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妆·张爱玲-在炎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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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克很少回来,我和炎樱每天睡到很晚才起床,等到我洗漱完毕,炎樱已经把咖啡奶煮好了,她喜欢将咖啡掺在牛奶中趁热喝。她很少做饭,一般我们就是吃面包和奶酪。兴致好的时候,她会做一些生菜色拉。她的口味实际上仍然是中国的,她从小和母亲过。而母亲是天津人,生活习惯大都是北方人的习惯。她很早的时候告诉我,因为母亲要嫁父亲,与家里决裂了,多少年从来不曾归娘家。对于天津是什么样子,炎樱其实一无所知。相反,她对父亲的老家斯里兰卡却是记忆犹新,因为父亲带着他们姐弟回去过多次。那时候,她记得斯里兰卡是另外一个名字:锡兰。

    有一天晚上特别冷,我很想吃火锅,对炎樱说:“我去菜场买一点鸡脯肉,我们吃火锅。”这是几天前就观察好了的,鸡脯肉在市场上多的是,而且还便宜。炎樱不说话,算是同意了我的行动。去菜场的路上我闷闷不乐,她的一丁点冷淡都让我无法忍受,我是个敏感到极点的人,不知道如何把今后的岁月打发。买了鸡脯肉之后我又要了一点蔬菜,那天晚上我们还喝了点酒,只有一杯。炎樱很快就兴奋起来,突然停下筷子,说:“哎,我问你,张爱,你说你的胡博士和他的太太,会幸福吗?”我说:“我一直想不明白,都说他们是传统婚姻中少有的幸福的例子。”炎樱说:“还在上海时,我就听到最耸人听闻的说法,说他们的婚姻,是民国七大奇事之一。”炎樱说着,笑得乐不可支:“但是,我相信这样的爱情应该是奇迹,胡太太来自最封闭的徽州,从某个角度来说,她也是个最纯洁的女人。听说在徽州,女人当陌生男人面放个屁也会自杀的,张爱,你相信吗?”我说:“这个我从小就听女佣说过,她们绝对不会说谎的,我自然也绝对相信。”炎樱说:“那我们就应该相信胡先生和胡太太伟大的爱情,虽然,我相信他们的婚姻就是人们说过的‘盲婚’。”我惊喜叫道:“对,盲婚,他们就是盲婚。一种是盲婚,一种是哑嫁。”炎樱说:“盲婚配哑嫁是最合适不过,但是胡太太在恋爱中表现出人类最崇高的品质,是你说过的,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我说:“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炎樱笑起来,透过迷蒙的热气对我说:“是说兰成吗?”我说:“说他?随你说好了。”炎樱说:“但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那些天里我情绪时好时坏,找工作的事一筹莫展。我想去再见一次适之先生,这次一定要一个人去。上次虽然见了一面,顶多算是向他表明:我来美国了。这次要和他深入地谈谈,但是不能太急,再过段时间才好。我打开行李,想写点什么,又想出去买几本林语堂的书,我羡慕他在美国取得的成功,他也是我的一个目标,能做林语堂那样被美国广泛接受的作家,是我来美国的一个心愿。我不知道能不能打开局面,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一条出路。我胡思乱想着,站在窗前,外面是灰蒙蒙的纽约城,暗淡,陈旧,像在梦境中,不真实。

    炎樱出去了,一直到半夜才回到家,那时候我已经睡了,晚餐就是面包和冷牛奶。听到开门的声音我假装睡着了,她一直走到我前面,俯下身来:“张爱,别装了。”这一句话让我温暖,想起从前的上海我就会温暖而踏实。我微笑着睁开眼睛,她也笑起来,在床上坐下,然后躺成一个大字,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我推了推她:“哎,你的杰克怎么天天不回来呀?是不是我在这儿影响了你们?”她坐起来摇摇头:“亏你还是写爱情小说的,你看不出来,我们,分居了。”我点点头,回味着刚来时和杰克匆匆的一面。炎樱说:“没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哪天我搬走,我们一起搬。”她坐起来,突然说:“哎,你那个胡博士没什么人知道,我今天一天几乎见一个熟人问一个,都不大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我说:“在我心目中,适之先生比林语堂更有学问,只是他们的方向不同,林语堂更面向大众。”炎樱说:“这样啊,怪不得问了多少人,都不知道胡博士,只有几位从中国来的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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