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世家-摧相眉思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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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1.醉意

    冬日小酌,半壶温酒,林玄筝醉眼蒙? 地问:“人生在世是醉着好,还是清醒好?”

    阳光似水一般淌过易逝的韶华,融化了头顶大片蓝天。

    微生易初将手中的狐裘大氅为他披上,手指温暖:“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其实只要尽兴,何必在意是醉还是醒?”

    “醉在梦里,醒在尘世……有时,只有大醉一场,才能真正醒来吧。”林玄筝醉眼斜飞,突然半敞了衣襟摇摇晃晃站起来眺目远方:“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微生易初拊掌大笑:“你想醉的不是尘世,是一个女人吧!人生最尽兴的时刻,未必是醉着的;但人生最多情的时刻,必有三分糊涂醉意。”

    2.人海

    元宵节,人潮似海。

    林玄筝在人流中吃力地挥手:“往这边走!”

    不远处的微生易初也在大声说着什么,等他们终于推开人流挤到一起,林玄筝被人群冲得东倒西歪,苦笑:“刚才你说什么?我一点儿也听不见。”

    微生易初并不说话,却突然带起他,一跃而上屋顶!月光如练徐徐铺陈,清辉皎洁,而月下的人海全都涌向了一个方向。

    “刚才,不仅是你听不见,我甚至也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了。”微生易初皱眉,“人流一旦汇聚成海,不仅让你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更可怕的是,还让你不知不觉改变了原本要去的方向!”

    一、黄菜花姑娘

    阳光掀着热浪,树上的知了声嘶力竭地叫喊:“剩……剩……”

    村姑黄菜花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赶知了:“打死你们这些乱叫唤的!一天到晚没得清静!你们想死你们去死!”

    骂着骂着,她突然悲从中来,扔了竹竿坐到地上号啕大哭。三十岁的黄菜花不想死,她还没有和一个英俊的情郎约会过,还没有戴过珠花,甚至没有吃够村头的掉渣渣烧饼。“呜呜,”黄菜花用力擤了一把鼻涕,“红颜薄命啊!可我不想死……”

    一个声音突然从头顶传来:“姑娘。”

    老村姑抹着眼泪,泪眼模糊中看到一个蓝衫青年站在她面前,额发微湿,乌眸温柔得似村后大片的湖水,他身旁还有个浓眉大眼的小姑娘,抱着襁褓,大大咧咧问:“喂,你有没有娃娃啊?”

    黄菜花的脸顿时变得煞白,恐惧地缩到门后门,颤抖着“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吃了闭门羹。”小姑娘沮丧地回头朝青年道,“溜溜要接着挨饿了。”小娃娃仿佛听得懂大人的话一样,瘪了瘪嘴大哭起来:“哇——”

    青年无奈地摸着孩子头上的黄毛,走上前叩门:“姑娘,你家里可有米粥能接济孩子半碗?我们感激不尽。”

    很少有人能拒绝这样温和的嗓音,况且现在忧急中更有一丝恳切让人不忍。木门开了一条小缝,黄菜花姑娘露出一只眼睛,不安地问:“你们,你们真的只是要半碗粥?”

    单身的黄姑娘家徒四壁,还有一只单身母猫趴在屋梁上。

    现在,那条被黄菜花坐了几十年的破板凳,竟坐了一个清俊的男人,黄菜花心情激荡、干劲百倍地忙前忙后,不一会儿,一碗热腾腾的米粥就出锅了。

    青年起身来接过粥碗,真心称谢。

    “我们从轩辕山寨来,准备去长安围观武林大会。”小姑娘大大咧咧往板凳上一坐:“我叫郝状状,他叫林玄筝。”

    “什么武林大会?”黄菜花随口应了一句。

    “说了你也不懂,这是江湖事。”郝状状很有范儿地挥了挥袖子:“刚才我问你一句话,你怎么就关门了?”

    “你问我有没有娃儿……我以为你想知道我有没有出嫁,是来杀我的鬼。”黄菜花不安地揉着衣角。

    “鬼?”郝状状瞪眼,她自认为就算自己不伟岸,至少也不猥琐。作为一个职业山贼头目,她的自尊心很受伤。

    “你们从外村来的不知道吧?最近村里闹鬼。”黄菜花声音有些发抖。

    “啥?”郝状状嗅到了路见不平的气息。

    “从上个月初六开始,我们黄家村接连无声无息死了好几个大姑娘,都是已经满了二十岁还没有出嫁的老闺女。”黄菜花脸色苍白地说,“大家都说,嫁不出去剩下的姑娘就会被索命!”

    自从奇怪的命案发生以来,这短短十天,村里就有八个姑娘连赶忙赶地匆匆出嫁,现在,只剩下她这个年龄最大的滞销了。

    “有这回事?”郝状状把腰间的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老子从来不信邪!”

    这时,只听门口传来庄稼汉的大嗓门:“黄菜花,春哥的生意又开张了!你还不赶紧去?”

    黄菜花眼前一亮,丢下手里的活计,立刻就要出去。

    “去干什么?”郝状状问。

    “有名的春哥啊,他肯牵线的姻缘,没有不成的!”黄菜花兴奋地说,“但他一个月只做半天生意,晚了这个月又赶不上了!”

    “噗!”郝状状一口水喷了出来,“这春哥是媒婆?男的还是女的?”“当然是男的!”黄菜花着急出去,却听身后破板凳“咯吱”一声,只见本来给娃娃喂粥的林玄筝突然向旁倒去,娃娃被颠了一下,哇哇大哭。

    “林公子!”郝状状眼疾手快把人扶住。林玄筝一只手抱着襁褓,一只手轻按住胸前,示意郝状状在他的衣襟里拿药。郝状状手忙脚乱地把药摸出来,塞进他嘴里,半晌睫毛微颤,人终于缓了过来。

    “我去给你叫个郎中!”郝状状急道。

    “不碍事的……”林玄筝摇摇头。

    “你!”郝状状几乎要一蹦三尺高,林玄筝喘了口气,吃力地按住她的胳膊,脸上血色更薄:“老毛病了,你也不是不知道。郎中看不了的……只是累了点儿。”

    郝状状不敢与他争执,挣脱也不是,不挣脱也不是,只听林玄筝道:“扶我去躺一会儿就好。”

    黄菜花本来心急火燎要出门,见到这样的变故,也慌忙折回身来,领他们进了房间。

    “黄姑娘,让状状陪你去见媒婆吧。”林玄筝被安置在床上,微微一笑:“你有善心,当嫁到好人家。”

    见他如此温雅体贴,黄菜花的脸立刻涨红了。郝状状向来听林玄筝的,想了想,从他怀里一把抢过襁褓:“娃娃一哭你就休息不成了,再晕了可没有人管你。把娃娃交给我,你只管好好躺一会儿!”

    乡村小路上,阳光非比寻常地好,空气里飘着麦子的香气。郝状状一边走一边问:“那个春哥是什么人?怎么还有男人做媒婆的?”

    “他本名叫谭春,是外村人,两年前才到我们村子来的。我们村子有句话‘犀利哥的范儿,春哥的嘴儿’,就是说村东头的犀利哥特有型,虽然过得像流浪汉一样,村里还是有好多姑娘喜欢他,谭春则特别能说,丑姑娘也能被他说得像仙女一样风光地嫁出去……”

    郝状状听得津津有味,突然一拍脑袋:“啊,差点儿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黄菜花。”

    “黄花菜,我吃面的时候常放的。”郝状状咂吧了一下嘴。

    “……”

    菜花姑娘委屈地更正:“我不叫黄花菜,我叫黄菜花。”

    二、大丈夫媒婆

    男人做媒婆是什么样子,郝状状在脑子里想了千百个模样。

    戏文里的媒婆大都肥胖嘴角点痣、张口满嘴金牙,一身大红大绿扭着胖腰。换作了男人,就算能穿红戴绿,肯定也不能簪花。

    “到了!”黄菜花推了推郝状状。

    郝状状一抬头,只见一间灰蓝的瓦房,屋檐上搭着红绸子,门前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人,以二十多岁的姑娘居多,不过还是有几个年纪老大的,最老的一个拄着拐杖,头发花白,连牙齿也不剩下几颗。

    “这个年纪的也成?”郝状状不由得升起一股崇拜之情,“春哥果真有两把刷子啊!”

    只听拄着拐杖的老婆婆含含糊糊说:“这三匹绸缎算是定金,事儿成了,咱还有礼金!……”

    就在郝状状叹为观止时,老婆婆继续说:“我那孙女已经二十二岁了,你随便给她找个人家,只要不痴不呆,四肢健全就行!”

    “……”

    两个人挤进人群,却根本看不到队伍的头。

    等了足足两个时辰,用力地踮起脚,郝状状才终于看到传说中的春哥。

    春哥的穿着很倜傥,宽袍大袖半截秃毛扇,神情极为自得其乐,仿佛天下事再没有比做媒婆更光荣的。

    “这媒婆给别人做媒,他自己讨不讨得到老婆啊?”郝状状摸着下巴,严重怀疑。

    “嘘……”黄菜花正示意她小声,春哥已经抬起头来了。

    这么吵也能听到?郝状状不禁有些警惕——他会武功?只见春哥摇着秃毛扇,模样倒不丑,两笔眉毛潇洒潦草成画:“小姑娘,听别人说自己的坏话时,人的耳朵总是特别灵的。”

    “春哥果然有意思!”郝状状哈哈大笑。

    “是你要说媒吗?”春哥好像也对她很有兴趣,上下打量她怀里的襁褓。

    “不是老子。”郝状状很潇洒地一挥手,将黄菜花拉过来,“是黄花菜。”

    “……”菜花姑娘再次委屈地更正,“我不叫黄花菜,我叫黄菜花。”春哥认真地看了看黄菜花,满脸遗憾。

    黄菜花被他看得不自在,表情渐渐就带了哭相:“我已经找过五个媒婆了,都说做不了我这个媒。我不想被杀掉……春哥,你就行行好,帮我说这个媒好不好?”

    旁边一个年轻点儿的姑娘幸灾乐祸道:“这方圆几十里,哪里的后生不想娶个二八佳人?菜花姐,你今年都三十岁了吧,到你这个年纪,嫁得早的,生下的闺女都该有十四五岁了。你就算找春哥,春哥也不是神仙呀。”

    郝状状大怒:“有媒不做,算什么媒婆啊?”

    春哥压压手示意她们安静,清了清嗓子:“谁说我不做?我是大丈夫媒婆,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保证,进了我这个门的,就没有嫁不出去会剩下的姑娘……”

    黄菜花满脸惊喜,和郝状状对视一眼。

    “至少我可以做点儿自我牺牲,把你娶来做老婆啊。”春哥笑眯眯地补充道,黄菜花的脸顿时涨红。

    “你是成心的?”郝状状勃然大怒,把娃娃往黄菜花手中一塞,一拳头朝春哥招呼过去。看来郝状状想错了,春哥并不会武功,因为他很快被打得鼻青脸肿,大叫道:“别打!别打!——”

    黄家村里都是种田的农民,没见过这样打架的阵仗,一下子都吓得四散逃开,转眼屋里就空了。

    郝状状揪住春哥就是几老拳:“老子叫你不好好做媒,随便调戏良家妇女!”

    “我真的是好心……”春哥大声哀号着讨饶,“我这么说也是希望增加菜花大姐的自信!我做媒婆这么多年,金牌的名声可不是白来的,我这么多年卖艺不卖身我容易吗我!”

    “呸!”郝状状还要发作,这时娃娃突然“哇哇”大哭起来,春哥胆战心惊地凑上前:“女侠,这不是你的娃儿吧?”

    “是老子的娃,关你什么事?”郝状状一脚跨到桌上。

    春哥连连摇头:“我做媒婆牵姻缘,不光看八字还看面相,看这娃儿的长相可是一点儿也不像你。”

    被揭发了,郝状状“哼”了一声。

    春哥见她默认,顿时眼前一亮:“娃儿的爹,是单身带孩子的吧?”

    “你怎么知道?”

    “布兜上有米粥痕迹,有娘有奶的孩子,谁会这么小就吃米粥?”春哥兴致勃勃,“看这孩子的眉眼,他爹一定生得俊俏。”

    春哥深深叹了口气:“菜花大姐的事儿,本来是很难说成的,但现在我可以试试。”

    黄菜花惊喜地凑过来,只听春哥接着说:“但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我要替这娃儿的爹说媒。”

    三、牡丹相亲会

    “说媒?”林玄筝从床上撑坐起来,中气还有些不足,声音却肯定:“不必了。”

    春哥上下左右、前前后后打量他,眼神有些奇怪,半晌才问了一句:“公子,你和娘子是不是离合了?”几缕凉风吹进来,林玄筝敛眉不语,一时间竟没有人敢说话。

    半晌,只听他淡淡一笑:“我一个人带着不足岁的孩子,身体也不好,不配娶妻。”

    “这话说岔了!”春哥摇着秃毛扇,“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公子,有你这样龙章凤姿的贵气。”

    龙什么凤什么?郝大王摸摸头,只见春哥咧嘴笑开了花:“公子这身气度,要是参加我的牡丹相亲会,一定会人气爆棚。”

    “贵气不敢当。”林玄筝恍惚轻叹了一声:“我出身卑微,我娘是个年老色衰的青楼女子,三十五岁生下我,不到半年就去世了。”

    春哥一愣,顿时有些尴尬。

    “我爹是个市井赌徒,从我记事起,他每天只做三件事,赌、喝酒、打我。一年大年初四,我遭毒打后被赶出家门,穿着单衣在家门口的雪地里哭了一整晚,拍了一整晚的门,直到我昏倒在结冰的门槛上,他也没有来开门,那年我刚六岁。日出时分,我被屋檐融化的冰水滴醒,听到屋里鼾声大作……于是,我裹着墙角的稻草离开了家,再也没有回去。”

    他说得平静,旁人却听得惊心。

    “林公子!”郝状状失声。林玄筝的脸容清秀绝伦,宛若一块无瑕的璞玉,只有睫毛下眼光如烛火,一朵秘密明明灭灭。

    “走开!”郝状状凶恶地一把推开春哥,拉住林玄筝的手臂,眼眶已经酸得要掉下泪来。“你刚才说的……”

    林玄筝这时却起身来,清浅一笑。郝状状愣了,只听那温和的声音说:“都是过去的事了,我本来已经忘掉,不愿引起无端误解而已。”

    林玄筝从郝状状怀里接过娃娃,轻咳道:“我虽然不能去参加,但你找另一个人,或许可以。”

    春哥立刻竖起耳朵,只见他指了指郝状状:“让状状去吧。”

    “我不相亲!”郝状状一蹦三尺高,“老子是山大王,绝对不要做贤妻良母!”

    “‘贤妻良母’这个词没有用错,有进步。”林玄筝微笑着替她拂去头上的一根草梗,“你在寨子里不是偶尔也穿男装的吗?”

    春哥这才明白他的意思,再看活力四射的郝状状,顿时眼前一亮。

    春哥开的牡丹相亲会,是一档高人气的相亲聚会。在方圆百里,这档聚会的火爆程度,超过了唱昆曲的、玩杂耍的,甚至办花酒的。

    不仅黄家村,整个芙蓉镇的男女老少都像赶集一样围观牡丹相亲会,还有不少长安城的同行来取经。虽说村子里的剩男剩女很多,但随着牡丹大会的人气越来越高,在相亲会上,很多人就根本不是为了相亲而来了。多的是年轻美貌的少女,想在这档高人气聚会中露个脸,以后好去长安混娱乐圈。

    夜色初降,眼前一片人山人海,蔚为大观。

    郝状状迫不及待地东张西望,只见几尺高的台子上,十几个姑娘挤成一圈,每个人面前都有一盏红灯笼,有几个身材姣好。黄菜花来得最晚,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因为赶得急,不停擦着头上的汗。

    “黄花菜,加油!”郝状状朝台上喊。

    不一会儿,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只见春哥已经换了一身潮人长衫,满面春风地走到台上。

    “春哥春哥,神奇春哥!”台下一片尖叫。

    “今晚我们有十三位美丽的单身姑娘……”春哥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从怀里拿出一把系着红绸子的小弓,“现在,我就把相思弓交给出场的第一位帅哥,他就是——”在一阵擂鼓声中,一个腰系各色腰带,乞丐流人打扮的男人朝观众挥手致意,迈着矫健的步伐走上台来。

    “他就是我们已经非常熟悉的——犀利哥!”春哥拖长声音。

    人群中再次爆发出如雷声滚滚的欢呼。

    很多人踮起脚往前挤,想要一睹犀利哥那帅得刺瞎人眼睛的风采。

    一个胖大娘一边挤一边对郝状状说:“小伙子,知道相思弓吗?那可是芙蓉镇上最神奇的媒婆弓。不知道给多少男女带来了好姻缘,连县令和夫人的婚事也是这把弓射中的呢!”

    “真的啊?”郝状状也被挤得东倒西歪。

    “喏喏,你看!”大妈指向前面的贵宾雅座上一个长脸形的男人,“那就是苟县令,她的夫人黄湄就是我们黄家村的,这个月回娘家省亲的,今天也特地来……”

    几个衙差威武地站立,贵宾座中间是一个蓄山羊胡子戴官帽的人,想来就是县令了,眼睛滴溜溜的没什么官威,好像很胆小。左右各有一个女子,左边的倒是美人;右边的却在耳旁脸侧长了一个拳头大的瘤子,整张脸就像比别人多出了半边似的。

    郝状状吓了一跳,正待开口,台上已经有姑娘开始对犀利哥发问了。

    一个问:“要是把你自己比作一道菜,你会选什么菜?”

    “梅干菜。”犀利哥很老实地说,“咱老百姓都爱吃。”

    “听说你的时尚混搭是家传绝学,不外传的,娶妻以后你会传给你最爱的娘子吗?”

    犀利哥叼起烟斗,吐了个烟圈:“哥当然要把自己的心上人打扮得比哥更犀利!”

    “如果你有了心爱的姑娘,怎么向她提亲呢?”

    “哥提的不是亲,是寂寞。”犀利哥摆出一个忧郁的Pose(姿势):“谁懂咱的寂寞,咱就驮着一坛子梅干菜去她家提亲。”

    ……

    经过精彩激烈的问答,十三个姑娘里还有两个的灯笼还亮着,春哥不失时机地问灭灯笼的姑娘原因。

    “太帅了,没有安全感。”

    “还是喜欢野生的犀利哥。”

    “我不爱吃梅干菜。”

    ……

    “还有两盏灯笼是亮的!现在权利翻转,到了帅哥选择的时刻了!”春哥大声道,“犀利哥最终会选择谁呢?”

    众目睽睽之下,犀利哥扬起了相思锤,寻找方向——两盏灯笼中一盏是东边的黄毛英,一盏是西边的黄菜花,只见犀利哥缓缓转向。

    台上的姑娘都凝神屏气,黄菜花的心怦怦直跳,时间在这一刻仿佛成了慢动作——他忧郁的眼睛深深朝这边看过来了!终于,那小锤子砸过来了!系着红绸的小锤朝黄菜花迎面呼啸而来,她激动的心跳几乎蹦出胸腔——

    “砰!”相思锤命中了她……身后背对着观众忙里偷闲抠鼻屎的春哥。

    犀利哥露出忧郁的眼神:“对不起,准头不够射偏了,还能补射吗?”春哥还来不及将鼻屎擦掉,连忙拔掉粘在自己背后的糯米箭头爱之箭,严肃地说:“这可是公平公正公开的相亲大会,不走回头路。我宣布,犀利哥,出局!”

    爱情中真正的悲剧,不是从来没有得到,而是以为自己即将得到了,却是白日梦。黄菜花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哭着跑开了。

    看着泪奔出场的黄菜花,郝状状大怒之下挥出一拳,只听“轰”的一声巨响,贵宾席上遮凉的竹棚倒塌了,义无反顾地砸向贵宾席……春哥发现不好,立刻冲了过去!姑娘们都吓得尖叫躲开,本来热闹的场上顿时安静,几名衙役慌忙去查看,只见春哥用后背挡住了砸下来的棚顶,县令和夫人倒是毫发无损。那夫人面庞秀雅皎洁,杏眸如星,慌乱地看了春哥一眼。

    苟县令吓得脸色煞白,颤抖着问:“怎么回事……”

    “大人,竹棚的绳子恐怕是常年日晒雨淋,不牢固才被这少年一拳打断了。”有衙役不安地解释。

    郝状状跳上前捡起一根绳子,看到断绳的缺口,肯定地说:“这些捆竹的绳子切口是齐的,说明之前就被人动过手脚!”

    几名衙役捡起地上的绳子察看,果然有整齐的断口!

    刚才倒塌的一角,方向正对准县令和夫人坐的地方。苟县令的神色顿时更紧张,双腿直哆嗦:“有……有人要害本官?”

    郝状状在心里嗤了一声:这算什么官,胆子小得跟母耗子似的!

    旁边美貌的夫人却已镇定下来,看了一眼春哥流血的后背,脸上不知是什么神色,随后在苟县令耳边说了几句什么话,对方忙不迭点头:“好,好,就依夫人的!”随即招呼衙役匆匆离开。

    郝状状瞪大眼睛——怎么回事?这就算了?

    相亲会是开不成了,场面乱哄哄的,只见一个低眉顺眼的女人默默跟在苟县令身后离开,从侧面可以看到,她脸旁长了一串葡萄般的瘤子。

    “你知道吗,那个就是我们村里的黄湄!”人刚走远,快嘴的大娘立刻接口道。

    “哪个哪个?”郝状状的视线在远处几个人的背影上梭巡:“是漂亮的还是脸上长瘤的?”

    “黄眉可是我们黄家村的村花,当然是漂亮的!瞧那个小妾,半天也不敢吱声呢。”

    郝状状摸着下巴:“有意思!戏文里都说男人娶了老婆,再娶漂亮小妾,这个苟县令怎么娶个丑小妾?”

    “你有所不知,这小妾原来可是正妻,而且已经给县令生了个女儿,但后来苟县令看上了我们村的黄眉,就以‘妇容不端’做理由,让她降格做小妾,让黄眉做正夫人!”

    “还有这种事?”郝状状皱起眉头。

    “谁不知道咱村里的黄眉贤惠有福气?”另一个大娘眼底噙了一点儿嘲笑,转向春哥:“谭春,你说呢?”

    春哥的表情难得地一变。

    春哥一向很出名。

    名声这东西,是别人给的,自己可不一定能享受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八卦的斧头也是锃亮的。虽然大多数凡人都有诉说的欲望,而缺乏倾听的耐心,但有件东西是很多人愿意听,而且愿意花钱去听的,那就是八卦。

    美女黄湄,出嫁前也是一个很有名的女人。

    她和春哥闹过绯闻,性子温婉,却和村里一般的女子不同。就在两年前,黄家村发了水患,几十个村民被困在了岌岌可危将倒塌的房子里,暴雨让村子里的大男人们都不敢靠近,却是黄湄一个弱女子,撑了一叶小船孤身就去救人!

    “黄湄这姑娘多能干呀……”

    “可惜后来攀上了县令的高枝想做凤凰,却落得这么个下场——”

    郝状状皱眉问:“后来怎么了?”

    “有了新人换旧人呗!”

    几声嘲笑传来。新人笑,旧人泣血,世间有多少爱情跳不出这样的俗套,又有多少红尘男女逃不开这样的命运?

    议论声渐渐杂了,掺着廉价的同情。

    “……县令原来的正妻也是个可怜的,从正妻变成小妾,哪个女人能忍?何况她已经生下了孩子,虽说是个脸上长瘤的丑女,但毕竟还是长安富户家的女儿呢。”

    “还是富户的女儿?”

    “怎么,你不知道?她爹就是那个长安城的富商鲁三金呀!”

    “这女人嫉妒起来可没准什么都做得出,这次竹棚倒塌,说不定就是……”

    夜色暗沉。

    郝状状悄悄摸出人群,这些七嘴八舌的议论实在没劲,一张张碎嘴像米,还是长了虫的陈年霉米。凉棚明明是被人动了手脚,可是县令不仅不查,反而急于息事宁人,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古怪。

    使出了浑身轻功,郝状状一路跟踪他们到了一家屋宅。看准屋前的一棵大树,她轻轻跃上树,再跳到墙头,蹑手蹑脚行至屋顶。

    “你说是不是因为那件事……”屋内,苟半鹤双手互握,有点儿恐惧地把灯拨亮了一点儿。

    “大人不要想多了,那件事已经过去了。”黄湄柔声说。

    “可是——”苟半鹤的脸大半都没在阴影中,额上冷汗涔涔。

    “妹妹纵使与我吃醋,但她的心是向着大人的,大人是我们做妻妾的天,天塌下来了,她又哪里有地方容身呢?”

    “还是你深明大义。”苟半鹤害怕地咽了口口水,一把揽过夫人,“你在这里等我片刻,我去后院……”后面的话他压低了声音,听不清楚。

    借着月光,苟半鹤拿了把一人高的铁锹,在后院里用力地挖。

    潜伏在墙头的郝状状瞪大眼,还是看不清他挖的是什么东西,只见地上有一点儿水渍,泥土似乎有些湿湿的。

    她正要翻身进入院子,苟县令突然警惕地四下张望:“谁?”

    几名衙役在外面叩门:“大人,是我们!”

    苟县令连忙将土填上,匆匆忙忙来开门。门外,只见几名衙役满脸讨好:“大人,刚才虽说一场虚惊,但也难保不是有刁民存心闹事,小的们给大人守着门吧?”

    “不用不用!”苟半鹤不耐烦地挥手,“你们走吧!”

    等门“砰”的一声关上,衙役们本来要拍马屁,却碰了一鼻子灰,不免灰溜溜的十分无趣。几个人不爽快地往回走,有名资历老的衙差嘟哝道:“我们老爷可真是个运气不好的,以前常被打得鼻青脸肿,今天又险些被砸到!”

    “啥?有人敢打老爷?”进来不久的小衙役瞪大眼。

    “嘘……说来也古怪,自从老爷娶了新夫人,好几次都狼狈地被打得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地回来。老爷竟然也不说什么,也没人敢问。”

    空中仿佛有一只大手在研磨着夜色的墨,将黑暗一层层渲染得更浓。

    一群不明真相的群众正追着春哥大喊:“别跑啊,说清楚你和犀利哥的事——”

    “别跑……”

    “给哥一个崇拜你的理由!”

    人群赶鸭子似的追到黄花菜的屋子附近,突然不见了春哥的人影。“春哥人呢?”“溜得比鳝鱼还快,刚拐个弯就不见了!”“再找找!”……

    茅草屋内。蜡烛静静地燃烧,哄着娃娃的林玄筝听到“咔嚓”一声,只见屋顶探下来一个脑袋,春哥满头大汗压低声音道:“别出声。”说话间悄然一跃而下。

    林玄筝眼底夜色沉沉,果然没有出声。

    外面的人找了半天都找不到目标,恐怕渐渐也觉得无趣了,三五散去,各自洗洗睡了。

    “对付这八卦流言,就只有一个办法,不回应!”春哥擦了一把汗,狼狈地站起来,“只要你有回应,不管摆事实还是讲道理,都会在他们热情的熊熊大火上浇一瓢好油!他们的好奇心是一个巴掌,期待的就是新的巴掌来与它击掌。唉,打扰打扰!”

    口中说着打扰,他的做法却是毫不见外,宾至如归地给自己倒了一碗水,咕噜咕噜灌了下去,又多看了林玄筝几眼,眼神颇为奇怪。

    突然,春哥摸摸头:“我总觉得你有点儿熟悉似的。”

    烛火猝然一晃,光影拂动。

    林玄筝靠坐在床头,连眼睛也没有睁,闭目温和地说:“人走了。”

    外面,人声渐渐小了。春哥很快忘了刚才的问题,喝饱水打了个嗝:“听说你们要去长安,去做什么?”

    “找人。”

    “啥人啊?”

    “微生易初。”

    “武林盟主啊,听说过听说过!”春哥双臂环胸点头,“听说他出事了呢。唉,有人说他残废了,甚至有人说他死了。微生易初的武功那么高,怎么也不至于这么衰吧……”

    春哥还要说下去,林玄筝终于道:“你先出去吧,我要休息了。”

    “打扰打扰,告辞告辞……”春哥连连说着,终于起身走人了。

    等门关上,只听轻微的一声响,茶盏滚落在地上,林玄筝的人也缓缓滑倒在地,几瓣残月光被夜风掀落,洒了一窗的血色。

    直到娃娃的哭声从床上传来,林玄筝挣扎着挥去眼前的黑暗,一手按着胸口,一手吃力地扶着床站起来:“莫哭了。”落月寂静,婴儿的哭声倒似小星跌了满地。

    “林公子,我回来啦!”约半炷香的工夫,郝状状兴高采烈地推开门,“今天我有大发现……”话还未说完,突然倒吸一口凉气抓住他的肩膀:“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没出什么事吧?”

    被她摇晃了几下,林玄筝苦笑:“本来没事,你却晃得我头晕了。”轻轻推开她。

    郝状状狐疑地又看了他好几眼,只听他温和地问:“刚才你说有发现,是怎么回事?”

    “我看到县令苟半鹤在后院挖东西!用坛子装着的,不像是银钱珠宝,看得到坛子周围的泥土有点儿湿。我想起你说不能‘踩到草让蛇给惊跑了’,就没有冲进去。”说话间四处看,“黄菜花呢?她还没回来?”

    “没有看到她——”林玄筝话音未落,只见春哥去而复返,脸色惨白道:“黄……黄……”

    黄菜花死了。人是吊死的,头正好卡在院墙的一个洞口,以诡异的姿势被吊在墙上,脚尖离地不过一寸的距离。

    她还是穿着去参加牡丹相亲会的那件衣服,眼睛圆睁。

    “凶案是谁最先发现的?”郝状状眼眶发热,低吼道。

    “是我。”一名村民害怕地说。

    “状状!”林玄筝按住郝状状的手,示意她不要冲动。那柔软的手掌里有一股清刚——不是武功的力气,而是情绪冷凝出的刚硬。

    “发现黄菜花时,是什么情形?”

    “菜花的头卡在墙上,已经断气了。我没敢动……”村民害怕地说。

    “这个洞——以前有吗?”林玄筝皱眉看着墙头的洞。

    “有,是菜花弄出来供猫进出的。”村民连忙点头。黄菜花家中,只有她和母猫相依为命,猫夜里出去活动,可以从墙头的洞里钻进屋,而这个高度,对猫来说不成问题。

    “地上的砖呢?”

    “那些砖啊,听菜花说是准备用来修柴屋的,我去年就看到过。”村民说到这里,有点儿奇怪地“咦”了一声:“啊,砖怎么会碎了呢?”

    地上的红砖,碎成了几块,上面似乎还有脚印。

    林玄筝让郝状状把黄菜花搬下来,把砖与黄菜花的脚印在一起——是黄菜花的脚印。

    而黄菜花的脚尖,也沾满了红砖粉。

    这时,不知是谁突然喊道:“墙角有字!”

    众人围拢过来,有人打着火把将墙照亮,只见墙角根写了五个字:耳边二三人。这五个字似乎是用利器写的,砖粉掉落在下面,字迹凹陷进去,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林玄筝走上前,摸了摸墙上的字,似乎在辨认笔迹。

    “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郝状状摸摸自己的耳朵,看看左右。

    耳边二三人。

    这里的村民可不止二三个。

    几许月华缭乱,朱墙上的字有些惊心的味道,只听林玄筝皱眉道:“在提示我们有危险。”

    “何以见得?”郝状状愕然。

    林玄筝并不答话,淡淡伸出手,在墙上画了一个“险”字。

    郝状状顿时明白了!这个“险”字拆开来,不就是“耳边二三人”吗?

    不一会儿,几名衙役和仵作赶了过来。

    仵作翻了翻尸体的眼皮,又验查过尸斑,摇摇头:“死了有半个时辰了。”

    半个时辰——那大约是郝状状夜探县令府,春哥在林玄筝那里喝茶的时候。

    衙役们查看过现场,又问了报案的村民几句,把黄菜花抬走了。议论纷纷的村民们也渐渐散了,人群中有个沉默的身影,冷冰冰地站在不远处,目光里带着敌意。是那个脸上长着葡萄瘤的女人!

    林玄筝也看到她了。

    他的视线投过去,几乎能清晰映出对方脸上那串深红的瘤子:“鲁姑娘。”

    郝状状没想到他开口说了这么一个没头没脑的称呼,却见女子的冷脸霎时大变。

    林玄筝神色宁和:“请借一步说话。”

    那个女子愣了片刻,竟然听他的,走到一棵大树下。

    “鲁三金富甲天下,长安人尽皆知。”林玄筝温和地问,“却不知他的掌上明珠,为何要下嫁芙蓉县县令?”

    鲁阿丑脸上先是诧异,随即渗出凄苦:“你既然知道我是鲁阿丑,想必是从长安城里来的吧。我容貌怪异丑陋,纵然家财万贯也找不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夫家。直到二十一岁的时候,苟半鹤出现了。很久之后我才知道,他肯娶我,只是因为五千两白银。”

    郝状状也吃了一惊,凝神屏气听他们说话。

    “女人,家务事不要随便说给外人听——”突然,一个声音从树上传来,竟是春哥!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跳到树上去的,也不知道他躲在树上听了多久:“快回家吧,心里怨气多容易失眠,失眠就老得快……”

    林玄筝还想说什么,春哥一跃而下,熟络地揽住他的肩膀:“兄弟,你这身子骨,再熬夜就要昏倒了吧,走走,我请你喝一杯去!”

    郝状状正要发作,却见林玄筝的身子一软,竟真的昏了过去。

    “林公子!”

    “哎呀哎呀,说着就……”春哥急忙把人交给郝状状,暗暗抽开左手。郝状状心急之下也顾不得别的了,着急摇着林玄筝:“林公子!”

    四、最牛的原告

    天光微曙。

    “已经一整夜了,怎么还不醒来?”郝状状站在床前,急得团团转。

    “嗯嗯,是劳累的缘故,”郎中也不太确定,“村后的山脚有一处温泉,要不你带他去试试?”

    “啥?”郝状状差点儿将口水喷了出来,看了看床上林玄筝紧闭的眼睫,她嘴角抽搐道:“带他去泡温泉?”

    “是啊,”郎中说,“他现在牙关紧闭,药石不进,温泉有暖体治病的疗效,实在是最好的办法。村民们生病时,也经常去的。”

    郝状状脑子里华丽丽地浮现出一幅美人出浴的旖旎画面,而郎中收了银子已经告辞了。焦躁地踱了两步,郝状状下定决心,迅速将昏迷的林玄筝背了起来,心潮澎湃地往温泉进发。

    温泉地处山石草木之间,金色的晨光照在雾气氤氲的泉水上,仿佛有几分仙境的气息。

    郝状状把脚丫子伸进水里,试了一下温度,果然怡人。把林玄筝从背上放下来,却听“咯”的一声轻响,对方颈项微仰着,束发的玉簪被丛生的枯枝挂了一下,肩头乌发顿时如墨散开,泼在青石之上。

    “哗啦——”郝状状急忙去捞,在一阵溅起的水花中接住缓缓下沉的簪子。回头时,却见那昏睡的脸颊也因为泉水边雾气蒸腾而染上了些颜色,淡眉长睫都沾着水珠,格外苍白晶莹。

    “我是为了帮你,嘿嘿,不是想看便宜……”郝状状卷起裤腿坐在石头上,踩着水花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唠叨了半天,终于,开始给林玄筝解扣子……

    就在这时,水下突然伸出一只手来。

    郝状状反应不及,用力将林玄筝往岸上一推,自己已被猛地拉下水!

    在水里四脚拼命猛蹬,郝大王的水性是很好的,但再好的水性也扛不过暗算。手脚都被紧紧绞住,滑腻腻的像是女人的手……

    渐渐地,她的挣扎失去了力气,明明暗暗的水域包围着四周,最后的意识里,仿佛看到有人扎进了水里。

    “状状……”

    “状状!”

    “唔……”郝状状揉着眼睛清醒过来,只见日头明晃晃的,自己躺在一块大石头上,林玄筝担忧地看着自己,她心有余悸地摸着项上的脑袋,伸出双手——手脚都没少,自己还活着。

    “林公子!有人暗算我们!”郝状状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

    林玄筝温和地按住她:“你喝了不少水,先躺一下。”郝状状这才发现自己的外衣都被脱下来晾在青石上,只穿了一件白色中衣,不禁脸红。

    “你没事了吧?昨天昏了一夜不醒……”郝状状抓着林玄筝的胳膊,又探了探他额头的温度。

    “我没事。”林玄筝摇头,“是谭春点了我的昏睡穴。”

    “他会点穴?”郝状状愕然,随即一拍头,“对了!昨夜他怎么能悄无声息地躲在树上,连我也没发觉?他隐藏了一身武功,而且是不低的武功!莫非他才是凶手,想杀了我们灭口?”说到这里,郝状状只觉得齿寒咯咯作响。

    林玄筝却不答话,沉吟片刻:“你说,昨晚看到苟县令在院子里挖东西——不像是银钱珠宝,看得到周围的泥土有点儿湿?”

    “没错。”郝状状用力点头。

    “那我们去看看吧。”

    “怎么看?”郝状状大奇。

    “要见县令大人,自然是去递一张状纸。”

    早饭时分,苟县令在夫人的娘家,接待了一个告状的百姓。

    本来苟县令也不是什么勤政爱民的官儿,之所以放下筷子热情接待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案子,因为告状的人很特别。

    这个原告是他丈母娘。

    “半鹤啊,我真的在后院里埋了六十贯铜钱,你说怎么就不见了?”黄湄的娘黄凤连连喊冤。

    “娘,您真确定不是记错了地方?”

    “没错,绝没错!”黄凤擤了一把鼻涕,把手在衣襟上擦了擦,“那是黄湄她爹在世的时候留的,我一直埋在后院里,可惜位置记不确切了。你县衙里人手多,找几个贴心的帮娘挖挖看。”

    苟半鹤灰头土脸,眼神也有些躲闪,身边的黄湄温婉道:“娘,这县衙的公差是替朝廷办事的,怎么能给我们自家挖铜钱?六十贯也不算什么大数,您老钱不够用,我和半鹤都会孝敬您的……”

    “你这闺女!”黄凤勃然大怒,“你是在教训老娘了?这六十贯是你爹留给我的,别人给的一万两黄金,也比不上这六十贯!”

    虽然老太太昂首挺胸,义正词严,但说到“一万两黄金”时,她的喉咙还是深情地动了一下。说着说着,黄大娘朝身侧让道:“这位林公子一看就是读过书的人,这事儿你让他评评理!”

    县令夫妇这才看见,堂屋里不知何时多出了两个人。

    黄湄眉头一皱:“娘,这两个是什么人?怎么让他们到我们家里来?”“人家是有见识的人!谁像你们两个不孝顺的!”黄凤乐颠颠地把两个人请上座。

    林玄筝的举手投足间,气质自然高雅,与村子里的老百姓大不相同,苟半鹤一时也不知该怎样应对。

    “其实夫人说得也有理。”林玄筝微笑,“公差是为朝廷办事的,不便参与家事。”只听他接着道:“不如县令大人和夫人帮老夫人去挖,不失为一个忠孝两全的好方法。”

    黄凤顿时大喜:“这个法子好!半鹤,湄儿,你们两个和娘一起去后院挖,这事儿不麻烦别人更好。”

    “你究竟用了什么办法,让黄老大娘坚持要去后院挖地?难道她真的有六十贯钱埋在后院?”郝状状悄声问。

    “就算有六十贯,也不值得如此兴师动众。”

    “究竟是什么办法?”

    林玄筝的眉棱淡淡一扬:“我只告诉黄大娘,我懂得寻宝掘金,探访得知她家后院有黄金。”

    “她就信你?”郝状状瞪大眼。

    对方浅笑:“对贪财的人来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在一阵挥汗如雨的挖掘中,苟县令的神色越来越紧张,黄湄在旁边劝解:“娘,您老人家年岁大了,先回去休息,我和半鹤如果挖到了,一定去交给您。”

    “挖不到我不走!”黄凤倚老卖老。

    又过了两个时辰,眼看后院的地差不多都挖了一遍,苟半鹤脸色惨白:“娘,别挖了……”

    “只剩下最后一点儿地方了,娘自己来!”黄湄抄起铁锹就要动手,黄湄按住她低声道:“娘,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黄大娘的眼神闪躲了一下。

    “娘,不要被外人骗了。”黄湄还要说什么,黄大娘已经动手开挖了:“就这一点儿地方,挖完再说!”

    不知道是老大娘手气太好,还是苟县令运气太差,不到一炷香的工夫,铁锹就触到了坚硬的东西,像是水缸盖,但比水缸盖大不少。

    黄大娘眼前放光,立刻扒开盖子上的土,苟县令神色惨白想要拦住她,老太太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推开女婿。盖子一揭开,里面冒出一阵冷气。黄凤的手不禁缩了缩:“什么东西?大夏天的怎么这么冰?”

    黄湄也顾不得其他了:“这不是铜钱!您快住手!”

    苟半鹤双手瑟瑟发抖,根本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鲁阿丑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到了院子门口,仍然是冷冷地看着里面的一干人。

    苟半鹤一眼瞧见了她,又看了看旁边的林玄筝和郝状状,脸色顿时惨白,踉踉跄跄地冲回屋里。

    “哎!半鹤,你这孩子……”黄大娘朝他的背影喊了一声,只听林玄筝彬彬有礼道:“大娘,今日您也累了,时候不早了,我们也该告辞了。”

    黄大娘还在困惑,又似乎对他十分有好感,闻言连忙搓了搓手:“我送你们出去。”

    几个人走到门外,林玄筝貌似无意道:“您的女婿十分孝顺。”

    “那是!”黄大娘很得意,“别看他在外面是父母官,回到家里对我这个老太婆,可是半点儿都不马虎。”说到这里更高兴:“谁不知道我女儿有福气?我这个当娘的功劳大着呢,当初要不是我坚持,湄儿差点儿就嫁给了那个不成器的谭春,虽说现在他有了点儿名气,但一天到晚和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混在一起,那吊儿郎当的样子看了就来气,哪里是女儿家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您女儿差点儿嫁给春哥?”林玄筝脚步微微一顿。

    “哦——”黄大娘这时才知自己失言,眼珠迅速转动,“没,都是过去的事儿了……就送你们到这里了。”说完匆匆转身回去。

    “你说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郝状状问。

    “应该是冰块。”

    “夏天怎么会有冰块?”郝状状瞪大眼。

    “把冰块藏到夏天虽然不太容易,但如果有钱也有人力,并非完全做不到。”

    郝状状一拍脑袋:“啊!我想起来了,说书的说,江南的大富人家夏天吃冰镇梨消暑!”

    林玄筝点头。

    “听起来很好吃的样子。”郝状状咽了咽口水,摸着下巴道,“但苟县令这么神秘兮兮地藏着冰块,总不是用来吃那么简单的吧?呃……难道是——用来藏尸的?”说到这里,她自己被吓得脊背发毛:“可是之前的案子里,死者的身体都完好无损地找到了!”

    五、名声那点儿事

    两个人走出没多远,便看到春哥摇着秃毛扇走了过来:“哎呀,昨天我本来说想请你喝一杯,兄弟,谁知你昏过去了。这酒钱省了我于心不安,要不今天去喝两盅?还是我请客!”

    “谁是你兄弟?”郝状状正要发作,被林玄筝轻轻拦住。

    “请我喝酒可以。”林玄筝微笑,“不过要行酒令。”

    春哥拍着胸膛说:“没问题!”随即指着郝状状:“我也有个要求,爷们儿喝酒,不带女人!”

    村口的小酒馆,酒旗上蒙着灰尘,桌子上沾着厚厚的油污,酒却有种独有的香醇。春哥热情地倒酒:“你们是江湖大侠,乡下地方的劣酒,只能委屈了。”

    阳光静静地照在林玄筝的蓝衫上,他笑道:“喝酒在心境,不委屈。正如你做媒婆做得自得其乐。单这一点儿,就令江湖上很多大英雄望尘莫及。”

    春哥一愣,随即哈哈大笑:“我一个媒婆,怎么能和江湖大侠相比?”“江湖不过‘快意’二字,能自信无惧旁人的眼光,享受自己,随心所欲地生活,已经是了不起了。”

    眼底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一闪,春哥认真地问:“我觉得你有一点儿熟悉,我们之前见过吗?”

    林玄筝微笑:“相逢何必曾相识。”

    “说得好!”春哥大笑,“我看你这人投缘,奉劝你一句,别多管闲事,早点儿离开黄家村,也不枉我三分银子的酒钱。”

    “也不枉你在墙壁上刻字提醒,在树下出言阻拦,在温泉边出手相救。”林玄筝顺着他的话往下说。

    春哥手中的酒杯猛地停住。

    林玄筝莞尔一笑:“人生有太多伪装,喝过酒总该说几句真话。”

    他徐徐道:“今日行的酒令,就是一个字——”他蘸着酒在桌上写了一个筋骨内敛的“险”字。

    “你的点穴功夫不俗,字却写得不太好看。江湖上点穴的高手,十之有七成,出自名门。”

    名,不是赞美,也没有歧义,江湖上只有一个门派叫名门。

    名门要在三更杀一个人,没有人能活到四更。

    “听说名门有一个叫谈春风的少年,为了采集蜂蜜,在一窝蜂群飞出的瞬间出手,遍点了六十多只蜜蜂的穴道,等他的蜂蜜采好,再替蜜蜂解穴……昨日你点我的穴道,我就想到他了。”林玄筝轻轻呵出一口气,“我虽然不会武功,但一向比别人多些警惕,若非你有如此妙手,也未必就能点倒我。”

    “你……究竟是什么人?”春哥手中一抖,酒顿时洒了出来。

    “你离开名门,到小山村隐姓埋名,一定是有什么原因的吧?”林玄筝温和地说。

    春哥死死看着他的眼睛,似乎想从里面找寻到线索,却只看到湖水般地平静温煦……他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荒唐的念头——名门门主无筝先生,面具下的脸孔究竟是什么样的?是胖是瘦,是美是丑?可能是一个年轻人吗?春哥自嘲地苦笑,太荒唐了,不可能。他很快否定了自己的胡思乱想。

    “一定是有原因的吧。”林玄筝重复了一遍。

    虫声吵闹,夏日的清风撩起破旧的酒帘,仿佛禁不得风吹,林玄筝轻声咳嗽。不知道为什么,在那样的目光下,春哥多年来不曾出口的秘密第一次到了嘴边,苦涩辛辣,一如杯中酒:“因为我害死了自己的亲娘。”

    林玄筝手中酒杯一顿。

    “我送了她一支金簪子。”春哥说,“她在乡下种地,从来没有戴过什么贵重首饰。儿子送的,她自然欢喜地戴上。那些同村的大婶老妇们,偷偷议论她的簪子是偷来的,被她听到了。她一生虽然穷困但最讲名声,于是问我东西是怎么来的。黄金是我应得的报酬,我一个字也不能泄露,于是应付搪塞过去。等我离开村子半个月之后,她吞砒霜了。遗书只有六个字:清白来,清白去。”春哥眼里泛着血丝,却没有泪。

    “人言可畏。”林玄筝眼底漩涡更深,水纹如裂。

    “我固然可以杀光那些议论诽谤的长舌妇,但真正的凶手却是我自己。”春哥将又一杯酒一干而尽,“我干的是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娘才会因我而死。但身在江湖,谁又是干净的?”

    “恨过名门吧?”林玄筝突然问。他杯一就唇,里面已是殷红一片,睫下眼神寂静如冰,径自将那杯血酒缓缓饮下。

    春哥一愣,半天没有说话。

    林玄筝静静继续道:“喝酒。”日光投在他苍白的脸上,也许是错觉,春哥觉得那笑有些凛冽惨淡的味道。不过,一杯杯猛烈喝下去,春哥醉得更厉害,再后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残阳西斜时,郝状状找到了小酒馆里,一眼看到趴在桌上的春哥,用力摇晃他:“喂!快醒醒!林公子人呢?”

    春哥烂醉如泥,任她摇晃。

    “又出人命了,苟县令死了!”郝状状心急火燎,见春哥还在打着呼噜,生气地将他扔回椅子上——林公子要是出了什么事,老子绝不放过你!

    外面,天色渐渐擦黑了。

    “林公子!”郝状状四下张望,在夜风中喊:“林公子——”

    星子寂静燃烧着,无人应答。郝状状奔跑在星光下,觉得有点儿恐惧,冰凉的夜风像小蛇一样缠在脖子上,让她不舒服。

    世界上的人这么多,和自己相关的,其实只有那么几个。满嘴“老子”的郝大王,也只是个十九岁的小姑娘。有时候,大大咧咧的她会变得格外黏人、格外烦人,是因为人在黑暗中格外喜欢温暖,而林玄筝这样的人,恰恰能给人温暖。他的气息就像春风折成的棉被,覆在身上伏贴着每一寸肌肤。

    对他说的话,就像投下悬崖的石头,永远不会担心被人拾走。郝状状依赖他如父兄,恐怕是有这一分原因的。即使他微笑不回答,沉默如不见底的深渊与海洋,但他会包容聆听。

    他也曾说:“人生必须珍惜每一次相遇。因为你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最后一次。”

    她和黄菜花,萍水相逢,现在却已永远不会重逢。

    “你说错了,我不叫黄花菜,我叫黄菜花。”

    “我想嫁人,不想死……”

    ……

    黄菜花的憨笑犹在耳边,满郝状状的眼眶无端酸楚,她追逐夜色用力奔跑。等汗水湿透衣背,终于,看到了熟悉的蓝衫身影在前方出现!

    “林公子!”郝状状扑了上去,“我以为你也出事了!你去干什么了?苟县令死了,你知道吗?”

    “我去过黄大娘家。”林玄筝似乎很疲惫,“我们挖到冰块,离开黄家之后,苟县令恐惧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见,一个时辰之后,送饭的仆人看到了吊在屋梁上的黄菜花,他的夫人、小妾、丈母娘,都有不在场的证明,仵作验证是上吊自尽。”

    郝状状顾不上案子,探向他滚烫的额头,跳脚道:“你生病了还到处乱跑!”

    “莫吵了,扶我一下。”林玄筝浅浅皱眉,“你可知道黄菜花为什么嫁不出去?”

    “为什么?”

    “因为她名声不好。”

    纵然粗枝大叶如郝大王,也隐约猜得到一个女人“名声不好”意味着什么。只听林玄筝缓缓说:“之前死掉的三个姑娘,身上也有这样或那样的流言蜚语。这不是巧合。或许隐藏在‘嫁不出去的老姑娘’背后,还有一些共同点,被我们忽略了。”

    “可是黄菜花她……”郝状状急了。

    “黄菜花憨厚质朴,绝不是轻浮的姑娘,到了众人嘴里却变得暧昧不清——背后,必然有人在利用‘人言’这种武器。”林玄筝话未说完,突然掩住胸口喘息不止。

    郝状状咬牙将他背了起来:“现在什么也不要说,我背你去休息!”

    六、鸭梨的血案

    夜里的蛙鸣零零落落。林玄筝疲惫沉睡自然不用说,郝状状也因为背人累得骨头散架,倒头便睡。天大亮时,郝状状被一阵嘈杂的议论声吵醒。

    “今早有人在黄菜花被吊死的墙头捡到了父母官的官印!掉在草垛里,前儿天黑没看见,就是苟县令的官印!”

    “是啊,是啊,这县官平时就为官糊涂,不理民生,名声坏得很!”

    “狗官死了活该!”

    郝状状一骨碌爬起来,赶到窗前,只见一群村民正从窗下走过。

    “苟县令畏罪自尽了!原来他就是最近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黄湄家门口,围着数十村民,愤怒地拿着锄头、铁锹。“还村里死难的姑娘一个公道!”“真是丧心病狂的狗官……”“我们告状告到长安去!”

    林玄筝和郝状状赶到现场,只见人声嘈杂,黄大娘正哭天抢地。堂屋里停着苟县令的尸体,僵死的脸上表情似乎还有一丝惊恐。

    郝状状大声喊:“不想被杀的,就听我们说!”

    人群里激起了一阵小小的喧哗。

    “苟县令并不是凶手。”林玄筝的声音像是漫天黄沙里的一潭冰水,清淡却斩钉截铁,把其他的声音都沉淀了下去。只见他缓缓走上前来,“就算杀了人,有什么理由恰好把官印这么重要的东西丢在现场?就算真的如此马虎,也没有理由两夜不去找寻,等着被人发现。真正的凶手画蛇添足,一大败笔。苟县令的确是自杀的,但他所畏惧的,并不是杀人罪——”

    “什么?那是什么罪?”

    “他最大的恐惧是另一件事。贞观八年,长安富商鲁三金想为儿子在芙蓉镇谋一个官职,给了县令苟半鹤五千两银子。可惜苟县令拿人钱财,却没有与人消灾。

    “鲁三金威胁要去状告苟半鹤贪污——那时,皇上正在大力整治贪官污吏,苟半鹤头上的乌纱定然不保。苟半鹤无法拿钱替人买官,也正与此有关。几年前只要出足够的银两,拿一个县的官位并不难;但如今所有新晋官员必须通过朝廷的考试,过不了考试的,连一省府台也没办法,更何况小小一个县令。山穷水尽时,苟半鹤得了一招妙计——”

    说到这里时,林玄筝看了鲁阿丑一眼,轻叹了一口气:“他开始追求鲁三金的女儿。鲁阿丑因为容貌特别,早过了出阁的年纪却仍待字闺中。”

    苟半鹤天生一副好皮囊,略施小计,制造几次邂逅,强忍厌恶装出对鲁阿丑一见钟情,少女自然死心塌地地跟随了他。

    林玄筝的目光静静地在尸体上扫过:“可惜没过多久,他便移情别恋了。鲁阿丑虽然没有说什么,但她爹应该给了苟半鹤不小的压力。比如,找几个江湖人物毒打他一顿。”

    几名衙役面面相觑:原来如此!有几次县令大人鼻青脸肿地回府衙,他们不敢问,但心里也是有疑问的。

    “一个人可以侥幸一次,但无法侥幸一世。命运有时就是如此,你如履薄冰时,可以险中求胜,但你大意时,也许会栽进一个自己想不到的陷阱中——人的命运,终究是由性情决定的。”林玄筝的话里仿佛飘着夏日的落花,有些清凉的禅意:“此后出的一点儿小事,正是由于苟半鹤贪财好享受的性格——虽然朝廷三令五申不允许官员奢靡,他还是忘不了自己的一个爱好,夏天吃冰镇梨。”要把冰从冬天储存到夏天,是一件不容易的事。皇上提倡节俭,连宫中的皇子公主们也不敢耗费人力财力藏冰。

    郝状状瞪大眼——莫非后院的冰块真的是用来做冰镇梨的?

    “连朝中一品大员也不敢做的事,小小芙蓉镇的县令,偏偏就做了。为了不引人注目,他把冰窖挖在夫人娘家的后院,以夫人回娘家探亲的名义,前来享用。”说到这里,林玄筝信步走入院子,示意几名衙役把还疏松的土挖开,揭开盖子,冷气顿时迎面袭来。

    “苟半鹤在官场打滚这么多年,也知道此事一旦追究,墙倒众人推,免不了有知情者将他收受鲁三金贿赂的事一并挖出来。到时候,恐怕不是锒铛入狱,就是人头不保。此刻,若有亲近的人趁机再点一把火,吓破他的胆,便不用亲自下手,也比亲自杀他更利落。”

    “苟县令真是……自杀的?”郝状状惊愕地一击掌,瞪大眼问,“冰块梨……也真是用来吃的?”

    天色倏地一沉,太阳钻进云层中,林玄筝清渺的笑意中有一丝令人不熟悉的东西:“真正的凶手不单要嫁祸,更要利用一件武器——”

    “什么武器?”

    “人言。”林玄筝微微摇头,“人言这东西是最无意义,也最有用的。也许凶手吃过它的亏,所以更懂得利用它……利用苟半鹤坏得很的名声,将罪名顺水推舟地嫁祸给他,不失为一个聪明狡猾的办法。包括黄菜花在内,四位姑娘其实还有一个共同点。

    “她们都曾经是县令夫人的闺中密友。”他的声音柔倦,仿若吹面不寒的杨柳风,但听在众人的耳朵里,就如刀子剐人一样。

    黄大娘失色愤怒大喊:“你……你什么意思……我以为你是好人,你却来逼死我女婿,冤枉我闺女!”说话间便撒泼冲上来扭打,被郝状状拦住。

    “大伙儿不要相信他们!”黄大娘抹着眼泪鼻涕扯开嗓门,“就是他骗我说我家后院有黄金,才会害死了我女婿……乡,乡亲们!我女婿刚死,你们……难道你们就相信一个外村人的话,来欺负我们孤儿寡母!”

    “大娘。”林玄筝和悦地开口,眼底一片澄明,“你为什么不说,是因为自己贪财的念头,害死了女婿?”

    阳光刺目,大哭撒泼的黄大娘突然脸色灰败闭上嘴。

    “算了,娘。”黄湄突然笑了一下,“就像这位公子刚才说的,人可以侥幸一次,但无法侥幸一世。早晚总有这一天的。”

    “她们原本都是我的好姐妹。”黄湄面色平静地说出这句话来,拢鬓发的动作甚至仍然很温婉,“开始,我只是散播了一些消息,让媒婆们不敢上她们的门。但谭春竟然和我作对,甚至说出‘至少我能娶你’这样的话——我这才动了杀机。”人人悚然,仿佛不认识黄湄一般。

    “凉棚的绳子是我用手边的簪子割断的,为的就是让半鹤成为惊弓之鸟。如今朝廷正在倡导节俭,苟半鹤怕丢官犹豫不决,那时是我鼓励他:小小的冰镇鸭梨,他一方父母官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为何吃不得?”

    要毁灭一个人,最好的方法不就是在他犹豫不决时,将他朝无形的深渊推一把吗?看到女儿平静的神情,连黄大娘也木然停止了哭闹。

    每个人……都有不同面。放在人前的得体,未必就是心底的表情。想起当初黄湄出嫁时汹涌的泪水,是不舍多,还是怨恨多?

    “其实,第一次这么做时,我心里也是有些作呕的,但是杀到第二个,也就习惯了。”黄湄看着自己的双手,微微发抖,“娘,你还记得小时候,家里的那只大白猫瓜儿吗?我一直疼它,可是那天它竟然把我抓伤了,伤口从手腕一直伸到小臂,五岁的我哭得多伤心啊,第二天,它的尸体就飘在了家里的大水缸中。

    “你以为是它是失足掉进缸里的,其实,那晚我没有睡着,半夜我起来,瓜儿还是像往常一样窝在灶台上睡觉,我就走上前,抱起它,然后——慢慢地,把它按进大水缸里。我那么喜欢它,它怎么能恩将仇报?那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你能体会到那种感觉吗?有点儿恐惧,有点儿冷,有点儿沸腾……我在黑暗中流下了眼泪。说起来,瓜儿死后,我做过噩梦,但那些姐妹死后,我反而夜夜都睡得很平静,不再有梦了。”

    胆小的村姑已经吓得脸色煞白,郝状状也觉得双唇发麻。

    黄湄抬起手臂伸向发鬓,一根两寸长的细针慢慢被拔了出来,针是黑色的,又极细,所以隐在头上与秀发融为一体。针灸之法,可以刺入穴位让阴阳平衡、脏腑调和,若针上抹了麻药,也可立刻将人麻醉。

    “这根针,帮我省去了许多麻烦。”黄湄的声音幽冷带甜,“所以她们死得很安静,没有惊动任何人……麻药很快就会消失,这么细的针在尸体上不会留下什么痕迹,表面上看每个人的死因又都不同。”

    纵然有发鬓间的锈针,也正因为所有人都对黄湄没有防备,她才能这样无声无息地杀了一个又一个人。

    “她们每一个都是我的好朋友,”她转过头来,“却也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

    七、谁做嫁衣裳

    两年前,黄家村喜气洋洋——县令苟半鹤亲自坐着八抬大轿来黄家村提亲了!

    “你可没瞧见那排场,风光得像戏文里似的。如今姑娘家去哪里找哟!”

    “这苟县令,可是仪表堂堂的美男子!”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上个月苟县令被山贼打劫,身上的银子都被劫走了,满身是泥脏得和乞丐一样,说自己是县令压根儿没有人相信,他狼狈地一路乞讨到黄家村,遇到了黄湄,这善良的姑娘不仅给他吃喝,还给了他五钱银子,让他回家。那苟县令怕是一见钟情丢了魂儿,回头就找媒婆前来说亲了!”

    “而且呀,被姑娘家拒绝了一次,县令竟让他的妻子委身为妾,再次前来提亲请黄湄做正室!”

    村民们羡慕不已,却见黄大娘脸上绷得紧紧的:“我家湄儿不肯去,死劝活劝劝不动!”

    “这又是何苦来着?”村民们都倒吸一口凉气,“那可是县官大人,吃香喝辣一辈子不愁!”

    黄大娘平日也最是爱财,点头道:“我也说就是这个理儿!苟县令再怎么说也比那谭春强百倍!”

    屋子里,几个年龄相仿的姑娘正着急劝着黄湄。

    “我想要相守一生的人是谭春。”黄湄摇头。

    “可他是个媒婆,人人瞧不起的男媒婆啊!”黄秀娥急了,“你家里两个姐姐都嫁得好,你这么漂亮,更应该风风光光地嫁出去!”

    “那谭春要钱没钱,要地没地,又是个来历不明的外村人。就算没有苟县令,你娘也不会同意你嫁给谭春的……”黄米香说。

    黄菜花的嘴笨,在一旁没有说话,但也用力点头。

    “我真心爱谭春,不嫌弃他穷。”黄湄别过头去,黄秀娥拦住她:“为这事你不知道和你娘吵了多少次,你是最孝顺的,难道要和你娘再吵下去吗?”

    几许娇嫩的青春,在阳光的河流里打着旋儿。

    “哎哟!”黄秀娥接着说,“谭春这个人不务正业,又不听你的劝,我看他对你忽冷忽热,哪里比得上苟县令深情?”

    “所有人都劝我,都说我应该嫁县令。包括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一个人是支持我的。在无数人的劝说声中,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心里的那根弦竟然悄然松动了。”

    “人言可畏啊,他们不停说谭春的坏话,又把苟半鹤说得和神一样,那些唾沫星子像虫一样蛀着我心里头的堤防,把我推进了深渊里去……”黄湄有些迷惑地环顾四周,“真的,当所有人都在告诉你,你应该怎么做的时候,你总有一天会反思自己的坚持是不是错了,

    “我只是个锁在深闺的姑娘,苟半鹤和鲁阿丑的事情,身边那么多的人,竟没有一个,没有一个和我提过半句!全都把苟半鹤说成天下最有情义的男人。”黄湄的眼底浮上了一层暗色,与她婉约的容貌极不相称,仿佛清甜的河水里突然落进了一只死老鼠:“她们明明应该知道,他能对不起鲁阿丑,就能再对不起我……”她冷笑:“果然,我们新婚不到半年,苟半鹤就在外头有人了。”

    冷笑中的叹息,让人悚然心惊。

    “他的心已经丢在了外头——”黄湄满眼惆怅,“你深爱一个人,才可以纵容他的一切;爱得不够时,就会想用身外的东西弥补。本来苟半鹤至少有一个升迁到长安去做官的机会,却因为他不理政事而错过了。苟半鹤的年龄也不小了,我已经可以将这个男人的一生看到头了,也可以将自己的一生看到头了。这是一种很可怕的感觉,你能知道二十年后自己是什么样子,然后每一天、每一天忍受时间无声无息地凌迟……

    “与苟半鹤的庸碌相反的是,谭春出名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剩男剩女越来越多,媒婆这个行当不再被人鄙夷,谭春的生意竟然做出了口碑,他弄的牡丹相亲会,连长安都有人来取经效仿——这个世道变化得真的很快,你反应不过来的时候,它就把你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我那些‘好朋友’,原本死死劝我不要嫁给谭春,在我嫁给苟半鹤成为笑话时,她们又做了什么?落井下石,背后极尽嘲讽凉薄!什么‘攀高枝’,什么‘留笑柄’,当我没有听到吗?”黄湄厉声道,“他们欺骗我,作贱我,他们不该死吗?”

    浊浊人言,冷暖世情。

    村民们都畏惧地后退,寂静中,只有阳光淙淙无情。

    八、相思一寸灰

    对爱情和生命,有多少人一辈子也没有弄清楚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在别人的眼光中迷失了自己,到头来,又发现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心有不甘,心有不甘又如何?

    春哥赶到了,愕然望着眼前发生的一切——酒中下了药,林玄筝早已安排好,让他不能赶来阻止。

    “如果你小时候没有杀瓜儿,后来也未必会犯下其他命案吧。”林玄筝不知道是在对黄湄说,还是在对自己说,“每个人心底的残酷,都被一扇良知的窗子约束着,而一旦那扇窗被打破一次,它就不值钱了。你在心底厌恶自己的残缺,认定自己是一个残忍的人。哪怕原本并不是,最后你也会变成是。”

    这时,他转向鲁阿丑,缓缓问:“苟半鹤爱上别人的谣言,则是从你这里传出来的吧?”

    鲁阿丑失声痛哭。

    “黄湄,有一件事情你想错了。”林玄筝叹息一声,“苟半鹤的确贪财好享受,很不丈夫,但他对你的痴心却是真的。他胆小如鼠,若非真心爱你,怎么会铤而走险休鲁阿丑,娶你做正室?若不爱你,他又怎么会明知道冰块挖出来会毁了他,仍然不愿忤逆你娘?”

    黄湄仿佛有些茫然,但平和的目光渐渐破裂。

    “不错……只有你……”鲁阿丑脸色惨白,悲痛的眼底浮现出一丝神秘的残酷,“你可知道我有多恨你?你抢走了我的丈夫,占有了我孩子的爹,你只是一个贫贱的女人,不过因为几分姿色得到了半鹤的宠爱。他可以爱你,一样可以爱别人!既然我得不到他的心,至少也要亲手摧毁你的心!我用尽一切办法让你误会,让你痛苦,让你品尝这世间最可怕的绝望……”

    黄湄的身体微微颤抖,低头抚上苟半鹤僵死冰冷的脸,仿佛第一次认识这个懦弱的男人。

    什么误会都可能有澄清的一天——只要人还活着。

    但苟半鹤没有机会了。

    黄湄也没有机会了。她眼底被泪光铺满,抬头竟然化为微笑,最后看了春哥一眼,她突然扬起手!一枚长针在她手中闪过寒芒。

    “湄儿!——”春哥竟阻拦不及,只能冲上前去,扶住黄湄倒下的身体!

    美丽的容颜苍白成谜,黄湄嘴角带着一丝神秘笑意,她的手臂垂了下来,手指仍然保持着蜷曲的姿势,想抓住什么。

    生命包含了太多东西,自己的、别人的、清醒的、掂量的……而爱情,是一场看得太清就会消失的大梦,是一捧透彻胸臆的山巅雪,有人用权衡的掌心来接这捧雪,半醉半醒间,它已无声融化在指尖纹理中了。

    四周喧哗,不知是谁的眼泪流在冰面上。

    更多的阳光铺天盖地地照了过来,冰上摧毁与燃烧的破裂声响了起来。

    一刹烟雨,霎时融化。

    世间失去的情意,竟似是和这融冰一样的,带着血的烈性,梅的冷香,终究挽不回一段相思。

    黄大娘疯狂地哭喊:“都是这东西!都是这东西!……为什么我要贪财去挖,为什么要让我知道?湄儿,为什么要让我知道!”此刻,她庸俗的面孔已经被巨大的悲痛填满,只有母亲才有的银丝绝望地在风中颤抖。

    鲁阿丑望着眼前的情形,放声狂笑,仿若绝望的野兽:“黄湄……你终于得到报应了!”

    几个村姑突然掩着脸,流下了泪。

    不要再说命运的磨砺全是财富,至少……不要说爱情的磨砺是女人的财富,更多时候,不幸的感情会挫伤女人的精致柔软,把她们变得面目全非。

    四日后。

    黄菜花的坟前,林玄筝上完三炷清香。天空风流云卷,蓝衫被微微掀起:“下葬前,我又看了看黄菜花的尸体。”

    旁边的春哥沉默不语,不过几天,他整个人已落拓消瘦了下来。

    “中了麻药后窒息而死的人,眼睛不会有异样。在无知无觉的状态下死去,也是一种幸运。而被点穴之后无法动弹的人,会在临死前经历痛苦,双眼充血,不能瞑目。

    “我也是这几日才想通的——那日,黄菜花在相亲台后面,恐怕听到了什么不该听的事吧。”林玄筝的声音骤然变冷,“其实,是你杀了黄菜花。”

    春哥浑身一震。

    “点穴高手能把握力度。”林玄筝站起身,回过头来,“穴道什么时候解开,全看下手的轻重——这意味着,你也能控制她死亡的时间。”

    后台。

    黄菜花去小解,突然看到熟悉的两个人影——是春哥和黄湄,他们好像起了争执。

    好奇心让她停下脚步,听他们说话。

    “收手吧。”春哥的情绪有些失控。

    “既然你知道了,为何不报官来抓我?”黄湄的声音温柔中带着嘲讽,“我早已是个残忍的女人了,白纸上有了污迹,就无法再洗白了——良心,也一样。你还指望我能回去?”

    “你已经杀了三个人,你不能——”

    黄菜花悚然一惊,双腿颤抖,脚下枯枝发出“咯吱”一声脆响。

    “谁?”春哥低喝,发现了不远处的黄菜花。

    “我……我……”黄菜花浑身抖得厉害。

    黄湄走了过来,脸上还是带着温柔的微笑,却让黄菜花浑身发冷,春哥拦在黄湄面前,朝黄菜花喝了一句:“还愣着干什么?快走!”

    黄菜花这才如梦初醒,拖着发软的双腿,往前台有人的地方逃去。

    黄湄已经等不及要灭口了。

    所以,黄湄用发簪割断绳子,凉棚倒塌时砸向的目标,根本不是苟县令,而是黄菜花!

    春哥抬起眉毛,眼底缓缓凝聚起冰冷的刀锋:“黄菜花心里藏不住事情,她一定会去报官;而湄儿,一定会在她报官之前杀了她。既然湄儿一定要动手,就让我来替她动手吧。在偏僻的巷子里,我制住了黄菜花的几处穴道,在她脚下斜垫了两块方砖,将不能动弹的她头塞进墙头的洞中。”

    黄菜花身上几处穴道解开的时间不一样。脚上穴道最先解开,脚最早能动。她惊恐中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拼命动脚——而后果,必然将脚下松垮垒着的砖块蹬开,导致她的人被悬空!这样,作案时间与死亡时间,就可以错开。而春哥,也有了不在场的证明。

    “用利器写下的‘耳边二三人’那五个字,不仅是提醒和警告,更是为了掩饰——遮掩墙根的红砖粉末。黄菜花从蹬掉脚底的砖到窒息而死,其间至少还有半炷香时间,可怜的姑娘必然用唯一能动的脚拼命挣扎,将墙角红砖刮出纷纷落下的粉末……为了让地上的砖粉不显得突兀,你写下了那几个字,转移我的注意力。”林玄筝说,“然后,你再去黄大娘家,确认黄湄是否安好,正好遇到了我们。”

    “黄菜花于我有一饭之恩,”林玄筝一字一字,斩钉截铁,森寒入骨,“我必须给她个交代。”

    “呵呵。”春哥惨然而笑,“如今,你杀了我,或者将我送官,对我反而是一种解脱。”

    林玄筝毫无表情的侧脸就像千丈悬崖峭壁,带着陌生的冷峻。

    突然,他右手扬起,疾如微风,拂上了春哥的大椎穴!

    当春哥还不是春哥,而是名门杀手谭春时,大椎穴正是他练功运气的弱点。若是敌人一掌拍下大椎穴,便能置他于死地。

    ——除了师父无筝先生,世上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他的罩门!这个秘密,对方如何知道的?

    巨大的震惊中,春哥竟没有躲。

    “在干什么呢?嘿嘿。”郝状状抱着襁褓跑了过来,林玄筝一怔,手微微停顿,终是放了下来,神色已恢复如常:“没什么。”

    粗心的郝状状把娃娃交给他,蹲下身来,在坟头插了一根黄花菜:“我总是把你的名字弄错,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逗你很好玩。你不要担心嫁不出去,下辈子我做男人娶你。”

    狗尾巴草在风里幽幽叹息,又像在微笑。

    无论何时,只要有郝大王,总是有乐观的希望。林玄筝从始至终没有再看春哥一眼,只对郝状状说:“走了。”

    “你刚才好像要打春哥。”两个人朝前走,郝状状笑嘻嘻地指出来,“不过,他竟然也不躲!”

    “我没有要打他。”林玄筝温和地回答。

    ——我只是想杀了他。

    不过,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不杀他,是对他更残酷的惩罚。

    阳光非比寻常地好,麦子的香气还是澄澄的,郝状状边走边问林玄筝:“春哥说他觉得你好熟悉。为什么啊?”

    林玄筝不语。

    郝状状天马行空地开始瞎编:“你不会曾经是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说打就打、打到抽风、谁也打不过的大人物吧?”

    “前两个成语尚可,后面越来越稀松了。”林玄筝摇头。

    “有没有啊?”郝状状一边大笑,一边在他身边跳来跳去。

    “如果有,那也恐怕是上辈子。”

    “上辈子?”郝状状摸下巴,只见蓝衫背影清雅如画,不禁超水平发挥用了一个漂亮的成语:“恍如隔世?”

    半旧的阳光让人觉得些微的晕眩。林玄筝半晌没有说话,终于只是笑了笑了:“走了。”

    恍如隔世,多久才是一世?这么长的时光,仍然洗不去脚下的风尘,涤不去眉梢的倦容。

    相思无期,抬眸已是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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