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辩无法解决异议,只会加剧矛盾
在谈判过程中,销售人员向客户推销产品时,客户通常会提出异议,有些客户甚至会出现措辞激烈的现象。当客户对产品或服务不满时,不管客户如何抱怨、指责销售人员,销售人员都不能与客户争辩,因为争辩并不是一种解决异议的好方式,也不是说服客户的好办法。
销售人员应该牢记这句话:“占争辩的便宜越多,吃销售的亏就越大。”即便是轻微的争辩,也可能阻碍成交的顺利进行。因此,销售人员和客户谈判时,要注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时刻让自己保持冷静,耐心倾听客户的话。争辩只会加剧矛盾,强力否认客户的话是一种不明智的表现。解决异议的方法多种多样,没必要非要用争辩的方法。
例如,和客户谈判时,假如对方想退货,但是公司却规定不能退货。此时,如果销售人员对客户说:“我们公司有严格的规定,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不过,我可以帮您申请一下,和我们公司的总经理商量一下,看能不能给您特殊处理。”
一般情况下,当客户听到“特殊处理”时,就会对销售人员心生好感,信任度将大大增加。假如销售人员尽力了,总经理还是不同意退货,客户往往能理解销售人员的苦心,退货要求也就不那么强烈了。
一名销售员来到一家医院的采购部,对采购部的李先生说:“您好,李先生,昨天您到我们公司参观了一下我们新推出的病床,答应下一批订单,请问现在方便签合同吗?”
李先生回答说:“你们的病床有点硬,我担心病人对这种床不认可。”
销售员说:“是吗?我怎么没觉得呢?”
李先生回答说:“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觉得挺硬的。”
销售员说:“昨天您还说非常适合你们医院呢,怎么今天又说床太硬呢?才过了一天而已啊!”
李先生回答说:“总之我觉得各个方面都不适合我们医院,所以我不打算签合同了。”
销售员说:“这种床是我们的设计员专门针对病人设计的,不存在不适合医院的情况,是你们采购员太不专业了,和我们的专业设计人员相比,你们的水平还不够。”
李先生说:“没错,我们的水平还不够。不过,我们有权不签合同,再见!”
谈判过程中,无论发生什么,销售人员都不能和客户争辩。因为一旦双方开始争辩,不管你的产品多么优质,多么符合客户的需求,都会让客户厌恶你而失去成交机会。
所以说,当客户的观点和销售人员的观点存在异议时,销售人员要仔细倾听,冷静分析,判断异议产生的原因,从这些异议中获得更多的信息,再由这些信息做出判断。因为每一样产品都有它的缺点,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所以客户提出异议是情有可原的。虽然有时候客户提出的异议非常刺耳,但是这并不是他们最在乎的地方,他们最在乎的其实是销售人员的态度。
在这种情况下,销售人员应该把话语权交给客户,让客户有一个发泄不满的机会,这样既可以了解客户的真实想法,又可以有效地消除客户的不满情绪,有助于双方的沟通。相反,假如客户刚张口表达自己的意见,销售人员就立即与客户争辩,成交失败就是必然的。
永远不要亮出自己的底牌
许多谈判代表在谈判时都会犯一个错误,那就是亮出自己的底牌,比如把公司的优惠政策和产品的底价一股脑地告诉客户,把决定权交给客户。这样只会让客户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而这些额外的要求必然会超过谈判代表的权限,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失败。这些谈判代表对客户缺乏了解,本想引导客户,最后反而被客户引导,从而无法实现成交。
谈判的双方代表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客户觉得还可以争取到更多利益,自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争取利益的机会。也就是说,对谈判的双方代表来说,谁先亮出自己的底牌,谁就会陷入被动局面,也就不可能满载而归了。
谈判是一个相互妥协的过程,假如只有一方不断妥协并过早地亮出自己的底牌,就无法达到双赢的目的。谈判最重要的是成交,没有成交,双方的谈判就没有任何意义。想要成交,就要让双方的谈判建立在双赢的基础上。谁先亮出自己的底牌,谁就会陷入被动局面,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没有双赢,成交也就不存在了。
所以,在谈判过程中,即便客户很急切,也要佯装成不太着急的样子,否则就等于是在亮出自己的底牌。有人说,谈判桌就是商业领域的战场,谈判代表的水平直接关系公司的赢利水平。在谈判过程中,是否亮出自己的底牌直接反映了谈判代表水平的高低。
和客户接触时,谈判代表应该提高警惕,注意对方提出的一些试探性的问题。不管是在什么样的场合,谈判代表都要守住谈判的底线,不可亮出自己的底牌。所谓的坦诚相待是不存在的,谈判双方永远都在遮遮掩掩的环境下博弈,每个人的神经都紧绷着,聊到商业问题时,千万不能放松警惕,否则就会说一些不该说的话,把底牌亮出来。
马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谈判代表,负责和各地的代理商谈判,主要是为了争取各地代理商的支持,缓解公司遇到的经济危机。
原来,这家公司之前是有两名投资者合伙经营的,因为其中一名投资者退出,撤走了大量资金,所以公司遇到了资金问题,流动资金匮乏,公司一时周转不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司总经理任命马先生为这次谈判的总负责人,让他宴请各地的代理商,争取各地代理商的支持。
马先生平时和这几位代理商来往密切,所以就放松了警惕,在席间多喝了几杯,竟然坦诚地说:“公司的资金遇到了一些问题,还请各位鼎力相助,公司不会亏待大家的。”各位代理商听到这话,就问:“公司一直都经营得很好,资金怎么会出现问题呢?”马先生说:“公司投资人是两个,现在走了一个,把大部分资金都带走了,不出问题才怪!”各位代理商相视一笑,私下相互串联,把所有代理商联合到一起,集体约定不签合同。
马先生苦口婆心地劝大家投入资金,各位代理商就趁此机会和马先生谈判,推翻合同上的所有条款,想要争取更好的价格和更有利于自己的条件。公司总经理知道了这件事情,见到马先生后大发雷霆,当着公司所有员工的面对他进行严厉批评,还扣除了他当月的奖金。对此,马先生懊恼不已,悔不该在各位代理商面前亮出底牌,让对方占尽先机。
由此可见,就算谈判双方亲密无间,也不能亮出自己的底牌,不能把自己的信息和对方共享,而是要守住自己的底线。谈判代表不要忘记,既然是谈判,双方就脱离不了博弈的本质。向客户透露的信息越多,己方就越被动,就会处处受制于人,陷自己于不利的境地。成交的阻碍也就越多。
总之,谈判就像双方在打牌,谈判代表要学会遮掩,用一些真实性不高的信息或不太重要的信息掩饰自己,然后想办法引诱客户亮出底牌,得到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只有看清楚对方的底牌,遮挡好自己的底牌,才能在谈判中占尽先机。
让步,为成交保驾护航
世界谈判专家霍伯·柯恩曾说:“为了实现谈判的目的,谈判者必须学会以容忍的风格、妥协的态度,坚韧地面对一切。”由此可见,适当的让步有助于谈判的顺利进行,可以为成交保驾护航。
现实生活中,许多谈判人员都把谈判当作一条直线,却不知道谈判其实更像是一个圆。每一个谈判人员都站在这个圆的起点上,而我们的目标则是另一个点,很多时候,我们只知道往前走,认为那是通往目标的唯一途径,却不知道,只要把身子转过去,我们就可以找到通往目标的另一条途径。
通过上面这个比喻,销售人员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假如主动进攻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成交方式,那么主动让步效果将更为显著。在谈判的过程中,如果谈判人员的积极进攻起不到太大作用,不妨往后退一步,也许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
虽然让步有助于谈判的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成交,但并不是所有的谈判人员都懂得灵活运用让步的策略,也并不是每一名谈判人员都能把这个策略运用得恰到好处。让步策略运用得当会事半功倍,让步策略运用不当则会适得其反,不仅不利于促成交易,还会导致交易的失败。下面这个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销售员:“陈总,您觉得还有什么问题吗?”
陈总:“我觉得都挺满意的,就是产品的价格有些高了,希望你能把价格往下调一点,不然我就不考虑了。”
销售员:“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我把价格再降1个百分点,这已经是最低价了,真的不能再往下降了。”
陈总:“不行,不行,只降1个百分点怎么行呢?这个价格我还是接受不了。如果你们诚心和我做生意,就再降一些。”
销售员:“陈总,我们最多给你降3个百分点,这是公司领导给我们的最大权限,如果再往下降,我们就没这个权力了。”
陈总:“如果你们把价格降5个百分点,我是可以接受的,否则我就没有多少利润。咱们都知道,商人追求的就是利润,如果利润不大,我还有做的必要吗?”
销售员:“陈总,希望您好好考虑一下,我们的价位真的已经降到最低了。”
陈总:“你们也考虑一下吧,降5个百分点我才能接受,我觉得对你们来说,降5个百分点不是什么大事。”
最后,争持不下,双方只能握手告辞,原本可以成交的生意就这么黄了。
其实,案例中的销售员并没有撒谎,降3个百分点的确已经是极限了。做了这么多单生意,价格最低才降2个百分点,降3个百分点已经开了先河。陈总和销售员谈判时,对价格并不是太了解,只是觉得自己还没怎么说,对方就同意把价格降3个百分点,所以觉得还有很大的下降空间,自然不肯轻易成交。
有人说:“谈判时让步宜巧不宜早。”从案例中我们发现,选择让步的时机非常重要,时机选择得不对,只会让客户得寸进尺。因此,销售人员应该多掌握一些客户的信息,弄清楚客户能接受的最低价格,然后根据客户能接受的最低价格来选择让步的幅度。尤其是在谈判过程中,销售人员不要过早地让步,否则就会给客户留下一种还有很大谈判空间的错觉,必然会让自己处于十分不利的被动境地。
销售人员使用让步策略时,应该纵观全局,在每一次做出让步的决定前,都要考虑这样做是否有利于实现长远利益,假如可以从以后的交易中补回来,做一个适当的让步也无所谓,否则就要寻找其他解决途径。对于谈判来说,一时的得失并不是最重要的,长期的合作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所以销售人员应该目光长远,而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让自己失去更多的成交机会。
总之,谈判少不了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所以销售人员要注意在报价时提前为自己留有充分的余地,否则就很可能因为价格问题和付款方式问题而相持不下,最后会因为没有留有充分的余地而导致交易失败。让步时,既不能一步不让,又不能毫无原则地让步,每一次让步都要让客户拿一定的条件来交换。
采用欲擒故纵法,吊足客户的胃口
走在大街上,总会有一些发传单的业务员对你说:“先生,这是性价比最高的房子,有兴趣今天去看一下吗?”假如你随便找个理由推脱,对方就会接着说:“买不买没关系,过去了解一下总没什么坏处,听听专业人士的介绍,对买房来说也是一个对比,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其实,这里运用了欲擒故纵的计谋。
任何销售人员都想让客户购买自己的产品,但是也知道如果过于逼迫客户做出购买的决定,最后只会适得其反。因此,许多销售人员为了争取客户,故意采用欲擒故纵的计谋。首先降低客户的戒备心理,用利益吸引客户,最后实现成交的目的。
试想一下,假如客户刚上门,置业顾问就表现得很热情,询问客户是否要把房子定下来,肯定会把客户吓跑的。因此,许多置业顾问都采用欲擒故纵的策略,先简单地给客户打个招呼,再不停地强调现在买房子的好处,以及过一段时间后再买房子会有哪些损失。不过,他们从来不直接逼着客户立即做出购买的决定,而是说:“您再考虑考虑,权衡一下利弊得失,毕竟买房子是大事。”这就是欲擒故纵在实际中的运用。
苹果手机在中国市场一直很畅销,深受广大消费者的追捧。虽然苹果公司对中国市场一直都垂涎欲滴,但是苹果手机在中国的发布每次都很晚,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苹果公司担心大量铺货后,那些追捧苹果手机的“果粉”们就没了那种新鲜感和优越感,所以采用了欲擒故纵的销售模式,用这种方式吊“果粉”们的胃口。
在商务谈判中,谈判双方属于对立关系,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妥协,最后往往会造成激烈的对抗局面。其实,谈判专家通常不会使用这种谈判策略,而是使用欲擒故纵的方法打败对方。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不断退让的一方失败了,实际上并非如此,事情的结局往往会出现一个180度的大逆转,退让的一方常常会获得最后的胜利。
某画廊正在展示画作,一位画商看中了其中的三幅画,标价是每幅画250美元。可是,画商并不想用这个价格购买,而是想把价格往下压一些。
画商询问这三幅画的价格,画的主人回答说:“每幅画250美元。”画商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双方在议价环节陷入僵局。
画的主人很恼火,二话不说就当着画商的面把其中的一幅画烧了。看到这种情况后,画商接着问:“剩下的两幅画多少钱?”画的主人回答说:“每幅画250美元。”听到这个回答后,画商摇了摇头,表示无法接受。
画的主人勃然大怒,竟然又烧掉了其中的一幅画,只留下一幅画继续展览。画商有些急了,对画的主人说:“别烧了,说一下它的价格吧,我想买下这幅画。”没想到画的主人回答说:“这幅画600美元。”画商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600美元,你没搞错吧?”画的主人回答说:“没错,就是600美元。”画商惊讶地说:“可是刚刚还250美元呀?”画的主人什么话都没说,作势要烧第三幅画。画商赶忙把他拦住,无可奈何地对他说:“别烧了,600美元就600美元,我买下了。”
其实,这幅画的市场价格在100美元到150美元之间,为何最后竟然卖到600美元的高价呢?就是因为在谈判陷入僵局后,画的主人采用欲擒故纵的战略,接连烧掉了其中的两幅画,最后凭借物以稀为贵在谈判中稳占上风。画商知道,这三幅画都出自名家之手,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600美元买下一幅画也是值得的。
在谈判过程中,卖方总想着用高价出售自己的商品,买方却想着用低价买下商品。双方都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所以经常会出现分歧,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导致谈判陷入僵局。假如销售人员要想打破僵局,欲擒故纵的策略不失为一种绝佳的选择。
谈判的过程是拉锯的过程,也是一个你攻我防的过程,销售人员不要刚开始就顶撞客户,而是要采用欲擒故纵的战略,先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最后再打客户一个措手不及。欲擒故纵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可以打破谈判僵局,促使谈判顺利进行。
谈判时间、地点的选择也会有猫腻
谈判专家明白一个道理:谈判的时间和地点有猫腻。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会有完全不同的谈判结果。一般情况下,谈判双方的“尔虞我诈”在谈判的时间和地点上都能体现出来。作为销售人员,只有掌握了最佳的谈判时间,才能控制谈判的进度;只有选对了最佳的地点,才更有可能取得胜利。
那么,谈判的时间和地点都有哪些讲究呢?
1.谈判时间的选择
谈判时间的选择是否适当,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谈判的效果。一般情况下,人的大脑在上午时比较清醒,此时思维敏捷,想象力也最丰富。假如选择这个时间段和客户进行谈判,就会发现客户精神饱满,不会轻易让步,因此销售人员应该避开这个时间段。
不过,假如客户前一天晚上很晚才睡,第二天上午往往会精神不振,此时和客户谈判就会占尽先机,把主动权掌控在自己手中。客户精神不振,销售人员就可以放心地把自己的思想灌输给客户,让客户看到自己的诚意和自信,这样往往能取得不错的谈判效果。
另外,在连续紧张工作后、身体出现明显的不适时以及每周一的上午,都不适合谈判。因为紧张工作后人的思绪比较混乱,身体出现明显不适时人难以专心致志地进入谈判状态,每周一的上午很可能还没有进入工作状态。假如销售人员和客户约好晚上一起谈生意,就要防止被客户灌醉,否则很可能会因为神志不清而被客户牵着鼻子走。
约好谈判时间后,通过客户是否准时抵达谈判地点,销售人员可以看出客户的谈判诚意有多大。假如客户很有诚意,就很少会出现不准时赴约的情况。相反,假如客户没有准时出现在谈判地点,而是推迟很长时间才到,就表明对方的合作态度并不是非常积极,此时销售人员就要重新审视双方的合作是否有可能实现。
2.谈判地点的选择
古人常说“天时不如地利”,这里是强调地点的重要性。其实,谈判也是如此,谈判地点的选择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销售人员应该选择一个适合谈判的地方,这样才能取得不错的谈判效果。
日本是一个钢铁资源和煤炭资源都很匮乏的国家,而澳大利亚的钢铁资源和煤炭资源却非常充足。日本为了发展经济,非常渴望和澳大利亚在钢铁资源和煤炭资源这两个方面达成合作。
不过,在国际贸易中,许多国家都有和澳大利亚合作的意向,这就使得澳大利亚在和日本的谈判中一直处于有利地位。
日本人很聪明,他们把澳大利亚的谈判代表邀请到日本进行谈判,这样就改变着这种劣势。澳大利亚的谈判代表来到日本后,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身在东道主的国土上,所以不能过分地侵占东道主的利益。因此,在谈判桌上,澳大利亚和日本双方的谈判代表的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澳大利亚人过惯了富裕的生活,来到日本后显得非常拘谨,所以派出的谈判代表刚到日本没几天,就想着尽快回到自己的国家,在谈判桌上表现得过于浮躁。日本人则不然,谈判地点在自己的国土上,所以完全可以慢条斯理地讨价还价,把谈判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最终,日本在这场谈判中取得胜利,而代价仅仅是有限的招待费用。
由此可见,谈判地点的选择藏着猫腻,直接影响了谈判的结果。一般情况下,谈判的地点直接影响谈判双方的心理,从而影响谈判的最终效果。因此,销售人员应该选择一个有利于自己的谈判地点,增强自己的谈判信心,削弱对方的谈判气势,让谈判结果更有利于自己。
假如客户对你的信任度不够,销售人员可以把谈判的地点定在自己的家中或公司,这样可以迅速赢得客户的信任。如果客户邀请你到他的办公室内谈判,销售人员要提高警惕,要么做好充足的准备,要么换一个谈判地点,因为客户的办公室往往是对你不利的谈判场所。
美国心理学家泰勒尔和他的助手兰尼就曾做过一个实验,发现很多人在自己的客厅内更容易说服对方。因为大家都觉得那是自己的地盘,所以不用分出一部分精力去熟悉环境,也不会有无所适从的感觉。
因此,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谈判,销售人员应该尽量选择一个自己比较熟悉的地点,这样才更有利于自己。当然,假如销售人员无法争取到这样一个地点,也不要把谈判地点定在对方比较熟悉的场合,否则会让对方占尽先机。可以选择一个双方都不熟悉的场合,这样对谈判双方才比较公平。
说话有禁忌,谈判须谨慎
正如朋友之间相互交流时有些话不能说一样,商业谈判的过程中也有一些话不能说。为了各自的利益,双方可以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但是说话不能太过,以免伤了彼此之间的和气。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不说不该说的话,既展现了自己良好的素养,又表明了自己是一个聪明的人。
有人说,谈判时双方在桌面上的博弈,那些私下里毫无忌讳的话,也许恰好是谈判桌上不能说的话。谈判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不要说太硬气的话。也有人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谈判桌是一个欺软怕硬的地方,所以说话不能太怯懦,否则就会给对方一种你在求他的感觉,从而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是片面的,谈判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商业行为,所以不能进行个人攻击。可以不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但是绝不能向对方发动攻击。谈判时要心平气和地商量,而不是毫无节制地争辩,否则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还会伤害彼此的和气。也就是说,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强硬或是温和的方式,要软硬兼施。
总之,在商务谈判中,怎么说话是有一定规矩的,优秀的谈判人员懂得巧设“圈套”,让客户一步步钻进来。谈判桌上讲究的不是逞强好胜,而是谁的布局能力更好。假如谈判代表说话太硬或太软,都很容易栽跟头,最后可能导致谈判的失败。
那么,在谈判时,应该注意哪些说话禁忌呢?
1.太感性的话不要说
谈判是一种很理性的事情,太感性的话多说无益,所以谈判人员千万不能被情感左右,不能主动迎合对方,没了自己的立场,否则就会陷入被动局面。谈判双方都有自己的王牌,对方想控制你时,你应该用手中的王牌反击,而不是说一些太感性的话,妄图用彼此的友谊做筹码。说太感性的话,反而会给对方一种懦弱的感觉,只会让对方的胃口变得越来越大。
2.避免人身攻击
谈判双方发生矛盾,陷入僵局,或谈判破裂时,一些脾气暴躁的人也许会出言不逊,恶意攻击对方,用谩骂和责备对方来处理矛盾。此时,双方都会气不打一处来,彼此充满了仇怨,把引起矛盾的责任和谈判失败的责任都推给对方。在市场经济中,谁离开谁都能活,所以没人愿意在被人谩骂后还选择和对方合作,人身攻击无助于解决任何问题,只会加速谈判破裂。
3.不要否定客户
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产品时,客户往往会提出不同的意见,难免有些客户的话会出现过激的现象。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销售人员不要急着否定客户,那样更无助于解决问题,只会让客户难堪,伤害客户的自尊心。假如客户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自然不愿意购买你的产品。如果客户提出不同的意见,销售人员想要摆脱僵局,就要掌握谈判的技巧。
一名销售员为了开拓市场,为公司的手机寻找更多的代理商,就和苹果手机的其中一个代理商展开谈判。
销售员刚见客户,就滔滔不绝地说:“我们这款手机是最新推出的,是技术的革命,肯定能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给代理商带来丰厚的利润……”
没想到客户打断他说:“我对你们的手机没有兴趣,现在代理苹果手机挺好的,为什么要代理一个没有名气的产品呢?”
销售员慌忙辩解说:“苹果手机采用的是苹果系统,而我们这款手机采用的是我们公司最新研发的系统,在运行速度上并不比苹果手机差,性价比也比苹果手机更高。”
听到这话,客户有些生气地说:“总而言之,你们的手机不出名,我甚至没有听过这个品牌,凭什么让我信赖它?我怎么知道你们的手机怎么样?也许它们是山寨机呢?操作系统是不是模仿的也说不好。”
销售员着急了,明显有些生气地说:“我们是正规的公司,怎么会是山寨机呢?您说话真不中听。”
客户针锋相对地说:“既然我说话不中听,咱们的谈判就终止吧!再谈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客户站起身,转身离开了谈判桌。
因此,销售员不要否定客户,而是要顺着客户来,更不能和客户争辩,否则争辩赢了,却因此激怒了客户,使矛盾加剧,导致客户丢了面子,最终使谈判破裂。
总而言之,在谈判过程中,有许多话是不能说的。这就要求销售人员提高警惕,说话前好好考虑一下,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都要衡量好。千万不能图一时嘴快,说出不该说的话,否则就是在作茧自缚。
商业谈判大师罗杰·道森:永远不要接受第一次报价
商业谈判大师罗杰·道森曾说:“永远不要接受第一次报价!”2010年12月,受“世界大师中国行”组委会邀请,商业谈判大师罗杰·道森在广州开始了为期三天的“优势谈判总裁研习会”。面对台下的300位企业老总,罗杰·道森笑着说:“假如你一口谈好价格,我敢肯定,对方会后悔自己的报价太低了,然后还会怀疑你的产品和服务有猫腻。”
罗杰·道森曾任美国总统顾问、内阁高参、地产公司总裁,同时也是美国POWER谈判协会首席谈判顾问和演讲大师。只用了不到30年时间,罗杰·道森就从一个普通人一跃成为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谈判顾问。40年来,他一直致力于对谈判的钻研,并把形成的思想浓缩在“优势谈判”的概念中,将它传播到世界各个地方。罗杰·道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位先生想购买一辆二手车,刚好大街上有人要出售自己的二手车,开价1万美元。这个价位很合理,车子的各项性能也很好,所以这位先生非常满意,迫不及待地跑过去,要抢在所有人之前买下这辆车子。但是在去看车的路上,这位先生在想,也许自己不应该这么爽快地接受对方的第一次报价,因此决定出价8000美元,测试一下对方的反应后再说。
于是,这位先生来到车主家里,检查了一下车子的情况,坐上去开了一下,然后对车主说:“这辆车子和我想买的有些差距,不过假如你能接受8000美元的价格,我就认真考虑一下,或许会把它买下来。”
这位先生在等待,原以为对方会勃然大怒,没想到对方只是平静地看了看妻子,然后对妻子说:“亲爱的,你觉得他的条件可以接受吗?”妻子回答说:“可以接受,卖给他好了。”
这位先生简直不敢相信,刚开始很高兴,可是仔细想了想,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在想:我把价格给得太高了,本可以给他一个更便宜的价格。为什么这么便宜?会不会是哪里出了什么问题?
罗杰·道森说:“客户第一次报价时,往往只是在试探你,看看你的反应如何。此时你应该故作惊讶,否则他就会想:没准我能让他接受。也许他不会接受,所以我得狠一点,测试一下他能接受什么价位。”案例中的这位先生虽然应用了还价的策略,但由于车主表现得过于痛快,反而让他觉得自己并未占到便宜。
可见,对于任何销售人员来说,谈判都是一种非常伤脑筋的工作,即便是经验丰富的人也不例外。不过,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明白一个道理:谈判时,永远不要接受第一次报价。假如你非常爽快地接受了对方的第一次报价,就会让对方产生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另外,不接受第一次报价也是获得加价的一种有效手段。很多时候,客户会先提出价格,让销售人员做选择,一般这个价格都会比较低,无法满足销售人员的心里报价,这也是客户对销售人员的试探,此时,销售人员就不能轻易接受对方的第一次报价,而是要设法让对方提高报价。
罗杰·道森的一位朋友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培训师。当时,他的课时费是500美元。听了罗杰·道森的理论后,他决定用这种办法来提高自己的课时费。
一次,有一家公司邀请他给公司员工做培训。当谈到课时费时,负责人对他说:“500美元怎么样?这是我们能拿出的最高价格了。”
如果是以前,罗杰·道森的这位朋友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答应。此时,他故作惊讶地说:“500美元?开什么玩笑!肯定不行!”
负责人接着说:“那就1500美元吧,如果您还不接受,我就没有办法了。”
就这样,罗杰·道森的这位朋友提高了自己的课时费。
在销售人员心里,产品的价位是成本加上利润,而在客户的心里,产品的价位是他们的自我感觉。客户第一次报价后,等于已经把自己的老底交代出来,销售人员千万不要立即接受,而是要和对方讨价还价,逐渐接近对方的心理价位。
永远不要接受对方的第一次报价,就是靠着这种思想做指导,许多谈判精英才得以在谈判桌上游刃有余,掌控谈判的整个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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