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鉴于“大国”的“求取不平等的欲望”,这种计划当然不能实现。将来的国际警团组织一定是一种妥协组织,大家都可加入,以绝对平等为原则,不然便不成为警团,而成为权力集团了。在这个平等自主的原则下,国际警团不可“隶属”于任何国家,正如市区警察组织不可隶属于任何社会富豪一般。市区警察时或能给予社会富豪若干小便利。如在某几条街添加灯光,某处移除“不可停车”的告示,因为他们税付得多;但是这种便利,只能在暗中行使,行使的程度,不可惹得社会中较穷的阶级发动公愤。
这问题之上,还有一个哲学的问题;世界政府应该采取卢梭的放任主义,还是霍布斯(Hobbes)的管束主义;应该采取普鲁士纳粹式的警治政策,还是杰弗逊(Jefferson)和中国主张的民治政策。有许多问题,只要我们不多管闲事,必会自动解决。事实不言自明,治理的区域越大,人口众散,政府凭赖武力的希望也愈少。
中国人根据不赖警察律师治国四千多年的经验,及治理宽大的幅员的经验,必倾向杰弗逊的民主主义。一个相信以礼乐治国的国家,听见德国式的警察政治,必定不胜诧异。中国大概会领导众国反抗警治,其对付警察,也自有其妙法。他们相信,警长太太生儿子时,势必送他一瓶酒,把他买好,谢他终日站在他们门前守卫之功。他们不知道他站在那里的目的是维持公共秩序,因为在他们心中,写格言的对联和大众的讥评——“贼母生贼子”——就足以维持公共秩序。他们只知道他站在那里是替阔人开汽车门。他们自己并不阔气,但是他们知道,在大伏日子,拉他进来喝一杯凉茶,也能联络他。凭着这点处世经验,他们知道没有一个警察能拒绝这种结好手段。所以缅甸人、爪哇人、爱斯基摩人、萨姆亚人、高加索村夫,必跟随中国人向法国人、英国人、德国人、美国人叫道:“什么鬼话,我们为什么要你们来巡治?这里没有枪炮,也没有降落伞部队,为什么不巡治你们自己呢?为什么不去巡治莫斯科?”
此处可以顺便谈起美国一声。论帝国主义,美国的历史虽然不是无疵可寻,却也不能算坏。美国人是民主主义的好信徒,所以不能成为成功的帝国主义信徒。他拍着外国人的背,高兴的时候还肯替印度人拉洋车。这是帝国主义信徒最不该干的事。美国人,你没有帝国主义者的天性。你今日拍一个人的肩,明天那人便以为他同你平等,而你的帝国也就此完了。人的念头的确转得奇怪,是不是?可是美国已蓄长了庞大的军力,而军力乃是一件危险的东西。我闪着眼等着看她如何使用军力。美国已经发育到成年时候,有些像一个做考证工作的医生,娶了一位社会交际花太太。“就是因为战争,才结这门亲事。”医生解释他的婚姻道。现在是继续研究工作呢?抑是随他风流妻子,到富户区去挂牌行医,替老爷小姐医鸡眼指甲小疾呢?这是悬于这位医生心中的大问题——美国目前唯一的重要问题。须知今日美国是站在交叉路口,做一个从事研究的医生,我说。
一揆篇第二十三
——此篇引孟子之说言圣人与我同类及所以别于禽兽之人性以定人类平等大同之哲学基础
我们还没有决定人的本性是什么。我们要组织人类世界联邦,如不知其单位(人类),怎能成功?目前我们只知道人类可分五种:白、黑、红、黄、棕。但是白、黑、红、黄、棕是怎样的一回事?我们一无所知。既不知他们的共同点,我们怎能把他们放在一起,叫他们合作呢?
在世界政府内,种族与国邦间的仇恨,必须消除。不仅世界幅员太大,世界政府所遇到的难题,不是任何一国家政府所曾遇到的。一个国家通常有种族和宗教的分别,但是在世界政府内,除此以外,还有国族主义的分裂因素。这种分裂,只有一国之中种族常起争斗,才有相类的情形。可是一个国家如能不受种族和宗教歧视的影响而平安生存,其原理必与世界政府能不受国族主义竞争的影响而平安生存相同。瑞士共和国内,虽有种族和言语的分别,却在自由平等公正的原则下,平安度日。很显明的,共同的信仰,联系住一个国家;若要联系住世界,也只得依靠共同的信仰。一个国家内宗教的信仰或许不同,但是美国的犹太人、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对民主思想和集团生活,都有若干基本共同的信仰。其次,他们都相信,没有人较别人好。如果要世界变成一个大单位,我们必须培植这个信心:没有一国比别国好。
但是所谓“比他人好”有什么意思?人的共同标准在哪里?我们须首先立一理论,证明各种族在人的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第二,我们须证明,人类之共通性及其与禽兽之别何在。私人和国家间的情形相同:平等不能以智力或创造力或道德程度的标准来证明。平等基于这个玄妙的标准!人是平等的,因为大家都是人。
换句话说,如果要说得体面一些,我们可拿很难证明的“人类的尊严”做平等的基础;说得“现实化”一些,我们可说我们是平等的,因为大家都是没有尾巴的两足动物。你相信“人类的尊严”说或是相信“没有尾巴的两足动物”说,全看你个人的观点而定,因为一说没有科学基础,一说可用科学证明。有人以为良心的呼声已足证明“人类的尊严”;有人认为那不过是空虚无稽的感情——这足以解释,相信两足动物说的人,应付其他国内或国际政治的问题,态度为什么如此刻薄。所以甚至对于承认“人生平等”的根据理由,对其他问题,亦大有关系。如认为人仅是一个两足动物,便没有理由要凭良心行事了。相信人类天生尊严平等的人,必讥笑两足动物的自然观念,而相信两足动物说的人,必认为对方的理论,全都是庸人的情感废话。我们的标准是哪一种呢?谁是对的?
孟子著作内“庸人的情感废话”正多。他不仅相信性善,并且相信人的良知良能,并以为单凭这人的共同的良知,就可见人类是平等的。孟子因此创立了全国所信奉的人道观念,他的地位,仅次于孔子。孟子明晰地替人定了一个共同的标准,人类的“平等”,并不玄秘,亦不借宗教观念为基石。甚至于同皮肤颜色都没有关系。
孟子要替人立一个共通的标准,确立人与禽兽的区别。这区别,他已再三说过,不过在“几希”之间。既然如此,我们今日就该洗耳恭听。其实我已有些发急了。不管是谁,只要能用简洁不玄秘的话说给我听人为什么不是禽兽。我都愿听。过去一世纪内的科学知识的倾向,倒是使我们猜疑,人到底不过是禽兽,我们基持“人的尊严”之说,不过是凭着一点固执成见,违背教授先生的高论,不肯平心静气地用脑子思想罢了。谁能用明白不玄秘的话给我解释?
孟子看见一个乞丐的行为,便为一个奇怪现象所怔住;一切动物都把生命看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但是人有时却不在乎。【孟子说动物的话,我想错了。】他的推论是人在生存之外,尚有更有价值的目的,其次,凡人必认识这更有价值的目的。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不得则死。罅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所以孟子说: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孟子给人类立下的共同标准,乃是“心之所同然”,换句话说,那是共同的喜怒哀乐;团结我们,立定我们平等基础者,即是这些共同之感。他更证明,人在心理立场上看来是一律的,所以味、目、声、义理之感,都有一个共同的标准。在解释麦后,孟子说:
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故龙子曰:“不知足而为履,我知其不为蒉也。”履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口之于味,有同嗜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同嗜者也。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人殊,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则天下何嗜皆从易牙之于味也。至于味,天下期于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耳亦然。至于声,天下期于师旷,是以天下之耳相似也……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义也理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义理之悦吾心,犹刍豢之悦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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