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写作《魔女嘉丽》时,已经在附近的翰普顿城有了一份教英语的职位,一年的收入是六千四百美元,跟在洗衣房每小时拿一块四的工资相比,多得简直不可思议。但是,我如果做个算术,仔细把所有课后开会和回家批改作业的时间都算在里头,这工资其实没那么可观,我们的情形比以往更糟了。一九七三年隆冬,我们住在班戈城西小镇荷尔门一幢双倍宽拖车房里(许多年后,《花花公子》采访我的时候,我称荷尔门是“世界的屁眼”。荷尔门居民很愤怒,我在此道个歉。荷尔门其实最多也就是世界的腋窝)。我开着一辆别克车,车的传动系统有问题,可我们没钱修。塔碧莎仍然在唐恩都乐甜甜圈店工作。我们因为付不起电话费,没有装电话。那段时间,塔碧莎试着写忏悔故事(《贞洁妒红颜》这种东西),一开始就收到“这不太适合我们杂志,但欢迎继续来稿”这样的答复。她如果每天能有多那么一两个钟头的时间,也许会有所突破,但常规的二十四个小时已经够她受的了。她也许觉得这种杂志忏悔小说有写作定式(三个R——反叛、堕落,还有救赎
),有点娱乐价值,但这点兴致很快也就消退了。
我也没在写作上取得什么大成就。在男性杂志里,恐怖、科幻和犯罪故事正在逐渐被栩栩如生的色情故事取代。但这只是部分问题,不是全部。更大的麻烦在于,我生平头一次感觉到写作很艰难。问题出在教书上。我喜欢同事,也爱那些孩子——我对瘪四和大头蛋
这种问题少年出现在真实的英语课堂上也觉得挺有趣——但是到了礼拜五下午,我多半都会感到我的脑子整个星期都像是被电线捆住了。如果说我什么时候对自己想当作家的梦想有过近似绝望的感觉,就是在那段时间。我仿佛看到三十年后的自己,身穿同样的旧呢子外套,肘部打着补丁,Gap牌卡其裤带上耷拉着啤酒肚。我因为抽了太多长红牌香烟,肯定会常年咳嗽,眼镜更厚,头皮屑更多,而我书桌的抽屉里有六七份未完成的手稿。我会不时把稿子拿出来修改修改,通常是在喝了点酒以后。如果有人问我业余时间做什么,我会告诉人家,我在写一本书——任何一个有自尊心的写作老师,业余时间还能做点别的什么?当然了,我还会骗自己,对自己说还有时间,不会太晚,有些作家到五十岁才开始出版书,见鬼,六十岁开始出版书的都有。也许很多人都这样。
我在翰普顿教书的那些年里(暑假还去新富兰克林洗衣房洗床单),我太太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她如果曾经透露出这样的意思:我在旁德街上出租屋的门廊上,在荷尔门的克拉特路出租拖车屋的洗衣间里花那么多时间写作是浪费工夫,我想我的这份心肯定早就失了大半。可塔碧莎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怀疑的话。她的支持始终不改,这是我在生活中难得能够坦然接受的一件好礼。我每次看到有人将处女作献给妻子(或者丈夫),总会面露微笑,想:有人了解这种感受。写作是一种孤单的工作。有人相信你对你至关重要。他们不需要发表演讲。通常只要信任你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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