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在凤凰村占有崇高的地位,位于三鸟(鸡、鸭、鹅)之首,是最珍贵、最重要的家禽,重要当然是因为值钱,味道绝妙。在乡间,有民谚云:无鸡不成宴;又有爽过年例无鸡杀(在此,“爽”实乃“惨”,乃指嘲笑一年之中最重要节日却无此物宰杀,有幸灾乐祸之意),亦凸显其在家禽中的地位。我嗜吃鸡,认为鸡乃肉食第一美味,亦吃过什么鲍参翅肚、虾兵蟹将,感受很一般,无法及得上鸡肉鲜美之万一。当然是指过去在乡下吃的走地鸡,现在的鸡,不提也罢。
每家都会养上几批(窝)鸡,一窝鸡无非是十只八只而能顺利长大(或病死,或遭猫狗袭击)者寥寥无几。农民养鸡乃由母鸡下蛋在鸡屋中做窝孵化。孵鸡蛋的母鸡十分敬业,一天之中,除了觅食外坚持不懈,趴在窝里,纯以体温以孵化。鸡乃好动生灵,能沉住气不容易。孵了十来天,母亲会检查鸡蛋里是否“有头”(受精),拿来在煤油灯上约略一照,有暗影者就有头;呈半透明状者无头,母亲会将那些蛋掺拌剁碎的萝卜干煎熟。我们平时吃鸡蛋的机会不多,那些蛋不新鲜,仍被一扫而光。
雏鸡孵出后,浑身全是淡黄或雪白的绒毛,毛茸茸的,十分可爱。母鸡一天到头,带着小鸡在地上觅食,啄虫子,食草根,还得时刻提防猫狗及鸭鹅欺负小鸡。母鸡尽职尽责,独自承担起了抚养小鸡的重任。而小鸡一出生就没有了父亲。我们知道所有小鸡几乎都是村中那大公鸡的子女,不知道那些小鸡是否晓得,想必它们的母亲也不会跟儿女讲。那只大公鸡体形健硕,在群鸡中称王称霸,也有几只做鸡种用的小公鸡,但它努力垄断跟村中大小母鸡交配的权利。在此之前,都有一番恶战。每天清晨,据说都是此鸡领衔鸣叫(其声音之嘹亮激越在群鸡之上),其他公鸡随之打鸣,黎明转瞬即至。
母鸡最担心的不是猫狗,乃是天上的兀鹰。为了儿女安危,它敢跟比自己厉害十倍百倍的强敌搏斗,寸步不让,颈间的鸡毛直竖,愤怒地咯咯直叫,却无济于事。我多次目睹过“老鹰抓小鸡”的惨剧。母鸡等到小鸡换掉雏毛长成“鸡条”才陆续让儿女独立生活。小鸡分不出雌雄,但随着长大,一切都渐见分晓,公鸡冠高而红,母鸡冠矮而黄,翅膀短小,尾后无长翎羽。通常,公鸡羽毛花团锦簇,色彩斑斓,望上去如身穿华服之贵人。而母鸡羽毛就质朴得多,颜色较淡雅,显得低调如农妇。小公鸡长大了,就整天想着抓母鸡“打头”(交配),扑到母鸡身上去,啄母鸡之冠。但常遭到老公鸡驱逐,一时两鸡相斗,羽毛散飞,多以小公鸡溃败而告终。村子有三五只“鸡头”(种鸡)就够了,有的家庭不留鸡头,找阉鸡佬阉割,取出其体内的鸡子(鸡子呈卵状,如指头般粗细,滋味鲜美,据说乃滋补之佳品),就变成了阉鸡。从此,专心觅食而长肉,再不思那男女之事,长得体大膘肥,浑身是肉,大者有八九斤重,正好在过年或做年例时宰杀。摆醮时有一只这样的剽悍阉鸡,是很能给主人家挣面子的。
小母鸡在下蛋前后,只要没孵过小鸡者,均称鸡项,乃母鸡肉质最细嫩之时。母鸡长到六七个月就下蛋了,第一个蛋细小而滋补,美其名曰“初生蛋”;之后陆续下蛋,一天或隔天一个。如果家里有数只母鸡,蛋很快就积够一篮。鸡蛋有其他用途,要么卖掉以换取油盐(一只母鸡在穷苦人家中,差不多是除猪牛外最贵重的财产了),要么攒够一窝,让其孵小鸡。当然,之前此母鸡已被“鸡头”宠幸方可。每只小母鸡都有做母亲的天性和癖好,它活着仿佛就是为了下蛋及繁衍,真乃含辛茹苦,忍辱负重。而“鸡头”每天只懂得追逐母鸡,行那云雨之事,却游手好闲。至此,又一窝小鸡出世。母鸡一年之中,总会孵一两窝小鸡,它将这样持续到老死或被宰杀。
鸡乃喧闹扑腾之物,一刻也不得安宁,叽叽喳喳,飞来扑去,还到处拉鸡屎,奇臭无比。鸡粪虽乃种生葱等菜蔬之良肥,却让人生厌。
邻里之间,因鸡引起的纠纷如一地鸡毛。你用糠头粥米拌好的鸡食,自家的鸡尚未享用,别人的鸡已如弓矢般扑来抢食。不驱逐不行,用扫把或笊篱竹竿打,下手重了,鸡毛脱落,乃至将其打残打死,必引来争吵。屋边田垌里的稻子靠近村庄一角,常被鸡啄食至根部(当然还有鸭和鹅等),根本无法生长起来,这就引来两家主人吵架。待稻谷成熟之时,鸡又钻入稻田乱吃乱啄,每天吃得饱饱胀胀,却造成了人家稻谷减产。这鸡又闪展腾挪,异常灵活,寻常栅栏无法阻挡,一觅得空隙就钻入去了。你又不可能在稻田上如菜园子般围扎上密实的篱笆墙,只好让小孩子持着长竹竿在田边驱赶。那鸡却毫无顾忌,一钻入茂盛稻田中,就如捉迷藏似的,你明知它们在里头啄谷吃,却连其影子也看不到。有点良心的鸡主人,就会在稻苗初长及出谷后,暂且将鸡关入鸡笼,待稻禾茁壮又尚未出谷时再放其自由,此时对稻田危害就小些。谁家没有门口田呢?但农村养鸡最忌笼养或囚禁,耗费粮食不说,还影响了鸡肉鲜美。于是,鸡引起的纠纷,接二连三,这也是让“禁头”棘手之事。
说到鸡,不能不说鸡舍及鸡笼。鸡舍多建在房子之侧,庭院之中用砖头搭建一小屋,供鸡们夜晚休憩,而老鼠咬小鸡之事常有发生,防不胜防。鸡笼供装鸡之用,用竹篾编织,装小鸡的就小,笼眼亦小,否则小鸡无法立足或从眼孔中掉落。将鸡捉入笼中或挑到山上放牧,或捉去集市出售,都排得上用场。此类竹器通常有家中的男人劈篾编织。石湾墟上也有新鸡笼、扁箕、畚箕、鱼笼、箩筐、篮子等竹器卖,应有尽有,各取所需。
养鸡说难不难,每户均养有十几只乃至数十只大大小小的鸡;说易亦不易,很少有人能养至百只以上,饲养固是问题,鸡病(主要是禽流感),却难以防治。一只鸡发瘟殁亡,其他鸡亦难以幸免,而鸡发瘟几乎年年都有。村庄的人很少有人动过办什么养鸡场或养鸡售卖的念头(只有我父亲例外,但也以失败告终)。养几只鸡,只是为了逢年过节宰吃而已。
大多数的鸡都会飞扑,腾空,但很少可以实现真正的飞翔,犹如武打电影里的轻功高手,可以上蹿下跳,飞檐走壁。要像鸟儿从容伸展翅膀并将身体带上天空,则超出了绝大多数鸡的能力。有的鸭子倒可以做到。
鸡在年节乃排名第一的佳肴,即使鸭及鹅亦无此地位。在各大节日拜神及清明祭祖等,亦多以鸡为主供品。主要是大阉鸡,生鸡(未阉割之公鸡)及母鸡不可敬神。将鸡割颈,拔毛,在下腹部开一小口将内脏巧妙地掏出,洗干净了,将鸡翼置于其背,双脚拗曲塞入腹中,使鸡头昂扬,再放入滚汤中烫至六七分熟。该鸡除了无毛之外,望上去精神抖擞,宛若活物。这都由家庭主妇巧手为之。在村庄,几乎每一只鸡,都是为了拜神所用,很少有想吃鸡便捉鸡来宰杀之事。除非是百年难得一遇的贵宾。
那年初冬,村中的贵振家来了一伙人,个个打扮时髦,男的西装革履,女的大衣挺括。为首者白发皓首,红光满面,气度不凡,赫然是贵振早抛之脑后的亲叔文锋。这文锋据说昔年被国民党拉了壮丁,多年来音信皆无,生死未卜,贵振已将其从脑海中抹掉了。没想到亲叔一家人从台湾返回,还成了富翁。他惊喜交集之下,为表盛意,一天杀一只鸡,很快就将家里养的鸡杀光了,下来便轮到鸭子(有什么比杀鸡招待贵客更隆重的呢)。当然,贵振亦没亏本,亲叔给了他一笔钱建房子,还将贵振的小女儿弄到香港嫁人去了。那乡村姑娘就此改变了做农妇的命运。
当然,说是敬神,到头来还是进了人的口腹。虽然被神先吃了,但滋味仍在,连鸡骨头也不缺少。一年之中,从年初的年例节到年晚除夕夜,中间尚有清明、端午、七月十四、中秋节、重阳节、冬至等若干节日。一年之中,能吃上鸡鸭的日子总有十回八回吧。还有婚嫁等其他喜庆节日呢,最开心的乃是小孩。
村庄烹鸡之法甚多,也无非是蒸、焖、炒等几种。如“隔水蒸鸡”、“白切鸡”、“豉油鸡”乃粤西一带传统做法,流布省内外,名声大噪。凤凰村另有两法,一是斩件煲汤,亦不用药材、蘑菇之类辅料(像黄花菜、冬菇之类味重,你放了几只冬菇,整煲汤的味道就被冬菇侵占了),略滴几滴花生油,放点盐,鸡汤之妙,鲜甲天下。一是炒“年例鸡”,即将鸡杀好后保持完整放入滚汤烫至七八分熟,然后再斩件放在铁锅里大火爆炒。有几件作料是不能不放的:蒜瓣、蒜颈、沙姜、芫荽等,油盐之类自不待言,亦不可炒得太干燥,略有鸡汁为宜,一家炒鸡,香透半边村。夹一块放入口中,汁液入喉,美味无穷,鸡肉韧实适中,太烂了,失却鸡味,向来有生鸡熟鸭之说。只是鸡肉丝钻入牙缝,少不得要动用铁芒萁拗成或竹片劈成的牙签了。
我有个叔公乃传奇人物,早年做过木匠、瓦工。他中年后做过“看三世”(算命术之一种)、厨师等数十种职业,结过婚后离异,浪迹江湖,四海为家,三教九流均有所涉猎,黑白两道皆有人拜服。近年他返乡养老,偶尔亦为人看相,年近八十,鹤发童颜,身体健硕。他善治厨艺,对烹狗、煲蛇之类有秘制之法。母亲年少时曾向他习得炒鸡之法,技艺精熟,已臻化境,吃过母亲炒鸡之后其他炒鸡已无法入口。我也多次尝试烹制,但味道有天壤之别,觉得调味、火候之精髓难以掌握,遂影响了鸡肉的鲜美。进入新世纪后,尽管家里不再养鸡,家境仍然拮据,但一只鸡还是吃得起的。同样是母亲精心烹饪,却发觉鸡肉绵软,味如嚼蜡,那市场上买回的饲料鸡枉有鸡之名而无鸡之味了。纵使是母亲炒鸡,亦叹奈何。
我猜想炒年例鸡的做法亦是逼出来的,你先要以整只鸡拜神(在清明节还得奔波于诸山头让数十位祖先品尝一遍,水淋日晒,实话说已不太新鲜),然后才轮到人吃“二茬鸡”,似唯有爆炒法为最佳。此吃法在村庄及石湾墟一带最负盛名,县城有些大排档亦有此法。上档次的餐馆似不屑为之,而多以白切鸡或豉油鸡为主(味道远远不及),却不知何故,莫非是要标榜其鸡够新鲜么?
“酬月婆”(指刚生婴孩而尚未满月的妇人)坐月子期间,最滋补的食物就是“鸡酒”(取走地鸡尤其是“项鸡”为佳,白酒或黄酒及水适量,投入大把辣姜熬煮而成)。即使是再困难的家庭,都要为“酬月婆”准备此物,以保证其在月上恢复身体的耗损和虚弱。她在月上几乎啥也不用干,一切有家婆或丈夫服侍,顶多就是扎着头巾去过江埠洗洗衣物或在厨房烧烧火。当然,照顾婴孩及喂乳之事自然由她,这对农妇来说,算不上什么重活。能吃的妇人,每天杀一只鸡,吃掉两斤酒一斤姜,不在话下。以一月为期,待婴孩满月,农妇的生活及劳作恢复正常,“鸡酒”亦到此为止。在凤凰村一带,除了酬月婆,没人吃“鸡酒”。据说在客家地区,鸡酒不限何时何地,男女老少皆宜,还走上了酒店的餐桌。
鸡蛋亦富有营养,美味而吃法多样,索性一并介绍。我幼时一起床,母亲就取一个鸡蛋,为我打于滚粥中,放点油盐,略作搅拌,便是美味的鸡蛋粥了。鸡蛋无非是蒸、煮、煎、炒数种。如蒸水蛋、水浸荷包蛋或煎荷包蛋、煎蛋煮生葱汤、蛋炒番茄或韭黄等等,均是闻名遐迩之家常菜肴。凤凰村一带另有一煎蛋之法,风味独特,最适于下酒或送粥。做法是取几条细嫩肥厚的新鲜萝卜干,以快刀法剁成碎渣状,再倒入鸡蛋搅拌以混合,鸡蛋以覆盖萝卜干碎粒为宜,放入铁锅煎成蛋饼状,异香扑鼻,让人食指大动。后来,我在潮州菜馆吃过做法相近的鸡蛋,只是厨师取陈年萝卜干(陈年的颜色变黑,味略酸,肉质松软,少了嚼头)。在潮州朋友家里吃饭,亦见其多取用陈年萝卜干,看来乃潮地风气使然。
粤西菜肴跟粤东菜肴均为粤菜分支,偶有相近乃至重合,不足为奇。我怀疑是否有更深的渊源,譬如上溯至祖籍福建,粤地不少村落,按族谱往上追溯数代乃至十余代,发现多从闽地迁来。我曾在闽东霞浦小城吃过猪肚汤及萝卜苗做的咸菜,另有多种菜肴,其做法几乎跟家乡一样,大为惊喜,更深处已无从考究。
鸭和鹅亦是凤凰村人爱养的家禽。就体形而言,鸭比鸡大,鹅又比鸭大,肉质细嫩及美味程度则恰好呈逆向。鸭总有鹅及鸡不及处,譬如杀一只鸡全家人不够颈(喻不过瘾不够吃),杀一只鸭就差不多了。鸭和鹅都是游泳好手,常待在水中。门口的池塘里,常有几只鸭子在悠闲地游动,像抹布在水面擦来擦去。看似悠闲或嬉戏,其实也在觅食,如捕食小鱼虾、黄沙蚬、田螺诸物。我们家里就养过鸭和鹅,亦可同时饲养。
每天清晨,我踏着红色霞光(有白色晨曦相混杂),持着竹竿将家禽驱赶到“荷包袋”的河湾里,任由其觅食、戏水,至傍晚才赶回来。视情况需要,偶尔亦喂些糠头、粥饭等食料。领头的公鹅走在前头,其余的跟在后头,叫声响亮,犹如一组嘹亮的乐器。鸭的叫声则沙哑低沉,让人心烦意乱。那一瞬间,我觉得它们本是同一类生灵,羽毛都是白色的。除了鹅的脖子更长一些,身体更巨型外,已无更大差异了。
祖母背着我在河滩上牧鹅,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事件,这是我第一次窥见河流并互相凝视。我以为河流在我看见它的同时也看见了我。二十年后,我不经意中跟母亲谈起了年幼时跟祖母去河滩牧鹅的经历,这让她深感惊讶!
我祖母是在一九七六年去世的,那时我仅有两岁。祖母为了防止我从她的背上掉下来,使用了粤西乡村最常用的背带。我忽视了祖母佝偻着的脊背,我不知道我的身体对于一位老人来说是越来越沉重的压迫。我只看到一团灰黑的身影在一群白鹅之中笨拙地弯下腰去,弯下腰去。她在河滩上行走着,捡拾着浅水上的河蚬和河蚌,有时还能抓到一两只毛蟹。她穿着一双褐色的草鞋,它是由“关草”编织而成的,甚至不能在沙滩上留下完整的脚印。祖母置身于白色鹅群之中的景象,具有一种木刻版画的效果,多年来一直深刻地楔入我的记忆。
鹅弯下脖子吃草,跟祖母在河滩上低头捡蚌在本质上并无不同。但那时我无法理解草芽在鹅嘴中的营养和苦味,那些脆嫩的草叶通过鹅长长的喉咙,转化为成长和行走的力量。据说家鹅的祖先是大雁,鹅也许一直没有放弃过飞翔,我曾无数次看见过它们在河岸上扑打着翅膀并幻想它们会把我带到天上去。然而,我一次次受到了打击,并承受了鹅群深刻的沮丧。我的失望乃是十二只鹅失望的总和。我开始意识到一个人的局限和事物之间的相互牵制。也许我过早地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它几乎使我的梦境出现了边界。而梦境应当是多么广阔的啊,一个孩子的梦想就更加神奇和瑰丽!
鸭子的祖先是野鸭,过去长滩的河湾还偶能见到,现于当地是绝迹了。那是一种羽毛灰黑的小水鸟,会飞,但飞不高远。
鸭子的种类很多,当地就有火鸭、麻鸭、田鸭、番鸭等十余种。有一种全身羽毛纯白色的鸭子,肉质最为细嫩、鲜美,又皮薄肉厚,村里人叫其“扶鸭”,可能是番鸭中的优良品种。“扶鸭”的奇特之处在于,待羽翼丰满之后(双翅交叉如剪刀状),能轻巧地飞上高处,如竹梯、桉树乃至飞越两三米高的篱笆而扑入菜园。鸭子飞上天去是神话,能飞却是事实。鸡或鹅已基本丧失了飞翔的能力。鸭子通过练习可以自如而短促地飞翔。毕竟,会飞或不会飞的感受是不同的吧。会飞的鸭子就不大爱往水里跑了,而是时常在院子乃至菜园里炫耀其神奇的能力。这就招惹了麻烦而导致母亲用剪刀将其翅尖剪去。鸭子只好老老实实在地上踱步。我不知它的心情如何,却心里一揪。我求母亲不要将另外那几个马上能飞的鸭子剪毛,母亲说:“不剪它就无法无天了,到时也逮它不了啦。”
鸭子认路的本事很了得,有时我来不及去河边驱赶,它们就自己排成队列嘎嘎叫地回来了。其实,它们一天往返多次,即使去到远处,也认得归途。每年总有鸭子被瘟疫袭击而夺去性命,这都是禽流感作祟。村里的人养家禽,没掌握什么技术,多是顺其自然。村边的小河里,经常有养鸭人(专业户?)背着竹篓提着长竹竿在放牧鸭子,鸭子怕有好几百只,于瞬间占满了河湾,像一朵朵白色或深色的花。花在盛开,白色的多是“扶鸭”,深色的主要是火鸭。鸭子在水里钻出钻入,或扑腾着双翅,那是河湾或浅滩鱼虾遭受灭顶之灾的时刻。鸭子都是捕食鱼虾的好手,它们比一张拖网更给鱼虾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而养鸭人背上的竹篓,乃是为了捡拾河滩上鸭子忽然坠地的蛋。他已捡了小半篓。鸭蛋比鸡蛋大,又比鹅蛋小,而其粗糙程度亦相应增加。这跟三种家禽的体形亦相称。
鹅的生活习俗近似鸭,俨然是鸭的放大版,但其脖子的比例更长,犹如修长、弯曲的琴状乐器之一部分。鹅喜食草根,啄螺蚬诸物,亦喜水。
当两只白鹅浮动在河面上,或随波逐流,或努力保持静止,宛若两朵硕大的白莲花在水面缓缓绽放,又像两块抹布在擦来擦去。据说鹅的祖先是大雁,天鹅当是其近亲,而家鹅已丧失了飞翔能力。它的翅膀仿佛只是累赘,以其堪跟小型鸵鸟媲美的笨重身躯,根本无法被带上天去。母鹅温驯,公鹅则性情凶暴。尤其是那种鹅冠如肉球的“狮头鹅”身体魁梧,昂首挺胸,雄视阔步,俨然是群鹅的首领,等闲猫狗亦不敢挫其锋芒,只好退避三舍。我家里曾养有一只公狮头鹅,每天就守在门口的巷子上,见人就啄,如拦路的匪盗,即使遇到我也同样无礼。我八九岁时,几乎每天都要跟它打上一架,仍丝毫占不到便宜。那些穿开裆裤的孩子,见它扑来总是吓得哇哇大哭。鹅亦甚警觉,我家很少养狗,那只公鹅基本上充当了看家狗的角色。
邻里之间,鸡鸭失踪或被人捕食之事屡有发生。而一旦丢却,家庭主妇悲愤之下必站在村巷泼口痛骂,声音让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内容之恶毒让盗鸡鸭者赶紧释放(若尚未进肚子的话)或恨不得呕吐出来。妇人如此恶骂,一是为了借诅咒之力望人家将其放出来,尚存一丝希望;一是纯粹泄愤,辛辛苦苦养大的鸡鸭,只望在过节时宰杀敬神用,不曾料想却进了歹人肚皮,焉得不气?我想起《聊斋志异》的骂鸭故事,那是一个对偷盗者天才性的惩罚设计,让人毛骨悚然,但作者终究慈悲,没让其终生皆为鸭子。只是妇人如此痛骂,若按书中讲述,岂不正好将其解救?
2.火鸡
火鸡无论就其外观还是体形来说,都跟我们熟悉的诸种家鸡判若两样。依我后来在动物园看过的鸵鸟及孔雀来看,似介乎于两者之间,让我怀疑它是否相当于家禽里的“骡子”,并非是单独的物种。这当然毫无根据,至少骡子无法生育,火鸡却能繁衍后代。对于村庄来说,火鸡是外来物种,我家里没养过,村庄养火鸡的倒也为数不少。这种巨型家禽一旦在田野上出现,犹如侏罗纪时代的恐龙横行于大地,即使是狮头鹅亦畏其三分。
火鸡食不厌粗,生长迅速。当三五只火鸡在草地上现身,就如几部小型割草机在轰隆隆地驶过来,寸草不留。这样的庞然大物一旦出现在稻田中,会将稻苗齐根剪除并吞咽。它们犹如重装甲兵,越过陈年篱笆时摧枯拉朽,所向披靡。不是用木头钉成的牢固栅栏,休想阻止火鸡的前进。
火鸡的冠红艳挺拔如旗,颈部长有一长串嗉子。火鸡冠越长越大,随风吹动,往下耷拉。被称作“鸡冠花”的那种乡间粗生花卉,其命名可能受到火鸡冠的启发。火鸡性本暴烈,鸡冠一旦被孩子触摸,更是怒发冲“冠”,不独颈项间的羽毛根根竖起如箭矢,尾后的翎羽更像一把折叠的雨伞“啪”地打开。这就是火鸡开屏,色彩斑斓,辉煌艳丽。这也是它跟孔雀的相似之处。一帮孩子常围着火鸡群追逐,冒着被其利喙啄得鲜血淋漓之厄而一次又一次地去触摸其冠冕,就是为了目睹其开屏取乐。火鸡的怒气渐消,团扇似的尾屏又缓慢地合拢,收束如折扇。那些孩子的骚扰无疑让火鸡苦不堪言,在那帮孩子当中,曾有我的身影。年少时干的荒唐事太多了,触怒火鸡取乐,比跟狮头鹅打架及跟鬼落山私人果园的看家狗相竞赛,都更具乐趣和刺激。像火鸡这样的奇异之物,我们接触得太少。
摸火鸡的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一扇奇异而多彩的门,而尚未等我走到“门”边,它已合拢了。那扇门就在无数次开与合之间,让我窥见了某些神秘事物而不能触及。伴随着火鸡愤怒地打开羽屏的是孩子天真而邪恶的轰然大笑。据说孔雀开屏是为了炫耀美貌以求偶,或开合于心情舒畅之际。火鸡开屏似不在此列,不过,此乃被迫开屏,可能是表达怒火或耀武扬威。但一只再强壮的火鸡,也无法使一个少年感到威胁。
那天午后,阳光被微风摊得更薄、更细,如丝绒如粉末从天上洒落。几只火鸡在秋收后的稻田上踱步并觅食,它们胸有成竹,从容不迫,它们在享受那一刻的阳光、清风和悠闲。即使在黄昏就要被屠刀割断脖颈,也会保持那种平静和喜悦。
突然,带头的火鸡嘎嘎地鸣叫,尾后的翎羽缓慢而准确地打开,羽毛一根接着一根,不会遗漏任何一根纤小的翎毛,直至撑成了接近于圆满的花团锦簇的大团扇。后头的几只火鸡也跟着开屏,其中一只火鸡的屏有一个尖削的小缺口,彼处有三四根翎羽曾被阿牛强行拔下并插到了他的草帽上去。那群开屏的火鸡长时间保持着这个姿势,雄视阔步,往前踏进,似乎遗忘了觅食而彼此沉醉于对方的美丽与气度。一直踱到稻田的尽头,才纷纷收屏。那瞬间,我被一股无法说清的力量击中了心灵,原来火鸡自动开屏是如此喜悦,那就是生命与美的力量。这在我心里留下长久的震荡。一个人要学会尊重他的同类固不容易,而要学会尊重一只家禽就更难了。这需要某个奇妙的契机或受到神秘的教育。
那天傍晚,我看着那只狂怒地向我扑来的公鹅,它真是个暴躁的孩子。而我想明天就去看鬼落山私人果园那只凶悍的大黑狗。如果它冲我狂吠时,我不是冲它掷出石头,而是友好地朝着它“汪汪”叫几声,将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
3.牛和猪
牛在乡间拥有崇高的地位,犁地、耙田乃至搬运等重苦之活都得靠牛。有了牛,等于请了一个大力士做帮手。有专门的人管牛的肚子,至于那个人的肚子可没人去管他。通常,牛由孩子照顾。每天清晨,男孩子驱牛上山,等它吃饱了再牵回来。而女孩子就挑了竹筐去割青草,在小河洗干净了好喂牛。偶用米糠、番薯叶熬一锅汤让牛喝,算是给牛打牙祭。在我看来,放牛不仅是劳作,还是游戏,轻松而好玩。一帮放牛的孩子在山上捕蝉,追逐,捉迷藏,垒小泥窑煨番薯,摘山稔子……诸多节目层出不穷。
但我家没有牛,我就没有放牛的必要和藉口。尽管如此,我宁愿跟着大伙儿去山上放牛,那时我游手好闲,闷得发慌,村子的孩子都有事要做,我找不到玩伴。我在山上跟大伙儿玩得胡天胡地,痛快淋漓,只是午后或黄昏归回,每个孩子都赶着一头黄牛或水牛,有的还骑在牛背。我跟在后头,显得滑稽而心虚。有的大人还故意逗我:“咦,你赶回的牛像神的兵马,看不见的哟。”
我一直因为家里无牛而抬不起头来。但父亲煞有介事地跟我算了一笔账,说家里也就近二亩田地,用锄头掘一掘就过去了。养了一头牛,就得照管它吃喝,反为累赘,一年两造,所辛苦者无非是三五十天,平时就闲过狗畜了。真买了牛,谁来照管?我跟弟妹一迭声地说:“我去,我去!不就是吃草么?田垌山坡上到处是草,禾田、豆地的草也要扯出来,正好喂牛。”父亲说:“不仅仅是让牛吃饱,你要它犁地耙田,还得跟它做好朋友,跟它聊天,讲故事,有了感情才会帮你干活。”我摇头不信。母亲也是爱面子之人,在一旁帮腔。
父亲终于从一个做“牛中”(买卖牛的经纪人,有时兼作担保,通常为乡间有威望及富庶之人)的亲戚处赊了一头小山牛(即黄牛)。该牛毛色黑油油的,精神抖擞,与其说它是牛,不如说它更接近我关于马的想象。我十分喜爱它。重要的是,我也有了一头牛,我可以理直气壮地汇入放牛孩子堆里,昂首挺胸,趾高气扬。那牛还小,也就三四个月大,仅系了辔头,尚未穿“牛剑”(用铜环穿透牛鼻子并系上缰绳,以利于驾驭。牧牛者稍一用劲,必有数十倍力气作用于牛鼻孔的柔嫩处而让其疼痛难忍,发明此法之人,堪称刑罚的天才,但也太冷酷无情)。我利用缰绳牵它或改变其方向,却没有穿“牛剑”那么得心应手,有时得看牛的脾气。至于驱赶自有竹枝充当鞭子,鞭挞之威力我多次检验过,屡试不爽。我执着鞭子,犹如掌握着代表权威与法则的权杖,变得踌躇满志,不可一世。
有一天,我终于为对那头牛的傲慢付出了代价。
那小牛养了数月之后,初露峥嵘,额头逐渐钻出了两个短小而尖锐的角,它毛色漆黑,四蹄如墨,显得英气勃勃。我梦中曾多次出现的马,仿佛就在面前。我心神一荡,遂用手抓住它的双角,想试一试自己的膂力,以为可轻而易举地将它扳倒,但我失败了。它躲闪着,挣脱我的手,它仿佛看到我的嬉戏性质,并不恼怒,只是眨着亮汪汪的黑眼睛望着我,似大惑不解。它继续弯着脖颈去吃草。我试了几次,均不得手。我忽然灵光一闪,一跨腿就往牛背上迈去,我想尝试一下驾驭它的滋味。这次,它暴怒了,猛地将我颠下来。我刚站起来,它又低头冲着我的屁股撞过来,我赶紧往山脚下拼命逃跑,而它在后头凶猛地追赶。幸亏有位大人在旁,举起铁锹才将它吓退,那小牛好久才平息情绪。我试探着牵起缰绳,将它牵回了村庄,犹显悚惧。
牛虽然温驯,但若“飚疯”,则是让人恐惧之事。我多次看到牛疯狂地奔跑,四蹄翻飞,速度惊人,平时驯服的耕牛,此刻像中了邪的怪兽,尘土飞扬,地动山摇,声势惊人,仿佛具有摧毁一切的力量。那牛在村巷里狂奔,踩死了两只鸭子,踏碎了数只木桶,幸而没伤到人。牛的主人无法拦截,只好跟在那牛的后头奔跑,大声呼喊示警:“牛飚疯啦,牛飚疯啦——”路人闻声赶紧避开,牛有时会跑过十数处丘陵、田垌,方才将情绪平息,仿佛如梦初醒,慢慢放停脚步,并最终停顿,大口喘气。也有的牛一直跑到累倒在地,力竭而亡,而到底是受了什么刺激,谁也不知道。
村人养牛,主要是用来耕田,直至老迈无力,才卖给人屠宰,取皮吃肉。我那头小黑牛发怒,倒并非是飚疯,而是被我惹火了。它以愤怒和力量让我学会了尊重一个畜牲。我们和好如初。
又过得数月,父亲决定举起耙去教它耙地,而将较困难的犁田放在最后。父亲出师不利,它要么傲慢地伫立着,一动不动,仿佛像个高贵的王子。父亲手握铁耙,另一只手往牛臀上举起鞭子,那孽畜发起狂来,拖着耙在地里狂奔,父亲慌不迭地躲避,方才没被矛尖般的耙齿戳伤。连接牛颈及耙的牛轭也被它甩到地上,父亲又往牛脖子处置放牛轭,接好耙,试图再来一次,折腾了几个回合,父亲始终没有将它降服,路人像看马戏似的,哄堂大笑。据说牛也会看人的,若逢着强横之人,不敢不服,却会欺负老实人。父亲不解地望着手上的鞭子,其实他缺乏的是技巧和经验。他终于沮丧地放弃了教牛耙地的想法。那么,此牛就没有留它之必要了。当牛上蹿下跳之际,母亲突然发现,牛全身皆黑,唯肚底处一块雪白如手帕大。从相牛术看来,此乃怪异凶悍之相。怪不得先前将我顶得四脚朝天,如今又不服管教,以后还不知道闹出什么乱子来呢。她不禁埋怨亲戚居然将这样的孬牛卖给我们。我们将它卖掉后,再也没有牛了。
多年后,我想问题在于父亲,即使是熟练耕作技术的牛,父亲也不懂驾驭。更关键处在于,我们没给它穿“牛剑”,否则它必定服帖如绵羊。
猪在凤凰村是最重要的家畜之一,养牛是为了干活,养猪则是为了赚钱。一头大肥猪养到年底,有一两百斤肉,卖到食品站去,往往是该户人家一年中最大的一笔收入。过年的花销,来年的种子、化肥及农药,乃至小孩的学费,都得着落在猪身上。因此,对猪怠慢不得。每天好吃好住,一日三餐,当爷孝敬,就是希望猪们专心长肉。
每天清晨,农妇踏着晨曦的第一缕光线步入庭院,她摸黑踩着露珠从番薯地里割回了一竹筐薯藤薯叶(在坡头地尾种植番薯苗,不为了薯实,而纯粹是为了有足够的薯叶喂猪)。农妇将薯叶放在砧板上举起菜刀斫砍,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响彻庭院,听来杂乱无章,实则如繁弦急管,蕴含着快促而有序的节奏。几乎于瞬间,村庄响起了一片浩大而清脆的砍番薯叶之声。
母亲用左手按住一把番薯藤,右手急速地举起并下落,上下翻飞,仿佛毫不费劲而纯粹是为一种奇特的韵律及内劲所牵引。这是手的舞蹈,而菜刀在切割中愈发闪亮和锋锐。薯叶被砍得稀烂,这有利于猪的吞咽和消化,并转化成肥肉。母亲的目光只扫向待切的薯叶及盛装碎叶的大锑煲,她几乎不看刀和砧板。母亲不会砍到手,刀光和刀声构成了奇妙的对照及互文关系。母亲的刀法已到了熟能生巧的地步。我后来学习课文《卖油翁记》,对“无他,惟手熟耳”心领神会。切碎的薯叶掺入米糠及数只番薯,被盛入锑煲安放在灶头的第二格上。通常,村庄的灶头有三个锅位,第一格火力最猛,乃供煲粥饭或杂粮之用;而第二格就是煲猪食了;最末的一格,火势乃强弩之末,但毕竟尚有点热能,不可浪费,乃放一个旧煲烧些热水备用。
凤凰村每家都有一个猪栏。有的是生产队时期集中成片的猪舍分割所得,有的是自家后来用泥砖修建的小屋。猪圈又常跟粪池连在一起,猪粪扫入粪池中,既解决了猪栏的卫生,又得到了农肥。猪栏的门口有五六根桉树木头做的“弄子”安装在门洞里,预防猪偷跑出栏,但又能使猪栏保持通风。没有人欢迎猪冲出猪栏到田野跑步撒欢,这对猪锻炼身体不无裨益,它也会心情舒畅,但不利于长成胖子。况且还得有人看管,践踏庄稼倒是小事,或失踪或跑到山上去做野猪那可麻烦了。理想状态就是猪吃饱了就睡,睡醒就吃,不需要它干活,也不必胡思乱想,一心生肉即可。当然也不能生病。有时主人宁愿自己生病,也不想猪生病。人病了睡几觉、熬几天就好了。病死的猪就白养了,只好扔掉。农民们发现,兽医比治人的医生水平更差。
猪兜是用木板制作的水槽状容器,横断面乃是一个梯形,上大下小,长约一米,由于每栏至少养两头猪,这样就有利于猪争食。喂猪犹如哄小孩吃饭,颇为头痛。如果只养一个,就会爱吃不吃,慢慢吞吞,若有了争食的,就吃得飞快了。况且,一个是养,两个也是养,反倒经济。这本是农民养猪的计算,又应用到养小孩上去。孩子一堆,在坡头地尾丢丢摔摔就长大了。很少人去关心小孩的心灵及其想法,也就是在教育上重视不够。农民认为那是学堂和教书先生的事,何况他们就是这样长大的,也同样没有人教他们。至于做人么,长大了自然就会,就像石头被河水冲刷,自然变得圆溜和玲珑,多碰几次钉子,就懂得夹起尾巴做人了。
人们不怕猪吃得多。吃的是番薯叶,长出来的是肉,这笔账谁都会算,至于付出多大的劳动力,很少人意识到那也是成本。农民除了气力一无所有。他们从不怕花气力。有时在猪食中放点盐,或掺入几条咸鱼,猪们就吃得心花怒放了。两头猪,一顿得吃掉一担潲水,用木桶盛着,挑到猪栏去,再用瓜勺或塑料勺舀到猪兜上去。
农民家里有数担类似的木桶,譬如水桶、粪桶及潲水桶,本来无甚区别,因为不同的用途,就有了不同名称。就如人一样,被分成(或成为)了三六九等。原本都是草包,但草包穿上制服就成了官员,人模狗样的,仿佛就掩饰了脑壳里的一堆稻草。
为了猪专心长肉,又得阉割(公猪)以杜绝其想入非非,做法跟阉鸡的性质是一样的。小公鸡会变声啼鸣了,已意味着长大成鸡,必挨一刀。而猪长到二三十斤,就应该动手了。阉鸡佬及劁猪匠通常一人身兼两职。每逢劁猪匠福兴干活,都免不了引来孩子围观。我最感兴趣的是福兴那个蓝色小包袱里的器具,刀、钳、针线及一把精致的小勺子,银光闪烁,那把勺子曾从无数只公鸡的腹腔舀出玻璃珠大的鸡子。小猪被福兴用双腿夹住,从猪腹处用小刀切割,掏出一物,顺手一扬,早被守候在旁的狗一口叼走。那些鸡只好干瞪眼,骂骂咧咧地走了。他拿起针线迅速地缝合,比经常飞针走线的农妇还要灵巧,这一系列复杂的工序在瞬间完成。小猪被释放回猪栏,它惊魂未定,大伤元气,缩在墙角上瑟瑟发抖。
一头猪从初春养到年底,至少要十来个月。跟猪有关的物什甚多,潲水勺、桶、猪兜刚才说了,而猪笼亦有大小之分,全由竹篾编织而成。从市场上捉“猪口”(小猪)回栏时用小猪笼,养大后就得用大笼子,将大猪捉入笼中,再用独轮车、双轮车推到石湾墟(没车的只好用人力扛了)的食品站被收购。后来随着乡村建筑业的兴盛,那种运装水泥混凝土的铁皮斗车亦大行其道,当作运载工具。农民们发现操作并不难,其灵活自如不让砖瓦匠专美。
那种大猪笼,在祠堂中常年备着几个,做社时杀猪使用,偶尔亦有某个特殊而惊悚的用途。旧社会用这种装猪的容器装人并沉入水塘之事,早已销声匿迹。据说有个旧猪笼,就有幸承担过这任务,因而不同凡响,它悬挂在祠堂厢房的横梁上,仿佛在强调某种乡村禁忌的不容侵犯。类似的桃色事件在凤凰村甚少发生,邻村张家村、大孙村等倒是接二连三。这些人加上杀猪的、补锅的、磨刀的、打铁的、伐木的、跳大神的、唱戏的、吹唢呐的、抬死人的、乡村货郎等亚职业都是乡间的另类,身份固然是农民,却又不纯以种田为生,还依仗某些手艺或技能去挣钱。
父亲有一次出猪回来,心里高兴,给我和二妹各买了一个猪笼饼。里面那个形如猪仔的饼干黄澄澄、香喷喷的先不说,光是那个充当饼盒的小猪笼就夺人眼目。它纯由麦秸织成,染成红蓝二色,实在精巧而别致,让人爱不释手。饼吃掉了,玩具却留下来,并在“过家家”游戏中大派用场。我一次次地用它装小石头当猪而“出猪”,足足玩了一个秋天。关于猪的器具,对于养猪的农民到来说,到此为止。但在杀猪匠那儿,还有一系列用具,如杀猪刀、刮毛刀、切肉刀、剔骨刀、秤具及螺号(以作叫卖之利器)、稻草绳诸物。
四周村庄的猪都要运到石湾墟食品站去收购,不准私宰。价格当然有食品站根据上头精神而定(精神有时仅是借口,里头实有太多手脚),由于是垄断,损失的自然是农民。农民最恐惧那个摸不着看不见却像飞刀割肉那样让人心疼的“精神”。每次都得将食品站的人当老爷来敬,否则下水、猪杂剔除不收不说,光过秤就让你欲哭无泪。尽管禁止私宰,仍无法绝迹。常有杀猪匠跟农民说好了,于三更半夜潜入村庄,主人早烧好了一大锅水,杀猪匠过秤、杀猪、刮毛、开膛等一系列工作,接二连三,干净利落地完成,交割钱款迅即离开。这样,主人和顾客都能获取较大利润。当然,也有食品站联合工商部门巡夜,若逮过正着,必罚以重金乃至没收猪肉,被罚者叫天不应,只好自认倒霉。
十几年前的农家猪肉,不仅卫生,而且好吃,都是吃薯叶、米糠长大的,不喂饲料,更没有什么瘦肉精。人们都遵守游戏规则。要长足一年,方才出栏。现在的猪肉,从养猪到肉联厂,再经卖肉之手到百姓口中,层层检查,程序繁琐,看来滴水不漏,却常让人吃出问题。看来监管的人不是里应外合,就是白吃饭了。如今要吃一口像样的猪肉已不可能。城里也有标榜为土猪肉的出售,但一入嘴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在小时候,家里也养过几年猪,后来父亲一盘算,认为养猪赚不了钱,倘若是买苞谷饲料的话,那就亏定了。母亲觉得父亲的计算有问题,起码到了年底出猪,好几百元到手是没问题的,这就可以解决不少问题。父亲说:“那只是存钱呀,将买猪的成本及猪食存起来而已,还不算发猪瘟呢。”母亲仍觉得父亲不妥,又说不出什么道理。只是她那一手砍薯叶的刀法没了用武之地,觉得有些失落。薯叶是地里长的,柴火是山上砍的,养猪所耗成本不大,至于喂猪的劳力闲着也是闲着。
父亲宁愿悠闲一些,也不愿干吃力不讨好的活。什么是赚头呢?他觉得养鸡倒是一个门路。于是,那几年,父亲不养牛,不养猪,养起了鸡。
凤凰村在刚分单干那几年,养的都是本地土猪,猪崽亦由农家母猪所生,黑背白肚,个头矮小,猪肉却鲜美。过得几年,就逐渐被身形长大的“良种”白猪代替了。这种大白猪可以长到二百多斤肉,经济效益更高。大伯父本来养了一头本地母猪,每年都会下一窝小猪,十来个不等。后来见没了市场,也不养母猪了,反而养了一栏白猪。近二十年来,每年做年例,他都要杀一头猪,摆十几桌酒席。猪肉、排骨、下水等在年初六、初七做成各式菜肴,被享用殆尽。另切出一部分猪肉让客人带走。
每次杀猪完毕,大伯父都割些猪杂及瘦肉煮一锅汤,叫我也去吃。大伯父只会叫我,他历来瞧不起父亲。他认为父亲人又懒,又没本事,活该受苦挨穷。
大伯父是村庄最勤奋的人,每天凌晨,就带子女下地干活,晚上披星戴月归回。大堂哥说过,他十几岁时起,每个山坡几乎都有菜地,光小粪池他就挖了十几个,那不是人干的活。莫说父亲做不到此种地步,就是堂哥们也怨声载道,待成年后自立门户,就纷纷造反了。大伯父烧过石灰,养过母猪,种过蔬菜去卖,总之没有片刻空闲,年逾八十,仍在乡下辛勤耕种。辛勤劳作及经营有方,给大伯父家带来了不菲回报,至少,他在青年及中年时曾先后两次建房子,在村庄称得上是能人。所建房子在当时也算得上是豪宅,这让他大长面子。
父亲耽于想入非非,不是忙着搞创造发明,就是闲散游荡。他每天几乎都要睡到十点左右才起床,喝几碗粥再出工,不到下午一点就回家了。中午休息,待午后四五点才出工,天没黑就回来了。他说夏日阳光太毒,不可暴晒,他刻意避开并禁止我们中午出门,不管是干活还是摘野果或捕鱼。农民最忙碌的是春种秋收,而六月天则要将早稻收割并将晚稻插秧,是谓“双抢”,乡村学校都会让学生放农忙假,父亲仍然不疾不徐,按部就班。而在冬天,我们简直在度假了,显得无所事事。
所有的猪都免不了挨一刀,养猪就是为了吃肉。很少猪可以活够一年,种猪及母猪例外,可以多活几年。猪圈里的猪仿佛都清楚自己的命运,看上去愁眉苦脸,无精打采,睡眼惺忪,关在猪圈里的猪一辈子不得自由,犹如囚犯。也许,它们还会记起做猪崽时跟着母猪在田野上游荡觅食时的欢乐情景,离开母亲之际,亦是失去自由之时。我见过一只狗摇头摆尾,眉开眼笑,也见过一只公鸡昂首啼叫,亢奋不已地扑打翅膀,但很少会看到一头快活的猪。一头驯服的、认命的猪无异于行尸走肉,它连行走的自由都没有。
那年夏天,我遭遇了一头不甘于囚禁的猪。它每次总有办法将“弄子”整开,从猪圈跑出来。它是庆会家里的,在田野上打滚,撒欢,像骏马来回奔跑,像狗上蹿下跳。它竟爬上池塘边的歪脖子相思树上去,扑通一声,跳入水塘,又游上塘堤,抖一抖水珠,在塘堤上撒蹄狂奔。当它一跑出来,庆会带着两个小孩去追赶它,围追堵截,有时跑过数块稻田,涉过几道溪水,才可能将猪赶上。猪没事,人却累得气喘如牛。没过几天,它又总能偷溜出来,要么拱人番薯,要么践踏菜地,总之惹是生非,一路撒欢。
在更多时候,它只在河畔上缓慢地行走,像牛一样吃鲜嫩的草叶,享用河水的气息和草木的清香,还有辽阔无比的蓝天及苍茫大地。它常像人一样凝望远山雾岚缭绕着的树木,并久久地仰望天空。它是兴奋的,快活的。更多的时候,它安静如原野上的庄稼沉入晚风。但它最终免不了挨一刀。
4.飞鸟
燕子和麻雀是凤凰村一带最常见的鸟类,数量庞大,且在村庄出没频繁。麻雀常在苦楝树、桉树上筑巢,找一个树杈,衔来稻草、嫩茎及树枝之类,很快就搭建成了一个精致而舒适的鸟窝。麻雀的主要建筑工具不是脚爪,而是鸟喙,它的嘴将房子的檩梁及柱子一一铆接。也偶见麻雀在砖墙的缝隙中筑巢,更容易遭到孩子的捕捉。
大鸟在乡间销声匿迹,但麻雀一直保持着惊人的数量,似乎有增无减。这种细小、灰褐的鸟类,具有惊人的繁殖能力。它们生活在低处,喜欢贴近地面飞行或干脆像小鸡在地上行走或蹦跳。它们将巢筑在灌木丛或低矮的屋檐,并试图像燕子那样融入人类的生活。这种企图一再遭到失败。人类接纳了燕子,但不喜欢麻雀。那种像剪子划过天空的小鸟,会发出悦耳的声音,据说还带来吉祥。麻雀的叫声凌乱而急促,让人心烦意乱。它们的翅膀仿佛只是摆设,没法让它们飞得更像样些。其实,它们更愿意靠近村庄,村庄给它们带来了食物。然而,人间种种不幸的气息,也势必像尘土吹入它们的肺部。
用弹弓打鸟,对孩子来说并非一件难事。美中不足的是,不可能活捉到一只会飞的鸟。一只被弹丸击落的鸟,只意味着“鸟肉”,而活鸟却是一件天然而绝妙的玩具,其价值不可同日而语。孩子们针对麻雀的贪婪,发明了一种捕获麻雀的绝妙方法,那就是利用筛子、木棍以及绳子构成一个针对飞鸟的死亡陷阱,当然,作为诱饵的几粒谷子是少不了的。
我跟同伴就利用这种方法成功捕捉过麻雀。同伴从家里拿来一只筛子,这种筛子是用细竹篾编织而成,密布着细密的网眼,通常是用来筛米糠的,它可以将糠筛掉而留下碎米。在麻雀经常出入的林间空地,我们用一根木棍支撑着筛子,筛子里放着几粒谷子,木棍的一端上拴着一根细绳,那根细绳很长,又拉到一棵大榕树的背后,就捏在我们的手中。大榕树就像天然屏障,恰巧可以成为我们的藏身之所。我们操纵着绳子,犹如操纵着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机关,就这样等着麻雀自投罗网。
鸟类的大多数都栖居在树上,鸟巢就是它们的居所。在南方,最常见的鸟类是麻雀、鹧鸪和黄鹤,那些鸟巢就是它们的杰作,而十之八九又由麻雀所筑。有时还能见到兀鹰像铁片一样急速飞坠,但我从来没有见过它的巢穴。我曾经去过朝鲜半岛,我看到了漫山遍野的、光秃秃的树木,以及枝丫上无数的鸟巢。印象更深刻的是首尔的鸟巢。这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孩子会用竹竿将鸟巢捅掉。
那些神秘的鸟巢,对孩子构成了难以言宣的诱惑。树上的鸟巢,由于距离而成了一个神秘之物。孩子们在树下仰望,但无法看清里面的底细,心中充满了疑问。里面可能有鸟蛋或刚孵出的雏鸟,但也有可能只是一个空巢。就这样,孩子们滋长了将鸟巢摧毁的念头。这些鸟巢通常都是麻雀的居所。科学家已经证实,麻雀主要以草根和害虫为食,堪称益鸟。但麻雀作为一种有害的鸟类,在人类的观念中根深蒂固,它甚至被视为跟苍蝇、蚊子、老鼠并列的“四害”而惨遭铲除。人类对于“有害”的东西从不心慈手软。于是,孩子们毁坏麻雀的巢穴,似乎就有了某种合法的依据。而对于捅别的鸟巢,就不容易得到大人的赞同。譬如捅掉燕子的泥巢,就往往会受到大人的呵斥。
在我的印象中,只要孩子们发现一个鸟巢,就从不轻易放过。而上山或到树林中去搜索鸟巢,也是孩子们乐此不疲的日常事务之一。我们的行动并不是针对鸟类的憎恨,而是源自兴趣。我们十分喜欢飞鸟,哪怕它是一只灰不溜秋的麻雀。我们认为掏鸟窝或捅鸟巢,是一种很好的游戏,当然也是一种邪恶的游戏。孩子无法看清这种恶行。尽管我们占有了鸟类的飞翔,并取消其自由与生命,乃是无意识的行为。在乡间,没有人去教育孩子,莫去伤害这些无辜的小生灵。
麻雀窝就建筑在低矮的树杈上,这种鸟类不会将巢搭建得太高,它们仿佛懒得飞到高处。我们爬上树去,轻而易举地窥见了鸟巢里的所有。正如我们所猜测,要么有鸟蛋和雏鸟,要么空空如也。我们捡走了鸟蛋和雏鸟,鸟蛋被吃掉了,而雏鸟被我们喂养起来。如果是在高处的鸟巢,我们就干脆用竹竿捅掉。麻雀还在外面觅食,它们要等到天黑,才飞回窝里去。对付它们,我们自然有别的办法。
在夜晚,我们持着装上新电池的手电筒来到树林,摁亮了手电筒,一束强光将麻雀惊醒了,它们在扑棱棱地扇动着翅膀,那是一种试图挣脱梦境缠绕的翅声。它们睡眼惺忪,懵然无知。而我们突然将手电筒关掉了,黑暗在迅速合拢,那些麻雀不知所措,翅膀僵硬,纷纷像石头一样坠落地上。于是,我们轻而易举地捉住了它们。
孩子沉迷于飞翔的事物并试图模仿,纸飞机、放风筝就是这种模仿的生动形式。而在会飞的东西中,飞鸟给孩子带来了迷醉和神秘。鸟在高处俯瞰大地及大地上的事物,譬如田畴、河流以及屋宇。孩子们注视着飞鸟,目光中流露出对飞翔的向往与迷惘。每当北雁南飞,或孤独的鹰穿过云彩,孩子们总是仰望天空,表情肃穆,他们幻想着自己能加入雁阵中,或成为那只鹰。然而,人终究无法飞离大地,反而向地面坠落并被接纳。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岭南山野,鸟的种类以及数量正在急剧减少。大雁或仙鹤销声匿迹,捕食鱼虾的黄鹤常暴卒于沙洲,猫头鹰在夜晚的枭叫难得一闻。当然,树林仍栖息着不少的鸟类,譬如白鸠、鹧鸪和红嘴雀,尤其是麻雀,这些身体细小、羽毛灰黑的小鸟,在屋檐和矮林间飞扑。
在乡间,麻雀是最常见的鸟类,成群结队,叽叽喳喳,犹如乡间爱搬弄是非的长舌妇。然而,这种鸟类的飞翔姿势拙劣而别扭。与其说它们在飞,毋宁说在跳跃,它们甚至走到地上,像小鸡一样行走。它们的翅膀短小而丑陋,而这样的鸟儿也会飞,这让孩子们难堪。孩子们不喜欢麻雀。它们在枝叶间的跳跃,是对飞翔的亵渎。孩子们感到一种强烈的蔑视。他们决定将麻雀从树上打下来。或者说,孩子们对麻雀并无仇恨或反感,这只不过是为打猎所找的堂皇借口。孩子们不仅限于麻雀,对别的鸟也不会手下留情。打鸟之乐,尤胜于其他。
孩子们持着弹弓,蹑手蹑脚地走入树林。林中一片寂静,只有麻雀在枝头聒噪。它们仿佛对这支游击队视而不见,或者不放在眼里。为首的孩子用手指竖在嘴上,“嘘”了一声,他示意同伴放轻脚步,以免惊飞林鸟。孩子们拉开了弹弓,那些尖锐的石子作为弹丸嗖嗖地穿越林梢,一群麻雀“碰”的一声,四处逃散。有一只麻雀像铅块那样坠落,而细小的羽毛四处纷飞。孩子捡起了地上的小鸟,它在微弱地颤抖,胸脯沁出血污,奄奄一息。麻雀宰杀后放入一煲滚粥,香味四溢。对于吃惯了竹虫或蝉的孩子来说,鸟肉的鲜美无与伦比。也许,这就是孩子打鸟的根本理由。
我在七岁或八岁的时候,在山冈上跟一只大鸟狭路相逢。它的羽毛一片金黄,灿烂如火焰,或燃烧的云霞。它像帝王一样踱步,旁若无人。我激动得无法挪动脚步,大鸟瞧了我一眼,忽然起飞,迎着天空飞去,犹如离弦之箭,刹那间就消失了。我瞠目结舌。我不知道它是什么鸟。后来,我无数次梦见各式各样的大鸟,但没有一个像它那么华美。
麻雀窝用“鸟巢”命名最准确不过,燕子窝却更像是一座微型的黄泥小屋。几乎每一座农舍都会有相应的燕子赶来,它们旁若无人,仿佛村庄的屋檐已被其占据并瓜分。开头只见一小团泥巴,大小均匀,细腻,今天还有水影,明天就干了,并泛出了泥土的灰白色。那些湿泥可能来自河岸的泥土。燕子的嘴巴既是搅拌机,又是搬运机,同时又是泥刀。这些细小而认真的瓦匠,在建筑这种泥房子时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和专业素养。那座小房子很快就完工了,它的外墙牢固、工艺精湛及建筑风格均让人惊叹。这是一座建筑在黄泥屋上的小泥屋,只是缩小了无数倍,宛若精心打造的微型泥砖垒叠而成。燕子的唾沫就是石灰浆,将其牢靠地粘合。
必须指出的是,这座房子是倒悬的。地板是现成的,就是我家屋檐下的木板或砖墙,而椭圆形的鸟犹如反向的穹顶往地下垂挂,至于出口则紧贴“地板”处留好。我专门跑去看别人家的燕子屋,发现这种倒悬或半悬挂乃是普遍现象。我很好奇燕子晚上睡觉的位置及姿势。倘若往地下方向平睡,势必将鸟巢压垮,但如果不这样睡,那只能像蝙蝠悬挂于屋檐下的地板了。这既是燕屋的基座,又是最牢固的,且是现成的,燕子的小房子就建筑在这个基础上。这就是孩子的想法。我那时将鸟类的睡眠跟人类等同起来,以为它们也四脚朝天躺在床上。
我忍不住持着一根长竹竿,将燕子的泥屋捅破了,从里头掉出了几颗鸟蛋,并“噗噗”地摔碎。两只老燕绕梁飞翔,看上去惊惶而恼怒,但没过几天,它们又在原址上重建房子。
应当说,燕子算不上美丽的鸟类,其啭鸣声也算不上动听。它浑身灰黑,颈脖儿(其实没有明显的颈部,头部跟身躯相接,犹如蛇的腰部不知该如何计算)的部位倒有一圈白色。它的双翼却引人瞩目,犹如两把镰刀,单薄、灵巧。当它收起时,犹如剪刀在合拢;而张开时,却如镰刀在空中收割着看不见的菽麦。它是飞行精灵,它在飞行中吃喝和淋浴,甚至于飞行中哺喂幼鸟。燕子的飞翔是最轻巧和自由的,仿佛毫不费劲,能在天上划出变幻莫测的线条和圆圈,勾画出无数迷宫似的图案,仿佛整个天空都是它的领地和花园。它甚至比鱼类在水中遨游更加灵活和自如。燕子热爱飞翔,而它将觅食及劳动当成了游戏。它在飞翔中以神出鬼没的方式捕食蚊子、苍蝇及其他小昆虫,并在飞翔中衔着筑巢用的泥团及喂养雏鸟的食物。
我常常在田野上,目睹燕子那出神入化的飞翔,时而上下盘旋,时而像箭矢射向高空。据说燕子是活动最频繁的鸟类,它们一分钟也闲不下来。
燕子的小泥屋是长久的居所,燕子很少单独居住,而是出双入对并建立起了彼此依赖的家庭,相濡以沫。雌燕是慈爱的母亲,又是忠贞的妻子,而雏燕也犹如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会协助母亲照料和教育更小的燕子。这些关于燕子的生活习性都是父亲告诉我的,他对其他鸟类并无好感,却对燕子情有独钟。他为燕子选择了“寒舍”筑巢而沾沾自喜。倘若有黄蜂来筑巢,父亲更乐得合不拢嘴。他认为黄蜂会带来好运和旺气(在粤语中黄、旺同音)。他说这么多,是希望我不要再对它们的建筑物痛下毒手。我做到了。
在凤凰村的山野上,孩子们能遭遇并有幸捉到的最大鸟类可能就是黄鹤了。鹧鸪及白鹤不是我们能染指的,兀鹰就更不必说了。那种黄嘴角及羽毛黄色及褐色杂陈的大鸟却是飞行拙劣的笨伯。它们爱守在水边,像鱼鹰一样捕鱼并含在喉囔里,飞回巢中吐出来喂给幼鹤吃。黄鹤飞得吃力,短促,且飞不高。那副手忙脚乱的样子枉有飞鸟之名,简直跟一只会飞的鸭子差不多。因而黄鹤的鸟巢不会建在高处,而是选择茂密的灌木丛或荆棘林。上山摘稔子及山蕉果的孩子在芒草及灌木丛中行走,分开枝叶,发出簌簌的声响,时常将黄鹤惊得飞起来,而被孩子们徒手擒获。有的孩子常带狗上山,那种看家狗在山上奔跑跳跃,亢奋异常,对猎狗这个角色很满意,希望将黄鹤从密林驱赶并协助主人擒获。
孩子们捉黄鹤纯粹是为了玩耍,黄鹤肉腥臭,无人食用。麻雀虽小,肉却美味,孩子们爱捉来煲粥吃。黄鹤的叫声亦含混沙哑,算不上婉转悦耳。
兀鹰常在村庄的上空盘旋,据说鹰眼最为锐利,它在高处,却不放过地上的一举一动。鹰类是高空飞行的高手,它沉着从容,不会像燕子那样有什么花架子,它飞行得几乎像在静止!一只浑身漆黑的兀鹰像一块黑铁在空气中浮动,连羽毛也像铁片单薄而沉稳,几乎没有振动。而它一旦发现目标或猎物,就急剧地俯冲下来,像漆黑的闪电那样划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猎物捕捉并遁逃现场。它经常捕食田鼠及小鸡。村庄的母鸡带着小鸡在草地上觅食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就将兀鹰吸引过来了。“兀鹰叼鸡”是村庄时常发生的情景。
无论大人还是小孩子,一旦发现兀鹰出现,都要大声呵斥以驱赶。没听说过有谁活捉到兀鹰。它飞得太高了。我从未见过一只兀鹰是静止的,既没见过兀鹰像红嘴鸟伫在枝头上,也没见过一只死兀鹰。我也从未见过一处鹰巢。据说中火嶂的悬崖有兀鹰的巢穴,但我无缘得见。鹰是神秘的,我不知它从何处来,又要到何处去。它也是高傲的,不屑于以燕雀为伍,更不愿栖息于低矮杂树中。它神出鬼没,来去无踪,它偶尔现身于村庄的上空,只不过看上了那些鲜嫩可口的小鸡。在凤凰村,它是唯一明目张胆地去劫掠人类的生灵,其他如狼呀狐呀野猪呀,已被人类消灭殆尽,但人们对鹰无能为力。也曾经有人设圈套,放小鸡、网兜诸物诱捕兀鹰而未能得逞,这种方法曾让那些愚蠢而贪婪的麻雀自投罗网,也许鹰在高处已洞悉伎俩。也有人以气枪射击,却连鹰毛也打不到一根。
比起燕子来,兀鹰也许飞得没那么灵活,但也没那些轻浮的花招,而是扶摇直上,雷霆万钧,即使它停下来,仍然保持了王者的气度和尊严。当它在高空上飞翔,双翅自然地轻拍,“人”字的两边笔画在反复书写,仿佛不是它在飞行,而是被气流所推动。
我在村庄生活时,无缘目睹其他鹰类的风采,兀鹰可能只是最不起眼一种,饶是如此,我已为之迷醉。那天午后,一架银白色的飞机穿透了滚滚乌云而飞向远方,它看上去如此闪光而细小。一只兀鹰正在高处翱翔,它们于瞬间交错而过,在我的视线之内,鹰甚至飞得高过了飞机。
鹰总是独来独往的,看上去如此自信,却又何其孤独。它很少开腔,不像多嘴的麻雀那样叽叽喳喳,不像呢喃的燕子跟配偶说着绵绵情话,也不像云雀如天女散花般舒展歌喉。它保持沉默。它没有同伴,没有朋友,甚至找不到敌手。一只鹰高高在上,君临天下,仿佛远离尘世的喧嚣与烦扰,然而它也终究要觅食,才不得不接近炊烟四起的村庄。
现在回想起来,我很难理解一个孩子对鹰怀有的隐秘期待,那完全是出于对鹰的盲目喜爱。然而要刻意寻找一只兀鹰是无济于事的,你只能在某些时刻与其相遇。它出现过,又飞走了,每一只鹰看上去都像是同一只鹰。也许它们真的是同一个。至少在视觉上没法区分,一个孩子站在村庄的空地上仰望兀鹰,却没法目睹其细微奇妙之处,譬如兀鹰的脚爪、羽毛以及鹰眼的瞳孔上是否映照着孩子满怀惊羡和狂喜的脸。那个孩子不止一次在黑夜中召唤着鹰,想象鹰挟裹着夜色降临屋顶。鹰的黑翅犹如夜晚的一角,却仍然蕴藏了黑夜的丰富、幽暗和深邃,也许还有惊异和恐惧。然而,即使有鹰飞过村庄,你也不可能目睹,鹰的身躯全融入了黑暗。他只能在梦境中见到兀鹰,乃至变成了那只鹰,沉醉于飞翔而浑忘了捕食。鹰在飞,天空如一张无限大的白纸,它像一支黑笔在画写而没有留下字迹。当孩子于清晨醒来,他仍依稀记得飞翔的乐趣以及双臂因为过度飞翔而微微酸痛。如果一个人想飞,那么理想的榜样不是燕子和麻雀,而是鹰了。即使最高明的轻功练习者,也顶多像鸭子一样纵跃及飞檐走壁,而无法像仙人御风飞行或腾云驾雾。
“飞翔”几乎成了我童年时梦想的同义词。即使成年之后,我仍常梦见鹰并跟它交换了身躯,在天上飞,一言不发。
那一次,家里的母鸡带小鸡在田地上觅食,我跟在后头,当鸡们越走越远,直至来到旷野之中,我发现了天上的兀鹰。我只看到一个影子,是的,兀鹰跟它的影子同样难以区分。我沉醉地望着它,仿佛在用目光捕捉梦中的一个幻影。我没有忘记见到兀鹰务必要大喊“兀鹰叼鸡喽——”的训诫,但我保持沉默。我担心它受惊吓而飞走。倏地,一团黑影如漆黑的闪电从我的脚下掠过,瞬即消逝,它以雷霆万钧之势,抓走了一只小鸡。我呆若木鸡,愣了半晌。它距我如此之近,但我仍无法将其看清。我望着失魂落魄的小鸡以及愤怒得全身羽毛蓬起而“咯咯”地鸣叫的母鸡,深感抱歉。兀鹰在天上(或者任何空间)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出现。
当天晚上,我受到了母亲的唠叨和指责。在她看来,看到兀鹰不呵斥驱赶而让其抓走小鸡,无异于抢劫犯的同谋。由此,我明白了兀鹰在母亲心目中深恶痛绝,无异于飞车抢夺的盗匪。这对鹰的不同认识,既丰富又削弱了它在我心里的形象。
5.蚁与蜘蛛
蚁无处不在。蚁、蟑螂和老鼠的繁殖力惊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不亚于人类。上述恐怕就是地球上数量最多的“四大寇”了。
田地或屋边竹木的空地处,常看到高高垒起的土丘,泥土细匀如筛过又巧妙牢固地粘合一处,看上去天然又如巧手为之。那都是蚁的巢穴。里面生活着难以计数的蚂蚁。在蚁的世界里,那个不算巍峨的土堆不亚于一座城郭,里头有高大辉煌的宫殿,层层叠叠的民居,还有四通八达的街道,并分布着庄园、店铺、储物间诸如此类。一座蚁城完全由那些小不点的昆虫建筑,其工程之雄伟壮丽及艰辛苦累不亚于万物之灵修筑城池。对于蚂蚁来说,它们的世界称得上广阔和空大。蚂蚁比大多数动物更善于繁殖,它们信奉伟大领袖的指导:人多力量大。它们过的是群居生活,在异类之中,不可能在如此容积的洞穴中生存数量庞大的居民。
在关于蚁穴广阔以及蚁国强大的想象之中,没有比唐人李公佐的《南柯太守传》更恢宏壮丽的了。淳于棼只不过在大槐树下打了一个盹,却仿佛在另一个世界度过了漫长的一生。这也是一个关于梦境或梦幻的伟大言说及设计。它俨然指出了人生如梦万物皆空,荣华富贵权力美人不过是大梦一场。让我惊异的却是淳于棼片刻间竟拥有了一个完整、丰富而足够长久的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长度和广阔都让人振奋而沉醉),倘若忽视淳于棼的惆怅及失落,是否也可以说他借助一个梦境到达蚁国并拥有了一个比现实世界更值得拥有或度过的生命呢?在那里,梦境和现实的界线被混淆乃至被取消了,换言之,梦境是如此逼真,现实中的平庸及不可忍受被一再推迟。
人生固然如梦,但梦幻也是另一个真实的世界。淳于棼借助某种不可思议的魔法,进入了蚂蚁的世界并将自己降格及缩小如蚁。
在那一个如幻似真的世界里,他不知道自己是蚁,却仍拥有人的身躯和思维,并娶妻生子、建功立业直至苏醒过来,发现一切回复原状了(事实上不可能回到过去,当他将槐树下的蚁穴挖开,事情已不可逆转),才发现自己进入了蚂蚁的世界,那些富贵和功业,只不过是昆虫世界里才可能发生的事。当他挖开蚁穴的那一刻,仿佛在多重梦境中又苏醒了一次,而还有若干叠加之梦有待苏醒。仿佛他在大槐国的生活才是真实的,他持着铁锨站在蚁穴般目瞪口呆的模样更像是一场噩梦。到底是他变成了蚁,还是一只蚁变成了他?在故事的这个层面上,这个“庄子梦蝶”式的悖论包含其中。的确,他有理由认为是蚁穴的一只蚂蚁梦见了他以及这一切,甚至直接而干脆地变成了他。不管他是蚁还是人,或是蚁和人的共同想象,他所窥见的这个世界肯定终生难忘,并以传奇或梦幻的形式构成现实世界的一小部分。在这儿,人与昆虫的变换是彻底(不仅是身躯,还有思维、思想和情感)、全面的,也不露痕迹。这比卡夫卡笔下的格里高尔·萨姆沙变身甲虫更巧妙和自然,仿佛只按了一下某个开关,人与蚁已骤然变换却不自知。只有他挖开的蚁穴以及里头奔走如行人的蝼蚁,才让他为梦幻找到了一丝跟现实相连接的通道及依据。
一个蚁穴,在淳于棼的梦中却变成了一个疆域辽阔的国家。作为最伟大的神秘主义诗人,威廉·布莱克的诗句“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掌心握无限/刹那成永恒”,亦有异曲同工之妙。他是一个神圣、无畏而孤独的人。据说他年少即有灵性,能将目睹的奇异事物通过绘画及写诗呈现。这个单纯而纯粹的人,认为必须摆脱物欲而追寻精神。他以绘画和雕刻为生,但大无畏地坚持自己的诗学道路,生前默默无闻,却坚信自己的天才和所洞见的神秘疆域。他的精神世界独立而自足,跟世俗及教会格格不入,而单独地面向上帝及其世界。他赞美生命、力及可怕的美,希望天国与地狱融合而成为理想人世——为此他不惜赞美撒旦般恐怖的创造力。其诗《天国与地狱的联姻》以超验性、原始性、梦幻性及对力与美的探索让人震撼:“我”和天使相互窥见对方的命运,“我”在洞穴中目睹了那无垠大的“地下天空”,这是无与伦比的想象力及神秘体验。威廉·布莱克笔下的天使形象跟通常意义上的相比更复杂,糅合了神性及人性,更强大也更脆弱,也许,他受到了前辈诗人弥尔顿尤其是玄学诗鼻祖约翰·但恩的影响。
类似的故事在千百年后,被杰出的拉美作家胡利奥·科塔萨尔在《仰望夜空》中以西班牙语讲述并译成了汉语。这同样是一个关于梦幻的非凡叙述:一个在现代化的大城市骑摩托车而发生车祸的人,被送入医院治疗时不断地做噩梦,梦见他在古代阿兹特克的夜间成了一个摩特卡人,而被阿兹特克人捕获去活祭诸神。而事实是,这个男子不是生活在现代化都市里的骑摩托车的人,而是一个原始的摩特卡人,在巫师就要用刀挖出他的心脏以祭祀神灵之时,他在幻觉中看到了一个有城市、摩托车和医院的未来世界。尽管它只停留在一个故事之中,又难以让读者对人的本体、生存处境乃至不可知的命运产生更多的隐喻、暗示和启迪,但它依然是一篇杰作。
蚁国的隐喻比“黄粱美梦”更广阔而幽深。这既有洞穴般的深不可测,又有梦幻般的飘忽渺茫(这也同样是云雾缭绕的天空之表象),更具有多层次多侧面的内涵,禁得起无穷尽的阐释,已远远超越文学的层面而直接楔入了人类的生命本身。
也许,这只是人利用蚂蚁所作的譬喻,而跟蚁类毫无关系。毕竟,我们从来缺少像布封、法布尔、米什莱这样身兼博物学及诗学之长的博物学家,甚至连梭罗、阿尔多·李奥帕德、巴勒斯、普里什文这样仔细观察深入了解大自然而以生花妙笔去表达的人,千百年来亦难得一见。蚁不知晓这一切,或者知道了却不置一词。我想昆虫要思考人类犹如人类想象上帝,终究显得可笑。
在桉树或松木上,也经常看到树身上包裹着一层层黄泥,树干仿佛变成了刚出土的陶俑或木乃伊。那是白蚁正在树木上聚拢,噬咬并筑窠。蚁繁殖的速度异常惊人,那些黄泥是它们用嘴衔来并用唾液胶固上去的。树木慢慢枯萎而死亡,而白蚁最终将树木蛀空,直至将一段木头完全变成一个蚁窠。我在小树林常发现一两米长的粗大木头横亘于林中,仿佛出自人的砍伐,其实不然,此乃白蚁的杰作。看起来木头仍然完整,实已朽空,轻轻一触,即化为尘土,里面生活着难以尽数的白蚁及蚁蛹。我跟伙伴经常用树枝将桉树身上的黄泥扫荡一空,看见里面肥肥白白的白蚁幼虫,慌作一团,夺路而逃,而成虫长出翅膀,到处乱飞,并到他处繁殖。
本地的蚁窠都不大。据说非洲大草原上,有高大如宫殿的庞大蚁窠,高逾数丈,宛若土丘。其坚固程度让人咋舌,连野牛站在上面眺望远方而不会倒塌。
野地上的蚁类种数繁多,有一种大黑蚁常在林间出没,在树上爬上爬下。据说用此蚁泡米酒服用,可治一种咳嗽的顽症,对风湿骨腿痛亦有疗效。不知是真是假,但常看到一个黑衣老妪在村中出没,提着小铁罐去捕捉蚂蚁。她就是伙强的祖母,一个幽灵般深居简出的人。我在童年时做梦见到巫婆,往往是在遇见她之后。据说黄蜂的天敌是穿山甲,蚁的天敌是食蚁兽。穿山甲同样食蚁,毕竟蜂长着一对翅膀,捕捉的难度不小。啄木鸟也喜啄食白蚁。上述珍禽异兽在凤凰村一带绝迹多年,我们无缘目睹。
喜欢入宅的是一种小黄蚁(村人称之为“黄狮蚁”)。它们甚至在墙角的裂缝处筑窠,常排成长长的队列在厅堂乃至卧室中行军,形成一条灰黄色的“蚁路”,将我们的房子当成了家园。有时母亲受不了,就用“竹搅火”去焚烧蚁路并烧其蚁窠,但收效甚微。黄狮蚁嗜食油和糖,若厨房洒落了一点白砂糖,须臾间蚁闻风而至,聚拢成群。
有一次,母亲刚倒好的油壶,才过了一夜,发现壶中一片深黄色。花生油(村人叫“清油”)原本澄黄透明,现在像掺入了一堆火灰。原来是跑进了不计其数的蚁。如果不将那些蚂蚁清除,那壶油就无法再吃了。油在村中算得上贵重之物,母亲不舍得丢弃,一罐七八斤重的花生油,得耗费多少颗花生啊。一斤晒干的带壳花生顶多可榨三两油(过滤的),而一百斤晒干的花生得三五分地才能出产,还得经过播种、收获、脱粒及晒干等繁重劳作。花生油不仅是花生果的精华,也是劳作和汗水的结晶。花生油乃神奇的“药水”,母亲通过它犹如变魔术一般,使寻常菜肴乃至不起眼的青蔬和咸菜变成妙不可言的美食。如果没有花生油(猪油则大打折扣)的调剂,即使是鸡肉也会削减其美味。
母亲叫我上山采回一把松针,用井水略为清洗,拂干,铺在一个罐子的开口上,小心地将壶里的油倒入去。那些松针就如一块纱布或筛子,起到了过滤之用,将蚂蚁全隔在上面,而油汩汩流下,恢复了澄黄透明的颜色。蚂蚁一动不动,犹如芝麻的碎渣,早已淹死多时。一年之中,同样的事会反复多次。乡间的蚁群之多让人头痛,碗啊,煲呀,洗得慢了,残羹及油盐总会招来一群蚂蚁,黑压压的一片,让人惊恐。
蜘蛛是丑陋而畸形的昆虫,其脚爪数量多而瘦小枯干,肚子倒肥硕滚圆,仿佛它从食物中得到的养分全在肚子中囤积并化为白丝,而不愿有任何一点流失到手脚上去。
一个大腹便便的地主的肚子,却长在穷人骨瘦如柴的细小腿脚上,显得很不协调。这种设计当然是出于生存及捕食的需要,蜘蛛捕猎靠的不是牙齿和爪子,而是它辛辛苦苦布起的天罗地网。它为了满足最重要的器官而不得不再消减在脚爪上的营养开支。它得将那些闪光而纤细的白丝源源不断地从肚子抽出来,并扩大及加固早已织好的蛛网。而蛛网脆弱不堪,一只小昆虫乃至一缕清风都可能使其出现漏洞。蜘蛛几乎每一刻都在抽出新丝去编织或修补蛛网。它的肚子像是一个棉纺工厂,一个制作纱线的工作车间,一个存放棉纱的仓库,一个巨大的线轴,而难以穷尽的丝线就从中摇出来。当然,前提是它必须持续地将腹中填饱。同时,它还是陆地上的渔夫,它在墙角或林莽中,张开巨网捕猎,看上去在守株待兔。一旦猎物入网,它就飞快地爬到猎物身边将其制伏。
蜘蛛的网看上去细密,精巧,并呈现出类似九宫八卦般的几何图形。它在织网时肯定遵循了某种标准和尺度,每张网都形状相似,而大小不一,体现出工业化生产的严格复制,仿佛它们在编织时身边都有一张设计图并严格执行。
蛛网的黏性相当强,当然,其坚固程度跟撞上网来的猎物大小及凶猛相关。对于蚊子、蝴蝶及甲虫之类来说,撞入蛛网已九死一生。即使是挥舞着两把锯齿大刀的螳螂亦难逃毒手,它的利刃砍在蛛丝却被反弹起来,犹如外家拳高手碰到了内功深厚的太极拳高手,重拳如击在棉花上,浑不受力,却被人家借力打力,四两拨千斤。一旦有猎物入网,蜘蛛在网上行走却迅疾异常,宛若轻功高手飞檐走壁、登萍渡水,不受蛛丝黏性的制约。蜘蛛常网捉蝉之类的巨型昆虫,有时甚至捕捉到禾花雀、麻雀之类的小鸟,看来其蛛网的威力不可小觑。
有的孩子用竹篾弯成团扇大小的圆弧形,插到长竹竿上去,将蛛网绕缠于其上,密密匝匝的,形如电蚊拍,去粘捕树上的绿蝉。而蛛网被捣毁,蜘蛛眼睁睁地看着,只好逃之夭夭,别无他法。它只待从头收拾旧山河,再从肚子抽出细丝另起炉灶。
在树林或灌木丛中,常看到一两面八角状的蛛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猛一抬头,却发现数只色彩斑斓艳丽异常(深绿及黑纹相间,并杂有红色)的硕大蜘蛛盘踞其中,让人骤吃一惊。蜘蛛像蛇一样让人心生悚惧。据说蜘蛛越鲜艳毒性愈炽,大人一再告诫小孩莫去招惹。蜘蛛既不动弹,亦没有声音。它在长年累月的狩猎中学会了沉默的好处,甚至没有发音器官,不像蟋蟀口不能叫,却能借助鞘翅拍击而发出“鸣叫”声。它也不像蛇对人那么敏感而逃逸或攻击。那面网就是蜘蛛的全部产业和家当,它不能舍弃,也似乎一味沉湎于网络世界而对现实世界熟视无睹。对于蜘蛛来说,网络里的世界才是唯一的现实,它每天都在上面修补或加固,并捕捉到得以果腹的食物。野地的蜘蛛网往往更大,更牢固,有时暴风雨亦不能完全将其摧毁。
我曾在雨后的树林看到一面扁箕般大的蛛网,水珠不断下滴,而阳光在晶莹的水珠上折射出霓虹般的五光十色。蜘蛛在丝线上忙碌,它得将网络的缺口缝补上去。它仿佛精通缝纫术。然而,蛛网一旦遇到强大的敌人,终究脆弱如幻影,一触即溃。有时,就像一个肥皂泡那样破碎。
蛛网就是蜘蛛栖居的房子,耕作的田地,离开了蛛网,蜘蛛就像失地的农民,只有等死。蛛网也是蜘蛛的厨房、餐桌、床榻和花园,它在此处捕食、玩耍及睡眠。蛛网也是它的城堡,是为猎物挖好的陷阱。一张蛛网就是监狱,蜘蛛既是牢头又是狱卒,还是囚犯,它一步也不能离去。分别在于,列刑犯被一批批地处决,而它既是看守又是刽子手。
在村庄的屋檐或墙角暗影下,常能看到巴掌大的小蛛网,丝线更纤细,也更脆弱,且沾满灰尘,脏兮兮的,仿佛用旧的床单久未洗濯。这是家蛛的栖身之所。这些家蛛个头细小,色泽灰暗。丛林里的艳丽蜘蛛像锦衣华服的贵族。这些小蜘蛛则是蛛族中的侏儒,而又是衣着寒伧、蓬头垢面的乡下人,整天拼死累活,无非是为了填饱肚子。这些家蛛将网络编织到房屋、粮仓、厕所、猪圈、粪屋及“禾地屋”等乡间一切建筑物的墙角或屋檐上去。那些小网跟其体形是相称的,黏性也较差,只能网捉到蚊子、苍蝇之类,倘若碰到一条不幸的壁虎坠入彀中,就如中了头彩,可以好生享用了。
比起朝生暮死的蜉蝣之类虫豸,蜘蛛的生命不算太短暂,且能以梦想结网,并捕捉到充饥之物。然而,其终极一生,亦被那个梦幻所囚禁。
6.蛇与青蛙
农夫对土地充满热爱和敬畏,却没有自然或生态之类的观念。不管如何,农夫也是生态链条中的一个环节,他们的生命是相互依存的。对蛇蛙飞禽,可以捕食,但不可杀绝,否则这根生态链中断带来的乃是整个生态崩溃的苦果。
野生动物纷纷绝迹的悲怆事实,表明了它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已遭毁坏,尤其是化肥农药的使用,破坏了水源而使其无法生存乃至被毒杀。农夫是这根食物链的高级者,青蛙吃害虫,蛇吃青蛙,鹰吃蛇,人也吃蛇(农夫要捕捉黄鹤及鹧鸪容易,而要捕食天上的飞鹰,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人不吃蛇也能活命,且吃蛇的人不多。乡野之间,常传来人被蛇咬死的消息。这个食物链中,谁是最后一级,看来悬而未决,并非一成不变。在村庄,农夫对蛇的敬畏一直存在,这主要是出于对蛇的恐惧。这种惧怕不仅在于蛇丑陋的外表、斑斓的色彩,更指其置人于死地的毒牙。因此,没有几个人愿意跟蛇打交道。除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吃蛇的人很少。那时候,只要能果腹的东西都通过疯狂的嘴巴进入了饥饿的身体。像银环蛇、金环蛇、白颈丫、五步蛇之类,人一旦被咬,见血封喉,让人谈之色变。
村里有两三个专业的捕蛇者。他们懂得多种驱蛇、捉蛇之法。有秘制的蛇药,捉蛇极其危险,却可换来可观利润。石湾墟或县城的餐馆,每以重金收购。捉蛇人之中,就有被毒蛇咬死的人。柳宗元名篇《捕蛇者说》就讲述过捉蛇的无奈及凶险。真正跟蛇打交道的人,如果不是为生活所迫,就是对此类长虫抱有特殊兴趣。
蛇种类难以计数,但在捕蛇者看来,无非是两种:一种是药蛇,多是剧毒之物,如金包铁、银环蛇、白颈丫等,取蛇胆制药或以蛇泡酒。一种是肉蛇,供人饕餮,如南蛇(一种小型蟒蛇)肉多味鲜,数十年来价格居高不下。南方人嗜食蛇,故捉蛇者众。蛇的栖息地又视种类而定。南蛇在陆地,水伏蛇居水中,泥蛇住淤泥,草瓜蛇喜钻草丛,饭铲头喜居树丛,“青竹标”爱住竹梢。捕蛇者目光敏锐,能循迹而至,或在旷野上跟蛇狭路相逢而捕之,或者直捣黄龙从洞中揪出。蛇在春夏季多在洞外游走,秋冬则入洞居住。在春天,蛇经一冬睡眠,必出洞觅食,见阳光和暖,遂于草丛间晒太阳,或在水边饮水,见人即逃遁或入洞。有个捕蛇者将蛇追至洞口,用手抓住蛇尾往外拖,却难以拉出,原来那蛇拼命抗拒,并将全身鳞甲张开,嵌入洞壁,犹如按图钉似的,竟是牢固异常。捕蛇者听得“噗”一声,将蛇尾扯断了,那蛇如壁虎般逃遁,未伤及内脏,并不危及性命。在夏天,阳光炎热,蛇洞口所处“坎头”多向南,所谓冬暖夏凉,在蛇爬过的地方,留有蛛丝马迹,并有浓重的腥气。
春夏间,蛇的洞穴较浅窄,用铁钎略为挖掘,即可捕捉。在树底下、河边或灌木丛处,亦常见到蛇虫出没。在秋天,蛇喜在晚间觅食,夜间觅食较易,蛙、蟹及鱼都比白天迟钝。在冬天,食物稀缺,寒冷,蛇入洞冬眠,偶尔亦会出洞觅食。冬天的蛇常会成对,组成家庭,在春天产卵孵儿,每窝通常有数条之多。冬天捉蛇最宜用火攻,有经验的捕蛇者找到洞口,并从洞边的蛇屎分辨其种类、大小和轻重。蛇屎常沾有鼠毛及田蟹之残片。堆着柴火往洞里扇风烟熏,熏了几通后,即熄火观望。蛇抵挡不住,会从中探头喘息,迅即用铁钎按住蛇头,捏住七寸,敲掉毒牙,扔入布袋,扎紧袋口。一两斤重的蛇就算是大蛇了。
在二十世纪末,又有人发明了用铁笼装蛇之法。捉老鼠为饵,笼口装有弹簧及铁丝,蛇略为碰触,铁门一关,蛇已为阶下囚。蛇毕竟不如人类狡诈多端,也不及人类毒辣。
我对蛇一直抱有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恐惧。我只要想起它那三角形的扁平头部、分叉的蛇舌和滑溜溜的身段,就不寒而栗。至于蛇是否有毒,倒是不必深究了。
村野间到处有蛇出没,最常见的是水蛇、草瓜蛇和南蛇,至于剧毒蛇倒是深居简出。也许它们知道身价昂贵易招祸患,或如世外高人,深藏不露。除了捕蛇者,谁愿跟它们打交道呢。有时候,我在泥路或田埂上徒步,突然踩到软绵绵的一件物事,又或“嗖”一声蹿过脚跟,这通常是草瓜蛇,呈青绿色。我还没看清楚,那蛇就不见踪影了。后来我在某农庄见到“蛇瓜”,觉得那种瓜就是模仿草瓜蛇来生长的,或者它们彼此模仿,相互对应。蛇没脚而行走迅速,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掘土的农人有时也掘到四脚蛇,蛇有脚就是异端而超出了常规。遇见此物,被认为是不吉利的事,必一锄头将其砸得稀烂。
在鬼落山的茂密丛林,我曾在里头无数次转悠、采摘那几种山蕉果、野山竹之类的野果。里头古藤盘绕,怪树突兀,鸟类繁多,是一个童话世界般的丛林,我常独自觅路钻入,在里面能沉湎好几个小时。有一次,一条细小如项链的小蛇从脚底窜过。它一闪即逝。它像一段燃烧的树枝,一支火箭。我只见到红光一闪。
许多年前,我遇见过一条美丽的蛇。秋收后的田野,稻草杂乱无章地堆放着,新刈的稻桩有一股扑面而来的清香。我赶着一群白鹅在稻田放牧,领头的公鹅扑着双翅,颀长的脖颈像是一件管弦乐器,向着天空吹奏。我把竹竿插在湿润的地上,惬意地躺在稻秸垛上,我看见了那条蛇。蛇像人一样立起了身子,眼睛像细小的宝石一样望着我,似乎一点也不害怕。它身上的鳞甲像一枚枚金币。它是金色的。我不知道他是什么蛇。那美丽的身子像是天上掉下来的一段灿烂的彩虹,我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抚摸,忽然,它身子一直就不见了,像是青天上的一道闪电。在那个瞬间,我遗忘了美丽背后的危险。
村子里的孩子,自小就被教导必须学会以“之”字形拐弯走路,目的乃是为了预防南蛇奸淫。据说南蛇乃是蛇类中的登徒子,且喜与人交配。如果它看中了某人,必先以硕大身躯将人拼命缠住,让人动弹不得,然后强行交媾。有个被奸污的少女潸然泪下,那蛇还无限温柔地伸出舌头轻轻舔舐。据说某妇人十月怀胎,腹中绞痛,竟产下一窝小蛇。类似的传闻如秋风中的叶片,纷纷坠入我们的耳朵,让人毛骨悚然。蛇以腰肢走路,直线爬行如离弦之箭,若拐弯就速度受阻且多有不便。我们操练之字形步法,正好能摆脱前来求偶的异性南蛇。我想,摆脱蛇的最佳方法还是一根木棍吧。但大人说,南蛇身体甚巨,力大无穷,弱质女流及未成年男子,最好还是逃之为上。
真正遇到南蛇的人,往往因过度惊恐而无力迈动脚步。我在鬼落山的灌木丛中摘山稔(桃金娘),突然听到阵阵“簌簌”声,那是草木摇撼之声,仿佛有人拨开山稔花枝冲我走来。我回头一望,不禁毛骨悚然,一条大南蛇就在我身后不足半米处。我骇得动弹不得,心里一缩,像被施了定身法,忘记了逃命,也忘记了进攻,衣襟上大堆熟山稔哗啦啦坠了一地。那蛇望着我,头部略微从地上抬起,它的眼睛像手电筒的小灯泡透明而闪光,它似无恶意。我脑海忽然浮现出“美人”这个词,事实上,我眼前浮出的是美若天仙的阿霞姐。她比我大了三四岁,她曾无数次出现于我的梦境。有好几年,她一直是我梦中迷恋的女人。后来,她的出嫁让我心碎。那一刻,我仿佛在林中看到了阿霞(或她让人迷醉的胴体)。我觉得那蛇的表情跟阿霞何其相似。我似看到蛇笑了,然后在茂密的草叶间消失了。是的,我看见了蛇在笑,如果说我觉得她像阿霞纯粹是极度惊恐下出现的幻象,那么我真看到了它在笑。至少,它对我没有任何攻击,更没有那种骇人听闻的侵犯。
那条大南蛇是我少年时代遭遇的最巨形蛇类。直至一九九四年,我在省城求学时去动物园玩耍,才见过这么粗大的蟒蛇。
我曾在园山的灌木丛中看到一条蛇蜕。其粗如擀面杖,长有两三米,蛇壳绵软,薄如蝉翼,银白色中有点泛黄,它完全是空洞的,但据此可想见那蛇之硕大及其腰身之柔软。除头部有一条裂缝,整个蛇壳完整无缺。我年少时患过眼疾,红肿疼痛,父亲采掘土茯苓及菜地边上的车前草诸草药,加上到药材铺抓的十几味中药(是什么忘了),还有几条蛇蜕(中药名曰龙衣,乃父亲于山上觅拾而得),煎服了好几回,眼疾霍然而愈。
人要学会尊重另外的生命——毒烈如蛇、渺小如蚁或猥琐如鼠——那是十分困难的。人类依仗自己的勇武和机巧,那双善于制造猎具的手和奔跑迅速的双腿,经常对兽类发起毁灭性的攻击,对蛇鼠虫蚁更不放在眼里。父亲说,他幼时还能听到中火嶂传来虎啸声。据说祖父少年时曾目睹老虎在山涧上跳跃,那斑斓华美的毛皮像王者穿着的锦袍。至于穿山甲、野猪之类的野物,早先还成群结队,在村庄四周的丘陵及林地上出没。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我还在荒山上的破窑洞看到野猫和黄猄出没。不过数年之间,野兽销声匿迹了。鸟类只剩下常见的十来种,大多已像传说一样无从追究。
在乡村小学读书时,我们每人从家里捧一盏小油灯上晚自修,那漫长的两小时实在难熬。学校旁边就是一个大水塘,夏季一过,那些小蝌蚪全长出了四肢,四处蹦跳。孩子们利用课间十分钟,抓来一群小青蛙,捉住其手脚,放在煤油灯上烘烤,煤油的气味夹杂着青蛙的腥味,在课室里弥漫不散。其实没有人想闻这种味道,老师也不管,孩子们却很享受小青蛙被慢慢烤熟的过程。
我们乡下一带最常见的青蛙,就是那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双眼鼓突,背部碧绿,肚皮雪白,外观精致。此乃无上美味,村民爱抓来宰吃。有人更捉去市场售卖,以换家用。粤语称青蛙为“蛤乸”,凤凰村人则称之为“蛤”。捉蛤方法很多,但硬捉不若智取。过去人们多取用照蛤之法,就不费吹灰之力。方法是用一个盘状铁器,装上柴片,火光甚亮,实乃灯笼状的照明工具。大约在清明谷雨前后,春水涨起,在河湾、池塘边,无数青蛙鼓噪,蛙声嘹亮。鸡叫头遍之后,约三四点起,青蛙已觅得配偶,搂抱成一团。火光照到,成双成对的青蛙陷入温柔乡里,浑身酥软,无力自拔。即使见到有人来,亦呆若木鸡,无法蹦跳,被人们一对对捉将入篓。
在冬天,捉蛤多用挖掘之法。有经验的猎手一看洞口,就能分辨那是蛤、蛇或鼠的巢穴。由于蛙足类似鸭蹼,将洞口弄得较光滑,新鲜,洞口就较扁平。且靠近水边、田边。田蟹的洞是圆的,由于蟹爪的缘故,洞口有点状痕迹。蛙、蟹近水,老鼠则在水边,洞口粗糙,里头四通八达,别有洞天,故《西游记》中,金鼻白毛老鼠精的无底洞虽壮观得夸张,倒也略有依据。蛇洞比上述洞穴都大,深长,亦有横窍,狡兔三窟,在山地夹缝处,颇多蛇洞。说回到挖青蛙,用钢铁特制的铁钎(一端扁平锐利如铲,一端弯曲如锄),一头挖,一头掘,青蛙躲在洞中,必无所遁形。
我捉到的这只小青蛙看上去异常可爱,有着鼓突起来的大眼睛,绿色的脊背,雪白的肚皮,它的四只小爪犹如工艺精湛的钥匙扣。它已发育完全(我是指它已没有蝌蚪的任何特征,譬如尾巴也已经褪化),在形状上跟一只成年青蛙毫无二致,但太过细小,它只有我的脚指头那么大,这样的小青蛙还没有食用价值,我捉它乃是因为它对我有新奇之处。乡村的孩子会把捉到手上的任何小动物改造成一件玩具。小青蛙异常滑溜,我为了防止它逃走,在路边拔了一棵“鸡麻”(一种野生植物,其皮柔韧,可充当小绳子使用),剥下了它的皮,“鸡麻”的皮虽然比不上黄麻坚韧,但用来束缚一只小青蛙绰绰有余,而被剥掉了皮的麻秆一片雪白,它将会有另外的用途。
我用“鸡麻”缚住小青蛙的大腿与身体的交界之处,小青蛙受到紧束的肚子向上鼓起,鸡麻的另一端被握在我的手上。青蛙是善于跳跃的,尽管它受到了束缚,仍然显示出了弹跳的天赋。我把这只小青蛙带回村庄,我要让它跟小伙伴手上的小青蛙进行一场赛跑。我们用瓦片在结实的泥地上画了一条起跑线,并画好了终点,几个孩子用手牵着小青蛙待命出发,被“鸡麻”缚紧的小青蛙在我们的驱赶下奋勇争先。现在我们将它们视之为一名田径运动员或假释的逃亡者(究竟是哪一种不重要,反正它成了孩子们手上的玩偶)。我们挥动鞭子,小青蛙拼命地跳跃,它们在往(我们的)目的地奔去,并不能真正逃离。这些可怜的小青蛙曾经有过面对天敌时你死我活的斗争,却从没有经历过这种奴役,它们不知道为何在一刹那间失去了自由的权利,并要在鞭子的驱动中做着无望的逃离。
孩子们兴奋起来,我们既是发令员,也是观众和裁判。我们去模仿审判者的角色。审判的权力从来都归于上帝。而人世间任何的审判都可能是对自由和道德的亵渎,因为我们没有资格行使上帝的权利。孩子们的游戏天性常被人们称之为自由和童真的表现,却往往忽视了暴虐的成分。这是一个邪恶和流血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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