘,都拿去换了美酒,这种无可奈何的悲伤,还是无法消得去的。

    ——古龙《不是集》

    素帕千千线,横竖写相思。生活也是一方素帕,横横竖竖,织满了无尽的苦辣酸甜。锣鼓声入梦,刀光剑影撩起隐在心底的侠客梦,才惊觉曾经最美好的年华已然逝去。

    江湖是所有人的江湖,天涯只是一个人的天涯。如果心在天涯,就算住进这世界上最豪华的房子,就算穿上这个世界上最华贵的衣裳,就算珍馐满盘,就算腰缠万贯,心中的孤独与寂寞依然是无可救药。

    有些感情,只属于一个人。不是怕没有人听,而是怕明明有人在听,却听不懂。那是每一个寂寞者内心的悲哀,就算你用无数的金银财宝,也换不来一句知心话。而倾诉,也无非是把自己心上的伤口剥开来给别人看,痛的只有自己。

    万两黄金,换不回逝去的半尺华年。韶华易逝,直到鬓微霜,才念起少年时代最纯真的友情。原来那些简简单单的爱,只能驻留在那些简简单单的年纪里,成年以后,又有多少人依然能够保留最初的纯真呢?

    如果没有意识到这些,也许心还会安安稳稳地麻木着,可是当心中的意识清醒过来,痛便也清醒过来。

    三福公寓是古龙1968年到1975年在台北的家。1976年的时候,古龙因为电影《流星·蝴蝶·剑》暴富,便弃此处,搬到了中山北路七段14巷的高级住宅区。

    正如我在前文提到,三福公寓是一个极尽奢侈的地方,有当时最时髦的家电,比如高级的HIFI录唱音机、电视录映机、电动游戏机和西洋飞镖等。就是在这里,古龙接二连三地推出佳作,他的名气也一天比一天大起来,直到与香港的金庸齐名,直到成为台湾武侠世界的武林盟主。

    这处豪华的住所成了古龙的福地,正如其充满吉利气息的名字。

    那时的古龙已经与三剑客诸葛青云、司马翎、卧龙生齐名,被称为“四大高手”,而古龙的“武功”和地位,又很快超过了三剑客,很有一统江湖的气概。

    古龙的住所考究,但是他对穿着却总是很随意。他也穿西装,但是却不喜欢结领带,仿佛是整个人都潇洒惯了,衣服也不愿受到领带的束缚。

    很多人在穿衣服时讲究名牌,讲究质量、款式等,但是古龙却从来不在乎这些。对于他来说,只要衣服能穿在身上就行。能够如古龙这般潇洒,至今还有谁呢?不仅是在穿衣服上,还有生活中的种种用品,吃穿住行,不管是哪一样都被人们精挑细选着,不是名牌不会选择。有时候品牌或许是好的,但是有很多人,却又同样是上了品牌的当。我们没有必要在品牌的选择上下那么大的功夫,只要是适合自己的就好。就像是穿衣服,明明是人在穿衣服,可很多人却倒了过来,被品牌所束缚,成了衣服穿人。

    总有一些细碎的阳光,暖暖地浮游在三福公寓的窗棂上。那里有古龙浓郁的武侠情结,也有醇厚的酒香。等到繁花开遍,又是一片莺声燕语。在台北的喧嚣中,这里是一片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居于闹市,却悠然自得。

    古龙是个向往自由的人,不受羁绊,不受约束。每每写作的时候,他总是喜欢脱得赤条条的,只留下一条内裤,然后大笔一挥,一个人沉落到武侠的世界中去。写完,便又急急忙忙地跑出去找他的那些朋友喝酒去了。

    在三福公寓里的时光,是古龙一生中最快乐、创作力最旺盛的时期。在东洋美女千代子陪着他的时候,古龙曾一度再次过起与郑莉莉在一起时的隐居生活,息交绝游,静心写作。但是凭古龙的浪子性格,这样的生活是坚持不了多久的。

    三福公寓果真是一块多福的风水宝地。不仅是古龙自己,经常出入三福公寓的朋友们似乎也沾了福气,比如新派武侠名家高庸,比如多次为各大武侠名家代笔,被称为“天下第一枪手”的于东楼,比如以科幻小说而享誉香港的倪匡。

    有酒,有美人,还有几个知心朋友,这简直是一种神仙的生活了,那种幸福与喜悦,大概是古龙一生中最令他怀念的时光。

    一个人在步入社会后,还能交到知心朋友是很难的。很多人最好的朋友,都是在高中或者大学时代结交下来的,步入社会后,每个人都带了一张微笑的面具,冰冷的微笑让我们麻木了,日久天长,自己也习惯于戴着这样的面具出门。于是人与人之间形成了一道无形的巨墙,谁也走不到谁的心里。在曾经的少年时光里,人们心灵上还没有长出那层厚厚的老茧,彼此之间是坦诚的。

    古龙和朋友们一起谈天说地,评古论今,就算是写稿子也经常会彼此磋商。夜幕降临,他们便同去饮酒,喝到酩酊方休。

    在这段时间里,古龙先后完成了《风云第一刀》、《萧十一郎》、《流星·蝴蝶·剑》、《欢乐英雄》、《天涯·明月·刀》、《大人物》、《惊魂六记》第一部的《血鹦鹉》、《江湖人》第一部《三少爷的剑》、《楚留香传奇》续集的《鬼恋侠情》、《蝙蝠传奇》、《桃花传奇》、《七种武器》的前五部《长生剑》、《碧玉刀》、《孔雀翎》、《多情环》、《霸王枪》,还有金庸亲自约稿的《陆小凤传奇》等等。可以说,为古龙带来巨大财富与名气的作品,基本上都是在这里完成的。

    凭着这些作品,古龙在不知不觉间就登上了武林至尊的宝座,成为武侠世界中令人敬仰的武侠宗师。

    古龙功成名就的同时,经常与他共同出入三福公寓的高庸的名气也渐渐大起来。

    高庸原名叫王泽远,后来因为喜爱金庸的《射雕英雄传》,随取笔名为高庸,也暗含“高雅而不平庸之意”。高庸自幼酷爱读书,在26岁的时候,他曾加入海军服务,后来辗转来到台湾。退伍后,他便独自经营了一家小说出租店,每天埋头书海中不能自拔。很多爱书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希望可以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可以一面细心经营,一面又博览群书。很多人带着这样的梦想踏进社会,但是天长日久,曾经的小梦想就渐渐淡忘了,直到苍颜白发,坐在摇椅上眯着眼睛,某一个瞬间才忆起曾经多么美好的梦想。所幸,高庸是有梦想就必然会去实践的人。他一面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大量的书籍,一面以“令狐玄”为笔名写起了武侠小说。

    在写作的最初,高庸也没有多大发展,虽然发表了《铁剑瘦马》和《九玄神功》等小说,但是反响也不大,毕竟,那些情节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金庸等当红武侠小说家的模仿。在他成为古龙的挚友并成为三福公寓的常客后,他的运气似乎渐渐好起来。他在1963年改笔名为“高庸”,并参加了大美出版社“武侠小说革新运动”征文比赛,以《感天录》入选。从此后,他与东方英、秦红、剑虹等齐名,被称为“大美派”。紧接着,他又推出了自己一系列武侠新作,比如《圣心劫》、《天龙卷》、《玉连环》,《风铃剑》、《铁莲花》、《旋风十八骑》(又名《纸刀》)等,凭着这些绝妙的著作,高庸终于跻身于武侠名家之列。后来,他又曾结交了许多影视圈的朋友,转而投身到影视创作上,后来成为著名编剧。

    高庸时来运转,与他共同出入三福公寓的于东楼也不例外。

    于东楼本名叫于志宏,13岁随同父亲来到台湾。他从小就酷爱文学,对于风靡一时的枪战小说也颇感兴趣,是以在初涉文坛时创作了大量的枪战小说。他不仅以那些枪战小说闻名,在现实中,他也是个出了名的“枪手”。他曾颇为骄傲地自称,几乎帮所有的名家代过笔,也正因如此,他也博得了“天下第一枪手”的美誉。古龙名作《风铃中的刀声》就是由他续写完成的,那些模仿得惟妙惟肖的语言,与全书浑然一体,几可乱真。

    1972年,于东楼和朋友一起创办了汉麟出版社。大概是因为与古龙交好的原因,他的出版社直接开在了三福公寓的楼下。这段时间他不仅在生意上做得风生水起,而且结交了大量文学界的朋友,尤其是武侠小说作家。古龙与他颇为要好,甚至有许多作品都是由他来出版的。那些精印的版本,在市场上也是大受欢迎,不仅进一步扩大了古龙的名气,更使得汉麟出版社的名气也迅速高涨。

    在汉麟出版社为古龙出的全套小说中,每一本的书名,都是名家题写,这也正说明了古龙的交游之广。名家题写的书名,对于书的价值当然也是一个提高,所以这套书在当时的市场上知名度也是不小的。

    汉麟出版社所召集的武林豪杰当然不止古龙一个,继古龙之后,立即有一大批武侠小说作家投其门下,比如司马紫烟、卧龙生、独孤红、慕容美、柳残阳、秦红等等。

    也许是近朱者赤的原因,在与古龙这位武坛宿将天长日久的交往中,他也越来越喜欢起武侠小说来,这种越来越浓的兴趣,最后让于东楼也忍不住动手写起来,甚至在80年代中后期干脆离开出版界,专心进行武侠小说的创作。

    “三福公寓”果然是个多福的地方。古龙自从住进来,就一直好运连连。在三福公寓居住的时光中,古龙有美酒,有佳丽,更有挚友,一腔热忱,都能用一杆简单的笔挥洒出来。那些溅落在雪白的纸页上的墨点,在光阴的余晖里徜徉着,缅怀着,将一位侠者的风貌原原本本地刻录其中。

    古龙早期的作品有着明显的模仿色彩,充满了一种少年的天真与青涩。但是隐居瑞芳镇三年的时光里,古龙已经由一个单纯的孩子迅速成长为事业有成的名人,不管是在体魄上还是在心灵上,他的作品,也由“早期作品”迅速过渡到“中期作品”上来。

    成熟后的古龙,在写作技巧上也有了一股明显的成熟味道,正如古龙自己所说,早期的作品通常都比较富于幻想和冲劲,等到他思虑渐渐缜密成熟,下笔渐渐小心慎重时,他早期那股幻想和冲动已渐渐消失了。

    古龙一生中最辉煌的作品,几乎都是在三福公寓中完成的,比如《多情剑客无情剑》(改编电视剧为“小李飞刀”)和《三少爷的剑》。在住进三福公寓之前,古龙在文坛上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甚至经常要躲在“武侠三剑客”的阴影之下。住进三福公寓中后,古龙在事业上扶摇直上,在生活上高朋满座又兼佳人美酒,身体健康状况也非常好,生活惬意得不得了。离开三福公寓后,古龙婚姻破裂,健康状况急转直下,最要命的是疾病对他饮酒的限制。这种不尽如人意的痛楚,一直持续到古龙溘然长逝,那些遗憾、那些悲伤、那些无奈,最终只能化作一片云霞,消逝在滚滚波涛中。

    如果说楚留香打开了古龙通往成功殿堂的大门,如果说江鱼儿与江无缺让古龙在江湖上所向披靡,那么《多情剑客无情剑》、《萧十一郎》、《欢乐英雄》等辉煌巨著就是让古龙如同大鹏展翅达到了直逼天际的状态。

    《多情剑客无情剑》又叫《风云第一刀》,故事情节委婉动人,又环环相扣,无论是从情节上看,还是从全书的结构上看,都是堪称完美的。这部书被人们认为是古龙武侠小说的巅峰之作,在所有的著作中有着最高的艺术成就。

    李寻欢是书中的重要人物,很多时候,古龙在写这个人的时候是以自己为原型来写的,比如写李寻欢的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时常与寂寞为伍。这简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寂寞的古龙,一个孤独的侠者。

    但是,李寻欢所包含的人物性格,又不仅仅是古龙自己。小说就是这样,一个主人公可能会包含着两个甚至更多的人物原型,正如鲁迅所说的那句话:“杂取种种人,合成为一个。”

    李寻欢这个人物中包括的,除了古龙自己,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就是牛哥,也就是李费蒙。李费蒙也是个洒脱不羁的人,与古龙友情深笃,成为他笔下人物的原型也是很正常的。而最终与李寻欢结成连理的那个女孩子,也就是孙小红的原型,自然是牛哥的妻子牛嫂——冯娜妮了。

    在这部书中,古龙不仅写故事,更写人性的矛盾与冲突,充满了世态炎凉的无奈,也充满了人情之美。比如柔情似水的林诗音的命运。她是李寻欢的表妹,与李寻欢更是青梅竹马,有着很深厚的感情。然而李寻欢后来却把她送给了自己的结义兄弟龙啸云,无论这其中包含着多么复杂的感情,无论这兄弟之情有多么高如山深如海,李寻欢不顾林诗音的感受就做出这件事,我想,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

    归根结底,这是古龙的大男子主义情结在作怪。

    他更喜欢把女人当成一种东西,需要的时候呼之即来,不需要的时候挥之即去。所以李寻欢很好地“传承”了古龙的这种性格,虽然爱着林诗音,但是当这份爱与一份真正的人与人之间的爱出现冲突的时候,他便会选择放弃。因为他对林诗音的爱,就像对一把刀、一把剑的喜爱一样,如果有一位好朋友也喜欢,那么就可以忍痛割爱。

    很多矛盾,很多无奈,是每个人都无法选择的。

    除了《多情剑客无情剑》,《萧十一郎》也是一部颇具传奇色彩的小说。

    这是一部先有剧本后有小说的奇书,也是古龙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台湾的武侠小说评论家叶洪生曾经将这部书列位古龙所有作品第一的位置之上,认为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堪称双绝。这是叶洪生对《萧十一郎》的高度评价,从中我们也能窥测到这本书的价值有多高。在《萧十一郎》问世后,古龙因为一直不满意故事的结局,所以三年后又续写了一部《火并萧十一郎》。其实个人看来,《火并萧十一郎》的艺术价值要更高,其中写人物的感情纠纷,写情节的跌宕起伏,几乎达到了完美,达到了极致。

    萧十一郎是一个勇敢而真诚的人,一生济贫扶弱,潇洒不羁。他最爱的女孩子是沈璧君,沈家的大家闺秀,也是连城璧的妻子。为了这个女子,他可以不顾一切,就算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为了这份痴爱,也是出于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善良,萧十一郎多次舍生入死去救沈璧君,也终于获得了沈璧君的倾心。

    然而这一场相逢,终究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作者并没有交代他们能不能在一起,所幸,茫茫红尘中,他们都活在不同的角落,也许山不转水转,终有一天这对苦命鸳鸯能走到一起。

    在古龙的诸多作品中,这是少有的一部悲剧。人生一世,喜怒悲欢都是要经历的,现实的人生谁都无法逃避,所以作家们也不可能把故事全部写成完美的结局,那就不现实了。正如古龙所说:“人生中的确有很多悲剧存在,所以任何作者都不能避免要写悲剧。”

    虽然如此,但是古龙总是向往着美好,就算是悲剧,也总要想办法给人们留下一线希望。他的朋友们谈到这部书,总是说萧十一郎最后应该为沈璧君而死的,这样才能给读者留下一个虽辛酸,却美丽的回忆,这样的格调才高。但是古龙却不愿意。他为这对恋人留下一条路,为读者们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

    这是一种余音绕梁的写法,言虽尽,但意无穷。就像金庸的《雪山飞狐》,在结尾处胡斐和苗人凤决斗,千千万万的读者也在等待着最终的结局。然而这结局,竟然是没有结局。

    有时候,没有结局反而是最好的结局,就像我们经常在一些小说中经常见到的一句话: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到现在,还有人在纷纷讨论者胡斐的那一刀究竟有没有劈下去。有人劝金庸写个续集,把结尾写出来。但金庸终究是没有续写,与其道出一个结局,不如留给读者们去思考,去想象,所以续写,是没有必要的。

    古龙在《萧十一郎》中也巧妙地用到了这个手法,只不过,在这个故事中,萧十一郎与沈璧君走到一起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因为经历了无数复杂、矛盾的变迁之后,每个人,都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自己了。就算深爱彼此的那颗心没有变,毕竟他们身边需要面临的矛盾太多,也太复杂。

    这些巨著让古龙的写作技巧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古龙那别具一格的写作风格也达到了真正的成熟。在写作上,古龙一直努力地求新、求变,这些作品也让我们看到了古龙努力的成效,因为它们标榜着新派武侠小说的风格,凝聚着新派武侠小说作家的心血。

    从古龙出道,到他取得这样辉煌的成就,仅仅十年左右的时间。在这十年里,古龙从一个小小的剑僮迅速成长为一代大侠,甚至登上了武林盟主的宝座。这些显赫的成就,与他潇洒不羁的侠者性格是息息相关的。没有一颗侠者的心,又怎能写出那些侠者的感情呢?

    一个人的表现,是他内心境界的真实反映,尤其是在文字的表现上。古龙的文章从天下着眼,但总能定格在小范围上,以点盖面,虽然是小处入手,但总能把这小处刻画得入木三分,让人拍手叫绝。

    在那个年代里,大陆的武侠小说发展并不理想,但是在相对自由开放的香港和台湾则正好相反。是以香港出了金庸、梁羽生等人,台湾出了司马翎、诸葛青云以及古龙等人。这两个地方都是武侠小说发展的风水宝地,但是彼此之间在创作与阅读上因为政治上的关系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沟通。

    然而满园春色是关不住的,总是会有那么一枝红杏旁逸斜出。盗版对于诸多正义人士而言是绝对嗤之以鼻的,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它的确是一种很好的文化载体,使得许多买不起正版书的人也饱览了诸多高贵的书刊。在那个年代里,台湾的盗版武侠小说也是俯拾即是的,所以许多人得以大饱眼福,甚至能够看到政府明令禁止的从香港盗来的武侠小说。

    很多事物都像硬币一般,既有正面,也有反面。盗版书虽然侵犯了别人的权益,但在一定程度上讲也算为更多的人民谋了福利,所以在武侠小说风靡的年代里,商家们就挖空心思寻找着可以出版可以赚钱的武侠小说,那时香港的金庸、梁羽生等人已经是武林世界的绝顶高手,他们的“武林秘籍”也成了大家疯抢的目标。

    就在武侠小说发展如日中天的时候,1972年,香港的“武林盟主”金庸却突然宣布退出江湖。那时他已经发表了15部作品,用他自创的一副对联来说是“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篇幅较短的《越女剑》没有写进联中)。这个消息对于众多金迷来说是震惊且遗憾的,但也无可奈何。金庸对于自己的封笔,只是谦逊地说写不出来了。

    纵观金庸的作品,我们会发现这15部著作每一部、每一个人物甚至每一个情节都是唯一的,只要出现过一次,就绝不会出现第二次。金庸在香港创办了《明报》,靠着自己的两支铁笔将其发展到如火如荼的地步。这两支铁笔,一支是写武侠小说的,另一支是写社评的。

    很多人都知道金庸的武侠小说写得非常精彩,但是却忽略了他那些精妙绝伦的社评。对于当时的政治时事,他曾经多次准确地预言了时政事态,这也是《明报》在香港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金庸宣布退出江湖后,他的社评文章虽然照常写着,但是武侠小说这支铁笔却必须交给另外一位与之相当的绝顶高手了。这个人,就是古龙。

    金庸也是慧眼识英雄的人。他亲自向古龙约稿,放心大胆地将《明报》副刊交给了古龙。

    于是《陆小凤传奇》由此诞生。

    由此而诞生的,当然不仅仅是陆小凤的传奇,还有古龙在香港的名气,更有《明报》的更多读者与巨大商业利润。

    陆小凤的性格与楚留香颇为相似,虽然名字上有些女性化(很多没读过的人还以为陆小凤是女人呢),但是为人是绝对的侠者风范。

    古龙为自己笔下人物或者故事取的名字,一般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绝不是信手拈来。一个名字中,往往包含了好几层意思,比如暗示人物的原型,暗示人物的命运,暗示人物的性格等待。

    陆小凤,这个看似有些女性化的名字,如果我们细细分析起来,就会讶然发现,自己的第一印象是大错特错的。我们经常说“凤凰”,总是会想到与中华的图腾——龙相对的那个传说中的神鸟。人们习惯于把龙看成是雄性,把凤凰看成是雌性。其实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龙和凤凰原本是两个部落崇拜的图腾,北方的华夏民族崇尚的是龙,东方的部落崇尚的是凤凰。

    凤与凰,本来是一雄一雌的,前者为雄性,后者为雌性。就像鸳鸯、麒麟一样,都是一雄一雌的。我们经常说凤凰,说鸳鸯,说麒麟,这些都是统称。

    经过多年的演变,发源于北方的华夏部落吞并了东方崇尚凤凰的部落,但是因为这个部落也是很庞大的,他们的势力一时半会儿不会消散,他们所崇尚的图腾久而久之便也成了国民共同崇尚的图腾。但毕竟,“凤凰”不能超过“龙”的地位,所以就成了一种依附于龙而存在的龙腾,经常被人们称为女性化身,所以古代皇帝为龙,皇后为凤。

    虽然如此,凤凰本身的含义是不能泯灭的。凤,本来就是雄性的,所以古龙给一个大男人取下“陆小凤”这个名字,就不足为奇了。《红楼梦》的王熙凤,是女人的身子,却有着超过男人的精明,这也是曹雪芹先生在“王熙凤”这个名字中的暗示。尤其是他们在一次听戏的时候,戏中的男主角竟然也叫王熙凤,则更是说明“王熙凤”象征着一种男人的性格。金庸的《雪山飞狐》中也有一个名字中带了“凤”字的人物,就是苗侍卫的后人,也是一代侠者苗人凤,这取意,也是人中之凤的意思。

    几乎每个人,都会遇见那么几个叫作“某某凤”的女孩子,这是民间广泛流传的一种希望,是为“望女成凤”。如果细究起来,这应该算是一种错误的叫法了,因为男为凤,女为凰。

    陆小凤果然是人中凤,无论是在人物的性格上,还是武功上,甚至相貌上,都是那么与众不同。

    他是一个有着“四条眉毛”的人,除了眼睛上两条,另外两条长在鼻子下边——其实就是两撇胡子,但是古龙的这种写法,却让人一下子对陆小凤这个人物的形象明确起来。就像阿累在《一面》中对鲁迅形象的描写,将他枯瘦的手比作竹子,说他的头发一根根精神抖擞地直竖着,让读者对这样一个形象一下子明了起来。

    相貌的特别当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陆小凤的侠者胸怀。毕竟,外在的相貌是天生的,长成什么样子自己控制不了,但是自己总能控制自己的内心世界。

    陆小凤是古龙笔下与楚留香齐名的一个人物,其性格也有着诸多的相似。最主要的,是因为古龙在写每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物时,都会情不自禁地照着自己的样子写下去,所以写来写去,人物便有了相似的地方。

    所以,古龙笔下的侠者几乎个个好酒,个个身边都是美女如云,个个都是高朋满座,但是有时候又会有些无人理解的寂寞与无奈。

    陆小凤爱酒,对美女也是饶有兴味。他经常会穿着一个鲜红色的斗篷,衣服洗得有些发白。这就像古龙自己,穿衣服只讲究舒服就好,从不会刻意讲究什么名贵与品牌。

    很多人在穿着打扮上下了很大功夫,生怕别人看自己一眼看不出是贵族。其实穿着打扮,最重要的是一种品位,一种知性美。无论穿什么,适合自己就好,适合自己所在的场合就好。

    陆小凤对什么都是漫不经心的,但是实际上却十分在意。对朋友,更是两肋插刀,在所不惜。所以他的朋友很多,像西门吹雪、司空摘星、花满楼、叶孤城、木道人、老实和尚等,甚至连当朝皇帝,也把陆小凤当成知心好友。为了朋友,陆小凤可以不顾一切,所以在朋友眼中,这个风流倜傥的“陆小鸡”也是值得推心置腹、坦诚相交的。

    人们说陆小凤是“翩翩人中凤,遨游九重天”,这是对他由衷的称赞,也是对他的敬爱。他是人尽皆知的“侠探”,好人见之开怀颜开,恶人闻之已经丧胆。

    他的经历也是很稀奇的,但总是能逢凶化吉。古龙说,“陆小凤是一个人。是一个绝对能令你永难忘怀的人,在他充满传奇性的一生中,也不知遇见过多少怪人和怪事。也许比你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所听说过的都奇怪。”因为那些离奇的经历,人们时常会为他捏一把汗,当他的险阻解除的时候也会为他长舒一口气。

    《陆小凤传奇》系列是古龙的代表作之一,但是《陆小凤之凤舞九天》这部书里却也有一些代笔的成分,主要是由古龙的朋友薛兴国代笔的。

    薛兴国是古龙的好友,他们从见第一面起,彼此就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在薛兴国结识古龙的第一天,就因为醉酒而住在古龙家中。忆起古龙对自己的好,薛兴国曾这样说,“他大概觉得我对他没有戒心,就把我当成了朋友。”

    那时古龙还没有大红大紫,与薛兴国的友情是很真挚的。

    后来,古龙的名气渐渐大起来,而且又经常为了忙着喝酒而拖稿,所以古龙就让薛兴国捉刀。他曾经给薛兴国取过一个笔名,叫作“司徒雪”,薛兴国自己发表文章、小说的时候,也会用这个名字。

    对于为古大侠捉刀,薛兴国这样说:“很多古龙小说里有我写的段落,这里一段,那里一段,他喝醉了酒,一个礼拜不动笔,我就帮他补一个礼拜,他酒醒了,由他继续写下去,接着他又醉了,我再给他补。”

    在古龙写到《陆小凤之凤舞九天》的时候,他刚写了开头的八千多字,就和薛兴国说,“我不写了,兴国你帮我写下去!”

    古龙在这本小说的开头创造了一个天下无敌、无人能杀的人,这一点让薛兴国感到有些棘手。但是问题越是难办,吸引的读者也就越多。大家都想看看,这个无人能杀的人是怎么被陆小凤解决掉的。

    再厉害的人,也会有他的弱点。薛兴国故意把这个人写得很“色”,而这个缺点,也成了他的阿喀琉斯之踵。就在他看女人脱衣服发愣的瞬间,陆小凤就出手将他杀掉了。读者读到这里的时候,无不拍案叫绝,就连古龙也是为之拍案叫绝。

    为古龙捉过刀的人不少,除了出版社临时找的人以外,古龙自己身边也有好几个朋友能够互相帮忙,比如倪匡、丁情、薛兴国。

    薛兴国是很重要的一个。后来报纸约古龙写连载,总是先去问他,“万一古龙喝醉了,找不到他了,你愿不愿意帮他写?”

    所以,很多时候薛兴国都成了古龙的得力助手。在小说的结构、布局上,他受到古龙的影响也是很大的。至于饮酒,两个人也是酒趣相投,所以大家对他们的评价经常“喝起酒来很厉害”。

    捉刀代笔,这样的事情在武侠小说界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每个人都会有忙的时候,都会有写不下去的时候,而报纸上的连载还要继续下去,因为有那么多读者在等着。那就只好找人代笔,代写一集两集之后再由自己续下去。

    小说是现实人生的一种凝结和升华,很多人的很多离奇经历,都可以放在小说中一个人的身上,所以故事里的人会经历比我们知道的更严重的事故,也会经历比我们想象更深刻的成功,可以大起,也可以大落。许多文学大师们用千言万语来总结怎样写小说才能让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更深刻,但是著名小品演员赵本山却只用一句话就道出了其中的真谛:就是不能让他(故事里的主人公)得好。

    简单而纯朴的一句话,胜似千言万语。细细想来,那些让读者刻骨铭心的小说、人物,其实都是这样。只要那故事中的主人公不得好,读者就会悬着一颗心一直读下去。

    这有点像我们小时候读过的故事。公主和王子历经千辛万苦的时候,我们会屏住呼吸一直看下去,到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们的心像一块石头落了地一样,故事也戛然而止了。

    对于这一点,古龙也算深谙于心了。他一直很赞同丘吉尔的一句话:“不幸的遭遇,常能使人逃避更大的不幸。”古龙说,只要你能抱着这种看法,生命中就没有什么事能打击你了。这种观点,我们从他的作品中也能看出来。失败虽然不是什么好事,但是成功却是从失败中得来的,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那句话一样:失败乃成功之母。所以古龙将这一点灌输在了他笔下的每一个侠者之中,让他们的经历更加离奇,也让他们的成功更加振奋人心。

    陆小凤、楚留香、李寻欢,这些让我们铭记的人物,他们的经历中,其实都有着这样的特点。因为他们曾经的不得好,因为他们曾经历尽了千辛万苦,所以我们读起来会忍不住一直读下去,带着一线希望,带着对小说主人公的无限喜欢与崇拜一直读下去。一直到书中的主人公化险为夷,自己也放了心。那些虚幻的故事,便在我们的记忆里深深刻下,历久弥新。

    陆小凤的得意武功绝学是“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这两句诗本是唐代诗人李商隐的《无题》中的名句,是作者在与自己的恋人分处两地时写下的佳篇,暗喻爱情的甜蜜,虽然不能相见,但是心灵却始终相通。在这里,古龙把它写成了陆小凤传奇般的武功。“身无彩凤双飞翼”说的是陆小凤高超的轻功,“心有灵犀一点通”说的则是他的武功绝学灵犀一指。这一指当然绝非寻常,按照古龙所写,无论对手用的是什么兵器,刀剑也好,鞭矛也好,都能被他用食指和中指一下子夹住,再不能动了。如果在打斗的过程中,武器被人控制,那么基本上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所以陆小凤惊人的武艺,由此也可见一斑。

    武侠小说毕竟还只是书,无论故事写得多么精彩,也只能是在白纸黑字里呈现出来了,但是电影就不同了,它能将故事以一个立体的角度呈现在观众眼前,看一遍,就仿佛自己也亲身经历了一遍一般。

    电影制片者总会四处搜罗好的电影题材,古龙的小说自然而然地成了电影题材的最佳选择。因为古龙的小说写得的确精彩,更重要的是已经有了很多读者,这些读者无疑是电影的潜在观众。

    就像我们非常喜欢一部书,忽然听说它被拍成电影了,必然满怀希冀地跑去看一看,看看那些故事里的情节在被演绎出来是否和自己想象的一样,哪怕仅仅只是为了看看那个饰演某个人物的演员是不是和作者描写的那样婉约娉婷或潇洒俊逸。

    所以古龙的书几乎每一部都曾经被拍成影视作品,而且不止一部,到现在依然有人锲而不舍地翻拍着。作家燕青曾说,古龙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的数量之多,恐怕只金庸一人可比。

    在上个世纪,很多人了解古龙作品,主要是从书刊上来阅读,但是在21世纪,人们了解古龙作品,更多地则是通过电影或电视连续剧等。这要归功于影视作品,这种集视觉与听觉于一体的方式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古龙的作品,也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书中的意境。

    虽然如此,但是影视作品中对故事本身的改动也有着极负面的影响。毕竟,影视作品不是书,它更重要的是对画面的呈现。有些故事,如果我们阅读文字可能要好几天,但是如果看电影或电视连续剧,大概几个小时就搞定了。比如某位主人公出场,书中必然会交代出许多东西来,包括人物的相貌、衣着、神态、身后的环境甚至人物的身世等,但是在看电影的时候,我们只需要看一眼,对这个人的样子就了然于胸了,关于那些内在的东西则不予深入了解了。

    所以书籍中所包含的内在的精华,是影视作品无法体现的。要想了解作品的原貌,我们还是要回归书籍,在那些泛黄的书页里寻找最真实的画面。

    这是影视作品相对于书刊而言天然又无法弥补的不足,这样的不足就已经很令人遗憾了,但是更为不足的,却是编剧们人为的改动。为了能吸引更多的观众,编剧在编导的过程中总会对故事进行一系列的改动,导致作品的本色被大大削减,甚至在结局上都有较大的改动。这些改动或许吸引了更多的观众,但是也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读者。所以要想真正了解一部书、一段故事,我们还是要去书籍中挖掘。否则打开电视,一眼就看到秦始皇穿越到了满清,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古龙的武侠小说可以说带动了一系列产业的发展,从出版业,到影视业,再到电子游戏行业,甚至服装、文具行业也有影响,比如印有古龙笔下人物的衣服、本子、书签等。正所谓一业依百业,一业代百业。当然,古龙的影响,主要还是体现在后半句上。

    影视业的发展,同时也为一些影视明星带来了新的的机遇。古龙的作品能够红遍大江南北,依附于那些作品而拍摄的影视作品也有很多红遍了大江南北,剧中的演员也自然成了众多观众崇拜的偶像。

    其实这种崇拜,我想,只是针对某个虚幻的人物而已,恰好是某位演员饰演了这个角色,所以他或她阴错阳差地成了这种崇拜的承受者。

    因为古龙的作品而红起来的明星不在少数,这得益于他们本身卓越的技艺,同时也得益于古龙对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

    大概是故事写得久了,脑海里也经常会呈现那些刀光剑影的画面,所以古龙写下了一个剧本《萧十一郎》,并由香港大导演徐增宏拍成了电影。这部电影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基于此,古龙又将剧本改写成同名小说,同样深受大众喜爱。

    小说和剧本毕竟是不同性质的,在很大程度上小说比剧本能更好地反映出人物的性格特点与故事的情节发展,正如古龙自己所说,“写剧本和写小说,在基本上的原则是相同的,但在技巧上却不一样。小说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思想,剧本的表达却只能限于言语、动作和画面,一定会受到很多的限制。”

    先有剧本,而后有小说,这种现象是极为罕见的,但是在古龙这里偏偏就出现了。他就像一个天上降落的仙客,不为世俗的规矩所牵绊,只要自己活得开心,过得幸福,便怎样都无所谓了。

    除了《萧十一郎》,《流星·蝴蝶·剑》所改编的电影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一时间,古龙的名字随着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走进了千家万户,大街小巷,到处都能看到古龙作品改编的电影海报。影视作品中的主题曲、插曲也成了大家的最爱,古龙就像一阵巨大的旋风一般吹遍了港台,就连政治氛围浓重的大陆也受到了影响。

    有人统计,在那段时间以古龙原著改编或是挂古龙名字的武侠片多达三百多部。这样一个庞大的数字,很多武侠作家也只能望其项背了。曾经红极一时的武侠三剑客诸葛青云、司马翎、卧龙生大概是万万没有想到,当年那个头大身小的熊耀华居然会有这么风光的一天,而当他们读到古龙的作品时,也只能自叹弗如了。

    古龙并不喜欢音乐,但是却对《小李飞刀》中的主题曲情有独钟,尤其是那句“人生几许失意,何必偏偏选中我”,想来这一句,也定然是触到了古龙内心的隐痛。在《小李飞刀》风靡华语世界的时候,这首曲子也成了大街小巷上最流行的歌曲,人们沉浸在那种有些无奈又不乏青春气息的旋律中,闲暇时哼上一段,仿佛自己就成了故事的主人公。

    那段时间这首歌在香港甚至东南亚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从来没有一首歌,能够达到那样令所有人都喜爱的地步,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据说,在那段时间里,如果哪个歌星开演唱会而不唱这首歌的话,观众就会喝倒彩,所以许多歌星都必须努力练习这首歌,而且必须是以粤语唱出来。

    古龙作品在电影行业里的大发展,同样也促进了古龙名气的更上一层楼。更多的人爱上了古龙笔下的故事,等不及电视上播出的电视连续剧播完,就赶紧跑到书店买来古龙的原著细细咀嚼。

    在这之前,很多书店是不屑于出售武侠小说的,但是因为需求量一夜之间暴增,店家们也只好顺应形势在书架、书柜上为武侠小说腾出地方来,甚至在铁路、公路车站的小卖部、报刊亭,古龙的小说也随处可见。

    功成名就的古龙好酒,对吃也同样很有研究。

    他曾经因为看了梁实秋先生关于一个赶车者的吃相的描述而忍不住跑到厨房找些剩肉来打发馋虫。当然,这是古龙这样爱吃的人的一个特点,同时也是因为梁实秋先生的描述实在生动,这里不妨引用一下:

    棉帘启处,进来一位赶车的,辫子盘在额上,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了。他把菜肴分成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还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工夫,一张饼不见了,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

    估计看到这样的吃相,谁都要大跌眼镜的。古龙只遗憾自己没有梁实秋先生那样的眼福来一睹这位赶车者的风采。

    但就是这样一个夸张的吃相,古龙依然觉得离“吃客”还远远不够。他觉得吃客不但要能吃,还要好吃、会吃、敢吃。

    好吃的人在一听到某地有什么好吃的东西时,就会立刻眉飞色舞,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去吃个痛快。

    会吃是一种学问,不同的食品,总是适合着不同的吃法的。比如海鲜,有些适合烹熟来吃,而有些则生吃最妙。

    敢吃更是需要一番胆量的。正像古龙所说,吃客也要有吃胆,不管是蜗牛老鼠也好,乌龟蝗虫也罢,一概照吃不误,而且吃得津津有味。

    有些让我们听起来感觉很恐怖的食材,做出来的东西却往往颇受美食家喜欢。据说有用肉蛆做菜的,还有用蚯蚓做菜的,这些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东西,也只有真正的吃客们才敢于挑战的食物。

    除了对吃很有研究外,古龙对于做菜也颇有一些学问。但凡爱吃的人,一般都会做菜。

    做菜当然也是一个技术活,只是不知道古龙的烹饪技术怎样。不过,我们可以知道的是他的妻子梅宝珠对于做菜是比较有研究的。每次古龙款待朋友,梅宝珠都要做一些拿手的小菜来给众位“大侠”们下酒。

    古龙和朋友经常互开玩笑,尤其是倪匡。他们虽然会互相“骂”,但是心里却从不挂怀,而对方有了什么事,自己往往还能一马当先。他们就像是古龙笔下的楚留香和胡铁花一样,爱酒,更爱朋友之间的感情。

    古龙说,在他认识的人之中,能够称得上“吃客”的人只有倪匡一个。古龙对倪匡的吃相是这么描述的:

    看见他吃东西,总会令人觉得人生毕竟还是美好的,能治肴而且还不错,他看来虽然文质彬彬,弱不禁风,可是好友在座,美食当前,他也从来不敢人后。

    古龙的这段描述,简直是把倪匡那种斯斯文文的状态完全打破了。除了倪匡,古龙还说,诸葛青云更是位大吃客,不但吃得好,吃得多,而且吃起来旁若无人,大闸蟹一顿随随便便就可以吃七八只之多。

    那些美好的华年,如同一捧唯美的珍珠,被光阴穿在一块,坠成一片记忆的流苏。流苏虽美,却总是冰冰凉凉的,能够温暖浪子之心的,永远不会是功名,不会是利禄,不会是豪宅,不会是身外的任何一件奢侈品,只有情,只有知己的感情,才能给予浪子最深刻的温暖。

    【世上唯一无刺的玫瑰,就是友情】

    一个人如果总是常常维护他的朋友,怎么会没有朋友。

    ——《楚留香传奇》

    有朋友,就如同阳春三月有花开。

    古龙是非常重感情的人,尤其是友情,他把友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为了朋友,甚至可以放弃心爱的女人。这是一个侠者的胸襟,也是古龙在少年时代的经历使然。

    当家庭抛弃了他的时候,当所有人都嘲笑他的时候,当爱情也求之不得的时候,只有友情站在了他这一边,给予他帮助,让他冰冷的心温暖起来。

    古龙的朋友很多,当他在三福公寓居住的时候,书房墙壁上就挂着许多名家字画,落款者都是和古龙称兄道弟的朋友,足可见古龙结交之广。古龙是真正的浪子,虽然算不上四海为家,但是心始终在五湖四海飘荡,他的朋友更是遍布天下。

    前文中我提到过与古龙共同出入三福公寓的两位朋友——高庸和于东楼,还有一位就是倪匡。倪匡是古龙最知心的朋友,就连他自己也非常亲切地称其为“我的至友和结义兄长”。

    能够被古龙这样称呼的人,可见两人之间深笃的友情。

    倪匡本是爱写武侠小说的,但是因为好友金庸已经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武侠世界,这种现状在短时间之内是很难突破的,他便把热情从武侠小说转移到了科幻小说上。是以倪匡以科幻小说闻名于世,这个名字也在神州大地上唱响。

    倪匡的写作速度惊人,据说曾经创下一小时四千五百字的记录,而且是手写。倪匡自称是“自有人类以来,汉字写得最多的人”。倪匡是位多产又多样化的作家,作品形式有小说,有杂文,有评论,有剧本等,除了歌词和广告词以外,他都有涉足,光是小说的类型,就有武侠、科幻、奇情、侦探、神怪、推理、文艺各种类型。他曾经同时为12家报纸写连载,而且篇篇精彩,绝不敷衍。

    古龙和倪匡是至交好友,但是他们在职业道德上有着明显的不同。古龙拖稿、欠稿是常事,但是倪匡却从来没有。在他写作的早期,甚至经常会提前好几天写完稿子,然后故意等几天再交。

    倪匡与古龙在1967年结识。相似的性格,相似的喜好,让这两个人很快结为莫逆之交。古龙曾说,无论谁认识他(倪匡),都会觉得是件值得自豪的事。所以,与当红作家倪匡结为好友,当然也是古龙所骄傲的事情。只是古龙的骄傲,不是因为倪匡的名气,而是因为两人之间的默契,那种志同道合的感觉。

    古龙爱美酒,爱美人,这两样也是倪匡的最爱。但是倪匡的最爱比古龙爱要多一点,那就是烟。

    倪匡吸烟,最高纪录达到过一天四到五包,甚至连刷牙时都不肯停,刷左边的牙齿就把香烟咬在右边,刷右边牙齿就把香烟咬在左边。他有过35年的烟龄,直到有一天忽然听见上帝的声音说:“你可以不抽烟了!”

    对的,是上帝。倪匡相信灵魂的存在,也相信上帝的存在。于是在他听见上帝的这句话以后,果然就不再抽烟了。也许,是上帝加在他身上的35年烟刑已经满了。

    而古龙,对烟可没有这么强烈的嗜好。但是他也有吸烟的嗜好,那就是在写作时。

    古龙好酒,但是一旦提笔,绝对滴酒不沾。但是他会一边思考,一边写,又一边夹着一支烟喷云吐雾起来。

    对于酒的嗜好,两个人都是如出一辙。倪匡曾说,“有钱不花有什么意思,喝酒不醉有什么意思?”喝酒要醉,这是倪匡说的话,但如果说这是出自古龙之口,大概也不会有人怀疑的。倪匡认为酒是最好的“抗忧郁剂”,古龙虽然没有这么说的,但是他的行为已经证明他认同了这一点的。

    倪匡是最了解古龙的。他是古龙的知音,就算后来倪匡到了香港,两人之间也经常打着长途电话。所有的心里话,只能在彼此之间诉说,无论是寂寞、是苦楚,还是欢乐,两个人都能相互承担,就像武侠小说中结义兄弟之间最常见的那句话一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我想,用这句话来形容这对挚友是再恰当不过了。

    对于倪匡,古龙有时候也会很羡慕,比如他与妻子李果珍深厚而甜蜜的感情。

    倪匡也曾风流过,也曾像古龙那样拈花惹草,对各种女人都充满了兴趣。但是在遇到李果珍以后,这个风流浪子一下子规矩了很多。

    与倪匡相处久了,古龙发现这位仁兄走到哪儿,妻子保准会跟到哪儿,所以他开玩笑地给李果珍取了个这样的名字:“寸步不离”李海威(他们当时住在海威大厦)。

    古龙说,在武侠小说里,如果有个人真的能和人“寸步不离”,不管你走到哪里,只要一回头,就能够看到她;不管你怎么走,只要一回头,她还是在你身后,你说:“边个够她威?”(粤语,喻:“谁有她这么威风?”)

    这对“秤不离砣”的夫妇,与古龙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有人结婚后,妻子便会限制丈夫的交往,不仅是和异性的交往,甚至是同性,也要加以限制,以免丈夫“被人带坏了”。

    但是李果珍对丈夫却总是信任有加,丈夫的朋友,就是自己的朋友,这样大度的女子,的确是难能可贵的。

    古龙总能看见倪大嫂跟在倪匡身旁,不管倪匡说什么,倪大嫂总是脉脉含情地看着他,眼睛里总是充满了关怀和爱慕。这样一位贤淑的妻子,当然是古龙非常羡慕的。

    古龙曾经做《倪匡赞》曰:“我兄倪匡,有笔如钢,夫妇唱随,叮叮当当。”附注曰:“叮叮当当,非金庸兄‘侠客行’中人物,乃数银钱声也。”

    这是古龙对倪匡的印象,“有笔如钢,夫唱妇随”,写出了古龙眼中倪匡最重要的两大特点,“有笔如钢”这一点,古龙自己也有,只是“夫唱妇随”却成了他最大的遗憾。虽然身边美女如云,但是他苦苦寻觅的理想伴侣,却始终没有出现,纵使出现过,最终也错过了。

    而倪匡则这样评价古龙:吾弟古龙,妙笔春风,日尽三斗,偎翠倚红。

    对于“偎翠倚红”这四个字,虽是戏谑之辞,但也是非常恰当的。古龙这样的风流浪子,身边总是美女如云的,只是,美女再多,也不及一个贤惠的妻子。虽然他是个浪子,但是如果能有一个知心贴心的红颜知己,如果能有一个可以读懂古龙的女子,如果可以拥有一个充满了谅解与和谐的家庭,谁又愿意去做萍踪浪子呢?

    只是,古龙羡慕归羡慕,却不能像倪匡那样对一个女人如此依赖,也许,是一直都没有遇到那个可以让他无限依赖下去的女子。古龙后来发现这对夫妇真正离不开对方的是倪匡:只要一离开倪大嫂,聪明绝顶的倪匡立刻会变得茫茫然若有所失,甚至会有点失魂落魄。

    他曾经语意诙谐地说:“写小说,写杂文,写剧本,倪匡一个人就可以比得上古龙三万个,可是走到路上,如果没有倪大嫂,他就傻了!”

    因为这个让人们崇拜不已的倪匡大侠,竟然会是个路痴,不仅东西南北不分,就连前后左右居然也都不分!这简直太令人惊奇了。所以他依赖妻子,也就无可厚非了。

    其实不管对谁来说,都没有绝对的依赖。所谓依赖,只是你愿意被那个人领着走,愿意让他为你打理一切。这种愿意,只是因为你爱他(她)。如果有一天,这份爱不在了,那么这种依赖,只怕也要荡然无存了。所以,不要把别人对你的依赖当成你手中的遥控器,他依赖你,只是因为爱你。

    古龙这样评价这对夫妻:那只不过是一种依赖,一种互相的依赖,一种深入骨髓、休戚相关、三亿七千九百八十六万棒子都打不散的情感。

    其实古龙把别人的感情描绘得越是深刻,他自己的内心就越是酸楚。那些昙花一现的“爱情”,那些短暂又以悲剧草草收场的婚姻,虽然曾经给古龙带来了创作的灵感,给予了他心灵上的抚慰,但总没有别人那种“生死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婚姻那样幸福。

    不管古龙对倪匡的羡慕如何,这份纯真的友谊是永恒的。也许他们也曾说过“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这样的话,但是无论如何,古龙还是大大地早了一步。很多人得知古龙去世的消息后第一反应都是震惊,而后是悲痛,倪匡虽然也震惊也悲痛,但是更多的,是从容,是理解。所以也只有他最有资格这样说古龙:“他算是求仁得仁了。”

    当倪匡在灵堂吊祭古龙的时候,泪水情不自禁地涌出来,那种难以抑制的悲痛,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不禁为之动容。

    朋友们知道古龙最喜欢的酒就是XO(轩尼诗白兰地),便为古龙准备了48瓶XO作为陪葬,让这个嗜酒如命的侠客在酒香中安睡。倪匡大约是悲痛过度,在入殓的时候,从棺中拿出一瓶XO当成了“抗忧郁剂”,打开来与朋友们喝起来(一说是大家觉得XO太贵,怕被盗墓,所以全都打开来喝掉了)。

    那一瞬,至今令人费解的一幕出现了:本来安安静静已经躺了很多天的古龙的尸体,嘴角处竟然溢出鲜血来。大家一看惊喜万分,还以为是古龙活过来了,赶紧找医师检查。

    但是殡仪馆的人却害怕是尸变,不敢派人检查,最终还是拗不过古龙的朋友们,派了人去查验。

    结果是令人失望的,古龙早已死去多时。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种现象,只怕,永远都不会有答案了。我们只能猜测,是古龙的灵魂看到了朋友们的悲痛,忍不住最后一次回来探望,旋即又飘然离去;或者是嗜酒如命的古龙,看到最爱的美酒被朋友开启喝掉,也想和朋友们分享最后一杯美酒。

    世界上总是有一些事情,让我们无法用科学现象来解释。作家三毛在丈夫荷西去世后,曾让朋友们暂时离开,然后一个人与丈夫的尸身独处一室,一面恸哭,一面诉说曾经的美好。荷西的眼睛里,竟然汩汩地流出了鲜血。三毛就一面擦拭自己眼睛里流出来的泪水,一面擦拭荷西眼睛里流出的血水。

    也许是悲痛达到了极致,那些无法理解的现象才得以出现。

    朋友是一个人一生的财富,知己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倪匡强忍悲痛用棉质纸巾为古龙擦拭了嘴角的血水,那张纸巾,被倪匡带回香港,作为永久的珍藏。

    结交朋友,能够如古龙和倪匡这样坦诚相待,是很不容易的。很多时候,人们更习惯于藏起自己的本来面目,有时候伪装着善良,也有时候伪装着邪恶。很多人喟叹“没有朋友”,咒骂没有人真诚相待,却忽略了自己也总是把心装在一个冰冷的铠甲里面,千层万层地包裹,仿佛生恐被人知道了自己的内心,因为自己也从不用心,所以也交不到知心朋友。

    这是一个普遍性的悲哀,更悲哀的是,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他们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昨日的动作,日复一日伪装着自己麻木的内心。于是世界越来越冷漠,人心越来越深不可测。原本应该生机勃勃的心灵绿洲,成了寸草不生的荒漠。

    所幸,古龙是个坦诚的人。所以无论在什么时候,他总能高朋满座。

    除了倪匡,对于古龙非常重要的另一位朋友,应该就是金庸了。

    早在古龙成名以前,金庸就已经是香港武林公认的武林盟主了。因为政治上的关系,金庸红遍香港的武侠小说并没有及时登陆台湾市场。还好,盗版书成了港台之间武侠小说交流的桥梁,所以金庸在台湾的读者也不在少数,其中就包括古龙。

    所以古龙在早年的创作中,很大程度上在模仿金庸。

    在上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有以还珠楼主为代表的诸多武侠小说作家,武侠在那个时代里也如同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仿佛是水满则溢,月盈则亏,到了40年代,武侠小说的发展就跌落到了深谷,那可以说是武侠小说发展最为消沉的一段时间了。

    正所谓否极泰来,当武侠小说经过了一段低谷后,在50年代又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这要归功于金庸、梁羽生等人,而古龙对金庸的评价也是非常之高的:直到五十年代开始后,才有个人出来“复兴”了武侠小说,为武侠小说开创了一个新局面,使得武侠小说又蓬勃发展了二十年。在这二十年中名家辈出,作品之丰富和写作技巧的变化,都已到达一个新的高峰,比起还珠楼主他们的时代,尤有过之。开创这个局面的人,就是金庸。

    古龙对金庸,起初应该是一种崇拜的感情,但是当他涉身武侠,也很难不想与之比个高低,那种不服输的感情,也偶尔会在他的文字中有所流露。

    古龙曾经在《剑神一笑》的附注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

    在一个深夜,古龙和倪匡两人喝酒,一时兴起,就提了这样一个上联:冰比冰水冰,然后让倪匡对下联。没想到敏锐捷才的倪匡竟然没有对出来,而古龙自己也只是一时灵感迸发,想出了上联却没想下联。后来,他们让金庸来对这个联,没想到深思睿智的金庸苦思良久后,只说了一句话,此联不通。

    在看到金庸这样的答复后,古龙开心极了,因为他的题难倒了金庸,难倒了这位武坛宿将。自己开心一下也就罢了,但是古龙却偏要写出来,甚至毫不为金庸避讳地解释了一下金庸说“此联不通”的意思,那就是“我也对不出”。

    其实细想起来,这个联并不难,几位英雄只是把它当成酒桌上的一个小把戏,没有认真揣度而已。古龙将这一段记在《剑神一笑》的附注中,并以自己、倪匡和金庸亲笔签名的一套书奖励悬赏,征求能对上此联的人。古龙写稿子,向来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的,想来在写这一段的时候也是如此,所以写完就忘了,也无从再论。

    但是这件事却在读者之间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家争先恐后地对着这副对联,前前后后对出了很多。有一联“烟较烟火烟”对得是极妙的,还有“墨胜墨土墨”也很不错,只是不知道那些对出下联的读者们有没有得到过大师们亲笔签名的书。

    古龙佩服金庸,但是也总在心里想挑战金庸,就像当年还只是卧龙生、诸葛青云、司马翎几人的小剑僮的时候,他就暗暗和这几个人较着劲,终于经过自己的努力赶超他们,甚至把他们远远地甩在了背后。

    而金庸,对古龙的这股暗自涌动的剑锋应该也是有些感觉的,但是侠之大者,是不会计较这些的,甚至对古龙的这股不服输的劲颇为赏识,所以他将《明报》副刊拱手让给古龙,既是给了古龙在香港扬名的平台,也很好地展示了自己的大家风范,同时又为《明报》创造了巨大的利润,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金庸是侠之长者,他博大宽广的胸襟是最好的证明。我常常怀疑,关于古龙那联“冰比冰水冰”真的难倒了金庸吗?金庸思之良久,他所思考的,也许不是如何对这个对子,而是要不要说出答案。古龙在看到金庸没有对出这个联子后很高兴,但是,如果金庸对出来了,那么古龙会怎样呢?

    金庸愿意结交古龙这个朋友,也懂得如何交下这个朋友,他对古龙的理解并不比倪匡少。他们从书信往来,到知心挚友,这样深刻的友情应是两个人永远的铭记。

    古龙曾经在《流星·蝴蝶·剑》中向读者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最大的敌人,也许就是你最好的朋友。我想,当古龙的朋友们读到这里时,心里定然会有些不爽的,但是倪匡、金庸这样胸怀坦荡的人看到的时候则会给予深刻的理解。

    其实,能够称之为最好的朋友的人,都不会成为最大的敌人,若真能成为,那也绝不是最好的朋友。一个真正的知己,定然会时刻予以理解,予以关怀,纵然偶有误会,也会心平气和地来解决。

    古龙的朋友都觉得和古龙做朋友是一件很快乐的事。这个人虽然长相一般,但是才高八斗,又不会骄傲自大,待人总是很亲和,讲起话来也是很幽默的,就算是讲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他也能以非常轻松又不失诙谐的口吻说出来。

    每每与朋友相聚,古龙总是能变着法子来留住朋友。比如夜深了,朋友要告辞回家,古龙就说,现在还早嘛!朋友则反驳,早?都两点了!古龙则以他的幽默继续挽留,两点还不早?才一天的开始而已。

    当朋友只好再坐下,陪古龙又喝了两个钟头后要走时,古龙便接着挽留,再坐五分钟嘛!朋友无奈,只好继续坐下,而这五分钟,往往要比五个小时还要长,因为古龙总是能想出不同的话来留住朋友。

    那些泡在酒香中的日子,是古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然而朋友陪他一天两天的可以,天长日久地这样喝下去,谁也受不了的,毕竟,每个人也都有各自的小生活。

    浪子的生活,我们可以在过腻了平淡生活后闯出去体验一下,但是要让我们一辈子都这么过,只怕谁也受不了,而古龙,偏偏就是这么过的。

    总有朋友来劝古龙少喝点酒,然而结果却是被古龙灌了个酩酊大醉。不论是在古龙笔下的世界里,还是古龙现实的生活中,他永远都是无酒不欢的。

    古龙的弟子,也是他最知心的一位朋友丁情对古龙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古龙有过几个弟子,但是丁情最能得古龙衣钵的传人。无论是在个人性格上,还是在喜好上,甚至少年时代的经历上,这对师生都有着极大的相似点,也许正是因为这些相似,所以他们感情才会那么好,彼此之间才会那么了解,那么知心。

    丁情原名叫蒋庆隆,本是台湾电影圈的人,艺名小黄龙。

    古龙说,一个人如果不能了解另一个人,最大的原因,只因为他根本不愿去了解。他对丁情的了解,简直如同对自己。古龙愿意去了解丁情,用心去了解,大概是因为在他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丁情小时候并不是个好孩子,不好好读书,又经常打架,惹是生非。丁情也曾说,“家庭的阴影,生活的变迁,社会的冷暖……都仿佛像‘千手观音’手中的暗器一样,密不透风地一波一波向我袭来。”

    于是,在这种状态下,丁情成了社会上令人头痛的“叛逆”年轻人。他疯狂着,迷醉着,也沉沦着。

    那种浪子的生活与性格,与少年古龙几乎如出一辙。大家见了他,都会头疼得很,但是古龙却没有。

    古龙非常坦率地说,这个人不但是我的朋友,而且是一个我非常喜欢的朋友。

    对于丁情曾经的经历,古龙也给予了深刻的同情与理解,甚至对他不好好念书这件事也是非常理解的,他说,如果你生长在一个他那样艰苦辛酸的家庭,你就知道他为什么不念书了。

    站在痛苦外面来劝慰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但是站在痛苦外面去了解一个人,却很难。古龙理解丁情,因为他站在了丁情的位置上,用丁情的心去感受那些痛苦。无论是作为一个师长的身份,还是作为一个朋友的身份,能够做到这样,都是很不容易的。

    他们的相识,也是缘于酒。爱酒,这是两个人之间相似的特点之一。因为酒,他们相识,第一次共饮,彼此之间就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那是在古龙的一部武侠小说《碧玉刀》改编的电影拍摄的时候,丁情也在其中。他们相见恨晚,一聊到共同的话题,就有说不完的话。

    每天,他们在酒中相会,在酒中谈天,偶尔也会在酒中起一些小小的争执。但是就像武侠小说中侠客们的比试一样,争执不会减少友情的分量,反而会让友情更加深笃。

    古龙虽然是当红作家,但是一些人对他的印象并不太好,主要就是因为他对酒色的迷恋。但是丁情在接触了古龙后,对他却有了非常深刻的了解与理解,他说,相处越久,我就越觉得古大侠并不像外面传说的那样,他之所以喝酒、任性、乱发脾气,都是因为他有一段“无可奈何”的人生历程。

    丁情身世孤苦飘零,性格孤独复杂,那些内心的隐痛,在遇见侠者古龙后似乎都烟消云散了。丁情说,他之所以对我特别好,大概也是因为我也有一段“无可奈何”的过去吧!

    古龙的侠者胸襟让丁情钦佩,更让他敬仰。这个有些孤独的年轻人,身上隐隐透露着一股才气,别人没有发现,就连丁情自己也没有发现,但是,古龙发现了。于是他决定让丁情试笔,将他引入江湖。

    古龙是非常喜欢丁情的。当有人说丁情像他的儿子时,他开心得不得了。古龙的几个儿子,没有一个继承古龙事业的,但是丁情,却意外地传承了古龙的衣钵。人到中年,在看到自己手上经过千辛万苦才攒下来的基业时,一定是非常想让它传承下去的。这传承的承受者,最好的对象当然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就像古代的皇帝,总是要把自己的江山传给子孙,一代代世袭下去,生恐被外姓人占了便宜。

    丁情虽然没怎么念书,甚至连初中都没有毕业,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他不爱学习。

    事实上,丁情是一个非常好学的人,他对书的喜爱,和古龙极为相似。他将古龙家中的藏书读了个遍,还觉得意犹未尽,于是很多书便被他读了第二遍、第三遍……当然,这些书里,他读得最多、最熟的还是古龙的武侠小说。那些异彩纷呈的故事里,他能了解到古龙的内心世界,隐隐约约中,也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虽然读过那么多书,但是,读得再多毕竟改变不了已经定型的学历。所以后来,丁情拍电影的时候被朋友戏谑为“台湾学历最低的导演”,及至他写小说,又被称为“台湾学历最低的作者”。

    吟松阁风波后,古龙因为手臂上的伤而无法动笔,丁情便成了古龙的笔。古龙口授,丁情则认真笔录、整理,那段时间,丁情在古龙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当他写着古龙心中想出来的故事时,他的心里也会情不自禁地描绘出那些故事的画面。

    到后来,无论是遣词造句,还是情节的想象,丁情都已经有了一个轮廓。他已经可以自己动笔了,但是唯一缺少的,是自信。

    这自信,还是古龙给了他。

    当丁情觉得自己写不了的时候,古龙就鼓励他,你不写,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

    丁情还是不敢写,他生怕写不好,反而连累古龙的师名。古龙则以一种诙谐的激将法来破除丁情心中的胆怯,“我原本以为你的脸皮已厚到连子弹都奈何不了,没想到你还这么害羞。”

    于是丁情终于有了动笔的勇气。

    丁情是古龙一手带出来的。古龙这样说,“我给了他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叠稿纸一支笔,将他的屁股放在椅子上,将笔塞在他的右手,将稿纸摊在他面前。”

    虽然如此,但是动笔的,毕竟还是丁情自己。古龙给了他足够的自信,为他准备了万事,行动的东风终究是他自己请来的。

    丁情的创作态度是非常认真又严肃的。他写一本书,总是写了改,改了抄,然后再改再抄,如此反复好几遍,也不会觉得烦。

    他的习惯是不满意的地方就撕掉重写,所以总是写写撕撕、撕撕写写的。而古龙,也对他的这种认真劲很是赞扬,他常常笑着和丁情说,“对,就是要这样,要多写,不停地写,但也要多看,不停地看各种书籍。”

    有一次,古龙要看丁情所写的东西。就像老师要看一个孩子的作业一样,丁情有些兴奋,但是也有些害怕。然而当古龙看完,他想象中的批评与称赞都没有出现。古龙只是淡淡地说,“多写一些你熟悉的东西,多写一些你常说或常听到的话。”

    这些,当然也是古龙总结出来的经验。所以我们读古龙的小说,不会有那么强烈的距离感,许多事情、许多话语,仿佛就是我们身边的一样。丁情在得到师父指点后也是深有感悟,他的作品很好地传承了古龙的特点。

    丁情也曾为古龙捉刀,那些几可乱真的字句情节,让我们几乎看到了一个小古龙。

    就是在丁情这样认真的态度下,《那一剑的风情》、《怒剑狂花》、《边城刀声》等小说诞生了。这三部小说虽是出于丁情手笔,但是在内容、构思上与古龙作品都是极其相似的,可以说是深得古龙精髓。也正因如此,许多评论家、读者等误把这三部书当成了古龙的作品,甚至收在古龙的作品集中。

    丁情在古龙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包括写武侠小说,包括人生哲学。正如古龙所说,“我的一举一动,言语机智,他几乎都已青出于蓝了”。

    在丁情的笔下,我们总能隐隐约约看见古龙的姿态,比如对酒的品味。当然,这品味是丁情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中揣测,古龙对他有着多么大的影响。在《那一剑的风情》中,丁情曾经通过温火之口道出了自己对酒的品味:“温酒就好像泡茶一样,要讲究火候、温度和时间。火太烈、温度太高,酒的原味就一定会蒸发;火弱、温得太久,酒一定会变酸。”这样细致的品味,如果说是嗜酒如命的古龙品出来的,相信不会有人怀疑。

    在写作风格上,丁情也是完全传承了古龙的那种长短句结合的写作形式。他的短句,虽然和古龙比起来似乎逊色一些,但是有很多也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丁情曾在《和你聊聊》(《楚留香后篇之——西门无恨》附篇)中写过这样的段子:

    不会!

    真的不会!

    不会不是不能!

    ……

    这简直是另一个古龙了,能把短句运用到如此出神入化的地步,除了古龙本人,大概也只有他的弟子丁情了。

    对于丁情来说,古龙是亦师亦友的长者,也是他最亲近的知己。在很多想法、观点上,他们总是能不谋而合。丁情说,会烧饭洗衣的并不一定是好太太,但懂你“知”你就一定是好老婆。这样的言论,对于古龙来说也是非常合适的。

    提到古龙,丁情总是会很谦逊。他说,“知”比“会”要难得多了,古龙“知”武侠小说,而我只“会”武侠小说。

    古龙教给丁情的,不仅仅是知识上的东西,更有很多做人的道理。在这位古大侠身上,丁情看到了一个侠者的风度,看到了人生中最真实的东西。

    这对朋友兼师徒之间,已经达到了一种令人羡慕的地步。他们对很多事情都会不约而同地产生同样的看法,堪称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了。

    古龙曾经对丁情直言,“我一生中看错了很多‘朋友’,但唯独这件事,我绝对没有看错,如果你不能写,我绝对不会让你来写的。”

    这是一个侠者的远见卓识,古龙发现了这匹沉默在茫茫尘世的千里马,并义无反顾地担当起他的伯乐。直率、善良如古龙,在这个世界,又有多少人能这样呢?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有人发现了千里马,但是却不愿给他一个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最终导致人才流失,甚至埋没。而遍身罗绮者,有几个又是养蚕人呢?

    古龙自身也有一些错误,因为尝过那些错误的苦楚,所以他会极力阻止别人去犯那样的错误,就算自己还是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犯。

    丁情这个名字,曾经一度被人们当成一个女子,只当是风流的古大侠又收了个女弟子,就连一些媒体也是这么以为的。

    在丁情刚刚写完《怒剑狂花》的时候,古龙、丁情还有刘德凯几个人在三普饭店的咖啡厅里谈论武侠小说。正好,一位《民生报》很红的影剧记者看到了古大侠,立即就发挥出其超强的职业精神来,抓着古龙兴奋异常地问:“古大侠,你一定要告诉我,你那本‘怒剑狂花’里的另外一位作者丁情,你一定要告诉我他是谁吗?”

    对于激动的记者们,古龙也不是第一次遇见了。他淡然一笑,说道,“你一定要知道他是谁吗?”

    记者兴奋而确切地答,“一定!”

    淡定的古大侠抿了一杯酒,然后又用他一贯的语调说道:“你最好是不要知道,如果你不死心的话,那么你就转向右边看好了。”

    记者当然非常兴奋地转向古龙的右边去看,然而她看完了右边又看左边,甚至后边都看了,寻找的目光依然没有着落。

    那时丁情就坐在古龙的右边,只是对于记者来说,以为丁情应该是个漂亮的女子,乍一看古龙所说的位置坦然端坐的是一个男人,潜意识里就觉得那不应该是丁情。

    搜寻未果后,她继续问道,“在哪儿?我怎么没看见?”

    这回古龙如同武侠小说中常见的侠客那样哈哈大笑起来,说道,“你不是没看见,你只是不相信而已!”

    恍然大悟的记者,依然是难以置信。

    这件事,丁情曾经在《一些朋友一些问话》(《流星前夕》附篇)中提到。可见,“丁情”这个名字曾经给了人们多大的误导。

    丁情的性格是很开朗的,古龙这样评价他:

    丁情活泼外向,爱笑爱闹,鬼主意特别多,大家一起出去玩,麻烦惹得最多的一个总是他,平时虽然嘻嘻哈哈,有时候又会变成一个性格巨星,噘起嘴来,嘴上好像可以挂七八个酒瓶。

    古龙对于丁情,已经不仅仅是知遇之恩,更是师生情、朋友情,甚至是父子情。古龙临终前,丁情一直守候在病榻前,殷勤侍奉。古龙去世后,丁情披麻戴孝,那种悲恸,让人见之泪下。

    除了丁情,古龙还有一位弟子,申碎梅——和丁情一样有着比较女性化名字。但是这个人始终是一个谜,有人猜测他就是薛兴国,因为在古龙葬礼上丁情和薛兴国都是披麻戴孝参加,而申碎梅却始终没有露面。如果是古龙的弟子,就算是一个普通朋友,至少露面走走场子也是应该的。

    关于申碎梅的记述,留下来的也是少之又少的。古龙曾经在《一些问题,一些回答》中提到过这个弟子,因为大家都以为申碎梅和丁情是女孩子,所以总会向古龙问这样的问题:“她们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孩子?居然能够得到古大侠的青睐。”

    古龙没有确切表明他们到底是不是女孩子,只说“他们是男是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有没有写作的天分和才能”。

    至于丁情,我们都已经知道他是个大男人,只是申碎梅实在令人怀疑。古龙说,申碎梅比较内向,看的书比较多,年纪也比较大一点,写出来的东西,沉稳平实,条理分明,比较适于写推理一类的故事。

    简单的几句话,我们也实在无法得出定论。古龙身边这样的朋友也是很多的,究竟是谁,也许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牛哥牛嫂也是古龙的至交好友。这对夫妻,给古龙的影响也是颇深的。

    牛哥本名叫李费蒙,是台湾著名的漫画家,也很擅长小说的创作。他生于香港九龙,1949年至台湾完婚。但是第一次婚姻没几年就结束了,1958年与牛嫂,即冯娜妮结婚。

    “牛哥”这个笔名,是因为他出生在牛年之故。年轻时,他曾经为抗日做过间谍工作。丰富的经历,也为他日后的小说、漫画创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也曾把古龙画进漫画中,那些深刻的友谊,一笔一画,涂满了洁白的画纸。

    古龙与这对夫妻都很要好,堪称知己。诸葛青云曾经在《民生报》上说,“如果古龙死过一千次,牛嫂一定救过他九百九十次,牛哥夫妇与古龙交情之深由此可见也。”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古龙与牛哥牛嫂夫妇的友情。

    古龙曾经写过《牛哥的三奇》来介绍牛哥,说他有三奇:第一喜欢“臭人”;第二看起来一直是个“大”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来大去,大模大样,甚至还有人认为他是个冤大头,其实却是个很小心很仔细的人;第三,则是他有个奇妻。

    牛哥虽然喜欢“臭人”(大概就是充满关怀的责备),但是从来不胡乱伤人。他看起来很有侠者的风范,这一点,我们在古龙笔下的小说中也能找出一些影子来。

    “奇妻”指的当然就是他的妻子冯娜妮了。

    我们都知道张作霖,也知道张作霖有一位颇为忌惮的把兄弟冯麟阁,而冯麟阁的大少爷,就是冯娜妮的父亲,也是牛哥的岳父。

    将门虎女,牛嫂还真是有些女将的风度。她心直口快,常常喜欢自称为“老娘”,喝起酒来也是毫不含糊。古龙和她曾在同一所中学,后来又在同一所大学,从同学情到朋友情,再到知己情,这是一种很难得的缘分。

    据古龙所说,牛嫂曾经是他们学校的校花。能够让古龙这样对女人很挑剔的人心甘情愿地称其为“校花”,也足可见牛嫂的美貌与魅力了。

    古龙与这对夫妻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钦佩他们,大概也很是羡慕的,他说“她跟牛哥,不但是经过患难、见过真情的夫妻,而且实在是天生的一对。”这是古龙的赞扬,同时他也在心底深深地祝福他们“能够永远青春不老,笑傲江湖。”

    在古龙去世后,牛嫂曾经写过追忆古龙的文章,在结尾处这样说:“我这一生中难得结交的一位异性朋友,就此天人永隔,留下数不清的往事,趣事、臭事足够我回味终生了!”这是这段友情的最好见证,纵然古龙长逝,我们也能从他生前的众多朋友身上看到古龙的侠者风貌。

    在古龙的笔下,我们也时常会看到牛哥牛嫂的影子。

    最典型的,是小李飞刀系列。

    李寻欢的原型,有时候是古龙自己,但更多的时候,其实是牛哥李费蒙。正如古龙对牛哥所说,“现在的人游戏人生,哪个不是这么玩的?我的小说《小李飞刀》中的主人公‘李寻欢’,就是以你的原型写的,要把世态看开一点。”

    无论是书中的李寻欢,还是书外的李费蒙,他们都姓李,而且在年纪上也相仿,而孙小红的原型,自然就是李费蒙的妻子冯娜妮了。古龙在描写这个美丽又豪爽的女孩子时,基本上就是以冯娜妮为对象进行描述的。

    古龙曾经要求自己的妻子梅宝珠以冯娜妮来作为自己的榜样,总希望宝珠能像冯娜妮那样。也许在古龙心里,对这个漂亮可爱的女孩也曾有过一丝心动吧,只不过朋友之妻,古龙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是绝对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的。古龙喜欢温柔体贴的女子,认为“女人可以令男人降服的,应该是她的智能、体贴和温柔,绝不该是她的刀剑”,所以能够与古龙相处时间较长的女子,都是温柔体贴的。他说,我尊敬聪明温柔的女人,就和我尊敬正直侠义的男人一样。这样的观点,在古龙笔下的故事中也时常有所流露。

    阿飞是街头的混混,幼年时曾遭父亲抛弃。这就像古龙自己的写照,所以写阿飞,更多的时候,古龙是按着自己来写的。在那些如梦如幻的故事里,其实有很多我们都可以找到原型,用那些虚幻的故事,来还原古龙原本的生活面貌。

    在古龙刚刚涉足武坛的时候,李费蒙夫妇就曾给过古龙许多帮助。久违的温暖,让古龙感触颇深。

    友情让古龙的浪子之心找到了温暖,那些无处释放的悲伤与寂寞,终于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地方。但是朋友和朋友也是不同的,古龙在面对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时,也是要仔细分辨的,以免最好的朋友,反倒成了最大的敌人。

    古龙说,“我喜欢朋友,也希望能有妻子。”但是一转眼,他又说,“假如在这两者之间我只能选择一样,我宁可选择朋友。”

    对友情,古龙永远要比对爱情更加看重。

    友情给予古龙的,不仅是生活与心灵上的温暖,更重要的是,还有创作上的灵感。所以古龙的笔下,我们总是能看到许多要好的朋友,为了兄弟,他们可以上刀山下火海,甚至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这就是一个侠者眼中的友情。

    风吹明月,彩霞绚丽。大千世界,朋友在不同的人眼中又会有不同的含义,有人把它当成垫脚石,也有人把它当成向上爬的阶梯。但是最重要的,是很多人把它当作自己比肩而立的一棵树。风雨来临的时候,这棵树会为你遮风挡雨,但是平时,你也要为它浇水施肥。友情是相互的,绝不是单方面的。只有相互照顾,相互理解,友情之花才能常开不败,才能永葆青春。

    朋友是一樽酒,相聚时麻醉寂寞,离别时寂寞依然。古龙的寂寞,在那些流转的光阴里缱绻如夏花的开落,是美,也是痛。

    古龙的散文集《不是集》中有这样一段话:

    有人说:世间唯一无刺的玫瑰,就是朋友。

    我并不十分赞成这句话。

    朋友就是朋友,绝没有任何事能代替,绝没有任何话能形容——就是世上所有的玫瑰,再加上世上所有的花朵,也不能比友情的芬芳与美丽。

    绝不能。

    这就是古龙,把友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一笔笔、一句句,文字的力量在心海间徜徉着、呼唤着。也许只有文字,才是古龙最贴心最忠实的朋友,只有文字,无论在他落魄时还是发达时始终如一地陪着他,给他力量,给他坚持下去的勇气与希望。

    在朋友眼中,古龙是一个非常讲义气的人。其实古龙的义气,不仅仅对朋友讲的,只要他接触到的任何一个人,他都是够义气的。

    龙思良是台湾资深画家兼摄影师,被人们称为“古龙御用封面画家”。他和古龙大约在1970年末结识,这段友情也随之载进古龙的江湖历史。龙思良是古龙的“换帖兄弟”,《多情剑客无情剑》、《楚留香传奇》等作品的封面都是出自龙思良之手。

    这样一个丹青妙手,确实能形象生动地勾勒出书中人物的形象,那人物的眉眼之中,总是隐隐透露着一股侠气,让人们心中对小说人物的喜爱很容易就有了寄托。

    古龙和龙思良一直不错,而他们的名字中又都有一个“龙”字,这份默契也更加深刻。龙思良能够绘出古龙心中的人物形象,而古龙对龙思良也很照顾,他甚至相当义气地告诉出版社:“不让龙思良画,书就不给你们出了”。

    朋友总有离合,纵然天涯若比邻,毕竟没有共剪西窗烛那么快慰喜悦。年华是经不起孤单的,尤其是心灵的孤单。

    古龙生如烟花,璀璨之后是永恒的寂寞。其实就算在他活着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寂寞的呢?朋友或许能打开他的心扉,但是当朋友离开,他的心又被一颗寂寞的锁沉沉锁死。

    友情是无刺的玫瑰,但是寂寞却是有刺的玫瑰。美,在他笔下的故事里;痛,却只能在他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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