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讲天时、地利与人和,说明成就一个人的因素,除了自我,还有某时某地的因缘际会。
于钱钟书而言,说清华是他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一点也不为过。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地方,承接着天地之灵气,吸收日月之精华。地杰人灵,常年不衰,清华大学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
清朝末年,为了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文化知识,清政府派遣留学生留洋,而清华大学作为留洋的预备学校建立起来。到了1925年,经过一系列的发展,清华“大学之基础乃立”。1928年,罗家伦担任清华大学的校长,为了将清华打造成更好的大学,罗家伦一直想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是一个非常有志气的人。
1929年,钱钟书报考清华大学,尽管全国有两千多人报考清华大学,可是钱钟书凭借优秀的学习功底,还是考了五十几名。这是非常高的一个名次了(钱钟韩考了第二名),可是成绩下来之后钱钟书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的数学只考了十五分,不及格。按照当时清华大学的录取规则来看,钱钟书是不可以被录取的。他坐在清华的门口,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慢慢地想,自己小的时候,为什么不多听大人的话,好好学学数学呢?——偏科对一个学生心理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不只是在学习期间。
与此同时,另外一种心理也在钱钟书的心中萌发。自己的国文和英文都是学生中的翘楚,清华会不会因此而接受自己呢?钱钟书是一个善于自己寻找希望的人,他认为这希望并不是荒诞不经的。无论面对什么,生活总归要继续,他去吃了午饭,随后在校园里溜达。
钱钟书的这种状态,就是所谓的“无为”之态。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不妄为,不为所欲为,胡作非为。江河中的一滴水,无需挂念自己的处境,会一直随着潮流走向大海。钱钟书当时就以这种比喻自嘲,不然的话,回家?那岂是大丈夫的行径?
古人科举,尚且要在京城呆上好几个月,钱钟书愿意在这里等待奇迹。不过,走后门绝对是自己所不齿的事情,他还是保持了自己的心性。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如此一来,他就释然了。
“钱钟书,校长找你。”一个声音在他背后说道。钱钟书猛然一惊,回头,发现是个跟自己一样大的男生,留着分头,眼睛十分有神采。可他觉得这人很面生,他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呢?钱钟书满腹狐疑,也不好多问,便说道:“校长在哪儿呢?”那人边离开边说道:“校长室。”好像是迫不及待地着急去做其他事。钱钟书暗想,难道我还不知道去校长室么?算了,自己去找吧,行政楼应该不难找。他很快找到了校长室,敲门,进,眼前是一位十分斯文的老师,衣着朴素。
“钱钟书,好,好。”眼前这位肯定就是校长,他在对照材料上的照片,当确认自己眼前站的这位就是钱钟书的时候,他哈哈大笑起来。当时的校长正是罗家伦,他在这里当校长的第二年,钱钟书就考来了。
钱钟书心中毫不紧张,他觉得自己站在这里,不外乎面对两种情况:一、自己被破格录取了,校长专门找自己谈话;二、自己成绩算是优异,却因数学落榜,校长在消遣自己。显然前一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大一些,于是钱钟书一阵莫名的狂喜和颤栗。
“坐吧”,听言,钱钟书便毫不客气地坐在罗家伦对面。“老实说,你的数学成绩实在不敢恭维,也有人说不能坏了学校的规矩,你不能被录取,只是……你国文和英文水平实在太高了,我对你肃然起敬,你被破格录取了。”
一位校长对学生表达自己肃然起敬,天下很少发生这种事。况且是当着学生的面,十分诚恳地说出来。这里面有一位求贤若渴的长者对一个天赋异禀的学生的信赖与欣赏。
钱钟书暗自欣喜,自己果然没有猜错。他站起来说:“谢谢您!我一定会努力学习的。”罗家伦点点头,他心想,这么一位中英文俱佳的天才,肯定会给清华增光添彩的。
走出校长室,外面阳光明媚,在钱钟书的感觉记忆里,那天的阳光是径直照射在自己心里的。它迅速地,洞彻了自己,他感觉浑身上下,所有地方无不舒坦。
走到清华的门口,他忽然想起来,得马上告诉父亲这件事情。于是他找到纸笔,在凉亭里摊开,先写自己从家中坐车到北京的经历。他不着急写自己被录取的事情,这叫读书人的“沉稳”,这同样是父亲教的。然后写自己对家乡和北京差别的感想,最后写自己考试的经历,以及刚认识的一些同学。
如果他们身上有什么明显的特点,钱钟书就会很形象地形容出来。然后他写到了自己的成绩,国文和英文都是名列前茅,可是数学不及格,只考了十五分。他没有立即跟父亲说自己被破格录取的事情,这叫设置悬念。等信写得差不多了,他才把校长专门找自己,破格录取的事情写出来。
信是用文言文写的,十分典雅,但很幽默风趣,颇有《围城》的模样。钱钟书想,父亲见到这封信的时候,肯定会不由自主地失态——笑出声来吧。
过渡阶段,钱钟书的处境就是这样的。但过渡从来不是单向的,它的另一面,就是融会贯通。钱钟书曾说,要百家贯通,东西贯通。刚考入清华的他,不仅在中文跟英文之间搭上了桥梁,在通俗文学与古典文学之间,也开始逐渐融会贯通。比如他看杂志挨打的那次,尽管最后以悲催的结尾收场,可是世俗文学对他的影响力已经开始形成。
他知道“习有雅郑”,但他都不偏废。习雅,可以让人气质正派,不胡作非为,做到自律。习郑,会让人热爱生活,不死板。这两样都有好处,为什么古代的一些大儒,偏偏只注重雅呢?
莫名的惆怅和欢喜,本是青春的专属,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与洞察力,则是大志者的归宿。钱钟书已经不是十四五岁那种懵懂的状态了,在古文与英文上,他的造诣已经逐渐成熟,可以基本达到圆通的状态,举一反三,信手拈来。他的青春已经接近尾声,而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人生才刚刚开始,他永远不急躁,因为他十分相信一个吃葡萄的事例(在《围城》中也有提及)。一串葡萄,有两种吃法,第一种是专门挑当中最好的那个吃,第二种是专门挑最不好的那个吃。照例说来,第一种人应该比第二种人幸福,以为他每次吃的都是一串葡萄中最好的那颗,第二种人每次吃的都是一串葡萄当中最差的那颗。事实上却相反,第一种人比第二种悲观得多,因为他只有回忆,而第二种人,永远有希望。
真的是这个道理吗?或许我们应该说,道理是对的,但这不符合人生。一串葡萄的味道,在吃之前,怎么能确定呢?有的看似丑陋,味道却极好。有的看起来很饱满,却味道平平。就算在吃之前,那一颗葡萄的味道更好能够确定,那么,一串几十粒甚至上百粒的葡萄,大部分的味道应差不多吧。这就是哲学跟生活的差别,也是哲学的局限。
当然,如果信奉一个道理,而这个道理会让人积极生活的话,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道理总是形而上的,而生活确是形而下的。道主器,积极的人生观总是没有错。
2.生长力量
世界太大,人太渺小。每人身上都可以绽放出生长的力量,但需要时间,需要经历,也需要在适当的时机里,他人眼光里的光芒绽放。
有一句话说得好,白头如新,倾盖如故。钱钟书和罗家伦的感情就可以这么来形容。钱钟书是一个外表洒脱、内心缜密的人,他十分明白罗家伦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如果说,有人成为钱钟书第一任敬服的学者的话,那肯定就是罗家伦了。
因为破格录取,钱钟书就此和罗家伦产生了知遇之情。一方面,钱钟书对罗家伦的赏识感激至极,他深知什么叫“深明大义”。如果不是罗家伦,自己哪里会有机会到清华读书呢?清华的藏书是最丰富的,那里是他一生的向往。而另一方面,罗家伦也对钱钟书抱有极大的期望,他见过的学生何止千万,但像钱钟书这样,有较好的家学,又有很好的外文基础的,则是很少见,他十分敏锐地感觉到,二十世纪的中国,必然是中西方文化交流为主的时期,中西贯通的学者必然会成为时代的先驱。
二十世纪的文人戏称,罗家伦在清华的真正贡献并不是非常多,但也有可圈可点之处,一是决定清华招收女生,二是破格录取到了钱钟书。
只可惜罗家伦最终没有和钱钟书继续近距离的师生情谊。1930年5月,罗家伦被调离了清华大学,二人现存有书信来往。其中一次是罗家伦写的一首诗,他自己十分得意,便用毛笔书写了,寄给钱钟书。
有句话叫做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那的确是一首好诗,就算对极有水平的诗人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钱钟书对罗家伦的文采与书法表达了深切的敬服,他写信回答说(此用白话文翻译):您的诗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喷珠漱玉,您的字可以称得上是脱兔惊鸿,我以前听说过您的诗与字号称双绝,今天得以见到,心中十分快慰,老师你寄给我这首诗,了却了我多年的心愿,我将马上好好保存起来,我也想做几首诗来跟您应和,可我还是没有十分的勇气……
心中那种恭敬而感谢之情,溢于言表,除此之外,钱钟书也会把自己的诗抄写寄给恩师,罗家伦为此非常高兴。
事实证明,罗家伦的选择没有错,钱钟书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名满清华园,大家都知道有一个非常聪明的天才,中英文俱佳,不仅如此,钱钟书读书之刻苦,也是校园里的一个传说。
据当时钱钟书的同学回忆,钱钟书读书的方法很是特别。他按照东西方文学分类研读的方法,一周换一次,每周四五本书,日夜津津有味地读。每逢周末,他都会抱着自己看过的书去图书馆还,成为清华十分亮丽的一道风景。一天,他将几本评论莎士比亚的英文学术著作看完,认认真真地做好札记后,抱着去还书,在林荫道上忽然碰到一位非常面熟的老人。
老人看见是钱钟书,也停下了脚步,走过来,翻了翻钱钟书手中的书,面露遗憾。钱钟书猛然想起,这位老人就是大诗人陈衍啊,于是他毕恭毕敬地问道:“先生对晚生有什么难以说明的事情吗?”
老人上下打量了钱钟书一番,见他剑眉星眼,直鼻权腮,神采飞扬,潇洒倜傥,便自言自语道:“果然是一表人才,只是可惜啊,你为什么只看那些洋字母呢,咱们中国又不是没有汉字,经史子集,那一样不够人研究一辈子的啊?”
钱钟书一听,心里暗自觉得好笑。他自认国文水平是不低于英文的,便昂首说道:“东西方的文化都是人类文化,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不瞒老先生说,我同样认为咱们中华的文化在博大精深上是高于西洋文化的,不过西洋文化之逻辑性,系统性,也是跟我们的文化有共通之处的……"”
钱钟书很少跟人滔滔不绝地讲话,更何况是德高望重的老师,只不过陈衍触碰到了钱钟书一直以来都在默默思考的问题——东西方文化到底有哪些不同和相同之处。它们的魅力分别集中在哪一方面,这样的说话其实是自言自语,而陈衍却丝毫不认为钱钟书无理。他静静地听着,不发一语。钱钟书讲得差不多了,才发现自己这么大放厥词实在是太无理了。没想到老先生却笑眯眯地说:“人家都说你上课功夫好,这么看来你课下的功夫是更好的了,你说的学贯中西,的确有道理。”
没想到老先生如此通情理,让钱钟书感觉到分外地温暖。其实老先生哪里知道,钱钟书不仅修英文课程,拉丁语、德语、法语他也都已经开始接触了,并且收获很多。他善于多种语言共同学习,凭借自己绝佳的记忆力,一次次攀登上语言的高峰。
此后二人便成了莫逆之交。陈衍是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在年龄上比钱钟书大了四五十岁,可他丝毫没有好为人师的样子。在钱钟书面前,他认为二人是平等的,并且经常对钱钟书的独到见解表示出十分的赞赏,有时候竟然会击节叫好。
不过老人的思维总是固执的,陈衍对西方文学的误解始终存在。为了给陈衍老先生解释明白自己的所学,钱钟书玩了聪明的一招,他将陈衍的好朋友林琴南拿出来说事。他说,自己最初接触西方文学,就是林前辈翻译的,林前辈的翻译非常有味道,自己也因而喜欢上了西方的小说。钱钟书还说,西方小说的那种系统性是值得东方的作家学习的。中国的作品就比如水浒、三国,在结构上也都有不系统的地方或者可能。
没想到往常非常和气的陈衍先生听钱钟书这么一说反应极大。他横了眼,做出一个不再听的表情,说道:“你知道他要是听说你是因为这样喜欢上西方文学的话,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吗?他会非常遗憾的!你既然喜欢他,就应该更加注重他的古文。
钱钟书十分诧异地哦了一声,难道还有这回事?
陈衍说道:“他是最讨厌别人恭维他的翻译和画的,因为在他看来,自己的翻译好,是因为抓住了中华语言的精髓,而他的画嘛……我曾经当面夸赞过,可他却大为恼火,日后他跟我说,如果别人只注重他的画,而不注重他的品性,那还有什么意思呢?瞧吧,他也是个怪人。”
钱钟书哈哈大笑,名人自有名人的怪脾气,这话还真的不假。
“不过,您倒是我所见过的名士当中比较开明的一位了。”钱钟书说的话不假,陈衍是戊戌变法前辈的后人,思想的确比较开明。他曾经评论过科举制度,说科举因为上层要选几个为自己办事的人,就不惜耗散大多数读书人的大半辈子时光,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以前的人,只有当上进士之后,才有精力进行科研,做做学问,或者致力于文章,而在种进士之前,就只能死背四书五经,忙于策论八股,其实以前人们做的那些文章,就我看来,现在的高才之士写的文章,比他们并不差的。”钱钟书听了,认为非常正确。
全面的博览,使得钱钟书有着异于常人的全面眼光。在他的著作《管锥编》中,他明确提出了“打通"”的观点:东西打通,南北打通,他认为,凡是针对文学上某一观点的讨论,每一个门派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凡自称一派,肯定有自己的风格,派别之间不应该存有藩篱,而应该凭着宽容的态度,互相借鉴,互相包容,这样才能取得进步,为了繁荣世界文学,东方国家和西方国家也不应该隔绝,而是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管锥编·序》中,钱钟书提到了郑玄的一个观点——旁行以观,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多做周围的工作,但注意力始终要集中到自己的目标上,有句话说的非常好,善吟者功在诗外,文艺的道理是具有极大的相通性的,只有将自己的内心充实化,才能做到触类旁通。
可以说,旁行以观用非常形象的笔触阐释了真正做学问怎样避免狭隘眼光的问题,而大学时期的钱钟书便已经注意到了这一方面。他将自己的知识融会贯通,在论述一个问题的时候信手拈来,又是那么的恰到好处,让人不能不佩服。
有人说,中国二十世纪有两个百科全书式学者,一个是鲁迅,另一个就是钱钟书。他们两个不仅对中国传统的正宗文化有着深厚的学习底蕴,而且对于佛家、农家、医家、商家,甚至旁门野史,鬼怪趣谈,都有着浓厚的兴趣。比之于鲁迅的斗争性,在浏览量方面钱钟书可以说是更胜一筹的。
钱钟书最喜欢的课是英文课,因为英语底子非常好,所以老师讲的东西他几乎早就了然于胸了。日后跟钱钟书关系非常要好的英文老师吴宓,就曾经和钱钟书在课堂上发生过十分有趣的轶事。
吴宓是一个非常善良宽容的人,但上课是讲究原则,绝对一是一,二是二。在学问上,他不容学生有丝毫的马虎,有的时候也比较严厉,唯一的例外就是对钱钟书的态度。
钱钟书上课从来不记笔记,还常常偷看课外书,可能是古文的,可能是心理学的或者哲学的,也可能是英文的。吴宓深知钱钟书英文之佳,读书之广,对他很赞赏,从来不反对他在课上看其他的书。更让人惊叹的是,吴宓每当讲完外国文学的一个难点时候,都会面带笑容,请钱钟书起来讲一下自己的感受。而年少气盛的钱钟书也毫不客气,用流畅的英语对吴宓所讲内容的优缺点进行指明,用词很直接。吴宓对此丝毫不介意,他往往微笑着听完钱钟书的品评,然后表示佩服。
很多年之后,钱钟书已经成为有名的学者了,他对当年的不恰当态度曾有过深刻的悔意,写信向吴宓道歉。没想到吴宓只是哈哈一笑,表示有钱钟书这样的学生是自己的荣幸。
如果钱钟书遇见的是一位格外不讲情面的老师,那会怎样呢?二人肯定会闹出极大的矛盾,这对钱钟书的发展肯定是不利的。他曾经说过,自己非常感谢吴宓老师的宽容,正是因为吴宓,他对英文有着更深一层的热爱。而吴宓那种大学者的宽容与善良,对钱钟书的人格同样有着巨大的影响。
芳华无情,总在刹那间凋谢。岁月匆匆,不待人生几多愁。回忆是抓不住的月光,握紧就变黑暗。钱钟书肯定这么回忆过,自己在最好的年华,遇见了最好的老师,这是自己生长的力量啊。
3.指尖滑过清脆的书页
水木清华的校园,就像一方清澈的池塘,钱钟书就像是一只快活的鱼,在里面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而且,他是这里面的头鱼。水中的氧气,就是清华那藏书极其丰富的图书馆。
在当时,清华大学的藏书在全国都是屈指可数的。无论是小说、文艺理论、戏剧还是历史、科学、哲学著作,包揽古今东西。尤其是一些其他地方没有的线装书,很多成为清华大学图书馆的镇馆之宝。凡是在校的学生,可以在里面任意选择书来看。钱钟书自然是这些“书虫”里最用功的一位了。可这还不能满足钱钟书读书的热情,他经常借阅,而且东西方的文学名著交替来看。
根据当时同学们的回忆,钱钟书读书有自己的怪癖,那就是喜欢在书上写写画画。钱钟书的写写画画绝不是肆意地在书上勾勒,随笔涂抹,而是一旦当自己对某一段落有感悟的时候,便用铅笔在页眉上标明,或者在旁边用铅笔标出来。而这两项工作还有另外的一个目的:让别人看书的时候多了几份“方便”。
清华大学大部分藏书都有他的手迹,别人看了,徒增自叹不如之感。有人戏称,当自己看到钱钟书勾画的书本时,就会有“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感觉。可见钱钟书简直可以称为“可怕”的读书人了。
因为这样,还发生过一次趣事。有一天,钱钟书在图书馆看书时,偶然翻阅到自己前些天“批阅”过的文章,上面语气尖利,毫不留情。钱钟书想,当时自己肯定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连带着发泄到这本书上了。心中过意不去,于是欣然提笔继续写道:“书本无过,我有多失,并非有意冒渎。”然后继续看。
因为书太厚了,他没有全部看完,而借阅书又太麻烦,于是他将书放到原来的位置,回去了,准备第二天来接着看。第二天他早早地来到图书馆,翻阅昨天的那本书,却发现在自己的两行批语下面新增了几行批语:不知何处憎书人,眼前涂抹丢煞人。下面是:不悔自己无颜色,却将丑语怪他人。
钱钟书看了前两句批语,心想这人有意思。等看到下面的两句,又不由地哈哈大笑。他想,这人肯定喜欢读《红楼梦》,一时拿来引用,倒也能抒情达意,我钱钟书总爱批评别人,原来以为人家肯定会自己口诛笔伐,想不到还有不露面的大侠客,在护着自己哩!
想罢,他又用黑而浓的铅笔在底下写道:“无端弄笔是何人?剿袭清华钱子文?”这在《红楼梦》中是“不悔自己无见识,却将丑语怪他人”前面两句的化用,原本是“无端弄笔是何人,剿袭南华庄子文?”是黛玉嘲笑宝玉悟禅机的话,钱钟书这么说,又是在批评两人不自己反省,专门挑别人毛病,这样,他又处于众人之上了。钱钟书以极快的速度将那本书看完,想,多少年后,或许真的会有人拿这本书来挑什么事呢。
钱钟书的幽默睿智与博学,在此可见一斑。
这是钱钟书在公共书上做的事情,在自己的书上,他也在页眉上做笔记。用他的话来说,这样容易“找”,因为但凡学问做到一定程度的人,其图书浏览量必然也不会少。这样,写学术论文的时候,怎样引用更加方便就成为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了。钱钟书喜欢在页眉上写上自己的见解,非常有利于查找。他的很多文章旁征博引,引证十分丰富,不只因为他博闻强记,还跟他做标记的习惯有着莫大的关系。
钱钟书修长的手,划过散发着墨香的书页,就像天上的雨滴触摸到翠绿的荷叶。两种物体以触碰,就产生奇妙的反应。无论是坐着也好,站着也好,还是趴着,蹲着,钱钟书一旦摸到书,心中的杂念就会骤然间消失,精神马上就会集中到一个点上。有人曾经问过钱钟书,你是怎么做到过目不忘的?钱钟书说,我也不知道啊,我只知道,当我集中自己的心思到一个事物上时,我仿佛就能看透它。
不要小看这句话,“看透”,代表着一种自信、一种阅历、一种独特的生活风格,一种强大的大局观念,拥有这种生活态度的钱钟书,永远不会惧怕任何风雨,看庭前花开花落,随天上云卷云舒,他有一个强大的自我。
因而十年动乱的时候,世界就像一个浑浑噩噩的陀螺,盲目地不停转动。一些披着英雄皮的狗熊们,打着为国家,为民族的旗号,进行各种破坏活动。
钱钟书身为一代大师,竟然也被抓紧了牛棚去挨批斗。可是钱钟书一点都不害怕,也没有在冲击当中失去自己,他将自己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到了自己挚爱的文学事业当中去。为了不让所谓的“红卫兵小将”们看懂,他故意用古奥的文言文来写文学批评文章。
从古到今,由东方而西方,如果对一个论点的论述不够完善,钱钟书是绝对不会罢手的。他喜欢“一网打尽"”的做学问方法,一旦确定了题目,就将所有能够找到的资料都拿来对照参考,不留一丝遗憾。就是凭借着乐观的态度和强大的自我掌控能力,文艺批评巨著《管锥编》终于得以完成了。
有人说,钱钟书先生是一个人生悲剧论者,但他却是一个清醒的现实主义者,他能够清晰地将思维与现实世界分开,能够将自己的心性从嘈杂的世界中剥离出来,然后坚守它,不让任何风雨打消自己对生活的那种热切的情怀。凡大学问家,必是大生活家,信哉斯言。
4.年华恣意绽放
如果说,从前在无锡,钱钟书只是个地方级别的才子。那么,到了清华,他真正见识全国各地的人,看更多层面的书之后,从本质上,他已经成为了全国级别的才子。他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心中的自信与日俱增。
有句话说得好,厚积薄发。厚积之后,自己也会自然而然生成喷发的冲动,钱钟书就是如此。他看的书多,文思也格外不同,所以自己早就写满了一大本子灵感。
巧合的是,清华恰好有一个刊物适合钱钟书——《清华周刊》。《清华周刊》本来是由清华大学的学生组织创办的刊物,为的是将同学们的日常生活做一个有趣味的记录,达到娱乐的目的。而随着时事的发展,为了将政治事件及时地传达给学校里的同学,培养同学们爱国爱民,四海关心的意识,这个刊物就增加了政治谈论、评论的专栏,并且占据的规模越来越大。最后终于走出了校园大门,成为一份全国性的大刊物。同时,随着政治内容的增加,纯文学的部分就越来越少了,但以钱钟书的水平,视在上面发表文章为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有几篇文章到今天都经常被人称道,其中的一篇叫做“小说琐征”,完全是用考证的方法来做文学。他曾经笑称自己是借用了历史的方法来做文学。
《小说琐征》这篇文章分为三部分,是钱钟书考证积累的三个小成果。其中尤其第三部分为人称道,他做的是汤显祖的曲子《牡丹亭》的考证。钱钟书借用自己读书广博、思维严谨的优势,对《牡丹亭》的政治意图以及影射索隐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为了将自己的所长跟自己的所好结合起来,钱钟书费了不少功夫。但事后的一切事情都证明,他的费的功夫是值得的。正是因为他的用功,才使他成为屈指可数的大学问家,并且是基础知识最为牢固的几个人之一。
也正是因为钱钟书发表的一些很具有学术价值的文章,《清华周刊》非常器重他,任命他为文艺组编辑。当时的学术组编辑是吴晗,文艺组编辑是钱钟书和吴祖缃,可见当时《清华周刊》阵容之豪华。除此之外,钱钟书还担任英文副刊的主编,为了撑起刊物场面,钱钟书亲自写过很多文章。可惜现在存有的已经很少见了,如果被发现,当是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轶文。
其中的一些旧体诗现在成为研究钱钟书非常珍贵的资料。比如1932年3月26日,《清华周刊》发表钱钟书的旧体诗《得石遗先生书,并示‘人日思家怀人’诗,敬简一首》。当时的钱钟书正好读大三,这首诗得到了石遗老人即陈衍以及罗家伦的赞赏。钱钟书对自己写的诗也越加自信,但是他讨厌那些那自己的诗词卖钱的人,认为这样的人“格调”不高。他曾经专门写信给钱基博,说自己要印刷旧体诗的书,收录自己的作品,大约一百册左右就够了,绝对不多印。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不屑与人争名也!”多么狂妄,多么霸气,多么自信的青年!
然而时光就是这样,喜欢跟人开莫名的玩笑。钱钟书知道这一点,他更知道,以自己的积累与自信,可以去更广阔的外在世界看看了。而钱钟书的恩师,外文系的著名教授吴宓却不这么认为。他的观点非常实在,清华以钱钟书为荣,希望钱钟书留在这里。
这个态度在钱钟书毕业之前就流传开来了,有一些教授比如陈福田、叶公超等对此十分不满。他们认为吴宓是在损害教师的威信,是在助长学生的不正之风所以心中都暗暗存有意见,这也为日后他们与钱钟书的矛盾埋下了伏笔。
钱钟书在吴宓课堂上的种种表现,就像上文说的那样,丝毫没有让吴宓感到一丁点的不快。他真的佩服钱钟书的才学,他曾经对人说,欧阳修认为再过三十年,就没人看自己的文章了,转而崇拜苏轼,而我完全没有高出钱钟书的实力,更没有放他出头的资格——这话传到那些看不上钱钟书的人的耳朵中,产生了更大的刺激,一个个开始对钱钟书和吴宓白眉横眼。
吴宓视而不见,他想,关于钱钟书日后去留的问题,是时候跟他本人商量一下了。于是他想亲自找钱钟书谈谈,钱钟书尽管狂傲,但在内心深处,已经越来越向吴宓倾斜,因为他深切感受到了吴宓为人的宽厚与博大。听说自己的老师找,钱钟书心中便猜到了七八分,他披了一件夹克上衣,穿上,来到吴宓的办公室。
“坐坐坐。”吴宓热情地请钱钟书坐下,自己办了个凳子,坐在钱钟书面前,“莎翁的全集读完了吧?”这些天钱钟书上课拿的闲书已经不是莎士比亚的作品了,吴宓是以得出这个结论,他深知钱钟书“一网打尽”的读书方法。
钱钟书有些腼腆地笑笑,忽然觉得自己经常对别人骂吴宓“笨”,做得有些过分了。
“来来来,喝点红茶,印度的。”吴宓给钱钟书重新拿了个新的杯子,将茶给泡好。要知道,清华当时可是全国一流的学府,清华的老师,个个都是极其有威望的大家,而吴宓却给自己的学生倒水泡茶,就像对待王子一样恭敬。钱钟书说谢谢老师,心道不知道这茶叶是从哪里弄来的,尝了一口,味道浓郁,回味无穷,他立马喜欢上了这茶。
“毕业了,有留下来的打算吗?”吴宓直接切入主题。
“这……”钱钟书一时语塞,但他还是坚持了自己的观点,“老师,我暂时没有留在清华的打算。”
吴宓的脸依旧是笑着的表情,但分明停顿了一下,那微笑因而显得有点不自然,“是,你的确没有在这里读研究生的必要,以你的水平。”
钱钟书不说话,他的确认为自己没有什么读研究生的必要了,没有必要了。其实这里所谓研究生他都接触过,说实话,自己看上眼的也没有几个。
有人说,钱钟书有自己的世界,是的,钱钟书有自己的世界,可他的世界不是封闭的,在任何时候,世界的规律都成为他脑海中存之不去的探索目标,在他日后的作品《写在人生边上》中,他想象一个魔鬼来跟自己对话:
“论理你跟我该彼此早认识了,”他说,拣了最近火盆的凳子坐下:“我就是魔鬼;你曾经受我的引诱和试探。”任何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魔鬼,这是钱钟书一直坚持的事情,也是他内心中悲观一面的反映,但是心中的悲观并不能消除他对生活的热爱,心中的阴霾深沉,并不妨碍天空的晴空万里。
钱钟书继续讲那个关于魔鬼的故事——
魔鬼接着说道:“不过,你是个实心眼儿的好人!”他说时泛出同情的微笑,“你不会认识我,虽然你上过我的当。你受我引诱时,你只知道我是可爱的女人、可亲信的朋友,甚至是可追求的理想,你没有看出是我。只有拒绝我引诱的人,像耶稣基督,才知道我是谁。今天呢,我们也算有缘。有人家做斋事,打醮祭鬼,请我去坐首席,应酬了半个晚上,多喝了几杯酒,醉眼迷离,想回到我的黑暗的寓处,不料错走进了你的屋子。内地的电灯实在太糟了!你房里竟黑洞洞跟敝处地狱一样!不过还比我那儿冷;我那儿一天到晚生着硫磺火,你这里当然做不到——听说碳价又涨了。”凡是稍微懂点西方文学的人,都可以明显地看出来这个魔鬼的来源——歌德的《浮士德》。
浮士德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学者,但就是这样,他也没有建立起一个健全的人格,为了享受世俗的乐趣,他受到了魔鬼的蛊惑,去开创自己的政治、经济事业,而且还爱上了海伦,情感上陷入了极深的纠结当中,为了将自己的思想表达得更加彻底,歌德将这个小魔鬼设计成一个没有獠牙红眼的“天使”般的模样,这个形象跟钱钟书文章中这个善谈的魔鬼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也可以看出钱钟书跟歌德对同一问题的思考——知识能不能让人幸福?歌德认为,所有的知识包括深邃的哲学,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与生俱来的缺陷——对欲望的追求,钱钟书同样认为,自己受过魔鬼的“引诱”。但钱钟书还是跟歌德不同的,魔鬼说完自己的话之后,加了句“听说碳价又涨了”,这种调侃,是跟深沉悲郁的《浮士德》决然不同的。
钱钟说:这时候,我惊奇已定,觉得要尽点主人的义务,对来客说:“承你老人家半夜暗临,蓬蔽生黑,十分荣幸!只恨独身作客,没有预备欢迎,抱歉得很!老人家觉得冷麽?失陪一会,让我去叫醒佣人来沏壶茶,添些碳。”……
生活气息扑面而来,跟《浮士德》那种心理的拷问也不同,总之,钱钟书对世界的思考,以及对自己与世界的关系的思考,都是从淡淡的、富有幽默气息的笔墨中传达出来的,西方哲人的智慧,给了他无限的养料,而他自己,给了自己更多的哲学审美上的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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