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通史-西欧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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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英国

    一、“英格兰”的由来

    公元1世纪中期,罗马帝国征服不列颠南部和中部,驻扎重兵,进行统治。5世纪初,罗马驻军调往大陆,当地克尔特人获得独立。5世纪中期,日耳曼人中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和裘特人侵入不列颠。克尔特人进行长期抵抗后,被赶到了北部的苏格兰和西南部的威尔士。盎格鲁·撒克逊人在不列颠东南部建立了许多小国。这些小国经过长期混战,到6世纪末7世纪初,合并为七个王国:即艾萨克克逊人为主的东撒克斯、西撒克斯和南撒克斯;以盎格鲁人为主的东盎格里亚、麦细亚、诺森伯里亚和以裘特人为主的肯特。七国相互争雄长达两个多世纪,史称“七国时代”。

    从八世纪末起,居住在日德兰半岛和挪威一带的日耳曼人,又称丹麦人,不断入侵不列颠沿海地区。九世纪以后,丹麦人侵占领土,长期居住,建立“丹麦统治区”。反丹麦人入侵的斗争,促进了国家的统一,西撒克斯王爱格伯特(802—839)统治时期,统一六国,始有英格兰这一名称,阿尔弗列德在位时(871—899),反丹麦人入侵取得重大胜利。但到十世纪末,丹麦人再度大举入侵,征服了整个英格兰。丹麦王卡纽特(1017—1035)建立起一个包括丹麦、挪威、瑞典和英格兰在内的大帝国。

    卡纽特死于1035年,其子不能继续他的统治,1042年,英国统治权落入戈德温家族手里,忏悔者爱德华即王位。

    二、英吉利民族国家的诞生

    英国在威廉一世之后,王权相对强大,但在约翰统治时期(1199—1216),由于对法战争失利,对内又肆意增加捐税,1215年大封建主乘机联合不满的骑士和城市上层,强迫国王签署了《自由大宪章》。大宪章规定国王不得随意向大封建主征收贡赋和没收他们的财产,国王要确保城市自治权和人身自由,否则他们有用武力反抗的权力。大宪章的基本精神是限制王权。

    1295年英王爱德华一世为了筹集战费而召开了国会,参加者除教俗封建主外,每郡还有两名骑士和自治城市的两名市民代表参加。史称“模范国会”。从此英国也成为等级君主制的国家。等级君主制的形成起着促进王权加强和国家统一的作用。

    1337—1453年,英法之间进行了长达百余年的领土争夺战,史称“百年战争”,结果以英国丧失全部在法国的领地而告终。在“百年战争”中登上王位的亨利六世(1422—1461)即位时不满周岁,王权被大贵族操纵,他们争权夺势,相互倾轧,并乘战乱之机,蓄养家兵,构筑城堡,重振封建割据势力,有的大贵族蓄养家兵多达数千之众。战争结束以后,英国封建主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1455年,终于爆发延续30年之久的大混战。战争以两大敌对的王室家族,即兰开斯特家族(以红玫瑰为族徽)和约克家族(以白玫瑰为族徽)为中心进行,史称“蔷薇战争”。兰开斯特家族的主要支持者是北方经济落后地区的封建大贵族。约克派则得到伦敦城市上层和东南部及其他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新兴资产阶级、新贵族和富裕农民的支持,因此,这场战争不同于封建前期的封建混战。战争发展得极为酷烈,两个家族中一切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大贵族几乎全被杀戮。在这场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自相残杀中,旧封建贵族的力量被严重削弱;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力量则得以保存和发展。内战结束后,坐收渔翁之利的都铎家族便是依靠这些新兴阶级的支持,开始了都铎王朝的专制统治,英国很快完成了政治统一。

    15世纪时,英国的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小贵族以及一部分大领主贵族已改用雇工劳动,从事养殖业,其经济与市场关系日益密切,他们已开始形成为卷入商品货币经济范畴中的一种“新贵族”。同时,仍有不少依靠征收地租的守旧的封建贵族,他们的经济地位日趋没落。

    工商业经济方面的发展变化也很大,特别是毛纺织业渐趋发达,从前以羊毛作为主要输出品,而现在则越来越多地输出呢绒,并出现了诺里季、波士顿、纽柏里等呢绒纺织业中心,城市行会开始解体。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因素开始在农村出现,许多从事手工业的农民依靠商人供给原料和包销商品,实际上成为商人的雇工。国内经济联系的增强和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为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

    在地域和语言方面,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格兰以后,所封大贵族主要是法国人,后来的安茹王朝也是法国贵族建立的,其王室和贵族占有大片法国领地。因此,诺曼底征服后的数百年间,英格兰人和法兰西人在地域上没有明确的界线,法语也一直是英国的官方语言,教堂用语是拉丁语,英语则只在民间通用。直到14—15世纪,百年战争对英吉利民族的形成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战争以英国王室和贵族丧失除加来以外的全部法国领地而告结束,从此,英、法两个民族在地域上有了明确的划分。同时,战争也唤醒了英格兰人民的民族意识。14世纪以来,以伦敦方言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英语逐渐取代了法语,并在英格兰各阶层中得到普及。早在1362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下令在审理案件时用英语,1399年,亨利四世登基时不用宫廷流行的法语,而是用英语发表了演说。14世纪下半叶,宗教改革家威克里夫(1320—1384)主张用民族语言传教,而将圣经译成英文。诗人杰弗里·乔叟(1340—1400)所著《坎特伯雷故事集》也是用英语写成的,进而奠定了英吉利民族文学语言的基础。此外,15世纪以来,随商品经济的发展,首都伦敦已成为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早在14世纪初,伦敦的羊毛出口占全国羊毛出口总额的1/3,进口酒类占1/4到1/3。亨利四世的借款一半以上来自伦敦商人。随政治统一的完成,以伦敦为中心的全国国内市场逐步形成。政治的统一,国内经济联系的加强和经济中心的建立,以及民族语言文化的形成,标志着英吉利民族国家的诞生。

    第二节 法国

    一、卡佩王朝的建立

    凡尔登条约后,“秃头”查理领有西法兰克王国。西法兰克王国是独立的法兰西王国的开端。从840年到987年,西法兰克王国的卡洛林家族先后共有8人继承王位,但他们大多有名无实,权力不大。“秃头”查理在位时外窥帝位、疆土,内求统一,但却无力驾驭封建贵族,开始丧失对伯爵的任命权,对外又无力抵御北方人的侵掠,王室的权威大大跌落。查理之后的三位国王“结巴”路易(877—879)、路易三世(879—882)、卡洛曼(882—884)都平庸短命。884年“天真汉”查理继位,因年幼无能,由东法兰克皇帝监理国政。888年西法兰克的贵族们把最有实力的大贵族、法兰西公爵“强人”罗伯尔的后裔厄德推上王位。厄德死后,两个家族争夺王位,虽有几位卡洛林后裔取得过王冠,但他们的统治权力和统治疆域都大大缩小。与王权衰落的同时,封建领主们的分离倾向日益发展。

    9至10世纪法国多次遭受外族入侵。诺曼人从北部、西部沿海岸河流侵掠,南部萨拉逊人(阿拉伯人)艾萨克丁、西西里、科西嘉等岛为中心,溯罗讷河北上频频骚扰。东部马扎尔人(匈牙利人)在侵掠东法兰克南部之后,10世纪更向西侵掠洛林、勃艮第和米底以至侵入到图卢兹。而其中诺曼人入侵持续时间最长,破坏严重,影响也最大。他们不仅侵扰沿海地区,而且还沿些耳德河、卢瓦尔河、加隆河等河流侵入内地。842年他们溯塞纳河而上占领鲁昂,843年顺卢瓦尔河洗劫了南特,845年一支诺曼人舰队溯塞纳河而上,围攻了巴黎。“秃头”查理出高价才买其退兵。848年诺曼人又洗劫了波尔多。此后,他们继续沿这些河流占领和破坏了大批城乡,奥尔良、图尔、图卢兹、亚眠、康布雷等都遭到过诺曼人的侵占和洗劫。诺曼人的入侵持续到10世纪初,此时,大多数诺曼人放弃了武装侵劫,转而寻求土地定居下来。911年法王“天真汉”查理与一支诺曼人的首领罗洛签订条约,允准这些诺曼人定居于塞纳河下游地区。这一地区因此而得名诺曼底,到10世纪,萨拉逊人与马扎尔人的入侵也被击退,至此,9至10世纪的外侵浪潮基本上被平息。

    外族,尤其诺曼人的入侵,使不少农民流离失所,使大量耕地息耕荒芜,给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破坏。外族的入侵在政治上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在诺曼人入侵之中,王室无力保疆卫国,卡洛林王朝威望日益跌落,而各地封建贵族却纷纷建堡筑坞,扩充势力,在抵御外敌入侵中扩大了实力,加速了法国政治分权局面的形成。

    987年,卡洛林家族的国王路易五世死后无嗣,贵族推奉休·卡佩继承王位并得到教会认可,卡佩王朝建立。

    卡佩王朝的建立并没有抑制国王权力的跌落,法兰西仍处于诸侯割据四分五裂之中,卡佩王朝初期,国王们的实际统治区域是以法兰西岛为中心,从塞纳河到卢瓦尔河之间的地区,面积不到3万平方公里,而这时在名义上法兰西领土有45万平方公里,王室领地仅占总面积的1/15。即使在这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卡佩王室也未取得过有效统治。11世纪全国到处城堡林立,各地封建小贵族占堡称雄,不受节制。在王室领地内,单单从巴黎到奥尔良就要经过许多个这样的城堡主的领地,关卡重重。封建主之间的私战和拦路抢劫商旅之事经常发生。教会在国王支援下,试图作制止私战的尝试。1027年,教会提出“上帝休战”的号召,要求大小贵族在每周星期五至星期日3天(有的扩及星期四)不动干戈。违令者处以破门律,甚或给予停止教务处分。后来教会又把“上帝休战”日期扩大,把几个宗教节日、农忙和商旅活动季节包括进去,每年都有相当长的禁战和平期。教会制止私战的努力收到一定效果,但它不可能完全禁绝私战。

    封建大贵族的分裂割据和彼此混战,阻碍了王权的强化和国家的统一。这种局面对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城市要求有一个统一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使贸易自由,货畅其流。国王与市民在反对分裂、实现统一方面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国王支持城市反对封建主的斗争,颁发各种特许证书,授予城市以自由和自治;城市则以金钱和武装力量支持王权,以战胜封建割据势力。法国国王与城市联合反对大封建主的斗争,最早可以追溯到10世纪,它的极盛时期是12、13世纪。

    二、王权的加强

    1.腓力二世的统治

    11世纪下半叶以后,法国社会经济取得长足进展,大封建诸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开始镇服割地称雄的封建城堡主,统一自己的领地,建立了一些强大的封建公国、伯国。

    封建诸侯权力的加强,应当首推诺曼底公爵。在这里,公爵权力一直比较强大,封建城堡主分离的趋势受到有效的抑制,诺曼底征服(1066)后,诺曼底公爵常常由英王兼领。公爵不断改进领地治理,他们把整个公爵领划分为若干个“拜宜”辖区,辖区长官“拜宜”由公爵亲自任免。在政治趋向安定的同时,公爵还注意扶植城市、奖励工商、发展经济。在领地内建立起统一税收制度。到12世纪,诺曼底公爵领在封建诸侯领地中是政治最为统一、管理最为有序的领地。除诺曼底外,12世纪后佛兰德尔伯爵领、布卢瓦——香槟伯爵领、布列塔尼伯爵领、安茹伯爵领、阿基坦公爵领、图卢兹伯爵领和勃艮第公爵领等诸侯领地,也逐步实现了统一。至此,无数城堡主割地称雄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代之而起的是王室和为数不多的封建诸侯分地而治的局面。

    封建诸侯权利的加强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国王权力的强化。封建诸侯在其领地内卓有成效地镇服了小贵族分裂势力,建立了有效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一旦这些诸侯领地并入王室领地,国王可以现成地接受这些已经实现了统一的地区,省却了镇服封建城堡主的任务。

    王权的增强始自路易六世(1108—1137)。路易六世致力于王室领地内部的治理,平毁了大量封建主的城堡,制服了王室领地内不顺从的城堡主,改变了分权独立的局面。腓力二世(1180—1223)开始扩张王室领地,扩大王权。腓力二世努力削弱英国国王兼安茹伯爵普兰他日奈家族在法国的领地。他先是挑动和利用英王亨利二世与其儿子“狮心”理查德、“无地王”约翰父子兄弟之间的矛盾,坐收渔翁之利,后又借口英王约翰拒绝出席法国王室法庭受审,违反附庸义务,于1202年宣布剥夺他在法国大陆的领地,并陆续派兵占领了诺曼底、曼因、突伦、安茹和布列塔尼等地。约翰联合德意志皇帝鄂图和佛兰德尔伯爵及布伦伯爵共同向法王进攻。1214年7月21日,法国军队与英国联军在布汶遭遇,法国军队和2万市民武装英勇善战,大败敌军,并生擒佛兰德尔伯爵。布汶战役是决定法国王权、法国民族存亡攸关的重大战役。布汶战役的胜利巩固了法国王权的地位,使腓力二世的王室领地扩大了3倍,因此而被誉为“奥古斯都”。在腓力二世以后,法国国王又夺取了整个普瓦都和阿奎丹。根据1259年巴黎和约,英王亨利三世承认了法王对剥夺领土的主权。

    腓力二世在王室领地内努力加强和改善管理。他推行“拜宜”制,地方官由国王随意任免、支付薪金,直接对国王负责。这是一种新型的王室官吏,“拜宜”主要推行于北部,南方仍承“塞内夏尔”旧制,但“塞内夏尔”的职权、任免均仿“拜宜”。腓力二世还开始吸收一些法学界人士和市民为中央官吏和地方官,这些人各有擅长,或司法,或财政,相互之间有职能分工。腓力二世任用的上述官吏,尽职责,重政绩,是为国王效劳的忠实奴仆。

    此外,腓力二世还继续和发展了路易六世以来支持城市自治运动、保护工商业经济的政策。他颁布的城市公社特许状和有关法规达76项之多,得到城市市民的有力支持。在军事上,腓力二世开始使用雇佣军,减少了对封建附庸武装的依赖性,通过这些措施,王权远远超出宗主权的限制,向着君主权大步迈进。

    2.腓力四世开创三级会议

    法国王权在腓力四世统治时期(1285—1314)又有了新的发展。腓力四世通过联姻合并了香槟伯爵领地。政治上,他依靠一批法学界出身的大臣理政。这些人以罗马法的原则宣传王权至上,努力提高王权的地位。腓力四世尝试建立税收制度,在王室领地上征收“炉灶税”等直接税和盐税等间接税。他还向法国教会财产征收什一税。他变本加利地进行经济搜刮,引起了下层人民的反抗,也引起部分封建贵族的不满,一度激化了社会矛盾。

    腓力四世当政前后,中央权力机构已完善起来。在几个世纪中,原来的国王御前会议内部逐渐分工,形成了不同的职权部门。到13世纪末14世纪初,负责司法事务的高等法院和负责财政事务的审计院等机构已有相当的独立性,封建国家机器日臻完备。

    早在11世纪,一些思想家已经提出了封建社会等级制的理论。他们将社会的全体成员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教士,其职责是为人类的拯救而祈祷,第二等级是贵族,职责是用刀剑保护其他社会成员;第三等级是普通民众,职责是劳动,从事物质生产及养活前面两个等级。根据这种理论,政治活动是第一、二等级的事情,与第三等级无涉。这是封建社会初期政治格局的理论反映。

    然而,随着第三等级中市民阶级的迅速发展和壮大,市民经济力量和政治影响的增长,从13世纪末开始,国王注意吸收少数市民为官,但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市民的政治地位仍然未得承认。国王“御前会议”的成员中依然没有市民代表,随着领土的逐渐统一和封建国家机器的发展,财政问题日益成为封建政权存亡攸关的大事,王权对市民的依赖日趋严重。社会现实需要赋予市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一定的席位。

    第一次三级会议的召开直接来源于王权和教权的争夺。

    法国王权的加强,不可避免地与教权发生冲突。1294年法王腓力四世占领英王爱德华一世在法国的封建领地加斯科尼(基恩),双方爆发战争。1295年腓力下令对教会财产征收20%的战争捐,用以支持与英王之间的战争。腓力的行动遭到教皇卜尼法斯八世(1294—1303)的坚决反对。1296年教皇颁布“教俗敕谕”,未经教皇同意,禁止教士向国王交税,否则开除教籍。法王针锋相对,下令禁止任何数量的贵金属输往国外。此时教皇因罗马大贵族之间的内讧和西西瑞安茹王朝与阿拉冈之间的争夺,使他无力与法王腓力进行对抗,不得不媾和。教皇实际上撤销了反纳税敕谕。1301年,因一主教被法王腓力幽禁之事,双方又发生了冲突。1320年教皇颁布“神圣一体敕谕”,提出教会只能有一个元首,教皇权力高于任何帝王的主张。腓力为求举国一致对付教皇,于1302年召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会议,共商对抗教皇之策。参加会议的有高级僧侣、贵族和市民三个等级的代表,这就是法国历史上第一次三级会议。腓力四世公开与教皇决裂,教皇派出代表到法国宣布革除腓力四世的教籍。教皇使者遭到国王的监禁。腓利派出心腹诺加勒率领少数精干的随从到意大利,与教皇的死敌罗马大贵族科隆纳家族勾结,于1303年9月8日袭击教皇居住的阿南尼城堡(罗马东南64公里处),将教皇逮捕并监禁,对其进行武力威胁和人身侮辱,强迫其退位。三日后释放,因惊惧过度而死。在腓力四世的压力下,波尔多大主教于1305年当选为教皇,即克力门五世(1305—1314)。新教皇从未到过意大利,意大利正处于混乱之中。克力门把教廷迁到阿维农(教皇在法国的飞地),历时70余年。史称“阿维农之囚”(1308—1378)或“巴比伦之囚”。

    腓力四世开创三级会议之后,历代国王相沿不时召开。参加会议的第一等级是僧侣贵族,第二等级是世俗贵族,第三等级是富裕市民。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封建依附农民和城市平民则无权参加。实质上,三级会议是在全国范围内王权和城市联盟的一种形式;也是在农民起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不同剥削阶级的代表,协助国王共同镇压农民的一种机构。三级会议的主要职能是讨论并通过国王提出的增税要求。会议的召开和代表的名额都由国王决定。开会时各等级的代表分别集会,各有一票的表决权。三级会议对王权不起限制作用,不过在通过新税时,可以要求一些行政上和司法上的改革作为交换条件。在更多的情况下,三级会议拥护国王,成为国王统治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三级会议的召开,使法国国家政权形式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即具有等级代表会议的君主制、或等级君主制的阶段。同时也反映了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等级已成为重要的社会政治势力。

    三、法兰西民族国家开始形成

    百年战争胜利结束后,法王收复了加莱港之外所有英王室在法国的领地。此时,部分法国贵族仍保持着政治上的独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1461—1483)以勃艮第公爵为首的封建贵族结成“公益同盟”,反抗国王。路易十一狡猾险诈,战争与外交手段并用,摧垮了贵族同盟。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战死后,1482年路易十一通过谈判从其女继承人手中收回了勃艮第公爵领和皮卡尔迪。此外,他还收回了阿朗松公爵领,阿曼雅克伯爵领、普罗旺斯伯爵领等贵族领地。1491年,路易十一的继承人查理八世(1484—1498)又通过联姻合并了布列塔尼。至此,法国领土基本统一,近代法国版图轮廓初步确立。

    在领土统一和经济变化的同时,王权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百年战争中为抵抗英国侵略的需要,查理七世建立了常备的雇佣军,由15个雇佣兵队组成,主要部分是骑兵,也有步兵,外加炮兵和海军。法国的炮兵在当时欧洲是首屈一指的武装。为了支撑抗英战争,14世纪下半叶查理五世曾建立对交易税、盐税及户口税等捐税的征收权,但死后遂止。1436年三级会议批准永久征收交易税、盐税等间接税,征收的数量由中央政府决定。1439年北法三级会议同意按同样原则对平民征收基于财产的直接税,主要是达依税。自此,国王取得不经三级会议同意而自行征税的权力。常备军和固定税的建立,为法国君权的强大创造了条件,进而为法国统一奠定了基础。路易十一当政时期,军权财权在握,独揽一切,他疏远大贵族,注意从社会下层选拔有才有识的贤能之土为官,以强化王权。他批准在图卢兹、波尔多、第戎、鲁昂、蒙彼利埃等地设立行省高等法院,强化了统治体系。在路易十一统治下,三级会议仍然召开,但一切都仰承他的意志,实际上是他实行专制统治的工具。路易十一开始了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时代。

    在法国强化中央集权的过程中,法兰西民族也开始形成。百年战争期间,由于英国人的入侵,激起了法兰西人的民族意识。出生于法国香槟和洛林交界处的农村姑娘贞德,作为法兰西民族的一名优秀儿女,在抗英斗争中所表现出的英勇献身的爱国主义精神,堪为法兰西民族的典范。14—15世纪法国的许多文学作品和政治著作,也都强烈地反映出法兰西人民的爱国主义和民族自觉精神。如若望·夫垒沙(1337—1404)所著《法国大编年史》,腓力·得·科明(1446—1511)所著《言行录》等,均充满了为法兰西的统一而奋斗的思想。随王权强化和政治统一进程的加速,封建割据势力逐个被消灭,国内经济文化的联系不断加强,统一的国内市场和统一的民族语言开始形成。在此之前,北部法兰西通行法兰西语,南部法兰西通行普罗旺斯语。政治统一完成后,巴黎成为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于是,以巴黎方言为基础的法语在南部法兰西逐渐得到传播,共同的法兰西文化也开始形成。到15世纪末,法国开始成为政治统一的民族国家。

    第三节 德意志

    911年,卡罗林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去世,东法兰克王国的公爵推选世俗贵族康拉德为国王(911—918年在位)。此举意味着法兰克帝国的完全分裂、卡罗林王朝的告终、德意志早期封建国家的诞生和德意志历史的开始。

    东法兰克王国包括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巴伐利亚、士瓦本和图林根5个公国,大致包括今荷兰西部德国、瑞士和奥地利。其中萨克森最为强大。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取得了东法兰克王国的统治权,建立了萨克森王朝,正式创立了德意志国家。

    德意志国家在奥托一世统治时期,其国内和国际地位空前加强,962年2月,奥托强迫教皇约翰在圣彼得大教堂为之加冕称帝,奥托以古罗马合法继承人相标榜,正式称“奥古斯都”,后来在腓特烈一世1155年加冕时,在“罗马帝国”之前又加上“神圣”二字,此即历史上存在了800多年之久的“神圣罗马帝国”。

    第四节 意大利

    一、意大利的政治形势

    476年西罗马帝国最后一位皇帝被迫退位后,拜占廷帝国的统治曾保留了一段时期,在拉文纳设立的总督,负责联络罗马与拜占廷的关系。但拜占廷帝国的势力在意大利已日益衰落。而基督教教廷则成为意大利世俗政治中的重要因素。8世纪拉文第人入侵意大利,建立了伦巴第王国,教皇促使伦巴第人与腊万纳的拜占廷总督订立了和约。751年,伦巴第人撕毁和约,征服了拉文纳总督管区。754年,教皇斯蒂芬二世邀请法兰克国王丕平进入意大利。774年,丕平之子查理曼征服伦巴第人,并把“罗马城和意大利所有的行省与城市都交给了教皇西尔威斯特,归他和他的继承人永远统治”。使罗马教廷享有统治以往拉文纳总督管区的世俗权力。此后,阿拉伯的萨拉森人入侵意大利,西西里成为一个阿拉伯国家。843年,凡尔登条约将意大利划归罗退尔的中部王国。加洛林王朝的最后崩溃,使意大利陷入无政府状态。

    1015年左右,一些诺曼第骑士进入意大利。他们充当雇佣兵,后又从先前的雇主手中掠夺土地,还大肆劫掠,使社会不得安宁。对此,教廷曾企图兴兵剿灭,却在樊维塔太战役(1053年)大败,教皇利奥九世被俘。1059年,教皇尼古拉二世实行与诺曼第人联盟的政策,把诺曼人罗伯特所征服的土地作为教皇恩赐的封地授予他。从此,罗伯特自称“阿普利亚与卡拉里亚的公爵和未来的西西里公爵”。于是,诺曼人在西西里的统治合法化了,教皇也获得了对南意大利和西西里的宗主权。1130年,罗伯特的侄子罗杰在巴勒莫大教堂加冕为西西里国王。诺曼第人的统治方式,是拜占廷式的君主的绝对统治。法律制度采用了查士丁尼的《法典》及随后的拜占廷法律、伦巴第法律和诺曼第人的习惯法。皇家法庭由司法和财政部门组成,并任用了一批非贵族出身的有学之士。在当时西欧诸国中,西西里王国的行政管理效率居领先地位。

    11、12世纪,意大利出现了高度自治的城市公社,如阿斯蒂、佛罗伦萨、威尼斯、比萨、热那亚、米兰、卢卡、罗马等。这些城市一般都有教皇颁发的特许状。享有立法、司法、行政、宣战、媾和等项政治权力,俨然是独立的政治共同体。城市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由选举产生的议会。行政机构由人数不等的执政官领导,包括各类委员会。执政官的职位基本控制在贵族和富商手中。

    1254年霍亨斯陶芬王朝灭亡后,北意大利实际上已经独立,但仍处于分裂局面。工商业比较发达的波河流域和沿海地区,形成一些独立的城市共和国,如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比萨等。它们在地中海和东方贸易中是竞争对手,常常因利害冲突而发生战争。

    意大利中部主要掌握在教皇国手中。那里的居民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不甚发达。罗马教廷和罗马贵族所需要的奢侈品和生活用品,主要靠国际贸易和北意大利城市供应。罗马教皇主要致力于教权的扩张。并不关心甚至反对意大利的统一。南部意大利和西西里岛长期是拜占廷的殖民地,11世纪末通过王室联姻转入霍亨斯陶芬王朝手中。13世纪中叶,霍亨斯陶芬王朝灭亡后,南部意大利和西西里又落入法国封建主安茹家的查理手中(1268年)。安茹王朝统治不久,于1282年被巴勒摩爆发的“西西里晚祷”起义所推翻。在西西里人反对法国封建主侵略的斗争中,阿拉冈的统治者出兵干涉,从而在南意大利建立西班牙的统治。意大利的分裂状态益趋巩固。

    二、城市共和国的兴起

    1.威尼斯城市共和国

    中世纪意大利的城市,主要在伦巴底和托斯坎尼一带,城市不论在政治上或经济上都起着重大作用。威尼斯、热那亚、米兰、佛罗伦萨等城市都是巨大的工商业中心。威尼斯和佛罗伦萨的影响尤大。

    威尼斯早在9至10世纪,就在地中海上进行商业活动,10世纪末,成为一个富庶的城市共和国。十字军东侵期间,威尼斯垄断地中海东部各国的贸易,不但排挤了阿拉伯和拜占廷的商人,并把热那亚的势力赶出君士坦丁堡。14世纪,威尼斯的领地包括波河下游、达尔马提亚、希腊南部、优卑亚岛和克里特岛。到15世纪,又吞并了塞浦路斯岛。拥有商船3000艘和许多军舰,海员30000人。除和地中海、黑海各国有密切的贸易关系外,并跨越直布罗陀海峡,与英国、尼德兰以及汉萨同盟各城通商。威尼斯的金币杜卡特几乎成了全欧通用的货币。威尼斯的造船业、丝织业和玻璃制造业也都非常发达,驰名全欧。

    威尼斯经济实力的强大首先在于它拥有发达的手工业,主要是造船业、丝织业和玻璃制造业等。同时也是由于它在东西方贸易中占据优势,打击和排挤其他贸易劲敌的结果。在黑海和地中海的贸易中,同热那亚的竞争十分激烈。因此双方曾经发生过多次战争。1378—1379年,威尼斯和热那亚两次大海战,终于打败热那亚,巩固了地中海的商业霸权。威尼斯在1284年开始铸造的金币杜卡特,成为国际市场上通用的标准货币。

    从12世纪开始,威尼斯的政权就为商人贵族集团所把持,由480名议员组成的“大议会”掌握最高的立法权和监察权。国家的首脑是选举产生、终身任职的“总督”。但实际掌握行政大权的是由大议会选出的元老院。1297年规定只有列名“黄金册”的数百家豪门贵族才有选举大议会议员的权力。1310年被排斥在大议会之外的工商业者,企图推翻商人贵族寡头政治,但没有成功。贵族寡头为了防范人民的反抗,特设一个每年选举一次的“十人委员会”,上自总督、大议会议员,下至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各个公民都处在“十人委员会”秘密监视之下。告密制度异常盛行,侦察机构星罗棋布。嫌疑分子或秘密处死、或被关进灼热难忍的“铅狱”。到14世纪中叶,“十人委员会”已是威尼斯最主要的政权机关,这使威尼斯的国家制度更加具有寡头独裁的性质。

    15世纪末年新航路发现以后,商业重心转移到大西洋沿岸,威尼斯逐渐走向衰落。

    2.佛罗伦萨共和国

    佛罗伦萨也是意大利著名的城市共和国,它位于意大利中部平原上,是欧洲各国通往基督教中心罗马的必经之路,素有“意大利的雅典”之称。1115年佛罗伦萨获得自治权,1289年废除农奴制。到13世纪末,封建贵族政权被摧毁,根据1293年制定的“正义法规”,政权由富商、银行家和部分手工工场主所掌握。最高政权机关——“长老会议”主要由七大行会各选一名代表,其他14个小行会只有两名代表,组成长老会议,作为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长老会议的首脑称“正义旗手”,同时也是城市武装民兵的最高司令。此外还有72个没有选举权的组织,从此佛罗伦萨完全确立了“肥人政治”,实行大商人、大银行家和大场主的专政,肆意压制中小手工业者和商人,剥削雇工、帮工和学徒。

    从12世纪起,佛罗伦萨就有了繁盛的呢绒和丝织工业。不但大量进口英国西班牙等国的羊毛,还从欧洲各国买进粗制本色呢绒,进行加工染色。14世纪初,佛罗伦萨的毛纺织工业中便出现了手工工场。富裕商人雇工把羊毛洗刷、梳净、然后分发给城乡手工业者。他们首先在家里纺线织呢,然后再集中起来,加工染色。这种生产虽然使用手工操作,但已有了初步分工,成为具有早期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控制生产的商人已经是占有资本和生产工具,用以剥削雇佣工人的资本家。1338年,佛罗伦萨有两百家生产呢绒的手工工场,年产呢绒八万匹,佛罗伦萨是世界上资本主义萌芽出现最早的地区之一。

    佛罗伦萨的银钱业也很发达。14世纪,有银号一百多家,其中以巴尔第家族最有名;15世纪,美第奇家的金融活动尤为著名。佛罗伦萨的银行家经管教皇的银库,他们贷款给一时无力向教皇纳款的主教和方丈,从中谋取厚利。

    佛罗伦萨“肥人”的寡头统治不仅把亲皇帝的封建贵族排斥在政权之外,而且也剥夺了72个更小的组织以及大量未参加组织的中下层市民的参政权利。佛罗伦萨的无权群众增强了对富人不满的情绪。随着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大批帮工和小手工业者沦为雇佣劳动者,受到手工工场业的残酷剥削。梳毛工人的人数大为增加,劳动条件极差,劳动时间特长,每天需要干14至16小时的活,工资微薄,动辄受罚。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争取组织行会参与政权的权利,开展了反抗大行会专横统治的斗争。这就是意大利历史上有名的梳毛工人起义。

    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肥人”日益依靠专制政权,从14世纪末到15世纪30年代,阿尔毕齐家族专政。1434年以后,美第奇家族成了佛罗伦萨无冕之王。

    美第奇家族利用雄厚的银行资本,渗透到其他国家内部。他们对内采取宠络政策,取消了人头税,征收所得税,不但使自己的竞争者在所得税的重压下纷纷破产,同时,稍微减轻市民的负担,借以迷惑人心。为了粉饰太平,他们奖励艺术,礼聘许多著名的建筑师、雕刻家、画家、诗人,修建许多宫殿和公共建筑物,使佛罗伦萨成为当时意大利的文化中心。罗棱索·美第奇统治时期(1469—1492),佛罗伦萨经济文化的繁荣,达到全盛。美第奇家的银行在欧洲各个主要城市都设有分行,通过金融势力操纵欧洲政治,著名的教皇立奥十世便是罗棱索的儿子。

    第五节 西班牙

    一、西哥特王朝

    420年时高卢的西哥特人重新从汪达尔人手中占领西班牙并将它交还罗马帝国。但是罗马帝国无法统治它;18年后Suevi人从西北山陵地区兴起,占据了整个半岛。西哥特在西奥多里克二世(456年)的率领下再度越过庇里牛斯山,重新征服了大部分的西班牙,这次他们是将西班牙据为己有。西哥特王朝于是统治了西班牙,直到摩尔人来到时为止。

    最初罗马人与哥特人有着明显的界线,罗马人不能服兵役,不得与哥特人结婚,随着封建化进程,这种界限逐渐消失。在国王利奥维基里德统治时期(573—586)宣布准许哥特人与罗马人通婚。587年国王列卡列德(586—601)在宗教上放弃阿里乌斯派信仰,宣布正统基督教(罗马公教)为国教,为此,西哥特王国的统治者在基督教僧侣的支持下,加速了封建化的过程。

    7世纪中叶,自由农民的财产分化在法律上也有所反映。在国王岑达司维特(646—652)及其后继者所制定的法典中,把自由人分成两类,即上等人和低等人。他们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上等人做假证,只赔偿损失;而低等人做假证则降为奴隶。高利贷也使农民破产和丧失自由。西哥特法典规定:货币利息12.5%,实物利息高达50%。

    封建化的另一面是大贵族专横,割据一方。有的人甚至勾结外敌反对国王。631年大贵族西泽南特勾结法兰克人反对国王斯文吉拉。711年尤利安伯爵与阿拉伯将领塔立格所率领的12000人大军配合,阻劫西哥特国王罗德里克所带领的25000士兵,加上奥帕斯主教叛变,结果西哥特人在瓜达拉维尔河战役中惨败,从此西班牙成为阿拉伯国家的一部分。

    二、阿拉伯人统治下的西班牙

    8世纪前,日耳曼人在西班牙建立了强大的西哥特王国。711—713年间,阿拉伯人从北非侵入,征服了比利牛斯半岛的大部分地区。西哥特的残余势力,退保半岛西北部山区,建立阿斯土里亚国家。8、9世纪之交,法兰克人多次南征,在西班牙东北部建立西班牙马克,不久分裂为阿拉冈王国、巴塞罗那伯国和那瓦尔王国。11世纪末,半岛西北部以奥波多尔为中心,形成葡萄牙伯国,1143年,发展为葡萄牙王国。半岛北部这些基督教小国,和南方的阿拉伯国家,形成对峙局面。

    阿拉伯人带来了东方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较高文化。在西哥特时期封建制度初步形成的基础上,阿拉伯人于10世纪建立了中央集权的科多瓦哈里发国家。首都科多瓦成为欧洲经济文化中心之一,西欧许多国家都派学生前来留学。11世纪初期,随着大封建主势力的增长,哈里发国家分裂为23个互相敌对的大封建领地。阿拉伯国家的分裂,给西班牙人民的收复失地运动提供了有利条件。在文化经济上阿拉伯人占居优势,但北部诸小国能够联合起来进行斗争,特别是这种反对外族侵略的斗争获得西班牙社会各阶层的支持,故能取得胜利。西班牙的收复失地运动称为“列康吉斯达”,从8世纪开始直到15世纪才完成,前后有7个多世纪之久。

    10世纪初,阿斯土里亚攻占雷恩城,改称雷恩王国;11世纪初期向南征服杜罗河流域,新占领的土地上堡垒林立,在这里形成卡斯提王国(即堡垒之国)。1230年雷恩与卡斯提合并,仍称卡斯提王国。卡斯提是收复失地运动的中心。1137年阿拉冈与巴塞罗那合并,仍称阿拉冈王国,成为收复失地运动的另一中心。

    1212年,卡斯提国王阿尔方斯八世(1158—1214年)统率西班牙诸国联军大破阿拉伯——柏柏尔军于拉斯·那瓦斯·德·托拉萨地区。随后,卡斯提进占了安达鲁西亚和木尔西亚,包括科多瓦、塞维利亚等城,阿拉冈攻下了瓦伦西亚和巴利阿利群岛,葡萄牙也南进至瓜的亚纳河口。阿拉伯统治的地方,只剩下一个局促于半岛南端的格拉那大王国。

    1469年,阿拉冈王子费迪南德与卡斯提公主伊萨白拉联婚,二人分别登上王位后,两国正式合并,形成西班牙王国。但国内并没有统一,许多大封建主割据称雄,不听指挥。费迪南德和伊萨白拉依靠城市和中小封建主的支持,消灭了封建割据;又于1492年,攻占了阿拉伯人的最后据点格拉那大,1512年合并了那瓦尔王国。除葡萄牙外,整个半岛均归统一。为了加强专制王权,费迪南德和伊萨白拉利用宗教裁判所迫害一切反对国王和教会的嫌疑分子。1483年以后的五年间,被判处火刑者达9千余人,其他受惩罚者达9万人。南部摩尔人(阿拉伯和柏柏尔人的混血种)和犹太人虽已改宗基督教,优然遭受宗教迫害。约有20万人逃往非洲或其他地区,其中多数是熟练的手工业者和农民,他们的出走使西班牙在经济上受到严重损失。西班牙统一完成后,众多的好战骑士,在国王支持下,投入了海外殖民活动。

    到13世纪中叶,葡萄牙王国的收复失地运动便已基本结束。众多以战争为专业的贵族无事可做,同时各城市正在发展海外贸易,需要大量的海员,于是葡萄牙的贵族便换马匹为船只,骑士变为航行家。15世纪中叶以后,他们的海上活动取得很大成就,一些人充当了早期殖民掠夺的先锋。

    三、统一国家开始形成

    西班牙统一国家的形成是在收复失地运动中实现的。1469年阿拉冈王子费迪南德与卡斯提王位女继承人伊萨白拉结婚,为两国合并奠定基础。1474年伊萨贝拉继位为卡斯提女王,1479年,费迪南德也登上阿拉冈王位,两国正式合并,西班牙统一乃宣告完成。

    由于在收复失地运动中卡斯提在诸王国中势力最强大,其国土约占半岛总面积的3/5,在斗争中起着主要作用,日益成为半岛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随着失地的收复,卡斯提语也从北方传到南方。西班牙王国形成后,便在卡斯提方言基础上形成了统一的西班牙语。加上西班牙人有长达7个世纪之久的反抗阿拉伯人统治的共同经历,以及在此特殊环境中形成起来的共同文化和心理因素,便成为统一的西班牙民族国家形成的标志。

    第六节 罗马教廷

    一、发动“圣战”

    11世纪末到13世纪下半叶,罗马教廷发动西欧的君主、贵族、商人及广大基督教信徒,以收复圣地耶路撒冷为由,对近东的穆斯林地区进行了长期的侵略战争。参加远征的西欧军士都以十字架为标志,所以称为“十字军”。

    十字军运动是处于中世纪盛期的西欧的全面扩张运动的组成部分。毫无疑问,它包含了对新的疆域和巨额财富的贪婪,以及贵族、骑士的好战。但其基本形态是宗教的,正如中世纪的西欧社会是一个宗教的社会。如果没有基督教的虔诚,也就不会有这场吸引了数十万欧洲人,从平民到贵族,从帝王到贫苦农民,路途遥远艰难的远征。多少年来,基督徒们都长途跋涉到耶路撒冷朝圣。此时,他们把自己看做是武装的朝圣者,肩负着把圣地从异教徒穆斯林手里解放出来的神圣使命。他们以为,圣战可以使他们直接走进天堂。像一切千万人参与的社会运动,十字军运动中既有虔诚的信仰、真挚的信念、崇高的理想、鼓舞人心的英雄主义,也有野蛮、残忍、贪婪、偏见与狂热。

    十字军运动始于1095年,结束于1291年,前后共八次,给东西方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十字军运动贯穿了罗马教廷由盛到衰的全过程。关于十字军运动历次东征的详细过程,前面已有记述,此处不再重复。

    二、教权的鼎盛

    英诺森三世(1198—1216)时期,是中世纪教权的鼎盛时期。

    11世纪中叶以来,宗教改革的精神已逐渐消失,但教皇高于世俗君主的政治地位也已经确立;教皇是基督教社会的最高权威的思想,已深入人心。英诺森三世更是加紧了对教会的控制。他大权独揽,完全按照专制君主的观念行事。认为主教的职责只是协助教皇管理教会,教皇有权任免主教和修道院长。他在位时期,主持召开了中世纪规模最大,成果亦十分卓著的第四次拉兰特宗教会议(1215年)。会议历时3周,有1200多主教、院长参加,制订了大量重要的宗教立法,包括暂停新宗教修会的活动,严禁索取圣事管理费用,教堂应开办学校,犹太人必须佩带特殊标志,禁止教士参加古代日尔曼人神裁法的审判程序,以及有关教士服装的严格规定,对教会使用和交纳什一税等事项的规定,并通过了谴责阿尔比教义的决议等。

    英诺森三世为教皇统治的理论所鼓舞。他的信条是:“主交给彼得治理的不仅是整个教会,而且是整个世界。”12世纪以后,英、法、德等国世俗政权之间矛盾重重,国际政治局势复杂,也是他能够在各国之间纵横捭阖的不可多得的条件。在此期间,英诺森三世多次利用各国的矛盾,必要时使用宗教特权,迫使世俗君主对其俯首称臣。因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问题,英诺森与英王约翰长期交恶。英诺森便宣布开除约翰的教籍,并怂恿法王腓力·奥古斯都出兵进攻英国,迫使约翰就范。其后,在约翰与诸侯的冲突中,英诺森又支持约翰,宣布《大宪章》无效,不准诸侯实施,否则将受到开除教籍的处分。因法王腓力·奥古斯都拒绝与不符合教规的再婚妻子离婚,恢复与发妻的关系,英诺森采取了开除腓力教籍,停止法国境内的神权(举行礼拜的权力)的措施,激化国内矛盾,使法王不得不屈服。1197年,德国的霍亨斯陶芬家族和威尔夫家族为争夺王位爆发内战。起初,英诺森三世有条件地支持威尔夫家族的奥托,后因奥托撕毁对他的诺言,继续要求对教会的控制权,转而支持霍亨斯陶芬家族的腓特烈将奥托逐出教籍,同时迫使腓特烈承认他的保护人地位,并施展外交权术,获得了法王腓力的支持。1214年,奥托与腓力·奥古斯都激战于布汶,奥托遭到毁灭性的失败。英诺森的被监护人、腓特烈二世(1212—1250)登上了王位。

    英诺森三世组织了第四、五次十字军远征,并发动了镇压法国南部的宗教异端阿尔比派的十字军。葡萄牙国王桑乔、波兰国王拉季斯拉夫等,也都先后被迫屈服于英诺森的意志。

    英诺森三世死于1216年。此后,教廷权威逐渐衰弱,再未恢复到英诺森时代的极盛状态。

    三、教权的衰落

    教皇权的兴盛好景不长。随着西欧王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教会控制的阵地逐渐丧失,教权终于走向衰落。教皇英诺森四世(1243—1254)与德皇腓特烈二世(1212—1250)的斗争,实际上胜负难辨。腓特烈粉碎了教皇的盟友伦巴底同盟的抵抗,进军罗马。教皇英诺森四世逃往里昂,1245年召开里昂宗教会议,宣布废黜腓特烈,呼吁德国人另选新王。但是教皇只靠托钵僧团进行宣传,无法组成强大的反腓特烈的军事力量。只是因为1250年皇帝突然死去,教皇好象成为一个胜利者。至于教皇卜尼法斯八世(1294—1303)与法王腓力四世的斗争,更是以教皇的彻底失败而告终。从此教皇权日益明显地走向衰落。随着教权的衰落而来的是民族教会的思想随之形成。英国的威克里夫(1330—1384)认为教会应放弃财产,安贫乐道,应建立不依赖外国势力的廉俭的民族教会。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捷克首先建立了胡司派民族教会。在巴塞尔宗教会议(1431—1449)上,首次承认了独立的民族教会——圣杯派教会组织。

    13世纪下半叶,教皇再运用开除教籍的手段制裁世俗君主,就已经失去以往的效力了。1296年,教皇卜尼法斯八世(1294—1303)发布《教俗敕谕》,以开除教籍相威胁,禁止皇帝、国王或任何贵族,以任何名义向教会征捐税和贡物。英王爱德华一世对此置之不理。得到三级会议支持的法王腓力四世则禁止金银出境,断绝了教廷的财政来源,对教廷财政形成巨大压力。卜尼法斯不得不暂时让步,但1302年又发出《神圣一体敕谕》,宣称“对任何人来说,要获得拯救就必须绝对顺从罗马教皇。”对此,腓力做出强烈反应,于1303年9月与卜尼法斯的政敌配合,在阿纳尼夏宫拘捕了卜尼法斯,准备押解回国审判。因当地居民的压力,卜尼法斯很快被释放,但其高傲的心性难以承受此巨大变故,不久就逝世了。继任者本尼狄克十一世(1303—1304)不得不对法国采取妥协政策。其后的克力门五世(1305—1314)的对法政策完全屈服于腓力,并将教廷迁至法国境内的阿维农。

    1378年,教会分裂。罗马教廷和阿维农教廷同时选出了两个教皇。西方基督教分裂为两个敌对的阵营。法国支持阿维农教皇,德国的大部分地区和意大利则支持罗马教皇。教会权威进一步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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