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边诗话:金性尧古诗纵横谈-乌珠与逻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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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李颀曾作七古《听董大弹胡笳兼寄语弄房给事》,也是一首名篇,内容借听胡笳而咏蔡琰在塞外的故事,诗云:

    蔡女昔造胡笳声,一弹一十有八拍。胡人落泪沾边草,汉使断肠对归客。古戍苍苍烽火寒,大荒阴沉飞雪白。……乌珠部落家乡远,逻娑沙尘哀怨生。幽音变调忽飘洒,长风吹林雨堕瓦。……

    这首诗里有三个问题不大好解释:(一)题目中的“兼寄语弄房给事”的“弄”是否衍文,还是嘲弄之弄,一说“弄”字是刻本错置,应当放在胡笳下,胡笳弄即胡笳曲之意,《乐府诗集·琴曲歌辞三》转录唐刘商序文,即有“后董生(董庭兰)以琴写胡笳声为十八拍,今之《胡笳弄》是也”的话,但能否就此证明李诗的“弄”字是误置,也很难说。(二)乌珠部落应作何解?(三)逻娑(今西藏拉萨)与蔡琰有什么关系?

    《全唐诗》录李诗,乌珠径作乌孙。有的选注本于乌珠下注为“应作乌孙”。蘅塘退士的《唐诗三百首》作乌珠,是他谨慎处,却又觉得乌珠之名很陌生,便加按语说:“按,王阮亭《古诗选》、沈归愚选《全唐诗》皆作乌孙。”下即引乌孙公主事。章燮注本于乌珠部落下注云:“夷国之部伍也。”这只是从乌珠这样一个僻见名词上来推断的,所以没有提到具体出处,但他还是正面承认乌珠是“夷国之部伍”。唐人选唐诗的《河岳英灵集》也作“乌珠”。新版的《辞源》有“乌珠”一目,共收四义,却未涉及乌珠部落。文学研究所编选的《唐诗选》作乌孙,并注云:“这两句写所弹哀怨之声仿佛如汉朝乌孙公主之思故乡、唐公主之怨沙尘。”(按,当指唐文成公主、金城公主之嫁吐蕃事)《唐诗鉴赏辞典》也解为文成公主事。《唐诗三百首新注》于李诗原文未改乌孙,注文却从文研所的《唐诗选》,但又想到古籍中回鹘之与回纥,蒙古之与蒙兀,因另加注云:“疑乌珠非误文,当为乌孙之异称。”不过,这究为臆测,并非“达诂”。我觉得,如果李诗原文确为乌孙,不大可能错成乌珠,所以对此注终觉耿耿于怀。

    近查台湾版《中文大辞典》,却收有“乌珠留若鞮[237]单于”一目,并注明出处为《汉书》,随即检阅《汉书·匈奴传下》,传中记西汉成帝绥和元年,匈奴车牙单于死,“弟囊知牙斯立,为乌珠留若鞮单于”。这位乌珠留若鞮,即王昭君丈夫呼韩邪另一妻子颛渠阏氏[238]的次子。又检《后汉书·南匈奴传》,开头便说:“南匈奴䤈[239]落尸鞮单于比者,呼韩邪单于之孙,乌珠留若鞮单于之子也。”于是此一疑问,才得豁然贯通。匈奴之分为南北单于,始于光武帝建武时,因为蔡琰没入之地为南匈奴,所以李诗的乌珠部落其实是在说南匈奴。至于乌孙,《汉书》别入《西域传》,且曾与匈奴交战,自是两个部落[240]。

    乌珠部落的疑问解决了,接下去的逻娑又如何理解?乌珠如确为乌孙之误,那么,由此及彼,将吐蕃都城的逻娑解为唐公主之嫁吐蕃事,也还顺理成章,现在乌珠既非指乌孙公主事,逻娑如若仍解作二公主之出嫁,未免牵强突兀:为什么李诗要在半当中忽然插入她们故事?再说,唐公主之出嫁吐蕃,原是和亲性质,蔡琰则是被乱兵所虏而至南匈奴,李颀身为唐臣,以被虏沦落的蔡女而拟和亲之公主,非但拟于不伦,可能还要犯忌讳。后重读蔡琰《悲愤诗》,中云:“卓众东来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来兵皆胡羌。”其第二章云(范文澜先生以为第二章的作者应在民间):“身执累兮入西关,历险阻兮之蛮羌。”吐蕃系出西羌,逻娑为吐蕃首府,诗中说“历险阴兮之蛮羌”,似蔡琰先被董卓的羌兵虏至吐蕃,而后没入南匈奴,故此处逻娑实指西羌的吐蕃,犹以乌珠部落代表南匈奴。又,《胡笳十八拍》第十二拍曲词云:“羌胡蹈舞兮共讴歌,两国交欢兮罢兵戈。”这曲词固非蔡琰所作,但当时南匈奴中当有羌人,李诗中的乌珠部落和逻娑沙尘这两句对文,则是指蔡琰曾身历南匈奴与吐蕃两地。

    总之,李颀此诗,它的历史背景只限于蔡琰一人故事,和汉唐公主之远嫁塞外实无关系,并说明对古籍中疑义词的改动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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