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瑞芳揭秘聊斋志异-聊斋刺贪刺虐之谜(四)——细读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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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化虎报仇勇向杲:老虎对苛政的报复

    2.纨袴子弟韦公子:与莫泊桑异曲同工的神来之笔

    3.罗刹海市俊马骥:美男子的奇国奇遇

    1.化虎报仇勇向杲:老虎对苛政的报复

    有家美国媒体前不久报道了一个奇怪的消息:密歇根州有位印第安裔男士丹尼斯·阿夫纳,今年四十七岁,他为了把自己变成一只老虎,在二十五年内接受了上千次整容手术。

    现在,他有硕大的额头、隆起的面颊和满口锋利的虎牙,嘴唇拉开到耳朵下面,嘴唇上十八颗金属钉上塞着长长的虎须,全身被虎皮刺青覆盖。这位男士说,他要这种惊人的面貌,其实只是让身体听从心灵和信仰的召唤。

    看来,这位美国人有一颗老虎的心灵,有老虎的信仰。可是,二十五年动上千次手术,费这么大的事,这位老兄真变成老虎了吗?我看未必。不信?那您把他关到已经关了只东北虎或华南虎的笼子里试一试。

    在三百年前,在咱们中国小说家蒲松龄的笔下,人变成大老虎,哪需要这样费事又费钱?眨眼之间,一个男人就变成一只斑斓猛虎!更有意思的是,这个人做人时根本做不到的事,变成老虎后就易如反掌地做成啦。

    这个变成老虎的《聊斋》人物叫向杲,他为什么要变成老虎?他又是怎么样变成了老虎?他变成老虎后做了些什么?他变成老虎后还能不能再变回来?人变老虎有什么样的社会意义和思想价值呢?我们来看一看。

    我们先看看向杲为什么要变成老虎。

    向杲是太原人,他的庶兄向晟跟一个名叫波斯的妓女相好,割臂洒血发誓,要结为夫妇。有一位有钱有势的庄公子也喜欢波斯,一直想把波斯赎出来做妾。但是波斯希望跟向晟做正头夫妻,她恳求养母说,您既然准许我从良,干脆好人做到底,让我跟向晟一夫一妻地过日子去吧。养母同意了,向晟倾尽家产把波斯娶回来。

    庄公子认为向晟夺走了他心爱的女人,怀恨在心。他在路上遇到向晟,便破口大骂,向晟反唇相讥,庄公子就唆使家人用马鞭把向晟狠狠打了一顿,打完后发现向晟已经奄奄一息,庄家的人便一哄而散。向杲听说哥哥被打,急忙跑去救助,结果发现哥哥已经死了。

    向杲写了状纸到太原郡告状,庄公子花钱行贿,向杲的冤情得不到昭雪。向杲一肚子气,怒火中烧,但没处控诉。既然杀兄之仇官府解决不了,他就想自己解决,他每天怀里揣着一把锋利的尖刀,埋伏在庄公子经常走的山路边的草丛里,想拦路刺杀庄公子。

    久而久之,庄公子知道了向杲刺杀他的打算,出门时戒备森严,还请了一个叫焦桐的人做保镖,焦桐是神箭手,百发百中。这样一来,向杲没办法施行自己的计划,可是他不甘心,仍然每天到庄公子经常走的路上守候,等待时机下手。

    有一天,他正在那儿埋伏着,突然来了一场暴雨,他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冻得打哆嗦,接着,又刮起了狂风,下起了冰雹,风刮雹打让他连痛痒都感觉不到了。

    向杲在人世受尽了窝囊气,想给哥哥报仇。能不能公了?官府受贿,不行;能不能私了?有人护卫庄公子,也不成。不管是公了还是私了,都办不到,向杲处于如此悲惨的境地,他想复仇,必须有新的出路。他走投无路,又一心想报仇,这很像兵法上说的“置于死地而后生”,那么,变成老虎就成了向杲惟一的选择。向杲为什么要变老虎?是社会逼的、恶势力逼的。水浒英雄被逼上梁山,《聊斋》英雄被逼成了猛虎。

    我们再看看向杲是怎么样变成老虎的。

    向杲所在的山岭上原有座山神庙,向杲被暴雨狂风和冰雹折磨得筋疲力尽,冻得直打哆嗦,他硬撑着爬起来,往山神庙跑去。等他进了庙,发现有位平时熟识的道士已经待在那儿了。

    在蒲松龄笔下,经常会出现一些表面上看来普普通通的道士,有时云游四方、放浪形骸,有时破衣烂衫、以乞讨为生,但他们常常法力无边,仙风道骨,帮受苦受难的凡人们解决他们自己绝对没法解决的难题。《向杲》里边的这位道士也是这样。

    以前这位道士在村里求斋饭时,向杲经常给他饭吃。道士跟向杲熟悉,看到向杲的衣服都湿透了,就拿了件布袍给向杲,说:“先换上这个吧。”这是一个普通的举动,你的衣服湿了,我给你一件袍子换上。

    可是,向杲在接过这件普通的布袍后,非常奇怪的事发生了:“杲易衣,忍冻蹲若犬,自视,则毛革顿生,身化为虎。”——向杲接过道士的布袍,马上披到身上,他觉得很冷,便情不自禁地像狗似地蹲到地上,再看看身上,全身长出了虎毛,自己竟然变成了一只老虎!一个七尺男儿,眨眼之间变成了一只斑斓猛虎!

    向杲还没回过神来,这个惊天动地的变化就已经发生了。他想找道士问问是怎么回事,道士却找不到了。

    这时,向杲的心理是“惊恨”——又是惊奇又是愤恨。他可能在想:我怎么变成了一只大老虎呢?我从此就成了啸聚山林的猛兽啦?我的人生难道就此结束了?我还有许多人生重任,比如说找庄公子报仇,我的仇还没有报成呢。但他转而一想,如果抓到仇人,吃了他的肉,变成老虎也不错啊。

    向杲化虎,先是“惊恨”,接着,就有了这一段人虎意识交替的心理。写得多么奇妙,多么有趣!向杲化虎,荒诞极了,却又似乎确有其事。

    向杲的心情和行为真切、细腻,都像活生生的现实。道士赠袍给向杲,是因为向杲的衣服濡湿了;向杲接袍披到身上。实际上是接过虎皮披到身上。这时他已经经历了从人到虎的变化,所以,他“忍冻蹲若犬”,这已经不是人的动作,而是动物的动作,老虎的动作。

    当他低头看到自己身上长出了虎毛,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老虎,又惊又恨,仍然是人的心理,接着想到,老虎可以吃人,那样他就可以吃掉仇人啦。这么一步一步写来,多么讲求逻辑性!

    蒲松龄写的向杲,不是纯粹的人,因为他已经有了猛虎的外形;可他也不是纯粹的虎,因为他完全是按人的思维逻辑在进行复杂而周密的思考。这时的向杲,是非常别致、特殊的“虎而人”,有老虎的外形和壮士的心理。这实在是写得太妙了。

    接着,蒲松龄对已经变成老虎的向杲进行了更深刻、更细腻的人物心理刻画,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变成老虎的向杲“见己尸卧丛莽中,始悟前身已死;犹恐葬于鸟鸢,时时逻守之。”——变成老虎的向杲下山来到自己刚才埋伏的地方,看见自己的尸体躺在草丛里,他醒悟了:我的前身,我作为人的前身,已经死了,我现在是作为一只大老虎存在着;他怕乌鸦和老鹰吃掉了尸体,就守在尸体旁边保护着。

    一只大老虎细心地看守着一具人的尸体,它认为是在看守自己的前身。这样的描写太有意思,也太有韵味了。

    其实,不管是人形的向杲还是虎形的向杲,都是一回事,是壮士向杲的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是互相补充、互相接力的存在形式。虎形向杲看到的人形向杲的尸体,其实不是尸体,而是一个暂时失去生命力的躯壳,失去灵魂的躯壳;而那个一心报仇的灵魂,已经附着到老虎身上了。附着到老虎身上的壮士灵魂害怕自己的壮士躯壳葬身于乌鸦、老鹰嘴里,便小心翼翼地守着。这是一段灵肉分离的天才描写,蒲松龄写得奇异而魔幻,又细致周详、合情合理。

    在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里,有哪位作家能把灵肉分离,把人的异化,把亦人亦虎的状态写得如此微妙,如此有哲理,而又如此有层次?恐怕只有蒲松龄能做到。不知道这个一辈子困守书斋的穷塾师是怎么琢磨出来的?

    化虎是为了报仇,而报仇之后又该怎么样才能恢复人形?怎么样能做到既报了仇又可以逃脱法律的追究呢?蒲松龄写得更巧妙。

    变成老虎的向杲在路边蹲守了一天,庄公子恰好经过这里。庄公子跟他的保镖对这段路一直非常警惕,他们知道死敌向杲经常埋伏在这儿要报仇,但是今天很好,向杲不见了,一直让庄公子心惊肉跳的壮士向杲忽然不见了。

    庄公子似乎没有生命危险了,但是庄公子和他的保镖做梦也想不到,草丛里却有一个不是向杲的向杲在那儿蹲守着,一个比向杲更可怕的角色、更有杀伤力也更难提防的角色在那儿蹲守着,一只兽中王在蹲守着。

    当庄公子走过时,猛虎突然从草丛里跳出来,把庄公子从马上扑下来,“咔嚓”一声,咬掉了他的脑袋,然后吞了下去。庄公子的保镖、神箭手焦桐一见,立刻像条件反射一样返马回身射出一箭,正好射中老虎的肚子,老虎跌倒在地,死了。可爱的老虎完成了壮士向杲一直想完成却无法完成的报仇重任,悲壮地死了,也可以说是合情合理、不失时机地死了。而老虎一死,向杲就活了。如果做个动画片,就会出现一组很流畅、很有意思的镜头:老虎扑倒庄公子,咬下了他的脑袋,吞到肚子里;庄公子的保镖焦桐一箭射中老虎的肚子,老虎中箭倒地;壮士向杲的灵魂立即从老虎的躯体飘出,升腾、飘浮,飘飘摇摇地往向杲那个已经失去灵魂的躯壳游动,进入向杲的躯体。

    已经毫无生气的向杲渐渐苏醒,眼睛慢慢睁开了。本来躺在草丛里、似乎变成尸体的向杲,恍恍惚惚地从梦中醒来,似乎他只是躺在草丛里做了一个变成老虎的梦。但这又不是一个梦,而是一个对他的躯体产生很大影响的变异。

    他人醒了,但意识还停留在老虎阶段,他的身子不能动,在草丛里躺了一夜才会走路,然后疲惫不堪地回了家。家里人因为向杲好几个晚上没回家,正在那儿害怕、猜疑,看见他回来,都高兴地过来慰问。向杲躺到床上,呆头呆脑地连话都说不出来。过了一会儿,家里人听说庄公子给老虎咬死了,争先恐后地跑到床前告诉向杲。向杲这才开口说话:“那只老虎就是我呢。”接着,他向家人一一描述他是怎么变成老虎,又怎么把庄公子的脑袋咬下来的。这下子,向杲化虎报仇的事很快便四处传扬开来。

    庄公子的儿子心痛父亲死得惨,听说是向杲化虎把父亲吃了,非常痛恨。到官府告发,官府因为人变老虎的事太离奇、太荒诞而没有根据,对庄家的诉状不加理睬。向杲如愿以偿地给哥哥报了仇,并且还逃脱了法律的惩罚。

    这,就是向杲化虎这个著名《聊斋》故事的内容。从这个离奇的故事里,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呢?

    第一,《向杲》这个怪异故事是深刻的刺贪刺虐佳作。

    用虎和人的关系做文章来讽刺黑暗社会,是中国古代文学的传统。《礼记·檀弓》记载,一家两代男人宁可给老虎吃掉,也不愿意搬到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的地方,孔夫子因此感叹:“苛政猛于虎。”可见,苛重的政令和赋税比老虎还要凶猛、可怕。柳宗元的名作《捕蛇者说》写了类似的情况:尽管一家几代人死于毒蛇之口,却也不愿意离开,他们是为了能捕蛇以充抵重税。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有个著名论点:“官虎吏狼”——封建官场的官像猛虎,吏像恶狼,或是吃人不吐骨头,或是吃人吃得白骨如山。

    《向杲》则描写良民在没有活路、要求得公正、要想报仇的情况下,不得不变成老虎。化虎食仇人既能报仇雪恨,又能保护自己。

    蒲松龄在本篇的“异史氏曰”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个小说的意义:“然天下之指人发者多矣,使怨者常为人,恨不令暂作虎!”——天下那些令人发指的事实在太多了,可惜满腹怨恨者只能老老实实地做人,恨不能让他们都暂时变一变老虎!

    人化虎是偶然的,却又是良民惩治凶顽的必然,是无辜良民与残民以逞的魑魅魍魉进行斗争的绝妙手段。

    向杲化虎表面上是个怪异故事,实际上是“刺贪刺虐,入骨三分”的不朽作品。蒲松龄说“天下之指人发者多矣,恨不令暂作虎。”可见,黑暗社会把人逼成了虎,这就是相当深刻的道德教训。

    第二,人化虎是中国古代小说的传统题材,蒲松龄把这个传统题材发挥到了极致,写到至真至美的地步。

    蒲松龄是学者型的作家,他的作品有很多取自生活积累,也有的取自前人作品。《聊斋志异》中真正算是短篇小说的,也就是有曲折的故事情节、成功的人物形象的篇章,大概有二百篇,其他近三百篇属于散文、琐记之类的作品。而在二百篇真正的短篇小说里,能从前人作品找到“本事”或者说“原型”的大约有百篇。也就是说,将近一半的《聊斋》小说不是蒲松龄独创的,而是他改写的前人作品。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数目,也是值得深入探讨的现象。

    鲁迅先生曾经说《聊斋志异》“亦颇有从唐传奇转化而出者”,意思是说,《聊斋志异》里颇有一些篇章是从唐传奇转化过来的。蒲松龄改写前人作品有两个绝招,一是将前人作品点铁成金,是出新;二是对前人作品另辟蹊径,写出别样风情,是求异。

    人化虎的小说,古已有之。六朝小说《述异记·封邵》《齐谐记·薛道询》《神仙传·栾巴》都是写人化虎的故事,特别是《述异记·封邵》写父母官变成老虎吃老百姓,很有思想性。

    《向杲》跟这个故事有一定的关联,但它更直接的师承,或者说蒲松龄更直接的借鉴来源,是唐代李复言写的《续玄怪录·张逢》。张逢偶尔投身一段绿草地,就变成了“文彩斓然”的猛虎,因为不愿意吃猪狗牛羊,就把福州录事郑纠给吃了。张逢恢复人形后,把变虎吃人的奇遇告诉众人,被郑纠的儿子听到,“持刀将杀逢”。但因为人化虎食人“非故杀”,故而不了了之。

    向杲化虎跟张逢化虎的情节几乎是相同的,但又是推陈出新的,把一个简短的怪异故事,变成思想性极强、艺术价值极高的古典小说名作。张逢化虎是奇特的,又是偶然的,张逢遇到他必须变成老虎的情势了吗?没有。张逢假如不到那片草地,就化不了虎;而张逢到那片草地上,完全是无目的的行为。张逢和郑纠之间也没有必须食之而后快的仇恨,仅仅是因为变成老虎的张逢嫌吃猪狗之类的肉脏,才把郑纠给吃了。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仇恨,被吃掉的郑纠也没有什么劣迹,简直是个冤鬼。

    向杲化虎就完全不一样了。向杲化虎也是偶然的,是道士“以布袍授之”,易袍后“身化为虎”。但向杲化虎却是必然和必需的:向杲的哥哥为恶霸庄公子所杀,官府受贿,“理不得伸”;庄公子知道向杲要伏击他为兄报仇,请了“勇而善射”的焦桐做护卫,向杲要想报仇,不管公了私了都没法了,只有化成老虎才能把恶霸的脑袋咬下来;又因为人化虎的事荒诞而没有根据,虽然向杲明白地承认“老虎就是我”,庄公子家人却无奈他何。这样的复仇,比起手刃仇人来要高明得多,既能报仇雪恨,又能保护自己。

    人化虎,是古代小说的传统写法,《向杲》则是蒲松龄运用天才构思而进行的创新。人化虎,成了对付黑暗势力的法宝。蒲松龄的人虎之变写得很生动,向杲变成老虎后先是“惊恨”,接着就想,“得仇人而食其肉”,也很好。

    人化虎的心理写得妙,虎恢复人形的过程写得更精彩。向杲化成的猛虎咬死了庄公子,庄公子的保镖焦桐箭射猛虎,向杲所化之虎被射死,向杲就回到了人间,合情合理。主人被老虎咬死,保镖射虎——若保镖不射,老虎不死,向杲就不得生。

    虎噬仇人后,为箭射杀,向杲恢复了人形,“在错楚中,恍若梦醒;又经宵,始能行步,厌厌以归。”——向杲做虎时,可以用人的思维去认真看守自己的尸体;恢复了人形后,反而因为从老虎骤变为人而恍惚,从而不能行走,精神萎靡。这一系列动作描绘出一种极度迷惘、错愕的情态与一种不适应的心理,这是老虎突然恢复人形而不能适应的特殊心理。这样奇妙的心理,不知蒲松龄是如何琢磨出来的!

    向杲所化之虎被射死,向杲便“恍若梦醒”地回到了人间。蒲松龄自己对这一处理非常得意,他说:“壮士志酬,必不生返,此千古之所悼恨也。借人之杀以为生,仙人之术何神矣!”——壮士实现复仇的愿望,必定是不打算活着回来的,这是千百年来人们为之哀悼和遗憾的事儿。而向杲化虎报仇后,却借着保镖杀死老虎之举而获得了重生,仙人的道术是多么的神奇!

    《聊斋》点评家但明伦也认为向杲复活这一点写得特别好,说是“人能虎咽仇人之首,千古快事;死而生借仇人之矢,千古奇情。”——人变成老虎,把仇人的脑袋咬下来,是千古快事;壮士借着仇人的箭射杀猛虎而让自己得到重生,是千古奇情。

    向杲变虎,是道士给的布袍起作用,如果向杲仍然再让道士变虎为人,那就显得小说家缺少神思,可见,保镖射虎的情节合情合理。道士将向杲化为虎固然奇特,庄公子保镖射虎,让向杲复活则更神奇。

    与《张逢》的虎复人形相比,《向杲》的确高明得多,也意味深长得多。苏轼题吴道子画曾这样说:“出新意于法度之中”,“神妙独创”。人化虎,是中国古代小说奇思妙想的法度,《向杲》则是聊斋先生根据自己对社会的认识,运用天才的艺术构思进行的“神妙独创”,是中国小说史上“人虎换位”最成功的作品。

    取材于古籍是小说家常做的事,只有作家的理想主义和艺术天才互相撞击,才能迸发出璀璨的光芒。黑格尔说过:“真正的创造就是艺术想象的活动……最杰出的艺术本领就是想象。”蒲松龄用奇妙的“人而虎”创造出奇异之至的美。

    第三,人异化为动物,是不是中国文学所独有的?不是。早在古希腊神话中,神经常变成动物:天神宙斯曾变成牛以诱骗少女欧罗巴;《奥德修斯》中的巫女把人变成猪。

    用小说形式写人异化成动物,还是到二十世纪以来才流行的,主要是在荒诞、异化的主题下,人异化为动物,比如在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里,推销员萨姆莎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只硕大的甲虫,背如坚甲,腹部涨大。但甲虫仍有人的意识,也更表现出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阂。

    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长篇小说《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阿·乌苏拉与侄子小巴比洛尼亚纵欲,生下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乌苏拉死去后,孩子被蚂蚁拖入蚁穴。在这个拉美作家看来,魔幻现实就是拉美的现实,他要写这些令其他地区的人难以置信、拉美人却深信不疑的事情:人鬼深夜座谈,暴雨一直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人变成石头或云彩,人长出猪尾巴……

    在比较文学研究中,《聊斋志异》和欧美文学在变形方面的对比是个重要课题。而像《聊斋》这样,在人异化为动物的描写中还隐藏着这么深的思想意蕴,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中国文学有“文以载道”的传统。

    2.纨袴子弟韦公子:与莫泊桑异曲同工的神来之笔

    《聊斋志异》是一幅封建社会的风俗画,在这幅封建末世的“清明上河图”里,上层、下层,男人、女人,各色人等间的恩恩怨怨、爱恨情愁,写得都很到位。有钱的风流男人几乎在哪个时代都过得很快活,但在《聊斋志异》里,却往往过得并不快活。

    封建社会是穷人和女人的地狱,是有钱有势的男人的乐园。达官贵人对权力有支配权,对财富有支配权,对女色有支配权,可以有三妻四妾,可以霸占丫鬟,可以到青楼寻花问柳。蒲松龄对这类花花公子持批判态度,《韦公子》是他写的一个著名故事。

    韦公子出身富家名门,科举考试登顶(中进士),做官做到知州,是有家产、有文化、有地位的头面人物。但是这个人有个癖好:放纵好淫。也正是因为这个放纵好淫的癖好,让他陷入了极其悲惨的人生困境。他寻花问柳,结果玩弄了绝对不可以玩弄的人;他风流快活,结果遇到了最大的不快活。这位风流公子的人生悲剧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韦公子悲剧产生的背景,就是封建家长错误的教育方针。韦公子是咸阳世家子弟,所谓世家,就是祖上做过官的家庭。因为祖上做官,积累了大量钱财,可以任意挥霍。韦公子生性放荡,家里稍有姿色的丫鬟、仆妇,他一个都不放过。

    他还立下一个变态的“雄心壮志”:“载金数千,尽览天下名妓”——他要带着几千两银子,把天下的漂亮妓女玩遍。“数千”银子,假定是三千两,那相当于当时一百五十户普通人家全年的生活费,实在惊人。

    所有的“红灯区”,韦公子没有不去的,不满意的住两夜就离开,喜欢的就住上几个月。韦公子这样的人,说得好听,是纨子弟;说得不好听,不就是靠几个臭钱作孽的流氓?

    像韦公子这样的人,在古代和现代都屡见不鲜,他们的身份无非是纨子弟,事业上成不了气候。但韦公子跟一般的纨袴子弟不同,他有个叔父,是个退休官员,对韦公子的教育抓得很紧,就是要韦公子读书做官。他请了著名的私塾老师,把韦公子和几个堂弟关到别墅苦读。

    但韦公子夜晚趁老师睡着了,就爬墙出去嫖妓,黎明才返回。有一天爬墙摔断了手臂,被老师发现了,报告给他叔父。叔父把韦公子狠揍一顿,打得他不能起床,然后跟韦公子约法三章:只要你的读书成绩超过弟弟一倍,晚上随便你到哪儿,我都不管;如果你读书成绩不好还往外跑,那么就像这次一样,打得你不能起床。

    请看,这位叔父在对韦公子搞什么教育?这是惟功名之马首是瞻的畸形教育,是只要功名、不要道德的实用主义教育。韦公子偏偏非常聪明,读书速度常常超过老师规定的进度。按照约法三章,只要他书读得好,他怎么胡作非为,叔父都不管。

    本来韦公子外出玩女人得爬墙,有了这约法三章,他可以放心大胆、名正言顺地一边苦读圣贤书,一边逛花街柳巷。他读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干的却是寻花问柳、鸡鸣狗盗的勾当,读书做人两张皮,读书嫖妓两不误!真是天大的笑话。

    韦公子一边嫖妓宿娼玩丫鬟,一边读书应试,秀才、举人、进士,一个台阶一个台阶走上去,功名不断长进,道德持续堕落。这个登徒子的成长过程,真是中国教育史上的天方夜谭。

    这位叔父的教育方法对现代人也很有警示作用:有的家长望子成龙,但是教育方法不对头,对子女搞惟高考马首是瞻的畸形教育、惟考试成绩是问的片面教育,只要金榜题名,只要高考过关,只要进重点大学,不过问生活能力的培养,也不管道德修养,即所谓“只管做题,不管做人”。结果,得了奥数一等奖的学生往往不会叠被子;有的学生英语说得比汉语还“溜”,见了人却连问好都不懂。“高分低能”,甚至“高分低德”者甚众,有些大学生、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还沦落为刑事罪犯,一次次血的教训已经不是新闻。

    接下来,我们看看韦公子遭遇的第一次人生尴尬,看看他搞同性恋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花样儿。

    韦公子中了进士,该改邪归正了吧?不,他继续寻花问柳,而且越来越隐蔽。他怕叔父知道,就把姓都改了:“入曲巷中,辄托姓魏。”“曲巷”是偏僻的小巷,就是妓院;他的“韦”姓也被他改成“魏”。韦进士逛妓院不用真实姓氏,就搞个同音字,聪明,但这聪明用的不是地方。

    韦公子是咸阳人,他到了西安,以“魏公子”的身份招来个优童,叫罗惠卿。所谓“优童”,字面意思是演戏的少年,实际上是达官贵人的娈童,即同性恋伙伴。罗惠卿“年十六七,秀丽如好女”,韦公子玩弄了罗惠卿不算,还要连罗惠卿的妻子也搭上:“闻其新娶妇尤韵妙,私示意惠卿,惠卿无难色,夜果携妇至,三人共一榻。”这段是文言,但容易看明白,是个丑恶到令人作呕的场面。

    韦公子是社会上层人物,表面上是道貌岸然的进士,实际上是个五毒俱全、在同性和异性间猎艳的下流坯;罗惠卿是社会下层人物,表面上是唱戏的少年,实际是午夜牛郎,只要给钱,什么都卖,可以卖自己,也可以卖妻子,甚至还可以一起卖。进士、优童,上层、下层,全都寡廉鲜耻。

    韦公子非常喜欢罗惠卿,打算带回家长期取乐。但他问及罗惠卿的身世时,罗惠卿回答说:“母早丧,父存。某原非罗姓。母少服役于咸阳韦氏,卖至罗家,四月即生余。倘得从公子去,亦可察其音耗。”——罗惠卿表示,我的母亲早死了,父亲还在。我原本不该姓罗,母亲年轻时在咸阳韦家做工,卖到罗家四个月后生下我。假如我跟公子回咸阳,正好可以查找亲生父亲的下落。

    韦公子听了罗惠卿的话,大惊失色,急问罗惠卿的母亲姓什么。对方回答说“姓吕”,韦公子一听,汗流浃背。原来,罗惠卿的母亲正是韦公子当年玩弄后卖掉的丫鬟!

    父子对面不相识,还搞上同性恋,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场面!韦公子一下子从寻欢作乐的巅峰掉进地狱的深渊,知道自己不仅把亲生儿子当成同性恋伙伴,还同时跟儿媳干出“扒灰”的勾当。按照封建伦理,最不可饶恕的两宗大罪——乱伦和“扒灰”,他竟然在无意中同时犯下。

    因为韦公子假托姓“魏”,虽然罗惠卿明明知道咸阳韦公子就是生身父亲,但他跟改了姓的父亲却对面不相识;韦公子知道罗惠卿是亲生儿子,却因心怀鬼胎而不敢相认。一个达官贵人怎么有脸承认自己养个私生子却认他人做父?一个堂堂进士怎么好意思承认自己有个做男妓的儿子?又怎么面对既跟亲生儿子搞同性恋、又跟儿媳“扒灰”的尴尬事实?

    韦公子最后屁滚尿流地悄悄溜走了。这就是韦公子遭遇的第一次人生尴尬,这是多么可怕的人生尴尬、应该遭天打五雷轰的人生尴尬,搞同性恋搞到亲生儿子头上了!

    我们再看看韦公子遭遇的第二次人生尴尬,看看他嫖娼嫖出了什新花样。

    韦公子三十几岁就做了苏州知府——像韦公子这样的人,“头上长疮,脚底流脓”,却偏偏有官运,为什么?大家不要忘记,他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

    在封建社会的末世,坏人常常比好人更容易做官,不足为奇,值得奇怪的是韦公子做苏州知府后的奇遇:他遇到一个美丽的乐妓沈韦娘。所谓乐妓,就是既卖艺又卖身的歌妓。这个小雏妓什么样儿?她“雅丽绝伦”——文雅美丽,超凡脱俗。韦公子看上了,“爱留与狎”。

    “狎”有亲近、亲热的意思,也有“玩弄”、“狎玩”的意思,旧社会把嫖客叫“狎客”。“爱留与狎”,就是说韦公子喜爱小歌妓,留下她过夜。然而在这次看似寻常的猎艳中,不寻常的惨剧发生了。

    韦公子在床上开玩笑地问小歌妓:“你的名字是不是取自‘春风一曲杜韦娘’啊?”小歌妓回答说:“‘韦娘’不是我的名字。我的母亲是个名妓,她十七岁时遇到位咸阳公子,和大人您同姓。他跟我母亲同居三个月后订下婚约,公子走后八个月母亲生下我,给我取名叫‘韦娘’,实际上‘韦’是我的姓。”

    世界何等的小啊,这次韦公子又神差鬼使地跟亲生女儿钻进了乱伦的衾被!此时的韦公子可能既心惊肉跳又心存侥幸:沈韦娘会不会是另一个同姓风流公子的孽种?没等韦公子追问,伶牙俐齿的沈韦娘主动把铁的证据拿出来了:“韦公子临别时,送我母亲黄金鸳鸯做信物,现在我还保存着。公子一去没音信,母亲愤恨而死。我三岁时被沈老太太收养,所以姓沈。”沈韦娘把韦公子对她母亲始乱终弃的行为,把她跟韦公子的父女关系说得斩钉截铁。黄金鸳鸯更是板上钉钉,把父女关系敲定了。

    一个风流知府,一个美丽歌妓,实际上一个是生身父亲,一个是亲生女儿,父女对面不相识,睡到一张床上后来了一番男欢女爱,这又是多么惊心动魄的悲剧!

    “春风一曲杜韦娘”,出自唐代诗人刘禹锡赠李绅的《歌伎诗》。韦公子玩弄小歌妓,还要附庸风雅、卖弄才学,用唐诗问小歌妓的名字。等他听到小歌妓讲的悲惨故事的主角正是他本人,知道这个躺在怀里的小尤物原来就是亲生女儿时,他的笑容僵住了,他害怕了,心虚了。沈韦娘的出现,是韦公子当年载金数千、尽览天下名妓的结果——很可能还仅仅是结果之一。韦公子对丫鬟也好,妓女也好,都始乱终弃。被他玩弄抛弃的女性有多少?有没有更多儿女像罗惠卿、沈韦娘一样待在社会阴暗的角落里?只有天知道。

    知道了沈韦娘的身世后,韦公子“愧恨、无以自容”,但愧恨、无以自容的结果并不是惩罚他自己,而是让他更加丧心病狂。“春风一曲杜韦娘”的对话是在床上进行的,韦公子弄清沈韦娘是亲生女儿后,“默移时,顿生一策”——沉默一会儿,想起一条计策。他起床,点灯,喊韦娘饮酒,在酒里暗置剧毒。“韦娘才下咽,溃乱呻嘶,众集视,则已毙矣。”——韦娘酒刚下咽,剧毒发作,一会儿就死了。

    韦公子为什么要对亲生女儿下狠手?是因为他不忍心眼看亲生女儿沦为娼妓吗?如果是那样,他完全可以替沈韦娘赎身,替她安排一门好亲事,即使父女不相认,也算略尽父亲的职责,或者说赎回自己的部分罪孽。

    但韦公子却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杀害亲生女儿且欲销尸灭迹,多么自私、残忍、毒辣、没人性!韦公子下毒,当然是要亲生女儿死,此外他还特别注意要沈韦娘死前说不出话——沈韦娘一服下毒药,嗓子先哑了。即使聪明的沈韦娘知道下毒的是亲生父亲,也不能向他人揭露了。年仅十几岁、雅丽绝伦的沈韦娘,因为父亲的罪恶来到这个世界,又因为父亲要掩盖自己的罪恶而离开了这个世界!

    韦公子毒杀沈韦娘后,靠金钱逃脱了法律的惩罚。他把歌舞班的班主叫来,给他钱,买他闭嘴。但是沈韦娘的相好也是些有钱有势的男人,也用钱买通了歌舞班老板,告到韦公子的上司那儿。韦公子“泻囊弥缝,卒以浮躁免官”,“泻囊”就是花上所有资财,向上司行贿,“弥缝”就是掩饰不法行为,特别是掩盖沈韦娘是他女儿的真相。

    结果,韦公子毒杀沈韦娘,仅仅被免官,原因则是轻描淡写的“浮躁”二字,不是蓄意杀人,甚至和“杀人”不沾边,这是草菅人命!

    韦公子靠几个臭钱把一条人命轻轻带过,把父亲杀害亲生女儿的罪行彻底抹平。

    这,就是当时的吏治;这,就是强权社会的现实。

    所以,韦公子这样道德败坏的达官贵人,有他的社会基础:尊卑有序的封建宗法社会就是他的强势背景,金钱就是他的强有力后盾。

    韦公子对待同样沦落风尘的儿女采取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也显示出他的极端自私。对沈韦娘,痛下狠手残酷杀害,一个沦落风尘的女儿即使相认,也是父亲的耻辱,更何况她还成了韦公子乱伦的活证据,一定得让她彻底消失;而对罗惠卿,韦公子逃走前赠送了他许多财物,劝他改业,潜意识里韦公子还是把罗惠卿当成将来说不定可以接续香火的儿子。果然,后来他的五六个妻妾都不生孩子,韦公子想把罗惠卿接回来,因家族劝止而没有实现。

    对《韦公子》这个另类故事,该怎么看呢?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思考:第一,蒲松龄对花花公子持特别严厉的批判态度。

    蒲松龄之前的不少作家也经常让玩弄女性、始乱终弃的花花公子受惩罚,比如在唐传奇《霍小玉传》里,进士李益对妓女霍小玉始乱终弃,霍小玉伤心而死,后来李益也精神分裂。

    拟话本《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阔少爷李甲对杜十娘变心,杜十娘投江后,李甲受到良心的谴责,几乎得了精神病。

    而韦公子受到的惩罚比李益和李甲要严重、惨烈、恐怖得多。蒲松龄用“自食便液”四个字来概括韦公子的人生。“自食便液”字面含义是把自己的大小便吃进去,其深层含义则是父亲跟亲生子女乱伦。不管是封建伦理还是现代道德,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乱伦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行。而韦公子既和亲生儿子乱伦,又和亲生女儿乱伦,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蹊跷、这么不可思议的事,还偏偏都让韦公子给遇到了。

    按封建伦理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韦公子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是:明知罗惠卿是亲生儿子,却不能领回家,儿子把他人叫爹,是极度耻辱,儿子不能认祖归宗,他绝后,后果更严重。按照蒲松龄的观念,谁缺了德,现世报就报到他的子女身上。韦公子寻花问柳的结果就是,虽然儿女双全,却都落进社会最肮脏的角落,成了他人也成了他本人寻花问柳的对象!

    像韦公子这样既是高官又是富翁的主儿,他的儿女该是什么待遇?他的儿子即使不是怡红公子贾宝玉,珠围翠绕、钟鸣鼎食,也应该是呆霸王薛蟠,斗鸡走马、散漫使钱;他的女儿,即使不是贾元春,贵为王妃,也该是薛宝钗,娇花藏在深闺。他们怎么就那么惨?儿子做娈童,女儿做歌妓,而且都和生身父亲乱伦,就是因为父亲的放荡导致了儿女的不幸。

    最后,韦公子在无法排解的悔恨中得了癫狂病。蒲松龄说韦公子“人头而畜鸣”——是人面兽心的畜牲!第二,写道德沦丧的父亲,是世界性话题,“如此父亲”是世界文豪们喜欢的命题。

    巴尔扎克的名作《贝姨》写于洛男爵酷爱女色,因为养情妇而盗用公款,把亲哥哥、法兰西元帅气死,害得妻子儿子倾家荡产,是《人间喜剧》中著名的典型人物。

    十九世纪法国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有篇小说叫《一个儿子》,内容是写一位法兰西文学研究院士和一个议员在花园里散步,两个人从满垂着浅黄穗子的金雀花那随风飘散的轻盈花粉,联想到他们这些上层男子的乱搞行径。他们制造孩子像金雀花一样,几乎从来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

    他们估计,自己从十八岁到四十岁之间,曾经和大约三百个女人临时苟合过——“你真能保证自己绝对没有一个在街道上或者牢狱里的匪类儿子?一个对于我们这些正派人士行使暗杀和窃盗行径的儿子?或者一个留在妓院里的女儿?”

    文学院士回忆起他的一次艳遇:他年轻时外出,在一个偏远省份的旅店,像闹着玩儿一样强暴了一个年轻女佣,并立刻就忘记了这屡见不鲜的冒险行为,若无其事地走开了。三十年后,他故地重游时惊愕地得知,那个从来不接近任何男人的女佣,在他走后八个月零二十五天生下一个儿子后死了,可怜的女佣到死也不透露孩子的父亲是哪个。

    现在,高贵的法兰西院士看到了自己无意中创造的儿子竟是个流浪汉,被旅店老板施善心收留。那是个跛着脚走路的“老粗”,正在吃力地翻着兽粪。他长着一头肮脏不堪、乱七八糟的头发,仔细一看,那头黄发却酷似院士!

    高贵的院士怎么也不肯相信,眼前这个肮脏、卑贱、酗酒的无赖,竟然是他的亲生儿子!父亲面对亲生儿子却不能相认,也不敢相认,院士羞惭至极,悲恸难忍,找不到摆脱的出路,只能让痛苦和悔恨像千斤重锤一样永无休止地锤击自己的心。

    莫泊桑还有篇名作《隐士》,情节简直跟《韦公子》如出一辙:一个喜欢猎艳的男子猎艳猎到了亲生女儿头上,他获悉此事后,羞惭地躲到深山里藏起来,成了隐士。

    人们喜欢说蒲松龄是“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但世界上的小说家们没有也不可能像拳王争霸一样来场比赛,看看到底哪个是王。但是,比起公认的世界短篇小说巨匠们,《聊斋》小说的数量基本上可以说是最多的,它的艺术手法既是比较全面、独特的,又是比较超前的,特别是《聊斋志异》体现的人文关怀,跟那些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作品相比毫不逊色。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世界短篇小说三大王国是:以契诃夫为代表的俄国、以莫泊桑为代表的法国和以欧·亨利、霍桑、马克·吐温为代表的美国。而在年代上,蒲松龄比契诃夫、莫泊桑和欧·亨利早了两个世纪。我们拿蒲松龄的《韦公子》和莫泊桑的《一个儿子》作对比,可以看出蒲松龄在世界短篇小说领域的重要地位。

    第三,《韦公子》这篇小说在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不少作家、研究者不约而同地注意到《韦公子》,注意到蒲松龄和莫泊桑相似的人文关怀视角。

    韦公子的故事似乎过于巧合,过于偶然,但巧合和偶然之中也有必然:伤害他人、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的人,冥冥之中总会有相应的惩罚等着他。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猎艳者猎到亲生子女头上,就是惩罚。

    蒲松龄风趣地说:“风流公子所生子女,即在风尘中,亦皆擅场。”——韦公子风流成性,他的子女靠着他的遗传因素,沦落风尘后也都擅长伺候风流公子。

    韦公子玩弄他人,子女替他还孽债,供他人玩弄。一报还一报,上苍将道德败坏者的命运安排得如此尴尬、难堪和惨烈。

    他们既“不幸”又罪有应得的遭遇,对现代人也有警示作用:有钱的男人,喜欢猎艳的男人,有没有想想,当你的黑手伸向年轻女性时,你的亲生女儿会不会也可能受到同样的侵犯?更有甚者,你侵犯的人可能就是你亲生的女儿!如果你恶习不改,把寻花问柳当成常事,有朝一日,你可能会跟韦公子一样无意中跟亲生子女钻进乱伦的衾被!

    这就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3.罗刹海市俊马骥:美男子的奇国奇遇

    《聊斋》写各种各样的美女,也写各种各样的美男。《聊斋》故事中首屈一指的美男子是马骥——《罗刹海市》的男主角。

    马骥的美不是充满阳刚和雄浑的赳赳武夫之美,而是文弱书生之美,多少带点“奶油小生”的味道:他“美丰姿”——模样出众,“美如好女”——像美丽的少女,因而得了个外号叫“俊人”。因为《罗刹海市》的构思中心是指斥以丑为美的世道,马骥的“美丰仪”就不单纯是个人的外貌问题,而要对整个小说起重要作用了。

    蒲松龄通过美男子马骥在异国他乡的遭遇,寓意深长地讽刺了当时的社会。马骥不仅长相俊秀,而且满腹经纶。他弃儒经商后得到异国游历的机会,先到了大罗刹国。“罗刹”本是佛教典籍对恶鬼的通称,现在成了一个国家的名字,这个国家的面貌就可想而知了。这个大罗刹国的外表是什么样呢?“以黑石为墙,色如墨”,污七八糟,乌黑一团。

    美男子马骥到了这么个国家,居然被那里的人看成是妖怪,人们一见他就吵嚷着说“妖怪来了”,纷纷跑开。一个非常美的人被看成是妖怪,岂不是太奇怪了?

    更奇怪的是,这个罗刹国不重文章,而是以貌取人,以丑为美。狰狞怪异的人可以做高官,越丑的人官越大;地位低一点儿,丑的程度就减轻一点儿;形貌多少像个人的,都穿得破破烂烂,像乞丐。

    既然有以貌取人、以丑为美的习俗,美男子马骥被罗刹国的人认为是奇丑无比,就不足为奇了。

    有一次,马骥开玩笑地用煤灰抹脸扮张飞,人们惊讶地说:“啊哈,您过去那么丑,现在怎么这么漂亮啊?”他们还争相向皇帝推荐他,马骥因为“易面目图荣显”而做了官。

    大罗刹国的故事带有浓郁的寓言色彩,是伊索或克雷洛夫式的寓言。蒲松龄根据“世情如鬼”的基本构思,以驰想天外的奇思妙想,对是非颠倒的社会做了入骨三分的揭露。

    大罗刹国这个缥缈虚幻的“异域”,实际上是血腥现实的投影。在恶鬼当道的社会中,有才学的人必须由目不识丁、心存鄙见者擢拔,品格高尚者永远为蝇营狗苟者左右!

    蒲松龄将深邃的哲理隐化在类似恶作剧的描写之中。该国的相国丑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两只耳朵像牲口一样背生,长了三个鼻孔,眼睫毛像厚厚的布帘一样把眼睛遮住。那位曾经出使中华的执戟郎,在罗刹国大概算得上资历和阅历最深的外交官了吧?他居然有这样的一副尊容:眼睛像青蛙一样突出,胡须卷得像刺猬的刺。执戟郎家中的歌舞场面,更是极度夸张和怪异:歌舞者面貌活像夜叉,用白锦包着头,长长的红衣服拖到地面,唱歌的人不知在唱什么曲调,只听着他们“哦哦呀呀”,一片乱七八糟,稀奇古怪。整个歌舞场面,从唱腔、唱词到扮相,都丑恶之至、滑稽之极。

    蒲松龄以平静、冷静甚至冷峻的笔墨,对人人装假面骗人的现实做了皮里阳秋、富于谐趣的描写,每一句都是“书空”,而又无一句不跟现实生活相通,既穷形尽相,又幽伏含讥!

    马骥因为不乐意以假面媚俗邀宠,辞官归山村。后为村民关于海市的议论所动,来到海市,遇到东洋三世子,随他进入龙宫——“海市”虽然出现在小说题目中,但实际上仅仅是马骥从罗刹国到龙宫的过渡。

    马骥进入龙宫后,志向和才能有了充分施展的机会:他“立成千余言”——写成一篇锦绣文章,被龙君称赞是“有光水国”。

    以真才实学取人的龙君对马骥格外恩宠,将知书达礼、如花似玉的龙女嫁与他。

    马骥以才学求取功名利禄、荣华富贵的愿望均如愿以偿:他穿着锦绣服装,驾着青龙拉的车,前呼后拥从宫殿出来,几十名武士骑着高头大马,身背雕弓,肩扛白杖,金光闪闪,耀武扬威,马上弹着古筝,车中吹着玉笛……他在三天之内游遍四海,“龙媒”——马骥的字——的名字四海传扬,无人不知。

    这充溢着诗情画意、油画般美景的龙宫,是蒲松龄的浪漫狂想,是理想的乌托邦,是现实生活中有志“致君尧舜上”者的伊甸园。龙宫是个从外延到内涵都达到美之极致的所在。透明、高贵、雅致的物体构成优美华丽的氛围:“四壁晶明,鉴影炫目”的宫殿,“水精之砚,龙鬣之毫,纸光似雪,墨气如兰”的文具,连饰以明珠异宝的珊瑚之床,都散发着馨香。

    马骥与龙女啸吟其下的宫中玉树更是美得无以复加:这棵玉树粗约合围,树身晶莹明彻,像白玻璃;中间有心,淡黄色,稍微比手臂细一点儿;叶子像碧玉,厚一钱多,细碎的树叶,遮出一片浓阴。马骥常和龙女在树下吟诗诵文,红红的花朵开满树,样子颇像栀子花。每当有一瓣花落下来,铿然作响。拾起来看,那花瓣儿像红色玛瑙雕成的一般光明可爱。树上经常有神奇的小鸟来啼鸣,鸟儿的羽毛是金碧色的,尾巴比身子还长,啼叫起来,声音就像是玉笛吹出来的哀伤曲子,令人胸臆酸楚。

    这棵龙宫玉树是何科、何类、何种植物?连写过《农桑经》的蒲松龄都说不清,只模糊地说“状类卜”。其实,龙宫玉树是蒲松龄根据美学理想培育出来的异常物种,是只有小说里才有的植物。它给人以透明、纯洁、高雅之感,构造了“俊人”马骥的特殊生活环境。

    唐传奇《柳毅传》里写过龙宫的华丽优美:“柱以白壁,砌以青玉,床以珊瑚,帘以水精,雕琉璃于翠楣,饰琥珀于雕栋,奇秀深杳,不可殚言。”而《罗刹海市》写龙宫显然是受到《柳毅传》的启迪,只是更神奇,且与人物秉性和作者理想更相契合。

    美男子马骥,在罗刹国被看成是妖怪,在龙宫却成了驸马。这很像现实生活中同样一个人,在完全不同的单位工作,分别遇到嫉贤妒能的上司和任人惟贤的领导,结果就有了完全不同的际遇,完全不同的人生。《罗刹海市》这个神异故事,其实不过是把现实人生放到哈哈镜里而已。

    蒲松龄喜欢在小说里尽情地写美女,在《罗刹海市》一文中却别出心裁地写美男子,大有深意。如果马骥不是美男子,就不能揭露媸妍颠倒的罗刹国;如果他不是美男子,就做不了龙宫的驸马。而马骥的美,是形貌与心灵合一,是真、善、美合一。

    马骥多才多艺,有治国安邦的才能和满腹的珠玑文章:他歌唱《弋阳曲》,“满座无不倾倒”;他向罗刹国王汇报中国治安之道,国王大为嘉叹;他在龙宫写的赋,龙君为之“击节”。马骥的美,是禀赋中华民族道德文章之美。

    马骥不仅面貌美,心灵也美。他善良而重感情,他在罗刹国辞官归山村时,村民竟“膝行以迎”,可见他有多么得民心;以龙宫之豪富、龙女之美而多情,竟然未能使马骥乐不思蜀,他思念父母,毅然返故土孝养父母,这又是何等美好的情怀!

    蒲松龄写美男子的故事到底为什么?是为了达到针砭社会的目的。他似乎很担心读者看不懂他为何要创造“罗刹国”,干脆在本篇的“异史氏曰”里说,现在的社会美丑颠倒,越坏的东西越受欢迎,正直的人都不敢以本来面目出现,人人装假面,世态如鬼蜮般阴冷。

    你如果以堂堂正正男子汉大丈夫的真实面貌出现,就会把人吓跑;你即使有连城美玉,也找不到赏识的人。显荣富贵,只能到蜃楼海市中寻求了。

    显然,美男子马骥的奇国奇遇,以及蒲松龄由他的奇遇所引发的“异史氏曰”,实际上是愤世嫉俗的聊斋先生对黑白颠倒的社会发出的犀利檄文。

    总之,读《聊斋志异》既要读它的表面文字,还要琢磨表面文字背后的含义,这样才能读得通,读得透。有位《聊斋》点评家说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读《聊斋志异》不做文章读,只做故事看,便是呆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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