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本就打算利用进步党做文章。于是进步党派出汪荣宝、王敬芳两个议员提出议案上书政府说:“临时政府曾按约法组织了政法机关,除此之外如果有私立名号的都是背叛民国,反抗政府。他们就是四亿人民的公敌。政府为了维持国家的稳定秩序,应该严厉处置乱党。这也是本议院代表民意提出的建议……”两个议员就能代表民意,那一个大总统就可以当民意代表了。
袁世凯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于是他就向北京检察厅的国民党议员传讯说:“黄兴是不是你们的头目?如果是的话,要么由政府取缔国民党,要么由你们党内自己宣布将黄兴除名。”国民党议员无计可施,只好开会表决。有几个表示愿意脱离国民党,还有几个愿意辞职……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一件秘闻传了出来,事情是四月份的时候发生的,但是七月份的时候才有消息放出来,两院议员这才得知内情。
是什么秘闻呢?原来在大借款没发生之前,政府就已经向奥国斯哥打军器公司借了一笔三千二百万镑的巨款,折合成银元是三千二百万。担保品是契税,利息六厘。条约中还附有特别条件:借款中的一半要用来购买公司的军械。江西之事还没有发生,袁世凯就已经借钱买好了军械,确实厉害。
双方条约都签订好了,政府却对此讳莫如深,一点儿也不露痕迹,直到一百多天后才间接传入议员耳中。议员们听到这个消息后,不管是进步党还是非进步党都统一认为政府违法,于是纷纷质问袁世凯。政府没有辩解的托词,只好用置之不理的办法来推脱。议员们不肯罢休,又接连递上质问书,政府无从抵赖只好承认了此事。
议员们不便弹劾袁世凯,于是就继续弹劾国务员。当时国务总理由陆军总长段祺瑞暂代,但这次事件是由赵秉钧接手的,段祺瑞又和此事无关。而且后来发生了二次革命,段祺瑞忙着调兵遣将根本没有时间兼任国务总理一职。于是袁世凯提出由熊希龄接任国务总理。熊希龄是进步党,议院当然通过。熊希龄也直受不辞,竟然卸了热河都统的职务就来组织内阁。
议员们此次弹劾国务员,国务员们只好纷纷辞职,袁世凯也乘机照准。于是外交总长陆征祥、财政总长周学熙、司法总长许世英、农林总长陈振先、交通总长朱启钤都先后离去,教育总长范源濂和工商总长刘揆一也早已经离去,他们的职务一直是由次长代理。内务总长本来是赵秉钧兼任,现在也只好由次长代理。唯有陆军总长段祺瑞、海军总长刘冠雄和借款事件没什么关系,所以他们问心无愧没有理由辞职。
熊希龄上台后就改组了内阁,他和袁世凯商议,除了陆海军两总长仍请段祺瑞、刘冠雄两人继续任职外,外交总长由孙宝琦接任,内务总长由朱启钤接任,教育总长是汪大燮,司法总长是梁启超,农林总长是张謇,交通总长是周自齐,财政总长则由熊希龄兼任,大多数议员都对此表示同意。只有工商总长没有找到人,于是就让张謇兼任。
张謇字季直,南通州人,前清状元出身。当时的人们都称他为实业大家,由他兼任工商总长没有人有意见。熊希龄内阁就这样正式成立了。袁世凯本以为进步党是靠得住的,但他没想到他们也因为奥国借款一事出来作梗,他想:两院的议员都是靠不住的人物,自己要想一展宏图的话,一定要撤销了议院才可以任意妄为。但是现在又不能双管齐下,只能一步一步来,先将国民党铲除,再将进步党消灭。
于是袁世凯下令通知各省,一旦发现国民党的机关立即取缔;江西、广东、湖南三省的议会涉嫌附和乱党,也要解散;袁世凯还派出了密探四处侦查。比如:众议院议员伍汉持。他原是广东人,因为国民党的嫌疑而愤然出京,当他走到天津时却被袁世凯的人拿下,说他私通叛党,拉入军营后立即被处决了。还有众议院议员徐秀钧,他本来已经回到了江西,但还是被人拿住了,理由无非也是牵连到乱党,最后也是被枪决。就连参议院院长张继也被重金缉拿,幸亏他早早地逃到了海外,这才保全了一命。袁世凯又借着湖南有匪徒生事的名义,限制各省人民集会和结社,并特地下了一道命令说:
湘省会匪素多,自叛党谭人凤设立社团改进会,招集无赖,分布党羽,潜为谋乱机关,于是案集如鳞之巨匪,皆各明目张胆,借集会自由之名,行开堂放票之实,以致劫案迭出,民不聊生。贻害地方,何堪设想。其余并有自由党人道会、环球大同民党诸名目,同时发生举动均多谬妄。着湖南都督一律查明,分别严禁解散,以保公安。至此等情形,尚不止湖南一处,并着各省都督民政长,一体查禁。须知人民集会结社,本有依法限制之条,如有勾结匪类,荡轶范围情事,尤为法律所不容,切勿姑息养奸,致贻隐患。此令。
稍稍有些眼光的人看到这里时就已经发现,其实袁世凯是要靠这次机会改共和为专制。他把所有反对的人物统统叫作匪类,从此国民党销声匿迹,因为没人敢在老虎头上拔毛。
袁世凯的走狗们也想趁此机会攀龙附凤,恨不得将袁世凯早日抬上宝座,自己也好捞个功臣当当。可惜袁世凯现在还是临时大总统,如果贸然改制肯定欲速则不达,就是袁世凯自己也不一定会马上这么做。于是大家商议着,请国会先推举袁世凯为正式总统,再慢慢地想办法尊他为帝。两院议员现在都十分惧怕袁世凯,哪还有什么反对的心思?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议员们本来有先选出总统后制定宪法的计划,但西洋各国多半是先制定宪法再选举大总统,如果他们本末倒置,在理论上说不过去。于是两院议员就组织了两个特别机关,一个是宪法起草委员会,另一个是宪法会议,各司其职。后来二次革命发生了,但是又被轻松地平定了,议员们为形势所迫只好又改变了计划。
众议院在九月五号的时候开会投票,决定是先解决总统的问题还是宪法的问题。最后唱票时赞成先选出总统的有213票,不赞成的只有126票。参议院那边也是赞成先选出总统。这就是上文提及的顺水人情。
两院于是又开了一次联合大会,商定大总统选举法。总统选举法本属于宪法的一部分,可现在宪法还没制定出来,就要先制定出大总统法,这也是一个大难题,但他们既然有意迎合,索性就通融到底。十月四号,大总统选举法全案就公布了,内容如下:
大总统选举法
第一条:中华民国人民,完全享有公权,年满四十岁以上,并住居国内满十年以上者,得被选举为大总统。
第二条:大总统由国会议员,组织总统选举会选举之。前项选举,以选举人总数三分二以上之列席,用无记名投票行之,得票满投票人数四分三者为当选。但两次投票,无人当选时,就第二次得票较多者二名决选之,以得票过投票人数之半者为当选。
第三条:大总统任期五年,如再被选,得连任一次。大总统任满前三个月,国会议员,须自行集会,组织总统选举会,行次任大总统之选举。
第四条:大总统就职时,须为左列之宣誓。余誓以至诚遵守宪法,执行大总统之职务,谨誓。
第五条:大总统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至本任大总统任满之日止。大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以副总统代理之。副总统同时缺位时,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同时国会议员,于三个月内,自行集会,组织总统选举会,行次任大总统之选举。
第六条:大总统应于任满之日解职,如届期,次任大总统尚未选出,或选出后,尚未就职,次任副总统亦不能代理时,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
第七条:副总统之选举,依选举大总统之规定,与大总统之选举,同时行之。但副总统缺位时,应补选之。
附则
大总统之职权,当宪法未制定以前,暂适用临时约法关于临时大总统职权之规定。
总统选举法宣布后,十月六号国会就开始组织总统选举会了。会场定在宪法会议议场。第一次投票,数袁世凯的票数最多,但是投票人数不满四分之三,所以无效。第二次投票还是不足法定人数,依旧作废。
参议院议长已经改成了王家襄,他邀集两院议员说:“我看现在的形势,如果不是袁世凯做总统的话,事情恐怕就不得了了。而且袁世凯的左右都想乘此机会推他做皇帝。照我看,不如马上推举袁世凯为正式总统,各位有什么不同意见吗。”各议员都随声附和。
第三次投票结果出来,数袁世凯、黎元洪两人的票数最多。众人于是按照选举法第二条进行再次表决。就在这时议场里突然进来了很多人。他们服装一致神情严肃,像是军队。会长问起他们的来由,众人都齐声回答:“我们是公民团,是特来观礼的。今天选举正式大总统事关重大。虽然是各位选出来的,但要是选了一个不尽人意的总统,将来扰乱国家那可都是你们的罪过了!哼哼!公民团是不会答应的,与其后日遭殃,你们还是今天小心谨慎一点为好。如果你们选出的结果让我们不满意的话,各位别想出议院一步!现在特地告诉你们一声让你们有个准备!”明明是袁世凯的军队,竟然自称为公民团,真会强奸民意。
紧接着,袁世凯的军队就将会场内的议员们包围了起来,里三层外三层围得密不透风,简直是十面埋伏。众议员一看这情形,就知道了政府的用意,只好匆匆拿笔写下“袁世凯”三个字投到了箱子里。最后唱票自然是袁世凯当选,会长于是宣布:“袁世凯当选为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
这十多个字一出来,马上得到了好几万人的呼应,他们都大声呼喊着“大总统万岁”。不用问,这当然是公民团的声音。他们高声叫喊了一番后,就一齐退出了议场,个个脸上都有种班师回朝的喜悦。强迫议员选举当然是一件大功。
第二天,副总统也选举出来了,由黎元洪担任。选举一节到这里就结束了,国务院向全国公布了消息:
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将军、都统、副都统、办事长官、经略使、镇边使、宣抚使、镇守使、宣慰使鉴:本日国会组织总统选举会,依法选举,临时大总统袁公,当选为大总统,特此通告,希转知省议会,并通电所属各县,一体知照。国务院印。
外交部长孙宝琦也给驻京的各国公使送去了消息:
为照会事:中华民国二年十月六日,经国民议会,依大总统选举法选举大总统,兹据议长报告,现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当选为中华民国大总统,定于十月十日行就职礼。相应照会贵署理公使大臣、署理大臣查照,即希转达贵国政府可也。须至照会者。
袁世凯正式接任大总统的一切事宜,国务院都预先备好了,仪式当然也格外隆重。“预先”二字全是讽刺。
想知道袁总统就职的情形,且等下章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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