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辅罗斯的建立和瓦解
5—8世纪,东斯拉夫人居住在现今基辅以北、德涅斯特河以东的东欧平原。9世纪,原始公社已经解体,农村公社中分化出私人占有土地与奴隶(家仆)的武士(主人),他们强占公有的森林、牧场,各部落内部矛盾激化,冲突不断,社会生活失去秩序。为了维护社会的共同利益,各部落联合邀请势力强大的瓦里亚格人主持公道,建立秩序。862年,瓦里亚格人军事首领留里克兄弟应“召请”到诺夫哥罗德,建罗斯国,并任第一任王公。同一期间,瓦里亚格人商队首领阿斯科德和迪尔在基辅亦建立国家。882年,罗斯大公奥列格攻占基辅,遂迁都基辅。
奥列格把基辅称为“罗斯诸城之母”。古罗斯以基辅为中心逐渐征服周围地区,称为基辅罗斯。建国后的很长期间,罗斯王公的基本政策是征战劫掠与对外贸易,既用武力向被征服的地区索取贡物,又保护商队贸易。907年,奥列格进攻君士坦丁堡,获得免交贸易税的特权。
10世纪中叶,罗斯人皈依希腊派基督教。9世纪以来,在与拜占廷帝国的频繁贸易接触中,已有不少罗斯人信奉基督教,但多数罗斯人仍奉多神教。弗拉基米尔(980—1015)统治时期,最初只想改革多神教,无奈信奉不一,国体不固,遂决意皈依基督教,于988年宣布基督教为国教,强令基辅居民接受希腊神甫的洗礼。大公本人带头向教会交纳什一税。罗斯教会组织形式依照希腊教会,并处于君士坦丁堡大教长的教权之下,主教、大主教亦由希腊人担任。雅罗斯拉夫(1019—1054)统治时期,继续与拜占廷保持良好关系。1051年,在拜占廷影响下修订《罗斯法典》。
1054年,雅罗斯拉夫死,国土在其三个儿子之间分配。基辅罗斯瓦解。
二、古罗斯时期的文化
在东斯拉夫人文化的基础上,接受瓦里亚格人文化和拜占廷文化的影响,最终形成具有独特民族风格的古罗斯文化。古罗斯的统一字母系统,随着基督教的传入在10世纪已经形成。这就为古罗斯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前提。
古罗斯的宗教宣传和政论方面的作品,早在11世纪时已经产生。基辅总主教伊拉里昂着有《教规和神恩讲话》,兼有说教和议论的性质,企图说明罗斯在基督教世界中的地位。弗拉基米尔·摩诺马赫的《训子篇》,是一篇具有政治性的作品,是古罗斯文学的瑰宝。
古代的文学和史学是互相渗透、互相依存的。12世纪初年成书的《往年纪事》,既是一部内容广泛的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优美流畅的文学作品。它是在11世纪各种编年史原本的基础上,经过基辅彼彻拉修道院僧侣涅斯托尔的编纂妙笔,终于完成一部历史名著《往年纪事》。这是关于罗斯历史和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把古罗斯的历史与东欧斯拉夫人的历史联结起来,因而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12世纪完成的《伊戈尔公远征记》,既是一部文学名著,又是一部历史作品。它描写诺夫哥罗德—塞维尔斯克王公伊戈尔·斯维亚托斯拉维奇远征波洛伏齐人遭到失败的故事。作者借用伊戈尔被波洛伏齐人战败的悲惨遭遇,谴责封建内讧,主张团结对敌。作者对波洛伏齐人蹂躏罗斯大地充满愤恨,对罗斯的山河草木充满热爱。这是一部充满罗斯爱国主义思想的作品。
在诺夫哥罗德出土的桦树皮文书是11至13世纪的遗物,内容有私人信件、账目、遗嘱、商业契约等,反映了当时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
《罗斯法典》的编篡是罗斯政治、经济和文化史上非常重要的事件。这是一部古罗斯的法令汇编。在东斯拉夫人习惯法的基础上,结合罗斯大公颁布的法令,在11至12世纪编成的,对后世影响深远。这部法典反映了罗斯封建关系的形成,目的是保护封建所有制,巩固封建制度。《罗斯法典》有简本和详本两种。简本法典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古罗斯法典》或称《最古法典》、《雅罗斯拉夫法典》,大约在11世纪30年代雅罗斯拉夫统治时期编成的;第二部分为《雅罗斯拉夫诸子法典》(或译作《雅罗斯拉维奇法典》),是1072年雅罗斯拉夫三个儿子共同编成的。后者是前者的续编,大约在12世纪初把两部分合在一起编成简本罗斯法典,并增加了一些补充条款。详本法典也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至五十二条;第二部分为《摩诺马赫法规》,包括第五十三至一百二十一条。《罗斯法典》是研究古罗斯社会经济、历史和阶级关系最有价值的资料。
古罗斯的建筑艺术也是在拜占廷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10世纪以前,古罗斯的建筑,诸如庭院宅阁、庙宇桥梁,都是比较复杂的木结构建筑。10至11世纪开始兴建第一批砖石结构的建筑物。许多希腊建筑师为罗斯修建了一批拜占廷式的教堂和宫殿。基辅最早的教堂是在弗拉基米尔时代兴建的什一教堂。可惜这座古建筑为蒙古军队进攻基辅时所摧毁。在雅罗斯拉夫时期,于1036年在车尔尼戈夫修建的救世主大教堂,于1037年在基辅兴建的索非亚大教堂,于1045—1050年在诺夫哥罗德修建的索非亚教堂,都是宏伟壮丽、结构精致、技艺高超的古建筑。两座索非亚教堂和拜占廷的索非亚教堂一样,都有精美的宗教壁画和镶嵌画的装饰,五彩缤纷,富丽堂皇。
古罗斯基辅的圣索菲亚大教堂中的《圣母显圣》是这个时期保存较完整的镶嵌画的代表,圣母的形象位于半圆室的上半部,她表情严肃,高举着手,身披斗篷,仿佛从云中驾雾而来,金色的背景闪闪发光,衬托着圣母紫蓝色的衣服和深紫色的斗篷,产生一种种圣的特殊效果。《三圣像》描绘的是天父向亚伯拉罕显现为3位天使的形象,三位天使呈三角形的构图赋予画面一种稳定感,色彩处理则以轻巧、柔和的中间色调为主,明朗、淡雅、使画面充溢着抒情意味,而实际上又蕴含着深刻的宗教伦理内容,反映出俄罗斯统一初期力求团结的时代精神。
三、莫斯科公国的兴起
13世纪前期蒙古人的入侵和建国对罗斯的危害最大。13世纪初蒙古建国后,1219年成吉思汗亲率大军西征。首先征服了中亚的花剌子模国。1223年初由高加索进入黑海北岸草原地带。波洛伏齐人的抵抗被摧毁,威胁罗斯边境。以基辅王公穆斯提斯拉夫·罗曼诺维奇为首的南罗斯王公,联合起来迎击蒙古人的进攻。5月31日双方会战于亚速海北岸的卡尔卡河畔。由于罗斯人内部矛盾不能联合行动,被蒙古人个个击破,遭到惨败。蒙古军进抵第聂伯河之后又挥师东进,败于保加尔人,回师蒙古。
1227年,成吉思汗灭西夏在回师途中卒于六盘山。成吉思汗死后,其子孙展开了争夺权力的斗争,使蒙古人第二次西征拖延了8年。1235年在库里尔台大会上决定再次派兵西征,统帅是术赤之子拔都。拔都军队首先攻占保加尔汗国,报了1223年的一箭之仇。1237年,蒙古军进入东北罗斯,最先进攻里亚赞公国。因罗斯王公内部矛盾,里亚赞只能孤军奋战,终因寡不敌众,公国全被占领。随后蒙军又乘势攻占莫斯科和弗拉基米尔。1238年3月4日希季河一役,蒙军全歼弗拉基米尔大公尤里·弗塞沃洛德维奇率领的军队。拔都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征服了东北罗斯。随后拔都把矛头指向诺夫哥罗德。1239年初,拔都改变了主意,转向南方伏尔加河草原过冬。
1240年秋,蒙军开始进攻基辅。守将沃伦公德米特里,率领全城军民拼死抵抗。终因兵力悬殊,寡不敌众,于1240年12月6日城陷。全城居民惨遭涂炭。1241年春,蒙军经加利奇—沃伦公国,转战波兰、捷克、匈牙利等国。1242年在捷克阿罗木茨战败,蒙古人才回师伏尔加河。
从1243年起,拔都以伏尔加河为中心建立钦察汗国,欧洲人通称之为“金帐汗国”,首都在伏尔加河下游萨莱城。钦察汗国属于蒙古四大汗国之一,受以喀敕和林为首都的蒙古大汗国的节制。
蒙古统治者为了达到“以夷制夷”的目的,在俄罗斯王公中选拔一人为“弗拉基米尔及全俄罗斯大公”,由他代表蒙古人在俄罗斯各地征收贡赋,代价是大公有权把弗拉基米尔城及其周围的土地并入他自己的领地。获得这一称号的王公,不仅可以从征贡中获得经济上的利益,而且自认为十分荣耀。莫斯科公国为了夺取这一称号,千方百计取媚蒙古可汗;他们主动帮助蒙古人镇压人民起义;用金帛向可汗的妻妾、近臣行贿。伊凡一世(1325—1341)就是通过这些手段,取得了这一称号。以后他便利用享受这一称号的特权,到处搜刮民财,镇压异己,并把全俄主教区迁至莫斯科,借以提高自己的地位。
15世纪后期,莫斯科公国又先后占领了雅罗斯拉夫和罗斯托夫等公国。这时,金帐汗国已四分五裂,十分衰弱,莫斯科公国遂趁机于1480年摆脱了蒙古的统治。至此,莫斯科公国已成为俄罗斯最强大的国家。16世纪初,它又兼并了特维尔。普斯科夫和里亚赞等地,并从立陶宛手中收复了斯摩棱斯克,统一的俄罗斯国家基本形成。
四、伊凡三世
1480年,莫斯科摆脱了金帐汗统治之后,反过来它又征服那些分裂的鞑靼汗国。伊凡三世竭力挑拨喀山汗与克里米亚汗的矛盾,使喀山汗陷于孤立,然后于1487年把它征服。伊凡与克里米亚汗结成同盟,利用它作为反对波兰立陶宛的得力工具。
伊凡三世外交活动的主要目标是反对波兰立陶宛,目的是夺取它们占领西南罗斯的土地。为此他与波兰立陶宛进行过两次战争。第一次战争是在1487—1494年。战争最初是在边境地区进行。伊凡诱使一些边境城市和地区(如车尔尼戈夫—塞维尔斯克)脱离立陶宛,加入莫斯科。同时还有大批农民从立陶宛迁入莫斯科境内。1492年,卡西米尔四世死后,伊凡三世加强了战争行动,迫使立陶宛新大公亚历山大(1492—1506)投降。1494年双方缔结条约,莫斯科取得了维亚兹马公国和奥卡河上游土地。第二次战争是在1500—1503年。上次战争结束后,伊凡把公主埃列娜嫁给立陶宛大公亚历山大,在宫廷里安插一个钉子,并成为全国东正教居民的保护人,便于挑拨离间,制造不和。这第二次战争彻底打败了立陶宛。根据1503年条约,莫斯科又夺取了德斯纳河流域的广阔土地。立陶宛的领土缩小了。
伊凡三世要夺取波罗的海沿岸的土地,在北方寻找出海口他是第一个人。他的目标是打败立沃尼亚骑士团。1500年,立沃尼亚骑士团进攻普斯科夫领地,莫斯科军队在尤利耶夫城(德尔普特)附近打败立沃尼亚骑士。1503年订立和约,迫使尤利耶夫领地和德尔普特主教区继续向莫斯科纳贡。
伊凡三世时期,莫斯科与西欧、北欧、东南欧以及东方诸国都建立了外交关系,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都有往来。
五、伊凡四世
伊凡三世死后,其子瓦西里三世继位,俄罗斯统一事业进一步发展。俄罗斯统一初期,国内经济联系非常薄弱,大贵族的势力十分强大。到瓦西里三世之子伊凡四世(1533—1584)即位时年仅三岁,大贵族乘机争权夺利,互相倾轧,使俄国重新出现分裂局面。1547年,伊凡四世成年加冕,开始用沙皇称号(“沙”是罗马皇帝凯撒的俄文音译)。为了加强王权,实现统一和打击大贵族,他在中小贵族支持下,于1550至1556年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司法方面,公布了惩治贪污条例,统一全国法律,在各地设立司法机关,任用中小地主担任各级法官;在行政上,废除总督制,提拔中小贵族充任国家官吏;在军事上,颁布了军役法,规定封建主每150俄亩的土地必须出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兵,从而取消了大贵族在这方面的特权,并使国家的骑兵人数大大增加。在步兵中加备了火器,增强了炮兵组织,因而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以上改革虽然有利于加强皇权,但大贵族仍有大片土地,构成了对皇权潜在的威胁。而中小地主对土地的要求又非常强烈。为了摧毁大地主反抗中央的经济基础,1565年伊凡四世又采取了新的重大措施。他把全国土地划分为由“杜马”管理的普通区和由沙皇直接管理的特辖区两部分。特辖区包括土地富饶、工商业发达的中部地区和军事要地。凡在特辖区内原属大贵族的土地一律收归国有,然后由沙皇分给服军役的中小贵族,做为军事采邑。国家以边远的普通区的土地补给被剥夺土地的大贵族。这一措施,遭到大贵族的强烈反抗,但沙皇利用获得好处的中小贵族组成的特辖军团,镇压了反抗的大贵族。大批大贵族被杀。所以,人们称伊凡四世为“恐怖的伊凡”、“伊凡雷帝”。通过以上措施,沙皇专制政体牢固地树立起来。
伊凡四世在巩固了国内统治以后,便积极向周围各少数民族地区扩张。十六世纪中期,他经两次用兵消灭了喀山汗国,不久,兼并了阿斯特拉罕汗国,占领了整个伏尔加河流域,使这里的鞑靼人、玛里人、楚瓦什人、乌德摩尔特人。巴什基人。摩尔多瓦人全部臣服于俄国。从此俄罗斯开始形成为多民族国家。
六、领土扩张
伊凡四世统治时期,沙皇俄国还是一个内陆国家,国土只占东欧的一隅,面积约280万平方公里。为了取得波罗的海的出海口,1558年1月,伊凡四世借口立窝尼亚骑士团和立陶宛联合反对俄罗斯而挑起战争。立窝尼亚在波罗的海沿岸,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沙俄的侵略威胁波罗的海沿岸各国的安全。因此,波兰、立陶宛。瑞典、丹麦都参加了反对沙俄的战争,使战争具有了国际性质。1582年俄国被迫和波兰签定十年停战条约,次年又和瑞典签署停战协定,各国疆域维持原状。历时25年的立窝尼亚战争最后以沙俄的失败而结束。伊凡四世夺取西部出海口的计划未能得逞。
1648年春,乌克兰人民在波格丹·赫米尔尼茨基的领导下,掀起反对波兰统治者的斗争。1653年,沙俄应赫米尔尼茨基的请求,以“保护和支持乌克兰”为名,向波兰宣战。1667年,沙俄策划并支持了乌克兰愿意接受沙俄统治,“自愿归并”俄国的活动。在没有乌克兰代表参加的情况下,沙俄和波兰签定的“安德鲁索沃条约”中规定:白俄罗斯的一部分,斯摩棱斯克和第聂伯河东岸的乌克兰土地划归俄国。1686年又把基辅也划了过去。这样,乌克兰便与沙俄合并了。
在南方,从16世纪中叶起,伊凡四世为夺取黑海的出海口,通过阿斯特拉罕,不断染指高加索。1557年,沙俄在北高加索的中心要地松孟河与捷列克河的汇合处,设立哥萨克军屯,并觊觎格鲁吉亚。它又利用北高加索各部落之间的矛盾,策动一些部落上层人物提出“自愿归并”俄国或隶属俄国的主张。1595年3月,沙皇自行颁布诏书,宣布哈萨克归属俄罗斯。
在东方,1581年哥萨克惯匪叶尔马克秉承沙皇伊凡四世的旨意,纠集了840名侵略军,首先侵入失必儿汗国,他们杀人掠地,无所不用其极。因此,叶尔马克被沙皇召见,并赐重赏,誉为英雄。然而,侵略者遭到失必儿汗国军民的坚持抵抗。1584年,入侵者一度被打败,叶尔马克也在逃跑中掉进河里淹死。失必儿汗国坚持斗争17年,到1598年最后失败。
沙皇俄国扩张的另一种手段是用“探险”、“考察”、“旅行”等名义进行“地理发现”,所到之处就宣布为俄国的领土。当时西伯利亚的许多民族尚处于氏族社会阶段,互相之间联系很少,不利于反抗沙俄的扩张。1601年,康德拉特、库罗奇金沿着叶尼塞河下游驶至大海,侵占了皮亚辛河河口一带。1633年,伊凡·勒布罗夫和伊里亚·彼尔菲列夫沿勒拿河顺流而下抵达北冰洋。在11年中,完成了对西伯利亚北部沿海一带的扩张。1632年,为了继续向东方侵略,沙俄在雅库次克建立城堡做为根据地,然后不断向东方侵犯,把魔爪伸到鄂霍次克海一带。随后更把扩张矛头指向中国黑龙江流域。
第二节 捷克
一、独立的捷克王国的形成
捷克地区的居民主要是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同属西斯拉夫人的不同支系。捷克人聚居于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地区;斯洛伐克人聚居于斯洛伐克地区。地处易北河上游及其支流弗尔塔瓦河流域,其东部属于西喀尔巴阡山山区。这是中欧农矿产丰饶的地区之一。据编年史记载,早在七世纪前期,这里的斯拉夫人在与阿瓦尔人(即中国史书上所称的柔然人)斗争中形成了最早的国家——“萨莫公国”。这可能不是国家,只是以萨莫为首的部落联盟。它只存在35年(623—658),萨莫卒,公国即行瓦解。
7世纪中叶至9世纪初,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处于原始公社制解体和国家产生阶段。摩拉维亚南部和斯洛伐克西部地区的考古发掘证明,八世纪时斯拉夫人中的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异常明显。显贵家族的坟墓相当奢侈豪华,平民的坟墓非常简陋。这显然处于国家形成的前夕。
9世纪初,又出现大摩拉维亚国家(830—906年),其领土包括捷克、摩拉维亚、斯洛伐克等地。为了对抗德国封建主的侵犯,摩拉维亚大公罗司提斯拉夫(846—870年)向拜占廷求援,并接受希腊正教。863年拜占廷传教士西里尔和美多德来到摩拉维亚,在传教过程中,以希腊字母为基础,创造了斯拉夫文字(称为“格拉果尔文字”),并把《圣经》译成古斯拉夫文。
摩拉维亚公国在斯维雅托波尔克(870—894年)统治时期,国势一度强盛,其疆域扩大到西里西亚、鲁日查和奥波德利等地,首都在维列格勒。但在他死后,由于内讧国家开始分裂,906年为匈牙利人所灭。此后,捷克人以波希米亚为中心,逐渐形成独立的捷克王国。
二、德国殖民统治下的捷克社会
捷克封建国家发展的过程中长期被迫依附于神圣罗马帝国。108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1056—1106年)授予捷克公爵弗拉提斯拉夫二世(1062—1092年)国王称号,从此捷克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组成部分。到了13世纪,捷克国王成为帝国七大选候之一。
德国封建主早已垂涎捷克的土地矿藏。自12世纪至13世纪,大批向捷克殖民,而捷克国王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也招引德国商人和企业家到捷克来,鼓励他们建筑城市,开采矿藏。在国王贝拉统治时期(1172—1196年)由于银矿开采,国王每年增加6万银币的收入。这样一来,城市贵族和矿山主几乎全是德国人。他们垄断企业,操纵议会。1350年以前,在首都布拉格的市议会中,没有一个议员是捷克人。德国殖民者所建造的城市,享有充分的自治权,不仅可以免税,而且不受捷克法律制裁。捷克东北部的德国城市公社是依据马格德堡的法律,中部和西部的城市则是按照纽伦堡的法律,它们俨然国中之国。
德国殖民者实际上成为捷克城市中的“阀阅之家”。他们保持自己的语言和习俗,捷克上层分子也极力摹仿他们,德语成为捷克宫廷最时髦的语言。捷克贵族逐渐德意志化。
德国城市贵族也将自己的势力深入农村,15世纪初,布拉格和古登堡周围的115个农奴村庄,是属于布拉格城市贵族的财产。他们残酷剥削捷克城乡劳动人民,欺压捷克民族的市民阶级,阻碍捷克民族经济的发展。
1306年,瓦茨拉夫三世死后,普舍美斯王朝绝嗣。封建贵族为争夺王位而发生内讧。1310年,西欧卢森堡王朝的约翰被推选为王。约翰软弱,为了讨好大贵族许给他们许多特权,其中最重要的是征税自由。这样,贵族领地变成了独立王国。约翰之子查理一世时期(1346—1378)创办布拉格大学(1348),是中欧的第一所大学,在这里德籍教师占据统治地位。捷克遍布城乡的教会亦为德国主教和神甫所控制。教会和修道院本身就是大地主,拥有大量土地。仅布拉格大主教就拥有900个村镇,14座城市和5座堡寨。捷克城乡人民都受到教会的剥削和压迫。教会是整个社会矛盾的焦点。反对天主教的宣传在城乡流传甚广。布拉格主教区设立宗教法庭,迫害异端,镇压捷克人民的反抗。14世纪后半期,捷克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已经达到一触即发的程度。
三、胡司战争
14世纪末期,欧洲各国的民族意识逐渐形成,民族教会的思想亦到处传播。约翰·胡司(1369—1415),布拉格大学校长、皇后的解罪神甫,他用捷克语传教,在捷克具有极高声望。他主张教权服从俗权,教士过清贫生活,教产归国家所有,建立廉俭的民族教会。最初受到王室的保护。1412年,胡司反对教皇出售赎罪券,指责教皇为犹大,要求改革教会,被教皇革除教职。但胡司继续在各地宣传自己的主张,攻击教皇的言词更加激烈,称教皇为基督之敌。1414年,教廷在德国南部康士坦茨召开宗教会议,胡司接到出席会议受审的通知。德国皇帝西吉斯孟德(1411—1437)许诺保证胡司的安全,胡司亦想为自己被革除教职而辩解,“证明真理的伟大”,随即参加了会议。但大会不给胡司申辩的权利就以“异端”的罪名逮捕了胡司,并于1415年7月6日将胡司处以火刑。胡司的死在捷克民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激愤的民众捣毁教堂,瓜分教会财产,驱逐德国教士,改由胡司派教士主持宗教活动。450名捷克贵族也联名向宗教会议发出抗议,并组成联盟,拥护胡司派学者在宗教问题上的决议,宗教改革运动与捷克民族运动结合了起来。
1419年夏,爆发了融宗教改革与民族独立为一体的胡司战争。战争的参加者包括捷克社会的各个阶层:农民、手工业者、市民和贵族。他们反对德皇西吉斯孟德兼任捷克国王,由于不同的宗教、社会改革方案又形成两个集团。一个是温和的圣杯派,主张宗教改革与社会改革分开,并拟定“布拉格四条款”:讲道自由,俗人用圣杯领圣餐,僧侣不从事世俗活动,僧侣犯罪与俗人一样受处分。另一个是激进的塔波尔派,要求废除私有财产,消灭等级特权,取消税赋与封建义务,建立财产共有、人人平等的共和国。
1420年,教皇发布“反波希米亚十字军”公告,从而使捷克全国上下统一起来。捷克人民在卓越的军事统帅约翰·杰式卡的率领下,先后五次打败了由教皇和德国皇帝组织的十字军进攻。1421年夏,布拉格大学教授发起召开国会,胡司运动各派及部分捷克贵族参加了会议。国会废除西吉斯孟德的王位,并组成20人的临时政府。会议决定,将“布拉格四条款”推广到捷克全境。
1433年,巴塞尔宗教会议对胡司运动作出让步,基本上满足了圣杯派的要求。但塔波尔派拒绝和解,圣杯派和塔波尔派随即决裂。双方于1434年5月决战于里旁,圣杯派获胜。
第三节 波兰
一、国家的初步形成
波兰人属于古斯拉夫人的两支,是斯拉夫人中发展比较先进的一支。他们自古以来就住在东欧平原的西部,处于波罗的海与喀尔巴阡山之间,西起奥得河、尼斯河,东至布格河和维普什河。境内森林茂密,土质肥沃。在6至10世纪期间,波兰人的原始公社制逐渐解体,开始形成国家。9世纪中叶以前,古波兰人各部落开始形成地区性的联合。
9世纪中叶,西斯拉夫人的部落在波兰尼的名义下形成政治性共同体,以抗击德国人、波希米亚人、匈牙利人的进犯。当时有以科拉科夫为中心的小波兰公国(维拉斯公国)和大波兰公国。10世纪末,大波兰公国统一其他部落,建立了古波兰国家。966年,为与德国人修好,国王皮亚斯特家族米埃什科一世(960—992)皈依基督教。
波列斯拉夫一世(992—1025)时期,波兰的封建制度开始建立。国有土地由国王占有。耕种国家土地的农民,要交纳贡税,并且承担沉重徭役:长途运输、修桥筑路等;他们不依附于任何个人,具有自由身份。统治农民的国家基层政权,由兼有民事和军事权力的社长(屯官、城守)领导。此外,王公贵族也占有部分土地,由依附农民耕种。波列斯拉夫企图将所有的西斯拉夫人联合在他的统治之下,不断扩张波兰版图,但受到德国势力的限制。德国皇帝亨利二世发动了一系列战争,迫使波列斯拉夫放弃曾经占领的波希米亚和卢塞舍(1005)。米埃什科二世(1025—1037)统治时期,王族内部纷争不断,给予邻国干预的借口,国土接连丧失。国内矛盾也日益激化,1037年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卡西米尔二世(1038—1058)在德皇亨利三世的帮助下,恢复了国内秩序,并收复了大部分领土。作为“回报”,卡西米尔自动放弃了“王”的称号,依附于德国。波列斯拉夫二世(1058—1079)在教皇与德皇的斗争中,不遗余力地支持教皇,得以抵消德国的压力,恢复了“王”的称号。在此后的半个世纪里,波兰一直保持着独立。
进入12世纪,波兰逐渐陷入封建割据。波列斯拉夫三世(1102—1138)死时,将国土分给诸子,形成五个公国。各公国名义上受波兰大公管辖,实际上各行其是,独霸一方。王公贵族也同时获得封建特权,免除税赋,在领地内享有行政和司法特权。此后,各诸侯国以及封建贵族之间战争不断,国家经常陷入长时期的封建割据状态,邻国也时常入侵。1226年,为了对付入侵的蒙古人,条顿骑士团被引入波兰,形成国家统一的长期后患。封建割据的局面一直持续到14世纪初,弗拉迪斯拉夫四世(1305—1333)进行了一系列统一国家的战争,并于1320年完成统一大业,加冕称王。
二、君合国的成立
在中世纪结束之前,波兰和立陶宛合并,成立君合国,是14世纪波兰政治中的另一件大事。
立陶宛人与斯拉夫人有近亲关系。早年定居在涅曼河流域。13世纪,由于条顿骑士团的威胁,立陶宛诸部落开始建立政治性联合体。为了不给条顿骑士团以发动圣战的借口,立陶宛第一任大公明多夫格(1230—1263)皈依基督教,并接受了教皇英诺森四世加冕。14世纪中叶,立陶宛已成为东欧大国。奥里格尔德大公时期(1345—1377),立陶宛已囊括了包括基辅在内的整个第聂伯河流域。14世纪末又兼并了斯摩棱斯克及其附近地区。14世纪中叶,立陶宛和波兰瓜分了基辅公国和西南罗斯。14世纪后半期,波兰立陶宛为了共同对付东方崛起的莫斯科大公国,共同对付两个德国骑士团的接近,逐步走上两国联合的道路。1370年,卡西米尔三世死后,普雅斯特王统断绝。波兰王位由匈牙利国王路易兼领(1370—1382)。路易十分软弱,为保全王位,经常讨好波兰贵族。1374年,路易授予贵族种种特权,称为“科息茨特权”。国王承认贵族有采邑世袭权、选举国王权、免税权、任命地方官的权力等等。路易使波兰贵族的权力空前膨胀。路易死后,其女雅德维佳继位。1385年,波兰权贵与立陶宛国王亚盖洛缔结克列沃协定,雅德维佳将嫁给亚盖洛,由亚盖洛担任波兰国王,改称弗拉迪斯拉夫二世(1386—1434);亚盖洛改奉天主教,在立陶宛境内推广天主教。克列沃协定使波兰立陶宛成为君合国。立陶宛和白俄罗斯一部分贵族担心被波兰吞并,故反对联合。1398年,亚盖洛的从兄弟维托夫特被立陶宛贵族拥立为大公。联合曾一度破裂,但不久又恢复。1401年,波兰国王承认维托夫特政府的独立性。维托夫特则承认波兰的宗主权。1410年7月,波立联军在格伦瓦尔德战役(即坦能堡战役)打败条顿骑士团。两国历史进入光辉时期。16世纪后半期,两国同时感到莫斯科侵略的严重威胁,于是决定实现进一步的联合。1569年,波兰贵族在卢布尔召开的国会上,正式宣布波立合并。卢布尔合并条约规定,波兰立陶宛组成一个国家,成立一个国会,共戴一个由国会选出的国王。对内各自保持自治,各有自己的行政机关、军队和法庭。卢布尔的合并使波兰立陶宛王国成为东欧的封建强国。
波兰实行议会君主制。
波兰的议会君主制形成于15世纪末。全国议会分上下两院,上院由教俗大贵族代表组成,下院由各地“小议会”选派的小贵族代表组成。任何法案必须一致通过。如果下院小贵族代表有一人不同意,法案就不得通过。这就成为中古后期波兰政治混乱的根源。从1496年起,波兰国王由国会选举。大小贵族利用选举国王的机会迫使国王做出种种让步。国王必须两年召开一次国会,会期不得少于6个星期。国王无权做出重大决定,一切重大决策都由16个元老组成的御前会议做出。任命官吏,国王只能在贵族提出的三个候选人中任择其一。国王无权逮捕贵族或没收其财产。国王既无财权,又无军权,对外不能宣战媾和。1652年,国会又实行“自由否决权”制,国会决议必须一致通过,任何一个代表都可行使自由否决权。这种制度使国会和政府实际上陷于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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