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严惩腐败必须纠正错误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反腐败斗争提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厉行八项规定开局,打“老虎”拍“苍蝇”,形成雷霆万钧之势,极大振奋了党心民心。但在正风肃纪的“新常态”下,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重又抬头。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澄清和纠正,树立正确导向,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凝聚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一、坚决抵制“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把思想统一到从严治党、强力反腐的精神上来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正风肃纪的发条越拧越紧,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少数党员干部认为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太严了,紧箍咒太紧了,反腐败太过了,出现“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论调。有的认为打“虎”打狠了,干部查多了,过头了,搞得干部人心惶惶,人人自危。有的认为抓作风抓严了,矫枉过正,搞得“为官不易”,甚至“官不聊生”。有的认为当前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来势确实凶猛,但可能就是“一阵风”,刮一刮就会过去,不会持久,指望这阵风早点过去。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经济社会发展难以协调统一,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有的认为反腐败影响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一些干部的担当精神、进取意识和工作激情退化,怕出事、怕得罪人被告状,“为官不为”,当“太平官”、“混混官”、庸官、懒官。有的认为清廉为官和事业有为是矛盾的,二者不可能兼顾,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不能抓经济发展了,抓经济发展就不能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清官就不能当能官,当能官就不能当清官。
以上错误论调在一些党员干部群体中和社会上有一定市场,其目的就是希望调整当前出重拳、下猛药、强力反腐的方针政策,让正在拧紧的作风建设发条松下来,正在发力的反腐败战车停下来。如果不及时纠正此类认识,任其蔓延,势必损害反腐败业已形成的良好氛围和大好局面。“开弓没有回头箭”。腐败问题是大问题,是大病、重病、顽疾。只有大病大治、重病重医,用猛药祛顽疾,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才能不断增强党的生命力、战斗力。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坚决破除“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
二、从严治党、强力反腐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
纵观古今中外,没有因反腐而垮台的王朝,只有因腐败而丢失的政权。产生“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论调的根本原因,是对反腐败形势认识不清、把握不准。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正确看待当前从严治党、强力反腐的态势,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从严反腐是巩固党长期执政地位的关键之举。腐败是侵蚀政党肌体的毒瘤。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老党、大党失去政权,有的甚至走向衰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党内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可以说,执政党内部的严重腐败,是导致政党垮台的重要因素,有的甚至是致命因素。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本上是为了解决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的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只能成功,不许失败,只能继续深入,不能半途而废。同时,我们在看待党内腐败现象时,要区分主流与支流,认清现象与本质。应当看到,党内的主流情况是好的,决不能看得一团漆黑。所谓“下真格儿反腐就会亡党”,是极端错误、极为有害的伪命题。
从严反腐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求。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手段。而腐败和不正之风对市场的非正常干预和深层扭曲,造成了资源配置的错位。惩治腐败和纠正不正之风,就是为了减少非正常干预和扭曲,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而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涉及利益关系的调整。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在改革进程中,必定会阻挠。要想赢得改革攻坚战的胜利,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强力反腐就是顺利推进改革的一把利剑。要想打赢全面深化改革这场攻坚战,必须用好惩治腐败这把利剑。
从严反腐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重要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这一承诺能否实现,根本在于党有没有凝聚力、战斗力。如果党因为腐败而失去民心,得不到人民的支持拥护,就丧失了领导资格,就会丧失政权,中华民族又会回到四分五裂、任人宰割的悲惨境地,再一次丧失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机遇,民族复兴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唯有从严治党、强力反腐,把营私谋利的腐败分子清除出党,确保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不变色,党才有能力、有资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才能如期实现。
三、坚持“力度统一论”,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败
科学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我们要始终坚持“力度统一论”,以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为根本要求,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担负主体责任,重点要做到四个落实,即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上,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不搞网开一面、姑息迁就,同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建立警示约谈的常态化机制,注重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前或苗头状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上,紧抓改进作风不放,杜绝“四风”问题反弹,让好的作风形成常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选好用好干部上,从严把好标准关、人选关、考察关、审批关、监督关,树立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增强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双为”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上,为纪委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松绑减负”。
积极倡导正确的“为官难易”观。任何时候,权力都是一把双刃剑,如何使用、用之何处,最能体现为政者的追求。一方面,为官很难,因为要想干好事业就要殚精竭虑、倾注心血,甚至“5+2”、“白+黑”地加班加点、日夜操劳。另一方面,为官也很容易,因为只要不突破违纪违法的底线,保持清正廉洁,就能襟怀坦荡、后顾无忧。工作虽累,但不用担惊受怕、惶惶不可终日;工作虽苦,但饭香觉甜,夜无惊梦。共产党的干部,注定是要干事创业、艰苦奋斗的,要找准自身定位,摆脱名缰利锁的束缚,为事业当难官,清廉守节当易官,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辜负党的重托、人民的期待。
大力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为那些出以公心、出现工作失误的干部担责、分责;为那些因干工作、抓发展而得罪人、受诬陷和被打击的干部撑腰。特别是对那些无事生非,怀揣个人目的的诬告、陷害要坚决查处、打击。对各类信访举报案件,要仔细甄别,防止误伤干部,挫伤干部积极性。对那些没有问题的干部,要及时为他们澄清是非,还以清白。绝不能让勇于担当者流汗又流泪,受到不公正待遇。大力营造鼓励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查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的良好环境,鼓励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
着力惩治庸、懒、散、混的不良现象。庸官、懒官、混官是为官不为的典型代表。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铲除庸官、懒官、混官的生存土壤。一个地方和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关键的少数”,是主心骨和风向标。只要主官不庸、不懒、不混,勤政廉政,敢抓敢管,是能够带出勤而又廉的干部队伍的。我们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为官不为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让那些混日子、不干事的人混不下去。广泛开展电视问政、治庸问责活动,积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逼“庸”为“能”、逼“懒”为“勤”、逼“混”为“为”,着力惩治和减少庸、懒、散、混的不良现象。
第二节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2014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这充分表明了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也说明了零容忍态度是防治腐败的必要条件。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一、零容忍,是中国共产党人反腐败的基本态度
什么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就是对腐败现象毫不忍受、毫不宽容,就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坚持“露头即打”,防止滋生蔓延。
对腐败零容忍,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己的根本宗旨。这就决定了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从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 《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到1932年5月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枪决第一个腐败分子谢步升;从新中国成立之初严惩腐败分子刘青山、张子善,到改革开放以来惩治100多名省部级贪官,无不表明,不论是在革命战争的艰难岁月,还是在建设改革的和平年代,党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对腐败零容忍,是由党执政条件下腐败的严重危害性决定的。历史上,统治集团的严重腐败历来是导致政权更替的主要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清醒地认识到,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健康肌体的毒瘤。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面对如此严重的危害,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加以惩治。
对腐败零容忍,是由当前反腐败的严峻形势决定的。这些年,尽管我们党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但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特别是在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监督机制和预防腐败手段还不健全,揭露和查处难度加大;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缺乏艰苦奋斗精神,严重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比较严重。在如此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前,我们对腐败的态度别无选择,只能是零容忍。
对腐败零容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一直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抓反腐败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万人,查处了31名中管干部、200多名厅局级干部,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9600多人。如果没有零容忍的态度,就不可能取得这样大的工作成效。
二、零容忍,是对各级党组织的严格要求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对各级党委、纪委的基本要求。零容忍,意味着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意味着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意味着我们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构筑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高压线与防火墙。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增强反腐败合力。各级纪委要不辱使命,履行好监督执纪的职责,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堵住贪官外逃的“出路”,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近年来,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借口公务活动“小吃小拿”,利用公权之便“小卡小要”,或趁生日节日铺张浪费、红白喜事收受财物。而有些党组织对此并不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认为这是“小问题”,不要吹毛求疵、求全责备。这种认识和态度是非常错误的。从一些案例看,某些党员干部的贪污犯罪就是从收取一瓶酒、一条烟,从推推让让收红包、逢年过节收赠礼开始的。这些“小腐败”点多线长、面广多发,离人民群众最近,像白蚁食木一样地啃噬党员干部形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如果对这些问题置之不理,或者适度容忍,那么,必然会积小腐成大腐、积小贪成大贪,使一些干部一步步滑向腐败深渊。“网开一面、法外施恩”的结果,很容易养痈成患,最后出大问题。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应切实树立“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反腐败思路,对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或进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惩治腐败问题上,一切“温情”的土政策必须废止,一切“罚酒三杯”式的假惩罚必须摒弃。只有对腐败分子依纪依法严厉惩治,才能以儆效尤,发挥出惩治的教育作用,也才能有针对性地编织起防治腐败的严密的制度笼子。
三、零容忍,坚持从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做起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对党和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要求,更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要求。反腐败重在治本。“本”在哪里?从个体看,“本”就在人的内心。古往今来,有多少官员为内心的贪欲所害,在腐败泥潭中越陷越深。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贪欲之心对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对自己、对家庭的严重危害,切实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能心存侥幸。对自己的错误要及时纠正,须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只有按照零容忍要求自己,做到“坚定廉洁之志、全无贪腐之心”,才能远离腐败。
对腐败零容忍,基础是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容易屈服于金钱、美色,沦为腐败分子。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思想根源上“想腐败”。衡量党员干部抗腐败意志力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古人说:“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在腐败问题上犯错误,很多是因公私关系没有摆正产生的。应该懂得,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就能够做到对腐败零容忍。
四、零容忍,须做好反腐败的基础工作
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惩治腐败只是一方面,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在幕后。如果一系列基础工作做不好,那么,“零容忍”就可能等于零。
教育是基础。要认真学习党章,深入开展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坚决抵制一切迷惘迟疑的观点、一切及时行乐的思想、一切贪图私利的行为、一切无所作为的作风,使党员干部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如果有了这样的教育效果,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就有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制度是保证。当前,腐败问题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为腐败滋生留下了缝隙、提供了漏洞。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紧紧围绕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这个核心,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结合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和反腐败国家立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缝隙弥补了,漏洞堵住了,腐败产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落实责任是关键。改革、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是重要的,理清责任、落实责任更重要。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其中,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是影响反腐败斗争全局的关键。这就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着力在以下方面尽到责任: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党委领导反腐败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工作就能长期坚持,我们党也才能向人民交出合格的执政答卷。
第三节 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警觉,增强忧患意识,严明党的纲纪,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形成反腐败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新常态。
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是由当前形势和任务决定的。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四风”问题虽然在面上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在,稍一放松就会反弹,一些违规行为更趋于隐蔽化,规避监管手段更是不断翻新。腐败分子虽有所畏惧,但还在窥测动向,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仍时有发生,权力寻租设租领域不断扩大,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互交织。特别是在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负面因素和不良影响还在时刻侵袭着我们党的肌体,高压之下仍有人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容不得我们思想摇摆、行动迟疑,容不得我们松劲歇脚、麻痹懈怠。
腐败分子祸国殃民,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反腐败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群众对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大幅增长。仅2013年,安徽省纪委机关就受理群众举报20713件,比上年度上升95.31%。这既是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信任,更是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鞭策。如果不能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任其横行泛滥,那就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根本利益背道而驰,最终将失去民心,动摇甚至瓦解党的执政之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就会沦为空想。一段时间以来,有些人在反腐败问题上散布“刮风论”、“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有损党的形象论”乃至“亡党论”等论调,怀疑和否定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决心和能力,这是完全错误和有害的。我们必须彻底抵制这些错误思想和言论,始终保持高压反腐的政治定力。
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必须在惩治腐败上持续加压,以压促变、以惩促防。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惩、有贪必肃,除恶务尽。党内没有“铁帽子王”,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不论职位多高,不论有什么背景,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必须坚决予以惩治,这样才能使潜在的违纪违法者受到震慑、望而却步。要着力完善有效发现、揭露腐败问题的机制,充分发挥巡视在强化党内监督、发现问题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拓展监督内容,突出巡视重点,创新巡视方式,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强化整改,革除时弊,让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协调作用,统领各有关部门,整合资源,攥紧拳头,查办大要案件,破解工作难题。作风不良是腐败的温床,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必须横下一条心抓好作风建设。“四风”问题是长期形成的沉疴痼疾,一两次集中整治不可能达到彻底根治。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看住一个个时间节点,坚决向这些病灶开刀,特别是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做到严到底、严到位、严到要害处,持续释放信号,彻底打消一些人的观望和侥幸之心。
切实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近些年来,纪律松弛已经成为我们党的心腹之患。有的人认为,只有贪污受贿等触犯法律、成为大案要案的问题才需要重视和惩办,而目无组织纪律、踩线越规之类的问题只是“小节”,不必过于较真。一些党员干部误以为只要不违法,搞点特殊化无所谓,甚至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全党正风肃纪、严惩腐败之际,依然在所谓“小节”上不收敛、不收手,无所顾忌,我行我素。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党纪不能替代国法但严于国法。如果任由一些人忽视党纪,漠视党纪,势必导致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的情况蔓延,既损害党纪的严肃性,也造成一些党员干部在“温水煮青蛙”的状态中步入歧途、坠入深渊。严明纪律是看住权力、遏制腐败的决定性条件,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确保执行到位,是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从严治党的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加强纪律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感,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要在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上下功夫,坚持“破”“立”并举,按照明确规范、完整系统的要求,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既要有重点地完善惩治腐败和作风建设监督惩戒方面的制度,又要进一步细化党规党纪,切实划定纪律“底线”,努力把制度的篱笆扎紧,有效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要在严查违纪行为上下功夫,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决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函询、约谈、批评、诫勉,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纵容。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离不开从严治党这个政治责任的落实到位,离不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全面担当。各级党的组织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经常反思工作中有没有党不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有没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进一步健全制度,压实责任,以上率下。党委书记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好党的建设才是最大政绩的意识,经常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从严治吏,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规矩办事。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体念时艰,敢于担当,坚定不移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一切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敢亮剑、出重拳。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恶劣行为,速查严办。要通过进一步强化问责来促进责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的,特别是出了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的,必须追究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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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巨贪”马超群
马超群几乎是一夜之间就“火了”,被贴上的标签是“史上最贪科级干部”。根据权威记录,目前记在马超群名下的贪腐数据是:现金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其中7套在北京二环,家中七人涉案。
然而,就在新华社通过新华时评,称马超群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小案巨腐”典型之后,11月13日晚,马超群71岁的母亲张桂英却举行新闻发布会辩称“巨额财产和儿子并无关系”。不过,检方随后即予以了反驳。
马超群案波澜再起之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方工作人员告诉 《华夏时报》记者:“这个案子前期的侦办速度很快,2月份抓的人,没过多久资料就转交到检方了。”
“小案巨腐”
“他个子不高,在正式场合喜欢用排比句,戴高帽儿的话能说一车,私底下的时候满嘴脏话,动不动就骂街。”关于马超群,一位曾与其打过交道的酒店负责人向 《华夏时报》记者如是描述。
马此前任职河北省秦皇岛市城管局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如果腐败分子真有苍蝇、老虎之分的话,他的职务一定算不上老虎。
2月12日,马超群被带走,次日秦皇岛市城管局就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决议成立北戴河供水总公司临时领导小组,2月18日便正式任命了新任总经理和党委书记,间隔的这6天时间,还包含了一个周末和元宵节。
此后9个月的时间里,马超群落马的消息,并未在其工作、生活圈以外的范围内传播。直至11月12日,一份来自新华社发自石家庄的专电被公布,这篇题为 《河北强力惩治腐败:10个月立案14808起》的报道,于12日下午刊发于新华网。该文称,河北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案巨腐”案件,“其中,某市一涉案官员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贪腐程度令人触目惊心”。三个小时后,《中国日报》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证实了上述涉案官员为科级干部马超群。
11月13日,新华社继续追踪此事,并报道称:“‘贪婪跋扈、嗜财如命’的马超群,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疯狂敛财索贿。不管是民资兴办的企业、酒店,还是在北戴河的一些中直部门,只要是通水管,马超群都敢伸手要钱。‘谁的钱他都要收,哪儿的钱都敢要。’一位熟悉马超群的当地干部反映,‘不给钱就不通水,给钱少了就给你断水。'”
据新华社报道,马超群落马的直接原因是,北京的某家企业要在北戴河办餐饮酒店,当酒店开始要接水时,马超群向企业索贿500万元。企业无奈之下,将其索贿过程录音,随后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突起波澜
官方媒体权威跟进报道之后,原本以为案由确凿的典型案例突起波澜。11月13日晚,马超群母亲张桂英却在秦皇岛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一晚上,我的两个儿子都被抓了。”张桂英在发布会上回忆起2月12日的情形时情绪激动。据她介绍,当晚有200多名武警、特警、纪委、检察院、公安人员等到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抓捕马超群,另有至少50人在马超群弟弟马重群住处,对马重群实施抓捕。
一同出席发布会的马重群前妻孟秋红表示,马重群当晚接到母亲电话,听到马超群被抓消息后随即出门,被早有埋伏的调查人员抓获。随后有数名持枪人员进入其家中进行搜查,将保险柜内数万元全部搜走。孟秋红随后用电话向张桂英汇报此事,张桂英随即决定将家中40多箱现金全部转移。
张桂英转移的是自家二楼衣帽间里的四十几个箱子,里面装着官方公布的1.2亿元现金,但张桂英表示自己并不能确认现金数量,因为专案组一直没给清单和记录。
张桂英表示,这些钱与马超群和马重群都无关,她只是因为两个儿子被抓慌了神,怕说不清楚,就连夜叫来女儿和外孙,用两辆车把箱子全部拉到另一房子处。她说,四个儿女都不知道家里有这么多钱,丈夫2012年10月去世后,只有她知道;而这些钱是丈夫一笔一笔挣回来、她一捆一捆包扎好的,装满一箱就以胶带、牛皮纸等包裹好。
张桂英称,68套房产大多是她和丈夫所持有,小女儿马青茹代持部分房产,马超群名下仅有一套房子。至于儿子被调查的原因,张桂英归咎于儿子与现任秦皇岛市城管局局长马壮不睦被报复,“我儿子听说马壮贪污了100万,准备去举报,结果还没举报,就被马壮报复了”。
据张桂英透露,目前除马超群外,曾长期在秦皇岛市供水总公司下属工程公司任职的马重群、马青茹等7名家庭成员均已被刑拘。
“怎么可能?”
11月14日,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张桂英表态回应称:“怎么可能?”
上述检方工作人员表示,马超群案目前已经完成在纪委、公安部门的案头工作,该案目前已在检方的行政程序中进行,具体办案单位为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张桂英的言论,该工作人员表示:“她说没一分钱来自她儿子不管用,法律讲的是证据。”
据了解,张桂英在发布会上的确未能出示巨额资产来源的相关证明。“倒腾房子很多年了,多少套房子我都数不清。”张桂英称,很多农家院子是多年前以几百元的低价购进,后来因拆迁等原因都获得高额回报,“我老头啥都倒腾,房子、缝纫机、自行车,还帮人要账,还入股了一个矿。”
张桂英表示,原来合作的老板早已去世,她现在无法证明这个矿的情况,丈夫不让她过问外面的事,她只管家里,管把钱放好。
前述酒店负责人则表示:“如果有索贿录音这样的证据,想翻案就难了。不过他的口碑一向不好,出事恐怕也是早晚的事。”
(作者:栗泽宇,《华夏时报》201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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