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看着面前的尸体,江子美低低地吩咐,“召见第十三绣衣使。我要派他去一趟沁阳。”
【序章】离离姑娘的预感
我叫离离。古诗有云:“离离春草乐远游”,可见我天生跟旅行有缘,注定该隔三岔五地游山玩水、吃喝玩乐一下。
可是来到宛州快三个月,大好的初春变成了暮春,硬是一回青都没踏过,天天为了填饱肚子瞎忙活。这都要怪绣衣使大人。
其实谋生这件事也有很多选择,未必非得干这种忙得好像卖身了一样的营生。我会变点儿戏法,但偶尔会演砸;擅长说个小谎,但当骗子又实在不是条正路。所以思来想去,最适合我的还是眼下这个行当——帮闲。这是一种很常见的职业,书本上称之为“帮闲”,掮客佬称之为“干零活的”,街坊大婶称之为混混。
我都当混混了还没时间去玩,这事儿真是没天理了。这么忙的原因是我除了要像其他混混一样做到喂饱自己以外,时而还得挺身维护一下正义。没办法,谁叫我是绣衣使大人身边的混混呢。所以今天我的确是格外高兴——三个月了,总算赶上了春游的尾巴!
起个大早贴云鬓点花黄,花了一个对时弄出我最得意的打扮:野丫头补丁乞丐装。照照镜子心花怒发,开门出屋满眼阳光。
阿蒙早已等在我房门外面,我把包袱交给他拿着,人也一下子扑到他背上。他回头笑了笑,老老实实地背着我走。
阿蒙,全名蒙苏普克·廓勒帕提苏勒尔,没错,是个北陆蛮子。街坊大婶曾问过他是不是我的情郎,当时他的脸突然变成两块红炭,掉头就跑了。他那样子当真让人想笑,我笑了半天,后来做梦梦见他的红脸,还笑醒来过。至于他是不是我情郎呢?……这个,呵呵……
“百木英说在街口上等咱们,她在那儿打个零工。”阿蒙边走边说。
又在打工?!我不禁仰头望天,慨叹一气。
我和阿蒙说到底都属于帮闲,百木英跟我们可不一样。她是《淮安商报》的采风使,专门负责打听和编写整个宛州的传闻逸事,印在纸上到处散播。这份差事颇为有趣,养活自己也已足够,如果我是她,绝不会像她这样还整天陀螺似的去打各种零工。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真像她一样三百六十行的技术精通三百五十九种,还有一种是粗通的话,不到处打工也真是有点浪费才华。
走到了大街口,我从阿蒙背上跳下来,看见百木英从纸灯笼店里出来,拿着刚赚的工钱。这女子身姿窈窕,眉眼俊秀,若不是打工的时候喜好穿男装,此刻定会令我产生回去重新打扮好与她争奇斗艳的冲动。“老板说我画的灯笼卖得不错。”她淡笑着将手中的一把银毫放进随身小钱箱,上了锁,“咱们怎么走?路不近啊,要雇辆车吧?”
“车到。”随着一声有礼有节的宣告,一个庞然大物忽然出现在街口,挡住了我们的全部视线。四匹高大肥壮的五花马,锦鞍金辔,并排驾着一座宽度横占整个街面的绮色车厢。“请贵客登车。”衣着体面的驭者温雅地对我们说着,而后雕漆镂彩的车门悠悠打开,露出里面那个白衣飘飘的人。
我很穷;阿蒙非常穷;百木英一定是穷疯了,否则又怎会发疯似的酷爱打工。所以我们这帮人当中……最最讨厌的就是这个白痴有钱的富二代白琬!
“干什么,把你家卧房安上轮子拉出来了吗!”我忍不住地喊。
这个白痴大少爷来头很是传奇,他爹就是全宛州最有钱的大商人白思退。他跟着我们当混混绝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饿肚子是咋回事——也就是说,吃饱了撑的。这个人的特点是零花钱充足,除此以外一无是处。无所不能的百木英说他的名字起得极好,充分说明了他是个端着“白碗”吃白饭的废物。
白琬从车里探出半个身子,女人似的瓜子脸上露出浅笑,雪鼠毛镶边的宽袖里伸出白嫩的手,中指指环上径寸大的椭圆猫眼石闪着星辰般的光。“我想了想,大家还是一起坐上来吧。”他向着我们招手,“虽然挤了些,不过聊天方便。”
挤你个大头鬼!愤愤登车之后我目测了一番,这豪车真比我的卧房还宽敞。我们四个人稀稀拉拉地在旷大车厢里各自坐着,有种两男两女共处一室的微妙违和感。
驭者的技术极好,车很平稳很安静地走了一段。
“咦,绣衣使大人好像没在?”白琬忽然眨巴着眼睛问道。
“刚发现吗,荒谬。”百木英淡定自若地批评了一句。白琬一怔,低头思考。百木英的“荒谬”二字好像对他有格外的震撼,每次听到他都会反省一下,虽然我们知道他肯定什么也反省不出来。
“白公子,你跟我们混得不久,有些事你还不了解。”我开口为他指点迷津,“绣衣使大人有很多奋斗目标,惩罚奸商,维护秩序,伸张正义什么的。这其中最急迫的一个,就是‘甩掉我们’。”
白琬的如水明眸诧异地睁了一睁,要多白痴有多白痴。
“唉,他大概昨夜偷偷走的,今天一早已经不见人了。”阿蒙叹了口气,一脸无奈。
百木英抱着肩笑了笑:“看来大家都习惯了啊,连阿蒙都这么平静。若是以前,他不见了,你还不急得跳脚。”
“我是担心啊。”阿蒙愁眉苦脸,他自认是受盘鞑天神派遣来专门保护绣衣使大人的,所以发生这种落跑事件时,他总是最为郁闷。“不过每次他偷溜,离离总能把他找到,所以我也不着急了。”他说着,投给我一个真心感激的注目,伴着腼腆又憨憨的笑。
我也一笑,推开车窗往外看去。这才发现,这辆马车走得如此平稳,速度却是如此可观。我探头问道:“这车有多快?”
“缓行日均三百里,疾行日均五百五十里。”驭者谦恭地答道。
我点了点头,豪车果然是豪车,照这样算,我们很快就能赶上连夜出逃的绣衣使大人了。
由于座驾太大,我们只得从最宽阔的东门出淮安城,然后铁蹄践踏着草长莺飞的郊野大道,纵情狂奔。一个半对时之后,那幅想象中的图景果然如期而至,映入了我的眼帘。
驿道旁边,一棵飘落着白色绒花的大树下,一个衣着寒酸的少年坐在那儿,靠着树干睡得人事不省。他膝间放着一个背篓,双手揽着,篓子里一只黄瘦的小猫伸出头,似乎想要爬出来脚爪又太软,只是翘首望着他。
找到了。
这位在野地里也能睡着的,便是宛州商业秩序的守护者、十城商政使大人麾下第十三绣衣使大人——素星痕。
我们四个人停车下地,拿出“一帮混混”的架势围了上去。他仍在睡,看着他那张本来就幼稚、睡着了以后显得特别幼稚的脸,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我们跟在十三绣衣使大人身边,也算纵横捭阖,惩奸除恶,办过几件叱咤风云的案子。可若后世有人将我们的事迹写成小说,其主角便是这么个瘦弱嗜睡动辄落跑的穷小子,则此故事实可谓滑天下之大稽。
“逃跑又失败啦,星痕大人。”我轻悄地说了一声,使个眼色,四人齐动手,把睡死了的小子连同他的猫抬着扔到了车里去。
摔上车门,我重新落座,窗外的景物又快速流动起来。暮春的熏风吹开我额头的发丝,暖和又带着草香,现在开始有旅行的感觉了。
这次旅程的目的地是沁阳,传说是大湖梦沼边一座丰润秀美的名城。
目前看起来一切都很不错,不过我并没高兴得太早,因为我的眼皮在跳呢。
【一】
“就是这个是吧!这就是应验是吧!”
面对冲着自己怒喊的离离,白琬转了转眼睛,摆出“完全不懂你在说啥”的表情。
“这就是我眼皮跳的应验,是吧!!”离离又喊了一句,愤恨地指着身后那一大片布满枯枝烂草的荒原。那真的是一大片。
白琬挠挠头,无所谓地笑了一笑。他也没料到自己雇来的那套冠绝宛州的宝马香车会在奔行了五百里后,因“进入莫合山区后驿道变窄,车体过宽,无法行进”这种理由而把他们抛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驭者带着遗憾的表情,恭敬行礼然后自己赶着车回淮安了,临走时告知:“此地是一处驿站,贵客们可在此等待换乘小车继续赶路,不必忧心。”
可是,他们已在这儿等了很久,确信除了路过的乌鸦什么也没见到。
“前边的路不好走,你们不如回去吧。”绣衣使大人忽然开口说话了,他是在车行到二百三十里时醒来的,那之后就郁闷得一言不发。
“……你就那么想甩掉我们?”没好气的离离用眼神剜他。
“星痕,我得保护你啊。”阿蒙第一千次重复这句诚恳的话语。
“跟着你是我的自由,似乎与你无关。”百木英坦然地抱着肩。
“家父说了,让你们带我玩。”白琬不省世事的眼中含着笑意。
“……”素星痕无奈地抱起猫,转身望着那片荒败的山原,“跟着我,你们迟早会后悔的。”
最后一点残阳突然就坠入山峦后面,天咻地一下就黑了。山野中的春夜本该生机盎然,可这里黑森森的看不见底,隐隐飘浮着死一般的腐气,让人有些瑟瑟发冷。
“真讨厌!”离离缩起来,一边跳脚一边轻踢着白琬,“你雇的那车夫是你家仇人吧?这种鬼地方怎么会有驿站,他肯定是骗我们!”
“我想他没有说谎,这里应该是一座驿站,至少曾经是。”星痕昂首远望着,起起伏伏的黑色荒原上空,无数斑斓的星辰静悄悄运行,当中是他细长的背影,仿佛刹那沟通了天地。“有金脉流动的迹象,不过一两年前,这里曾经十分热闹。”他淡淡地说。
“小子有眼光啊。”一声苍老的感叹飘起在背后,五个年轻人惊得同时跳了起来。
“呵呵呵,莫怕。”转身看去,原来说话的是一个孤身的老者,虽然嗓音有些干哑,面目倒也慈祥和气。“小娃子,你方才可是说什么‘金脉流动’的话?”他摸着胡子,笑眯眯地看着星痕,“莫非,你就是那传言中的‘猎金者’?”
星痕略略一惊。“老前辈知道‘猎金者’?”他极谨慎,又似乎极期待地问道。
老者点了点头:“好几十年前‘猎金者’来过这莫合山,帮本地几个富户推演金脉,最后那几户都发了家。听说他靠的是一门星象学,叫作‘流金归藏’,能算出世上钱财的流向。那时候我年轻,对这本事羡慕得了不得,还想拜在他门下学艺咧!呵呵,那是痴心瞎想啦,听闻那猎金者说过,能学流金归藏之人,必有与主星印池相通的天分,九州三陆上,这样的人一百年也未必能出一个。”
听了这话,几个伙伴都不禁向星痕注目。素星痕则若有所思,片刻后才轻言道:“老前辈见闻广博,所言不差。不过晚辈并非‘猎金者’,晚辈只是他的学生。”
老者笑着挥手:“嗨嗨,广博什么,一辈子也没出过莫合山,没出息。你这娃子能做猎金者的学生,好福气,了不起!当年没见过猎金者的面,如今见着你,也算了个心愿哪。”他有些兴高采烈,眼角堆满笑纹,“这驿站已废了两年,你们别在这儿等啦。走走,到我住处去休息休息,吃些喝些!”他说着,招呼众人后便转身走。星痕等人见此盛情,便应允了跟在老人身后。
走过一段崎岖的小路,老人带大家来到一座草庐,就在那大片枯败荒原的边上,虽然破旧,却颇有规模。“这儿如今就我一个人住,我没儿没女的,替人家看守地皮,凑合过活。”老人将大家请到堂屋里坐下,点起油灯,“我姓刘,你们叫我刘老爹便是。”
“刘老爹好!”离离甜笑,脆脆地叫了一声。“老爹啊,这块地皮又荒又破,有什么好看守哒?莫非这荒地还有主吗?”她噘噘小嘴,搓着手问。
“有主啊,原本就有老主人,两年前又换了新主人。这大间草屋,就是老主人在世的时候住的。”刘老爹絮絮道来,“你别看这一大片如今成了荒地,两年以前,这儿可是远近有名的大花海呢。山上、原上种的都是茉花,开花时候香得人发醉,望不见边沿的鹅黄花瓣儿,好像鹅黄色的云彩似的堆着、积着,所以文人给这里起了个名儿,叫作‘茉云海’。”
“好名字。”百木英不禁点头称许,而后却问,“可茉花不都是白色的吗?为何此处的花色会是鹅黄?”
刘老爹摇着手,颇有些得意地说:“一般的茉花自然只是白色。这里的花,都是老主人沈傲独门栽培的,偏是暖暖的鹅黄色。这品种叫作‘鹅雪’。”
五个年轻人听了,默默然,一时都陷入对美景的遐想。
刘老爹却转而叹了口气:“沈老主人是栽培花木的高手,可惜有些玩过了火。本来守着这片花海,他入账不少,日子过得蛮好。可后来,据说他为了栽培一个新花种,耗掉了全副家私,这片茉云海也懒得打理,结果衰败得不成样子。再没有看花的客了,他也就破家败产,人也病死了,就埋在这屋后坡上,如今有两年啦。”
“唉……”静默须臾,阿蒙发出一声长叹,淡淡的愁绪挂在英武的浓眉上,想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
“听到了吧,这个就叫‘聪明反被聪明误’。”离离推了推素星痕,“好好反省哦。”
“应该叫‘玩物丧志’吧。”百木英斜眼盯着白琬,这个臭少爷正借着灯光把玩一只袖珍的玛瑙如意。
离离张口想要争辩,却突然停顿,捂住自己一只眼睛。
“怎么了?”星痕和阿蒙同时关切地问了一句。
“我眼皮又跳了。”离离揉了揉眼睛,好像自言自语似的,“人家都说眼皮跳不是应着好事就是应着坏事,这不知是好是坏?”
星痕默然垂了眼帘,阿蒙却呆了一瞬,问道:“你们东陆有这个说法?”
“呵呵呵呵。”刘老爹看着他们,不禁眉开眼笑起来,“你们这些年轻娃子,真是逗趣儿啊。我像你们这么大时候,也是这么样打情骂俏的。”
“刘老爹您说什么啊!”年轻娃子们一起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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