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短篇小说选2-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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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太晕船。由于天气恶劣,牌局早早散了,但我也没有下到船舱里。我们习惯打牌到凌晨一两点钟,赌注不大,输赢无关痛痒。大风刮了一整天,夜幕降临时升级为怒吼的狂风。一两个牌友说感觉不舒服,另一两个牌友打得也心不在焉。即便不晕船,海上的恶劣天气也令人不适。我讨厌那种说喜欢风暴天气的傻瓜,吹嘘说能够精力充沛地在甲板上行走自如,赌咒发誓地说恶劣的天气对他压根算不了什么。比之船上的木结构嘎吱作响,玻璃器皿四处乱滚,人坐在椅子里随着船身晃动滚来翻去,比之狂风怒号、巨浪滔天,我更喜欢陆地。有个牌友说他玩够了,我想没谁会恋战,最后一局没有人再加注。船身摇来晃去,我肯定睡不着,北太平洋的浪涛不断撞击弦舱,我无法安心看书,索性独自待在吸烟室里。我将刚才玩的两副牌放在一起重新洗牌,气定神闲地独自玩起来。

    玩了大约十分钟,门突然被强风吹开,扑克牌吹得四处飞散。两个乘客气喘吁吁地躲进吸烟室。船上乘客不多,从香港开出至今已十余天,因此,我和船上的每一位乘客都熟悉了。我曾跟刚刚躲进来的两位说过几次话。看到我一个人坐着,他们走到我桌边。

    他们俩年纪都很大了。或许正因为这一点,他们才形影不离。从他们在香港登船初次见面开始,全天大部分时间都能看到他们一块儿坐在吸烟室里。两人交谈不多,中间摆着一瓶维希矿泉水,安然自得。他们都很有钱,这也是两人之间的一个共同点。富人跟富人在一起才觉得自在。他们知道,钱财意味着优势。他们对穷人的感觉是,穷人总是渴望着某种东西。的确,穷人羡慕富人,被人羡慕的感觉很舒服,可穷人也会嫉妒富人,这样一来,他们的羡慕就不那么单纯。罗森鲍姆是犹太人,略有些驼背,身体虚弱,衣服耷拉在身上,给人一种半死不活的感觉。老迈消瘦的身体仿佛距坟墓仅一步之遥,脸上流露着狡诈的表情,是多年老于世故的象征,看着倒也自然。他为人和善友好,常请大家喝酒、抽雪茄,他的乐善好施是有名的。另一个叫唐纳森,苏格兰人,年轻时去加利福尼亚闯荡,开矿赚了一大笔钱。他身材矮胖,面色红润,胡子刮得干干净净,除了后颈一圈银发外,头顶光秃秃,眼神格外和气。无论他闯世界时曾经何等叱咤风云,经过一番岁月磨砺,他如今温和友善。

    “我以为你们早上床睡觉去啦。”我说。

    “我是该去睡觉了,”苏格兰人回答说,“听罗森鲍姆讲从前的事儿,就把睡觉给忘啦。”

    “反正睡不着,躺到床上有什么意思?”罗森鲍姆先生说。

    “明天早上跟我一起到甲板上走十圈,保证你能睡着。”

    “我这辈子从来不锻炼,也不打算从现在开始锻炼。”

    “这么说太愚蠢了。你要是坚持锻炼,肯定比现在加倍精神。看看我吧。你永远不会相信我七十九岁了,对吧?”

    罗森鲍姆先生用挑剔的眼神打量着唐纳森。

    “是,没错。你身体保持得很好。看起来比我还年轻。我才七十六岁。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保养。”

    正说到这儿,侍应生走过来。

    “酒吧马上要打烊了,先生们。需要我帮你们拿点儿什么吗?”

    “风暴肆虐的夜晚,”罗森鲍姆说,“咱们来瓶香槟吧。”

    “给我来一小瓶维希矿泉水。”唐纳森说。

    “噢,好吧,我也来一小瓶维希。”

    侍应生转身离开。

    “说了你可别介意,”罗森鲍姆有些不满地说,“要我像你这样清心寡欲地活着,可真受不了,哪怕把全世界的钱都给我一个人也不行。”

    唐纳森朝我温和地笑笑。

    “罗森鲍姆受不了的是,我五十七年来没有碰过一次牌,没有沾过一滴酒。”

    “那我问你,这样的生活你是怎么过来的?”

    “我年轻时,酗酒,赌博,样样都干,后来遭遇一次可怕的变故。我自此吸取教训,痛改前非。”

    “说给他听听吧,”罗森鲍姆先生说,“他是个作家。他可以写篇故事,没准儿还能挣张船票钱呢。

    “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情愿讲这个故事。长话短说吧。我和另外三个人一起打牌,都是朋友,年龄最大的也不超过二十五岁。包括我、我的同伴和麦克德莫特兄弟俩。兄弟俩感情甚笃,一个有什么,都会跟另一个共享,一个到镇上去,另一个总是跟着。他们总在一起说说笑笑。一对帅小伙,身高都超过六英尺,英俊潇洒。我们这群人玩得很疯狂,总体上运气不错,一旦赢了钱,便毫不吝惜地花掉。一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然后开始玩牌。我猜大家都喝高了。不知为什么,麦克德莫特兄弟突然开始争吵。其中一个说另一个打牌作弊。‘收回你的话。’杰米吼道。‘我要让你去见鬼。’埃迪说。我和同伴还没反应过来,杰米掏出手枪,把他兄弟打死了。”

    轮船剧烈摇晃起来,我们紧紧抓住座椅。酒吧食品柜上的瓶子、杯子在架子上滑动,发出叮叮咣咣的声响。从这个温和的老者口里讲出这么可怕的故事,让人感觉无比怪异。那是另一个时代的故事。眼前的老者身材肥胖,脸色红润,后颈一圈银发,身穿无尾礼服,衬衫前面缀着两颗大珍珠。你很难相信,他竟然亲身经历过如此凶残的事件。

    “后来呢?”我问。

    “我们迅速清醒过来。一开始,杰米不敢相信埃迪已经断气了。他把埃迪抱在怀里,不停地喊他。‘埃迪,’他喊道,‘快醒醒,好兄弟,快醒醒。’他喊叫了一整夜。第二天,我们跟他一起开了四十英里进城。我和同伴一边一个扶着他,将他交给行政司法长官。跟他握手道别时,我哭了。我告诉同伴,有生之年,我再也不碰牌,再也不沾酒。我都做到了,我会继续坚持下去。”

    唐纳森先生低下头,嘴唇颤抖。他似乎又回忆起多年前的那一幕。我很想问他一个问题,可他显然情绪过度激动,不便打扰。他和同伴似乎毫不犹豫地将这个倒霉的年轻人交给法律处置,仿佛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似乎说明,纵然这样一伙放荡、野蛮的人,也本能地对法律存有敬畏之感。我不由得一阵战栗。唐纳森先生喝完杯里的维希矿泉水,匆匆道声晚安就离开了。

    “这个老家伙有点儿小孩子脾气,”罗森鲍姆先生说,“我不相信他以前能精明到哪里去。”

    “咳,他以前一定精明过人,不然怎么会赚到那么多钱。”

    “怎么会?!那个时候的加利福尼亚,挣钱根本不需要脑子好使,只要有运气就行了。我绝非妄言。想在约翰内斯堡发财,才真正需要脑筋管用。八十年代的约翰内斯堡。那场面真叫壮观!跟你说吧,我们一大帮人,个个都是玩命的主。人人都只考虑自己,谁落后谁倒霉。”

    他若有所思地抿了一口维希矿泉水。

    “你若想到板球和棒球,高尔夫、网球和足球,你可以尽情去玩,那些都是小伙子的游戏。我问你,成熟男人还会拼命奔跑、使劲击球吗?扑克才是唯一适合成熟男人的游戏。你是所有人的对手,所有人也都是你的对手。团队合作?谁能靠团队合作发财?发财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摧毁你的对手。”

    “我不知道你还打过牌。”我打断他,“哪天晚上露一手?”

    “我不打牌了。已经戒了,不过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我才不会因为某个倒霉朋友被杀就戒牌呢。再说了,一个蠢到被人干掉的家伙也不配当朋友。时光不再啊!要想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扑克,就得到那时候的南非去看看。那可是我见过的赌注最大的牌局。扑克高手云集,绝对没有输了不认账的主。场场壮观。就拿其中一场来说吧,一天晚上我在约翰内斯堡跟几位大亨一起玩牌,突然有人把我叫开了一会儿。赌注总额有两三千镑。‘帮我接一下牌,我去去就来。’我说。‘没问题,’他们说,‘不着急。’哎呀,我离开不到一分钟时间。我回到牌桌,拿起牌,发现自己拿了一手从8到Q的同花顺。我一声不吭,迅速把牌抓到手里。我猜得到其他人手里的牌。可你知道吗,我犯了个错误。”

    “什么意思?没听懂。”

    “那一局很快就结束了,赌注最终被三张七赢走了。我万万没有想到会是那样。我想当然地认为别人手里会有从9到K的一手同花顺。眼看着,这一局我输掉十万英镑。”

    “真倒霉。”我说。

    “那一场下来,我差点得了心脏病。可令我彻底金盆洗手不再打牌的是另一手同花顺。我一辈子总共抓到过五次同花顺。”

    “天啦,能够抓到同花顺的机会可是万不及一呢。”

    “那回是在旧金山,就在前年。我一整晚手气都很差。但是,我输的钱不多,因为我根本没机会叫牌,连对子都没抓到过,即便抓到,顶多也就一对。后来,我又抓了一手牌,跟之前的牌一样烂,所以我没有加注。坐在我旁边的家伙也没有加注,我把手上的牌给他看。‘一个晚上都是这种烂牌!’我说,‘拿到这手烂牌还怎么个打法?’‘啊,那你想要什么样的好牌?’他盯着我的牌问,‘无论是谁拿到同花顺都会下注的。’‘什么?’我惊叫一声。我浑身颤抖得像片树叶。我又看了一眼手里的牌。我以为抓到手的是两三张小红桃加上两三张小方块。居然是五张红桃同花顺,我居然没看出来。全怪我的这双眼睛!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老啦。我一生几乎不曾哭过。我不是那种人。可当时,我忍不住哭了。我竭力克制,眼泪还是止不住顺着脸颊滚落。后来,我站起身。‘先生们,我自此戒牌了!’我说,‘老眼昏花连同花顺都看不清,还玩什么扑克牌。天意如此,只能认了。在生之年,我永不再玩扑克牌。’我留下一个筹码,把剩下的筹码全都兑换成现金,从房间里走出去。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玩过牌。”

    罗森鲍姆先生从马甲口袋里掏出一个筹码,递给我。

    “我把这个筹码留作纪念。走到哪里都带着。我不是个多愁善感的老傻瓜,你瞧,我知道扑克曾经是我生平至爱。如今,我只在乎一样。”

    “哪一样?”我问。

    他精明的小脸上浮现一丝笑容,厚厚的眼镜片后面,湿乎乎的眼睛闪着讥讽。脸上有着不可思议的机敏与狡诈。他发出老年人特有的尖细笑声,吐出一个词:“博爱。”

    (鄢宏福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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