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哲学-学识生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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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棋

    有一种人我最不喜欢和他下棋,那便是太有涵养的人。杀死他一大块,或是抽了他一个车,他神色自若,不动火,不生气,好像是无关痛痒,使得你觉得索然寡味。君子无所争,下棋却是要争的。当你给对方一个严重威胁的时候,对方的头上青筋暴露,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地在额上陈列出来,或哭丧着脸做惨笑,或咕嘟着嘴做吃屎状,或抓耳挠腮,或大叫一声,或长吁短叹,或自怨自艾口中念念有词,或一串串的噎嗝打个不休,或红头涨脸如关公,种种现象,不一而足,这时节你“行有余力”便可以点起一支烟,或啜一碗茶,静静地欣赏对方的苦闷的象征。我想猎人困逐一只野兔的时候,其愉快大概略相仿佛。因此我悟出一点道理,和人下棋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使对方受窘,当然无所不用其极,如果被对方所窘,便努力做出不介意状,因为既不能积极的给对方以苦恼,只好消极地减少对方的乐趣。

    自古博弈并称,全是属于赌的一类,而且只是比“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略胜一筹而已。不过弈虽小术,亦可以观人,相传有慢性人,见对方走当头炮,便左思右想,不知是跳左边的马好,还是跳右边的马好,想了半个钟头而迟迟不决,急得对方拱手认输。是有这样的慢性人,每一着都要考虑,而且是加慢地考虑,我常想这种人如加入龟兔竞赛,也必定可以获胜。也有性急的人,下棋如赛跑,噼噼拍拍,草草了事,这仍旧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一贯作风。下棋不能无争,争的范围有大有小,有斤斤计较而因小失大者,有不拘小节而眼观全局者,有短兵相接做生死斗者,有各自为战而旗鼓相当者,有赶尽杀绝一步不让者,有好勇斗狠同归于尽者,有一面下棋一面诮骂者,但最不幸的是争的范围超出了棋盘,而拳足交加。有下象棋者,久而无声响,排闼视之,阒不见人,原来他们是在门后角里扭作一团,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在他的口里挖车呢。被挖者不敢出声,出声则口张,口张则车被挖回,挖回则必悔棋,悔棋则不得胜,这种认真的态度憨得可爱。我曾见过二人手谈,起先是坐着,神情潇洒,望之如神仙中人。俄而棋势吃紧,两人都站起来了,剑拔弩张,如斗鹌鹑,最后到了生死关头,两个人跳到桌上去了!

    笠翁《闲情偶寄》说弈棋不如观棋,因观者无得失心,观棋是有趣的事,如看斗牛、斗鸡、斗蟋蟀一般,但是观棋也有难过处,观棋不语是一种痛苦。喉间硬是痒得出奇,思一吐为快。看见一个人要入陷阱而不作声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如果说得中肯,其中一个人要厌恨你,暗暗地骂一声:“多嘴驴!”另一个人也不感激你,心想:“难道我还不晓得这样走!”如果说得不中肯,两个人要一齐嗤之以鼻:“无见识奴!”如果根本不说,憋在心里,受病。所以有人于挨了一个耳光之后还要抚着热辣辣的嘴巴大呼:“要抽车,要抽车!”

    下棋只是为了消遣,其所以能使这样多人嗜此不疲者,是因为它颇合于人类好斗的本能,这是一种“斗智不斗力”的游戏。所以瓜棚豆架之下,与世无争的村夫野老不免一枰相对,消此永昼;闹市茶寮之中,常有有闲阶级的人士下棋消遣,“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宦海里翻过身最后退隐东山的大人先生们,髀肉复生,而英雄无用武之地,也只好闲来对弈,了此残生,下棋全是“剩余精力”的发泄。人总是要斗的,总是要钩心斗角地和人争逐的。与其和人争权夺利,还不如在棋盘上多占几个官,与其招摇撞骗,还不如在棋盘上抽上一车。宋人笔记曾载有一段故事:“李讷仆射,性卞急,酷尚弈棋,每下子安详,极于宽缓。往往躁怒作,家人辈则密以弈具陈于前,讷睹,便忻然改容,以取其子布弄,都忘其恚矣。”(《南部新书》)下棋,有没有这样陶冶性情之功,我不敢说,不过有人下起棋来确实是把性命都可置之度外。我有两个朋友下棋,警报作,不动声色,俄而弹落,棋子被震得在盘上跳荡,屋瓦乱飞,其中一位棋瘾较小者变色而起,被对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输了。”此公深得棋中之趣。

    签字

    一个人愿意怎样签他的名字,纯属于他个人的事,他有充分自由,没有人能干涉他。不过也有一个起码的条件,他签字必须能令人认识,否则签字可能失去了意义,甚且带来不必要的烦扰。有一次,一个学校考试放榜前夕,因为弥封编号的关系,必须核对报名表以取得真实姓名,不料有一位考生在报名上的签字如龙飞凤舞,又如春蚓秋蛇,又似鬼画符,非籀非篆,非行非草,大家传观,各做了不同的鉴定。有人说这样的考生必非善类,不取也罢。有人惜才,因为他考试的成绩很好。扰攘了半晌,有人出了高招,轻轻地揭下他的照片,看看照片背面的签字式是否可资比较。这一招,果然有分教,约略地看出了这位匠心独运的考生的真实姓名。对于他的书法,大家都摇头。我没有追踪调查该生日后是否成了一位新潮派的画家或现代派的诗人。

    支票的签字可以任意勾画,而且无妨故出奇招,令人无从辨识,甚至像是一团乱麻,漆黑一团亦无不可,总之是要令人难以模仿。不过每次签字必须一致,涂鸦也好,黑猪也好,那猪那鸦必须永远是一个模式。在其他的场合就怕不能这样自由。有不相识的人写信给我,信的本身显示他很正常,但是他的正常没有维持到底,他的姓名我无法辨识,而信又有作复的必要。我无可奈何只好把他的签字式剪下来贴在复信的信封上,是否可以寄达我就不知道了,这位先生可能有一种误会,以为他的签字是任何读书识字的人所应该一看就懂的。

    我们中国的字,由仓颉起,而甲骨,而钟鼎,而篆,而隶,而行,而草,而楷,变化多端,但是那变化是经过演化而约定俗成的。即使是草书,其中也有一定的标准写法,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潦草地任意大笔一挥。所以有所谓“标准草书”,草书也自有其一定的写法。从前小学颇重写字一课,有些教师指定学生临写草书千字文,现在没有人肯干这种傻事了。翻看任何红白喜事的签到簿,其中总会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签字式。有些画家完成巨构之后签名如画押。八大山人的签字式很怪,有人说是略似“哭之笑之”,寓有隐痛。画不如八大者不得援例。

    签字式最足以代表一个人的性格。王羲之的签字有几十种样式,万变不离其宗,一律地圆熟隽俏。看他的署名,不论是在笺头或是柬尾,一副翩翩的风致跃然纸上,他写的“之”字变化多端,都是摇曳生姿。世之学逸少书者多矣,没人能得其精髓,非太肥即太瘦,非太松即太紧,“羲之”二字即模仿不得。

    有人沾染西俗,遇到新闻人物辄一拥而上,手持小簿,或临时撕扯的零张片楮,请求签名留念。其实那签字之后,下落多半不明,徒滋纷扰而已。我记得有一年,某省考试公费留学,某生成绩不恶,最后口试,他应答之后一时兴起,从衣袋里抽出小簿,请考试委员一一签名留念,主考者勃然大怒,予以斥退,遂至名落孙山。

    雁塔题名好像是雅事,其实俗陋可哂。雁塔上题名者不仅是新进士,僧道庶士亦杂列其间。流风遗韵到今未已,凡属名胜,几乎到处都有××到此一游的题记,甚至于用刀雕刻以期芳名垂诸久远。三代以下唯恐其不好名,不过名亦有善恶之别。

    我记得某家围墙新敷水泥,路过行人中不知哪一位逸兴遄飞,拾起一块石头或木棍之类,趁水泥湿软未干,以遒劲的笔法大书“王××”三个字。事隔二十余年,其题名犹未漫漶,可惜他的大名实在不雅。

    写字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艰苦。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地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国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须受这种折磨。“科举”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地要变成“国粹”了。

    当作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教,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小说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字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心经”就有困难。字写得坚挺俊俏,所用大概是尖毫。笔墨纸砚,对于字的影响是不可限量的。有时候写字的人除了工具之外还讲究一点特殊的技巧,最妙者无过于某公之一笔虎,八尺的宣纸,布满了一个虎字,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尤其是那一直竖,顶天立地的笔直一根杉木似的,煞是吓人。据说,这是有特别办法的,法用马弁一名,牵着纸端,在写到那一竖的时候把笔顿好,喊一声“拉”,马弁牵着纸就往后扯,笔直的一竖自然完成。

    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子,后来腿坏,以至无扇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书法

    《颜氏家训》第十九:“真草书迹,微须留意。江南谚云:‘尺牍书疏,千里面目也。承晋宋余裕,相与事之,故无顿狼狈者。吾幼承门业,加性爱重,所见法书亦多,而玩习功夫颇至,遂不能佳者,良由无分故也。然而此艺不须过精,夫巧者劳而智者忧,常为人所役使,更觉为累。韦仲将遗戒,深有以也。’”

    这一段话很有意思。颜之推教子弟留意书法,但无须过精,这就和他教子弟做官但不可做大官的意思一样,要合乎中庸之道,真不愧为“儒雅为业”的口吻。他说此艺不可过精,理由是怕为人役,他举了韦仲将的往事为戒。韦诞,字仲将,三国魏京人,工文善书,明帝时官侍中,凌云殿成,匠人一时糊涂,榜未题字就挂上去了,乃命诞上去补写。用辘辘引他上去,写完之后须发皆白。大概此人患有“高空恐怖症”,否则不至吓成那个样子。可谓艺高而胆不大。然人为书名所累,其事亦大可哀。

    这样尴尬的事,现在不会再有。世人重名,不大懂得书的工拙。而有一些自以为能书者,不知藏拙,遇有机会题耑书匾写市招,辄欣然应命。常在市肆间见擘窠大字,映入眼底,俨然名人墨迹,实则抛筋露骨,拘挛歪斜,如死蛇僵蚓,或是虚泡囊肿,近似墨猪,名副其实的献丑。

    或谓毛笔式微,善书者将要绝迹。我不这样悲观。书法本来不是尽人能精的。自古以来,琴棋书画雅人深致,但是卓然成家者能有几人?而且善棋者未必都能琴,善画者未必皆精于书,艺有专长,难于兼擅。当今四五十岁一代,书法佳妙者亦尚颇有几位,或“驰驱笔阵”“其腕似铁”,或大笔如椽,龙舞蛇飞。我都非常喜爱,雅不欲厚古薄今。精于书法者,半由功力,半由天分,不能强致。读书种子不绝,书法即不会中断。此事不能期望于大众,只能由少数天才维持于不坠。我幼时上学,提墨盒,捧砚台,描红模子,写九宫格,临碑帖,写白折子,颇吃了一阵苦头,但是不久,不知怎样的毛笔墨盒砚台都不见了,代之而兴的是墨水钢笔、原子笔。

    本来写书信写稿子都是用毛笔的,一下子改用了钢笔、原子笔。在我个人,现在用毛笔写字好像是介乎痛苦与快乐之间的一种活动。偶然拿起毛笔,顿时觉得往事如烟,似曾相识。而摇动笔杆,有如千钧之重,挥毫落纸,全然不听使唤,其笨拙不在“狗熊耍扁担”之下。在故宫博物院,看到名家书法,例如王羲之父子的真迹,如行云流水一般的萧散,“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我痴痴地看,呆呆地看,我爱,我恨,我怨,爱古人书法之高妙,恨自己之不成材,怨上天对一般人赋予之《丧乱贴》:羲之顿首:丧乱之极,先墓再离荼毒,追惟酷甚,号慕摧绝,痛贯心肝,痛当奈何奈何!虽即修复,未获奔驰,哀毒益深,奈何奈何!临纸感哽,不知何言。羲之顿首。

    《得示帖》:得示,知足下犹未佳,耿耿。吾亦劣劣。明,日出乃行,不欲触雾故也。迟散。王羲之顿首。

    吝啬。

    虽然书法不是不尽能精,也不一定要人人都能用毛笔,最低限度传统写字的方法是应该尊重的。仓颉造字,我们却不能随便地以仓颉自居。简体字自古有之,不自今日始,但是简也有简的道理,而且是约定俗成,不是可以任意乱来的。草书有用,并且很美,但是也有一定的草法,章草、狂草都有一定的结构格局。于右任先生提倡的标准草书可谓集大成。书法常能表现一个人的性格风度,郑板桥的字怪,因为他人怪,我们欣赏他的字而不嫌其怪。他的诗书画融为一体,三绝其实只是一绝。蒋心余论板桥的几句诗:“板桥作字如写兰,波磔奇古形翩翩。板桥写兰如作字,秀叶疏花见奇致。”他写竹也是如同作书。有板桥那样的情怀才能有那样的书画。有人看他写的“难得糊涂”四个大字便刻意模仿,居然把他的怪处模拟得有几分像是真的,这不仅是如东施之效颦,简直是如孙寿的龋齿笑,徒形其丑。孙过庭《书谱》说:“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书家练过险绝的阶段还是归于平正的。初学的人求其分布平正,已经不易,不必一下手便出怪。我看见有些年轻人写字时常不守规矩,例如把“口”字一律写成为“厶”字,甚至“田”字“国”字也不例外,一律写成为尖头怪胎。颜之推所说:“尺牍书疏,千里面目”,

    像这样的面目直是面目可憎。

    音乐

    一个朋友来信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烦恼过。住在我的隔壁的是一群在×××服务的女孩子,一回到家便大声歌唱,所唱的无非是些××歌曲,但是她们唱的腔调证明她们从来没有考虑过原制曲者所要产生的效果。我不能请她们闭嘴,也不能喊‘通’!只得像在理发馆洗头时无可奈何地用棉花塞起耳朵来……”

    我同情这位朋友,但是他的烦恼不是他一个人有的。我常想,音乐这样东西,在所有的艺术里,是最富于侵略性的。别种艺术,如图画雕刻,都是固定的,你不高兴欣赏便可以不必寓目,各不相扰;唯独音乐,声音一响,随着空气波荡而来,照直侵入你的耳朵,而耳朵平常都是不设防的,只得毫无抵御地任它震荡刺激。自以为能书善画的人,诚然也有令人不舒服的时候。据说有人拿着素扇跪在一位书画家面前,并非敬求墨宝,而是求他高抬贵手,别糟蹋他的扇子。这究竟是例外情形。书画家并不强迫人家瞻仰他的作品,而所谓音乐者也,则对于凡是在音波所及的范围以内的人,一律强迫接受,也不管其效果是沁人肺腑,抑是令人作呕。

    我的朋友对隔壁音乐表示不满,那情形还不算严重。我曾经领略过一次四人合唱,使我以后对于音乐会一类的集会轻易不敢问津。一阵喝彩声把四位歌者送上演台,钢琴声响动,四位歌者同时张口,我登时感觉有五种高低疾徐全然不同的调子乱擂我的耳鼓,四位歌者唱出四个调子,第五个声音是从钢琴里发出来的!五缕声音搅作一团,全不和谐。当时我就觉得心旌战动,飘飘然如失却重心,又觉得身临歧路,彷徨无主的样子。我回顾四座,大家都面面相觑,好像都各自准备逃生,一种分崩离析的空气弥漫于全室。像这样的音乐是极伤人的。

    “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有的,这一点我承认,也许我就是缺乏这种耳朵。也许是我的环境不好,使我的这种耳朵没有适当地发育。我记得在学校宿舍里住的时候,对面楼上住着一位音乐家,还是“国乐”,每当夕阳下山,他就临窗献技,引吭高歌,配着胡琴他唱“我好比……”在这时节我便按捺不住,颇想走到窗前去大声地告诉他,他好比是什么。我顶怕听胡琴,北平最好的名手××我也听过多少次数,无论他技巧怎样纯熟,总觉得唧唧的声音像是指甲在玻璃上抓。别种乐器,我都不讨厌,曾听古琴弹奏一段《梧桐雨》,琵琶乱弹一段《十面埋伏》,都觉得那确是音乐,唯独胡琴与我无缘。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里曾说起有人一听见苏格兰人的风笛便要小便,那只是个人的怪癖。我对胡琴的反感亦只是一种怪癖罢?皮黄戏里的青衣花旦之类,在戏院广场里令人毛发倒竖,若是清唱则尤不可当,嘤然一叫,我本能地要抬起我的脚来,生怕是脚底下踩了谁的脖子!近听汉戏,黑头花脸亦唧唧锐叫,令人坐立不安;秦腔尤为激昂,常令听着随之手忙脚乱,不能自已。我可以听音乐,但若声音发自人类的喉咙,我便看不得粗了脖子红了脸的样子。我看着危险!我着急。

    真正听京戏的内行人怀里揣着两包茶叶,踱到边厢一坐,听到妙处,摇头摆尾,随声击节,闭着眼睛体味声调的妙处,这心情我能了解,但是他付了多大的代价!他听了多少不愿听的声音才能换取这一点音乐的陶醉!到如今,听戏的少,看戏的多。唱戏的亦竟以肺壮气长取胜,而不复重韵味,唯简单节奏尚是多数人所能体会,铿锵的锣鼓,油滑的管弦,都是最简单不过的,所以缺乏艺术教养的人,如一般大腹贾、大人先生、大学教授、大家闺秀、大名士、大豪绅都趋之若鹜,自以为是在欣赏音乐!

    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我们的音乐(戏剧除外)也在蜕变,从“毛毛雨”起以至于现在流行×××之类,都是中国小调与西洋某一级音乐的混合,时而中菜西吃,时而西菜中吃,将来成为怎样的定型,我不知道。我对音乐既不能做丝毫贡献,所以也很坦然地甘心放弃欣赏音乐的权利,除非为了某种机缘必须“共襄盛举”不得不到场备员。至于像我的朋友所抱怨的那种隔壁歌声,在我则认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恰如我们住在屠宰场的附近便不能不听见猪叫一样,初听非常凄绝,久后亦就安之。夜深人静,荒凉的路上往往有人高唱:“一马离了西凉界……”我原谅他,他怕鬼,用歌声来壮胆,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但是在天微明时练习吹喇叭,则是我所不解。“打——答——大——滴——”一声比一声高,高到声嘶力竭,吹喇叭的人显然是很吃苦,可是把多少人的睡眠给毁了,为什么不在另一个时候练习呢?

    在原则上,凡是人为的音乐,都应该宁缺毋滥。因为没有人为的音乐,顶多是落个寂寞。而按其实,人是不会寂寞的。小孩的哭声、笑声、小贩的吆喝声、邻人的打架声、市里的喧豗声,到处“吃饭了么?”“吃饭了么?”的原是应酬而现在变成性命攸关的回答声——实在寂寞极了,还有村里的鸡犬声!最令人难忘的还有所谓天籁。秋风起时,树叶飒飒的声音,一阵阵袭来,如潮涌;如急雨;如万马奔腾;如衔枚疾走;风定之后,细听还有枯干的树叶一声声地打在阶上。秋雨落时,初起如蚕食桑叶,悉悉率率,继而淅淅沥沥,打在蕉叶上清脆可听。风声雨声,再加上虫声鸟声,都是自然的音乐,都能使我发生好感,都能驱除我的寂寞,何贵乎听那“我好比……我好比……”之类的歌声?然而此中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看报

    早晨起来,盥洗完毕,就想摊开报纸看看。或是斜靠在沙发上,跷起一条腿,仰着脖子,举着报纸看。或是铺在桌面上,摘下老花眼镜,一目十行或十目一行地看。或是携进厕所,细吹细打翻来覆去地看。各极其态,无往不利。假使没有报看,这一天的秩序就要大乱,浑身不自在,像是硬断毒瘾所谓“冷火鸡”。翻翻旧报纸看看,哪不对劲,一定要热烘烘的刚从报馆出炉的当天的报纸看了才过瘾。报纸上有什么东西这样摄人魂魄令人倾倒?惊天动地的新闻、回肠荡气的韵事,不是天天有的。不过,大大小小的贪赃枉法的事件、形形色色的社会新闻,以及五花八门的副刊,多少都可以令人开胃醒脾,耳目一新。抛下报纸便可心安理得地去做一个人一天该做的事去了。有些人肝火旺,看了报上少不了的一些不公道的事、颟顸糊涂的事、泄气的事、腌臜的事,不免吹胡瞪眼,破口大骂。这也好,让他发泄一下免得积郁成疾。也有些人专门识小,何处失火、何人跳楼、何家遭窃、何人被绑,乃至于哪家的猪有五条腿、哪家的孩子有两个头,都觉得趣味横生,可资谈助。报纸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怎可一日无此君?

    我看报也有瘾。每天四五份报纸,幸亏大部分雷同,独家报道并不多,只有副刊争奇竞秀各有千秋,然而浏览一过摘要细看,差不多也要个把钟头。有时候某一报纸缺席,心里辄为之不快,但是想想送报的人长年的栉风沐雨,也许有个头痛脑热,偶尔歇工,也就罢了。过阴历年最难堪,报馆休假好几天,一张半张地凑合,乏味之至。直到我自己也在报馆做一点事,才体会到报人也需要逢年轻松几天,这才能设身处地不忍深责。

    报纸以每日三张为限,广告至少占去一半以上,这也有好处,记者先生省却不少编撰之劳,广告客户大收招徕生意之效,读者亦可节省一点宝贵时间。就是广告有时也很有趣。近年来结婚启事好像少了,大概是因为红色炸弹直接投寄收效较宏。可是讣闻还是相当多,尤其是死者若是身兼若干董监事,则一排讣闻分别并列,蔚为壮观。不知是谁曾经说过:“你要知道谁是走方郎中江湖庸医么,打开报纸一索便得。”可是医师的广告渐渐少了,药物广告也不若以前之多了。密密麻麻的分类广告,其中藏龙卧虎,有时颇有妙文,常于无意中得之。

    报纸以三张为限,也很好。看完报纸如何打发,是一个问题,沿街叫喊“酒乾唐贝波”的人好像现已不常见。外国的报纸动辄一百多页,星期天的报纸多到五百页不算稀奇。报童送报无论是背负还是小车拉曳,都有不胜负荷之状。看完报纸之后通常是积有成数往垃圾桶里一丢,也有人不肯暴殄天物,一大批一大批地驾车送到指定地点做打纸浆之用。我们报纸张数少,也够麻烦,一个月积攒下来也够一大堆,小小几坪的房间如何装得下?不知有人想到过没有,旧报纸可以拿去做纸浆,收物资循环之效。

    从前老一辈的人,大概是敬惜字纸,也许是爱惜物资,看完报纸细心折叠,一天一沓,一月一捆,结果是拿去卖给小贩,小贩拿去卖给某些店铺,作为包装商品之用。旧报纸如何打发固是问题,我较更关心的是:看报似乎也有看报的道德,无论在什么场合,看完报纸应该想到还有别人要看,所以应该稍加整理、稍加折叠。我不期望任谁看过报纸还能折叠得见棱见角,如军事管理之叠床被要叠得像一块豆腐干,那是陈义过高近于奢望,但是我也看不得报纸凌乱地抛在桌上、椅上、地上,像才经过一场洗劫。

    有一阵电视上映出两句标语:饭前洗手,饭后漱口。实在很好,功德无量。我发现看完报纸之后也要洗手。看完报纸之后十根手指像是刚搓完煤球。外国报纸好像污染得好一些,我不知道他们用的油墨是什么牌子的。

    看报也常误事。我一年之内有过因为看报,而烧黑了三个煮菜锅的纪录。这是我对于报纸的功能之最高的称颂。报纸能令人忘记锅里煮着东西!

    台湾省常用的建筑面积单位,坪原为日本面积单位,19世纪末日本占领了朝鲜半岛和台湾之后,坪这个单位也在这些地方通用,沿用至今。

    读画

    《随园诗话》云:“画家有读画之说,余谓画无可读者,读其诗也。”随园老人这句话是有见地的。读是读诵之意,必有文章词句然后方可读诵,画如何可读?所以读画云者,应该是读诵画中之诗。

    诗与画是两个类型,在对象、工具、手法各方面均不相同。但是类型的混淆,古已有之。在西洋,所谓Ut pictura poesis,“诗既如此,画亦同然”,早已成为艺术批评上的一句名言。我们中国也特别称道王摩诘的“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究竟诗与画是各有领域的。我们读一首诗,可以欣赏其中的景物的描写,所谓“历历如绘”。但诗之极致究竟别有所在,其着重点在于人的概念与情感。所谓诗意、诗趣、诗境,虽然多少有些抽象,究竟是以语言文字来表达最为适宜。我们看一幅画,可以欣赏其中所蕴藏的诗的情趣,但是并非所有的画都有诗的情趣,而且画的主要的功用是在描绘一个意象。我们说读画,实在是在画里寻诗。

    “蒙娜丽莎”的微笑,即是微笑,笑得美,笑得甜,笑得有味道,但是我们无法追问她为什么笑,她笑的是什么。尽管有许多人在猜这个微笑的谜,其实都是多此一举。有人以为她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而微笑,那微笑代表女性的骄傲与满足。有人说:“怎见得她是因为发觉怀孕而微笑呢?也许她是因为发觉并未怀孕而微笑呢?”这样地读下去,是读不出所以然来的。会心的微笑,只能心领神会,非文章词句所能表达。像《蒙娜丽莎》这样的画,还有一些奥秘的意味可供揣测,此外像 Watts的《希望》,画的是一个女人跨在地球上弹着一只断了弦的琴,也还有一点象征的意思可资领会,但是Sorola的《二姊妹》,除了耀眼的阳光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再如Sully的《戴破帽子的孩子》,画的是一个孩子头上顶着一个破帽子,除了那天真无邪的脸上的光线掩映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至于Chase的一幅《静物》,可能只是两条死鱼翻着白肚子躺在盘上,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也许中国画里的诗意较多一点。画山水不是“春山烟雨”,就是“江皋烟树”,不是“云林行旅”,就是“春浦帆归”,只看画题,就会觉得诗意盎然。尤其是文人画家,一肚皮不合时宜,在山水画中寄托了隐逸超俗的思想,所以山水画的境界成了中国画家人格之最完美的反映。即使是小幅的花卉,像李复堂、徐青藤的作品,也有一股豪迈潇洒之气跃然纸上。

    画中已经有诗,有些画家还怕诗意不够明显,在画面上更题上或多或少的诗词字句。自宋以后,这已成了大家所习惯接受的形式,有时候画上无字反倒觉得缺点什么。中国字本身有其艺术价值,若是题写得当,也不难看。西洋画无此便利,《拾穗人》上面若是用鹅翎管写上一首诗,那就不堪设想。在画上题诗,至少说明了一点,画里面的诗意有用文字表达的必要。一幅酣畅的泼墨画,画着有两棵大白菜,墨色浓淡之间充分表示了画家笔下控制水墨的技巧,但是画面的一角题了一行大字:“不可无此味,不可有此色。”这张画的意味不同了,由纯粹的画变成了一幅具有道德价值的概念的插图。金冬心的一幅墨梅,篆籀纵横,密圈铁线,清癯高傲之气扑人眉宇,但是半幅之地题了这样的词句:“晴窗呵冻,写寒梅数枝,胜似与猫儿狗儿盘桓也……”顿使我们的注意力由斜枝细蕊转移到那个清高的画士。画的本身应该能够表现画家所要表现的东西,不需另假文字为之说明,题画的办法有时使画不复成为纯粹的画。

    我想画的最高境界不是可以读得懂的,一说到读便牵涉到文章词句,便要透过思想的程序,而画的美妙处在于透过视觉而直诉诸人的心灵。画给人的一种心灵上的享受,不可言说,说便不着。

    画展

    我参观画展,常常感觉悲哀。大抵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肯把他所能得到的友谊一下子透支净尽,所以也就不会轻易开画展。门口横挂着一条白布,如果把上面的“画展”二字掩住,任何人都会疑心是追悼会。进得门去“一片缟素”,仔细一看,是一幅幅的画,三三两两的来宾在那里指指点点,叽叽喳喳,有的苦笑,有的撇嘴,有的愁眉苦脸,有的挤眉弄眼,大概总是面带戚容者居多。屋角里坐着一个蓬首垢面的人,手心上直冒冷汗,这一位大概就是精通六法的画家。好像这不是欣赏艺术的地方,而是仁人君子解囊救命的地方。这一幅像八大山人,那一幅像石涛,幅幅后面都隐现着一个面黄肌瘦嗷嗷待哺的人影,我觉得惨。

    任凭你参观的时候是多么早,总有几十幅已经标上了红签,表示已被人赏鉴而订购了。可能是真的。因为现在世界上是有一种人,他有力量造起亭台楼阁,有力量设备天棚鱼缸石榴树肥狗胖丫头,偏偏白汪汪的墙上缺少几幅画。这种人很聪明,他的品位是相当高的,他不肯在大厅上挂起福禄寿三星,也不肯挂刘海戏金蟾,因为这是他心里早已有的,一闭眼就看得清清楚楚用不着再挂在面前,他要的是近似四王吴恽甚至元四大家之类的货色。这一类货色是任何画展里都不缺乏的,所以我说那些红签可能是真的,虽然是在开幕以前即已成交。不过也不一定全是真的,第一天三十个红签,如果生意兴隆,有些红签是要赶快取下的,免得耽误了真的顾主,所以第二天就许只剩二十个红签,千万不要以为有十个悬崖勒马的人又退了货。

    一幅画如何标价,这虽不见于六法,确是一种艺术。估价要根据成本,此乃不易之论。纸张的质料与尺寸,一也;颜料的种类与分量,二也;裱褙的款式与工料,三也;绘制所用之时间与工力,四也;题识者之身份与官阶,五也——这是全要顾虑到的,至于画的本身之优劣,可不具论。于成本之外应再加多少盈利,这便要看各人心地之薄与脸皮之厚到如何程度了。但亦有两个学说:一个是高抬物价,一幅枯树牛山,硬标上惊人的高价,观者也许咋舌,但是谁也不愿对于风雅显得外行,他至少也要赞叹两声,认为是神来之笔,如果一时糊涂就许订购而去,一个是廉价多卖,在求人订购的时候比较地易于启齿而不太伤感情。

    画展闭幕之后,画家的苦难并未终止。他把画一轴轴地毕恭毕敬地送到顾主府上,而货价的交割是遥遥无期的。他需要踵门乞讨。如果遇到“内有恶犬”的人家,逡巡不敢入,勉强叩门而入,门房的颜色更可怕,先要受盘查,通报之后主人也许正在午睡或是有事不能延见,或是推托改日再来,这时节他不能忘,他要隐忍,要有艺术家的修养。几曾看见过油盐店的伙计讨账敢于发急?

    画展结束之后,检视行箧,卖出去的是哪些,剩下的是哪些,大概可得如下之结论;着色者易卖,山水中有人物者易卖,花卉中有翎毛者易卖,工细而繁复者易卖,霸悍粗犷吓人惊俗者易卖,章法奇特而狂态可掬者易卖,有大人先生品题者易卖。总而言之,有卖相者易于脱手,无卖相者便“只供自怡悦”了。绘画艺术的水准就在这买卖之间无形中被规定了。下次开画展的时候,多点石绿,多泼胭脂,山水里不要忘了画小人儿,“空亭不见人”是不行的,花卉里别忘了画只鸟儿,至少也要是一只螳螂了,要细皴细点,要回环曲折,要有层峦叠嶂,要有亭台楼阁,用大笔,用枯墨,一幅山水可以画得天地头不留余地,五尺捶宣也可以描上三朵梅花而尽是空白。在画法上是之谓画蠹,在画展里是之谓成功。

    有人以为画展之事是附庸风雅,无补时艰。我倒不这样想。写字、刻印,以及词章考证,哪一样又有补时艰?画展只是一种市场,有无相易,买卖自由,不愧于心,无伤大雅。我怕的是,“蜀山图”里画上一辆卡车,“寒林图”里画上一架飞机。

    我看电视

    有人问我看不看电视。

    我说我看。不过我在扭接电视之前,先提醒我第一,电视公司不是我开的,所以我不能指挥他们播出什么样的节目。电视节目就好像是餐馆里的“定食”(唯一的一组合菜),吃不吃由你,你不能点菜。当然,有几个频道可供选择。可是内容通常都差不多,实在也没有什么选择。

    第二,看电视的不止我一个人。看各处屋顶上扎煞着的一排排鱼骨天线,即可知其观众如何得广大。其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君子小人,有贤愚智不肖,他们的口味自然不大相同,而电视制作必须要在他们的不同口味之中找出“公分母”,播映出来的节目要老少咸宜雅俗共赏。其结果可能是里外不讨好,有人嫌太雅,又有人嫌太俗。所以做节目的人,不但左右为难,而且上下交责,自己良心也往往忐忑不安,他们这份差事不容易当。

    第三,电视是一种买卖生意。在商言商,当然要牟利。观众是买主,可是观众并未买票。天下焉有看白戏的道理?可是观众又是非要不可的,天下焉有不要观众的戏?于是电视另有生财之道,招登广告。电视广告费是以秒计的,离日进斗金的目标也许不会太远。广告商舍得花大钱登广告,又有他们的打算,利用广告心理招引观众买他们的货物。观众通常是不爱看广告的,尤其是插在节目中间的广告,不但扫兴,简直是讨厌。可是我们必须忍受,因为事实上是广告商招待我们看戏。

    提醒自己上述几点之后就可以大模大样地看电视了。看电视当然也有一个架势。不远不近地有个座位,灯光要调整好,泡碗好茶,配上一些闲食零嘴。“TV餐”倒不必要,很少人为了贪看电视像英国十八世纪三文治伯爵因舍不得离开赌桌而吃三文治(TV餐不高明,远不及三文治)。美国的标准电视零食是爆玉米花或炸洋芋片。按我们中国人的口味,似乎金圣叹临刑所说“花生米与豆腐干同食大有胡桃滋味”确是不无道理。

    看不多久,广告来了。你有没有香港脚,你是否患了感冒,你要不要滋补,你想不想像狼豹一般在田野飞驰?有些广告画面优美,也有些恶声恶相。广告时间就可以闭目养神,即使打个盹也没有多大损失。有时候真的呼呼大睡起来。平素失眠的人在电视前是容易入睡。

    看电视多半是为娱乐,杀时间。但是有时亦适得其反,恶心。哭哭啼啼的没完没结,动不动的就是眼泪直流,不是令人心酸,是令人反胃,更难堪的是笑剧穿插。很少喜剧演员能保持正常人的面孔,不是拧眉皱眼,就是龇牙咧嘴,再不就是佝腰缩颈,走起路来欹里歪斜,好像非如此不能引起大家的欢笑。当年文明戏盛行的时候,几乎所有丑角都犯一种毛病,无缘无故地就跌一跤,或是故作口吃,观众就会觉得好玩。如今时代进步,但是喜剧方面仍然特别地有才难之叹。

    我事先提醒了自己,所以我感觉电视可以不必再观赏下去的时候,便轻轻地把它关掉。我不口出恶声,当然更不会有像传说中的砸烂荧幕的那样蠢事。好来好散,不伤和气。

    光是挑剔而不赞美是不公道的,电视也给了我不少的快乐。我喜欢看新闻,百闻不如一见。例如报载某地火山爆发,就不如在电视上看那山崩地裂岩浆泛滥的奇景。火烧大楼、连环车祸,种种触目惊心的景象都由电视送到目前。许多名流新贵,我耳闻其名而未曾识荆,无从拜见其尊容,在电视上便可以(而且是经常不断地)瞻仰他的相貌,多半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警察捕获的盗贼罪犯,自然又泰半是獐头鼠目的角色,见识一下也好(不过很奇怪,其中也有眉清目秀方面大耳的)。美国俚语,称上电视人员所使用的提词牌为“低能牌”,我不知道我们的一些上电视的公务人员在接受访问或发表谈话的时候,是否也使用“低能牌”,按说在他职掌范围之内的材料应该是滚瓜烂熟的,不至于低能到非照本宣科不可。如果使用低能牌,便会露出低能相。

    新闻过后便是所谓黄金时段。惭愧得很,这也正是我准备就寝的时候。不过真正好的连续剧,不是虚晃一招的花拳绣腿的武打,而是比较有一点深度的弘扬人性的戏,也可以使我牺牲一两个小时的睡眠。即使里面有一点或很多说教的意味,我也能勉强忍耐。这样的好戏不常见。

    我对于野兽生活的片子很感兴趣。野兽是我们人类的远亲,久不闻问了。它们这些支族繁殖不旺,有的且面临绝种。我逛动物园,每每想起我们“北京人”时代的环境与生活,真正地发思古之幽情。看电视所播的野兽生活,格外的惊心动魄。我并不向往非洲的大狩猎。于今之世我们不该再打猎了。地球面积够大,让它们也活下去吧。

    我国的旧戏早就在走下坡路。我因为从小就爱看戏,至今不能忘情。种种不便,难得出去看一回戏,在电视上却有缘看到大约百出以上的戏,其中颇有几出是前所未见的。新编的戏我不太热心,我要看旧的戏,注意的是演员的唱与做。我发现了一位武生特别的功夫扎实气度不凡。我在楼上写作,菁清就会冲上楼来,拉起我就走,连呼:“快,快,你喜欢的《挑滑车》上映了!”我只好搁下笔和她一同欣赏电视上的《挑滑车》。电视前看戏,当然不及在舞台前,然而也差强人意了。

    电视开始那一年就有有关烹饪示范的节目,我也一直要看这个节目。我不是想学手艺,因为我在这方面没有才能和野心,可是我看主持人的刀法实在利落,割鸡去骨悉中肯綮,操作程序有条不紊,衷心不但佩服而且喜悦。可惜播放时间屡次更动,我常失误观赏的机会。

    运动节目也煞是好看。足球(不是橄榄球)、篮球、棒球的重要比赛,尤其是国际性的,我不肯轻易放过。前几年少棒队驰誉国际,半夜三更起来观看电视现场播映的观众,其中有一个是我。

    高尔夫

    高尔夫是洋玩艺儿,哪一种球戏不是洋玩艺儿?半个世纪前,我看到洋人打高尔夫。好像只有豪门巨贾才玩那种球戏,政坛显要不大参与其间。知识分子还不时地加以嘲笑,称之为TBM的消闲之道。TBM是“倦了的商界人士”之简称,多少带有贬义。商业大亨在豪华的办公室内精打细算,很费脑筋,一个星期下来头昏脑涨,颇想到郊外走走,换换空气,高尔夫恰好适合这种要求。

    一片片的绿草如茵,一重重的冈峦起伏,白雪朵朵,暖风习习,置身在这样的环境中,能不心旷神怡?在发球区的球座上放一只小小的坑坑麻麻的白色小球,然后挺直身子,高高举起杆子,扭腰,转身,嗖的一下子挥杆打击出去,由于技术高或是运气好,这一下子打着了,球飞跃在半天空。这时节还不忙着把身体恢复原状,不妨歪着脑袋欣赏那只球的远远的飞腾,自己惊讶自己怎有此等腕力。过几秒钟,开步向前走,自有球童跟着为你背那一袋大大小小的球棒,快步慢步由你,没人催没人赶,一杆一杆地把那小白球打进洞里。打完九个洞或十八个洞,腿也酸了,人也乏了,打道回家,洗澡吃饭。这就是标准的TBM周末生活方式。

    高尔夫源自苏格兰。起初并无光荣历史。大约是在十五世纪初期,在离爱丁堡之北约五十里处的圣安德鲁斯,才有人开始打高尔夫,但是也有人说是起源于荷兰,因为高尔夫是荷兰语,意为杆。更有人说较早的球杆不过是牧羊的曲杖,牧羊人一面看羊群吃草,一面以杖击石为戏。这一说也没有什么稀奇,我们台湾的红叶少棒队当初也是一群穷孩子用树枝木棒打石子苦练成功的。一四五七年,苏格兰王哲姆斯二世时代,议会通过法案:“足球与高尔夫应严行取缔”,主要原因是球戏无益,浪费时间,而且不是高雅的消遣。士大夫正当活动应该是练习射箭,我们古代六艺中之所谓“射”,射是保卫国家的技能。哲姆斯四世本人爱打高尔夫,可是他也承认高尔夫耗时无益。人民不听这一套,爱打高尔夫的越来越多。十六世纪中,苏格兰女王玛丽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出名的高尔夫女将。她呼球童为Caddie,这是一个法文字,因为是在法国受教育的。

    高尔夫盛行于美国是有道理的,那里的TBM特别多。据说如今美国有一万二千五百个高尔夫球场(公私合计),打高尔夫的有一千六百万人之多。每年总共投资进去在三亿五千万美元以上。脑满肠肥的人,四体不勤的人,出去活动活动筋骨总比在灯红酒绿的俱乐部里鬼混,或是在一掷万金的赌窟里消磨时光要好得多。打高尔夫的不仅是商人了,政界人士也跟踪而进。本来开杂货店的卖花生的摇身一变可以成为总统,做大官的摇身一变也可以成为什么董事长总经理之类,其间没有太大的区别,打高尔夫,有钱就行。有人说,高尔夫应该译为高尔富,不无道理。

    日本是战败国,但也是暴发户,而且传统地善于东施效颦。据说高尔夫在日本也大行其道。最近十年中,日本的高尔夫运动的人口已经突破一千万人大关。全国每十二个人当中便有一个打高尔夫。全国大大小小的高尔夫球场有三百四十几个。要想打高尔夫需要先行入会,入会费高低不等,最低的日币二三十万元,高的达到二千万至三千万元之数,而以小金井高尔夫球场为最高,高到九千万。会员证可以买卖转让,有行情,可以分期付款。所以高尔夫不仅是消闲运动,还是一种投资,亏得日本人想得出这种鬼主意。

    不要说我们台湾地窄人稠,不要说我们的生存空间不多,试看我们的各大都市郊外哪一处没有一两个规模不小的高尔夫球场?其中颇有几个人影憧憧在那里挥杆走动。我是没有资格打高尔夫的,但是“同学少年多不贱”,很有几位是有资格的。好多年前,我去拜访一位老同学,他正在束装待发,要去北投挥杆。说好说歹,把我拉上车去要我陪他去走一程,并告诉我北投球场的担担面很有名,他要请我吃面。我去了,我看了,我吃了,可是事后想想,我付出了代价。在草地上走了好几个钟头,只为了看着那个小白球进洞,直走得两腿清酸。一洞又一洞,只好一路向前,义无反顾。吸进的新鲜空气固然不少,喷出去的喘气也很多。好不容易地绕了一个大圈子,绕回出发的地方,朋友没食言,真个请了我吃担担面,当时饥肠辘辘,三口两口吞下肚,也不知道滋味如何。低头看着自己的两只脚,鞋子上沾满雨露湿泥,归去费了好大劲才刷洗干净,以后高尔夫么?永不,永不,永不!

    真有人劝我加入高尔夫的行列。他们说除了消闲运动之外,还有奥妙无穷。我想起了两个故事,一个是晋惠帝九岁时,天下糜费,民多饥死,帝曰:“何不食肉糜?”一个是法国路易十六之后玛丽安朵奈闻人民叫嚣,后问左右,曰:“人民无面包吃,故聚众鼓噪。”后曰:“何不食蛋糕?”朋友怪我久居都市,心为形役,何不驱车上草原,打个十洞八洞,一吐胸中闷气?我无以为对。我宁可黎明即起,在马路边独自曳杖溜达溜达。

    运动

    大概是李鸿章罢,在出使的时候道出英国,大受招待,有一位英国的皇族特别讨好,亲自表演网球赛,以娱嘉宾,我们的特使翎顶袍褂地坐在那里参观,看得眼花缭乱,那位皇族表演完毕,气咻咻然,汗涔涔然,跑过来问大使表演如何,他戚然曰:“好是好,只是太辛苦,为什么不雇两个人来打呢?”我觉得他答得好,他充分地代表了我们国人多少年来对于运动的一种看法。看两个人打球,是很有趣味的,如果旗鼓相当,砰一声打过来,砰一声打过去,那趣味是不下于看斗鸡、斗鹌鹑、斗蟋蟀。人多少还有一点蛮性的遗留,喜欢站在一个安逸的地方看别个斗争,看到紧急处自己手心里冷津津地捏着两把汗,在内心处感觉到一种轻松。可是自己参加表演,就犯不着累一身大汗,何苦来哉?摔跤的,比武的,那是江湖卖艺者流,士君子所不取。虽然相传自黄帝时候就有“蹴踘”之戏,可是自汉唐以降我们还不知道谁是蹴球健将,我看了《水浒传》才知道宋朝一个“浮浪破落户子弟”“高俅那厮”“最是踢得好脚气球”。我们自古以来就讲究雍容揖让,纵然为了身体的健康,做一点运动,也要有分寸,顶多不过像陶侃之“日运百甓”,其用意也无非是习劳,并不曾想把身体锻炼得健如黄犊。

    士大夫阶级太文明了,太安逸了,固然肢体都要退化,有变成侏儒的危险,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有变为废物的可能,但是在另一方面所谓的广大民众又嫌太劳苦了,营养不足,疲劳过度,吃不饱,睡不足,一个个的面如削瓜,身体畸形发展,抬轿的肩膀上头有一块红肿的肉隆起如驼峰,挑水的脚筋上累累的疙瘩如瘿木,担石头的空手走路时也佝偻着腰像是个猿人,拉车子的鸡胸驼背,种庄稼的胼手胝足——对于这一般人我们实在不愿意再提倡运动,我们要提倡的是生活水准的提高,然后他们可以少些运动。对于躺着吃饭坐着屯膘的朋友们,我们可以因势利导劝他们行八段锦太极拳,大概不会发生什么大危险;对于天天在马路上赛跑的人力车夫们,田径赛是多余的。

    外国人保留的蛮性要比我们多一些,也许是因为他们去古未远的缘故。看他们打架的方式就可以知道,一言不合,便是直接行动,看谁的胳臂力量大,不像我们之善于口角,干打雷不下雨。外国人的运动方式也多少和野蛮人的生活方式有些关联。我看过美国人赛足球,事前的准备不必提,单说比赛前夕的那个“鼓勇会”(Pep Meeting)就很吓人,在旷地燃起一堆烽火,大家围着火旋转叫嚣,熊熊的火光在每人的脸上照出一股“血糊丝拉”的狞恶相,队员被高高地举起在肩头上,像是要去做祭凶神的牺牲,只欠一阵阵咚咚的鼓,否则就很像印第安人战前的祭礼了。比赛的凶猛也不必提,只要看旁边助威的啦啦队,那真是如中疯魔生龙活虎一般,我们中国的所谓啦啦队轻描淡写地比起来只能算是幼年歌咏团。再说掷标枪,那不是和南非野人打猎一模一样的吗?打拳,那更是最直截了当的性命相扑。可是我说这些话并不含褒贬的意思。现在的外国人究竟不是野蛮人,他们很早地就在运动中建立起一套规矩,抽象地叫作运动道德。我们中国人素来不好运动,可是一运动起来就很容易口咬足踢连骂带打了。

    美国学校的球队训练员是薪给最高的职位,如果他能训练出一队如狼似虎的队员在运动场上建立几次殊勋,他立刻就可以给学校收很大的招徕的功效。“所谓大学,即是一座伟大运动场附设一个小小的学院。”把运动当作一种霓虹广告,在外国已为人诟病,在中国某一些学校里仍然不失其为时髦。学校里体育功课不可少,一星期一小时,好像是纪念性质。一大群面有菜色的青年总可以挑出若干彪形大汉,供以在中国算是特殊的膳食,施以在外国不算严格的训练,自然都还相当茁壮,伸出胳臂来一连串的凸出的肉腱子,像是成串的陈皮梅似的,再饰以一身鲜明的服装,相当的壮观,可惜的是这仅仅是样品而已。这些样品能孳生出更有价值的样品——锦标、银杯。没有锦标银杯,校长室和会客室里面就太黯淡了。

    有人说,人的筋肉骨骼的发达是和脑筋的发达成正比例的。就整个的民族而言,也许是的,就个人分别而言,可是例外太多。在学校里谁都知道许多脑力过人的人往往长得像是一颗小蹦豆儿,好多在运动场上打破纪录的人在智力上并不常常打破纪录,除非是偶然地破留校年数的纪录。还有一层,运动和体育不同,犹之体格健壮与飞檐走壁不同。体格健壮是真正的本钱,可以令人少生病多做事,至于跳得高跑得快玩起球来“一似鳔胶粘在身上”,那当然也是一技之长,那意义不在耍坛子、举石锁、踩高跷、踏软绳之下。

    为了四亿以上的人建筑一座运动场,不算奢侈。我参观过一座运动场,规模不算小,并且曾经用过一次,只是看台上已经长了好几尺高的青草,好像是要兼营牧畜的样子,我当时的感想,就和我有一次看见我们的一艘军舰的铁皮上长满海藻蚌蛤时的感想一般。

    礼貌

    前些年有一位朋友在宴会后引我到他家中小坐。推门而入,看见他的一位少爷正躺在沙发椅上看杂志。他的姿式不大寻常,头朝下,两腿高举在沙发靠背上面,倒竖蜻蜓。他不怕这种姿式可能使他吃饱了饭吣出来。这是他的自由,我的朋友喊了他一声:“约翰!”他好像没听见,也许是太专心于看杂志了。我的朋友又说:“约翰!起来喊梁伯伯!”他听见了,但是没有什么反应,继续看他的杂志,只是翻了一下白眼,我的朋友有一点窘,就好像耍猴子的敲一声锣教猴子翻筋斗而猴子不肯动,当下喃喃地自言自语:“这孩子,没礼貌!”我心里想:他没有跳起来一拳把我打出门外,已经是相当地有礼貌了。

    礼貌之为物,随时随地而异。我小时在北平,常在街上看见戴眼镜的人(那时候的眼镜都是两个大大的滴溜圆的镜片,配上银质的框子和腿)。他一遇到迎面而来的熟人,老远的就刷的一下把眼镜取下,握在手里,然后向前紧走两步,两人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互相蹲一条腿请安。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二人相见要先摘下眼镜。戴着眼镜有什么失敬之处?如今戴眼镜的人太多了,有些人从小就成了四眼田鸡,摘不胜摘,也就没人见人摘眼镜了。可见礼貌随时而异。

    人在屋里不可以峨大冠,中外皆然,但是在西方则女人有特权,屋里可以不摘帽子。尤其是从前的西方妇女,她们的帽子特大,常常像是头上顶着一个大鸟窝,或是一个大铁锅,或是一个大花篮,奇形怪状,不可方物。这种帽子也许戴上摘下都很费事,而且摘下来也难觅放置之处,所以妇女可以在室内不摘帽子。多半个世纪之前,有一次在美国,我偕友进入电影院,落座之后,发现我们前排座位上有两位戴大花冠的妇人,正好遮住我们的视线。我想从两顶帽子之间的空隙窥看银幕亦不可得,因为那两顶大帽子不时地左右移动。我忍耐不住,用我们的国语低声对我的友伴说:“这两个老太婆太可恶了,大帽子使得我无法看电影。”话犹未了,一位老太婆转过头来,用相当纯正的中国话对我说:“你们二位是刚从中国来的么?”言罢把帽除去。我窘不可言。她戴帽子不失礼,我用中国话背后斥责她,倒是我没有礼貌了。可见礼貌也是随地而异。

    西方人的家是他的堡垒,不容闲杂人等随便闯入,朋友访问时,照例事前通知。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礼貌好像要差一些。我们的中上阶级人家,深宅大院,邻近的人不会随便造访。中下的小户人家,两家可以共用一垛墙,跨出门不需要几步就到了邻舍,就容易有所谓串门子闲聊天的习惯。任何人吃饱饭没事做,都可以踱到别人家里闲磕牙,也不管别人是否有工夫陪你瞎嚼蛆。有时候去的真不是时候,令人窘,例如在人家睡的时候,或吃饭的时候,或工作的时候,实在诸多不便,然而一般人认为这不算是失礼。一聊没个完,主人打哈欠,看手表,客人无动于衷,宾至如归。这种串门子的陋习,如今少了,但未绝迹。

    探病是礼貌,也是艺术。空手去也可以,带点东西来无妨。要看彼此的关系和身份加以斟酌。有的人病房里花篮堆积如山,像是店铺开张,也有病人收到的食物冰箱里装不下。探病不一定要面带戚容,因为探病不同于吊丧,但是也不宜高谈阔论有说有笑,因为病房里究竟还是有一个病人。别停留过久,因为有病的人受不了,没病的人也受不了。除非特别亲近的人,我想寄一张探病的专用卡片不失为彼此两便之策。

    吊丧是最不愉快的事,能免则免。与死者确有深交,则不免拊棺一恸。人琴俱亡,不执孝子手而退,抚尸陨涕,滚地做驴鸣而为宾客笑都不算失礼。吊死者曰吊,吊生者曰唁。对生者如何致唁语,实在难于措辞。我曾见一位孝子陪灵,并不匍匐地上,而是跷起二郎腿坐在椅子上,嘴里叼着纸烟,悠然自得。这是他的自由,然而不能使吊者大悦。西俗,吊客照例绕棺瞻仰遗容。我不知道遗容有什么好瞻仰的,倒是我们的习惯把死者的照片放大,高悬灵桌之上,供人吊祭,比较合理。或多或少患有“恐尸症”的人,看了面如黄蜡白蜡的一张面孔,会心里难过好几天,何苦来哉?在殡仪馆的院子里,通常麇集着很多的吊客,不像是吊客,像是一群人在赶集,热闹得很。

    关于婚礼,我已谈过不止一次,不再赘。

    饮宴之礼,无论中西都有一套繁文缛节。我们现行的礼节之最令人厌烦的莫过于敬酒。主人敬酒是题中应有之义,三巡也就够了。客人回敬主人,也不可少。唯独客人与客人之间经常不断地举杯,此起彼落,也不管彼此是否相识,也一一地皮笑肉不笑地互相敬酒。有些人根本不喝酒,举起茶杯汽水杯充数。有时候正在低头吃东西,对面有人向你敬酒,你若没有觉察,对方难堪,你若随时敷衍,不胜其扰。这种敬酒的习惯,不中不西,没有意义,应该简化。还有一项陋习就是劝酒,说好说歹,硬要对方干杯,创出“先干为敬”的谬说,要挟威吓,最后是捏着鼻子灌酒,甚至演出全武行,礼貌云乎哉?

    散步

    《琅嬛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止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约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接。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碾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触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轻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稹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地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须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慈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止我一个,而且经常地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地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职业

    职业,原指有官职的人所掌管的业务,引申为一切正当合法的谋生糊口的行当。一百二十行,乃至三百六十行,都可视为职业。纡青拖紫,服冕乘轩,固然是乐不可量的职业,引车卖浆,贩夫走卒之辈,也各有其职业。都是啖饭,唯其饭之精粗美恶不同耳。

    宋沈括《梦溪笔谈》:“林君复多所乐,唯不能着棋,尝言:‘吾于世间事,唯不能担粪着棋耳!’”着棋与担粪并举,盖极形容二者皆为鄙事,表示不屑之意。在如今看来,担粪是农家子不可免的劳动,阵阵的木樨香固然有得消受,但是比起某一些蝇营狗苟的宦场中人之蛇行匍伏,看上司的嘴脸,其龌龊难当之状为何如?至于弈棋,虽曰小道,亦有可观,比饱食终日言不及义要好一些,且早已成为文人雅士的消遣,或称坐隐,或谓手谈。今则有职业棋士,犹拳击之有职业拳手。着棋也是职业。

    我的职业是教书,说得文雅一点是坐拥皋比,说得难听一些是吃粉笔末。其实哪有皋比可坐,课室里坐的是冷板凳。前几年我的一位学生自澳洲来,贻我袋鼠皮一张,旋又有绵羊皮一张,在寒冷时铺在我房里的一把小小的破转椅上,这才隐隐然似有坐拥皋比之感。粉笔末我吃得不多,只因我懒,不大写黑板。教书好歹是个职业,至于在别人眼里这是什么样的一种职业,我也管不了许多。通常一般人说教书是清高的职业,我听了就觉得惭愧。“清”应该作“清寒”解,有一阵子所谓清寒教授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可以轮流领到小小一笔钱,是奖励还是慰问,我记不得了,我也叨领过一两次,具领之际觉得有一丝寒意,清寒的寒。至于“高”,更不知从何说起了,除非是指那座高高的讲台。

    有些心直口快的人对于教书的职业做较彻底的评估。记得我在抗战胜利后返回家乡,遇到一位拐弯抹角的亲戚,初次谋面不免寒暄几句,他问我“在什么地方得意”,我据实以告,在某某学校教书,他登时脸色一变,随口吐出一句真言:“啊,吃不饱,饿不死。”这似是实情,但也是夸张。以我所知,一般教授固然不能像东方朔所说“侏儒饱欲死”,也不见得都像杜工部所形容的“甲第纷纷厌粱肉,广文先生饭不足”,饭还是吃饱了的,没听说有谁饿死,顶多是脸上略有菜色而已。然而我听了这样率直的形容,好像是在人面前顿时矮了一截。在这“吃不饱、饿不死”状态之下,居然延年益寿,拖了几十年,直到“强迫退休”之后又若干年的今天。说不定这正是拜食无求饱之赐。

    有一回应邀参加一次宴会,举座几乎尽是权门显要,已经有“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的感觉,万没想到其中有一位却是学优而仕平步青云的旧相识,他好像是忘了他和我一样在同一学校曾经执教,几杯黄汤下肚之后,他再也按捺不住,歪头苦笑睇我而言曰:“你不过是一个教书匠,胡为厕身我辈间?”此言一出,一座尽惊。主人过意不去,对我微语:“此公酒后,出言无状。”其实是酒后吐真言,“教书匠”一语夙所习闻,只是樽俎间很少以此直呼。按说教书而能成匠,亦非易事,必须对其所学了如指掌,然后才能运用匠心教人以规矩,否则直是戾家,焉能问世?我不认为教书匠是轻蔑语。

    如今在学校教书和从前不同,像马融“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那样的排场,固然不敢想象,就是晚近三家村的塾师动不动拿起烟袋锅子敲脑壳的威风亦不复见。我小时候给老师送束脩,用大红封套,双手奉上,还要深深一揖。如今老师领薪,要自己到出纳室去,像工厂发工资一样。教师是佣工的性质。听说有些教师批改作文卷子不胜其烦,把批改的工作发包出去,大包发小包,居然有行有市。

    尊师重道是一个理想,大概每年都有人口头上说一次。大学教授之“资深优良”者有奖,照章需要自行填表申请。我自审不合格,故不欲填表,但是有一年学校主事者认为此事与学校颜面有关,未征同意就代为申请了,列为是三十年资深优良教师之一。经层峰核可,颁发奖金匾额。我心里悬想,匾额之颁发或有相当仪式,也许像病家给医师挂匾,一路上吹吹打打,甚至放几声鞭炮,门口围上一些看热闹的人。我想错了,一切从简。门铃响处,一位工友满头大汗,手提一个相当大的镜框(比理发店墙上挂的大得多),问明主人姓氏,像是已经验明正身,把手中的镜框丢在地上,扬长而去。镜框里是四个大字(记不得是什么字了),有上款下款,朱印烂然。我叹息一声,把它放在我认为应该放置的地方。

    教书这种职业有其可恋的地方。上课的时间少,空余的闲暇多,应付人事的麻烦少,读书进修的机会多。俗语说:“讨饭三年,给知县都不做。”实在是懒散惯了,受不得拘束。教书也是如此,所以我滥竽上庠,一蹭就是几十年,直到有一天听说法令公布,六十五岁强迫退休。退休是好事,求之不得,何必强迫?我立刻办理手续,当时真有朋友涕泣以告:“此事万万使不得,赶快申请延期,因为一旦退休,生活顿失常态,无法消遣,不知所措。可能闷出病来,加速你的老化。”我没听。今已退休二十年,仍觉时间不够用,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

    退休给我带来一点小小的困扰。有一年要换新的身份证。我在申请表格职业栏里除原有的“某校教授”字样下面加添一个括弧,内书“退休”二字。办事的老爷大概是认为不妥。新身份证发下,职业一栏干脆是一个“无”字。又过几年,再换身份证,办事的老爷也许也发觉不妥,在“无”字下又添了一个括弧,内书“退休”。其实职业一栏填个“无”字并不算错。本来以教书为业,既已退休,而且是当真退休,不是从甲校退休改在乙校授课,当然也就等于是无业,也可说是长期失业。只是“无业”二字,易与“游民”二字连在一起,似觉脸上无光。可是回心一想,也就释然。《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第四十九》:“其少不讽诵,其壮不论议,其老不教诲,亦可谓无业之人矣。”我是地地道道的一个“无业之人”。

    外国的风俗习惯永远是有趣的,因为异国情调总是新奇的居多。新奇就有趣。不过若把异国情调生吞活剥地搬到自己家里来,身体力行,则新奇往往变成为桎梏,有趣往往变成为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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