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本冒险故事最受欢迎呢?《鲁滨逊漂流记》,《堂·吉诃德》,还是《金银岛》呢?见仁见智,不过我要把我的这票投给《三个火枪手》。
差不多一百年来,《三个火枪手》都是最畅销的,可能在你祖母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她就在剧院里看得津津有味,而就在我写这份文字的此时此刻,也许全世界就有数百人正在读各种文字版本的《三个火枪手》。
它的作者亚历山大·仲马总是有着让人说不完的惊讶。他说他有五百多个孩子,听起来是有些自吹自擂。不过呢,他虽然胖头胖脑,其貌不扬,但也确实讨女人欢心。他一再说自己不会结婚,一位情人认为他是在说大话,于是让人以低价把仲马的债务接了过来,她就成了仲马的债主了。那个时候,欠债是要坐牢的,当有人客气地告诉这位大情圣,只能在结婚和坐牢选择一个时,他只好选择了结婚。
他有四分之三白人血统,四分之一黑人血统。他的祖母玛丽·仲马是黑人,曾经是西印度群岛上一个蔗糖种植园的奴隶。她的家境贫寒,没受过教育,一生默默无闻,做梦都想不到她的孙子会赢得王子、诗人、富商们的敬重,更不会想到孙子竟会让她名扬世界。
仲马长得酷似奶奶,虽然他有着雪白的皮肤,天蓝的眼睛,但嘴唇厚,鼻梁塌,一头卷曲黄发,跟他奶奶一样。他还是个美食家,烤鸭或调汁的水平与他写作的水平齐名。他的食量很大,一顿饭常常要有鱼子酱、肥鹅肝酱饼、鱼、点菲力牛排、烤山鹑,还要有五六种蔬菜,上面抹着大量奶酪。但他从不饮酒,不喝咖啡,也不抽烟,忙起写作来,吃饭都抛到脑后。写作时,如果遇到有朋友过来玩,他就左手打下招呼,右手依然在纸上游弋着。
他对写作用纸有自己的一套要求。比方说,写小说,他只用蓝色的纸张,配有一套笔;写诗歌,他只用黄色的纸张,另配一套笔;写专栏稿,他只用玫瑰色的纸张。绝对不用蓝色墨汁,因为他觉得看着就心里不安。他往往是窝在沙发上构思戏剧,肘下垫一块软绵绵的枕头,坐在桌前是构思不出戏剧的。
听起来有些荒唐么?好像是有些荒唐,我们先别急于笑话他,还是看看他的成就吧。他一生写了一百多部戏剧,还有许多小说和历史剧,多达一千二百多册,这个数量几乎是约翰·高尔斯华绥、萧伯纳、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拉迪亚德·吉卜林、玛丽·罗伯茨·莱哈特、赞恩·格雷等人作品总和的两倍。
仲马一生挣了一百多万英镑,这一数字远远超过同时代的其他作家,历史上很少有作家接近这个记录。其实刚开始他很穷,他的第一部戏要开演了,他赶到剧院,衣服的领子是用白色硬纸壳剪出来的,就是穿着这衣服参加了人生中最重大的一场活动。
他很爱自己的母亲,就在第一部戏开演前三天他的母亲瘫痪了,演出的当天晚上,每一幕结束时他都会溜出剧院,以最快的速度奔至母亲床边,问问她有什么需要。那个晚上,他的名字传遍了巴黎,他本人却躺在母亲床前的席子上。
在仲马的眼里,作品中的人物都是活生生的。他有时会梦到他们,会跟他们闲扯一通。他在这些人物身上倾注了心血与热情,一百年后的我们读到这些人物,依然为之着迷。他有时完全沉浸在作品中,与那些人物开起了玩笑,就好像他们就坐在桌对面。
别的作家都觉得创作是件苦事,而仲马却乐此不疲。他有着拳王杰克·邓普西的体力,曾或骑马或乘车很快游遍了欧洲。他经常同时创作五本小说,每天连载在报纸上。年纪大了之后,他沉迷于酒精、女人以及音乐。哦,他不饮酒,也不唱歌,但的确好近女色,在包容的巴黎,仲马的风流事也还是成了一桩轰动一时的丑闻。
一天下午三四点钟,有朋友来拜访,此时他正跟三个女子鬼混,一个坐在他的腿上,一个躺在他的脚上,还有一个站在椅后伸着脖子过来吻他那厚厚的嘴唇。这三人穿着暴露,几无遮掩。
这些掏金客掏空了他的钱财,弃他而去。年迈的仲马穷困潦倒,孤苦伶仃,他甚至把首饰、大衣拿去典当换钱交房租。如果不是他的儿子给他置办生活所需,他估计都得饿死。快去世的时候,他的儿子见他正看《三个火枪手》,就问:“爸,你觉得这书怎么样?”他回答说:“很好。”
如果你有闲暇,就拿起这本书再读一遍吧。继《三个火枪手》之后,出现了数百万本小说,但是他们都被尘封在遗忘的角落里,这本书却依然不朽,几百年后你的后代们应该还会愿意熬夜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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