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著名古典小说-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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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短篇小说集。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我国古典文言短篇小说之巅峰。

    《聊斋志异》真实地揭示了现实生活的矛盾,反映了人民的理想、愿望和要求。歌颂生活中的真、善、美,抨击假、恶、丑,是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总的艺术追求,也是这部短篇小说集最突出的思想特色。

    志怪小说创作的高峰

    明代末期,山东淄川蒲家庄有一个富贵家庭,家主名为蒲槃。蒲槃小时致力于学习,但是到了20多岁还未能考中秀才,所以弃书从商了。

    后来,蒲槃到了40多岁都没有子嗣,便不再积攒家业。于是蒲槃一面闭门读书,一面散其钱财,去周济贫困,建造寺庙,可能是他做的好事感动了天帝,蒲槃后来相继有两个儿子出生了。

    1640年,农历四月十六夜间,蒲槃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看到一个披着袈裟的和尚,瘦骨嶙峋的,病病歪歪的,走进了他妻子的内室,和尚裸露的胸前有一块铜钱大的膏药,蒲槃惊醒了。

    这时蒲槃听到婴儿的啼哭声,原来是他的第三个儿子出生了。在月光的照耀下,蒲槃惊奇地发现,新生的儿子胸前有一块清痣,这块痣的大小、位置,和他梦中所见那个病病歪歪的和尚的膏药完全相符,蒲槃为他取名为“松龄”。

    因为家境衰败,蒲槃没钱为蒲松龄请老师,便亲自教子读书。蒲松龄天性颖慧,过目不忘,在兄弟之中最受父亲钟爱。

    蒲松龄19岁初应童子试,便得到县、府第一的优异成绩。山东学道施闰章很赏识他。他对施闰章的知遇之恩,铭刻于心。进学第二年,蒲松龄就与同邑李尧臣、张笃庆等少年秀才结为郢中诗社。与此同时,蒲松龄也开始了对志怪传奇类小说的创作,蒲松龄对民间传说故事,极感兴味。在1664年,张历友在《和留仙韵》之二中有句:

    司空博物本风流,涪水神刀不可求。

    君向黄初闻正始,我从邺下识应侯。

    一对结客白莲社,终夜悲歌碧海头。

    九点寒烟回首处,不知清梦落齐州。

    从张历友这首诗中,已明显地透露了蒲松龄不仅爱好清谈述异,而且在这时已开始志怪传奇类小说的创作了。

    科举对蒲松龄并非是直上青云的阶梯。继少年进学初露锋芒之后,“三年复三年”的乡试,却成了他终身难以闯过的关隘。

    1664年,蒲松龄读书于李尧臣家,他们“日分明窗,夜分灯火”,在一起专心致志苦读了几年书,但依旧没有考上。

    在蒲松龄三十一二岁时,应同乡进士、新任宝应知县、好友孙蕙的邀请,到江苏扬州府宝应县做幕宾。孙蕙请蒲松龄为幕宾,主要是因其为同乡可作亲信助手,蒲松龄才识过人,堪任文牍事,其中当然也有同情蒲松龄落拓不遇、家境窘迫的意思。

    孙蕙、蒲松龄既是同乡,又是老相识,彼此没有什么隔膜,蒲松龄除代孙蕙作酬酢文字,草拟书启、呈文和告示之类,还常随孙蕙行役河上,或游扬州。蒲松龄对孙蕙体恤民苦,忤河务大员,因而受到弹劾,更是同情。

    但不久后,蒲松龄就厌倦了幕宾生活,思家甚切,不时流露愿归返故乡的情思。终于在他32岁这一年的秋天,他辞幕宾返回故乡了。蒲松龄在南方做幕宾的生涯只有一年,但对他的创作生活大有裨益。

    首先,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远游,大开眼界,饱览风光,开阔了胸襟,陶冶了性情。

    一年间,蒲松龄对南方的生活状况、风俗习惯也有所了解,这对他后来创作以南方为背景的志怪小说作品,如《晚霞》、《白秋练》和《五通》等显然是不可或缺的。还有《莲香》就是作于南游期间。

    其次,幕宾生涯使蒲松龄有机会接触封建官僚机构的各色人等。可以说幕宾一年使他深入到封建官府心脏,熟悉了其中种种内情,这就为他后来在志怪中描绘、揭露官场的弊害生出各种新巧的构思打下了厚实的生活根基。

    再次,在作幕宾期间,他还得以接触了南方一些能歌善舞的青年女性,如顾青霞、周小史,蒲松龄都有诗歌咏过她们。在《伤顾青霞》一诗中对这位歌女的不幸早逝,寄以深切的同情和哀伤。

    另外,一年作幕使他收集了大量创作素材。在蒲松龄所写的《感愤》诗中写道:

    漫向风尘试壮游,天涯浪迹一孤舟。

    新闻总入狐鬼史,斗酒难消磊块愁。

    这不仅表明蒲松龄写作志怪小说时间较长,也说明他积累较多。《巧娘》篇末注明是“高邮翁紫霞”提供的材料。诗中把“狐鬼史”与“磊块愁”联系起来,说明这时作者从南方返乡后,对于志怪小说创作,已有了明确的创作意图,是作为“孤愤”之书来写作了。

    1679年,40岁的蒲松龄应同邑毕家聘请,设帐城西西铺庄。主人家藏书丰富,使他得以广泛涉猎。也就是在这年,蒲松龄将自己长期以来所写的志怪小说初次结集,取名为《聊斋志异》,刑部侍郎高珩为之写序,阐述该书之特点和价值。

    这时,蒲松龄的艺术才华和《聊斋志异》的价值已受本邑名流所注目。《聊斋志异》结集面世之后,蒲氏为生计所迫,仍坐馆毕家。

    来到毕家后条件好了,有石隐园的美景,有万卷楼的藏书,再加馆东的支持,他决心续写完成这部巨著《聊斋志异》。从此他便集中业余的精力投入到收集素材与构思创作中。寒来暑往,日复一日,终于完成了《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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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松龄的同乡好友王士祯对《聊斋志异》特别喜爱,给予极高评价,并为其作评点,甚至准备用500两黄金购《聊斋志异》的手稿而没有如愿。

    据说,作者蒲松龄在写这部书时,专门在家门口开了一家茶馆,请喝茶的人给他讲故事,讲过后可不付茶钱,听完之后再作修改写到书里面去,就这样,写成了这本书。书中写得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爱情的篇章。

    脱离束缚的理想生活

    谈鬼是《聊斋志异》的显著特色,500篇小说中,谈及鬼的就有100多篇。

    “喜人谈鬼”的蒲松龄在不知不觉中为我们构造了一个从地上挪入地下,从无序升入有序的现实人间。对这个幽冥世界,无论蒲松龄还是读者都寄寓了无限的憧憬和真诚的热望,而故事中的人或鬼,也实实在在感觉到了这世界的亲切和温暖。

    《聊斋志异》百余篇鬼小说是鬼魂信仰文化的艺术再现。在民俗生活中,人们往往按照现有的生活生存状况想象死后的世界。如相信死后的灵魂如生前一样有一个居处,或坟墓或冥府,而且可以夜间出来拜访生人等。作为鬼魂信仰的具象,《聊斋志异》的鬼小说体现了这一民俗文化的特征。

    《聊斋志异》中诸鬼大多有自己的活动场所。孤魂野鬼大多住在自己的墓里,如聂小倩就住在上有鸟巢的大白杨树下的坟墓里。也有聚居的鬼村落,甚至如阳间村落一样有名可查,如《巧娘》中傅廉为华三姑传书至“秦女村”。

    村落中的鬼魂们各有自己的住宅,《公孙九娘》中的莱阳生甥女就同一媪居住在两椽茅舍子里。但更多的鬼魂死后直奔地府。在《连城》中乔大年一恸而绝,魂魄出窍,遥望南北一路,行人连续如蚁。这“如蚁”的鬼魂都是去阴曹报到的,而连城的鬼魂只能坐在角落,更可见鬼魂聚集之众。

    作者藉凭这丰厚的鬼魂信仰文化,顺笔写来,在故事的构思叙述是可谓“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自然而然地为读者所接受。在当时,百姓们不仅以书信支持作者的写作,而且欣然击节道:“君将为魍魉曹丘生,仆何辞齐谐鲁仲连乎?”

    这反映了蒲氏所处时代的民俗心态,人们对死亡的态度不是恐惧,而是向往。这种生死观几乎成为一种共识而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由于对鬼魂信仰的这种下意识的继承和发扬,人们在心理上接受了一种极限的突破,即肉体的生命结束了,精神的生命依然存在。在阳间住不下去了,可以换个地方,转到地下去过日子。

    《湘裙》中晏仲醉酒途中遇已死故友梁生,双方都不觉伤感、突兀。而对生死的认识和选择持旷达、务实态度的莫过于祝翁。祝翁年50余岁病逝,忽然复活呼媪同去,说道:“转念抛汝一副老皮骨在儿辈手,寒热仰人,亦无生趣,不如从我去。”

    在鬼魂信仰中,人们往往把死人的灵魂想象成为活跃而强有力的实体,认为他同生前一样保留着活力并增加了无穷的力量。正是出于对灵魂的这种生活能力的自信心,才使得《聊斋志异》鬼小说中的许多鬼魂在阴间阳界穿梭自如,而且由于免去了生前种种的物质羁绊,生活得比在世时更幸福,更有生趣。

    对自然生命的否定和对精神生命的追求使人超越了现实时空的限制,拓展了生存的空间,延续了生存的时间。当然,在客观上也为蒲松龄的“鬼话”提供了一个自由表现的舞台,为进一步表现他的人伦、人情、人文观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在《聊斋志异》中,鬼界也如人界,有治人者阶层,也有治于人者社会。后者,即众多无权无势的平头“百鬼”们。在《聊斋志异》中大致有4条出路。

    一是死后在地下安居乐业。娶妻生子,贩南货北,接着阳间的日子继续过下去;二是投胎转世。为自己的灵魂寻求一个好所在,并借以改变生前的生存方式,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价值追求;三是因积善施德升为鬼仙鬼吏,上升为统治阶层;四是因德行败坏被冥律惩罚永世不得脱身,甚至魂飞魄散。

    相比于那些挣扎在各种异化力量压迫之下的世俗民生,芸芸众鬼们在那幽冥世界的生活似乎更自在更温馨。

    在移居九泉之后,鬼魂们可以免却征赋、徭役之苦。因为冥间的一切苦差使都是留给阳间那些品行有亏、行为不轨的无赖小人去干的。

    像掏奈河、涤狱厕等,苦役都由鬼使来阳界勾魂充作。阎王对地下居民似乎并不相扰。他们可以做自己的小买卖,过自己的太平日子。如《酒狂》中贾氏,在阴间卖酒,而且小有声望,甚至与勾魂使者东灵颇有交情,是一个颇有心计的鬼民。

    又如《湘裙》中晏伯死后可以在地下娶妾生子,而且阿大赴市,阿小随母探亲,一家人其乐融融。

    这样鬼民生活,一切模式内容均与阳世无异,却免去了许多苛捐杂役,像成名那样为了一只蟋蟀而逼死儿子,辛酸艰难从此可以摆脱了。

    他们的日常用度可以仰赖生人化纸而得,不用为缺少银钱犯愁。如《公孙九娘》中莱阳生甥女言:“又蒙赐金帛,儿已得之矣。”

    相对于对物质的薄求,鬼魂们更看重精神的满足。这里所说的精神满足,既有个人价值、道德修养的完满实现,又有人伦人情的和谐相处。

    在《聊斋志异》中,那些走上转世复活之路的鬼魂大多对未来充满了希冀之情。

    如在《莲香》中狐女莲香为了能够托生为人,不惜毁弃自己的多年道行。她把死亡看做是实现爱情理想的跳板,因此说:

    子乐生,我自乐死耳。如有缘,十年后可复见。

    这里“乐死”实际上也是“乐生”,希望通过死亡改变自己的现存方式,蜕化为人。同篇中的鬼女李氏与桑生相爱,因阴气太重,几乎害了情郎。在生死攸关之际领悟到人鬼异路,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怅恨。

    为此“每见生人则羡之”,得以附体而生。不论是复活还是转世,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即爱情的实现。

    对生长于深闺之中的古代女子而言,爱情是最难得、最宝贵的,对爱情的渴望与执著往往使她们不避死亡的威胁。像连城、范十一娘等人,都是为了爱情不惜死一回的女子。但她们的复活才是爱情追求得以实现的最终契机。这样的例子还有《小谢秋容》、《鲁公女》等。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揭示了封建时代男女人生价值的不同认知方式。在《聊斋志异》中,“知己之感”表现得特别突出。

    在女子,表现为对爱情的执著追求。在男子,尤其是那些淹蹇仕途的读书人,则更多地表现为把知己的承认看做自己个体价值被认知的标尺、砝码,许多人为此生死相随。如《连城》中的乔生,为报连城的知己之恩,竟然身殉之,而且说道:“仆乐死不愿生矣。”

    又如《时生》中描写的叶生,魂随知己丁乘鹤多年,竟领乡荐而忘死,直至见到堂前棺木,才扑地死去。也即最终认识到理想的幻灭,价值的不可实现,才真正死去。

    显然,这些士子文人在当时社会中心理负荷是相当沉重的。他人的承认,社会的认可是他们个体价值得以实现的标志。但现实中依靠科举成名的途径是狭窄而拥挤的,许多人甚至在这羊肠小道上颠沛一生也不能实现其个体价值。蒲松龄便是其中酸苦的一员。

    在《聊斋志异》中,还有许多落魄文人的鬼魂混迹人间科场,期待科举成名的故事。《司文郎》中的宋生,之所以不愿魂归冥府,乃在于想看到王生金榜题名,他甚至不惜推迟冥中任用的殊荣等待着。然而王生的败北令他失望至极。

    《于去恶》中30年一巡阴曹的张桓侯大受于去恶的爱戴,就是阳世的蒲松龄也翘首以待,他们对于科举制并不反感,更没有否定的意识,只不过从改良的意愿出发,希望换个文官整顿一下秩序而已。

    这些死而犹生的鬼魂们,他们骨子里信仰的是儒家的入世、进取的思想,精神上不灭的是儒家的执著与热情。

    在《聊斋志异》中,还有许多“鬼话”是写轮回因果报应不爽的。这类小说似乎充满说教与训诫的味道,细细品味,方可体会出文字背后的热情与希望。

    在鬼魂信仰中,死亡并不具有否定意义,而是个体生命取得再生。但人在再生之前会有准备与酝酿的阶段,这也就是《聊斋志异》中普遍出现的冥审、冥判。这种心灵的审判并非蒲松龄的创造,而是一种原始信仰的积淀,原始的鬼魂信仰里渗透着道德观念。

    人们的品德修养被看做一项精神内容与精神生命共存亡。人们的意识深层普遍存在着人死后要受到冥府审判,其中罪过深重的人就被定罪去受苦,只有正直的人才能到达极乐世界的观念。

    蒲公信笔写来,读者放眼观去,之所以毫无造作之痕和接受上的困难,正由此无意识作用的结果。

    在《聊斋志异》中,冥审被描写成一个人从一种生命形式到另一种生命形式的转折点。鬼魂们到达冥府后,阎罗王就稽查其生平所作所为,如果是行善积德的投生一个好所在,来世有个好出身,或升作魁仙鬼吏。

    如果是作恶的,酌情按律处罚。如《三生》中的刘孝廉,因生前所行不善先后被罚作马、犬、蛇,历三世才将罪孽赎满,至第四世复投入胎,为刘孝廉。又如《王兰》中的无赖贺才,因日事酗赌死不知改被罚窜铁围山。

    而积善施德的往往有好报。例如《水莽草》中,祝生宁愿为鬼,而且百计为其他误食水莽草者驱鬼,终于感动天帝,册封他为“四渎牧龙君”,升为鬼仙。

    《布客》中布客本来已名列死籍,因他曾出资建桥方便行人,结果就可延寿命了。在《聊斋志异》中,勿以恶小而为之,勿因善小而不为的告诫屡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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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聊斋志异》中,还有关于地府中的官职是如何选拔的。在第一回就说明了地府的官职也是要通过考试得到。因为他们可是地府之中的“父母官”,处理的是阴间和阳世鬼与鬼之间、鬼与人之间、甚至是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纠纷,所以在人员选拔上就必须要格外的慎重,否则“苛政猛于虎”,为祸就太为惨烈了。

    一般的程序是,首先是选取阳世间有修为、积阴德的“乡绅仁子”,让他们进行竞争性的考试,合格以后才可以充任“城隍”或是其他的职位。阴间的考试也是很严肃的一件事,就像科举考试的殿试一般,要阎王亲自把关。

    充满和谐的鬼魂世界

    在《聊斋志异》中,还表现出了古代百姓对德与法、情与礼、情与理关系的和谐处理,以及祖先崇拜的思想观念。

    德与法的和谐。在《聊斋》中,阴界不仅管辖自己那儿的事情,更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阳间。其关注的程度细微到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一饮一啄。更周密到每个人的生前死后,来龙去脉。其冥法对每个活人死鬼都负全部责任。因此,阳世所有不可解的难题在阴司全部可以解决。

    在阳间,官府惩治的是大恶,奖励的是大善,而对那些钻了法律空子的小恶却无能为力,对那些于法难容于情可恕的也不能网开一面。但是冥律对处理这些难题时就灵活得多。如《酒狂》中的缪水定,品行恶劣,惯于使酒骂座。但并未触犯刑律,官府对他亦无可奈何。阎王就可以“颇恶此辈”为由将其勾魂冥罚。

    又如《潞令》中宋国英,身为父母官,作恶多端无人能管,冥法却可以惩治他。同样,对那些有心为善的,也笔笔在录。在《刘姓》中,刘姓因恶贯满盈被冥司勾魂审判,只因曾用300钱救一人夫妻完聚,则免去了坠入畜生道的痛苦。

    像这样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法治社会”并非一味照本宣科,也有其通情达理处。它在随时纠正人们的错误,也随时允许人改正错误,如《邵九娘》中金氏本因“罪过多端,寿数合尽”,但“念汝改悔,故仅降灾,以示微谴”。

    于法于理于情都说得过去,也即寻到了解决“于情可恕,于法难容”矛盾的途径。社会用来维持秩序的“法”与个人用来完善自我的“德”既有对抗性,又有统一性,两者本质上是统一的,都是人们实现其生命价值所必需的辅助手段。

    以德生法,以法促德,两者相辅相成和谐共存是建立生存秩序大和谐的理想方式,也是《聊斋》鬼魂世界所反映出的“中和之境”的具体模式之一。

    情与礼的和谐。我国的“礼”观念由来已久。荀子在其《非相》篇中说:

    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

    “礼”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准则,时时刻刻规范着人们的言行。遵礼而行就是道德,违礼而行就是不道德。但人同时又是有情的,情感的萌发有时是在“礼”的规范之内的,如“孝”、“悌”本身就是纲常,但更多的则溢出礼的约束,尤其是男女之间的爱情。

    在《聊斋志异》中,这种情与礼的冲突并不罕见,特别是鬼魂世界,对情的执著追求更往往超越了其对礼的自觉遵守。但这类爱情故事最终却多以回归于礼的形式得以大团圆。这就可看出“礼”文化的底蕴在社会中到底有多深了。

    在《聊斋志异》中,有许多美丽多情的女鬼耐不住对青年书生的倾慕而蒙羞自荐。

    这行为一方面是由“生有约束,死无禁忌”的鬼魂身份所决定的;另一方面,却又根本摆脱不了“礼”的阴影。鬼女们虽然鼓起勇气自荐枕席,仍然要不无顾忌地问“他无人耶”,唯恐自己的行为被礼所控制的舆论不容。

    除了那些大胆热情的女鬼,地下更有一些谨守礼仪,以礼抑情的“淑女”。自觉“人鬼难匹”的宦娘,虽然心慕温如春琴技,却只能躲在暗隅偷学,不敢现身,对礼的遵守可谓毕恭毕敬。

    《公孙九娘》中,虽然朱生屡通媒妁,但莱阳生甥女,却始终以“无遵长之命”推辞,其恭敬恪守于礼的程度不啻阳世淑嫒。

    《聊斋志异》中对礼的自觉维护在《湘裙》中表现尤其突出。湘裙对晏仲有意,不提防泄漏心事,即遭到其姐诟骂。湘裙也愧愤哭欲觅死。双方都表现出了对礼的认同和自觉。虽然“情”与“礼”出现了对立,但最终还是以符合礼的形式,即兄妾送湘裙与晏仲完婚使“情”得以实现。

    在这里,“情”既受到“礼”的约束,“礼”又对“情”作了稍稍让步,最终以“情”与“礼”的和谐相处方式解决问题。此类例子还有《聂小倩》、《鲁公女》等。

    情与理的和谐。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伦理社会,我国文化的精神基础是伦理。在传统的伦理精神上着重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从家庭成员的和谐出发,表现在:“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理念上;二是考虑到家系的传承与延续,主要表现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理念上。

    前者是一种同时限的和谐,后者则是一种超时限的和谐。两者都体现了一种追求和谐人际关系的精神。

    在《聊斋志异》中,褒扬“孝”、“悌”这方面内容的小说有《席方平》、《张诚》和《湘裙》等篇。在这些小说中,父子兄弟亲情与社会规则之“理”出现了和谐共存的局面,甚至“理”为“情”让路。

    如《席方平》,冥府中为褒扬席方平的“孝”,使席父得以延寿,90余岁而卒。又如《湘裙》中晏仲为了哥哥有后而悉心抚育其鬼子,爱如己出。异史氏为此叹说:“天下之友爱如仲,几人哉……阳绝阴嗣,此皆不忍死兄之诚心所格。”

    这些不论因“孝”还是因“悌”所得的奖赏按冥律都是破格的。如果按律行事,席父60余岁便应寿尽,仲兄更是理应无后,出现这样奇迹是不可能的,诚如作者所言,“在人无此理,在天宁有此数乎!”

    情与理的矛盾是人们在追求和谐的人际关系时经常遇到的问题。现实中,两者常常是不可调和的。

    但在鬼魂的世界里,人们却找到了解决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即“通情达理”。使“理”向“情”靠近,使“情”向“理”归依。既实现了形式上的和谐,又满足了内容上的要求,从而实现了人际关系的真正大和谐。

    祖先崇拜。作为一种“超时限的和谐”的人际关系,祖先崇拜的目的,是通过对共同祖先的崇拜而协调家族家属的人际关系,这已超出了原始的鬼神信仰的质朴本色,而带有了浓重的不可离析的人文韵味和功利色彩。

    《聊斋志异》中涉及对已故祖先崇拜的小说有《陈锡九》、《刘夫人》等。在这些小说中,对祖先的魂灵既有崇敬仰视的畏惧心态,又有希望借祖宗法力解决目前实际困难的功利心态。

    如《陈锡九》,陈千里寻父骨,暮宿野寺,遭野鬼欺凌。死后为大行总管的父亲为他解了危难,而且帮助他把已被岳父强逼回去的妻子夺了回来。又因孝行得赐黄金万斤,摆脱了经济困境。

    祖宗的威力是很大的,借助它的向心力可以改善现实中已恶化的人际关系,社会处境,崇拜他绝无坏处,这是尚用务实的国人心态的折射,也是最普通最实在的世俗民生对生活的理想寄托。

    如《刘夫人》中荆卿、玉卿本系大家之后,却落到“非鸱鸦即驽骀”的地步。由其鬼祖母刘夫人代为物色的经纪人廉生不但为他们重创了家业,而且使兄弟亲戚“往来最稔”,使原先僵化的关系得以缓和和谐。因此,对祖先的崇拜不只源自一种家人的依恋,还有更深刻更现实的物质要求和精神祈祷在里面。

    在伦理社会,家族的和谐是由一个死去的共同的祖先来维持的,要使这一和谐继续下去,对祖先就不仅要崇拜、纪念,更要使这崇拜、纪念继续下去,这即是“延续香火”的目的。

    实质上,“香火”是对祖先崇拜的最高表示。在《聊斋志异》中,有许多鬼妻生子的故事,如《巧娘》、《晚霞》、《聂小倩》等。在这些小说中,一家人能够其乐融融,和谐共处,原因固然很多,但能生子却是其中必不可少甚至是起重要作用的因素。

    如聂小倩,无论对宁采臣的情还是对宁母的礼,都可以说无可挑剔。但宁母却害怕她不能延宗嗣而犹豫不决。直至小倩告白说:“子女惟天所授……不以鬼妻而遂夺也。”

    宁母才放心地接受这个儿媳妇。又如《巧娘》,如果不是“抱子告母。母视之,体貌丰伟,不类鬼物”,巧娘被婆婆接纳恐怕还须费些周折。

    从这些小说中反映出的人们对“香火”的重视足可透视出“祖先崇拜”意识的巨大支配作用。由于我国特有的伦理文化,人们总希望家族世系能不断地绵延下去。

    要达到这个目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借一个共同的祖先的存在而整合所有的子孙,借这崇拜的向心力,不但使家系绵延不断,而且使亲属关系和谐均衡,这也就是数千年来我国人最重要的价值重心之所系,维持“家系”与维持“香火”就成为同义的名词,两者谋求的都是伦理社会的长久的最高的和谐,即人际关系的和谐。

    在《聊斋志异》鬼小说中的几种文化现象,可以看到在这个满漾着温暖的烟火气息,流淌着亲切的人伦亲情的鬼魂世界中,鬼法与人法无异但更清明,鬼德与人德无异但更纯正,鬼礼与人礼无异但更圆融,鬼情与人情无异但更真诚,从而也就使人感觉到鬼域与人域无异但更和谐。

    整个鬼魂世界就是一个温馨清朗有序的理想国。作者同其中的“国民”一样,对现实人生并未厌倦厌弃,而是始终保持着乐观进取的精神,怀着满腔的热情和希望积极地参与生活的一切过程,并孜孜不倦地追求着广大和谐的生命价值的实现。这也正是《聊斋志异》百余篇鬼小说的文化精髓所在。

    拓展阅读

    《聊斋志异》中,阴间的鬼差们可以在阴间娶妻生子外,其余的小鬼则无一例外地到阳间来找自己的真爱,小说集中就有众多的女鬼来到阳间找书生,不但可以在一起生活,并且很多的女鬼还可以为书生留下一点血脉,如《伍秋月》中的女主角,他不但可以和书生生活,更离奇的是在死了许多年以后还可以复活。

    至于男鬼生子,书中描写不多,只是在《土偶》中有“冥中念尔苦节,故令我归,与汝生一子承祧绪。”马姓的男鬼与他的老婆生了一个儿子,在小说集中其他地方再也没有见到类似的事情。

    仗义行侠的人物形象

    在小说中大量描写豪侠义士,这一传统也是唐人传奇建立起来的。豪侠义士是唐人传奇中充满生命力和道德感的形象。他们仗义行侠,鄙弃财禄,必要时可置生死于度外,重名节,讲信用,以生得壮烈、死得磊落为自豪。

    《聊斋志异》的主角是“狂生”、狐女,而他们大都具有侠的风采。或昂扬乐观,倜傥卓异,乐于在狐鬼的天地里一发豪兴,比如《章阿端》中的“卫辉戚生”;或恩怨分明,言必信,行必果。比如《大力将军》中的查伊璜、吴六一,《田七郎》中的田七郎,或矢志复仇,“利与害非所计及也”。

    女侠的复仇尤其惊心动魄,商三官亲自杀了害死自己父亲的仇人。细侯为了回到满生的身边,甚至手刃了“抱中儿”,就是她和那个偏娶她的“龌龊商”所生的孩子。

    《聊斋志异》无疑是对唐人传奇的发扬光大,但《聊斋志异》豪侠题材的魅力,绝不仅仅在于它沿着唐人传奇的轨迹平稳运行。

    蒲松龄是一个具有强烈历史意识的作家,所谓历史意识,就是他不仅了解自己的时代意义和背景,也了解文学的传统,在时代和传统的双重背景下,他敏锐地意识到自己在时间中的地位,自己应该从背景中浮现出来。

    蒲松龄是实现了他的创新目的。他笔下的豪侠题材尽管是传统的,但他借以表达的对理想的生命形态的向往之情却是新鲜的。

    如果说《商三官》、《伍秋月》、《窦氏》、《向杲》、《席方平》等作品中的刚烈顽强,不屈不挠地介入社会人生冲突的豪侠具有较多继承的意味,那么,《青凤》、《陆判》、《章阿端》、《小谢》、《秦生》中纵逸不羁、自然纯朴、富于浪漫情怀和少年壮志的豪侠则给予更多创新的色彩。

    《聊斋志异》描写了大量生性不羁的“狂生”。在恐怖的狐鬼世界里,在令人“口噤闭而不言”的阴森气氛中,他们反倒兴致淋漓,情绪热烈。如卷1《狐嫁女》中的殷天官,文中这样描写他:

    少贫,有胆略。邑有故家之第,广数十亩,楼宇连亘。常见怪异,以故废无居人;久之,蓬蒿渐满,白昼亦无敢入者,会公与诸生饮,或戏云:“有能寄此一宿者,共醵为筵。”

    公跃起曰:“是亦何难!”携一席往。

    这种摧枯拉朽的气概,这种意气雄放的生命形态,所体现的正是侠的精神。

    如《青凤》中的耿去病、《陆判》中的朱尔旦、《捉鬼射孤》中的李著明、《胡四相公》中的“莱芜张虚一”、《章阿端》中的“卫辉戒生”等人物,也都是这类豪放自纵,性情不羁的狂生。

    荒亭空宅,杂草蓊郁,鬼鸣狐啸,怪异迭现,而这些狂生却能无所芥蒂地进入其中,他们欣赏着其中的怪异,以其面对怪异的坦然风度征服了狐鬼。结果,情节的进展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

    狐鬼世界的恐怖阴森往往只是“鄙琐者自怪之耳”,实际上倒是光风霁月、富于诗意的。而且看殷天官进入那座“常见怪异”、“蓬蒿浙满”的“故家之第”后的情形:

    (天官)坐良久,更兄少异……一更向尽,恍惚欲寐。楼下有履声,籍籍而上。假寐睨之,见一青衣人,挑莲灯,粹见公,惊而却退。语后人曰:“有生人在。”

    问:“谁也?”

    答:“不识。”

    俄一老翁上,就公谛视,曰:“此殷尚书,其睡已酣。但办吾事,相公侧傥,或不叱怪。”

    乃相率入楼。楼门尽辟。移时,往来者益众。楼上灯辉如昼。公稍稍转侧,作嚏咳。翁闻公醒,乃出,跪而言曰:“小人有箕帚女,令在于归。不意有触贵人,望勿深罪。”

    公起,曳之曰:“不如今夕嘉礼,惭无以贺。”

    翁曰:“贵人光临,压除凶煞,幸矣。即烦陪坐,倍益光宠。”

    公喜,应之。

    殷天官处变不惊,以安闲镇静的风度面对突发事件,群狐非但不与天官为难,还矜持不已地奉之为座上宾,说明豪迈的人生气概是可以改变我们生活的色调的。

    在《小谢》和《陆判》等篇章中所展开的也是类似的情节,令人回味不止的情景。陶望三与小谢、秋容的患难与共的爱情,陆判与朱尔旦的友谊等。

    这正如清代评点家但明伦所说:

    妖固由人兴山……今狐之言曰:‘相公倜傥,或不叱怪。’可知狐本不为怪,特鄙琐者自怪之耳。以倜傥之人,孤且尊之敬之,况能养浩然之气者哉!

    蒲松龄以此表达出他一片情愫,对于不羁的狂生来说,没有什么是真正可怕的,恰恰是在“鄙琐者”所不敢涉足的生活领域内,他们可以大有作为。这里,狂生的无所疑惧的豪情与英雄的积极奋发的人生态度无疑是相通的。

    在《聊斋志异》中,狂生的不羁风度还时常和酒联系在一起。

    一是这是因为“狂”作为一种豪放自纵、富于激情,富于胆略的性格,在生活中常常衍化成奔放、洒脱的状态,因而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

    汉代郦食其谒见刘邦时自称“高阳酒徒”,即意在表明自己气度不凡。唐代诗人李白《少年行》这样写游侠的生活:“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入酒肆,意在豪饮自不必饶舌。

    二是由于“狂”总是与耿直,方正、浪漫情调密切相关,一旦在社会生活中碰壁,便情不自禁地在艺术的天地里追求自由、放达的境界,即使处于顺境,也不妨壮思腾飞,欲揽明月,借酒力超越凡近。

    蒲松龄是深知个中因缘的人,所以对酒亢满下亲切之感。他在诗中一再写到饮酒的豪兴,把这作为自己生命力的一种爆发,郁闷和失意,全部消解于其中,而憧憬和展望,也在放歌纵饮的节拍中得以自然流露。

    蒲松龄这种与酒相依为命的情感,清代评点家但明伦体会到了。

    《聊斋志异》卷1《考城隍》“有花有酒春常在,无烛无灯夜自明”句下,但评说:“至有花有酒二语,亦自写其胸襟尔。”

    在蒲松龄笔下,那些他所欣赏的狂生,无不有着极高的酒兴。

    如卷1《娇娜》中,孔生与公子下帷攻读,相约5天一饮。《孤嫁女》中,殷天官贸然闯入狐的天地,参与的一项重要活动即是饮酒。《青凤》对狂放不羁的耿去病的处理也是喝酒。

    卷2《陆判》生性豪放的朱尔旦与陆判每聚必饮。卷7《郭秀才》由饮酒引出一片飘逸不凡的意趣。卷10《神女》写米生因孟浪举动,竟得与神女缔结良缘。

    从这些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这种种情节安排也可感受到蒲松龄对饮酒的激赏之情。这在《聊斋志异》卷5《秦生》尤饶韵味,文中写道:

    莱州秦生,制药酒,误投毒味,未忍倾弃,封而置之。积年余,夜适思饮,而允所得酒.息忆所藏。启封嗅之,芳烈喷溢,肠痒涎流,不可制止。取盏将尝,妻苦劝谏。

    生笑曰:“快饮而死,胜于馋渴而死多矣。”一盏既尽,倒瓶再斟。妻覆其瓶,满屋流溢。土伏地而牛饮之。少时,腹痛口噤,中夜而卒。

    清代学者冯镇峦在“忽忆所藏”下批道:“较舍命食河豚者稍觉韵致。”又在“中夜而卒”下批道:“拼将一死消馋渴,殁去犹堪作酒仙。”

    冯镇峦是看出了蒲松龄的创作是忘我的。如果变个角度,把酒换成另外饮品或食品,那么秦生所作所为,其韵致就要大打折扣了。唯其是酒,唯因传统文化赋予了酒特殊的蕴含,秦生的举止才令读者会心一笑。

    蒲松龄对饮酒的欣赏,其实是对一种气魄的欣赏,是对浪漫情怀和少年壮志的欣赏。

    在卷2《酒友》中的车生是个颇多豪侠气概的男子汉,他每夜不喝酒就不能睡觉,所以在他床头“樽常不空”。后来竟因此而与狐成了“酒友”。

    一夜车生睡醒,翻身时,感觉旁边有东西卧着,一摸,毛茸茸的像是猫但是比猫大,车生点灯一看原来是个狐狸,喝醉了在自己旁边睡着了。车生看看自己的酒瓶,已经空了,知道是狐喝掉了,忍不住笑道:“此我酒友也。”

    然后车生给狐狸盖上自己的衣服抱着它睡了。

    这是多么坦荡的胸襟,在人际交往中不含一丝机心,这是豪侠精神的题中应有之意,属于“豪放不羁”的范畴。从不含机心、真率旷达的角度看,《黄英》更加传神。

    本篇有个富于象征意味的“醉陶”,黄英的弟弟陶生在一次大醉后,恢复原形,化为菊花,“短干粉朵,嗅之有酒香,名之‘醉陶’,浇以酒则茂”。

    这个意象来源于对晋代诗人陶渊明的理解。据南朝梁时期文学家萧统的《陶渊明传》中记录,陶渊明对酒和菊花别具深情,任彭泽令时,文中写道:

    公田悉令吏种秫,曰:“吾常得醉于酒,足矣。”

    尝九月九日出宅边菊丛中坐,久之,满手把菊,忽值弘送酒至,即便就酌,醉而归。

    由此可见菊花和酒在陶渊明生活中的位置。而它们与陶渊明的直率、旷达是联系在一起。小说中的黄英、陶三郎姊弟是作为陶渊明的后代出场的。他们身上,自然地秉承着乃祖气质。

    黄英的丈夫马于才,安贫乐道,耿介清高,虽然在对待财富一事上略显迂腐,但在人际交往中充分表现出不含机心的风度。比如,他在知晓黄英的菊精身份后,不仅无丝毫疑忌,反而“益爱敬之”,所以能始终保持幸福的家庭,生一女,后女长成,嫁于世家,黄英终老,与马子才形成对照。

    但是,在《葛巾》中的常大用,癖好牡丹,却不够旷达。牡丹花精幻化的女子葛巾、玉版,在与常大用及其弟成婚后,感情和谐,家又日益富贵。

    遗憾的是,常大用机心太重,他根据种种疑点判断二女可能是“花妖”,于是多番试探。所以结局是悲剧性的,葛巾、玉版痛感在猜疑中无法共同生活,遂离他而去。他们所生的儿子也化为虚无。

    蒲松龄藉此表明了一点,就是“不含机心”者,与狐鬼精魅能融洽地生活,反之,则会受到惩罚,或结局难堪。“不含机心”是蒲松龄所向往的人性境界。就这一点而言,一些烂漫可爱的女子如婴宁、小谢、房文淑,其重要性可与“狂生”相提并论。

    返璞归真,没有尘俗的卑琐龌龊,无拘无束,一任性灵自由舒展,这些形象无疑是作家所向往的人性境界在艺术中的展现。

    蒲松龄在表现她们时,着力渲染其超尘拔俗的爽朗豪放,赋予作品浓郁的抒情意味。

    总之,《聊斋志异》用浪漫主义的创作方法,造奇设幻,描绘鬼狐世界,从而形成了独特的艺术特色,博采我国历代文言文短篇小说以及史传文学艺术精华,成为了我国文言短篇志怪小说的巅峰之作。

    拓展阅读

    人死了以后在阴间生活如何,多数的文学作品中写他们在那里受苦受难,十八层地狱是阴间常有的景象,可在《聊斋志异》里所构想的阴间,除了这样一些血腥的东西以外,还有另外一些游戏玩乐的场景,如在《鬼令》中众鬼在他事之余尚可以携三五侣而游宴,其宴中酒令也颇有趣,如展先生酒令“口字推上去,一口一大钟”。

    鬼与鬼可以游宴,更多的是与阳世之人的快乐生活,如小说集中的众拉鬼秀才,来到阳世或是以文会友、或是饮宴我令,其生活潇洒快乐,无所羁绊让人想到更多的是我国古代的隐士与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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