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印刷工序不大感兴趣,对冲胶卷洗照片这套神奇活计也没什么兴趣。我也不大喜欢往汽车上装赫斯特变速杆
、做苹果酒,或者配种燃料出来,看这种燃料能不能把塑料火箭送到大气层外面去(通常火箭连飞到屋顶上都难)。在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六年间,我最感兴趣的东西是电影。
在五六十年代,这个地区只有两家电影院,两家电影院都在路易斯顿。帝国影院是首轮影院,放迪士尼动画片、《圣经》史诗片和音乐片——一大群油头粉面的家伙在宽银幕上唱歌跳舞。我如果能搭到车就去看——有电影看?当然不能错过——但我并不特别喜欢这些片子。这些片子太乏味太健康,故事都不出所料。我看《天生一对》
时,特别希望里面的哈里·弥尔斯能碰上《黑板丛林》
里的维克·莫罗。上帝在上,那样的故事还有点劲。我觉得维克的弹簧刀和锐利目光能让哈里那些微不足道的家庭问题变得合情合理一点。晚上,我躺在屋檐下的床上,听着风吹过树梢,或者老鼠在阁楼里窸窣作响,梦见的决不是《泰米和单身汉》
里演泰米的戴比·雷诺兹,也不是桑德拉·迪演的《吉洁特》
,而是《致命水蛭》
里的伊薇特·维克斯,或者是《痴呆症》
里的露安娜·安德斯。我才不要甜蜜蜜,不要积极向上,不要白雪公主和七个见鬼的小矮人呢。十三岁的我想要吞掉整个城市的怪兽,大海里冒出来的能把冲浪者吃掉的放射性活僵尸,还有穿黑色胸衣、看上去像低贱女流氓的姑娘。
恐怖片、科幻片,讲少年拉帮结伙、在外头晃荡的片子,骑摩托车的倒霉小流氓的故事,这样的电影最让我来劲。在里斯本大街北头的帝国影院里肯定看不到这些,得去南头的里茨影院。影院夹在几家当铺中间,距离路易服装店不远。一九六四年,我就在那家服装店里买到我的第一双披头士尖头靴子。从我家到里茨影院有十四英里
。从一九五八年到我终于拿到驾照的一九六六年,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搭便车去那里。我有时候跟朋友克里斯·切斯利一起去,有时候一个人去。反正,我只要不生病或者遇到别的意外情况,就总去看电影。我就是在里茨看到了汤姆·泰隆演的《我嫁给了外星怪物》
,克莱尔·布鲁姆和茱丽·哈里斯演的《鬼宅》
,还有彼得·芳达和南希·西纳特拉合演的《野天使》
。我看到奥丽维亚·德·哈薇兰在《笼中淑女》
里面拿刀子似的物什把詹姆斯·卡恩的眼睛剜了出来,看到约瑟夫·考顿《最毒妇人心》
里死而复生,也曾屏息静气(还怀着颇浓厚的“性趣”)地等着看《女巨人复仇记》
里的艾丽森·海耶丝会不会一直长大,直到身上的衣服全被撑破。你在里茨可以得到生活中的一切好东西……或者说可能得到,只要你坐在第三排,专心地看,并且没有在不该眨眼时眨眼睛。
我和克里斯几乎喜欢所有的恐怖电影,最喜欢美国国际电影公司的一系列片子。那些片子多数由罗杰·考曼导演,片名多半抄袭埃德加·爱伦·坡。我没说那些电影改编自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因为它们中的多半其实跟爱伦·坡的诗歌和小说没什么关系(《乌鸦》是一部喜剧片——真的,不骗你)。但其中最好的几部——《鬼宅》《蠕虫征服者》《红死魔的面具》——都很不一般,看得人毛骨悚然,身临其境。我和克里斯给这些电影分门别类,再给每类电影起个名字。西部片,爱情片,战争片……还有坡式片。
“想星期六下午搭车去看电影吗?”克里斯常常会问,“里茨。”
“演什么?”
“一部摩托片,还有一部坡式片。”他会这么说。这两部片子太合我的口味了。布鲁斯·德恩骑辆哈雷摩托发飙,文森特·普莱斯在茫茫大海边一座闹鬼的城堡里发飙:人生夫复何求啊?如果运气真叫壮,还可以看到海泽尔·考尔特穿件低胸蕾丝睡衣走来走去。
在所有这些坡式电影里,影响我和克里斯最深的是《陷坑与钟摆》。这部电影的编剧是理查德·马瑟森,这是部宽银幕彩色电影。在这部电影问世的一九六一年,彩色恐怖电影还难得一见。《陷坑》把许多标准哥特成分放到一起,成了一部与众不同的电影。这可能是乔治·罗米洛《活死人之夜》问世之前最后一部真正了不起的室内恐怖电影。《活死人之夜》这部厉害的独立制作影片一出现就彻底改变了一切(极少数东西变好了,但多数东西大不如前)。《陷坑》中最好的一幕——看得我和克里斯呆坐在椅子上——讲的是约翰·克尔在挖一座城堡的墙,结果发现了妹妹的尸体,妹妹很明显是被活埋在墙里的。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具尸体的特写镜头。那个镜头是透过红色滤光镜拍的,镜头把那张脸拉长变形,画面好像在无声地尖叫。
那天晚上,在我们搭车回家的长路上(如果一时没有车肯载我们,我们很可能要走上四五英里,不到深夜回不了家),我有了个极妙的主意:我可以把《陷坑与钟摆》写成书!可以把它写成小说!君王出版社改编了那么多不朽的电影经典,比如《开膛手杰克》《哥尔格》,还有《刚加》。我不但打算重述这部杰作,还打算把它印出来,就用我们家地下室里的滚筒印刷机。然后我把书拿到学校去卖!哇噻!咔——炮!
我想到做到,立即付诸行动,两天之内就把《陷坑与钟摆》“小说版”制作完成。我做得很用心,很细致。我的这种性格后来广为批评家所称道。我直接把故事写在印刷蜡纸上。这本特殊的杰作没有一份流传至今(至少据我所知是这样)。我记得这书有八页,每页都是单倍行距,我把段落之间的距离也缩到最小(每张蜡纸要十九美分呢,记得吧)。我硬把纸张两面都印上字,让这东西就像真正的书。我还加了一页封面,在封面上画了个象征性的钟摆,钟摆滴着一个个小黑墨点。我希望那些小墨点像鲜血。我在最后一刻突然想到,我忘记标明出版社了。我大概兴致勃勃地考虑了半小时左右,随后在封面页右上角打上“VIB出版”。VIB代表的是“非常重要的书”。
我一口气印了大约四十本《陷坑与钟摆》。我太过兴奋,丝毫没有想过我这么做违反了有史以来一切有关抄袭和版权的规定。我的精力完全集中在一件事上:我算计这书如果在学校里一炮打响我能赚多少钱。蜡纸已经花了我一块七毛一(我用一整张蜡纸来印封面实在是浪费;我尽管不大开心,还是认为要想东西拿得出手,得有点老派头),纸张又花了我大概两毛钱,订书针没花钱,是我从我哥那儿蹭来的(往杂志投稿可能得用曲别针固定,但这可是本书啊,这是大场面)。我想了一阵之后,给VIB第一号出版物《陷坑与钟摆》定价二十五美分。我想我大概可以卖掉十本(我妈肯定会买一本,帮我开个张;我总归可以信得过她),那样我就能得两块五,有四毛钱的赚头,这笔钱足以资助我再去里茨参观学习一次。书如果能再卖出去两本,我还可以买一大袋爆米花和一杯可乐。
结果《陷坑与钟摆》成了我的第一本畅销书。我把印出来的书全都装进书包,带到了学校(一九六一年,我在德翰姆新建的四间教室的小学校念八年级)。到当天中午,我已经卖出了二十四本。午饭休息结束后,大伙都在传说那位女士如何被埋在墙里(“他们满怀恐惧地盯着她指尖露出的白骨,看出她临死前还在疯狂地抓墙,想逃出去”),这时我已经卖出去三打书。我书包底沉甸甸的零钱总计九美元(那个包是“酷爸爸”的德翰姆版,热爱流行音乐的我在包上小心抄满《狮王今夜沉睡》
的歌词)。我像做梦一样走来走去,不能相信我竟然突然暴富,我以前想都没想过我能有这么多钱。这一切太美妙了,很不真实。
果然好景不长。两点钟放学时,我被叫到校长办公室,希斯勒小姐对我说,我不能把学校变成市场,尤其卖的还是《陷坑与钟摆》这种垃圾。她的反应没让我很吃惊。我以前在卫理公会拐角那所只有一间教室的小学念五六年级时,她就是我的老师。她那时候抓到我在读一本很刺激的所谓“少年骚乱”小说(《安波伊拳头帮》
,作者是欧文·舒尔曼),把书给没收了。这次的情况差不多。我恨透了自己,竟然没能预见到这么个结果。那年头,我们管办蠢事的家伙叫“呆伯”(缅因方言把这个词念作“呆八”)。我这次算是呆八大了。
“斯蒂威,我想不通,”她说,“首先,你为什么要写这种垃圾东西?你有天分。你为什么要浪费自己的天分呢?”她卷起一册VIB第一号新书朝我挥舞,就像你家里小狗不乖,尿在地毯上,你拿一卷报纸朝它挥舞那样。她等着我回答。替她说句公道话,她不完全是为了加强效果才说反问句的,她可能真想问个明白。可我无言以对。我很羞愧。在那以后,我又有好多年——我觉得太久了——为自己写的东西感到羞愧。我想,我直到四十岁时才想明白,几乎每一个哪怕只出版过一行字的小说家或者诗人都曾经被人指责,被人说他或者她是在浪费上帝赋予的天分。你如果写作(或者画画、跳舞、雕塑、唱歌,我猜都一样),总会有人想让你觉得自己很差劲,仅此而已。我这并不是写编者按,发表主观意见。我纯粹是根据自己观察讲事实而已。
希斯勒小姐让我把钱还给大家。我没有争辩,照办了,不过有些小孩(有不少人呢,我得高兴地说)坚持要保留他们的VIB一号书。我这生意最后赔了本,但是在暑假的时候,我又写了本新故事,印了四打。这个故事是我原创的,名叫《星际生物入侵》。这书卖得只剩四五本。我想把两次算在一起,我算是赢了,至少赚了钱。但是我心里仍然感到羞愧。我总能听到希斯勒小姐在问,我为什么要浪费自己的天分,为什么要浪费时间,为什么要写这种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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