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丝和我年龄相仿,他们只是礼貌地略略坐了坐,在饭店举行的晚宴也没有参加,这让我非常失落。我曾经深受继母伤害,决定与赖雅结婚,就暗暗在心底里发誓一定要和他的女儿菲丝友好相处,最好像真正的母女一样,因为我太明白面对继母,女孩子心灵所受到的创伤。赖雅起初根本不想邀请菲丝,是在我的再三要求下他不得已才把他结婚的事告诉了菲丝。结果,菲丝来是来了,只和我礼貌地点点头,略略坐了坐,然后就离开,这在我心中蒙上一层阴影。
我们在酒店订了两桌,两桌没有坐满,稀稀拉拉的,结果退掉一桌,将两桌人并拢到一桌,才稍稍像样些。炎樱是证婚人,她为我的婚礼花一番心思。我没有像上次和胡兰成结婚一样任她打扮,心里虽然很高兴,但是确实没有隆重打扮自己的兴趣。我的衣着很普通,外面是一套暗灰色薄呢窄裙,脚上是一双瘦伶伶的半高跟灰色麂皮鞋。考虑到外套可能过于沉闷,与婚礼气氛不协调,我将重点放在内里:里面还是那件豆青色的旗袍。头发梳得丝毫不乱,长颈上系了条红丝巾,可不是胡乱搭在那里,而是巧妙地协调衣服的色泽及颈子的细长。头发吹成微波式,及肩,用漆黑发夹随意绾住,托住长圆脸盘。我不认为我是个美人,但我应该是独一无二。炎樱对我的形象很满意,她比我还兴奋,牵着我的手说:“赖雅先生,张爱是我的最好的朋友,我爱她胜过爱我自己。今天,我把她交给你,你一定要像爱你自己一样爱她。否则,我有一天要收回她,让她离开你,让我们重回过去的时光,你应该相信,我们说到做到。”
这一番话我似曾相识,在我和胡兰成结婚时她也说过类似的话。赖雅像个做错了事的男生,脸红得像猪头那样。久经欢场的老男人也有这样害羞的时候,我确实没有想到。可能在心底,他仍然是个不谙世事的老男孩,一定是这样。如果他饱经世故,以他的资历和好莱坞曾经的名气,他不可能潦倒成这样。看来,不管是中国书生还是美国书生,他们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婚礼结束后,不多的几位好友各自散去。我和赖雅坐计程车回来,一进楼道我习惯打开信箱,在里面发现一张支票,是定居在伦敦的母亲寄来的,寄给赖雅的,一共二百八十美元,是丈母娘给女婿的贺礼。赖雅大吃一惊,继而感动得要死,因为美国人一向没有这样的习惯,他认为这个中国的丈母娘客气得有点过分。他吻着支票以年轻人的敏捷跑上楼,然后在门口将我当腰抱起来。他的身子虽然摇晃了几下,但是他还是抱起了我进了门,然后将我放到床上。我们发了疯似的吻起来,我紧紧抱住赖雅再不撒手。好像只要我一撒手,他就会长出翅膀飞掉。
母亲寄来的美元在桌上放了两天,两天后赖雅说:“我去将钱提出来,我们就用它来环游纽约,就算是蜜月旅行”。我很高兴,立马同意。
我们来到了纽约,纽约市区很大,我们花了两天时间,差不多将主要景点都游了个遍,第三天我催促赖雅回彼得堡。赖雅当时坐在一处铁桥桥头的台阶上,他拍拍额头说:“有点晕,我稍稍坐会儿。”我并不在意,手扶着铁栏,欣赏着水岸的风光。我站了半天,发现身边坐着的赖雅没有动静。低头一看,他眯起了眼睛,脑袋歪在铁桥栏杆上。我上前拍拍他:“你怎么啦?”他摇摇头说:“没事,走吧。”他手拄着膝盖用力想站起来,却没有站立起来。我上前想扶起他,他往前一跌,扑倒在地,并且开始呕吐。我慌了,看样子他好像中风了,这是他的老毛病,已经犯过好几次。我赶忙招手叫车,将他送到医院。他在迷糊中似乎知道我的行动,用力阻止我:“我们,先回家。”我说:“不,不,你很危险,我们要去医院。”他结结巴巴地说:“我们,没有钱。”我突然泪流满面,恳求他:“你不能走,全世界可以遗弃我,你不可以,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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