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盖人业之流,各有利害:夫清节之业,着于仪容,发于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顺而有化。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进;既达也,为上下之所敬。其功足以激浊扬清,师范僚友。其为业也,无弊而常显,故为世之所贵。
法家之业,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其道前苦而后治,严而为众。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忌;已试也,为上下之所惮。其功足以立法成治。其弊也,为群枉之所雠。其为业也,有敝而不常用,故功大而不终。
术家之业,出于聪思,待于谋得而章。其道先微而后着,精而且玄。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不识。其用也,为明主之所珍。其功足以运筹通变。其退也,藏于隐微。其为业也,奇而希用,故或沉微而不章。
智意之业,本于原度,其道顺而不忤。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容矣;已达也,为宠爱之所嘉。其功足以赞明计虑。其蔽也,知进而不退,或离正以自全。其为业也,谞而难持,故或先利而后害。
臧否之业,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识;已达也,为众人之所称。其功足以变察是非。其蔽也,为诋诃之所怨。其为业也,峭而不裕,故或先得而后离众。
伎俩之业,本于事能,其道辨而且速。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异;已达也,为官司之所任。其功足以理烦纠邪。其蔽也,民劳而下困。其为业也,细而不泰,故为治之末也。
【译文】
大概人们从事的事业所分的类别,各有利益和祸害。那节操高洁可为典范的清节家的事业,表现于仪表容貌,发自于品德品行,尚未施用就自然显赫。它的治理方法是顺应天性而有所化育,所以当它没有发达的时候,被众人所利用;等到发达以后,被上下所敬重。它的功业足以斥退恶人、奖励善人,成为同僚朋友学习的典范。它作为一种事业,没有弊端而永远显赫,所以被世人所重视。
法家的事业,起源于制定法度,等待成功后才能奏效,它的治理方法是前面辛苦而后面安定,虽然严厉但是为了民众。所以它没有成功的时候,被众人所猜忌;等到已经试用以后,又被上上下下的人所畏惧。它的功业足以建立法制、安定国家,它的弊端在于被众多邪恶曲解的人所仇视。它作为一项事业,有弊端而不经常受到利用,所以功劳虽然很大但往往不得善终。
术家的事业,出自于聪明多思,等到计谋实现后方才彰显,它的治理方法是先隐微然后再显著,精深而且幽远。当它没有实现的时候,被英明的君主所珍视。它的功业足以运筹帷幄、随宜变通。当它引退不进的时候,往往深藏在隐微的地方。它作为一种事业,神奇而很少被利用,所以有时沉没因而不彰显。
智谋权谋的事业,起源于推源测度,它的治理方法是顺遂而不违忤。所以它未显达的时候,被众人所容纳;等到已经显达以后,又被宠爱它的人所推崇。它的功业足以辅助英明的君主计划思虑,它的弊端在于只知道进取而不知道隐退,有时违背正道来自我保全。它作为一种事业,才智足备而难以维持,所以有时先前获得利益而后来招致祸害。
褒贬好坏的事业,起源于是非对错,它的治理方法是清廉而且针砭时政。所以它未成功的时候,被众人所认识;等到已经成功之后,又被众人所称道。它的功业足以辨别善恶、观察是非。它的弊端是被讥毁非难的人所怨恨。它作为一种事业,严厉而不宽容,因此有时先被众人赞同然后又被人所疏远。
讲求技能本领的事业,起源于做事的能力,它的治理方法是聪慧而且迅速。它未显达的时候,被众人视为异端;已经显达以后,被官府有司所利用。它的功业足以治理繁琐、纠正邪恶,它的弊端在于百姓辛苦劳作而地位低下、困顿。它作为一种事业,细致而不安定,因此是治理方法最次的一等。
一、用品行感化的清节家
——夫清节之业,着于仪容,发于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顺而有化。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进;既达也,为上下之所敬。其功足以激浊扬清,师范僚友。其为业也,无弊而常显,故为世之所贵。
【智解】
清节家的事业,本于品行,未发达的时候,人们就遵从;发达后,人们就敬重。利处是用模范的力量鼓励人们向善远恶,弊端则无。
清节家是这六家中唯一有利无弊的,近乎理想的“圣人化育”的境界,他们的想法与德行,无形中变成了老百姓的行动,其中奥妙无穷。在上古传说中,帝王们使用群臣,不必有那么多的礼仪法规、赏罚奖励,就能使四海和美而不互相伤害。
这种说法太过美妙,不知是否曾在历史上出现过。不过,有一种叫“王道”的手段,与此很相像。
历史中有两种治道。一种是“王”道,另一种是“霸”道。它们是完全不同的种类。圣王的治道是通过道德指示和教育,霸主的治道是通过暴力的强迫。
“王”道的作用在于德,“霸”道的作用在于力。在这一点上,孟子有个说法:“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说“仁”这个名义,如果用暴力去运用,让人不敢不服,就叫“霸”道;若用德行去化育,让人心悦诚服,才叫“王”道。
照孟子所说,王道并无奥妙,也不难。《孟子·梁惠王上》中记载,有一次齐宣王看见一头牛被人牵去做牺牲,他不忍看牛害怕的样子,就命令用羊替换它。于是孟子对宣王说,这就是他的“不忍人之心”的例子,只要他能够把它推广到人事上,就是行“王道”。宣王说他办不到,因为他有好货、好色的毛病。孟子就又说,人人好货、好色,君王如果由知道自己的欲望出发,进而也知道他的所有人民的欲望,并采取措施尽可能满足这些欲望,这样做就是“王道”。
王道的核心是儒家的“仁”,就是“将心比心”,由自己的欲望去了解他人的欲望,推己及人,“己所不欲,毋施于人”,自己不喜欢的就不要强迫他人去做。孟子对宣王所说的,就是传说中的“内圣外王”之道:将个人自我修养推广到治国的政治方面。通过“向内”——明了自心,以“向外”——了解天下之人心,进而得人心得天下。
不过,这种“仁”并非谁都可以用的,需要有手腕有气魄的有“德”之人才可驭使,普通人用来,很容易变成迂腐。
战国时,子产曾对子大叔说:“只有有德的人,才能以宽来收服别人。其次不如严厉些。大家都知道烈火危险,所以看见就避之不及,因而很少有人被烧死;而水看上去清净喜人,人们就跳到其中游玩,却不知道其中的危险,因而被淹死的就很多。所以一味以宽待人,示之以小惠,反而是害了他们。”
【事篇】
鸣琴而治
宓子贱,春秋鲁国人,孔子弟子,“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他在鲁哀公时出任单父宰,为政三年,单父大治。
宓子贱来单父上任前,先拜访了孔子,孔子告诉他:“不要因别人的意见与己相反而拒绝,随便拒绝就要出现蔽闻塞听,也不要轻率许人,轻率许了容易丧失操守。”他又到渔者阳昼那里请教:“你有送我的话吗?”阳昼稍思道:“有两点钓鱼的体会,送给你吧。见到钓饵就咬的是阳鲛,这种鱼肉薄味淡,见到鱼饵,像看到又像没看到,想吃又不贪吃的是鲂鱼,这种鱼肉厚味美。”宓子贱记下了忠告。
他来到单父上任,车子离城还很远,一些官绅大户就竞相迎接,宓子贱便催促手下:“车子赶快过去,阳昼说的阳鲛到了。”
宓子贱来单父时,有意请求鲁公派两个近史一起赴任。到任后,地方官都来拜见。宓子贱叫近史作记录,近史写字时,宓子贱不断扯其臂肘,字写不好,宓子贱就大加训斥,两个近史一怒之下回去报告鲁公。鲁公百思不得其解,就请教孔子,孔子说:“宓不齐雄才大略,能够辅佐霸主。您用他做个单父还不放心,他扯肘的用意是向您进谏。”鲁公恍然大悟,马上派人飞马到单父,对宓子贱说:“从现在起,单父就不用我去管了,那里的事,完全由你处理。”于是,宓子贱得到了施政的自主大权。
宓子贱治单三年,经常身不下堂,鸣琴唱和,就把单父治理得相当不错,史称“鸣琴而治”。
孔子问宓子贱:“你治理单父,百姓都很高兴,你是怎样做的?”宓子贱说:“我以对待父亲之礼对待老人,以对待子女的心肠看待单父的孩子,抚恤孤寡,哀悼丧纪……我把他们当父亲看待的有三个人,当兄弟看待的有五个人,当朋友看待的有十一人,有五个比我贤能的人,我尊他们为师。”孔子高兴地说:“你有尧舜治理天下之风……可惜治理的是个小城。”
孔子又问宓子贱:“你做了官,有什么得失?”宓子贱说:“没有失去什么,却得到了三种东西,以前学过的现在能实行了,学问更加长进了;薪奉虽不多,亦可照顾亲友,亲友间更密切了;公事虽多,但也能挤时间走亲看友,吊丧看病,朋友之情更深了。”孔子连叹高明。
宓子贱从单父离任后,也是孔子弟子的巫马施继任,他早晨星星未落就出门,晚上星星出来才回署,栉风沐雨,日夜劳苦,事必躬亲,把单父治理得也很好。后来,巫马施与宓子贱交流行政心得,宓子贱说:“我能用人,你能用力,能用人的安闲,能用力的劳苦。”巫马施叹服。
二、用“刑”与“赏”约束世人的法家
——法家之业,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其道前苦而后治,严而为众。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忌;已试也,为上下之所惮。其功足以立法成治。其弊也,为群枉之所雠。其为业也,有敝而不常用,故功大而不终。
【智解】
法家的事业,本于立国的“法”,在成功之前,被众人所猜忌;在确立后,又被人所畏惧。利处在于足以立法安国,弊端在于被心怀不轨之人所仇视。立法之人功劳很大,但难得善终。
建立法制法规,是为了使人们的行为有准则,人人都安分守己,用心本来很好,但想不到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有人偏偏会找到法律的漏洞,作出大奸大恶的事来,这就是法制的负作用。
《道德经》早就讲过,法令越多越明确,犯法的人也越多。贾谊说:“法令的条款和运用是有章可循、显而易见的,然而法令以外属于伦理道德范围的准则对人的作用,就极难辨别衡量了。”又说:“法令一出台,有人在做坏事之前先研究法律的漏洞,做了坏事又不触犯法规,法律也拿他没办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高明的奸险谲诈之徒就是这样产生的。
法家为治理天下开的药方,就是“刑”与“赏”(也可说是“威”与“福”),运用这“二柄”,就可以控制天下人的趋向,这种手段能有效实行,靠的是人的欲望与功利心。
刑罚的运用,本来是要威慑、惩罚那些犯法的人,但是执法的人,会出于种种目的滥用刑法或者来欺辱犯人,甚至久而久之会使自己丧失人性,有时也会放过真正的罪犯,制造冤假错案。这就是刑的反作用。
奖赏的运用,本来是为了劝勉人忠心效力,尽展其能,但是也会出现卑鄙的竞争。为了邀功请赏,或由于赏罚不公而闹出许多鄙俗的事情。这就是赏的反作用。
【事篇】
变法维新
变法维新之士,鲜有善终者,商鞅便是一个。在秦国的二十几年里,他曾经两次变法,终于使秦国崛起西戎,虎视关内,最终一统天下。
推行变法自然不容易。为了确保新法顺利出炉,商鞅首先必须取信于君。他初见秦孝公,说以“帝道”,孝公不感兴趣;复见,说以“王道”,孝公昏昏欲睡;再见,说以“霸道”,孝公立刻来了精神,点头称是,奉为上宾。
不仅要取信于君,还要取信于民。在新法颁布之前,商鞅在国都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谕市民:谁要能将它搬到北门,便可得到十金的奖赏。看热闹的人大都不信,以为哪有这等好事!于是商鞅干脆将赏钱提高到五十金。结果有一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木头扛到了北门,果真得到五十金的奖赏。此事传遍了整个秦国,人们始知以“赏善罚恶”为主的商鞅变法,这回是要动真格的了。
变法也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瓜分,改革自然触犯了贵族们,因而以太子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开始兴风作浪,公开唱起对台戏。但是商鞅也并非省油的灯,他先下手惩办了两位唆使太子违抗新法的老师——公孙贾的脸上被刻上了墨字,公子虔则因屡教不改而被割掉了鼻子。“杀鸡给猴看”,人们晓得了利害。经过商鞅的这番努力,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不过,商鞅“内行刀锯,外用甲兵”的做法多少过于粗暴了,他的新法是相当严厉的,号称“轻罪重罚”。也就是说,惩罚的作用不在于让违规者对自身的行为负相应的责任,而是形成一种威慑的效果,使人不敢违规。据说,当时把灰倒在地上都要处以黥刑──在脸上刺字。还有连坐制度,刑及无辜,使得“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也成为法律允许的可能。
这些种种,致使他死于贵族的报复而“秦人不怜”,据说,他本人就是死在自己一手创出的严刑峻法上。太子治商鞅的罪时,他逃跑了。跑到客店,人家不敢收留,说根据商君法令,不能留没有证件的人住宿。最后他被秦王抓住,死在他本人设计的刑法——车裂(五马分尸)上,连他的家人,也根据“连坐”制度,被全部处死。可以说,他掉到了自己挖成的坑里,再没翻身的机会。
效“仓中鼠”行帝王术
李斯本是布衣出身,起初只做了个郡中的小吏。不过,他胸有大志,根本不曾想过在这芝麻大的职位上老死终身。有一次,他看见宫舍厕所中的老鼠偷食污秽之物,一遇“风吹草动”,立刻惊恐万状,仓皇逃窜;又见粮仓中的大老鼠肆无忌惮地啮食积粟,坦然自若。于是触景生情,感慨万端:“人有君子小人之分,就像老鼠一样,全看自己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了。”他决心改变环境,像粮仓中的大老鼠一样,谋求更高更好的地位。
于是,李斯辞去小吏职务。来到了齐国兰陵今山东苍山县兰陵镇,拜荀况为师,同韩非一齐学习“帝王之术”。学业完成后,想到西方秦国去,就向荀子辞别,说:“我听说一个人要是遇到时机,千万不可怠惰。现在各国诸侯都正在争取时机,希望成大事,立大业,所以有谋略的游说之士都容易掌握实权,尤其秦王更是野心勃勃,想要吞并天下,治理万方,这正是以游说为事业的布衣之士奔走四方、猎取富贵的时候了。所以我现在就要动身到西方去游说秦王了。”
李斯来到秦国后,当秦国丞相吕不韦门下的舍人,吕不韦很赏识他,任命他为郎官。李斯因此得到机会,游说秦王羸政暗地派遣有谋略的游说之士,带着金玉宝物去游说诸侯。诸侯国家内的知名之士,凡可以用财货收买过来归附秦国的,就以礼收之;至于不肯被收买的人,就用剑封喉。秦王利用李斯所献的离间计,破坏诸侯各国君臣间的团结,终于吞并了天下。
李斯辅佐秦始皇羸政成就了帝王的大事业。自己也做了三公。始皇死后,他为了一已私利,听从了赵高的邪说,废弃嫡子扶苏,立了庶子胡亥。终使秦国丧失了天下,自己也未得好死。
这位秦国丞相,《大秦律》的制订者和执行者,同样也死在自己的“法”上,被施以五刑,先是黥面(即在脸上刺字,是秦朝的一种侮辱刑),然后劓(即割鼻子,也是秦的一种酷刑),砍断左右趾(即砍掉左右脚),又腰斩(拦腰斩断),最后是醢(音海,即剁成肉酱),并且祸及父母、兄弟、妻子三个家族。
他的下场很像商鞅,让人一叹历史的轮回,何乃相似。
宋太宗诫吏
宋代兴平年间,京都汴梁街头有许多乞丐,他们往往肆意胡为,成了民间的祸患。一次,一名恶丐到一家大户门前,索要赏钱,态度十分强横。由于要求未能满足,便开始大吵大嚷,骂不绝口,围观的人很多,大家都有些愤愤不平。因为怕恶丐邀集同伙进行报复,众人都敢怒不敢言。就在这时,从人群后面走过来一名军官,见此情景怒不可遏,从人丛中跳出来,抽出佩刀,挥手将恶丐刺死。杀人之后,军官便将刀放在地上,若无其事地走了。在场的众人见此人这样凶猛,谁也不敢上前捉拿。
街上巡逻的士卒将此事报告官府,官府没法抓到杀人凶手,就判定大户犯了杀人罪,将军官留下的那把刀作为赃物,连同人犯的口供收录在案。后来,这件案子被报到朝廷,宋太宗赵光义亲自审理,问罪犯说:“你服罪吗?”罪犯说:“我服罪。”宋太宗要来杀人凶刀,拿到办案的官吏面前,对官吏说:“这是我的刀,那人也是我杀的,你为什么冤枉好人呢?由此可知,重刑之下,哪有不屈打成招的?看来制造冤狱,不一定在大乱之世啊。”于是下令释放那个大户,并告谕执法衙门:“从今天起,再审案子,务必慎重,切不可乱来。”
三、用谋略调控事态的术家
——术家之业,出于聪思,待于谋得而章。其道先微而后着,精而且玄。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不识。其用也,为明主之所珍。其功足以运筹通变。其退也,藏于隐微。其为业也,奇而希用,故或沉微而不章。
【智解】
头脑能与天道相通,计策谋略出神入化,奇妙无穷,有这种能力的就是“术家”。这些人眼观天下,思入风云,作出的策略往往极为隐晦,为人所不识,一旦发生效力,人们才突然醒悟。因而,他们的计谋通常被称为“阴”谋,“阴”者,深藏不露也,在暗中起作用。所以,这种事业的弊端就是过于隐晦,人们难以理解。而怀“术”之人又往往由于看的太透而明哲保身,不入世,不作为。
有些人对现实的实际政治有深刻的理解。君主常常找这些人出主意,如果他们的建议行之有效,他们往往就成为君主相信的顾问。有时候竟成为首相。这样的顾问就是所谓的“法术之士”。
有人认为,上古三代也是用“术”来治国。夏代用“忠”字作号召,忠实过头了就产生粗野的流弊,最好的补救办法是崇敬。于是,殷商时代,对忠的流弊进行了改革修正,推崇敬鬼神,讲尊卑,可是崇敬的流弊是迷信,最好的补救办法是文明教育。周代的统治者为了矫正殷商六百年的动荡不安,大力提倡文治。然而文治也有弊端,那就是人们会变得太虚伪,于是又反回来提倡忠君爱国。夏、商、周三代就这样因循反复,就像火大了用水救,救灭再生火,走了一个圆圈。因时制宜,救弊补偏,这就是三王的治国之术。
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理论和方法。君主依此行事,用法、用势治民。他不需要有特殊才能和高尚道德,也不需要像儒家主张的那样,自己作出榜样,或是通过个人的影响来统治。在法家而言,君主只要有“术”,即用人之术,就可以得到适当的人替他做事。
其“术”的具体做法是由“名”而求“实”。
“实”。法家是指担任政府职务的人。“名”,是这些人的头衔。这些头衔指明,担任各该职务的人应当合乎理想地做到什么事。所以由“名求”“实”,就是责成担任一定职务的人,做到该职务应当合乎理想地做到的一切。君主的责任是把某个特殊的“名”加于某个特殊的人,也就是把一定的职务授予一定的人。这个职务的功能,早已由法规定了。也由其名指明了。所以君主不需要,也不应该、为他用什么方法完成任务操心,只要任务完成了,完成得好,就行。任务完成得好。君主就奖赏他;否则惩罚他。一切如此而己。
【事篇】
练兵之法
越王勾践从吴国回国,下决心洗雪被俘之耻,马上对士兵进行严格的训练。有一天他来到校军场,问文种:“我想攻打吴国,可以吗?”
文种回答说:“可以!我平常训练时,奖赏丰厚,刑罚严厉,而且令出必行,大王如想了解情况,不妨试一试。”
勾践于是点着了宫室,集合三军前来救火,下令说:“因救火而死者,比照阵亡抚恤;救火而没有死的,比照杀敌奖赏;不救火的,比照降敌刑罚。”
手下人马上披上湿衣服,冲上去救火,以迅雷之势将火灭掉了。勾践从中看到越军的气势,马上出兵,终于打败了吴国。
阴谋论调
在文艺复兴时代,有一位主张政治阴谋,主张“狮子般雄心、狐狸般狡猾”的马基雅弗利。
早年在政治上翻过筋斗、经过风浪后,马基雅弗利恢复一介村夫的身份,回乡下发愤写作,用他的笔为近代西方政治学奠下了基石。
马基雅弗利把生活分为两截:白天在农民当中劳动和生活,夜晚单独与古人晤对,探索治国之道。“黄昏时分,我就回家,回到我的书斋。换上朝服,整我威仪,进入古人所在的往昔的宫廷……我忘记了一切烦恼,我不怕穷,也不怕死,我几乎完全被古人迷住了。”
尽管马基雅弗利撰写了为后世称为“阴谋术”和“反道德”的各种著作,但他本人却是一个品格方正之人,他的儿子也为保卫国家而英勇战死。
同样深谙现实政治的规律的尼克松称赞说:马基雅弗利了解世界的真相。他写作《君主论》的时间是16世纪初,但从那时以来,政治一丁点儿都没有改变。运动员当然都换了,游戏规则却仍然一模一样。
哲学家黑格尔非常推崇近代政治中的两个英雄人物,一个是马基雅弗利,一个是法国统一的捍卫者黎塞留——都是为国鞠躬尽瘁的“阴谋家”。如果现在黑格尔仍在的话,名单上或许会增添两个人:一个是三国时代的诸葛亮,一个是1974年之后的尼克松,他们都够得上入选资格。
刘秀的“柔术”
刘秀小时喜欢务农,处事谨慎,乐于助人。新朝王莽统治末期,刘縯、刘秀兄弟打着皇族刘玄为“更始帝”的旗号,起兵争天下。最终称帝,定都洛阳,建立起东汉王朝。
刘秀生性温和,做了皇帝以后也难改本性。一天,他宴请族人,说说笑笑,几杯醇酒下肚,谈起了往事。一位老太太说:“文叔小时很谨慎,又老实又柔顺,谁能想到他这么厚道竟做了皇帝!”刘秀笑着说:“吾治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
光武帝安民治国之时用的正是“柔术”,以柔克刚,以弱制强,与民休息,劝退功臣。
他平时像个儒生,但在关键时期表现出惊人的胆略和决断力。当初,哥哥刘縯被更始帝杀害,他没有怒发冲冠,也不为哥哥哭丧,反而亲自跪拜在仇人膝下,大呼“杀得好矣”,不但不让家人带孝发丧,自己也夜夜笙歌,沉湎酒色,仅在裸胸上裹以白绫……表现得百依百顺,因而免去了杀头之祸。
他夺取天下后不言兵事,皇太子问他攻伐之策,他不予理会;有人建议趁匈奴内乱,出兵一举消灭匈奴国,他坚决予以否定。他采取的是立足国内、怀柔四方的国策,结果东汉国家富强,异邦的使者络绎不绝地来到京都,朝见大汉天子。
刘秀当初争天下时就注重安抚,不事屠戮。对于投降者遣散回家,拆散营垒即可。一次,他查获官吏与谋反的王郎勾结的材料数千份,但他一律不看,付之一炬,称这是为了让三心二意的人放心。
他下令大赦天下,说“天地之性人为贵”,规定:自建武八年以来被迫为奴的,一律恢复平民身份。
他实行精兵简政,将大约一千个县裁减了四百多,将县级以及县以下官吏,精简了百分之九十。
他摒弃豪奢,崇尚节俭。他不饮酒,不接受郡国奉献的珍馐美味,后宫的排场也简单得很。他在世时建造陵墓,就要求不起高坟,死后不随葬金玉珠宝。
他为人谦和大度,有高祖刘邦之遗风。割据一方的隗嚣派将军马援分别去见公孙述和刘秀,前者接见时戒备森严,而刘秀仅穿便衣便服,甚至连侍卫也没带。马援问道:“陛下不怕我是刺客吗?”刘秀笑着说:“你这样的人,决不屑当刺客,而是个说客。”马援为其恢宏平和的魅力而心折,毅然归附了。
他对隐士、逸民等不驯服的人才亦予以成全。名士周党不愿做官,见刘秀时也不通报姓名,有人提议应治“大不敬”罪,可刘秀说:“明王圣君皆有不归顺之臣,自古而然。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太原的周党不受俸禄,也是应该的。”著名隐士严子陵曾为刘秀的同窗,亦不愿为官。刘秀去看他,他躺在床上不起来,也不说话;刘秀与他同床而眠,他把脚压在刘秀的肚子上。
光武帝的上述柔道政治,使社会秩序迅速安定下来,人民得以休养生息,经济繁荣起来,政局保持了稳定局面。
四、“富贵险中求”的智囊人士
——智意之业,本于原度,其道顺而不忤。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容矣;已达也,为宠爱之所嘉。其功足以赞明计虑。其蔽也,知进而不退,或离正以自全。其为业也,谞而难持,故或先利而后害。
【智解】
有“术家”气质,谋略和智慧有余,但公正平允不足,这可以称之为智意,也就是智囊人士。
这种事业,起源于对人与事的揣摩,利处在于帮助君主考虑周全,弊端在于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见效虽快却容易招致祸害。
用奇计辅佐刘邦夺得天下的陈平,就曾经说过:“我这个人好阴谋,是道家的大忌。我之后的子孙必定不能复起,都是因为我的阴祸。”后来的事实果然如此。
【事篇】
智能角力
樊举人是寿宁侯的门客。寿宁侯以尊贵的地位和显赫的权势,名震天下。
樊举人倚仗权势,结交勋戚贵臣,府中一切给君主的奏章,都出自他笔下。然而因一些奏章没有事实根据,招致人们的怨恨,他被告发了,朝廷将事情交由刑部处理。刑部郎中韩绍宗了解樊举人的全部情况,准备把他抓起来。当时樊正躲在寿宁侯府中,虽然藏得很隐秘,韩绍宗还是千方百计把他挖出来了。
樊举人下狱几天后,一天早上韩绍宗出门,见地上有卷纸,拾起一看,上面详细罗列了樊举人的条条罪状,而且说他罪大恶极,必须把他处死,决不宽恕。
韩绍宗看后,笑着说:“樊举人为人聪明机变,何人能有本事把他隐秘的事情都写得如此清楚,一定是樊举人自己所写的。”经审问,他果然承认是自己写的。
樊举人的狱友听说此事,感到很纳闷,就问樊为什么要这样做,樊回答说:“韩公这个人,是不容易受到别人影响的,更不可能用权势使他改变主意的。向他祈求生路,则必定让你死;现在别人一味说该死,则有可能得到生路。这只是我的一种计策,想碰碰运气。”
韩绍宗则对他说:“不必这样做,你的罪行原来就不至于处死。”于是,把樊举人发配到辽地戍边去了。
樊举人和韩绍宗都是聪明人,所以能够由此激化出令人击节赞赏的智能角力。
以暴制暴
后汉邓骘在朝廷中,不满虞诩的作为,被调任为朝歌主管,他的一些老朋友都为他难过。
邓骘笑着说:“做事不怕难,是人臣的本分;刀子砍不断盘根错节的木材,就无法分辨出是否锐利,所以这正是我建立功业的大好时机。”
他一上任,便分三个等级征求壮士,其中曾犯袭击、抢劫罪的是第一等;曾犯伤人、偷盗罪的是第二等;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是第三等。总共招募了一百余人,都赦免他们的刑罚,然后派他们混入盗贼集团当中。这些人就怂恿盗贼抢劫、作乱,而邓骘则早已设下埋伏,前后逮捕数百名盗贼。
邓骘又暗中派人混入盗贼集团,帮盗贼做衣服,在衣襟上缝上彩线做记号,这些盗贼一旦出现在市集,就被官府的人抓走。
于是盗贼惊慌失措,仓皇逃散,大家都称许邓骘贤明,县城也因此太平无事。
五、掌握着舆论双刃剑的臧否人士
——臧否之业,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识;已达也,为众人之所称。其功足以变察是非。其蔽也,为诋诃之所怨。其为业也,峭而不裕,故或先得而后离众。
【智解】
舆论事业,起源于是非对错,它的应用方法是造势以引导人心所向,针砭时政。所以它未成功的时候,被众人所认识;等到已经成功之后,又被众人所称道。它的利处在于明辨是非,弊端是受到被贬之人所怨恨。过于严厉而不宽容,容易失去众人之心,没人拥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有一些官员充斥在政府机关里,不了解社会的实际情况,却为了表明自己的才干,就轻率地说长道短,乱出主意。这些人仅凭了一张嘴,却可能带来极大的损失。
【事篇】
言官制度
清朝洋务运动时,清议弹劾之风盛极一时。
当时向西洋学习技术,但李鸿章领导的创建工业、倡导商务、修铁路、办电报等等行动却都被清议派大加弹劾。
1881年,李鸿章为了开平煤矿运输,修了第一条唐胥铁路。这条铁路是修成之后才奏报的,而且还故意把铁路说成是“马路”以掩饰。
但是这样也没有躲过清议派们的口舌,反对派几乎把所有能想到的理由都摆了出来:比如说机车行驶会震动东陵,黑烟会伤害庄稼,使小民失业等等,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这条铁路才被允许运行,而且只能依照当初申报的,只准用马来拉!
这场风波一直持续到1889年,闹到李鸿章已经动工的津通铁路被迫停工。
李鸿章对此痛恨至极,大骂这种言官制度最能败事,在他看来,这些人都是少年锐气,想法偏激,根本不考虑事实得失、国家利害,随便逮到个题目,就会信口开河,滔滔不绝,只为了自己能说出妙语奇言,以哗众取宠,而受损失的,则是国家。
六、绍兴师爷的伎俩
——伎俩之业,本于事能,其道辨而且速。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异;已达也,为官司之所任。其功足以理烦纠邪。其蔽也,民劳而下困。其为业也,细而不泰,故为治之末也。
【智解】
并不能作出具有开创性的计划,其思想缺乏长远性,但能承担独当一面的重任,创意新奇,策略巧妙,这样的人可以称之为有伎俩,就是有手腕的意思。
绍兴师爷就是极好的例子。
绍兴师爷是明清时期封建官制与绍兴人文背景相结合的产物。这个地域性、专业性极强的幕僚集体,肇始于明,盛行于清,没落于辛亥革命前,自始至终,在我国封建统治机构中活跃了三四百年,声名延及国内外,成为中国封建官衙幕僚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与各级地方行政官吏、绅、商人等群体,共同操纵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司法等诸多层面,在封建官僚政治的实施过程中作用显著。
绍兴具有培养与造就师爷特有的历史、地理环境与经济、文化条件。从此业者,大抵为家道中落,无缘取仕之士。一般师爷至少须读三年“幕学”,并须具有研核策略的能力、提供计谋的心机与撰拟官方文字的功底。师爷虽非幕府职官,但各级军政主官每每受其制约,多有左右首脑的能力。
其实幕友所从事的工作,无非也是刀笔簿书而已,这种专门技巧的掌握需要一定时间的学习。在元、明时期,这种技巧称为“吏学”,到了清代,就纳入“幕学”的范畴。既然元明时绍兴人就已经以吏学见长,那么传到清代,此一地方优势自然而然成为培养大批“师爷”的动力。所以绍兴不能完成功名举业的读书人,也就很自然地改从幕学,形成绍兴师爷遍及全国的局面。据说清代绍兴做师爷的不下万家,各省幕友新年团拜以及幕友之间的联谊活动亦大多在浙会馆或宁绍、仁钱会馆举行。这样一来,“师爷”也就成为绍兴人的一项专利了。
【事篇】
幕后之人
西汉成帝时的朱博本来是个武官,没有做文官的经历,不大熟悉法律条文等规定。后来他做了冀州刺史,上任后,他例行到所属各郡去巡视,一天忽然有几百个官吏、百姓站在大街上要告状,连官衙中也挤满了人。
朱博的一个佐吏向他报告并请求说:“请暂且留在这个县里,接见所有告状的人,事情处理完后,再出发。”
这人想以此来看看朱博的本事如何。朱博心里知道此人的用意,便催外面的随从快点儿准备车马。随从说车马已经准备停当,朱博出门坐到车上,让佐吏给这些人讲:“要告县丞、县尉的,本刺史不受理控告这些佩黄绶级别的官员,让他们到各自郡衙去告;要告那些二千石傣禄佩黑绶级别官员的,等刺史巡视各郡回去后,到刺史衙门中去告;百姓中有被吏员们冤枉,以及控告抢劫杀人、民事纠纷的,由各被告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去受理。”
朱博停下车来差遣决定,不一会儿,四五百人各领命而去,真可谓神速。官吏和百姓们都大为惊奇,想不到朱博应付事变竟如此决断。
事后朱博慢慢查访这次事件是谁操纵的,果然得知是那个老佐吏唆使人们聚众闹事,朱博使把这个佐吏杀掉了。
水滴石穿
张咏在崇阳时,有一个小吏从官府的仓库中出来,张咏看到他的鬓发下藏着一个铜钱,追问他以后,才知道是府库中的钱。张咏命令对他用杖刑,那小吏勃然大怒说:“一个小钱哪里值得一提,竟然要对我用刑吗?你也只能对我施杖刑,总不能砍了我的脑袋吧。”
张咏提笔判决: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写完后,亲自提剑走下台阶斩了那小吏的脑袋,同时向州府禀报了此事,弹劾自己。崇阳人久久传诵着这件事。
张咏任益州知州时,有个小吏得罪了张咏,张咏在他的脖子上戴上了木枷。小吏不服,生气地说:“这木枷你戴上容易,摘下就难了。”张咏说:“要摘下又有什么困难呢?”说完就斩了小吏的头,木枷也就随之落下来了。其他小吏都吓得心惊胆战,再也不敢为非作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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