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却斜阳上土堆:周作人传-告别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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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治时期”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因为他发了疟疾,环境太差,一时也治不好,于是他便告了假回家了。他的第一次任公职便这样结束,拿了一个月的薪水九十元钱,先就去买了一部朱笔套印的《陶渊明集》,这就是这段生活的纪念了。

    1912年总算安然过去,周作人不抱希望的“中华民国”居然也还立住了脚。可这时袁世凯篡夺了大权,一个更黑暗的时期来临了。1913年春,宋教仁被暗杀,宋主张与袁合作,是国民党里态度最温和的人物,连这样的人袁世凯也不能容,民国还有何希望可言?很少在日记里记政治要闻的周作人记下了此事,他的悲观似乎被更加确凿地证实了。这以后是二次革命失败,袁氏的独裁愈演愈烈,先是终身总统,随后又想当皇帝,发起筹安会的帝制运动,大搞特务统治,消灭异己,将一个中华民国弄得乌烟瘴气。周作人虽在远离政治中心的小城,却体味到那压抑窒息的气氛。

    从杭州回来后的几年间,他一直在教育界做事,一面在浙江省立第五中学教外语,一面担任县教育会的会长。绍兴教育界的情形并不好到哪里,第五中学即先前的第五师范学校,鲁迅做过校长,因当局根本不重视教育,校中一些人又多是些嫉贤妒能、只知谋一己私利的宵小之辈,鲁迅实在不愿待下去,遂应蔡元培之邀,到南京教育部去任职了。鲁迅的好友范爱农也曾在该校做过学监,因受那班人的排挤,又不愿同流合污,与之为伍,最终也是离开,不久以后即郁郁而终。鲁迅在《哀范君》一诗里有“狐狸方去穴,桃偶尽登场”的句子,说的就是绍兴教育界乌烟瘴气的情形。周作人自己作的挽诗《哀范爱农先生》中也有“傲骨遭俗忌,屡见蝼蚁欺”的句子,表示愤怒与不屑。现在教育界的情形还是如此,学校或教育会里,大多还是他们鄙夷的那些人,周作人却要与这些“蝼蚁”共事,加上目下这压抑的气氛,又能成什么事?可为了谋生,也只好与之周旋。他自我解嘲地说,那几年在会长任上,他扮演的就是一个“桃偶”的角色。

    既以“桃偶”自喻,他的消极态度也就可想而知。但教育会长一职有五十元钱的津贴,于家里的生活很是需要,而光拿钱不干事未免说不过去,于是就办了一份《绍兴教育会月刊》。他对教育原本并不是无话可说,鲁迅当校长那阵子,曾同当小学校长的周建人一起,对绍兴城里的小学教育情况做过全面的调查,发现许多适龄儿童不能入学,于是三弟兄一起写了《维持小学之意见》一文,发表在《越铎日报》上,文章署名是周树人、周建人,而起草者则是尚在家闲居的周作人,鲁迅只在他的底稿上做了个别地方的修改。文中申述通俗教育的重要,呼吁组织区学,造福地方。周作人的主张,自然也是如此。此时做了会长,办了刊物,客观上也需要发表些意见了,于是便有了一批有关教育的译著。他的《儿童问题之初解》将儿童视为“未来之国民”,力陈儿童教育的重要,与上面提到的文章有相承处。这固然因为一个县这样的地方教育多半是以小学为主,属儿童教育的范畴,另一方面则因周作人自己对儿童问题一直很有兴趣。在学校教书,他可以视具体的情况而敷衍,写文章做研究他的态度就有些不同,一定要将个人的兴趣放进去他才能持之以恒。

    他对儿童问题的兴趣是理论上的思索,他希望能够建立起一种对儿童的新的概念。这新概念的背景当然是他在日本时接受的一些西方学说。中国的传统向来“重老而轻少”,从不关心儿童的意愿,周作人则要求将儿童当作有意志的“人”来对待,要顺其自然地发展他的天性,尊重他作为个体的意志。事实上,周作人一直关注“人”的问题,他像鲁迅一样,以为民族复兴的关键首在“立人”,——这个“人”是健全的有个性的“人”,不是专制体制造就出来的群氓——,儿童问题正是“立人”这个更广大的问题的一个方面。由儿童教育,他后来又转向了童话的研究,并且发起征求绍兴儿歌童话的活动,因为要让儿童天性顺其自然地发展,首先要知道这天性是怎样的,而童话正是一面镜子。

    对于一个县的教育会,也许制定具体的政策,采取一些具体的办学措施,才更是当务之急,像童话研究、征集儿歌之类关乎“义理”的探讨似乎是太玄远了。可周作人的兴趣更在理论,他在教育会长任上,像《维持小学之意见》中组织区学那一类的建议倒没有了。他搞过小学教科书的审定,也亲自主持过绍兴县小学校成绩展览会,并在一篇文章中对展览中那些反映出儿童率真天性的课外手工、美术作品大加赞赏,也算是对自己教育思想的某种实践,但他对这些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心底里是不大重视的,他把它们都叫做“公事”,相反,在教育会刊物上发表的那些研究文章,虽也属工作的范畴,但因已纳入到个人的思路之中,他就称之为“自己的工作”或“私人的事”。外人看来也许是一回事,他则将二者区分得很清楚:“公事”是尽义务,可以应付,“自己的工作”则要投入,因为那是真正有意义的。在他看来,这也就是“职业”与“事业”的分别吧?

    这一时期他“自己的工作”还包括译介外国文学、刊刻《会稽郡故书杂集》、搜集金石小品等等。翻译是在日本的工作的继续,其他两项则都与鲁迅有关:《会稽郡故书杂集》是鲁迅辑录的绍兴乡贤前辈的著作,周作人回国后即帮助鲁迅翻看古书类书,抄录、校对,这时鲁迅已在北京,又是他联系刊刻,委实花了不少心血,所以鲁迅执意要署上周作人的名字,将该书看作兄弟二人合作的产物。至于搜集金石拓本,多少也是因为鲁迅的影响,鲁迅有过一段时间热衷于这一类的搜集,因那原是有意思的,所费又不多。

    《会稽郡故书杂集》是鲁迅辑录而由周作人去张罗刊刻、周作人翻译的作品,有些则是经鲁迅张罗而得以出版,比如《炭画》就是如此。两兄弟真有点“二位一体”的味道。最有趣的是,鲁迅最早发表的一篇文言小说《怀旧》也是由周作人寄出,登在《小说月报》上。这小说是鲁迅1911年写的,写革命前夜的情形,就以相邻的富翁为原型,很有讽刺意味,与当时发生的事情正是同步。写好后也就搁下了,甚至也没有题目,周作人则在事隔两年后找出来抄好,加了题目并署了“周”的名投稿。“周”通常是周作人常用的笔名,所以很长时间人们不知《怀旧》出自鲁迅之手,总以为《狂人日记》是他的第一篇小说。周作人的“冒名顶替”却不是要将小说据为己有,他们兄弟二人那时的情形实在便是这样不分彼此的。周作人差不多与鲁迅写《怀旧》的同时,自己也写过一个短篇小说,题为《黄昏》,是以留学日本时的一位熟人作原型,但他倒没有将自己的这一篇寄出去,因为觉得比不了《怀旧》,自己不满意,故虽也修改誊抄好了,后来还是收起不提。——周作人此后再没写过小说,所以这也是他唯一的尝试了。

    光阴荏苒,几年的时间过去,周作人对家乡的生活已由初回国时的不适应到渐渐习惯了。教教中学里的课程,自然不在话下,教育会长的职分,因为毕竟是闲差,他也应付裕如。译书,做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搜集古物沉潜含玩……他似乎又回到了从前的生活节奏,悠闲平静,从容自在。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么?他在东京时过着类似的生活并未想到改变,现在呢?有一点是不同的,那时他是学生的身份,不论怎么说,学生似乎意味着事业还未真正开始,那是预备的阶段,现在他则已过而立之年,也已在社会上混了多时了,要干事业,应该已见端倪,而他虽说并非“老大无成”,但从来没有把眼下所做的一切看作安身立命的所在。

    周作人性情温和,似乎是个可以随遇而安的人,可骨子里对自己的学问见识却是相当自信,而且也想有一番大的作为,虽说他对未来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想象,可就这样下去,同周围的人一样,泰然地做一个地方知名人士他是心有不甘的。不知他是否有过一种建功立业的迫切感,总之就在习惯了绍兴的生活之后,他又慢慢对自己的状况感到不满,用他的话说,是“在绍兴住得有点腻了”,“腻”当然同小地方的闭塞有关,不谈事业在“预备”与当“开始”心理上的不同,东京的气象也不是绍兴可比的。

    他两度离开家乡,到南京,去日本,都同鲁迅有关,说鲁迅为他铺好了路也无不可,这一次想到的是去北京谋发展,也还是因为鲁迅在教育部任职。最初是想去找份科员之类的差事,因那时正值袁世凯气焰嚣张,北京的气氛很压抑,事情也就搁下。直到两年以后,周作人才等来了一个机会。这是1917年,袁世凯的皇帝梦已经破产,袁本人也死了,国内的政治形势虽未有大的变化,文化教育界却有一件对日后中国有深远影响的大事发生,那便是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是前清翰林,后成为光复会首领,国民党元老,有旧学问的根底,又留学德国,接受了西方现代思想的洗礼,此番出掌北大,雄心勃勃,锐意改革,希望建立起一座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新的课程设置。添加的课程中,有一门希腊文学史和古英文,蔡元培接受鲁迅好友,其时也在教育部任职的许寿裳的建议,请周作人担任。希腊文学一直是周作人喜爱的,古英文他也曾因好奇下过功夫自修,那时都是出于个人兴趣,绝然想不到什么“学以致用”,这时却成了他进入高等学府的契机。既合志趣,又是不错的职位,对周作人而言,这要比到什么部里做个小官好得多了,从鲁迅的来信中得知这一消息,他一定有望外之喜。与鲁迅书信往返商讨了几次之后,北行的事便定下了。

    与头一次离家时的情形不同,这一次他的心情要平静从容得多。二十岁往南京念书时,他“逃离”家乡的冲动是那样的强烈,家里的那种旧式生活以及他的处境简直令他有一种“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愤然,他的离家是一次急不择路义无反顾的“出走”。此番北行,“冲动”“出走”这些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字眼都用不上了,他对机会的等待、选择当中包含了更多的理智和审慎。毕竟,他眼下的境况不像当初那样糟糕,因为在绍兴已有一定的根基,他似乎是进可攻退可守的。同时,年岁加长,对人生社会有了更多的阅历,他已经不复再有当年的狂躁不安,对未来的考虑不再是朦胧的憧憬,而要稳健周全多了。

    但要离开熟悉的生活,去到北京那样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心下不起一点波澜是不可能的。行前他已经隐隐有一种预感——此次的离去也许是他人生的重大转折,不像到南京、日本念书,那都是过渡性的,这一次显然是作长久计,也许这就是永久的离开了。

    仿佛是要证实这种预感,在周作人早年生活中出现的旧人此时一一隐去。那位将他弄到南京读书,曾为水师学堂管轮堂监督的椒生公恰在他行前去世。这位叔祖头脑顽固,特别讲道学,周作人他们背后给起了个诨号叫“圣人”,不想年近古稀,“圣人”突然变得好色,竟至做出扒灰的勾当,弄到死后家中人都借口躲开,只剩下周作人等几个疏远的本家在场送殓。周作人起程的那天,正值椒生公的“五七”,中午去拜祭,傍晚就上路了。路经宁波,他还去访了儿时的玩伴伯升叔。伯升叔从小和他在一起读书,在南京的几年也一直在一起,两人关系很好,他的婚姻是周作人的母亲做的主,他虽不情愿却还是服从了,以后的家庭生活很不如意。这次周作人访他,当然是行前作别的意思,不想也就成了二人最后的一面,第二年他就亡故了。

    周作人是善感的,他对故乡有一种混合了不满不屑又不无留恋的复杂情绪,长久的置身其中他不能忍受,一旦别去又有几分怅惘,毕竟这是他熟悉的生活,毕竟他往昔很长一段时光是在这里度过的。对于他,椒生公、伯升叔这些旧人代表了往昔的生活,向他提示那种生活特有的一种空气,不论是爱是憎,这些人的命运都令他生出人生的感慨。现在这些与他生活有过很大关系的人从他身边消失了,这是否意味着他与故乡旧式生活的牵连将就此结束,一种全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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