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匡短篇-想當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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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犯

    “想當年——”說這話的是一個老人,老得看起來不能再老了,說話自然也有點口齒不清,伸出來的手指,也在抖抖不已。老人指的是電視熒光幕,正播映新聞:兩個警察押着一個嫌疑犯,上一輛警車。“想當年,押犯人可不是這樣押的!”

    旁邊的人實在嫌老人多口,可是又不想得罪他,順口問:“想當年,多久以前啊?”

    老人認真算了算:“總有六七十年了,才民國,女人還纏小腳!我那年,不到十歲……”

    天極熱,村子裏的狗,都伏在村口那棵大樹下躲着日頭,小孩全都在村旁的小河裏泡着玩水,熱得誰的身子一離開水,就會有蒸汽向外直冒。不知道是哪裏奔來的一個小男孩,光着屁股,一面奔,一面叫:“看押犯人!看押解犯人!”

    在河水裏的孩子有一大半不知道什麼叫“押解犯人”,但如果弄明白了是怎麼一回事,才去湊熱鬧,那就不叫孩子,更不叫得小孩子了!

    這裏可以說是窮鄉僻壤,一年三百六十天,難得有一天,會有不同,既然有了“押解犯人”這種新花樣,怎麼可以不看?

    唿喇一下子,所有孩子全部都上了岸,身上水珠亂甩,跑着跑着,水珠就和汗珠混在一起了,翻過了一個土崗,就看到崗子下,十來株樹,稀稀的一個林子裏,有一個人坐着,兩個人站着。

    兩個站着的人,穿着草灰色的軍服,挎着步槍,槍上還上着尖刀,錚亮,亮得迎着日頭一閃,恰好叫那閃光掃中了眼睛,眼睛會痛!

    兩個士兵的年紀都很輕,其中一個看到土崗子上忽然冒出了那麼多孩子來,就向孩子招了招手,一個膽子大的孩子就走下去。

    “當然就是我,誰也不如我膽子大!”

    士兵身上的衣服全叫汗濕透了,鄉下孩子雖然見識少,可是那年頭,兵比蝗蟲還多,他見過,所以注意力集中在另一個人身上。

    士兵留意了這一點,向孩子說:“這是人犯——嗯,能否替我們弄點水來解渴?”

    孩子咽了一口口水:“人犯?就是綁起來砍頭,等人來大劫法場的那種?”

    另一個士兵說:“少胡說,弄點水來!”

    孩子答應着,一步一回頭,仍在留意那人犯。其實他什麼也看不到,因為人犯可能蹲着,身上連頭帶腳,罩在一隻灰布袋裏,看起來,和一袋土豆也就差不多少,只是偶然動上一下,倒像什麼怪物,看了令人心悸。

    孩子奔開去,汲了水再來,別的孩子都散開了——大日頭下面,看兩個兵和一口灰布袋,引不起孩子的興趣,只有他,愈來愈好奇,想看看布袋下的人犯,是什麼樣的,他先讓兩個士兵喝飽了水,再向那個布袋走去,可是兩個士兵同時吆喝:“走!走!”

    他心中極恨,可也不敢說不,走出了不多久,仗着身手靈巧,就上了一株樹,向下看。

    那兩個士兵互望着,一個道:“怎麼樣,排長派下來的任務……”

    另一個一揮手:“你要是下得了手,就下手!”

    那一個呆了片刻:“要是只派了我一個人,那倒好辦了!”

    另一個悶哼一聲:“怎麼好辦法?”

    那一個扯開軍裝,撲着:“脫了老虎皮,帶着人犯一走了之,開小差!”

    另一個“嗖”地吸一口氣:“我也想,就是得看你!”兩人互望着,連在樹上的孩子,也覺得很僵。

    兩人忽然又湊在一起,急促地講着話,又把刺刀卸下來,從一柄槍的槍膛中,退出了一顆子彈來,然後,兩人後退,各自飛快地把手中的步槍,你拋給我我拋給你,不住地拋着,看得孩子眼花繚亂,雖然不明白他們在幹什麼,倒也覺得有趣。

    兩人來回拋了少說也有三五十次,陡然齊聲大喝,各自接住了槍,向對方瞄準。

    “槍聲一點也不響,也根本不知是怎麼一回事,”孩子在事後對別人說,“只見一個滿臉濺血,身子晃悠着,向人犯走去,可是只走出了兩步,就跌倒在地了!”

    那另一個又發一聲喊,拋掉了手中的槍,脫了上衣,奔過去,抖開布袋。在樹上的孩子只看到一團雪白的身體,正慢慢舒展開來,終於站直。

    孩子只有十歲,但也可以看出,那是一個極美麗的女人,烏黑的長頭髮,奶子挺得老高,那士兵一下子就把她擁在懷裏。

    “想當年”的故事說到這裏,例必有人心急地問:“又怎麼樣了?”

    “我沒再看下去,村子裏大人說過,看到了這種情形,得閉上眼睛,不然,會變瞎子!等我再睜開眼來時,只有大團蒼蠅圍着死人打轉!”

    “哼,解人犯,那才叫好看!”過了六七十年,說起來,仍免不了大口吞咽口水。

    肉搏

    老頭子坐在一張破爛的籐椅上。

    (“想當年”故事的主角,都是老年人——而在故事中,當年,他們卻年輕,這一點,相當微妙。)

    老頭子老得和那張籐椅差不多,放在任何地方,都不會有人注意。兩件不引人注意的東西加起來,結果,仍然是不引人注意。所以,老頭子坐在倉庫的一角,在倉庫中心的那十多個年輕人,根本當他不存在。一個身形高大的,將一大綑一端削得極尖銳的水喉鐵重重拋向地上,發出聽來驚天動地的“幫郎”聲響,跌散開來,每一個人都俯身拾起一支來,握在手中,揮動着。

    其中有一支,滾動着,發出聲響,滾到了老頭子的腳下。一個青年人跟了過來,看到老頭子正睜大眼看着他,詭異得叫了起來:“這裏有一個人!看,人那麼老了,還活着!”

    叫聲引得所有人向老頭子望過來,那身形高大的顯然是首領,“呼”的一下,揮動着手中的水喉管,聲音之中,充滿了暴戾:“別理他,今晚出發,對方也是個狠腳色,埋身肉搏,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老頭子在這時候,陡然霍地站起。乾枯的雙頰,在倉庫昏黃的燈光之下,居然現出緋紅的一團,他雙眼有點發直,渾濁的眼珠中,卻也閃耀着一種異樣的光彩。只聽得他用嘶啞的聲音應着:“是!排長!保國衛家,決心殺敵!”

    他用盡了乾癟的胸口內的元氣所發出來的呼喊聲,對那些年輕人來說,聽來陌生之極,但是老人的氣勢,卻令得他們震愕!

    老人不但叫喊,而且有動作。他一揚腳尖,身子一個踉蹌,雖然把地上的一截水喉鐵踢了起來,但卻並沒有靈巧的身手配合,眼看水喉鐵要向他當頭砸下,他身邊一個青年,眼明手快,伸手接住,老人大是威嚴地喝:“給我!”

    青年不由自主,把水喉鐵遞了給他,他一接在手,紮了一個馬步,陡然刺出,看來姿勢不壞。他的神情,也變得近乎狂熱。聲音依然嘶啞,每一個字,都用他殘餘的生命逼出來:“肉搏!戰場上最多肉搏戰!鬼子武器精良,我們有的是不怕死的精神!”

    他一面聲嘶力竭地叫,一面或劈或刺或揚或抑,身子或前或後或左或右,把手中的一截水喉鐵,舞得虎虎生風,大有法度。

    各青年都看得呆了,大多數都想笑,可是卻又笑不出來,只好盯着他看。

    老人仍然在舞動着手中的武器,仍然在嘶叫:“想當年,大大小小的肉搏戰,不知進行過多少次……”

    老人回到了當年,他是年輕的戰士,步槍上的刺刀,擦得錚亮,能映出他年輕倔強的臉。村子裏,至少有三位姑娘,曾為這張英俊的、具有男兒氣概的臉顛倒,願意把自己的俏臉緊貼上去。

    錚亮的刺刀當然不是用來作鏡子,而是要來殺敵人,一聲“衝啊”,隨着弟兄衝向前的時候,身子早已不再存在,存在的是一股勇氣、一股意志、一股誓死都要保衛自己國家的決心。

    所以,飛快地奔躍向前,汗水濕透了衣服,也使得視線模糊,但卻使自己目標更清楚。前方,密密麻麻,手中一樣有着閃亮刺刀的敵人,也同樣發出震人心弦的呼叫聲,也在向前飛奔。

    看起來,雙方都一樣,但當然不同——一方面侵入別人國家,一方面保衛自己國家。

    正義和非正義!

    在這樣的肉搏戰中,這就判定誰勝誰敗!

    他看到敵人的臉在扭曲、在晃動,他的刺刀刺出去,收回來,傷口射出一股又一股的血柱,衝在他的臉上,又燙又腥;鬼子的血,不是人的血!

    他不住地叫、不住地刺和劈。鬼子在他面前,一個一個倒下去,他看到了充滿恐懼的鬼子的臉——鬼子既然會恐懼,也就沒有什麼可怕。於是,他的勇氣更甚、氣力更大;鋒利的刺刀,一下斜劈,甚至曾把一個鬼子的腦袋,打斜劈成了兩半!他絕不會忘記掉了半邊腦袋的鬼子那種雙手揮舞的樣子!

    兩個青年人扶住了搖搖欲倒、不住喘氣的老頭子。老人的聲音更嘶啞:“不要以為我騙你們,全是真的,你們看看我身上的疤,全是刺刀刺的,敵人的刺刀!敵人刺刀再多,到底,還是叫我們趕了出去!”

    他雙手扯着衣服,終於把衣服扯開來,瘦骨嶙峋,滿是皺紋的肌膚上,佈滿了一道道的疤痕。

    他喘着氣,抬頭,挺胸:“想當年,我肉搏,拚殺的是日本鬼子,今晚,你們也要去肉搏,拚殺的是什麼敵人?也是為了保衛國家?”

    所有的青年人都垂下了頭。

    老頭子緩緩回到籐椅前,又坐了下來,乾癟的胸脯,還在急促地起伏……

    釘梢

    他閒坐在街口,看得很清楚,那體態盈盈、面目俏麗的女郎轉進街來,迎面而來的一個男人,已經交錯着走了過去,卻又倏然轉回身,望着那女郎的背影發怔。

    那女郎確然十分動人:半截雪白的手臂,微微擺動,腰細臀圓,腿好像短了些,可是膩白纖細的小腿,補了這個不足。

    那男人佇立了五六秒,就跟了上去,和女郎保持着一定的距離。

    他心裏在笑:一場釘梢開始了!

    一場釘梢開始之後,可以有千變萬化的過程,也可以有無數不同的結局。

    他打了一個呵欠,在坐着的竹椅上挪動了一下身子。像他那樣的老年人,放一張竹椅在街口閒坐,讓所餘無幾的生命,一絲一滴溜走,那算是正常的生活。然而,誰都曾年輕過,他在年輕的時候,甚至也釘過女人的梢,哼哼!

    想當年——確切地,究竟多少年,已漫無記憶,只記得那時候,他口唇有了密密的汗毛,用一面破了的小鏡子,一天照幾百回,只盼它更濃,更密,變成阿德那樣漂亮的小鬍子。

    阿德比他年紀大,聽說離開村子之後,還當過一年兵,再回到村子裏來。見過世面的和一輩子沒出過山溝的自然大不相同。村裏的小伙子,都奉他為王,聽他講外面的花花世界,聽得口水直流,心癢難熬;然後就各自動手,看誰射得遠——阿德自然不參加這種“比賽”,他見過世面,那東西,要射在……

    (講到這裏的時候,阿德會照例壓低聲音)

    那一天下午,阿德躺在一株傾斜了的大榆樹下,看榆錢打着旋,一片一片,自樹上落下來。他蹲在阿德的身邊,沒話找話說。陡然間,阿德坐直了身子,雙眼發直,向前盯着看。

    他忙也向前看去。大榆樹就在路邊,那路,也不知通向何處,可以整日不見有人來往。而這時,正有一個小媳婦,娉娉婷婷,用細碎的急步,向前走來。她顯然走得相當急,喘着氣,黑布褂子本就叫她一對奶子頂得有點像小篷帳,這時更上下顫着,看得人喉嚨中像有火噴出來。她又嫌熱,把扣子解開了幾顆,領口大幅拉下來,不但露出了雪白的頭頸,還現出了一抹在斜陽下簡直眩目的酥胸。隨着她急步走動,酥胸上起着叫人窒息的波紋。

    兩人的視線,先是盯在那小媳婦的酥胸上,她漸漸走近了,才略向上移,看到了她的臉,俏得叫見過世面的阿德,也張大了口合不攏來。

    她專心在趕路,目不斜視,沒有發現自己已令得兩個人失魂落魄。她額上梳着好看的瀏海,一半因為汗水的濡濕,貼在額上,另一半隨着她走動,在上下擺動。她小巧的鼻子上,有晶瑩的汗珠,細小,反映着陽光。

    一直等她走了過去,阿德才陡然跳了起來,聲音像是在喉嚨中打着滾,聽來渾濁不清:“好姐姐,你走得那麼快幹嘛,還沒看夠哩!”

    自然是他提議的,也不知是哪裏來的那麼大的膽子——色膽包天:“看不夠,可以跟上去!”

    阿德用力在他肩頭拍了一下:“兄弟,上!”

    小媳婦已在幾丈開外,兩人就跟在後面,這才看到,小媳婦的腰際,繫着一條白色的汗巾,那汗巾,把她的腰,勒得像是沒有一樣了,也就把她渾圓的臀部,襯得更加突出。她步子不大,所以屁股左右擺動的幅度也不大,可是她的步子快,所以擺動得也快,看起來,像是她正急不及待地藉着這種擺動而得到點什麼。

    他注意到身邊的阿德神情愈來愈古怪,他自己也好不了多少,但至少沒有像阿德那樣,喉結上下移動得那麼快,而且發出“咯咯”的聲響來。

    跟出了半里,前面的小媳婦有點覺察,走得更快。阿德首先加快腳步,他也急急跟上去,兩人都愈走愈快。釘梢到了這時,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那不是釘梢,變成追逐了。

    前面路邊,才收割完了的田地上,有好些麥稭垛,有的就在路邊,阿德開始撒腿奔,並且用手推他,他被推得一個踉蹌,滾在路邊。

    當他手在地上撐着,要站起來時,已經看到阿德到了小媳婦的身後,飛身撲上去,一把摟住小媳婦,拖着向旁一滾,滾出了幾步,已把小媳婦推上了麥稭垛,小媳婦雙腿踢蹬着,有好幾下,踢在阿德的頭臉上,阿德雙手抓住了小媳婦的足踝,用力一扯,黑布褲子被扯脫。

    他的一顆心快跳了出來,他第一次見到成熟女人雪白的大腿,而且還是那麼用力地在踢蹬。

    他只感到目眩,沒有仔細看真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只聽得阿德陡然大叫一聲,連連後退,雙手捂在胯下,血自他指縫中湧出來。

    他印象中,一切都十分慢——阿德慢慢蹲下來,小媳婦慢慢地拾起黑布褲,把她兩條雪白的大腿,慢慢放進褲管之中,讓他看個夠。

    他以後,未曾看到過更好看的女人大腿。

    豪舉

    新來的,管女廁的阿嬸大驚小怪地從女廁出來,揚着手中的一張紅色的鈔票,咂着唇、頓着腳,表示她心中的高興和驚訝,誇張得像是要全世界都和她一起分享那份榮耀:“真闊!你們看見沒有,剛才走開去的那位太太真闊!不過是遞了毛巾給她,隨着就打賞一百!”

    大嬸指着紅色的鈔票嚷嚷,幾個男女清潔工人,一面聽她說着,一面循她所指看去,剛好可以看到一個十分肥胖的背影,轉過走廊去——單是背影,已經有點富貴逼人的味道。要不是闊太太,怎麼能出手那麼豪爽?雖然一百元不是什麼大數目,但上一次洗手間,出手就給,也就不是很尋常。

    在大家的嘖嘖聲中,管男廁的阿伯背靠着門,半瞇着眼站着,像是沒有聽到阿嬸的話,阿嬸覺得阿伯的態度令她不高興,她揚着鈔票,到了阿伯的面前——她新來,不知道阿伯多大年紀;事實上,沒有人知道他多大年齡,大抵在七十到八十之間,或許更老,既然他的責任只是管男廁,自然也不會有什麼人對他的年齡有興趣。

    阿嬸在他滿是皺紋的面前揚着鈔票:“看看!紅底,一百元!”

    他發出“啊啊”的聲音,半張開口,牙齒早已不見了一半:“我……看看!”

    阿嬸覺得勝利了,對別人說:“看他,我看連一百元的鈔票,都沒有見過!”

    別人發出了一陣轟笑聲,老伯接過鈔票來:“一百元的……鈔票也會縮水,一百元的鈔票,那時可大得多,分量當然也重,對了,一百零九斤……是三百八十五萬……人人叫得嗓子都啞了,她明明嬌小玲瓏,看來弱不禁風,怎麼會有那麼大的氣力,可以挺住一百多斤的分量?”

    老伯的視線漸漸有點模糊。阿嬸一伸手,自他發顫的手中,把鈔票搶了過去。老伯忽然啞聲笑了起來,喃喃地道:“這就叫闊?”

    沒有人理會他說什麼,因為再也不會有人,把他和闊氣聯在一起,可是在若干年,至少在半個世紀之前,他卻有過一次轟動一方的豪舉。

    半世紀之前的幣值,和半世紀之後相比較,應該差多少倍?一年一倍,至少也五十多倍了。他的豪舉,花了他三百八十五萬……不,一百零九斤……鈔票怎麼拿重量來計算呢?這就是他豪舉的故事。

    刪去了繁文縟節,他的故事很簡單,第一流的妓院中,有一個美麗動人之極的小妓女,十七歲,皮膚白嫩得可以按出水,身材的發育開始了一半,看來纖細軟弱,正是最能引發男人情慾,使男人感到能在她身上大逞雄風的那一種。

    而他,才承繼了相當數量的財產,是城裏極出風頭的人物。

    出風頭的人物,可惜不止他一個,也就是說,想得到那女孩初夜的人不少,鴇母看透了那班公子哥兒的心理,把小女孩調教得八面玲瓏,讓那班公子哥兒,盡力報效,親嘴摸奶都可以,真箇銷魂,必須切實議價。

    參與競爭的人逐漸減少,最後,連他在內,只剩下三個,半個月之後是好日子——這種事也講好日子,很有點調侃的意味。

    “三位公子,自己提出來吧,看看誰的辦法實惠!”鴇母瞇着一雙肉裏眼,堆出來的笑容充滿虛偽。

    “二十萬!”一個說。

    他仰頭大笑,不屑之極。

    “五十萬!”另一個說。

    他又仰頭大笑,那兩個生氣:“你提出什麼辦法?”

    他意態豪奢:“我要把她壓倒在牀上——先不用我的人,用我的錢,用百元大鈔!”

    消息一傳開,全城轟動,報紙爭相刊登,他成為風頭最勁的人物,幾個叔伯輩聯合嚴重警告:“你這樣子做,想敗家?”

    他哈哈大笑:“我的豪舉,會流傳千秋!”

    到了鈔票壓人的那一天,妓院內外,擠了個水泄不通,事後有人估計,每人收費若干,一樣會有那麼多人。嶄新的、才從銀行取來的鈔票,散發着誘人的油墨清香,一紮紮、一綑綑,向挺立着的小女孩身上放下去,小女孩俏臉因為用力負重而漲得緋紅,看得他更是如癡如狂,在眾人的吶喊聲中,他不斷叫:“加!再加!”

    加到了一百零九斤,小女孩終於挺不住了,一聲嬌吟,屈膝倒地,自她身上散落下來的鈔票,事後一數,是三百八十五萬。

    他撥開鈔票,攔腰抱起小女孩,直走進房間去,把滿院的喧嘩,關在房門之外,耳際只聽到小女孩的嬌吟聲。

    這是他最大的一次豪舉,至少被人們談了十年。十年之後,連他是誰,提起來都沒有人知道了——沒有什麼比一文不名的敗家子更被人鄙視的了!

    管女廁的阿嬸陡然又叫了起來:“太太,真謝謝!真謝謝!你才給了一百,又給一百,真謝謝!”

    他睜開眼來,看到了一張又白又胖的老女人的臉;儘管過去了五十年,他認得這張臉,當年曾如何漲紅了負擔鈔票的重量。

    當然,他一聲不出,又閉上了眼睛。

    私奔

    要不是他見過那青年人幾次,他決不會有心思去讓他們的對話——雖然他們緊挨着他,雙方的距離,只怕不會超過半公分,但他們都看不到他。

    環境其實也不是很奇特,在陋巷中,他用鐵皮搭了一個棚棲身,青年人和他的女友,就靠着鐵皮,坐在地上,商議着要私奔。

    他先聽到青年人憤然的聲音:“我們可以私奔!”

    “私奔”這兩個字,扯動了他的舊傷疤,令得他震動,覺得幾十年的舊傷,又開始在沁血,所以他緩緩坐了起來,從鐵皮鏽破的地方,向外看去,在悠悠忽忽的燈光下,看到了相擁着的一對男女,男的他見過幾次,是在對面街上的熟食店賣飯盒的。女孩子偎在青年人的懷中,這時恰好抬起頭來,限中淚花亂轉,神情吃驚:“私奔?”

    青年人有點激動,揮着手:“私奔!不理你母親要多少禮金,要擺多少桌酒席,要……”

    青年人愈說愈慨憤,女孩子怯怯地:“那怎麼行?我以後,怎麼見姨媽姑姑……她們……”

    青年人狠狠地反手一拳,打在鐵皮上,發出了“嘭”的一聲巨響:“你要是嫁給我,不是嫁給你那些姨媽姑姑!”

    女孩子垂下頭去,只聽得她幽幽地歎息着:“難啊!難啊!”

    他不由自主,跟着在心中也唸了一句——真是難!他愛的是東家女兒,東家開的是酒坊,方圓百里,赫赫有名。他甚至不是釀酒的師傅,只是一個短工,那年頭,像他那種的小伙子不多,當然由於家境貧困,學校一有假期,他就得四處去做工掙錢,籌備下一次的學費。東家已誇獎過他,稱他為什麼“有志青年”、“前途無量”。可是說幾句誇獎話是一回事,要娶她的女兒,又是另外一同事。當他期期艾艾,向東家提到他和她之間的事時,東家那種盯着他看的神情,他一輩子也忘不了。

    結果是:四條大漢,把他抬出了一百里,東家揚言,在酒坊一百里的範圍內,他右腳敢跨進來,就打斷他的右腿;左腳敢跨進來,就打斷他的左腿!

    他當然沒有叫那種話嚇倒,他趁晚上天黑趕路,愛情的力量,使他全然不知什麼叫疲倦,太陽下山啟程,一百里的路,天沒亮,居然就到了酒坊的後面,悄沒聲地翻過牆。在牆角下的兩頭大黃狗陡然站起身,他作了一個手勢,畢竟在酒坊做了近兩個月的工,身上那帶着酒糟味,狗鼻子聞到了熟悉的氣味,也就沒有吠叫,又伏了下來。

    他轉過牆角,來到了她臥房的窗外。他耳朵貼在窗上聽了聽,聽到了叫人心碎的嚶嚶低泣聲,她的泣聲!她一定哭了一天一夜,不然,低泣聲怎麼那樣氣若游絲?

    他緩緩吸了一口氣,伸手在窗上,兩短兩長,輕輕扣了四下。

    啜泣聲停止了!他的心跳也幾乎停止——她聽到了,那是他們約好的暗號,她聽到了!

    他屏住了呼吸,一陣細碎的聲音之後,窗子打了開來,在黑暗中看來,她的臉更蒼白,滿臉的驚喜,隔着窗,她竟然緊緊地抓住了他的頭髮!

    (和電影或小說中在這種情形下相見的男女的動作,大不相同。因為那不是電影或小說。)

    她抽噎着:“以為再也見不到你了!”

    他咬着牙,也抓住了她的頭髮,兩個人額抵着額,他和她,幾乎同時說出來:“我們私奔!”

    他加了一句:“快,天一亮,就走不了!”

    她用力點頭。他是怎麼幫着她從窗子跳出來的,由於當時心情實在太緊張,已經怎麼都記不起來了,想來總不會是扯着她的頭髮拉出來的。

    到了拉她上牆的時候,他發現了她手腕上紅紅的繩印,不禁駭然:“你爹打你?”

    她和他一面急步走着,一面搖頭:“不,爹找了穩婆來,要驗我是不是和你……好過,我不肯,他就叫人把我綁了起來……幸好我們沒有……不然,不但我活不成,你也活不成!”

    他咬着牙,聽她一面喘氣,一面講說,而在經過了黎明前的黑暗時,他們已走了七八里,進入了一個小山坳。

    白天,不敢趕路,就進了一個山洞,山洞以前有人來過,鋪着乾草,他和她並頭躺了下來,他的視線,落在她由於呼吸急促而起伏的胸脯上。

    他們都年輕,那時候絕未曾想到以後怎麼樣。只是忽然之間,他們的視線接觸了,無形的目光,轟然被點着,成了無形的火焰,在他們身內身外燒起來,燒得他們臉上有火光在忽閃。

    她在他的身邊,用不可抗拒的聲音說:“我要和你好,好過,死也值!”

    好過了。

    她是不是死了,他根本不知道,天大亮之後不久,犬吠聲大作,東家帶着人和狗,追了上來,實現了諾言,他的雙腿,都被打斷,又拖出一百里去——他曾想過爬回去,可是,太遠了。

    鐵皮柵外的那一對青年男女走遠了,他們決定了私奔沒有?

    刑罰

    刑堂上明晃晃地點了上百盞汽燈,照得人人都要瞇着眼,才能避免強光的刺激,才能看清眼前的情景。

    只有他不能,他一定睜大眼,不但要睜大眼,而且要面對射出刺目的強光的汽燈!

    (想當年故事講的是過去的事,也就無可避免地有許多屬於過去的東西,像汽燈這種照明工具,曾經盛行一時,忽然不見了。汽燈的燃料是火油,要打氣來助燃,而發光體,是一個絲網——真不可思議!)

    他是掌刑人,而且是首席掌刑人。刑堂的首席掌刑人,那是一個極崇高也極清閒的職位,不是有人犯了嚴重之極的幫規,要處上三條的刑罰,不會要首席掌刑人出動。而幫規雖然又嚴又多,敢觸犯最嚴禁的那幾條以至要處上三條極刑的,畢竟不是很多,所以,他終年累月,可以無所事事,只是閒蕩飲酒,尋粉頭取樂。幫中自有極高的俸祿給他,而且人人見了他,都極尊敬——為什麼要尊敬他?卻沒有人說得上來。要是犯了戒條,他也無能為力,只是依例行事,不過人人心中,都存着一點意念:要是得罪了他,萬一撞在他手裏,他掌刑時弄點花樣,只怕要多吃苦頭!

    從不敢得罪起,久而久之,自然就變得尊敬了,而他能得到這樣的職位,最主要的是他要有過人的勇氣。犯了幫規的,全是幫中的兄弟,平日不單相識見過面,說不定還稱兄道弟,有過命的交情,可是一旦出了事,刑堂訂下罪來,該殺該剮,掌刑的能皺一皺眉頭嗎?沒有這麼六親不認的勇氣,別說首席掌刑,連普通的掌刑,也當不了!

    說也奇怪,他天生就是一個掌刑人。平日,他慈眉善目,未語先笑,人人喜歡和他親近,許多女人更愛和他鬧着玩,可是一到了刑堂上,擺開了他行刑時用的器具,他就整個人都變了!

    這時的情形,就是這樣,他圓睜着雙眼,天氣熱,汽燈的光芒又強,人人都冒着汗珠,可只有他,不但沒有冒汗,兩眼之中,反倒反射出了一股寒意,陰森森地,看了令人更發顫,要不是趕緊避過頭去,準會頭皮發麻!

    他臉色鐵青,一點笑意也沒有,左額上,有兩條細細的肌肉,不時會跳動一下,看起來,更是駭人。

    在他的身邊,是一張方凳,凳上,是一隻看來相當殘舊的扁木箱。

    所有的幫眾,哪怕是幫主副幫主,刑堂堂主,見到了那隻扁平的木箱,都會不由自主,發出一股寒意來:那箱中放着首位幫主手製的十八件刑具,專對付犯了嚴重幫規的幫眾。十八件器具,各有用途,每一代首席掌刑,都要學會用法,可是又不可能逢人便說,這就更使那些兇器蒙上了一重令人不寒而慄的神秘色彩。

    這扁木箱也不能亂打開,要採用,先得上香,祝告,有一大堆的儀式——儀式,或許也可以當作是對受刑的兄弟的一種哀悼。本來稱兄道弟,忽然人鬼殊途。死不可怕,死之前的刑罰,才叫人肝腸寸斷,所以,有點隆重的儀式,也是應該的。

    書案在左側——刑堂的兩側,都排着交椅,各堂堂主、副堂主全有座椅,其餘幫眾,肅立在兩邊,正中三張交椅。在刑堂,正中的交椅,反倒是刑堂堂主所坐,左右兩張,才是幫主和副幫主。

    這時,在總壇的幫眾幾乎都來了,二百來人,靜得一點聲音也沒有,所以,當他帶着三支香,擺上放在香案上的香爐中時,發出的輕微聲響也人人可以聽得見!

    他跪了下來,在香案前,咚咚咚叩了三個頭——香案上供着幫規。然後,他抬起身,腳步矯健地向前走,來到了他原來所站的地方——那隻扁木箱子之前,先吸一口氣,才朗聲道:“歷代祖宗在天之靈陰鑒,今日刑堂又要動用神器,事非得已!”

    照例,說到這裏,要略頓一頓:“請刑堂堂主,宣佈受刑者所犯幫規該受刑罰!”

    他說完,面向正中,雙眼睜得更圓。刑堂堂主面色蒼白,聲音有點發顫,先說了受刑者的姓名、職位,停了一下,清了清喉嚨:“犯者該剜一目,斷一手,碎一膝,左、右任犯者自擇!”

    刑堂之中兩百來人,仍然一點聲音也沒有。

    刑堂堂主繼續道:“犯者所犯幫規,為徇私縱容,把犯有嚴重幫規的一個幫眾,徇利賣私,潛逃無蹤,合該令徇私者受原刑之一半!”

    刑堂堂主說完,他轉身,向那扁木箱行了一個幫中重禮,一伸手,打開箱蓋,金屬的精光,耀目生花,十八件利器,必每日悉心打磨,點鏽不生,件件如新。

    那些奇形怪狀的利器,有什麼用?除了他之外,沒有人說得上來,人人都看着他,拿起了一個半球形的東西,略掂了一掂,就放進了他自己的左眼上,右手一拍,在近百人不由自主的驚呼聲中,他的眼球,足有鴿蛋大,就“啪”地一聲,落到了他的手中!

    他竟然一聲沒有哼,手托着眼珠,伸向刑堂堂主。

    犯者就是他,他放走了犯幫規的朋友,而且,堅持由他自己對自己行刑——因為他是首席掌刑人!

    拚酒

    經過了最熱鬧的時刻之後,自然就漸趨冷清,可是在酒樓中,情形多少有點不同——人客最多的時候,未必最哄鬧,因為那是正正經經吃飯的時候,而待到正經吃飯的顧客散了一半之後,才是喝酒顧客的世界,一個有了七分酒意的人所發出的喧鬧聲,可以是一個清醒的人十倍,所以,顧客雖然少了一大半,吵鬧的聲音反倒更甚,有兩個酒客,彷彿所有的人都是聾子,每一句話,都扯直了喉嚨在大叫大嚷,他們叫的是:“喝,來,乾杯!”

    另外有人在起鬨,起鬨的拿着一瓶酒,在向杯子中倒,比量着多少,把杯子交給兩個要鬥酒的人,兩個人接過杯子來,直着眼,仰起脖子,“咯咯”地向口中灌着酒,喉結可笑地上下移動着,叫人聯想起宰了之後拔掉了毛的雞脖子。

    杯子重重的放了下來,酒和涎沫一起順着口角流了下來,兩人挺着胸,鬥雞也似互望,同時又拼出了叫喝聲:“再來一杯!”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他想喝酒,多喝酒,就成了豪氣勇敢的代表,旁觀者就算不喝酒,也會對勇於喝酒者加以鼓勵,把大口喝酒、杯到酒乾的人視為英雄人物。

    誰不想當英雄呢?於是,雖然自己不是很想,但是在對方挑戰的眼神,言語、動作的刺激之下,在周遭人的鼓動、慫恿之下,也就時時有拚酒的情形出現。

    他好酒,酒量也豪,那一次拚酒,雖然是多年前的事了,可是還清清楚楚記得,現在,鼻端聞到了酒味,當年的情景,更如同在目前。

    天極熱,毒日頭曬得大地冒煙,時當正午,所有趕路的人,要麼是不怕被曬焦,要麼全躲到革家墳地來了。

    革家墳地有許多石墓,也有一間石屋,寄放暫時還不下葬的棺木,為當地大族革家所有,過往行人喜歡在這裏歇腳的原因,一是由於離大道近,半里多地,拐進小路,一下子就到,二是墓地上有過百年的松、柏、樺、檜、榆、樟,全都高可聳天,形成了好大的一片樹蔭,躺在地上,抬頭看去,再毒辣的日頭,也就只成了細小的、耀眼的光點,再也沒有了威力。

    那天,他來得早,到了一棵大樹,靠樹榦坐下,除下了草帽,把帽邊的一面捲起來,用力撲搧着,衣服早已濕透,脫了下來晾着。

    在他的四周圍,自然也有各色人等,事情從那賣酒的漢子,趕着一頭毛驢,拉了一輛小車,車上裝了四大罈酒,來到林蔭地開始。

    酒罈上貼着紅紙封條,印着“老祥酒坊精釀老窖二鍋頭”字樣。毛驢才一停下,就看得周圍各色漢子,喉頭發癢。

    人少有不好酒的,尤其是東奔西走的野漢子,“若不是濁醪有味,怎消磨這日月東西”!

    大家圍了上來,各自掏錢,賣酒的漢子大搖其頭:“這酒,是替革老爺送去的,不賣!”

    他那時年輕,氣盛,用力一拍罈子:“有酒不賣,要下十八層地獄!”

    賣酒的斜眼看他,想要發作,可是周圍的人,卻都向着他。賣酒的多少有點忌憚,他膽子也更大了,伸手用力拍在罈口的封泥上:“你不賣,咱就自己來!”

    四周圍的人轟然叫好,賣酒的一下子按住了他的手,盯着他,目光之中,閃耀着狡詐和兇狠:“這一罈酒是二十斤,你想喝,要是你能喝光,就讓你白喝!”

    他哈哈笑:“好極,抬回家去,十天八晚,準能喝完。別說一罈,十罈也喝了!”

    四周圍的人又轟笑。賣酒漢子一字一頓:“你才想!你不是酒量好,充好漢嗎?限你一個鐘頭!喝不下,我那毛驢快撒尿了,你等着喝尿去吧!”

    轟笑聲更甚,他沉不住氣,滿身都在冒汗,聲音自他喉際拼出來:“喝!”

    他撥開賣酒漢子的手,拍破封泥,大喝一聲,端起罈子來,烈酒開始進入他的體內。

    他沒再聽到有聲音,或許真是四周圍真的靜到了極點,他只覺得自己不是在喝酒,而是在吞火,火進了肚子,還在燃燒,燒向他的腳,燒向他的手,燒向他四肢百骸,甚至燒到了他的頭髮——他聽到了吱吱聲。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喝完了那一罈二十斤烈酒,事後,也沒有人追究。當然他至少喝掉了八九成,不然,那賣酒的漢子不會放過他。

    他陡然失去了知覺,跌進了一個可怕之極、充滿了噩夢的深淵中,那一定就是地獄,他一層層跌下去,在每一層都受着酷刑的煎熬,他實在想死,可是卻又無法求死。那種身體上的痛楚,使他骨頭也在發出求饒的哀叫。

    要不是恰好有一個江湖郎中經過,他鐵定要死,那走方郎中有經驗,不由分說,在墓地的石屋中,撬開了一具棺材,把他抬進去,和死人靠在一起,用屍體的陰氣煞火氣,來消滅要把他燒成灰的火焰。

    在棺木中七天七夜,他才醒了過來。

    從此,他沒有再喝過酒。

    他歎了一聲,想去勸那兩個拚酒的客人別再喝,可是,酒興正濃的食客,怎會聽一個老清潔工人的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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