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边诗话:金性尧古诗纵横谈-九州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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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自珍的时代是一个山雨欲来的时代。正是这样的时代,产生了龚自珍这样的人才。不但在清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在学术史、思想史上,人们也会想起他。钱穆先生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就说,嘉、道以还,士大夫稍稍发舒为政论的,龚氏“则为开风气之一人”。就诗而论,他也是清代富于语言魅力、回肠荡气的一个诗人。从先秦经子到佛经,无不熔铸融化,得心应手,并使他的个性毕现于创作实践上。他在《病梅馆记》中曾说过“直则无姿”的话,这话的原意并非从正面说的,只是借梅的病态比喻人才的被摧折,倒可借来作为他诗歌特色的象征。

    《己亥杂诗》写于道光十九年己亥(1839)龚氏辞官南归的旅途中。他的只身出都时间为阴历四月,至十二月把家眷接到昆山羽琌山馆。历时九个月,“往返九千里”。每作一诗,便写在旅店的账簿纸上,并丢在一个破簏中,最后居然“得纸团三百十五枚”,即三百十五首。次年庚子,有一位“新安女士程金凤”,为《己亥杂诗》写了一篇跋文,其中说:“至于变化从心,倏忽万匠,光景在目,欲捉已逝。无所不有,所过如扫。”这话当然含有誉扬意味,却很能说明龚氏写《己亥杂诗》时的心理状态。

    龚氏辞官的确切原因不知道,笼统地说,可能由于为某些权贵忌恨,因而不得不匆促出京。他在《己亥杂诗》第二首中说:“百年心事归平淡,删尽蛾眉惜誓文。”也是无可奈何的话,他的心其实并不平淡。第五首中就说:“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第三首中也有“终是落花心绪好,平生默感玉皇恩”的话。都以落花自比,这落花比盛开时更给大地以活力。诗人在表现自己时,总是选择和他自己心境相接近的事物。

    在抵淮浦时,曾有诗云:“只筹一缆十夫多,细算千艘渡此河。我亦曾糜太仓粟,夜闻邪许泪滂沱。”他从一艘运粮船需要十个人拉纤上,想到一千艘船渡江至北京时又需要多少人的劳力。第三句的太仓粟不仅指京城大仓库中储藏的粮食,实隐用《史记·平准书》“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不可食”的典故。意思是运用这么多劳力运到京城,却任凭它在大仓里霉烂掉。因作者曾任京官,所以这么说。末句用泪滂沱,几乎是号哭了。也许为了凑韵缘故,却夸张得过了分。听到纤夫夜中的吆喝之声,可以使诗人内心感到惭愧,何至于泪滂沱呢?和韦应物的“邑有流亡愧俸钱”比较,韦诗便显得自然质朴而有分寸。此诗之前的第三首,也有“夜思师友泪滂沱”句,这用在亲友上,也勉强可以,用在纤夫的邪许之声上,就觉得感情上不真实。由于旅途中天天要写一两首诗,有时候只好凑合而成了。

    在《己亥杂诗》中,有一首颇为传诵的名篇:“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瘖[230]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据作者自注说:这首诗是过镇江时,“见赛玉皇及风神、雷神者,祷祠万数。道士乞撰青词”。因作此诗。青词也名绿章,是道士祭神时的祷词。龚氏是相信风神等神灵的,他在《西域置行省议》中,考虑到戈壁一带,水少风大,故建议处处设立风神祠、泉神祠,岁时致祭,以期水出风息。

    这首诗却由风雷的震动宇宙的强大力量,引起一种积极的联想,迫切希望能给他以理想上的满足,同时表现了诗人审美上的崇高感。在己亥之前的十四年,诗人在《咏史》中曾说:“牢盆狎客操全算,团扇才人踞上游。”虽说的金粉东南的扬州一带,却也可以概括南北的通都大邑。在《己亥杂诗》之二十四中,他又说:“谁肯栽培木一章,黄泥亭子白茅堂。新蒲新柳三年大,便与儿孙作屋梁。”全诗讽喻清廷培养人才如儿戏:由于不肯栽培大树乔木,所以到处是经不住风吹雨打的泥亭茅堂;看见只长到三年的新蒲新柳,便急于要为后代做屋梁,即不从百年大计的远景上来打算。此诗自注说:“道旁风景如此。”实也是由此及彼的联想,却显得自然贴切。正是由于龚氏平时有这种种感慨,因此,一看到道士请他写青词时,忍不住向天公乞愿。

    就在龚氏写此诗的己亥那年,曾纪泽和洪钧出世了。两人都是中国早期的外交人才,后来都出使到英、法、俄、德等国。曾氏尤有“时务”头脑,却又很重视国格和国情。在龚氏诞生的第二年(1793),英国曾遣使马戛尼来华,要求派人居中国管理贸易,并到宁波、天津等地互市,都为闭关自守的清朝政府拒绝,清廷还要英使向这位“十全老人”乾隆帝行跪拜礼。可是就在这一个世纪里面,中国的历史发生了石破天惊的变化,一方面受尽“洋人”的欺侮,一方面促使一些有识之士,睁开眼来看看大洋彼岸的世界,并且承认在所谓声光化电方面,中国确实有不及西洋地方。

    《己亥杂诗》的最后一首是:“吟罢江山气不灵,万千种话一灯青。忽然搁笔无言说,重礼天台七卷经。”七卷经即《妙法莲华经》,此句则含逃禅之意,实际还是表现他的矛盾苦闷,近于“剃发除烦恼,留须表丈夫”那种尴尬情绪。

    己亥的第三年为道光辛丑(1841)。这一年正月,英军侵占了香港。三月间,龚氏父亲丽正逝世了。同年八月十二日,龚自珍也以暴疾卒于丹阳县署(当时他兼主丹阳书院讲席)。他生于七月,死于八月。他在《己亥六月重过扬州记》中曾说他很喜欢初秋,“予之身世,虽乞籴(沦为乞丐),自信不遽死,其尚犹丁初秋也欤?”(“尚犹”二字实可省去一字)想不到时隔两载,年仅五十,快到中秋时,他就离开了人间。

    龚自珍确是清代文坛上一个奇才。抱负宏远,意气风发。但也正如钱穆所说:“大抵定庵性格,热中傲物,偏宕奇诞,又兼之以轻狂。”从他的生平和作品看,这些评语也还中肯。他自己在《漫感》中也说:“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这种性格,当然有其社会根源和历史背景,却不能作为优点来肯定。他的恃才傲物,以狂自负,和黄景仁有相似处,虽然黄氏的学术成就和政治认识都不如龚氏。

    龚氏的诗,长处已为大家所承认,缺点也显著。有的诗,不仅艰涩难懂,为了求奇,却流于怪僻,缺少诗味,如“朝借一经覆以簦,暮还一经龛已灯”,“登乙科则亡姓氏,官七品则亡姓氏”,“公子有德宜署诸,有德公子毋忘诸”,“麟趾褭[231]蹄式可寻,何须番舶献其琛”等。这些例子,在《己亥杂诗》中不是个别的。宋人议论入诗,已为后人责难,他却比那种“议论化”还不堪。还有几首运用佛典的诗,实在和佛经一样难读。作诗需要奇气,奇气不能泛滥成为怪僻。龚氏对诗文的眼界是很高的,这些诗如果出于别人之手,恐怕要被他大骂了。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在指出龚氏对晚清思想之解放的功绩后,又说:“初读《定庵文集》,若受电然,稍进乃厌浅薄。”这话是就龚自珍论著说的,若以此评龚氏一部分诗歌,尤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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