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终生-这么蠢地爱一个人,一生一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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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你,这世上所有的男人,都长了同一张面孔,对于我,他们没有任何分别。

    从海边回来后,纪念就一直在床上躺着,她觉得浑身无力,脑袋又重又疼,时而清醒时而昏睡,可即使再睡着时也睡得并不踏实。

    她做了许多梦,梦里,自己又回到青春岁月,回到了和Able在一起的日子。她对他们之间发生过的一切仍记忆犹新,就连细枝末节都未曾遗忘,她这样爱他,信任他,她一直深信他对她也是如此。

    可是,谈宗熠又怎么解释呢?

    纪念头疼欲裂,耳朵里嗡嗡作响,再一次昏睡过去。

    “咚、咚、咚!”门外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

    林喜儿正在厨房煮粥,听见敲门声,以为是医生来了,立即去开门,她打开门,看见门外站着的却是谈宗熠。

    林喜儿愣了愣,皱着眉头问:“你来做什么?”

    “她生病了?”谈宗熠的脸色不太好看,眼下乌青,一副明显没休息好的样子。

    这几天,他一直在她的楼下。她们整整三天都未下过楼,他坐在车里,看见医生提着医药箱走进电梯,他等医生下来后立即过去询问,这才得知纪念生病了。

    积郁成疾,高烧不退。医生的话,字字剜心,他实在没办法再忍下去了,必须要去看一看她,否则,没法安心。

    “和你无关!”林喜儿把他挡在门外。

    他伸出手挡在门上,静静地看着她,眼底有深深的疲倦和无力,片刻后,他一字一句道:“我是Able。”

    他知道,如果自己不承认,林喜儿是没法让他见纪念的。

    林喜儿睁大眼睛盯着他,片刻后,抬起脚狠狠踩在他的脚背上,然后趁谈宗熠不防备,一把推开他,迅速关上门。

    她真的是气疯了!虽然,她也猜测他可能就是Able,可是,当他真的亲口承认了,她又惊又气,简直恨不得杀了他。

    他让纪念痛苦了整整四年,这四年来,她从未真正开心地过过一天,他怎么能够这样对她!

    “为什么?”她打开门看着他,话还没有说完,自己就先红了眼眶,哽咽道,“你知道这四年来的每一个夜晚,纪念都是怎么过的吗?”

    “知道。”

    林喜儿盯着他,试图从他脸上看到内疚、羞愧的表情,可是没有,他平静如水,一双眼眸乌黑深沉,如一口深不见底的古井。

    “先让我进去好吗?一会儿我会和你详说。”他看着她。

    纪念躺在床上,她原本就瘦,此时,身上盖着宽大的被,越发显得骨瘦如柴。她脸上泛着不自然的潮红,嘴唇苍白,整个人没有一点生气。

    他伸手去摸她的脸,烫手的体温从他的指尖传到心尖上。

    林喜儿叹了口气:“这几天一直这样,体温最高时曾达到39.7度,降下来了又上去。偶尔醒来,我给她喝点水,她又继续睡。医生让我给她熬一点白米粥,可她不喝。”

    他喉咙里阵阵灼痛,许多情绪在胸口翻涌,心痛得无以复加。

    他在床前蹲下来,用两只手把她的手完全包裹在自己手掌中。她人虽然瘦,但偏偏有双肉手,小小的,柔弱无骨,以前在一起时,他最喜欢握她的手,软绵绵的,令人爱不释手。

    林喜儿站在他背后看他,他低着头,肩膀一缩一缩地颤抖着,那样高大的一个人,此时看起来,竟像个小孩。

    “心疼了?”林喜儿在一旁问他。

    谈宗熠静默不语,维持着原本的姿势。

    林喜儿不肯放过他,她接着说:“Able下葬那天你去了吗?纪念去了。那天剑桥下着雨,所有人都在你的墓碑前站着,纪念从家里赶来,她把他们都轰走了,她红着眼睛,声嘶力竭地喊,‘里面躺着的不是Able,你们不要咒他,这不是Able。’”

    “她坚持你没有死,她每天都在家等你,一步也不离开,她深信你会回来。每个晚上,她都会起来去开门,她总说自己听见敲门声,总说你就在外面,可每次,她都失望而归。从得知你死讯的那一刻,到后来的整整一年,纪念几乎没有睡过一次好觉。医生说她神经衰弱,说她有幻听和幻觉,为了强迫她睡觉,我在她牛奶里放了安眠药,可即便这样,我依旧我常常在半夜听见她的哭声,我打开灯一看,发现她并没有醒。就连睡着了,她都这么痛苦,Able你怎么能这么狠心?”

    “你比我更了解纪念,是你把她从孤僻中一步步带出来的,你打开了她的心,你让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你对她而言,绝不仅仅是爱人这样的存在。她信任你,崇拜你,依恋你,可最后摧毁她的也是你。Able,人最痛苦的不是从未得到过幸福,而是从幸福最顶端摔下来。”

    林喜儿说完,默默地退出房间,关上门。

    他静静地看着她,目光贪恋,从分开到现在,他虽然一直关注着他,偷偷看望她,可是,这样近地守在她身边,只有在梦里了。

    他握着她的手,又伸手去摸她的脸,小心翼翼地,生怕惊醒她。

    这些年,他只要想到她还在痛苦,他就恨自己,恨自己不够强大,为了发泄这种恨,他几乎自虐一般地对待自己。

    不论严寒还是酷暑,他每天清晨四点起床,进行跑步、俯卧撑、拳击等各种体能训练,冬日裸泳,夏日长跑,从无间断。白天,做大量的功课,暗地里搜集资料,经营自己的人脉和整合资源,做投资、运营。

    这一次,他要的是万无一失,一击必中。

    对纪念,他从不试图去忘记,哪怕再痛苦也不愿放下。有时候,痛苦和折磨也是另一种快乐的方式。余下的一生,他都准备这样过。

    天快亮时,他站了起来,腿蹲麻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恢复知觉,他替她掖了掖被子,俯身亲吻她的额头,许久,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打开门时,又回头看了她一眼,然后狠狠心走出去。

    林喜儿一夜没睡,坐在沙发上等他。

    窗外,天光乍破,一点点亮光照进来,房间里光线并不充足,但足够看清对方的脸,两张充满倦意的脸。

    “说吧。”林喜儿转身看着他。

    “四年前,我在公园被人打劫,同一时刻,家里被偷窃,你都记得吧。”谈宗熠把身体向后挪了挪。

    “到死都不会忘。”林喜儿恶狠狠地说。

    算起来,她与纪念真是一对难姐难妹。

    她先失去了乐言,然后,纪念紧跟着失去了Able。

    大四上学期,林喜儿与乐言恋爱的事被家里人知道了,林政南强烈地反对他们在一起,为此,甚至把她关在了家里。

    可她哪是容易屈服的人?为了能够逃出去,她用吹风机砸破了卫生间的窗户。然而正当她要朝下跳时,她爸爸林政南出现了,半拖半抱将她拽了下来,她不服,还要继续跳,又哭又闹恨不得把整个家都给掀翻。

    林政南气极了,生平第一次对她动了手。

    那一巴掌很重,打得她整个脑袋都嗡嗡作响,她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林妈妈在一旁捂着嘴哭。

    林政南望着被自己打蒙了的女儿叹了口气:“走,我送你去见他。”

    她难以置信地望着自己的父亲,以为自己被打得出现了幻听。他送自己去见乐言,怎么可能!

    “不到黄河心不死,我亲自送你去,让你看看你喜欢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林政南恨铁不成钢地看着自己的女儿。

    乐言住在东区,东区是旧城区,正准备拆迁,重新开发,周围的环境很不好,尘土乱飞,林政南的秘书下车去找乐言。

    远远地,林喜儿看见他朝自己走来,不顾林政南就坐在一旁,立即开了车门跳下去,疾步跑到他身边。

    “乐言。”她抱着他,委屈得不得了。

    林政南的秘书在一旁神色尴尬。

    许久后,她松开他,红着眼眶又喊了一遍:“乐言。”

    他看着她点点头,神色有些冷淡。

    可当时她完全没有在意,一心只想着如何和他私奔,逃离她父亲的控制。

    “等会我说一、二、三,我们就跑,知道吗?”她把头埋在他胸口小声说,全身肌肉都紧绷着,蓄势待发。

    乐言伸出手,按着她的胳膊,林喜儿疑惑不已,抬头看他。

    他终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却是:“回去吧。”

    林喜儿茫然地望着他。

    “喜儿,回去吧。”他抿着唇,眉眼低垂,半晌,接着说,“以后别来了,我们不要再见了。”

    她怀揣着所有的热情与勇气,不顾一切要来到他身边,却得到这样的回应,林喜儿愣在原地,脑海里一片空白。

    而乐言已经转过身,一步步地走远。

    她追上去,拽着他的胳膊,小心翼翼地问:“你怕我爸?”

    他叹了口气,大概是有些心软,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淡淡一笑:“我不想和你继续在一起了。喜儿,回去吧。”

    你很难想到,这个看似单纯的少年,竟然有如此狠的心,对着一个那么喜欢自己的姑娘,竟能如此风轻云淡地说出这样一句残忍的话来。

    “为什么?”她的眼泪夺眶而出。

    这么多天,她都没哭过,最后,却输给自己最喜欢的人。

    “没有为什么,就是不想。”

    “我来告诉你为什么。”林政南走过来。

    林喜儿转头看着自己的父亲。

    林政南看着自己的女儿,心里很是难过,可他不能表露出来,尤其是在这个少年面前,他必须要为她的女儿挣回一点自尊。

    “我要他在你和一套大拆迁房之间做选择。”林政南顿了顿,接着说,“他选了房子。”

    乐言垂下眼眸,原本的一丝不忍,此时全都成了难堪。其实,他也不是没有过犹豫,只是,年少时的爱情根本就是清晨的露水,虽然晶莹美丽,但也太过虚幻,相比较而言,这一套房子才是眼下他更需要的。

    “是这样吗?”她不信自己的父亲,她要亲自问乐言。

    乐言抬眼,琥珀色的瞳孔,明亮而冷淡,他看着她,点头道:“是。”

    “为什么?”她是有多蠢,一再问出这样的话。

    这么蠢地爱一个人,一生一次就够了,往后,终生免疫。

    乐言不再说话,他转过头去,甚至不再看她。

    可林喜儿不愿意,她扳过他的身体,非要他面对自己,她逼视着他,忍着屈辱和受伤的心问:“你想好了吗?”

    一旁的秘书想要带走乐言,林政南用眼神阻止了他,只有受伤后,才懂得分辨真伪,她需要上一课。

    “一套房子,对你可能不算什么,可我,却很需要。”乐言一字一顿说。

    林喜儿笑起来,眼泪还在脸上,但她打心底里觉得可笑,不知是笑自己还是笑他。

    “乐言,你真蠢!”她咬牙切齿地说,“我姓林,将来你娶了我,何止一套房子?你知道我哥哥每年给我的零花钱有多少吗?你应该和我奋战到底,誓死要在一起,我爸爸再不同意,可他到底是我爸爸啊,这是稳赢不输的赌啊。你真蠢!”

    乐言的手在身下握成拳。她能轻而易举地给予他最好的,也能轻而易举给他难堪,这样的爱,从来都不是对等的。

    他和她在一起,快乐是真的,卑微也是真的。

    林喜儿看着他的背影,看着他渐渐走远,心里像被谁捅了一刀,疼得不可抑制,令人窒息。即便这样,她还是再一次朝他跑过去,拽住他的手腕,这一次,乐言没有回头。

    她看着他的侧脸,这张脸,好看得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一般,清新俊朗。她吞了吞口水,抑制住喉咙里阵阵灼热的不适感,半晌,一字一句轻声问:“我再问你一遍,要不要带我走?”

    都这样了,都已经卑微成这样了,她向来最瞧不起这样没骨气的女孩子,可轮到自己时,她才知道,面对真正打心眼里爱的人,根本骄傲不起来。

    在这一刻,她想的,仍是要和他在一起。

    可是,他不要她。

    回到家,她疯了似的摔东西,大哭大闹,她怪自己的父亲,她把怨气都出了自己父亲身上。

    她站在客厅里指着父亲,边哭边喊:“都怪你!为什么阻止我们在一起?为什么非要他选?显摆你有钱吗?有钱了不起吗?人家宁愿要一套房子也不要你女儿。”

    她简直口不择言,伤害父亲不说,连带着贬低了自己。

    可是,太难过了啊,不知道怎么办好,完全失去了理智,恨乐言无情,恨自己没眼光,更恨父亲戳破这一切。

    因为乐言,她与父亲之间有了隔阂,即便后来冷静下来,知道是自己不对,知道父亲是为她好,但不知怎么回事,她心底总有点怨他,毕竟那是自己的初恋啊。

    林政南也清楚女儿的性格,知道她也并非有意,可是,他也恼她,恼她不知好歹,然而更多的却还是伤心,自己宝贝多年的女儿,到头来在她眼里,竟还不如外人亲。

    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也只好这样了。

    闹了一夜,翌日,她便买了机票飞去英国找纪念,林妈妈提前给纪念打了电话,说了事情的始末,嘱咐她务必要好好陪着林喜儿。

    林喜儿一下飞机就看见了纪念,好不容易稍稍平复的心情,在见到纪念那一刻,瞬间崩溃,远远地看着她,眼泪就夺眶而出。

    纪念疾步跑到她面前,抱住她,她个子没有林喜儿高,只好垫着脚,揽着她的头靠着自己肩膀上,林喜儿从来没有哭成这样过,纪念心疼极了。

    Able在外面等她们,上了出租车,Able坐前面,纪念与林喜儿坐后面。

    十几个小时的飞行,加上前几天都没能好好休息,林喜儿疲惫到了极点,上了车,就靠在纪念的肩膀上睡着了。

    Able为了让林喜儿能够好好休息,嘱咐司机放慢车速,到剑桥时,纪念不忍心叫醒林喜儿,只好让Able把她抱上去。

    折腾了半夜,纪念反而睡意全无,蜷在沙发上和Able聊天。自从和他在一起后,她变得越来越爱说话,絮絮叨叨像个小老太婆,像要把前十几年没说的话一下子全说了似的。

    “你会不会烦我呀?”她仰着头问他。

    Able眼底有浅浅的倦意,伸手拉了拉毯子把她裹紧,笑着回答她:“不会。”

    纪念心满意足地靠回他的怀里。

    半晌,她长长地叹了口气,慢悠悠道:“要是乐言也像你一样多好,喜儿就不会伤心成这样了。”

    “像我一样有什么好?”Able把下巴搁在她脑袋上。

    “当然好。”纪念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温柔、体贴、对我好、有耐心、什么都懂、聪明又厉害。”

    他被逗乐了:“这么多优点呢。”

    “嗯!”这世上,再也没有比你更好的人了。

    翌日,林喜儿起来,精神依旧不好,做什么都恹恹的样子。

    下午Able带她们去了国王学院看表演,又去逛了皇后学院的数学桥,最后去中餐厅吃晚饭。

    吃饭时,林喜儿点了瓶酒,服务生把酒拿上来后,她立即给自己倒满,仰头一饮而尽。

    纪念有些担心,Able用眼神示意她没有关系,这个时候,就让她放纵一下吧。

    “喜儿,我给你说个故事吧。”他看着她。

    林喜儿又给自己倒了杯,抬头道:“好。”

    “从前有个猴子,它很爱爬树,有一天,它被树枝刮伤了,伤口很深,流了很多血,很痛。它既伤心又气恼,于是逢人就说,它每一天都沉浸在自己受伤的事情里,每天都扯着自己的伤口看。不久后,它就伤口感染,死了。”林喜儿端着酒杯,怔怔地看着他,眼眶泛红。

    “喝吧。”Able温和地看着她,“醉了,想哭就哭,想骂就骂,然后好好睡一觉。”

    他话刚落,电话就响了起来。他拿起手机一看,微微有些愣怔。三年前沈静微得知他和纪念在一起后,她就再也没联系过他,如今,怎么突然找他?

    “喂。”

    “Able,你来一趟我这里,立刻来。”

    “有急事?”

    “是。十万火急。”沈静微不是大惊小怪的性格,甚至可以说,她比一般的男子更冷静从容。

    挂了电话,他看向纪念:“我有急事要处理,你们吃完,自己能回去吗?”

    纪念点点头:“路上小心。”

    这里离住的地方,走路也不过一刻钟,她都住三年了,早已熟悉。

    Able没想到,沈静微喊他去是为了告诉他高信达已发现他的踪迹。

    “沈家人得知,高信达的秘书这两个月频繁往返英国,并与这里的一些黑势力有密切交往。据说,和你有关。”沈静微看着他,叹了口气,“Able,你务必尽早离开剑桥,这几年,你实在是大意了。”

    他懂得她话里的意思,从他十二岁离开A市到美国后,就从未在一个地方居住超过三个月,他一直十分警戒地活着,连睡觉都不能放任自己完全睡着。

    和纪念在一起后,他不想给她造成压力,不想她跟着自己颠簸,她是那样敏感的性格,他想要给她安全感。最初,他也是格外小心地防范,渐渐地,太过安逸幸福的生活,让他放松了警惕。

    “谢谢你。”临走前,他真诚地对沈静微道谢。

    沈静微站在门前送他,一脸凝重:“要小心。”

    她望着他的背影,在这条无人的小径里,他的身影看起来寂寥而孤单,她深吸一口气,逼回眼底的泪意。

    三年前,当她得知他与纪念在一起后,她问过他:“这些年,喜欢你的女生那么多,为何偏偏是她?”

    他说:“第一次见到她,她一脸戒备,紧抿着唇,眼神很尖利,像一只被人伤害过的小兽。我看着她,就像看见过去的自己。”

    “所以,你不由自主地想对她好?”

    “不仅仅是这样。”他静静想了许久,还是没能够想出个所以然,最后,他有些茫然地说,“我也说不清楚,总觉得,她和别人不一样。”

    沈静微自嘲地笑了。她和别人不一样?谁和别人一样呢?

    可是,他只看见了她的不一样。

    她在他身边待了十几年,虽然她什么都没说过,但这长久的陪伴,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告白。他这样聪明的人,怎会不知道?她原以为他们之间早已有了默契,不用言语,只待时机成熟。

    原来,她根本没有时机,她只是一厢情愿。

    当她得知他有危险的那一刻,她连想都没想,感情就先一步做了选择,她必须要告诉他,她没有办法置之不理,这是她喜欢了多年的人啊。

    只是,沈静微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最终还是迟了一步。

    回去的路上,Able被人跟踪了。

    听脚步声,对方不止一人,Able神经紧绷,处于完全戒备状态。

    他快,他们也快;他慢,他们也慢。从最初的小心翼翼到渐渐暴露,对方好像不太顾忌,似乎已经做好了打算。

    从沈静微的住处出来时,已经凌晨了,他原本打算直接搭火车回剑桥,但现在,他改变了主意。

    对方不是一般人,不管他怎么绕,都没法甩开他们,Able特意选择往市中心的方向走。

    冬季,伦敦的天气很不好,多雨,湿冷,因此游人很少,即便是市中心,也是人影稀疏,经过St James's Park公园时,他被围住了。

    对方是七个人,身材高大,留着浓密的胡子,穿得有点邋遢,看起来不太像伦敦当地人,他们站成一圈,把Able围在中间。

    其中一人朝他伸手:“Money。”

    Able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将钱包扔给他。

    对方打开看了看,似乎不满,转头和同伴嘀咕两句,接着,走上前,大力推了他一把。

    然后,另一个人迅速上去踢了他一脚。Able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留学生,这些年,他始终坚持体能训练以及练拳,一般三五个人,是不能够把他制服的。

    但这次,这些人都是有身手的,并且身上带有武器。

    Able没有任何准备,徒手和他们打,对方也不讲什么道义,目的就是为了要他的命,拳头粗的铁棒对着脑袋就砸下来,他反应敏捷,侧身躲了过去,可刚一闪身,腰上就挨了一刀。

    到后来,他究竟挨了多少下都不记得了,就是凭着一股毅力在对抗,血肉好像都不是自己的了,直到他完全没有力气倒下来,在陷入昏迷前,他听见了尖叫声,似乎是有人报了警。再然后,他就不省人事了。

    纪念接到沈静微的电话时,距离他出事已经过去十八个小时了。

    那晚,林喜儿喝得酩酊大醉,醉酒后,她又哭又闹,摔了餐厅里的碗盘,吓走了邻桌的客人,纪念一直忙着道歉、赔偿,好不容易哄着她离开餐厅,她又要去游船。

    深夜,她站在湖边唱歌,纪念都吓坏了,生怕周围的邻居报警说她们扰民。

    果然,没多久,就有一对老夫妇跑了出来。

    “是你?”老夫妇看着纪念。

    纪念也没想到,居然是之前和Able逛剑桥时偶遇的那对老妇,她忙向他们道歉并解释。

    那对老夫妇很是热心肠,看着林喜儿醉得不成样子,就请她们回自己家里暂且休息,等她酒醒再离开。

    林喜儿酒醒后是第二天的事了,她们是在那对老夫妇家里吃了午餐后才离开的,临走前,反复道谢,并约好时间,打算请来家里做客。

    然而,她们回到家之后,看见的却是一片狼藉,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东西扔了满地,杯子花瓶都被摔碎。

    纪念和林喜儿面面相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电话在响。打电话来的是沈静微,她在电话里说,Able遭遇了意外,正在医院。她们立刻出发,搭车前往伦敦。然而,她们没有想到,等待着她们的竟是Able的死讯。

    “死而复活?”林喜儿看着谈宗熠。

    他一脸平静地与她对视:“我当时是重伤,被医生打了大剂量的麻药,身体机能暂时休克,像死了一样。沈家在医院有人,沈静微与医生协商好,对所有人宣称我死亡。”

    “为了保护你?”林喜儿很聪明,一下就看见事情的核心。

    谈宗熠点点头。

    “那为什么事后你不告诉我们?纪念不是别人,你连她也不放心吗?”林喜儿愤愤不平。

    “喜儿,你想要纪念和我在一起?”谈宗熠顿了顿,接着问,“还是要她好好活着?”

    林喜儿怔怔地望着他,惊讶、难以置信。最恶俗的小说桥段,怎么就发生在了自己的好姐妹身上?

    谈宗熠似乎看穿了她的想法,淡淡一笑,颇有几分自嘲的意思:“创作源于生活,那些看起来狗血、不真实、哗众取宠的一些事情,都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艺术家们一再研究这些,是因为人太复杂了,从古至今,没人真正弄明白过。”

    让医生向纪念宣布他的死亡,他不是没有纠结痛苦过。然而,人的生命太脆弱,且只有一次,他不能置她于险境,她还那么年轻,只要活着,人生还有很多希望。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你的继父,高信达?”林喜儿问。

    这些事,一旦被揭破,就不复杂了,轻而易举就能想明白。

    “是。”

    “他想要完全得到APL?”

    “是。”

    “那关纪念什么事?”林喜儿不太明白。

    窗外,天空泛着青白的颜色,旭日东升。

    谈宗熠静默片刻,问:“知道家里为什么遭贼吗?”

    林喜儿摇摇头。

    “为了以防万一。”他缓缓说道,“如果那晚我没有死,纪念就可能会遭遇不测,她会成为高信达要挟我的筹码,他绝不放过任何一点可能除掉我的机会。”

    然而,纪念宁愿自己受伤、死亡,也绝对不会让他遭受伤害。

    只有他离开她,她才能过太平安生的日子。

    “那现在呢?那件事已经过去四年了,现在呢?”她急切地问。

    以前,她还抱有幻想,希望纪念有一天能够忘掉Able,重新遇见另一个人,开始另一段美好的生活,现在,她清楚地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

    对纪念而言,这世上除了Able,其他所有的男人,都长了同一张面孔,没有任何区别。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谈宗熠神情沉重,他靠在沙发上,沉默良久后才开口:“我已进入APL,现在的情况,比起四年前更艰险。”

    “如果我不能够将高信达绳之以法,Able就是一个死去的人。”他看着林喜儿,一字一句,认真交代,“我是谈宗熠。”

    林喜儿静静地看着他,暴露在阳光下的那张脸,有些苍白泛青,他目光沉静,乌黑的眼眸,如广阔无垠的黑夜,寂寥而又深远。

    这不是在剑桥时冷清却也温柔的Able了,此时他,穿着黑色毛衣,眼眸低垂,神情不辨悲喜,令人觉得深不可测,隐隐地,透着几分压迫感。

    卧室里传来轻微的声响,谈宗熠转头看了一眼,立即起身准备离开,走到门口时,他停下来,看向林喜儿。

    “别让纪念再找我。”他嘱咐她。

    林喜儿犹豫片刻,然后郑重地点头。

    从生病到痊愈,纪念在家躺了快十天,若不是林喜儿一再阻拦,她前天就准备回警局工作了。

    病愈后的纪念,瘦了很多,一张脸真成了巴掌大小,远远看着,像个初中生。

    郭海生围着她转了一圈,然后说:“纪念,说实话,你是失恋了吧?”

    “嗯,失恋了。”纪念点点头。

    郭海生的嘴巴张成了O形,他一脸惊讶地看着她,好半天没说出话来。他伸手摸了摸纪念的脑袋,然后说:“你一定是还在发烧。”

    正常情况下,纪念才不会回答他的这种问题。

    程齐从外面走进来,正好听见郭海生的话,他看了眼纪念,蹙眉道:“既然没好就别来上班,走,我送你回去。”

    郭海生被逗乐了,唯恐天下不乱似地起哄道:“瞧把我们程队急的。”

    纪念淡淡一笑,抬头看着程齐说:“你别听郭海生瞎说,我都好了。”

    “真好了?”

    纪念点点头:“好了。”

    程齐看着她,情不自禁地叹了口气。怎么瘦成了这个样子?仿佛大风一吹,就能飞了似的,倒是这双眼睛,越发明亮,像能照到人心里似的。

    “行,人齐了,中午一块儿吃饭吧,我请客!”程齐说。

    大家欢呼鼓掌。

    纪念有些不好意思:“我请大家吧。”

    “哎呀,咱一平民和程队客气啥啊,何况,队里就你一女的,谁请也不能让你请啊,是吧?”景一说。

    队里其他同事附和着点头。

    警局里的同事都喜欢纪念,他们都是大老爷们,不拘小节惯了,最怕那种骄纵爱闹别扭的小女人,不小心说错一句话,就得作揖赔礼,反复道歉又道歉。

    纪念似乎对什么都不放心上,大家有时对她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她一笑了之,并不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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