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意思是如果当了皇帝的话就可以拱手让江山吗?日置益于是说:“大总统的心思我国早就知道了。只是如果大总统不愿意吃点亏,导致条约签不成的话,不但大总统的目标达不到,贵国的政体也会很危险呐!据我所知,大总统认为的乱党分子大部分都住在我国呢,现在正在全力进行运动。我国政府虽然还没有决定,但如果大总统不肯答应我国的要求的话,那么我国将不能保证会控制乱党行为了,至于后果怎样我国也无法预测呀。这事关系到大总统的利益更关系到贵国,大总统最好现在就答应下来,否则天皇会认为贵国不是诚心相交,到时提出更严厉的条件就不好了,还请大总统好好想想吧!”
每句话都暗暗攻击到袁世凯的秘密软肋,把他抓得死死的。袁世凯迟疑了:“那么,等我和外交总长商量一下再做决定。”日置益这才起身离去。
隔了两天,日置益又去拜访了外交总长孙宝琦,但他丝毫不说提要求的原因。并且对孙宝琦说:“这事关乎到两国的利益,必须死守秘密,千万不要将条件泄露出去了啊。”孙宝琦问这是为何?日置益严肃地说:“贵国的人民,一向坚持远交近攻的政策,亲近英、美,排斥日本,所以极力反对中日有往来。而我国政府不忍心两国友好关系决裂,因此特地让我来转达忠告,请一定保守秘密呀。”袁世凯习惯藏秘密,而日本人也用秘密二字作为把柄,真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孙宝琦也无话可说,只好唯唯诺诺地说会和总统好好商量,然后和日置益约定了再会的日期。
试想,日本人既然野心勃勃地列出了二十一条,又为何不敢明目张胆公诸于世,反而还要求两国共同保守秘密呢?原来,日本势力虽然逐渐强大,而且想吞下中国已经很久,但强大的国家又不止他一个,中国广阔的江山有很多人都在暗自觊觎呢,怎么可能让小日本吃独食呢?于是日本只能趁着欧洲战争,列强都忙着打仗而袁世凯又有求于他的时候,想出了暗渡陈仓这一招,逼着中国先签下条约。等到其他国家发现时,生米已煮成熟饭,想干涉也来不及了。日本人真是聪明!
孙宝琦等日置益走后,立马向总统府请示。袁世凯召集国务卿秘密开会,大家一看到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顿时面面相觑,都不敢发言了。只有段祺瑞气愤地说:“这种条件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应该现在就还给他,不用惹来非议。”段祺瑞是个直肠子的激烈派。袁世凯嚅嗫地说:“我国积弱已久,如果不答应一定会导致中日关系破裂,引起战争。要慎重啊。”徐世昌接口说:“外交的矛盾应该由孙总长接洽,可以向他婉言解释说出难处,或者要他更换条约再进行商议。”徐世昌是稳重派。孙宝琦一听,暗说不好,连忙对袁世凯说:“宝琦不才,恐怕完不成任务,请大总统派其他人吧,宝琦愿意辞职。”这真是脱身的良策啊!于是袁世凯问孙宝琦:“那你辞职有谁可以代替你呢?”孙宝琦就说:“我认为陆征祥就不错。”袁世凯想了想就点点头,又问徐世昌说:“叫陆征祥去打头阵,你觉得如何?”徐世昌随口说:“好。”就这样散会了。
第二天,孙宝琦被调去做审计院院长了,陆征祥被调为外交总长。陆征祥本想辞职不接这份差事,但袁世凯拉住他好说歹说,他只好勉为其难地就职了。孙宝琦和日置益曾约好二月二号在外交部迎宾馆开非正式会议,当天,外交总长陆征祥和曹汝霖还有各翻译官早早地就到了迎宾馆。过了中午,日置益才带着参赞书记官出现,会议这才开始。
陆征祥一开始就表明了态度,直接让日置益转达日本政府中国要求更换条约。日置益不肯。曹汝霖便插嘴说:“我看大使你也是精通政治的人,应该知道现在中国是民主社会,政府是人民的公仆。如果按条约上来的话,势必会引起国民反对的风潮,这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你还是再考虑一下吧。”日置益听了似乎有些不高兴了:“谁不知道如今袁大总统独揽大权?现在为了两国的交涉,反而把国民作为后盾,岂不是很好笑?”曹汝霖被他一反驳,立即没话可说了,还是陆征祥接着说道:“我国如果承认了贵国开出的条件,岂不是也会惹起和其他国家的麻烦?还望贵国顾全两国的长远友谊,不要太为难总统,我国自然会很感激。”日置益却回答:“陆总长既然来此谈判,那有没有权力做决定?还是需要继续请示大总统?”陆总长说:“不是说了今天这个会是非正式会议吗?所以是先进行讨论。”日置益说:“我的使命是必须得到满意的答复,既然今天不能商量出结果,那还请贵国尽快准备好正式谈判以便早日解决,我也可以回去交差了。”说完,就站起身来,说了句:“来日再会。”然后和参赞书记官等人扬长而去。
三天后,日置益又到外交部和陆总长谈判了很久,还是没有结果,只好回去了。之后一连十多天,日置益都没再上门。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原来英、法、俄各国,曾经与日本签订了一个协议,在欧洲战争期内,日本不得独自谋取私利。而这次日本与中国交涉了这么长时间,其他各国当然要问问日本在干什么了。日本政府答复各国说中国有求于日本,日本于是开了十一个条件。但严重的十条,日本一律没有透露。日置益就是听说了这个消息,所以暂时没再来催促。日本政府答复完各国后,日置益又继续来外交部反复劝说诱导,陆总长仍然不肯松口。
等到了三月三日再开会时,已经是第六次谈判了。日置益此时有些气急败坏,气势汹汹地对陆总长说:“我与贵国交涉已经很多次,时间也拖了一个多月了,还是没有结果,莫非是贵国看不起我们大日本帝国吗?条约第一项就是山东方面的问题,请马上承认将之前中德条约范围以内的权利,全部转交给日本,并且签订中日山东条约,了结此案。”陆征祥只是淡淡地回答:“山东问题,应该等欧洲战争解决了,各国再一起商议,现在决定恐怕不好吧。”话还没说完,日置益已经跳起来了:“这未免也欺人太甚了!眼皮子底下的事情都要拖延,其他国家就该尊重却唯独轻视我们日本?!”正当陆总长想着如何回答的时候,日置益已经理都不理地掉头就走了。国家强大,就是使者也骄横跋扈啊!
第二天,日本政府就将二十一条公布在了新闻上,大致意思是说:“中日交涉,中国全无诚意,因此追加条件,严重警告”。二十一条登上国外报纸后很久,国内才翻译好发表出来,国民这才知道二十一条的真相。这么长时间才拿出来,可见新闻媒体界也有人在保守这个秘密。我特意把原文摘抄了下来:
中华民国四年一月十八日,日本公使日置益提出条件原文,分五号二十一款:
(第一号)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互愿维持东亚全局之和平,并期将现在两国友好善邻之关系,益加巩固,兹议定条款如下:
(一)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所得各种权利利益让与等项,概行承认。
(二)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三)中国政府,允准日本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四)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
(第二号)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因中国向认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兹议定条件如下:
(一)两订约国互相协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二)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东内蒙古,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三)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东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四)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至于拟开各矿,另行商订。
(五)中国政府,允于下开各项,先经日本国政府同意,然后办理。
(甲)在南满洲及东内蒙古,允准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建造铁路向他国借用款项之时。
(乙)将南满洲及东内蒙古各项税课作抵,向他国借债之时。
(六)中国政府,允诺如在南满洲及东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国政府商议。
(七)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办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年画押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
(第三号)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因现在日本国资本家,与汉冶萍公司有密切关系,愿增进两国公同利益,兹议定条款如下:
(一)两缔约国互相约定,俟将来相当机会,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并允如未经日本国政府同意,所有属于该公司一切权利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二)中国政府允准,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并允此外有所措办,无论直接间接,对该公司恐有影响之举,必须先经该公司同意。
(第四号)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为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之目的,兹订立专条如下: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五号)
(一)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
(二)所有在中国内地所设日本病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三)向来中日两国,屡起警察案件,酿成争衅,故须将必要地之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官署,聘用多数日本人,筹画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四)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五)允将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路线之铁路,及南昌、杭州间与南昌、潮州间之铁路权,许与日本国。
(六)在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之时,先向日本国协议。
(七)允认日本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按上面说的来看,第一号条件是要霸占山东省;第二号条件是要霸占南满洲和东部内蒙古;第三号条件是要壮大日本的汉冶萍公司;第四和第五号更是过分了,简直是要中国将治国权让给日本,甘心做日本的附属国。
中国人多,虽然大部分人麻木愚昧,但是还是有几个热心爱国的国民的。他们看完这些条件后,顿时觉得亡国就在眼前了,于是四处奔走,大力号召力图挽救中国。这些人中有刺血上书的,有断指演说的,有情愿毁家纾难,曲线救国的;还有宣布抵制日货的,组织请愿团的等等,没过多久,全国上下就已经闹到快要天翻地覆了。外国报纸也有很多谴责日本的言论报道,说日本的要求太过分。
只有袁世凯,好像没事发生一样,从容自若该做什么做什么。今天提拔几个部下,明天颁布几条法例,显得毫不担心。三月五号后,外交总长陆征祥邀请日置益正式谈判。日置益在谈判会上继续咆哮,而陆总长则低声下气地表示,我国愿意承认条款中的第(一)、(二)、(三)号。但日置益不肯就此罢休,只好改日再谈。而国民的爱国热情也越来越高涨,总统府每天都能接到急电,请总统拒绝签署二十一条。袁世凯只能给各省的官员回电说,“誓当力争绝不轻易妥协”等等。外交部也发表了声明:“日本的二十一条,正在进行紧张交涉,绝不轻易放弃主权”。各省的官员也感到忧心忡忡,于是江苏将军冯国璋联络了其他十九个省,联名拍了一份电报上呈给中央。大概意思是:
日款发生,亡国预兆。国家既处如此危险之地位,国璋等对于中华民国,同膺捍卫之责,义不容袖手旁观,一任神州之陆沈,且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璋等分属军人,必尽其军人救国之天职,凡欲破坏吾国领土之完全者,吾辈军人,必以死力拒之。诚能若此,何至亡国。中国虽弱,但其国民尚能投袂奋起,以身殉国,所望大总统与政府,群起严词峻拒,勿稍畏葸,我军民等当始终为后盾也。乞鉴察!
同时也给外交部拍了电报:
中日交涉发生,各省人民,具爱国热心,纷纷电请拒绝,暨呈递条陈意见书者,计先后二百余起,不闻贵部一置可否于其间。在无知人民,议论纷纭,谓政府讳莫如深,甘心媚外。惟是外交公例,有应守秘密之义务,贵部核议之事件,固未便宣布国内,在大部为国家代表,当交涉之冲,任交涉大事,应如何上保主权,下顾舆情,折冲樽俎,化干戈为玉帛,以慰京外人民之希望。迭据贵部宣言,亦明明自命为鞠躬尽瘁,严重交涉,不肯放弃主权之利。国璋等闻言之下,钦佩莫名,乃何以按之事实,迥不相同?全案尚未了结,而权利之丧失,已复不少,下此更不忍言。且国际交涉,为何等事?此次要索条件,又为何等事?岂得轻图一时之省事,贻中国将来莫大之隐忧?如果丧失主权,则日后国家沦于附属,所以为民国前途危,为大部当局惜,而不能无疑焉。目前讨论条件,尚可以口舌力争,为杜弊防患之本,如使条约成立,则将来日人之照约行为,尚不知有何能力,足以制止?况在修正期限之时,岂容一味退让?想大部办理交涉之初,具何等毅力苦心,以情理度之,必不出此。
然责备贤者,春秋之义,以大部之明,或不至堕日人术中,质其条约上之精神,以为我允其要求,彼当为我保全领土之完全。然以中国水陆之广大,纵有事故,日人有何兵力,足以保我而无失?现邦交素睦,尚为此极酷烈之要求,一有微劳,势必无以复加,而问罪立至。用敢不揣冒昧,备词质问,并联合各省,联络防务,为外交后盾,望勿畏强御,按以公法,权以公理,和平解决,是所厚望。至内容如何办法,仍乞秘密示知,不胜翘企之至!
另外,张勋和龙觐光等人也纷纷向政府请愿。陆军总长段祺瑞看到各省的联名上书后,爱国之心更加强烈,他当即表示,若和日本开战的话将毫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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