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煦的奏折
清朝的告密者大都是政府官员,无论官阶有多高,他们都可在皇帝的许可与鼓励下直接向皇帝告密。李煦这个人在清朝历史上并没有多大名气,此人之所以被许多历史学家所重视,是因为他留下了大量的奏折,这些奏折的内容除了一些必要的朝廷政事外,大都可以归结到小报告中去。
李煦是康熙年间人,曾在康熙初期出任苏州织造。康熙三十九年(1701),李煦拿到了十万两皇帝赐予的银子,按今天的说法,这是国家的贷款,利息几乎为零。苏州织造——清制:江宁(南京)、杭州、苏州三地各设织造官一名。其人选均由内务府中点派,品级为正五品或从五品,但他们的身份却很特殊,为钦差大臣,可专摺奏事——这个品级根本就没有资格得到这十万两借款,但由于他常常在苏州给康熙打小报告,所以,康熙格外开恩,借给了他这十万两。
李煦打的小报告之多,堪称是康熙一朝的绝色风景,小报告的内容多是当地官员行止、群众舆论、民间暴动甚至是军队哗变。康熙皇帝收到这样的报告后,是非常重视的,一般都有朱批,并且在许多这样的事情上还要求其后续的报告。
在官员言行上,李煦曾打过江苏巡抚张伯行的小报告。张伯行这个人在当时是个清官,百姓呼声很高。不知道他是怎么得罪的李煦,总之,李煦对张巡抚非常不满,在给康熙的小报告中,他说张伯行眼高手低,是个喜欢吹牛的人。并且看上去是君子,其实是个十足的小人。打小报告的人一般只知道发表议论,但却不能摆事实举例子,所以聪明一点的人都不会相信。
康熙皇帝在接到李煦的小报告后,并没有责怪他无中生有,而是和着李煦的节拍说张伯行的确不怎么样,其行事“令人闻之鼻酸,而犹可笑”。但康熙还是个聪明人,他并没有把张伯行怎么样,李煦在打了几次张伯行的小报告后,发现没有什么起色,也就不了了之了。
如你所知,打小报告的人喜欢在对别人行为观察时,夹杂许多私货,这私货就是他对这个人的偏见。等于说,如李煦这样的告密者,有时候所告的“秘密”根本就是他自己的杜撰。
但告密者当然还有真正值得让接收者满意的地方,否则,告密者的价值就不存在了。康熙五十年(1712),苏州发生科场案,许多士子认为新中举人是贿买而来,大家全都跑到当地衙门门口大闹,并且用手中的笔写下很多讽刺诗词四处遍贴。当地地方官还没有反应过来,李煦就已经把这件事报告给了康熙皇帝,因为这样的事必须要有证据,所以他把士子们所写的诗词对联、小曲统统抄了一遍,用快马送给了康熙。几天后,当地地方官开始着手处理此事,李煦又开始汇报现审、会审状况及民间议论,前后送到京城的信件几乎达到十封。
李煦送给康熙的小报告写在一张10厘米宽、20厘米高的白纸上,写完后再折成复杂的六角形,然后派快马从江宁到北京,大约要20天左右。李煦津津有味地做着这样的事,不厌其烦,在近二十年的打小报告生涯中,他将吏部(举报监督吏治)、户部(上报各项经济统计数据)、礼部(监督科举,汇报士子思想状况)、兵部(报告兵变)、刑部(举报要案办理情况)、工部(汇报河工)统统纳入自己的小报告内容中来。能把一项工作做到如此地步,其意志力以及缜密的心思,非普通人所能比拟。
告密者之所以会得到接收者的奖赏,是因为小报告的内容的确对接收秘密的人有一定的作用。也就是说,李煦的小报告能给康熙带来一定的好处。比如,李煦经常如同天气预报员一样给康熙皇帝汇报苏州的天气。苏州之地,常年少雪,偶尔一场雪,李煦就会立即报告给康熙。某日下雪,有二尺深。康熙在收到这个小报告的一个月后,在接见从苏州来的地方官时,他就装作很随意地说一句,你走之前某天下雪,积了二尺深。
听到这话的苏州地方官大惊失色,觉得皇帝真是手眼通天。
遥远的苏州,康熙皇帝可以得到告密者的任何小报告,在北京城中,更是如此。王鸿绪是和李煦有着相同任务的一位京官,康熙十二年中进士,曾做过翰林院编修、工部尚书、户部尚书等大官,是康熙十分亲信的臣子之一。李煦在写给康熙的小报告的信封上还要写上自己的官衔和规定的公式套语,而王鸿绪呈给康熙的小报告信封上什么都不写,只写“密奏。臣王鸿绪谨奏”字样。
王鸿绪打给康熙的小报告全是关于京城之事的。康熙当然也觉得打小报告不是一件可以拿到桌面上来说的事,所以再给王鸿绪的许多回信中都提到,千万不要泄露你的第二份工作。比如有一封亲笔上谕,就是这样说的:“京中地可闻之事,卿密书奏折,与请安封内奏闻,不可令人知道。倘有泻(泄)漏,甚有关系,小心,小心。”
王鸿绪当然也明白自己的第二份工作不怎么光彩,所以他对康熙皇帝下保证,绝对不会泄漏。由于身在京城,所以王鸿绪所打的小报告要比李煦的价值重大,比如大臣陈汝弼纳贿三千两银子被查到,后来发展成清朝历史上著名的大案,康熙便由“议政大臣、九卿詹事科道等赴刑部衙门会审”。王鸿绪当时是九卿之一的身份参与会审的,按理,应该有专门大臣来负责将此案的审理经过报告给康熙。
但王鸿绪还是专门给了康熙一份小报告,在报告中,他特别满官与汉官的争辩:“……定陈汝弼‘情真立斩’,满大人皆已依允。李振裕与臣说:定罪未有口供,大人们应斟酌,且陈汝弼昨日所首字纸及书札是什么东西。臣又云:不是隐藏得的。满大人因令司官取来,念与众大人听……满大人说,没有关系,不必入在口供内。汉大人说:‘假装身死’四字该去,昨日原是昏晕去了。因删四字。屠粹忠说:藏匿案卷及犯赃,得无‘立斩’之条。议政大人说:改了罢。舒辂因改‘立绞’。科道说:仍照三法司监候绞罢。满班大人未有应者。又陈汝弼令家人递亲笔口供,满大人不收。李录予说:以前三法司不曾取陈汝弼亲笔口供,今日伊家人来递,又不收,如何使得呢?
最后,他发表了一下议论:“今本内所定口供,寥寥数语,乃舒辂所做也……从来问官改供及捏供,拟罪处分,条例甚重……满大人皆怕惹怨,有话不肯发出。议政大臣亦唯听舒辂作主裁定而已……”
康熙看了后给这个小报告写了评语:“此奏帖甚好,深得大臣体,朕已明白了。”
当然,既然是小报告,就有它“小”的地方。王鸿绪曾打过这样一个小报告:一位京官犯了罪被判发配充军,解差向他讨赏银子十两,这位官员不给,反加辱骂。但一天晚上,该京官忽被一群人抢劫了。这件事情在康熙眼中实在是小事一桩,但王鸿绪还是报告了。康熙皇帝有一段时间很关心新任的吏部尚书宋荦的身体,王鸿绪有一次就在报告中这样写道:“宋荦幼子宋筠系举人,于十一月廿一日到京会试,向人言:其父向年有晕病,隔久方一发,惟今年武场中晕一次,及到扬州,复发一次,比以前紧些,然幸而晕醒,仍可办事,今奏新恩,将来交印之后即可来京等语……”
当然,无论是王鸿绪还是李煦,打小报告时未必每次都能得到主子的欢心。李煦就有过这样的经历。
康熙四十八年(1710),李煦在请安摺子中居然附奏了江南提督张云翼病故的小报告:“恭请万岁万安。窃提督江南全省军务臣张云翼,于康熙四十八年六月十八日,病患腰痈,医治不痊,于七月初三日巳时身故,年五十八岁,理合奏闻。”
康熙皇帝看到这样的低级错误后,哭笑不得,按规矩,向皇帝请安与汇报大臣死亡二事是必须要分开报的,如果真的有人敢把两件事放在一封信中,那就是有“诅咒皇帝驾崩”的心思。康熙给李煦回了信,说道:“请安折子,不该与此事一起混写,甚属不敬。尔之识几个臭字,不知哪去了?”
据说,李煦见到这样的朱批后,吓得面如土色,急忙上摺谢罪。康熙皇帝并没有责怪他,但也没有给他回复,让他担惊受怕了好多天。
康熙一朝,给康熙皇帝打小报告的官员非常多,李煦只不过是一个典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这当然还是和“在上者喜好”有关。
清朝从康熙开始,建立了一种“密折奏事”的制度。在没有之中制度之前,清朝廷采用的“通政使”制,朝廷规定,凡是京官奏本,地方官的本章、题本,都先交到通政使所在的通政司,经审阅后再行转呈。康熙认为这种制度有弊端,首先会导致消息不及时,其次是会泄露机密。所以,他命令特别亲信的臣子专折奏闻。后来发展到一般地方督府、京中大员也可以用折子向皇帝直接奏事。
专折不经通政司,直接呈给他自己。当然,如前所述,康熙也认为派人暗访密奏,是一件极不光采的事,所以他始终是亲自批复告密者送来的小报告,即使有时候右手有病,不能书写,他也勉强着用左手批复。
李煦这样的打小报告者在康熙时代是非常受到宠幸的,即使偶尔犯点错误,也会得到宽恕。康熙五十二年(1714),李煦收取了宫中太监的银两,他以为人不知鬼不觉,但告密者太多,他也被出卖了。康熙皇帝把他革职留任,李煦的告密生涯这才算结束。
不过,清朝的告密史才刚刚开始。
千里眼顺风耳:雍正
雍正是清朝乃至中国历史上一个颇受争议的皇帝,这除了他登基的谜案外,还因为在其任上实行了比他祖宗康熙严格百倍的密奏制度。其实说白了,也就是告密制。但与商鞅将其写进法律的告密制不同的是,雍正只是靠口头命令各级官员对其个人进行告密。也就是说,告密者已经被限定,而不是芸芸众生。
雍正登基的第二年,史无前例的告密风潮就开始了。这一年,时任渐闽总督的觉罗保、山西巡抚诺珉、江苏布政使鄂尔泰、云南巡抚扬名时某天突然接到了雍正严厉的斥责文书,正当几人在惊愕不知所措时,雍正又宣布停止他们将来告密与上奏的权利。也就是,将他们参政言事的权利剥夺,尤让这几位难过的是,在一年前被雍正指定的告密者身份也被废除。一个奴才,如果不能为皇帝充当告密者,那是多么严厉的惩罚啊!
几个人当然百思不得其解,因为雍正在文书中所提到的事即使不是非常神秘,知道的人也屈指可数。很显然,在这屈指可数的几个人中,就有人是告密者。这不仅让他们几人立即冒了一身冷汗。原来,告密者如同空气一样,虽然看不到,却是真实存在的。
其实,雍正很可能在当初加强密奏制度时,并没有特别强调告密的目的。雍正的初衷为了广集中外情报,了解各方实情而强化了祖宗留下来的密奏制。他命令写密奏的人可以不按规格,文字长短不拘,字体好坏不管,让大家轻松自由地上奏,唯一严格的要求就是守密。他在给鄂尔泰的侄子鄂昌的一段批示中说:“密之一字,最紧要,不可令一人知,即汝叔鄂尔泰不必令知。”就是说,报告必得自己缮写,不能假手他人。这种不得让第三者知道的奏章,不是题本、奏本,而是雍正朝的一种特殊的文书制度————奏折。
从雍正给鄂昌的信中就可以看到,奏折的要旨就在一个“密”字,它由皇上亲拆亲视,任何第三者都无权拆看,有很强的保密性。因此,雍正登基的第十四天,便下了一道收缴前朝密折的谕旨,使密折逐步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文书制度。在雍正钦定的规章里,从缮折、装匣、传递、批阅、发回本人,再缴进宫中,都有一定的程序,不允许紊乱。按照密折的内容,分别规定用素纸、黄纸、黄绫面纸、白绫面纸四种缮写,并使用统一规格的封套。
无疑,在这种激励下,许多臣子都认为给皇帝上密折是一种特权更是一种荣誉。因而能有权上奏的人都竞相将各人所知尽量呈报,无论大事小事,公事私事,只要是自己知道的,就都写给雍正看。奏折的内容千殊万别,上自军国重务,下至身边琐事,无所不包。
我们可以做个对比,在康熙朝,密奏者只有百余人。而雍正朝却多达一千一百多名,逐步扩大到各省督抚、藩、臬、提、镇等。何等官职才有资格密奏,谁也说不清。与其说依品级,不如说视与皇帝的关系而定。到了雍正朝后期,甚至连知府、同知副将等一些微职也可特许成为告密者。
雍正对这样的制度是相当得意的,雍正十年,他宣布要将历年与人臣往来的密奏刊行出来,希望臣民能了解他的“图治之念,诲人之诚”。他在与臣子的谈话中,一半辛苦一半得意地说,自己每天至少会收到二三十件密奏,有时会多达五六十件,他勤劳地一一阅览,并仔细地加以朱批,所以他常常工作到深夜或凌晨,而朱批的字多寡视密奏内容与他个人看密奏时的感受而定,有时一二十字,有时批上百字,甚至有多达千字的,他的朱批有时比大臣的报告文字还多。
雍正之所以如此得意,不仅仅是因为告密者让他成为千里眼顺风耳,还因为告密者所提供的秘密可以用他来识人。也就是官员的登用、陟黜等信息,他曾透露过:“朕惟治天下之道,首重用人。”他考察地方的吏治,着重点是对地方的官吏的检查。他给官员授权,允许越境奏事;可以越级监视,上下牵制。这种方法使雍正了解了很多的情况。诸如地方政事的好坏,官员中谁认真负责,谁搪塞敷衍。也使为官者人人震慑,不敢轻蹈法网。
其实说的通俗一点,雍正靠这种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监视臣子。雍正始终都秉承一个基本信念,那就是对官员要不时提防,防其改节。“广采舆论、时加访察和乾纲独断”是雍正用人政策的三个要旨。
他曾予以“明敏稳妥”的考语给宠臣鄂尔泰所荐的广州提督王绍绪,但他又疑惑王绍绪“偏于养柔,恐不能克胜现任”,因此命广州将军石礼哈“留心探听,便中据实奏闻”。石礼哈与王绍绪关系很好,便在秘奏中说他:“念念不忘圣恩,志洁行清,勤于办事”。事实也的确如此,但雍正仍不放心,再向两广总督孔毓、署理广东巡抚傅泰调查,直到再一次证实王绍绪操守极好,才放下心来。
就是这位广东巡抚傅泰,不但奉命监视王绍绪,还按照雍正的意思访察过广东布政使王士俊、广东按察使娄俨。而从《朱批谕旨》可知,王士俊和广东总督郝玉麟都负有密报傅泰行止的使命。由此,一省大小官员均在互相监督之中。可见,雍正的“疑心”是多么的重!
将军和总督可以密报提督、巡抚;提督、巡抚对总督,也要按皇帝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情报。研究《朱批谕旨》的章学诚感叹道:“彼时以督抚之威严,至不能弹一执法县令、詈误之吏,但使操持可信,大吏虽欲挤之死,而皇览能烛其微。愚尝读《朱批谕旨》,而叹当时清节孤直之臣遭逢如此,虽使感激杀身,亦不足为报也。”
为什么要这样?
学者杨启樵在《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一书中就很犀利地指出:“君主专政时代,人君深居九重,与外界隔阂,政事则委诸大臣,但又恐所托非人,为非作歹,贻误苍生,甚或生觊觎之心,危及江山,因此不得不广布耳目,以周知庶务,通达下情。”按照他的观点,在雍正的潜意识中随时都有一种危机感,生怕臣子不忠,生怕佞臣篡权,对每一点星星之火都要防微杜渐,随时扑灭。
清朝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密奏制度,跟本朝的历史和皇帝个人素质有着很大的关系。我们知道,清朝是以少数民族入关定鼎天下,和其他朝代相比,它不仅有阶级矛盾,还有民族矛盾。终清一朝,民族矛盾始终都是清朝政府一个不容缓和的矛盾。汉族的先天优势以及遗留下来的各种遗产都让这个少数民族政权感到自卑,在他们眼中,想要坐稳天下,就必须要把一些潜在的反对他们的力量挖出来,而只有告密者才能做到这一点。雍正的告密制度显然就有这方面的渴求。当然,康熙与雍正的个人素质也值得一说,在中国历史上,他们都属于勤勉的皇帝,在维护个人统治上是不遗余力的。为了维护个人统治,他们会不惜任何手段,当然,也就包括鼓励告密者前来告密了。
密奏制度虽然被雍正赞赏有加,后来的诸多史学家也认为这种制度在当时的环境下有着稳定统治的作用,但却不能掩盖其“卑劣”性。任何事情,只要有“密”这个字,就是见不得光的,见不得光的事,总归不是好事。所以说,手段的卑鄙也就证明了目的的卑鄙。除了可以了解下情外,“密奏”制度还是重点鼓励告密者对他人进行监视。赵翼在《檐曝杂记》中述及:官僚王云锦元旦在家里与亲朋好友打叶子牌,打了几局后,发现丢了一张。第二天上朝,雍正询问他新年假期做了些什么。他从实回奏,雍正点头称是,说他细事不欺君,不愧为状元郎,说完,就随手从袖中把那张丢失的叶子牌掏了出来。并对他说,在你的牌友中就有人是告密者。王云锦当时惊骇得浑身冒汗。这件事也恰好证明了雍正的确是个千里眼顺风耳。
当然,密奏制度最得益的人就是雍正,他不仅可以得到靠正常渠道得不来的消息,有时候还能通过告密者为自己得到切身的好处。雍正八年春,雍正得了一场大病。为了治病,雍正命令内外百官大规模访求名医和精于修炼的术士。为此,他给河东总督田文镜、浙江总督李卫、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等一大批地方高级官员,分别发去文字完全相同的手谕:“可留心访问有内外科好医生与深达修养性命之人,或道士,或讲道之儒士俗家。倘遇缘访得时,必委曲开导,令其乐从方好,不可迫之以势,厚赠以安其家,一面奏闻,一面着人优待送至京城,朕有用处。竭力代朕访求之,不必预存疑难之怀,便荐送非人,朕亦不怪也,朕自有试用之道。如有闻他省之人,可速将姓名来历密奏以闻,朕再传谕该督抚访查,不可视为具文从事,可留神博问广访,以符朕意。慎密为之!”
当时,雍正帝的肱股重臣浙江总督李卫,在奉到寻访道士谕令的第二天,便写奏折向雍正报告说,民间传闻在河南有个四处游荡的道士叫贾士芳,素有“神仙”之称,特推荐这个贾道士进京为皇上治病。这个贾士芳,原先是北京白云观的道士,后来浪迹河南,远近有些名气。雍正看过李卫的奏报,立即让主管河南、山东两省政务的河东总督田文镜派专人送贾士芳进京。
贾于雍正八年七月间抵达宫禁,开始给皇上治病,竟颇见疗效。对此,雍正十分高兴,对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说:“朕躬违和,适得异人贾士芳调治有效。”在九月初六日李卫的秘折上,雍正还表扬李卫推荐贾道士有功,朱笔批道:“朕安,已全愈矣。朕躬之安,皆得卿所荐贾文士(即贾士芳)之力所致。”
告密者可以为雍正解除生理上的疾病,但制度上的疾病却很难治愈。密奏制度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比如,雍正要求亲信和非亲信、了解或不甚了解的官员都互相监督。文员武弁、上下级之间、中央派员和地方官员交互进行。文武不同途,这样互察已出了正常的范围。上级监督下级,本是应有职责;但密访密奏,不是正常考核。特别是下级汇报上级、属员汇报主官更是极不正常。
雍正死后不久,乾隆一朝的一位监察御史就大声疾呼取消密奏制:“小人多以此说害君子,首告者不知主名,被告者无由申诉;上下相忌,君臣相疑。欲收开言路之利,且先除开言路之弊。”
乾隆皇帝并没有接收这位御史的提议,因为这是祖宗成法,不能轻易就违背。但乾隆在位时,密奏制度的执行已经远远不能和雍正时期相比了。清朝的告密史才有了一个顿号,却仍旧不能结束。因为专制独裁的政府,必将要有告密者的身影晃来晃去。
撞鬼的曹宝锡
反贪污历来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个口号里的主旋律。但反贪者往往都身败名裂,其呼声和行动得不到任何效果。原因很简单,专制制度下,敢贪污的人往往背后都有靠山,有的甚至是皇帝本人。而贪污者往往又都是小人,无所不用其极,反贪者往往是君子,做起事来一板一眼,不走偏门。所以,君子往往斗不过小人。当然,小人的眼线很多。也就是有跟他一样的小人充当着告密者,所以,他们往往能提前得到消息而有所准备,最终避过一劫。
乾隆时期,大臣曹锡宝准备把贪污犯大学士和砷扳倒,万事具备,只因为一个人的告密而功亏一篑。
曹锡宝是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进士,历任内阁中书、军机章京、刑部主事、刑部郎中、山东粮道和监察御史等职。此人生性坦率,刚直不阿,办事认真,尽职尽责。正是这种性格,才使得乾隆发现了他身上的闪光点,任命他为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充当了监督官员的主要职责,曹锡宝在任上当然对当时的大学士和砷招权纳贿,结党营私,中饱私囊,贪污腐败的事情了然于胸,而且气愤非常,他很可能从上任初就想找机会弹劾和大学士。
但是,这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首先和砷权倾一时,树大根深,身后又有乾隆皇帝为他撑腰,连当时的皇太子即后来的嘉庆皇帝都要让他三分。其次,和大学士贪污腐败从来不留下证据,曹锡宝想要动他,就必须要在证据上下功夫。但曹锡宝深知,即使功夫做得很深,以自己一个小御史去弹劾大学士,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过,不久后,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五月,两广总督富勒浑的家奴殷士俊被人告发,该人不但在当地横行不法,还拥有说不清来由的巨额财产。朝廷下令追查到底,结果,调查结果证明告密者没有说谎。原本这件事就这样完了,但乾隆皇帝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殷士俊不过是一个家奴,他能得到这样一份巨额家财,靠他自己的力量能办到?唯一办到的方法就是靠着他主子的势力到处进行勒索敲诈。又是派人富勒浑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此人也不干净。乾隆皇帝大怒,将此人革职查办。
这件事情才算结束,但在曹锡宝看来,事情虽然结束了,可经验教训却值得他深思。既然不能直接动和大学士,为什么不走曲线?他瞄准了和砷的忠实奴仆、大管家刘全。他希望通过告发刘全这个家奴,而勾出和大学士来。
曹锡宝的思路很正确,刘全的身份跟殷士俊差不多。他在和家做仆人的时间非常长。最开始时,刘全并不服侍和砷,而是给和砷的父母赶车、跑腿的。和砷父母去世后,刘全才完全地跟了和砷,和砷与他是无话不谈,因而深得和砷的信任。在和砷得势后,刘全便成了和家的大管家,和家对外的经营、接待、收取馈赠礼品等事宜全由他一人操持,并代理和砷掌管和家所经营的店铺等。
主子风光,奴才自然也跟着沾光,刘全平日就以和砷代理人的身份出现,结交官府、士绅、商贾,狐假虎威,招摇撞骗,假公济私,贪污受贿,侵吞公款,无所不为。此人跟他主子一样,也善敛财。他广置房产,经营当铺、作坊和其他各种店铺,共积攒了二十多万两白银的家产,这个数字可是当时京官靠工资一辈子都赚不来的。
但是,这些证据事实上不能成为证据,乾隆政府曾规定,官员可以经营小商业,只要纳税就可以。曹锡宝如果以“刘全有二十多万两不明来源白银”为由上告,很可能被和砷一句话就能化解:这是开当铺与店铺赚来的,而且只是他自己暂时存放在刘全那里的,并非刘全的财产。
曹锡宝继续找证据,他发现刘全在和砷宅第附近的街道上修建了一所豪宅,规模宏大,装修豪华,室内琳琅满目的各种摆设,这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刘全家使用的车马、衣物也全都超过了清朝的规定。在清朝,等级观念相当分明,什么等级的人穿什么衣服、坐什么马车,都有严格规定,如果超越了等级规定,那就是犯罪。在经过详细周密调查,并亲自到刘全家里考察后,曹锡宝终于胜券在握地于富勒浑事件发生的一个月后向乾隆呈上奏折,奏折如下:
“大学士和砷执政,其奴刘全恃势营私,衣服、车马、居室皆逾制。锡宝将论劾,侍郎南汇吴省钦与锡宝同乡里,闻其事,和砷方从上热河行在,驰以告和砷,令全毁其室,衣服、车马有逾制,皆匿无迹。”
当然,这是最后定稿,曹宝锡写的初稿肯定不是这样的。因为正直的“告密”者在告密的时候,都会字斟句酌,很怕自己一不小心写了“栽赃陷害”的文字,而影响自己的声誉,同时也给“告密”本身带来麻烦。曹宝锡“告发”的初稿我们已经不得而知,但他写完后,就把纸稿拿给同事和朋友们看,请他们提意见。
在这期间,肯定有人会认为写得好,也有人认为哪个地方不该这样说,也有人认为都不能说。曹宝锡在总结百家之长后,才定稿,然后呈给了乾隆。
乾隆皇帝当时并不在京城,六月的北京正是酷暑难熬,乾隆皇帝正在热河行宫避暑。在接到曹锡宝奏折后,立即将随驾的和砷召来,把曹宝锡的奏折扔给他,让他解释。
和砷当时非常镇静,只是随便看了一眼奏折,就回奏说自己平时管教下人很严,不许他们在外惹是生非,而且,他对刘全非常了解,根本不会做出告发人曹宝锡所说的那些事。乾隆皇帝知道曹宝锡的为人,如果没有其事,他绝对不会信口雌黄。和砷见乾隆皇帝不说话,就主动要求乾隆皇帝如果不信,可以派人立即去严查此事。即使没有和砷的要求,乾隆皇帝也会派人去查。他给留京办事的亲王和有关部门的大臣召见曹锡宝问情况,曹宝锡坚持自己所奏属实。有关部门大臣就派出专人跟曹锡宝一起来到刘全家查验。
远远地,曹锡宝看到刘全的宅子就有些纳闷,因为那和普通百姓的房屋一样,进入里面,曹宝锡险些没有晕过去,里面根本不见华服名车!也就是说,曹锡宝在奏折里写的那些事情,均属造谣!
如果曹锡宝是个唯心主义者,他肯定会相信自己是撞鬼了,或者是被鬼撞了。就在几天前,他还亲自来到这个地方考察过,有的名贵物件,他还用手摸过。转眼之间,这里就仿佛被狐精变没了一样。正直,毫无心计的曹宝锡只能也只好认定自己撞鬼了。
撞鬼的结果可想而知,查案大臣将查案结果报告给了乾隆。乾隆大怒,他一直就很相信和砷,现在,就更加相信了。他立即怀疑曹锡宝弹劾刘全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但至于是什么目的,用和砷的话而言,如今我是皇帝您最宠信的奴才,有些人嫉妒,甚至恼怒都是理所当然的。难免会有人一怒而做一些傻事,比如攻击我。
乾隆皇帝相信了,强令曹锡宝必须“逐条指实”。曹锡宝无法“指实”,在证据面前,他只好承认自己无中生有,认错请罪,最后,乾隆念他坦白,把他“革职留任”。此后,曹锡宝始终无法提起精神来面对工作和生活,心情忧郁,六年后,也就是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他在愤恨中死去。
即使在他临死前,他可能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可能想过刘全这个人不但是个小人,还是个神人,懂得未卜先知。或者就是,自己纯粹是撞了鬼。
他的确撞到了鬼,但这是个内鬼。这个内鬼的名字叫吴省钦,是他的同乡,在朝中担任侍郎职务,是从二品官员。吴省钦是清朝历史上一个比较有名气的文人,有著作流传于世。吴在没有做官之前,本是一个教书匠,虽然满腹经纶,但考了很多年国家考试,也没有考中。后来,他们的学生和砷发迹,吴省钦就和自己的弟弟来找和砷,希望通过这条捷径,达到科考蒙混过关。和砷之所以要帮他的老师,首先他也不是通过科举考试上来的,大家惺惺相惜,其次,师恩重如山,最后,和砷当时想培植自己的势力,所以,双方一拍即合。结果,和砷通过自己的关系,得到了考试题目,吴省钦就这样考中了。
做官后,在和砷的提拔下,吴省钦连连高升。他的同乡曹宝锡把那个奏折初稿拿给他看并请他提意见的时候,他表面指点,一转身,就以兔子的速度派人跑到热河避暑山庄,将奏折献给了和砷。对和砷来说,这已经不是一份绝密情报,而是一份非常珍贵的礼物了。
和砷在得此消息后,把刘全火速召到热河,经过一番商议后,让刘全快马加鞭赶回去,迅速拆除逾制的房屋,毁掉不应该配置的车马,隐藏、转移不应该穿戴的衣物。速度之快再加上那边的官员耽误了点功夫,所以当曹锡宝跟随审案官员来寻找证据的时候,什么证据都没有了。
曹锡宝反贪不成,反落得诬陷大臣、追逐名利的罪名,真是老天无眼。但从他个人身上来分析,这件事不成功是有一定道理的。和砷当时权倾朝野,找机会巴结他的人数不胜数,曹锡宝居然冒失地将奏折给每个人看,显然是忘记了自己身边的危险。即使没有吴省钦这个和砷的亲信,也肯定有别人告他的密。另外,曹锡宝虽然和吴省钦是朋友,可对这个朋友太不了解,如果他稍加了解,就不会不知道吴省钦是靠着和砷的关系才上来的。确切地说,曹锡宝的奏折也是一种告密,既然是告密,就有“密”字在里,用雍正的说法,“密”最不可示人。他却拿着自己的告密内容招摇过市,失败是必然的。
不过,由于曹锡宝的告密内容属实,并且是以正直和道德为根基的,所以,他应该得到公正的评判。在他死后第七年,也就是嘉庆四年(1799年)正月初三,太上皇乾隆老皇帝去世。第二天,上任的嘉庆皇帝就削去了和砷的军机大臣之职。初八,又下令将和砷逮捕入狱。不久,令和砷自尽。同时也下令抄了刘全的家,搜得各种动产和不动产加上现钞,折合现金共值二十余万两白银,证明了曹锡宝原来检举揭发的全是事实。嘉庆帝想到了当年还有个告密者曹锡宝,发布上谕:‘故御史曹锡宝,尝劾和砷奴刘全倚势营私,家赀丰厚。彼时和砷声势熏灼,举朝无一人敢于纠劾,而锡宝独能抗辞执奏,不愧诤臣。今和砷治罪后,并籍全家,赀产至二十余万。是锡宝所劾不虚,宜加优奖,以旌直言。锡宝赠副都御史,其子江(曹江)视赠官予荫。’”
另一位告密者吴省钦的结局就不太妙了,他的靠山和砷“跌倒”后,吴省钦惶惶不可终日,但嘉庆皇帝似乎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并没有对他动手。可如我们所知,小人常戚戚。如果这个时候,他能主动站出来,当污点证人,很可能会得到嘉庆的嘉奖。但他没有。嘉庆四年(1789年),嘉庆特意让以前和砷的同党们上奏。目的很明确,揭发和砷。吴省钦思考许久后,还是不肯把自己当成和砷的同党,居然上了这样一道奏折:“举人王云能运用气功以手掌击倒多人,希望皇帝试看。”王云是他的同乡,“运用气功以手掌击倒多人”就是民间传说的掌心雷。嘉庆皇帝看后,大怒,回他:“你身为朝廷命官,不在‘正事’上(揭发和砷)下功夫,居然搞些个民间玩意!”最终,他被革职还乡。数年之后,这位告密者便默默无闻地死去了。
文字狱,文人们
清朝的告密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由于清朝政府大兴文字狱,所以文人之间互相告密的情况非常多见。所谓文字狱,就是“因文字贾祸之谓”。由于汉字的特殊结构,以及它丰富多彩和高度精练,自古以来就有许多文人在文字上做文章,其所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实在让人钦佩不已,但也正因此,而被人告密,得到了丧失性命的下场。
清朝的文字狱都集中在雍正乾隆时代,这是因为满族入关后,在思想统治上专心对付的是具有抗清思想的武装分子,至于具备抗清思想的文人,则是通过“八股文”取士和“恭请”的办法进行拉拢。但到了康熙末年,清朝的统治已经相当稳定。这个时候,他们就有时间和精力来对仍旧持有反清思想的知识分子进行打击了。文字狱也就应运而生。
但是,文字狱之所以产生,除了钳制言论的专制制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人”。这个“人”包括杯弓蛇影的皇帝,和善于穿凿附会的告密者。众所周知,小商小贩不善为文,不可能碰到文字狱。碰到文字狱的都是文人,由于其专业性,只有文人才能从他们的字句中找到“问题”。所以,告密者必须要是文人。
雍正年间,一位书生在看着威风吹拂的书页翻动,思绪上涌,吟道:“清风不识字,何必来翻书。”一个告密者就将这句诗告诉了政府,政府官员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告密者就开始解释上了:“清风就是我朝的国号‘清’啊,他这是在讥笑皇帝是少数民族,不知中原文化,所以‘何必来翻书’。”
这无疑是个天才,雍正立即下令追查,写下这句诗的书生被杀掉。这个告密者的姓名不曾被留下,我们完全可以确定他也是个读书人,而且平常还会写上几首诗,不然他不会把上面一句诗解释的那么“美满”。
江苏昆山人徐冠卿,少年聪慧,在得中乡举后,入京于礼部任职。此人恃才狂放,很是瞧不起身边的文人。一次,他写了一首诗,诗中有这样一句:明月有情远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被他得罪的人很多,就有人拿着他的这首诗告密。同样是很精辟的解释:明月是前朝,清风是本朝。他对前朝怀念,对本朝怨恨。雍正立即派人审讯。当时有人认为这句诗的确没有那么深刻的意义,认为是“实出无心。”但雍正不这么认为,必须要求徐冠卿认罪。徐只能认罪,临死前,只说了三个字:“吾命也。”他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是由那个也不曾留下姓名的告密者主宰的。
其实,这几个案子只是文字狱中的“小狱”,清朝文字狱鼎盛时期,真正因告密而产生的大案至少有10起以上。发生在康熙还未主政时的《明书》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浙江庄廷珑是个盲人,清朝初年,他很想学左丘明编一本流传千古的史书。他想来想去,古代历史已经多有人涉猎,想要超越,很难。于是,他把目光瞄准了明史。当时,由于明朝迅速灭亡,所以崇祯一朝的历史并无人编辑。庄就去找来邻居明大学士朱国桢的明史遗稿,然后又招聘了一批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加以编辑。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并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这些都是清朝所忌讳的。该书定名为《明书》,书编成后,庄廷拢就死了,他的父亲庄允城为之刊行。
庄允城之所以做这种很危险的事全是因为儿子的遗愿,当然,浙江离京城之远、所编史料真实可信也是他把该书刊行于世的原因。
但他忘记了,这是一个告密的时代。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告密者。归安(今属吴兴)知县吴之荣在这方面就相当有潜力。吴之荣一贯善于钻营,贪赃枉法,为达目的向来不择手段,且心狠手辣。在明史案未发生之前,他就充当告密者。当时朝廷设督粮道一职,职责是押漕进京。这些人的权力极大,在京城能面见皇帝,对地方上的官员进行评判。吴之用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人,一次,他探察到督粮道是李廷枢,就去见了面,并表示要送一份大礼。但不久后,他又探听到不是李廷枢,而是另一位。所以,他就给另一位送去了大礼,给李廷枢只送去了一点小玩意。
李廷枢大怒,立即派人搜罗吴之荣的罪状,准备向上告密。归安县是吴之荣的地盘,他早已经探听到消息,立即反击。他也派人搜罗李的恶行,两人通过各自的告密者,将搜罗来的情报几乎同时递到了朝廷。当时的顺治皇帝大为惊怒,想不到这两人的罪行如此之多,于是,将二人革职查办,查得李廷枢侵吞钱粮至白银六七万两之巨,吴之荣也有过之而无不及。按照法律,两人该处绞刑,入狱等待处决。但两人真的是法眼通天,找了各种各样的关系,绞刑居然一拖再拖,一直拖了六年,顺治十六年时,国家宣布大赦,两人居然出狱了。
出狱后的吴之荣又通过各种关系,居然又回到了归安县任县令。而这个时候,他看到了《明史》。一向不做人事的他感到,这是升官发财的好机会。他立即告上杭州将军松魁处,松将军手下的两个幕僚恰好也参与了《明书》的编辑工作,松将军自然心上忐忑,找来庄允城,希望他能拿点钱出来将事情摆平。庄就拿出钱财牵重赂各个官员,并将原书有关的问题字句删改,重新刊行。
吴之荣并不想就此罢休,他非要告密!自己特意购得初版告上了京师,鳌拜见到后,下令追查。结果,庄允城儿子的尸体还被挖出来重新宣判死刑,庄家大小无一幸免。先后因此狱牵连被杀者达70余人,被充军边疆者达几百人。
告密者吴之荣当然得到了好处,就是庄家家产的一半,并被起用为右佥都御史。不过,不久后,这个告密者“归自闽中,行至半山,狂风骤起,雷电交加,之荣随成疟疾,寒热夹攻,两日而死,人皆称为天雷击死之。”
文字狱的大案还有《南山集》案,以及雍正朝的吕留良、曾静案。都是因为有人告密而最终酿成的惨案。那些告密者可能不知道,自己一时的卑劣行径所导致的后果是非常惨重的。
文字狱的处理之残酷,清朝可谓首屈一指,判罪非常严重,最轻的要算终身监禁,严重一点的流放边疆、抄家、充军为奴,大多数是杀头凌迟。已经死掉的人,则开棺戮尸。而且一人被判有罪,株连甚广,近亲家属,不管是否知情,即使目不识丁,也一概“从坐”。一本书的作者被判有罪,写序的、题诗的都有罪,甚至所有与刻印、买卖、赠送书籍的人也都有罪。地方官有牵连的自然有罪,没有牵连的也有“失查”之罪。总之,一旦文字狱成,就已经不是一个人在受罚,因为有些人告密而成的案件,加上案件牵涉到的人的互相告密,一场文字狱下来,牵涉到里面的人常常是百十成群。
吴之荣是那个时代告密者的典型,因为一旦告发成功,就能升官发财,如果不告,一旦有了事,就会有“失查”之罪。只需要一张嘴,把大家都知道的秘密说给朝廷听,就能得到好处,即使是正直的君子,可能也有动心的时候,更何况是多如牛毛的小人呢?
正是这种风潮,使得许多人都想特意去制造文字狱,依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乾隆年间,江西巡抚吴绍诗向乾隆告密说,自己辖区内有几个读书人写诗文集“辞句愤激”、“多狂悖句”,希望皇上能下令将这几个书生判有罪。乾隆皇帝批道:那几个书生的诗词文,我见过,“其中诚有牢骚已甚之词,但核之,多系标榜恶习,尚无讪谤实迹。”不仅仅是吴绍诗一人向皇帝做关于文字的告密,在山西,一个书生为一位朋友做了墓志,里面用了两个字“皇考”。地方官见到后,立即告密,说这是大腻不倒之语,因为里面有个“皇”字。事实上,“皇考”意即“先父”,自然,这样的告密不能被接收者接受。由此可见,多数文字狱全是告密者的故意曲解,再加上皇帝的“风声鹤唳”而造成的。
告密者为什么会如此之多,因为文字狱株连过多,人人自危,很怕有一天别人走在自己前面,充当了告密者,那么自己就可能是受害者了。所以,必须先下手为强。
据统计,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文字狱前后持续了100多年,直到乾隆后期,这段高潮才算。有案可查的大小案件不少于100起。在这些案件中,被判处死刑的200多人,受到株连而被判处各种刑罚的更是难以数尽。文字狱的“罪犯”,既有政府的官员,也有各阶层知识分子和平民,上至朝廷大员,下至一般生员、乡愚迂儒,甚至还有江湖术士、轿夫、船工等。那么,当时的人为了不给告密者可乘之机,会怎么做呢?
曾有位高老还乡的大学士在总结在当时的情况下如何为人处世时,说了这样一段话:“从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必焚毁。”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从中,我们所能读到的是血和泪。而在告密者通过告密摇身一变的时候,大清朝廷通过他们的奉献而最终达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言论被钳制,所以说,那些告密的清朝的读书人实在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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