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主意,旧金山是个相当不错的城市,繁华热闹,这一点切合我的心意。我们选定了布什街645号,月租七十元,另加水电费。公寓一直对外出租的,脏得不行,却陈旧而舒适。我喜欢这样的地方,但是不能忍受肮脏,我花了差不多两天时间把小小的公寓打扫得干干净净。现在我变得很能干了,算得上一个勤快的家庭主妇。这时候我们手头因为出售古董,稍稍阔绰了一些。我还在为宋淇写剧本,麦卡锡先生也联系上我,让我重新为新闻处做翻译。我又接受他的委托,把美国小说《荻中笨伯》改编成电影剧本。赖雅身体也不错,在鲍斯脱街找到一间小小的办公室,每天都去那里坐一坐,然后埋头写他的小说《克利丝汀》。我们各忙各的,生活很快进入正轨。我不再去跳蚤市场买便宜货,而是在城中大商场购物。只要有空,我与赖雅就去购物。从家里出发,穿过一个地下隧道就是繁华的街区,步行只需要十分钟,这一点让我相当满意。我们有时候去图书馆借书,有时候去看电影,顺便将晚饭菜买回来,在熟食店里买熟食、点心、酱油还有豆腐。完全是中国的食物和中国式的生活方式,赖雅也习惯了这一切。
在这里我认识了爱丽斯·琵瑟尔,我在图书馆里认识了她,邻近一位读者将书中的某一页折起来,她看到了,马上指责他:“这是公共图书馆的书,不可以这样损伤。”那位读者脸红了,马上纠正了自己的行为。我们攀谈起来,原来她是研究艺术的,我也喜欢绘画,曾经想做一名画家,我们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每天下午五点相约在华盛顿公园。这个公园很小,草坪上零零散散的是几棵硕大无比的树,教堂的阴影斜斜地投映在草地上,黄昏的公园充满回忆,我对她谈起上海往事,一切恍如隔世。
爱丽斯是个很美丽的女人,尤其是那双眼睛,深邃的、碧蓝的,专注地看着我,让我忍不住把心里的话全对她说出来,不然的话就对不起她那双眼睛。我们相处了很长时间,她才对我说:“我发现,你应该是个作家?”在这之前,我从来不曾告诉过她,我的书在美国销售不佳,我想她不会那么巧就看到我的小说。她这样问我,我点点头:“我在中国写过小说,不多的几篇。”我们说这话时,坐在唐人街都板路一家我最喜爱的点心店里。我和她在一起仿佛和炎樱在一起一样,各人点各人喜爱的点心,她喜爱蛋挞,我喜欢椰蓉。我们会劝对方:“不再要点什么吗?”我说这句话时就想到了炎樱,然后忍不住大笑。她以为我开心,也跟着我大笑起来。然后对我说:“我们下礼拜到水晶宫去玩一次,好不好?”我不知道水晶宫是什么地方,却马上答应了她,我确实想撇开小尾巴赖雅单独出去开心一次。我故作神秘地化好妆,然后和赖雅道再见。赖雅见状哇哇乱叫,他不明白怎么回事。我匆匆逃出门,在外面笑弯了腰,然后到约定的地点去见爱丽斯。这次我带了一份中国菜谱给她,因为她说她吃过中国菜,好喜欢。这个菜谱是我手抄的,一共抄了十八道菜:荷叶粉蒸肉、神仙鸭子、胭脂鹅脯、鸭舌萝卜汤、烟熏鲳鱼……我估计爱丽斯做不成一道菜,我也做不了,否则的话,我会请爱丽斯来家里吃一顿。很可惜,这些中国配料在旧金山根本配不齐。但是爱丽斯仍然很高兴,将菜谱看了又看,仿佛吃上了那些菜。
那天我和爱丽斯在水晶宫玩得很开心,原来水晶宫是一家娱乐场所,那里付费极其便宜。因为便宜,基本上所有的人都可以去玩,你可以在里面免费吃东西、唱歌跳舞,也可以看别人跳。有一种叫“惊蛰”(Jitterbug)的舞蹈把我看呆了,惊险、刺激又优美绝伦,从来没有看过那么好看的舞蹈。和胡兰成一同看过的朝鲜那个叫什么崔成喜跳的舞,据说无人能敌,与水晶宫的“惊蛰”相比,不算什么。后来我要配一副眼镜,耽误了一点时间。回到家,天完全黑了,赖雅却焦急地守在家中,把一个更大的喜讯告诉我:他收到了我的入籍通知书,我真正成了一个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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