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中国发展经济、实现民族富强开辟了广阔的道路。毛泽东曾经预言:中国经济建设的速度将不是很慢而可能是相当快,中国的兴盛是可以即日成功的。
为什么要编制“一五”计划
新中国建立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从来就有的能够战胜一切困难的英雄气概,带领全国人民开始了经济建设的新长征。但也必须看到,新中国在解放之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极为低下的。因而,三年恢复时期刚结束时的我国国民经济,仍然显得十分薄弱和落后。
1952年,我国许多重要的工业产品人均产量,不仅远远落后于工业发达国家,也落后于1950年的印度。如人均钢产量,中国为2.37公斤,印度为4公斤,美国为538.3公斤,日本为81.7公斤,苏联为164.1公斤;人均发电量,中国为2.76度,印度为10.9度,美国为2949度,日本为604.1度,苏联为553.5度。这是因为,那时我国许多工业部门还没有建立起来,农业生产手段还处于十分原始的状态,还没有现代化的国防工业,因而国民经济整体水平总的来说仍然是非常低下的。
针对上述情况,毛泽东十分感慨地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呢?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为此,毛泽东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牛皮不要吹得太大,尾巴不要翘起来。中国人还得谦虚谨慎,发愤图强,继续奋斗。
为了进一步加速国家的经济建设,就在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即将结束的时候,党中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提出了以工业化为主体、以三大改造为两翼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随即,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党中央决定制定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那么,“一五”计划是怎样编制的呢?
1951年2月,中央在北京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主要讨论了8个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提出了“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会议明确指出,这个思想“要使省市级以上干部都明白,准备时间,从现在起,还有22个月,必须从各方面加紧进行工作”。在这次会议精神指导下,中央财经委员会于当年春天提出了五年初步设想,这个设想后来成为编制“一五”计划的最初尝试。第二年初,根据周恩来的提议,中央决定成立由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同年8月,仍由中财委具体负责,试编出《五年计划轮廓草案》。这一草案,虽然只是粗线条地勾勒了计划轮廓,提出的计划指标还略显过高,但它为以后修订计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蓝本。
当时,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如何发展经济建设心里是没有底的,而最早实行计划经济并且取得显著成绩的是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中国那时实行的是“一边倒”的外交政策,这就决定了只能向苏联学习经济建设经验,并希望能够得到苏联的帮助。在这样一种大的环境下,《草案》编出后,中国马上派出以周恩来为团长的政府代表团携带《草案》赶赴苏联征询他们对计划的意见。苏联政府领导人看过《草案》后认为,这还不能算是五年计划,不仅不是计划,即使作为指令也不够。他们表示愿意对我们的《草案》加以进一步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
这次赴苏,周恩来、陈云在苏联逗留了一个多月,其间,两次拜会了斯大林并专就“一五”计划问题向斯大林进行了请教。斯大林听了中国同志的请求后诚恳地对“一五”计划谈了一些原则性的意见,他说,中国三年恢复时期的工作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但五年计划草案中规定工业总产值,每年递增20%,我认为太高了,应该降到15%或14%。他还说,计划不能打得太满,要留有后备力量,以应付意外困难和事变。周恩来等对斯大林提出的意见非常重视并认真加以分析和研究,后来这些意见在定型的计划中大都得到了采纳。
1952年底,中央领导层在讨论《五年计划轮廓草案》时,细致分析了当时的形势并结合实际作出了四项指示:一是要执行“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二是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国家重点建设中去;三是要合理利用现有工业基础,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潜力;四是要以科学求实的态度从事计划工作,使计划能够反映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中央的这些指示,在后来的计划编制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翌年初,国家计委、中央各部、各大区又进一步广泛收集了有关经济发展状况的资料和数据,中财委根据这些资料和数据,对上年编制的计划草案又作了必要的充实和调整。6月,国家计委根据中央的要求,按照“计划指标应留有余地”的精神,又进一步下调了原计划中的工业年均增长速度等各项指标,并在计划中强调在重点发展重工业的同时要加快发展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这些重大修改对后来计划编制工作的最终完成应该说是起到了关键作用。
周恩来和陈云离开苏联回国后,李富春率领代表团继续留在莫斯科与苏联有关部门进行广泛接触,征求意见,并商谈苏联援助我国的具体项目。
几个月后,苏共中央、苏国家计委和苏有关专家终于从总体上对中国的“一五”计划拿出了意见,米高扬为此向李富春作了通报,苏联提出这些意见大体要点是:一是认为“一五”计划的工业化和发展重工业是正确的;二是从政治上、舆论上、人民情绪上考虑,计划不仅要保证完成,而且一定要超额完成;三是要注意培养自己的专家;四是要加强地质勘探等发展经济的基础工作;五是要注意农业、手工业和小工业的发展等;六是要巩固人民币,扩大购买力,发展商品流通;七是要提高工业总产值、劳动生产率以及技术人员的增长速度,以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保证国家的积累和保证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些意见虽然是根据苏联经验而谈的,但基本上也符合中国实际,由此成为修改“一五”计划的重要参考。
1954年4月,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中央决定调整编制“一五”计划工作的领导班子,成立了由陈云为组长的8人小组,其成员有高岗、李富春、邓小平、邓子恢、习仲勋、贾拓夫、陈伯达。这一年的8月,在陈云和李富春的主持下,8人小组对“一五”计划草案的初稿进行审议,他们接连举行了17次会议,对草案逐章逐节地进行讨论和修改。10月份,毛泽东和刘少奇、周恩来聚会广州,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也对修改后的“一五”计划草案进行了审议。11月,在陈云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与会者仔细讨论了“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发展速度、投资规模、工农业关系、建设重点和地区布局。随后,对“一五”计划草案又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很好的建议。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一五”计划草案,并建议由国务院提请人大审议批准,颁布实施。7月,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并正式通过了“一五”计划。至此,编制“一五”计划的工作圆满结束。
156项建设工程是“一五”计划的中心
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关键步骤,是总路线“一化三改”内容的具体化。由此说来,“一五”计划的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项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地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建立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在“一五”计划实施的过程中,工业化建设是其中心,而重工业又是工业建设的重点,所以说工业体系的建成,是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国家独立、民族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近代中国百年来之所以积贫积弱,原因之一就在于工业落后。新生的人民共和国要从根本上改变经济文化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国家独立和富强,就必须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
那么,逐步实现工业化,要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呢,从哪里入手呢?毛泽东和党中央经过反复权衡和深入讨论,决定优先和重点发展重工业。因为重工业是社会主义最为根本的立足点,是擎起社会主义大厦的栋梁,是社会主义能够顶天立地、百折不挠的“钢筋铁骨”。正如列宁曾经说过的,社会主义唯一的物质基础就是大机器工业,没有高度发达的大工业,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然而,在当时,有些人则看不到发展重工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他们眼里,只看到我们缺乏资金,只看到帝国主义在封锁我们,只看到我们缺乏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他们认为,中国经多年战乱,亟需休养生息,当务之急是尽快恢复经济,改善人民的生活,因此应当多搞一些轻工业。还有人提出,工商业者可以专搞轻工业,国家则专搞重工业,这样分工合作,可以既利民又利国,其实这也是没有把重工业放到应有的位置。针对上述种种,毛泽东提出了善意的批评,还称他们的观点是“小仁政”的思想。在一次会议上,毛泽东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说,所谓仁政有两种:一种是为人民的当前利益;一种是为人民的长远利益。前者是小仁政,后者是大仁政。我们的重点应当放在大仁政上。也就是我们施仁政的重点应当放在重工业上。如果照顾小仁政,妨碍大仁政,这是施仁政的偏向。毛泽东在这里意在告诫人们,发展重工业和发展轻工业、农业一样,都是为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计。但发展重工业,为的是国家的长治久安,为的是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在当时那样的历史条件下,优先发展重工业应该说是一种必然选择,是智举也是善举。
实事求是地说,建国之初我们对于怎样发展重工业,上哪些项目,部门间保持什么样的比例,如何相互配合,确实不太清楚。在那样一种情况下,把苏联帮助我们援建的156项建设工程作为工业化建设、也是重工业建设的中心和重点,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必然选择。苏联的帮助,可以说是中国工业化建设得以进行的重要条件。156项建设项目是中苏双方经过多次商谈才确定下来的,有的是中方先提出的,有的是苏方先提出的,后经过协商确定。其双方协商大致有5次:第一次是1950年商定50项;第二次是1953年商定增加91项;第三次是1954年商定增加15项;第四次是1955年商定再增加16项;第五次是口头商定再增加2项。五次商谈共确定项目174项。后经过反复核查调整,有的项目取消,有的项目合并,有的一分为几,有的推迟,有的不列入限额以上项目,最后确定为154项。因为计划公布156项在先,所以仍称为156项工程。
156项工程主要是重工业项目,从实际施工的150项看:军工企业44个,其中航空工业12个、电子工业10个、兵器工业16个、航天工业2个、船舶工业4个;冶金工业企业20个,其中钢铁工业7个、有色金属工业13个;化学工业企业7个;机械加工企业24个;能源工业企业52个,其中煤炭工业和电力工业各25个、石油工业2个;轻工业和医药工业3个。这些建设项目主要配置在我国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其中的106个民用工业企业,布置在东北地区的有50个,中部地区的有32个;44个军工企业布置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共有35个,其中有21个安排在四川、陕西两省。不难看出,通过苏联援建的这150个项目的建设企业,以及为其配套项目的建设,使我国经济建设的工业布局迅速展开,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工业倚重沿海的不平衡状态。它对于我国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体系的骨架,起到奠定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步基础的重要作用。
当然,苏联在那时援助我们并不是无偿的。比如1953年5月中苏两国签订的协定中规定,在1954年至1959年间,中方向苏方提供钨砂16万吨、铜11万吨、锑3万吨、橡胶9万吨等战略物资,作为苏联援建项目的补偿。但总的来说,苏联的援助是真诚的,他们动用人力、物力帮助我们编制计划、援建项目、供应设备、传授技术、代培人才、提供低息贷款,并派出3000多名专家和顾问来华帮助建设,确实表现出高度的国际主义精神。
“一五”期间建立工业体系的成就
“一五”期间的经济建设,由于全党上下的一致努力,再加上苏联等社会主义友好国家的支持,以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的工业建设到1957年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改变了基本建设投资分配,一大批新建项目建成投产。
随着工业布局的展开,五年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477.22亿元,超过原定计划的11.6%,加上企业和地方自筹资金,全国实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39.30亿元。工业建设投资达250.26亿元,新增加的工业固定资产为200.6亿元,这一数字超过了旧中国近百年来所积累的工业固定资产(即128亿元)的总和。施工的工矿建设项目达1万个以上,其中大中型项目921个,比计划规定的项目数增加227个。到1957年底,全部投产的建设单位有428个,部分投产的有109个。其中值得人们引为自豪的是我国过去没有的一些工业部门,包括飞机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重型机械和精密机器制造业、发电设备制造业、冶金和矿山设备制造业,以及高级合金钢和有色金属冶炼业等从此建立起来,如:鞍山钢铁公司的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以及自动化炼钢炉,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沈阳第一机床厂、沈阳飞机制造厂、沈阳电缆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哈尔滨电机厂、北京电子管厂、武汉重型机床厂、洛阳拖拉机厂、西安高压开关厂、西安电力电容器厂、兰州石油机械厂等等。由于这众多的建设项目上马,使过去没有的许多新工业建立起来,这些新的工业部门的建立,填补了我国工业中的空白,使我国的工业结构大为改观。
第二,工业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工业发展速度明显增加。
由于新建企业一批批地投入生产,再加上原有企业生产潜力的发挥,使我国的工业生产有了调整发展。五年内,工业总产值以每年18%的速度增长,达到704亿元,超过了原定计划。现代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26.6%上升到43.8%。重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35.5%上升到45%,由此使旧中国重工业过分落后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不仅如此,工业发展速度在当时也远远高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例如,1953年到1957年工业生产平均每年增长速度,工业生产指数为:中国是18%,英国是4.1%,美国是2.8%。钢的产量:美国是3.9%,英国是5.7%,中国是31.7%。美国用15年、英国用24年使钢的产量增长400万吨左右,而中国却只用了5年时间。还有,在原煤产量、原油产量、发电量以及工业技术力量等等方面也有了大幅度增长。
此外,在以156项建设项目为中心的“一五”建设期间,我国的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商业、卫生和科学教育文化事业也都有了很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各行各业轰轰烈烈,蓬蓬勃勃,整个国家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全社会呈现出崭新昂扬的精神风貌,这是建国以来少有的好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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