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高三那年,全班去华盛顿特区参观了一趟。我回来以后,很快就在里斯本镇的沃伦博纺织厂找了份工作。我并不想干这份工作——活又累又枯燥,肮脏乌黑的厂房就像狄更斯小说里的工厂,俯瞰被污染的安德罗斯科金河——但我需要工资。我母亲在新格洛斯特一家精神病院做清洁工,拿很低的薪水,可她拿定主意让我像哥哥戴维一样去上大学(缅因州立大学一九六六级,优等生)。在我妈看来,教育本身倒是次要的。从德翰姆小学升到里斯本高中,再到奥罗诺念缅因州立大学的这些人属于一个小小的世界,这个世界里的人都是邻里邻居,有事互相照应,用合并线路四方或者六方讲电话聊天——斯蒂克斯威尔镇那时候用的还是那种老式电话线路。而在大世界里,不上大学的小伙子正被派往海外,去打约翰逊先生不宣而战的战争;许多人是躺在棺材里回家的。我妈喜欢林顿的《贫穷之战》(“我打的就是这场战斗。”她有时候会这么说),但不大喜欢他在东南亚做的勾当。有一次我告诉她,我也许应征入伍,到那边去会对我有好处——我说我可以把经历写成书。
“别傻了,斯蒂芬,”她说,“就凭你那点视力,你肯定第一个被子弹打倒。你要是死了就没法写了。”
她是当真的,下定了决心,拿定了主意。结果,我申请了奖学金,申请了学生贷款,还得去纺织厂工作。只靠帮《周刊》写写保龄球比赛、肥皂箱赛车
报道,每星期赚五六块钱显然没法上大学。
我这样度过了在里斯本高中的最后几个礼拜:七点起床,七点半上学,两点半上完最后一节课;二点五十八分在沃伦博三楼打卡上班,连续八小时给织物打包,十一点零二分打卡下班,大概十二点一刻到家,吃一碗麦片粥,上床睡觉,第二天一早起床,重复以上日程。我偶尔会值两个班,赶在上学前在我的一九六〇款福特车里睡上一个钟头,然后午餐后的第五和第六节课之间在护士的小房间里睡一觉。
暑假一到,事情就容易多了。首先,我被分到地下室的印染车间,那里比上头要凉快三十度。我的工作是把麦尔登呢料样品染成紫色或者深蓝色。我想象新英格兰有些人家的壁橱里放着我诚心染就的外套。那算不上是我度过的最美好的夏天,但我还是小心翼翼,最终没让机器吞掉,手指也没被加工待染布料的重型缝纫机缝到一起。
七月四日国庆节那个礼拜,工厂停工。在沃伦博工作五年以上的员工带薪休假,工作不满五年的工人可以参加工厂的彻底大扫除。工人从上到下无所不扫,还要把四五十年没人动过的地下室也扫干净。我很可能已经同意参加大扫除了——一倍半工资呢——但所有的活都被人揽下了,轮不到我们这些高中生,反正我们这些学生九月一到就全走光了。休息日结束后,我回去上工时,印染车间的一个工友对我说,我真该在现场,简直太热闹了。“地下室里的老鼠个头像猫那么大,”他说,“还有的啊,妈的,简直有狗那么大。”
狗那么大的老鼠!哇噻!
在我大学最后一个学期快结束时的一天,期终考试结束了,一切都乱糟糟的,我想起那个印染工友讲的车间下面老鼠的故事——猫那么大,妈的,有的简直有狗那么大——我开始动笔写一个故事,题目叫《墓地轮班》。我当时只是想在那么一个晚春的下午找点事做,但是两个月之后,《骑士》杂志出两百美元买了这个故事。我在那之前卖出过两个故事,但两个故事加在一起才给我挣了六十五美元。我如今一下子就赚了三倍的钱。我高兴坏了,乐晕了。我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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