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人物-厄普顿·辛克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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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他的读者最多,多年前他总是吃不饱饭

    厄普顿·辛克莱写过四十八本书,出了五百多本小集子,在德国销了两百万册,在俄国销了三百万册。他的小说比较激进,可能就是它们引发了俄国“十月革命”。虽然厄普顿·辛克莱是美国人,他的书在欧洲却非常受欢迎。有一次,我进了法国里维埃拉的一家小书店,发现里面有很多他的书,其他英美作家的作品全部加起来也不及他的多。他的书已被译成四十四种语言,其中一些他自己也不知道叫什么语,什么人讲。在当今世界,若论哪位在世作家拥有最广大的读者,辛克莱绝对算一个。

    现年六十八岁的辛克莱十六岁便开始创作,至今已经有五十多年。他累计写了数百万文字,超过了《旧约》和《新约》的字数总和。

    辛克莱长得有点像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他总怀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消灭贫穷,他知道那种生活有多苦,他曾经常挨饿,这种折磨持续了六年之久。

    辛克莱的父亲推销威士忌酒,是个大酒鬼。小时候,他常常在夜里挨个酒吧找父亲,然后把父亲搀回家,扶上床,母亲趁着父亲酒醉,掏走他兜里的钱,第二天拿去买点食物。一家人穷得只能租住便宜的单间,里面常常会有蟑螂、老鼠出没。就算是这样,他们也得不断换住处,因为租金一涨,他们就付不起。

    父亲的酒毁掉了家庭以及他的童年,后来他就坚决支持禁酒,这可以理解,换做是任何人,也都会那样做。他的两位密友杰克·伦敦和尤金·维克托·德布斯都是因酒而折寿。他也不喝茶,不沾咖啡,也不抽烟。

    辛克莱十岁才上学,但在这之前,他自学读完了狄更斯以及萨克雷的作品,同时还读了大百科全书,以及很多其他著作。小学才上两年,他就可以升入中学了。

    他先后进入纽约城市大学以及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在此期间,身无分文的他还得想办法养母亲,于是他开始创作笑话,一则笑话卖四先令,还给小杂志写小说。他每晚都要口述一则八千字的故事,一个月下来差不多就是两部中篇小说的量了,白天还得上八个小时的学,一百万人中也找不到一个像他这样的。

    辛克莱大学毕业后,给少年类杂志供稿,写些扣人心弦的故事,一周能有十四英镑的收入,这对于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来说,可是一笔大收入。不过,他创作不是为了钱,而是想要消灭贫穷以及不公平,这才是创作源动力。

    尽管他的妻子身体不好,还要养孩子,他还是捐出了所有收入。他在新泽西州支起帐篷,开始写小说,希望能鼓动世界进行变革。五年间他写了五部小说,卖了两百英镑,平均下来一年只有四十英镑,一天还不到两先令六便士。

    他家里经常揭不开锅。某天,妻子想“奢侈”一下,花了一先令六便士买了张红格子桌布,结果被他逼着退了回去,因为这一先令六便士就是一家人一天的伙食钱。

    他的第六部小说《屠场》引起了巨大轰动,卖了六千英镑,不过他把这些钱拿去资助哈德逊河两岸的社会主义公社建设。这种公社类似于合作式家庭,从事创作的、艺术的,以及从事音乐的人都可以在这里开心地生活,不用花太多钱。

    作家辛可莱·刘易斯在那儿住过一段时间,他的职责是看壁炉。一天晚上,他一大意,壁炉里的火窜出来了,把整个房子烧光了,公社也就此停办了。

    辛克莱积极支持社会改革,他第一个发动了纽约妇女选举权游行,并且一直在争取家庭生育自由权。三十年来,他一直是美国社会主义领导者。

    他做事的决心很大,一旦决定做,八匹马也拉不回。他曾经下决心学小提琴,说学就学,一天练习八个小时,连续三年,天天如此。邻居嫌吵的时候,他就带着琴来到树林里,对着鸟儿、松鼠拉起来。

    厄普顿·辛克莱进过四次监狱,第一次在特拉华州威尔明顿市,被关了十八个小时,原因是他礼拜天打网球;第二次在纽约,被关了三天,原因是他在石油大王约翰·D·洛克菲勒办公室前默不做声地走来走去;第三次是因为向波士顿警局卖《圣经》;第四次是因为站在别人的宅子上大声读美国《宪法》,不过事先他已经取得了主人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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