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那么精明的人,岂会不知道日本人的算盘?中国本事的确不如日本,但导致日本最后肆意妄为的主要原因在于,袁世凯想靠日本支持他复辟帝制,所以选择了对小小青岛置之不理,仅仅只是和日本在数十里外划了一条中立线,表示战线以内,不得再入兵。日本有了进军之路已经心满意足,于是马上夹攻青岛。德军和日军相持不下已经三个多月了,两方伤亡也差不多。但毕竟德军势单力薄,无计可施之下只好挂白旗投降。好好的一个青岛,虽然由德国人租借了十多年,但建筑物大都完好无损,人民生活也安定,甚至可以说保护得更好了。这次却突然被日本人占有,举国都愤怒了,想好好问问主事者情况。
袁世凯解决了日本的要求后,就再也无心过问了,因为他要专心收揽大权,积极恢复帝制呢。他颁布的很多新条例中有立法院组织法和地方自治试行条例,表面上是在改革旧制维护共和,其实只是用来掩人耳目而已。有一次,一个叫宋育仁的人倡导复辟帝制,要请出宣统继续当皇帝。袁世凯知道后,马上下令抓捕他,说他满嘴胡言扰乱治安,并将他从北京赶回了老家。对支持君主立宪的人,袁世凯也坚持还是共和好。可谁又想得到他口是心非,暗地里想着的是帝制呢?民国三年十二月,袁世凯颁布了新的大总统选举法:
大总统选举法
第一条:有中华民国国籍之男子,完全享有公权,年满四十岁以上,并居住国内满二十年以上者,有被选举为大总统资格。
第二条: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连任。
第三条:每届行大总统选举时,大总统代表民意,依第一条所定,敬谨推荐有被选举为大总统资格者三人。前项被推荐者之姓名,由大总统先期敬谨亲书于嘉禾金简,钤盖国玺,密贮金匮于大总统府,特设尊藏金匮石室尊藏之。前项金匮之管钥,大总统掌之。石室之管钥,大总统及参政院院长国务卿分掌之,非奉大总统之命令,不得开启。
第四条:大总统选举会,以下列各员组织之:
一、参政院参政:互选五十人。
二、立法院议员:互选五十人。
前项各款之互选,用记名连记投票法,以得票较多数者为当选,由内务总长监督之。届组织大总统选举会,立法院在闭会期内时,以在京议员之名次在前者五十人,为大总统选举会会员。
第五条:大总统选举会,由大总统召集,于每届选举期前三日以内组织之。
第六条:大总统选举会,以参政院议场为会场,以参政院院长为会长。参政院院长,如系副总统兼任,或有其他事故时,以立法院议长为会长。
第七条:选举大总统之日,大总统敬谨将所推荐有被选举为大总统资格者之姓名,宣布于大总统选举会。
第八条:大总统选举会,除就被推荐三人投票外,得对于现任大总统投票。
第九条:选举大总统,以会员四分之三以上到会,用记名单名投票法。得票满投票人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若皆不足当选票额时,就得票多数之二人行决选,以得票较多数者为当选。
第十条:每届应行选举大总统之年,参政院参政,认为政治上有必要时,得以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为现任大总统连任之议决,由大总统公布之。
第十一条:大总统任期未满,因故去职时,应于三日内组织大总统临时选举会。临时选举未举行前,大总统职权,由副总统依约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代行之。如副总统同时因故去职,或现不在京,及有其他事故,不能代行时,由国务卿摄行其职权。但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之职权,不得代行或摄行。
第十二条:届行临时选举之日,由代行或摄行大总统之职权者,咨行大总统临时选举会会长,指任会员十人,监视开启尊藏金匮石室,恭领金匮到会,当众宣布。就被推荐三人中,依九条之规定,投票选举。
第十三条:现任大总统连任,或当选大总统继任,均应于就职时,为下列之宣誓。余誓以至诚遵守宪法,执行大总统之职务,谨誓。宪法未公布施行以前,前项誓词,须声明遵守约法。
第十四条:副总统之任期,与大总统同。任满时,由连任或继任之大总统推荐有第一条资格者三人,准用选举大总统之规定行之。
第十五条: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施行之日,中华民国二年十月五日所宣布之大总统选举法废止之。)
从这选举法来看,一届大总统的任期是十年,还可以连任,但又没写清楚次数。试想,四十多岁当大总统的话,只要连任那么几次,不就终身为大总统了吗?再看第一、二、七、八、十三条,这几条中都强调了下一任大总统必须由前任大总统推荐三人,把名字写下来秘密藏好。那么将来选举下一任大总统时,要么现任大总统继续连任,要么就只有被写的人可以参加选举。这明明就是总统世袭制嘛!袁世凯有十多个儿子,假如他随便写三个儿子的姓名藏起来,等到选举的时候,三个儿子总有一个可以当上大总统啊,除非袁世凯永远活着,那就是他连任,反正别人是没有指望了。
我记得前清雍正年间,雍正帝也是把储君的人选写下来藏在匣子里,放在正大光明殿匾额的后面。袁世凯这一招,应该是抄袭了雍正皇帝的吧。但袁世凯就没有雍正皇帝那么名正言顺了,他没有胆子把世袭说得太明显,所以又写了一篇公文用来修改大总统选举法。说的是出现大总统没有后代的情况时,避免争乱要做的预防措施,我对此是不太相信。他已经有那么多儿子了,怎么可能出现没有后代的情况呢?只是大总统选举法已经定了,袁世凯也写下了三个人的名字偷偷藏了起来。有人说是黎元洪、徐世昌及袁大公子袁克定;也有人说是袁克定、袁克文、袁克良、袁克端等等,反正都是袁家的儿子。我觉得后一种可能性更大。但一向无人知道袁世凯想干什么,藏东西的地方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所以这三个人选究竟是谁,别人无从得知。
隔了两天,国玺条例又出台了。国玺分为三种,第一种叫中华民国玺,用于国家典礼或者交换国际文书等国家大事;第二种是用来颁发爵位和职位的,叫封策之玺;第三种是赐予勋位勋章和证书时用的,叫荣典之玺。
此外还有大总统印和陆海军大元帅印。这两种不便叫玺,所以暂时称印,一起写在了国玺条例中。依我看,离改大总统印叫玺的日子不远了,这不就是帝制的一种表现吗?
时间很快就到了民国四年的元旦。觐见总统庆贺新年这些自然不用说了,大总统府门庭若市。袁世凯也正高兴地给他部下封官加爵呢:徐世昌被授予上卿衔;梁士诒、周树模、汪大燮、贡桑诺尔布、杨士琦、钱能训被授予中卿衔;赵尔巽、李经羲为加上卿;陆海军两个部门的总长被授予了中卿衔;章宗祥、汤化龙因为资历稍浅,所以是少卿加中卿衔;董康和庄蕴宽等人被授予少卿。文官就给嘉禾章,武官就给文虎章。袁世凯做这种施恩雨露的事情其实是大有深意的。另外,袁世凯让教育部整顿学校,为了提倡忠孝的传统美德,在所有小学和中学加入了论语和孟子两本书的课程。另一方面颁布了自首特赦令:在民国三年十二月之前,作过乱犯过事的人不管是被胁迫还是主动,只要自行向地方行政机构自首忏悔,都可以由地方官员申请上报大总统请求特赦,给予免罪证书,重新做人。这确实是一件好事。
白狼军已除,余党也已经肃清。就是各种党派的人也一时找不到什么空子来抨击袁世凯,只好发表文字发发牢骚。欧洲各国也正忙着战争,没有多余的心思来干涉中国。美国守着中立一直也没有参与过战事,和中国也算和平共处。只有日本好像仍然对中国虎视眈眈。日本霸占青岛以后并没有撤兵,反而加强了防守。青岛不仅领土权被夺去了,所有街道的营业和行政权也都归日本人了。袁世凯知道消息后,不禁大吃了一惊。原来青岛有家银行叫德华银行,袁世凯在里面存着大约二千万马克(德币名)的巨款呢!原本是打算实施帝制的时候拿来用的。现在日本人把青岛控制了,要是让他们知道这笔钱的存在,还会有渣子剩吗?领土权可以抛弃,金钱却是不能割舍的!
袁世凯有些着急了,急中生智想了一个办法出来,他给英、德、日三国都带了口信说:撤销之前划定的山东战线,理由有三:一是青岛战事已经结束;二是胶、莱、龙口各处的情形已经安稳;三是中国应该加强海防,防止匪徒入侵胶、莱等地到处为祸。因此日本必须撤兵回国。
谁知电文才发出去,日本政府就有消息传来了:“你袁世凯有雄心大志,又何必去亲近德意志他们呢,难道我大日本帝国就不能当你的帮手吗?”话虽然含糊,可句句说进袁世凯的心坎里了。袁世凯心想也是啊,于是踌躇了好一会儿后,邀请顾问员贺长雄、西坂大佐等人秘密开会,托他们回电日本政府表示他同意合作;另一方面又嘱咐驻日本的公使陆宗舆要全力做好沟通日本内阁的工作。
日本内阁的首相名叫大隈重信,他也是个外交能手。好容易得到了这个消息,于是马上召开元老院会议商量出了二十一条,作为向袁世凯商量的报酬。事还没办,先谈酬金,拜托过别人办事的人都遇上过这种事情吧。各位可曾读过《清史》?中日战争爆发前,袁世凯曾做过朝鲜的公使,因为不会谈判,屡次和日本对着来,最后才酿成了中日甲午战争,最后还得要割地赔款。日本人中岛端氏,在民国二年的冬天写过《支那分割的命运》一书(日本人称中国为支那民族),里面揭露了袁世凯种种愚蠢的行为,日本人笑话他根本无一是处。还是古话说得好:“人必先有自取侮辱的行为,别人才会侮辱他。”
这些难道袁世凯不记得了吗?或者说他根本毫不在意,只记得一心向日本求助?要我说,如果不是利令智昏的话,如何做到这地步呢?这次,袁世凯为了帝制,竟然又惹出了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说的是什么?下一章接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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