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颠覆常规伍秋月:旧瓶装新酒的人鬼恋
3.千古书痴郎玉柱:书呆子铁树开花
1.凄美迷人看连琐:“赛诗会”成就美姻缘
《聊斋》创造了生动精彩的女鬼群像。在传统小说、戏曲里,女鬼常是吊死鬼,脖颈上套着绳索,舌头伸在嘴外,伴随朦朦胧胧、令人毛骨悚然的烟雾,鬼气森森地出来了。
《聊斋》中的女鬼跟这些厉鬼不同,她们有比人间少女还俊美的外貌,有比人间少女还灵秀的心智。她们是柔弱的、凄美的,她们向往爱情,向往人世。
《连琐》是《聊斋》最著名的凄美女鬼故事。“连琐”,有“玉声珂珂”之意,美玉的敲击声,轻轻的,柔柔的。
蒲松龄写杨生遭遇名为连琐的女鬼,简直没什么恐怖气氛,倒像以诗会友的赛诗会。杨于畏的书斋在荒郊野外,墙外有许多古墓。夜晚听到白杨树哗啦啦作响,像大海波涛。杨生独对孤灯,本已凄凉,忽然听到墙外有人吟诗:“玄夜凄风却倒吹,流萤惹草复沾帏。”
这是女鬼对自己存在状态的生动描绘:在黑暗的夜晚,冰冷的风,吹呀吹呀,反来复去地吹,飞动的萤火虫儿沾惹着草棵,又飞到衣襟上。太荒凉,太寂寞了。
杨生听到“玄夜凄风”反复吟来吟去,悲哀、凄楚,吟诗声音细柔委婉,像是女子。
他第二天看墙外,没有人的踪迹,只有一条紫色飘带丢在荆棘草棵里。他明白:吟诗的是女鬼!明明知道对方是鬼,杨生仍然十分仰慕。肯定是那柔曼的声音引起了他对吟诗者形体的联想,凄苦的诗句触动了男子汉心灵最柔软的角落。
第二天夜里,杨于畏预先趴在墙头等待,初夜时,只见一个女子脚步轻盈地从草丛中走出,一手扶着小树,低着头哀婉地吟道:“玄夜凄风却倒吹,流萤惹草复沾帏。”
还是前一天的两句诗,好像是女诗人想做首七绝,却就是只想到前两句,怎么也想不到后两句,只好一个劲儿地苦吟。
杨于畏咳嗽一声,少女急忙跑进荒草,湮然而灭。杨于畏耐心地等她再出来吟诗,当女鬼又出来吟完这两句诗时,他就隔着墙续上两句:“幽情苦绪何人见?翠袖单寒月上时。”
这两句诗表达了他对女鬼的同情、怜爱与理解:你隐秘的感情、悲苦的情绪谁看得见?只有刚刚升起的月亮照着绿裙飘飘的窈窕淑女。杨于畏不仅帮她完成了这首总也完不成的绝句还表达了对女鬼的爱慕之情。
杨生续完诗,墙外安静了好久。等他回到房间刚坐下,一个美丽的姑娘走进门来……
杨于畏看到的连琐瘦弱、怕冷,弱不胜衣。她告诉杨生,她是死了二十多年的鬼魂,孤伶伶待在阴冷的地下,她吟的诗正是在描述她的“幽恨”,只是她只想到前两句,怎么也想不到后边两句。现在杨生帮她续上了,有了这首好诗,她就是待在阴冷的阴世,也“欢生泉壤”了。
多可爱的女鬼,可真是“以诗为命”了。
前人小说写女鬼出现后的常有模式是祟人,跟人间男子上床,结果她们不仅取得欢乐,还从世间男人身上摄取精气,获得复生,而世间男子却因此丧失生命。
连琐跟传统的祟人女鬼不同,当杨生要求跟她上床时,连琐坦率地告诉他,我是沉沦阴世的枯骨,不比阳世间的人,如果您跟我发生肉体接触,会减您的寿数,“妾不忍祸君子也”。
于是,在《连琐》里出现了寻常小说不曾出现的场面:一对青年男女在躲避性爱的情况下相处、相知、相爱。连琐发现杨生桌上有《连昌宫词》,感慨地说:“这是我活着时最喜欢的。”她跟杨生谈诗论词,是个有见解的诗友。她聪明可爱,善解人意,杨生跟连琐相处,既像得到“剪烛西窗”的贤慧妻子,更像得到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二人的感情超过张敞画眉般的夫妇情爱。
连琐是阴世游魂,白天不能待在杨生身边,于是他们以夜为昼。每天晚上杨生只要听到窗外轻轻柔柔的吟诗声,一会儿工夫,连琐就进来了。连琐的字写得像她的人一样端庄秀丽,她是个懂鉴赏学的诗评家,选百首宫体诗抄录下来,再用柔曼的声音朗读;她还懂音乐,会琵琶,每天夜里教杨生下围棋;她会作曲,作完后再亲手弹出,她弹“蕉窗零雨”,像冷雨敲窗,秋雨零零,跟“玄夜凄风”一样,是连琐对丧失生命的哀叹,这哀伤到无以复加、酸恻得动人心臆的曲子,杨生不忍听,连琐就弹“晓苑莺声”,此曲又像红日初升,黄莺啼啭,这是连琐对年轻生命的吟诵,杨生立时觉得心怀畅适……
两个情窦初开,应该热衷于床闱缠绵的年轻人,只是这样在一起读诗、写字、下棋、弹琴,通宵达旦,直到“窗上有曙色”——按照传统,鬼魂白天应该返回坟墓——连琐才很不情愿地、慌慌张张地“遁去”,又沉入黑暗,沉入阴冷……
连琐公开拒绝祟人害人,她以“文友”的身份,以“腻友”的身份跟杨生交往,她的多才多艺,她的聪慧妩媚,让杨生获得超过肉体享受的欢愉,精神的欢愉。在中国古代小说里,如此妙趣横生地描写红颜知己,写闺房之乐而又不写性爱,真是少见。
我在第二讲中已经说过,蒲松龄有个梦中情人顾青霞,她美丽文雅,喜欢读宫词,喜欢用娟秀的笔体写唐诗。在连琐身上,明显有顾青霞的影子。
连琐跟杨生建立起欢乐的二人世界,没有性爱有情爱的二人世界,但杨生的一个朋友偏偏要加入进来——好奇的薛生发现了杨生的秘密,要求见见美丽的女鬼。连琐显然不喜欢张扬,不希望有人打扰自己平静的生活。恶作剧的朋友就在夜晚故意跑到杨生这儿,死皮赖脸地就是不走,要见美丽的女鬼。
在这些《聊斋》书生眼里,女鬼根本不可怕。看来连琐也想敷衍一下这些好奇的朋友,她来了,像平日在杨生面前出现那样:人还没来,凄美、忧愁的吟诗声先从窗外传来。
这时,煞风景的事出现了:一个姓王的武生捡起块大石头丢过去,大呼小叫地说:“装样子不见客人,什么好诗句,值得这么翻来覆去念个没完?呜呜恻恻,把我闷死啦。”真是焚琴煮鹤!一点儿艺术细胞没有!
于是,连琐对杨生宣布:您交这样的恶友,我不能再继续跟您交往啦!咱们的缘分完了,从此分手!
恋爱中的青年男女常会“分手”,在神奇的人鬼恋中,竟然也出现如此有趣的“分手”!连琐跟杨生分手,要的是个人自由天地,是共同的二人世界,是杨生朋友的尊重。连琐虽然是“夜台枯骨”,但是,她的自尊、自重、自爱,一点儿也不比民间少女差,这正是女鬼连琐在读者中特别有人缘的缘故。
连琐跟杨生分手的原因是朋友,导致两人最后结合的还是朋友。
短篇小说应该人物尽量精练,故事尽量简练,小说家如果在短篇小说中突然加进某个人物,总会有其出现的必要性、必然性。王生就是如此。
王生介入杨生跟连琐的生活,是因为薛生发现了杨生的秘密。薛生注意到本不擅长琴棋书画的杨于畏寓所突然冒出棋盘、琴筝等东西,他断定杨生在和擅长此道的女人打交道;薛生看到《连昌宫词》的娟秀字体,判断其出于女子之手。
薛生用推理小说家式的语言逼迫杨生,杨生不得不说出连琐。而薛生显然是怜香惜玉的文人,他肯定会耐心地、饶有兴趣地等美丽的女鬼出现,绝对不会“掇巨石投去”。但陪他一起来的朋友王生可以这样做,因为,他是个赳赳武夫。
赳赳武夫向连琐丢石头,似乎很不通情理,甚至造成杨生连琐分手。但如果王生不丢这块石头,倘若这个文人爱情故事没有一个似乎多余的武生,连琐的故事就很难往下发展,也恐怕没这么好看,这么有味了。
几个月后,正当害了相思病的杨生一筹莫展时,已经与他分手的连琐突然来向杨生求救:阴世的一个龌龊小吏逼她做妾,她一个清白人家的女子,怎能屈身给阴世龌龊恶鬼做妾?但柔弱的她是阻挡不了恶鬼的。她说,如果杨生您把我当成妻子爱护,肯定不会放任阴世恶鬼这样做。杨生听了,义愤填膺,要帮助连琐。但怎么帮助呢?连琐让他进入梦境去打那个龌龊小吏。
杨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即使到了梦中,又怎么可能以武力帮助连琐呢?
这种情况下,妙就妙在,曾经向连琐丢石块的赳赳武夫王生,这位曾经无意中棒打鸳鸯的莽撞汉,竟然跟杨于畏进入同一个梦境,对危难中的连琐拔刀相助,把横行不法的恶鬼杀了。
人借助梦境进入鬼的世界,跟鬼打交道,是六朝作家已经会用的手法。数人同梦,则是唐传奇创造的构思模式,以《同梦记》为代表,是写两人做同一个梦。蒲松龄采取“拿来主义”,为我所用,创造出杨生入梦救女鬼连琐、王生和杨生同梦射杀恶鬼的情节。
有研究者喜欢把逼连琐做妾的形容猥琐的阴世小吏说成“反映人世恶吏对良家女子的侵害”,这是社会学的分析,可供参考。令人好奇的是:已经死了的、在阴世横行的小吏再次被王生射杀,会变成什么?鬼中之鬼?
根据蒲松龄在《章阿端》里的描写,“鬼中之鬼”是有的,鬼也是可以“死而后死”的,鬼经过道德升华可以获得重生机会,而因为作恶“死而后死”的鬼就永世不能超生。
值得注意的是梦境中的佩刀,喜欢吟诗的文弱女子连琐竟然有把宝刀。连琐请杨生入梦相救,交给杨生佩刀,杨生拿了刀,他的手却被恶鬼的石头打中,不能举刃。危急关头王生出现,杀了小吏。
王生救了连琐,很高兴,他早已对丢石头的莽撞行为后悔,觉得这次救助可将功补过,“自喜前罪可赎”,他跟杨生一起入室去看连琐。连琐看到王生,却吓得发抖,十分害羞,退缩不前,远远离开王生躲在角落里,一句话也不敢说。
多有趣,人不怕鬼,鬼却怕人!鬼见了人“战惕羞缩”,像是人见了鬼!
本来应该尴尬的王生似乎不太难为情,因为,他的注意力马上转移了,他看到一把奇异的小刀,长仅一尺多,装饰着金玉,光芒鉴影。这该是连琐交给杨生而杨生根本没使用的佩刀。英雄爱宝刀,王生一见佩刀,就又是感叹又是赞赏,简直都不想放下了。
王生再次请求见连琐,柔弱的连琐还是害怕这一位赳赳武夫,不肯见,但她知恩图报,把价值连城的宝刀送给王生。柔弱的女鬼怎么可能有宝刀呢?原来,那是父亲给女儿的陪葬——连琐的父亲本是外交使者,宝刀来自异域。宝刀送武生,得其所哉。小说出现一把小刀,也用得如此“双效益”,既推动情节,又描写人物,还合情合理地“摆平”了人物之间的关系,蒲松龄这位短篇小说巨匠,实在太高明了。
接下来就是连琐复活。连琐跟杨生又来往了几个月,算起来,女鬼和书生交往已近一年。爱情的温暖融化了阴世的坚冰,连琐通过跟爱人耳濡目染,受人气薰染,开始像常人一样吃饭,“日食烟火”,“白骨顿有生意”,她有复活的希望了。但想真正复活,还须靠世间男子帮助。
于是,腼腆的连琐,不肯跟杨生共赴鱼水之欢的连琐,面红耳赤、欲言又止地把靠“生人精血”复活的事说了。
这情节没什么稀奇可言,女鬼通过跟世间男子交欢取得精血复活是传统构思,但蒲松龄还是加了些自己的、妙趣横生的东西,那就是连琐指导杨生给自己做起死回生的华佗。连琐跟杨生做爱,然后说,女鬼复活还需要男子汉的鲜血,您能忍痛施舍给爱人吗?杨生立即拿出尖刀割破手臂,把鲜血滴到连琐的肚脐中。然后,连琐告诉杨生,我这些日子再也不来了,您好好记着,百日之后,看到我的坟前有青鸟啼鸣,就立即掘开坟墓。
杨生按照连琐的嘱咐做,等他掘开连琐的坟墓,看到棺木已然腐朽,但死了二十多年的连琐却面目如生,还微微有点儿体温。他把连琐抬回家,放到温暖的地方,连琐呼吸很微弱,喂她点儿稀饭,半夜时,她就醒了。
女鬼复活,这根本不可能的事,却被天才作家写得煞有介事、令人信服:女鬼复活必须要获得阳世男子的精血,复活的日子有“定数”,不能早也不能晚,一定得按“百日”期限,一定得有青鸟啼鸣的信号。
蒲松龄似乎未卜先知,了解二十世纪的一些医学技术:“血滴脐中”,颇像现代白血病患者接受异体骨髓移植手术;百日等待,颇像等特效药发挥作用,甚至像等排异过程结束。而在“百日”之内,杨生也度过了因与鬼交欢而可能死去的难关,这也是聪明的连琐早安排好的:杨生为了帮助连琐复活跟她上床,十几天后,他果然病倒,肚子几乎胀破。按照连琐的交待,他请医服药,泻下一些污泥一样的东西,不到一个月,他就恢复了健康,然后,全心全意地等待连琐复活。
复活后的连琐对杨于畏说:“十余年,如一梦耳。”
是连琐在做梦吗?不。是古今中外亿万读者身不由己地被穷秀才蒲松龄牵着鼻子,听从他艺术魔杖的指挥,做起了爱情可以生死人而肉白骨、起死回生的白日梦。
2.颠覆常规伍秋月:旧瓶装新酒的人鬼恋
伍秋月和王鼎的爱情与传统小说很不相同:他们没有佛殿相逢,一见钟情;没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没有长期了解,心心相印。他们根本还不认识,只是按照命运的安排,莫名其妙地一下子就来到一张床上。
西方有位理论家说过一句名言:“小说家总是喜欢把男女主人公弄到一张床上结束。”又说,“床是爱情的摇篮,也是爱情的坟墓。”
而伍秋月和王鼎的合欢床,既不是爱情的结束,也不是爱情的坟墓,它是爱情的摇篮,是一对青年男女共同与荆天棘地的黑社会斗争的开端。
伍秋月是女鬼,她和王鼎的故事,是《聊斋》著名的人鬼恋,而蒲松龄在这个传统的人鬼恋故事里添加了很深刻的内容。
人鬼相恋,从六朝时期干宝的《搜神记》开始,便层出不穷,《聊斋志异》里的人鬼之恋更是随处可见。
《伍秋月》的人鬼恋,是建立在宿命论基础上的:伍秋月的父亲是个有名的儒生,他对女儿极为珍爱,预知女儿短寿会死,又预知女儿三十年后可以复活,会嫁给一个叫王鼎的人做妻子。于是,在秋月十五岁夭亡后,父亲把她平地掩埋,不设墓,只立片石:“女秋月,葬无冢,三十年,嫁王鼎。”
伍秋月在漫长的岁月里,在阴冷的地下,苦苦等待王鼎的到来。王鼎是她命中注定的伴侣,也是她脱离阴世的惟一希望。
伍秋月未婚而殒,而王鼎是还没迎娶就丧了未婚妻。他是个慷慨有为的青年,喜欢到处跑。他和哥哥的感情特别好,而王鼎的哥哥是江北名士,一直劝弟弟不要到处跑,要再为他选个好妻子,好好过日子。王鼎不听,跑到镇江访友,朋友外出,他就一个人住在古寺里,梦见一位曼妙少女“上床与合”,连续三四夜都是这样。王鼎想弄清是怎么回事,不敢合眼,但又太困了,刚合上眼皮,那个美丽的女郎又来了,王鼎惊醒后,果然美人在抱……
蒲松龄是不是要写一个常规的书生艳遇?不是。蒲松龄在做了一番王鼎的床上动作、稍嫌俗套的描写后,笔锋一转,立即让王鼎通过伍秋月进入冥世,连续两次杀掉冥役。
第一次,是他在随秋月漫游冥世时偶然遇到刚死的哥哥王鼐,有两个冥世衙役拘执着王鼐,穷凶极恶地向王鼐索贿,用锁链将王鼐拉得几乎跌倒。性情刚烈的王鼎怒不可遏,杀了两个隶卒。第二次,是冥世府衙将伍秋月抓去,隶卒调戏秋月,王鼎将那两个阴世隶卒一人一刀,“摧斩如麻”。
其实,在蒲松龄的笔下,冥世不过是现实的另一种表现形式。阴世的隶卒索贿枉法、猥亵女囚,只不过是现实社会黑暗吏治的倒影。《聊斋》里的“新鬼故鬼”,并非是蒲松龄凭空制造的天方夜谭,而是对社会现实的曲折反映——既然人世间并不都是些正人君子,阴世间也就不可能总是些好人了。在《伍秋月》中,王鼎杀冥役如快刀斩乱麻,痛快淋漓,毫不手软,实际上反映的是普通百姓对黑暗吏治深恶痛绝的一种想象型惩戒与浪漫性惩戒。
鬼到底存在不存在?这是社会学家、科学家争论不已的话题。但在文学家那里,怎样写鬼,却是他们竞相施展才能的天地。鬼故事在六朝时期就已经基本定型。在传统鬼故事里,鬼是人死后的存在方式,鬼魂世界是个类似人世的完整社会。有高高在上的阎罗,有从城隍、郡司到判官的一级一级的执法官,还有为阴司各级官吏执行任务的衙役、小鬼。在人世间犯了罪的人到了阴世,会按照他在人世的罪过,一一兑现其应得的惩罚:上刀山、下火海、下油锅……
一个人如果到了阴司,除了阎罗开恩,修改“生死薄”,绝对不可能借助其他方式再返回人世。而《伍秋月》对传统的鬼界故事,进行了全新改造。蒲松龄彻底颠覆了阴司的传统模式,阴司间出现了很多漏洞,似乎丧失了“最后审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再那么森严,也不那么远隔人世,人居然可以在人世、阴司来来往往。
像王鼎这样的大活人,他想到阴司去玩儿,他的女鬼情人伍秋月就带他去了,这是蒲松龄很喜欢采用的人和阴世联系的方式:肉身入冥。而王鼎以肉身入冥后,用女鬼伍秋月的唾沫一擦,王鼎的眼睛居然就可以看到阴世的一切,多么轻巧,多么随意!王鼎这个大活人不仅在阴世跑来跑去,还两次杀掉阴世的隶卒,又两次逃脱冥世的惩罚!
更重要的是,《伍秋月》创造的鬼魂复生,即王鼐和伍秋月的复生,是鬼故事传统写法的独创。
先看王鼎的哥哥如何从阴世逃离。王鼐的复活,简直轻易得如同儿戏一般。按照佛教的轮回观念,人死之后七日,才转入六道轮回,尸体才开始腐烂。王鼎随伍秋月到阴世游玩时,发现哥哥在那儿,当然是在他外出时他的哥哥死了。王鼎看到哥哥受到恶毒隶卒的欺凌,便杀掉了冥世恶役,带着哥哥从冥世逃回人世。
王鼐是上了阎罗生死簿的幽灵,他公然从冥世跑回人间,当然会受到冥世的追捕。而阳世的王鼎不仅跑到阴世玩了一圈儿,还在那儿杀了官差,按说他必定会受到阎罗王的制裁。但是,不管是王鼎还是王鼐,他们却一点儿事都没有。
王鼎按照秋月的提示,在王鼐复活的七天之内,“勿摘提幡”——按习俗,提幡是丧家挂在门前的白幡,用八尺白布书写死者的名字立于门侧,作为吊孝的标识;不摘提幡,就说明这个人确实死了,给冥世追捕者以错觉,让他们以为王鼐还在冥世。如此拙劣的骗术,竟然骗过了明察秋毫的冥王、判官与黑白无常!一个柔弱女鬼,居然玩法力无边的阎罗于股掌之上,真是不可思议!
而伍秋月的复活,更是对六朝小说沉魂复生模式的诗意化再创造。《搜神后记·李仲文女》写葬于武都郡北的李女,与张生相亲相爱,结成夫妻。按照命中注定,李女本来马上就到复活的日期了,但因为她的父亲李仲文听说阴世的女儿跟阳世书生相恋,他想念女儿,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棺材瞧了一瞧,结果发现,李氏女的白骨上已经长出了肉,面目完全恢复了平常人的形态,但因为时间没到,腿脚却没有长好,因此没法生还。因为父亲的好奇,可怜的李氏女只好含恨永沉阴世。
按照六朝小说的原则,沉魂复生有严格的“定数”,不可违拗,否则就万劫不复。伍秋月命定的复活本来也是有准确日期的,正如伍秋月所说,她的复活是有严格的定数的,这个月的月末,才是复活的日期。
但是,王鼎为了伍秋月杀了阴世的隶卒,要想逃脱冥世惩罚,就必须违反定数,让伍秋月提前复生。
按以前的模式,提前复生的伍秋月应该只能像李仲文女那样“体下但有枯骨”地永陷地下,然而,她却复活了。秋月的成功复活,是人定胜天,是王鼎深厚忘我的爱的胜利:王鼎在与伍秋月约定的地点挖开坟墓,看到棺木已腐朽,秋月身上的衣服也随风而化,面对一具冷冰冰的女尸,王鼎没有一点厌弃之心,立即将梦中得到的符粘在女尸背上,包上被子,自己背到江边。
爱的魔力使得阳世男子摆脱了死的恐怖,爱的力量也使得铮铮铁骨的男儿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用心眼儿:如果王鼎雇船运尸体,船夫肯定不干,王鼎就假说妹子病了,要送她回家。然后,王鼎数夜把冰冷的女尸拥在怀里,用自己的体温促使伍秋月复苏。伍秋月的身体果然渐渐温暖起来,三天后,她醒了。
痴爱感天地,定数不作数,违拗定数者硬是复活了!
蒲松龄还进一步对违反定数复活的女鬼进行美化。秋月复活后,骨软足弱,似乎风一吹就能倒。因为体弱,家务活儿不能干,走十步路外就得有人扶着。
对于嫁到名士之家的伍秋月,这倒不算什么缺陷,反倒是因为复活太早,带来了封建士子梦寐以求的弱不禁风的柔美,并形成秋月特有的弱柳扶风的风采。
我在欣赏王鼎与冥世巧妙周旋的情节,欣赏女鬼伍秋月的神韵时,总隐约地觉得,这两个小说人物很像小说家本人意志的提线木偶。仔细推敲,则发现,作者创造的这个人鬼恋故事,确实有其良苦用心。篇后的“异史氏曰”就很明白地说,难道阴世要追查它的逃犯,犯人还可以侥幸逃脱吗?
这话透露了作者的创作意图,把我们从对主人公两次逃脱冥世追捕的艺术欣赏转回到作家的良苦用心上。原来,小说人物两次复活的巧夺天工的艺术处理,正是基于作家惩贪罚虐的美好愿望!
本篇的“异史氏曰”里还说,“余欲上言定律:‘凡杀公役者,罪减平人三等。’盖此辈无有不可杀者也。”
蒲松龄对官衙蠹役的刻骨仇恨像火山一样爆发,甚至异想天开地要制定法律了!
蒲松龄还别出心裁地说,能铲除这些残害人民的差役的人,就是好人,就是对待这些官吏稍微苛刻一点儿,也不能算是残忍。何况阴世间原本就没有一定的法规,如果有恶人,不管是用刀砍,用锯解,用锅煮,都不算残酷。如果是让老百姓人心大快的事,也必定是阎罗王所喜欢的。
显然,《伍秋月》这个人鬼恋的动人爱情故事,是作者在借助冥世鬼魂的形式,为现实社会中水深火热的良民百姓呐喊。
“冥中原无定法”一句话更有深意,其本意应该是:设置冥世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映照阳世;编造冥法,也是为了更有力地针砭现行吏法;为了能够深刻表达作者的“块磊愁”,什么样的“鬼狐史”都可能应运而生!
3.千古书痴郎玉柱:书呆子铁树开花
我们平时喜欢用这么一个词:书呆子。这是现实生活中的常用词,也是作家喜欢描写的对象。如果我问大家,文学作品里哪个书呆子呆得最有趣、最可笑、最可爱?恐怕很多读者会说:《聊斋》书痴郎玉柱。
确实,中国文学甚至外国文学中的书呆子,哪一个都没呆到傻到像郎玉柱这样登峰造极的“高水平”。这个书呆子太典型、太有趣了,简直令人喷饭。将近三十岁的人结了婚不会“为人”,不懂得夫妇之间的情爱与性爱,是《书痴》最有名的情节。读过《聊斋》的人,不会不对此留下深刻的印象。
但是,蒲松龄创作书痴的怪诞故事,并不是为了给大家提供诙谐谈笑的谈资,不是用似乎耸人听闻的趣事吸引读者的眼球。他写的是个深刻的社会问题,那就是:读书人应该怎么样读书?读书和取得功名是什么关系?
特别耐人寻味的是,蒲松龄写了郎玉柱脱胎换骨的转变过程:郎玉柱本来是个苦读书、死读书,几乎要因读书而死的书呆子,一个不会跟人打交道的书呆子,在现实生活的折磨下,他懂得了读书做官的道理,懂得了官场斗争的秘密,变成一个在官场中纵横捭阂、克敌制胜的能人,这是多大的变化!郎玉柱是怎么实现这样的转变的,蒲松龄在这里边又蕴藏了什么样的哲理呢?
我们先看看郎玉柱是怎么读书成痴,读成呆子傻子的。郎玉柱是江苏彭城人,他的父亲做官做到知府,级别不算低了,但是他为官清廉,拿到俸禄后不置办田地房屋,而是买下满屋子的书。
郎玉柱的父亲酷爱读书,这是个遗传因素,用现在的话来说,郎玉柱身上就有读书基因。父亲死后,他对书更加痴迷了,但家里穷,什么值钱的东西都卖掉了,但父亲的藏书,他却一本也舍不得卖。
郎玉柱的父亲在世时,曾写过《劝学篇》,贴在郎玉柱的座位旁边,郎玉柱每天诵读,大声地朗读,还用白色的纱把《劝学篇》罩起来,怕时间长了上边的字会磨灭。《劝学篇》是什么?其实它就是宋真宗写的《劝学文》: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劝学文》是在宣传读书万能论:读书是人生最重要的事,你不用花钱买田产种粮食,只要好好读书,书里就有堆积如山的粮食;你不用盖高楼大厦住,只要好好读书,书里自然有黄金屋;你出门不要埋怨没人前呼后拥,只要好好读书,书里的骏马良车一大堆;你不要担心娶不到好妻子,只要好好读书,书里自然有如花似玉的女人;男子汉大丈夫要想实现平生志向,赶快拿了六经到窗前勤读勤读再勤读。
后人把宋真宗的《劝学文》提炼成这么三句话:
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中自有千钟粟,
书中自有颜如玉。
《劝学文》是从“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论点派生而来的,它是封建社会读书人的座右铭,郎玉柱的父亲用它来勉励儿子。
《劝学文》从表面上看是劝学格言,其实它是中国源远流长的“官本位”教育思想的权威性表述:只有读书才能做官,只有做官才能得到金钱、利禄与美女。
千百年来读书人对“书中自有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的信条坚信不移。千千万万的读书人都相信读书做官这个游戏规则,都遵守这个读书做官的游戏规则,为了金榜题名而十年寒窗苦读,头悬梁、锥刺骨,这非但不能算“痴”,简直应当算“精”。
为什么别人读书是“精”,郎玉柱读书就成了痴呢?因为郎玉柱对“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的信条做了字面直解与浅表化理解。他确实相信书中真的有黄金屋、千钟粟与颜如玉,他不知道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并不真正存在于书本里边,而是说好好读书就能做官,随着高官厚禄相应而来,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等享受才可以实现。郎玉柱二十多岁了,不求婚配,就是希望书本上真会走下个美人出来到他身边。他不知道,从“读书”到“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有个最重要的过程,就是用圣贤书做敲门砖敲开仕途大门。读书是手段,求官是目的,读书求功名又常常是功夫在书本之外。
郎玉柱对读书的另一个误解是,他读书不是默默地看,而是大声朗读,不分白天黑夜地大声读,不分场合地大声读,来了宾客和亲戚,不懂得嘘寒问暖,还没说上三两句话,就旁若无人、摇头晃脑地大声诵读起来。这不成了精神病?郎玉柱尽管用功,读书读到近于痴呆,却就是考不中举人。而过不了举人这个坎,什么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一概是妄想。
可是,妙就妙在蒲松龄这么写了:郎玉柱竟然真的单纯靠读书就读出千钟粟和黄金屋来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有一天,大风把郎玉柱的书刮走了,他追书时一脚踩空,踩到古人窖藏的粮食,立即大喜,认为读书果然读出“千钟粟”来了。
对“读书求官”这把锁不开窍的郎玉柱自我感觉良好,又带点儿偏执性想象狂,什么事都往好处想。他踩到的是什么?是一大堆朽败得牲口都不能喂的粮食,若干年前这里是储粮的官仓、经营粮食的店铺,抑或是两军对垒的粮草集散地,都有可能。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地方绝对不是尚书府或宰相府的旧址。
所谓“千钟粟”,并不真正是一秤一秤、一仓一仓地储藏粮食,而是按官位兑现的俸禄。真正具备“千钟粟”资格的人,家里满箱满柜都是金银财宝、文物字画,不会是不值钱的粮食。而郎玉柱却认为他读书真读到“千钟粟”了,越发带劲儿地读,这是蒲松龄对“书痴”的第一次反讽。这说明郎玉柱的“痴”,是痴迷,是愚笨,是呆傻,甚至于有点儿魔魔道道了,是虚妄。
接着,郎玉柱在家里书架上发现了一个金辇,他又认为“黄金屋”也实现了。拿出去炫耀,别人告诉他,那不是真金,是镀金。郎玉柱有点儿失望,是不是古人的话不对啊?
无巧不成书,郎玉柱父亲的同年来做观察使,所谓“同年”,就是同一年考中进士的人。观察使是郎玉柱父亲的朋友,旧时人们把父亲的朋友叫“父执”。这个观察使信佛,有人劝郎玉柱把金辇送给这位父执做个佛龛,郎玉柱送了,观察使很高兴,也很大方,送给郎玉柱三百两银子和两匹马。
这下子,郎玉柱更加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车马簇。这不都应验了吗?而这都是他苦读的结果。“金辇事件”是对郎玉柱这个书痴之“痴”的第二次反讽。镀金金辇换来白花花的银子,果然是郎玉柱的苦读感动了上帝吗?非也,这是贵官的施舍。看来郎玉柱的父执很讲旧情,大方地拿一笔数目不少的银子给世侄,有情有义,但还必须有个前提:有钱。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恐怕更不是郎玉柱能联想到的。
如果蒲松龄的小说《书痴》一直这样调侃下去,会成为有趣的幽默小品,像咱们现在舞台上的某些小品,拿人开涮,没有多么深的思想意义。但《聊斋》不是要这样一直调侃下去,作者要表达的思想乃是更深层的对读书人的人生关怀。蒲松龄要写一个别开洞天的小说,他给郎玉柱脸上画上“痴”的基本底色后,让读者都知道这个人“痴”的基本特点后,一位鲜活可爱的仙女果然从书上走下来了。
郎玉柱看到家中所藏《汉书》第八卷中夹着一个眉目如生的纱剪美人,震惊地说:“书中颜如玉,其以此应之耶?”仔细观察,郎玉柱发现美人背后隐隐有“织女”两个字,而在这之前民间讹传“天上织女私逃”,朋友们就戏弄他:“天孙窃奔,盖为君也”——天上的织女私自跑到人间,就是为了你啊。难道纱剪美人果然是专为我郎玉柱来民间的织女?
后来有一天,他正在目不转睛地看那小美人儿,美人儿忽然弯腰起来,坐在书本上朝他微笑。郎玉柱惊奇极了,立即跪到书案下边,朝美人儿磕头,等他磕完头,美人已经长到一尺多高,他再趴下磕头,美人儿从书案上飘然而下,亭亭玉立,宛然一个绝代佳人。
郎玉柱又向美人磕头,问道:“请问您是什么神仙?”
美人说:“我姓颜,名如玉,您原本早就知道我啦。承蒙您天天喜爱我,高看我一眼,如果我不来一次的话,恐怕千年之后就没人相信古人的话了。”
颜如玉出现,一段书痴特有的爱情开始了。其实郎玉柱的爱情故事,不完全是爱情或者说主要不是爱情故事,而是让我们见识了书呆子的天真、单纯和善良。
颜如玉,郎玉柱,一女一男,一仙一俗,一个聪明过人,一个呆头呆脑,这么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待到一块儿,成了一段充满谐趣和哲理、富有生活气息又带有几分诗情画意的故事。这就是颜如玉教郎玉柱“为人”,包括广义上的为人,即在社会上为人,和狭义上的为人,即在闺中为人。这是最好看、最好玩,也最耐人寻味的。
先看让人把牙都笑掉的闺中“为人”。郎玉柱三十岁,却根本不懂男女情爱的具体内涵,真是痴到难以想象。他非常喜欢颜如玉,读书都让颜如玉坐在一旁,到了床上,他对颜如玉“亲爱备至”,却就是“不知为人”——不知道夫妻生活是怎么回事,用时髦的话说就是不懂性爱。
更好笑的是,两个人同住了一段时间后,郎玉柱请教颜如玉:“凡是男人和女人住在一起,就生小孩。现在我跟你住了这么长时间,怎么就不生孩子?”颜如玉笑了,说:“君日读书,妾固谓无益。今即夫妇一章,尚未了悟,‘枕席’二字有工夫。”——你天天读书,我早就说什么用处也没有,现在就是“夫妇”这一章,你也没有读懂,“枕席”两个字,是另外有一番功夫的。
郎玉柱惊奇地问:“枕席上有什么功夫?”颜如玉只笑,不说话。稍待一会儿,就巧妙地引导他享受到鱼水之欢,郎玉柱快乐之极,说:“我没想到夫妇之间的乐事,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后来,他把这个话见了人就说,听到他说这话的人没有不捂着嘴笑的。颜如玉责备他,郎玉柱却说:“那些钻洞爬墙私会的男女,才不可告人,我们是天伦之乐,有什么可以避讳的?”
贾宝玉说,圣贤书把好人变成禄蠹;郎玉柱却告诉我们,死读圣贤书,越读越傻。郎玉柱“不知为人”,不仅是《聊斋志异》最脍炙人口的章节,也是古代小说中最有谐趣性的章节,蒲松龄对书呆子讽刺到家了。
再看颜如玉教郎玉柱如何在世上“为人”。颜如玉从书里来,偏偏不同意郎玉柱一门心思读书,还认为正是读书太多,才造成郎玉柱不能飞黄腾达:“君所以不能腾达者,徒以读耳。试观春秋榜上,读如君者几人?”——你之所以不能飞黄腾达,就是因为你大声诵读的缘故。
你看一下,春天的进士榜、秋天的举人榜,有几个人像你这样读书的?
再不听,我就走了。为了制止郎玉柱死读,她甚至以离开为要挟。
颜如玉让郎玉柱学习的,是那些似乎根本与“读书”和“功名”不相干的东西。她让郎玉柱置办象棋、围棋和赌具,跟他下棋、赌博;又把琴交给郎玉柱,限五天之内学会弹一支曲子。她每天跟郎玉柱喝酒、下棋、赌博、弹琴,让郎玉柱把死读书的事给忘了。
郎玉柱用弹琴、下棋、赌博的本领交朋友,倜傥之名暴著。人们到处传说:郎玉柱很潇洒,很风流。郎玉柱人气大增,也就是说,社会上的人、官场里的人、考场里的人,都知道有郎玉柱这么一个出色人物了。
这时,颜如玉说:“子可以出而试矣。”——你现在可以出去参加考试了。
颜如玉教郎玉柱在社会上“为人”,耐人寻味。郎玉柱在这之前并不明白,人生在世,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不是关在书斋啃书本就可以解决问题的,都得跟世人打交道。
人和人之间,即使读书人和读书人之间,也不可能每天、每日、每时的话题永远是“书”,琴棋书画乃至赌博,这些跟书本不相干的东西,正是读书人互相交往的主要手段。
郎玉柱缺少的不是书本学问,而是为人处世的学问。颜如玉让郎玉柱学习和掌握这一学问,歪打正着,使他走出封闭状态,到社会中跟人交流,郎玉柱风流倜傥的名声一下子传扬开来,得到人们的尊重乃至敬仰,可以曲径通幽,更顺利地走向功名之门。
颜如玉对郎玉柱的这番改造,颇像现今社会特别强调的“智商”之外的“情商”教育,强调对“高分低能”之人的正确引导。当然,对这个情节也不妨换个角度理解:蒲松龄可能是借这个故事讽刺那些做了大官的人、那些在科举考试里蟾宫折桂的人,挖苦他们没有萤窗苦读,没有头悬梁、锥刺骨,只不过是靠了类似赌博之类的邪门歪道才青云直上的。
郎玉柱在颜如玉的导引下,渐渐通晓人情。当颜如玉想离开他时,他居然无师自通、巧妙地用母子情打动她:“卿不念呱呱者耶?”但郎玉柱毕竟是缺乏社会经验的书生,亲族有人看到颜如玉,又没听郎玉柱说是从哪家娶妻的,就问他怎么回事。郎玉柱不会撒谎,只有沉默。
人们到处传,传到知县史公耳朵里。史公是少年得志的进士,听说颜如玉的艳名,动了心。他以“妖孽”罪名拘捕郎玉柱和颜如玉,颜如玉逃得无影无踪。
知县把郎玉柱抓起来,革掉秀才功名,戴上手铐脚镣,严刑拷打,务必要颜如玉亲自到县衙。郎玉柱几乎给整死,但终究不说一句话。知县从丫鬟嘴里知道,颜如玉是从书本上下来的,就亲自到郎玉柱家里找。看到书多得不得了,搜不胜搜,就放火烧书。庭院浓烟密布,久久不能消散。
美丽的颜如玉永远消失了。经过这次惨变,书痴郎玉柱却从书痴变成了官场能手。郎玉柱本来是老老实实的读书人,是个读书读成了书痴、书呆子的人,一个跟官场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但是他却闭门书斋坐,祸从官场来。县令史某谋夺颜如玉,郎玉柱家破人亡,妻子不见了,心爱的书也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残酷的现实使得书痴郎玉柱跳出故纸堆,大开眼界。毁灭郎生一切的史进士,他不也是个读书人?他为什么就能掌握郎玉柱以及其他读书人的生杀大权?因为他是做官的读书人!
“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三个多么美好、多么有诱惑力的字眼儿,但是想要得到它们,首先要不择手段地爬上去,手脚并用地爬上去。爬上去就可以作威作福,爬不上去就被人欺凌,连妻子都保不住!
这就是血写的事实,这就是“人生”这部大书给郎玉柱的深刻教训。郎玉柱成熟了,他要复仇,他学会了把仇敌置于死地的一系列政治斗争手段——
第一,郎玉柱被释放后,“远求父门人书”——大老远去求一个父亲过去的学生、现在的官员写信说情,恢复秀才身份——只有恢复秀才功名,他才可能一步一步地考上去。秋天,他中了举人。第二年,他考上进士,金殿对策后进入官场。
当年郎玉柱在家里苦读,明明有父亲的同年在家门口做官,他都不懂得利用,现在,他知道跑大老远找个当官的帮忙了。对郎玉柱来说,这是脱胎换骨的改变,黑暗社会把羊逼成了狼。
第二,他巧妙地找到了报仇的捷径。郎玉柱对史知县的仇恨深入骨髓,他给颜如玉设了个灵位,早晚祈祷:“您如果有灵,保佑我到史某的家乡做官。”做官的目的就是报仇,报仇的最好办法是查找史进士的劣迹,哪儿能查到?当然是他的家乡。
郎玉柱谋到巡察御史的职位。御史是管督察官吏的,郎玉柱专门到史进士的家乡巡察,查找到史进士的罪证,抄了他的家。当年,史县令抄了穷书生郎玉柱的家,现在,郎御史抄了史县令的家。
第三,郎玉柱本来并不想做官,他做官的目的就是为了复仇,复仇之后怎么样全身而退,离开黑暗的官场呢?
郎玉柱这个书呆子竟然一开始就给自己安排好了退路。他在报仇过程中,被一位地位显赫的亲戚“逼纳爱妾”,他将计就计,收下这个女子,先把她当做丫鬟。
史进士的家被抄了后,他立即给皇帝上书请罪罢官,然后带这个爱妾回家。过去不知道夫妇情爱为何物的书呆子,不仅知道纳妾,还知道用纳妾作为御史查案过程的失职,自我弹劾,离开他本来就不想待的官场,多么聪明!
一个人可以发生多么大的变化啊!郎玉柱完全成熟了,令人可怕地成熟了,从一个书痴、书呆子,成长为官场斗争的能手;从只知道在书斋死读书到在官场熟练走门子;从软弱无助、待宰羔羊般的受害者,到纵横捭阖、狡猾狐狸般的复仇者;从“不知为人”到“取妾而归”,前后判若两人。腥风血雨的社会使一个心思单纯的书痴,“成长”为一个心机缜密的官员。
《书痴》写的是“痴”,写人的某种癖性。其实写“癖性”也是世界文学的重要现象。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作家本·琼生以“癖性喜剧”在文学史上留名,他描写人物的突出气质和痴性,如热情、冷淡、阴险及贪婪之性。
早在五世纪初,中国小说就自觉地突出人物的某种品性。《世说新语》按“德行”的三十六类品质写人,其中许多精采片断被罗贯中纳入《三国演义》。而《三国演义》写人的著名特点乃是“三绝”:诸葛亮智绝,曹操奸绝,关羽义绝,也是特别突出某一癖性。
《聊斋》写“痴”写得最好的,是“情痴”孙子楚和“书痴”郎玉柱。郎玉柱这个“书痴”真是走火入魔,“痴”得怪诞,痴得可笑,痴得令人绝倒,有点儿像唐·吉诃德,令人笑得肚子都疼,又愚鲁得有几分可爱。书呆子经过人生启蒙产生深刻变化,《聊斋》更是令人深思。用一个相当虚幻的故事,把社会现实写得入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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