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温一家祖祖辈辈都住在玛斯农庄。草场上,埃利沃斯河在桤木林中舒缓流淌,它是达比郡和诺丁汉郡的分界线。两英里外的山上耸立着教堂的塔楼,小乡镇的房屋依山而上。布朗温家的人在田间劳作时,随时抬头都可看见伊开斯顿的教堂,塔楼直耸云天。因此,就在四望平展展的田野时,他们也会感到远处高高矗立着什么东西。
布朗温一家人的目光中透着对什么未知物的渴望。那神态表明他们对未来从容自信,料事如神,一派继承人的姿态。
这精神饱满的一家人,金发碧眼。言谈慢条斯理、清晰明了,使人能从他们的目光中看出他们从高兴到气愤的变化——蓝色的眼里大笑时闪烁着光芒,一生气那光芒就凝住了。从他们的目光中可以看出天空中天气变化的每一个摇晃不定的阶段。
居住在自家肥沃的土地上,又靠近一座兴旺的镇子,他们不记得艰苦度日是怎么回事了。他们从来没富有过,因为家里总在添丁,每添一口,家产就少了。不过,在玛斯,日子总还是富足的。
所以,布朗温一家没有拮据之忧。他们辛勤劳作,是因为天性使然,并非是因为缺钱。但他们也不挥霍。他们注意不把钱花得精光。他们本能地连苹果皮也不浪费,而是用果皮来喂牛。他们身边,天地生生不息,这样的涌动怎会休止呢?春天,他们会感到生命活力的冲动,其浪潮不可遏止,年年抛撒出生命的种子,落地生根,长出年轻的生命。他们知道天地的阴阳交汇:大地把阳光收进自己的五脏六腑中,吸饱雨露,又在秋风中变得赤裸无余,连鸟儿都无处藏身。[41]他们的相互关系就是这样:感触着土地的脉搏,精细地把土地犁得又松又软,踩上去就会感到像有某种欲望在拖曳你。而收割庄稼时,土地已变得坚实硬朗了。田野里麦浪翻滚,像绸缎在庄户人腿边波光荡漾。他们捧起母牛的奶子挤奶,那奶子冲撞着人的手掌,奶头上的血脉冲撞着人手的血脉。他们跨上马背,双腿间夹起生命。他们给马套上马车,手握缰绳,随心所欲地勒住暴躁的马儿。
秋天,鹌鹑呼啦啦飞起,鸟群浪花般地飞掠过休闲的土地,白嘴鸦出现在水雾弥漫的灰蒙蒙的天空,“呱呱”叫着入冬。这时男人们坐在屋里的火炉边,女人们里里外外井井有条地张罗着。这些男人的身心都被过去的日子、牛群、土地、草木和天空占据,这会儿往火炉边上一坐,头脑都变迟钝了。过去生气勃勃的日子里所积累下的一切令血液都流得悠缓了。
女人们则不同,虽然这种血液交融也使她们沉迷——她们想的是哺乳的牛群和欢跑着的母鸡,还有小鹅,给它们嘴里喂食的时候,它们在你手上颤动。可女人们的目光却离开这热乎乎的、盲目的农家乐去看远处的有声世界了。她们意识到了那个世界的嘴巴和头脑,在说话,在表达着什么。她们听到远方的声音,于是她们便伸直了耳朵去谛听。
对男人们来说,土地呼吸着,让他们耕耘,风把潮湿的麦子吹干,田地里麦穗随风摇曳,这就够了;他们给母牛接生,从粮仓里搜出一只只老鼠,或者一拳头脆生生地砸断野兔子的脊梁骨,他们就心满意足了。在这个家充满了温暖、繁衍、痛苦和死亡,他们对此有切肤之感;他们与土地、天空、牲畜和青青的树木之间有那么深的交情;他们的日子过得既充实又沉重,全部身心被这些占据着,总是面对着热血沸腾的一切。他们凝视着太阳,这传宗接代的源泉,凝视着,无法转移自己的目光。
但女人想的则是另外一种生活,跟这种血液交融没有关系。她的房子背负房屋和田地,面向大路,向着有一座教堂和府邸的村子,向着远处的一个世界。她伫立眺望那个有城市和政权的世界,是男人活动的地方。那儿对她来说是优渥有魔力的地方,在那儿,神秘的东西都揭开了谜底,人们的欲望得到满足。她遥望着那样一个地方。在那里有创造力的男人们统治着一切,他们不在乎这种血液交融,而是走出去发现远方的事物,以此来扩大视野和自由活动的范围。可是布朗温家的男人们就知道朝家里看,惦着天地万物丰富的生命创造,这样的生命盲目地流入他们的血管中。
她必然要在屋前遥望大千世界里男人们的活动,而她的丈夫则回头注视着天空、收成、牲畜和土地。她则睁大眼睛盯着男人们奋斗着冲向外部世界去获得知识,伸直耳朵去谛听这些人获胜时发出的言语。她最大的欲望就寄托在这场斗争上——她听见在那遥远、未知的世界边缘,斗争在展开着。她也想得到知识,也想成为一名斗士。
甚至在离这儿不远的考塞西村,有一位牧师,他操着一口与众不同、魔力十足的语言,其风度也文雅,与众不同。这两样东西她都能领会,但永远也做不到。牧师在她的男亲属们的生活圈子以外活动着。她还不了解自己的那些男亲戚们嘛!那是些精神饱满、行动缓慢、体格健壮、专横十足的人,但他们闲适,依赖土地,缺少向外拓展的能力,活动范围狭窄。与她丈夫相比,这位牧师显得黑干瘦小,可他精明,会做人。相比之下,布朗温虽然敦厚和蔼,却显得呆板、土气。她了解自己的丈夫,可这位牧师的本性却是她远不能看透的。正像布朗温能降服牛群一样,牧师能降服她丈夫布朗温。牧师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使他超出了芸芸众生,就像人能超出牲畜?她渴望了解这一点,她极力想要做一个牧师那样更为高尚的人,即使自己做不到,也要让自己的孩子们做到。一个比牛矮小、羸弱的人却比牛更强壮,是什么能使一个身体羸弱的男人强壮起来的?是什么?不是金钱,也不是权力和地位,牧师怎么会有降服汤姆·布朗温的那把力气?!没有。可是一旦剥去他们的外衣,把他们都弃之荒岛,牧师竟会是主宰,他的灵魂主宰另一个人的灵魂。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呀?她认定这是个有没有知识的问题。
那位副牧师够穷的,也没什么做人的诀窍,可他能跟那些上等人平起平坐。她是看着他的孩子们出世、眼瞅着这些小不点儿在他们母亲身边跑来跑去长大的,可这些孩子跟自家的孩子之间已有了明显的区别。为什么自己的孩子就明显地不如别人家的呢?为什么副牧师家的孩子就比自己的孩子强呢?从一落地就占了优势呢?不是金钱,甚至不是阶层所致,她认定了是教育和经验所致。
这种教育和这种高尚,是这个母亲希望给予自己的孩子们的,从而使他们也能在世间过高尚的生活。她的孩子们,至少她的宠儿们具有与当地其他显要人物平分秋色的本质,绝不能让他们落在人后而默默无闻,在劳动者中混日子。他们凭什么就要默默无闻,让自己的生命窒息?他们为什么不能自由自在地活动呢?他们怎样才能学会进入更加优雅、多姿多彩的生活圈子呢?
一想起雪莱府上的地主婆,她的畅想就像一把火越烧越旺。那地主婆带着她的女儿们到考塞西的教堂来做礼拜,女孩子们披着整洁的貂皮斗篷,戴着精美的小帽子,而那女人自己则像一朵冬日里盛开的玫瑰,嫩生生、鲜亮亮的。看人家打扮得那么漂亮,那么珠光宝气!哈代太太的感受布朗温太太是不会有的。哈代太太的本性怎么就跟考塞西的普通女人不同呢?她哪一点令她们难以企及呢?所有考塞西的女人们都热烈地议论着哈代太太、她的丈夫、她的子女、她的客人、她的衣着、她的用人和她的治家本领。哈代太太成了她们梦想的活样板,这女人的生活像一个奇迹那样激励着她们。女人们极力对她进行猜想,议论她那个酗酒的丈夫、谈论她那几位令人反感的兄弟,以及她的朋友威廉·班特利勋爵——这个选区在下院的议员。通过这种想象和闲言碎语,她们在编造着自己的《奥德赛》,里面有珀涅罗珀和尤利西斯,瑟茜女巫、母猪及那张织不完的网。[42]
这么说,这个村的妇女们倒也够幸运的了:她们在庄园主哈代的太太身上看到了自己过上好日子的情景了。而玛斯的布朗温太太则更好高骛远,她想要过上哈代太太那种上等女人的好日子。像一位旅行家不动声色地把一个遥远的国度展示给人们看那样,哈代太太把自己的生活展示给了这里的女人们。为什么了解了一个遥远的国家就会使一个人的生命发生改变,比以前更好、更强大了呢?为什么人能远远超过为自己效劳的猪和牛?这道理是一样的。
这部《奥德赛》中的男主角儿们是牧师和威廉勋爵这些瘦弱、充满渴望、行动古怪的人,他们占据了更宽广的地盘,他们的生活范围更广泛。哦!多么希望了解这些人,了解这些思维能力强健的、了不起的人啊!村里的女人们很可能更喜欢汤姆·布朗温,跟他更容易相处,可是如果她们的生活中没有了牧师和威廉勋爵,支柱就会折断,女人们就会感到心情沉重,无精打采,就会愤愤然。只要人们面前展示着一个遥远的奇迹,那么,不管她们命运如何,她们就能过下去。哈代太太、牧师和威廉勋爵这些人正是生活在那遥远的奇迹中,这些,考塞西的人们是有目共睹的。
二
大约在1840年,玛斯牧场上修起了一条运河,这条河直通埃利沃斯谷地里新开的煤矿。高耸的运河大堤横卧在田野上,大堤在农舍边上穿过,像一座沉重的大桥横跨大路。
就这样玛斯农场和伊开斯顿城被隔开了。玛斯被圈在谷地里,谷地尽头是一座热闹的小山,山上矗立着考塞西村的教堂塔尖。
大堤占了耕地,布朗温家因此得到一笔数目不小的补偿款。不久,运河另一边又开了一座煤矿,随即中部铁路伸向谷地的伊开斯顿山脚下,外部世界终于打进来了。小镇发展得很快,布朗温一家人整天忙着生产供货,他们几乎成了商人,比以前富多了。
但运河这边安宁的土地上,在阳光灿烂的谷地中,玛斯农田仍然是原始、偏僻的,一溪流水缓缓地淌着,蜿蜒流过高耸的桤木林,道路在白蜡树的掩映下从布朗温家的花园门前经过。
但是从园子门前顺路朝右前方看,透过高架在空中的引水渠下黑魆魆的拱洞,可看到附近那座煤矿绵延开去。再远些,简陋的红砖房一片又一片,伏在山谷里。最远处则是那吐着黑烟的小山城。
布朗温家的农舍没有受到文明世界的影响,这座房屋离路边不远,只有一条园中小径与大路相通,春天里小径旁开满了嫩黄的洋水仙花,绿叶黄花,茂盛得很。门前屋后一丛一丛的丁香、绣球花和女贞,农舍完全掩映在花木丛中。
屋后两三码开外有一片棚子,一直伸展到墙根处。墙根下有一方养鸭的池塘。岸边土路上散落着洁白的羽毛。沾满泥土的零散羽毛飞落在运河堤下的草丛和荆豆丛中。运河堤高高矗立在近处,像堡垒的围墙,偶尔会有个把人的身影从堤上闪过,也有人牵着马走在堤上,就像是从天上穿过一样。
最初,布朗温一家被周围这乱七八糟的东西惊呆了:新筑起的运河穿过他家的土地,令他们在自己家的地盘上成了外人。这座生硬的大堤把他们与世隔绝,令他们不安。他们在田野里劳动时,从远处那熟悉的大堤上传来马达有节奏的轰鸣,最初他们只是感到惊奇,后来这声音变得让人头皮发麻。他们心中回响着火车那令人心惊肉跳的鸣笛声,它欢快地宣布着:远方的世界来了。
从城里赶着车回来时,农民们见到刚从矿井下上来的满身乌黑的矿工成群结队走在路上。他们在地里收庄稼时,西风吹来矿上废料燃烧时发出的淡淡硫黄味儿。他们在十一月份拔萝卜时,空空的货车在铁路上吭当吭当地换轨道,这尖锐的响声在他们心头回荡,告诉他们进行中的这事那事与他们无关,是他们弄不明白的。
这时,阿尔弗莱德·布朗温娶了海诺的一个女人,她父亲绰号是“黑马”。她苗条、俏丽、皮肤黝黑,说起话来怪腔怪调,像是逗乐儿,所以什么尖刻的话只要让她一说也就不刺耳了。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怪人,表面上牢骚满腹,其实内心很淡漠,满不在乎。所以,她无休止地抱怨,提高嗓门儿挑她丈夫的刺儿,对那些跟他来的人高声叫喊,只能使那些挨骂的人感到有趣,在感情上跟她更亲近了,就是他们被激怒、厌烦难耐时也是这样。她没完没了地冲她丈夫大声叫喊着,可当她丈夫克制着露出嗔容时,她又会用平缓、轻飘飘的语调和迷人的姿态哄他,让他感到男子汉的骄傲和得意。
这样一来,布朗温的眼角上就堆起了幽默的笑纹,那是默默、开心的笑。他受到宠爱,像上帝一样。他喜欢拿她的叫骂开心,又用她喜欢的腔调儿逗她。他完全由着性子来,一旦他被刺痛了,他就会大为光火,恼怒得什么似的,一连几天这样,把她吓得够戗,于是就想尽一切办法来安慰他。这两口子性格迥异,却又难舍难离,就像同根的连理,互不相知却又紧紧相连。
布朗温家有四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大儿子早年到海上去谋生,一直没有回来。打从这以后,母亲就成了这家的主宰。二儿子阿尔弗莱德是他妈妈的宠儿,却也是最拘谨的一个。他被送到伊开斯顿去上学,学出了点成绩。可是除了绘画课以外,无论他怎么坚持努力,他也只能学个皮毛。在绘画上他有特长,就抱着一线希望学着。他对什么都抱怨,都激烈地反抗,试试这个,换换那个,没完没了。最后他父亲被激怒,母亲也几乎绝望了。再后来,他终于在诺丁汉的一家花边厂里当了制图员。
他是个大块头,有点粗俗,说一口浓重的达比郡话。他一心扑在城里的工作上,设计的图案很美,因此小小地富起来了。画起画来,他能运笔自如,绘出的图案线条粗犷,不拘一格。可他却花去时间和精力干花边设计这样的琐事,在小小的一方纸上不停地计划、算计、琢磨,命运对他可真是残酷。他痛苦、执着地做着这一切,呕心沥血,不管代价有多大他都矢志不移。他在生活上也是个刻板、倔强、沉默、近乎乖戾的人。
他娶了一位药剂师的女儿。这位药剂师自命清高,阿尔弗莱德也因此成了一个固执的势利眼,他对家庭表面上的体面抱有极大热情,一旦有什么让他看着笨拙粗俗,他就会大为恼火。以后,当他的三个孩子都长大了,他也成了一个沉稳的中年人时,他反倒追求起一些陌生女人来,默默地耽于私欢,心安理得地忽视他的中产阶级太太。
三儿子弗兰克,从一开始就拒绝跟一切知识打交道。反倒围着那座屠宰场打转。布朗温家在农场后边的第三座院子里开了个屠宰场,杀猪宰牛,除自家食用外,也卖给近邻。就这样,这座农场也经常有屠宰生意可做。
从小,弗兰克就被路上那从屠宰场里流到草料场的黑血迷住了,他着迷地看着屠夫把一大扇牛排从屠宰场抬到肉棚里去,厚厚的肥油层里露出了牛腰子。
他长得很漂亮,软软的褐色头发,相貌周正,真有点像罗马人的后裔。他易激动,比别人更容易丧失理智,意志薄弱。十八岁上,他娶了一位工厂的年轻女工,这女子面色苍白,不过长得很丰满,人也娴静,但目光里透着精明,声音很迷人。她慢慢地取得了他的宠爱,每年给他生一个孩子,把他哄得溜溜转。他接管了屠宰事业后,反倒对此很冷漠,很看不起这摊子买卖,因此也就不去苦心经营了。他酗酒,人们常看见他在小酒店里吹牛。好像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其实他是个喋喋不休的大傻瓜。
至于两个女儿,老大艾丽斯嫁给了一个矿工,在伊开斯顿过了段很不安定的生活,后来就带着一群孩子迁往约克郡去了。小女儿艾菲则一直待字闺中。
最小的儿子汤姆比他的兄长们小得太多,所以常和姐姐们做伴,他是母亲的爱子。十二岁上,母亲咬咬牙下决心强要送他到达比郡的文法学校去读书。他不想去,父亲本来想就此让步,可母亲就是不干。她这裹在长裙子中的娇小身躯成了这家的主心骨儿。不干则已,一旦她铁了心要干什么,全家都得顺着她来。
汤姆不得不去上学。他不愿意上,结果一开始就不争气。他承认母亲命他进学堂是对的,那是因为她不承认他不是念书的料儿。他凭着一个儿童的直觉清醒地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他在学堂里会混得很可怜,但他把这种痛苦看成是不可避免的。似乎他对自己的天性感到惭愧,似乎他长歪了,而他母亲怀上他并没错。如果他能长成自己所希望的那样,他就会使他母亲聊以自慰,他多么想像他母亲渴望的那样成为一个聪明能干的绅士啊,这是天下的母亲对儿子的希望。可他早就对母亲说,总不能让草窝里飞出金凤凰来呀,他不是那个料儿。这可真够让母亲伤心懊恼的。
入学后,他与自己的无能斗争过,拼命攻读过。他努力过,全力以赴啃书本,累得脸色苍白。可这都无济于事。他起初还能抑制住自己内心的反感,拼命对付书本,可就是没有起色,怎么也学不进去,他的脑瓜儿根本就不转。
在感觉上他倒是很灵,对周围的气氛很敏感。也许这感觉是粗粝的,但同时很细腻。他看不起自己。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缺陷。他清楚自己长了一副没用的木头脑袋,没救了,因此他倒很谦卑。
可在情感上他又比大多数男孩子们更有鉴别力,这很令他不可思议。在美感方面,他比他们发达,在直觉上比他们更灵敏。那些孩子们在这方面显得迟钝,这让他感到厌恶,着实看他们不起。可一到动脑筋时,他又成了草包,又轮到别人可怜他了。他太笨,连最简单的问题都说不清,所以他不得不去接受那些他根本就不相信的东西。可就是接受了,还是不清楚自己对此到底信不信。他干脆就认为自己已经相信了算了。
但是,他喜欢别人通过情感的传递给他以启迪。他在文学课上听老师动情地朗读丁尼生的《尤利西斯》或雪莱的《西风颂》时,禁不住流露出激动的神情。他双唇开启,眼睛瞪得发酸,眼里闪着痛苦的光芒。老师继续读着,用自己的力量之火燎灼着这孩子。汤姆·布朗温被这种难以名状的体验所感动,多深刻呀,他几乎有点害怕了。可当他几乎是偷偷地、羞涩地自己打开书本读“啊/狂烈的西风/你是秋之气息”时,书上的铅字变成了一股刺人的反感贯通全身,他的脸涨得红红的。他恨自己无能,心中充满了愤怒。他把书本摔在地上,从书上迈过去,出来走到板球场上。他恨书本,好像那是他的敌人,他比恨任何人都更恨书本。
他不能自我控制注意力,他的头脑乱得没有章法,抓不住什么目标,也没有头绪可理。他什么也弄不清楚,也弄不懂自己是怎么了,就是不知道怎么学习,不知道怎么开始。要让他有目的地去理解、去学习,他就会抓瞎。
数学方面他有点天分,可这门课他也学不好了,他简直变成一个不可救药的白痴了。所以他感到脚底无根,不知所措。他笨就笨在没人提示他就回答不上问题来。要让他写一篇正规的有关军队的作文,他顶多给你重复几件他知道的事实:“你十八岁可以参军,个子要超过五英尺八英寸才行。”他认定这是个花招儿,可他太平庸了,对付不了。想到此,他气得脸通红,羞臊难当。他划掉已经写好的字句,搜肠刮肚地设想某种正经八百的文体,想不出来又恼羞成怒,把笔一扔,宁可粉身碎骨,死也不再写一个字。
很快,他就对学校习惯了,同样学校对他也习惯了。在学业上,人们把他当作没指望的大笨蛋,但对他那慷慨诚实的天性大家都表示敬佩。只有一个盛气凌人、小心眼儿的家伙(就是那个拉丁语老师)敢欺负他,把蓝眼睛的汤姆气得要发疯。后来布朗温用石板开了这位老师的脑壳儿,那情景真吓人,不过以后再也没事了。那老师没有得到人们的一点同情,可布朗温老实了,他一想起那一招来就不寒而栗,到他长大成人后还心有余悸呢。
他是高高兴兴地离开那所学校的,没什么不愉快的,他和其他孩子们一直混得不错,至少他自己这样认为。一天天忙着干这干那,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不过,他清楚,在这个学知识的地方他是处于他人所不齿的地位的,他一直明白自己无能,没出息。可他太健壮、太乐观了,以至于他从不觉得可怜,可他的灵魂却是那么可怜,几乎不可救药。
他曾喜欢过一个热情、聪明的男孩子,那孩子体质纤弱,是个肺病秧子。这两人亲密得不得了,几乎有点像《圣经》故事中的大卫和约拿单,布朗温扮演了侍候人的约拿单的角色。不过,对于这种不平等,他有所感觉,那孩子比他伶俐,一下就把他比下去了。所以在离开学校后,他们也就从此分手。但布朗温一直思念着他过去的朋友,把他当作心里的一盏灯,回忆着那段美好经历。
汤姆·布朗温高高兴兴地回到农场上,这才恢复他自己的本色。他对十分恼怒的母亲说:“我的脑袋是一只萝卜,就让我扎根在土里吧。”他太自卑,可一到干起地里的活儿,他就变得兴致勃勃了。他喜欢干活,喜欢闻这泥土的芳香。他年轻、有活力、有幽默感,会逗乐儿,他有法子能忘记自己的缺点,有时他会一生气就发一通火,但好在平时为人处世还是很和气的。
他十七岁那年,父亲从烟囱上摔下来,折颈而死。那以后母亲带着儿女仍住在农场上。当了屠夫的弗兰克偶尔会来小住一下,他总是高声抱怨,嫉恨满腹,抱怨这个世界亏待了他。弗兰克特别恨小汤姆,说他娇生惯养的娘们儿气。汤姆则涨红了脸怒目而视。艾菲向着汤姆,可一当阿尔弗莱德从诺丁汉回来时,艾菲和母亲就会站到他一边说话而把汤姆给冷落了。阿尔弗莱德耷拉着脸,少言寡语的,他看不起家里的人。这使得汤姆很气不忿儿:他凭什么在女人们眼里成了个英雄?还不是因为他在外头做事当花边设计师,有那么点绅士派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阿尔弗莱德确实有些像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所以女人们爱他。汤姆以后才理解他的哥哥。
汤姆是家里最小的儿子,管理农场的责任就落在他肩上了,他感到很了不起。他只有十八岁,但他能像父亲那样办事了,当然,他母亲仍然是这家的主宰。
这孩子长得茁壮、机敏,对生活充满热望。他能干活,能骑马,常赶车去集市,结伴出游,有时会喝得大醉。他还玩九柱戏,去看串乡剧团的演出。有一次他在酒馆里喝醉了,竟被一个妓女勾引到酒馆的楼上去了,那时他才十九岁。
这事可把他吓坏了。在人与人亲密相处的农家村舍里,女人是占有重要地位的。男人们在家敬重女人,在所有的家务事、品德和举止问题上都听女人的。女人是未来生活中宗教、爱情和道德生活的象征。男人们把自己的良心托给女人,对她们说:“我的良心握在你手中,做我门口的天使吧,看管我出出进进。”[43]女人们没有辜负男人们的信任,男人们百分之百地信任家中的女人们。听到她们的赞赏或斥责,男人们或许会兴高采烈、会气恼、会反感也会发脾气,但他们的心一刻也没有真正逃出女人的约束,因为他们要靠女人过安逸的生活,没有女人他们就会感到自己像风中的稻草,飘零散落,而女人则是他们的避风港和保险箱,是上帝约束男人的手,但有时也真可憎。
十九岁的汤姆像一棵小树一样生机勃勃,一直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母亲和姐姐,可现在他正和一个妓女在小酒馆里厮缠在一起,他惊呆了。在那之前,他只知道一种女人,那就是母亲和姐姐们那样的女人。
现在该怎么办呢,他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滋味。他感到好奇、气恼,又有点失望,头一次感到如鲠在喉、噤若寒蝉。难道这必然要发生吗?难道他和女人的关系将会是这么不值钱?在这个妓女面前,他感到有点羞涩,他怕她蔑视他不太行;他讨厌她又怕她。想到说不定会惹一身病时,他简直快吓酥了。但常识告诉他,只要他自己没病,问题就不大——这足以平息他那纷乱的思绪,使他恢复了平衡。事实证明这真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事给他震动不小,他怀疑自己了,对自己的内心感到害怕了。可几天后他又过起他那无忧无虑的生活了。他蓝蓝的眼睛还是那么清澈,眼神还是那么诚实,脸色依然是那么容光焕发,胃口还是那么大。
或许这只是表面现象,事实上他已失去激情和自信,疑虑影响了他的外表和举止。
打这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变得沉默多了。他注意不让自己喝醉,跟朋友们来往也少了。头一次与女人的肉体接触就让他失望了。还有他生来就要在女人身上发现那种不可名状的、强烈的宗教冲动,这种与生俱有的欲望加深了他的失望情绪,束缚了他。他恐怕自己会失去什么,失去什么呢?有没有他都不清楚,还谈什么失去?这第一次倒不算什么,但在他的内心深处,爱情成了最严肃也是最可怕的事了。
他受着情欲的煎熬,总想那些肉欲的场景。其实真正阻碍他回到轻佻女人怀抱的,最主要的倒不是他天性的拘谨,而是他觉得上次太没劲了。那算什么,就那么两下子就完了,他都不好意思再来一次。
他竭力不丧失自己那快乐的天性。他本来精力充沛、幽默、豪放而洒脱,现在他感到很紧张。于是目光暗淡,双眉紧蹙起来。他狂热不起来,幽默不起来,变深沉了。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在心绪不宁中过去了。
他也说不清自己到底与原先有何不同,反正他常感到一种愤怒和怨恨。他知道,他总是在想女人或某一个女人,一天天老这样,这令他怒不可遏。他无法解脱,为此惭愧。他有一两个意中人,开始交际时也希望快些发展关系,可一旦有了一个漂亮小妞时,他又觉得不能急,只要有女孩子在他身边,就不能那样。他不能想象她一丝不挂的样子,那像什么,人家是黄花闺女。他爱她,一想到脱掉她的衣服他就胆寒。他知道,对她来说,赤裸裸的他是不存在的,对他来说也是一样。话又说回来了,要是他和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发生关系,她要是总冒犯他的话,他简直不知道是尽快离开她呢,还是欲火焚身时占有她以满足自己?于是,他又得到了一个教训:如果占有她,他又会感到不满足,他瞧不起这个。他既不是看不起自己也不是蔑视这女子,他是蔑视这种经历所带来的整个后果,他讨厌这个,痛恨这个。
他二十三岁时,母亲去世了,家里只剩下他和艾菲了。母亲的去世对他又是一个难以名状的打击。他不明白,怎么也不明白。一个人就得在出其不意的打击面前认命。每每抚摸一下这打击留下的伤痕,他都会感到疼痛,他真怕这跟他作对的玩意儿。他是深爱自己的母亲的。
从这以后,他跟艾菲吵得很厉害。他俩相依为命,可关系又出奇地紧张,紧张得有点不自然。他尽量躲出去,躲到考塞西的红狮酒馆里去,那里有个角落专门属于他,他是那里炉边的常客。这小伙子年轻漂亮,四肢粗壮,总仰着头,沉静地坐着。不过他机敏,爱听人讲话,对熟人也挺热情地打招呼,可就是羞见生客。他挑逗所有的女人,女人们可喜欢他啦。他也倾心听男人们谈话,挺有礼貌。
喝了酒,酒劲儿就上脸,蓝蓝的眸子里显出羞涩不安和惊恐。他东摇西晃地回到家,姐姐恨他,就臭骂他一顿,一挨骂他就会像一头公牛那样丧失理智。
他又一次交上了一个妓女。那是降灵节期间,他和两个年轻伙伴骑马出游,先到了麦特洛克,然后准备去贝克威尔。那时的麦特洛克刚成为一处有名的风景区,人们从曼彻斯特或斯塔福特郡的各个城市来这里游览。这几个小伙子在客栈里用午餐时碰上两个姑娘,马上他们就热乎起来了。
挑逗布朗温的那位姑娘有二十四岁,身段很美,也很轻率,她已经被把她带出来的那个男人冷落一个下午了。她见到布朗温,就像所有的女人一样喜欢上他了,这是因为他热情、慷慨,又有点内秀。不过她看得出来,他这人非得挑逗不可。既然她让人挑逗了、耍了,而又没有得到满足,那她就什么都干得出来。她觉得他这个人很容易摆弄,她可以借此机会找回面子。
她胸部很美,乌发碧眼儿,总是咯咯地笑,满面春风。她还习惯于一笑就袖手掩面,那姿态既自然又招人爱。
布朗温很好奇,既想跟她逗又止步不前。他动情了,可对自己又没有把握,不敢太造次,怕让她撅回来,虽然心里火烧火燎的,可他那种天生的对女人的敬重又约束着他,使他放不开胆子。他总感到这种态度荒唐透顶,慌乱得满脸通红。她呢,见到他这种举棋不定的样子,变得更胆大妄为了。她见他动情了,觉得很开心。
“你什么时候回去?”她问。
“没准儿。”
话茬儿就这么断了。
布朗温的伙伴们准备上路了。
“汤姆,”他们叫道,“走不走啊?”
“哦,就来。”他答应了一声,很不情愿地站了起来。他感到失望、窝囊。
他看看姑娘,碰到了她眼中奚落的目光,心里不禁打起颤来。
“来瞧一瞧我的马好么?”他真诚和蔼地对她说,心里却激动得什么似的。“哦,好啊。”她说着站起身来。
她跟在他身后出了屋子。她发现他是个溜肩膀的人,还打着裹腿呢。其他的年轻人把自己的马牵出了马厩。
“你会骑马吗?”布朗温问她。
“我愿意试一下,嗯,看看行不行,不过我从来没试过。”
“来吧,试试吧。”
他红着脸把她抱上马背,她咯咯笑着上了马鞍。
“我会滑下去的,这不是女人用的马鞍子。”
“抓紧吧,你!”他说着就把她带出了客栈大门口。
姑娘在马背上坐得很不稳当,手抓得很紧。他用一只手扶住她的腰,稳住她。他紧紧抱住了她,这跟拥抱没什么两样。大步走在她身边他激动得不行。
马儿沿着河边行走着。
他对她说:“你得叉开腿才行呢。”
“我知道,这就叉开。”
那时候时兴穿很宽大的裙子。她撩起裙子,分开双腿,动作挺得体,很注意掩盖露出来的秀腿。
“这样就好多了。”她俯视着他说。
“敢情是。”他附和着说。一碰到她的目光,他就觉得骨头发酥。“真不懂干吗要有马鞍子,让一个女人叉开双腿骑马。”
布朗温的伙伴们在路那边叫道:“要不我们就走了啊,你好像长在那儿了。”
他气得脸都红了。
“哎呀,别急呀!”他回头喊道。
“你还要待到什么时候儿?”
“反正不会过了圣诞节。”他答道。
这姑娘笑了,笑声很清脆。
“好吧,好吧,回头见!”朋友们说。
他们骑马走了,留下了他。他很不好意思,很想跟这姑娘正经起来。不一会儿他就回到了客栈,把马交给店里的看马人就和姑娘一起进了小树林,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东南西北了。他的心猛烈地跳动着。这可是一桩了不起的冒险啊,他想那姑娘都想疯了。
那以后,他痛快极了,这次可不同寻常。他跟她厮混了一下午,还想跟她过夜,可她却告诉他这不行。她的男人晚上会回来的,她得跟她男人在一起。而他布朗温决不能泄露他俩在一起待过的事。
说着,她给了他一个狎昵的微笑,让他又惶惑又宽慰。
虽然他答应不再打扰这姑娘,可他就是舍不得走,他在客栈里住了一夜。晚餐时,他见到了那个家伙,一个铁灰色头发的小个子中年人,那张脸长得很奇特,像张猴儿脸,可又挺逗人的,甚至可以说挺好看。布朗温猜他大概是个外国人。跟他一起的是一位英国人,那人无聊极了。他们四人,两男两女,围桌而坐。布朗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
他看得出来,那个外国佬对这两个女人照顾得很周到,但他的神态中却透着蔑视,好像她们是好玩的动物。和布朗温待过的那个女子想摆出一副贵妇人的架势,可她的言谈又不像。她是想赢回自己的男人。甜点上来了,小个子外国人在座位上转过身来,平静地扫视了一下全屋,有点旁若无人的样子。布朗温好奇地瞧着这张冰冷、透着动物的机智的脸:棕色的眼睛圆溜溜的,连瞳孔都是棕色的,好像一双猴子的眼在悄悄地盯着别人,不用看你他就能感觉到你在想什么。他的目光落在布朗温身上。布朗温好奇地看着那张老气横秋的脸转向自己。那人看了看他,似乎觉得他根本不值得一看。那滴溜圆、敏锐而淡漠的眼睛上双眉高高挑起,额头上聚起一些浅皱纹,像猴子一样。那张脸很苍老,但又让你说不准他有多大年纪。
这男人一直表现出一副正人君子和贵族的样子。布朗温看着他,被他强烈地吸引住了。而那女子却不安地掸着桌布上的面包屑,又羞又恼。
布朗温坐在大厅里一动不动,怅惘、无聊。那矮个儿陌生人走上前来,面带微笑,举止优雅地请他吸烟。
“请吸烟。”
布朗温从来没吸过烟,可还是接过来了,粗大的手指笨拙地摆弄着烟卷儿,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上。他那双火热的蓝眼睛与外国人那双嘲讽般地垂着眼皮的双目相遇了。外国人在他身边坐下,与他攀谈起来,主要是谈论马。
布朗温喜欢这个人,人家风度翩翩,举止文雅,老练矜持,像猴子一样自信。他们聊着马匹和达比郡,谈着农事。外国人对他的确很热情,布朗温很是有点兴高采烈,结识了这位古怪干瘦的中年人,布朗温欣喜若狂。谈话本身很愉快自不必说,最重要的是这人风度文雅,谈得来。
他们交谈了许久。每当人家听不懂布朗温的土话时,他就会像个大姑娘那样羞得满脸通红。他们握手告别时互道晚安。然后外国人鞠了一躬,他又重复了一遍“晚安”,并且用法语说:
“Bon voyage.”(一路平安。)
然后他转身上了楼。
布朗温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凝视着窗外的夏夜繁星,思绪万千。这都是怎么回事啊?还有一种他根本闻所未闻的生活,那是什么样的生活呢?他接触到的这些都是什么呢?这种新鲜事会让他怎么样?这一切都意味着什么?他了解的或不了解的,里里外外,哪里才有生活呢?
他睡着了。一大早趁别人还在酣梦中他就骑马走了,他不愿意再见到他们。
他兴奋得浮想联翩,想着那女子和那外国人,他们的名字他都不知道。可他们却点燃了他心中的一团火,要把他烧得体无完肤。与这两人的相识,相比之下,跟外国人的结识更有意义。至于那姑娘,他还惦记着呢。
但他说不准。他得让这感受先放一放,他还来不及去总结一下。
这些交往弄得他整天沉浸在回忆中,梦想那风骚的女子和那矮小、干瘦、有着古老民族血统的外国佬儿。只要他一有闲心,只要他不和伙伴们在一起,他就会畅想在麦特洛克与那位外国人的接触,那人脾气好,举止典雅。而在他的密切关系中,还有一位风骚女人,令他心满意足。
他沉醉在自己的梦幻中,似乎那梦变成了现实。他走起路来高视阔步,目光炯炯,一副达官贵人的雍容文雅;同时,他又怀念那女子,被这种怀念之情煎熬得痛不欲生。
渐渐地,他那明亮的目光变得暗淡了,千篇一律、冷冰冰的生活开始了,他讨厌这个。难道是他让幻想欺骗了?他被这恶劣的现实束缚得难受,像个倔强的公牛站在牛栏口,拒绝进入他熟悉的生活圈子。
为了保住自己的激情,他的酒越喝越多。可越是这样,激情就减退得越快,他咬住牙,决不屈服于平庸。这样反倒使他的激情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他想结婚,安居乐业,摆脱这种窘境。可怎么办呢?他说什么也迈不开这一步。他曾见过一只小动物被粘鸟的胶粘住了,这一幕对他来说像噩梦一样可怕。他真恨自己这窝囊样儿。
他想抓住什么,以此来解脱自己。可他没有谁可依靠。他一个心眼儿地要在这些年轻女人中找一个来做老婆,可没有一个让他中意的。他懂了,要想生活在像那个外国人一样的人群中,这种想法是荒谬可笑的。
但他梦想这样,而且对此坚信不疑,绝不屈从考塞西和伊开斯顿的现状。他执拗地坐在红狮酒馆的角落里,吸着烟苦思冥想,不时地他会举起酒杯来,可是他一言也不发,因为他觉得全世界都酷似一个打着呵欠的农夫。
一阵狂怒之下,他真想离开——马上离开。他想去国外,可他又跟外国没有联系。再说,他的根是深深扎在玛斯的土地里的,这条根把他与他的房子和土地连在一起了。
后来,艾菲嫁人了,家里只剩下他和蒂丽,这个斗鸡眼儿女仆跟他们家生活十五年了。他感到没指望了,他以前一直固执地与平庸的幻觉相对抗,不让它吞没自己,现在他不得不采取行动了。
他本来是戒酒的,他敏感冲动,因此不敢多喝,喝多了就会恶心。
可是,在他干生气没办法的时候,他下了最大的决心,摆出开怀畅饮的架势要把自己灌醉。他自言自语道:“妈的,你说什么也要有条出路——不能这么窝囊——如果你还长着腿就无论如何也要站起来。”
于是他起身来到伊开斯顿,相当笨拙地混在一群小伙子中间。他跟他们对饮,发现自己很能应付一气,他认为这屋里的每一个人都完全符合自己的心意,什么都是美妙的、无可挑剔的。当有人惊呼,说他的衣服口袋着火了,他那张涨红了的快乐的脸上露出来一丝笑意,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没什,什么,让,让它着,着吧。”他高兴地大笑起来,想到别人竟会认为口袋着火是不合理的事,他又会生气:这本来是最令人高兴、最自然的事嘛,这有什么嘛!
他一路走回家,一路上一会儿自言自语,一会儿对着月亮说话。月挂高空,洒下一片银光,地上一摊摊小水洼儿都亮晶晶的。他犹犹豫豫不知该不该在水洼儿里下脚,他觉得这可真见鬼!他冲着月亮大笑,对月亮说这真叫棒!
早晨醒来细细回想,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真正烦躁难忍,脾气坏极了。他冲着蒂丽狂吼大叫了一通,过后又觉得耻辱,于是就一个人独自出来。望着灰蒙蒙的田野和黄土路,他寻思着怎么才能摆脱这种难忍的恶心和反感,这都是昨天欢醉良宵的报应。
他想起白兰地就反胃,他固执地牵着他的小猎狗在田野上走过,看什么什么都不顺眼。
第二天晚上他又来到红狮酒馆的老地方,这回显得有节制、体面了。他坐在那里,执着地等待着将要发生的一切。
他到底相信还是不相信自己是考塞西和伊开斯顿的人呢?反正这儿没一样东西让他喜欢,可他能摆脱这一切吗?他自己具备摆脱这一切的条件吗?难道他是个低能的婴儿,不够大丈夫气,不能像那些年轻人一样开怀痛饮,不费吹灰之力就嫖一气以满足自己?
他固执地想了一阵,感到憋得难受。一股热浪在他心房上冲击着,他的手腕发胀,发抖,脑海中浮现出情欲的场景,似乎眼睛都是血红血红的。他跟自己斗争着想让自己保持常态。他并没有追逐任何女人,只是装作正常。等着吧,会有那么一刻,他要么采取行动,要么死心算了。
然后他特意来到伊开斯顿,悄没声儿地,既心怀叵测又垂头丧气。他要把自己灌醉,大口大口地喝着白兰地,直到脸色苍白、眼睛冒火。可他还是不能得到解脱。他醉醺醺地上床,凌晨四点醒来再接着喝,他说什么也要得到解脱。渐渐地,他情绪上有所缓和,感到很舒服了。他的紧张感放松了,不再沉默,开始喋喋不休地胡扯。他再也不与这个世界作对了,因为他高兴,他与所有的人都血肉相连了。灌三天白兰地,他血液中全部的青春都烧光了,他终于跟这个世界成为血肉相连的一体了。这是青春和欲望的结束。他淹没自己的个性以此来获得满足,这一个性要靠他的成年时期来维持与发展。
打那以后他就开始酗酒,有三四天不停地喝白兰地,整日都醉醺醺的,他才不在乎呢,他心中燃烧着深刻的厌恶,他敌视女人,理都不理她们。
他二十八了,这个漂亮的小伙子四肢粗壮,体魄强健,满面红光,一对蓝眼睛直视前方。这天,他从诺丁汉运一车种子回来,过了考塞西,就准备大喝一通了。他一直盯着前方,却心不在焉,望着眼前的一切,却有什么也没看见。这是年初的时候。
他慢慢地牵着马前行,越往下走路越陡,马车上的货物就发出咣当声。大路曲曲弯弯,在河岸和篱笆墙下前行,走几步就得拐一个弯。
慢慢地走到下坡最陡处时,马开始尥蹶子。他看到一个女人走了过来,不过这时他一心想的只是他的马。
然后他才扭脸看这女人。她穿着一身黑衣,长长的黑斗篷裹着娇小轻盈的身体,她还戴了项黑色女帽。她疾步前行,头倾向前,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就是她这古怪的聚精会神、行色匆匆的样子引起了他的注意,她似乎觉得谁也看不到她。
她听到了马车的声音,抬起了头。她脸色苍白,轮廓分明。她的眉毛又浓又重,宽宽的嘴巴很奇特地抿着。似乎是借着空中闪过的一道光,他把她的脸看了个清楚,他看得太清楚了,一下子不再独自想心事,不知如何是好了。
“是她呀!”他有点情不自禁地嘟囔一声。马车溅着泥点子经过她身边,她往回退着靠向河堤。在他牵着尥蹶子的马走过她身边时,两对目光相遇了。他赶紧向别处看去,仰起头来,高兴得浑身发痛,忘乎所以了。
最后一刻他转过身,看到了那顶女帽、她着黑斗篷的身影和她走路的姿态。随之她的身影在拐弯处消失了。
她从他身边走过去了,他似乎感到他又漫步在一个遥远的世界里,不是考塞西,而是另一个遥远的世界,一个娇弱的地方。他默默地走着,心里很不安,心中充满了渴望。他不想什么,也不说什么,连吭都不吭一声,连个手势都不打,只是一个劲儿地往前走。他简直不敢去想她的面庞。他思念着她,他的思绪在那个渺茫的世界里畅游着。
想到他们相互行了注目礼,他就要发疯,感到被折磨得难受。他不清楚,他凭什么要这么想。这种疑虑真像个无边的空间,浩渺虚无。他一直坚信,他们互相认识了。
一连几天他就带着这样的念头晃来晃去,然后这念头就让这普通而贫瘠的世界打破了。他对人对兽都很和蔼,可他害怕失望带来的空虚又会降临。
几天后的一次,他吃过晚饭背对着火炉站着时,他发现那女人走了过去,他想看看她到底认识不认识自己,对他有没有感觉。他想让人说他们之间有某种关系。他焦躁地看着她顺着大路走远了。他招呼蒂丽道:
“那是谁?”
蒂丽长着一对斗鸡眼儿,四十来岁了,她爱慕布朗温,一听他叫就高高兴兴地跑到窗前来观望。无论叫她做什么她都高兴。她从窄窄的窗帘上探出头去,她头一晃,头上的小发髻就一撅一撅的,很好笑。
“嗨,你问她呀,”她抬起头,那双机灵的褐色斗鸡眼凝视着他说,“你还不知道她嘛,她不就住教区牧师家吗?你知道的。”
他叫道:“我怎么知道?!你这个娘们儿。”
蒂丽脸一红,缩一下脖子盯了他一眼,那眯缝的眼中目光尖锐,几乎满是嗔怪。
“你怎么不知道,她是新来的管家。”
“噢,怎么会是管家呢?”
“嗬,是又怎么啦?”蒂丽气恼地回敬道。
“她是个女人,对吗?不管她是不是管家。除了是管家,我更想知道点别的什么!她叫什么,她有名字吗?”
“有吧。反正我是不知道。”蒂丽又回敬一句。她让这个刚长成大人的孩子纠缠得不耐烦了。
“她姓甚名谁?”这回他口气温和多了。
“我真的说不上。”蒂丽很有尊严地回了一句。
“你难道就知道这,说她是教区牧师住宅的女管家?”
“我听人提过她的名字。可我怎么也记不住。”
“你这脑壳上打筛子眼儿了吧,就会胡说八道,长脑袋干什么用的?”
“别人的脑壳干什么用,我的也干什么用呗。”蒂丽又回了一句,她可爱听他骂了。
一阵沉寂。
“我就不相信谁都能老记着这个。”女仆又试探着说了一句。
“什么?”
“她的名字呗。”
“为什么?”
“她是从外国哪个地方来的。”
“谁说的?”
“我就知道这些,她就是外国人。”
“你觉得她是从哪儿来的?”
“不知道。人家都说是从波兰。我可不知道啊。”蒂丽说完了又赶紧补充一句,生怕他又骂她一顿。
“你凭什么说她是从波兰来的?你听谁这么胡说!”
“人家都这么说——不是我,我不知道。”
“谁这么说?”
“班特利太太说她从波兰来,要不就是个波兰人哩。”
蒂丽知道她被缠得越来越不能解脱了。
“谁说她是波兰人?”
“大伙儿都这么说。”
“那她究竟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呀?”
“我说不上,她还带着个女儿。”
“她有个女儿?”
“有三四岁了,脑袋像个毛毛球儿。”
“黑的?”
“金黄的,金金黄,像个毛毛球儿。”
“她有父亲吗?”
“说不上,我不知道。”
“她怎么到这儿来的?”
“说不上。反正牧师雇用了她。”
“这孩子是她的吗?”
“我想是吧——人家都这么说。”
“谁跟你讲起她的?”
“是利兹,哦,礼拜一我们见到她打这儿过时,利兹告诉我的。”
“不管什么经过这儿,你们都会嚼舌根的。”
布朗温伫立着沉思起来,那天晚上他又去考塞西的红狮酒馆了,多半是想多打听点消息。
他猜她是位波兰医生的遗孀,她丈夫流亡伦敦,死在了那里。她说话带点外国腔,不过还容易听懂。她的小女孩叫安娜;这女子姓兰斯基,那就是兰斯基太太。
布朗温感到不真实的事情到底弄清楚了。他也莫名其妙地认定这女子命定是他的人了。她是个外国人,这让布朗温特别满意。
他觉得世界一下子发生了迅速的变化,似乎在新的创造中他获得了真正的生命。在这之前什么都是僵硬、虚假和空虚的,几乎等于零。而现在,一切都是真的了,他可以驾驭这一切。
他不敢去想这女人,他怕,但他总感到她离自己不远,跟他融为一体了。可他又不敢去结识她。甚至不敢有单相思。
一天,他在路上碰到了她和她的小女儿。这孩子的脸蛋儿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头发金黄发亮,就像鸡冠花一样毛茸茸的,火一样燃烧着。她的两眼很黑。当布朗温看着这女人时,小女孩立即醋劲大发,紧紧偎向母亲,黑眼睛里射出厌恶的目光。母亲则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就这淡淡的一瞟,就让他心神不宁。她生着一双灰褐色的大眼睛,瞳孔乌黑,目光深邃。他感到浑身火烧火燎,好像每根血管都在燃烧。他就那么懵里懵懂地走开了。
他知道,命运向他走来了,世界在变。他不动声色:该来的总会来。
他姐姐艾菲到玛斯来住了一个星期,他陪她到教堂去了一次。教堂很小,只有十二条板凳,他坐得离那外国女人不远。她很是娴雅,那坐姿,那仰着头的姿势,都令人心动。她来自远方,是个陌生人。可他觉得她又是那么亲近,离他的灵魂那么近,她并非真的坐在那儿,伴着她的小女儿坐在考塞西的教堂里,她也不是在过着这种表面上的日日夜夜,她属于另外一个什么地方。他对此感受极深,这是真的,很自然的。但他感到害怕。他具体的生活圈子仅仅限于考塞西,这让他伤心,也让他担忧。
她的鼻子生得不很对称,鼻梁上方两道浓眉几乎连在一起。她有一张宽阔的嘴巴,唇部很丰腴。她的面孔却朝着另一个世界的生活:那儿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而是她的心仍然居住的地方,尽管她人没在那里。
她身边的小女儿瞪着一双大大的黑眼睛捕捉着一切事物。红红的小嘴紧闭着,显示出一副奇怪的挑战样子。她好像总在心怀妒意保护着什么,总是警惕着。女孩子的眼睛遇到了近处布朗温那深邃亲切的目光,她那双乌黑、敏感的大眼睛里立即射出仇恨的火焰。
老牧师低沉的声音在教堂里继续回响着,可考塞西的人却无动于衷。这个外国女人置身于活生生的异国他乡,显出神圣不可侵犯的神态,她的小女儿可真叫怪,也是外国人,总带着妒意在保护着什么。
做完了礼拜。他神情恍惚地走出教堂。在教堂的小路上他和姐姐走在这女人和女孩的身后。突然这女孩挣脱了她妈妈的手,以极快的速度滑向后面去捡布朗温脚边的一个东西。她可爱的小手儿挺利索,可还是没捡到那只红扣子。
“你找到什么了吗?”布朗温问她。
他也弯下腰去找扣子。但女孩捡到了扣子,后退一步,把扣子紧紧贴在自己的小外衣上,黑黑的眼睛严厉地盯着他,好像是禁止他看她。她见把布朗温镇住了,转身叫声“妈妈”,就飞身沿着小路跑远了。
母亲一直无动于衷地看着这边,不是看孩子,而是看着布朗温。布朗温感到这女人在看他。虽然茕茕孑立,可这个外国女人却令他臣服。
他感到无所适从,向姐姐转过身去。可那双目光深邃动人的灰色大眼睛却吸引着他不由自主地朝那边看去。
“妈妈,我可以要这个吗?”那边传来孩子银铃般得意的声音,“妈妈”,她似乎总是在招呼妈妈,让妈妈想着她。她妈妈回答说:“可以,我的孩子。”说完她就不言语了。好像早就准备好了似的,这孩子踉踉跄跄跑了几步又问:“这些人都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亲爱的。”布朗温就听到这么干巴巴的一句。
他走着,有些失魂落魄。
“那人是谁?”他的姐姐艾菲问。
“我说不上。”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
“她这人挺逗乐儿的,”艾菲用近乎指责的口吻说,“那女孩子真是妖气十足。”
“妖气,她怎么有妖气?”他问。
“你自己看嘛,她母亲也还算一般。可那小的丑得要命。那女人有三十五岁了吧。”
他没在意,姐姐还在说着。
“对了,她可以做你的女人,你最好娶了她。”艾菲说她的,可他还是满不在乎。事情该怎样就怎样。
另一天,吃茶点的时候,他一个人坐在桌旁,听到有人敲前门。像有什么不祥的预兆,他吃了一惊,因为从来没人敲过正门呀。[44]他站起身拉开门闩,旋动了那把大钥匙。门开了,那位外国女人站在门口。
“能给我一磅黄油吗?”她用一种奇特的外国腔调问。
他试图弄懂她的问话,她则疑惑地看着他。可在问话话音儿里,在她一动不动的站姿中,又有什么东西使他动心呢?
他向旁边跨了一步,她立即就走进屋来。好像他打开门就是为让她进来的。这让他吃了一惊。习惯上是你应该待在门口等人家请你你才能进屋。他进了厨房,她也跟了进去。
擦干净的松木桌上摆满了茶具,炉子上火势很旺。一条狗从炉边上跃起向她走过来,她无动于衷站在厨房里。
“蒂丽。”他大声叫道,“有黄油吗?”
那外国女人一动也不动。那身黑斗篷也一丝儿不动。
“啊?”远处传来蒂丽尖声尖气的回话。
他又大声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话。
“我们的黄油全在桌上呢。”蒂丽在牛奶房里尖声回答着。
布朗温看了看桌子,盘子里有一大块黄油,几乎够一磅。圆圆的黄油块上印着橡子和橡树叶图案。
“我叫你来你能来吗?”他大吼着。
“叫我干什么呀?”蒂丽不满地说着,从另外一扇门的门缝里往里窥视着。
她看到这个外国女人,一双斗鸡眼儿都看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没黄油吗?”布朗温又不耐烦地问了一遍。似乎他发号施令一通就能有黄油一样。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在桌上。”蒂丽不耐烦了,总不能说你一命令她就能造出黄油来呀。“就这些了,多一丁点儿都没了。”
一阵沉寂。
那外国女人开口了,她的口音极清晰,神态超然,一听她的话就知道是先想好再开口的。
“哦,那谢谢了,对不起,打扰你们了。”
她不懂这儿的人为什么这样没礼貌,这让她有点为难。只要讲点客套就会让大家都过得去。可这时布朗温心里有点慌乱,人家几句客气话就让他脸红了,不过他没有就让她走。
他看看桌上的黄油对蒂丽说:“拿个什么东西把那块给她包上。”
他拿起一把干净的刀子,削掉摸过的那一边。
他那句“给她”慢慢地打动了外国女人,却把蒂丽惹恼了。
“按说牧师该从布朗家取黄油,”这女仆愤愤不平地说,“你拿了我们的,我们明天一大早头一件事就得炼黄油。”
“是的,”这波兰女人拖着长腔说,“我到布朗太太的牛奶房去了,她没黄油了。”
蒂丽强低着头,冲动地说按买黄油的规矩,当人家缺黄油时,你这么冒冒失失地来敲人家的正门要一磅应急真是太没礼貌了。既然你该找布朗家,就去布朗家好了。噢,他们家没了,来找我家的充数呀。
布朗温完全明白蒂丽的话中话,而波兰女人却觉察不出来。她只想为牧师搞到黄油,反正明早蒂丽就要做黄油,她就干脆等着。
“快点儿,就这样吧。”布朗温打破沉寂大声说道。蒂丽转身进了里门。
“大概我不应该来。”外国女人审视地望着他说,似乎是要他说应该怎么办。
他感到困惑。
“看你说哪儿去了。”他试图显得和蔼一些,只想为她解围。
“那您——”她故意这样开了头,可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不说了。她只是一直看着他,因为她讲不好这种语言。
他们面面相觑。狗从她那边跑到他这边,他弯腰去摸它。
“你的小女儿怎么样?”
“哦,谢谢你,她很好。”就这么一句话算回答他了,这不过是一个人讲外语时的一句客套话。
“您请坐。”
她坐在一张椅子上,细长的胳膊从大衣里伸出来,放在膝头。
“你对这个地方还不熟。”他说。他没有穿外套,站在炉前地毯上,背对着壁炉,双眼好奇地直视这女人。她那么稳重,这让他高兴又让他动情,所以他很随便,他觉得要是自己拘拘束束并摆出主人的样子来,那就太不近人情了。
她审视地打量着他,琢磨着他话的意思。
“不熟。”她听懂了,又说,“不熟,这儿有点怪。”
“你发觉这儿有点粗野吧?”他问。
“呃——”她盯着他,意思是让他再说一遍。
“我们的做派让你觉得粗野呗。”他重复说。
“是的,是的,我听懂了,是不一样,有点怪。不过,我在约克郡住过。”
“哦,那好,这儿跟那儿差不多。”
她不太明白。他为自己辩护,自信又亲昵,这使她感到有些疑惑。他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他对她平等相待,为什么他一点客套都不讲?
“不——”她含糊其辞,眼睛盯着他。
她发现他年轻、天真又粗鲁,跟他没什么交道可打。可他又是那么英俊,头发生得金黄,碧蓝的眼睛里充满活力,身体很健壮。他似乎跟她是平等的。她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很难让她理解。他热情、粗鲁又自信,好像不知道世上还有犹豫二字,是什么使得他这样难以理解地稳健呢?
她不知道。她揣度着,四下打量着他住的这间房子。这里的东西让她眼熟、着迷,同时又让她感到恐惧。老式的家具就像老态龙钟的人那样眼熟。整间屋子跟他本人差不多,好像他与这儿的一切融为一体了。这令她感到不安。
“你在这屋子里住了好长时间了,是吧?”她问。
“我一直住这儿。”他回答。
“噢——你们家里的人呢?”
他说:“我们家在这里住两百多年了。”
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直盯着他,要弄懂他在说什么。他只感到他是为了她才待在这个地方的。
“这地方都是你自己的吗?这房子,这农田——”
“是的。”他说着低头看看她,碰到了她的目光。她心里一颤,她并不认识他,他是个外国人,他们之间没什么交道好打。可他的样子却搅乱了她的心,迫使她去了解他。他自信直率得出奇啊。
“你是独自生活吧?”
“如果你管这叫独自,那就是独自。”
她没听懂问话。她还没听到过这样说话的。这是什么意思?
只要她看他一会儿,他俩的目光就不可避免地相遇了。她感到一团火烧燎着她的脑子。她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但心里却打开了小鼓儿。这位近在眼前的是个什么人呢?她这是怎么了?他那年轻、闪着热切光芒的眼睛似乎表明他有权利跟她交谈,有权利保护她。可他又是怎样表达这一切的呢?为什么他要同她讲话?为什么他的目光那么自信、那么明亮?他根本不等待她的允许或暗示。
蒂丽拿着一大片金箔纸进来,发现这两个人都沉默了。他觉得这女仆进来后,他理所应当开口先说话。
“你的小女儿多大了?”
“四岁了。”
“她父亲去世还不久吧?”
“他去世时她才一岁。”
“三年了?”
“是的,他死了三年了,对的。”
她平静、几乎是简要地回答了这些问题。她又看了他一眼,目光中绽开了某种少女的情窦。他感到自己动弹不得,上前不是,后退也不是。她坐在跟前让他有些如坐针毡,后来他简直变得不知所措了。他看到她眼睛里透着女孩子才有的疑惑神情。
蒂丽把黄油交给了她,她忙站起身来。
“太谢谢您了,这多少钱?”
“就算我们送牧师的吧,”他说,“我反正是要去教堂的。”
“你最好去教堂时把黄油钱捎回来。”蒂丽坚持要求他这样做。
“装进包里去吧,嗯?”他说。
“多少钱呀?请告诉我。”波兰女人对蒂丽说。
布朗温站在一边默不作声。
“好吧,那就多谢了。”她说。
“什么时候带您的小女儿来看看我们的鸡群和马群,她喜欢就让她来吧。”他说。
外国女人说:“好,她会喜欢来的。”
她走了。她一走,布朗温脸色就阴沉起来了。他没心思去理会不安地看着他的蒂丽,她还想让布朗温替她消除疑虑呢。他什么也不能想,他觉得他跟这外乡女人有了某种无形的联系。
他感到迷惑,又想入非非了。在他的内心深处,五脏六腑中,又有什么在冲动。好像一道强光闪过,刺得他睁不开眼,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了,只知道这耀眼的光在他和她之间燃烧着,像一股秘密的力量把他们连在一起了。
自从她来这儿以后,他就一直魂不守舍,连他手里的事情都干得无精打采,整天晃晃悠悠,不言不语,仿佛成了另一个人。他让正在发生的一切支配着自己,听之任之,失魂落魄,沉醉在狂喜的边缘,就像一个即将得到新生的动物。
她带着女儿到玛斯来过两次,可他俩之间隔着一层极冷静被动的东西,令他们就像都麻木了一样,所以没什么积极的变化。他几乎没怎么注意到那孩子。他只是把她抱在马背上骑马,给她几颗玉米喂家禽。凭他天生的快乐性情,他就赢得了孩子的信任,甚至好感。
有一次在伊开斯顿的街上遇到了她们娘儿俩,就让她们上车送她们回家。这孩子紧紧挨着他,像是要得到他的爱抚,而母亲却不动声色。他们的心上笼罩着一层朦胧的雾,他们都沉默不语,似乎是失去了意志的人。他只是看到她的一双没戴手套的手合掌插在膝盖中间,他还注意到了她手指上的结婚戒指,那东西箍着她的生命,这结婚戒指限制着她的生活,而这生活中没他的分。不管怎样,他们俩还是能相会的。
他扶她下了马车,几乎是把她举了起来,他感到自己有权利这样把她举在两手之间。当然她是属于另一个人的,属于那个在背后看不见的人。可他必须也照顾她,她太充满生气了,让他无法释怀。
有时她那模棱两可、让他不得其解的样子真让他生气,让他发怒,可他克制住了自己。她不动声色,也不亲近他,这让他又为难又气愤。可他还是忍了好久。以后,她总是对他不理不睬,积怨已久,他终于发作了,他想走,躲开她。
那天她偶尔带着孩子到玛斯来,正赶上他发脾气。他与她面对面站着,他真是一条阴沉沉的壮汉子,一脸的厌恶神情。虽然他不言语,可她还是觉察出他在生气,他不耐烦了。她似乎再一次从麻木中惊醒过来,心里激荡起一股疾流。她看着这个陌生人、一个够不上绅士可仍然坚持要进入她生活的人。于是,一阵新生时的剧痛使她的全身血管都绷紧了,她变成了另一个人。她确实应该重新开始,以一个新人、新的躯壳去迎接对面那个盲目执着的身躯。
新生的痛苦传遍她全身,她颤抖了,这下点燃了他皮肤下的烈焰。她要这个,要他给她带来新的生命,要同他一起新生。可她必须保护自己,因为新生也意味着毁灭。
当他独自一人在田里干活,或是母羊产羔他守在一边时,日常生活里的一切都消失了,只清清楚楚地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他应该娶她,她应该是他的生命。
渐渐地,就是看不到她,他也能了解她了。他愿意把她看作他麾下的保护对象,就像保护一个没父母的孩子那样。事实上这不可能,他不得不放弃这种美梦,她很可能会拒绝他,再说他也怕她。
在那漫长的一个个二月的夜晚,当他守护着生产中的母羊时,从羊棚里眺望闪烁的流星,他感到他是不属于他自己的。他必须承认他不过是碎片,是不完整的,他自己做不了自己的主。黑黝黝的天上游动着群星,群星是按照其亘古不变的轨道运行的。所以,他坐在那里是那么渺小,得对更大的指令俯首听命。
她如果不肯来找他,他就一无是处,这真让人难熬。可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他不理不睬,他发现自己不入她的眼。他发火,挣扎得精疲力竭想解脱。他声称自己一个人也挺好,他是个大丈夫,能独善其身。但他必须承认,也应该清楚,他应该在这群星灿烂的夜晚,自己委屈一点,承认并明白,如果没有她,他什么都不是。
他是不算什么,可跟她到了一起他就是个真实的人了。如果她现在从羊圈附近湿漉漉的草地上走过来,在母羊和羔羊烦躁的咩咩声中走来,她就会使他成为一个完整、完美的人。如果真会这样的话,那她就应该来找他!会的,命中注定会的。
很久以来,他就铁了心要向她求婚。他知道,如果他求婚,她一定会默许的,一定会这样,绝不是相反。
他对她有所了解了:她穷困、孤单,在她丈夫去世前后那段日子里,她在伦敦生活得很苦。可在波兰,她是个大家闺秀,父亲是个地主。
什么她出身高贵啦,她丈夫曾是位出色的大夫啦,什么她丈夫比她逊色多啦,这些不过是些传闻。可有一种内在真实的东西,一种灵魂上的逻辑把他和她连在一起了。
三月的一个晚上,室外狂风怒吼,求婚的时刻到来了。他坐在壁炉前伸着手烤火,看着火苗儿,他几乎未假思索就决定今天晚上出去。
他问蒂丽:“有没有一件干净的衬衫?”
她说:“你还不知道吗,你有干净衬衫的。”
“好,拿一件白的来。”
蒂丽拿来一件他父亲留下来的亚麻衬衫,当着他的面在炉火前烤干。她默默地、苦苦地爱着他,可他倒好,双手放在膝盖上面向壁炉前倾而坐。想得出神,对她根本没有注意。最近,她无论在他面前做点什么事,她的心都在颤抖着要喊出声来。这时,她铺开衬衫时双手都哆嗦开了。他再也不喊叫,也不开玩笑了,屋里的沉寂气氛简直让她发抖。
他梳洗时,似乎觉得意识最深处断断续续地冒出一股股泉水来,这真有点奇怪。
“这事该办了。”他弯腰从壁炉挡板上拿起衬衫,自言自语道:“得办了,还犹豫什么呢?”他对着墙上的镜子梳理着头发,冲着镜子中的自己说:“这女人并不是哑巴,她并不是手忙脚乱,她有权自得其乐,她愿意冒犯谁就冒犯谁。”
这个明明白白的大道理让他想了很多。
“你要什么东西吗?”蒂丽突然出现了,她听到他在自言自语,就走进来。她站着,看着他梳理他那淡黄的胡子。他的目光平静,无动于衷。
“唉,”他问,“剪刀放哪儿了?”
她找来剪刀,仍然站着看他伸出下巴来修理胡子。
“看你,像是在参加剪羊毛比赛似的。”她担心地说。他很快就把嘴唇上沾着的毛楂儿吹掉了。
他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仔细地卷好硬领巾,然后穿上他最好的上衣。薄暮时分,他打扮停当了,到果园去采水仙花。苹果林里春风劲吹,朵朵黄花儿在风中摇曳着。当他弯腰去折吹倒了的脆嫩花枝时,他甚至听到了叶子在喃喃低语。
当他走出花园门口时,碰到一位朋友冲他喊:“干什么去呀?”
“追女人呗。”布朗温回答了一句。
蒂丽惊恐不安,激动万分,任春风把她从田边吹到大门口眼巴巴地看着他走了。
他爬上山梁,向教区牧师住宅走去。风透过篱笆吹了过来,他用自己的身体为那束水仙花挡着风。他对别的全然无知,只知风在吼叫。
夜幕降临了,光秃秃的树枝在风中呼呼作响,像吹哨又像在击鼓。他知道牧师这时一定在书房里,波兰女人和她的小女儿则一定在舒适的厨房里。昏暗中他穿过大门走上一条小径。径边几朵水仙被风吹弯了腰,碎黄花撒了一地,苍白狼藉。
厨房的后窗子里透出一道亮光,照在灌木丛中。他开始犹豫起来,这事儿该怎么办啊?透过窗口,他看到她坐在摇椅里,膝盖上坐着已换好睡衣的孩子。这孩子有一头金黄茂密的头发,炉火辉映着她光洁的脸蛋儿和皮肤,她似乎像大人一样沉思着。母亲的脸色暗淡、表情平静,他看得出,她正沉浸在过去的生活中。这让他心疼。女孩子的头发像玻璃丝一样熠熠发光。她的小脸儿透着银光,活像一支只内芯里燃烧着的蜡烛。风在吼,母亲和孩子恬静地坐着,孩子的黑眼睛无神地看着火光,而母亲则望着空中。小女孩几乎要睡着了,她完全是强打精神睁着眼睛。
风摇撼着房屋,布朗温发现女孩儿突然烦恼地四下里张望一下,小嘴张了几张。母亲开始摇动,他先是听到了摇椅嘎嘎的响声,然后听到她用外国话吟着低沉、单调的歌。又是一阵大风,母亲似乎离开了椅子,孩子的黑眼睁得大大的。布朗温抬头看去。聚集的云团在黑黝黝的天空上飞驰而过。
屋里传来孩子执拗、高声的抱怨,像命令。
“妈,别唱那个歌儿了,我不想听。”
歌声渐渐停了。
“你该上床了。”母亲说。
他看得出来,这孩子舍不得去,母亲却显得心不在焉。孩子仍在磨磨蹭蹭,抓着母亲不动。突然传来孩子清脆的声音:
“我想听你讲故事。”
风仍在吼。故事开始了。孩子依偎着妈妈。布朗温在门外犹豫不决地等待着,不时看看狂风中猛烈摇曳着的树木和越来越黑的天空。他要追随自己的命运,他正徘徊在命运的门槛上。
孩子缩在妈妈怀中一动也不动,漂亮的发丝下一对黑黑的眼睛一眨也不眨,真像一只睁眼睡觉的小动物蜷缩着。母亲几乎是坐在阴影中,故事几乎是在自动进行着。布朗温站在门外看着夜幕降临,时间不知不觉地逝去了。握着水仙花的那只手变得僵硬冰凉。
故事讲完了,母亲终于站起身来,孩子还勾着她的脖子吊在她胸前。这女人一定很壮实,否则就受不住这么大的一个孩子吊在脖子上。小安娜勾着母亲的脖子,白皙得出奇的脸偎在母亲的肩膀上,早睡着了,但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依然使劲睁着,在和某种看不见的东西斗争着。
当她们离去后,布朗温猛地从原来站着的地方弹起,望了望四下黑漆漆的夜,他希望这个夜晚会真的像刚才那段轻松的时刻那样美、那样亲切。他奇怪地感到这孩子就压在自己身上,是一种痛苦,像命运一样压在身上。
母亲走下楼来,开始叠孩子的衣服。他叩响了门,她打开门,一脸的惊讶,像个生人那样发窘、不安。
“晚上好,”他说,“我就待一会儿。”
她的表情急剧变幻着,她没有准备。她低头望去,窗户里射出的光照在他身上,他手里拿着一束水仙花,身后漆黑一片。他穿着黑衣服,这让她更难辨认他了。她为此感到害怕。
可他已经踏进了门槛,随手关上了门。她转身进了厨房,她被这位夜间来客吓着了。他摘下帽子,向她走过来。然后他站在灯光下,一手拿着帽子,一手持着黄色水仙花,他全身从衣服到硬领巾都是黑色的。她后退一步站着,让他吓得魂儿都没了。她不了解他,只知道他是为她而来。她只看到那黑衣人的影子向她压过来,手紧攥着花儿,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庞和闪动着的眼睛。
他盯着她,虽然看不清,但他下意识地感到了她的存在。
“我来跟你说句话。”他说着大步走到桌前,放下他的帽子和鲜花,鲜花在桌子上散了开来。她后退着,失魂落魄。风灌进烟囱中呼呼作响,他等待着。他的手空了,只好双手握起来。
他感觉到她站在那儿,茫然、恐惧,但跟他有缘。
“我来这儿,”他用一种平淡得出奇的口吻照实说,“是来求你嫁给我。你现在是自由的,不是吗?”
一阵长时间的沉寂。他那双蓝眼睛特别镇静地凝视着她的眼睛,企图从中找到真实的答复。她仿佛进入被催眠状态,非回答不可:“是的,我可以自由结婚。”
他的目光变了,和蔼多了。他好像要从她身上看出真正的她来。他们互相目不转睛地久久相望,似乎要一直这样望下去。她好像被这目光钉住,化为乌有了。她颤抖着,感到自己已被他创造着,不由自主地与他融为一体,融入共同的意愿中去。
“你需要我?”她问。他的脸一下子变苍白了。
“是的。”
静谧中仍然有不安的气氛。
“不,”她指的不是她自己,“不,我不知道。”
他感到心像裂了一样,紧握的拳头放松了,他一动也不能动。他站着,看着她,手足无措地站着。他已经莫名其妙地瘫软了。一时间她在他眼里变得不真实了。然后他看到她向自己走来,不知为什么,似乎没有动就过来了,又像是一下子被什么冲到他面前来的,她把手放在他的衣服上。
“是的,我想。”她不动声色地说着,一双凝视着他的大眼睛里目光坦率。那双刚睁开的眼睛,目光里有百分之百的真情。他纹丝不动地站立着,脸色苍白起来,他的眼睛被她盯得怪不好受的。她似乎用一双全新的、孩子般的大眼睛看着他。她以一种奇怪的、让他痛苦的动作将自己棕色的脸庞和自己的胸膛慢慢靠近他。一个深深的吻,让他的头都要炸裂了,眼前顿时一阵昏黑。
他把她抱在怀里,忘情地吻着她。不这样他就会发疯。在他的怀中,她娇小、轻盈的身躯完全像个孩子,接受他的吻。可她那样忘情,紧紧地拥抱着他,这真让他吃不消、受不了。
他转身寻到一张椅子坐下来,仍然把她抱在胸前。好一会儿,他完全睡着了,睡得沉,睡得香甜,如坠云雾之中。
他渐渐醒了过来,发觉还在紧紧拥抱着她。她跟他一样安宁,沉浸在缱绻之中,浑然忘情。
他清醒了,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就像在幽邃的母腹中度过了妊娠期的新生婴儿。一切都生气勃勃,光耀夺目,像早晨一样清新。一切都重新开始了,就像破晓时分,狂喜和朝气充满了人间。她跟他一起静静地坐着,似乎有同样的感受。
她仰望着他,一对朝气蓬勃的大眼睛闪烁着火花。他低下头在她的唇上吻着。在他们的心中霞光普照,新的生活开始了,它如此美妙,美妙至极,那简直像闯入另一个世界。他猛地把她抱得更紧了。
她的眼里的光芒很快就暗淡了,她把头埋进他的怀抱里,娴静地躺着,她有点倦意。她的头沉下去了,她累了。这表明她有点想拒绝他。
“还有孩子呢。”沉默好一会儿她才说。
他没听懂,因为好长时间他没听到说话声了,现在他还听到风在吼叫,好像刚开始刮起来。
“我知道。”他并不理解。他的心缩紧了,微微有些发痛,眉毛轻轻地皱了起来,他想捕获的东西他没得到。
她问:“你会爱她吗?”
他的心又迅速地一缩,痛苦又传遍了全身。
“现在我就爱她。”他说。
她还在贴着他躺着,默默地得到他身体的温暖。她在身旁,他就深深感到踏实。她从他那里获得热量,并把自己的力量和特别的信心都交给他。可她看上去又是那么心不在焉的,她在想什么呢?他满脑子都是疑问,他毕竟不了解她。
她说:“再说我比你大得太多。”
“你多大?”
“三十四岁。”
“我二十八岁。”
“差六岁呢。”
她对此特别关心,甚至感到有点得意。他边听边畅想,让她躺在自己的怀抱中,即使她不理会他,那也是太美了。这样他可以用自己起伏着的胸脯把她托起来,从而感到她生命的重量。于是,他变得完整了,凛然不可摧。他没有打扰她。他甚至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多奇怪啊,她全身都尽情地压在他身上。这让他暗自非常得意。用起伏的胸膛支撑着她,这让他感到自己很强壮。这两人的完整是牢不可破的,这让他感到自己像上帝一样,信心百倍,不可动摇。他在猜想,如果牧师知道了会做何议论?
“你不必再在这儿当管家了。”他说。
“我喜欢这儿,”她说,“我到过许多地方,这儿挺好的。”
对这个回答他又沉默不语了。她和他挨得那么近,可她的回答竟是那么不着边际,不过他不在乎。
“你小时候家里是个什么样子?”
“我父亲是个地主,”她说,“家住在河边上。”
这等于什么都没说。一切都还像以前那么模糊不清。不过,既然她离自己这么近,这也算不了什么。
“我是个地主——一个小地主儿。”他说。
“嗯。”
他未敢移动一下。他搂着静静地躺在胸前的她,一动不动地坐了好长时间。尔后,他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她丰满的胳膊上,放到那不可名状的地方。她似乎挨得更紧了,他只感到一股烈焰蹿上了胸膛。
可她马上就站起身来,从一个抽屉里取出一小块茶盘布垫,然后摆好一只茶盘。她干得安静娴熟。在华沙时,以及在以后的起义中,她一直在她丈夫身边当护士。她还在忙着摆盘子,似乎冷落了布朗温,他坐起来,他不能容忍她这摇身一变。她还在忙来忙去,真令人难以理解。
就在他坐着无聊地思索、猜想时,她靠近了他,灰褐色的大眼睛垂视着他,那眼睛几乎是在微笑,可她那丑得令人疼爱的嘴唇却一动都不动,有点沮丧。他害怕了。
他的双眼因为紧张和不适应而有些发酸,在她面前有点发抖。他感到自己在退却,但他还是站起身来,似乎温顺地低下头去吻她那张沉重、沮丧、宽阔的嘴巴,那张嘴巴在他的亲吻下却纹丝不动,他实在怕极了。他还是没有得到她。
她转开身去。牧师的厨房里很零乱,可在他眼里,有她和孩子在,再零乱也是漂亮的。她身上的那种遥远的美,他接触到的某种东西,让他的心怦怦直跳。他站着,心神不定地等待着。
她又回到了他身边。身着黑衣的他蓝色的眼睛为她放光,又为她所迷惑,他的脸庞充满生机,头发已是乱蓬蓬的一团了。她靠近他,靠近这具黑衣裹着的高度紧张的身躯,把手搭到他的胳膊上。他还是纹丝不动。她那深藏着记忆的目光掩盖不住她的激情,目光深处透着本能的炽热,抗拒着他,也吸引着他。他还是他,艰难地呼吸着,脑门上的发际下浸出了汗水。
“你要娶我吗?”她语调缓慢、迟疑地问。
他真怕自己说不出话来。他深深吸了口气说:“是的。”
她一只手轻轻搭在他的臂膀上,微微前倾,做出一个奇特的、本能的拥抱动作,一张嘴巴就堵了上来。这嘴巴丑得可爱,他真受不了。他自己的嘴巴印在她的唇上,渐渐产生了反应,力量与热情在这里汇合了,他似乎感到她在斥责他。他受不了,挪开自己的嘴巴时,他已是面色苍白、气喘吁吁了,只有那双蓝眼睛还透出专注的神态,而她黑色的眼睛里则透着微笑。
她慢慢移开了自己的身子。他要离开此地,他实在受不了了,就在他拿不准该不该走时,她却离开了他。
他一气之下做出了决定。
“我明天来对牧师讲。”他说着拿起了帽子。
她毫无表情地看了看他,深邃的目光中看不出答案。
“那样行不行?”
“好吧。”她答应了,但那只算回音,不是一句话,没什么意思。
“晚安。”
“晚安。”
他离开了她,她仍然毫无表情地木然站着。然后她为牧师摆好茶盘。由于要用桌子,她把水仙花放到旁边的饭橱上,看也没看一眼。不过,花儿的清凉气息触到她手上,余香香了好一阵子。
他们互相都是陌生的,永远会陌生,而激情对他是巨大的折磨。亲昵、拥抱、陌生的接触!受不了,接近她、去感受他们之间那陌生的情分令他受不了。他一头钻进狂风中去。天上云絮纷纷,月光流泻。有时,高高的月亮闪着银光掠过晴朗的云隙,有时又被闪着绛紫光圈的云朵吞没。忽而一片云,但没有阴影;忽而又一道银光,像一缕蒸汽。漫天云海翻腾,黑暗的云朵与残雾般的光影和紫色的巨大晕圈交替,一会儿月亮露出来,如水的强烈光线刺得人睁不开眼睛,随之又钻进云絮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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