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伪“全国商业统制总会”(简称“商统会”)是1941年日军发动太平洋战争后,南京汪伪政权承日方之命组织起来的一个物资掠夺机构。它的下面还有几个专业性的执行机构,如米粮统制委员会(简称“米统会”)、油粮统制委员会(简称“油统会”)。我当时先充“米统会”的秘书,后充“油统会”的秘书,对于它们的内幕情况知道一些。今就回忆所及,记述如下。
统制物资的南京会议
1942年,汪伪政府接受了日本帝国主义“统制物资”之命后,就于这年夏季,在南京召开一个有日军首脑监临的会议,南北各省伪组织都有人参加。当时的南京伪政权,名义上虽是“中央政府”,而实际上只能控制苏、浙、皖三省的部分地区和南京、上海两市。此外华北、华南各省伪组织,各有日方的陆海军做靠山,与汪精卫貌合神离。因物资统制的实施,势必影响本身的经济利益,故这些汉奸在自己割据的地区之内,都不愿接受统制的拘束;况且事属初办,还不知道这个统制的戏法究竟是怎样一回事,所以在会上,大都冷冰冰地无所表示。在听过了日伪首脑的一番“大道理”之后,也都唯唯诺诺,没有积极明朗的表示,只因势在必行,当时就通过了一些原则性的决议,而由日伪双方指定一批所谓经济专家研究具体的方案。后来又在日本东京请来一个德籍统制专家古德奥(据说此人在希特勒手下办过统制业务)担任中国物资统制的专门顾问。这批“专家”在这位“客卿”的协同之下,足足研究了几个月,总算订出了一套办法。
按照南京会议的决议,统制先从汪精卫直接控制的三省两市办起,然后准备推行“全国”。统制的物资,先从米麦杂粮和食油办起,然后准备推行到其他物资。又决定先设总机构于上海(就是后来的“商统会”),后在总机构之下,按照各项物资的传统类别,分设专业性的执行机构(就是后来的“米统会”和“油统会”等)。专业机构之下,再按物资的集散情况,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就是各地办事处)。又规定总机构与各专业机构的领导人,直属汪伪中央,采用委员制,其名称与人选由汪伪中央决定公布。
此外,关于物资统制的门类,以及统制进行的办法,还有比较具体的方案。只因日伪当局恐怕物资逃避,绝对保密,外面很少有人了解。不过我后来知道“商统会”之下,要分设米粮、油粮、纱布、五金、日用品五个“统委会”,从中可以看出它所准备统制的物品包括吃的、穿的、用的,不论是农产品还是工业品,也不论是中国货还是外国货,都在统制之列。关于统制办法,在后来的实施中可以看出:凡是某项物资一经宣布统制,就由“统委会”核定一个极低价格,向生产者分头收购,使物资集中;然后让日军先来提购军需品,再把余剩物资另定高价,向民间的消费者分头销售。这个办法,可以使日军方面不费多大的人力财力而优先尽量获得军需品,又使汪伪方面的统制机构,可以在老百姓身上狠狠地捞一票。
关于统制机构的名称问题,伪方首脑也曾经过一番讨论。最初拟定名为“全国物资统制委员会”或“全国物资管理委员会”,后因“管理”不及“统制”来得具有约束力,于是决定用“统制”。又因“物资统制”这个名称,容易使人感觉物资享用的不自由,引起民众的反感,于是,决定采用“全国商业统制总会”的名称。从字面上讲,它是对商人统制,不是对民众统制,可以不使民众发生情绪上的抵触。这一种文字方面的花招,多是汉奸们想出来的欺骗手段。日军只要达到掠夺物资的目的,就听凭他们去挂羊头卖狗肉。
总机构的名称既定,其所属的几个专业机构,只要加上一个专业名称就行。最初的计划是要分设粮食(包括米、麦和各种杂粮)、油脂(包括食用油、工业油和照明用油)、纱布、五金、日用品五个“统委会”。后来因为稻米关系最为重大,决定先成立“米粮统制委员会”专搞稻米,而将麦、豆等杂粮划入“油脂统委会”,称为“油粮统制委员会”。我对“米统会”和“油统会”都曾亲身参与其事,对它们的情况比较了解。至于其他几个“统委会”,是否曾经成立,是否正式展开工作,因为当时的情况相当混乱,迄今事隔20年,已有些记忆不清。
统制机构的建立
在南京伪政权订完了统制规划,决定了统制机构的名称之后,就于1943年的上半年,明令发表,并特任唐寿民为“全国商业统制总会”理事长,闻兰亭为监事长(1944年6月二人对调),特任袁履登为“米统会”主任委员,陈国权为副主任委员,任命林康侯、陈子彝、陈光中、姜可生、戴蔼庐、奚则文等人为委员。之后,又发表特任陈子彝为“油统会”主任委员,任命杨河清、凌养和、苻前耕等人为委员,后来陈子彝辞职,改以杨河清为主任委员。闻兰亭、袁履登、林康侯,本来是上海“商界闻人”,向有“海上三老”之称。陈国权是广东人,日本留学生出身,曾充日商洋行的买办。陈子彝原是上海大粮商顾馨一家里的教书先生,向来也做杂粮生意。陈光中是浙江温州人,在他任伪江苏省建设厅厅长时就奉令免除“米统会”委员兼职,改派奚则文接替。姜可生是芜湖大米商。戴蔼庐是杭州人,日本庆应大学毕业,曾任《上海银行周报》编辑,后又任日本人办的华兴银行经理。杨河清是上海固本油厂经理。凌养和、苻前耕都是上海有名的杂粮商。
南京伪政权发表命令,就在上海成立机构。“商统会”设在环龙路,“米统会”在泥城桥伪市商会内(后迁跑马厅),“油统会”在外滩南京路口之处前中央银行大厦五楼。
(一)“米统会”的内部组织和职员
秘书长周纯裕,上海人,日本留学生,与陈光中同学,入“米统会”是陈光中所荐。秘书陈泽远,山东人,兼机要课长,原与袁履登素不相识,但入会后,很得袁信任,在一般秘书中,权势最大;秘书陈听潮,原上海《社会日报》编辑;秘书潘孟翘,上海人,与银行家张公权有关系;秘书邹梦禅,温州人,与陈光中同乡同学,后充总务处长;秘书狄柔,常熟人,原上海律师;秘书狄华,常熟人,原上海律师;秘书吕白华,绍兴人,原上海新闻记者;秘书金湛庐,杭州人,原上海新闻记者。
总务处处长吴桓如,前教育局科长,后辞职,改派邹梦禅。机要课长陈泽远兼,文书课长邹梦禅兼,会计课长、事务课长的姓名已忘。采运处处长严际云,上海一家米行的小老板;副处长顾辑人,原上海杂粮商。储配处处长陈子彝兼,后辞职,处亦撤销。财务处处长戴蔼庐兼,副处长平仁斋。
“米统会”后半期,内部改组为总务处(处长邹梦禅兼)、业务处(处长顾辑人)、财务处(处长仍为戴蔼庐,副处长仍为平仁斋)三大处。
此外,日军方面派宪兵大佐冈田到会坐镇,做“米统会”的“太上委员”。又派植田贤二郎做副主任委员驻会办公。还有几个“嘱托”(日本职名)时来时去。
(二)“油统会”的内部组织和职员
秘书长周景贤,日本帝大经济系毕业,与周佛海有关系。后与陈子彝同时辞职,由陆庆誉接充,陆是湖州人。机要秘书火雪明,上海人,原是小报记者;机要秘书狄柔、金湛庐,原为“米统会”秘书,后同时辞职,入“油统会”;秘书王文津,上海人;秘书陆景介,苏州人,国民党特务;秘书章某某(名已忘),前杭州浙江兴业银行秘书;秘书郭令之,原上海中医师,是闻兰亭的老友。
“油统会”内设总务、业务两大处,处以下分科。处长、科长多数是油粮业商人。
此外,日籍职员,男女老少都有,人数比“米统会”多,约占全会三分之一,各处科差不多是日伪人员的混合组织。还有日本陆军和海军方面所派的“嘱托”驻会办公。
在“商统会”成立之后,闻兰亭等粉墨登场。其首要任务是设几个专业“统委会”。于是天天开会,拟订规划,安排人事。闻兰亭、袁履登等往来于京沪道上,着实忙了几个月。可是后来仅“米统会”“油统会”相继成立,实际工作仅有这两个机构去具体执行,其他纱布、五金、日用品三个“统委会”,一时尚没有组织起来。有时碰到几个综合性的统制问题,也只要三家在一起召开一个会,做出一个决议,向南京伪中央做一个汇报,向米、油两会发一个通知,就算完事。会里职员除写写例行公文、编编统制会刊,就无公可办。闻兰亭年迈体衰,每日在家享乐。“商统会”办公费每月有大量节余,自有他的驻会职员开好支票送去。米、油两会,每月也有一张支票送去。每遇到米、油两会或其他机关宴会,总有他的一份请帖,会里一大群男女职员,醉生梦死地搞了两年,与日本投降同时垮台。
“米粮统制”黑幕
“米统会”自成立之前由南京汪伪政府拨到一大笔办米资金后,袁履登等十几个委员,与秘书长周纯裕就带一大群秘书和处长、课长等走马上任。“米统会”宣告成立,所谓全国性的米粮统制就此开场了。
上海本会成立之后,又在江苏省所属的无锡、常州、常熟、镇江、扬州、高邮,浙江省所属的嘉兴、平湖、硖石,安徽省所属的芜湖等产米地区设立办事处,建立统制点,布成统制网。芜湖是皖省米粮的主要集散地,“商统会”推派委员姜可生前往主持。其他各地也都由会指派主任分头开办。
米粮统制,基本上是按照汪伪中央所订的原则和由“商统会”所订具体办法和手续展开的。它招致各米业中人来做该会特许的“采办商”。每一“采办商”预缴保证金10万元,就取得一本储备银行的“承兑汇票”。其后,由采运处指使他们到产区去采办米粮。“米统会”向“采办商”收购稻米的价格,一律由“米统会”核完定价,据该会估计,是可以包括“采办商”的利润和运费在内的。“采办商”到地方办米,先与当地办事处取得联系。办到了米,就用“承兑汇票”通过办事处的保证,向当地或附近的储备银行支款,付给米价。每次办米的总值,以不超过保证金额为限。办到的米,由该会储配处指定仓库存储。“采办商”在取得了仓库的收据之后,向该会结账,然后再进行下一次采办。
这个办法,实行了一个很短的时期,那时米粮市价逐步上涨,而“米统会”的核定价,只做了几次少许的调整。“采办商”替“米统会”办米,不但无利可图,而且有亏本的危险。比较老实些的只得停手不办。还有一批米商,就施展其投机倒把手法,连续发生“飞过海”“拔短梯”“推开鱼盘吃豆腐”等弊病。所谓“飞过海”,是将办到的米不向“米统会”缴售,而全部向市场销售;“拔短梯”是将办到的米,一部分向会缴售,隐匿一部分向市场销售;“推开鱼盘吃豆腐”是将办到的米向市场售出,将售得之款另作其他物资的贩卖。对此种种现象,“米统会”无法控制,只得相应地改变办法,规定“采办商”每次办米以半数缴售于会,按定价计算,名之曰“征购米”;其余半数,准许“采办商”自由出售,利润即归“采办商”所有。“采办商”领用承兑按核定汇款,亦以半数为限。这个办法,就是“采办商”向该会亏本卖米,该会放任他们在自由销售中去捞回来。自从这个办法实行之后,核定价的调整较前更为缓慢微小。同时,“米统会”的征购额也随时有所调整,但提高的时候多,而减低的时候少。这样在“采办商”的算盘上,还是打不通。上面所说的种种现象,仍然不断发生。
这时,“采办商”与“米统会”之间已经形成一个对立的状态,相互钩心斗角。“米统会”终于想出一个签发“采办证”(俗称“派司”)的办法。它规定凡是该会的“采办商”办米,先向该会请发采办证,证上注明采办的数量;办到米后,由“米统会”按核定价收购五成,而另发20%的物资券。这种物资券,可以向指定的日商洋行按市价购买“洋烛、洋火、洋皂、洋油、洋烟”等外国产的日用品(当时的黑市价比市场价要高几倍),作为奖励;废止承兑汇票,保证金也不发还。这样一来,“采办商”有优先采办之权,无证就不许采运。可是,非“采办商”也可以通过“采办商”领证去办米。这个办法,在“米统会”想来,既可以扣紧资金又可以扩大米源,对该会是有利的。可是事态的发展并不符合“米统会”的如意算盘。因为那时的米价每日飞涨,“米统会”的核定价,无论怎样增加,总跟不上市价上涨的速度。“采办商”运用自己的资金,上午进货,下午销货就可以获利,何必来受“米统会”的拘束。况且地区很大,办米的人数又多,不要说“米统会”一批手无缚鸡之力的汉奸没法应付,就是凶恶的日本侵略军也无法控制。所以无证办米,以及领证而不照规定向该会缴售征购米的情况,仍然很多。这种事件固然多少要受“米统会”和当地办事处的干涉,可是钱可通神,“采办商”只要与有权的关系方面讲妥了“互惠条件”,何愁办不到货呢?起初,“米统会”以为抓住了“采办商”10万元保证金这条辫子,便不怕他们调皮捣蛋。可是那时的币值连续猛跌,这10万元即使“米统会”予以没收,也是所值无几。况且这一班“采办商”,多次投机倒把,早已获利百倍,区区10万元哪里还摆在心上。
那时“米统会”已有尾大不掉之势,收购米粮每次不能足额。冈田大佐说,贻误军粮要“死啦死啦”的。这批大汉奸害怕断送头颅,于是再动脑筋,另想别法,又规定:除“采办商”办米依旧征购外,凡是非“采办商”贩运稻米满一石以上一概按核定价征收二成。那时,南京、上海等各大城市因粮店存米不敷供应,多向近郊农民高价收购。农民将自食的米运进城市沿街叫卖,多到一二石,少到二三斗,城市居民的粮食相当一部分即依靠他们来接济。自从上述办法一宣布,这一批零星小贩也要缴售征购米了。
米业奸商有在米袋里掺杂泥沙的恶习。这次统制开始,奸商们在民食米的袋里,每一石至少要掺入五升到一斗的泥沙。这一种泥沙,苏北地方叫作“并肩泥”,意思是说它和米粒同样大小也同样颜色。制造这一种“并肩泥”,另有一种手法,沿江沿河的地方有专做“并肩泥”的人,“米统会”的“采办商”多是他们的老主顾。会中人与“采办商”订立“互惠条件”时,有些也讲到“并肩泥九五”或九折,就是说每石掺入五升或一斗。
以上种种,说明了“采办商”营私舞弊的手段。可是“米统会”中的大小汉奸们的营私舞弊,尤其搞得厉害。“采办商”有一部分劣迹,就出于会中人的勾结和策动。他们戴着汉奸帽子做粮官,也就依官托势搜刮钞票。
“米统会”刚成立,就对“采办商”采取每一“采办商”至少要付5万元的运动费,才能挂得上一个名字的手法。名字挂上后再讲条件:一种是“开头炮”,在出发之前先送一张支票;一种是“拔回佣”,每石提供多少钱;一种是“搭干股”,讲定几股,事后分赢不分亏;一种是“抢帽子”,在征购价中削低几成,提作孝敬……这些做法,还不过是中下级奸员的“小刀子”,大进大出的“采办商”有时也得对他们行贿。至于有财有势的大汉奸,他们搞起来,作风又是不同。
秘书长周纯裕,拉拢会外几个资本家,组织了一个银团,用假姓假名假牌号,在会里挂一个“采办商”的名义,同样缴存保证金,同样领用承兑汇票。可是“飞过海”“拔短梯”“推开鱼盘吃豆腐”之类的花样,他玩得最早,做得最狠。在“米统会”对城市小贩实施征购的时候,有一次,他那银团贩米一万石,到上海销售。在货到的前两三天,他就以秘书长名义下一个通知给城郊交通路口的检查站,说“从明日起,商人贩米入市,每五斗按征购价征二斗”。原来的征购额,是每石二斗,这一来,就加上了一倍,并且不满一石的,原先不予征购,后来也要征购了。这就使当时的米价受到极大的刺激,突然提高了不少。过了一两天,他那银团所运的米到上海,就在这次涨风里卖出,平空地多捞到一大票。至于他这一万石,“米统会”到底征购了多少,那就只有天晓得。后来,这件事周招摇得太厉害,会里几个中级日籍职员未得分润看了眼红,就向军部方面泄了底,军部方面就把周纯裕逮捕,关进监狱里。
“米统会”里一部分高级职员原是米业中人,他们也另立牌号做“采办商”。他们楼台近水,关于米业中的经济情报,多半是他们先得到。有几次涨风就是他们制造的。他们采运一次至少要在1000石以上,如果不到1000石,就称为是“小儿科”。有的市场上米源枯竭,而与“米统会”高级人员有关系的粮行或粮店却有大量囤积。还有几个高级人员,原来不是米业中人,也多化名开出米行或米店来了。同行中有时给他们算算进货账与销货账,往往销货多而进货少。他们究竟有哪几处秘密来源,只有鬼知道。
在签发采办证的时候,“采办商”如果不走通某委员、某处长的门路也是领不到证的。有一个时期,全部采办证就由几个委员包办,后来索性有一定价格公开出卖。
以上这一些鬼把戏,后来会中的日籍职员搞得更厉害。甚至提供军用的米,他们也敢运销于市场。
“油统会”统制不了日商
所谓“油粮”按照原订计划是包括食用油、工业用油和照明用油,以及豆、黍等各项杂粮在内。后来因为工业用油和照明用油多数是外国货,于国际贸易有关,一时不易加以统制,于是缩小统制圈,先办食用油和一切杂粮。它的统制地区是津浦铁路线上的徐州、蚌埠一带,以及苏皖两省境内的长江和淮河沿岸。
“油统会”里的日本籍、中国籍大小人员,多数是商人,所以一踏进“油统会”的门,就觉得官气淡而商气浓,甚至就在办公桌上讲“盘子”,做生意,很像油粮交易所。
“油统会”的做法与“米统会”有所不同。它只规定凡是油粮商人,要到产区去办货,必须请领“采办证”(俗称“派司”)。只要按照货的数量缴纳一定的征费,不需要什么保证。办到的货,也不要提成征购,商人盈亏自理,与会无涉。这样做法,要比“米统会”自由得多。不过它对签发采办证这一关,抓得很紧。它在油粮主要产区都设有办事处。中国商人没有采办证,就休想办货,可是日本军队或军事机关,通过日商洋行到外地办货,那就用不着什么“派司”。换句话就是“油统会”可以统制中国商人,而不能统制日本商人。
“油统会”办了几个月之后,日本商人就与军部中人内外勾结。办去的货并不是悉数供应军用,至少有一部分是假冒军部的牌头“搭便船”,运到消费地区去卖给油粮商店供应民用的,并且某一产区经过日商剃头式的采办,剩量已少,后到的中国商人捧着“釆办证”去办货,却无货可办了。
物以稀为贵,存量越少,价格越高,并且日商是假借军部势力向生产者强迫收购的,价格压得很低。生产者在日商手里吃了亏,势必要对中国商人抬价捞回来。中国商人因为消费地区需要迫切,价格日涨夜增,高价收货可以更高价卖货,仍属有利可图。所以商人还是拼命地抢购,外滩“油统会”每日领“釆办证”的人如过江之鲫。
不久,“油统会”的统制形势出现恶化。连续发生采办证作价买卖,以及“拔回佣”“搭干股”等。会里的日本人,也在中国商人身上捞“外快”。
还有一批中国商人,因为“油统会”的“釆办证”抓得很紧,即使领到,而那一笔额外需索实在觉得吃不消,于是,聘请一个日本人做名义上的经理,钻进了“军用油粮”的圈子,干脆不向“油统会”领“釆办证”,而搭日军的“便船”做生意,反正同样“拔回佣”“搭干股”,“油统会”中人只有冲着他们瞪眼吹须干生气的份儿,毫无办法。
货少价高,价高利厚,这就自然而然地发生囤积居奇垄断操纵的情况。所以那时的油粮市价,也是一日数跳,与米价赛跑。
“油统会”办了不到两年,也跟着日本投降垮了台。
“物资统制”的恶果
从以上所说的情况来看,日伪时期的所谓物资统制,着重在米粮和油粮两个部门。实施的期限不过两年左右,时期并不很长。可是,这两大类物资,都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它所强加于沦陷区人民身上的苦难,是非常严重的。
日伪实施统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在中国沦陷区里榨取军用粮食(包括稻米杂粮及食油)。在将要实施统制之前,上海《中华日报》(汪精卫所办的机关报)也曾登过几篇欺骗性的文章,说什么“军用民食并顾兼筹”,但从来就没有兑现。自从统制之后,人们只看到几条铁路线上的日军用粮车和江河水道里的日军用粮船,一批又一批地飞刍挽粟,而各地粮库却日见稀薄。民食米粮的市价本已逐步上涨,统制之后尤其涨得猛而且快。“米统会”本来设有一个储配处,原说是专办米粮的储藏与民食米的分配的。可是各地“采办商”办到的米粮,往往来不及进仓,就有大部分被日军捆载而去。剩下来的民食米,为数少得可怜,而且早有米店的职工在码头上等候,等到分配到手,就急匆匆地装运而去,也用不着入仓待配了。后来,日军军情紧急,催粮急于星火,民食米索性颗粒不留。储配处无米可储,无米可配,就干脆取消。在这种情况下,就压根儿谈不到什么“军用民食并顾兼筹”了。我记得1944年在上海日文《新申报》上见过一条消息,说:“中国展开粮食统制,可以使在华‘皇军’获得3/4的给养。”这就说明了那时几百万日军,绝大多数是靠从中国沦陷区人民的嘴里夺取粮食去养活的。他们吃饱了中国人种的米粮,再去屠杀中国人。
沦陷区劫后农村,粮食所产不丰,至多只能维持民众自己的食用,经过“米统会”千方百计地榨取,普遍出现粮荒。穷乡僻壤的农民或靠树皮草根活命,或外出逃荒。
城市人民多是出钞票买粮吃的,粮食的存底愈薄,粮价的上涨愈速,加上伪币贬值,米价更贵,米业奸商们还要兴风作浪,更造成恐慌。“米统会”中人,一方面要供应军需,一方面还要营私舞弊,就千方百计地在“采办商”身上,甚至在零星小贩身上想尽办法,进行敲诈盘剥;那批唯利是图的商人,就将损失加倍地转嫁到老百姓的身上。所以“米统会”一步抓紧一步,市场粮价就一浪推一浪。日伪当局有时假装慈悲,将仓存霉米、粗粞、蛀豆、烂黍削价发售。可是几个月难得一次,每次为数甚少,僧多粥薄,远不能普遍供应。老百姓届时蜂拥抢购以图活命,杭州、嘉兴、扬州、芜湖等地,都发生过踩死人的惨事。
固然,那时百物齐涨,不仅仅限于粮价,可是每次涨风都是从粮价开头。并且那时用米粮的开斗数,作为各项物价的单位,已经普遍形成。一旦米粮涨价,其余物价就按米粮的升斗算钞票,沦陷区人民无不挣扎于物价涨风之下。日伪的“统制”成为粮价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几个“统制”机构的祸国殃民,是百喙难辞的事实。
一丘之貉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沦陷区里大小日伪机关一下子冰消瓦解。上海几个伪统制机构,以及他们设立在各地的办事处,也都由重庆来员一一接收。“商统会”“米统会”“油统会”这三个伪机关的中上级奸员,在国民党政府尚未对他们作出处理之前,情绪是非常紧张的。他们也知道自己个个是彻头彻尾的经济汉奸,尤其是运粮资敌、剥削人民,罪恶深重,究竟未来命运如何,谁也不敢设想。好在这时重庆来员忙于物资“劫收”,一时无暇及此。于是一部分人离家逃亡或躲藏起来,一部分人则拼命与重庆来员拉关系,献殷勤,知道重庆来员注目的是物资,仗着办过物资统制,门路比较熟悉,就向重庆来员交底献策。重庆来员中不少人与他们是狼狈为奸的。
重庆接收大员中有一个陈行,据说此人从前是银行界的权威人士。“米统会”的机要课长陈泽远,与陈行是旧友,陈行一到上海,就与陈泽远取得了联系。陈泽远就带着他在上海进行黄金买卖的勾当。
有个叫姜公美的,原来是上海流氓头子杨虎(啸天)的门徒。他受重庆宪兵司令张镇指派在上海组织宪兵队。“米统会”的常熟办事处主任王组善,就钻到姜公美的部下做少尉,帮着姜公美接收上海沙利文饼干厂的物资,又帮着姜公美对“米统会”的财务处副处长平仁斋进行恐吓诈财。
重庆国民党官员对汉奸们是惺惺相惜的,只不过对“商统会”几个逆迹昭彰的汉奸头目,由于民愤太大,才将其逮捕判刑。而更多汉奸逍遥法外,甚至不少人摇身一变,成为国民党的“劫收”要员。
注释
[1]金湛庐,当时系汪伪全国商业统制总会下设米粮统制委员会和油粮统制委员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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