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至王阳明时期中国行政管理思想研究-胡居仁与德治政府观的系统化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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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15世纪最具原创性的行政管理思想家,与陈献章发展其老师吴与弼之心学的内圣向度而引领16世纪的心学发展思潮不类,胡居仁则着重发展出一套缜密而又庞大的外王学体系。胡居仁坚持二程和朱熹的行政管理思想,并使之体系化、系统化,以道德至上主义的话语体系——“人心无物欲,随处皆天理……在家则家齐,在国则国治。在学则学明,在乡风俗美”[789],重新捍卫中国传统王道价值和学说。由于他坚持道德至上主义的外王学,不愿和陈献章一系心学家高谈心性、感悟和静坐以便探究心体的究竟面目相类,而是致力于穷究天下公共事务治理的终极道旨,在理论建构之余,猛烈地评判其同门师兄,一定程度上造成吴与弼开创的崇仁学派第二代的分裂和衰弱,直到以杨廉、夏尚朴、魏校和余祐为代表的崇仁学派第三代,崇仁学脉才得以慢慢流传。“理”在胡居仁的行政管理思想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它具有道德性,也具有客观性。当“理”指称道德性的时候,它与高尚信仰、仁、善、公共性、公益性和公共心表达同样的含义。当“理”指称客观性的时候,指治理公共事务有其内在条理、方法、技巧,表现为治理天下的各类法则,具有某种不可变移的恒久性、内在性和复杂性。前者是中国传统公共事务管理的价值向度;后者是公共事务管理的技术向度,也就是15世纪理学家所讲的平天下的礼制,具体表现为礼乐刑政诸方面。胡居仁对自己的行政管理思想颇为自得和欣赏,“绿树阴中日正长,黑甜人世在羲皇。有朋时共谈今古,漫说伊周治世方”[790],有时经常和朋友谈论自己的思考心得,讨论气氛也颇为活跃。

    第一节 贤君与真儒的互动

    胡居仁认为,好的政府应该是讲道德的,行仁政与王道。在分析历代政府治理失败的原因时,他说“古者必德足以感天下之心,功覆天下之民,斯为天下所宗而为天子,唐虞三代是也”[791],指出了最初中国政权起源于美德的特点。胡居仁还说,“盖君者所以为天子主,代天理物,以养天下之民”[792],指出帝王是上天“好生之德”意志在人间的代理人。此语应该具有现实意义。但是随着时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自秦而下以强力奸计而得天下者甚多,此亦时势不同也……自秦立郡县之后,无诸侯敢屏夹辅之势,而奸雄往往以强力智谋相角,又不遇圣王之与以收之,故智力胜者得之,亦势然也”[793],尤其是秦朝废除分封制,设立郡县制,国家管理不再以血缘亲疏、美德作为政府统治结构构建的价值取向,拥有政权的人并不是具有德性的圣贤,而是奸雄,原因在于历代帝王未处理好君臣关系,君臣之间的权力冲突缺乏有效与和谐的耦合机制。由于帝王缺乏驾驭臣下的能力,最终酿成权力内讧,导致政权更替、国家混乱。胡居仁说:“圣人在上驾驭之,他亦不敢露其恶。”[794]可见,他对有谋有断帝王的渴望,这是其精英主义行政观的表现。胡居仁说:“天下事必君臣相遇,而后可以有为。上者如汤之于伊尹,高宗之于傅说,文王之于太公;次者如桓公之于管仲,燕昭之于乐毅,高祖之于子房,先祖之于孔明,皆君臣相知相契之深。”[795]因此,他幻想人治的理想模型,即忠良、温厚之臣与有能、善信臣下之君的历史相遇。一方面,帝王能驾驭臣,有效控制臣下的夺权野心;另一方面,帝王也应该适当地激励和尊重臣下。“文王得太公,便载之后车,是相知相契深,故敬之至,礼之重”[796],周文王就很尊敬姜太公。而只有获得帝王内心真心敬重的大臣,才可以有效发挥其拯救天下的雄才。所以,胡居仁说,“有圣贤之君,必有圣贤之佐;若中材之君,有圣贤之佐,亦可成王业”[797],指出帝王真心、主动对臣下示好,就会吸引优秀的政府管理精英加盟。而对于这样的人才,胡居仁称之为善于学习成长、与帝王一心,并善于治理天下公共事务的“真儒”[798]。

    他要求帝王怀有“纯乎天理无一毫人欲之私”[799]的公心,“不忍生民涂炭”[800]“事事存其当然之理”[801]“明乎修己治人之道”[802],因此成就一番王道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他认为怀有公益之心的帝王,有时也需要采取适当的“霸道”方法,但不得贪图霸业,而应该“身修”“建其有极”[803]。在此基础上,他把王道上升到一个较高的高度,他说“天下古今共此个道理,大用之则大治,小用之则小治,小失之则小乱,大失之则大乱,诚者为王,假者为霸窃者为奸,未有舍此而能济者”[804],和盘托出了自己对中国历代政府管理教训和经验的总结,即道德至上主义的政府观。胡居仁一直认为“王道之外无坦途……仁义之外无功利”[805],而那些不讲道德的政府都是不义的,是注定要灭亡的。他的道德至上主义政府观,事实上是对《大学》政府观的发展和延续。他心目中的理想帝王应该是“本心纯是天理,不以谋天下为心,只以救生民为事,义以举事,诚以感人,四海之内,皆引领向风”[806],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道德化身。他把道德至上主义推到极端。

    在总结汉、唐、宋等朝代政府管理的缺陷时,胡居仁指出,正是由于历代帝王未能有效发挥真儒的才能,最终都未能获得千年执政的政权统治。胡居仁对历代帝王都流露出惋惜的情绪。对于刘邦等帝王,他说“汉高祖天资最高,惜乎无真儒辅相;若得真儒辅相,三代可复”[807]“汉武帝才足以有为,惜乎多欲;周世宗才足以有为,惜乎未学;宋神宗亦欲有为,惜乎泪于功利”[808],指出帝王由于缺乏真才实学的真儒辅助,最后都未能打开、长久保持帝国中期盛世再兴的局面。胡居仁说:“有真儒而不用,所以民不被其泽。”[809]正是由于缺乏“行道以济斯民”[810]“人之心纯乎天理”[811]之真儒与帝王的共治,公共事务治理乏善可陈。故胡居仁说:“大抵君臣相合,各从其类,好道之君,方能用有道之臣。好利之君,必用计利之臣。”[812]正是由于帝王不好学习、有功利之心、过度使用人才,政府管理不能达到大治。他说:“窃疑先儒言为政不法三代,终苟道也。居仁尝思,须要有圣贤之学,方做得三代成。”[813]帝王若真肯认真学习,可以让朝代再现盛世辉煌。而通过真儒对帝王系统的知识训练,可以构建君臣一体、君臣互信的沟通渠道和信任机制,从而不仅可以确保帝王知人善任,也可以让臣下尽责尽力,实现君臣的共治和双赢。

    在发挥能臣和将军的主动性方面,胡居仁体现出浓郁的精英主义、道德主义价值取向。这是中国传统政府管理人治化的表现。他引用朱熹的话说:“只消用一个好人作相,自然推排出来;有一好人作台谏,不好人自住不得”,便可以“得尽知天下之贤”[814]。胡居仁又说,“天下人才,要圣人出来得位收拾,随其所长而用之,苟无圣人在上,裁而用之,则清高者多隐逸,才智者多过功名,旷大者多入异端”[815],更是点出其人治主义行政观,“圣王在上发出来,鼓舞得天下人才”[816],则天下之治必有中流砥柱。能臣需具备智谋、才气、学识,深谙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在道理,所以胡居仁说,“君子之学,只是明理应事。事当为处,则汲汲为之不倦;不当为处,则截然不为”[817]。他总结道,公共事务管理的根本技巧是行政主体内在德性价值与外在处事方法的和谐融合。他说,“治之道有二,修身明德以感发作与其同然之善心是头一等事;处置得宜是第二等事,二者不可废一”[818],所以“身既修,理既明,则德望素著,不待政教号令之出而民已归服景仰。况于设施之际,事得其宜,政教号令既出,刑罚既施,如雨露霜雪,又何民之不感悦畏服乎?”[819]他认为应充分发挥能臣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人尽其才,从而实现公共事务管理德性治理的最高境界。在道德主义人才选拔方面,胡居仁与其老师吴与弼一样,十分厌恶小人。他提出君子与小人不可共事的人才选拔观。他说,“小人败天下,契紧是移惑君心”[820]“以无才为幸”[821]“小人用则奸邪进,虐政多,安有不乱”[822]“小人必乱”[823]。这是由于小人爱捣乱,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离间同僚,恶意中伤,破坏非正式组织的合作气氛,所以小人不可用,不必用。但政府管理领域,何处无小人?“君子小人不可共治,是善恶邪正必相反也”[824]“君子小人自不相容,其类不同也,君子进则小人退,小人进则君子退”[825]“君子与小人势不两立,互为消长,此治乱所由分”[826]。因此,君子如何与他们相处?胡居仁说,“进君子,退小人,此为政第一义,然须果断以行之,若是好贤而不能进,恶小人而不能退,反自取祸败”[827]“处小人最难,位高势重,可以处置小人;才高德重,可以处置小人”[828]“处小人不可一向疾恶之,须先以善养之,养之不格,然后从而处置之”[829],体现出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人事管理政策,也体现出胡居仁对小人还是具有一定包容心的。一方面是君子和小人之间不断冲突的紧张关系,另一方面是如何确保行政体系内部的和谐,而且小人难察、难防,无处不在,防不胜防,一直都是中国历代政府管理领域最头疼的问题。因此,胡居仁警告当权者,“忠邪不两立”[830]“忠贤既用,奸邪自息,如春阳既长,险冻自消”[831]。而君子更应该阒然自修,过严谨的生活,“不可误入小人之党,与小人为党,终必败也”[832],不给小人以可乘之机,穷理修身,刻苦自励。只有君子自己光明人格的挺立与高大,才可以震慑小人的肆无忌惮、一手遮天和无法无天。

    第二节 礼治传统的复兴

    胡居仁说,“凡事有则,循其则即理也,裁而制之,则为法度”[833],又说“天高地下……皆有一定不易之理……便成个礼”[834]“逆理则处处生颠倒,顺理则头头合自然”[835]。胡居仁意识到人治制度的内在缺陷,强调价值与技术的互动,他说“苟非其人,道不虚行,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虽非良法,得贤才行之,亦救得一半。人法皆善,治道成矣”[836],认为在善人(贤才)与善法(良法)的互动下,政府管理公共事务可以实现治理的完美。在胡居仁行政管理思想的技术视野里,要达到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需要在贯彻德性向度的前提下,重新理顺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关系,扩大德才兼备官员推举制度通道,确定均分的土地政策,仁化军事管理,等等。

    在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关系处理上,胡居仁认同郡县制的兴起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为秦朝所创立,但由于缺乏对帝王的忠诚,直接导致秦朝的快速灭亡。事实上,胡居仁表达出对复兴分封制的情感支持,但最终认为分封制与郡县制有部分功能上的替代。他说“封建乃古圣人择贤以分治,公天下之心也……上下维持,以图久安至善之法……天子无道……亦不敢不自爱其民也……秦以天下为己私,乃立郡县以为治,此亦势使然也……论者以为封建不可复,诬矣。但郡县得人亦可为治,固不必封建也”[837],又说“封建诸侯,与之分治是也……封建之法行,各国诸侯把持得紧,各爱其人民土地,猝难变动,因可夹辅王室……封建之坏,亦是世变至此,不得不坏;郡县之设,亦是事势至此,不得不设……统治之法,又不如郡县易行,苟得其人,二法皆可也”[838]。可见,胡居仁对政府管理根本制度设计的认识,不仅具有现实针对性,还有较为长远的权衡与深思。中国古代的分封制虽说是天子对地方事务实施家族管理模式的一种方式,但如果将分封领土的领导者与现代的联邦制领导者相比较的话,两者内在的管理路径有点相似。分封制有利于诸侯国之间的竞争,有利于大型国家的相对稳定;而郡县制有利于中央对地方事务的直接管理。

    胡居仁非常反对当时的八股文科举制度,大力支持地方乡绅的荐举制度。他认为,现有的科举制度并没有选拔出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反而选拔了一大批贪图名利的功利之徒。他说“朝廷不以德行取士,天下学校根本先坏了”[839],又说“朝廷以文章取士,士子亦心心念念去拟题目做文章,故学官皆闲了”[840]“闲有些好人出来”[841]。可见,当时的学风、考风“废人进修之实”[842],是如何的与国家事务治理相脱节。国家八股文考试培养了一大批“天资自美”、聪明绝顶的人才,而这些所谓的人才,在胡居仁看来,很少有善良的德性,更不要说有缜密的公共事务管理技巧,故而“折腾”了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胡居仁沉痛地说,这些缺乏真才实学的考试天才,“空言无实”[843]“日趋于纤巧薄劣”[844]“蔽其为善之心,流于不善也”[845]“主考者反摘奇搜隐,以乘学者之不知,欲其仓促之间无所措词;学者亦终日搜截奇巧隐僻,以应副考者之意……近与士子相接,解书多失经旨,原其所自,皆由搜截奇隐,以迎合考司之意以致如此……士生斯世,所以立身尤难,稍欲以正自立者,便与世乖违。惟随俗习非者,方得便利。苟非才志卓绝,独立不惧者,安能保其不移耶”[846]。所以,一句话,胡居仁认为“今之科举,全无用处”[847]。可见,当时的科举制度是如何的失败。针对当时公共事务优秀人才的缺乏,胡居仁提出复兴“乡举里选法”[848],就是依靠地方闾族乡党的参与和推举,选拔德行和才能并举的优秀人才。这样的人才选拔是建立在真实的地方事务场景下所做出的选择,因此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和应用性。而且,胡居仁认为,依靠“乡举里选法”,还可以激励地方读书人的学习热情,改善乡村学习气氛,促进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尽教养激励渐磨之道”[849]。可见,胡居仁构建的地方行政管理人才自主选拔制度,是当代公共事务治理地方性与自主性的先声,有利于基层公共事务的成长和发展。他对自己提出的“乡举里选法”甚为自信,说“只行荐举法,亦可得人”[850],而且不仅使优秀人才“无遗”[851],“使贤才日盛”[852],还可使所有的优秀人才出山,为国家发展贡献他们的真才实学。“用贤才,所以壮国家之元气也……必用贤才,然后政可立而民可安。”[853]胡居仁认为,激励人才会带来连锁反应,实现社会风气、地方治安、人才学习成长与国家发展的多元互动。

    在明朝近三百年的管理史上,15世纪算是较为富裕的时代。可是,即便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富裕时代,仍然存在土地兼并,部分农民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以及“今无一年之食,只吃得半年……若有水旱,便难存活”[854]的悲惨境地。甚至,有父子两人独身的,“(予)见其父子皆鳏,父年近六十,子年三十三,问‘何以不娶?’对曰‘贫,故也’,予心恻然,嗟叹久之”[855]。胡居仁分析说,“田地多被富豪有智谋者用银谷买尔兼并之,愚民常少衣食”[856],指出部分农民缺乏有效耕地导致贫困,正所谓“四民共处九围间,农父何曾一日闲。想彼锦衣并玉食,岂知稼穑甚艰难”[857]。再加上“或因赋敛重,或因力役繁”[858]等原因,老百姓真正富裕的并不多,贫困和贫穷的依然不少。“井田什一,汉虽三十税一,然豪强兼并,贫人尽力耕种,富者分去一半,是十分而税五,汉文帝尽赦田税,贫民未尝受惠。”[859]针对这样的状况,胡居仁提出均分土地、行井田的土地政策,“皋井田而行,画成区数,随高低长短阔狭,每区以百亩为率,每亩以百步为率,分上中下三等,上者八口九口,中者七口六口,下者五口,末至五口,或过乎九口,别行区处”[860],与15世纪中期宁波大儒黄润玉的土地政策并无二致。胡居仁提出,“将海内之田区划已定,籍记天下人口之数而加减之。只要均平,不拘多少,多则每区十人亦可,少则每区四五人亦可。当以田为母,而区划已有定数;以人为子而增减以受之”[861]。他的激进的均分土地公共政策不啻为天外惊雷,若真能实行,何患天下不能大治?

    在军事行政管理方面,胡居仁提出“大兵法”的概念,提倡仁义之师,他说“古之圣王心同天地,其生物之心,敌国皆知之;虽或诛暴救乱,不得已而与师,彼之人民皆心服,谁肯与我为敌,此是个大兵法”[862]。由于军费耗资过大,对国家财政造成一定的负担,造成“百官禄薄,百姓穷困”[863]的局面,胡居仁提出“寓兵于农”的方针,完善原有的“屯田”体制。他建议,“屯田宜在近便处屯,如戍兵就在近边之地耕屯,郡兵就在近郡之地耕屯。每一兵拨田一区,其入可食六七口,免其粮税,使自食其谷,又可以养父母妻子。春夏秋就在屯所,少暇小习战法,动则入边城大讲武备。其田则官府措置”[864]。这种自食其力的“屯田”政策,有利于减少国家财政投入,“军人移家就佃,选贤能为之师,修明战法,敦尚仁义,有事则战,无事则耕,非惟可免馈运,可以渐复井田”[865],既有利于军队战斗力的提升,又可以减少军队运输的成本。在此基础上,政府当局要充分认识到军官世袭制的不足,改善军官选拔方法,改进军队作战力。他说,“今武官世袭,军人世袭,兵安得不弱?如祖父智勇兼全,可为武官;子孙或愚弱,可供职乎?祖父壮健可为兵,或子孙少弱,亦可为兵乎,只合文武合一,兵农合一,遴选贤能,为之主治。无事时修立教化,务农讲武;有事时,则简练精壮者以为兵”[866],认为可通过“寓兵于农”、文武双修的方法,实现富国强兵的目标。针对当时南方少数民族部落的骚扰,胡居仁提出以防御为主的军事作战策略。胡居仁在给广西廉州知府刘用光的信中说,“猺獠恃其山溪洞穴之险,不习中国礼义之俗,盖因风气偏僻故禀气亦偏,习尚恶陋……故攘而却之,守而备之,使之各安其所……设若来犯,亦当速攘之而不可缓,或严兵以威之,或设奇以胜之,或藏伏以击之,或据险以邀之,或登高以压之,或设疑以乱之。贵在谋之审而行之勇也。亦须示之恩信,使知吾无害之之意”[867],认为这样富有爱心的防御策略是较为妥当与安全的军事预防方针。后来,王阳明等儒家于赣州、广西快速平定少数民族叛乱,采用的也是这类以爱生安抚为导向的绥靖政策。

    在胡居仁的理至上主义政府观体系内,政府公共事务管理与学校事务具有内在的相通性。教育事业发展了、做扎实了,也就意味着地方公共事务管理的人才具备了。针对当时的水旱,他编辑了一本水利书籍,献给当时任江西学政、副监察史的夏寅[868],并在信里说,“窃思古之学校所系甚重,凡国家之事无不出于学者。非惟举用贤才,出于学虽行兵出师,亦受成于学也。盖以政由教出,治以道明,故士之所学者,无非修身致治之道。上之所行者,无非学校所穷之理也……上之所用者,非得乎明德致治之人……所以示学者,使知即事穷理,不专为纸笔无用之学也”[869],其中“政由教出”的观点颇具深度。

    在治理地方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地方知府应该从自己做起,内外兼修,德才兼备。他对当时的绍兴知府戴某说:“夫古之君子,进则救民,退则修己,其心一也。盖修己者必能救民;救民者必本于修己。后世此道不明,居位者不本于修己,而以才智计谋为治,仅至小康而已。若夫修己者,则其公平正大之心,昭格无间信于上,感于下,不待教令之出而民已向化矣。况其发政施仁之际,如雨露霜雪,何物而不被哉。虽或为权势所制,不得尽施而其心固已协于神明,孚于民庶,誉于士类,播于远近,传于后世。如此则爵虽不进而身益荣矣……伏惟以公平正大之心,据天理以处事。凡政之有益于民者,有关于教化者,悉举而行之;有害民伤化者,悉除而去之。”[870]在实践中,地方政府长官应立基于自身道德榜样的涵养,主要依靠公共心与客观之理,真正做为百姓谋福利的事业。把公共事务管理的价值构建在管理主体的德性修养上,这一点,胡居仁与其老师吴与弼、同门陈献章的地方事务治理思想是一致的。他还说,“先生云‘爱民之实,当择守令之贤,则守令者实’,民命所赖,非才德备者不足以当之而明”[871],凸显了德才两种价值在地方事务管理中的重要性。

    胡居仁对地方事务治理有诗意化的憧憬。成化十年(1474),时年40岁的胡居仁前往上海拜访年少时候的《春秋》学老师、余江人于凖,时于凖任上海松江同府。胡居仁记录道:“先生来郡,重加修葺。前为治事厅,后为燕寝堂,左右两庑,外设门墙。先生于厅之楣,揭其师聘君康斋吴先生‘黄堂勤政’四大字……寝堂中仍揭康斋‘勤谨和缓’四大字于楣……先生每日升公堂,与郡侯王公及诸同寅商榷政事毕,即造书院,清理公事。既暇则深衣幅巾,退坐寝堂,读书鸣琴,遍观格言以自省。又其暇,或赏花,或看竹,或观鱼,或垂钓,绿荫满窗,清香透户,草色连阶。同官、士友有来书院者,则相与讲论道义,游观景物,情思洒然,而不知倦也……居仁昔受《春秋》经于先生,以情义之厚,特来拜谒,乃得于书院中亲自讲论者累日,因命记其事……诚能熟读精思以穷其理,躬行实践以体于身,则何患己之不修、国之不治、民之不安哉!然必有斋舍堂室墙宇,以为游息讲会之所,此书院之所以立也……于应事之际,推此理以临政;于政务之暇,读圣贤书以验政事之当否……因记其说以俟来者,后之君子,继此而居,讲道致治,则棠溪之泽无穷松民,世有赖焉!先生名凖,平斋其号云。”[872]从记录来看,这是一幅相当诗意化的地方治理作息蓝图。胡居仁与年轻时的老师于凖都曾拜学于吴与弼门下,二人的心情是如何的相投、兴奋呢?在松江这样的江南东隅,于凖在坚定地推行着老师吴与弼的行政管理思想——“黄堂勤政”与“勤谨和缓”,认为行政管理既需要勤勉的公益之心,更需要细心和时间。因此,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形成政教互动,松江的“棠溪书院”由此而生,有点类似于现代的公共领域组织。而于凖于公事之余主持的与同事丽泽进学的棠溪书院与吴与弼的小陂书院,娄谅的南塘书屋,陈献章的江门钓台,胡居仁的礼吾书舍、南谷书院、碧峰书院相辉映。

    胡居仁具有较多的公共事务管理技巧和实际经验。在分配食物的时候,他说“昨蒙欲一概施给泽,虽似普然,在洞者贤愚不齐,贫富不等。若愚者富者亦与之,则滥矣,亦恐将来不足于用也。望容居仁审其贤愚高下有无贫富而品节之,开其多寡之数以凭支给,方为允当”[873],体现出其差别化管理的思想。另外,胡居仁曾经两任天下第一书院——白鹿洞书院的院长,积累了不少公共事务管理技巧,为捍卫当时的学风做出过贡献。成化三年(1467),胡居仁33岁,应何浚之聘主持白鹿洞书院;次年因母丧,辞教席,主持工作不超过两年。成化十六年(1480),胡居仁46岁,应江西提学副使钟成之聘,再次主持白鹿洞书院,主持工作时间达四个月(二月初三到六月初二)。作为多年的教育工作者和书院领导,他提出了解决人才素质低下的办法。在给福建督学周孟忠的信中,他说“若以德行才能一科,由廪膳岁贡而进,依仿明道之法,慎其选重其职,文章一科从增广者试,而进严其考厚其词,数年之后,道德既重,士风丕变,然后复先王之教,以去糊名考校之陋”[874]。他要复兴《周礼司徒》《明道札子》《伊川学制》《朱子贡举》的人才选拔制度,为国家发展挑选德才兼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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