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使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根本变化,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经占绝对统治地位。1956年国民收入中,国营经济占32.3%、合作社经济占53.4%、公私合营经济占7.3%,三者合计,公有制经济占92.9%。这表明,社会主义经济已成为主体经济成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在我国建立起来,中国已经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的生产力,使全国人民逐步过上富裕的生活,为我国今后的一切发展和进步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在我国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的许多重要指标即将提前完成和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情况下,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党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正确地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党在今后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
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提出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1月,党中央召开了知识分子问题会议,第一次把全面解决知识分子问题提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日程上。会议期间,中共中央书记周恩来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精辟地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正确处理的各种矛盾关系的问题。
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出现
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它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领导下,按地区按行业将所有的私营企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这种企业,国家完全掌握了生产资料;企业的经营可以按照社会主义原则管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仅限在定息上,他们一边拿定息,一边失去生产资料所有权、企业管理权、利润分配权。资本家只能以企业的工作人员身份,在公方代表的领导下参加企业管理。这样,企业的性质基本上与国营企业相同。因此,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即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出现,是在1955年下半年农村社会主义高潮的推动下形成的。农业合作化高潮的产生,切断了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与广大农民的联系,使其更为孤立,而感到社会主义已是大势所趋。同年10月,毛泽东邀集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召开座谈会,要求工商业者认清社会发展的规律,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走社会主义道路,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前途结合起来,掌握自己的命运。不久,在工商联会议上,政府领导人又对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实行定息等问题进一步作了说明,为掀起以全行业公私合营为中心内容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揭开了序幕。随后,在全国工商联一届二次执行委员会议上,工商业界的代表们通过了《告全国工商界书》,要求全国各地工商业者响应中共中央号召,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使全国工商业者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即将到来,在思想上有所准备。11月,中共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代表举行了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会议。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都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提出了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规划,作出了部署,并且制定了《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这些会议和文件认为,现在已经有了充分有利的条件和完全的必要,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号召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主动地、积极地、认真地领导这一工作,使之能够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的发展相适应,并要求统一党内和工人阶级内部的认识,加强共产党对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工作的领导,作出全面规划,同时加强培养工商界进步核心分子的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客观形势的推动下,1956年1月,全国出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北京市的私营工商业者走在了高潮的前面。1月1日,北京市的工商业者首先向国家提出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北京市委抓住这个时机,及时改变了原来先进行清产核资,后批准合营的做法,把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工作分为3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是批准公私合营,生产经营照旧,从业人员一律不动;第二步是依靠工人、店员和资本家的群策群力,进行清产核资;第三步是进行经济改组和调整商业网的工作。对合营工作的领导,采取按行业规划,由市委统一领导进行。1月10日,北京市6万多职工、资本家和他们的家属庆祝全市私营企业公私合营的实现。1月15日下午,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天安门广场上举行的联欢大会。北京市长彭真在大会上宣布:"我们首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继北京之后,天津在1月20日,也先后完成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在北京、天津、上海三城市的带动下,全国各地的改造都加快了速度。到1月底,全国大城市以及50多个中等城市,先后全部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到1956年底,全国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基本上完成了。
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定息制度实行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相比,企业的生产资料已由原来的公私共有转变为由国家统一使用、管理和支配。资本家虽有私股,但已不起资本的作用,它与生产资料已经分离,只在一定时期内起领取定息凭证的作用。资本家除了领取定息之外,对企业的生产资料已无权过问,资本家虽然在企业中安排了工作,但只是作为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工人完全摆脱了雇佣劳动者的地位,成为企业的主人。所以,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企业,实际上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了。
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这种改造形式,是中国共产党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一种创造,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变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决定性步骤。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合营过程中,速度太快,要求过急,搞了一刀切。大中城市全行业公私合营不到一个月就实现了,难免工作粗糙,出现大量遗留问题。二是合营时,混淆了劳动者与资本家的界限,公私合营的面过宽,把大量不属于资本家的个体劳动者的个体经济,同资本家的企业一起进行了合营,挫伤了这部分劳动者的积极性。1979年1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区别工作,即把这一大批参加公私合营企业,但没有雇佣剥削或只有轻微剥削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劳动者,同本来属于资产阶级范畴的资本家和资本家代理人加以区别,明确他们原来就是劳动者。经过一年多的工作,这次列AN_别范围的,共计86万人,区别出劳动者70万人,约占81%,属于原资本家、资本家代理人的16万人,约占19%。从中也可以看出在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对资改造工作的确有过急过粗的缺点。
但是,从总的来看,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成功的。马克思曾经设想社会主义革命有可能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列宁在十月革命之后提出过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进行这种和平赎买的政策的设想,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列宁的方案没有能够很好实施。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中同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联盟,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继续保持联盟。这种历史背景加上现实的需要和可能,使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的历史上第一次有效地实行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党领导人民群众创造了不由国家付出大批赎金,而是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让资本家继续从企业分得一部分红利和股息的赎买办法,还创造了一系列由初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来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这些带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多快好省的社会主义建设方针
下半年出现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是在批判右倾保守思想的斗争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随着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出现,党在胜利面前不够谨慎了,特别是1955年10月召开的七届六中全会,在开展了反对农业合作化方面的右倾保守思想之后,还认为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多少存在右倾保守思想,应该批判和克服这种右倾保守思想。1955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在中南海召开座谈会,由刘少奇向在京的中央委员、党政军各部门负责人(到会122人),传达毛泽东关于批判右倾保守思想,争取提前完成过渡时期总任务的指示,毛泽东的指示的大意是:经济发展的速度应该快一点,不要出现"两翼"(指"三大改造")走在前面而"主体(指示工业化)落在后面的现象。接着,1956年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全面地提早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而奋斗》的元旦社论。社论充分肯定了1955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农业合作化和资本主义改造方面取得的成绩,第一次向全国人民公布了中共中央提出的"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社论指出: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又多又快,才能赶上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必须要好,要保证质量,反对不合规格的粗制滥造;必须要省,要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以便用可以积累起来的财力来办好一切应该办而且可以办的事情"。并说:"又多又快,是反对保守主义","又好又省,是反对潦草从事,盲目冒进,铺张浪费"。社论认为一,"多、快、好、省"是互相结合而不可分的,遵守这四条要求,我们就能按照社会主义经济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法则,来进行全面规划。社论预计,"只要到1956年秋天,我国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实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化,并且在那时以后的不多几年,基本上实现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化"。同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很有可能提早完成。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提早完成,毫无疑义将会增加我国的工业生产力和加速我国的商品流通,这也将有助于我们提早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社论最后号召全国人民更加团结一致,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克勤克俭,继续艰苦奋斗,在新的一年里,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中,在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工作中,以及在其他许多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为全面地提早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而奋斗,为提早完成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
中共中央召开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
为加强党对于知识分子的领导,加强党对于整个科学文化工作的领导,1956年1月14日至20日,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共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北京市委、天津市委、上海市委、各省、自治区党委和26个省辖市委书记或副书记,中共中央各部委的负责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党员负责人,各个全国性的群众团体的党员负责人,全国重要的高等学校、科研机关、工厂、矿山、设计院、医院、文艺团体、军事机关的党员负责人等,共1279人。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周恩来在会上作《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他指出,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归根结底,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济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不断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必须在高度技术的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地增长,不断地改善。因此,在社会主义时代,比以前任何时代都更加需要充分地提高生产技术,更加需要充分地发展科学和利用科学知识"。为此,他认为,"除了必需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的积极劳动以外,还必须依靠知识分子的积极劳动,也就是说,必须依靠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密切合作,依靠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兄弟联盟"。他明确指出:知识分子"中间的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已经为社会主义服务,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他认为,当前知识分子的根本问题"就是我们的知识分子的力量,无论在数量方面,业务水平方面,政治觉悟方面,都不足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急速发展的需要;而我们目前对于知识分子的使用和待遇中的某些不合理现象,特别是一部分同志对于党外知识分子的某些宗派主义情绪,更在相当程度上妨碍了知识分子现有力量的充分发挥。我们必须加强领导,克服缺点,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最充分地动员和发挥现有的知识分子的力量,不断地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大规模地培养新生力量来扩大他们的队伍,并且尽可能迅速地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以适应国家对于知识分子的不断增长的需要。这就是我们党目前在知识分子问题上的根本任务"。
谈到科学技术问题,周恩来认为从整体来说,"我国的科学技术的状况仍然是很落后的。不但世界科学的很多最新成就,我们还没有能够掌握和利用,而且就是目前我国建设中的许多复杂的技术问题,我们也还不能……独立解决"。
面对这种现状,周恩来认为,"目前在知识分子问题上的主要倾向是宗派主义","低估了知识界在政治上和业务上的巨大进步,低估了他们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作用,不认识他们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不认真研究和解决有关知识分子方面的问题;对于怎样充分地动员和发挥知识分子的力量,怎样进一步改造知识分子、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提高知识分子的业务能力等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妨碍着我们正确地解决知识分子问题和科学文化问题,都妨碍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那末如何充分地动员和发挥知识分子的力量呢?周恩来提出了下列几个应解决的问题:"第一,应该改善对于他们的使用和安排,使他们能够发挥他们对于国家有益的专长。"目前,有些地方"这种用非所学的情况,在高级知识分子中就约占百分之十,这是多么严重的损失!我们必须采取坚决的步骤,来纠正这种对待人材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本位主义的错误,以便把专门人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第二,应该对于所使用的知识分子有充分的了解,给他们以应得的信任和支持,使他们能够积极地进行工作","他们是我们国家的重要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好坏直接地影响着国家的建设,所以我们有责任学会用同志的态度去接近他们,正确地了解他们,从而给他们以指导和帮助,使他们能够在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第三,应该给知识分子以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适当的待遇。""目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不能最有效地支配自己的工作时间。许多知识分子深感他们用在非业务性会议和行政事务上的时间太多,这些会议和有许多事务本来是可以不要他们参加的。"周恩来认为既要改善知识分子的生活待遇,又要改善知识分子的政治待遇。
为了系统地提高我国科学水平,周恩来在报告中宣布"国务院现在已经委托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会同各有关部门,在3个月内,制定从1956到1967年科学发展的远景计划"。同时要按照需要和可能,把世界科学的最新成就有计划地、有系统地介绍到实际应用中去,以便尽可能迅速地用世界最新的技术把我们国家的各方面装备起来。他指出,现在世界新的科学技术革命正在兴起,我们必须"向科学进军"。"为了认真地而不是空谈地向现代科学进军,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为了实现向科学进军的计划,我们必须为发展科学研究准备一切必要的条件"。会议的最后一天,毛泽东到会讲话。他说,现在叫技术革命,文化革命,革愚蠢无知的命,没有知识分子是不行的,单靠老粗是不行的。中国应该有大批的知识分子。他号召全党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同党外知识分子团结一致,为迅速赶上世界科学先进水平而奋斗。
根据会议讨论的精神,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肯定"知识分子的基本队伍已经成为劳动人民的一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已经形成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联盟"。规定了改善知识分子工作和生活条件、培养知识分子新生力量、提高知识分子业务水平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要求全党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科学知识,务必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成为精通业务的专家,力求中国最急需的科学部门在几年内(即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末)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和中共中央指示精神的贯彻,使全国出现了"向科学进军"的新气象。
《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制定
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有一个逐步形成的过程。1955年11月间,毛泽东分别同14个省委书记和内蒙自治区党委书记共同商定了关于农业发展问题的17条意见,并于12月21日把"农业17条"发给上海局、各省委、自治区党委征求意见。1956年1月,中共中央在"农业17条"的基础上草拟了《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共40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56年1月23日,通过了《纲要(草案)》的修正案。
1月25日,毛泽东召集了最高国务会议,讨论纲要草案,并作了讲话,他说:"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这样就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创造了社会条件。"谈到纲要制定的问题,他说:"目前我们国家的政治形势已经起了根本的变化。去年夏季以前在农业方面存在的许多困难情况现在已经基本上改变了,许多曾经被认为办不到的事情现在可以办到了。我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有可能提前完成或者超额完成。《1956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任务,就是在这个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潮的基础上,给农业生产和农村工作的发展指出一个远景,作为全国农民和农业工作者的奋斗目标。农业以外的各项工作也都必须迅速赶上,以适应社会主义革命高潮的新形势。"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廖鲁言就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作了说明。草案提出的中心任务是在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迅速地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大力发展农、林、牧、副、渔等生产事业。规定在12年内,按照全国不同地区,使我国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分别达到400斤、500斤和800斤;棉花每亩平均年产量(皮棉)分别达到60斤、80斤和100斤,实现1967年粮食的全国总产量将比1955年的产量增加1倍半以上,棉花的全国总产量将比1955年的产量增加两倍。草案经过与会人员的讨论,于26日向全国人民正式颁布,下发各地征求意见。
9月,中共八届三中全会根据草案公布以后近两年中情况的变化和工作的发展,又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在同年10月25日公布了《纲要(修正草案)》。1960年4月,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正式颁布了《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
《纲要》全文分为"序言"和"纲要"。序言指出,《纲要》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为着迅速发展农业生产力,以便加强社会主义工业化、提高全国农民以及全体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个斗争纲领。序言还指出,在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后,要让农民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掌握自己的命运,共同富裕和共同繁荣。《纲要》正文分为两大部分。首先,《纲要》要求巩固农业合作化制度。《纲要》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在1956年基本上达到85%左右的农户加入初级形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同时要求合作化基础较好并且开办了一批高级社的地区,在1957年基本上完成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其他地区则在1958年基本上完成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鉴于1956年底全国农村已基本上完成了农业合作化,经过修改了的《纲要》提出,今后的任务是要争取在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内,或者更多一点时间,把所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巩固起来,并提出了巩固合作社的六项条件。其次,《纲要》规定了规划期间内粮食和棉花的生产指标。要求从1956年开始,在12年内,粮食每亩平均产量,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150多斤增加到400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208斤增加到500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由1955年的400斤,增加到800斤。棉花每亩平均年产量(皮棉),由1955年的35斤(全国平均数),按照各地情况分别增加到40斤、60斤、80斤和100斤。《纲要》还就发展畜牧业、推行增产措施和推广先进经验、兴修水利、增加肥料、改良农具、推广良种、扩大复种面积、多种高产作物、改进耕作方法、保持水土、消灭病虫害、发展山区经济、发展林业、发展水产、办好国营农场、改善农业科技工作、加强气象水文工作、改善居住条件、除"四害"、消灭最严重的疾病、扫除文盲、发展农村广播网、发展农村电话网和邮政网、调整农村商业网、发展农村信贷合作、发挥复员军人和农村青年积极性、改造地富反坏分子、巩固工农联盟等问题提出了发展目标和方向。
《纲要》的公布,对鼓舞人民的建设热情,推动农业生产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都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纲要》的目标未能如期实现。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发表
2月14日-25日,苏联共产党召开第二十次代表大会。大会总结了国际关系和国内建设的新经验,制定了同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和平共处的政策,尖锐地揭露了个人崇拜的危害,提出了发展苏维埃民主制度和遵守党的集体领导原则的要求,批评了片面发展重工业,忽视农业的问题,以及对外的大国沙文主义错误,制定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六个五年计划等。这对苏联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都是很有利的。但是,大会闭幕后的当天夜里和第二天凌晨,赫鲁晓夫在未邀请应邀出席大会的各兄弟党代表团的情况下,向苏共二十大全体代表作了4个半小时的《关于个人崇拜及其结果》的"秘密报告"。"秘密报告"对斯大林做了某些肯定,指出,"斯大林是最有能力的马克思主义者之一。他的理论权威和思想给予党的干部以及党的活动家以巨大的影响。众所周知,在列宁去世以后,尤其在最初几年,斯大林曾为捍卫列宁主义,同那些列宁主义理论的敌人,那些背离列宁主义的人们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党在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捍卫着列宁主义,并大规模地开始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集体化和文化革命"。"在过去,斯大林无疑对党、对工人阶级以及国际工人运动作了伟大的贡献。"关于斯大林破坏法制的行为,报告却认为"这些措施都是捍卫工人阶级利益"的,"他认为,为了捍卫党和劳动群众的利益、为了捍卫革命的成果,必须这样做,这就是一切悲剧之所在"。
整个报告的重点内容在于系统地揭露斯大林个人专断、大量滥用权力、破坏法制的错误。这种揭露明显地表现出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很多揭露的问题,并不符合事实,所作的批评也并不切合实际;二是对揭露的问题缺乏必要的深刻的理论上的分析,没有指出所犯错误的历史根源和苏联当时所存在的政治、经济的弊端,而是简单地归结于斯大林个人品质和粗暴的性格。"秘密报告"并不秘密,很快在西方的报刊上登出。在国内国际上引起了很大的震动,而帝国主义乘机煽起一股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浪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在此背景下,1956年4月5日,《人民日报》编辑部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讨论,发表《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旗帜鲜明地采取维护斯大林和十月革命道路的立场。中共中央认为批判斯大林的好处是破除迷信,解放了人的思想,但方法不对,没有分析,"一棍子打死"是不好的,并认为斯大林是三分错误,七分成绩,即"三七开",总起来还是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文章论述了怎样历史地、有分析地看待无产阶级专政下共产党人所犯的错误的问题,论述了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如何从中吸取教训的问题,驳斥了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对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攻击,答复了人民群众和共产党内由于苏共"二十大"全盘否定斯大林而引起的各种怀疑。
6月和10月,在波兰和匈牙利发生了大规模的工人罢工、群众游行等行动。很显然,围绕着斯大林和波、匈事件,就如何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等问题上,也出现了尖锐的分歧和争论。
在我国国内,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还不巩固;由于广大农民刚刚走上合作化的道路,也并不适应。加上我们在合作化工作中要求过急、工作过粗的缺点,我国城乡发生了一些矛盾比较尖锐的事件。在一些城市中,发生了少数工人罢工、学生罢课的事件。在工商业者、知识分子和少数民族中也存在许多问题。
为此,1956年12月29日,《人民日报》又发表编辑部根据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讨论写成的文章《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针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提出的"关于苏联的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道路的估计"、"关于各国无产阶级的国际团结"、"关于斯大林功过的估计"、"关于反对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四个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总结。文章第一次提出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文章指出:"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第一种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在帝国主义阵营同社会主义阵营之间、帝国主义同全世界人民和被压迫民族之间、帝国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等)。这是根本矛盾,它的基础是敌对阶级之间的利害冲突。第二种是人民内部矛盾(在这一部分人民和那一部分人民之间,共产党内这一部分同志和那一部分同志之间、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和人民之间,社会主义国家相互之间、共产党和共产党之间等等)。这是非根本的矛盾,它的发生不是由于阶级利害的根本冲突,而是由于正确意见和错误意见的矛盾,或者由于局部性质的利益矛盾。它的解决首先必须服从于对敌斗争的总的利益。"文章在论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上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基础的需要时,还指出:"在基本制度适合需要的情况下,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问,也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表现成为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某些环节上的缺陷。这种矛盾,虽然不需要用根本性质的变革来解决,仍然需要及时地加以调整。"这两篇文章的基本观点都是毛泽东提出来的。文章中尽管有些看法并非完全正确,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帮助共产党人从思想混乱中获得清醒,起了重大作用。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
《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规定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为此,在西藏自治区未成立前,应该先成立西藏军政委员会,作为过渡性的政权。但是这一根据协定的举措却遭到原西藏地方政府中一些人士的阻挠,以至西藏和平解放三、四年期间未能成立军政委员会。1954年9月,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在北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毛泽东亲自向他们提议:在西藏不再成立过渡性军政委员会,可考虑直接筹备成立自治区,并提议乘大家都在北京的机会,共同协商关于建立西藏自治区筹委会问题。
在毛泽东的亲自过问下,在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维汉的领导下,由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和中央进藏工作人员等四方面代表组成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协商小组。从实际出发,经过反复协商,并照顾历史的原则确定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是带政权性质的协商机构,确定筹委会委员名额分配的合理比例,达成各方满意的协议。
为了协助解决西藏内部的历史悬案,毛泽东指出:"要达到西藏内部的真正团结,必须以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谅解的精神,来彻底解决未解决的问题。"达赖和班禅为首的全体人员一致同意这个精神。李维汉也提出"互谅互让,大的照顾小的,小的尊重大的,在新的基础上加强西藏内部团结"的原则,指导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的代表进行协商。双方充分协商和各级僧侣详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之间关于历史悬案问题的谈判达成的协议》,并报请国务院批准。这样,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之间长达几十年的不团结问题最终得到了解决。
3月9日,周恩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的决定和有关西藏地方政府与班禅堪布厅之间历史悬案问题的谈判达成的协议的批复。
4月22日至5月1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在拉萨召开成立大会。参加大会的筹备委员55人,列席269人。以陈毅为团长、由国内各兄弟民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代表组成的中央代表团出席了大会。达赖喇嘛致开幕词,中共中央代表、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宣读国务院命令,并代表国务院把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的印鉴授予达赖喇嘛。陈毅在讲话中指出,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的正式成立,是西藏民族团结进步道路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又一次光辉的胜利。西藏工作从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西藏地方今后的主要工作,就是进一步实现中央指示的"团结、进步和更加发展"的方针。大会总结了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工作,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组织简则,宣布了筹备委员会主要干部的任职:达赖喇嘛任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任第一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任第二副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致闭幕词。大会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任务。
9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决定批准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组织简则。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的成立,使西藏各阶层人民有了本民族统一的带有政权性质的领导机构,是西藏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上迈出的重大步骤。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
随着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任务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了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是亦步亦趋地跟着苏联走,照抄苏联的模式建设社会主义,还是从本国实际出发,另辟新径,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这是一个至关重大的课题。建国头几年,我国经济基本上是按照苏联模式进行建设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渐渐地暴露出它不适应中国国情的一面。中国是一个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农业占优势的国家。因而在"一五"计划后期出现了问题。比如:基本建设规模过大,职工增加过多,信贷增长过快,财政收支、物资供需和银行信贷更新换代失去平衡,出现了财政赤字,造成市场紧张、物资短缺,引起人民不满。中共中央、毛泽东及时地注视着这些问题,1955年底毛泽东提出了要"以苏为鉴"的思想。此时,国际形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召开,赫鲁晓夫作秘密报告,全盘否定斯大林,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引起极大震动。同时苏联在建设的实践中也暴露出种种弊端。对此,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认识到,苏联的经验是可贵的,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是,这些成功的经验并不都适合中国的情况。况且,他们在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中,还有许多不成功的作法是不能仿效的。所以,结论是,中国不能照搬苏联的经验,必须努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于是,从1955年底起,刘少奇分别听取中央一些工业部门的汇报。从1956年2月开始,毛泽东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听取工业、运输业、农业、商业、财政等34个中央部门的工作汇报,对中国经济建设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中央政治局又进行多次讨论,集体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毛泽东进行了理论总结,于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5月2日又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进一步阐述。这个报告,初步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提出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
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十大关系问题,都围绕一个基本方针,即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主要内容是:(1)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毛泽东指出,重工业是国家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如果没有强大的重工业,我们就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不可能对国民经济进行技术改造,因而也不可能有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但是,在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又决不可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忽视了这个问题,我们必然要犯严重的错误。因为只有大力发展农业、轻工业,才能有保证重工业发展的粮食和原料,以及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也才能更快地增加资金的积累,因而可以更好地发展重工业。讲话中强调指出,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2)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毛泽东指出,我国工业约有70%在沿海,只有30%在内地,这种不合理的状况是历史上形成的,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和利于备战,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新的工业基地应当摆在内地。但是,新的工业基地的建设,需要依靠原有工业基地的支持,因此,必须更多地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特别是轻工业。(3)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我们一定要加强国防建设,这是我们的重要战略方针。但是只有加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才有物质基础。所以毛泽东指出,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必须首先加强经济建设。以上三条涉及的实际上是开辟一条跟苏联过去道路有所不同的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问题。(4)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毛泽东指出,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国家和工厂,国家和工人,工厂和工人;国家和合作社,国家和农民,合作社和农民,这些方面的关系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某一头。无论只顾哪一头,都不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无产阶级专政。这是一个关系到六亿人民的大问题。必须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反复进行教育。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收入逐年增加。(5)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毛泽东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方针,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为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全国统一的计划和统一纪律,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还要处理好地方间的关系。要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就开始涉及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6)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必须搞好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要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那一般的不是重点。我们在处理民族关系中,必须更好地贯彻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共同发展的方针。(7)党和非党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间的关系,尽可能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服务。我们主张"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一贯采取"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一切善意地向我们提意见的民主人士我们都要团结。这样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比较有利。这是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明确宣布不搞苏联那样的"一党制",确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要继续发挥作用。(8)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毛泽东指出,不镇压反革命,就会对社会主义事业和无产阶级专政造成严重危险。一定要分清敌我,必须把混在机关、学校、部队中反革命分子清查出来。同时又指出,在我国的条件下,反革命分子的大多数将来会有不同程度的转变。因此,今后社会上的镇反,要少捉少杀;机关肃反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对一切反革命分子,都应给予生活出路,使他们有自新的机会。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9)是非关系。解决是非关系问题,是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问题。是非一定要搞清楚,但是,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于犯错误的同志必须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一要看,二要帮。好意对待犯错误的人,可以得人心,可以团结人。(10)中国和外国的关系。毛泽东指出,我们要坚持两点论,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但是必须要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运。学习外国的目的,是为了借鉴外国的经验,搞好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要坚决抵制和批判。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的结尾指出: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我们的任务是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还会遇到新的矛盾,新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论十大关系》中阐述的问题,正确地总结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为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文章提出了许多可贵的思想,为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进行了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是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文献。这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大成果,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发展。这篇文章的发表,对于中国今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国政府关于处理在押日本战犯的决定
本投降后,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的大部分战争犯罪分子,包括一些首要的战争犯罪分子,曾由远东军事法庭和当时的中国政府作了审判处理。新中国成立后,关押在中国的日本战犯除了已经死亡的47名外,尚有1062名。这些战犯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曾对中国人民犯有严重罪行,他们侵夺我国主权,策划并推行侵略政策,进行特务间谍活动,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屠杀、奴役我国和平居民,强奸侮辱妇女,大量掠夺我国物资财富,毁灭城镇……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沉重的灾难。但由于他们的罪行轻重程度和情况不同,其中大多数经过教育后又有不同程度的悔罪表现。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鉴于上述情况和中日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对于罪行严重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按照各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关押期间的表现,分别从宽处理;对次要的或悔罪表现较好的战犯实行宽大处理,免予起诉。
根据该《决定》,同年6月9日至20日,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对铃木启久、富永顺太郎、城野宏等3个案件共17名罪行特别重大的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分别判处他们11年至20年有期徒刑。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有悔罪表现的日本战犯上中正高等335名日本战犯宣布免予起诉,立即释放。7月1日至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对武部六藏等28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分别判处他们12年至20年有期徒刑。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328名悔罪表现较好或是次要的在押日本战犯,宣布免予起诉,立即释放。7月21日特别军事法庭对身患重症,且在押期间表现尚好的日本战犯武部六藏裁定假释。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抚顺对354名日本战犯宣布免予起诉,立即释放。所有释放战犯均由中国红十字会移交给日本红十字会等团体,协助遣送回日本。至此,在押的1062名日本战犯已由中国政府全部处理完毕。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初,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正在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剥削制度将被消灭,党和国家面临的迫切任务,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迅速发展我国的经济、科学和文化。但是,在科学文化领域内还存在着教条主义、宗派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障碍。其突出表现之一,就是只许发展一种学派,不许发展另一种学派,在学术、文艺问题上动不动打棍子、扣帽子,这不利于繁荣科学和文化艺术,不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并制定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关于这一方针的具体形成有一个历史的过程。早在1951年,毛泽东为中国戏曲研究院成立题词:"百花齐放,推陈出新"。这是他首次提出"百花齐放",只是针对戏曲创作和表演而言的。"百家争鸣"的方针,是1953年毛泽东就中国历史问题的研究提出来的。当时中宣部组织了一个由陈伯达任主任委员的中国历史问题研究委员会,在陈伯达向毛泽东请示历史研究工作的方针时,毛泽东说要"百家争鸣"。陈伯达在主持召开中国历史研究委员会的会议时,传达了这个精神。到了1956年4月28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总结时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看这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艺术问题上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百家争鸣。""讲学术,这种学术可以讲,那种学术也可以讲,不要拿一种学术压倒一切。你如果是真理,信的人势必就会越多。"5月2日,毛泽东在第七次最高国务会议上,又说:现在春天来了嘛,一百种花都让它开放,不要只让几种花开放,还有几种花不让它开放,这就叫百花齐放。他还进一步阐述说,百家争鸣是诸子百家,春秋战国时代,2000年前那个时候,有许多学说,大家自由争论,现在我们也需要这个。他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范围之内,各种学术思想,正确的、错误的,让他们去说,不去干涉他们。中共中央赞同毛泽东的意见,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确定为党的科学、文化的方针。
2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文学艺术联合会召开的会议上,作题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报告。他说:"中国共产党对文艺工作主张百花齐放,对科学工作主张百家争鸣。这已经由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宣布过了。"他指出:"我国要富强,除了必须巩固人民的政权,必须发展经济,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国防以外,还必须使文学艺术和科学工作得到繁荣的发展,缺少这一条是不行的。"而"要使文学艺术和科学工作得到繁荣的发展,必须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他强调,"中国共产党中央现在着重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就是要我们在文艺工作和科学工作方面,也把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繁荣我国的文学艺术而努力,为使我国的科学工作赶上世界先进水平而努力"。陆定一说:我们所主张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提倡在文学艺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有辩论的自由,有创作和批评的自由,有发表自己的意见、坚持自己的意见和保留自己的意见的自由。如果没有对独立思考的鼓励,没有自由讨论,学术的发展就会停滞。他在谈到文学艺术和科学工作同政治斗争的关系问题时说:我们必须承认,在阶级社会里,文学艺术和科学工作终究是为一定阶级服务的。但是,又必须看到,文学艺术和科学研究虽然同阶级斗争密切相关,可是它和政治终究不尽完全相同。他说:"我们主张政治上必须分清敌我,我们又主张人民内部一定要有自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人民内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和科学工作领域中的表现。"他指出:"题材问题,党从未加以限制。只许写工农兵题材,只许写新社会,只许写新人物等等,这种限制是不对的。"在进行对资产阶级错误思想批判和学术问题的批评和讨论时,应当坚持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团结改造知识分子政策。应当把学术思想上的犯错误的人和政治上的反革命分子区别开来,分别对待。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党必须去掉宗派主义,去掉过多的清规戒律,去掉骄傲自大,坚持谦虚谨慎,尊重别人,团结一切愿意合作和可能合作的人。
9月,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又重申了这个方针。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第十一次最高国务(扩大)会议上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强调: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艺术和科学中的是非问题,应当通过艺术界科学界的自由讨论去解决,通过艺术和科学的实践去解决,而不应当采取简单的方法去解决。3月12日,毛泽东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一个基本性的同时也是一个长期性的方针,不是一个暂时性的方针,不能收,只能放。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制定不久,时逢1957年夏季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使这个方针的贯彻受到干扰和损害。1961年至1962年,党中央先后发布科学、教育、文艺等方面的工作条例,纠正了违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错误,并为执行这个方针规定一些具体政策,使形势发生好的变化。但由于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后,"左"倾错误思想的干扰,在意识形态领域内进行一系列过火斗争,使开始好转的形势又急剧向相反方向发展,以后又受到"文化大革命"的空前破坏,这个方针根本无法执行。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肃清"左"的影响,认真总结了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经验教训,坚定不移地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促进了我国科学文化事业的迅猛发展。
经济建设中的反冒进
社会主义改造发展很快,特别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展更为突出。7月,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问题》的报告,更加快了农业合作运动的步伐。12月27日,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的序言中,更为明确地提出了反对右倾保守的问题。他指出:"现在的问题,还是右倾保守思想在许多方面作怪,使许多方面的工作不能适应客观情况的发展。现在的问题是经过努力本来可以做到的事情,却有很多人认为做不到。因此,不断地批判那些确实存在的右倾保守思想,就有完全的必要了。"当然,中共中央其他主要领导同志,如刘少奇、周恩来等也作过相似的反对右倾保守思想的讲话。在这种不适当的反对右倾保守的斗争中,批评了具有科学态度的同志,使党内部分同志害了"恐右病",致使相当多的部门1956年的国民经济计划指标一跃再跃,出现了贪多求快,急躁冒进的倾向。
初,国家计划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计划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初步拟定了1956年国民经济计划的主要指标。同1955年相比,要求工业总产值增长18.6%,棉花产量增产18%;基本建设投资增长60%左右;其它经济事业和科学、文化、卫生事业也要采取比较快的速度向前发展。本来,这些指标已经过高,可是,在当时形势压力下,各地各部门在制定各自计划和下达任务时又层层加码,纷纷把远景计划所规定的8年至12年的任务,提前到3年至5年内完成。因此,指标越定越高,速度要求的也越来越快,规模也越搞越大,从而使国民经济出现了严重局面。由于基建项目增加,基建经费大幅度增加,一再突破计划控制指标,出现了财政难以承受的困难。由于工农业生产发展失控,造成职工队伍急剧增长和职工工资的大幅度的增加,这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也冲击了市场,引起市场供应紧张。所有这一切都表明,这种脱离实际、脱离国情的急躁冒进,造成了国民经济比例的严重失调,反冒进已是势在必行了。
严峻的事实使处在实际工作领导第一线的周恩来、刘少奇、陈云等及时发现了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急躁冒进倾向,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严重注意,并想方设法采取稳妥有效措施来纠正急躁冒进。1956年1月30日,周恩来在全国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指出:"我们应该努力去做那些客观上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事情,不这样做,就要犯右倾保守的错误;我们也应该注意避免超越现实条件所许可的范围,不勉强去做那些客观上做不到的事情,否则就要犯盲目冒进的错误。"2月8日,国务院举行第24次全体会议,周恩来作了题为《经济工作要实事求是》的报告。他指出:"不要光看到热火朝天的一面。热火朝天很好,但应小心谨慎。要多和快,还要好和省,要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现在有点急躁苗头,这需要注意,社会主义积极性不可损害,但超过现实可能和没有根据的事,不要乱提,不要乱加快,否则就很危险。"明确提出了经济工作要实事求是的思想。
4月14日,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关于1956年度基本建设和物资平衡问题的补充报告》,果断采取了动员生产,约束基建,以求平衡的应急措施。6月4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会议,讨论《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时,周恩来代表国务院向会议报告了半年来的经济形势。会议提出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决定制止冒进,压缩高指标,基本建设该下马的要坚决下马。
15~30日,召开了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李先念作《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指出:"生产的发展和其他一切事业的发展都必须放在稳妥可靠的基础上。在反对保守主义的时候,必须同时反对急躁冒进的倾向,而这种倾向在过去几个月中,在许多部门和许多地区,都已经发生了。急躁冒进的结果,并不能帮助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只能招致损失。"
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要反对保守主义,也要反对急躁情绪》的社论,尖锐地指出了急躁冒进于某些领导干部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思想倾向",强调纠正偏向要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有什么偏向就纠正什么偏向,"万不可一股风,扩大化",从而把近一年来出现的问题提到思想路线的高度加以认识。
9月,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接受了中共中央6月会议提出的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会议通过了周恩来主持制定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到1962年)的建议》。周恩来在报告中指出:"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地规定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即"按照我们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根本要求和国家物力、财力、人力的可能条件,实事求是地规定各项指标"。
经过一系列的努力,1955年夏季以后一味反对所谓右倾保守主义的斗争开始被制止,经济建设中的急躁冒进情绪也得到了纠正,近一年膨胀的炽热空气,开始压缩和冷却下来,这是建国以来自觉纠正经济建设错误倾向的成功的实践,不仅使1956年的经济建设避免了大的曲折,并取得了重大进展,而且为1957年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在1957年冬和1958年春,反冒进却多次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他认为反冒进是右倾保守,是"方针性错误"。他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说,反冒进扫掉了几个东西,扫掉了多快好省,扫掉了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扫掉了促进委员会。在1958年1月的南宁会议上,他又说:冒进是马克思主义的,反冒进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反冒进离右派还有50米。这些错误的批评给我国后来的经济建设造成了不良后果。
长春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
旧中国长期被视为"万国汽车的展览馆",先后进口和使用过130多种厂牌的汽车,却没有一种是我国自己制造的。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自己的汽车制造工业。
12月,毛泽东访问苏联,中苏双方商定,由苏联全面援助中国建设第一个载重汽车厂。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和多个方案对比,1951年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把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厂址设在吉林省长春市郊。1953年6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力争三年建成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的指示。同年7月15日,在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厂址上举行了隆重的奠基典礼。参加典礼的有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副书记、东北行政委员会第一副主席林枫,中央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黄敬,以及当地党、政、军、人民团体的负责人。苏联驻华商务代表团的代表和苏联驻该厂的总顾问也参加了典礼。在奠基典礼上,刻有毛泽东亲笔题词:"第一汽车制造厂奠基纪念"的白玉基石,被安置在厂址的中心广场上。由此,工厂建设工程正式破土动工。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建设得到了全国各地的有力支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第五师以及华东、中南地区和吉林省的各建筑公司的职工参加了土建安装施工。全国有80多家厂矿提供了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10多个工业部门为生产汽车提供了400多种协作产品,70多家工厂为该厂培训了技术工人。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第一汽车制造厂完成基本建设投资6.2亿元,基本建设竣工面积75万平方米,工业建筑41.1万平方米,宿舍39.9万平方米,安装了2万台机器设备,铺设了30多公里长的铁路和8万多米长的管道,制造了上万套工艺装备。1956年7月13日,第一批国产"解放"牌汽车试制成功,按时完成了中共中央提出的力争三年建成投产的指示要求。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的"解放"牌汽车是以苏联生产的吉斯150型汽车为范本,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改进部分结构而设计和制造出来的。它不仅适合当时中国的道路和桥梁的负荷条件,而且还可以根据需要改装成适合各种特殊用途的变型汽车。首批汽车经过行车试验后,证明性能良好,符合设计要求。1956年10月15日,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正式建成移交,开始了大批量生产。
被誉为中国汽车工业的摇篮的第一个大型汽车制造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建成并投产,揭开了中国汽车制造工业的第一页。40多年来,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经过不断建设发展,已发生了巨大变化,由单一品种生产发展到多品种生产,在"解放"牌载重汽车投产的基础上,又研制了CA30军用越野车、红旗牌高级轿车,第二代CA141型载重汽车,还建设了具有80年代水平的总装、焊接和油漆3条生产线,组装了一批"奥迪"轿车,同时,产品的生产规模和质量也不断扩大和提高。它不仅为国家生产了大批汽车,而且为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培养了大批人材。
国产喷气式战斗机的制造成功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帝国主义的封锁和可能的武装干涉,为了保卫新生的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和主权完整,为了适应现代化战争需要,人民军队由单一兵种向组建多兵种合成军队迈进,首先在陆军的基础上创建了空军。国家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用大量经费向苏联购买了大批航空武器装备,从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了一支不可忽视的空军力量。然而,要建设强大的人民空军,必须走武器装备国产化的道路。对此,早在1950年12月,周恩来就曾经指出,中国是拥有960万平方公里国土的国家,需有强大的人民空军来保卫,靠买人家的飞机不行,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建立自己的航空工业。航空工业要先修理后制造,再发展到自行设计。因此,在设计修理厂的时候就要考虑到日后转变为制造厂。同时,要争取苏联帮助中国建设航空工业。周恩来的指示,无疑为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国航空工业正是从修理过渡到仿制再走向自行设计制造的。1951年4月,新中国的航空工业开始创建。在迅速恢复和扩建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破旧飞机工厂的条件下,修理了大量航空武器装备,保证了抗美援朝战争和捍卫祖国领空的急需。1954年7月,南昌飞机厂仿制成功苏联雅克一18型活塞式教练机,后命名为初教一5。毛泽东在同年8月1日发了贺电,指出:"这在建立我国飞机制造业和增强国防力量上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紧接着,我国航空工业开始试制苏米格一17型战斗机的中国型歼一5,迈出了自行制造空军作战装备的第一步。
10月,112厂(现沈阳飞机公司)接受了试制国产喷气式战斗机的任务。该厂是在伪满飞机制造厂留下的一片烂摊子上扩建起来的。开始时工厂只有大约200名工人,1952年党和政府从全国各地调来了大批老工人、干部和知识分子,全厂人员猛增到几千人。1955年4月,苏联提供的图纸资料到齐,工厂立即组织翻译和绘图;同年8月,完成了工艺规模和模线样板等生产飞机的准备工作。9月开始制造飞机,至1956年2月,整个飞机的20多万个零件全部制造完毕。接着,飞机又顺利完成了静力试验,129种受力情况试验全部符合技术要求。1956年7月19日,一个载人中国航空工业史册的日子,中国生产的第一架喷气式战斗机进行了首飞。试飞任务由曾在朝鲜战场上击落两架敌机的优秀飞行员吴克明担任。试飞结果表明,该机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1956年9月8日,国家验收试飞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秉璋在112厂主持验收签字仪式。
《人民日报》于1956年9月9日,以"我国试制成功新的喷气式飞机"为题,在头版头条的位置上报道了这一喜讯。第二天,国防委员会副主席聂荣臻参加了祝捷大会。会上宣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来的贺电,正式批准飞机投入批量生产。9月19日,首批生产的4架歼一5飞机交付了部队使用。10月1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周年的盛大节日里,新中国首批制造的喷气式战斗机以雄壮的阵容,在北京接受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检阅。歼一5飞机的制造成功,标志着我国航空工业发展的新阶段。
周恩来提出"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
7月21日,周恩来在中共上海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作《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的讲话。他说:"我们的国家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有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革命胜利后,专政问题首先是肃清反革命的问题。我们在农村中进行了清匪反霸斗争,然后在全国城乡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清除五种反革命分子。国内形势的变化,使反革命分子的活动余地越来越小了,也就是说专政的威力把反革命打垮了。现在,虽然反革命残余分子还存在,今后也还会新产生一些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但是比起解放初期的情况来是大大不同了。"
周恩来指出:"现在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应该是: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从国内来说,残余的反革命分子没有完全肃清,从国外来说,帝国主义还敌视我们,因此我们的专政应该继续。但是,由于我们的专政更加巩固了,工人阶级的力量更加强大了,所以我们的民主就应该更扩大,而不应该缩小。这一方面是形势许可,另一方面是从整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中得来的经验,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阶级。专政的权力虽然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但这个权力是相当集中相当大的,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忽视民主。苏联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所以我们要时常警惕,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的意义。"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周恩来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我们的国家制度上想一些办法,使民主扩大"。他说:"第一,使人大代表经常去接触人民。我们的人大代表,还有政协委员,每年应有两次到人民中去直接视察工作。他们可以从与政府不同的角度去接触广大人民,接触实际,看我们的工作是否做得恰当,做错了没有,有什么缺点,有什么偏差。""第二,今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开了一个先例,就是把所有代表的发言,包括批评政府工作的发言,不管对的、部分对的甚至错的都发表出来。这就在人民中揭露了政府工作的缺点。我们不怕揭露,即使揭露错了一点也不要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有好处。政府应该让人民代表批评自己的错误,承认应该承认的错误。""第三,我们还要进一步使人大代表参加对政府工作的检查,一直到检查公安、司法工作。""必须经常检查我们的工作,发现了缺点错误就要改正。"
周恩来还特别强调了中央和地方的相互影响相互监督和反对官僚主义的问题。他说:"中央包括党中央和国务院,处在领导地位,可以比较全面地看到大局的发展,但也比较容易忽视某些实际问题、局部利益和群众的眼前利益,而在这方面地方是处在有利地位的。地方比较容易接触群众,接近实际,能更多地看到实际问题、局部问题和群众的眼前利益,这正好弥补中央的不足。单靠一方面不能够很好地实行领导,必须双方合作,互相影响,才能很好地领导。因此,中央与地方尽管是上下关系,必要时也要唱‘对台戏’。""因此,中央与地方要相互影响,相互监督,不要以为只是上面对下面监督,下面同样要监督上面,起制约的作用。"
他还说,"要使人民专政的制度实行得更好,必须同官僚主义作斗争,经常反对官僚主义。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要求在中央工作的同志以及省、地、县、区的各级领导,思想上一定要警惕,要接触实际,接触群众。官僚主义不是能够一下子彻底反掉的,今天反掉了,明天它又来了。你掌握政权,总有这个问题,权力过分集中时就会有偏向"。他特别要求大家经常警惕"忽视发扬民主而犯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
手工业合作化的基本完成
手工业是现代中国经济生活中重要的生产部门之一。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手工业从业人数超过700万人,到1954年高达891万人,手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3%。手工业的特点是分布面广、行业众多、产品多样。广大手工业者生产城乡人民所必需的相当数量的日用消费品和部分生产资料,承担着城乡人民不可缺少的修理、服务业务,某些特种手工业产品还是重要的出口商品。但个体手工业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生产。由于受劳动、技术和资金等条件的限制,其经营和扩大再生产具有很大的困难和局限性,无法适应国家建设日益发展的需要。为了发展生产和解决手工业者的困难,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势成必然。对此,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曾经指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值90%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从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开始的,采取了类似农业合作化的方法,即通过合作化的途径,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把分散的个体小生产改造为集体生产,逐步实现手工业生产的机械化和半机械化,把手工业的个体所有制改造成社会主义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道路。
11月至12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建国以来手工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提出了对手工业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设想,并确定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应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其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方法是从供销人手,实行生产改造;步骤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由于采取了正确的方针和政策,加上1954年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公布和宣传,有力地推动了手工业合作化的迅速发展。到1954年底,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发展到4.1万多个,参加合作社组织的社(组)员达121万人。但是手工业合作社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合作社(组)发展较快,工作粗糙;手工业内部各行业之问在产、供、销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协调的现象;有的手工业合作社,由于原料供应不足,生产不能正常进行。针对上述问题,1954年12月至1955年1月,中央召开第四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认为1955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摸清情况,以便有准备、有步骤、有目的地进行改造;整顿、巩固和提高现有社(组),为进一步推进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奠定稳固的基础。1955年5月,中共中央在批准第四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报告的指示中,提出了"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决定对手工业合作社进行整顿和巩固。之后,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第四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和中央的指示精神,对手工业合作社进行了整顿,使手工业合作社得到了巩固,生产基本稳定。
下半年,农业合作社出现高潮,随后,中央对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引向高潮作了指示。在这种形势下,手工业改造的步伐也急剧加快了。
刘少奇在中央座谈会上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要求各条战线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加快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批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不积极,太慢了"。他要求手工业合作化到1957年达到70%到80%。12月20日,刘少奇听取了手工业管理局负责人的汇报,指出,手工业改造不应比农业慢。与其怕背供销包袱,还不如把供销包袱全部背起来好搞些。他要求手工业合作化在1956年、1957年两年搞完,"时间拉长了,问题反多了"。
12月21日到28日,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召开了全国第五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要求,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必须与国家对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相适应,在1956年和1957年两年内,基本上完成手工业合作化的组织任务,各地要订出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规划。1956年1月5日,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总社筹备委员会发出《关于在集镇和农村发展手工业合作社的通知》,指出:农村手工业改造必须与农业合作化紧密配合进行,发挥手工业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服务的作用,要以县为中心,建立农具修配的大型生产合作社。自此,全国范围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开始出现。1956年1月12日,北京市手工业全部实现了合作化,其它各大城市纷纷学习北京的经验,改变了原来以区为单位按行业分期分批分片改造的办法,采取全市按行业全部组织起来的方法。之后,天津、南宁、武汉、上海等城市也都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2月,全国有143个大中城市(占城市总数的88%)和691个县实现手工业基本合作化,参加手工业合作化的从业人员达300万人。
毛泽东在1955年12月出版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的序言中,提出了加快手工业改造的速度问题。1956年3月4日,毛泽东听取了手工业管理局负责人的汇报,他指出:"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我觉得慢了一点。今年一月省市书记会议的时候,我就说过有点慢。1955年以前只组织了200万人,今年头两个月就发展300万人,今年基本上可以搞完。这很好。"
毛泽东的意见促使手工业合作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1956年6月底,全国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已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0%。同年底,全国手工业合作社(组)已达到104322个,社(组)员470万人,占全国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1.7%(不包括农村兼业手工业者),产值108亿元,占手工业总产值的92.9%。至此,全国手工业合作化已基本完成。总的看来,全国手工业合作化的进程没有发生大的偏差。但1955年夏季以后,由于我们在指导思想上存在着对整个社会主义改造急于求成、盲目求纯的缺点,加上忽视手工业分散生产、独立经营的特点,因此,急剧加速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反而给我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了曲折。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至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
社会主义制度在全国的确立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使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经占绝对统治地位。
在政治领域,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行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已经从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已经确立。在思想文化领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已在各方面树立了领导地位。总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已经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为中国今后一切发展和进步奠定了基础。
邓小平指出:"在搞社会主义方面,毛泽东主席的最大功劳是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我们最成功的是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所以,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能进行得比较顺利。这条道路的主要特点是:
首先,这个改造是通过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过渡形式逐步进行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我们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多种过渡形式,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对个体农业,我们创造了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发展到高级社的过渡形式,通过合作化的道路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对个体手工业的改造,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逐步过渡可以使被改造者逐步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制度,避免因生产关系突然改变而造成生产力的破坏。
其次,这个改造是用和平方法进行的。在中国的具体条件下,用和平方法即说服教育方法不但可以改变个体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而且可以把资本家所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本来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对抗性矛盾,但在中国的具体条件下,由于我们把这个矛盾当做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使它转变为非对抗性矛盾,所以能用和平的方法来解决这个矛盾。
第三,这个改造是把对经济制度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使这两种改造同时进行,互相促进。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改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制度的改造,一方面是人的改造。所谓人的改造,既包括资本家、富农等剥削者的改造,也包括广大劳动者的改造。当然,剥削者和劳动者的改造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改造,不能混为一谈。既要把剥削者改造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又使工人、农民等劳动者不断提高觉悟。这些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丰富和发展,也是毛泽东思想在社会主义时期的一个重要发展。
尽管在改造的后期由于过于仓促和粗糙造成的偏差,以致长期遗留了许多问题,但是,有两个基本事实必须肯定:一是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完成消灭私有制这样一个深刻而复杂的社会变革,不但没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反而是在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实现的;二是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而是在人民普遍拥护的情况下完成的。这的确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由于当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没有完全弄清楚,加上长期拘泥于具体模式,忽略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又存在着"求纯"的倾向,改造后期又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所以会遗留下许多问题。一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经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有没有必要使它成为唯一的经济成分,可不可以允许一部分有益于国计民生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存在与发展?二是计划经济体制随着改造的完成而扩大到全部经济生活后,市场调节的作用是否需要发挥,如何发挥?三是国营经济如何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集体经济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否划分层次,根据不同情况发挥不同层次的积极性?这些问题在改造高潮中被掩盖起来。客观形势要求党和政府进行这方面的调整和改革。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召开的。国内形势的变化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正进人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新阶段。全党工作中心转向经济建设,是随着革命战争结束而开始的。但是,那时还有繁重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任务需要同时进行。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加紧步伐的时候,全党尤其是党的高级领导层事实上不能不把很大一部分注意力放在社会改革方面。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全党的工作中心,就应该进一步转移到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一方面来。新建立的生产关系在各方面都还不完善,需要稳定、巩固、调整和改革,而这种调整和改革,应该紧紧围绕着发展生产力这一中心任务,并且完全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根据生产力发展的现实状况和需要来进行。
国际形势的变化是:1956年2月举行的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尖锐地揭露了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严重错误以及对他的个人崇拜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这在苏联国内和国际上都引起极大的震动。帝国主义乘机掀起世界性的反共反社会主义浪潮,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不同程度的思想混乱,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巨大的困难。中国共产党不赞成全盘否定斯大林领导时期苏联党和人民为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历史,在4月和12月先后发表《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两篇根据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讨论写成的《人民日报》编辑部文章,表明自己的原则立场。同时党认为,揭开斯大林的盖子,对于各国马克思主义政党,包括我们党,破除对斯大林和苏联经验的迷信,解放被教条主义束缚的思想,努力寻求适合本国情况的革命和建设道路,有重要的意义。
9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出席大会的代表1026人,代表党员1073万人,国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国外59个国家的兄弟党代表应邀列席了会议。会上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作《政治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朱德、陈云、董必武等作了重要发言。代表们围绕上述报告,对党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讨论,最后一致通过了《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的建议》,大会选举了新的中央委员会。
这次大会是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的重大意义就在于提出和初步解决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许多重大问题。
明确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战略目标。
"八大"分析了我国形势的新变化,认为党领导中国人民已经完成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并且基本上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它表明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几千年来的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据此,"八大"指出,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八大"制定了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规划,这就是在三个五年计划或再多一点时间建成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使工业生产在社会生产中占主要地位,使重工业生产在整个工业生产中占显著的优势,使机器制造工业、冶金工业等能够保证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使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获得必要的物质基础。在"八大"党章的总纲中,又明确地提出了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强大的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交通运输业、现代化国防的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目标。
制定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
周恩来指出,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地规定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把计划放在既积极又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以保证国民经济比较均衡地发展"。
所谓综合平衡,包括农业和工业的平衡、重工业和轻工业的平衡、积累和消费的平衡,以及工业内部的平衡等。"八大"根据综合平衡的原则,明确提出,在今后的经济建设中,必须继续坚持优先发展重工业,同时根据原料、资金的可能和市场的需要,积极发展轻工业;并且用更大的力量发展农业,相应地发展运输业和商业;以及使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结合起来等方针。
陈云在大会发言中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情况将是这样:在工商业生产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主体,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作为补充。在生产的计划性方面,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作为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补充。这个意见受到大会的重视,为大会决议所采纳。这是从理论和实践上突破过去的社会主义模式,探索经济体制改革道路的重要尝试。
在国家工作方面,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大会指出,虽然还有阶级斗争,还要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但是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为此要进一步扩大国家的民主生活,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改善国家机关,精简机构,加强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监督;要继续巩固和发展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合作;要逐步制定完备的法律,健全法制,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守法,依法办事。
确定了加强党的建设的正确方针。
大会提出了加强执政党的建设的许多重大原则和重要措施:第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第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第三,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不断扩大党内民主,反对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第四,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政治原则。在党内不允许有违反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原则的行为,不允许有分裂党、进行小组织活动、向党闹独立性、把个人放在党的集体之上的行为;第五,保持党的先进性,大会号召为提高共产党员的标准而斗争。
"八大"一次会议制定的党的路线是正确的。它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理论以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的决策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它提出的许多新的方针和设想是富于创造精神的,它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取得初步的成果。当然,由于实践的时间还很短。理论上和思想上还不可能很成熟,许多新的观念和方针还不可能牢固地确立并取得深刻的共识。许多新设想(包括八大一次会议以后不久提出的一些新设想),还没有付诸实施,或者没有充分地讨诸实施,很快又发生反复。但它毕竟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共八届二中全会
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取得基本胜利,第一个五年计划将提前完成。然而,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中,都出现了急躁冒进的偏向。这年9月,成功地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国际上,连续发生了苏共二十大全盘否定斯大林、波兹南事件和匈牙利事件。一时间,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借机掀起一股反共恶浪。复杂的斗争形势,对党内产生一定影响。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八大路线,澄清党内的一些混乱思想,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确定1957年年度经济计划,1956年11月10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会委员84人,候补中央委员65人。列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和地方的其他负责工作人员147人。
这次会议的议程有三个:(1)时局问题;(2)1957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控制数字;(3)粮食和主要副食品(猪肉和食油)问题。
刘少奇就目前时局作了报告。他在报告中谈到了埃及问题、波兰问题和匈牙利问题,谈到了党对这些问题所采取的政策和应得的教训。
周恩来就第二个问题作了报告,报告说明了1956年度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充分肯定了成绩,指出了缺点,正确地总结了经验教训,同时提出了1957年国民经济的控制数字。报告指出,鉴于1956年经济发展计划中有某些项目不恰当,某些费用过多,1957年的计划,应当在继续前进的前提下,对基本建设规模作适当压缩。确定基本建设投资为111亿元,比上年减少20%。合理调整各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以适应国家财力和物力的可能性,并提出在国家机关中大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陈云就第三个问题作了报告。报告对改善粮食收售工作,对于增加猪肉和食油的生产,提出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
全会对以上这些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全会完全同意中央政治局对于国际形势的分析及其所采取的各种步骤、立场和政策,深信全世界反对帝国主义力量的强大团结,必然能够战胜帝国主义制造国际紧张局势的阴谋。全会指出,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工农业生产都有增长,基本建设成绩巨大,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就业有所增加,人民对这些是满意的。但是,人民生活的改善是渐进的,过高的要求和暂时办不到的事情,要向人民公开地反复地解释清楚。会议一致同意周恩来提出压缩1957年经济建设指标的意见,决定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发动一个增产节约运动。增产必须在原料有保证和社会有需要的条件下进行。同时,无论增产和节约,都必须保证工作质量和注重安全。在会议的最后一天毛泽东作了总结性的发言。他表示完全同意全会所采取的各项方针和措施。毛泽东号召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经济工作人员首先是各方面的负责工作人员,提倡艰苦奋斗的作风,与群众同甘共苦,反对铺张浪费现象,并且采取整风方法,同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的倾向作斗争。他要求全党在对待少数民族问题上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在国际交往中坚决反对大国主义。他着重指出:只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密切依靠人民群众的原则,反对一切形式的脱离群众的作风,就一定能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而取得更伟大的胜利。
纪念孙中山诞辰90周年
11月11日,北京各界1600余人,隆重举行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90周年大会。毛泽东、刘少奇和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了大会。参加大会的还有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以及30多个国家的160多名来宾。
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主持大会并致开幕词。他指出:"我们谨以崇敬和怀念的心情,纪念我国近代民主革命的这位卓越的先驱。。孙中山先生是领导推翻封建帝制,为建立民主共和国而奋斗的英勇战士,是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为祖国的独立自由而斗争的爱国主义者,他在晚年,又进一步采取联合苏联、联合共产党、扶助工农运动的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的三民主义。他是伟大的革命家、政治家。""孙中山先生对中国人民的伟大贡献,在中国的历史上是永垂不朽的。"周恩来还说:"孙中山先生的民主革命的思想,不仅在中国前一个革命阶段中发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对亚洲许多实行民族独立、民主革命的国家,也发生不小的影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林伯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副主席何香凝先后在会上讲话。邵力子代表大会主席团宣读了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加诺等11个国家的总统或总理,苏联、尼泊尔等13个国家的社会团体和著名社会人士的贺电和贺信。专程来我国参加纪念活动的苏联代表团团长、苏共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莫斯卡托夫,缅中友协主席信波等13位外国来宾也在大会上讲话。
政协全国委员会及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筹委会在社会主义学院举行报告会,由该院院长吴玉章作《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精神》的报告。
毛泽东发表《纪念孙中山先生》的文章。宋庆龄、朱德、李济深、吴玉章、何香凝、程潜、邵力子、张治中等人,也发表了纪念文章。
毛泽东在纪念文章中高度评价了孙中山,称他为"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并且指出,我们"纪念他在中国民主革命准备时期,以鲜明的中国革命民主派立场,同中国改良派作了尖锐的斗争。他在这一场斗争中是中国革命民主派的旗帜"。"我们应纪念他在辛亥革命时期,领导人民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的丰功伟绩。纪念他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的丰功伟绩。"他还指出:"孙先生是一个谦虚的人。我听过他多次讲演,感到他有一种宏伟的气魄。从他注意研究中国历史情况和当前社会情况方面,又从他注意研究包括苏联在内的外国情况方面,知道他是很虚心的。""他全心全意地为了改造中国而耗费了毕生的精力,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周恩来访问亚洲五国
11月17日至12月30日,周恩来总理应邀先后访问了越南、柬埔寨、印度、缅甸和巴基斯坦等5国。
11月18日至21日周恩来总理访问了越南民主共和国。在访问期间,胡志明主席接见了周恩来。周恩来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总理范文同就两国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之间友好合作的问题进行了亲密的会谈,并于11月22日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总理范文同会谈的联合公报》。《公报》说:"两国总理满意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关系日益密切,经济、文化交流和各种形式的接触往来日益扩大。"周恩来表示:中国人民和越南人民有着共同的理想。两国人民坚决地、紧密地站在一起,反对殖民主义者的各种阴谋,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中国将同过去一样努力支援越南人民进行经济建设和争取和平统一越南的斗争。
11月下旬周恩来总理访问了柬埔寨王国。在访问期间,西哈努克国王和王后接见周恩来及其随行人员。周恩来同西哈努克国王、柬埔寨王国首相桑云和王国政府的其他成员进行了会谈,并于11月27日在金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柬埔寨王国政府首相桑云的联合声明》。《声明》说:"在会谈中,双方就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国的问题和两国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友好地交换了意见。双方再一次确认,两国政府依照五项原则而采取的政策,不仅有利于两国人民的繁荣,而且有利于亚洲和世界和平。"
11月28日至12月10日周恩来总理访问了印度。在访问期间,周恩来及其随行人员先后参观访问了德里、浦那、孟买、班加罗尔、马德拉斯和加尔各答等地的工厂、农村、科研机构等,他们每到一地,受到当地官员和人民的热烈的欢迎。周恩来在谈到同印度政府总理尼赫鲁的会谈时说:"在我这次同尼赫鲁总理多次友好坦率的会谈中,了解到印度政府在今天国际事务中的许多重要问题上和中国政府的见解是一致的。当然,中国和印度之间也并不是、也不可能是在一切问题上都抱有同样的见解,但是正如尼赫鲁总理说过的:‘我们在某些问题上的不同意是一种友好的不同意,并不妨碍我们的友谊和合作。’我完全同意尼赫鲁总理的这些话,并且认为我们除求同而外,还应该尽量了解彼此所有不同的意见,来加深我们相互之间的认识和信任。这样做,不仅不会妨碍我们两国的友谊合作,而只能更加有利于我们两国在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国际合作的共同事业中,从各自不同的地位发挥各自的作用。"
周恩来还说:"我们有着共同的愿望,我们互相尊重、互相合作。正因为这样,中印两国首先倡导的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把我们之间的友谊建立在这个巩固的基础上。这几年的事实告诉我们,五项原则不仅是我们之间友谊的基础,而且是友谊的保证,友谊的源泉,友谊的鼓舞。五项原则不仅应该是我们两国关系中的指导原则,而且也应该普遍地成为世界各国在国际关系中所一致遵守的原则……只有世界各国的关系都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才能有持久的世界和平。"
12月中旬和下旬,周恩来分别访问了缅甸和巴基斯坦。
访问归来后,周恩来说,我们是抱着寻求友谊,寻求和平和寻求知识的目的去访问这些国家的。我们可以说,这些目的已经实现了。我们向各国人民解释了中国政府在许多重大国际问题上的立场,表达了中国人民要求同各国人民和平友好的愿望。我们也体会了所有这些国家的人民要求进行和平建设、维护世界和平的意志。我们还看到了所有这些国家的人民在和平建设中所作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就,并且发现这些国家不论在他们优秀的民族文化方面或者在目前的建设成就方面都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一五"计划主要指标提前完成
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1953年4月,中央批准下达1953年国民经济计划提要。在这期间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又明确规定: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总路线的主体。根据中央的有关指示精神,第一个五年计划一方面初步编制和开始执行,一方面继续不断讨论修改,到1954年9月基本定稿。1955年3月经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于同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致认为:中共中央主持拟定的这个计划"是全国人民为实现过渡时期总任务而奋斗的带有决定意义的纲领,是和平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实际上包括变革生产关系和发展生产力两个方面。在党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到1956年,"一五"计划提出的基本任务即已提前完成。
首先,完成了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1956年,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完成,我国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会主义制度已在我国初步建立了起来。
在国民收入中,1956年同1952年相比,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比重由19.1%上升到32.2%;集体所有制经济由1.5%上升到53.4%;公私合营经济由O.7%上升到7.3%;私营经济则由6.9%下降到0.1%;个体经济由71%下降到7.1%。前三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达92.9%。
在工业总产值中,1956年同1952年相比,全民所有制工业的比重由41.5%上升到54.5%;集体所有制工业由3.2%上升到17.1%;公私合营工业由4%上升到27。2%;私营工业由30.7%下降到O.04%;个体手工业由20.6%下降到1.2%。前三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工业已达98.8%。在批发商业与零售商业中,1956年同1952年相比,商品批发额:国营商业由60.5%上升到82%;合作社商业由2.7%上升到15.2%;国家资本主义及合作化商业由O.5%上升到2.7%;私营商业由36.3%下降到0.1%。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国营经济由16.2%上升到34%;合作社经济由18.2%上升到30.1%;国家资本主义及合作化经济由0.4%上升到28.3%;私营经济由65.2%下降到7.6%。前三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达92.4%。
以上情况表明,我国已从过渡时期的多种经济成份构成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转变为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剥削人的制度基本上已经被消灭,劳动人民成为社会和生产的主人,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也开始得到实行,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已在中国的土地上确立起来。
与之同时,我国的经济建设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到1956年就提前实现了"一五"计划规定的主要经济指标,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本建设方面。"一五"计划在经济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建立了许多新的工业部门,特别是许多重工业部门,以填补中国工业的空白,建立比较完全的工业体系,而这首先要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1956年基本建设投资额为139.9亿元,约占五年计划规定投资额的1/3,再加上前三年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累计已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66.3亿元,即完成"一五"计划的86%,这就保证了到1957年超额完成全部基本建设计划。1956年开始施工和继续施工的限额以上的建设单位共有625个,比"一五"计划规定的1956年施工的建设单位增加了135个,超额完成了"一五"计划规定的指标。其中86个已全部竣工或投人生产,主要有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沈阳电缆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北京电子管厂、西北国棉四厂等。这些新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项目,大大提高了工业生产能力,开始改变工业极端落后的面貌。同时,中国工业布局的畸形状态也开始得到改变。原来工业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的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原来工业不发展的内地的工业有了更迅速的发展,一些新工业基地正在形成。以鞍钢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已经基本建成,上海和其它沿海城市的工业基地也都已经大为加强,在华北、华中和西北地区,新的工业区正在形成,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也开始了部分的工业建设。
第二,工业生产方面。1956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286.5亿元,超过了"一五"计划规定的1957年的1132.2亿元的指标。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703.6亿元,也超过了"一五"计划规定的1957年的指标。"一五"计划前四年,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9.2%,超过"一五"计划规定的14.7%的速度。在工业生产中,出现了以下几个显著的变化: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现代工业在全部工业中占了显著的优势;生产生产资料的重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有了大幅度的上升;在重工业中,采掘工业和原料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制造工业得到了加强;轻工业的原料来自重工业的部分增长了;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的自给率大大提高。
在此期间,建立了许多新的工业部门,主要有飞机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拖拉机制造业、新式机床制造业、发电设备制造业、冶金和矿山设备制造业,以及高级合金钢、重要有色金属冶炼业等。主要工业产品新增的生产能力(以设计的年生产能力计算)为:炼铁330万吨,炼钢282万吨,轧钢165万吨,采煤6376万吨,发电(以发电机容量计算)246.9万千瓦,天然石油131.2万吨,人造石油52.2万吨,合成氨13.7万吨,水泥261万吨,金属切削机床8704台,载重汽车3万辆,纱锭201万枚,织布机5.5万台,机制糖62万吨,机制纸25万吨。在列入"一五"计划的46种主要工业产品中,钢、生铁、煤炭、水泥、汽车、机车、纯碱、棉纱、棉布的产量都达到或超过计划规定的1957年的指标。
我国工业技术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经过重大改建的老工业部门,特别是新建工业部门的技术水平,许多已接近或达到世界40年代后半期的水平,缩短了与世界工业水平的差距。到1957年,我国工业工程技术人员达到17.5万人,比1952年增长两倍。我国已经能够自行设计一些比较大型的、技术复杂的工程,如年产240万吨的煤矿、100万千瓦的水电站、年产150万吨的钢铁联合企业等。每一个工人平均生产用的固定资产也比1952年提高了49.1%,每一工人使用的动力机械总能力提高了79.2%,每一工人使用的电力提高了80.4%。中国已开始用自己制造的技术设备去发展工业、农业及国防等部门。第三,交通运输方面。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扩大,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1956年铺轨3108公里,其中新建干线1747公里,修建公路17499公里。许多著名工程,如纵横秦岭的宝成铁路、横跨海峡的鹰厦铁路、工程浩大的武汉长江大桥(1957年完工)、贯通世界屋脊的康藏公路等,都在这个时期先后建成。1956年,铁路通车里程达29237公里,公路通车里程达226318公里,内河通航里程103619公里,民用航空航线里程19082公里。铁路货运量完成了24605万吨,货物周转量完成了1204亿吨公里;公路货运量完成36695万吨,货物周转量完成了44亿吨公里;水路货运量完成了13726万吨,货物周转量完成了343亿吨公里。以上指标,都达到或接近"一五"计划规定要求。全国邮电业也发展很快,1956年,邮路总长度已达181.1万公里,比1952年的129万公里增长了40.3%,为1957年完成"一五"计划规定的邮电任务创造了条件。
第四,农业生产方面。1953年到1956年四年间,除1955年外,农业连续遇到各种自然灾害。在与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农业生产仍然取得很大的成绩。1953年和1954年农业生产计划没有全部完成,但农业总产值分别比1952年增长了3.1%和6.6%,达到499.1亿元和515亿元,粮食产量也比丰收的1952年有所增加。1955年农产品丰收,粮食产量(不包括大豆)达到1748亿公斤,棉花产量达到151.85万吨,其它农产品的产量也都有增加,农业总产值达到555.4亿元,比1952年增加14.8%。1956年遇到几十年来最严重的自然灾害,受灾农田面积在2亿亩以上,受灾人口约7000万人,但是,由于国家增加了对农业的投资和贷款,以及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各种水利设施作用的发挥,农业仍获得较好收成。农业总产值达到582.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96%,比上年增长5%,比1952年增长20.4%,接近完成"一五"计划规定的1957年的指标595.6亿元;粮食产量为1912.5亿公斤,完成年计划的96%,比上年增长4.8%,基本达到"一五"计划规定的1957年的指标1928.1亿公斤。但是,一些经济作物和某些牲畜的数量都没有完成计划。
第五,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方面。国内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不断增长;1953年为348亿元;1954年为381.1亿元;1955年为393.2亿元;1956年为461亿元,比1952年的276.8亿元增长66.5%,为1957年完成和超额完成"一五"计划所规定的498亿元的任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全国物价稳定,商品丰富,市场活跃。全国批发物价指数如以1952年的平均价格为100,则1953年为98.7,1954年为99.1,1955年为99.7,1956年为99.2。全国零售物价指数如以1952年的平均价格为100,则1953年为103.2,1954年为105.5,1955年和1956年都为106.3。进出口贸易额也迅速增长,1953年为80。9亿元;1954年为84.7亿元;1955年为109.8亿元;1956年为108.7亿元,比1952年64.6亿元增长了68.2%,提前完成了"一五"计划所规定的增长66.5%的指标。第六,财政收支方面。从1953年到1956年,社会总产值不断增加,由1953年的1241亿元增加到1956年1639亿元,增长了32%;同期国民收人增长173亿元,增长了24%;财政收入增加64.57亿元,增长29%。国家财政收人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逐年提高,1952年为29.5%,1953年为30.1%,1954年为33.9%,1955年为32.4%,1956年为32.5%。财政支出也不断增加。1953年,财政支出总额为220.12亿元,1956年为305.74亿元,增长了38.9%。财政支出中增长最多的是经济建设的支出,1956年为159.14亿元,比1953年的87.43亿元增长了82%。为了保持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在不断发展生产的同时,还努力缩小非生产性费用,非生产性费用(包括社会文教费、国防费和行政管理费)由1953年占财政支出的57.9%,降为1956年的43.7%。"一五"前三年财政都有结余,共为21.53亿元。1956年由于1955年时农业的丰收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迅速完成,有人提出应把经济发展速度再搞得快些,基建规模再定得大一些,结果出现了建国以来最大的财政赤字,即18.31亿元。四年中财政共收入1044.69亿元,财政支出1041.47亿元,结余3.22亿兀。
第七,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
在城市,基本解决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全国职工人数由解放时的800万人增加到1956年的2417万人,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但职工人数的增加必须要与国民经济相适应,1956年计划新增加职工84万人,执行结果增加了230万人,超过计划146万人,职工人数增加过多,给经济建设造成了某些不利影响。
职工工资水平也有明显的提高。1952年,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全国工人的平均工资比1949年增长了60%-120%。"一五"计划开始以后,由于大规模经济建设需要巨额资金,在一段时间工资增长有些偏低。如1954年全国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5%,平均工资只提高了2.3%。1955年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0%,平均工资只提高了O.6%。这说明,这两年在处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方面存在某些片面性。为了克服这方面的不足,1956年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工资改革。这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按劳分配原则,如取消工资分配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实行直接用货币规定工资标准;改进工人的工资等级制度,使得熟练劳动和不熟练劳动,繁重劳动和轻易劳动,在工资标准上有比较大的差别;改进企业职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制度;推广和改进计件工资制度、奖励工资制度和津贴制度等。同时增长幅度也比较大,职工平均工资比1955年增长了14%,达到了610元,比1952年的446元提高了将近37%。这样从总的情况看,1950—1956年职工工资增长的速度和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基本上是适应的。工资制度更加趋于合理以及工资水平的提高,使城市居民的生活不断改善,也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在农村,由于国家稳定农民的农业税负担,适当地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而在同期,全国农村工业品零售物价基本保持不变,因此,农民的生活比土改完成时有了进一步的改善。1956年全国农民的收人比1955年提高了4%。据统计,1956年全国有20%~30%的农民过着略有节余的生活,60%左右的农民过着有吃有穿的生活。
在文化教育方面,1953年国家确定了"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工作方针,文教事业获得很大发展。1949年,高等学校学生人数11.7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22.9万人,普通中学学生103.9万人,小学学生2439.1万人。1953年时分别为21.2万人,66.8万人,293.3万人,5166.4万人。1956年增加到40.3万人,81.2万人,516.5万人和6346.4万人。到1956年,全国共扫除文盲2800多万人。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与经济建设的要求及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情况可以看出,到1956年,"一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已经基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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