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良心说,和赖雅在一起,或者与他在林中漫步,看着他靠在壁炉前说他的传奇往事,这都是我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只有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感觉到我多么需要他,需要这个美国老男人的陪伴——不仅仅因为心灵孤独,也因为生存所必需。从前我对美国充满幻想,玫瑰色的幻想,多少带点浪漫。但是真正进入美国才知道,美国绝对不是天堂,在美国生存下去是如此之难。我现在一无所有,举目无亲,我感到,连适之先生也无能为力,更不要说炎樱了。在这里我只能住两个月,两个月的时间转眼即到。当然,也可以申请延期,但是延期的批准难上加难。因为申请来这里的,多半是衣食无着的流浪艺术家,谁都想一劳永逸地住在这里,不想离开。但这是不可能的,文艺营也负担不起。即便网开一面批准延期,也只有两个月时间,两个月后还得要离开。现在让我揪心的是,到期后我将搬到哪里?炎樱那里?不可能,她现在正打算离开,连自己去哪里也没有着落。再去救世军难民营?那里太可怕,不可能再去与小偷、乞丐、流浪汉为伍。那么眼下怎么办?我才三十五岁,我还年轻,我要写作,要在美国活下去,取得成功,我不能永远这么流浪下去。一个寄身之所,一个生活伴侣对我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眼前这个老浪子赖雅,无疑是最合适的人,我们不但境遇相同,而且志趣相投,还臭味相投。他有才情、有品位、有情趣,还懂浪漫,唯一缺少的就是钱。如果他再年轻一点,那就更加完美。但是这个不要紧,钱我们可以慢慢来挣,总能活得下去。两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孤独地生活要强。更何况他是一个美国人,一个在美国生活了一辈子的老男人。更重要的是,他爱我——可以看得出来,他看到我的第一眼就爱上了我。对于我或对于他来说,我们都是对方眼里的一根救命稻草,他要死死抓住我,我也要死死抓住他,再不肯撒手,再不能撒手。
我决定主动一点,打算去看望他。虽然他离我住的地方很近,但是交往这么长时间,我还从来不曾去他那里看过,有来无往非礼也,我打算回访他。我精心打扮了一下,穿着母亲送我的薄薄的收腰呢大衣,咖啡色,扎着一条水手蓝颜色的纱巾。我来到赖雅木屋附近,发现他的家门窗紧闭,我想我是否过于唐突了一点。他是不是创作过于忙碌?他起码有四五天没有来看过我。我在离他木屋还有几棵松树的地方徘徊,没想到竟然被他看到了。他裹着一件旧风衣打开了门:“女孩,你好。”
他走到我面前,脸色有些苍白憔悴。看着他的窗户上挂着厚厚的帘子,我说:“你应该把窗户全打开,你太需要阳光了。你看,这阳光多好。”他点点头,眯起眼睛看了看太阳。太阳隔着云层照下来,阳光其实并不太好,天气有点阴冷。他说:“我这老膝盖痛得要命。”他捶了捶腿,我说:“不打算邀请我去你屋子里坐坐?”他显得有点矛盾,然后说:“我屋子里充斥着一股腐败的老男人的气味,会薰得你头晕目眩。”我说:“我不在意。”他说:“那好,那我很荣幸,请!”他做了个邀请的姿势,我随着他进了他的木屋。木屋不是我想象中的零乱,一切陈设井井有条。我走到他桌前,他却说:“回头,回头,向左边看。”我很好奇,一时分不清左右。他说:“看我床头,床头。”我的目光落在他床头,那上面摊着一本书,是我非常熟悉的封面:一男一女腰扎红绸在扭秧歌。我上前拿起了书,是我的长篇小说《秧歌》,我惊喜万分:“天哪,你在哪里找到我的小说?”他得意极了,却故意卖关子不说:“最后一章棒极了,太棒了,我很喜欢。这四五天,我一直沉浸在你的小说里,这是一本伟大的小说。你说你不懂政治,女孩,你太成熟了,你太懂政治了。我突然明白你为什么要从上海逃出来,逃到香港,再逃到美国。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对你描写的世界有点怀疑。但是,你听我说,你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那天晚上,赖雅喝了不少酒,我们两人完全忘掉置身的文艺营,我们旁若无人地交谈着。维克多再不来打扰,他已视我为赖雅的人。我们一直谈到餐厅里曲尽人散。员工们在收拾餐桌,我们两人才离开,到我的屋子里继续交谈。
那个晚上赖雅后来留了下来,我也希望他留下来。在温暖的壁炉前,他吻着我,我也吻着他,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吻。我想,我这一辈子再也离不开他了,这个比我父亲还苍老的老男人,我真的离不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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