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演义-袁世凯上任大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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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二年十月十号正值国庆,全国举行了盛大的庆祝礼。恰巧袁世凯又选在今天正式上任,可谓锦上添花,四处都是喜气洋溢。袁世凯强迫议员选举不就是为了今日吗?国务院发出通告说,就职礼定在十月十号上午十点。之前国庆叫双十节,这次应该叫三十节吧。

    大总统正式就职礼在太和殿举行。太和殿规模十分宏大,从前清帝登基、元旦诞辰、接受百官朝贺等大事都在这里举行,袁世凯在此受任分明就是代清受命的意思。

    这一天,殿中早早地就打扫干净布置整齐了,装饰得也十分华丽。一班伺候的人早已穿好礼服在殿前按部就班地站好了。十点终于到了,礼官进入大殿,引着华服加身的袁世凯徐步走来,同时两边奏起了国歌,乐声锵铿有力,一片庄严肃穆。殿门外也在远远地鸣炮示威,共一百零一响。

    袁世凯走上礼台,面朝南边站定,侍从们也相继走上礼台站到袁世凯左右,国乐暂停。侍从官捧上誓词让袁世凯宣读,然后庆祝官走到北面向袁世凯行谒见礼。庆祝官向袁世凯鞠了一躬,袁世凯回礼。侍从官再次呈上宣言书,袁世凯继续宣读。宣读完毕后庆祝官再行庆祝礼,这次向袁世凯行了三鞠躬,袁世凯也鞠躬回礼。国乐继续奏起,掌仪官引着庆祝官去了接待室,大礼官引袁世凯去了休息室,音乐再次暂停。

    紧接着大礼官出殿接引外宾进入礼堂,给他们指定位置站好后,再次请出袁世凯。袁世凯面向南方站在礼堂正中央,当音乐奏到三分之一的时候,袁世凯再次走上礼台,由外交总长孙宝琦和各国公使到礼台前行鞠躬礼,袁世凯也对他们一一鞠躬回礼。公使代表外交团还宣读了颂词,满嘴的ABCD,翻译过来是这样的:

    君现被举中华民国大总统,本领衔公使代表外交团,来述庆贺之忱。新政体建设以来,此为第一次集会于中国正式庆日,借此各国公使,请大总统深信所祝,于此选举君为正式大总统,能为中国开始一新幸福时代之先步,且恪守条约及各项成例,不但能维持中国之平和,保持民国政府之稳建,并能保国内富饶之发达。各国于此举亦利助成,依中国情形如是,定望各本国政府与贵国政府,所有今日幸结接洽,将必日益亲密,谅于此情。各国公使,必承大总统贵重协助,外交团于今日欣祝大总统政治丕益,大总统福躬康乐!

    外交团读完颂词,袁世凯也发表了演讲:

    今日贵公使以本大总统被选为中华民国大总统,代表各公使惠临称贺,并承贵公使以被选正式总统,为中国开始新幸福之先步,致词推许。本大总统感谢之忱,实为无量。本大总统深愿履行条约,循守成例。与友邦敦睦,为唯一之基础,前在临时政府期内,固已早有明证,此后尤当竭其绵力,俾本国政府,与贵各国政府联络之感情,恳笃之交谊,日益亲密,有加无已。本大总统以保持和平,秩序发达,经济信用,为作新宗旨,贵各国公使热诚赞助,乐观厥成。本大总统深信彼此睦谊,即为他日永久不渝之征也。顺祝贵各国暨贵各公使绥福无疆!

    袁世凯读一句,旁边的翻译就翻译一句。各国公使都十分满意袁世凯的答复,于是率众使者又向袁世凯鞠了一躬。袁世凯依旧鞠躬回礼,然后使者们就由大礼官依次引见给袁世凯,向他握手鞠躬。袁世凯也一一微笑握手,外交团仪式就差不多结束了。

    之后大礼官又引进了清室代表世续和袁世凯见面,所有的礼节大致和各国公使相同。这一节完毕后大礼就告成了,礼堂两边一直站立着的人大声吆喝了三下,国乐和军乐混杂,仿佛有凤来仪,真是一派玄妙的景象。

    袁世凯缓步走下台,来到休息室小憩。这时他心中应该是十分快乐的吧,但我说他还不满足。大约一个小时后,陆军总长段祺瑞来请袁世凯莅临天安门阅兵。袁世凯嘱咐外交总长孙宝琦邀请各国公使,还有清室代表一同前往观看。公使们当然赞成,众人鱼贯而出,袁世凯带头走在最前面。

    天安门门前早就设好了座位,袁世凯坐中间,外宾们坐左边,其他人坐右边。袁世凯一声令下,军队先行过军礼,然后踏着整齐的步伐把平时练习的技术当场表演了一番,纯熟无比。各国公使看了都纷纷称赞,袁世凯受了表扬更是笑容可掬,满面春风。阅兵结束后众人就都散了,袁世凯也坐着礼车回总统府去了。

    下午,总统府颁发下来了命令,世续、徐世昌、赵秉钧特授勋一位;世续是清室代表,为何也是勋一位呢?朱瑞、蔡锷、胡景伊、唐继尧、阎锡山、张凤翽,张锡鸾、倪嗣冲、张镇芳、周自齐、陈宦、汤芗铭授勋二位;蒋尊簋、孙毓筠、庄蕴宽授勋三位;张绍曾、陆建章授勋四位;屈映光授勋五位;王家襄、章宗祥给予一等嘉禾章;王家襄只是一个小议员,他能得到嘉禾章,看来和之前下的功夫是有些关系的吧。林长民、张国淦、施愚、王治馨、治格给予二等嘉禾章;顾鳌给予三等嘉禾章;廕昌给予一等文虎章;赵惟熙、陈昭常、宋小濂、张广建、唐在礼、张士钰、袁乃宽、李进才、江朝宗给予二等文虎章。

    还有一件值得国民高兴的事。之前美洲各国都承认了中华民国,但是欧洲各国却不肯承认。这次他们听说正式总统已经就任,于是俄、法、英、德、奥、意、日本,还有比、丹、葡、荷、瑞、挪等国都在袁世凯莅位这一天给外交部发来了消息说,他们正式承认中华民国,愿意和中国友好相处。内务部、农林部、工商部和交通部还发出特别通告说:公共游玩场所一律免费开放三天。黎副总统和各省都督、民政长、将军、都统、副都统、办事长官、经略使、镇边使、宣抚使、镇守使、宣慰使等也都上书表示祝贺。

    黎元洪已经辞去了江西都督,保荐了李纯,他现在是湖北都督。国务院也给黎元洪发来了祝贺,恭喜他正式就职。但黎元洪本就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他没有什么贪婪之心,所以得到副总统一职他不惊不喜,失去大总统一职他也不悲不叹。别人祝贺他的时候,他也只是淡淡地答谢几句,依旧我行我素。黎元洪最后得以明哲保身,这一点是真的重要。

    再说大总统选举法。当初宪法会议议决后就直接将大总统选举法宣布了,并没有经过袁世凯之手。所以袁世凯现在不免有些懊恼起来,他认为国会太专制了,自己的公布权都被抢去,这将来制定宪法的时候,还不全部都由国会决定。自己事事都不能做主的话,跟一个傀儡有什么两样,这可不行。但是当时袁世凯正式就职的日期已经定好了,就在国庆节假日。于是他又想,倘若现在因为这个发生了争议,那势必会延迟就职日期,辜负了这么好的日子岂不是可惜?于是袁世凯暂时把这件事压了下来,乖乖按照国会上呈的公文将总统选举法全案刊登在了政府公报上。现在袁世凯已经就任,终于可以争回公布权了,袁世凯于是给国会发去了将近两千字的宣言书:

    为咨行事,查临时约法第十九条,内载参议院之职权,一,议决一切法律案;又第五十四条,内载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又第二十二条,内载参议院议决事件,咨由临时大总统公布施行,又第三十条,内载临时大总统公布法律各等语。凡此规定,均属前参议院在约法上议决法律,及制定宪法之职权范围。民国议会成立以来,依国会组织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民国宪法未定以前,临时约法所定参议院之职权,为民国议会之职权,则民国议会,无论系议决法律事件,抑系制定宪法事件,皆应以临时约法暨国会组织法所定程序为准,实无丝毫疑义。

    乃本年十月五日,准宪法会议咨开:大总统选举法案,业于十月四日,经本会议议决宣布,并公决送登政府公报,为此钞录全案,咨达大总统,即希查照饬登等因前来。本大总统当以民国议会,前经议决,先举总统,后定宪法,系为奠定民国国基起见。本月四日,宪法会议议决大总统选举法案,来咨虽仅止声明议决宣布,并公决送登政府公报等语,显与临时约法暨国会组织法规定不符。然以目前大局情形而论,内忧外患,纷至沓来,友邦承认问题,又率以正式总统之选举,能否举行为断,是以接准来咨,未便过以临时约法及国会组织法相绳,因即查照来咨,命令国务院饬局照登。惟此项咨达饬登之办法,既与约法上之国家立法程序,大相违反。若长此缄默不言,不惟使民国议会,蒙破坏约法之嫌,抑恐令全国国民,启弁髦约法之渐。此则本大总统于宪法会议之来咨,认为于现行法律及立法先例,俱有未妥,不敢不掬诚以相告者也。

    查民国立法程序,约法暨国会组织法,定有明文,一为提案,二为议决,三为公布,断未有但经提案议决,而不经公布,可以成为法律者,大总统选举法案,若为法律之一种,则依据临时约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当然应由大总统公布。若为宪法之一部,则依据临时约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虽应由民国议会制定,然制定权行使之范围,仍应以国会组织法第二十条之起草权,第二十一条之议定权为标准,断不能侵及于临时约法第二十二及第三十条之公布权。

    宪法会议,以此项宣布权,乃竟贸然行使,其蔑视本大总统之职权,关系犹小,其故违民国根本之约法,影响实巨。本大总统此次饬局照登,设我国民起而责以放弃职权之咎,固属百喙莫辞,而我最高立法机关,乃置现行约法及国会组织法于不顾,竟使本大总统不得不出于放弃职权之一途,恐亦非代表国民公意者所应出此也。何不早说?岂至此方才省悟乎?况民国肇造,二年于兹,宪法未施行以前,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民国元年,前参议院议决临时约法时,业于是年三月十一日,咨送临时大总统公布有案。而临时约法第五十六条,并定有本约法自公布之日施行各明文。夫与宪法效力相等之约法,既经前参议院议决咨送大总统公布于前,则依照民国立法之先例,无论此次议定之大总统选举法案,或将来议定之宪法案,注意在此条。断无不经大总统公布,而遽可以施行之理。总之民国会议,对于民国宪法案,只有起草权及议定权,实无所谓宣布权,此为国会组织法所规定,铁案如山,万难任意摇动。究竟本月五日来咨所称饬登之大总统选举法案,是否即应依照约法公布施行之规定办理?将来民国会议制定宪法案,应否依照国会组织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以起草议决为限。事关立法权限,亟应谘询国会,从速答复,相应咨行贵会查照,依法办理可也。此咨。

    宪法会议接到公文后就直接宣布了同意,他们觉得这是各国的通例,而且现在宪法草案正在制定,大家都十分忙碌,根本没有时间开特别会议答复总统。袁世凯等了两天还没有回复,于是他越俎代庖,让国务院派人去干涉。

    宪法起草委员会正在开宪法草案三读会呢,突然闯进来八个人,说自己奉了大总统的命令前来陈述意见,然后送上了袁世凯的公文请宪法会议照案施行。这八个人是谁呢?就是施愚、顾鳌、饶孟任、黎渊、方枢、程树德、孔昭焱、余棨昌。公文是这样写的:

    查国会组织法,载民国宪法案,由民国会议起草及议定,迭经民国议会,组织民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暨特开宪法会议。本大总统深惟我中华民国开创之苦,建设之难,对于关系国家根本组织之宪法案,甚望可以早日告成,以期共和政治之发达。惟查临时约法,载明大总统有提议增修约法之权,诚以宪法成立,执行之责,在大总统,宪法未制定以前,约法效力,原与宪法相等,其所以予大总统此项特权者,盖非是则国权运用,易涉偏倚。

    且国家之治乱兴亡,每与根本大法为消息,大总统既为代表政府总揽政务之国家元首,于关系治乱兴亡之大法,若不能有一定之意思表示,使议法者得所折衷,则由国家根本大法所发生之危险,势必酝酿于无形,甚或补救之无术,是岂国家制定根本大法之本意哉?本大总统前膺临时大总统之任,一年有余,行政甘苦,知之较悉,国民疾苦,察之较真。现在既居大总统之职,将来即负执行民国议会所拟宪法之责,苟见有执行困难,及影响于国家治乱兴亡之处,势未敢自己于言。况共和成立,本大总统幸得周旋其间,今既承国民推举,负此重任,而对于民国根本组织之宪法大典,设有所知而不言,或言之而不尽,殊非忠于民国之素志。

    兹本大总统谨以至诚对于民国宪法,有所陈述,特饬国务院派遣委员施愚、顾鳌、饶孟任、黎渊、方枢、程树德、孔昭焱、余棨昌前往,代达本大总统之意见:嗣后贵会开议时,或开宪法起草委员会,或开宪法审议会,均希先期知照国务院,以便该委员等随时出席陈述。相应咨明贵会,请烦查照可也。此咨。

    众人读完后对八位委员说:“民国立法权在国会,不受行政部干涉。各位来此未免违法,还请转达总统收回成命。”八位委员却齐声说:“大总统还有一篇公文,请各位过目后自然会有分晓。”说完又递给众人一纸公文,众议员陆续浏览了一遍后都不觉摇起头来。

    想知道公文中都说了些什么,且等下章再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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