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至王阳明时期中国行政管理思想研究-从弘治中兴到王阳明的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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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弘治中兴的行政管理实践

    自改革开放以来,弘治中兴的改革成就逐渐为学术界重视。这说明,弘治中兴自有其历史的意义,但另一方面,为何改革开放前的学者多不提及?是不是说,对于弘治中兴的改革措施,有一些人还存在一些看法?因此,深入文献,梳理爬整,进行体系化的分析,对于我们重新审视弘治中兴的成就和不足,并给予客观全面的当代分析,是一项有意义的学术工程。弘治皇帝即明孝宗朱祐樘(1470 ~1505),1487~1505年在位,君临天下18年。晚年因露水中斋醮不慎感染风寒,太医误治,鼻血不止而憾离世。更令世人心痛的是,孝宗的早年是非常坎坷的,幸亏宫女保全其于暗阁中,躲避了宫廷的迫害,后得太后教养、太监护佑,故而其善于相信人、心地善良,这与他后来君臣关系融洽、重用贤达密切相关。一般认为,孝宗上有昏庸的宪宗,下有贪图享乐、败坏朝纲的武宗,而他自己洁身自好、不好女色,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典范,故而历史学界对其修身涵养评价甚高。弘治一朝总体上来说是比较平稳的,其行政管理多有可陈之处,主要体现在重贤、治吏、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主要是指弘治虚心纳谏)和重教化诸方面,故有学者称弘治时期是明朝贤臣良吏人数最多的朝代。[998]

    (一)重贤

    孝宗上任伊始,重新起用王恕为吏部尚书,以整顿吏治,免去小人尹直兵部尚书的职位,同时大力提拔德才兼备的丘濬、马文升、耿裕、彭韶诸人。[999]弘治十三年(1500)六月甲午,孝宗任命倪岳为吏部尚书,加兵部尚书马文升兼太子太傅。[1000]弘治元年(1488)闰正月,孝宗接受吏部右侍郎杨守陈的建言,“开经筵日讲,午朝召对”[1001]。是年三月丙子,初开经筵,赐宴于左顺门,并赐讲官金币有差,每月三旬遇二日讲文华殿。[1002]后来,虽然经筵日讲因吏部尚书王恕之请一度暂停过,但总体上执行得还是不错的。[1003]弘治十一年(1498)十月,朝廷征召原翰林检讨陈献章、王汶(1433~1489,义乌人)[1004],其中王汶为开国文臣王祎曾孙,离京50里卒于舟。[1005]弘治后期,君臣关系较为融洽,弘治在暖阁与诸大臣“从容详悉”明年大计,以至于马文升等人俱感振奋,下僚莫不仰注,可谓一时盛事。[1006]曾著《弘治传》(吉林文史出版社,1996)一书的学者李梦芝甚至认为,“弘治是明代所有皇帝中,唯一不施廷杖的一个”[1007]。

    (二)治吏

    弘治秉承其父遗训,以明太祖以来的“敬天法祖、勤政爱民”为治国之道,上任伊始,罢传升各类官员3413人[1008],其中文职官员564人,僧录司官员120人,道录司官员133人,大慈恩等寺职437人,剌麻等789人,匠官等12人,营缮所、衙门所等1358人。[1009]通过上台伊始的裁汰新政,弘治平复了众多以辛苦考试获取官位之文官的不满情绪,肃清了吏治,减少了卖官鬻爵的腐败现象。[1010]此后每隔三年,吏部都有大规模的对官员的考核,以提升文官的素质。弘治三年(1490)正月己巳,吏部考查外官,降斥2542人。[1011]弘治六年(1493)正月己丑,王恕主持部院大计,降斥1400人,杂职1235人。[1012]后孝宗以为人才难得,优待部分官员,“非老疾贪酷者具留”[1013]。弘治九年(1496)正月丁酉,部院大计,降斥1134人,杂职1221人。[1014]弘治十二年(1499)正月甲戌,部院大计,降斥1258人,杂职1303人。[1015]弘治十五年(1502)正月乙未,部院大计,降斥2484人,时弘治“恐其滥,命慎之”,部院“执奏,报可”。[1016]在地方官员治吏方面,以樊莹(1434~1508,浙江常山人)严格治吏最为出色。次年五月,时任南京刑部左侍郎的樊莹巡视云贵,奏斥贵州官300余人,云南500人。[1017]两年后的三月戊寅,升任尚书的他再度受命巡视云贵,“单车屏从,躬访利弊,虽僻阻不避”,又罢官千余人,“威惠大行”。[1018]

    (三)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成化二十三年(1487),弘治上任次月,接受了吏科给事中王质与南京吏部主事夏崇文“罢进献”“汰冗官”“备讲读”等建议。[1019]此年十一月己酉,弘治接受了南京陕西道御史等建议免去兵部尚书、翰林学士尹直以及礼部左侍郎黄景的上言,短短四天后也就是同月癸丑日,弘治就在人事上做出任免决定,免去了小人尹直兵部尚书的职务,这是弘治励精图治的表现。[1020]同月甲子,巡按直隶御史上言“黜异端”“省进奉”等建议,弘治令章下所司。[1021]十二月己丑,巡按直隶御史曹璘上“修圣学”“纳谏诤”“节财用”“宽租赋”“息异端”等建言,这些建言代表了大多数正义官员的心声。弘治令章下所司,成为后来18年间弘治中兴政府努力的方向。[1022]弘治元年(1488)三月辛卯,寿州知府刘概上言“总揽大权”“存恤大体”“频御经筵”“大开言路”四事,弘治纳之。[1023]弘治二年(1489)七月丙子,礼部尚书耿裕上言“减省贡献”“停止折纳”等七事,弘治纳之。[1024]弘治三年(1490)正月乙亥,河南按察使张文昭上言“行勘庄田不得再献”“逋户不得累里甲代赋”等五事,弘治亦采纳之。[1025]弘治八年(1495)八月丁丑,兵部尚书马文升陈言节约型政府建设思路,指出江南兑运正粮至北京的成本已经由原来的一石上升至三四石[1026],间接说明物价飞涨、通货膨胀的现实,老百姓生活日渐困难。同年九月壬寅,左副都御史刘大夏上言清理运河,防止豪民随意决堤,弘治批准了他的谏言。[1027]弘治十一年(1498)五月己亥,英国公张懋、吏部尚书屠滽上言建真武祠、金彩妆、闪色诸罗段纱等耗费百万,宜停止,弘治纳之。[1028]减少公共工程的新建,虚心接受大臣的建议,是弘治皇帝节约政府开支、自我约束的表现。受到皇帝恤民政策的鼓舞,是年十一月,英国公张懋、吏部尚书屠滽再上言“便商税”“节供用”等三十四策,弘治均纳之。[1029]弘治十三年(1500)正月甲寅,巡抚宁夏右副都御史王珣建议建设宁夏通水渠,饮水下流,其中需花费中央投资3万两白银与地方政府灵州五至六年的盐课,弘治准奏,认为此为造福西部的民生工程。[1030]弘治十四年(1501)三月癸亥,南京大理寺评事夏 上言诸多民困,如养马、煎盐、土产贡?献、皇亲侵夺民田、国戚恣睢百姓等,弘治章下所司。[1031]弘治十八年(1505)五月丙戌,南京刑部主事胡世宁陈言六事,涉及“汰冗费”“公用人”等,弘治章下所司。[1032]

    (四)重教化

    修书、刻书方面,孝宗在即位之初就刊刻了当时礼部尚书丘濬进献的160卷《大学衍义补》于福建,并赐金币以资奖励。[1033]弘治元年(1488)八月乙巳,孝宗命刻秀水训导张时泰进献的《续纲目广义》17卷。[1034]弘治九年(1496)十二月甲戌,孝宗接受刑科给事中杨廉的建议,令坊司刻录大儒薛瑄文集,并赐祠曰“正学”。[1035]弘治十三年(1500)十二月,孝宗接受兵科给事中戴铣建议,颁刻《历代名臣奏议》。[1036]次年正月乙亥,录朱熹十世孙朱燔婺源学受书。[1037]弘治十五年(1502)十二月己酉,历时五年的《大明会典》编成。[1038]礼治方面,同年十二月,孝宗接受礼部右侍郎倪岳、监察御史曹璘与进士潘府的建言,在全国推行三年之丧,“定仪注,三年不鸣钟鼓,不受朝贺,朔望宫中素服”[1039]。弘治五年(1492)七月戊寅,孝宗接受鸿胪寺卿李建议,令修缮汤阴岳飞祖茔,有司岁祭。[1040]弘治六年(1493)四月辛丑,孝宗接受巡抚谢绶建议,令祀胡安国于衡州。[1041]弘治八年(1495)九月丙子,孝宗接受兵部尚书马文升建议,修举社学,改善社会风气。[1042]弘治十五年(1502)七月己卯,孝宗采纳给事中吴世伟建议,录刘基九世孙刘瑜世为处州卫指挥使。[1043]教育方面,弘治元年?(1488)三月癸酉,孝宗接受吏部尚书王恕建议,亲自前往太学释典,“御彝伦堂”,听祭酒费訚讲商书说命惟天聪明节、司业刘震讲周易乾卦大人者与天地合德节。[1044]弘治三年(1490)闰九月戊戌,孝宗任命朱熹九世孙朱贞为婺源训导。[1045]弘治十二年(1499)十二月庚戌,伊川十八世孙程继祖袭五经博士。[1046]次年七月辛未,朱熹十一世孙朱举袭五经博士。[1047]

    孝宗虽心地善良、仁厚,却也性格柔弱,因此,不少好的富民、恤民政策没有坚持到底,也不太善于协调高级官员间的矛盾,而且对社会贤才的征召很少,远不及太祖时期大规模的征聘。比如,弘治十二年(1499)十二月庚寅,吏部尚书屠滽请求汰尽传奉官790余人。这本来是一个很好的人事改革,孝宗居然没有答应。[1048]次年正月丁卯,工部尚书徐贯请停织作,孝宗不允。[1049]弘治六年(1493),主持吏部十多年的正直权臣王恕与大学士丘濬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的缓和,致使王恕被迫致仕,家居15年后捐馆。王恕的离开是弘治吏治的巨大损失。[1050]另外,孝宗对小人的偏爱也一度让朝政出现问题。比如他任用南京守备蒋琮,致使南京正直文官大多数被迫害。他曾任命太监李广,一度败坏了朝政。[1051]蒋琮、李广乱政,影响了朝廷的清廉之声。虽然弘治中兴以吏治而享盛誉,但需要指出的是,弘治时期的吏治遵循的,更多的是在体制内寻找优秀人才的模式,选拔贤才的视野狭窄、面较窄,体制外的优秀人才很难进入体制内,说明弘治时期行政管理的人事选拔结构比较保守。

    应该说,体制内官员的政策建言是非常多的,而且政策的范围非常广泛,可惜的是,弘治时期的公共政策执行陷入困局,很多科学与民主的公共政策已经很难执行。政策执行乏力,是弘治时期公共政策最大的问题。其实,早在弘治八年(1495)八月丁丑,兵部尚书马文升就提出了民众赋税太重的问题。他说,“比来各处灾异迭见,皆赋重役繁、小民嗟怨所感。且什一而税,古之常制。今日田亩什税四五”,说明当时的赋税已经到了“什税四五”的地步,确实令人寒心。他还说,“田亩尽卖而税粮犹存,赋重民困未有甚于此时者也”,指出了困扰弘治时期的税赋过重的问题。[1052]弘治十七年(1504),从湖南老家返回京城的内阁大学士李东阳,对弘治晚期的行政治理状况和政策执行困难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他说,“臣自四月以来,经过里河天津一带,适遇天时亢旱,风霾屡作,夏麦枯死,秋田未种,运船不至,客船稀少。曳缆之夫身无完衣,荷锄之人面有菜色,极目四望,可为寒心。临清、安平等处盗贼纵横,杀人劫财者在在而是,传闻青州劫夺尤甚。各该地方官员随捕随发,各处回贼,百十成群,白昼公行,出没无忌。又闻南来人言淮扬诸府十分狼狈,或掘食死人,或贱卖生口,流移抢掠,各自逃生。运粮官军,般坝剥浅,艰辛万倍,人心惶惶,无知所措。以至江南浙东荒歉之地,方数千里,朝廷虽差官赈济,减耗折粮,拆东补西,得不偿失,且民户消耗,军伍空虚,官军无旬月之储,俸粮有累年之欠”[1053],指出了弘治中兴在遭遇饥荒干旱后产生的混乱形势。笔锋之下,李东阳分析社会现实混乱的原因在于苛捐杂税繁多,官员扰民。他说,“臣尝访之道路、询之官吏皆言,粮草税课,岁有常额而冗食太众;国用无经,差役频繁,科派重叠。木植颜料,凡百之物,岁无虚月,内府钱粮交纳使用更无纪极,京城修造,前后相仍。做工军士,累力陪钱,每遇班操,宁死不赴。势家巨室,田连州县,征科过度,请乞无厌,亲王之国,供亿之费,每至二三十万,修斋挂袍,开山取矿,作无益以害有益者间复有之,加以贪官酷吏肆虐为奸,民力困穷,嗟怨交作,天灾叠降,固有由然。他如游手之徒,号称皇亲名目,附撘盐船,声言各处马头起盖店房网罗商税缘,国家建都于北,仰给南方,商贾惊疑,大非细故,织造内官,纵使群小,采打闸河,官吏赶捉买卖,居民骚扰动地,又臣所目击者”[1054],详细地指出了朱元璋所开创的分封制带来的巨大的王府开支,尤其是南物北运所造成的开支不少。总之,民力已经到了困苦的境地,这与朱元璋创国之初的设想相反。

    当然,弘治朝所遭遇的行政困境源于宪宗时期土地政策的失范。宪宗朝首现“庄田”。所谓“庄田”,就是不用向地方政府纳税而可以自由支配的土地,土地的所有者多为皇亲国戚。皇亲国戚利用自身享有的独特地位优势获取大量的土地,这些土地仍然由农民播种,不须向政府缴税,但须向皇亲国戚缴纳更多的税收。而皇亲国戚并不满足,利用各种方法扩大庄田,导致很多农民失地。失地的农民被迫成为庄田的耕作者,被迫缴纳更多的税收,承受更多的压力。由此,矛盾逐渐积累,常年不得缓解,势必造成民怨,久而久之,必有民变。如,大同、宣府等地地质较好的数十万顷农田多为豪强所占,而宪宗末年的京师庄田数量居然达到332家,占地3万多顷,以致当时张萱所写《西园闻见录》载有“田连吁陌者诸科不与,室如悬磐者无差不至”的境况,农民的利益被大大地损害。[1055]面对严峻的经济困境,孝宗不得不实施禁止皇亲国戚抢夺农民土地的法令。这有效地改善了宪宗时期庄田过多的弊政,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境遇。[1056]但是,孝宗虽有勤政爱民之举,无奈身处积重难返的明朝中期,大明王朝这艘大船运行得已经不那么稳当了。时任工部员外郎的席书在弘治十六年(1503)的上疏中说,“今内府供应数倍往年,冗食官数千,投充校尉数万;斋醮寺观无停日,织造频繁,赏赍逾度,皇亲夺民田,宦官增遣不已。大狱据招词不敢辩,刑官亦不敢申。大臣贤者未启用,小臣言事谪者未复。文武官传升,名器大滥”[1057],详细地指出,当时政府腐败的程度比较严重,国家事务的治理确实是积重难返了。

    第二节 王阳明的地方治理创新

    王阳明(1472~1529)是16世纪初期乃至明朝最著名的思想家、军事家、教育家,更是一位卓有建树的行政管理思想家。年轻时,年方15岁的王阳明曾经出游居庸关月余,体察民风,感觉民情,那时的他就有平定四方的大志向。[1058]28岁中进士后,王阳明担任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审录江北囚犯,秉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平反了不少冤案。后来,王阳明还主持过山东的乡试,提拔了一批年轻有为的经世之才。[1059]在34岁北京为官期间,他与方献夫、湛若水、黄绾等人以昌明儒学为己任,读书讲学,以提高当时政府官员的道德修养和为治之道。[1060]他敢于抗争,为正义倡言,结果得罪了当时的宦官刘瑾,被流放至贵阳龙场驿。在偏僻西部龙场驿的三年时间里,王阳明并没有自暴自弃,相反,他在闲暇之余默写经书,撰写了10余万字的《五经臆言》[1061],以自己的注解心得重新诠释了五经思想。同时,在贵州时,他接受当时贵州官员席书的邀请,担任多所政府学校的讲官,为教育、文化落后的地区布讲先进的文化理念。正德四年(1509),37岁的王阳明担任江西吉安地区庐陵县知县,正式开始了他的行政管理之旅。在他短短七个月的地方政府首脑任职期间,他提出德性政府的理念和政策,提出先德后法的责任政府建设,表示他要以模范、自责的精神带领全县人民治政。王阳明的庐陵治政首创了现代契约精神,明确提出官民双方均须遵守公告的具体规定,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和契约精神。王阳明的《告谕庐陵父老子孙》[1062]本为他治政庐陵七个月后,将要前往北京述职时对庐陵全县人民的工作总结,其内涵的契约精神就是后来《南赣乡约》的先声,“近于现代地方自治制度”[1063]。

    王阳明在《告谕庐陵父老子孙》公告中,首先指出庐陵县民“以

    健讼称”,这与庐陵一直以来被誉为“文献之地”不相称,作为知县“甚为吾民羞之”,故而,王阳明庐陵治政就是要息讼,要恢复理学之乡文教繁荣的状态,建设一个开化而又文明的地方政府。[1064]众所周知,吉安人独立、有气节,却也具有不肯妥协的倔强特性,“健讼”之特点由来已久。为了息讼,建设礼让的美丽乡村,王阳明与全县民众约定,“今与吾民约,自今非有迫于躯命,大不得已事,不得辄兴词。兴词但诉一事,不得牵连,不得过两行,每行不得过三十字。过是者不听。故违者有罚。县中父老谨厚知礼法者,其以吾言归告子弟,务在息争兴让”[1065]。在治理中,他首先界定了知县受理诉讼的范围,就是涉及身家性命的案件,除此之外的案件应该由里老负责解决。在讼的规定上,王阳明通过地方分权的办法,鼓励里老处理诉讼的积极性,有利于地方秩序的建设。另外,为了提高阅读讼受理的效率,他限定60个字,设定一事一讼的办法,都是从行政效率上着眼。最重要的是,他采用“约”的方法,拉近官民之间的距离,确定官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官民各自的职责,有利于民众诉讼事务的解决。最后,王阳明恢复了朱元璋时期乡间里老处理民间一般性民事纠纷的制度,德高望重的乡间里老处理民间纠纷有利于社会秩序和谐。除了诉讼制度的设计,王阳明还出台了一系列勤政爱民、体恤民情的公共政策。首先是面对庐陵全县“大行”“汤药 粥不继,多饥饿以死”的疫情,王阳明除了号召大家“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互相帮助,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之外,还“官给之药”,赈济全县买不起药的贫民;并“已遣医生,老人分行乡井”,分派医生、老人到各?个乡镇救灾。[1066]对于那些有能力帮助大家解决灾疫的优秀人士,王阳明提出自己会亲自拜访,体现出其救民于难的担当精神。其次,面对全县的旱情,王阳明发布了“停催征”的规定,缓解民众的焦虑感和生活压力。[1067]针对抗旱引发的“不下千余”家的大火,王阳明仔细分析大火绵延的原因,“衢道太狭,居室太密,架屋太高,无砖瓦之间,无火巷之隔”,接受乡民“民居夹道者,各退地五尺,以辟衢道;相连接者,各退地一尺,以拓火巷”的街道房屋设计提议,提出“凡南北夹道居者,各退地三尺为街;东西相连接者,每间让地二寸为巷”“沿街之屋,高不过一丈五六,厢楼不过二丈一二”,并官府出钱,“助边巷者为墙,以断风火”,有效地解决木屋结构房子火势蔓延的弊病。[1068]再次是面对全县的盗情,王阳明接受“父老豪杰”的提议,设立了保甲制度。所谓“保”,就是乡村者,村自为保;所谓“甲”,就是城市者,十家为甲。通过保甲制度的成立,阳明试图以父老的道德影响力,通过父老与民众的交流,“平时相与讲信修睦,寇至务相救援”,并对子弟中“平日染于薄恶者”采取父老教诲的保甲政策,而不是命有司抓捕,体现出浓郁的德治特色。[1069]最后,在处理军民“互争火巷”的纠纷过程中,王阳明采取一视同仁的公平态度。总之,王阳明庐陵治政时期,针对当时旱灾、疫情与火灾接连而至的比较危急情况,王阳明敢于为民请命,“连名具呈”[1070],向上级打了个“乞蠲免以苏民困”的报告,陈述了“旱灾相仍,疾疫大作,比巷连村,多至阖门而死,骨肉奔散,不相顾疗。幸而生者,又为征求所迫,弱者逃窜流离,强者群聚为盗,攻劫乡村,日无虚夕”的严峻现实[1071],同时反映了上级赋税“增至一万余两,比之原派,几于三倍”的现实[1072],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有迟违等罪,止坐本职一人,即行罢归田里”政治风险[1073],体现出其诚心治政的勇气和智慧。同时,在地方事务治理中,王阳明恢复很多朱元璋时期的公共政策,缓解地方矛盾,保护乡民的利益,如“清驿吏以延宾旅”“绝镇守横征”等。[1074]

    专权的太监刘瑾被诛杀后,王阳明从正德五年(1510)冬十二月至正德九年(1514)四月不到三年半的时间内,历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其11年前的职级)、吏部验封清吏司主事、文选清吏司员外郎、考功清吏司郎中、南京太仆寺少卿、南京鸿胪寺卿[1075],仕途平步青云,算是朝廷对其龙场驿三年谪居时期的回报。此时的王阳明,才华传天下,深得尚书王琼的欣赏,恰好汀漳诸处贼寇犯南、赣,于是满腹才华的王阳明在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升官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处[1076],并在次年九月改提南、赣、汀、漳等处军务[1077]。在随后的日子里,王阳明事实上充当了一方诸侯的封疆大吏角色。除了众所周知的盖世军功外,王阳明的省级性地方政府治理也颇为精彩。在江西、福建、广西、湖北四省交汇的剿匪中,以及南昌平定宁王的过程中,王阳明融儒学于军务、政务,其公共事务的治理技巧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

    首先,王阳明尊重当地居民的建议,先后上书奏设清平县、崇义县与和平县,其中崇义县与和平县奏疏最终获得批准。在边界地区重新设置县府,不仅有利于对地方经济和社会的长期管理,更有利于对四省交界的偏远地区进行秩序管理。在南靖县义民乡老曾敦立、林大俊看来[1078],正是由于各乡镇地处大山峻岭之间,地理遥远,交往不便,政教不及,不知法度的民众聚众闹事,抢劫乡村,有的甚至相诱出劫,导致群匪猖獗的局面。而唯有新立县治,方可以加强对贼巢的控制,同时通过学校教育的普及,移风易俗,长治久安方可以形成,故县治是“御盗安民之长策”[1079]。正德十二年(1517)闰十二月初五日,王阳明在平定江西横水、桶岗寇贼之后,再疏升上犹县崇义里为崇义县[1080],以免出逃之贼寇复来聚会。[1081]在《立崇义县治疏》疏文中,王阳明分析江西赣州贼寇源于广东流动而来的畲贼,这批畲贼开始只是砍山耕活,后来就慢慢干起杀人抢地的勾当,并拉拢附近万安、龙泉诸县逃避徭役、百工技艺游食之人,“分群聚党”,数以万计,从抢劫乡村,到打劫郡县,最后居然设立总兵、自封为王,扰民日甚。[1082]因此,剿平盗贼之后,招人垦田,兴修学校,建设“礼仪冠裳之地”[1083],维持长治久安,设立县治是首要之务。次年五月,王阳明在平定广东大帽、浰头寇贼之后,疏升“山水怀抱、地势坦平、人烟辏集,千有余家”的龙川和平为县治地[1084],建议改和平巡检司于浰头以遏要害[1085],此县设立意在“控制三省贼冲之路”,防止“流贼复聚”[1086]。

    其次,王阳明通过彼此之间订立契约的方式推行乡约,大力推进德治政府建设。其深知,凭借单纯的设立县政府的方式只是从外在权威方面给予盗贼以打击,尚不足以治理乡村、安定民心,必须从改善人心、增进民俗等内源式方面全面推进社会稳定工作。因此,王阳明在江西和广东交界处平定盗贼的两年时间里,大行乡约,移风易俗。十家牌法的建设,从军事上有效地遏制了盗贼的活动空间,挤压了盗贼的活动地带,也团结了广大人民群众,是一种依靠群众军民合一的管理体制。乡约则是利用社会自身力量,通过去恶从善的内在道德行为,利用人类自身的忏悔和反思能力,提升其道德修养。《南赣乡约》是王阳明对乡村秩序自治政策不断发展的结果,是对其《告谕庐陵父老子孙》的推进。王阳明每到一地,必有劝谕地方民众修德行善、齐家治身的《告谕》,如《告谕各府父老子弟》[1087]《告谕新民》[1088]《告谕》[1089]《告谕父老子弟》[1090],内容大多以道德性劝诫为主,要求地方民众有容忍的美德,安居乐业,生活朴素,谦让,等等。在《南赣乡约》中,王阳明强调乡民自己对内心“一念”的控制[1091],要求大家始终树立善念,所谓念善成善、念恶成恶。由于个体的道德修养在群体中容易被同化,因此王阳明制定了一套复杂的去恶从善的程序和仪式,有着严密的“纠过”方法[1092],在群体行为中每个人的道德素质不断得到提升。《南赣乡约》的目的就是让乡民以契约的方式解决乡村公共事务,其核心机构由17人组成,其中德高望重者正副约长3人(正职1人,副职2人)、公直果断的约正4人、通达明察的约史4人、精健廉干的知约4人、礼仪习熟的约赞2人。乡约机构负责乡村大到上级赋税,小到民间丧娶的各类公共事务,主要目的就是维护乡村秩序,使每位乡民成为“良善之民”[1093],防止乡民最后成为流寇。

    最后,王阳明大兴教育,通过地方政府的力量,发展州学、社学,延请名师,重视贤才,通过普及文教的方式提高地方民众的文化水平。王阳明不拘一格地起用人才,身体力行地到处讲学,以提高地方的文化知识水平。其中,他于正德十三年(1518)四月立社学,教育乡村儿童;七月,刻《古本大学》,改变朱子注《大学》一家独尊的学风;九月,修濂溪书院,馆待诸生。[1094]正德十五年(1520),王阳明劝留南康府教授蔡宗兗,“修葺学宫,供给薪水”[1095],以表示对德高望重之学者的尊敬。嘉靖七年(1528)正月,王阳明给予土人谭劼、苏彪社学师名号,乡老黄永坚耆老名号[1096];四月,兴思田学校;六月,兴南宁学校,其中陈逅主教灵山诸县,支持建设敷文书院[1097],并延请博通经学的季本主教敷文书院[1098],馆待福建莆田前来游学的陈大章[1099],奖励有功儒士岑伯高[1100],大力推进了圣贤之学在广西地区的传播。

    王阳明行政管理思想的内在逻辑,遵循着古代士大夫理想人格崇拜。在王阳明的心里,王政的逻辑归要于集德才于一身之豪杰的出现,学者型官员的崛起会带来学术风气的好转,而学术风气的好转必定会带来官场士风的丕变,官场风气的好转自然会带来天下的和谐。这种思想体现出古代读书人典型的“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的逻辑。在孔子的眼里,“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体现出中国古代读书人轻重有余、进退自如的行政管理境界。故而,时在广西的王阳明针对当时嘉靖初年的行政管理形势,说“今夫天下之不治,由于士风之衰薄;而士风之衰薄,由于学术之不明;学术之不明,由于无豪杰之士者为之倡焉耳”[1101],因此,治体的核心重在朝廷要善于选拔德才兼备的豪杰,让他们主持政局,“明学术,变士风,以成天下治”[1102]。而事实上,王阳明在担任江西和广西行政长官的时候,推荐了一大批优秀的地方政府官员,竭力提倡以“致良知”为核心的道德修养论[1103],诚心治政,鼓舞并接洽后学,共成天下之治。在同时代的豪杰中,王阳明无疑是善于发掘人才的典范,因此在其显赫的军功中,其发掘的足智多谋的豪杰都是当时最优秀的豪杰。王阳明赞当时福建市舶副提举的舒芬(1487~1531,江西进贤人),说其“志行高古,学问深醇,直道不能趋时,长才足以济用,合就延引,以匡不及”,要求当时泉州府“措办羊酒礼币,赍送本官”“前赴军门,以凭谘访”,这样就把因谏止武宗南巡而贬官的舒芬提拔重用了。[1104]王阳明对于优秀的官员不啻奖励,他赞兴国县主簿于旺,“操持清白,处事详审,近委管理抽分,纤毫无玷,奸弊划革,抚属小官之内,诚不多见”,在“近来所属下僚,鲜能持廉守法”的官风下特别难得,因此王阳明令有司“即便支给商锐银两,买办花红、彩缎、羊酒各一事;并将本院发去官马一匹,带鞍一付,备用鼓乐,差官以礼送付本官,用见本院奖励之意”[1105]。王阳明对由监察御史贬为揭阳县主簿的季本(1485 ~1563,绍兴人)评价甚高,赞其“久抱温故知新之学,素有成己成物之心”,“委以师资之任”,出任南宁敷文书院教事。[1106]对于地方处士岑伯高,王阳明雅重之,赞其“素行端介,立心忠直,积学待时,安贫养母。一毫无所苟取,而人皆服其廉;一言不肯轻发,而人皆服其信”,任其所长,“使之深入诸夷,仰布朝廷之德,下宣本院之诚,是以诸夷孚信之速,至于如此,本生实与有力焉”[1107]。而对于当时被派去侦查宁王是否有谋反的部下,后来被宦官诬陷下狱而亡的冀元亨(1482~1521,湖南常德人),王阳明为其“具舟差人扶柩归葬”,并亲自为其鸣冤。[1108]冤案得以申诉后,王阳明命有司释放家属,其家财产等项给还收管,对其妻子特加优恤。[1109]

    通过设立县府、举办乡约、大力推广文教、重视贤才等众多举措,王阳明的行政管理思想充满浓郁的人文色彩,其身体力行、军功卓著,而其提倡的德治政府建设更是深得民心,提升了南赣和思田地区的文化水平。而其《南赣乡约》中的“协助官府劝令同约完成纳粮的任务,劝助投招新民改过自新、各守本分,以及劝戒同约维护地方安定”[1110]体现的乡村整合意义在嘉靖年间得以推广,并经吕坤、章演、陆世仪等明清儒家的完善和发展,有力地推进了明末“乡约、社仓、社学和保甲四合一的地方自治制度”[1111],而且具有现代自治制度的精神被杜克大学著名政治学家牛铭实教授所深许。学者王金洪、郭正林也指出王阳明的乡村治理思想体恤乡民,举办乡学,赞王阳明“把乡里体制、保甲制度同乡规民约结合起来,构建了一个集政治、军事、教育诸功能于一体的乡村社区共同体,形成了一套较前人更完备的农村基层控制体系”[1112],挖掘了儒家道德主义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在乡村治理的思想及实践方面也是一位集大成者”[1113]。葛荃教授则注意到王阳明行政管理思想所蕴含的平民主义精神开启了王艮、何心隐具有平等主义的乡村道德秩序重建活动。[1114]法学专家张中秋教授则认为,王阳明的乡约“有其时空性、价值性和法律性……在乡民的实际生活中发挥着法的作用,是中国传统社会秩序构造链中的重要一环,其内贯一极二元主从式多样化的文化原理,与传统中国社会的结构和文化理念相契合……有益于中国类型法治社会的建立”[1115]。

    总之,王明阳在哲学上提出“知行合一”的良知学,号召人们利用自身的良知克服内心的私欲和恐惧,致力于对身心之学的践履;在行政管理实践上,他善于结合当地的风情,发挥地方性知识,致力于有效的治理制度的实践和创建,创造性地提出乡约治理模式,为中国落后地区地方秩序的维护贡献了最好的时代智慧。他设立的乡约法规,沿用长久,并具有现代法治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王阳明不愧是中国行政管理思想活学活用的典范和先驱,并间接鼓励了以曾国藩为代表的一批近现代豪杰致力于对乡村秩序和民族自治制度的探索,可谓对中国民主化进程影响深远。

    第三节 乡村建设的组织化:阳明乡治的影响

    王阳明在多年的行政管理实践中,重视地方精英对地方事务的参与,善于汲取地方管理的行政智慧(“地方性知识”),包括他对地方教育事业的倾心支持和热情投入。在师生关系上,他特别善于接纳人,善于倾听学生的意见,特别善于鼓舞人、感染人。在哲学思想上,他提倡万物一体的博爱思想,因此反映在行政管理思想上,他特别爱护村民和乡民的正当性利益,重视倾听平民的需求和呼声,也重视对平民的教育和宗族化管理,特别重视乡村的自治,而其乡村自治的思想与明太祖的地方自治是一致的。王阳明的乡约、保甲法、推广教育、重视贤才等公共管理制度安排与实践,是对明太祖的粮长制、老人主持乡村诉讼、申明亭建设、老人敲锣提醒、兴社学等地方性管理技巧的推进与发展。在王阳明的支持、鼓励和人格感染下,其门下江苏泰州学派的学生及其后学重视对平民智力的开发,致力于乡村道德秩序的重建与维护,兴起一股强大的启蒙主义运动和思潮。这股风潮震动天下,影响深远,伴随着一场世俗化与平民化的乡村改革运动。

    王艮(1483~1541,号心斋,江苏东台人)出生于盐业之家,中道日渐富裕,遂有志于圣学。[1116]自在王门多年学有所得后,他专以感化下层民众为己任,授课对象多为农夫、樵夫、陶匠、盐丁等下层人士,在明朝中晚明的教育史上贡献特别大。这样的教法已经与明初醇儒吴康斋专门向读书人传播学术的旨趣不类,完全是朝着平民世俗的方向前行,可谓启蒙运动的前声了。正如方志远教授指出的,明朝中后期社会出现了对精神和文化的需求[1117],社会出现多元化,官僚体系日渐腐败,作为正义的承担者,读书人已经不能有效领导整个社会向着清明的方向前进,地方社会秩序失范,而强调“安身立命”的泰州学派的文化普及运动恰恰适合当时社会的需求,认为化觉最广大的乡民、市民才是当务之急,才真正有助于乡村秩序的维持和巩固。王心斋重视基层民众的教育、提升下层人群的道德修养的人文普及运动有利于地方秩序的和谐,是一种更为扎实稳固的政策取向和教育方向。[1118]在王艮的教育影响下,其子王襞(1511 ~1587,号东崖,江苏东台人)继承父亲的遗志,往来江苏各地传播良知学;其学生朱恕(1501~1583,号乐斋,大丰人)由樵夫成长为知书达理的儒者,并获得当时的儒臣胡直的敬重。[1119]王东崖的学生韩贞(1509 ~1585,号乐吾,江苏兴化人)从陶瓦匠成长为地方儒士,“以化俗为任,随机指点农工商贾,从之游者千余。秋成农隙,则聚徒谈学,一村既毕,又之一村,前歌后答,纮诵之声洋洋然也”[1120],因其卓越的教育贡献而被地方县令嘉奖。在被县令问及为政之方时,他回答道,“凡与侬居者,幸无讼牒烦公府,此侬之所以报明府也”[1121],表示出他致力于周围乡民的道德教育,也表达出通过自身的教育来实现地方秩序好转的意愿,展示出其对无纠纷的仁治政府与和谐地方政府的追求。

    颜钧(1504 ~1596,字山农,江西永新人)[1122]先后从学于王阳明弟子刘狮泉、徐樾、王艮,可谓尽得阳明学脉真传,故而对自己的学术颇为自信,其讲学内容以批评当局的公共政策而著称,甚至超越当局容忍的范围,导致其被诬陷入大狱,几致死。颜山农与王阳明一样,自视甚高,精通兵法,受到当时能臣胡宗宪的器重,参与了“征剿海寇”的军舟山一战,“倒溺千百倭寇于海”[1123]。颜山农后因参与两广总兵俞大酞剿灭海寇战役有功而被免除其“罪人”身份,可惜当时其已年近七旬。应该说,颜山农的一生献给了国家的公共事务管理,讲学启民,敢于担当,如黄宗羲所谓“赤手博龙”,这与王阳明一样。颜山农应母亲要求,创立了由乡邻700余人自愿参与的萃和会——通过山农讲课的方式提高乡民行善积德的民间组织。萃和会只运行了两个月,但是村里的风气明显好转,村民重视孝道,增强了乐观情绪。[1124]而颜山农所设想的公共政策充满公共性与科学性,他提倡的“三年免征”与重视贤臣的政策如果可以实行,必定有助于民困的疏解和社会的安定。

    梁汝元(1517 ~1579,后更名号为何心隐,号夫山,江西永丰人)学于地方乡贤颜山农,秉承老师萃和会讲学修身的宗族化传统,发扬老师为公共事务服务的精神,建立了高度组织化的“聚和堂”[1125],“身理一族之政,冠婚、丧祭、赋役,一切通其有无”[1126],其倡行的师友化的“会”创新了地方乡村行政管理的制度安排[1127],专业化的“会”所倡导的“集体生活”具有现代性意义[1128]。“聚合堂”是一个类似王阳明“乡约”的组织,下设率教1人、率养1人、辅教3人、辅养3人、维教养4人,共计12人,规矩全在《聚和率教谕俗俚语》和《聚和率养谕俗俚语》两文中。该组织具有浓厚道德修养的公共性。[1129]如果说,江苏泰州地区泰州学派的讲学立教重在对地方基层秩序的道德化重建,那么受此鼓舞,江西吉安后起的颜山农、何夫山则以批评中央政府的公共政策为己任,积极参与公共行政。何夫山更是不顾自身生命危险,敢于直面公共问题,建立了带有“议政色彩的学者组织”[1130]。虽然最后以惨举告终,但是以“公德”“社会整体利益”[1131]为出发基点的师友型“会”的建立,对于推进当时政府改革、正视民生要求是有积极历史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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